成功属于不赶时髦的人1200字以上

成功属于不赶时髦的人

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我是老派人。首先是“老”,今年五十有二;而且“派头”上也老:我年轻时就属于出土文物型,衣冠不整,不追求时尚,如今出门时,在美国像一个非法移民,在中国像一个进城民工。我没有iPhone、iPad、iPod。不仅如此,我对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也往往颇有微词:他们太“潮”了,所以太傻了,将来难以成功。乔布斯去世时,整个媒体被乔布斯覆盖,我12岁的女儿居然不知道乔布斯是谁,一大原因大概是她从不用他的产品。

我从来没有禁止过女儿上网、玩手机。以我的观察,孩子有丰富的精神生活,基本不需要这些电子产品。严重依赖这类时髦玩意儿的人,往往内心空虚、才能匮乏。如今时髦的年轻一代,谈起乔布斯、谈起硅谷时,无不敬若神灵。但是,创造了iPhone、iPad、iPod这些玩意儿的高工、高管们,是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呢?他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到硅谷的华德福学校。该学校规定:在7年级以前,也就是12岁前后,学生连电脑都不能碰,更不用说用iPhone、iPad、iPod了。

美国曾有人反省:在19世纪,至少在受教育的阶层中,写生相当风行,许多人都能画一手好画。如今,你到常春藤学校去看看,在那么优秀的人才中,会画画的大学生凤毛麟角。为什么?19世纪时,人们尚未发明照相机,出游看到美景要想留下点回忆,没别的手段,只能靠画画。我住在波士顿远郊,离梭罗曾隐居过的瓦尔登湖很近,梭罗本人常在这一带活动,他的学生、朋友的故居也算是当地名胜了。直到现在,我们这个小镇仍有梭罗时代之遗风,有时走到外面,我会看到一个中年妇女对着美景画水彩画。可惜,这已非当今社会之常规,而是一个“奇观”了。照相机的发明,给大多数人提供了代替写生的工具。这还不够,人们还发明了傻瓜照相机:你只要“咔嚓”一下,就万事大吉了。连照相都不用学了,谁还会费心练画画?

记得我还在国内时,看过一部美国的老片子,是讲矿工的生活的。其中有一个镜头让我终生难忘:矿工们几杯酒下肚,兴致勃勃地围在钢琴边,一个大老粗的黑黑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如飞,大家跟着琴声唱起来。你再看看美国现在的大学生,有几个能这么弹琴的?钢琴已被称为“亚洲乐器”,似乎只有用功的亚裔子弟才能掌握。为什么会如此?人们先是发明了收音机、唱片机,后来又发明了录音机。如今有什么喜欢的音乐,在网上顺手就能下载,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家,都集中在小小的iPod里,时刻准备着伺候你,那还学琴干什么?

网络和移动通讯的时代,更是把“傻瓜”全能的潮流推向极致。智能手机的功用,早已不限于自拍、传送文件、导航、搜索……各种专家、咨询师、教练、人生导师,都在那里严阵以待,告诉你在什么样的时刻你应该怎么做。比如,在家庭争执中,智能手机会及时警告你:“这不是你和你妻子吵架的时候!”在你和你刚刚认识的女友约会的关键时刻,手机在你的口袋里震动,向你发出指令:“现在你可以亲吻她了!”这些建议不仅仅来自权威的专家,而且有大量在类似场合收集的统计数据做证明,你最好还是听从。享受着如此的便利,再想想过去的人们,他们活得可真累。还有哈姆雷特这等傻帽儿,在那里煞有介事地问:“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有什么好考虑的?你难道没有手机吗?

我们活得似乎越来越快活,越来越轻松,也越来越像傀儡。你要入时,就得按照别人的指挥去活,但自己感觉还挺酷、挺独立的。从表面上看,现代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平等,其实认真检讨时就会发现,现代社会实在很不平等,人被分成了两种:一种是创造者,一种是享受这些创造的人。前者往往把后者视为傻瓜:他们什么都干不了,要为之设计最容易操作的辅助工具。新潮随着时代不停地在变,但道理一以贯之:庸众喜欢廉价、便捷的娱乐方式。

未来经济学家Tyler Cowen最近写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平均已经过去》,意思是: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10%的顶尖人才是赢家,下面90%可能都是输家,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为什么?现代社会的创新有一个倾向越来越明显:每次创新,都有创新者和享受创新者。前者总是发明为后者代劳的技术,使后者什么都不用干,越来越傻,最终越来越依赖前者。Tyler Cowen的归纳是:工业化使体力劳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时代连脑力劳动也自动化了,有一系列智能机械替你动脑子。能够发明这些机械的、具有和这些机械互补的能力并与之进行创造性互动的,即10%的顶尖创意阶层,会独揽创新的果实;而那些只会享受这些果实的人,其实都属于为智能机器所代替的人,会变得无足轻重。

赶时髦,表面上很新潮,其实那才是真正的老气横秋。你年纪轻轻就要追乔布斯创造的时髦吗?乔布斯已经作古了,而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成功带给我快乐

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在成长的旅程中,总有许多挫折、困难摆在我们的眼前,只要我们肯努力跨越这座“大山”,就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和快乐。而这一次,我便真的是跨越了一座“大山”,成功也带给了我快乐。

“安琪,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做饭呢?”这是妈妈的抱怨,也是长在我心里的一个“疙瘩”。眼看着邻家小妹的妙手做出一道道美味佳肴,引得长辈们啧啧赞叹。再看向自己——连煮方便面都能煮成面糊的我,跟这些同龄人一比,真是乌鸡见凤凰,小巫见大巫了,内心极度不是滋味。最后,我终于坚定了信心,向着“学会做饭”这座大山发起了挑战。

“妈妈,我要学做饭!”一天晚上,我的这句话差点没让妈妈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待妈妈认识到这是真的后,便略带惊喜的对我说:“行啊,那今天的晚饭就靠你了!”说着起身带我去厨房。等我套上围裙后,又说:“嗯,安琪,今天晚上炒一盘小菜……嗯,算了,菜还是我炒,你就做荷包蛋面条好了。”我虽对妈妈不相信我炒菜能炒好有些许的不满,但一听见让我去煮荷包蛋面条时,心里便燃起了斗志——不就是煮个面条嘛,简单!我肯定能做好!

“记得把握时间,别把面条又煮成面糊了。而且记住鸡蛋和面条下锅后不要用筷子搅……”妈妈还不放心的叮嘱着。“好啦好啦,我知道,我都知道,你放心吧!”我正准备着食材,便心不在焉的应着,半句都没听进去。两个鸡蛋,水,盐,还有面条和葱花。我又仔细的想了想,食材应该就这么多,没别的了。于是我先打开了火,将水倒进锅里烧开,在水面涌出泡泡冒出白烟时将两个鸡蛋打了进去。随后我放入面条,见面条聚集在锅的中央,我便用筷子去搅了搅。可这不搅不知道,一搅可不得了。只见那锅中的“白龙”嚣张的激起几层白浪,眼看着本来在锅的四周的白沫迅速吞并了领土——整个锅里都是白沫!我急得慌,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干跺脚着急。“谁让你搅面条的?我不是说过了吗!你怎么不听呢?”妈妈气急败坏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我,我……”我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应答,低下头,不敢看锅里的景象,因为我知道,肯定又做砸了。“唉!鸡蛋还没熟透就被你搅破了,那里还能成荷包蛋呢?而且蛋液流出来黏在了面条上,整锅面都不好看了。”妈妈皱皱眉头,叹了口气,说:“得,你面条也放少了,只够你一个人的,不够我和你爸的,你得重新给我们再做一碗。”

听到这句话的我不仅没有抱怨,却好像被打了针兴奋剂似得,为第二次机会高兴不已。这一次,我明显谨慎多了。小心翼翼的放蛋,面条的数量也比较适中。当蛋与面在锅中激起一股股白烟时,我手中的筷子却动也不敢动。看时间差不多了,将面装进两个大碗里,撒上葱花和盐,两碗香喷喷的荷包蛋面条在我手上成功出锅了!看着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成果,我的心中有着极大的满足和快乐。

“第二次和第一次的面像两个人做的。”妈妈这样评价我做的两次荷包蛋面条。晚饭,我虽然吃着并不好吃的我第一做的面,但是看着父母吃着我所成功的第二次做的面,觉得很好吃,看着自己的进步,我的心里就满是快乐和满足。

成功带给我快乐!在努力向上的过程中,我终于翻越了“学会做饭”这座大山,来到了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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