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1000字

流浪者

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哼着欢快的歌曲,我轻快地骑着自行车准备去超市买香肠啦!

哇!一只流浪狗站在路当中,拦住了我的去路。只见它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一身白白的卷毛,小巧玲珑的身子后面摆动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让人一见就生喜爱之心。“你……你好!嘻……嘻……!”我讨好地对它笑着说。只要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遇见了狗就像老鼠遇到了猫。

经过我初步观察,我发现这只狗不咬人也不调皮,看起来挺温顺的。于是我试探着上前一步,想逗逗它。

我刚要伸手去摸它。突然,我发现小狗正泪眼汪汪地抬头望着我。它的耳朵耷拉着,眼睛里流露出无助和哀伤。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好像在乞求我的帮助。它是那么的瘦,简直可以说是皮包骨头,我猜想它一定有几天没吃东西了,要不怎么会这般瘦骨嶙峋呢?我想:“它一定是被主人遗弃了!”我不禁同情起它来,反正我正要去超市买热狗,要不就发发慈悲也给小狗买一根吃?平时一向吝啬的我这次主动邀请小狗:“跟我来……来吧!”。小狗好像听得懂我说的话,摇着尾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也许是这只小狗太可爱了吧,我对它的恐惧感也渐渐消失了。

买了热狗,我撕开包装纸,小心翼翼地将热狗伸进小狗的嘴里。它狼吞虎咽,三下两下地就把玉米香肠给消灭了。。看着它的馋相,我忍俊不禁,心想要不就叫它“香肠”吧!于是它的名字就产生了。我一个劲地冲它喊着“香肠,香肠,过来!”,我开心地叫唤着,它就在我的身旁欢呼雀跃,好像在向我撒娇。我高兴地抚摸着它的头说:“我先带你回家,然后去兜风,好吗?”没等香肠答应,我就骑上自行车“开跑了”,“香肠”在后面紧追不舍。

到了家,我蹑手蹑脚地开了门,东张西望了好一会,确保没人在家后才踏进家门。我知道妈妈最讨厌小动物,要是让她发现我偷偷带“香肠”回家,我一定会挨训的。我趁着妈妈没回来,迅速地给“香肠”灌了一瓶芦柑汁,便出了家门,载着它去遨游“地球”了。

“呜呜呜……呼呼呼……”我的车在公路上驰骋,风从我耳边呼呼而过。“香肠”坐在我自行车后备的篮子里,“汪汪汪”地叫着。我猜它一定是在高兴地喊着“真爽啊!”突然,我大喊一声:“闪电飘移”,来个紧急刹车。不知“香肠”是兴奋过度还是吓了一跳,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看着它可爱的样子,我又一次欢呼起来。

转眼间,天色暗了下来,乌云现出狰狞的面容,也该是我和“香肠”分手的时候了。“走啊!走啊!”我冲着发呆的“香肠”喊道,感觉眼睛湿湿的。我第一次觉得狗是那样的温顺可爱,我已经把它当作我最好的朋友了。见到“香肠”仍杵在那一动不动,我捡起地上的石头,不忍地朝它丢去。也许是被扔疼了,“香肠““嗷嗷”叫着,两行眼泪像断线的珠子滑落下来,呆呆地又看了我一会,接着就转过身去,一步三回头地望着我,渐渐地消失在那条巷子里……

流浪者的爱情

1200字 初三 散文

三毛说过:“如果只是为了看蓝蓝的天空,飞翔的鸟儿,那不叫流浪。”

阿Q是绝对不会有这种情调的,然而,阿Q却称得上是个名符其实的流浪者。就凭这“名符其实”四个字,阿Q又该得意一阵子了,“怎么样,看到没有,老子可是正宗的,你想要还得不到呢!”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是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绝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

他“喜欢”吴妈,又敢于向吴妈告白这又有什么错?只是那句“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似乎含有耍流氓的成分,可是要阿Q来引经据典大表爱意,他可能做到吗?

如果他阿Q能说出:“我只有两天时间用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我只有两天时间用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想我,我只有两天时间用来把握,一天用来希望,一天用来绝望……”他就不是流浪者阿Q了,就要改名为诗人阿Q或阿Q大师,从而受到人们敬仰,可是阿Q就是阿Q,他只能说出“我和你困觉”这样最直截了当的表白。

美国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说出一句话,即使是再最紧迫的情况下说出的话,也是经过一定思考的。”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才会说出这句话的。也许阿Q失眠的那个晚上,翻来覆去想的就是这句话,只是由于语言水平有限,才使吴妈听上去以为阿Q要耍流氓。

可是,难道吴妈真的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那为什么还要赶到城里去看阿Q被拉着游大街?是因为阿Q是流浪者的缘故?还是因为阿Q的癞疮疤太刺眼?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所谓的名节,从而也加入不惜将阿Q送上绝路的行列。

正如文化大革命时期所谓的“成分”问题也使一些人加入了“看客”或“帮凶”的行列。“成分”不好,生活也不会幸福,可是无论是“癞疮疤”还是“成分”都是命中注定社会使然的,爱情之于阿Q或吴妈对于阿Q,喜欢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社会使然又能改变什么呢?封建礼教一直束缚着国人,尤其是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想出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结果呢?目的是达到了,可这“妙计”的副作用是吓人的。

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裹了个密不透风。什么追求自由,为爱挣扎,结果只会以悲剧收场,还落了个不重名节的坏名声。可是悲剧还是子孙代代或残或缺的延续着。再说千古大师孔老二又雪上加霜地填上了几笔,这几笔更是给封建礼教加上了个感叹号,使其根深蒂固。这吴妈正是很好的遗传了我们的“优良传统”,名节保护得连碰都碰不得,普通人的思想尚且禁锢于如此,又何况他阿Q呢?

这个头上长着癞疮疤,比人低几等的流浪者,即便吴妈着实有点喜欢他,可这是关系到名节的大事啊,哪能因小失大?要怪就怪阿Q他自己,要是他不是个踉踉跄跄、衣着破破烂烂的流浪者;要是他不是个头上长着癞疮疤被人高兴时拿来当笑料,不顺心时连看看都觉得碍眼,恨不得给他来碰几个响头的流浪者……总之跟阿Q在一起,简直是往我吴妈名节上泼污水,这可是万万划不来使不得的。就这样,我们的阿Q,可怜的流浪者的爱情,被吴妈这等小女子的名节,这封建的礼教所谓思想给断送了前途,还死活地把命给搭上,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悲哉!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题目

相关推荐

初二
记叙文
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