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道当时烟花媚1200字以上

只道当时烟花媚

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此去经年,别来安好?

少年之时,意气风发,绛衣汗巾,衣袂飞扬。

述的是古代士兵之风范,描的是你在我心中的样子。

打球时,胡闹时,无辜时,弯起眉眼大笑时,抑或,安静奋笔专注时。

曾子曾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炫兮。古代仕女尚且如此,我却想到的,是你。

宋玉乃才貌双全之人,有人把他比作丁香,意味多色之调之,失之本色,得之红尘。那你呢?

我固执地认为,你怎可以物来蔽之。你本是多变。

也爱你之多变。

即便你任性地像个孩子,我也愿守你之地老天荒,繁华落尽。

勿思其悲凉,可知地老天荒后是细水长流,繁华落尽后是岁月静好?

有一句话很是矫情,“即便整个世界都不信任你,我仍会守在你身后不离不弃”。我不知我能不能做到这样的坚守,一生那么长,我更不知我们是有多少缘分,能让我陪你走过几段路程。

缘分一词,最是缥缈。

我知年少之爱恋最为不定,我愿做那飞蛾去扑火,明知会死,仍奋不顾身。

你就是那火,你就是那光,你就是一个世界。

会时不时地看看你,会在做什么时几个弯想到你,会很关注你的动向。一个人如若喜欢一个人,必会花精力,不是喜欢的人,想他作甚?

还是会想你,哪怕仅仅只分隔几天。“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

赵颜呼唤了百日真真,真的得到了回应,而我呼唤你的名字,你是不是就可知我心意?

世界若是那么大,为何我要忘你无处逃,世界若是那么小,为何我的真心你听不到。

我不敢幻想,不敢奢望,喜欢一个人,就是卑微到骨子里,微微地疼。

纳兰是我最爱的清朝词人,他最出名的一句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许是政治环境的原因,抑许是看透红尘的缘故,纳兰有一种悲伤的气质,我也独爱之唯一。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一句,有一位作者把这句话作为封面语: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杨贵妃和她终其一生深爱的唐明皇曾在骊山发过誓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连理枝。可到底呢?是赐死马嵬坡罢了。

所以纳兰发出“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这种喟叹。

一生一世一双人。便成枉然了。

但我还是喜欢你,我本木讷,我反射弧也很长,你可知,这样的我要经过多漫长的自我审定,才会确认我喜欢你。

当我一次次压抑住自己跳动的心时,当我一次次在心里默默赞叹你的眼睛好漂亮时,当我一次次写你的名字比写自己的更流畅时,当我一次次否定自己的感情却仍想起你时。

当我发现自己其实是喜欢你时。

我不是那种很聪明的女孩子,知道自己的心并且行动。我拖着记忆在自己的空间里行走,我呆得就像只蘑菇。

“朝泪如潮,昨夜香衾觉梦遥。”不过,还好,我还是发现了自己喜欢你。

“红药阑边携素手,暖语浓于酒。盼到花铺似绣,却更比春前瘦。”成生一袭白衣,手握芍药,相思催人老,所以他拥着仅剩的年华,以长久不变的姿态,站成一个风景。

一风流公子每追求一个名妓,就会送她大把大把的粉红芍药。公子的青梅问他,为何不送红色芍药,红色不是更漂亮吗?公子笑而不答。在一次权位的争夺中,那位公子为保护她的青梅,潜入敌军内部,在他以为自己临死之际,他用血在一块白布上画了一朵芍药,派人带给他的青梅。而那时的她,正倚在别人怀里花前月下。

粉红芍药代表别离,而大红色的芍药代表爱恋。

每一个游走万花丛的风流公子,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幸好,纳兰还有他的知己顾贞观。

幸好,我还有你。

幸好,并不是每一段爱恋都只落得一个悲剧。

“有个盈盈骑马过,薄妆浅黛亦风流。”

喜欢上你,只是因为你某个不经意的笑容,某个调皮却可爱的小动作,心弦一下被触动,阳光正好,岁月一样。

电光火石的一瞬间,现在回首,唯有叹一声,只道当时烟花媚。

酒不醉人人自醉。

by缓

叫做坚强的第一次——回忆笔记

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12岁的我,穿梭在我的种种“第一次”之间,当我的脚步挪移到人民医院时,那位热情似火的“第一次”便迎面扑过来,带我乘着骏马,飞驰着去往那个叫做回忆的地方。

“嗖——”得一声,我便回到了5岁的那个夜晚。

家里最近在改装,工人叔叔们工作时,一点都不能清静,好容易盼到工人叔叔们下班,老爹老妈进了厨房做饭,但我却又按捺不住好奇的心,手持着家伙什,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琢磨着造个小发明什么的,让大家好好瞧瞧我是何等的天才!

环顾四周,嘿!手枪唉,还是接电的呢!要不…我试试。于是,我双手持枪,如同一位抗日女英雄。倒计时开枪!”

“喀嚓!”天啊!疼死我了,一个凉飕飕的东西蹿进我的手里,我才瞬间明白,哪有工人装修带手枪的呀,反恐意识这么强!这根本就是钉枪,打进手去的是钉子啊!!!

这时,老爹老妈也闻声从厨房里跑出来,急忙问我:“咋了?啥声音?”我背着手,企图瞒过她们,却又条件反射般的将那把所谓的“手枪”往里头踢了踢。谁知,这么微小的动作都被她们发觉了,紧接着,就是全身的系统扫描,他们注意到我的手始终背在身后,便一把夺过我的手,终于,我憋了好久的眼泪喷涌而出,他们也顾不了那么多,直接提起衣服,慌里慌张地赶到医院。

拍过片子,看见钉子也已经在我的手中逃窜,不得不做手术了。

到了医生办公室,打了麻药,我就迷迷糊糊地躺到了床上,只见那把小巧的手术刀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邪恶的光,我的心,瞬间充满了恐惧,这虽是不如其他手术那么令人毛骨悚然,但对我这个仅仅5岁的小女孩来说,手术刀那邪恶的眼神,也足以让我睡上十天半个月了。

幸亏医生技艺精湛,手起刀落,我的手便被划开了一个小口子,镊子将军也乘胜追击,将抱头鼠窜的钉子,围剿成功,钉子被俘后,在场的所有“大臣们”包括朕都目睹了她的俊俏的容貌,窈窕的身姿,这般姿态,真该做个模特的呀!

看着心头大患围剿成功,我不禁微笑起来。那时的我感到十分惊讶,不为了其它什么,只为了我能目不睛地看完手术过程,不仅没有去哭去闹,反而却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第二天,太阳晒到屁股了,我还赖在床上,抬起无力的臂膀,我的手也被绷带搞得一夜变成了身材魁梧的张飞。我轻松地笑了笑,那又是一种欣慰的笑,我意识到了,其实,坚强并不难。

我的回忆旅程,就要结束了。

临走前,我问起那个热情似火的“第一次”她的名字时,她用温柔的声音回答:“我叫做坚强,在以后的时光里,尽管有挫折,但是请你相信,坚强,其实并为难,有时微笑也是一种鼓励,而坚强与微笑的背后正是你的目标——成功!”

一遍遍翻动着记忆,一张张熟悉的面容,那个正在改装的家,还有那个叫做坚强的“第一次”。

这一切都停留在了我的脑海里,没有丝毫的改变,也丝毫没有忘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初二
散文
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