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走远
一条路上,有的人,不论走远,还是走近,都仿佛在身边,从未走远;有一种勇气,时时刻刻都激励着我们,从未走远;有一些事情,时间已十分久远,却时常浮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在我的记忆里,有那么一份勇气,从未走远。
我曾经在一位数学老师那里进行奥数补习,奥数本来就是对数学知识的提升,所以,在多次奥数补习之后,我已将数学课本上的知识掌握得烂熟于心,所有的数学试题都觉得做起来易如反掌。因此,上课时我不再像以前一样认真了,而且对那些简单的题目不屑一顾。数学老师提醒过我很多次,但我总是一点儿也不在乎。那么难的题目我都会做,有必要学这些简单的题目吗?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师讲的题目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难。终于有一天,一道道数学题黑着脸,把我拦在了城门之外。
我现在已没有勇气,勇气似乎早已离我远去,我也学会了知难而退,我感觉自己像一只断翅的小鸟,坠了下来。这天,老师写出了一道非常难的题目,我马上想放弃时,老师却想要折磨我似的,竟然叫我来解答这道题。我只好硬着头皮走到黑板前。这道题像天书一样,我完全不会,但又不敢说出来,只好凭着自己的理解,胡乱写出了几步过程。不出所料,我的结果是错的,但老师反而高兴地表扬我,说我的解题思路是正确的,有创意,夸我聪明。在老师后来的讲解中,我完全听懂了这道题,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从前逆流而上的勇气,那扇紧闭的城门渐渐打开了。
这天,老师又一次列出了一道奥数题,我拿起笔开始在草稿本上不停地演算、列方程,可总是不停地错误,我似乎成了一只在热锅上乱跑的蚂蚁,正寻找着一根能拉我出去的救命细绳。窗外的小鸟在风中胡乱地扇动着翅膀,嘴巴中不停地发出焦急的鸣叫声。接着,下起了雨,蜻蜓的翅膀已被打湿,可还没有回到它自己的家。它在雨中四处飞行,似乎已经迷失了方向。它与我一样,也是十分地着急。
这时,我使用了“火眼金睛”在方程中寻找着错误。噢!原来是这里的数字“3”写成了“8”!我在心中暗暗叫着。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将这个方程改了过来,并且得出了结果。我看了一下,我的答案与别人的都不一样,可我还是将手高高地举起。原来,勇气一直在我的身上,从来都没走远过。
我眼前浮现了一幕一幕:游泳时,我学会了蛙泳,第一次收获勇敢下水的喜悦;一次徒步登山,我凭借勇气登上了顶峰,那份喜悦难以忘怀;有一次我参加跑步比赛,我鼓起自己的勇气,最终收获了胜利的喜悦;这一次,我又找回了久违的勇气!从小到大,勇气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啊!只是我有时忽略了它、忘却了它。这时,风雨停息,天空出现了一道绚丽的彩虹,小鸟与它的伙伴在空中唱起了欢快的歌曲,蜻蜓在空中感受滑翔的快乐。
任何东西都不会走远,只要你珍惜它,呵护它。就像这份勇气,它会一直陪伴着我,成为我飞翔的翅膀!
军人梦
总觉得爱国离我们很遥远,“国家”对我们学生来说似乎遥不可及,那么我们到底要怎样爱国呢?
我有一个表弟,今年才6岁,刚上一年级,可爱得很。他有一双灵动的眼睛,和他那调皮捣蛋的性格完全不符,在平时,学校里每天总有他的坏事记录,总之,他就是一个“活宝”。
今年暑假,我被邀请去他家玩,当然了,我肯定会去的,因为我的那个表弟长得实在是太可爱了,我也很喜欢他。当我来到他家时,我震惊了。
走进他的房间,我发现这里根本不像一个一年级小屁孩的房间。墙上贴满了迷彩贴纸,就像一个军事基地,墙上还挂着头盔、军服、玩具枪……书桌上摆满了有关军事的书,文具盒中也是步枪一样的笔,床上也是迷彩四件套,显然,他非常喜欢军事。
我便很好奇,去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军事呀?”他回答我:“因为我想当军人!”他脸上的神情自豪又充满斗志,就像守护边疆的战士,昂首挺胸。“那你为什么要当军人呀?”我疑惑地问,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调皮捣蛋鬼,居然打起一个当军人的梦?
他的答案令我惊讶:“我要当军人,因为军人帅,军人可以拿枪拿炮去攻击敌人,他们可以用这种方式来保护人民,保护国家,这样的军人是最帅的,最酷的!我要当最帅的人!”他说完还带上墙上的钢盔,向我立正站好,抬起右手,冲我敬了一个军礼。不知为何,我竟然也抬起右手,局促不安地敬了一个军礼。
一个六岁的小孩,却有着如此远大的梦想,这是普通人所不能做到的。梦想是远大的,不是空谈一切,梦想是值得人一生追求、一生奋斗的。他只是一个小孩,却想着去当军人来报效祖国,而他也为此付出了努力,妈妈给的零花钱,他攒着去买一切关于军人的装备,这是一个平常小孩所不能做到的。在他那小小的身体里,我感受到了一颗滚烫的爱国之心!
是呀!我们每个人都爱祖国,都渴望报效那个孕育我们的伟大祖国,我们要付出努力,付出实际行动,才能报效她!我相信,我的这个小表弟,一定能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军人,手握钢枪,站在飘扬的国旗下,比现在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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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虽然它离开我已有三年之久,但是它早已深深地埋在了我的内心深处。初见时那一份快乐,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格外清晰。“汪汪,汪!”那小狗的皮毛并不花哨,是最鲜明的对比——黑与白。它竟然叫丢丢,这名字也太随便了。我天生对狗有些怕,不敢去摸它那柔柔的皮毛,也不敢蹲下好好看它,好像它是美杜莎,一看就被石化。姑姑家的客厅在楼上,我上了楼,心想能躲过它。然而我越躲它,它越叫得欢,小尾巴拼命的向上摇,我飞快的上了楼,如风般快速的上了楼,它紧随我身后的“风”,也跟上了楼,“砰”我使劲的把门关上,丢丢安静下来,乖乖的坐到了门外,那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感情,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心软了,也许它只是想和我一起玩。我鼓起勇气,出了门,慢慢地蹲下去,伸出手去摸它,它的眼中流露出欣喜,前掌离开了地面,扶着我,伸出舌头舔我。我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只热情好客的小伙伴。认识了这只小狗之后,每一次去姑姑家都不孤独,和它玩球,找东西,只要能玩的我都和它一起玩过。殊不知,三年后,这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知道了和丢丢一起玩有多么欢乐,我天天盼着去姑姑家,两个月后,我又来到了姑姑家,但这次迎接我的却是无尽的失落和悲伤。再到姑姑家时,熟悉的汪汪声和欢快的身影并未出现。姑姑家的小院不算太大,但有许多丢丢可以藏身的小角落。我相信,它一定是藏到了某一个小角落里去了,而我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未能找到,当我问起丢丢,姑姑的回答却是丢丢被送人了。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我仍然能想起丢丢,在我心中它从未走远,只是走到了我的心里,有一些事与物,只要你坚信它的存在,那它一定会存在,会在心里永远生活下去。亲爱的丢丢,愿你新主人那里一切安好!650字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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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一年,隔壁的李叔在东北一座城市接了一个不小的装潢工程,需要一个贴心的人帮着照应,父亲是个老木匠,手艺精湛,人又本分老实,自然成了第一人选。可父亲毕竟已不年轻,身体单薄,又常犯胃病,北方冬天不知有多冷,况且家中不缺钱花,于是我和妻子都不让他去。但父亲考虑了几天,还是决定去。他说,一来家中的农活都已干完,一个冬天在家也是闲着;二来李叔说了,在室内干活,有暖气,不冷,不吃劲;三来主要是出去见见世面,不为钱。母亲去世这几年来,父亲先是拼命劳作,以供我在异地求学;我结婚后,他又孤身一人住在乡下,伺弄数亩责任田,平时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我和妻子商量,他实在要出去,就让他出去解解闷吧。父亲要走了,我特意去街上买了两瓶蜂蜜,数斤饼干,几大袋麦片,嘱咐他每天都要喝点蜂蜜暖胃,麦片要经常冲着喝,不要饿着自己;并把自己的一件皮衣给了他,要他没事不要出去,以免不小心冻着。父亲嘴上说不要,眼睛却潮湿了。出发的那天早上,外面下着小雨,父亲一路上跟我唠个不停,要我注意身体,带好孩子,搞好工作,小两口不要拌嘴……好像出门的是我而不是他,我只有使劲地点头。当汽车开动的那一刻,望着父亲紧贴着车窗的脸,我再也控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汽车远去,我才猛然想起,没跟李叔说一声,换火车时,给父亲买张软座票。我好后悔!一转眼,父亲外出快一个月了,刚到那儿时李叔打电话来说一切都好,可天渐渐冷了下来,父亲的身子吃得消吗?他的胃病犯了吗?早知如此担心,当初真不该让他去。一天夜里,电话铃声大作,一接,竟是父亲打来的,他说外面下雪了,一尺多厚,天冷得不得了,夜里怎么也睡不着,就起了身,跑了一百多米,打公用电话给我,要我们明天多穿些衣服,千万别忘了。听着父亲急促的呼吸声,听着他使劲跺脚的声音,我握着话筒,泪流满面。我多想告诉父亲,老家没有下雪,天气也不算冷,但我终于没有说出来。泪眼朦胧中,我仿佛看到,在异乡的街头,深更半夜,天寒地冻,一个瘦小的老头儿,正蜷伏在电话机旁,说着什么……真想不到,父亲虽然身在两千多里之外,可心却时时惦记着我们,他的牵挂!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Array。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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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有时你感觉不到,有时你又感觉到了。其实,母爱从未走远,从未离开。一个风平浪静的晚上,在一座漂亮的房子里发生了一次激烈的争吵。欧阳,你不学习到底想干什么,成天只知道打游戏,还这么晚回家,你说,今天又跑哪鬼混去了。欧阳一回到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完全不给他喘息的机会。妈妈,你怎么老是认为我去游戏厅了呢?我这么晚回来肯定是有原因的,你能不能别老一回来就骂我,很烦的。说完,欧阳把门一关,跑了出去。他走在寂静的大路上,握着口袋里那二十元,心里不禁埋怨道:这个妈妈,如果我不是捡到了几百元钱,要等到失主,我才不会这么晚才回来。你问都不问清楚,就骂我,你还是不是我亲妈,一定是一个后妈!我的亲妈啊!你在哪儿啊!想到这儿,欧阳顿时觉得肚子饿了,战鼓齐响,欧阳不禁想到了妈妈给自己做的饭菜,真香啊!可是,现在呢,只能喝西北风了!欧阳四处打量着这条街,这条街上有许多饭馆,他便握紧了那二十元钱,朝一家饭店跑去。老板,来一份火腿肠蛋炒饭,快点!欧阳高声呼道,他真饿了,恨不能把一碗米饭一口吞进去。不一会的工夫,炒饭便端到了欧阳面前,欧阳迅速地扒起饭,吃着吃着,不禁流下了眼泪。以前,妈妈经常炒饭给我吃,我当时却觉得那饭很平常,可现在觉得,妈妈炒的饭是那样地美味,那样地可口,全天下的炒饭都没有妈妈炒的好吃。我真不应该和妈妈吵架,真不应该意气用事,真不应该惹妈妈生气。其实,妈妈这样做也是担心我啊!我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好了,为什么要意气用事呢?欧阳在心中想,悔恨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心中的愤怒。想到这,欧阳迅速放下了5元钱,朝家的方向飞奔。到了家,只见妈妈的眼红得像兔子眼睛一样,她在客厅里来回走动,见了欧阳回来,赶紧抱住了欧阳:对不起对不起,欧阳,我不应该那样说你,你千万别再离家出走了,我一定不骂你。妈,我不怪你,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站在你面前吗?我长大了!母亲紧紧地抱住了欧阳。其实,母爱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严厉对我们是爱,亲切对我们也是爱,母爱从未走远,也从未离开。妈妈,我爱你!欧阳在心中大声地说。8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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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盛夏的炎阳,直射在窗口那株丝瓜藤上,在阳光的照耀下,那镶嵌在绿叶中的黄色小花,显得格外耀眼,像是在提醒着我,那份情,从未走远。那时,我们搬到小区有一段时间了,却还不知道一栋楼里邻居们的名字,我们住在一楼,下面有一块巴掌大的空地,闲不住的奶奶在地里种了丝瓜,母亲说∶“这怎么行?丝瓜要爬架的,爬上二楼着了人家窗户怎么办?”但是奶奶还是不解∶“丝瓜蔓子爬上去不好吗?咱村谁家的丝瓜南瓜爬过墙头,谁也不说啥,有菜大家吃嘛!”唉,怎么跟老太太说这个道理呢?不是人人都喜欢别人家的植物爬到自己家的,城里的人情不比乡下;人心的冷暖远近还不知道怎么样呢?丝瓜不管我们,一家人的忐忑,见风就长;很快就爬上了我的窗台,。翠绿的叶子,柔婉的隔着竹帘看过去,就像一幅写意画,还懂事地开出一朵朵金黄的花,摇曳给我灿烂的喜悦。几天没注意它们,哎呀∶丝瓜已经偷偷地蹿到二楼,把人家的窗台都快爬满了!我心里暗暗担心,人家会不会杀下喽来,指责我家的丝瓜“侵占领空”?果不其然,楼上的住户来拜访了,我赶紧把客人让进来,倒上茶,惴惴不安∶“对不起,那些丝瓜……”客人却笑嘻嘻的拿出几根脆嫩的小东西∶“你们种的丝瓜,结了七八根呢,我们炒了几根,这是给你们留的。”见对方没有兴师问罪意思,我才放心下来。还没说话,奶奶都已经热情的唠叨开了,∶“丝瓜熬汤也很好喝,以前我们农村媳妇儿坐月子,从河里抓几条鲫鱼,摘几根小丝瓜,奶水足得很呢!”从此我们与二楼的关系熟络起来,不但见面打招呼,有时候还会约着去散步,这样的转变我始终未及,丝瓜却俨然以外交功臣自居,生长的越发骄傲起来,不仅二楼,又开始往三楼攀爬,我又开始新的揣揣不安,但是有一天,有个人在楼下跟我说,你是三楼的,他微笑着说∶“让我们也沾沾丝光的光哈。”随后,丝瓜仍起起劲的往上爬,我们和其他住户的关系也日益融洽,不仅见面热乎乎的说话,而且,四楼的奶奶还和我奶奶一起约出去买菜,在她们拎着菜篮,挽着胳膊的身影后,我和母亲相视一笑,这份可贵的邻里真情,原来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从未走远……眼前丝瓜藤仍然在攀缘,生长,窗台下传来奶奶和邻居拉家常的声音,在这盛夏的早晨,这份从未走远的深情,点亮了整个夏季。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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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有人说,一个人的成长,就是远离家的过程。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社会,一步步地远离那个家,曾近最依赖的温柔乡。按理来说,这说的不错。但按情来说,我们,从未走远。从初中到高中,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到集体中去,独立生活。那个暑假是我过的最难受的假期,我总在想,高中我出去住,离家远了一步;大学去别的城市,离家更远了一步;毕业回来后,我长大了,父母老了,是不是就再也回不到现在了?我是不是回越走越远…。高中的生活很紧张,有时会让你在紧凑的学习中暂时忘记那个家。空闲下来是透过窗户望着远处的天,才会发现家真的离我好远。每周六回家时,总是很开心,回到家看到空荡荡的房子后,总是很落寞,和家人相处的时间,少之又少。这是我进入高中以来的第一个生日,我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大家会聚在一起,像以前那样。果不其然,到家后还是我一个人,对着冷冰冰,毫无人气的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温暖热闹的家里变得如此冷清。难得耍次小脾气,丢掉书包,丢掉手机,只留着口袋里的一些零钱,拿了把钥匙,就找同学出去完了,为我庆祝生日。疯狂的玩到好晚,就当是发泄,等天黑了才回到家。打开家门,耀眼的光从门后射出,适应了一下,父母,爷爷奶奶都看着我这边,这时是安静的。妈妈慢慢走过来:“下次出去玩说一声,别回来这么晚,我们多担心呐。”妈妈很平静的说完这句话,但我看到了,她的眼眶红了。我扫视了一下家里的人,视线渐渐模糊了,这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一家人,多久没聚在一起了啊,多久了…。 一段长时间的寂静后,爷爷先开口了:“行了行了,快吃饭吧,今天丫头生日,别僵着了。”听到生日,泪水决堤而下,冷清的家又充满了温暖。蛋糕还是我最喜欢的蛋糕,家还是那个温暖的家,笑脸还是那个记忆中的笑脸,似乎一切都没有变,似乎我,从未走远…。鸟儿会被锁在笼子里,但它依然热爱蓝天;鱼儿会被关进水缸里,但它依然向往河流;树木会被砍伐运往工厂,但它依然执着于土地…。 我们会离开家,但在我们心里,家永远在那里,而我们,从未走远。8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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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妈妈是不会来接我了,而自尊心很强的我,碍于面子,也不想回家。我把书包顶在头上,跑到一家商店门口去躲雨。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就在这时冰雹也来凑起了热闹。我哭了起来,因为我害怕打雷和闪电。现在,豆大的冰雹也向我发起了攻击,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又冷又饿的我,淋得像个落汤鸡,狼狈地坐着。突然,远处出现了一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背影。仔细望去“是妈妈”,我失声叫了起来。也许真的是母子连心,妈妈也看见了我。我像离弦的箭一般向妈妈冲了过去,紧紧抱住了妈妈,真的好想再也不松手,就让时间定格在那个幸福的瞬间。“傻孩子,怎么不回家啊?”我说“我以为您真的不要我了。“怎么会呢,你永远是妈妈的好女儿,早上是妈妈不对,我不该说那句气话的”。妈妈说。“不是不是,是我错了,我不该和您顶嘴,惹您生气,更何况您是为了我好。”回到家,爸爸对我又是一顿责备,但我感觉我是幸福的,那不仅仅是一种责备,更多的是一份关爱。对了,妈妈呢?这时,厨房里飘来了一股姜汤的味道。推开窗户,雨停了,雨后的彩虹比以往更迷人。其实,有些时候,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关爱和唠叨都凝聚着父母对你深深的爱。幸福的定义有成千上万种,只是要看你怎么去寻找。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幸福一直都在你身边,从未走远。5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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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就像龙应台所说的,有些东西啊,你不必等。你默默地走着,它也会默默地跟着,有时一回头,就会发现,它啊,从未走远。故乡,一个令漂泊海外的游子怦然心动的地方。如今,因为学业繁重,我与他,只有很少的相见机会,有时只能在心中,默默勾画它的轮廓。有时深夜,若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又无处发泄,我便会在一片黑暗中偷偷啜泣,却不敢大声,不愿让父母发觉。一阵泣不成声后,脑海中往往会出现童年时夜里睡在床上,被哄入睡梦的画面。唱着童谣的歌声在耳畔环绕,若有若无,白云蓝天青山绿水一一浮现,带着我进入了梦中,在梦里感受那故乡的柔情。读书的日子是艰苦的,白天在学校辛勤苦读,晚上回到家中,还要奋笔疾书。有时感到疲倦了,就会看看窗外,看看黑夜。城市的夜空是缺乏星光的,有的总是一轮朦胧的月。这时,就会想到多年前星光璀璨的夏夜。月华似练,我与奶奶并排坐在泥土地上,细数天上的星星。转而数累了,又玩起一些游戏,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难忘。只是游戏的内容,也是早已遗忘殆尽。若是心血来潮,我会去附近的阿傅公家讨碗水喝,讨口菜吃,若是碰上他在小饮,他就会用筷子沾上一点酒,点在我的舌上,一股绍兴老酒的味道就弥漫了咽喉,又在夜风的吹拂下,一丝一丝地散去。也许,我觉得我离故乡远了,但其实它从未走远。每一个枯燥而又难熬的日子,它都会出现,用它的温情抚平我的创伤。其实一切看似走远的,都从未走远。时光依旧,它们只是蒙上了一层尘埃,令你难以发觉它们的身影,以为它们早已走远。回首,就会发现它们还是在那灯火阑珊的地方。6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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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大家都知道土壤,可真正的土壤你见过吗?可能你会说不就是土嘛!谁没见过?地面不就是土。可是现在的土路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水泥路、柏油路,你只能在乡下才能见到那无边无际的土地,却无法在城市中找到!秋风吹到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丰收之季来临,妈妈把我带到乡下老家,因为玉米生长得过于高大,挡住了我们的视线。几十户人家在地里收获自己辛勤耕作的果实。每每看见,他们用镰刀割下玉米,放进随身的袋子里,再用手或脚把玉米的秸秆踢倒。这种事令我疑惑不解,忙赶去问妈妈,妈妈说到:“他们把玉米汁干踢倒,方便人们的视野开阔,并让土地吸收枝干的腐烂物,腐烂物助于土地肥沃,让来年的小麦茁壮成长。”我恍然大悟,这不正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精神吗?冬天,雪花飞舞,城市中的路,好像披上了一层白纱。不禁令我想起乡下的土地,它们不怕冷吗?这会不会使土壤“坏”掉呢?妈妈看见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告诉我,土壤是需要水的,许正好帮助了土壤,等到春天雪化完了,真是,“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的丰收景象,我那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我们可能在城市中,无法找到大片的土地,但它从未走远……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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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姓名:段成刚 年级:五年级 有些人走远了,实际上却是更近了,有些爱离开了,却是更浓厚了。我的外公于我而言就是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经常在梦里见到他。 4岁以前,我是被外公捧在胸前长大的,他说这样可以让我多呼吸新鲜空气。记忆里总定格着这样一幅画面:贵阳南明河畔温馨的草坪旁,我与几只小狗嘻戏玩耍,外公拿着相机笑盈盈地扑捉着每一个精彩的瞬间;窗台外外公手拿刻刀精心雕琢着根雕,那神情无比投入,我坐在旁边用五彩笔作着画,还不时地和外公相互“指导”着;当过兵的外公不苟言笑,但与我在一起时总是满面笑容,我要的玩具和零食,即便他说了再多的不能买的理由,最后还是会一一满足我的要求,那任性的快乐至今仍深深烙在我的记忆里。 我即将上小学时,外公就被查出了肺癌,一年多的时间里,外公经历了几次手术和化疗,被折磨得全身消瘦,有时说话也会额头冒汗,但他从来不喊疼。我5岁的生日在外公的病房度过。当生日蜡烛点上时,刚刚做完化疗的外公竟带头为我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外公还常常倚在病床上教我学查字典,并告诫我:学知识和吃饭一样,要自己动手! 一个清晨,64岁的外公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幼小的我相信外公是去了天堂,那是一个没有病痛的地方。如今,每当我看到外公留给我的碟片、影集和摆放在我房间的根雕时,泪水便模糊我的双眼,外公的音容笑貌就浮现在眼前,原来外公从未走远!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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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朋友间的友谊,是充满欢笑的,是充满激情的,是充满悲伤的……如果友谊能地久天长,是一件好事,因为,你有困难时,朋友就是第一时间来帮你的那个人。一个星期六,我约朋友来我家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们有说有笑,无话不谈。我偶然发现了他书包里的一幅画,我的这位朋友是一个画画高手,这画难道是今天他在美术特长班上画的?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幅画从他的书包里拿出来,啊,好漂亮啊!画得可真好!我问他:“这幅画是你画的吗,应该画了很长时间吧?”朋友自豪地回答:“是啊,我可是画了一上午呢!”我把画放在书桌上,哪知,桌上有一大片水,画瞬间被水浸湿了,颜色被冲淡了很多,有些地方都已经看不清了,好好的一幅画现在却变成了一张湿漉漉的废纸。朋友看得傻眼了,生气地对我说:“你把我画得最好的一幅画变成了这样,你说,你准备怎么赔?”我也愣住了,连忙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桌上有水呀!”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事情既然都这样了,绝交吧!”我一听,火起来了,把画往地上一扔,说:“绝交就绝交,谁怕谁呀!”朋友听我这样一说,更生气了,于是他背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他那气冲冲的背影,我开始后悔起来,心想:我怎么会说出这话呢,我真笨啊!就在我觉得我们的友谊已经走到了终点时,发生了一件事,它让我看到,终点之后却还有路,我们的友谊并未走远。那天中午,天气很热,太阳毫不吝啬地播洒着阳光,普照大地。学校的水泥地上,冒出一缕缕的白烟。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走进教室,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喝了几口凉水后,感觉有点无趣,就四处看看。突然,我看见一位同学桌上的一个空矿泉水瓶,我想到了一个“点子”——切水瓶,做水钟。我拿起那个水瓶,找同学借了一把小刀,开始切瓶子。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切了一个小口。我站起身,用更大的力往里切去,却不小心扎到了手腕,流了好多血。我再看看小刀,刀刃上锈迹斑斑,完了,铁锈估计进入血液了。我找到班长,跟他说明了情况,其他同学听到这事,也过来询问。于是,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有几个同学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要把我送到医务室,在这其中,就有我的朋友。我一看到他,气就来了,面无表情地对他说:“不用你送,我自己也能去!”朋友惭愧地说:“算了,别记着那事了,都是我不好。那天我回到家就后悔了,我真不应该那样对你。第二天我来找你,你也不理我,我见你在气头上,就没说什么。对不起,我那天态度不好。”听了他的话,我的气也消了,心想,当时我怎么没追出去道歉呢?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一下宰相呢?想到这里,我连忙对他说:“没关系,其实我早就不生气了。”说完,他和班上的其他同学一起把我送进了医务室。医生给我处理了伤口,也打了破伤风针。但我手腕上的血却还在流,朋友见状,找来一个酒精棉球,放在我的伤口处,轻轻擦拭,眼皮都不眨,像描着一幅油画。不一会儿,血止住了,我也和大伙一起回班上课了。回去的路上,太阳光不再那么炎热,水泥地也不冒白烟了,迎面吹来了凉爽的微风,吹得树轻轻摇动……我曾认为友谊走远了,可友谊一直绕在我的身边。友谊是一座桥,友谊是一盏灯,友谊是冬日壁炉里那给人带来温暖的熊熊火焰。我心中的友谊,从未走远!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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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轻轻吹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栀子花的香气。院子里传来了百灵鸟的歌声,思绪也随鸟鸣声流入记忆深处……我上小学时,校门口开了一家粥店,粥店的生意很好,尤其是在早晨,粥店的门口总会排起一条长长的队伍,来晚了甚至买不到。粥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男子,每当有人来买粥,他总会利索地盛起一碗,脸上露出憨憨的笑意,嘴里喊着:“欢迎下次再来!”每个清晨,空气中都充斥着米粥的香味和老板的热情。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去买粥,我站在队伍的末端,却发现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蓬头垢面,穿着一件打满了补丁的衣服,脚上的鞋也早已穿得开了胶,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恶臭。周围的人看到乞丐,都皱了皱眉,捂住鼻子,默默地往后退了几步。一条队伍无形间变成了两条队伍。乞丐怎么也来这买粥?一团疑云缠绕在我心头。很快就轮到乞丐了,只见他迅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两个硬币,紧紧地攥在手中,在老板打粥时,快速的将硬币扔到了零钱盒。乞丐拿了粥,神色匆匆地离开了。老板有个习惯,他总会把零钱盒放在桌上,买粥的人只需要把钱放入盒中就行了。只是,这次硬币落盒的声音却和以往不同,发出的声音很沉闷,而正常一元硬币落盒应该是很清脆的,难道他扔的是一毛?我朝硬币盒里望去,果不出所料,两枚暗灰色的一毛硬币躺在一群闪闪发光的一元硬币中,像是两个不合群的人。轮到我了,我憋不住心中的疑问“老板,刚刚那个乞丐扔的是一毛硬币吧,难道您不知道吗?”老板面不改色,一边继续盛着粥,一边笑眯眯地回答道:“我知道了,他已经来了好几天了,每次都是一毛。”“那您为什么不阻止他,仍把粥卖给他?”我继续追问。“每个人都有困境的时候,我给他一碗粥或许能让他感觉到一点温暖,再说一碗粥又不贵,做人啊,还是善良点好。”听了老板的话,我突然觉得老板眼中透露的不仅是对客人的热情,更多的是对他人的宽容,而他心底那最纯真的善良也深深地感染了我。老板的话像一束阳光,驱逐了我心底那片迷茫的乌云。温暖的阳光带着微风中的粥香和鸟鸣声编织成一曲动人的交响乐,原本平淡的心开始变得愉悦。后来,我也常在地铁站、步行街、巷子口……遇到许多的残疾人或乞丐。每每这时候,老板的话便会萦绕在我的耳畔,而我总会给予他们些许零钱,或是一个善意的微笑,看到他们眼中原本暗淡的光开始有了色彩,也会由衷的感叹:“善良,真的很重要。”阳光还是那么柔和,微风还是那么和煦,老板的话也从未走远,铭刻在心中,挥之不去。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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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进入初中之后,妈妈总是对我疾言厉色。我以为妈妈的温柔已经随着我童年的走远而走远了。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妈妈对我的爱,从未走远。2017年的冬天,冷得要命。就算在有暖气的小房子里,也会感到有些寒冷。正是因为如此,妈妈便每天清晨早早起来为我打豆浆。看着我匆匆喝完豆浆,再匆匆送我去上学。那天,是星期天。我难得有了一次休息时间,于是,不慌不忙地坐下来,和妈妈一起分享这鲜美的豆浆。妈妈起得早,所以先将豆浆打好。我坐在餐厅的椅子上,妈妈为我盛着豆浆。等两碗豆浆都盛上来后。我却发现我的豆浆是乳白色的,而妈妈的呢,却显得有些灰暗。于是我便询问妈妈。妈妈说:“当然不一样了,我这喝的是打出豆浆后剩下的豆渣子。”“那豆渣子能有我的豆浆好喝吗?”妈妈顿了顿,然后说:“你懂什么,这豆渣子才好喝呢,也更有营养呢!”我说不过妈妈,便默默地低下头喝着自己的豆浆。不一会儿,等妈妈再去盛豆浆时,我趁妈妈不注意,飞快地端起妈妈的碗,快速的喝了一大口。我的天啊,这豆渣子吃到嘴里就像吃了一嘴沙子似的,有粗又碜,真难吃!妈妈说这美味有营养,怎么可能呢?妈妈一定是在骗我的!妈妈走过来对我说:“你看,说你也不听。你从没吃过这东西,一定会吃不惯的,你还是快喝你的豆浆吧。”我又不吭声了,安静的喝着豆浆,悄悄地望着妈妈。妈妈背对着阳光,阳光在妈妈的身后勾勒出一圈神圣的光环。我以为妈妈只关注我的成绩呢,那个冬天的早上,我才发现,原来,妈妈对我的爱,从未走远。2018年的春天,一天晚上,我在上舞蹈课途中脚受伤了,本以为没什大碍,便撑着上完了舞蹈课。可谁知,回到家一看,受伤的地方又紫又肿,甚至疼的走不好路。妈妈用又急又气又心疼:“你啊,你说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这么粗枝大叶的?真不想管你了,”一秒钟之后,她又捧着我的脚,小心放在她的腿上,吧嗒吧嗒掉眼泪,“这是在哪扭着的,疼不疼啊。你先坐床上不要乱动,我去问问医生要不要紧。”说完,她又风风火火出去了。一会儿,又风风火火回来,把买的药膏涂抹在我的脚上。晚上,妈妈又担心我的脚会碰着被子,导致疼痛加剧,于是为我又做了一系列的防护措施。听爸爸说,妈妈一直看着我,直到我入睡后她才渐渐入睡……我以为妈妈只关注我的成绩呢,那个春天的晚上,我才发现,原来,妈妈对我的爱,从未走远。进入初中之后,妈妈总是对我疾言厉色。我以为妈妈的温柔已经随着我童年的走远而走远了。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妈妈对我的爱,从未走远。原来,妈妈对我的爱,从冬到春,从早到晚,一直陪着我,从未走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发现而已。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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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有些话语,真挚浓烈,时时刻刻暖在我们的心上;有些名字,无论远近,都留在我们的脑海中;有些情理,意味深长,常常萦绕在我们的耳畔,从未走远,从未离开!“叮叮叮”,铃声响起,今天是考试的日子,同学们都很紧张,教室里安静得只剩下同学们的呼吸声,我的心像只活泼的小兔子,“砰砰砰”地直跳,--我担心我会考不好。考试卷子发下来了,我看了看试卷,心中的石头挪开了。这么简单,我这次一定要和xxx一争高下。所谓xxx,她是我的死对头兼竞争对手,我们曾经是一对好朋友,但由于一些小摩擦,我们渐渐势如水火,我们似乎是上帝安排的一对仇家,整日整夜都不停地斗来斗去,闹得四周鸡犬不宁。上次我考试输了,被她笑了好久,这次,我一定要把她踩在脚下!烈日照着大地,那强烈的日光似乎也为我加油,使我信心倍增。我一鼓作气,刷刷刷地写到了一半。下一题要画图,可是,我的铅笔呢?我的武器呢?我赶紧蹲在地上找铅笔。我把书包、笔盒、袋子全都翻了一遍,可就是没有看到铅笔的影子。我想起昨晚写作业后,似乎……完了完了完了,我居然上战场没有带武器,怎么办呀!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提心吊胆地把周围的人都小声问到了,没有一个人能借给我。唉,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冷漠!难道我注定要在这里兵败垓下吗?我的耳畔出现一阵嘲笑声,我仿佛看到,成绩公布了,我的分数奇低,我的死敌带着一帮同学,正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我哈哈大笑。就在我走投无路时,坐在我后面的死对头却碰了碰我,我以为她要嘲笑我,不禁扭头给了她一个白眼,失败者也应该有失败者的尊严啊!可是,一支铅笔从后面飞了过来,友善地躺在了我的桌上。天哪!是我的死对头扔的,我都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如果这题我不写,我就失掉五分,我就输掉这场战役,让她成为老师表扬的对象。以前,我经常和一群人来欺负她,故意和她吵架,经常把她气哭,没想到,今天,她却能主动帮我!看来,一切都是我自己在多想啊!她原来一直都在把我当成要好的朋友啊!我是多么地羞愧,多么地自责呀!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我看到了我的自私,看到了我的无理,我对不起她。下课后,我放下了自尊,跑到她面前,小声说:“我对不起你,我们继续做朋友吧。”她摇摇头,果断地说:“不可能!”我的心中一阵失落。她随即一笑:“当然不可能是继续做朋友,我们本来就是好朋友啊!一直都是!”阳光很好,风穿梭在大楼之间,带来一阵阵花香,我们也在这花香中互相交流自己的心声。原来,我们的友谊从未走远,就如那些话语,那些名字,那些情理,永远印在我们的心里,像夜空闪烁的繁星!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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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河山万里,都在这车后消失。杨柳风拂在了破旧的牛车上,车中飘来了一串串叹息:“此去远矣,不复再回!”一个转弯,牛车拐上了崎岖的山路,车篷以极大的幅度摇晃,不时还掉落几根芦草。一座山,又一座山;一条河,又一条河……经过了春风,走过了夏雨,路过了秋霜,踏过了冬雪,终于,他到达了目的地,这南方的南方,这天涯的天涯,叫汩罗江。这已不是他第一次被放逐了,一次又一次,他被逐得越来越远,心中的绳索也就越拉越紧。“这可能是我的宿命吧?”他绝望地想,可马上又充满希望。他一无所有,只有这颗永远鲜红的心。他不曾做过这么繁重的劳动,但他又拒绝了当地老百姓的帮助,他要用那沉重的犁铧,来赶走他那同样沉重的、思念君王的心。他忧愁,他伤痛,他悲哀……在一怀的愁绪中,饮掉岁月的磋砣。“你离国都那么远,你愁个什么呢?”他反问自己。在他的压抑中,他日渐沉沦,得过且过。在一天黄昏饮酒后,他横躺在草屋里,身上热得可怕,仰望着夕阳,那一幕久经浊酒浸泡的回忆恍然入梦:那时的他,正值人生的壮年,驾长车,戴朝天帽,腰系玉佩,刚喝完君主亲赐的御酒,带着醉意,驱车回家……“唉,那个‘我’已经远去了!”他摇晃着站起来,走出门去。不久,他因喝醉后掉入池塘,而大病了一场。入了夜,躺在床上,半醒半睡,一阵椒兰的香味掀开卷帘,强烈光和着叮当的玉佩声填充着他那漆黑的眼眶,他强忍着疼痛睁开眼,眼前是他那日夜思念的怀王。他的身体中突然充满活力,勉强地从床上撑起,可再动一下,这一切马上都消失了。原来,这些只是幻觉,可这空气中分明有那熟悉的香味。他贪婪地嗅着,全身一抖,病似乎全好了。“我并未走远!”他欢喜道。国都大殿上的君王,离自己有两千多里啊!可只要心中想见到他,两千多里就能缩到从门口到书房的几步之遥。“远?两千多里?这算什么?”他虽在蛮荒之地,但他似乎从未离开君主身边半步,从未走远了。不久,噩耗传来——郢都被秦军攻破,楚国亡了,自己深爱的祖国亡了。他发疯似地冲进书房,将那压在箱底的衣饰拿出来,颤抖着穿上,又提起大笔,用那浓墨在竹简上写下《怀沙》,这一字一句,在他眼里都变成了鲜血。收笔,搁在砚台上,他理了理衣冠,走到江边,长笑一声:“我还是我!那个一心报国的三闾大夫!楚国啊!我不曾离开,我从未走远!你先走了,我也来了!”说完,他抱起一块顽石,纵身向那汹涌的江水跳去。江水惊起一朵浪花,蓦然间,江水平静了,随后便更加澎湃,更加激昂,一直汹涌了两千多年。从此,这条江被后人铭记,因为这里埋葬着一缕忠魂--屈原,他在中国人的心中,也从未走远!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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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有的人,无论远近,仿佛总在身边;有些事,不管大小,始终浮现在眼前;有种情,真挚浓烈,时时温暖我们的心田;有种理,意味深长,常常萦绕在我们脑中;有个梦,闪闪发光,总是在我们前方闪耀……其实,它们从未走远。小邱是一位六年级学生。从小到大,她的梦想从未走远——当一名音乐家。为此,她从小开始拉小提琴。她的天才头脑给了她很大的便利,但是,她也有一个缺陷。她是聋哑儿童。聋哑儿童,多么悲惨啊!没有声音,更没有音乐,只有寂静,无边无际的寂静,像深海海底一样的寂静。而她的梦想,偏偏是成为一名音乐家,这意味着她听不到自己的演奏,她也不知道自己演奏的音符是对的还是错的。她感觉,自己的梦想远在天边,遥不可及。而她,还有一个同伴——同学小严。小严是一个健全人,但她天赋不高,并且心胸狭窄,容不得别人比她强。有一天,小邱在大街上听到了美妙的音乐声。只见一个男人,盘腿坐在地上。他手里的二胡破旧不堪,却在他手中发出美妙的乐声。那声音时而铿锵有力,充满激情,如同喷薄而出的朝阳;时而低回婉转,无比哀伤,如同暴风雨中折翅的小鸟;时而行云流水,欢快流淌,如同黎明中穿过雾蔼的林间小溪;时而气势雄伟,苍凉悲壮,如同沙场上奋力拼搏的英勇将士……所有的路人都沉醉在这美妙的音乐之中,忘了离开,包括小邱,尽管她听不到,她的心中却能感受到音乐的力量。一曲终了,人群渐渐散开,小邱发现:那个男人也是聋哑人!小邱和他坐下,用手语“问道”:“为什么我和别人不一样?”那个男人用手语反问道:“为什么你要和别人一样呢?你有梦想,虽然你也是聋哑人,但是,你的梦想从未走远!”小邱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转眼十年过去了,小邱和小严都长大了。小严开始变本加厉地欺负小邱——小严砸碎了小邱的小提琴,烧小邱的乐谱,还挑衅邱。可小邱一直默默地忍受。有一天,省里选出了她们俩去参加全国音乐大赛。她们精心准备,决定在大赛上一决胜负。大赛开始了。参赛选手都十分厉害,节目一个比一个精彩。只见小严的手指在钢琴上来回飞舞,速度快得令人叹服。可是,小严的得分并不高,因为她弹得太死板了,没有自己的灵魂的曲子,是不会优秀的。轮到小邱了。小邱拿起小提琴,将琴弓搭在琴弦上,开始了演奏。美妙的乐声如同泉水般流淌,环绕全场。在演奏中,她仿佛看到了小时候同学的嘲笑,看到了小严的挑衅,看到了被砸碎的小提琴,还看到了在火光中化为灰烬的乐谱……最后,她看到了老人的大拇指,老人的鼓励,和那句话——你的梦想从未走远!她已经将全身心投入到了演奏中。当她演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她仿佛看到了病重的老人在观众席上为她鼓掌,为她喝彩……最后,她获得了大赛第一名,如愿以偿地当上了音乐家。其实,你的梦想,从未走远……她的耳畔又传来老人临终前的鼓励!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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