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给明天1200字以上

留给明天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今天我走在路上,我小心翼翼,不断回头,昨天的那只狗还跟着我,我瞻前顾后,前面凌凌乱乱,到处都是人的脚印和狗的脚印。后面留了长长的一排弯弯曲曲的我的脚印和那只狗的脚印。我很怕,甚至有点恐惧,因为那只狗,我想它大概是疯了,不然怎么如此不倦地跟随。

今夜怀着对明天的恐惧,我要诉说,趁着短暂的清净。我刚才回头,看见了那只狗也在夜色里停住了脚步,蹲在我的门外,打着盹儿,任凭猫叫声的凄厉,死死地守着我的门儿,似乎在诉说:你难以逃脱。我感到恐惧,特别是在这样的夜里,已经漆漆没有灯火,人们沉沉于梦乡,没有人,门外却守着一只疯狗,毛骨悚然,浑身发抖。赶紧离开椅子,小心翼翼想去关上那一扇隔离恐惧的大门。伸手轻轻地无声无息地关上,不敢惊动那只给我恐惧的疯狗,合上的那一瞬,分明看到了两只森森带着绿色的眼睛,不管我怎么小心怎么轻微,我都无法不看到那双眼睛,它总是在那一瞬间出现,那轻微的门缝之间。我发了个抖,迅速关上,躲在门后抖擞,久久没回过神来。

这就是守着我的那只疯狗。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懂事的时候,身边就跟着这样的一只狗,它总象幽灵一般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白天的时候,我走它也走,我做什么,它总是跟在我的后面。我曾试着驱赶,试着恐吓,试着一切的办法,不过在这样的尝试下,我长大它也长大,我越发的恐惧,它就越发的亲密相随。夜里的梦乡并不甜,总在奔跑中,惶惶地发现到处都是这样的一双森森的绿眼,森森得让我狂奔,奔向了无方位的荒野,迷惘了方向的行者,又总是有那一阵一阵的凄惶无措,难以走出的夜幕,又是那一番场景,惊悸中的梦惊,醒来的冷汗,未定的灵魂。

这样的日子在消逝中持续,也在前行中,更真切地重现。我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是注定,还是一种偶然。总之我知道我在过这样的生活。

又过了一天,醒来后的上路,行人匆匆,走在我的前前后后,我站住了,他们也站住了,从他们的眼神中,我看到了相同的感受相同的困扰相同的问题,从他们的脚下,我看到了相同的经历:到处都是一样的印记,一样得只有深浅的距离而已,我算是明白了,其实大家都在过一样的生活,一样地在烦恼中想要摆脱,一样在恐惧中害怕那双眼睛,一样在睡梦中战战兢兢,一样在梦醒后战栗,一样地身后跟着一只与之具长的疯狗。

此时,我再次回身,对视中我仔细地看了那让我害怕的眼神,在这样的阳光下,那双眼睛少了森森、少了绿色,感觉中的那份恐惧,在这样的阳光下蒸发,剩下的仅仅是相互的审视,审视中,我感觉到了这样的眼神充斥着阳光的气息。

阳光的气息,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神,难道我以前竟是错误的,我以前的长长的恐惧竟是枉然,真实笑话,谁给我开了这么大的一个玩笑,老天吗?哎!现在我只能在喜悦中,蒸发我的恐惧。也在蒸发中看到了,我的疯狗也在蒸发,哦!看来应该是解脱了,多美好的日子,都幸福的感觉。可以好好憧憬我以后的日子了:随心所欲,没有恐惧,没有那挣脱不了的烦恼,有了甜蜜的梦乡,有了自然地醒来,有了大步的前走,好多啊,我现在机遇的拥有。

欣喜中,我回头一望,是的!蒸发了那疯狗,大胆地扬眉吐气地踏出了我新生的一步。感觉地板相当的亲切,相当的与平时不一样,踏出了,双脚落地,竟然比平时踩地来得久,我用力踩下去,着地了,兴奋啊,多么有意义的一步,应该值得纪念,我要将它印入我的人生辉煌之中。

双脚落地了,人却在踉跄中,赶快站稳,眼光所及,有是地板,双脚所及竟是坑洼,脚下粘粘的,翻开一看:满是狗屎,太有纪念意义了,前所未有的经历,没有恐惧的日子竟然会如此地狼狈,愤恨中,我回头,蒸发的狗儿又在阳光下静静守侯。

于是,恐惧又袭上心头,扔掉双鞋,我惊恐愤恨中小心前行,从来没有的小心,此时我感觉到,身后所跟的那令人厌烦的东西是如此的重要,接下来的每一步,我都小心翼翼,生怕有所闪失,陷入窘境。一直这样走到了晚上,回到了我的休息之所。

灯下,我又反刍今天的行程,一路顺利,我想我应该感恩吧,没有身后的东西的存在,我不知道,我这样抬头走将会是怎样的一番历程。我想我应该改变我那么长时间的那种感受。

我打开门,用我最殷勤的态度,邀请了它进入我的客厅,为它献上我能给予的感恩,一块骨头并不能代表我的心意,但我会天天向这个时候,犒劳不倦的我的跟随。我对着它,传答了我的请求,在它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幸福的默许,我觉得我很幸福,今天的梦不再惶恐,有它守侯的梦应该是甜蜜的,而且会在太阳刚触地平线的那一刻醒来,我决定了要在最高的那个山头看日出,然后小心地把明天走完,没有任何遗憾,只有收获的美好。

在我即将进入梦乡的那一刻,我也听到了客厅里出来的鼾声,感觉很甜蜜。

我一直所不明白的,在那样的阳光下豁然开朗,也在那样的蒸发下和再现中,感悟了世界的神奇。

明天会在我的梦乡结束中到来,我也将在它的亲密追随中,和它一起上路,并把今天的感悟(小心和敢恩)带上。

留给明天

800字 初一 散文

“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高二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和她不幸被歌德这老头言中,“钟情”得厉害,“怀春”得一塌糊涂。

“红线”是文学,校文学社的小报把我的文章和她的诗歌登在了一起,同为社员的我和她便在互评作品的时候有了较深的印象。她的诗清纯且有些朦胧,我的散文热烈奔放,经过一段时间的“切磋”与“碰撞”,我终于有了感觉,我有些喜欢她了。我很内向,又很胆小,不敢去她的教室解决秋水之盼,便心如长草般等待着每周一次的文学社活动。

我发现,她似乎对我也颇有好感。文学社20多位“文学家”,女才子占了一多半,她却偏偏坐在我旁边的位子,而且时不时向我莞尔倩笑。

于是常常不顾老师口吐莲花的妙语,和她谈“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谈“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谈“诗意的栖居”,谈“思想的芦苇”;她则和我谈泰戈尔、谈惠特曼、谈顾城、谈北岛。谈谈复谈谈,惺惺亦惺惺,别的“社员”们常常在休息的间歇说笑打闹,我和她却始终“相敬如宾”。我曾听经验丰富的大人们说,这就是“好”的标志。

我和她真的“好”上了,没有明言,心有灵犀。

有人会笑话或指责我:小小年纪竟敢早恋。其实我始终反对“早恋”这个词。林黛玉与“宝哥哥”两情相悦的时候不过十多岁;翠翠对二老傩送有好感的时候大了点,也才14岁多一点;朱丽叶与罗密欧就更是绝对的“早恋”,一个14岁,一个17岁;为爱而烦恼的维特本来就是个“少年”。这些都是千古绝唱,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就成了十恶不赦的罪过?更何况我们只是谈文学,从来就没有谈过“恋爱”,更不会像那些低素质的同学一样光天化日之下牵手、喂饭,更没有偷偷KISS(连想都没想过)。我和她都是很纯洁的青年,是精神境界很高的好学生。如果非要给我们安上“早恋”的罪名,那我们也只不过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而已。

高三了,文学社暂停,我和她难得再见一次面(我们学校很大)。发e-mail成了我们“精神恋爱”的主要方式。有一次,我曾大胆地在信中写进热辣辣的“情语”,好久,才收到她的回复。

“我一直把你当作最要好的同学,把你当作可信赖的哥哥。如果真的有缘,请留给明天!好吗?”

我知道,她比我理性。如果真如她所预言,我的明天,不,是我和她的明天一定是沐浴在眼光、春雨中的一棵橡树,一株木棉。

等待明天,用真心,用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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