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主义
乏力的时候,我会泡上一杯未加糖的原味咖啡,那是一种浓郁的苦味,刺激每一根神经,周围的人在闻到这种反感的气味后,不免要骂一句:恶心!我不做任何反应,因为我知道自己是在品味高中生活的味道——浓郁的苦味。
高中是梦幻一般的雨季。阴雨缠绵,一连串的记忆和思绪总是湿漉漉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就算是有答案,我也不想去知道。因为我觉得,梦一般的生活就要像梦一样的进行着。
梦可以宿命般地让两个恋人相爱,也可以童话般地为一个爱情故事画上结尾。唯独在现实生活中,高中的现实生活中不可以。完美只是相互妥协的一次折中。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腐烂的味道,慢慢地积淀在人们的肺中直到一个躯体倒下。每天的生活都要张开大口去吞噬理想,信仰和未来这样的词语,然后在另一个轮回把我们培养成为机器,只为一堆没有用的符号执行命令。戴上耳麦,声音里传来的尽是令人呕吐的英语音标。从这些东西中我才可以判断目前我至少还是一个完整的人。所谓完整是指和所有少年一样沿着既定的轨迹行走着,不用担心突然消失,因为我们没有权利去思考摆在我们面前的学习,成长和只能选择逃避的情感囹圄。
迷茫的高中生活,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故事只有两个结局:一个是爱上女生,一个是让女生离开自己的生活。我想我不仅会爱上这个女生而且会对她许下永恒的承诺。直到生命最重要的时刻化成一堆字符离我而去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可程序并没有这样最低限度的设置。
中国这个文明古国留给我们去继承的大多数是“顺从”,也就是鲁迅所说的国民劣根性吧!我不能成为因情感而堕落的例子。我们都是社会扭曲的产物,我想向既定的一切提出挑战并相信我会成功。一个力被分成千万等份,我永远是其中最小的一股而在博大的物质世界里挣扎,结果往往表现出不理智。通电的插头一拔,机械的身体便化为一摊零星的符号,而且没有一点温度。
记得我问过政治老师一个问题:老师,你说现在我们要怎样面对高中的情感问题?政治老师对我说:“那种幸福只不过是一种感觉,生活中有很多的变数,最先得到的果子未必是最好的,无论如何我们对高中的学习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你如果不懂得怎样去改变现状,那只能选择去适应。”这里面些许掺杂着某些强人所难的部分,可是生活注定如此,残酷的现实有太多的伤感,有太多的背叛,有太多的落没。
有一次翻阅安妮宝贝的《彼岸花》,脑海中始终漂浮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声音说她是一个自私的女子。自私就是对过往的行人不露出任何表情。于是,灯火嘈杂的生活注我的内心,我开始想象着怎样去分辨出会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爱情。当我喜欢的女生从我的身边渐渐远去而又不能去挽回一些时,我感受到无比的抽痛。爱情的城堡突然间土崩瓦解,碎片沿着细小的血管进入大脑,所到之处,将过往的记忆切割粉碎。满地血迹斑斓,原来爱情是红色的。时间开始扭曲,一些原来存在的声音和影像渐渐褪色直到丝毫不剩。
或许章老师代表的是严肃的政治,与罗曼蒂克的爱情格格不入。可我却愿意相信幸福真的只是一种感觉而已。也正如章老师所说,有些事点破了就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有味道了。我相信现实,一边放弃之后,一定会在另一边有所取得。我不能去诅咒生活的轨迹,我知道歇斯底里的咒骂之后,依旧要按原来的轨迹前行。佛曰:从来处来,到去处去。人类的存在只是循环:“出现—死去—再出现—再死去”的模式。见过一次死去后,下一次的死亡就不会那么洒脱,而净是恐惧与惊慌。
一边的放弃,你总会在另一边得到。
格陵兰岛的悲剧
格陵兰岛是地球上最大的岛屿,终年被积雪覆盖,成为仅次于南极洲的“寒极”。之前,格陵兰岛是一片“绿色的土地”,是什么原因,让它成为一片冰天雪地的世界呢?
10世纪时,在北欧的一个贫瘠之地,生活着一些游牧部落,他们以放牧狩猎为生,生存环境不仅恶劣,还经受着风雪的侵蚀。有位年轻的猎手叫艾里克,他极力劝说牧民去寻找新的生存之地,结果遭到族长的呵斥。艾里克一气之下,一个人驾着木船离开族群,去寻找新的栖息之地。
他驾船从冰岛出发,几经漂泊,驶入北大西洋。历经千辛万苦,横渡北大西洋之后,他终于发现了一个美丽的岛屿。岛上生机盎然,郁郁葱葱,一派鸟语花香的景象。艾里克很激动,随口把这岛取名为“格陵兰”,因为“格陵兰”在英语里,就是“绿色的土地”的意思。
艾里克虽然是负气离开部落,心里却依然惦念着族人。他向族人报告了这个好消息。整个部落沸腾了,于是他们打点行囊漂洋过海,来到这个世外桃源定居下来。
当时的格陵兰岛处于中世纪暖期,气候宜人,非常适合人类居住。但人类的居住,却无形之中破坏了岛上的生态平衡——大面积种植及采挖,让格陵兰岛面目全非,水土流失严重。1500年左右,世界气候出现一个小冰期,异常气候慢慢侵袭到格陵兰岛,导致格陵兰岛最后成为冰天雪地的世界。
格陵兰岛的悲剧,警醒着世人,有些东西也许很美好,但不一定要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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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不知道为什么,随地乱丢东西的毛病在经过了几年共同生活之后居然奇迹般的由一种习惯变成了一种……爱好,不管是什么东西,袜子,鞋子,衣服,书,卷子,钢鏰儿,废纸,我在家从来只负责丢,回到家,书本往桌子上一扔,然后她慢腾腾的从电视机前站起来,低着头细心的把它们归置好,整整齐齐的放在属于鄙人的那一摞书堆中,叉着腰瞪着我,无可奈何的摇头,“真是上辈子欠你的。”而我则悠哉悠哉的抱着手理直气壮的回击:“你就是上辈子欠我的。”顿时有种小人得志的快感涌上心头。也许是习以为常,也许是发现她似乎从来不会在这件事情上发飙,也许是长期受到“压迫”的一种心理平衡需求,我开始热衷于乱丢东西,以前乱丢东西,看到老妈收拾心里还会愧疚,可是现在,no!我摇摇头,总觉得老婆收拾这些理所当然,老公的东西你不收拾谁收拾?这大概就是仙游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吧,虽然心知不对,还是毫不犹豫的表现了出来。也亏了她竟然会很少为这种事情发飙。从表面上看来,男人大大咧咧,很少会在意细节上的东西,但其实是,他们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狡猾狡猾地!对于女人的弱点,即使是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只要给他们一段时间接触,他们就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且男人最可怕的地方还在于,一旦让他们知道了你的弱点,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向那里进攻,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世上的女人总是会有弱点的,有些女人受不了男人的奉承,有些女人喜欢被强大而毫无道理的事物所征服,有些女人无法对柔弱的男人狠下心来,有些女人喜欢无厘头的人,有些女人喜欢故作深沉的人,有些人喜欢忧郁。是女人总会有弱点能被利用,而大部分男人在潜意识里对于这种可以攻击的薄弱环节又从来都不会犹豫。所以,这个世界上会有那么多爱情男骗子,却很少有能在男人中游刃有余的女情圣。这是因为女人也许也知道男人的弱点,但是她们从来不会想去利用它们,她们宁愿相信,用唠叨和勇敢不懈大无畏的实际行动就能够打败男人,她们错了,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瞧,我发现,这就是她的弱点。她觉得她应该帮她的男人处理好这些细节上的东西,她觉得“的确,男人们总是会宁愿让一切看起来乱七八糟也不愿挪动脚步去收拾,那就我来做,这没有什么大不了。”这就是她的弱点!哇哈哈,于是我展开了反击。我相信,只要第一次她没有发飙,那接下来,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后来,果然。所以,她在家的日子,我从来不会放过可以乱丢东西的机会,(当然,有些东西是不能乱丢的,比如钱,比如你的心思和时间,否则等待你的就只有——“死亡!”和“再死一次”)而当她不在家的时候,我就更要乱丢东西,虽然我自己首当其冲的要忍受那种杂乱无序的煎熬,虽然我也犹豫过要不要先整理一下,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下,然后等她快回来之前我再一切推倒让她重建。但是最后,我还是决定宁可以此作为代价,以保留那种心理上的优势,只是为换取她回来时气呼呼的那一句:“唉,上辈子欠你的。”然后我会理直气壮的回一句“你就是欠我的!”那其实就像是在向她撒娇,像是在说,“唉,你看你不在的时候我过的有多么悲惨。”所以你看,男人这种动物有多复杂,当他们做一些奇怪的举动,比如突然生气,或者让自己受伤,或者故意穿的邋里邋遢,他们其实是在向女人撒娇,虽然他们绝对不会承认,但他们很多时候的确就是在撒娇。当然,如果下一次,我乱丢东西,她故意不答理我,再下次也是这样,再下下次……也许有一天我就再也不会这么干了,但是与此同时,也许我会换一个更激烈的方式也说不定,比如当她下次生气,我决不让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丫头实在又是太狡猾了。还是那句话,欠的,我上辈子欠骂所以这辈子三天两头被人骂,她上辈子欠收拾,所以这辈子要天天给我收拾,呵呵。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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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主义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个跋涉在群山之间的旅人,正倾倒出他鞋子中的砂石,旁白是:“使你疲倦的往往并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砂石。”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逻辑,它揭示了一种真实:将人击垮的,经常并非巨大的挑战,而是琐碎事件构成的倦怠。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当一个人面对巨大的灾难挑战时,他会恐惧、会紧张、会涌起抗争的冲动或挣脱的力量;至少,这是一种生的激情,即使他因此而失败,这种失败,依然会有一种悲剧性的力量。但是,如果困扰人的只是一些非常琐细的事件,比如牙疼、噪声、夫妻吵架、同事矛盾,如此等等,你没办法把它们当对手,因为它们实在太微不足道;但你也没办法摆脱它,也因为它们实在太微不足道,在这种过程中,你得不到任何补偿,只会不断地无休无止地被耗费,变得疲倦懈怠。最后,人常常不是因为失败而放弃,而是因为疲倦而放弃。在我看来,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精神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过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甚至激怒过你的一切也不能再激怒你,即便是饥饿感与仇恨感,也是一种能让人强烈地感到自己存在的东西,但那种疲惫却会让人止不住地滑向虚无。但大多数人日常生活都是由许多琐事构成的,随着时间的流逝,疲惫感往往会愈来愈浓。最后,少年的旺沛生气被中老年的疲惫暮气所代替。相对于这种倦怠的过程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寻找激情,就成为一种重要的自救方式。被称为工作狂的日本人,在处理如何满怀热情地投入日复一日的平凡工作这个问题时,有一种相当不错的手段:每天上班前,对着镜子很自信地挺胸对自己微笑,然后大喊五声:“我是最好的”,并且全身为之一振,然后,这样振作一下,每天开始的感觉的确大不相同了。好游乐的美国人,在把自己的心境推向一种疯狂的激情状态方面,更是花样叠出,如从百丈高崖上纵身跳下的崩绳运动的流行,每每让人体验一下死亡已近的恐惧极点和又重返生间的极度快感,并让人从中体会到生的美好灿烂。用行动的刺激来促发激情的放射是一方面,用想象的色彩来刺激激情持续是另一方面。伟大的物理学家普朗克曾这样描绘他最初被物理学吸引的时刻:他的一名教师这样表达了能量守恒定律:“一个泥水匠辛辛苦苦地把一块沉重的砖头扛上了屋顶,他扛砖时的功并没有消失,而是原封不动地贮存了起来,很多年后,直到有那么一天,这块砖松动了,它贮存了多少年的功出现了,以致于它落在了下面一个人的头上。”枯燥的、易令人乏味的物理学的世界由此而变成了一种由神秘的法则笼罩着的令人惊惧、震颤、兴奋和向往的世界。一个古老的疑惑:一个人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爱上一个异性。据说心理学家们的答案是:你们相处时,是不是感到过一种激情,无论经常,还是曾经偶然,激情就像一种烙印,深刻难忘;而没有激情的历程,就如风过后的涟漪,稍纵即逝。生活,事业,人的一切都需要一种激情,就像一阵风,吹落倦怠的尘,露出它们内部的光。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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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主义1、日志写日志的习惯似乎在进入这个令人作呕的时间里,变得愈发显得生疏。记得狠久之前,具体多久我也记不得了,总之狠久狠久。那时,日志里写满着那些极度渲泄着的文字,总是叫嚷着世界如何如何,也总是有种莫名的殇楚…曾经一度以为这种殇楚会尾随我一生一世,久久徘徊,挥之不去。可是,一切都只因为这个反常的时间里,我不得不在这样一个反常的时间里做着一些自认为是不反常的事,人云亦云。字行间,落下的泪与墨无情的喧嚣在一起稀释得平淡,然后一切慢慢沉淀,安归于静默,就此霾葬,纯粹的-高三主义。2、选择听人说,高三的人,往往就只有两种生活方式,一种是回忆过去,一种是憧憬未来。我不知道这种选择到底意味着什么,但终于还是,选择--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纯粹--高三主义。3、色彩纯粹,继续用这词串起我支离破碎的高三。有人问我,高三究竟是属于哪个颜色,我当时就破口大骂:你神呐…(略数千余字)。其实,我自己都一直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答案,只是偶尔看着父母那张岁月轮印过的苍白的脸,就会想,会是苍白嘛?4、尾声此刻,我正在某个午后的教室里,看着那些零零碎碎的文字,心里想着,可以!你一定可以!4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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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主义在这世界上,能让别人一代又一代记住的,我想不是他们的善良,而是他们的残忍侵略性的暴行。有人问郑和与哥伦布:“谁更伟大?”出于民族的自尊心,多半的国人都会说是郑和,因为他是中国人。但说句心里话,若不是近年来国人的大力推崇,世界能有几人知我郑和之伟大?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同样是航海家,可出航的目的与手段都是不同的,郑和的目的是为炫耀中心之国的威武,与其所经之国的交往是和善虔诚的。而哥伦布则是为个人目的,所以,在他所经之国总要带着强盗的眼光,掠夺过去。可善能多大?恶能多久?除非你是孔孟圣贤,德泽天下,名播海外。否则,有几人能记住你的恩泽?!新中国刚建立时,我们唯善之举还少吗?自己吃不饱穿不暖,还打肿脸称胖子,救济这个、救济那个,可是到头来结果如何?还不是遭越南这样的小国来欺侮。大家看自卫反击战的影片时可以看到,越南人用中国的大米做掩体,拿中国“五六”式高射机枪守碉堡。吃的是我的,用的是我的,而打在中国人身上的还是“中国造”,这就是唯善的报应愚善。哥伦布却不一样,他用武力强抢、掠夺,成功了他便殖民其族,为国家、为自己带来莫大的利益;失败了他便跑,另寻一处照样再来。虽然可耻,但几百年后谁会说他不是伟人?说他发现了美洲大陆,美洲大陆的原住民们只能捏着鼻子在自己身上披一层毛兽的衣裳,心里想:我们怎么不是人了?怎么他来发现咱才算世界的了?若不是公元1997年收回香港,我想,恐怕许多中国人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就象有一次看一个探索的片子,说的是埃及,一个埃及的导游,面带微笑的正在介绍他们的狮身人面像,说斯芬克斯的鼻子是被拿破论用炮打掉的,很有一些沾沾自喜,为什么?因为拿破论是伟人呗。就象我们今天讴歌成吉思汗,炫耀康乾盛世一样,很有一些沾沾自喜,为什么?因为大家都是中国人了嘛,再说,都这么多年了,谁侵略谁,就不用再讨论了。虽说强盗的行径可恨,但他的实际效率你不得不承认。而中国唯善了一辈子,也同样遭人侮辱了一辈子。我们这“中心之国”,历来就是他人嘴边的一块肥肉,如果你不强一点,没有一点霸道的秉性,别人就还会来吃你的。所以我说,咱也不能总抱着和平不放,这本来就是强食弱肉的世界,所谓的和平,其实也不过就是利益的和平,如果利益不存在了和平还能有吗?你吃不饱肚子都要讲和平,可别人能与你讲吗?愿意与你讲吗?因此,我还是喜欢强盗主义,它毕竟近似于帝国主义,这便是我们民族所缺少的精神!9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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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与实际社会在不断发展,那么在我看来,社会利益或者说社会资源犹如一个不断胀大的玻璃瓶,而每一个人或者利益集团就像是这玻璃瓶里的气球,大家都在通过不同的方式扩大着自己占有的空间。那么,这便有了一种现象,那就是原本空间小的气球本身就不占优势,原本空间大的气球则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扩张,于是有了社会之不平等。既然不平等,则必有所谓革命之说,要完成社会利益资源的平等分配。谈到主义,则必须上升到社会意识形态,可普通大众又怎么知道所谓的意识形态呢,终于是要关心利益资源等最基础的东西的。我们所谓博学之人,完全可以大谈各种主义之优劣,以显示自身学识之丰富,说不定可以捞的个忧国忧民的赞赏。而实际上是,普通大众关心的更可能是能否买的起房子,能否惩治社会本身之邪恶,能否生活的开心,而不是我们博学之人所谈论的何种主义之优越性。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一方面博学者管理着普通大众,以主义之优越企图垄断大众之思想,而大众却未感受到所谓主义之任何优越,这必然会导致社会上各种怪诞之事。博学者承诺所有的气球,给大家以合理的扩张,以显示主义之平等,于是气球很欣然得遇名主或是昌盛之世。然而历史的发展让大众有些不满了,因为原本弱势之气球群体发展速度远赶不上原本强势之气球群体,这里边怕是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弱势气球本身缺乏发展之条件,另一部分条件却是博学者给的空间是有限的。事实上每一次变革带来的都是社会空间的重新分配,但是社会终究是多样的,人也是多样的,于是在争夺固定空间的时候必然多样。一个人成为乞丐的原因有很多种,一个人成为博学者的原因也是很多种,我想不应该从极端的方向来讨论主义与实际的关系。因为大多数气球还是处在一个比较正常的范畴,或者说大多数气球的空间大小相差不会太大,那么我想博学者所谓之主义也更应该把实际的重点放在这部分人上。很多人认为指名道姓说出来是不妥的,不过我还是要谈一下温家宝。国人很庆幸我们有这样的好总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温家宝到的地方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这实际上是极大的悲哀。国家博学者几何?唯独温家宝能解决普通大众之实际问题,这不是一种莫大的悲哀吗?我想这应该属于主义与实际脱轨的现象,上层博学者以主义来引导下层博学者办的事情应该是实际的,我们的中到下层博学者是不是更应该让这所谓主义之优越转化为实际之效果,而不应该中下层博学者也整天在那谈论主义。面对如此现状,我们的博学者未必能看得清楚。尤其一个怪诞之现象便是博学者变革之初所提倡之主义的确是很贴切大众实际生活的,反而是经济发展之后,而所谓主义之优越也越来越深奥,普通大众想必也是离主义越来越远了,于是主义也要自然会被博学者束之高阁以当供奉,而这大概是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相一致的。那么我本身是要迷惑了,也就是说对于过往之经验我完全可以说博学者在逐渐的抛弃原有主义之优越,而这种抛弃导致的后果我是不敢揣测的。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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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追求的完美主义者执笔,暮然间的停滞,促使我多了一丝彷徨——我到底在写些什么?!“这孩子,整天埋头在那里写写写,都不知道在写些什么。”耳边澎湃起谙熟的语句,我的母亲总是以这样的语气、文字来评价我,但无足以完全诠释自我评价,的确,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些什么。我悱恻,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当我迷失在这甘霈里,怎样方能遇见雪霁?总是觉得还不够好、还不够好…我逐渐开始怀疑自己的星座,怀疑自己是不是完美主义的处女座。我开始用残忍的方式来惩罚自己,惩罚自己的不够完美。开始与身边的人攀比,攀比自我美,攀比学习成绩、写作水平、逻辑思维、英语口才甚至文艺方面的音乐天赋、美术文笔、舞蹈身姿…我不知这样做是否对,只知道我总是情不自禁地这样做,我知道,比我优秀、完美的人有许许多多,然而,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就算有,那便是神了。但我仍是怀揣着这样的心理,以至于每一篇作文,都想要写出一篇完美、世界上最好的作文,然而每一次,我都失败了,每一次,我都觉得还不够完美,甚至是一塌涂地,但我仍是不放弃,仍是追求着我所憧憬的完美。当我翻开那一本本字典,汲取其中华丽的文字与词语时,总会感到一丝淡淡的忧伤,原来,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未知等待着我的挖掘,而如今微弱渺小的我,只能怀揣着完美的时空在梦境中含着泪、镌刻着。总是徘徊在原地,渴望传说中的灵感能够插上天使的羽翼,飞进我的脑海里,像海鸥在大海上翱翔的自由。脑海里总是有许许多多想要记录、想要诠释的,然而,我却无法恰当地运用文字,无法恰当地将自己内心真挚的情愫好好诠释,只因我学习的知识还不够多。因此,我总是好好地、好好地记住每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每一件我渴望记录、渴望分享的事情,因此,我爱上了写日记。然而,时间总是无法给予我过多的时间考虑,考虑该怎样才能把这篇日记写得完美,我只好迷迷糊糊地乱写一糟,我渐渐觉得日记并不是我曾认为的最好的作文。我依然不愿意选择去修饰,我觉得就是这样了,就是这个水平了,再怎样,我也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蚂蚁而已,我所能做的,不过是自己想自己的,自己做自己的梦而已。我想要去追逐自己的梦,但总是惶恐我的梦不如预计中的那样,遇到未知,总是退缩,躲在角落里,进行另一番想象,错过了许多翱翔的机会。传说中处女座的完美,天蝎座的我该怎样去追求?初一:甘优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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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秦始皇北击屡屡进犯的匈奴人,修建巍峨壮丽的长城,创制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雄图霸业;李世民大败突厥,平定边疆一带,为中华打下了广袤的疆域版图,而且开创“贞观盛世”,留下了辉煌的丰功伟绩;武则天是传奇的女人——她成就了“中华第一女皇”,开拓了“政启开元治宏贞观”,从而扬名天下;成吉思汗建立了史上最辉煌的帝国——不但跨越了欧亚大陆,而且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经济的交流!真是“德兼三皇,功高五帝”!上苍真的眷恋他们吗?创造了璀璨的事迹,但是这些功名建立在血流漂杵之上。同时他们丑恶的面容令后人触目惊心,心有余悸啊!秦始皇残酷暴虐——修建万里长城,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多少孩子颠沛流离,多少父母痛心疾首!李世民为了肮脏的权利,杀兄弑父,强娶弟妻,此违背人类道德之行为,岂能够被世人所遗忘!武则天突破人伦与天伦的界限——改嫁他人,残杀其子,篡夺大唐之天下!成吉思汗的铁骑奸淫掳掠,残害各地子民,尸骨遍野。其恶行真是令人发指!在秦始皇创制”千古第一帝“背后,有他欲求仙丹的昏庸所映衬;在李世民开创了“贞观盛世”的背后,有他违背人性的恶行所渲染;在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大陆的背后,有他杀人如麻,草芥人命所衬托;在武则天成就“中华第一女皇”的背后,有她令人唾弃的一面而陪衬!5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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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主义人是生活的奴隶。奴隶主义使得人们的白天充满屈辱、卑贱,黑夜饱浸血和泪水。自我降生始,七千年过去了,我所见到的尽是屈辱的奴隶和带镣铐的囚犯。我周游过世界的东方和西方,我领略过生活的光明和黑暗,我看到民族和人民的队伍步出洞穴,走向宫殿。但是,至今我所看到的人们,个个被沉重负担压弯脖子,人人手脚被镣铐束缚,跪在偶像面前。我跟随着人类从已比伦行至巴黎,从尼尼微走到纽约,我亲眼看到人类桎梏的痕迹依然印在他们足迹旁边的沙地上。我从山谷、森林所听到的,尽是世世代代痛苦呻吟的回响。我走进宫殿、学院、庙宇,站在宝座、讲台、祭坛前,我发现劳工是商贾的奴隶,商贾是大兵的奴隶,大兵是官宦的奴隶,官宦是国王的奴隶,国王是牧师的奴隶,牧师是偶像的奴隶。但是,偶像是弄来的一把泥土,并且将之竖立在骷髅堆上。我进过富豪的家宅,我进过穷人的茅舍,我睡过镶金嵌银的象牙床,我宿过魔影翩跹、死气沉沉的破屋。我发现幼儿将奴性和着母乳一道吮吸,少年将屈辱伴着拼音字母一道领受,少女身穿用驯服做里子的衣衫,妇女躺在屈从的床上入眠。我跟随一代又一代的人,从恒河畔来到幼发拉底河沿岸、尼罗河口、西奈山麓、雅典广场、罗马教堂、君士坦丁堡街巷、伦敦大厦,我发现奴隶主义阔步于各地的祭悼队伍之中,人们尊之为神灵。人们将美酒、香水洒在奴隶主义的脚下,呼之为国王。人们在奴隶主义偶像前焚香,称之为圣哲。人们在奴隶主义面前顶礼膜拜,尊之为法规。人们为奴隶主义拼搏,誉之为爱国主义。人们向奴隶主义屈膝投降,命之为上帝的影子。人们照奴隶主义的意志,烧掉房舍,摧毁建筑,称之为友谊、平等。人们为奴隶主义辛勤奔波,称之为金钱、生意......总而言之,奴隶主义名字繁多,本义无异;表现种种,实质一个。其实,奴隶主义是一个永恒的灾难,给人间带来了无数意外和创伤,就像生命、习性的继承一样,父子相传;就像这些季节收获那些季节种植的庄稼一样,这个时代将它的种子播撒在另一个时代的土壤中间。我见识过种种奴隶主义,其最出奇者,则是将人们的现在与其父辈的过去拉在一起,使其灵魂拜倒在祖辈的传统面前,让其成为陈腐灵魂的新躯壳,一把朽骨的新坟墓。哑巴式的奴隶主义将男子的岁月附着在他所讨厌的妻子的衣角上,将女性的躯体禁锢在她所讨厌的丈夫的床上,使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变成鞋和脚的关系......聋子式的奴隶主义,强迫人们依从环境,观其颜色而染色,看其衣着而更衣,听声应声,跟影随形。瘸子式的奴隶主义,将强者的脖颈置于阴谋者的控制之下,用功名利诱有能力者服从于贪婪者的嗜好,成为贪婪者信手拨转的机器,并且随时使之停转、毁坏。早衰式的奴隶主义,将孩童的灵魂从广宇降到贫寒家舍,使饥馑加上愚昧,屈辱添上愤怒,使他们在苦难中成长,生时犯罪,死时被遗弃。画皮式的奴隶主义。买货不付实价,说好锦上添花,将阴谋称力聪慧,把罗嗦当作学问,将软弱称力灵活,把胆怯叫做推却。蜷曲式的奴隶主义。以恫吓转动懦夫们的舌头,于是懦夫们,表里不一,变得像衣物一样,在家庭主妇手中被任意摊展、折叠。佝偻式的奴隶主义,拿其他国家的法律治理本民族。奸滑式的奴隶主义,给王子头上加国王的冠冕。黑暗式的奴隶主义,任意侮辱加害罪犯的无辜儿子。奴隶主义从属于奴隶主义本身,是一种惯性力量。我跟随着一代一代人奔走漫游,当我感到疲倦,并懒于观看民族的行列时,便独自坐在黑影密布的河谷,那里隐藏着昔日的幻梦,那里孕育看未来的魂灵。在那里,我看到一个消瘦的人影,它凝视着太阳蹈蹈独行。我问:“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它答道:“我名叫自由。”我又问:“你的子女何在?”它说:“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一个死于狂症,一个尚未出生。”话音未落,它便隐役在云雾之中。(李唯中仲跻崑伊宏译)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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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关于完美的文章(一)完美是用来追求的看了几期《非诚勿扰》节目,我发现:男嘉宾出场亮相亮灯数很多的往往都没能牵手成功,反而是那些第一轮亮相灭得很惨的男生最终抱得美人归。男嘉宾中不乏双学士的海归、事业有成的大老板、才气无与伦比的科技人士……究其原因,我想男嘉宾太过完美是其没牵手成功的原因之一。其实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个小九九,男生已是现成的钻石王老五,没有同患难的成长历程,女生们多少有些担心,怕Hord不住。所以她们宁愿选择那些青涩的男生,一起追求属于他们的完美。也许这样的婚姻才更加踏实,幸福才更长长久久。小学时的同桌大伟,调皮捣蛋是全校出了名的。那时候老师们只要一提起他,头都大。小学毕业我考上重点中学,而他只上了一所普通中学,之后就再没了他的消息。去年我们同学聚会,意外的遇见了大伟,昔日的捣蛋分子已是跨国公司的总裁,他向我们讲述了他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是他的恩师教育的结果。那时候,老师拿我也没招,一次上课她让我说说对完美的理解,我说:“谁都想完美得让人无可挑剔,我这辈子就完美不了了!”老师眼里满是赞许,说道“正因为你现在不够完美,我才有用武之地,如果你太过完美,我也就失业了。我的职责是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与你们同行。我们都在追求的路上,也请大家助我一臂之力。”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在不完美中有所感悟,追寻着属于我的完美……许多年过去了,我依然不够完美。我也时常对我的员工们说着当年恩师的话,追求完美的路上我们一路同行。饥饿的人们在追求生活温饱,富裕的人们在追求生活品质,不成熟的在追求成熟,成熟的人们在追求完美……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完美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恩惠。如果一切都是完美的,也就没有了发展空间。上帝是公平的,他不让任何事物完美,所以人们才有了追求完美的渴望。正是因为对完美的不懈追求,我们才会拥有幸福的人生。关于完美的文章(二)快乐活在当下,尽心就是完美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感觉到花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在家院的庭前种了桂花、玉兰和夜来香,到了晚上,香气随同四散,流动在家屋四周,可是这些香花都是白色的。反而那些极美丽的花卉,像兰花、玫瑰之属,就没有什么香味了。长大以后,才更发现这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凡香气极盛的花,桂花、玉兰花、夜来香、含笑花、水姜花、月桃花、百合花、栀子花、七里香,都是白色,即使有颜色也是非常素淡,而且它们开放的时候常成群结队的,热闹纷繁。那些颜色艳丽的花,则都是孤芳自赏,每一枝只开出一朵,也吝惜着香气一般,很少有香味的。“香花无色,色花不香”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素朴的花喜欢成群结队,美艳的花喜欢幽然独处”也是惊人的发现。依照植物学家的说法,白花为了吸引蜂蝶传播花粉,因此放散浓厚的芳香;美丽的花则不必如此,只要以它的颜色就能招蜂引蝶了。我们不管植物学家的说法,就单以“香花无色,色花不香”就可以给我们许多联想,并带来人生的启示。在人生里,每一个人都有其独特非凡的素质,有的香盛,有的色浓,很少很少能兼具美丽而芳香的,因此我们不必欣羡别人某些天生的的素质,而要发现自我独特的风格。当然,我们的人生多少都有缺憾,这缺憾的哲学其实简单:连最名贵的兰花,恐怕都为自己不能芳香而落泪哩!这是对待自己的方法,也是面对自己缺憾还能自在的方法。面对外在世界的时候,我们不要被艳丽的颜色所迷惑,而要进入事物的实相,有许多东西表面是非常平凡的,它的颜色也素朴,但只要我们让心平静下来,就能品察出这内部最幽深的芳香。当然,艳丽之美有时也值得赞叹,只是它适于远观,不适于沉潜。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少能欣赏素朴的事物,却喜欢耀目的风华;但到了中年则愈来愈喜欢那些真实平凡的素质,例如选用一张桌子,青年多会注意到它的颜色与造形之美,中年人就比较注意它是紫檀木或是乌心石的材质,至于外形与色彩就在其次了。最近这些日子里,我时常有一种新的感怀,就是和一个人面对面说了许多话,仿佛一句话也没有说;可是和另一个人面对面坐着,什么话也没有说,就仿佛说了很多。人到了某一个年纪、某一个阶段,就能穿破语言、表情、动作,直接以心来相印了,也就是用素朴面对着素朴。古印度人说,人应该把中年以后的岁月全部用来自觉和思索,以便找寻自我最深处的芳香。我们可能做不到那样,不过,假如一个人到了中年,还不能从心灵自然地散出芬芳,那就象白色的玉兰或含笑,竟然没有任何香气,一样的可悲了。关于完美的文章(三)爱——完美的缺陷爱情很完美,但有太多缺陷;终成着属,郎才女貌,多少牵强词汇只是将故事诠释的美好;风筝的飘远,总有长的牵致,悲欢离合,聚聚散散;无数画面再重演着离愁人生路;分贫路口,相对的选择,不能回转的两种命运;回首泪流,嫣然定局,一切只是我们路过;你曾告诉我——要坚繦,学会接受,试着放手;你曾对我讲——忘了你,忘了你的一切,忘了曾经有你时的所有;蓝蓝的天,温暖的阳,我仰望——风带走了疑惑,也带走了思念,完美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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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范例一:完美(议论文)】完美是个永恒的话题,似乎每个人都想追求完美,总是不知足。当人没钱的时候的时候就想要有钱,有了钱以后又想有地位,有了地位又想有名气……总是在无止境地追求着完美,什么时候才能休息片刻呢?就像那缺了一角的园,为了完美,它千辛万苦的想寻回自己缺失的那一角,在寻找那缺失那一角的时候,它停停顿顿,认识了好多朋友,一路看到了好多漂亮的景色。它过的好开心,可当它找回那缺失的那一角的时候,它终于变得完美了,可它滚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的,根本就不能再欣赏路边的美景了。于是,它毅然地扔掉了那辛辛苦苦找回来的那一角,它也不再完美,可它从不后悔,别人问它为什么不要完美了。它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完美并不是最好的,当我不完美的时候,我过的很开心!”所以,不要盲目地追求完美。还要,以前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可以说是个近乎完美的人,可他就是还缺个他心目中的好妻子。于是,他开始了,开始不畏艰难地寻找他心目中的完美的那另一半。他遇见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漂亮的,聪明的,温柔的,可就是没达到他那心中那完美的程度,总是不满意这个不满意那个。他就一直找一直地找,终于在三十年以后,他遇见了他心目中的那个完美的另一半。可惜,那个他心目中那个完美的女人也跟他一样在找她自己心目中的男人。而经过了三十年的时间的冲刷,这个好男人已经不再年轻,不再帅气,不再有强壮的身体了,他在追求完美的时候,自己却一步步的漫入了死亡,这注定是个悲惨的结局。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那个毅然扔掉那个辛辛苦苦的找回来的那一角的圆,不一定要富有才能过的开心,平民百姓也能活的很快乐。最为经典的例子就是那个寻找新鞋子的国王的故事。故事的最后找到的那个最快乐的人是没有穿鞋子的。所以呢,我们不要盲目的追求完美,不要为了那个不存在的完美而错过了路边的那美丽的风景,不要去追求完美。完美只是个虚有的词语而已,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每个事物有好的一面就会有坏的另一面,不要追求完美,不要忘了去欣赏那路边的美景。【范例二:完美(议论文)】马路边有一棵斑驳的老树,树上有一半是枯枝。年复一年,它为人们撑起一把夏日的绿伞。老树下,寒风烈日里为“足下”服务的修鞋师傅,工具车旁立着一副拐杖;退休的老教师,每天站在斑马线边摇着小红旗,迎送着上学的孩子们;一个下岗女工,建起了家庭托老所,悉心照料着七八个孤独的老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好像都有那么多缺憾,但他们乐观地编织着人生这道亮丽的风景,为“完美”作着注解。完美有时裹在寒风里,有时悬在绝壁上;有时渗在汗水里,有时凝在鲜血里;有时藏在黑暗中,有时藏在残躯里,完美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谁也不可能轻易得到它。生活始终以其可能的残酷,雕塑着一个个“完美”的人生:它让张海迪坐在轮椅里不能站起,却给了她一双灵巧的手治愈了无数的病人;它让朱彦夫失去四肢和一只眼睛,却给他一个不屈的灵魂挑战“极限人生”;它让《红楼梦》“红”遍世界,却让它的作者卖画度日,举家食粥;它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却让它的作者遭受酷刑;它夺去贝多芬的听觉,却让他在钢琴上演奏出精彩的生命华章;它让放射性元素透视居里夫人那秀美的脸庞,使她很快衰老,却让她把诺贝尔奖的桂冠两次戴起;它让迫害和疾病夺走马克思的儿女,让他浪迹天涯,却让他把“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华山壁立千仞,如果按“山”的标准来评判,它不是一座完美的山。然而它的鬼斧神工的险峻之美展现无遗,并且因此而产生的那个可歌可泣的“劈山救母”的故事,形成了滋养着中华民族善良、刚强、爱心的历史长河。圆明园断壁残垣,如果按“园”的标准来衡量,它不过是一片废墟。然而它饱受蹂躏的警世之美,震撼寰宇。历史同大自然一样,以它的千疮百孔来演绎着完美的历程———世界需要和平!一弯新月挂在西天,如一把亮闪闪的镰刀,收割着离人的愁、恋人的梦。月缺月圆,只因有了“团圆”的期盼,才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祝愿。春夏秋冬,花开花谢,剪辑出一幕幕完美的人生喜剧。努力地追求内涵的丰富、精神的健全吧,为了你能走向完美!有谁为维纳斯失去双臂而惋惜吗?没有。米洛斯的维纳斯永远是完美的!1200字以上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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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人们追求完美。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之一托马斯·阿奎那把完整或完美作为美的第一要素。中国有成语“十全十美”。但又有“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之说,哲人又有“完美是毒,缺陷是福“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物,“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饱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完美不可能达到至美的境地,事物中留有一丝瑕疵,也不能不说它不美。这是认识的辩证法。正确看待完美,才能客观地表现完美。应联系思想和生活实际,辩证思考,写成一篇有见地、有内涵的感悟之作。渴望完美,代表人们的理想和精神追求。不同时期的人类,对于“完美”的诠释会各有千秋,对于“完美”的追求会异彩纷呈。如果选写几个不同时期的人们追求完美的镜头,那么便可以诠释出“时代在变,人们追求完美的心更加强烈”的要义。完美是道路的终结,是极致也是死亡。我们永远也达不到它,这是我们的卑微和渺小。然而我们又永远在渴望它和走向它,这是我们的倔强和伟大。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不到最后就不停下。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愿意付出不完美的所有。这就是我们唯一的完美吧?所以,达利温和地诉说着他自己的真理:“不要担心完美,你永远也达不到它。”是的,我们达不到,而其实我们也不必达到。完美不在我们的眼前,它就在我们的心里。诸多不完美的我们,就是完美的母亲。完美是什么?我不敢妄加定论,这个问题应该留给哲学家或思想家。我觉得,完美应该是我们对提高生命质量的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一旦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就立刻变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启发并推进着我们对生命更高一层的向往。有时后,完美是一面镜子,在镜子里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思想上的不足;有时后,完美是一束光,当我们的生活中出现狭隘的隧道时,它照引我们走出黑暗。更多时候,完美则是一种有形却又无形的意向,我们向它靠拢,它就会在我们心里绽放;我们远离了它,它就会在我们心里颓废。完美是堕落的死敌、烦恼的宿敌、残缺的天敌。我们不计较得失,只要我们努力做了,我们心中坦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追求生命中的完美,即使是残缺中走出的完美,即便仍带着残缺,也就是完美了。不是吗?人生不必刻意追求完美追求完美是的一种生命本质的流露,它是推动古往今来世界许多奋发向勇于进取的源源动力,由于它的存在,我们这个纷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整个类社会才会不断地走向现代方明。然而,智者会告诉我们,生不必去刻意追求完美,因为世界本来就没有真正的完美。完美只是们心中一种虚幻的假想,或是一个目标、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们只能在朝着这个目标追求的过程中力求把事做得更好,不断地完善自,不断地趋向完美,而永远无法达到真正完美的境界,因此从这个意义说,刻意的追求完美,是一种自我折磨,是对自已的一种无为的苛刻,其后果必然是到来大失所望,并背自卑心理的沉重包袱。完全可以设想,一个“完美”的,是一个可怜的,他永远无法体会有所追求、有所希望的美好感觉,他永远无法体会他的,带给他的某些他一直追求而得不到的东西的愉悦和欢乐。在朝着一个方向一个目标追求完美的同时,如能有勇果断地放弃他无法实现的梦想的是完整的:一个能坚强地面对诸如失去事业、失去、甚至失去亲之类的极端痛苦和悲伤的是完整的:因为,他们经历了最坏的遭遇,却功地抵御了这种冲击。如果我们能勇敢去,去原谅,为别的幸福糠慨地表达我们的欣慰,理智地珍惜环绕自己的。那么,我们的心灵就会逐渐的趋向于完美。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坐了生命的列车,开始了他的生旅途,这车也一直奔向一个“死亡”的终点。一路,你不要对美好的风景过于流连忘返,因为你还有很多的路要走,也不要对未来况忙于憧憬,因为你还在现在。一切过去都将终于现在,未来都始于现在。对我们来说,生命就是一个奇迹,一个难得的奇迹,因此们就必须学会正确把握和善待这惟一的不平凡的生,来实现各自的生命价值。这不平凡的生,不一定要多少辉煌,一个平凡的生本来就是一种不平凡,生永在追求中,你追求浅溪,他追求大海,你追求沙漠,他追求绿州,有追求就好,就像花开不是为了花谢,而是为了灿烂:涨不是为了落,而是为了势。有句话说得好:生活得最有意义的,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有些东西,总是等到它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因为他没有抓住,只又在他深感后悔不及之后,才会明白雨后的太特别珍贵。教训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地放弃手中的任何机会。这机会也许是你一生中的惟一,不会再有第二次,有时一旦抓住就有可能为你自己的永恒。所以要学会珍惜一切可以珍惜的东西。,不必要求生十全十美,其实也没有所谓的真正的完美,但要力求完美,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从珍惜一点一滴到珍惜一切,该珍惜的,相信你的生命将会不断地趋于完美。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为自己也为他。所以,我们都会远远眺望着自己的又是大家的同一个方向努力,近了,再努力,犹如在无垠的旷中,感觉着有一个隐约可见的驿站的存在,你就会焕发心底的,永不停息地前进!然而有一天,当你离开那得以片刻喘息的小站,回头张望时,或许它已被无情的岁月啮食得无影无踪:亦或,那驿站根本就不存在,这不过是你的一个海市蜃楼般的意境罢了。这时,你会真真切切地知道,原来,得与失,成与败,名与利,浊与清,是与非都不重要,无非是你一生长途跋涉中的一点点的心跳而已。像一袋十足的调味品,调出了你人生的一种味道。转瞬,它就会被另一种味道替代,甚至冲击。所以,我们终于明白了,那只是一种追求,是追求完美的过程,但决不是对完美的刻意追求。也正如于丹在《庄子心得》中所说的,人心应该是自然的,不应有很多刻意的羁绊和外在的雕琢,只有这样,才不会失自我。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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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时空——冰凌诚夏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楔子在已知的世界中,总共有着四块主体大陆。最南边的一块常年被冰雪覆盖,被称为冰封大陆,这里居住着热爱和平的雪原人,雪原人的血液十分奇怪,是一种抗低温的血液,这使得雪原人能够在温度极低、空气稀薄的环境下生存,雪原人的眉毛和胡子都很长,个子一般也都不高,成人一般在1米4到1米6之间,雪原人的平均寿命为200岁。在这块大陆,有着雪原人的王国——冰之国。冰封大陆也被称作南极洲,处在世界的最南端,生存着许多凶猛的动物和魔兽,有些魔兽天生就会冰属性魔法,一般人碰到很难应付,雪原人修炼的也是冰系魔法,雪原人有一种特殊兵种——冰狼骑士,行动敏捷,杀伤力也很大,是冰之国的主体部队。由于气候寒冷,一般人都不愿意来这块大陆,但是由于冰封大陆的冰之国有着大量的矿产资源,雪原人狩猎的动物皮毛有着很好的抗寒作用,所以,这里也有许多人前来,冰封大陆分暖季和寒季,暖季一年十二个月中只有短短四个月时间,其他时间都是寒季。冰封大陆向北,连接着一块中等大小的大陆,这块大陆在中高纬度地区呈狭长状,一直到低纬度地区,才慢慢变大,这块大陆主体部分处于地球的赤道位置,由于处在板块之间,所以多火山地震,尤其是火山,在这块大陆上几乎处处都有,由于这块大陆常年气候炽热,降水稀少,所以,没有人类居住,被成为炽热大陆,倒是有许多怪异的火系魔兽有居住在这里,据说这块大陆深处,有成群火龙出没。再向北,是两块连接在一起的大陆,当然,连接在一起的部分十分狭长,一块处在地球的西边,被成为西端大陆,西端大陆上有一个地方叫龙谷,生存着强大的龙族,人类中有着最强大的龙骑士,龙骑士的坐骑龙就是在龙谷里寻找龙,签订契约而诞生的,据说上古时期,这里有神龙出没。龙谷占地不是很大,龙谷南边,生存着兽人族兽人族的王国是兽人国,兽人族不会使用魔法,最为强大的部队为比蒙巨兽大军,比蒙巨兽平均身高5米左右,皮厚,拥有着强大的防御能力和超强的物理攻击能力,当然,相较龙骑士,还是差了很多,估计30多个比蒙巨兽对付一个龙骑士可能都对付不了——龙骑士会飞,也会魔法,行动也更敏捷,也有巨龙的帮助。兽人国目前还处于相对弱后的趋势,经济不发达,当然,由于兽人脑子笨,所以,要赚他们的钱很容易,因此自然也有人过来做生意——虽然兽人国强盗很多。西端大陆上还生存着许多强大的种族,这我就不再一一介绍了。连接着西端大陆的一块大陆,是世界上最大的大陆——幻元大陆,幻元大陆比任何一个大陆都要大上好多,其中,幻元大陆东边,生存着科技发达(只是相对那时而言)的人族,人族的基本寿命为150岁人族拥有强大的龙骑士,当然,也有许多魔法师,人类的法师一般为火系、水系、土系和光系,当然,也有相对较少的冰魔法师和风魔法师,人类中仅剩下不超过10个的亡灵法师和极为稀少的黑暗法师,光魔法师数量也比较少,当然,光魔法师是最强大的。人类中的剑士也十分强大,也有少部分魔剑双修的魔剑士,人类的经济和科技是最发达的,人类的王国是幻元帝国,帝国中有许多魔法学院,。当然,人类中也有弓箭手,只是高等级的弓箭手,基本都是精灵族的。说着说着,又被扯到了精灵族的身上,精灵族自称为羽族,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天生背后就生有两面天使的翅膀,羽族认为自己是神的后裔,事实上,羽族身体里确实流着一些神族的血液,羽族生活在幻元大陆西边的一大片森林中,他们和西方神话里的精灵有点相似,他们喜欢居住在森林中,他们是自然主义者,他们的弓箭手非常强大,射程远,基本上所有羽族弓手都是百发百中,而且力度相当大,羽族射出的弓箭中还会加持一些风系魔法或者光系魔法,羽族人基本上不用剑,他们的魔法师多为光明魔法师或风系魔法师,羽族的魔法天赋相当高,当然,多为光明法师和风系法师并不代表没有其他法师,水系、火系、土系,甚至黑暗系的法师羽族照样也有,曾经羽族也出现过一位黑暗系的圣魔导师和一位亡灵大巫师,羽族有着几乎永恒的寿命,他们和西方神话里不一样的是,他们并没有长长的耳朵,和人族的长相十分相似,只是比人族来得更加清秀。羽族和人族关系还不错,有一部分羽族人在人类世界中生存。幻元大陆西南边,有一块山地,不过都是石头山,那是矮人族居住的地方,矮人族的寿命一般在2000岁左右,矮人族喜欢居住在山洞中,当然,他们依靠自己在山洞里开凿宫殿,矮人族制造的武器十分管用,而且矮人族民风很朴实,会让你觉得很容易交往,矮人族同人类的关系也很不错。幻元大陆上,还居住着魔族,魔族等级观念十分强,魔皇是整个魔族的统治者,魔族也并不是都和人族作对,过去的几百年间,魔族和人族之间战乱四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100年前,魔族和人族的关系缓和了许多,到现在,关系也还过得去,经常有贸易往来,魔族黑暗法师很多,魔族的王牌部队为恶魔军团,一共100人不到,却有着相当强的战斗力,魔武双修,异常强大。好了,也不多废话了,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完美时空 第一章 锋芒初露“……火球术大家都掌握得差不多了,我们今天小测的内容就是火球术!”老师在训练场上踱步,拿着自己的魔法杖,唾沫横飞的做自己的演讲。我,是一个人族的孤儿,今年15岁,身高1米78,黑色的半长头发,看上去很帅气的感觉,被养父母所收养,由于那天正好下雨,所以名曰“听雨”,我的养父母也算是个贵族吧,伯爵而已,文官,至于我,现在在魔法学院读书,我比较喜欢魔武双修,我的梦想,做个超强的魔剑士。“听雨,你来演示一下火球术!”老师指着我,对我说道。完啦,走神了,火球术?昨天讲课的时候不小心睡着了,惨啦!我走出了队伍,满头是汗,身旁,一个高个子的男同学偷偷地笑,我瞪了他一眼。或许是上辈子做过什么好事吧?我居然成功凝聚了火元素,我心里暗笑,对准目标,发射!我身前的火球突然变成一道红色的闪电,放射出刺眼的光芒,轰的一声,击中了……目标旁边的一栋小房子,糟了,火球术放成爆炎术了(相较于低级的火球术,爆炎术是高级魔法,威力也大了很多,虽然我不会自己触发爆炎术,但是无意之中却能施放出远远高过自己想象的法术),那栋小房子瞬间化为灰烬,全班同学惊讶地张大了嘴。“你到底会不会放魔法啊?”老师气愤地说,“你击中的可是校长的办公室!”啊?校长办公室?果然,灰烬中,一个浑身被烧焦的老头艰难地爬了出来,还冒着黑烟,如果老师不事先提醒,大家准认为那是一个叫化子,看到如此滑稽之景,同学们发出阵阵爆笑,只有老师一个人尴尬地站在那里。“是谁放的魔法?”烧焦的老人大吼,想不到,他身材如此“娇小”,吼声可不小,他一瘸一拐地走到老师面前,“炎风,是不是你教出了哪个天才学生要学习董存瑞炸碉堡了?”全班发出一阵爆笑,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天,炸毁校长室,这……“听雨,下课到我办公室来!”炎老师对我说了一句,“还有,这节课小测改为自习,大家自己好好复习昨天学习的内容!”说完,马上把校长扶往医务室……“耶!”同学们现在可谓因祸得福,只不过这祸没出在他们身上,我碰巧又惹上了这讨厌的祸。“嘿嘿,真是谢谢听雨‘大——魔法师’啊!你又帮我们弄了一节自习课。”那个叫刘智辉高个子男生拍了拍我的肩膀,多少有点讽刺意味地说道。“听雨,你还真不赖啊!”一个叫若寒的漂亮女同学笑嘻嘻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帮我们争取一节自习课,还记得你上次用冰柱术用成了冰爆术,把负责教冰系魔法的冰铠老师给冻住了,最后,也迎来了一节自习课。”“还有还有,上次在练习飞天斩(一种高等级剑士技能,我的用剑天赋不错,被特许可以学习此技能,伤害力很大)的时候,把学校的树砍倒了十几棵,最后因为你被老师叫去谈话,所以……”一个胖胖的女生说道。“别吵啦!”我大吼一声,三颗火流星(被动魔法,拥有很强的破坏力,我此时施放的是最初级的火流星,还不能怎么样)从空中落下,撞击到地面上,地板裂开一条缝,不是很大,但能把魔法防御如此高的地面炸开裂缝,也足以证明了我的魔法修行。见到此景,同学们都安静了下来,不敢在说什么,我怒哼一声,转身走向老师的办公室,身后,传来阵阵议论……由于是上课时间,大部分老师都去教课了,所以办公室很安静,只有少数几个老师在看报纸,见到我来,马上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些还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不过,仍然没有人说话。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上午的阳光洒进办公室,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我干脆闭上眼,享受着这个安逸的时刻。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是炎风老师来了,我睁开眼,见到炎风老师站在我的面前,表情十分严肃,看样子事情是很严重了,我摇摇头,微微一笑:“老师,什么事?”“校长在教务处等你,放心,不是什么坏事!”炎风老师微微一笑,和蔼地对我说道。“不是坏事?”我听了都想笑,“没向我所要赔偿金就已经很不错了!”“你啊,校长说你很有天赋,只是运用方面不太得当。”炎风老师凑到我耳边,悄悄地对我说。“天赋?”我一愣,是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自己能施放出二级的爆炎术,(魔法一共分六个等级,一级和二级被成为初级魔法,三级和四级是中级魔法,五级就是高级魔法了,至于六级,是禁咒,往往破坏力和消耗魔力是非常大的)这不也说明了自己有一定的天赋吗?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心情也轻松了许多,对炎风老师说了声谢谢,走向了教务处。“炎风,那小子又闯了什么祸?”炎风老师身旁,一个胖胖的女战士老师问道。“其实他也不是故意的,他不小心把校长的办公室给轰了。”炎风老师吐了吐舌头,笑了笑说道。“什么?校长的办公室可是有魔法守护的,他用的是什么魔法?”一个男性魔法老师问道。“爆炎术!”炎风老师答道,“二级的爆炎术。”“不可能!”三个教魔法课的老师腾地全都站了起来,“校长可是大魔导师的水平,设下的防御屏障绝对不可能被二级魔法所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一切皆有可能(李宁)!”炎风老师笑笑说,“我们的爆炎术是以火的形式发动的攻击,而听雨的攻击已经达到了化炎为光的境界,破魔能力肯定也是非常好。”“化炎为光?”一个男性火系魔法师自言自语道,“那是何等高的境界啊!想不到,我们年段的魔武班居然出了一个天才!”我推门走进了教务处,里面装修的十分豪华,眼前,是一个高大的男人,我抬头一看,天,是名声最不好的教务主任——刘天,他冲我友善地一笑(可为什么我从他眼中看到的是狡诈呢?),道:“校长在里面等你!”我“嗯”了一声,顺着走道来到了一间小房间门前,敲了敲门,道:“校长,我是听雨,来找您了!”“进来吧!”校长那浑厚的声音响起,我推开门,走进了书房,准确的说,这里不能用小房间来形容,因为这里起码有100多平方米,藏书之多,是我无法想象的,有关于中级魔法的,有关于战略的,也有关于剑术的,看得我眼花缭乱。林风大魔导师校长坐在一旁的茶几上,冲我微微一笑,道:“随便坐吧!”我也坐在沙发上,深吸了一口气,道:“校长有什么事情快说吧!”校长正色道:“你还记得你是怎么施放爆炎术的么?”我摇摇头,道:“不知道,只是意念一动,想着火系魔法,就……”校长微笑道:“你看看这个。”说着,他右手挥了一下,书架上一本书飞了过来,我定睛一看《天赋论》?那是什么东东?校长念了一个咒语,书自动翻开了,翻到了校长想要我看的那一页,校长手指着一段文字,道:“你读读看。”“所谓魔法天赋,指天生潜意识里就会施展魔法的能力,根据属性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其中火系天赋者,风系天赋者,土系天赋者,冰系天赋者相对较多,雷系天赋者较少,当然,光系和暗系的天赋者就更少了;所谓高级魔法天赋者,就是能在潜意识中施放比自己想象的更高级的同属性魔法,高级天赋者极为稀少;所谓神赋者,就是指具备高级天赋者的条件,而且天赋不仅仅表现在一个属性上,称之为神赋者,神赋者在几千年历史中只出现过不超过十个,而且其中七八个是羽族的,一个是魔族的,另一个则是人族的历史人物——终极圣魔导师,幻勇……”我看着书,念道。“停!”校长道。他看了看我,微笑道:“看来我们的学校也出了一个神赋者啊!”“什么?我是神赋者?”我听了都觉得好笑,拜托,想趁机提高自己学校的威望么?我晕。“是的,而且你的天赋还不局限于魔法方面,还记得你上次使用的飞天斩吗?”校长微笑道,“另外,还有你上次使用的冰爆术,流云决,炎澜阵不也是?”真不知道我是该高兴,还是该感到其他的,总之,我无法相信这时事实,神赋者,那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全能的神赋者,那又是一个什么概念……“我们流风学院是帝国的四大名校之一,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学院的‘幻灵组’,这样对你的修行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另外……”校长眼睛都笑眯了,用右手的大拇指搓了搓右手食指和中指,很明显,厚颜无耻的要钱手段。“我知道,是不是因为你的校长室呢?”我被逗乐了,随口说了一句。“哎呀,新的神赋者居然如此了解我,不错,真的不错……”校长乐呵呵的,心想:这次又赚了一笔……于是,历史在幻日历334年12月16日又翻过崭新的一页,人类的第二个神赋者出现了,而且,还是之前神赋者都无法比拟的全能神赋者……“姐,我回来了!”我一进家门,打了一声招呼,就倒在了沙发上,享受着红茶沁人心脾的清香,虽然早已经转入冬季,但是我还是喜欢喝冰的红茶,感觉特爽!“嗯,听说你小子还是神赋者嘛!”姐姐的声音从楼上传来,不一会儿,她就下来了,嘴角挂着迷人的微笑,淡蓝色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她慢慢地走下来,说实话,要说我姐,那可是一等一的MM,追她的人还不少,嫉妒我的人更不少。“怎么,你已经听说了?”我惊讶消息怎么传的这么快,但也同时沉浸在欣喜之中。“什么啊,刚才你们校长来了,说你毁了他的办公室……你知道像我们要了多少钱么?”姐姐微笑道。“多少?”我疑惑道,想到那个老财迷,我就觉得好笑。“爸爸决定,把你这个月还剩下的零花钱全都……嘿嘿,少说也又30来个金币(我爸给零花钱很少的,当然,这只是相对于其他贵族子弟,1金币等于100银币,等于10000铜币,10金币足够使幻元帝国帝都一个中等家庭宽裕一阵子了)哦!”姐姐坏笑道,“不过嘛,你们校长也顺便把你的事情给我们讲了哦~对了,听说你也进入了‘幻灵组’啊,那以后,我们也是队友咯!”天,姐姐虽然才读魔法学校的四年级,但是由于天赋很好,已经达到了光系圣魔法师的水平,(魔法师分这几个等级,见习法师,初级法师,中级法师,高级法师,大法师,圣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圣魔导师)这不是在耍我吧~“对了,校长把你和我分在一个组里,明天我们有个任务,要努力完成哦~”姐姐道。“什么任务?”我疑惑道。“嘿嘿,秘密!”姐姐笑道……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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