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它千遍也不厌倦
“叮了个叮当锵,啪!”快板响起,随着惊堂木在桌子上重重一拍。全场注意集中在台上,两个八尺大汉立于台上,一个叫岳云鹏,一个叫孙越。他们的相声是我的挚爱,品它千遍也不厌倦。
新,是它的特色。以绿水青山为话题,专讽破坏环境的恶人;以文明为中心,专责不讲文明的市民,社会聚焦在哪儿,它的话题便刺向哪儿。令人深思,令人回味。它从不在同一话题停留,它的相声像一面镜子,世间美丑尽显无遗。它,像把利剑,世间污浊无处藏身;它,像个微观世界,各界焦点,尽集于此。
旧,是它的基础。在新上,它从不忘旧,传统是它的基础,它在批判新,也在发扬旧,真的,我爱传统,他们也爱,可总有人忘了传统。它记得,它在发扬在铭记数年的底功夫都由此而来,贯口快板。它统统囊括在内,永远忘不了,那是它的祖先,是它的魂,没有传统就没有这个它。它也是传统的后代呀!
简,是它的能处。要说相声简,没一个人否定。单口相声非最简莫属,一人,一口,一舞台。不为别的,只为让观众喜欢。至多再加上一快板,一台戏。齐了!这样的简,哪一门艺术能做到?我独爱简,繁重的社会,压的所有人都喘不过气,一丝淡雅、一丝简朴是剂清新剂,压力何处逃?它是别一个世界。
因它简我爱,因它新我爱,因它旧我爱,这个世界那么多耐人寻味的事、人。唯它我挚爱,我品它千遍也不厌倦。
相声,致上!
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经常陪我玩,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他是一个运动健将,每次和他比赛跑步,他前腿向前一跳,后腿悬在空中,跑得非常轻松,不一会儿,就把我甩在老后面。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样子,我气得直跺脚,恨不得把地球都踩瘪!
他是一个小吃货,鸡腿、肉骨头都是他的最爱。每次舅舅留给他吃的东西,他都会一下子吃个精光。有一次,我把一根肉骨头,放在他的小盘子里,他先用鼻子闻了闻,再用舌头舔了舔,然后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他还伸着舌头盯着我,似乎在对我说:“我还没吃够呢!”
我心想,他不仅是运动健将、小吃货,还真是个机灵鬼。
记得那一次,我想逗他玩,寻寻开心。于是,我把一根鸡腿放到一个高处的架子上,他一看见鸡腿,赶紧跑了过来,用力一跳,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鸡腿,可惜没够着,他又一跳,前腿向上抓着,准备抓住鸡腿,可还是没够着。跳了半天,他一看拿不到鸡腿,干脆趴在地上睡觉去了。我心想:不吃就算了,“欠”死你!
我把鸡腿从架子上拿了下来,这时,舅舅叫我,我把鸡腿随手一放,等我回来时,鸡腿已经无影无踪了,再看他,他舔舔嘴,露出一丝坏笑,似乎在对我说:“哼,想和我斗,最后还是让我吃到了吧!”我这才知道,他刚才在装睡。这次算你厉害,下次就没这么容易了。
你们猜,他是谁?对!“他”就是“它”,就是舅舅家那只可爱的金毛犬——Luck。
它披着一身金色的外衣,眼睛里总放着金光,湿乎乎的鼻子,大大的耳朵,最有特点的就是它那口尖尖的牙齿,牙齿非常锋利,像刀刃一样,但你不用因此害怕,因为它从来不咬人。他是我的好朋友,给我带来了许多许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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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它千遍也不厌倦方块的字,将我的生活变得五彩斑斓。字如一个个小精灵,丰富。一次,我接触到字,从硬笔到毛笔,我逐渐与它融为一体。王羲之的字: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欧阳询的字,刚劲有力,颜真卿的字,笔笔丰满。我曾练过欧阳询的字,可因一次转折,我又改练颜真卿的字了。从陌生到熟悉,又从熟悉到喜爱。每当我写完一个字,我都会细细品味,写的漂亮吗?有没有进步,什么地方不到位?再将它写一遍,反复地写,反复的品味,不觉得厌倦,反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字又如生活中的繁琐小事。当你不愉快的时候,当你烦闷的时候。用笔一挥,描绘出你的心情。闭上眼,你面前浮现出一个画面,这些字在向你招手,似乎想把你带出万丈深渊。睁开眼,你不会忘记那幅画面。每次拿出墨,闻到那一阵阵清幽的香气,你又会被它吸引,它在你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起笔,顿笔,横竖撇捺,写出字来,细细品味,不要厌倦,认真写。字是变化多端的,又是美丽的。在你伤心时,情绪万分激动时,练字能让你的心静下来,变得心平气和;当你烦闷时,字就变成一个个小精灵,带领你走出烦闷,跨入喜悦的大门;当你开心时,把它写出来,品一品,会让你更加快乐;当你劳累时,再品一品,劳累转变为愉乐,让你舒心,深吸一口气,迎来的是扑鼻的芳香。也许是习惯了吧,每当我闻到这香气,我就觉得自己飘然而起,浸在了这些小精灵制造的迷雾中,我是品百变而不倦呀!看,它们又在挥动法棒,把房间中浸满墨香。我喜欢这些字,这些字让我感到快乐。写方块的字,品墨的芳香,将一个个平淡的日子打磨人世间不朽的风景。6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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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它千遍也不厌倦从儿时起,我就对汤包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来源于我的父亲,和一家陪伴了我成长的汤包店。五岁那年,我与父亲散步时路过一家汤包店。店中的那灌包香气扑面而来,直到现在我仍记忆犹新,每次想起来都会垂涎三尺,忍不住想去吃几个。就更别提那时刚刚满五岁的我了。那时的我,怎能忍受这样的美食呢?我争着吵着要去店里吃饭,父亲并没有答应,我装作生气的样子说:“你要不带我进去,我就……”时间太久,我也忘记当时怎么说的了,反正,最后父亲答应了我。进店后,父亲点了一盘猪肉大葱的汤包,两盘韭菜鸡蛋的煎包,又为我点了一笼香菇牛肉的灌汤包。包子一端上来,我就开始狼吞虎咽,连醋也不蘸,当时物价较低,一盘包子大约有二三十个,一个成年人用七八分钟才可以吃完,而我也只用了十分钟,就将自己那笼香菇肉的包子吃完了。吃完之后,我又开始抢父亲那种猪肉大葱的。夹起一个,认真观察不忍下咽。我轻轻咬开了一小口,里面的汤汁流了出来,油亮亮的,散发出迷人的香气。蘸一点醋,再看时,里面金黄透亮的肉丸与鲜绿的葱叶混合在一起,再被洁白的高筋面粉裹革着。这外形太诱人了,我忍不住又一口吞了下去。我正想夹起第二个,但被父亲阻拦了,他说我吃的够多了,再吃对胃不好,我只好就此罢休。后来开通了新路,我不再走老路,便也见不到那家汤包店。直到如今,我又来到这家汤包店了,走进去,依然是那熟悉的味道,包子端上来,依然是那个气味,咬开一个,仍是那个味道,还是那么诱人,那么令人眷恋和喜爱!等到付账时,我才发现十多年了,唯有这家汤包店没有涨价,还是原来的老价格。十几年也不变的味道呀,汤包,你是我们祖先的智慧,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智慧,拥有悠久历史的灌汤包呀,品你千遍也不厌倦。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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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它千遍也不厌倦“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激情澎湃的《临江仙》将我的思绪带回到了那个金戈铁马的三国时代,一幅幅、一幕幕精彩的打斗场面在我眼前上演,而我觉得自己就如那兵卒,拼杀在战场、生活在军营……我和《三国演义》结缘还有个小故事呢!年幼的我,体育、手工、样样精通,汽车、手枪、宝剑不离身手。遇到读书、写作就心烦意燥。爱玩好动成了我静心学习的绊脚石。母亲是个语文老师,对于我的调皮也深感无奈,但也想方设法让我与书为伴,时不时地向我推荐好书,而且专门迎合我的口味。《三国》便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历史演义名著。那是一本厚厚的小说,书中难得有几张黑白的插图,没有拼音对二年级的我来说也算是个小挑战吧!此书就有凤姐那般“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效果。《刘备三顾茅庐》、《关公义释曹操》等故事早就是家喻户晓,我也早有耳闻。在妈妈绘声绘色地诱导下,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很快就被罗贯中细腻的刻画所迷住。我认识了仁慈善良、重情重义、礼贤下士,懂得用人的刘备;记住了胸怀大志,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视天下群雄如草芥的曹操;结识了傲上而不悔下,恩怨分明,以信义著称的关羽……在我一遍又一遍的品读中,诸葛亮俨然成了我的偶像。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了刘备的事业,不惜付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他对孟获七擒七纵,用宽容之心使其甘愿服输;他制造木牛流马,设下八卦阵,使刘备的军队在战场上势如破足,所向无敌。他的智慧与胆识令我神往,想象着有朝一日也能如他智深如海。阵阵桃花钻入我的鼻腔,感受着刘关张桃园结义时的意气风发;青梅煮酒,酒香沁人脾,观赏着刘备如何与曹操论天下英雄;马蹄下尘土飞扬,耳朵边战鼓隆隆,看关羽如何华容道捉放曹操……这些生动的历史画面使我品它千遍也不厌倦,让我徜徉在文字的乐园里。在繁忙的初中生活中,读书变成了一种享受。我喜欢在一个晴朗的午后,端上一杯咖啡,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着咖香,嗅着书香,反复咀嚼,品味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伴随着书本里的文字起伏跌宕,混合着这慵懒的时光,酿成记忆,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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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它千遍也不厌倦昔有曲一支,品数遍,依旧难舍。初见,一词惊鸿。你的声音是极动人的,每一声似乎都恰到好处,不高的过分,也不低得深沉,却是清脆入耳,声声入心。我将呼吸放得极轻极轻,生怕惊扰了你的音韵。闭上眼,细品,每一声、每个音符似乎皆为欣喜。是喜这上春暖花开、这冰雪融化,还是喜这万水千山且走一遭。我想,这怕是只有你自知了罢。你的音符起初是极轻的,在这静谧的环境里,竟也显出一丝突兀来。继而,冰雪消融的第一滴水珠落入泥土中,那调子便急切了起来,这转变令人惊讶,却不过于吓人。本如同黄莺般的声儿渐渐隐了,那如同洪钟般的声儿却愈来愈响了,一声声如同敲击心灵深处一般令人震撼,久久地回荡着。倏地,音调急转,敲钟人似乎要歇息了,鸟儿又在轻轻地吟唱了,如同波澜壮阔后的细水长流。虽是初遇,却已倾心。再相识,自是有缘。又见卿,是在喧嚷的街区。你的声音是极微弱的,就连那响亮的钟声也为人所藏,但我依旧捕捉到了蛛丝马迹。驻足,细细听来,果不其然,你依旧在低吟浅唱。我听到了,会心一笑。即使身于闹市,你依然如故,那清脆的音调,依然透着欢悦,而不会被卷入喧嚣中去,难得。在静谧中,汝即为净,自有一番欣喜在心头;在喧嚣中,汝即为静,自有一派欢悦于物外。不论如何,皆独树一帜,难以令人忘却。颇为幸运,我得以在芸芸众生中识得你,恰似一知音,虽不知其容,却晓其意,一切纯粹、欢悦自在其中了。我又聆听了不知多少遍,每次品味,皆不相同。初见和重逢的喜悦,时至如今长久沉淀下来的明净。你确实是我心中唯一令人品千遍而不厌倦的曲。有那么一支曲,随我走过似水流年……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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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它千遍也不厌倦味道落在笔上,就成了风格;吃进胃里,就成了乡愁;刻在心上,就成了一辈子也解不开的结……那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全套的四大名著,我拿到手后就把它们扔在了书架上,不管不问。开学后的一段时间,班上的同学们都在讨论名著里的章节,津津有味,滔滔不绝,而我站在一旁无从插嘴,当时那个尴尬劲儿就别提了。回到家我急不可耐打开了其中的一本《水浒传》,前面几页被我草草翻过,可越往后,精彩又曲折的故事情,?”:节紧紧的吸引我的眼球。一页又一页,却还不过瘾,因为我迫切的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最后我发现,好动的自己竟然不知不觉走进书中,与书中人物同欢喜共悲泣。从那天起,我的心中就埋下了一颗英雄的种子,那些豪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好汉们成了我心目中真正向往的英雄,与他们对话百遍不厌!“话说,那杨志一行人正步过黄泥岗,突见一挑酒汉子口里唱着,走上岗来……”不用猜,肯定又是我在给妈妈讲水浒传中的精彩章节了,看着妈妈投入的模样,我心中不知道有多得意。《水浒传》似乎成了我繁忙初中生活中的一处温柔乡,在忙碌了一天后,读上几页水浒,仿佛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在数学题没有思路时,读上几页水浒,脑袋混沌的数字就会清明了许多;在哄弟弟睡觉时,武松打虎是最好的选择。有时还会就我对其中人物的认识和理解与爸爸辩论几句,输了的话,我就会再把水浒咀嚼一番,保证下次取胜。不仅是我,现在弟弟再提起武松打虎时,都能像个小大人般讲上两句。而对我来说,这些草莽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和他们传奇的人物形象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因为这不仅是他们人生的味道,也是文化的味道,更是民族精神的味道,我品它千万遍也不不厌倦!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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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很厌倦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晴下午是最后一场考试,政治和历史。明明是三点半考试,我一点半就出发了。学校门口很热闹,即使是寒冷的冬天,即使距离考试还有2小时。这样的天气,总是不祥的。果然不出所料,两个男生打起来了,围观的人把路挤得水泄不通,许多汽车的主人烦躁的按喇叭,无济于事。没有人劝架,只是不停地起哄。渐渐地,一个男生眼角湿润了,毕竟只是初中生,毕竟只有十三四岁。一会儿后,他们平息了怒火,拍拍身上的灰,扬长而去。围观的同学大呼无趣,也散了。是不是很厌倦?整天跟这样一群人生活在一起,也是无奈的啊。因为讨厌这一切,所以我被当成异类隔离了啊。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来抗争枯燥的生活,一旦有人说:“这是不对的。”他们脸上的笑就逐渐被冻结,变得诡异起来,把那个人当成叛徒。他们不愿打破这种氛围。一堆同学就在前面,没人来招呼我。在热闹的人群里,根本就没人在意我这个毫不起眼的豆芽菜。看动漫会被人说幼稚,看书会被人说无趣,看电视会被人说不务正业。无论我怎么做,大家都会挑出毛病。是不是很厌倦?心情不好总是有人来火上浇油,心情好了总有人来打击。看我不顺眼就明说啊,我就是讨厌无病呻吟,我就是讨厌虚假伪装,我就是讨厌你们营造的这个变态至极的氛围!是不是很厌倦?对啊,可是又无法改变啊。黑子,把你那坏了的桌子扔了吧,看着太不顺眼。初一:邹绎蝶5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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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它千百度初一(13)郑群曼一直苦苦地思索着,寻找着……那一个女孩,那一个自信的女孩。柳絮纷飞的季节,风铃的音符在我耳边徘徊,望着窗外的蒙蒙细雨,细细的敲打声音映入耳旁。何时,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那一个自信的舞台。小草羞涩地弯下腰,她不肯面对强烈的阳光,猛烈的暴风雨,甚至不肯面对温柔美丽的小花,她觉得自己不起眼,太不起眼……那耀眼的星星,隐着心头的悲凉,一直徘徊,一直徘徊,总是不停地犹豫,再犹豫,总喊不出心中那一句。遇到更加耀眼的,她只会落荒而逃,永远躲避,逃避……她总是那样自卑,没有自信,永远成为台下的观众,为别人喝彩,为别人鼓掌加油,看见别人的完美“演出”心中隐隐作痛,明明想去,却又不敢去,那种滋味足足使她崩溃,使她绝望。人总是从缺点走向完美,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她认识了自己,慢慢地克服了自己,最终战胜了自己。随风而逝,哀而不伤,愁苦中蕴涵着辛勤和美丽……她——小草,终于挺直了腰板,屹立在风雨之中,她不再害怕强烈的阳光,猛烈的暴风雨,她在暴风雨中能自信,坚强地站着,迎着猛烈上午风暴。她——星星不再逃避,不再躲避。她已自信地站在这片舞台中,发光发亮。不会去羡慕别人,不会再有那颗退缩的心,而是勇敢地去追求,去追求……现在的她,真的有了那个自信的舞台,苦苦寻找着,终于成功了。其实,那个女孩的自信早已被埋在心底,现在,终于懂得追求,勇敢追求。梦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5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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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它为什么不让它飞翔我家阳台上有一只空了的鸟笼,原来里面还有一只小麻雀。那是我在树下捡到的。由于它的翅膀受伤,所以一直飞不起来。可现在早已鸟去笼空。每当看到空了的笼子,我便会想到它——一只失去自由的鸟儿。由于我是一个十分爱动物的人,一切动物都是我的朋友。自然这只麻雀在我家受到了优厚的待遇。我特地为它买了个鸟笼,还给它米作为美餐。在阳台上为它安了家,每天放学,我都会来到阳台问候它。听它婉清脆的叫声,闭上眼睛,躺在椅子上,幻想着。我早已把它当做我家的一份子,自然也照顾得格外周到,添食加水成了我每天必做的事,而且它就也似乎很愿意为我做。可是过了不久,阳台上很少听到鸟的美妙叫声了,我曾仔细打量过它,发现小麻雀常常呆呆地望着笼子外面的世界。常常伸展自己受了伤的翅膀,似乎在看自己还能不能飞翔,而我从不曾打算放它出去。因为我要让它永远为我歌唱,小麻雀的伤一天天好了,但是它的精神却一天不如一天,最后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第二天一早,我便发现小麻雀已经蜷缩在笼子的一角死了。我的眼泪顿时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下来。我终于明白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强留也没有用。”小麻雀并不属于我,而是属于那片蓝天,那个森林。我没有权利拥有它,我原以为爱它,就可以给予它一切,但我恰恰没有给它自由的权利。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之后我常常反问自己“爱它为什么不让它飞翔?”5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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