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霄不伤玉颜_2000字
第二幕。帝道之剑(一)
葱郁的树林中,茂密的树叶中洒下星星点点暗淡的阳光,阳光直射的一处蹿过一个青年,衣着富贵却有些不整洁,年轻却透不出一丝稚气。他一脚扎住停了下来,靠在树上,呼呼喘着气,脸缓缓转了过来。虽然天快黑了,但仍能看清他脸上有着什么东西,暗红色,一片……——血。无助地,恐惧地,惊讶地,落魄地——哭了。他是明追龙,蒙古最大部落的十二少爷,身处自认为和平极了的唐朝。而这认知在不到三个时辰中灰飞烟灭了。
三个时辰前——
正值申时,午后的余热正悄悄褪去。明追龙径直走在大明宫后的树林里,清秀的脸上有一缕阳光。树林并不亮,总体是比较暗的,可以些许地方有着太阳的直射,明追龙不得不不时用手遮遮阳。他突然停了下来,因为他听见了身后渐渐逼近的跑步声。明追龙一下子闪到一棵树后,跑来的青年背着两三个大包裹,停下来喘着气说:“少……少爷,不用躲了,不是官兵,是我。”明追龙一下子闪到他后面,用手捂住他的嘴,压低声音说:“嘘!小些声,不是官兵也得被你喊过来了。怎么这么慢才跟上?”随从委屈地皱了皱眉:“还不是您走的太快了。”明追龙叹了口气:“唉!时间不充裕,人家天子可不一直等你去谈判啊。哈克,不是说这没有人的吗?怎么还有这么多官兵巡逻?盯的真紧。”随从苦笑一声:“这消息是您偷听来的,谁知道靠不靠谱!还有,我叫哈尔……”明追龙尴尬地招呼了他一声:”咳,走吧。小心点就是了。“两人刚要动身,却都一致地怔住了。尖叫,一声尖叫,一声骇人的尖叫。听得出那个人是多么恐惧,以致于声音能贯穿整个树林。明追龙和哈尔赶忙躲到树后,旁边官兵吵吵闹闹,一个军官说:”快,快过去看看!列队!列队!“官兵不到二十秒就列队赶去了。明追龙对这速度也不由默默赞叹了句。哈尔一笑:”呵,这下好了,官兵都被引走了,咱赶快走吧!少爷。”明追龙这才缓过神来,整理下自己的面部表情,说:“不,我觉得我们悄悄跟着他们去看看更好。”哈尔瞪大了眼睛:“啊?!这这这,这不是自投罗网吗!”明追龙用那暗金色的眼直直看了哈尔一秒:“走!”哈尔一惧,二话不说跟着明追龙向官兵前往的地点走去。
酉时,树林中心官兵们都在唏嘘,明追龙和随从也紧瞪起了眼,地上躺着具尸体——不,那惨象一时都看不出是一具人的尸体,服饰破裂,身上全是撕狠,一只胳膊再离他一米远的地方,血肉模糊,早已不见头了。血,血,血。到处都是血,以致于溢满了这一块草地,小草上还滴着殷红的血。军官静默了一会儿,就走到高处,对官兵们说:“今天这件事你们谁也不准说出去,就当没看见,快点把这清理干净,谁敢说出去,哼!”说着军官一拳捶到旁边的树上,霎时全场寂然——书上出现了个拳头大的坑。明追龙和哈尔不约而同地打了个颤。片刻,官兵们都清扫干净撤了,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谁也没看到——除了这躲着的二人。二人见官兵都已退去,才闪身出来。“哈尔,你看清死人的模样了吗?”“……少爷,别装了,人家连头都没了,哪认得出来?”“不!你看他那体型。是不是似曾相识?”“……哎?!那不是饭馆里那个人吗。”“这事不简单哪!”“现在咱怎么办?”“……先过去看看。”两人闪身来到尸体刚刚在的地方,却毫无收获。两人一时有些迷茫地站在原地,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等等!”明追龙突然说。哈尔一下蹦到一边:“啊!少爷,你别在这么诡异的气氛下吓我啊!”明追龙一本正经地说:“你有没有感受到什么?”“啊?什么感受到……”哈尔说到一半停住了,他感受到了,凉凉的甚至刺骨的——风。哈尔白了明追龙一眼:“少爷,不就是阵风吗?这么大惊小怪,咱那的风比这大多了!”明追龙无语地捂了下额头,自己怎么有这么一个随从。“哈尔,现在是夏季!咱那是因为特殊原因!”
哈尔这才恍然大悟:“那这风?”“从地底下吹来的,顺着去看看。”两人立马动身随着风的源头走去,天渐渐要黑了,离戌时越来越近。两人来到一个隐秘的洞口前,风是从这里面吹来的。“这,这才是所说的被遗忘的洞口?”明追龙凑上前想去看看,却突然往后倒退了两三步,险些要一屁股坐在地上,还好哈尔上前扶住了。哈尔拿出水递给少爷,问:“怎么了?”明追龙一直清秀的脸忽的煞白,颤抖着说:
“眼,一双红色的眼。”
初一:陈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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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会了打篮球
有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学习打篮球,我以前没怎么玩过篮球,心里没底。
到了篮球场后,我看到球场上有很多人,大多都是跟我一般大的小学生。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当时我就很尴尬,不能顺利地加入他们,只能站在一旁无所事事。
“好,大家集中一下”,一个男人喊起来,我听到的不是中文,而是英文,这是一个黄头发的外国人,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篮球教练,他正带着一个篮球场在练习。他见我在一旁看着,便热情邀请我和小朋友们一起学习打篮球,我高兴得连忙点头。
从那以后,每个星期六的下午6:30,我和爸爸都会去梅林一村的篮球场报到,因为爸爸见我对篮球情有独钟,就给我报了篮球的培训班。
“OK,go,let'sgo!”我又听到了教练纯正的美式英语,在他耐心的教导下,我把带球、传球、投篮等动作反反复复练习,从生疏别扭的动作到十分熟练,我慢慢体会到了打篮球的快乐,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我越练越好,教练每节课都会表扬我,每一次学打篮球的时候,我都高高兴兴地去,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在教练的耐心指导下,终于我学会了打篮球。在看文章的你,也喜欢打篮球吗,得空我们可以相约一起打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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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课本剧_2000字第一幕【王安石在学堂念书放学回家】王安石:(低头吟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赵兄:王兄,等等我。王安石:赵兄,请问有什么事吗赵兄:安石,你家乡是在东乡吧?王安石:是的。赵兄:那儿离金溪不远吧。王安石:是呀,爸爸还带我去过呢!赵兄:你听说了吗?那里现在出了个神童呢!王安石:是吗,他多大呀,怎么就是神童了呢?赵兄:听说与你我一般大,无师自通作出好诗呢!王安石:真的?他是怎么做到的呀。赵兄:唉,说来话长呀。要不王兄去我家坐坐,我细细讲给你听。王安石:好。(二人下)第二幕(仲永上)仲永:爸爸,你回来啦,快坐下歇歇。永爸:好!这孩子真孝顺。永:爸爸,咱们家怎么没有笔墨纸砚呢?永爸:傻孩子,咱家世代务农,要那些东西干啥呢?永:(摇爸爸手臂,撒娇状)不嘛,给我买,给我买!永妈:永啊,没事要那些干啥呢?刚刚小李子来找你玩呢,你快去吧。(变切菜边说)永;不嘛,不嘛,我就要,我就要,(哭)永妈:你看这孩子,这么不懂事,咱家穷,买不起那些玩意!永爸:(被缠不过)好好好,我去邻居李大伯家看看给你借些来吧。(下)永妈:仲永啊,你怎么突然要那些了呢?(停下手里的活,问仲永)仲永:我要写诗。永妈:啊?你要写诗?咱们这些人根本不是写诗的料啊孩子。仲永:我就要写诗。(手拿笔墨纸砚,上)永爸:仲永,快看,我给你借来了。永:快给我,我要写诗。(抓过纸笔,做写诗状)永爸:哎,这孩子怕是得什么病了吧!(与永妈交头接耳)永妈:是呀。刚刚我问他他就一直说要写诗,这还真写出来了。永爸:(拿起纸来)这是写的什么呢?永妈:不如去给黄秀才看看吧。永爸:也是,我带仲永去一趟啊。(牵起仲永,走)永妈:别拖太久啊,鸡和猪都还没喂呢。还有,菜地太大,我一个人浇不完啊。永爸:知道啦。第三幕黄秀才家家丁:老爷,老方带着他儿子仲永前来,说是有急事要见您。不知是否引见?黄秀才:老方啊?让他进来吧。(家丁领方父子前来,家丁退)永爸:黄秀才呀。你快过来看看,这是我的孩子方仲永刚刚写的一首诗,你给看看写的怎么样啊?黄秀才:老方啊,有什么事吗?(抬头,问)永爸:是这样的,我儿子仲永刚刚竟然自己写了一首诗呢,我们看不懂,你快来帮我们看看这写的什么呀。黄秀才:哦?待我看来。(接过纸,摇头晃脑读诗)哎呀!真是一首好诗呀!可见仲永是个孝敬父母、团结族人的好孩子呀。秀才甲:是呀,这诗可是一首好诗啊。秀才乙:这诗真是这孩子写的?永爸:(高兴地)那还有假?就是我儿子方仲永刚写的。秀才丙:此子恰似那称象的曹冲、七岁能诗的骆宾王,真是神童!众秀才:是啊,是啊,神童啊!(竖起大拇指)永爸:(眉开眼笑)真的吗?哈哈!(永爸领着仲永出门去,在街上……)永爸:(低头想着什么)啊哈哈,仲永啊,我们家要发财啦!!仲永:为什么呢?(永爸没听见,一副猥琐的表情……)小贩:卖包子咯,刚出炉的大肉包咯~永爸:仲永啊,要吃包子吗?仲永:想啊,可是爸爸你以前都没有给我买过,今天怎么突然问啦?永爸:儿子啊,咱家要发财啦,吃个包子算什么,也给你妈带一个。老板,来三个包子。小贩:好嘞!(装起三个包子)第四幕(院子里)永爸、仲永、邻居b围在一起。邻居a(上):听说老方的儿子方仲永五岁就会作诗,是个神童。别人都去求他写诗,今天我也看看,也让他给我写首诗。(走近)老方,干什么呢?永爸:哈哈,在看我儿子写诗呢!现在我儿子是神童了,你让他写什么,他马上就能写出来。邻居b:是啊,是啊,这不,他刚给我写了一首,我要裱起来,挂在家里(手捧着诗,下)邻居a:是吗,那也让他给我写一首呗!永爸:(为难的)这……好吧,不过咱先说好了,咱们是邻居,我就少收你点钱,别人都是一两银子,我收你八钱吧。邻居a:怎么,还要收钱?永爸:是呀,每天来求诗的人太多了,不收点钱,孩子也挺累的!邻居a:好吧,八钱就八钱!这时,王老爷家的管家阿福前来(阿福上)邻居a:哟!阿福啊,稀客啊。永爸:请问阿福先生有什么事吗?阿福:是这样的,我家老爷要办宴会,想请这神童仲永过去写诗助兴。不知您是否愿意呢?噢!这是订金(说着往永爸手里放了一小锭金子)永爸:(看到金子很高兴)王老爷有求与咱,那咱定当是有求必应,在所不辞啊!(转身对仲永说)仲永,快收拾东西,咱们到王老爷家去!仲永:我不去,我还要读书呢!永爸:读什么书!你已经是神童,是名人了,还需要读书吗?人家王老爷瞧得起咱,把咱们待为上宾,专门让阿福亲自来请咱们,咱们可不能不去呀!邻居a:是啊,你们快去吧。(三人一起下)第五幕王安石(十二三岁):父亲,在舅舅家真的能见到仲永吗?王父:我早就知道你的心思,你舅舅已经请仲永在家了。王安石:是吗?多谢父亲啦。王父:走吧。(舅舅家)舅舅(与王安石,王父互相行礼):终于来啦,可是等了你们好久。王父:让长兄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呢。王安石:舅舅,您先带我去看看仲永吧。舅舅:好啦,他就在里面呢,你自己去看吧。王安石:谢过舅舅了!王父:瞧这孩子急的!舅舅:呵呵,小孩子嘛。(与仲永相见)王安石:请问你是方仲永吗?仲永:嗯,请问你是?王安石:我是安石呀。听闻兄台极有诗才,仰慕已久,特来学习。方仲永:不敢不敢。王安石:这院子里海棠开得灿烂,不如兄台就一海棠为题,作诗一首吧。仲永:好吧。(冥思苦想状,半天写出一首诗来)你看吧。王安石(看诗,皱眉,将诗放回桌上):兄台现在在家里忙些什么呢。仲永:在家帮父亲母亲干点活。王安石:怎么不去上学?仲永:父亲说我不上学都已经会写诗了,还上学干嘛。喔,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还要帮母亲做饭呢,王兄,先告辞了。王安石:嗯,好,你回去吧。(仲永下)(低头,自言自语)这诗写的也不能算是神童,可惜方兄不上学了啊。(下)第六幕【七年后,王安石在大街上】跟班:大人,府中来报说老赵带着他的儿子在府中等着呢,说是他儿子突然写了一首诗,想请您过去看看。王安石:嗯,我知道了。你回去跟他们说一声,我一会就到。跟班:是,大人(下)王安石:诶,这不是仲永吗?(走上前去)请问你是方仲永吗?仲永:(站起来)请问你是?王安石:我是王安石,我们七年前还见过呢。方仲永:哦~我想起来了,现在你都考上进士了吧。王安石:是啊。(诧异的)你现在在卖菜?!仲永:是啊。父亲种,我来卖。王安石:你现在不写诗了吗?仲永:已经很久不写了,如今已写不出来了。也只能卖点菜来维持生计了。王安石:可惜了,家中还有客人在等待,那我先告辞了。仲永:嗯,大人慢走。王安石:(低头自语)真是可惜了仲永的才能啊。(府中)老赵:大人啊,你快帮我看看,我儿子刚刚写了一首诗呢。(递过诗)王安石:诗写得好是好,但是一定要让他上学啊,要不再好的才能都会白白浪费啊。【全剧终】初一:坠落式舞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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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颜不老_750字他是被众神遗弃的执法者,不老不死,不毁不灭。他生来冷淡,不爱言笑,却偏生一副好皮囊,引无数少女为之倾心。她是一国公主,却在国家沦陷之后,沦为敌国奴隶。她本倾城,却假扮丑陋万分。不知何时,他的身后,多了个她。她已跟了他七年,从当年的懵懂,到如今正值花季。自救她那天起,不管他如何伤她厌她,她始终追随其左右。也只有在他面前,她才会露出倾城容颜。他对她无可奈何,不知觉中,他已习惯有她。但,在那个不眠之夜,她微笑着缓缓倒入他的怀中。这一笑,颠倒众生。但她胸前的嫣红,却刺痛他冰冷的心。“傻瓜,对自己好点。”她明知他不死,却还是为他挡下一箭。他不懂。不自觉,一滴晶莹坠下。······················无人的荒漠,在他怀中的她已冰冷。他想一直抱着她,就这样走到永远。他不懂她为何要抛下自己。她说:傻瓜,我会永远在你身边。她说:傻瓜,娶我好不好。她说:傻瓜,我喜欢你只对我一人而笑。她说:傻瓜,对自己好点现在呢,她哪去了。····················································君颜不老,而妾已老。梦残曾经初一:梦残曾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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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今晨坐校车经过商厦时,一幅超大的化妆品广告牌吸引了我的注意。女明星光洁的脸蛋,真担得上《洛神赋》中那句“肌若白雪,齿若含贝”。广告牌上赫然大书“不朽的容颜”,更是让我唏嘘不已。随着科技的发展,女人的青春靓丽似可永驻了。各种化妆品日益塞满了女人的口袋。为了追求不朽的容颜、不朽的青春,她们愿意打针,每天花许多时间保养,拍脸。但,何为不朽?真正的青春是否只停留在皮相之上?窃以为青春是一种情怀,一种状态。女人的青春,不是一场流水逐落红般转瞬即逝的游戏,应是清照未嫁时提鞋疾走的娇憨而腼腆的笑容;卓文君当垆美酒,半截藕臂轻露的勇气和坚持;昭君出塞面对未知的茫茫大漠的无畏与坚毅。青春,并非肤白貌美时期的代名词,而是一种美丽情怀的集合体,是每个女人在任何时期都可以拥有的不朽。杜拉斯八十岁时仍能笑称:“我还年轻,青春正好,及时行乐!”我私下猜想,年轻导演欣赏她的绝不是皮相,也不是那种放浪形骸的生活态度,而是杜拉斯的内在气质与精神涵养。正是这种美质,使杜拉斯青春不朽,魅力常存。古人劝读时,总会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想,这句话用于女人身上倒是再合适不过了。见过许多年华正好容貌佳的女子,却眼神空洞、语言乏味、满腹稻草。她们通晓最新的时尚潮流,但对文采风骚、传统文化面色讪讪。画家陈丹青在《草草集》中,曾因林徽因中学时代的照片而无限感慨。当今域中所谓的“校花”们,如何与林相比?可惜林是早早去了的,否则,老年的她定是青春不朽、风韵常存的吧。每个女人都是渴望爱与美好的天使。青春,是她们心中永恒不变的神话。她们追求着,从古时的胭脂水粉,到如今品种繁多的“欧莱雅”们,更有甚者竟去整容削骨。她们读错了“青春”。青春不是只开一季的繁花,而是永久的由内而外的美丽。三毛说过:读一本书,你自己尚无知觉,行行字字却已在潜移默化间改变了你的容颜。女人,多读书,多思考,随着日影飞去,诗入心田,你必能“青春作伴好还乡”!700字 初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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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一般而言,我们对此的理解是这样的,古代的寒门子弟只有靠读书,然后考取功名,才能光耀门楣,而且会娶到相貌姣好的女子为妻,封妻荫子,此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是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而且大错特错。其正确的意思是“书”指圣贤之书,而圣贤之书都是由古圣前贤善言善行的归纳总结,常读圣贤书,受到书中的善理的熏陶濡染,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潜移默化,把自己的心境变了,变成了善心善念,发之于外就是为善行善,佛家语云:境随心,相由心生。这样一来,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就会发生相貌上的逐渐改变,就会由本人几乎都不太满意的容貌,变为和蔼可亲,人人敬爱的慈眉善目。这个只要我们稍加注意一下周边的人们,就不难发现凡是道德品行高尚之人,一般都相貌出众,身材奇特,这是很有科学道理的,俗语云心善面善,也是说明这个道理的。当然,这不适合年轻人,因为佛家认为,人在四十岁之前的相貌容颜,是与生俱来的,受前世所种之因而左右,故今生得相貌美丑之果,这是因果定律的一种具体体现。而且,由善心生出来的美貌容颜,会随着你自身道德品行的不断提升,而日益美好,长久不衰。这与美容整容得出来的所谓漂亮是大相径庭的,有天壤之别。此举一例,便恍然而悟,如媒体报道的某某明星或某某人,在第三次或第五次整容时成功或失败毁容,这样的结果不能不令人感到惊诧。由此可见,书中自有面如玉,就要求我们,要多读圣贤书,多为圣贤事,那么,我们自然会青春永驻,永葆美颜!5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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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赤霄,斩白蛇其人“喂,赵狗儿!”一个十二出头,身着葛布衣的青年叫唤道,“别走啊,请我喝酒来着!”那个被唤作“赵狗儿”的人一副县官模样的。不错,此人确是当地县令,人人都景仰、尊敬他,惟独眼前这个小子,有着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儿,敢对他呼来唤去。想要治他的罪,却也找不到把柄,虽说平时好吃懒做,好酒好色还吹牛,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于是县令只被气得掉头就走。县令还没有走远,那喝的醉醺醺的青年流着口水盯着一个漂亮姑娘已有半晌。那姑娘似乎也见怪不怪,径自走了开去。青年摇摇头,又摇了摇手中的酒壶,往嘴中灌了一口,晃晃悠悠地站起身,伸手拍了拍邋遢无比的衣服,反身又缠上了另一个人。“呦,这不是王老头么?别装了,就你喜欢杨婶的事儿谁不知道呀?”青年嘿嘿坏笑道。“你、你胡说什么呀?你爹你娘整日拼死拼活在地里干活,你倒好,每天游手好闲,东家长西家短,正值年轻呐……”老头被他说的顿时满脸通红。“咕咚”,青年见他又滔滔不绝地发泄教育欲望,赶紧灌了口酒,眨眼间溜得飞快。吹牛这个青年好吃懒做,好酒好色也就罢了,最可气的是他好撒谎,好吹牛。这不,他又撩起左裤管,给路人展示他腿上的七十二颗黑色圆痣,还大声嚷嚷:“大家快来看一看,这个,可不是什么牛皮癣的皮肤病,可是货真价实的天相图呀!看,这是北斗七星,这是……”路上的人也不睬他,谁让他隔三差五就要这样来一次呢。倒是有几个小孩子,恶作剧地对黑痣戳来戳去。于是,那青年遥望咸阳,摇头叹气。旁人知道,接下来,一定是那句:“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后来,他吹牛越来越离谱。有天,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根锈迹斑斑的铁棍,擎着它又在大街上瞎逛。有人问他,这铁棍打哪儿来。他一脸得意。“知道不?那是前天晚上,我睡了一半,跑山上小解。突然,云雾缭绕,一位白胡子仙道坐着一只仙鹤飞过来,吓得我连裤子都没拉上。他扔给我一把宝剑。喏,就是这把。”说着,他扬了扬手中的铁棍,“他说,这把宝剑的名字叫‘赤霄’,说完了就走了。怎么样?神吧?”他叉着腰,下巴都快抬到天上去了。“我瞅着这把‘宝剑’咋这么像你家的烧火棍呢?”有人讥讽说。“哈哈——”众人笑着散了开去。“切,不信就不信!”青年嘟哝道。自此,他把那铁棍奉为至宝,整日“剑”不离身。又有一天,他招来一批听客,神秘兮兮地说:“你们知道我是谁么?”“你不说是老盯着阿芳双眼发直的小混混吗?”众人一片轻蔑笑声。“我可不是人。”他倒也不在意,继续说。“莫非你是畜生?猪精转世?”又是一片笑声。他双手平抬,向下压了压,仿佛要将笑声压下去似的。“告诉你们,我可是天上的一的条赤龙,很厉害的!”他的牛越吹越大,“我很早就认识始皇帝了,他哩,是条白龙。但是,他却不如我。嘿嘿,因为我是法力更高强的赤龙。将来要取而代之做皇帝的。”众人的笑声宛若洪水,不减反增,一点点蔓延开来,连几个大家闺秀也捂着嘴吃吃地笑。“而且啊,”他压低声音说,“始皇帝的元气已经化为一条白蛇,最近一段时间正在丰西泽附近游弋。我呢,哈哈,就要斩去这条白蛇。”他左手一拍胸膛,右手捡来的铁棍比画了一下。“轰——”那笑声终于决了堤口,众人纷纷作鸟兽散去了。斩蛇就在那一个晚上,一切都变了。这天晚上,乡里几十个结伴去县里学徒做工的年轻人走到了丰西泽。“听说啊,县城里可热闹了。咦?”说话的人忽地闻到一股酒味,甩头一年,原来就是那个爱吹牛的青年,正醉醺醺的喷着酒气。“这晚上月黑风高的,爷爷给你们壮壮胆。”“你是自己不敢走夜路吧?”他也不反驳,晃晃脑袋朝前走,一边走还一边掏出酒壶喝酒。这帮人走着走着,脚步突然放慢了,原来是走到了丰西泽附近。“你们知道不知道?最近老有人神秘失踪,就是在这里呢!”“是啊,我也听说了。据说,是这里有怪物,会吃人的。怎么办呀?”如此一说,人人都害怕得紧。为了保险起见,便派了一个身手敏捷的人先去打探。众人战战兢兢地目送那人走进黑暗。过了一会儿,探子半跌半撞地跑回来,被吓得面无人色,喘着气说:“我、我,一路走过去,就、就隐隐地闻到一股腥气,于是爬、爬到了树上望,看、看见一条这么大的白蛇。”他把双手圈起来,足有水缸那么粗,“还、还瞪着一双绿眼睛,挡在路中央,好、好像在等待什么。哎呦妈呀,吓死我了!”众人听到这里无不大惊失色,心都提到嗓子眼上,再也不敢向前。就在这时,那个青年人分开众人向前走去,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白蛇在等我,等我斩了它。”一边说,一边拔出铁棍,脚步步踉踉跄跄,看来他喝了一路,到现在已经醉得不轻了。众人屏住呼吸,大气也不敢出地看他歪歪扭扭远去的背影,心里都在说:这个傻小子……一夜过去,这个青年也没有回来,大家想,他一定成了蛇的美餐。云开雾散,朝阳东升,大家继续前行。走了一段路,突然,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刺鼻而入。举目而望,一条硕大的白蛇,被斩为两截扔在路上,切口整齐划一,还在汨汨地流着血,下面的草地已被染得殷红。再向前走几里地,发现这个青年正头枕枯木,躺在路边呼呼大睡。而怪异的是,他的身体上方被一团朦胧的云气所笼罩,虚无缥缈,宛若仙境。更神奇的,里面隐隐约约有条通体火红的赤龙在云气中慷懒地飞来游去,悠闲自在。而那青年手中的那根铁棍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把饰有七彩珠、九华玉的宝剑,寒光逼人,刃如霜雪,绯红的剑柄,华丽的剑鞘,更有锋芒毕露的剑刃,无不令人赞叹。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剑身上清晰镌刻着两个苍劲的篆字:赤霄。这一刻,人们都相信了这个青年原来说的都是真的。这个青就是刘邦。这把剑就是斩蛇起义的赤霄剑。注:故事见于《汉书·高祖本纪》。赤霄是一把帝道之剑。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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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兔马之死_2000字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关羽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为孙权所害。其坐骑赤兔马为孙权赐予马忠。一日,马忠上表:赤兔马绝食数日,不久将亡。孙权大惊,急访江东名士伯喜。此人乃伯乐之后,人言其精通马语。马忠引伯喜回府,至槽间,但见赤兔马伏于地,哀嘶不止。众人不解,惟伯喜知之。伯喜遣散诸人,抚其背叹道:“昔日曹操做《龟虽寿》,‘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吾深知君念关将军之恩,欲从之于地下。然当日吕奉先白门楼殒命,亦未见君如此相依,为何今日这等轻生,岂不负君千里之志哉?”赤兔马哀嘶一声,叹道:“予尝闻,‘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今幸遇先生,吾可将肺腑之言相告。吾生于西凉,后为董卓所获,此人飞扬跋扈,杀少帝,卧龙床,实为汉贼,吾深恨之。”伯喜点头,曰:“后闻李儒献计,将君赠予吕布,吕布乃天下第一勇将,众皆言,‘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想来当不负君之志也。”赤兔马叹曰:“公言差矣。吕布此人最是无信,为荣华而杀丁原,为美色而刺董卓,投刘备而夺其徐州,结袁术而斩其婚使。‘人无信不立’,与此等无诚信之人齐名,实为吾平生之大耻!后吾归于曹操,其手下虽猛将如云,却无人可称英雄。吾恐今生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后曹操将吾赠予关将军;吾曾于虎牢关前见其武勇,白门楼上见其恩义,仰慕已久。关将军见吾亦大喜,拜谢曹操。操问何故如此,关将军答曰:‘吾知此马日行千里,今幸得之,他日若知兄长下落,可一日而得见矣。’其人诚信如此。常言道:‘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质高。’吾敢不以死相报乎?”伯喜闻之,叹曰:“人皆言关将军乃诚信之士,今日所闻,果真如此。”赤兔马泣曰:“吾尝慕不食周粟之伯夷、叔齐之高义。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竹可破而不可毁其节。士为知己而死,人因诚信而存,吾安肯食吴粟而苟活于世间?”言罢,伏地而亡。伯喜放声痛哭,曰:“物犹如此,人何以堪?”后奏于孙权。权闻之亦泣:“吾不知云长诚信如此,今此忠义之士为吾所害,吾有何面目见天下苍生?”后孙权传旨,将关羽父子并赤兔马厚葬。简评:读罢此篇临场作文,令人拍案称奇。一是故事新奇。作者以熟谙三国故事为基础,编撰了赤兔马为诚信而殒身的感人故事,其想象力实在丰富。二是立意高远。文章将赤兔马拟人化,让它在同伯喜的对话中,显示对关羽与董卓、吕布两类人物的褒贬,实现了“真英雄必讲诚信”的主题;且以“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质高”一联,“物犹如此,人何以堪”一句,抒写了人生当择善而从、唯诚信是瞻的志向,使文章的立意更上层楼。三是语言老到。通篇遣用纯熟的古白话,散整错综,明白畅晓,文采飞扬,这种老到的语言功夫,是众多考生无法望其项背的。2010年江苏高考作文阅卷组长赞其“简直绝了”,古典文献专家也“惊呆”了本报讯昨天本报一篇《今年有位古文奇才》引起读者强烈关注,这位高考作文通篇用文言文写成,自如运用大量古字的考生到底是谁?记者昨天采访了作文阅卷组组长何永康教授,他对这位考生表示高度赞扬,“相当难得!前途无量!以他现在的文化修养完全可以被破格录取!”而语文基础知识阅卷组组长、古典文献学专家吴新江也表示在看了这篇“奇文”后,自己光对字词的注释就写了4页。但由于考卷仍处于加密状态,阅卷老师也不知这位考生到底姓甚名谁。希望这位“古文奇才”或知情者看到报道后主动与本报联系(热线电话:025-96096)。“看到这篇奇文的第一感觉是,很惊讶!在中学生中绝对是绝无仅有的!”吴新江老师是古典文献学专家,虽然他负责的是语文基础知识部分的阅卷,但当作文阅卷组发现这篇奇文时,只能请他来救援,“不仅普通阅卷老师不认识,看不懂,就连我这个教古典文献的老师,也不全懂,有些见过但没用过,还有四五十个古字根本不认识。回去后我查阅资料,做了注释,光注释就写了满满4页!”不过光会用文言,会写古字还不算什么,这毕竟是高考作文,切题才是第一要务。“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位考生和《赤兔之死》、用甲骨文写高考作文的都不一样,他的作文写得非常切题,写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天地的和谐,他用他的特殊语言和特殊文字来自由表达这样的主题,非常值得嘉许!”而且对这位考生的文风,吴新江也大力推崇,“不是唐宋散文式的,而是古老的文言,有赋体特征,也有骈文特征,非常善于描写,文采恰到好处,特点是拙、实、沉,我印象中,这种文风和汉代杨雄以及近现代的章太炎、鲁迅比较接近,作为中学生,非常出类拔萃。而且他的古字也好,典故也好,运用得非常流畅自然,可见这种文化修养已经内化为他自己的东西。”吴新江本学期正好在南师大文科基地班教授实用文言写作,“不过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学生,我认为他在这方面的程度已经超过我了。”吴新江谦虚地说。而作文阅卷组组长何永康教授也对这位“古文奇才”推崇有加,“简直绝了!”何教授说,“这篇文章洋洋洒洒、一泻千里,非常难得!我想他在这方面的修养已经相当高了,不是一般的优秀可以形容。以他现在的水平完全可以被高校破格录取,如果招生政策允许,他甚至可以直接攻读研究生。”这究竟是一位什么样的考生?大家都充满了好奇。“我猜想,他一定特别爱读书,而且读过很多书,对于杨雄、章太炎、鲁迅的文章烂熟于胸,第二,他肯定非常聪明,作为高考考场作文能写出这样的水平,靠耍小聪明可做不到。一句话,真是不简单!”吴新江说。高三:徐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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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伤)第一章_2000字宇宙----------“母后,有事?”蓝发少女。“月儿,想必你也听说了,邪恶之神已逃出天牢了吧!”宙后。“恩,母后,我听说了。”冰月。“邪恶之神的第一个目标是地球,然后是月球、火星、水星、冥王星、天王星……他打算霸占宇宙,月儿,母后知道你不爱出门、冷酷、法力高强,你就跟你闺蜜梓雅去吧!好吗?宙后。“那父王呢?他同意了吗?”冰月。“这……你父王他早已去世了。”宙后“什么?父王早已去世了,为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冰月。“冰月,对不起,你父王他为了阻止邪恶之神,他……”宙后。“母后,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了。”冰月。语气明显冷了很多。“月儿,你哥哥在地球上等着你呢?还有你的法力是最高强的,但下凡到了地球投了胎你会忘了自己在这里的记忆,法力也会被封印,你到地球要成为杀手懂了吗?”宙后。“母后,那哥哥还会记的我吗?”冰月。“不会了。除非解开封印。但到了地球你和梓雅会投胎到世界第一家族,你的哥哥是世界第三家族,你哥哥的妈妈是你的干妈,明白?”宙后。“那怎样才能解开封印呢?梓雅会失忆吗?”冰月。“梓雅也会失忆,至于解开封印吗?到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的”。宙后。“母后,时间。”冰月。“15年,在第15年,邪恶之神将霸占地球,现在,他正在存能量、修养。记住只有15年时间。”宙后。“恩,母后,15年后见。”冰月走了。突然,不知道梓雅怎么到了这。“这样会不会骗了她,其实她不去也可以的。”梓雅,“不会,我还不是为了她好,梓雅你也下凡吧!记住,不能对冰月说你其实没有失忆,明白?”宙后。“恩,姑姑,再见!”梓雅。地球----------------------“呀!生了,是两个女孩,是双胞胎。”护士。“真的?太好了。”寒正。(冰月和梓雅的爸爸)。说完便跑去看他两个宝贝女儿。只见一个紫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紫色的大眼睛闪亮闪亮的,面带微笑,紫发紫眸,皮肤很白,超美。宛如从童话上走出来的公主。另一个更美,冰蓝色的长发随风飘扬,蓝色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神色凝重,无表情,蓝发蓝眸,皮肤雪白,拥有魔鬼般的身材,宛如是一个冰公主。美,美。看见这么漂亮的女儿,寒正开心的不得了。不仅发出感叹:“真美。”丽丝(冰月and梓雅的妈妈)看到这忍不住笑了。寒正:“我们该给她们起一个名字了,是吧!”丽丝:“恩,你起吧!”寒正:“那个很可爱就叫‘寒雅’吧!那个很冷就叫‘寒月’吧!好吗?”丽丝:“恩,只要是你说的什么都无所谓。”寒正:“丽丝,这两个孩子很美,把她们送去杀手岛吧!我不想让咱们的女儿受到伤害。丽丝,我知道你心疼,可为了女儿长大优秀,就这样吧!”丽丝:“她们才刚出生就去杀手岛呀!万一她们死在里面怎么办。”寒正:“别瞎说,我相信她们。”丽丝:“好吧!女儿们加油。”宇宙-----------------------------------“这样真的好吗?”宙王。“没办法,邪恶之神现在正在存能量,必须让冰月跟寒夜结婚,要不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宙后。“那你没必要骗她我去世了吧!”宙王“这是激励他的上进心。”宙后。好吧!我认了。”宙王。希望天下永远和平……地球-------------------------------------(杀手岛)-------------------------------寒正:“麻烦你了,尊后。”尊后:“寒正,你是尊王吗?你的女儿,我一定会尽力的。”寒正:“谢谢……”尊后:“不客气。”(本章完)基本上是一周一更哦!六年级:蔡爽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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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的“伤”_2000字——献给每一个经历过“伤痛”的人。 十岁的亨利在操场上,带着自己必胜的信念和未痊愈的伤又参加了同学们的小足球赛。他是一名守门员,好像有点走神。 一周前,亨利参加了同学们的足球赛。那时,一个足球向他飞快地袭来,现在形势对他们不利,作为一个守门员,一定要救球。他下意识地伸手接球,把球按在怀里。“噗”,亨利摔倒了地上。啊!他把球接到啦!小伙伴们都欢呼起来。亨利本想一起为拦住这球高兴,但膝盖传来的剧痛却让他力不从心。他试了几次都没站起来。最后,一声声痛苦的呻吟从他嘴里传来出来。见此情景,小伙伴们急急忙忙地把他扶了起来,送回了家。 “他只是轻微的骨折,可以自己走路,我给你们一副拐杖。他一周就大概能康复。”看完医生,妈妈搀扶着亨利,把他带回了家。自从亨利回了家,他就一直闷闷不乐,还经常对着自己的伤发呆。妈妈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十分担心他。当妈妈去找亨利谈心时,亨利却一瘸一拐的走进客厅,到妈妈面前说:“妈妈,我不想再踢球了……”“什么?”妈妈一脸诧异的问到:“踢球不是你从小到大最爱做得事吗?”“我知道我知道,但我真的不想踢球了。”亨利不满地说道。“本来我怕踢球会影响你的学习成绩,要不是你诚心的恳求和你爸爸的支持,我才不会让你踢球呢。孩子,你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妈妈,我明白。但是你也说了,怕踢球影响我的成绩,所以我还是不踢了。”亨利边说边开房门,出去时,扔给妈妈一句:“我去公园散散心,‘一会儿’就回来。”“等等!”妈妈刚要去拦他,门就被他关上了。“这孩子!真是个桀骜不驯的家伙。”亨利心想:“妈妈既然怕影响我的学习,干嘛让我去踢球?”亨利明显不知道,一个诚心向母亲发出他的请求却没被批准的孩子,是多么的伤心与失望。 由于他膝盖上的伤,又没有其他人的帮助,走起路来真是百般痛苦,每走一步膝盖都会传来一阵阵犹如被撕裂搬的剧痛,以至于走不了多久就必须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一下。他就这样像没有灵魂的人,低着头,无精打采地走在公园宽阔美丽的路上。他走哇走,太阳已经偏西。亨利看见前面有个长椅,想上前休息一下。只是不知那长椅上“熟悉的背影”会不会让亨利与他共享一个长椅呢?亨利走过去,想去问问他,但那“背影”却转过头来对亨利说:“你好。”这厚重又友善的声音……是温切斯叔叔!他是亨利爸爸的发小,对亨利特别好。“欸,对了,温切斯叔叔平常和现在的我一样,走一会儿就歇一会儿,这是为什么?”亨利不由得心生疑问开始琢磨起来。“亨利?”“噢,你好。”还好亨利从刚刚自己的问题中走出了了,不然就太不礼貌了。“孩子,你怎么了?怎么拄着拐杖?”温切斯叔叔故意问道。“没事、没事,只是小伤。”亨利回答。“就知道你会这样回答。和你爸爸小时候一样。你的事,你妈妈告诉我了。”温切斯叔叔笑了笑说:“过来,孩子,坐在这儿。”亨利现在才意识到:“自己还站着呢!”之后亨利就坐下了。“孩子,听我说。我和你爸爸以前特别爱打篮球,就像你爱踢球。有一天,我和你爸爸去打篮球时,我不小心摔倒了,跟腱被一块锋利的石头划断了。”温切斯叔叔撩起了他的裤脚,那上面有一块血红色的疤痕,在那皮肤上十分醒目,像被突兀地贴上去似得。“由于当时医疗不像现在这样发达,跟腱缝合后还是留下来后遗症。”亨利看呆了:“原来是因为这事才和我一样。”“当我伤好后,我还是继续去打球。”“啊!”亨利疑惑不解地问到:“为什么?打球给你了这么大的伤害,你怎么还去打球?”“因为这,就是成长。” “这和成长有什么关系?”亨利想了想,但没有打断温切斯叔叔。“成长就是一个个‘伤’的拼接而成的。每当你的‘伤痊愈’时,你都会成长。但要记住,‘懦弱’的‘伤’是永远不会‘痊愈’的。”亨利好像听懂了什么。“和叔叔比起来……我好像不该放弃。”亨利想。“天色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嗯。” 亨利回家后,温切斯叔叔就走了。当亨利在沙发上一坐下,爸爸回来了。“亨利,快让爸爸看看你怎么了。”“没什么,只是轻伤。”亨利说。“还说假话。听说你不想去踢球了?” “嗯——有一点。”亨利回答。“那可不行。”爸爸说:“孩子,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顾妈妈的反对让你去踢球吗?”亨利摇摇头。“那是因为你一直热衷于这项活动。我知道,你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它。你想想,有一次,在别人因不想踢球退出时,你是怎样去劝阻他的?怎么把它劝回来的?这么关心队伍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失去队员的滋味怎样的。所以,我认为,你不想踢球只是因为你一时没想清楚而已。还有,想清楚,你到底为何放弃?你一向是个听话的孩子,再想清楚一点,告诉我你的答案,我会尊重你的决定。不要后悔哦。”“难道我真的要放弃吗?也许我不该放弃?那我是为何放弃?我……就算我不知道是为何放弃,看在队伍的份上,我也不能放弃!”亨利坚定地回答:“我不放弃。”“好,下一场比赛是什么时候?我和妈妈去给你加油。”“在下周六,带上温切斯叔叔。”亨利说。“时间不早了,去睡觉吧。”“嗯。” 现在,亨利回过神来看看给他加油的三人。球,球又像上次一样飞了过来,之前的一幕幕的在亨利眼前飘过,只见他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努力用手去够球…… 他们输了。那是决胜球,但没接住。可亨利并不沮丧,就连小伙伴们都很快乐。因为亨利的伤,痊愈了!六年级:刘煊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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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雨无颜(一)——天蓝_2000字窗外还静静的下着小雨,雨滴很是透明,一眼望去几乎感觉不到雨的存在。这雨说来也奇怪,不大不小,就这么安安静静地一直下着,大概从古至今一直不曾间断过。当然,这雨对我的影响也并不大。我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杂货店已经十分古老了,整个屋子都是用木头做成的,一共两个房间,靠近街道的房间是用来卖杂货的,而里面的一间则是我睡觉的地方,当然,也放有一些其他的物品,但都是些年老无用的东西了。有的东西甚至是我也记不起是怎么带回来的了,只记得它们的确放在这里放了很久很久……杂货店是在一个叫天蓝的小镇上,小镇比较偏远,在群山之上,是一个接近天空的地方,这个地方经常挂大风,风起时,云都会被吹散,显露出那天空本来的颜色,因此才取名为:天蓝。不过即使是在无云的日子里,天上的雨也依旧没有断过。镇上一共几千人,加上周围的一些村庄,总共也就一万人不到。店里的顾客自然也不会太多,杂货店的收入也仅仅维持生计而已,店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卖,都是一些生活用品,比如檀香、雨伞、梳子之类的东西。有的东西放在这里可能一年,甚至十年也卖不出去,就一直积攒着灰尘,然后再将自己掩埋。我知道,光是靠卖这些东西是永远也发不了财的,不过,那又怎样呢,这里没有一个人是富裕的,只有简单的小镇,简单的杂货店,简单的永不间断的雨。“喵……”耳边传来一声猫叫。不知什么时候我居然睡着了,醒来时一只小猫正站在柜台上用爪子拨动着我的头发。我抬起头揉了揉眼睛,小猫看到我醒来了却也没有一点要逃离的意思。那是一只纯白色的小猫,身上干净得没有一丝污点。它只是站在那呆呆地看着我,我伸出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它的脑袋,它享受似地低下头任我轻抚。“小猫,你是饿了吗?”我轻声地问。它抬起头,眼睛很小却又明亮,像是有一层薄薄的水膜包裹着它的眼睛。“我不饿,谢谢。”那只小猫左右晃动了一下脑袋。我迅速将手从它的脑袋上拿开,害怕却又迷惑地盯着它。“喵~别怕,我只是想来看看你。”小猫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脚爪。“看我?为什么想要看我?而且,猫怎么会说话呢?”“猫为什么不会说话呢?就像人类可以学习语言一样,猫也可以,只是没有猫说那种语言而已。”“为什么呢?”“难道你觉得人类会允许地球上存在另一种会说话的动物?”小猫像是质问似地盯着我。“……我不知道,但,你为什么说是想来看看我?”小猫纵身从柜台上跳了下来,围着我缓缓转了两圈,然后停下脚步抬头望着我:“没错,是你,感谢老天让我找到你。”“错!我完全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我已经完全陷入了疑惑的迷宫。“你还记得你小时候遇到的那只生活在垃圾堆里的小猫吗?”我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却吃惊的发现自己从来就没有什么过去,我忘了我的小时候,我忘了我的成长,连我是怎么来到这个小镇的也都全忘了。我,我究竟是谁?我开始害怕起来,我居然忘了我自己。我用双手猛地抓着自己的头,但无论怎样努力,始终找不到一点点过去的痕迹。我蹲下身子,埋下头,沉默着不再说话。小猫见我许久没反应,便自己介绍起来了:“唉,那么多年过去了你也早该忘了,当初你路过垃圾堆时发现了我,我记得当时你的眼神,和我一样的孤独、无奈,但却又充满着同情。我记得当时你便跑回家,给我带来了两根火腿肠,它的味道真是棒极了。对了,你家里现在还有那种火腿肠吗?”我缓缓地抬起头看着小猫,大脑似乎也开始冷静了下来。“我不记得我是否真的有见过你,但火腿肠是没有了,抱歉。”“真可惜,不过没关系,见到你已经很幸运了。”小猫走到我的脚边卧了下来。我伸出手继续抚摸着它的脑袋。“那,后来你怎么样了?”“和其他流浪猫一样,饿死了。”“死了!?”我立刻停止了抚摸,变得更加害怕与迷惑。“对,死了。”小猫像是在叙述一件极其平常的事。“那你现在……”“你现在看到的我只是灵魂而已,就算当初不饿死,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也该老死了吧,怎么可能还以小猫的形象出现在你的面前。”“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看到灵魂?”我有些惊讶却也有些激动。“不对,灵魂不是用看的,是用来感受的,之前你是不是用手接过一些雨滴?”小猫抬起头看着我。“是的,但你怎么知道?”“因为那其中的一滴雨里就藏着我的灵魂,简单的灵魂被接住后可以具象化呈现在你的面前,但复杂的灵魂就不行了。”“那如果复杂的灵魂被接住后会怎么样呢?”“这个……你试一下吧,选择一颗大的雨滴,接住它。”小猫站起身来,摇了摇尾巴,转过头看着门外依旧静静下着的雨。“可是,要怎样才能找到大的雨滴呢?”“不用找,只须要想就行了,只要你想着要接一颗大的雨滴,那它自己会找到你的,试试吧,也许你所有的疑惑都将解开。”我起身走到杂货店的门口,缓缓向前伸出手,手臂还未伸直便有一颗巨大的雨滴掉在了我的手心里。我转过头看着小猫:“然后呢,我该怎么做?”“闭上双眼。”“再然后呢?”我一边问一边缓缓闭上眼睛。小猫没有在回答,因为此时耳边出现了很多人的声音,彼此混合在一起,显得十分嘈杂,但几秒钟过后声音却变得越来越清楚,眼前也变得越来越亮,画面逐渐清晰了起来……我仿佛听到了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四川乐山市中区乐山一中高三:高艺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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