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900字

《品味时尚》

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瓶中的气球

500字 六年级 状物

今天老师带领大家做了一次实验,实验目的是了解空气有没有压力,当空气体积缩小时,它的压力随着増大。 我们准备了气球。小口熟料瓶。老师一边拿着瓶子,一边手拿气球,老师把气球一点一点地塞进瓶里面,一不小心气球掉进瓶子里面,老师把瓶子反过来就拿到了气球,又小心翼翼地塞进去,然后把气球的吹气孔反扣在瓶口上。老师问:“谁来吹一吹。”郑胜杰高高的抬起他的手,“那好,你来吹。”郑胜杰二话不说拿起瓶子就吹了起来,不一会儿,他的脸就涨了个通红,腮子鼓得像嘴里塞了了两个大窝头似的,耳朵下的青筋都暴出来了,可瓶子里的气球纹丝不动,好像谁也吹不动它。翁建鑫大喊:“老师,林韩鸿可以吹起来。”大家的目光都往林韩鸿那边投去,我心想:不可能吧!一定动了什么手脚。这时翁建鑫说:“老师,他把里面的空气都放出来了。这个林韩鸿我就知道他会投机取巧了。 这是我在思考,为什么瓶子里的气球不能像往常一样吹的很大?原来气球体积大时,封闭在瓶里的空气体积缩小,它的压力随既扩张。并抵制着气球的扩张。这种压力增加很快,当它超过了你胸部肌的力量时,你就不能再给气球增气了,所以气球不能像往常一样吹得很大。 这一次有趣的实验又让我们学到了知识。每一位科学家都是经历了许多次失败才发明出一样新的产品,所以我们要勤动手,多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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