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舞鞋
最近,森林里热闹极了,因为一年一度的“舞林大会”就要开始了。动物们都知道“最佳舞蹈奖”的分量很重,所以他们都想尽办法让自己的节目在众多舞蹈中脱颖而出。有的苦练基本功和技巧,以征服评委的双眼;有的专门想新创意,搞笑的片段层出不穷;还有的,像狐狸,只想着怎样才既能偷懒又可以拿奖,整天动着坏脑筋。
这天晚上,似乎特别安静,晚风呼呼地咆哮着。丝丝缕缕的月光射进林木中,奇形怪状的树影就像一个个骷髅头,令人毛骨悚然;树叶不断地摇曳着,与地面的影子交相辉映,夹着风呼呼的声音,显得阴森可怕。狡猾的狐狸正在为舞蹈节目“出谋划策”,在月光下踱来踱去,不经意来到了一片荆棘地前。忽然,一双精致的红鞋出现在她的视野中,那双红鞋被卡在荆棘丛中,还在不停晃动。“咦——那不是红舞鞋么?有了!”她灵机一动,“不是说红舞鞋能让不会跳舞的人不停地、优美地舞动吗?反正没人会怀疑我。比赛时,我穿上它,‘最佳舞蹈奖’就非我莫属了。”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其他动物都胸有成竹,舞蹈节目的准备很充分,只有狐狸还是优哉游哉地玩耍,因为她觉得红舞鞋能助自己一臂之力斩获“最佳舞蹈奖”。
终于到了比赛那天,选手们身着盛装,信心满满地来到赛场。轮到狐狸了,她骄傲地穿上红舞鞋,昂首挺胸地走上前,接受其他选手的羡慕之情。音乐开始,狐狸律动起来,一开始,舞鞋仿佛真的带着她跳出美妙绝伦的舞蹈;就在她想入非非时,舞鞋开始不听话了,不停地旋转。它总跟狐狸对着干,原本曼妙的舞姿变得混乱不堪。狐狸害怕极了,到最后实在转不动了,一阵头晕目眩,她扑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可红舞鞋还在不停地窜动,猴子冲上去想将红舞鞋脱下来,可是鞋子就像粘在狐狸脚上似的,怎么用力扒都扒不动。全场观众惊呼起来,胆小的小松鼠还蒙上了眼睛不敢看眼前发生的一切。正当大家都不知所措时,舞蹈比赛评委会主席,美丽的白天鹅提议大家将红舞鞋固定绑在舞台的柱子那里,狐狸无可避免地和鞋子一起绑在柱子上。
情急之下,大家决定去问问森林中知识渊博的树爷爷。树爷爷捋着他长长的胡子,忧虑地叹息着说:“这是上天对狐狸的惩罚啊。她的虚荣心操控了她的思想,被施了魔法的红舞鞋是会惩罚她的。听我爷爷的爷爷说,用采集的一千颗森林中最先出现的露珠能解除魔咒。你们试一试,把露珠分别洒在狐狸的脸上和红舞鞋上,她或许会醒来,红舞鞋可怕的魔法也可能随之解除。”听完这番不可思议的话语,大家都为狐狸感到同情,也觉得采集一千颗露珠的任务太艰巨了。但是为了拯救狐狸,大家决定不辞辛苦地集齐露珠。于是,第二天清晨,第一颗露珠被机警的小松鼠采到了;第二颗被敏捷的猴子摘到了;第三颗被可爱的浣熊拿到了……大伙捧着一千颗露珠,洒在了昏迷的狐狸的脸上,也洒在了邪恶的红舞鞋上。一会儿,舞鞋中流出一些黑色液体,红舞鞋的颜色变淡了,但发出一股圣洁的光芒,舞鞋不再窜动——魔法终于被解除了!大家都欢呼起来!在欢呼声中,狐狸慢慢睁开双眼,在一双双饱含期待的眼睛注视中醒来了。她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红扑扑的脸蛋又添上了一抹红,眼眶里含着感激和羞愧的泪水。“对不起,我的虚荣心始终是害了我。我为这双红舞鞋已经吃了不少的苦头,真是自作自受!”她边说边把穿在脚上的红舞鞋脱下,定神细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动物们还是过着平静的生活,狐狸的事情像尘气一样被风带走了。没有人再提起那双红舞鞋。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一:陈?琳
童趣
在我的家里有一个舰队—“四大金刚”,那便是由我、爸爸、妈妈还有小狗皮皮组成的。在我这八年的记忆里,发生了数不清的趣事、怪事、伤心事。
有一次,有一个收废品的声音回荡耳边,妈妈忙把那位“迎”进家来,等妈妈与那位收废品的汉子结束了一场无硝烟有口水的战争,并满意的关上了门以后。我突然发现?皮皮不见了!我先起了家里得备一个角落,抠透了家里的每一丝缝,然后全方面大搜索了一回,连皮皮的半根毛都没看见。我灰心了,也丧气了,也不找了,干脆坐在椅子上大哭。妈妈忙过来哄我,说?“乖乖,不哭咯,明天去公园,好吗?”“哇!哇!我就要皮皮,你们快给我找去!”我耍赖道。爸爸听了,二话不说,拔脚就走,拖泥不带水,甩门而出。今天烧的是我最爱吃的炒面,我也没心思吃了,这时爸爸破门而进,大喝一声:“鬼来了!”恐怕他是因为跑得太快了,喘不上气,于是便说出了这句恐怖的话。我喜得“一蹦摔死了”,为什么是摔死了呢?是因为我一喜,屁股一顶,椅子一滑,我就摔在地上了。妈妈看到我这副模样,哭笑不得,忙过来拉我,我艰难地吐出一句话:“快…快说是行李,明天去相山公园!”
还有一个气死人的事,我在小时候曾给皮皮“赐”过名,名叫蔡皮狗。爸爸听了,哈哈大笑,说:“家有两狗,如得两宝,大姐蔡皮清(那是我),小弟蔡皮狗。”从那以后,每逢买东西,爸爸都使唤那我去:“来来来,蔡皮清,买大馍去,你不想去也行,叫你‘弟’去买。我就这样天天被当作狗使唤着,“可悲”的童年也就这样过去了。如果你还想知道我家的衰事,嘻嘻……对不住,无可奉告。
六年级:蔡文清
相似题目
-
红舞鞋仲秋之夜,月光如水,整个夜色散着淡淡的光晕,凉意袭来,思绪飘飞。在这个适合怀旧的时刻,在我空蒙的心里,不禁出现了一双红舞鞋,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了我的童年,忆起了那一段活泼跳跃的童年时光。这是一双红舞鞋。它曾被我遗忘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似乎已静静地沉睡了千年。当我发现它时,它的身上布满了灰尘,本来的面目已毫无踪迹,就像一个过时的旧娃娃扔在角落无人问津。它就静静地躺在那里,不声不响,任由岁月在它的流淌着。舞蹈鞋的带子有些松了,鞋底也磨损得很厉害,都隐隐有一些破洞的趋势,它灰头土脸的,布料纤维褴褛不堪,凌凌乱乱的线头纷飞着,还有不少丑陋的伤疤。它黑乎乎的样子,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到它曾经张扬的鲜红,怎么也想象不到它曾经风华正茂的样子来。可正是这只舞鞋,陪伴着我走过七年的时光。在无数个舞蹈训练的日日夜夜里,我咬紧牙关,忍受着皮肉撕裂的痛苦,是它一声不吭地陪伴我。我穿上它,立起脚尖,轻盈地旋转、跳跃……可是,慢慢地,我开始厌倦它了,厌倦它带给我的痛苦。我开始逃避,开始暴躁,动不动就拿它来发泄,它被我狠狠地摔在地上,被我无情地虐待,可它只是默默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还是没有任何的怨言。终于,随着年级的上升、功课的增加和惰性的发作,我一次次的逃离了舞蹈训练,我摆脱了它。可我的心里并不开心,甚至还有一丝丝抽搐和惭愧。曾经,它被我扔在阴暗的柜子里,在那暗无天日的角落里,它会怨恨我的无情吗?我仿佛听到了它空灵的、滴在心间的呜咽声……如今,我如获珍宝般地把它从角落里解救了出来,我将它从头到尾的清洗了一遍,它又变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了,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它虽然有些旧了,但仍很有精神,它被我摆在书房中最显眼的位置,闪着耀眼的光芒,拾起满地的记忆。我仿佛看到它会心地笑了,笑得格外灿烂,分外迷人!我长久以来空蒙的心,终于在这一刻被填满了。亲爱的红舞鞋,我想对你说,在时光中穿梭的日子里,感谢你在我成长路上不离不弃的陪伴!感谢你,我忠实的朋友!800字 六年级
-
红舞鞋云朵的飘拂,是拥有韵味的,所以,路氏集团的小公主就叫了这个名字,路云韵,当时她的妈妈自己生下她,就是希望她跟自己成为一个有名的芭蕾演员。路云韵的身世是谜,不过她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她两岁就被送去学芭蕾,五岁考到了国家四级,参加过二次国家级演出,十二次普通演出,已经很厉害了。那天,她已经十二岁了,十级已经在九岁考完了。但她对舞蹈的热爱,是没有人能相提并论的。那天,那个女孩将披散着的这绾绾长发盘成盘发,用金鱼辫固定住。脚尖,绷直了,光线暗淡着,这个宽大的舞蹈室,是她十年的陪伴……她的柳腰就剩一块板了,人长得也亭亭玉立,情书堆得有她卧室这么大了。云朵依旧飘拂着,木质的地板已经被她刻下了岁月的痕迹,她看过多少关于芭蕾的书。对芭蕾的了解已经很多了。安静着,这个舞蹈室,但是这个女孩穿着洁白与圣洁的舞裙,使舞蹈室一下子有了生机。这些年的梦想,坚不可摧,多么美的一道风景线啊!那天……还在舞蹈……五年级:童瑶350字 五年级 日记
-
红舞鞋当心在跃动残破的长椅旁一只美丽的红舞鞋静躺在那儿我想拾起穿上却又犹豫不决终于下定决心时它已在别人的脚下火焰般美丽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记得你的生命里有过我,记得你的世界里我来过..1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红舞鞋珈伦穿上美丽的红舞鞋,一个老兵看到了,说:“哦,多么美丽的红舞鞋啊!”珈伦跳呀跳呀,男女老少都赞美道:“多么漂亮的红舞鞋啊!”珈伦忘情地舞着……我放下手中的《红舞鞋》,思绪飞到了那个下午……班主任将我叫到了办公室:“马上就要高考了,你也很久没有练过笔了,那么这次市里征文你就不要去了,让小青去怎么样?” 倔强的泪水在我眼中打转,我怎么可以放弃本该属于我的那份荣耀。我是一个早慧的孩子,成绩一向优秀,琴棋书画又多少有些涉猎。我是从小在赞扬中成长起来的,荣誉一直围绕着我,我拒绝与任何人交朋友,我不屑所谓的友谊。随着高中生活的到来,我仅剩下唯一的作文可以骄傲,现在我又怎么放弃?我不放弃!……珈伦疯狂地跳着,她想脱下红舞鞋,可鞋已经长到脚上了,她只好一直舞下去……在没有朋友的日子里,再没有鲜花与掌声,要我怎样活下去?于是,我参加了征文,而悲惨的是,我名落孙山,小青却夺得了桂冠。第二天,我失魂落魄地走进校门,路过光荣榜时,我耷拉着脑袋,不愿正视那悲痛和悲哀,这时,小青走来:“没什么的,我相信你可以重新振作。”说得轻松,你不是我啊! ……珈伦没命地跳,她舞进了森林,黑幕下,那个老兵看着她说:“多么美的鞋子啊!”珈伦太痛苦了:“求求你,请砍去我的双脚吧……”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望着这本老师才送我的《红舞鞋》,我终于明白了,是脱掉我的“红舞鞋”的时候了,在“红舞鞋”与“双脚”中,我宁愿选择“双脚”,选择可以踏实地闯出一片天地,可以走出大好河山的“双脚”。我不再矛盾无措,舍弃掉以前的荣誉,抹去笼罩在心中的光环,我还是我,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丫头。 走过光荣榜,我昂首挺胸,望着远方太阳,我微笑了。是啊,荣誉已是往事,我又何苦被它束缚?与不实际的“红舞鞋”说GOODBYE吧!成功在向你招手!600字 高二 叙事
-
红舞鞋云朵的飘拂,是拥有韵味的,所以,路氏集团的小公主就叫了这个名字,路云韵,当时她的妈妈自己生下她,就是希望她跟自己成为一个有名的芭蕾演员。路云韵的身世是谜,不过她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她两岁就被送去学芭蕾,五岁考到了国家四级,参加过二次国家级演出,十二次普通演出,已经很厉害了。那天,她已经十二岁了,十级已经在九岁考完了。但她对舞蹈的热爱,是没有人能相提并论的。那天,那个女孩将披散着的这绾绾长发盘成盘发,用金鱼辫固定住。脚尖,绷直了,光线暗淡着,这个宽大的舞蹈室,是她十年的陪伴……她的柳腰就剩一块板了,人长得也亭亭玉立,情书堆得有她卧室这么大了。云朵依旧飘拂着,木质的地板已经被她刻下了岁月的痕迹,她看过多少关于芭蕾的书。对芭蕾的了解已经很多了。安静着,这个舞蹈室,但是这个女孩穿着洁白与圣洁的舞裙,使舞蹈室一下子有了生机。这些年的梦想,坚不可摧,多么美的一道风景线啊!那天……还在舞蹈……350字 四年级 日记
相关推荐
-
魔鬼的红舞鞋倒下去的瞬间,山东的灯光如冻结了一般。周围一片寂静,静得只剩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砰”。“咚”的一声,我沉沉的倒下了,这一倒摔碎了多年的神话——我是永远不会倒下的舞神。我天资聪慧,队伍到有独特的天赋。很小,人们便发现我是少有的舞蹈奇才,这注定了我一生要面对残酷的PK,我休止的PK。一生中的第一个劲敌是一个同样具有舞蹈天分的人。她有着无与伦比的生材,令人望而销魂的面庞,一直舞起,宛若羽化之仙,飘飘欲飞。为了赢她,我决定学习世界上最妖艳也是最恶毒的“一枝独秀”。最这个决定,经过了我无数个难眠的夜晚,无数次与内心的抗争。因为选择“一枝独秀”,用老人们的话说,就等于选择了一双魔鬼的红舞鞋。“一枝独秀”果然不懂凡响!一直舞未过半,它以帮我赢得了所有评审和观众的心。同时也让她——那个面容已惨白的对手,不敢再踏进舞池。我,一夜成名……PK,永无尽头的PK,为了内心永无休止的欲望。我与红极一时的花魁决斗,用我变换流离的脚步重重的打击了她的自信。曾经笑靥如花的她也只能泪流满面地看着我夺走她的光彩。我舞进京城——那个人才出辈的宝地,用我飞旋的脚步和美丽的流苏征服了无数个挡在我前进路上的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我成功了!走进了那个天子居住的地方。闪光的琉璃,耀眼的金碧,让我觉得,一切都没有白费。及时脚上永远踏着这双“魔鬼的红舞鞋”也致死无憾。无数次的PK脚逐、正芳斗艳就造成了我今日的辉煌,我可以最近距离地为天子献舞,可以一支舞赢的亿万奖赏,可以用翘起的嘴角令满朝文武大臣全都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可是,我不快乐!舞动的脚步让我片刻不得安宁,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勾心斗角。我想要宁静,想要恬淡,可是,那双“魔鬼的红舞鞋”已深深长入我的双脚,伸到我的心里。它时刻提醒我,我的成功是无数个对手的鲜血汇积成的,我是站在白骨上跳舞。我问自己,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没有回答,只有飞花飘落,飘落……如今,我倒下去了——在一个天竺少女的挑战中。从她的双眼中,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却在笑,因为老人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倒下了,那双魔鬼红舞鞋就会从我心中拔掉。因为我想拔掉!是的,我想要忘却那些舞动的旋律,记起4如何用心去爱这个世界。我明白,再次站起来的我将是一个特别平凡的我。因为我已经明白,生活的真谛不是与别人PK而是PK自己——本性与欲望的PK。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寂寞的红舞鞋』舌尖亦可卷曲,满口蜜糖或者毒汁彗星光临,尾巴上满载惊呼绝尘的姿态,吞噬一切或者倾吐将生命填进红舞鞋在平庸的土地上推敲旋转的向度诗人,灯火阑珊处的舞者不去散步、不去奔跑挤在狭小的红舞鞋中顾影自怜,却又自得其乐天地散场,花们竞妍纤细的诗人死于无法停歇的旋转红舞鞋葬身于红色花丛和所有花儿一样依附着季节自由成长1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旋转的红舞鞋落花无情,我们在漫漫旅途当中,是否有过静下心来观看,我只是在不断过往当中徘徊。或许是无心吧!或许是有心无意吧!淡淡长流水我永远无法阐释生命的哲理,或许这是一种感慨,或许我永远无法用生命来解读这首意味深长的诗吧!——题记眼间又回到了冬季,千百我们始终又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地带,属于自己的天空,让后慢慢的死亡。我们永远都无法预知接下来会怎样,短暂而美丽,千古文人始终有一种对生命的感悟,始终用生命来感慨!我们感觉自己千百,其实我们还是在原地,只不过是多了色彩的渲染,多了生活的感悟,如果这真是一只用生命编制的舞鞋,那么我将会是余下的音乐。千次百态,翩然起舞,一切成空。只是一场无言的舞蹈,这只是悲伤者的哀叹。旋的红舞鞋啊!请你用生命来告诉我,即使在华丽的背后依然有伤痛,华丽背后是生命的腐朽,是我这样对生命的无奈。也许一切永远只是影子里的刻画,现实却是影子背后的另一种姿态,无法阐释!350字 初一 散文
-
红鞋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个非常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不过她夏天得打着一双赤脚走路,因为她很贫穷。冬天她拖着一双沉重的木鞋,脚背都给磨红了,这是很不好受的。在村子的正中央住着一个年老的女鞋匠。她用旧红布匹,坐下来尽她最大的努力缝出了一双小鞋。这双鞋的样子相当笨,但是她的用意很好,因为这双鞋是为这个小女孩缝的。这个小姑娘名叫珈伦。在她的妈妈入葬的那天,她得到了这双红鞋。这是她第一次穿。的确,这不是服丧时穿的东西;但是她却没有别的鞋子穿。所以她就把一双小赤脚伸进去,跟在一个简陋的棺材后面走。这时候忽然有一辆很大的旧车子开过来了。车子里坐着一位年老的太太。她看到了这位小姑娘,非常可怜她,于是就对牧师说:“把这小姑娘交给我吧,我会待她很好的!”珈伦以为这是因为她那双红鞋的缘故。不过老太太说红鞋很讨厌,所以把这双鞋烧掉了。不过现在珈伦却穿起干净整齐的衣服来。她学着读书和做针线,别人都说她很可爱。不过她的镜子说:“你不但可爱;你简直是美丽。”有一次皇后旅行全国;她带着她的小女儿一道,而这就是一个公主。老百姓都拥到宫殿门口来看,珈伦也在他们中间。那位小公主穿着美丽的白衣服,站在窗子里面,让大家来看她。她既没有拖着后裾,也没有戴上金王冠,但是她穿着一双华丽的红鞣皮鞋。比起那个女鞋匠为小珈伦做的那双鞋来,这双鞋当然是漂亮得多。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跟红鞋比较!现在珈伦已经很大,可以受坚信礼了。她将会有新衣服穿;她也会穿到新鞋子。城里一个富有的鞋匠把她的小脚量了一下——这件事是在他自己店里、在他自己的一个小房间里做的。那儿有许多大玻璃架子,里面陈列着许多整齐的鞋子和擦得发亮的靴子。这全都很漂亮,不过那位老太太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不感到兴趣。在这许多鞋子之中有一双红鞋;它跟公主所穿的那双一模一样。它们是多么美丽啊!鞋匠说这双鞋是为一位伯爵的小姐做的,但是它们不太合她的脚。“那一定是漆皮做的,”老太太说,“因此才这样发亮!”“是的,发亮!"珈伦说。鞋子很合她的脚,所以她就买下来了。不过老太太不知道那是红色的,因为她决不会让珈伦穿着一双红鞋去受坚信礼。但是珈伦却去了。所有的人都在望着她的那双脚。当她在教堂里走向那个圣诗歌唱班门口的时候,她就觉得好像那些墓石上的雕像,那些戴着硬领和穿着黑长袍的牧师,以及他们的太太的画像都在盯着她的一双红鞋。牧师把手搁在她的头上,讲着神圣的洗礼、她与上帝的誓约以及当一个基督徒的责任,正在这时候,她心中只想着她的这双鞋。风琴奏出庄严的音乐来,孩子们的悦耳的声音唱着圣诗,那个年老的圣诗队长也在唱,但是珈伦只想着她的红鞋。那天下午老太太听大家说那双鞋是红的。于是她就说,这未免太胡闹了,太不成体统了。她还说,从此以后,珈伦再到教堂去,必须穿着黑鞋子,即使是旧的也没有关系。下一个星期日要举行圣餐。珈伦看了看那双黑鞋,又看了看那双红鞋——再一次又看了看红鞋,最后决定还是穿上那双红鞋。太阳照耀得非常美丽。珈伦和老太太在田野的小径上走。路上有些灰尘。教堂门口有一个残废的老兵,拄着一根拐杖站着。他留着一把很奇怪的长胡子。这胡子与其说是白的,还不如说是红的——因为它本来就是红的。他把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了;他回老太太说,他可不可以擦擦她鞋子上的灰尘。珈伦也把她的小脚伸出来。“这是多么漂亮的舞鞋啊!”老兵说,“你在跳舞的时候穿它最合适!”于是他就用手在鞋底上敲了几下。老太太送了几个银毫给这兵士,然后便带着珈伦走进教堂里去了。教堂里所有的人都望着珈伦的这双红鞋,所有的画像也都在望着它们。当珈伦跪在圣餐台面前、嘴里衔着金圣餐杯的时候,她只想着她的红鞋——它们似乎是浮在她面前的圣餐杯里。她忘记了唱圣诗;她忘记了念祷告。现在大家都走出了教堂。老太太走进她的车子里去,珈伦也抬起脚踏进车子里去。这时站在旁边的那个老兵说:“多么美丽的舞鞋啊!”珈伦经不起这番赞美:她要跳几个步子。她一开始,一双腿就不停地跳起来。这双鞋好像控制住了她的腿似的。她绕着教堂的一角跳——她没有办法停下来。车夫不得不跟在她后面跑,把她抓住,抱进车子里去。不过她的一双脚仍在跳,结果她猛烈地踢到那位好心肠的太太身上去了。最后他们脱下她的鞋子;这样,她的腿才算安静下来。这双鞋子被放在家里的一个橱柜里,但是珈伦忍不住要去看看。现在老太太病得躺下来了;大家都说她大概是不会好了。她得有人看护和照料,但这种工作不应该是别人而应该是由珈伦做的。不过这时城里有一个盛大的舞会,珈伦也被请去了。她望了望这位好不了的老太太,又瞧了瞧那双红鞋——她觉得瞧瞧也没有什么害处。她穿上了这双鞋——穿穿也没有什么害处。不过这么一来,她就去参加舞会了,而且开始跳起舞来。但是当她要向右转的时候,鞋子却向左边跳。当她想要向上走的时候,鞋子却要向下跳,要走下楼梯,一直走到街上,走出城门。她舞着,而且不得不舞,一直舞到黑森林里去。树林中有一道光。她想这一定是月亮了,因为她看到一个面孔。不过这是那个有红胡子的老兵。他在坐着,点着头,同时说:“多么美丽的舞鞋啊!”这时她就害怕起来,想把这双红鞋扔掉。但是它们扣得很紧。于是她扯着她的袜子,但是鞋已经生到她脚上去了。她跳起舞来,而且不得不跳到田野和草原上去,在雨里跳,在太阳里也跳,在夜里跳,在白天也跳。最可怕的是在夜里跳。她跳到一个教堂的墓地里去,不过那儿的死者并不跳舞:他们有比跳舞还要好的事情要做。她想在一个长满了苦艾菊的穷人的坟上坐下来,不过她静不下来,也没有办法休息。当她跳到教堂敞着的大门口的时候,她看到一位穿白长袍的安琪儿。她的翅膀从肩上一直拖到脚下,她的面孔是庄严而沉着,手中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剑。“你得跳舞呀!”她说,“穿着你的红鞋跳舞,一直跳到你发白和发冷,一直跳到你的身体干缩成为一架骸骨。你要从这家门口跳到那家门口。你要到一些骄傲自大的孩子们住着的地方去敲门,好叫他们听到你,怕你!你要跳舞,不停地跳舞!”“请饶了我吧!”珈伦叫起来。不过她没有听到安琪儿的回答,因为这双鞋把她带出门,到田野上去了,带到大路上和小路上去了。她得不停地跳舞。有一天早晨她跳过一个很熟识的门口。里面有唱圣诗的声音,人们抬出一口棺材,上面装饰着花朵。这时她才知道那个老太太已经死了。于是她觉得她已经被大家遗弃,被上帝的安琪儿责罚。她跳着舞,她不得不跳着舞——在漆黑的夜里跳着舞。这双鞋带着她走过荆棘的野蔷薇;这些东西把她刺得流血。她在荒地上跳,一直跳到一个孤零零的小屋子面前去。她知道这儿住着一个刽子手。她用手指在玻璃窗上敲了一下,同时说:“请出来吧!请出来吧!我进来不了呀,因为我在跳舞!”刽子手说:“你也许不知道我是谁吧?我就是砍掉坏人脑袋的人呀。我已经感觉到我的斧子在颤动!”“请不要砍掉我的头吧,”珈伦说,“因为如果你这样做,那么我就不能忏悔我的罪过了。但是请你把我这双穿着红鞋的脚砍掉吧!”于是她就说出了她的罪过的刽子手把她那双穿着红鞋的脚砍掉。不过这双鞋带着她的小脚跳到田野上,一直跳到深黑的森林里去了。他为她配了一双木脚和一根拐杖,同时教给她一首死囚们常常唱的圣诗。她吻了一下那只握着斧子的手,然后就向荒地上走去。“我为这双红鞋已经吃了不少的苦头,”她说,“现在我要到教堂里去,好让人们看看我。”于是她就很快地向教堂的大门走去,但是当她走到那儿的时候,那双红鞋就在她面前跳着舞,弄得她害怕起来。所以她就走回来。她悲哀地过了整整一个星期,流了许多伤心的眼泪。不过当星期日到来的时候,她说:“唉,我受苦和斗争已经够久了!我想我现在跟教堂里那些昂着头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于是她就大胆地走出去。但是当她刚刚走到教堂门口的时候,她又看到那双红鞋在她面前跳舞:这时她害怕起来,马上往回走,同时虔诚地忏悔她的罪过。她走到牧师的家里去,请求在他家当一个佣人。她愿意勤恳地工作,尽她的力量做事。她不计较工资;她只是希望有一个住处,跟好人在一起。牧师的太太怜悯她,把她留下来做活。她是很勤快和用心思的。晚间,当牧师在高声地朗读《圣经》的时候,她就静静地坐下来听。这家的孩子都喜欢她。不过当他们谈到衣服、排场利像皇后那样的美丽的时候,她就摇摇头。第二个星期天,一家人全到教堂去做礼拜。他们问她是不是也愿意去。她满眼含着泪珠,凄惨地把她的拐杖望了一下。于是这家人就去听上帝的训诫了。只有她孤独地回到她的小房间里去。这儿不太宽,只能放一张床和一张椅子。她拿着一本圣诗集坐在这儿,用一颗虔诚的心来读里面的字句。风儿把教堂的风琴声向她吹来。她抬起被眼泪润湿了的脸,说:“上帝啊,请帮助我!”这时太阳在光明地照着。一位穿白衣服的安琪儿——她一天晚上在教堂门口见到过的那位安琪儿——在她面前出现了。不过她手中不再是拿着那把锐利的剑,而是拿着一根开满了玫瑰花的绿枝。她用它触了一下天花板,于是天花板就升得很高。凡是她所触到的地方,就有一颗明亮的金星出现。她把墙触了一下,于是墙就分开。这时她就看到那架奏着音乐的风琴和绘着牧师及牧师太太的一些古老画像。做礼拜的人都坐在很讲究的席位上,唱着圣诗集里的诗。如果说这不是教堂自动来到这个狭小房间里的可怜的女孩面前,那就是她已经到了教堂里面去。她和牧师家里的人一同坐在席位上。当他们念完了圣诗、抬起头来看的时候,他们就点点头,说:“对了,珈伦,你也到这儿来了!”“我得到了宽恕!”她说。风琴奏着音乐。孩子们的合唱是非常好听和可爱的。明朗的太阳光温暖地从窗子那儿射到珈伦坐的席位上来。她的心充满了那么多的阳光、和平和快乐,弄得后来爆裂了。她的灵魂飘在太阳的光线上飞进天国。谁也没有再问她的那双红鞋。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
我渴望拥有红舞鞋假期,我在街上闲逛,路过一家鞋店,两眼瞥见一个橱窗之内放着的一双闪亮的红色鞋子。这不禁勾起了我的回忆……记得我小时候,家境贫寒,是我那年迈的奶奶独自抚养我长大。看看她那布满岁月沧桑的脸和她那两鬓上的银线,再看看那龟裂,布满老茧的手。奶奶已近老的不成样子了,我不禁落泪。从小孤苦无依的我,自然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在一次偶然中,我瞧见了一双红舞鞋,那颜色红的刺眼,闪的发亮,直吸引人。看了一会儿,在发觉自己是在发呆,在反应过来之后,我立刻跑起来,奔向那双红舞鞋,躲过车,推开门,冲进去,趴在那橱窗上,痴痴地端详着它,突然,我的眼神转移到那个标价牌。天哪!那么贵,我怎么能买得起呢?我心想。因为我对红舞鞋的喜爱已经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了。因此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攒钱买到这双红舞鞋。我每天帮买菜的阿姨,卖菜,只求她能给我一些钱,我就心满意足了。我每天除了早晨买菜,中午帮饭店洗碗,晚上还打扫卫生。辛勤的干活,是多么希望能够攒钱买红舞鞋。除此之外,我还每天都去看它一次,生怕它被买走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钱也越攒越多,终于有一天,我攒够了钱,手里紧紧地攥着那零零散散的钱:一角,五角,一元……我激动的心情难以压制,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立刻冲进那家鞋店,心一直砰砰地跳着,服务员拿了过来,看哪!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手中拿着那双闪闪发亮的红舞鞋,小心翼翼的穿上它,在街上又蹦又跳的回到家中,与奶奶得意地炫耀着……现在回想起来,还回味无穷呢!600字 初一
-
鞋鞋,大家应该都知道吧!那么,我,大家知道吗?就让我来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布布”,是鞋类大家族的一员,常为农民服务,人类都叫我布鞋!因为我的勤劳、朴实,所以“鞋王”派我来给大家做导游!好了!请大家记好安全带,我们的“鞋鞋飞车”马上就要出发了!目的地:鞋类王国!随着“嗖——”的一声,“鞋鞋飞车”已经毫无踪影,只有漫天飞舞的尘土。“好了,到了!”一分钟以后,布布向大家宣布道。人们下了车,哇,满地的鞋子在乱跑,有的吃东西,有的梳头发,迎面来了一位黑皮靴和黑皮鞋。它们的额头都黑的闪闪发光,黑皮鞋的头上还带着一个金光闪闪的皇冠。通过了解,我们才知道这是“鞋类王国”至高无上的“鞋王”和“靴后”。这时,“鞋王”和“靴后”带领它们来到后花园!哇!地上到处开着钻石花,闪闪发光,美丽又华贵。一些贪婪的人们伸手去抓,结果,也变成了钻石,而没有贪婪之心的人又被“布布”给送回来。第二天早晨,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屋里时,人们醒了,去“鞋类王国”的事变成了一个梦。从此,人类更加重视、爱护鞋了,并期望下一次去“鞋类王国”旅行!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小学六年级:王一沛400字 六年级 写人
-
擦鞋擦鞋江苏省海门市东洲小学四(3)班姜彦宏在我五岁时经常学着大人做事,现在回想可真有趣。有一天,爸爸有事外出,他在出发前把皮鞋擦得锃亮锃亮的,好看极了。我见爸爸的鞋是那么的好看,心想:爸爸的鞋子只要擦一点鞋油就能变得那么漂亮,如果我的鞋上擦点鞋油,不就也能变的美丽吗?于是,我立即拿来爸爸的鞋油和刷子,在自己的布鞋上擦鞋油。一边擦一边乐:待会儿妈妈看见我的鞋子变得那么漂亮,一定会夸我既聪明又能干。我擦了好几分钟,却发现我的鞋并不像爸爸的鞋越来越亮,而是变得黑乎乎的,这时我傻了眼,心想:这刷子和鞋油真坏,给爸爸擦得那么漂亮,给我却擦了个丑八怪。我气乎乎地把鞋油和刷子都扔在了地上。“砰、砰”的响声,把正在洗衣服的妈妈引进屋来。妈妈看见地上的鞋油和刷子,急忙问道:“彦彦,你这是干什么?”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刷鞋子,可……可是刷子把我的鞋子刷的黑咕咙咚的。”妈妈一听,不由得哈哈大笑。“妈妈怎么了?”我仰起头问妈妈。妈妈解释说:“鞋油是刷皮鞋时用的,如果在布鞋上擦,鞋油就会沾在上边的。”“原来是这样哦!”我点点头说。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唉,小时候的我多幼稚多可笑呀!指导老师:陈铮450字 四年级 写人
-
偷鞋指导教师元帅同学,你们经历过拿别人的东西没归还的事情吗?坦白地说,我犯过这样的错误。去年暑假的一天,表哥和我一起儿去浴池洗澡,我先出来穿衣服。“哇,好漂亮的新鞋子,穿上去肯定潇洒。”顿时,我的心里产生了贪念。“如果这双鞋是我的该多好,反正表哥家有钱,可以再买一双。”于是,我把破球鞋就扔在衣柜里,穿上表哥的新鞋开溜了,回到家,我美滋滋地在妈妈面前炫耀,谁料想,却被妈妈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偷鞋子?表哥是在城里生活,但买双好鞋子也不容易,你太不懂事了……”我认识到所犯的错误,立刻出去寻找表哥。赶到车站的时候,火车已经开走了。“表哥一定是被我气走的,肯定瞧不起我了。”我暗暗自责,心里难受极了,可后悔药是买不到的呀!我灰溜溜地脱下鞋子,用塑料带包裹起来,悄悄放进柜子。除夕那天,表哥又来我家做客。我把那双新鞋取出,双手恭恭敬敬地递过去,并真诚地向他道歉。“这双鞋子就送给你,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咱们还是好兄弟!”表哥故意挤了挤眼儿。表哥的宽容让我感到一丝愧疚;真诚的话语,又像暖流一样掠过我的心头。谢谢你,表哥!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但同样需要宽容,文章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小作者善于从小事中选取有意义的事例来表现一个主题。人物对话描写生动,生活味浓厚。500字 五年级 写人
-
买鞋一天,我们去西双版纳旅游。我们先去找酒店,然后去过泼水节,我和姐姐全身都被泼湿了。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想买双旅游鞋,”妈妈犹豫了一会说:“好”。然后我们对一家买鞋的老板说:“有没有像这样的旅游鞋?”说着指了指姐姐的旅游鞋。老板说:“有”,说着拿出了3双,一双是咖啡色的轻便鞋,一双是绿色的轻便鞋2,一双是白色带一小点绿的鞋,我一眼就看中了绿色的。妈妈说:“兰色的好看点”。老板说:“这兰色的是奥运键儿的指定鞋。”姐姐说:“兰色的看上去很适合你。”姑妈说:“多少钱?”老板说:“打6折120元”姑妈付了钱,然后我们高高兴兴的回酒店了。昆明春城小学谷云旗250字 一年级 写人
-
飞行鞋飞行鞋是一种高科技产品,它的外表很像旱冰鞋,在鞋的边缘有两个按钮,一个是绿的,另一个是黄的。穿上这双飞行鞋,按一下绿键,飞行鞋就会自动飞起来,你想去哪就回带你去哪,当你在天空中往下面看到目的地时,就再按一下绿键,飞行鞋就会慢慢下降。按一下黄键,就会在地上自动滑翔,不但不会摔倒,而且速度非常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要撞上别人的时候就会自动转弯。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飞行鞋一定会问世的。150字 二年级 写人
-
红鞋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个非常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不过她夏天得打着一双赤脚走路,因为她很贫穷。冬天她拖着一双沉重的木鞋,脚背都给磨红了,这是很不好受的在村子的正中央住着一个年老的女鞋匠。她用旧红布匹,坐下来尽她最大的努力缝出了一双小鞋。这双鞋的样子相当笨,但是她的用意很好,因为这双鞋是为这个小女孩缝的。这个小姑娘名叫珈伦。在她的妈妈入葬的那天,她得到了这双红鞋。这是她第一次穿。的确,这不是服丧时穿的东西;但是她却没有别的鞋子穿。所以她就把一双小赤脚伸进去,跟在一个简陋的棺材后面走。这时候忽然有一辆很大的旧车子开过来了。车子里坐着一位年老的太太。她看到了这位小姑娘,非常可怜她,于是就对牧师(注:在旧时的欧洲,孤儿没有家,就由当地的牧师照管。)说:“把这小姑娘交给我吧,我会待她很好的!”珈伦以为这是因为她那双红鞋的缘故。不过老太太说红鞋很讨厌,所以把这双鞋烧掉了。不过现在珈伦却穿起干净整齐的衣服来。她学着读书和做针线,别人都说她很可爱。不过她的镜子说:“你不但可爱;你简直是美丽。”有一次皇后旅行全国;她带着她的小女儿一道,而这就是一个公主。老百姓都拥到宫殿门口来看,珈伦也在他们中间。那位小公主穿着美丽的白衣服,站在窗子里面,让大家来看她。她既没有拖着后裾,也没有戴上金王冠,但是她穿着一双华丽的红鞣皮鞋。比起那个女鞋匠为小珈伦做的那双鞋来,这双鞋当然是漂亮得多。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跟红鞋比较!现在珈伦已经很大,可以受坚信礼了。她将会有新衣服穿;她也会穿到新鞋子。城里一个富有的鞋匠把她的小脚量了一下――这件事是在他自己店里、在他自己的一个小房间里做的。那儿有许多大玻璃架子,里面陈列着许多整齐的鞋子和擦得发亮的靴子。这全都很漂亮,不过那位老太太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不感到兴趣。在这许多鞋子之中有一双红鞋;它跟公主所穿的那双一模一样。它们是多么美丽啊!鞋匠说这双鞋是为一位伯爵的小姐做的,但是它们不太合她的脚。“那一定是漆皮做的,”老太太说,“因此才这样发亮!”“是的,发亮!”珈伦说。鞋子很合她的脚,所以她就买下来了。不过老太太不知道那是红色的,因为她决不会让珈伦穿着一双红鞋去受坚信礼。但是珈伦却去了。所有的人都在望着她的那双脚。当她在教堂里走向那个圣诗歌唱班门口的时候,她就觉得好像那些墓石上的雕像,那些戴着硬领和穿着黑长袍的牧师,以及他们的太太的画像都在盯着她的一双红鞋。牧师把手搁在她的头上,讲着神圣的洗礼、她与上帝的誓约以及当一个基督徒的责任,正在这时候,她心中只想着她的这双鞋。风琴奏出庄严的音乐来,孩子们的悦耳的声音唱着圣诗,那个年老的圣诗队长也在唱,但是珈伦只想着她的红鞋。那天下午老太太听大家说那双鞋是红的。于是她就说,这未免太胡闹了,太不成体统了。她还说,从此以后,珈伦再到教堂去,必须穿着黑鞋子,即使是旧的也没有关系。下一个星期日要举行圣餐。珈伦看了看那双黑鞋,又看了看那双红鞋――再一次又看了看红鞋,最后决定还是穿上那双红鞋。太阳照耀得非常美丽。珈伦和老太太在田野的小径上走。路上有些灰尘。教堂门口有一个残废的老兵,拄着一根拐杖站着。他留着一把很奇怪的长胡子。这胡子与其说是白的,还不如说是红的――因为它本来就是红的。他把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了;他回老太太说,他可不可以擦擦她鞋子上的灰尘。珈伦也把她的小脚伸出来。“这是多么漂亮的舞鞋啊!”老兵说,“你在跳舞的时候穿它最合适!”于是他就用手在鞋底上敲了几下。老太太送了几个银毫给这兵士,然后便带着珈伦走进教堂里去了。。。。。。1200字以上 高三 诗歌
-
读《红舞鞋》有感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清晨,鸟儿的鸣叫叫醒了我,伸了一个懒腰后,再洗脸漱口,换衣服,后,就开始翘起二郎腿津津有味地看《红舞鞋》。当我看到张茜为了得到去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竟然背叛了李莎莎,并且还鼓动剩余的十位舞蹈同学去讽刺李莎莎,去挖苦李莎莎,去背后议论李莎莎,并当着李莎莎的去说她的坏话,但李莎莎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终于获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了一只漂亮。美丽的白天鹅。啊!这本书读完了,可我的想法却没有停止。文中李莎莎她是一位善良的人,她刻苦的练习舞蹈才获得的舞蹈比赛的资格,但舞蹈队的同学却以为李莎莎是偶然获得的,就开始误解她,背叛她……但李莎莎坚信自己的善良会感动所有人。噢!她成功了,蜕变成了一只漂亮勇敢的白天鹅,我为李莎莎的成功感到快乐,我们手拉手,一起在痛苦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快乐。读《红舞鞋》有感300字从前有个叫嘉伦的小姑娘,家里很贫穷,连鞋都穿不上,她经过了生活的种种经历,得到了一双红皮鞋,虚荣心的驱使下,她做了许多不合情理的事情,最后她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烧寡妇尽最大努力给她的那双鞋的时候,她不知道烧去的是寡妇对她的一片爱心,她烧去了她自己应有的感恩之心。在母亲去世的葬礼上,她失去了一颗应有的孝心。第一次接受席礼的时候,他失去了一颗纯真的心,第二次接受席礼的时候,她不知道悔改,仍然固执的穿上那双红皮鞋,一次次的冒犯上帝,不敬仰上帝,所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老妇人去世的时候,她不知道珍惜眼前唯一爱她的亲人。她不懂得”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这个道理。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有太强大虚荣心,要懂得知恩图报,要放平心态、学会满足。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最近,我看了一个名叫《红舞鞋》的书,现在课外书,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被这本书所吸引。多么富有诗情画意的题目呀!让我不禁想起了那些蓝鼻子的小巫婆,豌豆大的公主,踩着面包走的姑娘,还有下了咒语的红舞鞋······纷纷涌进我的脑海里。封面上,一个少女穿着鲜红的舞鞋,舞动着优雅、美丽的身姿,脸上焕发着执着与向往的容貌。她浑身散发着孤独者的气质,就像一部电影的名字——《黑暗中的舞者》。我以为,这是一本故事书,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才发现这不是童话,里面没有英俊、潇洒的王子,没有可爱的南瓜车,也没有玲珑剔透的水晶鞋。但书中却讲述了一个童话般结局的故事······结果,我被主人公李莎莎的善良、勇敢的所有感动,心里起伏不平。她仿佛告诉着我一个道理:“不管有着怎样的痛苦或磨难,都不要轻易放弃!‘'我想到了四年级比赛九连环的我,我很紧张,一想起同学们给我的鼓励,心想:不紧张,你放下心态好好比赛吧!比赛结束后,我进了前20名!我并没有辜负同学们对我的期望······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我挺直了脊背,揉了揉饿得咕咕叫的肚子,才知道看了几个小时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好想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这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了房间。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我非常喜欢读《红舞鞋》这个童话,因为它给我的启发很深刻。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嘉伦的小女孩,她非常可爱,非常漂亮。但家里很穷,只有一双别人留给她的红舞鞋。从小到大她都很喜欢那双红舞鞋。嘉伦长大后,有一次舞会,她穿上了红舞鞋去跳舞。她就不停地跳,想停也停不了,因为无论她怎么样都不能脱下那双鞋。于是她来到了一个刽子手的家,并让刽子手砍掉了脚。从此嘉伦有过上了新的生活。贪图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它会使人想入非非,脱离实际;它会使人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更会引诱人走向邪恶的深渊。故事中的红舞鞋就是对嘉伦的诱惑。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他们总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为了炫耀自己而不择手段,最终害人害己。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为那些美丽的诱惑所动。当我们对虚荣保持超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也就会和美,实在。读《红舞鞋》有感300字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读《红舞鞋》有感300字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1200字以上 三年级
-
月光舞鞋月光舞鞋(小说 第一章)人物介绍:欧阳楚楚:月光舞鞋的拥有者,粉蝴蝶的守护者。外形可爱,内心单纯。守护精灵是水之精灵。变身后两个辫子,头上有粉蝴蝶守护水晶、粉色加白色的紧身露肌衬衣,淡紫色超短裙。(我当)林雨晨:欧阳楚楚的好朋友,茉莉舞鞋拥有者,紫蝴蝶的守护者。外形美丽,内心温柔。守护精灵是风之精灵。变身后超长马尾辫,头上有紫蝴蝶守护水晶,粉紫色的紧身连衣裙,胸前有粉色蝴蝶结。(无人)露娜:蝴蝶国公主,善良温和,待人和善。和欧阳楚楚她们出生入死。能量高达700点(1000点是上限)。但身体虚弱,容易受伤。(无人)子豪:神秘的魔族王子,帅气逼人。虽然外形冷酷,但内心十分善解人意。为了和平与安宁,逃出魔族,并暗中帮助欧阳楚楚等人,暗恋楚楚。(无人)子杰:子豪的弟弟,和子豪一样为了和平安宁而叛逃。性格和子豪截然不同,帅气阳光。喜欢林雨晨,最后为了正义献身。(无人)第一章:拉开帷幕“雨晨,我怎么觉得这个鞋子不对劲呀?”欧阳楚楚仔细观察了月光舞鞋一番,终于开口问道。林雨晨这时正好也在给自己选鞋,她选了一双名叫茉莉舞鞋的白鞋子,和楚楚一起走出了商店:“你刚才问什么?”“我是问,”楚楚加重了语气:“我们俩的鞋子好不对劲!你仔细看看。”于是,两人一起专注的盯着鞋子看着。鞋子的确很怪,有一些发光,又有一些滑滑的。“怎么回事?好晕啊!”楚楚用手揉揉眼睛。“我也是!好想…睡觉。”雨晨眼睛慢慢地闭上了。两人只感到天旋地转,便没了知觉。等到两人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很美丽的床上,周围都是蝴蝶。“喂,这是…哪儿?”楚楚简直有些不敢相信了,连声音都是打颤的。“你们好呀!这里是精灵王国,我是精灵蝴蝶总管——丽丽!”一只蝴蝶发出了声音,这声音甜甜的。“啊——”楚楚和雨晨顿时抱在一起,尖叫起来:“蝴蝶、蝴蝶也会、也会说话!啊——”尖叫声刚落,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孩子走了进来:“你们好,这里是精灵国,我是公主露娜。”雨晨颤颤悠悠的站了起来,“哦,你、你好。我是、我是林雨晨,她是欧阳楚楚。”楚楚勉强笑着点了点头:“我们,我们怎么会到这儿的?”“哦,说来话长。几千年前,魔族毁灭了和平,我们的祖先阿卡拉用生命铸造成三双舞鞋:月光、茉莉和水晶。拥有它们的人将会维护和平、打败魔族。”露娜笑着说。“这么说来,我们,是、是、维护和平的使者、了?”楚楚咬着嘴唇。“是的!”露娜很肯定的说。两人对视一眼,说:“既然是命中注定,那也没办法。但是我们没有魔法…”“赐予法宝力量!”露娜一挥手,说道。奇迹发生了!只见一阵旋风包围了楚楚,一眨眼的功夫,两人迅速的变了身。(变身后的样子看简介)“哇!好、好漂亮!”两人使劲的揉眼睛,又摇了摇头,确定了这是真的,就哇哇大叫着又抱在了一起。“好了,好了。上路吧!”露娜又一拍手,两人身上又多了两双晶莹透亮的翅膀。于是,三个人手牵着手,踏上了维护和平的路。第二章:初战告捷那么长的路,要是用走的,早不堪重负了。但是可别忘了,三位小战士可是有翅膀的,所以虽然天黑了,但是大家依然说说笑笑,十分开心。“站住!”到了一个漆黑的石头处,一个黑影猛然跳出来大喝一声,把大家都吓了一跳。、“哎呀呀,这、这是什么东西啊?”楚楚试着上前,往那黑影上打了狠狠的一巴掌。“干什么!你好大的胆子!”那黑影跳了一下,周围一片光亮。大家这才发现那黑影是一个人不像人、物不像物的怪兽。怪兽吼了一声,声音震得楚楚打了一个趔趄。“用路上教你们的绝招!”露娜说着,手指打了个圆圈,“火攻!”火焰直直逼向怪兽,怪兽不躲不闪,狞笑着呵出一口气,扑灭了大火。两人对视一眼,一齐说道:“护尼可——天使之翼!”只见两人头上的粉蝴蝶扇动着翅膀,气流奔向怪兽。“嗷——”怪兽大叫着,慢慢消失不见了。“耶耶耶!”三人笑着,击了个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
红菱之舞“一天,在那个飘着葉香的青草园里,有一位睡美人从梦中醒来。忽然,她发现自己纤细的赤足,套上了一双红色的舞鞋。它红红的颜色,是那么的艳丽而夺目。她惊喜!诧异!她轻轻的、小心的用鞋尖在草地上触碰着;她慢慢的、试探的站立了起来。哦,原来是这样……”多美的一段文字。我以这段文字开头,曾经写过许多东西。试着写过童话、散文、小说,还有随笔性的、旁人不一定看得懂的,一种近似内心独白的东西。但是,每次又写不下去。我久久的徘徊在开头的段落上。脑海里,始终有一个影子……那是从前的一个午后,一个天真的少女曾凝视着投射在院子里的温暖日光。院子里的晾衣绳上,高高的悬挂着她喜爱的舞裙。阳光下,她斜倚在门沿儿边,看那舞裙蓝蓝的、柔柔的,就像春天少女的皮肤一般透明。望着、望着,半缕柔阳游走了她的身体。她仿佛看到自己穿上舞鞋,手亲昵着把干,那空荡、干净的心灵,便沉浸在一阵阵余音缭绕的节奏里。她在音乐中寻找肌肉绷紧的感觉,她的腿向苍穹刺去。——“胳膊要圆润,身体要上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动作?看镜子抑或是看前方,难道我不是最美?——“主力腿外开,膝盖伸直。”我就是那最高贵的公主!她的脸庞上,晶莹的挂着泪水。在无人知晓的内心深处,她自己感动着、陶醉着……不知何时,一抹夕阳惊现于舞裙的下摆,染得一圈绿,恍惚间仿佛是缝上了一圈绿玛瑙。恰巧一阵风儿溜过,惹得舞裙在空中一个劲儿地左右摇摆,好似风中摇曳的小船?好似飞旋的华尔兹?她笑了。那份得意。那份闲适。那份天然。地面上斑驳的光影。晚风,吹拂着她的发丝,她不去抚弄,她不想违背风的意愿。她的脸迎着风,迎着绚烂的夕阳,她等待着上帝的拣选,期待着爱情…………就是那个影子。一个追求中国传统的、唯美女人的心事……女人的心事错综复杂。有一点儿温柔,有一点儿伤感,有一点儿割伤人的幸福和理想。我知道,自己的身体离舞蹈已经很远了。偶然的回忆,给落寞的灵魂带来摇曳的暖光。可是,在不经意间,灵魂又被套上了“红舞鞋”,给人一种时光倒流的美丽错觉。那种用灵魂舞蹈的浪漫,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轻轻捆绑住。一个男性,用他那瘦瘦、长长、大大的手,在键盘上敲出的琴声,合着他富有磁性的、充满怜惜的诉说,缠绕和限制着一切气氛。直到自己发觉被捆绑的时候,我的灵魂体已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只好沉沦下去,沉沦下去,忧伤下去。啊,那是一次多么不轻松的心灵之旅……“鼠标一点,一道刺眼的白光闪过,把睡美人送到了一个红色的舞台,一道聚光照住了匍匐在舞台上的她。她用手臂支撑起身体,茫然的向四周环顾着,这是她从未到过的地方。只有自己眼前是亮着的,四周是茫茫的黑,静静的暗。有一个声音很柔和,很好听,有点像妈妈的声音。对她说:“有个地方,团绕在一起的黑黑网线,那是一条条吸血的毒蛇。”在她迟疑的片刻间,一个年轻的王子从身后把她托起。她从自己被托的腰部,感觉到了那力量在告诉她:去舞起来吧!哦,我就是那跳舞的小人呀,我不能让我的舞裙寂寞。王子在身后,伸出手臂,撩开她面前白色的幕布。王子说:去吧。不要向后看。记住,后面是黑,前面才是白。她伸出欣长的脖颈,有些紧张地探望着。她只看到网线象一枝枝柔软的柳条,在幽幽的摇曳。啊,这样真好!睡美人想往着自己的腰枝,能象那柳枝一样柔软的摇。啊,这样舞蹈真好!睡美人羞怯的想:让我这颗柔顺的心,在这里舒展吧。好吗?王子的手指,清脆的、急促的在键盘上为她奏出了优美动人的旋律。睡美人不由自主的扬起手臂,踮起脚尖,踏着那露珠般滴落下的音符,翩翩起舞。她开始舞蹈了。她心里带着忧郁,眼睛带着迷惘。她用身体语言诠释着对音乐的理解,表达着对美好人性的景仰。人类用身体展示美丽,那隐藏在肢体背后的意义在哪里?她探索的舞步,想再给纯情感一种希望。本文作者:四月青草园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
红鞋与白裙之扬迷迷糊糊从书堆里爬起来的时候一节语文课已经过去了,莫名其妙的睡梦中她突然梦见了一盒糖纸,整整齐齐码在一只彩色的硬纸盒里。在这最紧张的高三冲刺阶段她居然还能心安理得地睡觉,这也难怪,全班一半人已经拿到了美术的校考资格证,原本盼着能够拿到一张去省外念书的之扬彻底心灰意冷了。碰巧昨天宿舍里又庆祝了芭芭在生日那天拿到了T大的资格证,之扬心里是更加的没滋味了。可是形象还是要维持的,之扬继续保持她玩世不恭的形象,上课下课都摊着一本课外书看的神态自如,要不就是无穷无尽的睡觉。哪有人知道她的生日也在最近呢。连她最好的朋友卜子都嫌弃她古怪的性格自寻玩伴去了。之扬撇撇嘴,斜眼看卜子抱着她的新朋友两个人商量着毕业了要去漂流。漂流什么可玩的,都玩腻了,我要去泸沽湖。之扬暗暗想。她要把高中最后的一个月熬过去,然后她就自由了,再也不想看到这帮讨厌的人。芭芭过生日的时候得到了一双高跟鞋,黑色的,是她母亲的大手笔,据说要1500,芭芭非常高兴地在宿舍里给大家普及穿高跟鞋的知识,怎么穿才不磨脚啦,怎样才能走路优雅啦,配什么衣服走什么风格啦。之扬靠在床上,把一本太宰治翻得哗啦啦响。这是十八岁的生日,一个女孩子理应得到一双高跟鞋。可是在宿舍里一向玩得很开的之扬却觉得莫名的不舒服。她盯着一页书发呆发了半个小时,直到宿舍里人都走光了她才回过神。这令人厌恶的雨天,这令人反感的天气,这令人疲惫和不知所措的高三,这苍白又迷茫的未来。之扬恶狠狠地捶打了几下她的床铺,忍住了将要掉落的眼泪。无论怎么样,日子也还是要过的,哪里会因为失去了朋友和没有大学上就不活了呢。记得从前一堆女孩子聚在一起的时候互相问十八岁生日想得到什么礼物,轮到之扬说的时候,她说她想得到一双鞋子。这个回答非常普通,所以没有引起注意,别的回答千奇百怪各具特色,一双鞋子当然最普通的了。之扬那时悄悄对卜子说,她想要一双红色的舞鞋,要那种非常漂亮非常漂亮的,然后把长发烫成大卷,涂大红的唇膏,穿非常精致的裙子。卜子笑嘻嘻地说,哎哟,太妖气了。可实际情况是,十八岁的之扬在生日那天跑到学校最西面的花圃里种了一棵枣树。直到下午最后一节课之扬满身泥土走到教室里也没有人和她说一句生日快乐,她余光看见卜子正坐在她的新欢旁边写作业,黑板上英语课代表还在刷刷抄着范文,和以前一摸一样,这一天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种消沉的状态持续了几天终于被打破了,之扬从一本旧书上看见了S市的详细介绍。那是她曾经梦里的城市啊,记得王安忆曾经描写的巷子里有年轻姑娘用软语吆喝着“白兰花,白兰花要伐?”她沉静了片刻,决定再努力一把,去S市念个专科也未尝不可,只要能呆在那个城市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她要走遍她曾经梦寐以求的古镇,衣襟上别着白兰花栀子花在青石板上漫步……就这样一个月也过去了,高考那几天也非常没有新意地下起了雨,周围青春妙龄的姑娘们在雨中撑起了各式各样的伞,不过,最特别的还是之扬,她撑了一把油纸伞,绘着缠枝的墨荷,走在人群里非常独特。卜子破天荒地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手里捧着一本英语书,散着她留长的头发。高一的时候卜子就非常羡慕之扬的长发,长长的齐腰了,卜子摸着长发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要把短头发留到你那么长!之扬的头发后来长长短短过许多次,现在头发还没有卜子那么长,卜子自从留了头发越来越淑女,穿上裙子真的是很好看。之扬没有告诉卜子,她早在高二的暑假就为她买好了一根精致的发带,那是出去旅游的时候从十几家店铺里挑了一下午的,现在还躺在家里的书桌里没有打开过。不过看现状应该是送不出去了,之扬抖抖油纸伞上了大巴车。去年这个时候也是雨天,之扬和卜子早读课一下课就并排站在教室后面的阳台上看学姐学长们去高考,人群里很是有几个扎眼的女孩子,之扬最崇拜的“女神”拥有全校最修长的腿最大的眼睛,高考那天她穿的是非常飘逸的黑裙子,像个黑天鹅一样亭亭玉立。卜子拍拍手笑道,不要羡慕啦之扬,你要是再瘦个十几斤也可以那样的!之扬作势要打她,我有那么胖吗,就爱打击我!就这样一年就过去了,之扬没有瘦成“黑天鹅”的身材,连卜子也已经不再和她肩并肩了。窗外的雨声巨大,车里很沉默,只有英语课代表说,大家不要管雨声,一定要好好听听力,英语老师让我特意交代大家。英语老师住院了,那个此前异常坚定的勇士却在高考前夕倒了下去。一向对英语老师持漠然态度的之扬居然有一丝泪意,想当初那么讨厌英语课,简直讨厌的要发疯,天天诅咒英语老师,英语拿了第二名也依旧怨恨。三年就这样过去了,之扬想刚刚结束中考的自己,简直像个丑小鸭一样,戴着呆板的眼镜,婴儿肥的脸蛋,飘忽不定的眼神和不可一世的神情。这三年把她改造成了一个身高腿长的少女,懂得如何打理自己的头发,懂得如何在校服上装饰一些漂亮的花边。以后的路之扬完全没有概念,她只是做当下能做的事情,过着她十八岁的青春。高考对于之扬来说毫无紧张感,因为卷子的形式都一样,无数次的模拟考试已经习以为常。她只是有点惆怅。之前学美术学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之扬哭泣着问卜子,我要是考不上大学怎么办?高考为什么那么可怕!原来正式的高考并不可怕,仅仅是惆怅而已,之扬转了转笔,嘲笑着自己从前的天真。考完回去的路上所有人都各有状态,望着这些过去朝夕相处的同伴们,之扬觉得鼻子忒酸,她伏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静静地落了眼泪。没有人知道表面玩世不恭的她内里是非常细腻多情的。她赌气不去想那条白色裙子的主人,坚定地觉得自己只是为高考落泪而已,一定是因为感觉高考没有把握才难过的。回到学校感觉一切都落幕了。之扬看教学楼里有许多穿着校服的学弟学妹们在打量,他们略为青涩的脸充满着活力,或多或少都在盼望着毕业,就像曾经的之扬和卜子一样,在阳台上捶胸顿足大发感叹为什么楼下考试的就不是自己呢?呐,终于是自己了吧,可那份憧憬却没有了,之扬细思片刻回教室整理了书桌,把白蝴蝶一样的卷子刷拉拉扔进了蛇皮口袋里,把各种教辅用书毫无怜悯地砸进饮水机旁边的垃圾桶里。之扬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人。她摸了摸黑板,用粉笔写下几个字:再见,白裙。然后抱着书头也不回地关上门离开了教室。整个楼层都空了,之前挑灯夜读的景象和此时真是鲜明的对照,成堆的书全部消失,摇曳着的风扇叶片也已经静止,满是数学公式和英语单词的黑板也干干净净,就和高三开学的第一天一样,就和去年走掉了一批高三学子的教室一样。宿舍楼前的栀子花正是白艳艳的,非常香,这是高中留给之扬最后的味道了吧。之扬绕道去了西面的花圃看那棵枣树,还是没有太大的动静,可能是种的时间太晚了吧。之扬用枯树枝给它再加了一点土,凝视了片刻,让这边的风景沉入眼底,然后拿起油纸伞回了宿舍。属于卜子的上铺已经搬空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曾经的冬夜里,之扬说好冷啊,嫌弃被子太薄了,卜子就说让之扬和她一起睡觉,就不冷了。高中三年,之扬也只是和卜子一个人合铺而已,因为卜子睡觉非常安稳,她们就像生活了许多年的姐妹一样。之扬突然觉得她们并不应该这样草率就断绝朋友关系了。她们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就像一起在外面写生的时候跑去沼泽地里拍照片,在艺考的大雪纷飞里一起蹲在楼梯口吃盒饭,在暑假学画的时候在异乡的城市里迷路,一起在游泳池打闹,奢侈的去吃一顿大餐……可能就是因为关系太好,所以有一丝的裂缝也不能容忍吧。大概是因为曾经一同喜欢过一个男生,但是两个人互相吃醋;或许是因为之扬不喜欢卜子那见谁都亲热去拥抱的性格;或许是因为卜子不喜欢之扬古里古怪的脾气……说到底,都是把对方太据为己有,没有考虑对方的想法而已。之扬默默地说,卜子啊,咱们合好吧。可是卜子听不见。暑假里之扬如期去了泸沽湖,去了她想去的地方,看见了她相见的风景,也看了许多她之前没有功夫看的书。回来的路上,之扬去了学画的H市,去看看从前学画的那个画室。一切好像都没有变似的,只是学画的换了一批长着青春痘说话咋咋呼呼的男生女生,那些素描和色彩稚嫩的笔法就和曾经的他们一样。时间可过的真快啊,卜子。之扬去了她们曾经的宿舍,门口是三两个女生在洗衣服,衣服裤子上照例是水彩和铅灰,真是和从前一模一样的景象。之扬告别了老师们,乘大巴车回家了,而这个夏天虽然热烈,却已经嗅到了最后一朵玫瑰的味道了。填完了志愿,打完了工,之扬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而S市的三本院校也发来了通知书,之扬的欢喜也是淡淡的,卜子应该还是留在本市的,大多数同学已经远走高飞去了外省,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就这样轻而易举远去了。之扬要扑向她的S市,去她的古镇,佩戴她的白兰花了。临走的那天,之扬又把许多东西放了回柜子,感觉应该会时常回家吧,毕竟也不算远。之扬执意要自己去,父母拗不过她,也是为了锻炼,于是放她一个人去了。天还是很热,尤其是空气的灰尘非常令人难过,之扬买了瓶水就准备进候车大厅了,再过十几分钟就要发车了。这是新生活的第一步,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城市,去另一个城市上大学。之扬熟悉了这个城市的空气,熟悉了这里的方言,熟悉了菜色的口味,熟悉了这里的大街小巷。恍惚听到一句谁在喊:之扬!之扬看看手表,四下打量——亲爱的卜子同学就站在几米开外,在烈日下。之扬怔怔地,卜子?卜子笑得很灿烂,就像曾经的高中生活里,无数次绽放的那种微笑。之扬,你妈妈说你已经走了,我就来车站了。之扬有些哽咽,眨巴着眼睛说,干什么,我走了又不是死了,劳烦大小姐你光临啊。卜子狠狠拍了她一下,你怎么还是和我闹别扭!之扬扭过头,车马上就要开了,要说什么快点说。卜子举过一只盒子,喏,我打工的成果,给你的。之扬打开,是一双红鞋。是的,就是一个她已经快要忘记的梦想,是加伦的倾倒众生的红鞋……之扬无言,竟愣住了,半天说,卜子,车要开了。卜子说,你走吧,记得常联系,不准再和我闹别扭。之扬点点头,嗯,常联系。走入了候车大厅还看见卜子站在外面朝她挥手,就和电影一样。之扬好像忘记了电影的经典动作,要拥抱才对。可是生活哪里是电影,总是会改变剧情,会忘记台词。之扬忍了半天的眼泪刷刷落了下来,也不管旁边异样的眼光,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拉着箱子去检票。可真是不要形象啊。之扬批评自己。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双红鞋,真像是夏天最后一朵玫瑰了……【作者:邹倩】更多高三作文推荐又是春天作文家乡的春节作文800字寒假作文1500字以元宵节为话题的作文冬天里的春天作文800关于冬天的作文2000【写好作文还要看写作方法】更多作文素材看过来1200字以上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