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花夜凉之我是仙度瑞拉
奇遇
言沫沫一个人走在那条布满了榛子树的小路上,心里愤愤地想着:真是幼稚,竟然组织大家看《灰姑娘》,看就看吧!还以我的名义组织,真TMD贱,你们真当劳资我是KT猫啊!
言沫沫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之中,以至于自己走进了一个白色的光圈内都不知道。
当言沫沫反应过来后自己的身上就然穿着和刚刚看的影片中的仙度瑞拉一样的衣服,言沫沫看到着衣服,成功的石化了。
穿越?
就在言沫沫还未反映给过来,一位富商就牵着一位雍容华贵的女子走到言沫沫面前说:“仙度瑞拉,从今以后,她就是你的母亲了,还有来年各个姐姐在外面,你去见一下吧!”
说完,他们就走了,留下了言沫沫一个人。言沫沫长大了嘴巴,看着镜子中的仙度瑞拉,静了……
言沫沫想明白了,自己舍友口中的那个千万分之一的穿越机会,竟然落在了自己的头上,而且还是传到了,我最看不起的《灰姑娘》中的仙度瑞拉身上了。
言沫沫对天(花板)狼嚎了几声。
坏姐姐?坏妹妹!
言沫沫此时正不高兴,正好有两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撞在了枪口上了。
“杜苏拉,你快一点啦!。”说着安娜达莎就带着大包小包的走进来了。
言沫沫心情差到了极点,低声问答:“你们是是谁?”
“哎呀!该死的杜苏拉,你怎么不告诉我,这里还有人啊?”安娜达莎尖叫着,那张因惊吓过度而扭曲的脸,显得的更加丑陋了。
言沫沫皱着眉头,疾步走到安娜达莎的身旁,用着自己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手法牵制住了安娜达莎,低声说:“快说,你们出现在这里是为什么?”言沫沫冷眼看着安娜达莎。
“啊!杜苏拉快来救我啊!”安娜达莎喊着,可杜苏拉早已不见踪影了。
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言沫沫听到有异声,就立刻变了一种模样——头发乱糟糟的,身上的衣服也有几处被划破,看起来像是被人欺负了一样。而安娜达莎却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
富商和继母走进来。就看见仙度瑞拉可怜兮兮的萎缩在床角,安娜达莎站在那里瞪着仙度瑞拉,手里还有言沫沫不知什么时候塞给她的尖簪,一副欺负着仙度瑞拉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附上一气之下就将继母的两个女儿,赶出了家门。
尽管,杜苏拉和安娜达莎被赶出仙度瑞拉的家门,可她们仍是继母的女儿,继母为了养活她们,不得不放下架子劳动干活换面包给她的女儿。继母的雍容华贵也在劳累之间一点一点的流逝了。
王子还是骑士
言沫沫在赶走了那两个人之后,又开始了现代化的生活,整日吃喝玩乐,不亦说(通假字)乎!
直到一天,国王下令要求全国所有的未婚女子都去参加舞会,言沫沫才很无奈的出去了一趟。
言沫沫挑了一件与当时社会格格不入的小礼服,那粉红色的缠颈的绸带像是整件衣服的支撑,裙摆处层层叠叠,将将即膝盖。整体看来俏皮又不失高雅,小巧又不显笨拙,活泼又不风骚;左耳朵萝卜,右耳朵兔子的耳钉也是一大亮点;那一头盘起来的长发一又在无形之中为她增添了一抹妩媚之气。
就这样,言沫沫和继母一同到皇宫内,言沫沫奇异的服装很快的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当然王子也在内。
王子走了过来,想与言沫沫共同跳一支舞,可言沫沫并没有同意,一个人跳起了单人拉丁。
宫殿内刚开始很安静,只剩下了言沫沫的高跟鞋与地板的敲击声。
那声音是那么的悦耳、清脆,可就是在这美妙的声音中还隐藏着一抹不易发现的孤独、悲伤。
一曲完毕,言沫沫霍丽丽的走到王子前说:“我想要的是守护我的骑士,而不是被我爱入骨的王子。公主和王子的结局必定是幸福而短暂的。而我只想要属于我的那一份孤独、安静。我和你只不过是在同一平面
上两条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罢了……”
说完,言沫沫便扬长而去,留下了王子一个人苦思冥想着。
尾声
沫沫再回去的路上很不幸的被一辆马车给撞飞,身子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当言沫沫睁开眼后,映入她眼帘的是一片白茫茫和消毒水的味道,以及学生会的那些好友们和医疗科技的运转的声音。
哦!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一场非真胜似真的梦,它宛若昙花一现,对我来说只不过是柯南一梦罢了!
局中局,迷中迷!猜不透,想不通啊!
新城初中初一:紫兔霏雨
爱的叮嘱
这是一份爱的叮嘱,虽然没有听她亲口说出,我却从纸上简单的一字一句,体会到了她对我浓浓的爱意。
暑假,我来到宁波,因为姐姐在这里工作。她是一名卫生院工作的护士。来到这儿,我理所应当地和她同住在医院的员工宿舍里。有一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姐姐对我说:“明天早上我会帮你从食堂带早饭。”这样的话我已经听惯,于是我迷迷糊糊的回应一声后,便去与周公约会。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姐姐已经去上班了,而我却没有在桌上发现那份早餐。我不想翻找,啃了个苹果当做早餐后,就开始写作业。做着做着,我就做不下去了,咬着笔杆,心里越想越来气:姐姐为什么不给我带早饭!她不会自己吃完了吧!还是忘记给我带。可她以前都会给我带的啊!害的我早上只能吃苹果,现在饿得头晕。当我放掉作业,准备再找点东西吃时,我猛然发现桌子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字迹潦草,零散的写着:早饭我没有给你带,你可以自己吃点零食、水果。柜子里有泡面,如果饿的话你可以拿出来吃。午饭要去食堂买,饭菜尽量吃完。中午一定要吃饱,不然下午没精神。十点半左右你就可以去打饭了,用我的饭卡。
看到这些话,我心里有的只是感动,之前埋怨姐姐时的心理早已不在,反而有点愧疚。姐姐每天吃早饭都会留下一半给我,我在宿舍里顶多写写作业看看电视,而姐姐却要在医院里辛苦地工作,早饭还有可能吃不饱。而且,她曾经告诉我,她在医院里的饭卡是按照次数刷的,她一个月工作几天,医院就相应的给她发几次,不会多发。中午我用她的饭卡去买饭,那她吃什么呢?面包或者泡面,难道就能填饱肚子?不用工作的我能吃的饱,而几乎天天工作的她午餐却不能吃饱。
再次拿起纸条细细观看,上面的细节令我暖心,还有那些关心我身体的温暖的话语。这是一张普通的纸条,却因其中饱含爱意而变得不普通,这爱意使它变得鲜活、触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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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祭花零古人常说‘自古逢秋悲寂寥’。可悲。我虽不是古人,但也伤春惜时,多愁善感。一。我们、正青春请允许我用缓和,带些嬉笑的语气来诉说我的故事。静若。是的,我就叫静若,听起来像是个斯文的女孩子。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比谁都野。这也难怪,今天我才刚刚把学校的玻璃打破。可以用‘按部就班’这四个字来描写我索然无味的生活。我的母亲是个典型的家庭主妇。而爸爸,却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也算混的小有名气。从我一出生,我就被上了枷锁。三岁就会被唐诗,五岁开始练钢琴,六岁上小学。到了十岁,我已是跳了两级的小学毕业生。说我智商高,那也算不上。毕竟,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很神经质的人。‘少年不识愁滋味’。说的真好。是啊,我们正青春着呢。可又有谁能明白,我们这一代人的竞争。表面上虽然只字不提,但也并不表示我们就甘愿落后。被人家狠狠地踩在脚底。那滋味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了的。二。摆摊、卖回忆我所在的中学是全市最好的中学。不得不说。北口市第一中学是全市乃至全省最好的中学。每年考进清华、北大的不在话下。我亲爱的母亲给我定制最低标准是清华。因为她一直坚信我是块学习的上好布料。我想,每个家长都会百分百信任自己的孩子吧。我的朋友有很多。从学校里的优秀学姐,到社会上黑帮里的小混混。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太相信。但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皆有可能。好吧,既然本文的中心是‘祭小北口’。了解了大致的情况,也该进入正题了。三。一个人、欣赏我的死,出于一场意外。似乎是时间过得太快。十六岁,本该属于我的花样年华,生命却断送在着通往前程的路上。那一场车祸,夺走了我的生命。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再次回到这世界上。是命运,还是巧合,已无从知道。我只知道,我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6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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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之重要凡事应该有个度。这句话从老师口中、父母口中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的确,“度”对于我们生活来说很重要。如果你喜欢玩电子游戏,而且发展到舍去吃饭、睡觉的时间,无限度地去玩,那么你的学业、你的事业将毁于一旦,无限度会使你前途一片茫然。如果你喜欢让你的孩子天天做作业、学习,甚至于以学习作为吃饭的前提条件,那么你的孩子的性格、心理就会被扭曲,失去同龄人应有的天真活泼。无限度会使孩子的心灵扭曲。同时,如是你喜欢让自己的孩子得到许多爱,于是对他百依百顺,甚至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同样会让你的孩子心灵扭曲,变得自私自利,丑陋无比。相反,如果你玩电子游戏有个度,学习、工作之余玩玩,会让你的头脑更加清醒,思维更加敏捷;如果你对孩子在学习上要求有个度,让他自己计划、自己安排他的作习时间,他就会更加刻苦、更加会利用和安排自己的学习,那么他就觉得自己有充分的自我;如果你对孩子的爱有个度,他将会理解和宽容他人,会更加热爱和回报社会,善待他人。你或许通过宣传媒体,了解到许多贪官,他们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正是他们贪婪的欲望没有限度,咎由自取吗?但有时无限度也是好事。牛顿不满足于知道苹果熟了,自己落下来,而是无限度地去钻研、去探索,终于发现了“万有引力”的真理;居里夫人不满足于已经得到的诺贝尔奖,继续无限度地去搞科学实验,终于发现了放射性元素“镭”。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只要你有“度”地去投心到一件好事或者看似坏事的事,它就会彻底成为一件好事。只要你无“度”地去醉心到一件坏事或看似好事的坏事,它就会终久变成一件坏事。6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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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5、4、3、2、1,”钟声响起,荧幕里无数张嘴兴奋地叫喊着,窗外漫无烟撕裂夜空,听不见他们说什么,有点滑稽,就像是默剧一样。隔着窗帘可以看见一闪一闪的光亮。轰鸣声此起此伏,这个夜晚没有安静下来的意思。电脑的工作窗口暴增,无数的祝福,头像一齐跳动着,姐姐一一地回应着,我打开邮箱,发一张贺卡,回过头,她的笑容很无奈。发现一张帖子,一句话:“你变了吗?”回复很多也很乱,什么都没有发现。回到房间关了灯坐在床上,窗外的树在闪烁的背景中摇摆着。就这样,长大了?十七岁还是昨天,还是刚刚学会吧气,学会应付的年纪,竟这样走了。十七岁很懒,结束了学校的早起早睡,原形毕露了,很惬意地赖在被窝里翻着《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哥哥说没有被窝就死无葬身之地我深倍不已。十七岁很惨,多变的年纪,不走神便跌落谷底,好在特有的小强精神撑住了。狭窄的天空还有一抹阳光,十八岁不会停止奋斗。十七岁做了好多事,爱上蒲公英,梦里有个月光下的山坡,蒲公英盛开,很静很静,有张脸很像自己,有首歌唱地并不清晰。耳机里的音乐声越来越轻,柔柔的声浅有股很魅的气息。十八岁了,长大了么?电影里主人公背着剑走进漫天的雪幕里,五年,十年,可以慢慢地选择等待,终究是残酷的现实,仅是半年便让人无法承受了。十八岁,开始恋旧,怀念过去的点点滴滴,聚会上喝了好多酒,酒量很好地仍是有点发晕,他们的影子摇晃着,很暖,想收藏。十八岁,向往旅行,渴望乘上最老的绿皮火车,一个人带着相机远走。美景里所有的矫情都成了理所应当。要把照片做成书签,挂在卧室空白的墙上。十八岁,模糊地看见了爱是什么,就像我的梦一样,很美很美,可太脆弱太短暂,天亮就会消散,该离别就应放手,太远了,远不及友情般触手可及而又牢固。哥哥寄来一个沙漏,有一句话刻在木制的底座上“十八岁了,倒进沙漏,重新计时----祭”。75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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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微凉一【孤单是要等的人还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走了出去】今天很闷热,空气中有压抑的味道,我拿着扇子拼命的扇着,终于感到有一丝凉意。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雷阵雨,所以原本打算出去爬山的念头也打消了,就这样在网上呆了一天。当一个人处于迷茫,没有明确目标的时候做什么都会觉得烦躁,在加上这个天气。所以在网上也不知道做什么,在淘宝逛了一下,买了两件衣服,没事的时候就上来逛,逛了就花钱,这个是我打发无聊时间的方式。逛了不到30分钟就觉得很累,然后又去打QQ游戏,四川麻将,斗地主也觉得没劲,这时候一网友发QQ过来,原来是那个“不要太孤单”的网友,想当时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就用这个名字在网上搜了一下,还真找到有叫这个名字的人,她当时问我想聊天吗?我说我不喜欢聊天,她问那为什么加她,我说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她说你还真特别,加人不聊天的,我给她发了个呵呵!她说常发呵呵的人,要么是孤单,要么是寂寞。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孤单和寂寞不是一样的吗?她说孤单是要等的人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面走了出去。我问她那你认为我属于哪种。她说你要么是前者要么是后者,反正不会是热恋中的人?没错,我的确是孤单的,生活每天无所谓的重复,朋友都说你什么时候学会了随波逐流,变得那么颓废,我说我是学会了随意而安,不是颓废了,是认清现实了。没有要等的人,迷茫,彷徨,像是在一个森林里打转,怎么也找不到出口。其实我没变,只是被现实磨去了不甘于现状的菱角。二【一个人的夏天,一个人看雨】已经到了快7点了,窗外有打雷的现象,伴有闪电,我抬头从阳台那里望去,闪电像是把天分成两半,在暗黑空洞的天空中划出一道明亮的光线,随后就是打雷的声音,像把什么劈列,啪、砰,我快速的把窗户关上,惊魂未定,我很害怕这样的夜晚,电闪雷鸣,雨声飕飕,对于夏天的雨,我是喜欢的,我喜欢雨淋在身上的感觉,冰凉冰凉,可以失魂落魄,也可以在雨地里放心的哭,这个时候没人会注意到你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也可以一个人独自在雨里漫步,我喜欢那种“晨看芭蕉叶落雨滴滴。雨水飘落在湖面,漩起一个个涟漪,不断的扩大在扩大”。只是不喜欢下雨的时候有雷声和闪电,但在夏季,想要没有电闪雷鸣是不可能的。这时候网友说你喜欢这个属于你一个人的夏天,喜欢一个人看雨吗?我说或许是吧!我的确是喜欢一个人安静的欣赏整个雨季的美。而夏天注定与其它季节有所不同。它热情,不像冬天那么冰冷,但从没想过别人能否接受。它狂傲,不像秋天那么谦虚,但有时喜欢它不低头的气势。它残暴,不像春天那么温柔,但有时却喜欢它的爱恨分明。我喜欢夏天,喜欢在黄昏时看夕阳西下,霞光染满整个天际。我喜欢夏天,喜欢在晨起的时候看着太阳慢慢从东边升起。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寂寞闲暇的午后品一杯菊花茶,一杯柠檬水。我喜欢夏天,喜欢在炎热的傍晚一个人塞着MP3在马路上散步,闲逛着。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初夏微凉的夜晚听着凯文科恩的“sundialdreams”写着一些无边无际的心情。三【昨日重现】这时已经是半夜11点了,雨也还没停,但没有听见雷声了。那个网友已经下线,她说她要保持着她的青春活力,要保持什么时候都流光溢彩,所以她不熬夜,11点准时睡觉。对于我来说那是多久以前都没出现过的事了,我可能有5、6年没有11点钟上床睡过觉,所以可能我的青春已经不在了,至于是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我未曾计算过,现在不到夜深人静是不会睡的。空气慢慢的也冷了下来,准备找一个以前的文件,不记得是存在哪个档案里了。就慢慢的在电脑的文件夹里一个一个的找,突然在D盘一个tomorrow的文件夹里翻到一叠照片,拍的日期显示在2008年6月3号,是在高考前一段时间拍的。我小心翼翼的打开Windows图片查看器,那里面是一张张笑脸,我一直都不让自己去记起关于过去,关于曾经,关于我们那些无疾而终的,来不及伤感的青春。还记得那个初夏我们依靠在学校旧操场的那颗梧桐树下看书的场面,或是我们并肩而行的身影,或是踩着脚踏车拼命狂奔的场景,又或是看到某个喜欢的学长低头害羞的画面,还是在我们谈及关于未来的时候那种坚定的信念。或许这些我们都不曾忘却,不去看,不代表没想起,不敢看,只是觉得有些愧疚,想到那些信誓旦旦承诺,没想到却跟着现实在慢慢的沉沦。我问过一个朋友,我们是该去追逐梦想还是活在现实,那是一个长辈,他说梦想禁不起现实的考验,等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梦想时可能已经忘了曾经有什么梦想,现实就是这样,我们不能活在虚拟的,遥远的想象中,那是不切实际的。酷狗里面播放着那首“yesterdayoncemore”昨日一一在大脑里重现,好想回到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曾经,好希望昨日重现。四【关于习惯】我习惯在午夜11点半泡半杯速溶咖啡,在深夜12点的时候喝掉。咖啡杯里冒着腾腾热气,在微凉的深夜显得尤为清晰,我喜欢品尝它浅浅苦涩的味道,不过现在的速溶咖啡味道越来越淡,就是一种很普通的饮料打发时间,我喜欢纯正的咖啡,喜欢看浅红色的咖啡豆慢慢磨成粉末,喜欢那种深深的味道,满屋飘香。我轻轻的饮皿一口,已经微凉,其实我本没有这样的习惯,是受到一个曾经的室友影响,慢慢的转换为我的习惯,想戒却戒不掉,他们说形成一种习惯需要时间,但要改掉一种习惯将花的是双倍,是的,我曾经想要改掉,但发现无所适从,它已经像洗脸漱口听音乐一样,成为我生活中的必须,某天不这样生活就会很难受,他们说你中毒了。其实我没有不吃晚餐只吃苹果的习惯,没有听着歌睡觉的习惯,没有睡前喝咖啡的习惯,没有不到1点左右睡觉的习惯,没有做梦的习惯,没有怀恋的习惯,没有迷茫的习惯,没有孤单的习惯,也没有感性的习惯。这些以前没有的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逐一拥有,却因为有了这些让我丢掉了更多。现在的我只会冷漠的笑,礼貌的笑讽刺的笑,应付的笑,笑了那么多,却没有一个是发至心底,没有一个开怀大笑。我喜欢在喝完咖啡后快速的洗漱完毕,静静的坐在电脑前,翻开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文字,特别喜欢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关于她与大胡子荷西的爱情,每看必感动。三毛,这个平凡却伟大的女子,一直让我有深深的敬意,不管是关于她的文字,还是关于她的爱情或是关于她对荷西至死不渝的爱。五【茧变成蝶要经过痛苦的蜕变】现在已经是午夜12点30了,窗外好静好静,偶有伴随着雨声听到汽笛划破这样寂静的夜,苍凉得空洞,像悲鸣。我把灯关上,整个屋子除了电脑有光而外,黑得不行。没到午夜12点30,我都会把灯关上,静静的感受一下这个慢慢无眠的长夜,手指敲打着关于一个喜欢安静的女孩的一些独白,喜欢安静,安静得有些孤单,不会思念,或许有思念也不知道该寄往谁。QQ在跳动,我点开,是“不要太孤单”,她说睡不着,这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失眠,可能是因为下雨。我给她发个呵呵。她说你还是别那么孤单了,孤单得有些伤,她说或许你很自私,你不愿意付出自己的感情,你很脆弱,你害怕伤害,但人不能这样,我们都要在受伤学会成长,茧在变成蝶之前也要经过痛苦的蜕变才能飞得那么美,那么无拘无束。可谁知道蝶会不会怀恋还没变成蝶的茧,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可终究还是没说出来。没错,我很自私,我不愿付出我的感情,我怕付出了没有回报。我很懦弱,我一直不敢去爱,我怕受伤。我希望一直是茧,不用像蝴蝶那么美丽,因为就不会有痛苦的过程。我一直给自己说,你不孤单,你很喜欢现在的生活,你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个人很自由,一直这样告诉自己。其实我是封闭了自己,不让外界接近。我怕自己受伤,所以喜欢现在的一个人。原来我很爱自己。时间在指缝间流淌,不知不觉已经夜深了,微微有点凉,大脑思绪重重,雨声越来越小,我可以想象树叶在迎接风雨时婆娑的摇曳的样,无比苍凉。广东省珠海市第三中学高一:谭乃涛1200字以上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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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之祭老家庙山傍依大山的拣柴沟台上,座座坟茔在细雨纷纷中簇立。沟台规模很大,视野里一片山头,全是土坟。壮观,也颇齐整。它,串起了我对前世今生的眷恋,串起了千百年的世代情缘。父亲已逝,但曾经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如泛黄的照片,此刻,竟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也许,有些记忆是不会褪去的。回忆,有时是情不自禁的事情。我揣着一份情思,怀念并崇敬地去大山深处——拣柴沟台,拜祭父亲。那里,是亡者沉睡的乐园。摩托车碾压着稍带泥泞的山路。山路,虽不甚平坦,但却已用推土机开了道。路边,一座座坟茔,经历的是一条条不同的人世之路。父亲死于癌症已有12年了,那年父亲59岁!回想起他从得病到去世的日日夜夜,作儿子的我心口依旧生疼!父亲得的病是贲门癌。每次带父亲去肿瘤医院做检查和化疗,我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因为我深知只要癌魔一缠上人,他迟早是要死的!记得最后一次化疗走到楼梯口,主治医生轻轻地告诉我说:你老爹肝脏上面又有了,有一元硬币那么大了!尽管老早就强迫自己要有心理准备,尽管医生的声音不大,可我的耳朵还是瞬间失聪,脑袋嗡嗡作响,眼看医生再也无法抑制癌魔的疯狂繁殖,于是和母亲商量带父亲回家作保守治疗,也就是说我与母亲彻底放弃了和父亲身上的癌魔作斗争!在医疗效果和财力上我们选择了认输!1997年,是个多事之秋,小平仙逝,香港回归,我父亲也和我们作别了。我清楚地记得:9月1日要开学了,我忐忑不安地辞别父亲到学校上班。那天,忙碌的我急匆匆地去武威报表。办完事,心事重重地踏上归途客车。其实,早上家人早已央同村邻居骑摩托车到我学校报急。待我到校,我心急如焚,一言不发,跳上摩托飞奔老家……就在我进门一霎那,我看见父亲永远闭上了眼睛,身子也终于在几个月来又直直地躺在了床板上,我知道,他真的不想让我有心理负担和压力,所以抢在我进门之前闭上了眼睛……爹,儿子永远缅怀你!站立父亲坟头,化疗期间父亲的点滴生活清晰地浮在脑际:一次陪着父亲去医院化疗,待化疗完后,父亲执意要去武威大什字广场坐坐。作为儿子,我依从了父亲。扶着父亲疲惫不堪的身子坐到了广场的石凳上,他的脸色像水泥板一样灰白。父亲环视着过往的人们说:“城里人真是清闲、干净,广场这么大,是个休息的好地方,要是城里有个住处,那该多好……”听着父亲如泣如诉的话,我的心沉重极了。从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在城里置一所房子。如今,我有了一百多平米的宽敞房屋,大什字广场更是变为绿草莹莹,花香鸟语,人头攒动的休闲公园,而父亲却早已作别了我们,踏归了那个父辈们要去的拣柴沟台。家乡的先人们曾说过,拣柴沟台,使他们踏归仙世的聚所。在我迁居城里新居的那些天,母亲说,敬个“神”吧,这样住下来会平安些,你爹也会知道的。敬“神”的那天晚上,新居里“师傅”们(家乡人称从事人家安家立所时给神佛虔诚烧香叩头的人)设置的金斗、银旗、黄表纸一应俱全。老家叔侄舅姑姊妹们都来捧场。期间,母亲带着叔侄舅姑姊妹们在“师傅”们特意设置的神台下燃烧了纸钱。母亲说:“这是“小成子”(乳名)的城里新家,你常来呀,……”说话间,大家跟着母亲磕了头。此情此景,我似乎看到了父亲笑盈盈地坐在了大沙发上在环顾四周呢。父亲真是来了吗?也许,父亲在远方默默地保佑着我吧!旁边坟头上,老家的“成子”(乳名)也来为他父亲烧纸钱。我看见他烧之前先画了一个圈,然后在圈的正上方放置黄纸,摆上供品,火终于燃着了,小小的噼啪声,小火苗鼓动着,像旗帜遇风的声音。我也炮制着“成子”的举动,在父亲的坟头祝福着逝去的亲人。这,也许就是我现在能给父亲的唯一的礼物了。我的眼泪,呛咳着落下来。事毕,我怯怯地问“成子”,烧纸钱之前为何画圈?他说,烧之前先画一个圈,表示这是私人的产业,防止野鬼来争夺,尤其是你们在外工作的,顾不上到坟头送钱,半路祭奠很灵验。我问:给人家一点儿也可以吧?我想其他鬼也冷——我的慈悲或者乡愚,但父亲一生都是这样的人。想想父亲活着的时候,当了半生的队长、会计,那家的红白丧事都少不了他,那家的事都办得令人称道、叫好。我的清明,该祭奠的,难道仅仅是地下的亲人吗?突然想起曾经再三咀嚼过的几句话:惧怕的不是红尘俗世的喧嚣,也不是无人读懂的寂寞。真正惧怕的仍然是自己的内心:它荒芜,又纷纷扰扰。陪着“成子”走在用推土机推过的山道上,“成子”说,政府要在这块平台上建一个集体墓园。这不,去年已经有人用推土机推了条山路,听说在这上边还要铺油、植树,现在正筹划着引水源呢……听着“成子”的絮叨,我想这一番话是否道听途说,暂且不论,光就这一举措,恐怕就是政府承载世世代代人们对先人情思的“泽民”工程吧!父亲,你听到了吗?那时,你可以方便地搭乘过往的客车,常来城里的新居了。那时,先人们踏归仙世的聚所——拣柴沟台,也一定会“阡陌平畴,弃却烟熏火瘴;山麓林壑,邀来春和景明。”回头,遥望,深鞠一躬,感谢你们,我血脉相连的祖先。转身,向前,要走的路,还有很远、很远……到现在,我终于明白,清明扫墓的意义不仅是祭拜先人,提醒自己,还是现代文明与古代文明一次交流的契机。清明,让我想起的不仅是逝去的亲人朋友,还有自己的将来。如何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这永远是值得每个人深思的。这份绵绵的回忆贯穿了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也许,清明的日子,我们在静谧的气氛下,让时间停留,让我们多一些思考。思考过去的人,思考现在的生活,思考明日的梦。思考中,我们懂得了珍惜时间,关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享受真正的生活。我们不仅可以古典,还可以现代;不仅可以传统,还可以时尚。细想,人——若是一味停留在古典、传统中,则显得呆板,守旧;若是一味追求现代,时尚,则会有水中浮萍,聚散两无情的萧萧感受。还是兼容并蓄,携手并进好。为什么?这是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有着深厚传统文化国家公民的生活底线。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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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之祭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题记悠扬婉转的琴声中隐约缠绕着一丝极细微的忧愁,听得人有些心疼,不禁想要掀开那碧玉门帘,去望一眼抚琴的女子。也许,那女子只一眼便可让人从此铭记于心。琴声渐落,“铿”的一声,随即消失于天际。一双纤纤素手轻抚在玉帘上,帘中人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原来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丫头,头戴碧玉发簪,眼睛大而水灵,樱唇微启,娇小的身材显得与琴声中的女子迥然不同。凡是居住在这里的人,没有不知道她的。因为这里是逍遥谷,而她,正是谷主逍遥逝唯一的亲人也是唯一爱的人――逍遥陌玉。初入谷中的人,也许会误以为她是逍遥谷主的女儿,其实不然。逍遥陌玉本名萧陌儿,自幼就父母双亡,因父亲生前曾与逍遥逝结为挚交,是故逍遥逝自愿地承担起了抚养陌儿的职责来。他将陌儿带入逍遥谷,为她更名为逍遥陌玉,看着她在谷中一点点地长大。陌儿本就是个极细微而敏感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她就会很羡慕地看着其他孩子牵着爹娘的手四处游完,可是她,却只能在每年的清明时节同逍遥大叔回家乡祭拜爹娘。转眼又是一年了,离清明还有不到五天的时间了,陌儿掐指一算,反正早晚都是要出发的,不如索性今日就与大叔一同出谷吧!旭日初升,草叶上滚动着的露珠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尘土飞扬的大路上,一位青衫剑眉中年人正与一位绿衣女子策马前行。那女子年纪尚小,但已生得闭月羞花之貌,令人好生赞叹。经过了前几日的奔波,陌儿略有些倦了,神情中隐隐地流露出一丝疲惫,逍遥逝看在眼中,不禁觉得有些心疼:“陌儿,我们就在前面的小镇上歇息吧!”“叔叔,天色尚早,我们还是多赶些路吧。”“但是过了那个镇子,方圆二十里以内都再无落脚之处了。昨夜已在树林里写了一晚,你该不会让大叔这把老骨头今晚还陪你在树林里过吧!”“可是叔叔,陌儿担心万一不能及时赶到,爹娘会怪罪陌儿的。”“不会的,时间还早,叔叔保证咱们肯定能及时赶到的。”“……那好吧”正在说话间,已经不经意地来到了那个小镇子――水缘镇。陌儿喜欢这个名字。她觉得,正如镇名所说的那样,缘分就如同流水一样,流过了,就再也无法挽回。万物的生息,都由这简简单单的一个“缘”字而起,也都由它而灭。传说镇名是由一位超脱凡俗的大师,途经此地时蓦然来了灵感,为之名曰“水缘”。路边有个很显眼的摊子,上面摆放着各种罕见的小装饰。炫目的光芒吸引着每个路人的眼球。陌儿随逍遥逝慢步走在小镇里唯一一条大路上,突然间眼睛一闪,随即施展出轻如巧雀的身法向前飘去。逍遥逝一边纳闷,一边紧随其后,追了上去。却见陌儿正仔细端详着手中的七彩珠冠,珠冠上镶嵌着几颗硕大的夜明珠,光彩耀眼。来不及说话,就见陌儿已拿出挂在身上的玲珑荷包付了账。逍遥逝无奈的摇头,这一路的盘缠不知是不是又不够用了。次日,晨光熹微时,陌儿便与中年人再次出发了。正午时分,他们终于站在了萧氏夫妇面前。逍遥谷主拿出酒倒了两大碗,豪爽地饮完了手边的一碗,另一碗则洒在了墓碑周围。陌儿安静地俯下身子去拔掉坟上生长的野草。十八年了,如果爹娘的在天之灵可以看到现在的陌儿,一定会欣慰吧。陌儿默念。那些由于种种原因离开我们的人,有些也许会再次回来,也有些也许永不再见。无论怎样,前生今世,我们都是彼此心目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后记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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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瑞拉的诅咒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古老而又美丽的王国,这里的百姓不仅友好,而且极为热情。可就在这花草丛生,树木葱茏的国度里却留有一丝遗憾——王后没有身孕。这件事一直令国王头疼,如果没有孩子,那整个王族如何繁衍后代?因此,他便四处搜寻能够怀孕的方法。终于,他来到了一个山脚下的神秘村庄,村庄里走出一位长者,长者慢条斯理地告诉国王:“在这座深山里有一种草药,叫曼妮罗,它不仅能让女人怀孕,还可以永葆青春。只是这种草药极为难寻,听村里的已故老人们讲过,它是一种金色中带着红色的细株草药,生长在阴暗潮湿的地带。”国王听后,十分感激这么长者,掏出一袋黄金递给长者,以示感谢。然后,国王朝着自己身后的部队喊道:“天黑之前务必把‘曼妮罗’找到!找到者,重重有赏!”之后所有人便快马加鞭地奔向大山深处。与此同时,爱德瑞拉目睹了刚才的一切。爱德瑞拉是一位很老很老的女巫,她已经活了两千零一十九岁了。但,即便是这样,她却仍然天天想着永葆青春,痴人说梦的她做过很多实验,可不是把头发点着火了,就是把脸给烫伤了,可以说是屡战屡败了吧。刚才她从水晶球中得知了这个消息,心中不免打起来坏心思,透过那座高耸入云的塔,可以看到爱德瑞拉轻轻勾起了嘴角,露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雷电公公仿佛也想来凑热闹,刚才还晴空万里,现在却狂风暴雨,“曼妮罗!” 爱德瑞拉惊奇地喊道,这时天几乎已经黑了,在一棵老松树底下,却散发出了耀眼的王者金,与浑浊的天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株曼妮罗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高贵。正当爱德瑞拉一边暗自窃喜这么快找到了永葆青春的方法,一边取出玻璃瓶打算把曼妮罗放进去的时候,却传来了一阵声音,“快看,那是不是曼妮罗?”原来,国王的部队随着曼妮罗散发出的光芒也寻找到了这里,这下可把爱德瑞拉急坏了,她只好慌忙丢下玻璃瓶,躲到了一旁的石头后,眼睁睁地望着自己辛苦寻来的宝物落入了他人之手,不免心生仇恨。国王把曼妮罗交给了医生,并让医生熬制成了汤药给王后喂下,果然,过了几天,医生就传来了捷报,王后怀孕了,这下子可轰动了整个国度,全国上下普天同庆,人人脸上挂满了笑容。唯独爱德瑞拉,她看到这幅场景,眼中布满了仇恨,默默攥紧了衣角,“为什么?我这么多年以来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永葆青春,明明离胜利只有一步,却被王后占了先机。”她咬牙切齿地说完了这段话。10个月后,王后诞下了一位可爱的公主,因为曼妮罗才有了她,国王为了纪念,给她取名为曼妮罗·索菲。一百天后,将举行小索菲的百日宴,而这件事,却被爱德瑞拉知道了,心中的仇恨依然不减,她认为,自己承受的这份痛苦,必须有人替她偿还。于是,她便把矛头指向了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索菲。晚宴结束后,爱德瑞拉偷偷潜入了城堡,并找到了小索菲的房间,把她带到了欢声笑语的大厅,对着这个无辜的小女孩发出了诅咒:“我爱德瑞拉女巫,诅咒这位曼妮罗·索菲,在她18岁成人那天,会被拥有着剧毒的断肠草活活毒死!”她的怒斥响彻在城堡中,在场的所有侍者、宾客、国王和王后都听到了这疯狂的声音。当所有人发现小索菲和女巫爱德瑞拉不见了,才知道为时已晚,而宾客们也只能无助地安慰着嚎啕大哭的王后,国王派遣的军队去追击,也是空手而归。一夜间,整个王国变得死气沉沉,花草凋谢,树木落叶,一切都变得不再生机勃勃了,国王也郁郁寡欢。而“胜利”归来的爱德瑞拉抱着小索菲,回到了那座高塔,报仇成功而喜悦的她,望向小索菲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心中竟油然而生一种愧疚,可她却嘴硬道:“小怪物,别用你那讨厌的眼睛望着我,我告诉你,我最讨厌小孩子了。”嘴上虽这么说,身体却很诚实,望着小索菲的那双眼睛,爱德瑞拉情不自禁地抱起来亲亲。不知不觉,17年过去了,小索菲已经长成了妙龄少女,她和爱德瑞拉如同母女般生活得很快乐。可就在她18岁来临之际,她出去给爱德瑞拉采摘草药,无意间寻到了一株美丽的断肠草,从未见过断肠草的她,很是好奇,竟毫不顾忌地尝了尝这毒草,瞬间,她感到浑身疼痛不已,昏死了过去。而在高塔中熬制汤药的爱德瑞拉见索菲久久不归来,心生疑惑,猛然间想起,今天是索菲的18岁生日。“17年前的诅咒”,爱德瑞拉惊叫着,疯了一样地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索菲。当她在一棵树下找到了索菲时,索菲已经停止了呼吸。忍受着悲痛的爱德瑞拉把索菲带回了高塔,望着停止心跳的索菲伤心不已,她对当年的诅咒痛恨不已,后悔自己要立下诅咒,更后悔自己对这个无辜的女孩痛下毒手,她抽噎着说:“我……我要解除……这个诅咒,我要让索菲活过来,活过来……”几滴泪水滑过她的脸颊,落在了索菲雪白细嫩的脸上。爱德瑞拉居然哭了,她可是活了两千多年都从未哭过的,但是,因为索菲,她却泪如雨下。正当她绝望地起身时,索菲的右手动了一下,随后眨了眨几下眼睛,轻轻坐了起来,听到动静的爱德瑞拉疑惑地转头一看,只见索菲笑眯眯地看着她。爱德瑞拉不可思议地揉了揉自己的双眼,误以为这是她的幻觉,直到索菲开口道:“神仙教母,你怎么哭啦?”(索菲从小就是这么称呼爱德瑞拉的)看见索菲苏醒了过来,爱德瑞拉是又惊又喜。解除诅咒后的索菲似乎变得更美了,而爱德瑞拉早就放弃了永葆青春这种奇怪的想法,她带着索菲来到了城堡,把索菲归还给了国王和王后,老国王见到索菲,也是喜极而泣,老泪纵横啊。因为爱德瑞拉把索菲抚养成人,就这么分开难免不舍,国王和王后便大度地将爱德瑞拉接到城堡中,与他们一家一同生活。一切又变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充满了生机的王国。而此时,在那座发现了曼妮罗的大山上,开满了桃浦粉、橙金色、若牙绿、水色、柠檬黄、西柚色……各种各样的颜色的花,只是在那棵老松树下,又悄然盛开了一株曼妮罗……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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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瑞拉,不再童话当安徒生不断带来他的故事,我们便注定要走进童话.只是,我们都扮演着不同角色,又不断分换着位置,最终,我们还是认识了辛德瑞拉.-----题记我们已不是那些所谓的孩子,但我们依旧沉溺于童话,尽情地让童话装点我们的生活,结果整个世界都是童话,每一步都走在童话的故事里.灰姑娘说:"我叫辛德瑞拉!"遇到了她,我们不得不开始加入剧本,而我们便是辛德瑞拉.最初的最初,我们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或者说是一无所有!但现代的辛德瑞拉却永远比灰姑娘幸运,至少我们会受着多一份的庇护,多一份的溺爱.我们会用我们的幼稚获取一处港湾.只是,当我们不再拥有那份稚气时,我们便真的成了"辛德瑞拉"!于是我们都从零点开始,从平凡的辛德瑞拉开始.开始用懵懂碰撞墙壁,然后,挫败地躲在角落,抚着伤口哭泣.委屈地将自己的缺憾一概化为不幸,让自己慢慢坠落,慢慢地用黑暗来伪装自己直到连自己都不认识,却还那么执意地装作坚强.当辛德瑞拉走进王子的宫殿.我们总是先有梦想,再有现实.总是在最坏的结果之前,有着最好的预想.才会有"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但是,我们依旧会很童话,还是会不断地幻想.也只有这样,我们才不必继续躲藏,才会有那份天真的勇气来走进王子的殿堂--高贵的妇人与绅士,通亮的灯光,丰盛的晚餐__而辛德瑞拉的出现,带了点唐突,但更多的是一种亮眼.辛德瑞拉彻底失去了方向,迷失在王子的殿堂上,才会让拿着酒杯交谈的王子目光有了焦点,并顺着视线走向辛德瑞拉.十二点缓了一场尴尬,十二点断了一场梦境.当梦境即将成为现实时,我们总会有那么一丝紧张,才会忽视一些细节问题,最终让梦境有了一份缺憾。所以,辛德瑞拉也是从来不曾例外,即使她在童话.可我们毕竟是现代的辛德瑞拉,于是,情节依旧,剧本却有了翻动.看着王子渐走渐近,才会忘了自己是"辛德瑞拉".兴奋与陶醉便将身份隐藏得很好,只是那种微妙却停止在音乐响起时,停止在王子递来的手与自己伸出的手之间,而那手与手之间是距离已化为一段沟鸿,是现实与梦想的距离,是辛德瑞拉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领域.辛德瑞拉的微笑随着手慢慢收回,此时她意识到自己并不会跳那所谓的交际舞,更不懂什么叫"慢三",什么叫"快四".多么可笑的现实--进了舞池,竟不会跳舞?!辛德瑞拉注定只是灰姑娘,却成不了公主.可是面对王子的邀请,自己既渴望又无奈,该如何拒绝?"铃铛--!"十二点的钟声像针般狠狠地刺激自己的每一根神经.外表毕竟只是一种装饰,时间一到,一切便被摧毁得体无完肤.一种恐惧油然而升,害怕那美丽的装扮,瞬间消失.望望那沉浸于宴会的贵人们,再看看一脸期待的王子,辛德瑞拉微合眼睛,让这段美丽的回忆深深地印下,然后迅速转身冲出宫殿……灰姑娘忘了丢下水晶鞋!我们真的以为自己依在童话,会期待着王子拿着水晶鞋,骑着他的白马出现在自己面前,期待着自己再次穿上水晶鞋,然后,与王子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我们是现代的辛德瑞拉,水晶鞋又怎么会轻易地脱落呢?我们真的是忘了,因为跑得太急,我们还来不及脱掉那只能够再次和王子相间的信物.这算是宿命吗?像是一场梦,一场不曾奢侈的梦,才会在醒来后还如此留恋.于是,生活开始乱了套,剧本也进入了现代化.如果辛德瑞拉不再童话……灰姑娘注定是只有活在童话,才会有着童话的浪漫色彩,才会不管过程多苦,安徒生也会给她一个美满的结局.但是,辛德瑞拉少了那份朦胧,便不得不把一切看得如此真切.于是,辛德瑞拉从灰姑娘走到现实,微笑着告诉我们:如果我们都不再童话,辛德瑞拉将不再是灰姑娘,也不再痴痴地等待王子.辛德瑞拉真的不再童话.辛德瑞拉依旧是辛德瑞拉,而我们不再是灰姑娘,因为我们不再童话.后续:我们又重新回到起点,同个身份,不同位置,不同环境,开始走不同的道路,经历不同的过程.只是不再有童话,而是用知识伪装,用善良生活,用友爱行事,用理智看现实的一切一切.于是,就看到了那些曾经的辛德瑞拉,如今都有了不同的人生.我们便会告诉身边的人:我们的祖籍在童话,户籍在现实;我们的小名是灰姑娘,身份证显示--辛德瑞拉!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