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正当我对自己还在梦中深信不疑时,小老头笑眯眯的发话了:“你好,我是你的愿望守护神。”离得近了,就觉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他顿了一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神。”我目瞪口呆的望着他,忘记了答话。
他眨眨眼睛接着说:“如果你在自己生日的前三天凌晨许一个愿,我就会帮你实现。记得吗?今天凌晨,你希望自己消失,过随心所欲的生活。你的十七岁生日离今天正好是3天,所以我就来了。我们守护神的职责就是这个。”
听着这个小老头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通,我简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云山雾照一般。
我定了定神,又向他发问:“既然你是我的守护神,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
小老头有些不高兴:“那你怪谁?我的出现是由你控制的,你不许愿我有什么办法?”
原来是这样的啊!看来这小老头脾气还不小,不过倒是很有趣的。
爸爸妈妈匆匆忙忙吃完早饭,上班去了,我和小老头在客厅里谈话,他们根本没有觉察到。
当然了,我已经消失了嘛!
好看的还在后面,敬请关注!
这里真美
这 里 真 美 春天来了,田野美丽极了! 晴空万里的天空蓝的让人神往,一朵朵洁白的白云就像一匹匹白马在广阔的蓝天里奔跑。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山上一棵棵挺拔的大树笔直地就像一个个军人。山上一条细细长长的小河流了下来,像一条碧蓝色的蓝绸子,静静地躺在大地的怀抱里。有几只小鱼在水里游来游去非常欢快!时而在水里转圈圈,时而从水里跳出来……小河边的草地上一朵朵小花在阳光的照耀下竞相开放,如同一个个刚睡醒的孩子从大地妈妈的怀抱里醒来。
哗啦啦,下起了春雨,轻柔的洒在小伙伴的脸上,就像春姑娘轻轻的抚摸着小伙伴的脸庞。雨过天晴后,一只小鸡跑出来散步,还没走几步小鸡的肚子就叫了起来,小鸡想;“要是现在有一只大胖虫给我填饱肚子就好了”。话还没说完,一只又胖又肥的虫子就从草地上钻了出来,小鸡可机灵了,一下子就把虫子吃进了肚子里…… 这里真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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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京剧舞台上,白脸曹操冠带辉煌,高唱:“世人害我奸,我笑世人偏。为人少机变,富贵怎双全?世人口中的“奸雄,京剧当中的白脸,《三国演义》里的无数典故,把曹操堆砌成奸诈的化身。然而,即便是“亲刘贬曹的罗贯中,也不得不为曹的才情与智勇所折服,也不得不承认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出身官宦,十六岁举孝廉任城门典校卫。设十二色杖,不分贵贱一旦违犯出入城规,皆与杖责。这体现他的“忠信。黄巾作乱,曹操任骠骑都尉奋力破敌也是“忠勇表现。董卓当权,败坏纲纪。操夜带七星宝刀只身前往行刺,其勇不下荆轲,行刺失败,董卓怀疑他时他又随机应变说是来献宝刀,骗过董卓后星夜飞离京城。这一些不都说明他有勇有谋吗?我相信倘若曹操生在治世必定是个不可多得的能臣。然而当时的乱世注定他必须背负起“汉贼的骂名来收拾分崩离析的汉家天下。汉朝的气数已尽,朋党、外戚、宦官争权夺势使它走向衰败。这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出来撑住局面。孙权不行,他坐领江东六郡八十一州,历得四世已属侥幸;刘备也不行,靠得前朝“皇叔之名,,以“仁义面具收罗诸葛、关张赵云,占据荆州蜀中富饶之地,却终是“生儿不像贤,刘禅宠信宦官,难脱前朝桎梏。事实证明只有曹操建立的魏国具有统一天下的能力。“汉贼“乱臣的骂名只是用来套住对前朝愚忠的愚民的缰索。识得时务的人,谁说曹操不是英雄?“破黄巾,灭袁绍,平袁术,诛吕布,败张鲁,收刘表。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切无不表现出曹杰出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政治手腕。“酾酒临江,横槊赋诗,高唱“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更是表现出他广阔的胸襟和浪漫的情怀。以当今全面发展的观点看,纵观整部《三国演义》,哪个人及得上曹操这样军事、政治、勇气、谋略、才气集于一身呢?诸葛也比不上,他没有狠辣的手段,所以会有宦官黄皓坏计;没有豪迈的诗情,所以要借吟前人《梁甫吟》抒志;没有严格的惩罚制度,让李严延误的军粮阻断了伐魏的征途。曹操是一个强人,有巧取豪夺的能力,横冲直闯的勇气,抑强扶弱的智慧。他的产生既是个人际遇,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曹公,生而不能与之交游,真人生一大憾也!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900字 初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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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京剧舞台上,白脸曹操冠带辉煌,高唱:“世人害我奸,我笑世人偏。为人少机变,富贵怎双全?”世人口中的“奸雄”,京剧当中的白脸,《三国演义》里的无数典故,把曹操堆砌成奸诈的化身。然而,即便是“亲刘贬曹”的罗贯中,也不得不为曹的才情与智勇所折服,也不得不承认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出身官宦,十六岁举孝廉任城门典校卫。设十二色杖,不分贵贱一旦违犯出入城规,皆与杖责。这体现他的“忠信”。黄巾作乱,曹操任骠骑都尉奋力破敌也是“忠勇”表现。董卓当权,败坏纲纪。操夜带七星宝刀只身前往行刺,其勇不下荆轲,行刺失败,董卓怀疑他时他又随机应变说是来献宝刀,骗过董卓后星夜飞离京城。这一些不都说明他有勇有谋吗?我相信倘若曹操生在治世必定是个不可多得的能臣。然而当时的乱世注定他必须背负起“汉贼”的骂名来收拾分崩离析的汉家天下。汉朝的气数已尽,朋党、外戚、宦官争权夺势使它走向衰败。这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出来撑住局面。孙权不行,他坐领江东六郡八十一州,历得四世已属侥幸;刘备也不行,靠得前朝“皇叔”之名,,以“仁义”面具收罗诸葛、关张赵云,占据荆州蜀中富饶之地,却终是“生儿不像贤”,刘禅宠信宦官,难脱前朝桎梏。事实证明只有曹操建立的魏国具有统一天下的能力。“汉贼”“乱臣”的骂名只是用来套住对前朝愚忠的愚民的缰索。识得时务的人,谁说曹操不是英雄?5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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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京剧舞台上,白脸曹操冠带辉煌,高唱:“世人害我奸,我笑世人偏。为人少机变,富贵怎双全?”世人口中的“奸雄”,京剧当中的白脸,《三国演义》里的无数典故,把曹操堆砌成奸诈的化身。然而,即便是“亲刘贬曹”的罗贯中,也不得不为曹的才情与智勇所折服,也不得不承认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出身官宦,十六岁举孝廉任城门典校卫。设十二色杖,不分贵贱一旦违犯出入城规,皆与杖责。这体现他的“忠信”。黄巾作乱,曹操任骠骑都尉奋力破敌也是“忠勇”表现。董卓当权,败坏纲纪。操夜带七星宝刀只身前往行刺,其勇不下荆苛,行刺失败,董卓怀疑他时他又临机应变说是来献宝刀,骗过董卓后星夜飞离京城。这一些不都说明他有勇有谋吗?我相信倘若曹操生在治世必定是个不可多得的能臣。然而当时的乱世注定他必须背负起“汉贼”的骂名来收拾分崩离析的汉家天下。汉朝的气数已尽,朋党、外戚、宦官争权夺势使它走向衰败。这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出来撑住局面。孙权不行,他坐领江东六郡八十一州,历得四世已属侥幸;刘备也不行,靠得前朝“皇叔”之名,以“仁义”面具收罗诸葛、关张赵云,占据荆州蜀中富饶之地,却终是“生儿不象贤”,刘禅宠信宦官,难脱前朝柽梏。事实证明只有曹操建立的魏国具有统一天下的能力。“汉贼”、“乱臣”的骂名只是用来套住对前朝愚忠的愚民的缰索。识得时务的人,谁说曹操不是英雄?“破黄巾,灭袁绍,平袁术,诛吕布,败张鲁,收刘表。挟大子以令诸侯”,这一切无不表现出曹操杰出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政治手腕。“酾酒临江,横槊赋诗”,高唱“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更是表现出他广阔的胸襟和浪漫的情怀。以当今全面发展的观点看,纵观整部《三国演义》,哪个人及得上曹操这样军事、政治、勇气、谋略、才气集于一身呢?诸葛也比不上,他没有狠辣的手段,所以会有宦官黄皓坏计;没有豪迈的诗情,所以要借吟前人《梁甫吟》抒志;没有严刻的惩罚制度,让李严延误的军粮阻断了伐魏的征途。曹操是一个强人,有巧取豪夺的能力,横冲直闯的勇气,抑强扶弱的智慧。他的产生既是个人际遇,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曹公,生而不能与之交游,真人生一大憾也!8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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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满分作文: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转载]正当我对自己还在梦中深信不疑时,小老头笑眯眯的发话了:“你好,我是你的愿望守护神。”离得近了,就觉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他顿了一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神。”我目瞪口呆的望着他,忘记了答话。他眨眨眼睛接着说:“如果你在自己生日的前三天凌晨许一个愿,我就会帮你实现。记得吗?今天凌晨,你希望自己消失,过随心所欲的生活。你的十七岁生日离今天正好是3天,所以我就来了。我们守护神的职责就是这个。”听着这个小老头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通,我简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云山雾照一般。我定了定神,又向他发问:“既然你是我的守护神,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小老头有些不高兴:“那你怪谁?我的出现是由你控制的,你不许愿我有什么办法?”原来是这样的啊!看来这小老头脾气还不小,不过倒是很有趣的。爸爸妈妈匆匆忙忙吃完早饭,上班去了,我和小老头在客厅里谈话,他们根本没有觉察到。当然了,我已经消失了嘛!好看的还在后面,敬请关注!4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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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世劳动节那天早晨,春风和煦,阳光明媚,我们一行十一人,相约去鸡冠岩野炊。行至半路,老天翻脸,风雨大作,但我们依然冒雨前行。我们把车停在三十六岗,互相搀扶着向鸡冠岩顶峰挺进。令人称奇的是,海拔1000多米的鸡冠岩顶峰竟然有座庙,名曰:杨公庙。见此,我们连忙进去躲雨。我心中灵光一闪,兴奋地说:“这庙不正是野炊的好地方吗?如果把锅灶砌在这,雨水就不会把柴火打湿了。”众人点头称是。雨小了,大伙儿开始为野炊奔忙了。我们几个小孩忙着搬柴禾,削筷子。那么大人呢?男的劈柴,砌锅灶;女的烧水,包饺子……大家忙得不亦乐乎。不久,饺子熟了,可谁也不肯先吃。Jimy说:“大人干活多,肚子饿得快,大人先吃。”国大伯伯说:“你们小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别饿坏了,你们先吃。”让来让去,最后还是我们小孩听大人,端起碗吃饺子。狂风暴雨再次袭来,气温骤降,无奈之下,我们烧柴取暖。可祝家琦仍冻得直打哆嗦。光辉叔叔见了,忙脱下自己的外套,让祝家琦穿上。可祝家琦就是不好意思穿,因为光辉叔叔跟她毕竟只是初次碰面。但拗不过光辉叔叔的一片盛情,她穿上了外套,而光辉叔叔自己只剩一件短袖。喜欢评价的国大伯伯由衷赞曰:“此真所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啊!”正当我们烤火之际,一位挑着一担瓦片的老者出现在庙前。老者已年过花甲,沉重的担子压弯了他的腰。只见他头上热气直冒,雨水汗水混在一起,顺着满脸胡子流下来。这不就是书上读到过的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大的挑山公吗?见老者来了,Jimy连忙拉他到庙内,众人帮他卸下担子。爸爸问:“把瓦挑上来干吗?”老者指着杨公庙的屋顶说:“准备把旧的瓦换成新的。”我好奇地问:“这瓦多少重?”老者自豪地说:“一百斤左右吧!”“哇噻!”Jimy伸长了舌头:“一百斤啊,我空手上来都累死了。”老者一笑:“习惯了,天天挑,我就当锻炼身体。”爸爸关切地问:“老师傅,您中饭吃了没?”老者说:“来得及,下山吃去。”一听说老者还没吃,祝家琦连忙盛了碗饺子,拿了双筷子送到老者面前。老者有些难为情:“这……这怎么好意思呢?”祝家琦甜甜地说:“您就吃吧。”老者推脱不过只好接过碗筷吃了起来。灶堂内火光熊熊,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暖烘烘的。爸爸见此情此景,不由地说出了一句话:“前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温馨一幕;今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感人场面!大同之世此之谓也!”9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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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身世之谜在河北邯郸有个卧龙岗,卧龙岗有条石龙,这条龙是怎么来的,是人造,还是自然形成的呢?想探索吗?那就跟我一起来吧!在三陵乡有条对着赵王陵的石龙,这条石龙高约6米,宽4.3米,长369米。在身体的一侧有巨大的龙爪,身体是空心的,水不断的从身体里流出,而且身上的每个关节的连接处,都有明显的刻痕。两边还有九条小龙,小龙的身体是实心的。如此之大的巨龙阵,是怎样来的呢?为什么正好对着赵王陵呢?第一个问题——巨龙阵怎样来的。如果说是人造,这些很重的大石头,别说以前,就是现在也不是十天半个月就能完成的,以前就更别提了,就算完成了肯定要留下日常生活的一些物品,可是没有。而且这些石头和一旁山上的石头的结构不相同。这怎样解释呢?为什么只在一侧有龙爪呢?如果说是自然形成,那为什么大龙身体是空的,小龙身体是实的?那为什么会有流水呢?为什么有刀痕呢?如果说他天然形成了一部分又建造了了一部分。那为什么不把他做成对称的呢?还有一种说法,这曾经是大海,山岗的位置就是海岸阶地,而石龙就位于古海浅海的位置。石龙实际上是古海沙在自然脱水、固化、收缩的情况下逐渐形成的巨型脊柱形状。也就是说,在古代的海消失后,原来沉积在海底的泥沙,慢慢变干,并形成了这种独特的形态。但如果是这种那为什么有一条大龙和九条小龙,和一龙生九子相同呢?是巧合,还是说法是错误的?还有许多猜疑都无法被证实,只能盼望早点能得到结果。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巨龙阵正好对着赵陵呢?有人说是赵王把石龙建在自己的陵墓的东南方向,让龙头朝得自己的陵墓,好保佑江山社稷更加长久,让自己的子孙越来越多。也有的说是石龙先有的,赵王等人发现了石龙才把自己的墓定在龙头朝的方向。可以说这些都不能确定,但是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探索出其中的奥秘。7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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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前世之旅一进城门,他骑马的速度就稍稍放慢了,眼前的一切令我眼前一亮,宽阔整洁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间距就栽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尽管已是初秋,却依然一片绿意盎然。就像史书中所记载的一样: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没想到两千年前秦国的绿化已经这么好了,比起现代的某些地方,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沿街两边商铺簇立,食坊,酒肆,当铺,打铁铺,首饰铺,应有尽有,还有一些零散的商贩兜售着小玩艺。路上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满街都是宽袖连体的秦服,颜色各异,面对着如此真实的世界,这个活生生展现在我面前的千年之都,我不由感慨万分,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这就是咸阳城,”我喃喃道。“我大秦的都城自然是气派非凡,无论是燕赵之人,还是番邦夷族,一踏入咸阳城必然为其气势所摄。”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丝得意。“的确是气派,怪不得能一统六国呢。”我脱口道。“什么?”他的语气中有丝疑惑。“没什么,我说都城的气势远在六国都城之上。”我心里格登一下,嘴也太快了,现在只是秦王政八年,离赢政亲政还有一年,离统一全国更是还有十九年之久呢。对了,再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时候,反一师父又出错可糟了。“那个,现在的秦王是赢政吧?”我回过头问道他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醋盼业溃骸澳愕牡ㄗ踊拐媸遣恍。?笸醯拿?湟彩悄憬械穆穑俊?p>听他这么说,应该是对的了,“那么现在是--大王登基第八年吗?”我很没诚心的加重了大王这两个字。他眼中神色更难以捉摸,低声道:“不错,你一个女子要知道这些做什么?”“这个嘛,还不是因为我对你们大王的敬仰如滔滔江水,在我的心目中,他可是如同神人一般,要是能遇见他,一定让他给我签个名带回去。”虽然我的措词夸张了一点,但也有一大半是真心话。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可是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前方,居然轻轻哼了一声。“你该下去了,我还有事。”他忽然脸色一敛,冷冷道。“下就下。”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拦住他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太卜?”他思索了一下道,淡淡吐出三个字:“不知道。”“哦……不知道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我叫叶隐。”我冲他灿烂的一笑,毕竟还是多亏了这个人,我才不用走那么多路。他点了点头,一挥马鞭准备离开,“等一下,互通姓名是礼貌好不好,我既然告诉你了,那么你也应该告诉我才对啊。”他脸上有些微诧,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道:“如果你不想被当成怪物看待,还是趁早去换套秦服吧。”我这才发现,周围的人正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再不换衣服,也许真的会被当怪物抓起来了。。“啊,那我先走了,拜拜!”我忙不迭道,“我叫——文正。”他低声道,话音刚落就策马而去。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文正?很一般的名字。想不到秦国的服装是这样鲜艳,绿色的上衣,一般配有粉紫或朱红色边沿,裳为天蓝或紫色,甚至是红色。而红色的上衣,一般领口、袖口均为绿、紫、天蓝等色,下身着绿色的裳。看得出,这种五颜六色的服装色彩是当时民间的流行色,可是按照现代的审美眼光……我又郁闷了。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才选出一套鹅黄色的秦服。“姑娘,你看你换了我们的衣裳果然就不一样了,多俊啊。”铺里的老板娘,一位三十多岁颇有风韵的女人笑着对我说。我看了看她,忽然想到她既然这是里的老板娘,说不定会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请问,你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吗?”“太卜大人,你说的是茗大人吧?他的府邸就在这附近,往前一直走,再往右边的路一直走,就能见到了。”啊,这么近,太好了,我心中暗喜,总算不是那么倒楣。“你也是想去那里做丫环的吧?”她接下来的问话让我一愣。“做丫环?”我的口齿开始有些迟钝。“对啊,听说茗大人的女儿好事将近了,所以需要多买一些丫环。”好事近了?李信这么早就提亲了吗?不是还有一个月才出征吗?我又打量了一下自已,不由有点郁闷,我看上去就这么像要卖身为婢的人吗?唉,自信心又受到打击了。不过茗大人的女儿,应该就是茗颜了吧,这样说来,如果在茗府做个丫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一直到李信出征回来,那任务不就完成了吗,为了我的第一次任务,我就牺牲一下吧。“其实你的模样挺好,特别是穿了我们铺里的衣裳,我包管太卜大人府里的人一眼就看中你,现在是丫环,以后说不定就被大人看中收了房也没定,到时你就。。。”我忽然伸出手去,她喋喋不休的话语猛的嘎然而止,目光全部集中在我手中的一个小东西上,当场就呆在那里了,“当!”我随手一扔,又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唉,看起来,小小一块黄金比我的定身符还有用。接下来的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当晚,我就住进了茗府里,看起来这位茗大人倒不是苛刻的人,就算是下人的房间,虽然简单,倒也还干净,和我同房的是个叫执兰的女孩,眉清目秀,性格随和,虽然今年只有十六,但她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四年了。“隐姐姐,你知道吗,茗小姐可是咸阳城闻名的美女,提亲的那位李将军也是年少英俊,又是当今御史大夫的长子,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呢。”临睡前,她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古代和现代都一样,到处都有这一类爱八卦的女人。御史大夫,这可是个大官,相当于副丞相吧。李信的背景比我想象的还厉害。“那不是很好吗,听说他们是青梅竹马吧。”我应道。“是啊,听林嫂说,李将军从小就和我们小姐玩在一起,感情好的很。”“李将军是不是有个弟弟?”我心中一紧,赶紧趁机打听一下。“你是说那位李越大人?他今年才十七就官拜左中郎将,是个温文尔雅的人,而且……”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道:“比李将军还要好看。”左中郎将,据我所知,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在众人看来,太卜之女嫁给御史大夫的儿子是高攀了吧。由于这门特殊生意的关系,从小司音就让我们熟读各国历史,自已国家的历史更是熟悉。温文尔雅?我的脑中不停的出现这几个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带着一丝疑惑,我渐渐进入了梦乡。在异时空的第一夜,似乎和平时没什么不同。过了两天,我就见到了这位闻名咸阳的美人,果然不愧为美人称号,容颜秀美自不必说,一身绿色长袖拖地裙装,卷高成髻的秀发,随意插着的两根鸟形玉笄,更是衬得她格外典雅优美。犹如一朵还带着朝露的幽兰,暗香四溢。只是---和现代的柳颜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是,经过了几千年的轮回,哪里还会保持原来的容貌,人的轮回,就好像流淌的水,流到哪里就因环境而变,是意识的流转,而不是躯体。阿保机所爱的只是那一颗同样的灵魂吧。“你叫叶隐吗?”她忽然开口问我,声音细软。“嗯,我是叶隐。”“小姐面前怎么我我的。”一边的林嫂赶紧冲我挤了挤眼,两天来我和林嫂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也从她嘴里得到了有用的信息。“没关系,慢慢再改吧。你就跟着我吧。”她微微一笑,好似幽兰绽放,让我目眩神迷。看来她的美丽,真是男女通杀。“小姐,李将军来了。”一听到这句话,茗颜眼中笑意更浓,脸上飞快的浮起了一丝红晕。转廊处很快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阿颜!”那男子一边喊着一边快步走了过来,这个男人就是阿保机的前世吗?我带着一丝好奇仔细的盯着渐渐走近的李信。他身着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高贵之中带着几分阳刚之气,英姿飒爽,一看就是武家之人。“信哥哥,你来了。”茗颜满眼是抑制不住的情意,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望着他们,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像他们两情相悦的配偶简直是少之又少。“信哥哥,今日你不是要上朝和大王商议征讨叛军的事情吗?”茗颜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是……不过……”李信有些支吾。“唉,小姐,他这是想见你一面。”这都不明白吗,我忍不出插嘴道。两人的脸一下子都红了,嘴角却是掩不住的笑意。“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来,寻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越哥哥!”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李越微笑着说道。“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你喜欢上别人,到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大哥,好痛!”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一丝悲哀。1200字以上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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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天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题记孤曹操,一个名留青识的人物。提起他,我们总会想到《三国演义》中那个白脸奸臣。但识时务者为俊杰,鲁迅曾说过:“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个英雄。”在那样一个成王败寇的时代,王者,胜人,有能者任。王者,也要享受高处不胜寒的孤独。他,超世之杰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他,求贤令中,一句简单的“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任用贤臣。他,在渤海前写下千古名篇《龟岁寿》的诗人。他,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的指挥者。他,任汉朝丞相。他,在“赤壁”战败后整顿内部的统帅……自封为帝虽没有达成统一天下的宏图大志,但人们的心中早已有了一个英雄——曹操,曹孟徳。守道的他遵从“为人臣,忠于君”那虚伪的表面究竟该说是智慧还是狡猾?灿烂的一生孟徳呵,征战一生的你,天下事是是非非、来来回回,经历一回,便尽管逍遥吧!坐看天下事,只管摆酒临风,歌以咏志。迷一般的你,如一池深水,深而浊,便不是我能看透的了。是非成败转头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35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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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之旅七月,骄阳似火,坐在驶往上海的巴士上,微凉的冷气拂过,舒适的让人昏昏欲睡。历经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上海世博园。西班牙馆是我们此行的第一站。在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排队后,我们顺利进入馆内。入馆后只见眼前黑漆漆一片。突然间音乐响起,两边的墙上出现了3D电影。我们边欣赏边前进,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大厅,一个庞大的洋娃娃呈现在眼前。洋娃娃还能微微地动着他那可爱的大脑袋。我们纷纷拍照留念。特别是儿子,特别得兴奋。在出馆前,我还在世博护照上盖了个章。时间过得飞快,我们在匆忙间又走了几个管:卢森堡,非洲联合馆,中国船舶馆。但是一天的时间还是不够用,仍留下了许多 的遗憾。身为中国人,却未能到中国馆走一遭。我和儿子只能欣赏了下中国馆的外观。7月21日,一天的旅行即将结束,我和开心能如此接近世博,聆听世博, 感受 世博。贫乏的我站在出口处,回望世博园区。再见,世博!35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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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灵之世_400字试看人间痴情处,却是红颜苍老多试看大漠云何方,日落孤山还魂处试看花飞满天语,却是梨落风飘絮试问相隔R何兮,孤舟漂浮有谁依漫步在玫瑰边缘,忘了刺伤心灵的碎片漫步在幻想边缘,游走仙世的孤单寂寞人雾e看花,复仇者e舞剑。凄凉成画面,痛彻心尖。游走在j害边缘,触及不到烟花的无奈,游走在烟花边缘,不只有心碎心裂的散开。凡世的我,要怎样为幻想约焊睢烟花乃凡尘之物,却可以有超脱的凋零。幻想乃凡尘之物,亦然疯狂得如醉如痴。天,尘,舆地,谁有干净的灵魂,可以亦然洒脱自己的罪孽。神,人,舆魂,谁已注定苍老一世。超脱俗世的空灵,是不是满目幽邪地看穿整个世界。亦不能高贵的享受超然的使命,或许有旁观的满腹无奈。天照的火,月读的光,吞噬了什么,造就了杀戮。玄武的空城,朱雀的宙宇,挥就了什么,寂寞了眼神。冷光未怫,却有寒气温暖。黑暗未散,依旧星夜颓唐。须佐的眼眸,正缓慢开起着等待。传说中,天界有I落入凡间。35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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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尽天下之乱世繁华_400字他惊才绝艳,不良于行,世人称其公子无双。他少年封侯,征战天下,终登九层宝塔君临天下。他一生清贵无瑕,说是风流天下却也不假。他坐拥江山如画,却甘为他覆了江山袖手天下。桃枝为约,红巾定情,红线结发……桃花树下的邂逅,尘封了一个千年的传奇。“我会将这红巾赠予此生唯一认定之人。除了他,方君乾再不会爱上任何人。”“肖倾宇怎能认命”“我没有家”“那今天。我就送你一个家。”“倾宇…我回来了…”“回来就好。”“你在么?”“我在!”“一直都在?”“一直都在!”“永远都在?”“永远都在!”“我会陪着你,看遍世间美景!”“方君乾爱肖倾宇——此生不渝。”戚:“终于到了最后一题了!!我戚无忧的苦难终于到头了!!——是否觉得两人之间的爱是永恒的?”肖:“肖某常说——世间万物没有什么是长久不灭的。”发现方小侯在瞪他,安抚一笑,深情道:“唯独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高二:蝶恋居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5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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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之之之是姑姑家的女儿,今年三岁,是个好动的女孩,她的作风常常使我不满意。我去姑姑家住的时候,我躺在沙发上,之之就趁我不注意,就压了下来,让我喘并不过气来,后来她又跳起来,坐下去,跳起来,坐下去,真让我感觉要把早上的饭给吐出来了一样的。我真没办法,我不能让之之为所欲为了,我必须行动起来,维护我的身体,制止之之的跳坐。每当之之跑过来的时候,我就坐起来,不让之之压,可是之之还是有办法,她拿出双手,紧紧地拉住我的脖子,任凭我怎么动,也不放下来。之之喜欢看动画片《波妞》,只要一个晚上没看波妞,就会吵起来,姑姑都拿她没办法。到了晚上,我们去了市民公园玩,那里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我这是第一次来呢!我一来家兴哥哥就把他最心爱的滑板拿出来给我练,不过最重要的不是练滑板,而是陪之之玩。我们陪之之玩了喂鸽子,蹦蹦床,玩水球,今天晚上我们玩了好多项目,记忆犹新,终于回去了。350字 三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