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刀—红莲天舞
夜,是一个鬼剑士,他立志做一名狂战士
“狂战的力量在于那左臂中的诅咒,狂战的霸气在于手中的那把巨剑,狂战的悲伤,在于那血红的左手。”
夜的师傅这样教导着他。
夜是个孤儿,他被遗弃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中了卡赞的诅咒,有了可怕而鬼神化的左手。
家人,村民视他为恶魔,亲生父母那眼神中的恐惧,村民眼神中的颤栗,让瘦小而年幼的他迷茫了。
他默默的站起来,转身逃离了自己的村子,走进了密林深处。
一场恐怖的瘟疫让森林里的生物都成了妖魔,它们冷冷的看着这个闯进自己领地的人类,期待一个时机将他撕碎,将他变成腹中的美餐。
夜丝毫没有感觉到周围弥漫着的杀气,或许他已经不在乎了,亲人的背叛,让他幼小的心灵彻底的绝望,就让自己在这里结束吧,也许这是最好归宿,夜心里这么想的。
“扑通!”夜被地上的树枝绊倒了,妖魔们找到了机会,从黑暗中飞速的跃起,扑向了他。
夜闭上了眼睛,扬起了嘴角,很快就会结束了,我那卑贱生命…
忽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小子,就这么想死吗?”夜睁开眼,看到的是一道霸道的红光,一闪而过。
一个笼罩在黑影中的身躯,一把闪烁着暗红色光芒的巨大的大剑,夜看到了那握刀的手臂上,是那刺目的红色,那是卡赞的诅咒!
妖魔在瞬间被切开,尸体的残骸落在了地上,整齐的被切割成了两段。
这是夜第一次见到师傅,也是他第一次知道了狂战士。
“小子,不想死了吧,那么跟我走吧,只有活着,才能跟卡赞的诅咒抗争。”
没有多余的话,夜跟着师傅走了,成为了他的徒弟,踏上了狂战士之路。
“哈!嘿!”灭手里拿着一根木棒,重复着同一个动作,上挑。
跟着师傅已经三年了,每天重复上挑一万次,在这深山的房子里,每天师傅都是早出晚归,也不知道是去干嘛了。
在师傅不在身边的时间里,夜并没有偷懒,而是完全按照师傅教授的动作严格完成了每天一万次的上挑。
日已西沉,师傅今天怎么还没回来,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传来脚步声,灭握紧手中的木棒,又是来要债的吗?
三年来,夜打跑了无数要债的人,因为师傅是个酒鬼,虽然每天出去都说是去找寻狂战的真髓,但是夜知道他肯定又去索西亚酒馆喝酒去了。
听着脚步声,有三个人,空气中压抑着很紧张的气感,来的人很强,夜心里想着,手中握紧了木棒。
“小子,警惕性很不错呢。”是师傅的声音,只是这个声音没有以往的那样中气十足了。
林中走出来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师傅被另一个男人搀扶着,而那个女人有着尖尖的耳朵,黝黑的皮肤,是个暗精灵。
那男人对身后的女人说:“罗克希,清除掉我们过来的痕迹,我不想它们追逐到这里来。”暗精灵点点头,准备向后走去。
师傅摆摆手,站直了身子:“阿甘左,不需要了,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了,今后这小子得自己去闯荡,这里就废弃吧。”
“你确定需要他走上狂战的路吗?你知道一旦成为了狂战,将意味着什么。”被称为阿甘左的男人如是说。
“我要像师傅一样成为狂战士!”夜很认真的说。
“哈哈哈,你瞧瞧,这小子很期待呢,他是我见过的最适合当狂战的人了,或许,他能超越我吧。”师傅笑得很大声。
“小子你过来,我之所以一直没有教你狂战的招式,那是应为当你施展血之狂暴之时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什么代价?”
“你会失去理智!无法区分敌我…。我不希望看到你疯狂,知道么,夜。知道师傅为什么要你每天练习一万次上挑么?”
夜茫然的摇摇头,师傅摸了摸夜的头,道:“师傅是为了锻炼你的心智,使你的心智更坚强,不至于遭到卡赞诅咒的影响,看来师傅当年没看错人,呵呵。”
“如果我成为了狂战,我就能像您当初救我那样斩杀妖魔么?”
“额,成为狂战必定会对你的精神有影响,你不介意吗?”
“没什么,如果当初不是师傅您,我早就死在那格兰之森了。”
师徒对视良久,笑了。
“它们追来了。”一直没有出声的罗克希拔出了别在腰间的双刀,阿甘左握住了巨剑的剑柄。
“小子,你只要在自己灵魂深处呼唤卡赞之力,你就会得到卡赞的帮助,他的小部分力量将为你所用,这就是血之狂暴……”
“来了!”
………………………。
在阿拉德大陆游历一年多了,跟着各路的佣兵一起进入了地下城完成赏金任务,消灭那些被瘟疫魔化的怪物。
一年前的那一战中,师傅燃烧了剩余的生命,爆发了狂战最终奥义——魔域血煞,强大的敌人全灭了。而师傅却倒下了,临终前,师傅从背后抽出一把长长的太刀
艰难的交到也得手中,道:“夜,这是师傅毕生精力所锻造的刀,他有巨剑的破坏力,又有太刀修长和锋利,我想你是他最合适的主人了…。”
师傅去了…。
夜看着手中那把闪耀着暗红色光芒的刀,刀身上刻有两个字——绝刀。
夜来到大陆的东方,那里充斥着盗贼,充斥着危险,他接到了一个少女的委托,进入迷乱之村,去找回被盗贼劫走的孩子,少女的弟弟。
少女名叫莲,在诺斯马尔准备的这几天,莲天天缠着夜说赫顿玛尔的故事,听说那里鸟语花香,没有可恶的盗贼,没有恶心的大老鼠。
如果夜不耐烦了,莲就会跳舞给他看,在帐篷外翩翩起舞,就像是精灵一般,胸前的达芙妮项坠闪烁七彩的光芒。
“找到我弟弟以后,你要带我去赫顿玛尔看看哦,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诺斯马尔呢。”“好的,一定。”这是夜第一次有了笑容。
夜进入了迷乱之村,后面却跟着莲,她强烈要求一定要一起去,夜没办法,只能带着她。
在收割了无数老鼠和盗贼的生命之后,他们进入了村庄的深处,一片荒芜的土地上零零散散的竖着一些房屋的残骸,这这里真荒芜啊,夜心里想。
“啊!弟弟!是弟弟!”莲指着残骸中那一排排的囚笼,其中一个与莲的容貌有七分相似的孩子躺在囚笼里,夜看了看其他囚笼里的人,这么多人,他们你怎么会在这里?
正思考着,大地开始震动,一只只硕大的老鼠从地面喷涌而起,而上面赫然站着魔笛使者-皮特!
夜在游历大陆的时候曾经听说,在大陆的东方有一个极其邪恶的人,那就魔笛使者-皮特,它怎么会在这里!它的狡猾,它的残忍,这是夜听无数吟游诗人所诉说过的。
没有时间想那么多了,“快跑!”夜用左手一把拉过莲的手臂,右手挥舞着绝刀划过囚笼,伸手将莲的弟弟扶起来,正准备向村口逃去。
突然间,感到左手一松,夜回头一看,魔笛使者-皮特召唤出庞大的鼠群将莲抢了过去,“不…~~!!!”皮特一手掐着莲的脖子,一手执笛,吹响了魔笛送葬曲。
莲痛苦的抽搐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喊道:“夜,快跑…!不要管我…快离开。。呃…”声音嘎然而止…。凄美的脸庞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珠,但是睁着的双眼早已失去了
原本的清澈,鲜血顺着嘴角滴落在地上…。。皮特扬手将莲甩向夜。
刹那间,夜的心抽畜了一下,天地之间唯有莲那失去生机的脸庞,还有那脸上触目惊心的一抹殷红的血,尘土扬起在他们的身边,莲像个破旧的布娃娃似的被抛在了夜的怀里。
夜的眼睛闪烁出血红色的光芒,左臂的锁链被寸寸绷断,“我需要力量,卡赞!!!!我需要力量,我愿意献出自己的灵魂!”夜扬起手中的绝刀,仰天长啸。
咕咕咕咕…夜的双眼变得更红了,一团团带有怨恨,狂暴,戾气的波波动从夜的身躯延伸到绝刀之上。夜颤抖着将莲的娇躯靠在一边的断墙上,喃喃的说道:“莲,等我
战斗结束后,我会带你去赫顿。。玛…尔…玩的。。”说道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夜已经哽咽了。站起身,他咆哮着挥舞着绝刀像皮特砍去,皮特奏起了魔音交响曲,尖利的笛声似乎穿透立了夜的身体
刺激着他的大脑,夜感到一阵眩晕,强大的意念使夜站了起来,由于皮特强大的威压,夜早已变成一个血人,浑身都是伤口,汩汩向外留着鲜血。。
“不够啊!我还要更强的力量!卡赞将你的力量全部借给我吧!哪怕我燃烧自己的生命!!”夜疯狂了。
“成交!”一个阴沉的声音从夜的心里响起,刹那间,天空骤然变色,整个村子笼罩在一股浓烈的杀气之中。“桀桀桀桀…”皮特仿佛在惧怕着什么。
“蹦山裂地斩!”夜的嘴里冰冷的突出这5个字,绝刀上骤然燃烧起一团红色火焰,挥向皮特,铺天盖地的地狱之火从天而降,皮特害怕了!
当绝刀接触地面的那一刹那,大地崩裂,从地底喷射出灼热的岩浆,吞噬了皮特的身体,皮特哀号着在火焰之中化为灰烬…
夜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走到莲的身边,靠着她,将她搂在怀里,缓缓的闭上眼睛……。。
赫顿玛尔,索西亚酒馆里。
角落里坐着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色袍子里的人。
他轻轻的抚摸着手中那把暗红色的刀,的刀身流动着嗜血的气息,刀柄上绑着一条可爱的娃娃的项链。
他微微露出的左臂闪过一抹红色,那是卡赞的诅咒。
“现在你的名字不再是绝刀而已,而是绝刀——红莲天舞,从今以后,你将永远伴随这我,直到我死去。。”
光滑的刀身印出一双如同血一般鲜红的眸子,只是那眼角仿佛泛着泪花。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本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小女孩,但由于我“独特”的外形,使我引人注目。
我今年十岁了,五官端正,活泼,脾气急,却又瘦又矮。由于这,给我带来了一些烦恼。学校里,同学们管我叫“鸡立鹤群”;每次编位,老师总是毫不犹豫地把我放在第一排;坐公共汽车,人多时,售货员压根儿看不见我,我根本不用买票。为这事,我总怪上天不公平。妈妈开导我:“伟人说得好,有志不在高矮,矮点儿也能办成大事。”
在妈妈的鼓舞下,我从小就有一颗不平凡的心,我要向人们证明我的不凡。
老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我从小也喜欢看书:像《十万个为什么》啦,《自然大奇观》啦,《世界名著》啦,《上下五千年》啦……在书海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于是,我又有了新的雅号——“小博士”。记得去年中秋节的夜晚,电视报道今晚将会出现月全食。我和许多同学都幸运地目睹了这一奇观。第二天,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件事。有的同学一本正经地说:“月亮被天狗吃了,大家要敲锣打鼓把天狗吓跑,月亮才会得救。”我听了,不以为然地脱口而出:“这是迷信的说法,我来给大家讲讲为什么吧!”围观的同学越来于多,就连老师都“洗耳恭听”了。于是,我滔滔不绝地给大家讲了起来:“月球本不会发光,是太阳光照射在上面反射到地球的。当太阳、月球、地球时,由于地球处于太阳和月球中间,挡住了太阳照射到月球上的光,月球就看不见了。这就出现了月全食。”同学们恍然大悟,老师也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还号召同学们要向我学习,多看书,多增长知识呢!
我不仅是个“小博士”,还是个“三心二意”的人。
你可别误会了,在这,我指的“三心二意”就是有信心、恒心、耐心;一心一意、毅力。为什么这么说呢?那就是这段时间的事了,我要去参加镇里的作文比赛。每天起早摸黑,看一篇文章,练一篇文章。于是,我就只得“悬梁刺股”了。但每天还得弄到十点至十一点,上下两家经常被我的急噪声弄得鸡犬不宁。不仅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周末我也得秉烛夜游。放假嘛,那就更不要说了。老师苦,我也苦。有时,我还真像一只泻了气的皮球,真想把内心的感受发泄出来,可我没有。因为爸爸曾多次对我说:“做人就要不怕辛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说来也敲,这时正好是“神州”五号成功发射的大日子。但我看到宇航员杨利伟叔叔的图片时,不由得惭愧了:杨利伟叔叔大个宇航员不容易啊!每天得接受多少训练啊!而我呢,吃一点苦就叫苦连天。就这样,我没有抱怨,没有发泄——我忍住了。每天依然是度日如年地过去了,但我是有信心、恒心、耐心、一心一意、毅力,没有丝毫半点的马虎过地呀!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小博士”,一个“三心二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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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舞!舞!一声鼓响,一束追光,舞台上一群蓝色的精灵在舞台上舞着。时而急促,时而舒展,每个舞步都扣紧了节拍。淡淡的蓝光下,他们站起来了!蓝衣服、蓝头巾、蓝腰带。舞台仿佛已不是舞台,而化成了一望无垠的海洋。看啊!那点点的白,不正是海水汹涌中所泛起的泡沫吗?“潮声”渐渐大了起来,在远处,海潮远远的涌起,啊!潮来了!一群后生站在这“海”边,等待着,等待着海潮的到来,他们朝着远方眺望,心里是多么期待,期待与海潮争个胜负!来了!海潮来了!海水汹涌着,狂啸着……后生们无畏的向海潮迎去!迎去!一举手、一投足、一跳跃,那么的整齐,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忘情,那么的勇敢,那么的无畏与自信!任海水咆哮,他们不曾退缩,任海潮泛滥,他们不曾害怕。困难与危险可以吓倒别人,但吓不倒这群追潮的勇士!不管经历怎样的困难,他们都会勇敢的面对,就算一路坎坷,也不能阻挡他们前进的决心……啊!这不正是我们的写照吗?天不怕,地不怕,面对困难永不言弃!啊!这不正是我们的灵魂吗?艰难不能磨灭我们的意志;挫折不能阻挡我们的脚步;摔倒后爬起来,拍拍手,继续走;失败后,不放弃,扬起头,重头来!舞台上鼓声阵阵,紧凑而整齐,而台上的人却丝毫不惧,舞舞舞,舞出向上的精神;舞舞舞,舞出顽强的斗志,舞舞舞,舞出高尚的品格……天地间已没有了一切杂质,剩下的只有那群在海边无畏追潮的人们。渐渐地,潮落了。渐渐地,静下来了。当最后一声潮声响起的时候,追潮勇士的英姿永远定格在人们心中……5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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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听说王太守家的大小姐是莲仙下凡呀!”“是呀是呀,你们也知道这消息了。我还以为我是第一个知道呢。”“要说这知道呀,可是我第一个了解到的,昨天晚上,我在王太守家围墙外睡着了。大概是三更左右吧,我被人叫醒了,那人正好和我是老相识了——王太守家的总管。就是他告诉我太守家的女儿是莲仙下凡的!”“噢……真的假的,不要骗我们呀……”“不骗你们的,千真万确!我开始也不相信,但是后来王太守也出来了,催总管他快点收拾屋子,说是今天要给小姐换房,怕长了晦气!”“哎,你们看那!是王太守家的阿妈,听说就是她伺候太守家的女儿的!”“哎,阿妈,住一住脚,问你呀,王家小姐是不是莲仙下凡呀?”“哟,你们就别问了吧,就是的了。夫人叫我快快去备置小姐的衣服呢,就不多说了……”“哎,阿妈,我们还没问完呢!哎……”“前几天,你们有没有听京里来人说呀,说是靖王府的小王爷是玉帝的小儿子转世呢!““哦,是吗……”就在人们的议论中,我们的小莲仙——王紫涟已经从闺房中走出来了,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了莲池边。(不要吃惊,人家是神仙嘛!再说,就算是凡人,聪明些的早早的就下地了不是?)“爹爹,我想住这里,行吗?”“这,这……”“爹爹!”“涟涟乖,听娘亲的话。你想呀,这莲池里没有屋子你睡哪呀,对吧,娘亲和爹爹就是担心这个。”“哦,你们是担心这个呀,看我的!”我们的小莲仙——王紫涟(以下就简称紫涟吧)的眉心的莲印出现了,悠悠地放出粉粉的光。不一会儿,莲池中所有的莲花都开了,离紫涟最近的那朵莲花的花托上有着一支莲花钗。紫涟拾起花钗,放入水中,花钗立即变成了水晶宫,底部的支柱是成千上万的莲叶。紫涟高兴地回头说:“爹爹,娘亲,这样,行吗?”“行,涟涟,你看,娘亲把这个送给你了!”“哦,这是紫檀杖!娘亲,你怎么知道我需要它呢?”“知道什么呀,夫人……”“哦,老爷,你不是还有事吗?好像靖王爷的侍从还在门外等着呢!”“对,我差点忘了,涟涟,爹爹不能陪你了,自己好好玩!”“是,爹爹……”“你们都下去吧……”“是,夫人……”“娘亲,你快说呀!”“是这样的,我的一位好友曾说过天庭中有一位花仙,为了救她抢了花王风头。结果花王为了报复那位仙子,从她的护身物中盗走了这紫檀杖,送给了她。后来,我的那位好友成了靖王爷的福晋后就将这紫檀杖送给了我。我想,你既然是莲仙转世,将来定会遇上她的,想不到,涟涟你就是……”“哦,原来是这样呀,那么,娘亲,我去玩了!”“好,好好玩呀……”“恩……”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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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莲她垂首站在瑶雪池旁,火红色的长裳似乎与夕阳融为一体,一抹朱砂搭眉间,亘古不变的是她身前一池绽放的红莲。自古以来人们便对莲有很高的评价,莲为花中君子,水陆草木之花。我真正爱上莲是在一个初夏,那时候,夏至未至,且之前也并未对它有太多深入的了解,直到亲眼目睹它在水中的多彩,才为之惊叹。那一日是周末,我们全家想一起开车回老家看望老人。抵达时,老人欣喜若狂地出来迎接,进屋收拾完东西,感觉在家里闷得慌便独自行在小径上,鹅卵石铺成的小径弯弯曲曲通向一条小水塘。我慢慢行走,感受着一人的清静,享受着鹅卵石在脚下的奇特感觉。天渐渐变淡,不时有鸽子在头上掠过,来回绕圈,云很淡,稀薄得几近透明。这大自然带给我的乐趣,无以言表。渐渐地,这条小径到了尽头,恍然间抬头,看见一池娇艳的红莲,余辉在她精美的花瓣中跳跃,不知为何她的花瓣上似乎沾有些露水,闪光发亮。我轻轻凑近她,生怕一不小心打破这宁静的画面。我小心翼翼地嗅着她散发的淡淡香味,情不自禁闭上了眼。亭亭清荷,盈盈轻笑。我在这小池发呆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下才走回家。我想这莲一定是有谁照看的,不然哪有那么惊艳于人。于是我心中盘算着第二天再来这赏莲。然而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我骑着白马逛兵器铺,游长安。我看见身旁的红衣女子,她对我笑靥如花,眉宇间的朱砂痣夺人眼球。忽然眼见闪过她的许多画面,她淡淡吹箫的模样;她扑在紫袍男子的怀中,甜甜的叫到“爹爹”!紫袍男子颈间的红莲图腾散发着光芒。冠世美人,武霸天下,他的名字叫“重莲”重莲,繁多的莲……清晨,我早起,望向外婆供佛的地方,发现观音菩萨的底座便是一朵盛开的莲。想起有人说过,莲便是代表佛。各色莲也是各方菩萨的坐骑。我一边想一边出门走向那池红莲,我坐在池边,凝视着她们。可是我偏偏独爱莲。她们虽没梅花傲骨,紫莲却比她坚忍;虽没水仙白净。白莲却比她清雅;虽没牡丹高贵,蓝莲却比它们独特。而我认为红莲的美才是最惊艳于世人的。我原想等着红莲主人的到来,却迟迟未归,眼看已近晌午,天色渐暗似有雨,便匆忙跑回家。果然,前脚刚进门,便下起了大雨,我叹了一口气,问候了长辈,便坐在窗边对雨发呆:就这么回来了,她们会不会有事啊,会不会被雨打翻呢,等等我去看她们吧……眼见雨小了许多,我不顾父母阻拦,急忙跑向那池红莲,刹那间,我惊呆了,莲花都挺立于水中,骄傲地扬起头,任凭雨水冲刷,须臾间我有些心疼,心疼她们的倔犟。许久后,雨又小了,变成微微细雨,我又对着她们发呆许久,直到听见玉箫声,才转头,红衣女子在雨中,她站在我身后侧对我,绛红的朱砂遮掩不住,这次我看清她的脸丹凤眼柳叶眉,朱砂落眉间,红颜自轻决。明眸皓齿地浅笑,眉眼弯,笑意挂唇边。她轻声:在下姓韩单名淡。那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我默念了此名字百遍,忽然回眸望向那一池红莲,仿佛听见少女风铃般的清脆的笑声。韩淡,为菡萏,便是莲。莲矗立在池边吸日月灵气 养天地精华,清雅。惊艳。独特。我爱她并不在于她的美,更是在于她的内涵。修养“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荷莲与日相映,与月相倚周敦颐的爱莲说更为我意。几年后,我再回来,那日夕阳西下,她坐在池边抬头看了我一眼,绛红色的朱砂仍在,她对我嫣然一笑。我仿佛看见她手持醴酒,抿唇微饮,即使这一切是幻觉,但这是我一生所见的最美画卷“十里红莲,一尊艳酒”。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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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红莲红莲天空在洗净铅华后容颜干净到通透,我就这样无忧的呼吸着。弟弟跑过来,他对我说:"哥,你快看,红莲红莲!”我用手指抚过他的眉心顺着他视线的角度望向天空,霎时间,大片大片的红色将一切都染尽,甜腻粘稠的气息充斥着整个世界。我逃不掉了。再次从噩梦中惊醒时凌晨三点,我的背脊被汗水浸湿,透过闹钟安静的滴答声我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喉咙在黑暗中“咯咯”收紧的声音。我的胃里在翻江倒海。“哥,你该做些温暖的梦。”弟弟穿着棉质的拖鞋从房间里走出来皱着眉头对我说。我厌恶的瞪向他直到他怯生生的退回到自己房里。可是随着他房间的红漆木门一点一点的关上,我的喉咙也越发的收紧。那是大片大片的红色啊。我“哇”的一声将胃里的晚餐全都吐了出来。红色。红色。我将床头的闹钟猛的扔向了那扇门,铁制的闹钟将红漆木门砸出一个微微下凹的坑,一切随着闹钟的坠落归于平静。弟弟没有说什么。我想他是已经习惯了。我是一个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2007年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了这所梦寐以求的大学。我儿时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很棒的画家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一点一点懂得这个现实的世界不会允许不切实际的梦。于是我果断的放弃了学画画,打定主意做一个如父亲那样成功的商人。而在我认为,弟弟是没有理想的人。我恨他。不,应该说我对他的恐惧远远大过我对他的恨。弟弟出生在父亲中年的时候,比我小了整整七岁。由于是中年得子并且打他出生后父亲的生意就越做越大的原因,家里非常宠他,许他养狗养兔子养鸟,许他买来各式各样的玩具摆弄,甚至许他在家里请家教上课只是因为他在五岁那年莫名其妙的嚷着要当画家。可是,讲真话,我一点都不曾嫉妒过他,因为弟弟从小便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他永远也长不大的,永远得背负着他三岁时的皮囊。所以若不是发生了十一年前的事,弟弟于我,也会是捧在手心里来疼爱的人。时间过得很快,我知道自己正在一步步的向着自己的梦想靠拢,我仿佛可以预见自己的未来。我相信自己会是一个成功出色的商人,可是从内心来讲,那种挣扎却是鲜为人知的。而至于弟弟是否会成为出色画家这是我无从知晓的。因为我从不愿意踏进他的画室一步自从他在十一年前喜欢上画红莲开始。我讨厌透了弟弟用他孩子般的身体无忧无虑的坐在画板前画出一朵一朵红莲的模样。他看起来是那样的不食人间烟火,而看看我自己,倒像是一个沾满世俗之气的人。其实,更令我反感的是他画板上那一抹抹鲜艳的红或暗涌的红色。它们绽放在花瓣上,甜腻美丽到让我呕吐。总之,弟弟的一切都让我越发的想要逃开,除了他天真如孩童的脸上偶尔眉头微皱的样子让我柔软下来的片刻之外,在其余的时间里,我都恨不得他快一点死去。结果——弟弟真的死了。在我大学马上就要毕业的前一天,弟弟死于车祸。当我赶到现场时,已经有了大群围观的人,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孩静默的站在人群外眉头微皱的望着地上已经干涸的暗红。我的心“咯噔”一下猛的想起了十一年前的事,我冲过去弯下身子下意识的想抱走那个小孩。可是当我弯下腰的那一瞬间,我心中的防线被彻底击溃了,泪水奔涌而出。从那个高度那个角度穿过大人们一双双的腿根本就看不见倒在血泊中的弟弟,视野里只有一滩暖暖的红色。一点也不狰狞一点也不恐怖。倒像极了一朵红莲,宁静的在温暖的阳光下绽放。原来是这样啊。不知道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我终于走进了弟弟的画室。出乎我意料的是,弟弟画室中的画竟都是灰色的,没有一抹红色。阳光头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我就在那样一瞬间微微怔住了,断断续续的记起了十一年来弟弟对我说过的话。“哥,你快看,红莲红莲! ”“哥,你该多做些温暖的梦。”“哥,我想给你画我常做的那些温暖的梦,可是妈妈说梦是灰色的画出来就不温暖了。”“哥,我要当画家,努力做彩色的梦,给你画红色的莲花。”“哥,我的理想是要努力让哥温暖起来。”“。。。。。。。”为什么我这样对你你还是能这样对我好呢?我的眼眶湿湿的,可是我没有哭。我怎么能在他努力给我的温暖里伤心呢?大学毕业后我放弃了经商的念头重新拿起了画笔。在无数个我将一抹抹温暖的红色画在白纸上的夜晚我终于明白了弟弟。他说:“我想让哥重新温暖起来啊,这就是我的理想。”我曾经嘲笑过他的话,肉麻而虚伪。可是当我一路走来后我才发现那竟是真实到可怕的誓言。可是怎么办,当我终于明白了之后我却不得不用一生去让他知道,他成功了。暮色四合,透过摩天大楼的玻璃,我好像看见十一年前的弟弟静默的站在马路上的人群外,然后他脸上露出笑颜向我招手:“哥,你快看,红莲红莲!”十一年前的我走过去,看见的不再是马路中心惨死扭曲的那张脸。而是与弟弟一样只瞅见了温暖的红莲。然后,过去的十一年里没有再做过恐怖的梦不会再惧怕暗涌的红色。十一年里弟弟所有难过的天真的皱眉,透过玻璃,我用手指将它们一一抚平。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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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绝代翌日,天台。“各位参赛选手们,由于惊现两个天才少年一举将星光阵和黑之潭攻破。所以我们又组织了一次比赛,魔法部的选手们请先去我们学校为你们准备的客房,呆会我会将你们送过去,下午才是你们的比赛时间。”说话的是光洋老头,依旧穿着白色大袍,难道修光明魔法的都喜欢白色的衣服?接着魔法部的选手排成一个大圈,肃立站好。“伟大的光之神啊,借你的力量,炫出最华丽的空间魔法吧……”光洋刚一吟唱完,选手们的脚底顿时映出一个正好盖住他们的巨大光圈,阵内有个巨大的太阳旁边聚集着许多月亮图案,阵络交错,乱中有序。接着从那些映痕出蹦射出超强的金色刺眼光芒,全场人都禁不住捂上了眼睛。待回过神来,哪里还有魔法部人的影子?嫣馥心里不禁暗暗惊叹道:院长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初级紫阶的地步,能召唤到光神的能量并且做超大阵容的地点转换,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高手都很少见啊。“喂,贤弟,你居然抛下我一人先走了,够不够哥们啊!”愠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回头看了看,原来是蔑签啊。昨天晚上几人都喝高了直接在“金碧辉煌”的包厢里睡着了。结果今天早上嫣馥第一个醒来,火速地赶往学校准备看新生的比赛,却忘记叫上蔑签了。嫣馥搔了搔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蔑签,我一心只想快点来看比赛,却忘记喊你了。没事吧……”蔑签耸耸肩,道:“你还好意思说,我的头被那举可益抱着,腿被举沙抱着,手膀被殷灏拽着,有没有失身我都不知道呢!”说着还两手抱胸状,做出小女人的姿态。“扑……”嫣馥忍不住笑了出来,“哎呀,你还说我是女人,你这样子就像被人抛弃的怨妇——发春咯!”蔑签皱眉,刚想打一下嫣馥,只听台上又有人发话了,算了,下次再找嫣馥算帐吧,先看比赛,蔑签想。“好了,武技部的选手们注意了!接下来进行的是你们的考试,这次我们的考试内容是站立。”这次的考官依旧是剑雨和殷楠。“伟大的风之神啊,借你的力量,制造一个风洞吧……”殷楠吟唱起咒语,将双手不自觉地举高。接着,看到殷楠身体的周围浮现出浅绿色,先是淡淡的,接着愈来愈深。风,是风!突然地,整个天台招来了一股巨大的风流,倾袭着每一个人。接踵迩来的居然还有一些飞沙走神,渐渐的,风停了,在之前魔法部同学们站着的地方形成的一个10米宽的风洞,并且有着魔法印。“十九名武技部的同学,你们只要在此疾风阵内站上3个小时,那么你们既可过关!”殷楠慷慨激昂的话语让魔法部的同学们跃跃欲试。“伟大的光之神啊,让这些孩子进入风洞吧!”说完,十九名学生没入风洞内,同时在另一侧的天台墙壁上现出一个巨大的荧幕,是用来观看风洞内选手的情况的。这次选手们看见的不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了,而是琳琅满目的树林,刚一落地站稳,接着强大的风流差点让选手们飞出疾风阵。其中一位穿着兰色衣服的男生从腰边抽出一把剑,接着催动剑气,身边涌现出一个人大的小剑阵,那把剑牢牢地插在了那里。接着,那男生闭上了眼睛,似乎在享受着什么。嫣馥和剑雨同样惊讶道:“心剑合一?这男孩不简单。”“心剑合一?”问的是蔑签。嫣馥答道:“心剑合一就是每个学武技的人最想达到的境界,能与自己的武器心神合一,才能使武器发挥出最大的能量。这个要求没什么,就是悟性。别以为只有学魔法的才会需要悟性,学武技的更需要这个,这为我们以后跟自己的武器签定灵魂契约时有很大的作用,到时无剑胜有剑,才是真正的心剑合一。”“贤弟懂的真多啊……”蔑签夸奖道。嫣馥甩了甩自己飘逸的头发,回以灿烂的微笑,“那是!”蔑签头上三条黑线……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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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最近,森林里热闹极了,因为一年一度的“舞林大会”就要开始了。动物们都知道“最佳舞蹈奖”的分量很重,所以他们都想尽办法让自己的节目在众多舞蹈中脱颖而出。有的苦练基本功和技巧,以征服评委的双眼;有的专门想新创意,搞笑的片段层出不穷;还有的,像狐狸,只想着怎样才既能偷懒又可以拿奖,整天动着坏脑筋。这天晚上,似乎特别安静,晚风呼呼地咆哮着。丝丝缕缕的月光射进林木中,奇形怪状的树影就像一个个骷髅头,令人毛骨悚然;树叶不断地摇曳着,与地面的影子交相辉映,夹着风呼呼的声音,显得阴森可怕。狡猾的狐狸正在为舞蹈节目“出谋划策”,在月光下踱来踱去,不经意来到了一片荆棘地前。忽然,一双精致的红鞋出现在她的视野中,那双红鞋被卡在荆棘丛中,还在不停晃动。“咦——那不是红舞鞋么?有了!”她灵机一动,“不是说红舞鞋能让不会跳舞的人不停地、优美地舞动吗?反正没人会怀疑我。比赛时,我穿上它,‘最佳舞蹈奖’就非我莫属了。”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其他动物都胸有成竹,舞蹈节目的准备很充分,只有狐狸还是优哉游哉地玩耍,因为她觉得红舞鞋能助自己一臂之力斩获“最佳舞蹈奖”。终于到了比赛那天,选手们身着盛装,信心满满地来到赛场。轮到狐狸了,她骄傲地穿上红舞鞋,昂首挺胸地走上前,接受其他选手的羡慕之情。音乐开始,狐狸律动起来,一开始,舞鞋仿佛真的带着她跳出美妙绝伦的舞蹈;就在她想入非非时,舞鞋开始不听话了,不停地旋转。它总跟狐狸对着干,原本曼妙的舞姿变得混乱不堪。狐狸害怕极了,到最后实在转不动了,一阵头晕目眩,她扑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可红舞鞋还在不停地窜动,猴子冲上去想将红舞鞋脱下来,可是鞋子就像粘在狐狸脚上似的,怎么用力扒都扒不动。全场观众惊呼起来,胆小的小松鼠还蒙上了眼睛不敢看眼前发生的一切。正当大家都不知所措时,舞蹈比赛评委会主席,美丽的白天鹅提议大家将红舞鞋固定绑在舞台的柱子那里,狐狸无可避免地和鞋子一起绑在柱子上。情急之下,大家决定去问问森林中知识渊博的树爷爷。树爷爷捋着他长长的胡子,忧虑地叹息着说:“这是上天对狐狸的惩罚啊。她的虚荣心操控了她的思想,被施了魔法的红舞鞋是会惩罚她的。听我爷爷的爷爷说,用采集的一千颗森林中最先出现的露珠能解除魔咒。你们试一试,把露珠分别洒在狐狸的脸上和红舞鞋上,她或许会醒来,红舞鞋可怕的魔法也可能随之解除。”听完这番不可思议的话语,大家都为狐狸感到同情,也觉得采集一千颗露珠的任务太艰巨了。但是为了拯救狐狸,大家决定不辞辛苦地集齐露珠。于是,第二天清晨,第一颗露珠被机警的小松鼠采到了;第二颗被敏捷的猴子摘到了;第三颗被可爱的浣熊拿到了……大伙捧着一千颗露珠,洒在了昏迷的狐狸的脸上,也洒在了邪恶的红舞鞋上。一会儿,舞鞋中流出一些黑色液体,红舞鞋的颜色变淡了,但发出一股圣洁的光芒,舞鞋不再窜动——魔法终于被解除了!大家都欢呼起来!在欢呼声中,狐狸慢慢睁开双眼,在一双双饱含期待的眼睛注视中醒来了。她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红扑扑的脸蛋又添上了一抹红,眼眶里含着感激和羞愧的泪水。“对不起,我的虚荣心始终是害了我。我为这双红舞鞋已经吃了不少的苦头,真是自作自受!”她边说边把穿在脚上的红舞鞋脱下,定神细视。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动物们还是过着平静的生活,狐狸的事情像尘气一样被风带走了。没有人再提起那双红舞鞋。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一:陈?琳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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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然绝天灰涩得像是刚刚哭过,夹杂着浑浊,看不见阳光的澄澈。此刻我正在窗边,试图从这样的天空中找到一丝丝自然的感觉。这一方天空的确非常沉闷。城市的空气中弥漫着发霉的味道,时时提醒我怀念乡村的纯净与无邪。乡下非常干净,简直可以说是无污染,是久居城市的人们想不到的干净。那里,还藏着我的许多记忆。曾几何时,乡下的纯净倍受推崇的,而今污染也在所难免……这不能不让我想到许多,有关过去的,有关现在的,还有关将来的。千年一叹我常想,古人必定与我一般,有怀想天空和感悟自然的习惯吧。不然,历史的天空,何以留下歌咏自然的卷帙浩繁的诗篇,供后人感叹呢?记忆中的华夏热土,寸寸都烙下了古人倔强的足迹。乱花浅草,江南三月烟花笑,悠悠旧事随流水,舒展成江山如画的感喟。风啸雁去,塞下秋来风景异,茫茫大漠亦是眼中的完美。小楫轻舟,凭江上清风呼啸耳畔,看碣石潇湘春意阑珊;千岩万转,赏关山明月渐染苍茫云海,叹橙黄橘绿好景难得。旧梦愈加明朗,无意间被我窥见了全部。怎知古人对自然的敬畏如此纯粹,千年之后竟还能映照出清晰的怜爱,令我为之一叹。笛声何处当幽篁吹箫不再是心中至爱,当“白玉成堂,黄金作马”演化成习惯,我便明了,人类,本不配拥有一片纯净的天空。萧瑟风尘,重换人间。历史的年轮滚滚向前,人的思想不断向前发展。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头脑中产生的“利益”二字困守住了满怀敬畏与尊重的心,渐渐将它撕扯得面目全非。于是不计后果的索取也可称作是冠冕堂皇,肆无忌惮的破坏也成了理所应当。人类固执而又自负地用拙劣的笔触,愚蠢地将自然刻画成理想的模样,享受着作为万物主宰的无上荣光。然而撕去自欺欺人的面具,我却依稀听得历史被腐蚀得呻吟不断。笛声何处,早已不得而知,唯有浮华背后,满目疮痍。文明的碎片罗布泊最后一滴水的消失,清楚地提示人类:文明的完美下,还有剥落的碎片。这些碎片,毫不隐藏地折射出人类的邪恶。每一片都是曾经的美好,都是一方蓝天,一抹苍翠,一泓清泉。而今竟都成了奢望,可悲!由此人们得出一个结论:破坏环境无异于自掘坟墓,长此以往,人类终会亲手毁了自己。但同时一个尖锐的问题浮出水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孰为优先?为了留给子孙后代一片纯净的天空,人类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所有可以炫耀的资本,在这些碎片面前无不显得苍白无力。借我一生谁能借我一生,让我拯救濒临毁灭的自己?只有自己。好在人类已经觉醒,将目光由经济利益转向了环境保护。“科学发展观”的应运而生,证明人开始向大自然真诚地忏悔。然而逝者如斯,有些东西早已如朱颜辞镜,回不到昨天。任凭人再怎么挽留,它们终究是不会有重走一次的机会了。谁又能重现昔日八百里洞庭的磅礴,或是古楼兰国曾经的繁盛?此时人只是空自嗟叹,却不知造成如此苍凉之境的,正是人类自己。……记忆如琉璃般从历史的天空中跌落,碎裂成千百种情感,夹杂在一起,向我扑过来。我躲闪,不愿企及却又无路可逃。我该用什么字眼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愤怒?恐惧?还是失落?都不是。是迷茫,面对人类的“杰作”,我不知道是该称赞他们的伟大,还是该嘲笑他们的无知。毕竟自己,也曾做过他们伤害自然的帮凶……潮起潮落,月圆月缺,都非人的意志所能决定。能做的,或许只有最大程度的欣赏而已。人,本来就应该学会足够的珍惜。在通向明天的道路上,经济效益在上,环境保护在下,需要十二分的小心谨慎,稍有差错,后果将不可估量。记忆的天空,我找寻不见昨日的无限风光,却看见了今天的丑恶,和明天梦的破碎。惟愿有人如我,在感受自然之时还能心存一丝敬畏,在捕捉记忆时还能透过虚伪,看见邪恶。但愿人类能抛却虚伪,根除邪念,还一个明丽的天空,一个美丽的环境,留下泽被后世的美德!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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