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雨无颜(一)——天蓝_2000字
窗外还静静的下着小雨,雨滴很是透明,一眼望去几乎感觉不到雨的存在。这雨说来也奇怪,不大不小,就这么安安静静地一直下着,大概从古至今一直不曾间断过。当然,这雨对我的影响也并不大。我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杂货店已经十分古老了,整个屋子都是用木头做成的,一共两个房间,靠近街道的房间是用来卖杂货的,而里面的一间则是我睡觉的地方,当然,也放有一些其他的物品,但都是些年老无用的东西了。有的东西甚至是我也记不起是怎么带回来的了,只记得它们的确放在这里放了很久很久……
杂货店是在一个叫天蓝的小镇上,小镇比较偏远,在群山之上,是一个接近天空的地方,这个地方经常挂大风,风起时,云都会被吹散,显露出那天空本来的颜色,因此才取名为:天蓝。不过即使是在无云的日子里,天上的雨也依旧没有断过。镇上一共几千人,加上周围的一些村庄,总共也就一万人不到。店里的顾客自然也不会太多,杂货店的收入也仅仅维持生计而已,店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卖,都是一些生活用品,比如檀香、雨伞、梳子之类的东西。有的东西放在这里可能一年,甚至十年也卖不出去,就一直积攒着灰尘,然后再将自己掩埋。我知道,光是靠卖这些东西是永远也发不了财的,不过,那又怎样呢,这里没有一个人是富裕的,只有简单的小镇,简单的杂货店,简单的永不间断的雨。
“喵……”耳边传来一声猫叫。
不知什么时候我居然睡着了,醒来时一只小猫正站在柜台上用爪子拨动着我的头发。我抬起头揉了揉眼睛,小猫看到我醒来了却也没有一点要逃离的意思。那是一只纯白色的小猫,身上干净得没有一丝污点。它只是站在那呆呆地看着我,我伸出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它的脑袋,它享受似地低下头任我轻抚。
“小猫,你是饿了吗?”我轻声地问。
它抬起头,眼睛很小却又明亮,像是有一层薄薄的水膜包裹着它的眼睛。
“我不饿,谢谢。”那只小猫左右晃动了一下脑袋。
我迅速将手从它的脑袋上拿开,害怕却又迷惑地盯着它。
“喵~别怕,我只是想来看看你。”小猫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脚爪。
“看我?为什么想要看我?而且,猫怎么会说话呢?”
“猫为什么不会说话呢?就像人类可以学习语言一样,猫也可以,只是没有猫说那种语言而已。”
“为什么呢?”
“难道你觉得人类会允许地球上存在另一种会说话的动物?”小猫像是质问似地盯着我。
“……我不知道,但,你为什么说是想来看看我?”
小猫纵身从柜台上跳了下来,围着我缓缓转了两圈,然后停下脚步抬头望着我:
“没错,是你,感谢老天让我找到你。”
“错!我完全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我已经完全陷入了疑惑的迷宫。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遇到的那只生活在垃圾堆里的小猫吗?”
我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却吃惊的发现自己从来就没有什么过去,我忘了我的小时候,我忘了我的成长,连我是怎么来到这个小镇的也都全忘了。我,我究竟是谁?我开始害怕起来,我居然忘了我自己。我用双手猛地抓着自己的头,但无论怎样努力,始终找不到一点点过去的痕迹。我蹲下身子,埋下头,沉默着不再说话。
小猫见我许久没反应,便自己介绍起来了:
“唉,那么多年过去了你也早该忘了,当初你路过垃圾堆时发现了我,我记得当时你的眼神,和我一样的孤独、无奈,但却又充满着同情。我记得当时你便跑回家,给我带来了两根火腿肠,它的味道真是棒极了。对了,你家里现在还有那种火腿肠吗?”
我缓缓地抬起头看着小猫,大脑似乎也开始冷静了下来。
“我不记得我是否真的有见过你,但火腿肠是没有了,抱歉。”
“真可惜,不过没关系,见到你已经很幸运了。”小猫走到我的脚边卧了下来。我伸出手继续抚摸着它的脑袋。
“那,后来你怎么样了?”
“和其他流浪猫一样,饿死了。”
“死了!?”我立刻停止了抚摸,变得更加害怕与迷惑。
“对,死了。”小猫像是在叙述一件极其平常的事。
“那你现在……”
“你现在看到的我只是灵魂而已,就算当初不饿死,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也该老死了吧,怎么可能还以小猫的形象出现在你的面前。”
“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看到灵魂?”我有些惊讶却也有些激动。
“不对,灵魂不是用看的,是用来感受的,之前你是不是用手接过一些雨滴?”小猫抬起头看着我。
“是的,但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其中的一滴雨里就藏着我的灵魂,简单的灵魂被接住后可以具象化呈现在你的面前,但复杂的灵魂就不行了。”
“那如果复杂的灵魂被接住后会怎么样呢?”
“这个……你试一下吧,选择一颗大的雨滴,接住它。”小猫站起身来,摇了摇尾巴,转过头看着门外依旧静静下着的雨。
“可是,要怎样才能找到大的雨滴呢?”
“不用找,只须要想就行了,只要你想着要接一颗大的雨滴,那它自己会找到你的,试试吧,也许你所有的疑惑都将解开。”
我起身走到杂货店的门口,缓缓向前伸出手,手臂还未伸直便有一颗巨大的雨滴掉在了我的手心里。我转过头看着小猫:
“然后呢,我该怎么做?”
“闭上双眼。”
“再然后呢?”我一边问一边缓缓闭上眼睛。
小猫没有在回答,因为此时耳边出现了很多人的声音,彼此混合在一起,显得十分嘈杂,但几秒钟过后声音却变得越来越清楚,眼前也变得越来越亮,画面逐渐清晰了起来……
我仿佛听到了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四川乐山市中区乐山一中高三:高艺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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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春点赞
在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就是青春。青春,一个美好的带名词。青春犹如广阔的天空,使我们在青春里尽情的翱游;青春犹如一只威武挺立的苍鹰,带领我们飞向人生最高空。
在青春里,我们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放手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我们可以当医生,救死扶伤;我们也可以当科学家,为祖国施展自己的才能;我们还可以当老师,为学生传授知识。
老人会感叹时间的匆忙,孩子不懂得时间珍贵,而我们不仅拥有丰富的知识也拥有美好的年华。我们可以加快时代的脚步,发明出前所未有的秘密军事武器,使中国成为军事大国。我们也可以改变人文文化,将毛笔,京剧等我们所遗失的中国精粹找回来,让人们正确意识京剧与毛笔字的奥妙。
青春,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也可以改变我们的观点。让中国文化增光添彩,锦上添花。青春,意味着我们步入新的阶段。在这里我们会继续努力探知前辈们未曾探究的奥秘,也会发明发现优质物种,使人们的生活质量更加高效,便捷。
毛泽东爷爷曾有一句话:“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们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会在遇到困难时乘风破浪,扬帆远航。在青春里,我们会追自己的梦想。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必定会遇到坎坷。但是我们坚信我们一定会披荆斩棘,闯出自己五彩的一生。
青春二字,看似普通平凡,却包含着无穷的能量。我为青春点赞,我为青春喝彩。我坚信,我一定能在青春里点亮人生的火花,在人生中绽放只属于自己独特的光辉。加油吧,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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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_2000字远方的狼烟直上云霄,战火惊了满城风烟。前方的战讯像洪水冲击着皇城。我站在城楼的最高处,眺望远方那似染了血的残阳。昔日繁华的皇城已变了模样,冷冷清清满目荒凉。持着长枪的卫队在城中一遍又一遍地巡逻,禁军将皇宫层层包围了起来,朱红的宫门像冰冷的屏障,阻隔了视线。皇宫大内,一片死寂,唯唯诺诺的太监与宫女低着头,行色匆匆。南歌慌慌张张地跑来,对我说:“公主,不好了,敌军破了防线,正大举向皇城进军……”我扶着镂空雕花的栏杆,望着城外的云天,轻抿唇角,轻声说到:“南歌,你跟了我多久了?”南歌低下头,回答到:“回公主,奴婢跟随公主已三年有余。”我轻声呢喃着,有些迷惘:“三年啊……南歌,你走吧。”“公主……”我抚着腰间的白玉佩,天边残霞满天,如同红装。远远的就听到悠扬的丝竹管弦之声,就像仙音般绕梁不绝。在幽深的皇宫里,却显得那么突兀。推开门,我看到明晃晃的大殿内,已上了烛火。桃衣红妆的舞妓正随着乐曲翩然起舞,像花,像蝶。清酒的醇香和着花的芬芳还有女人的脂粉味,酝酿成了奢糜的味道。“儿臣参见父皇。”我向那座上的人俯身下拜。那人放下酒樽,扬了扬手,说到:“起吧。”“谢父皇。”“忧儿,可曾怨过父皇?”慈眉善目的父皇忽然这样问到。我低下头,显得那般恭敬:“儿臣不敢。”父皇捋了捋有些花白的胡须,摇摇头苦笑着说到:“不敢,不敢呐……”气氛突然压抑,耳边只有清脆的乐声。良久,我才听到他说着:“忧儿,是朕对不起你的母亲,对不起你……那年南巡……唉,错,是朕的错……”那年南巡,父皇遇到了母亲,许她一生一世……却又不得不回到皇城,遗忘了她……当他再忆起时,佳人已逝,只留下了我……“父皇……”他的唇角忽然溢出乌红的血,那般渗人。他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上前去。我有些颤抖地握着他的手,很冷。“忧儿,朕早已知道,三月前,你私自放走的战俘就是越国的皇子……忧儿,你们是不是早已似定终生?”“父皇……是儿臣的错……”我咬着唇,却也控制不了声音的颤抖。三月前,从前线押回一批战俘,被关押或贩卖。他,离皓,成了她的奴仆……他给她讲塞外的风光,越国的寒冬和宫城外血染的天空……她迷了,痴了,她决定放了他,放他回他的国家。他说,有朝一日,他一定会在殷国的长街上,为她铺十里红装……可任谁也没想到,看似普普通通的俘虏竟是越国最善战的皇子,假装战败,扮成俘虏也不过是为了获得殷国的情报。他回到了他的国家,又带着大军,进攻殷国……“忧儿,不怪你,朕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这一生,我最大的遗憾就是辜负了你的母亲……而今殷国毁在我的手中,我对不起打下这江山的列祖列宗啊……”许是生死一瞬,身为天子的人竟换了自称。听着这个给了自己万千宠爱的人这样说着,一杯毒酒,结束了他奢侈的一生。从有记忆开始,乐和殿总是歌舞升平,许多人都说是父皇贪于享受,不务政事,只知道醉卧美人膝,梦死温柔乡。我终于明白,父皇,他又何尝不想做个明君?而朝廷腐朽,外敌不断,民声怨愤……最终,他选择当个局外人,笑看官场风云,沙场浸血,只能用靡靡之音麻醉自己,所谓醉生梦死,便是这样吧。明德二十三年秋,越军破城而入,殷国终亡。皇宫,妃嫔和宫女太监们尽可能多得收集着珠宝,想要在混乱中逃走。我站在城楼上,看着为生存不择手段的妃子们终于在死亡面前害怕。“公主……”一个黑衣人对我说到,“请公主随我们出城吧。”他们是父皇留给我的暗卫,他们最后的使命是保护我。我看着破败的皇城,轻轻摇头:“把我的琴取来吧。”“铮——”琴声乍起,惊起满城残花。我站在城楼上,抚琴一曲。这琴是哥哥赠与我的礼物,我弹的是哥哥教的曲子。三天前,哥哥战死沙场,尸骨未寒。空明的琴声在城上徘徊,不肯散去。琴声辗转,如泣如诉,低回婉转。越国的大军已进了皇城,整齐的军队正向皇宫而来。琴声依旧,忽而盘旋上升,琴音激荡,慷慨激昂,如同沙场的军号,呜咽了塞上的寒土。眼前仿佛闪过金戈铁马,挥刀斩敌的画面……越军的脚步声如晴天的奔雷,越来越响。忽然脚步声停止,而琴声却依旧,不知过了多久,随着琴弦的颤动,琴声终于停止。我望着墙下骑着枣红马的他,又看到一旁的她,忽然笑了起来,离皓,越国的皇子,那么南歌,你就是越国失踪多年的公主吧。我取下腰间的玉佩,向城下扔去,玉碎,就像镜破,再难圆。我看见他脸上的惊异和恼怒,离皓,有什么好生气的,你用一块玉佩做定情信物,换去了我整个殷国呢,你该高兴才是呀。“你们走吧,去过普通人的生活。”我对那些黑衣人说着。皇家的暗卫,有许多人,也是身不由己的吧。也是,有谁愿意用性命守护素不相识的人呢?我站在城墙上,看着雪白的云朵,此生,再也看不到他说的塞外的如血残阳了。我纵身一跃,从那高墙上跳了下去。与他相识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罢了,就这样结束了吧。“忧儿!”我听见他的惊呼,然后天旋地转,没有预期的疼痛,我落入了那个温暖的怀抱。“忧儿,你这是做什么!”离皓,看到你这么紧张,我竟有些高兴呢。“洛离皓,你不配这样叫我。是我宫无忧看错了你,害了我殷国的子民,事到如今,我还能做什么?”“你想死?”他看起来很是生气,可为什么?洛离皓,若是殷国唯一的公主死了,你不是应该高兴吗?我看着他漩涡一般的眸子,无奈地苦笑:“洛离皓,我宫无忧此生最大的错误就是爱了你,放了你……”就这样吧,只是这错,没法弥补。我的唇角渐渐溢出乌血,“也许只有死,才能稍稍安抚我殷国的亡魂吧。”早已饮了鸠毒,早已……注定死亡……我曾问过父皇为何要给我取名为无忧,他说:朕取无忧之名,是希望你能够如这名字一样,一生无忧……不,父皇,也许还有另一层意思吧,无忧,吾忧,吾之烦忧。后来,许多人都说,在殷国无忧公主死去的那天,原本殷国的万里晴空,一瞬间红云满天。那一天,白日也披上红霞,如同最艳丽的红装。三日后,越国皇子洛离皓排去众议,在殷国的长街上饰了红装十里……乱世,也许就是如此吧,什么儿女情长,皆不过奢望,父皇说的对,生于皇族的我,像是困兽,连呜咽都得在黑夜。我是殷国最后的公主,名叫无忧,而在乱世中,又有谁能真的无忧?初三:刘双琴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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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_2000字在炎热的初夏,柳絮飞飞扬扬的飘在空中,凌乱的飞舞着,被阳光照得发亮的树叶一动不动的在那儿享受日光浴,鸟儿在枝头展开翅膀歌唱着,我静静地坐在窗前,任思绪岁柳絮飞扬……我又想到了教我们的“两个”英语老师了。第一个英语老师叫姜耀洁,她从三年级一直教完我们四年级。我们都很怀念她。因为她善良,像姐姐一样耐心的教我们学习,我们自然也喜欢她,也就都喜欢上了英语。刚上三年级时的第一节英语课前,我和同学们的心情激动极了。“听说教我们的是年轻漂亮的姜老师。”一个声音刚起,下面就开始了议论纷纷。团我们听到了一阵有旋律的脚步声,随后,便看到了一头金色卷发,苗条身材,正在微笑的姜老师,正在我们惊呆之际,老师已经站在了讲台上,对我们说:“大家好,我叫姜耀洁,从此我就要教你们英语了。哦,对了,如大家有不开心或解不开的事都可以找我谈心。我们上课是师生,下课是朋友,ok?”我们不由得一边拍手一边点头,开心极了。从那以后,我就彻底的喜欢上了英语老师,每次见到她,我都会笑着说一声:“hello,mybestteacher.”老师听后就笑眯眯的说我很可爱,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姜老师的英语课处处充满欢声笑语,那么富有活力,以至于漫长的四十分钟都会令我们不舍和难忘。记得三年级时老师教的“snapyourfinger”这个词组。老师顽皮地冲我们一笑,走上讲台,居然在台上打起了响指,并有节奏的说着:“sanpyourfinger,sanpyourfinger.”我们也纷纷效仿,于是,我们在快乐中收获了知识。我们几乎每个人都找她谈过心,她总是能奇迹般的、像魔术师一样的变去我们心灵上的污点,用温馨动人的话语为我们换回一个好心情。一次,三年级下学期,我因为和父母发生了点矛盾,于是整节英语课都闷闷不乐,四十分钟的英语课过去了,下课的铃声响起,我悠悠忽忽的走出教室。突然一个人拉住了我的手说:“跟我来。”我回头一看,是——姜老师,我俩不一会儿已经坐在了操场的大树下,可我一直沉默不语,不知如何是好,姜老师先开口了:“我看得出来,今天的你不是很愉快啊!遇到什么烦心事了吗?和我说说。”我看见了老师那么清澈的眼睛,沉默了一会儿还是说出了实情:“我,我和爸爸妈妈发生了一些矛盾,我不知道怎么和他们沟通。”——一双俏皮的眼睛注视着我。“那很简单啊!老师小时候也和爸爸妈妈发生过矛盾呢!那个时候,我都会写上几句道歉的话在小卡片上,放在妈妈和爸爸能够看到的地方,他们会理解你的哩!”“恩,可是——”“爸爸妈妈都爱你对不对,他们都为你付出了很多很多,他们很辛苦,在他们理解你的同时,你也要理解他们啊!好啦,快要上课了,赶紧回去吧,恩?”“恩”说完便伸出一只手把我拉了起来,我开心的挥了挥手。那次,回忆起来都很美好。是啊,我们都喜欢这个英语老师,但她只教了我们两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们都好怀念她,在她眼中人人都是平等的。她对我说过;唱着开心的歌谣去生活。还有一句印象深刻:我很喜欢你。我好想念的那些时光,好想好想。可是,到了五年级——我们迎来了“第二位”英语老师——姜耀洁老师。依然是同样的金色卷发,苗条的身材,不变的面孔,很漂亮。但那个闪着纯洁的红光的心已经变质了,我们师生之间就似隔了一堵墙,交流都成了困难。我依然是当年的我,可老师已经不再是当年的老师,她——变了。我,我们已经不认识她了。她变得不理会我们,她变得“视而不见”我们,她变得眼睛里只有一个人——徐浩然,她在也不会对我说:“我很喜欢你,”她把这句话送给了徐浩然,她——不再是对每个学生而平等,她只对徐浩然……我曾经同恨过徐浩然,是她把我最心爱的老师抢走了,而我却无能为力,原来我的“英语课代表”也不再是我的了。有一天,下午第二节课英语课,老师一进门就挠头说:“哎呀,我的教科书忘拿了,课代表去我的办公桌上为我拿。”两个声音共同答道“好,明白。”没错,一个是我,一个是徐浩然。徐浩然冲我笑了一下走向了办公室,老师说等等她。我苦笑着坐下,眼眶里挤满了泪水,我的心在痛,用沙哑的声音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一个个麻木的英语单词。不一会儿,徐浩然会来了拿着一本教科书递给了老师,老师冲徐浩然笑了一下。“谢谢啦。”什么?!徐浩然——成了课代表。——同学们也一脸茫然。“不过你拿成六年级的了。”——徐浩然挠挠头,回到了座位。我站起身“老师,我去拿。”“好”老师点点头。我找遍了办公室也没有找到。不行,不可以让徐浩然和老师看笑话,既然办公室没有,那么——对,五年二班,他们上节课是英语。我离开办公室走进了五年二班“”报告,请问这屋有五年级英语教科书吗?”——“给你”我开心的接过教科书奔向了我班。“报告,老师给你教科书。”老师接过教课点点头,说:“行,赶快去默写单词吧,我都听写完一遍了。”我苦笑着回到座位上。“很可笑是吧?那么傻的去帮一个毫不领情的老师去拿书?“我想着。从此,我不再对姜老师充满热情,反而学会沉默。但是,毕竟她是我的老师啊!需要尊敬。一天下午放学前,我见到了英语老师,不假思索的举起手,像小时候那样“hello,mybestteacher!”可——老师自始至终都在无视我,走进了办公室。我收回了手,我痛恨自己的手为什么这样不听话。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说的那么亲切,我不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自己努力,我无时无刻奋斗着,直到一次期中考试,我超过了徐浩然,得了一百分,见老师当天为我发了一张“满分奖”的奖状,虚伪的冲我笑笑,而我没有笑,我笑不出来。因为从那天考完试也就是发完卷子的下午课间,我跑去上厕所,突然看见了老师正在对徐浩然说;“不要灰心,一次失败并不可怕,有希望的!”我独自走开了,我一遍遍否认自己没有看到,可又有什么用呢?事实终究是事实啊!柳絮依然在风中飞扬,可不料竟加了几分莫名的重。老师,如果有机会,我想对您说:“我会学好英语,我会永远永不跌落的飞翔,我不知道您为什会在对我的态度上有那么大的转变,我会唱着开心的歌谣去生活,去做好每一件事,并对于我来说,真正学好英语的信心在于以前的姜老师和马晨老师(我三年级第一次教我英语的补习班老师),我不会让他们失望——永远不会。六年级:李明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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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在一个诗人的房间里,有人看到桌上的墨水壶,说:“一个墨水壶所能产生的东西真是了不起!下一步可能是什么呢?是,那一定是了不起的!”“一点也不错,”墨水壶说。“那真是不可想象——我常常这样说!”它对那枝鹅毛笔和桌上其他能听见它的东西说。“我身上产生出来的东西该是多美妙呵!是的,这几乎叫人不相信!当人把笔伸进我身体里去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步我可以产生出什么东西。我只须拿出我的一滴就可以写半页字,记载一大堆东西。我的确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我身上产生出所有的诗人的作品:人们以为自己所认识的那些生动的人、一切深沉的感情、幽默、大自然美丽的图画等。我自己也不理解,因为我不认识自然,但是它无疑地是存在于我身体里面的。从我的身体出来的有:飘荡的人群、美丽的姑娘、骑着骏马的勇士。是的,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坦白地说,我真想不到我会有什么东西拿出来。”“你这话说得对!”鹅毛笔说。“你完全不用头脑,因为如果你用用头脑的话,你就会了解,你只不过供给一点液体罢了。你流出水,好使我能把我心里的东西清楚地表达出来,真正在纸上写字的是笔呀!任何人都不会怀疑这一点。大多数的人对于诗的理解和一个老墨水壶差不了多少。”“你的经验实在少得可怜!”墨水壶说。“用不到一个星期,你就已经累得半死了。你幻想自己是一个诗人吗?你不过是一个佣人罢了。在你没有来以前,我可是认识不少你这种人。你们有的是属于鹅毛这个家族,有的属于钢铁这个家族!鹅毛笔和钢笔,我都打过交道!许多都为我服务过;当他回来时,还有更多的会来为我服务,——他这个人代替我行动,写下他从我身上取出来的东西。我倒很想知道,他会先从我身上取出什么来。”“墨水!”笔说。晚上很迟的时候,诗人回来了。他去参加了一个音乐会,听了一位杰出提琴家的演奏,而且还被这美妙的艺术迷住了。这位音乐家在他的乐器上奏出惊人的丰富的调子、一会儿像滚珠似的水点,一会儿像在啾啾合唱的小鸟,一会儿像吹过枞树林的萧萧的风声。他觉得听到自己的心在哭泣,但是在和谐地哭泣,像一个女人的悦耳的声音一样。看样子不仅是琴弦在发出声音,而且是弦柱、甚至梢和共鸣盘在发出声音。这是一次很惊人的演奏!虽然乐器不容易演奏,但是弓却轻松地在弦上来回滑动着,像游戏似的。你很可能以为任何人都可以拉它几下子。提琴似乎自己在发出声音,弓也似乎自己在滑动——全部音乐似乎就是这两件东西奏出来的。人们忘记了那位掌握它们和给与它们生命与灵魂的艺术家。人们把这位艺术家忘掉了,但是这位诗人记得他,写下了他的名字,也写下了他的感想:“提琴和弓只会吹嘘自己的成就,这是多么傻啊!然而我们人常常干这种傻事——诗人、艺人、科学发明家、将军。我们表现出自高自大,而我们大家却不过是上帝所演奏的乐谱罢了。光荣应该属于他!我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值得骄傲。”是的,诗人写下这样的话,作为寓言把它写下来的,并且把它题名为:艺术家和乐器。“这是讲给你听的呀,太太!”当旁边没有别人的时候,笔这样对墨水壶说。“你没有听到他在高声朗诵我所写的东西么?”“是的,这就是我交给你、让你写下的东西呀,”墨水壶说。“这正是对你自高自大的一种讽刺!别人挖苦你,你却不知道!我从心里向你射出一箭——当然我是知道我的恶意的!”“你这个墨水罐子!”笔说。“你这根笔杆子!”墨水壶也说。它们各自都相信自己回击得很好,回击得漂亮。这种想法使得它们感到愉快,它们可以抱着这种愉快的心情去睡觉,而它们也就睡着了。不过那位诗人并没有睡去。他心里涌出许多思想,像提琴的调子,像滚动的珠子,像吹过森林的萧萧风声。他在这些思想中能够触觉到自己的心,能够看到永恒的造物主的一线光明。光荣应该属于他!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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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回忆时_2000字在你点进来时,你需要有一颗看完它的耐心谢谢……听我说,这只是个故事,也只是个故事,别想别的,如果你愿意,亦或是不愿意,总之,就抱着平常心去看吧“林慕,放学了,跟我走吧……”他扶起坐着的林慕“额……啊?放学了么?”林慕放下自己正在掰的笔“是呢,今天天气不太好。。”他搀扶着她,像是托着一颗炙热的赤心,小心翼翼地走着,为她撑起那把雨伞,牵起那双手,帮她戴好了帽子,整理了一下头发很细心地给她穿上雨鞋,帮她打开教室的门,帮她背上书包,帮她关上教室的门,帮她锁门……是呢……林慕是个瞎子是个累赘,是个什么都看不见的累赘到家了,他嘱托了她几句后,便走了林慕一下子坐在地上,双手附上头上的棉帽子,真好,还有他的手印,还有他的气息,还有……他的温度……吧她躺在床上,把帽檐拉下来,盖住眼睛,这样就什么就看不见了……明明就什么都看不见啊,自己又在干什么……呵呵……林慕闭上了眼,睡了她梦见他了,她能看见他……他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大概就是这样吧……呵呵、她梦见那场惊心动魄的车祸了,还有警笛声,还有哭声,还有……自己周围的血泊那时林慕还能看得见,她还能看得见自己的父母,还能看得见弟弟,还能看得见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只是,过后,她就看不见了,她被蒙蔽在黑暗中,迷茫在黑暗中,哭泣在黑暗中,最后习惯了黑暗“啊!呼……呼……”她醒了她被他送到了学校,他坐在了她的旁边林慕开始想,她真的想他们了,想春夏秋冬,想父母弟妹,想蓝天白云,想阳光鸟语“慕慕……知道么……人在回忆时,眼睛里都会静得像湖水,温柔得像湖面,就算是再难过的事情,再值得哭泣的事情,是个有情感的人,都不会怀着愤怒的目光去回忆,去渗透……”他这么说“更何况是我们这么善良贤惠的林慕呢?”他好像笑了,又好像没笑,林慕不知道,她看不见不过他的心情好像不怎么好……她没有回味他的话,只是垂下眸子,讽刺般地笑笑,眼睛……眸子……我已经看不见了啊……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春天的嫩绿深了,夏天来了“只要你不哭,我就答应带你去听海!”他许下了这样的承诺她没哭了,用期待的眼神看向迷茫的前方“不过在这儿之前,我要先跟我女友说一下,不然她会生气吃醋的……”他苦笑着,温柔地拍拍她的头“……”她点点头,却不知眸子里缀满了苦涩明明不是应该很开心的……么……安静了,她沉默了,屋子里安静了,树上的知了也好像宁静了她困了,等太久了,睡了他静静地望着床上安静着的林慕,咬住了下唇,其实他没走,一直在林慕啊……对不起……我做了这么多……也只能做这么多了……原谅我吧那天,天气很晴朗,微风她坐在沙滩上听海,海风拂过她的长发,在那双墨瞳前掠过,她却浑然不知她沉默着,任微凉的海水掠过自己的双脚,任海风吹乱自己的头发,任旁边嬉闹的小孩讨论她的眼睛她不在乎,她只知道,自己听到海了很好听,应该……很好看吧他说他去买饮料了,却坐在旁边不远处静望着她“你回忆时的眸子,比海还好看……温柔得像湖水,清澈得让人心疼”他小声地说着海季也过去了,树上的果实透了,重要的是,叶子黄了,落了他陪她的时间越发越少了,他请假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他的声音在她的脑海里,淡忘了不少,林慕想他了他去哪了……又能去哪呢她听说他有病住院了,请假去探望他她好不容易找到了他他睡着了,很安详,医生说他没什么大碍她终于放下心来她坐在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色即使看不见屋里恢复了宁静他醒了,转头看见了她他淡笑着,看着她的睡颜起身为她披上外套还好没穿帮……枯黄披上了雪白,秋季也被冬天取代了他艰难地起身,把那封信写完了呼吸有点困难了,冬季的寒冷刺激着他的病情最后那张无偿捐献单上,留下了他的名字捐献对象则是,林慕林慕醒来时,已经是白天了,雪白的天花板放映在她的眼前,像个梦“林慕小姐是么?这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护士递过来一封信“谢谢……他人呢?”林慕接下信封,不安的心跳“……”没有回应亲爱的慕慕: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多半已经被埋葬在冰冷的棺材中了吧……有点难以想象吧……首先……我要先道歉,对不起,慕慕,我一直都在骗你,其实我并不是什么转学生,也不是什么你的邻居……我是那天车祸的罪魁祸首,我是开车的那个人,我是害了你的那个人,我是导致你最终失明,让你失去双亲的人……家里的权势,我没有坐牢,那次过后,我也有了不知原因的心脏病……很严重……无法医治,只有一年的生命了,再三恳求,父母终于让我见到了你,每次看到你,看到你看不见,看到你迷茫着,困惑着,在黑暗中寻找着方向……我都自责万分。。春天,我拉着你走过每一个街道;夏天,我带你去听海;秋天,我因病不能陪着你了;冬天,也就是现在,我就在你身旁,而且你也能看见了啊……这样一来,你就能走在我拉着你走过的街道上,重新走一遍,看看周围的风景,还有我们经常能看到的那对老夫妇,他们很和谐,跟我们一样和谐……你还可以再去海边,你可以看海,大海很美……你可以不受我的约束,随时随地都可以出门,都可以不在我的视线下了……还有啊……看看镜子,看看自己……那双灿若星辰的眸子……回忆起来很美喏其实并没有女朋友的其实一直喜欢着你的他……林慕承认,她哭了……她真的哭了……她看向镜子,那张泪痕满满的眼睛上,本应是他的眼角膜本该是他的世界,他的全部……我看到了……看到了你……看到了世界看到了那对恩爱的夫妇,也看到了大海同时呢……我也看到了你的女朋友,啊不对,是你的老婆她总是出现在我面前的镜子里……她回忆时的眸子很美,温柔得像湖水喂……你在的吧……在我旁边的吧你还能看见我吧他……是谁呢……你有这样的他么……有点夸张……但应该有吧……知道么,他在看你,你看不到的角落——————完——————六年级:冯佳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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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火_2000字二哥回家,得知今年是他的最后一个假期,突然间有些恍惚——原来就连除了我之外年纪最小的二哥都进入大学已经数年。我,也脱离了初中,在无声的沸腾中等待未来。真是值得庆祝——两个孩子最后拥有的狂欢。于是某个暮色璀璨的下午,母亲对我说:出去吃饭去吧,吃烧烤,和你二哥一家人。本来昏昏然的我心中一动,莫名的有种感动。好像重逢了一个老朋友。穿好久不沾身的外套,踏出家门。迎面便是数日不见的室外空间,极为熟悉,好像用了数年的时间去记忆这个画面。又陌生的让我重重呼吸了好几下,才堪堪融入其中。走上了一条老路,老的被岁月引燃后只剩下小学走在路上的回忆。我眸中含着惘然,不知所以然走走停停。突然眼前点染抹开一片陈旧的水泥色。像是打开窗户入眼便是千丈悬崖万顷波涛一般,闯进来极为陌生的壮美。在这个,还是那个转角,隐藏在一簇小花后,开辟出喧嚣如同闹市的院子!想起来了,原来是几垒摇摇的土墙,中间携着一扇残红色的大铁门,年久失修,兢兢业业的封锁着一大片荒地。那片荒地贫瘠的连孩童都不愿意去看。现在却充斥着灯红酒绿,无数人流。炒菜与烧烤的香气搅在一起漫向云霄,一片片的人声与客宴觥筹交错,难得将我的心挑动得激起一丝活泛。略等几分钟,二哥一家人到了。大伙拣了一家烧烤店,将一个桌位围起来,点餐。开始了漫长的等待。中间去买饮料,我别出心裁挑了四瓶不同品种不同牌子的饮料(姨夫与我父亲喝啤酒),然后把它们分给臆想中需要它们的人——颇受欢迎。而我,挑了一瓶较为恬淡的果味饮品。这倒是无关紧要,我只是喜欢它雪白的包装,看起来舒服无比。点餐倒是顺利,没有想象中的皱眉争吵,全权由我和二哥负责。这点几个,那又添数串,孜孜不倦,乐此不疲。最后为了矜持,好歹刹住了。心中却犹自不满,这么少,怎么够吃呢?铺桌,起火,抽出去筷子先去吃几味餐前花生,下酒豆角,最后索性弃了筷子用手去抓,吃的不亦乐乎。天角的残阳好说歹说撤去最后一床红纱,暗的有些不安,令人觉得沉沉如洗。我细细打量着二哥,多年在南方的生活让他黝黑的皮肤敷上健康的古铜,愈发的健壮与英挺。额头上一沓沓俏皮的卷发俨然有序,他是学医生的,我觉得穿上白大褂的他也许沉谨异常。大约发觉我在看他,他转过头来,用十几年不变的温和半开玩笑,低低说道:我们只负责吃就可以了。火积威愈来愈浓,肆意张扬,烘斥所有胆敢接近它的冰和冷。修亮的铁盘终于姗姗来迟。迎接它的,还有一块积云。它造出来一块瑟瑟的阴影。小姨大惊:“是要下雨了?”这句话仅仅一掠而下,在棚顶密严下,中心开着滚滚的火舌花,下雨又怎样?炭火,中心渗着炼狱的融岩色,灼着空气中辛辣的气味,一字排开的羊肉串穿戴齐黝黑而又残破的孜然粉末,仅仅能从吱吱作响的肉串上分辨肥瘦。我有些踌躇,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从不沾染羊膻。另一头铺开的蘑菇在辣香中微微萎缩,边缘铸起焦黑的棱角,腻色的油渍在浓郁的肉香中阵阵铺开,一层层一片片的卷起。仿佛化不开的火热裹着流涎的潋滟。邻桌起身离去,恰好一盘武昌鱼送上桌来。就着余火,母亲和二姨摊开架势,在邻桌上烤起鱼来。一切都其乐融融。拾起第一串烤好的烧烤,我小心翼翼咬了下去。鲜香热辣的味道夹着口水滚滚而下,涨开在整个口腔。汹涌的热意冲开了我最后一丝冰冷,淋漓的轰击着我的味蕾。纷纷开吃!一串串的肉串,辣椒,烤鱼分发到各个人的手里,像是还燃烧着一样吸引着觅食的飞蛾。大家纷纷大快朵颐,我也是吃出了豪放,接过几串考好的吱吱作响的肉串,用烙好的烙馍一卷,塞进嘴里咬的咔咔作响。太辣了!羊肉串带来从未经历过的浓厚如瀑布的辣香充斥着嘴中,势不可挡的进入鼻腔,贪婪的掠夺着嗅觉献上的臣服。火热的感觉从灵魂深处燃起,刺激着庞大的食欲。辣,仿佛成了茫茫一片,在喧嚣的闹市中升华,放松,翻飞,欲罢不能的一次次接触,来宣泄着罕有的疯狂。烤鱼的滋味终生难以忘却,细嫩如同初生的嫩叶,香辣的口感让人想起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杜松子巧克力带来的满足——全身心为之投降。还有辣椒,青涩滚烫,其中的丝丝白筋收敛起平日的嚣张,在火舌上乖乖化为一抹甜。蘑菇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吃完此生无憾。年糕刷了一层层甜酱后烤的焦脆难言,铺上薄薄一层辣椒粉,搅得牙齿直往嘴唇外面龇,这时灌上一口果味饮料,嗯!太美好!热火朝天间,一抹银光闪过,我从与二哥的对视中看到了惊异。“轰隆隆。”简单壮丽的雷声宣告了预言的结局,暴烈的雨滴磅礴倾下,砸碎在厚厚的棚顶上,愤怒谴责这水中熊熊的火焰。夜陷入极深。滚滚大水在大棚之间的缝隙中流失,不甘心的蔓延。没有一个人恐慌,忧愁。所有人都在狂欢,谈笑。桌子上堆砌起如山的竹签,想起之前对电视里那些人吃的签数的惊奇,不由失笑。胃里送来滚滚的热,夜间降下丝丝的凉。人,面对着火,背负着雨。火,烘烤着人,驱散着夜。雨,融合在夜里,蜿蜒在脚下。夜耐心的磨着,磨到了雨停,磨到了火熄,磨到了人走。收拾完最后的餐食,抹抹嘴,大家默默起开身来。心中突然有了解脱似的怅惘,我看向天空,星星在,很亮。初三:鹿畅淼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