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开合
有人说,在中国极其夺目的历史中有一种著名的“贬官文化”。白帝城、岳阳楼、醉翁亭……山山水水之间一群原本无名无声的建筑在一群失意文人的笔下眺望人生,不经意间扬出了墨香,站成了诗文,经历史的岁月一照,顺理成章地酿成了文化。
有人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大的抒情主题,不是爱恨情仇,不是生死地天,而是颤动于每个地地道道的经典文人的思维习惯、表达模式和心灵经纬间的最敏感的怀古之思、兴亡之叹。
有人说,怀着叹着几千年,咏了唱了几千年,历史叹口气把岁月珍藏心底。于是胸襟大了,山水小了;于是时间大了,空间小了。
我羡慕古人的自由情致,倜傥洒脱。现代人给心灵的窗户安上一块小小的玻璃,试图看清世界的每一处草长莺飞、星月秋毫,结果反而往往在心的樊篱间迷惘隔阂、迷途难返;现代社会的人们往往感慨城市里人口的密度让人窒息,却不知在城市化现代化的乡村,心的密度同样让人不快。相比而言,月亮倒真的可以照出昔日的盛唐。我们在梦里歆羡他们托付的觞咏和自然,看他们因此活得大气活得洒脱活得快乐活得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显然朝廷的明枪暗箭钩心斗角不属于我们心目中的真正文人,治国安邦平天下只不过是社稷要员给生命的一点点安慰的借口:天下总得有人来管,辛苦总得有人来担,折子总得有人来批。可实际上自己也没把这种听起来高尚的政治理想当真。多少文人告了老还了乡,贬了官流了浪,到头来才发现原来心在本不该留的地方关了太久,到有山有水的地方稍一放纵,心绪、诗情、华章,只一瞬,竟然什么都有了。文化于是可以载歌载舞,可以万世流芳。“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满怀的欣慰和喜悦就这样怀着逸致怀着闲情,怀着小文人到大文人的欣欣孕育,把生命重新引入到一种闲适自得的生活状态。“非人磨墨墨磨人”,磨来磨去,磨出了一种生活、另一种文化、另一种高明的春秋冬夏。
于是山山水水中,历史嗅出了荡涤千年的幽幽墨香。
醉翁亭的琅琊山为证,岳阳楼的洞庭湖为证,赤壁矶的黄冈石为证,很多段落寞的历史在这里转折顾盼,因为心一旦在山水间开放,生命就必然与时空展开一场继往开来的壮丽对话。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失意的文人在山水之间用诗墨流觞解读生命,以一种安详的品性,从容地应对生命的大起大落。终有一瞬他读透了生命的真谛,于是就在那一刻,历史亦为之永恒。
这也许就是优秀的诗文多出于曲折的生命之手的原因。我常想,当历史的斜晖把一个失意文人的影子在他曾经得意过的地方拉得好长好长,他沿着自己的影子一直走,是不是可以一直走到记忆里去?现在,有船有车,李白的轻舟杜甫的毛驴都雇不到了,可我们是不是还能从一种寂静的山木中读出一页岁月漫过的大气自然?
我开始学着去爱有山有水的地方,有时候我到一座空山,站在我们的前辈曾经造访过的地方,凝神谛听着和几千年前一模一样的松涛和泉吟。鸟鸣和着暖烘烘的阳光,漏过枝枝权权的树影清脆地落到地上,轻轻松松就溅起一个流动的千年,让我觉得一瞬间的真实也可以是永恒。
可是我在想,自然一定是有开有合的自然,开其所开,合其所合,因此睦生天地萌芽开花,因此孕育历史分娩文化。
我看山水我看自然,它不是寂寞了千年的标本,它是流淌了万年的生命,它是真山真水真性情,它行走得出一种文化流通的大血脉,包容得住一种穿越时空的大胸怀。
给一段疲倦的往事一个“合”的理由,像山一样稳默驻守;给一声恬静的呼吸一缕“开”的芬芳,像水一样灿烂自由。走出山水自然的开开合合,你便能冲出历史流浪的顾首。生命在高贵的自由中,是风水流不走的久久、悠悠。
窗户说,我的原则是,该开的时候开,该关的时候关。
我想它还有一个隐匿的名字,叫心窗人生,叫开合自然。
美丽的三校
人们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可是我却觉得,我们的重三校才是天下第一美景。
走进校园,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鼻而来。原来,大门两旁的大花坛里种满了五彩缤纷的花儿,那一朵朵花就像小朋友的笑脸,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摆在你的眼前。
校园的中央是一座华丽的喷水池,正快速的喷着水。里面有许多的小鱼,游来游去,追赶着自己的大尾巴,可爱极了!喷水池的后边是一排翠绿而又挺拔的松树。有一棵松树上,绑着一个秋千,下课时,我们都会争先恐后的去玩秋千,你推我玩,还有小鸟站在枝头上给我们唱着欢快的歌,我们在这里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有时,在老师的组织下,我们还在大松树的下面做游戏、讲故事呢!喷水池的前面,是一座宏伟的教学楼。白色的墙壁,镶嵌着红色的房顶,前面的五星红旗飘飘扬扬,很有气势,教学楼里总是充满了欢乐的笑声。
怎么样是桂林的山水甲天下还是我们的校园美如画
相关推荐
-
合孤独地流着,汇聚成一条小溪,把我心灵的废墟埋没;风飞扬,云飘摇,我的梦,难再圆;远方的孤舟没有了彼岸,惟有等待,我选择等待;我相信有一天,爱会回来,守护我俩的天使,只不过是暂时离开;当天空的云彩,在次汇集时,风儿会捎去我对你的期盼,友谊的微笑将牵近你我的心;我把对你的思念,化做一片片飘落的雪花,飞向你,。。。。。。150字 高三 日记
-
生命花开每个人都在等待,等待自己的生命在最肥沃的土地上拥有一刹那的绚烂,开出最美丽的花。最美妙的事情是有另外一朵奇芭与己相伴,只要彼此闻的见芳香,看的见花影,如果都不能实现,哪怕遥遥相望。但世界之大,两朵奇芭如何那么轻易地绽放在比邻的心灵花园里。即使最辛勤的园丁也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有此圆满结局。于是,有慨叹有悲伤,有月下踱步追寻月中影的行迹,有潭边暗伤鹤舞孤伶。“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从古至今的不如意比比皆是,鸳鸯蝴蝶的悲情哀思流溢了江南江北。风过花落,人走楼空,魂消词就,一缕相思幽魂冉冉而起,横空穿过时空,遗憾生命的蹉跎依旧在现代行走在车流中的人们心中盛行,怎一个情字了得!人生有几个好年华?人各有志,志同者可寻,情同者可寻,志同情同者确是难寻。才子佳人的盛景又能维持几个春秋?春花开秋叶落,美人红润的双颊徒添冷落的酒意,奈何无知无识,空一份美貌怎抵年月洗刷。又有几个能如诸葛孔明那样不为俗名烦扰,甘守一其貌不扬的黄氏度过一生呢。不说那黄氏才华出众就是命好,就是那有才识的美貌女子,也要为一生的命运用上心知。那卓文君也是大家闺秀姿色尚佳,只为一曲琴音便私奔与司马相如,不计家徒四壁,当垆卖酒,追寻爱情之勇气实在可圈可点。后相如欲纳妾,又作决绝语讽之,不惜以决裂来成全爱情的完整,其保卫心灵之勇气更是少有人能比。宁可玉碎不为瓦全,为了情,可以无顾及;为了情,宁可无情!有女儿自然有韵的妩媚,也有女儿见情不移的烈性。实在欣赏这样的风格。古情古事,不知道还是否有可借鉴之处。物欲横流,人性开放,感情的界限就没有了界定。不在乎一生相守,只在乎今朝拥有。三天的爱恋三天的婚姻,之后就是分手。时代的快节奏也被实施于婚姻生活中。而围城在媒体的攻击下已经体无完肤,婚外情如婴粟花艳丽地开放在所能触及的领域,书刊电视,甚至钻入了小孩子的头脑。爱情随时可以开花,婚姻可以随时开花,丧失了季节,不用去经营,我感觉不到古情古事的优雅魅力。生命也在开花,却丧失了花开时间对心灵的震撼。期望,真的期望独守清净的一片心田。行走世间,情字必如一粒饱满的种子随身而带。柴米油盐酱醋茶过后,独自拿出来为它洒上月光,陪它品茶,与它读诗,听它吟唱,盼它开花。失去的不能再回来,回来也如摔破的镜子一般,失去了滋润的色彩。那就好好珍惜眼前,何必新酒又添残酒困,今春不减前春恨。花开而又不知如何去呵护,何其心焦!疯狂热烈固然为生命增添了难以磨灭的回忆资本,但事事都有定数,定数之内消耗多了必然享受就少了。何不反行其道?以一颗淡定的心,为那朵生命之花圈起幽静的光环,不让强风吹之不让暴雨扰之,只许它在清净中慢慢成长,只让它的馨香丝丝催发。一朵璀璨的生命之花才能相伴终生。叹年华一瞬,人今千里,梦沉书远。焚一束香,翻动生命的书页,清点咫尺之内千里之外的点点心花,期待芳香袭来,终有好梦。700字 高三 议论文
-
合脚的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想着要最好的东西。很多人都是这样,人云亦云,盲目向前。很少去理会这些东西到底适不适合自己。有时,不仅会浪费金钱,更会浪费自己的精力。大多时候,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鞋子合不合脚,穿着才知道。旧鞋子不好看,但穿着舒服;新鞋子很好看,但穿着总磨脚。穿鞋如此,生活更是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双适合自己的鞋子。俗话说的好,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我们不能为了迎合他人,而去强迫自己。大家应该都听过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在12点钟声响起时遗失了自己的水晶鞋,而王子拿着鞋一家家寻找。灰姑娘的后母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当上王后,不惜拿刀削了她们的脚。当后母的女儿拖着血淋淋的脚塞进这不合脚的鞋子时,早已注定了他们日后不幸的结局。注定是自己的,被人怎么也不会拿走。就像合脚的鞋子,被人拿去了,他也无计可施。合脚的鞋子是追求理想生活的一种闲适。纵观古今,很多文人雅士都很难找到真正合适自己的鞋子,李白很有才华,但他在朝堂上却不能被重用,只能在山水间浪漫一生;岳飞精忠报国,却没能把握权力的天平,被秦桧诬陷而亡。很多人都想要像陶渊明一样,放下世俗名利,“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煮一壶菊花酒,笑看人生是陶潜生活的闲适。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理想生活的鞋子。或许,我们会迷失自己,找不到方向;或许,我们盲目向前,人云亦云;或许,我们在困难中反复跌倒,头破血流。然而,朋友们,努力向前吧!亦或明天我们就会找到合适自己的鞋子。。。。。。550字 高三 议论文
-
生命,花开花谢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有生必有死,人生最先遇到的问题就是生死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人的生死观,将直接影响他的一生的思想和行为,是我们没一个人都必须做出回答的问题。有的人虚度年华,嗜酒如命,玩世不恭,生着不知是为了什么,死了也无闻。生命诚可贵吗?人生苦短,生命却不被重视,可怜,可悲者也!有人为偶然的失意,郁郁不欢,黯然前途,失去生命的乐趣。一时的委屈,令人终生抱憾。生命诚可贵吗?人生曲折,软弱的生命,实在是不幸。有的人利益充心,心狠手辣,竟挺而走险,坏人杀人放火,贪污受贿,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惜一切。生命诚可贵吗?人生险恶,染污生命,实在是可恶。不要看一面,别给黑暗侵占一切,生命是可贵的!人类生命的漫延永远也不会中断,没有一种东西可以毁灭它!因为它蕴涵许多高尚的精神。我们看到的是人类的繁殖,而不是个人的生死。也许吧,人固有一死,或为自己,或为别人。生活生活,先生后活。生应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活应以诚为信,以义为荣,以天下为福。贤者即不厌烦生存,也不畏惧死亡。贤者对于生命,不轻易因变故而放弃,而愿意为正义牺牲。生命的可贵之处在于,通过追求精神的不死,通过对人们留下不朽的业绩,通过造福人类而得到永生。生命因有了许多为民请命,为国报效,鞠躬尽碎的人而更完美。生命短短几十年,有人庸碌无为的过,有人伟大光荣的过。秋瑾,28岁时组织反清武装起义,后被捕,壮烈牺牲。夏明翰,积极参加革命,28岁在武汉英勇就义。向警予,党的第一位女中央委员,33岁被捕时仍高呼口号,英勇就义。赵一曼,30岁为掩护同志受伤被捕,临死不屈。董存瑞,19岁时舍身炸碉堡。黄继光,22岁时,用身体堵住敌人碉堡的枪眼。邱少云,21岁时为了不暴露潜伏的目标被火烧死。太多太多的烈士为了我们的和平付出了生命,他们将永留史册。生要生得伟大,死要死得光荣。远离战火的我们更应该学习他们的伟大精神。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但对于强国福民的人来说却是永久的。700字 高三 议论文
-
生命在路上开花在我们很小的时候,便经常听人教导“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出人头地”。于是,我们将它奉为真理,一直努力着。“不求最好,只求更好”“与时间赛跑”等观念便时刻萦绕着我们。调查中,精英阶层在激烈的竞争中过度紧张和疲劳,平均寿命低于普通人。这真的很必要吗?是的,我们都知道,“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要想有所成就,就必须加倍付出。于是,我们在海绵里挤时间。睡觉前多记个单词,上厕所也手不离书,甚至吃饭时也拿着记忆手册,我们在追求高效的结果。但往往便会有这样一种感觉,曾经很懂的东西,现在为什么不懂了,或者总是出错。没有过程,哪来的结果。速度可以帮我们节省时间,往往却不能帮我们得到结果。其实,当你沉浸在某一知识海洋中时,你几乎并没有速度,也没有了世界,你的思维在跳跃,你的步伐在向前,但你似乎没有感觉,这种情况下,结果往往是很理想的。请别让速度限制了自我,限制了思维,甚至压抑了我们本该美好的生命。要知道,有过程才有结果。我们总想探索到一切,却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我们永远也无法办到,那么,为什么要在没有结果的事情上死下功夫呢?我们不妨与他人交流合作。别总把他人当对手,那样你会很累的。要学会借助他人的力量,在有限的能力内创造无限的幸福。站在巨人肩上,我们的视野将会开阔很多。良好的心态,是我们不竭的动力。这样,我们不仅获得了知识,更获得了友谊。生命就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延伸。低下头,很多时候你看到的都是路,它似乎很单一,总是各种各样的石头。如果你一直盯着它,可能会产生视觉疲劳。但是,抬头看一看路上的风景,或许有鸟语花香,或许有小草在向你挥手,或许大树伯伯正在风中冲你微笑,为什么要像苦行僧一样忽略这些呢。有些苦是我们不需要吃的,即便你吃了,也是白吃,吃得毫无意义。就像那位好心的财神,将金元宝放在了乞丐每天必经的桥栏杆上,希望能对他有所帮助。但是乞丐一如往常沮丧着低头过去了,仿佛那金元宝不曾存在。而一位路过的地主,却喜出望外地得到了那个金元宝。这就像机遇一样,它就在那里,或许当你抬头的那一瞬,它正坐在路旁等着你,这时,别置身于忙碌中而错过机遇。在路上这一过程,我们永远也无法逃过。因为有生命,我们拥有现在的一切一切,我们的成就,就是生命的绽放。我们不仅要让生命绽放,更要珍爱生命,让生命充满阳光。我们欣赏生活,我们拥抱生命,生活将给予我们启迪,生命将在潜移默化中前进。从此,生命在路上开花。900字 高三 散文
-
生命的开关生命是一盏台灯,安全是它的开关,当打开安全,生命就会绽放它的光芒,但若把安全丢弃,生命就危在旦夕。但台灯开关是掌握在自已手里的,开与关靠自己把握。在校园里,许多同学都会做一些貌似不起眼的“小事”,比如在下楼梯时从楼梯扶手上直接滑下去;倚在窗户、阳台上……这些“小事”都是危险的,尤其是在上下楼梯时,一定不能拥挤,要靠右行,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2005年,在四川的一所小学里,当放学时,学生们纷纷涌下楼梯时,停电了。在四周一片漆黑的情况下,一个男生好似恶作剧般大喊:“见到鬼了!”向下的人群顿时乱了,有学生跌倒在楼梯上,但人群依旧在向前推挤,陆续涌来的人群一个接一个被拌倒,向下滚动,瞬间,惨剧发生了——转角处成了人堆。这次事故,造成了8名学生死亡,17名学生受伤。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有8条年轻的生命离开了人世,早早地夭折了,这是多么可惜!他们有可能是天之骄子,是老师眼中的“三好生”;也有可能是老师眼中的“捣蛋鬼”、“熊孩子”。但不论怎样,他们都是父母的“宝贝”,是一个独一无二,无法替代的个体。所以,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父母,都要学会保护自己。在学校里,我们不能拥挤,更不能携带危险器具。前几天,我的同学敏从家里带来了一把锋利的小刀,没想到却割伤了手指,伤口深可见骨,很久才痊愈。可见,我们不能顽皮,不能做一些危险的事情。但有时候,一些自然灾害也让我们措手不及,这就需要我们平时多积累逃生知识,好有应对方法。假如学校里发生了地震,若在教学楼内,一定不能跳楼,站在窗边,阳台上,若来不及逃生,就应服从教师的指挥,躲到课桌下护住头部。如果在操场上,应远离建筑物,迅速有组织地撤离。安全是一个持久的,不会结束的话题,人与人之间是用安全来连接的,而作为少年儿童的我们,更要注意安全,因为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是民族的希望,是父母最爱的人。重视安全吧,让安全绽放属于它的光彩!作者:宋一诺指导老师:陈永凤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800字 六年级 叙事
-
姨姨家的狗---合合我的姨姨家有一只小狗叫合合,每次去姨姨家的时候小合合总是缠着我的脚让我走不了一步路。有时它会跳的高高的吓的我“啊”的一声尖叫!它还会爬我的腿,有一次我刚进姨姨家的小院合合一跳抱住了我的大腿,我高兴的抚摸着它的额头。我觉得小合合很可爱!100字 小学 状物
-
让生命开花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让生命开花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发展,我们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发达,出行更加方便了。可是在生活中发生的一起又一起的惨案敲响了人们的警钟。我们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停一停。”4月12日上午8时许,定陇公路64km+240m处发生一起3辆车追尾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司乘人员3人死亡3人受伤。3月19日21时12分,一辆江苏南通开往山东苍山的牌号为苏F25533的大客车,载有46名乘客,由南向北行驶至江苏大丰段287km+298m处从高速公路东侧翻入路基下,致使5人当场死亡,4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人受重伤,其他乘客不同程度受伤,车辆严重损坏变形。据了解,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比上年下降15.9%。自2000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9万人以下,共造成89455人死亡,比上年下降9.4%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38起,是1991年以来的历史最低点,造成558人死亡,比2005年下降30.9%。2006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导致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共造成76350人死亡,下降16.2%。其中,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导致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6.3%、25.6%和21%。此外,小型客车、重型货车事故导致死亡人数也分别有所下降。这一起又一起的交通惨案,给了我们以血的教训!所以我们要在过马路时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走斑马线,如果有人行天桥最好走它过。不要横穿马路,翻越栏杆。不能闯红灯。如果你是司机,遇到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要减速慢行。让一让行人,不能醉酒驾车,不能疲劳驾驶。否则下一个发生惨案的有可能就是你。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如果有人违反,今天,明天可能侥幸安全通过,说不定会发生交通事故。井岸可是一个被中国评为“中国乡镇之星”的一个镇。再这样下去的话,这“乡镇之星”就快变成“车祸之星”了!不!井岸不能变成“车祸之星”。我们全镇人民应该行动起来,珍惜生命,减少车祸。要问什么是造成车祸的原因,答案只有一个--大家缺乏正确的交通观念和守法的习惯从井岸街头热心的交通警察,可以看出井岸仍然充满丰沛的爱心,只要政府能登高一呼,唤起全镇共识,人人本著一颗爱心、行车上路时时为别人着想,为自己着想。确实遵守交通规则,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珍惜别人的生命,醉不上道,上道不超速。要真正地体会“平安二字值千金;“平安”才是回家最快速的路。即使是我们走路族的小学生,穿越马路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马路如虎口,行人当心走”必然可将车祸的发生率减到最低点。希望大家都能记住“交通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
让生命开花每个人都希望,能够让自己的生命充满芳香。可是,一心为自己,一生只为自己的人什么也得不到,他们永远不可能让自己的生命充满芳香。我们应当从小事做起,长大了再去为社会做奉献。那是晴朗的一天,老师给我们讲述了李虹滨哥哥遭遇车祸的事情。过后,我深受感动。因此,我决定和几个同学一起在外面为李虹滨哥哥弄一次募捐活动。星期五放学后,我和几个同学拿着捐款箱,到超市门口,还有人多的地方,开始了我们的募捐活动。由两个同学念文稿,一个同学拿着捐款箱。还有一些同学到超市的另一个出口,剩下的同学们沿着这条街往前面走。希望这个世界是爱心胜过无情,希望有更都的人伸出他们的援救之手,献出他们的爱心去帮助李虹滨哥哥。不管捐了多少,这都是他们自己的一份心意,这说明在他们心中有爱。到了9点多钟的时候,我们大家把捐款箱了的钱倒了出来,数了数有几百元,虽然这个数目不多,但是,这却代表了无尽的爱!到了星期一,老师带领着我们来到了李虹滨哥哥家里把钱给了他们,我们大家都争先恐后的问候着李虹滨哥哥,那一瞬间,我们对李虹滨哥哥一声关切的问候,一句温馨的祝福,让我感到无比的快乐,因为我帮助了一个人,我为李虹滨哥哥奉献了我的时间与精力,我为我的生命绽放了第一朵美丽的鲜花。通过这件事,让我知道了,生命的价值并不在于生命本身,而在于奉献。只要有所奉献,不管是长久的默默无闻的奉献,还是短暂的瞬间发出灿烂的芳香,这样的生命就是永恒的。裴多菲曾说过:“生命的多少用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用贡献来计算。”奉献便是生命的永恒,奉献便是生命的价值。让我们感受芬芳人生,绽放生命的花朵,追求的花朵。6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生命会开花总有花开的时候。——题记那段日子,情绪低落。成绩的飘忽不定和状态的游离脱节让我慌了神。生物老师轻松地对我说:“去种些植物吧!”种,不是养。是要亲手让它发芽,成长啊!我却不太上心,抓了几粒绿豆,找了一个纸杯,铺上几层卫生纸,浇上水,找绿豆放进去又覆上一层纸。妈妈看了看,鄙夷地说:“好好的几颗绿豆,就……”后面的话被我用凶狠的眼神瞪了回去。第二天早上起床,上学,都忘记了窗台上那微弱的存在。直到放学回来,才看到那个被我晾在窗台上的小纸杯。不甚在意地端过来看了看,眼前的发现让我差点失手将纸杯打翻——四颗微小的绿豆已褪去了种皮,纤弱的胚根已经与它的身体一样长了。我狂喜地举着它给妈妈看:“它活了啊!”妈妈不屑地说了一生“切”,转身吃饭去了。它们的生长简直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短短三天,它们就生出了第一对幼叶,一个月后,它们已经从杯子中探出头来了。但因为卫生纸的养分实在有限,它们十分瘦弱,似乎我一端起纸杯,它们就要被摇晃得折断似的。妈妈站在我身后小声地嘀咕着:“也不知道绿豆芽好吃不好吃……”于是中午她做的黄豆芽我一口都没吃。在秋意正浓之时,路边梧桐叶洒满凉薄的天空与阔实的土地。我的“绿豆仔”们开出了花,微小而洁净。“你要是还想让它们活就赶紧种到院子里,”妈妈捧着纸杯顿了顿,“纸杯太小了。”那个没有风的午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它们深深埋在白色卫生纸后的根,密错缠绕,将卫生纸紧紧定型,无法分离。我这才知道,它们为了活着,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冬天,它们还是在院子里冻死了。我摘下它们结出的小小豆荚,轻轻一捏,豆荚弹开,里面的绿豆微小而饱满,像它们的母亲一样用最骄傲的姿态迎合着太阳。它们的生命,同样会得到延续,永不停息。不在乎在哪里,不在乎一无所有,而能生出价值之果的,只有生命啊!可以改变一切,可以创造一切的,只有生命啊!手中的种子在阳光下告诉我:总有花开的时候。700字 初三 记叙文
-
作文合集心中若晴天,生活便晴天春有百花相伴,夏有凉风相随,秋有落叶相依,冬有雪花相舞,四季一样美妙,生活满是晴天。人生路漫漫,背起行囊,带着梦想走向远方。跨过泥泞坎坷的路,在渺无人烟的沙漠中努力的奔跑。孤雁飞过,思念愁绪涌上心头,灰心意冷孤行中,仰首望望广阔的天空,想起当初的决定,拾起微热的心,继续奔跑。穿越荆棘地,遍体鳞伤,强忍泪水,只为当初那份坚持,努力奔跑。越过千山万水,终于靠近了日日所思的梦想,回首看看曾经的挫折,感慨万分,尝过苦的味道才明白了,原来甜是如此的精妙。悄然回首,原来,心中若是晴天,生活便是晴天。上坟回来有清明节扫墓一说,我不喜欢这个说法,总觉得说扫墓不如说上坟亲切,不能直接表达心思。再说了,坟地里荒草丛生,扫什么,怎么扫?我给父亲上坟回来,坐下来回忆过去。野地里有个水泵房,水泵房周围是庄稼地。看水泵的老汉长年吃住在水泵房里,不回家。他家在我前排房,和我家门对门,我从来没见老汉回过家,老汉的老婆带着三儿一女在家里过日子,对老汉那样的工作我感到奇怪。水泵房的地下室里有些很粗的铁管子,老汉经常下去关开铁管子上的阀门,给有些地方供水,给有些地方停水。水泵房周围用铁刺网围了一圈地,地里种着菜瓜,西红柿豆角玉米,地棱子上种着红姑娘,秋天的时候,那些红姑娘火红妖艳,像灿烂的鲜花,十分好看。我经常扒着铁丝网往里边看,当然最喜欢看里边的两架葡萄树,一串串紫黑的葡萄让我嘴里增加口水。大人们说那叫玫瑰葡萄,吃起来有香味。我没吃过,怎么也想象不出有香味的葡萄是什么葡萄。我和父亲说:“有香味的葡萄是什么葡萄?”父亲说,种葡萄树很容易,等到葡萄树剪枝的时候,拾几根枝子埋在地里,第二年春天再栽进土里,经常浇点水,葡萄枝子就能长成葡萄树了。那以后,我就盼着秋天来临,秋天来临以后,我几乎每天去水泵房一次,等着看水泵老汉剪枝,下了学就去,下了学就去,害怕误了剪枝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对自己也要有一棵葡萄树的美好憧憬。终于等到了剪枝的那一天。老汉把剪下的葡萄枝随便乱扔,我跟老汉要了几枝,拿回家,跳下菜窖,把葡萄枝埋在湿润润的土里。我盼着冬天尽快过去,但越盼好像冬天越长,我发现希望其实是折磨人的一种东西。春天的时候,我还是经常到水泵房周围去,去看老汉什么时候挖出葡萄树上架。有时候,看见大风刮着蒿草,那些蒿草就像皮球一样在广阔的田野上滚动奔跑,空阔的田野就显得更加荒凉了。有一天,我终于看见老汉把葡萄树上架了,我赶紧回家,跳下菜窖取出葡萄枝子,埋在窗户前的院子里,经常给树坑里浇水。父亲说葡萄树不怕水,特别是浇水浇到的时候,葡萄树的树头上就会往出滴水,这就证明浇水浇到了。我想象着葡萄树滴水的情景,盼着葡萄枝子长出芽子,长成葡萄树。每天早晨上学前,我要看一会儿葡萄枝子,下学回来看一会儿葡萄枝子,那真是着了迷的样子,我的童心里充满了盼望的激情。葡萄枝子上的小骨朵在渐渐膨大,我知道那里面的生命正在一天天往大长,这真让我心里激动。后来葡萄树真就长大了,第三年就结出了小花穗。葡萄花穗很小,像小米粒子,等到那些小花苞长到黄米大小的时候,就开始绽放了,吐出了黄色花瓣,但花开时还是很小,没有花的意思。可见葡萄树不是看花的。葡萄树不是看花的,其实就是结果才让种树的人感到有意思。那一年,我种的葡萄树结了五串葡萄。我几乎天天都看那些小葡萄,开始像米粒,渐渐像绿豆,后来像豌豆,再后来像孩子们玩的玻璃球,沉甸甸地挂在树枝上,真是好看,真是让人心里高兴。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绿葡萄逐渐变红的时候,突然被一个小女孩偷走了两串,我真是快气死了。我向周围邻居打听到那个小女孩来我家周围转悠过,我断定是她偷走了我的葡萄,我在她下学回家的必经之路等着她,我想我抓住她以后,一定要狠狠打她一顿。我看见那个小女孩了,她也看见了我,看见我以后,她就鬼鬼祟祟往别处走,我朝她跑过去,她也开始跑,她的书包不停地磕打着她的屁股,当我离她越来越近时,她妈呀妈呀地哭喊起来,那声音是很瘆人的。我猛一把抓住了小女孩的肩膀,差点把小女孩拽倒。我瞪着眼睛向她怒吼,问她是不是偷了我的葡萄,她不说偷了也不说没偷,只是哭喊道:“不敢了……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她惊恐的样子像什么?就像一只被按在猫爪子下的老鼠。我被小女孩惊恐的样子征服了,我松开手,没打她,她哭着走了。我回到家,看着葡萄树发呆。父亲说:“让人把葡萄偷走了?”我点点头。父亲说偷走就偷走了,别出去跟人家打架,今年结的少,明年就结多了。父亲给我拿回一把修剪果树的剪子,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就长成大人了,其实我那时候才上小学五年级。葡萄树在生长期里真是长得快,那些枝条一晚上就能长六七寸,嫩枝条可以吃,吃到嘴里是酸酸的,略微有点麻,或者是有点涩。春天的的时候,葡萄树上到架子上,要饱饱的浇一次水,我人小,担水不能担满了,每次担两半桶水,要担六七次,树坑里灌满水以后,就站在葡萄树下等着,慢慢的就等到了滴水的时候。葡萄树是中空树,水分从树心里慢慢往上走,一直走到每一根树枝的枝头处,枝头在去年冬天埋到土里前剪过,所以枝头上就涌出了小水珠儿,水珠儿渐渐增大,等增大的水珠儿再也不能挂在枝头上的时候,就向下掉,水珠儿刚一掉下,枝头上就马上涌出一颗晶莹的水珠儿,那水珠儿闪烁着阳光,像晶莹的钻石。那些年月,我是和葡萄树一起长大的,葡萄树给了我许多幻想和许多快乐。父亲曾经对我说,到了阴历七月七后半夜,坐在葡萄树下能听着牛郎和织女说话呢。我真想听他们说话,可年年的七月七晚上,我总是等不到后半夜就回家睡觉了,醒来以后,就把下一次听牛郎织女说话的计划到放明年,到了明年的七月七,又糊里糊涂地睡觉了,所以从来也没有坐在葡萄树下听过牛郎织女说什么。等我长大以后,我想父亲也没听过牛郎织女说话,那不过是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我至今都不后悔没在葡萄树下听牛郎织女说话,如果真试过,肯定会失望,心里的想象就被现实破灭了,那会让我感到多么悲伤。没试过也好,没试过就心里总是保存着一个美好的惦记。后来,在我十九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有人说在院子里种葡萄树不好,我就把那棵葡萄树挖掉了,那棵葡萄树的树根就像大人胳膊一样粗。这以后的几十年,我经常在梦里梦见那棵葡萄树,梦见的时候,那棵葡萄树是那么真切,所有的树梢儿上都挂着清亮的水珠儿,滴到脖子里会感到沁心的凉快,那些汪绿油亮的葡萄叶子,蓬散开,像一间绿房子,父亲站在葡萄树下笑眯眯地对我说:“七月七晚上,坐在葡萄树下能听着牛郎织女说话呢。”梦醒以后,不管那梦重复过多少次,我都感到是那么真实,根本不像梦。这时候,我会更想我的父亲。至今也不知道人们说在院子里种葡萄树到底是有什么不好,其实,再不好还能比十九岁就失去父亲更不好吗?碎了一地的冰冷尘埃落纱,掩盖了繁华。晨啼,唤醒了心涯。仿佛昨日那些从指间划过的不是时间,而是我那些惨淡的记忆…——引子沉淀在沙漏底端的回忆,氤氲着无法逃离的呼吸。往日如风沙般掠过,挽走了那名叫幸福的外衣。而如今,孤单的我站在深邃的夜色中,悉数着天上的星座,细数着这所剩无几的伤悲。此刻,想你俨然已经变成了追忆。或许,当初做出选择的那天起,心口的那道伤口便已溃散…分离…用那澄澈中带着丝丝迷茫的双眼去看一切,发现,这世间的一切,竟是如此的最弱…无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忆起当初分离的那个夜晚,昏暗的街灯下,是谁惨白了脸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掩饰?学会了伪装?又是从什么时候有了那忧伤?由浓变淡在变浓…一直是谁望着谁离去的背影,又是谁给谁的心伤压抑着谁的心灵…记忆里渐渐模糊的身影,在心底却渐渐清晰,那脸上的液滴,是雨?还是泪?曾以为属于自己的花朵,永远不会衰败,可它却衰败了;曾以为相陪翱翔的流星,永远不会陨落,可它却陨落了…当曾经成为刻骨的痛,当一切的一切落下帷幕,恍然间才发现:原来这世上,从未有过永恒…耳边萦绕的还是那一首首悲伤的音乐,空气中弥漫的还是那一丝丝浅浅的忧伤…那一切都已深刻,无论想铭记还是想忘记,都已没有意义,因为那些烙印在心底的喜与悲,再也无法磨灭…从未有过承诺,再美的承诺也抵不过时间的冲刷,随着岁月流失。一切都渐渐褪色,变得那么苍白…镜中苍白的容颜,心中放不下的执念…我惨笑着等待记忆消散的那一天,与你有关的一切都烟消云散的那一天…可最终,我还是用冰冷的泪,拆穿了自己这可笑的谎言…走到曾经走过的那条街,依稀还记得彼此的笑颜,好像从来都是笑着面对,那般灿烂…耀眼的笑掩饰着那令人厌恶的苍白…流年里,往事如风;观悲忆,落日恢弘。惜花花落败,厌泪泪徒流…满地都是冰冷的尘埃,碎了一地的冰冷尘埃…风卷起,飘散远方…看见你的第一眼——爱从那一刻起“叮——叮——”放学的铃声响起了,正当我埋头收拾书包的时候,我感觉有人在我侧面站着,然后,我就瞟了一眼。我愣住了,(准确的说,应该是我犯花痴了)。他是来找我们班的一位同学。这是谁啊?怎么这么帅啊?就像小说里走出来的一样哎!我心里想。(其实先前我有看见过他,但是却没这么近距离),后来,我就去查了一下。原来,他就是八年级二班的——班草!此后,我就一直想接近他的,但是每次都有意外情况发生……他那班的女生,实在是——太那个啥了。竟然,把他占为己有。哈哈哈,终于有机会啦!不过我的麻烦就来了,他那班的所有女生,都把我当成是——眼中钉。一心想除掉我,不过呢,还是没敢把我怎么样(就是跟我“比口才”)时间渐渐的流逝了,我想我有机会了吧!我就鼓起勇气跟他说了——我喜欢他可是,因为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的变故……这个故事就这样结局了!走出秋雨的阴影深秋,午后,阴沉的天气,路旁树无精打采地低着头,悬在树梢上的脆弱的黄叶,零落地无可奈何地看着路上匆匆的行人。我静静地等待着——我梦中的姑娘。阵阵冷风侵袭着我的肌肤。树荫下苍白的路面散发着乏力的光泽,叶子传来了沙沙的响声,下雨了。幽幽细细的秋雨,淋在我的身上,湿在我的心中,我有点失望的茫然。凄冷的风声,沉闷的空气,我徘徊在秋雨打湿了的路上。梦中的耳鬓厮磨,梦中的会心的一眸一笑,在我心中垒起了坚强的碉堡。可这冰冷的秋雨,却把我心中的希望的城堡无情地摧垮。我变成了一片孤零零的树叶,在风雨中飘呀飘呀,飘进了痛苦的等待的人生。相爱的人的凄泣,嘲弄人生的雨声,在我的心灵深处,组成沉郁的声调,笼罩成一片走不出的阴影……雨依然下着,树叶涌出泪珠;风依然吹着,传来隐隐约约的咽泣声。路上行人稀少,只有零落的村庄的影子飘摇在空空荡荡的远处。我烦躁地等待着。我沮丧极了,像一团泥团瘫在路旁的树下,绝望了。“妈,这雨声,真好听”不知什么时候,身后传来了清脆的童音。我禁不住回过头来,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倚着一位年轻的妈妈慢慢走来。红色的雨伞,好像一朵轻飘着的美丽的红云。在这阴沉沉的环境中独占鳌头。年轻的妈妈轻声问:“你说这声音像什么呢?”“像我在钢琴上弹出的音符。”女孩扬起了一张童真的脸,充满自信欢乐的雅气,妈妈笑了,爱怜地抚摸着女孩的长发。我禁不住对她点点头,在这冷气袭人的阴雨天里,小女孩是一支美丽动听的乐曲。我笑了。我想起了我那天真无邪、楚楚动人的女儿;我想起了自己为人父亲的责任,我终于醒悟了。雨仍淅淅沥沥地下着,风仍唏哩哗啦地吹着,可是我的情绪却一下子活跃起来——这是小女孩给我感觉上的轻松和敏锐,使我细心地聆听那秋欢的响声,欣赏那悠幽的远景,体会那密密的温柔,附和着和谐的节奏。我独自沉浸在那崭新的体验里,任凭这股暖流流遍全身。秋雨竟有这般美妙动人——我豁然明白了:只有走出那笼罩了自己很久了的阴影,我便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真实的美好的感觉。我的阴暗湿重的往事终于被雨水冲涮得轻快明净了。雨还在飘洒,远处的大山仿佛明朗起来,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家,看见我那可爱的女儿。我抬起头,打开稳重的黑伞,在绵绵不绝的秋雨的韵律中,走出那阴沉的影子。那年游驼梁山那年的那月,着实让我们经历了一次有惊无险的旅游。大概是那年的8月初,驼梁山两日游,至今仍有余悸。早上6点集合,6点30分大巴车准时从天津北站出发。第一天两个景点,一是看悬棺,二是坐橡皮艇漂流,第二天游驼梁山。大家兴致勃勃,说说笑笑。从天津到达河北省驼梁山430多公里,预计路程耗时7至8小时。这次旅游是单位领导给员工们谋的福利,全程免费,所以不让带家属。凡是报名的,旅游回来每人还奖励50元。我们从事的是金融行业平时忙得很,周六周日也不休息,这次游玩很难得。员工分两批,我们是第一批去。大客车满载50人驶入了高速,路上才听司机说他没去过驼梁山,车上的人也都没去过。不知是找错了旅行社,还是单位自己雇的车?或者是司机找错了,反正弄不清楚。大巴车是某药业公司的班车,这么远的路就一位司机,也没有导游,好在到了目的地,有地导接应。这司机只好朝着河北省方向大概蒙着路行车,听司机讲下高速时就发现走错路了。不过他的驾驶技术还是不错的,虽然不认识路,但车开得满稳当。驼梁山位于河北省平山县境内的西北部深山区,最高峰海拔2200多米,是太行山主峰之一。处于晋冀两省交界处。我们的车肯定是走错路了,遇上了从山西省往外拉煤的车,而且是个车队。路的宽度最多是两辆车的宽度,我们的车前、车后,这时已排满了运煤车,路的两边是山,就像刀削似的,笔直笔直的,又高高的,挡住了我们的视线,抬头只能望到天。感觉入了绝境,前进不能,后退无路。路上连个问道的人都看不到,我们只好等又高又长的运煤车一辆一辆地开走,大约等了两个多小时。这时车能挪动了,终于驶出了那条危险路段。赶巧迎面过来一辆农用车,车上的农民大哥告诉我们确实走错路了,只能将就错着走,他给司机指了方向,如何奔向驼梁山,这时已下午2点多了。这个路段坑坑洼洼,尘土飞扬,全是大货车,把我们一辆客车夹在中间,甭说警察了,连个人都不见,能不险吗?带队的领导既焦急又惊恐。这一路颠簸,已8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们又累又饿,早上一人一个烧饼,一个咸鸭蛋;一袋奶,一个小面包,两瓶矿泉水。)车上,大家无语,早上的兴奋劲全无。车内安静得很,有的人已睡着了,我可睡不着。就这样又颠簸了两个多小时,开出了那段难走的路。前面,地导已等候我们多时了,她上了车给我们带路。车驶入一片平房处停下了,好像是农家院,大家下了车,活动活动腿脚,方便方便,司机也趁机休息一下。这时天下起了雨,我们不敢耽搁时间,随即出发直奔目的地。此时已是晚上6点多了,但还能看到近处的玉米地、花生地,及远处的山脉……等。第一天的橡皮艇漂流因走错路给耽搁了,不得不取消,悬棺也没看着。这一天大家由兴奋到郁闷,最后颇感扫兴,每个人都闷闷不语。大客车载着我们颠簸着继续前行,天已渐渐黑了。路过一个小山村,又过了一个小山村。村里黑漆漆的,晃晃忽忽有点灯光。这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客车载着我们上了盘山道,弯弯的、窄窄的;天空黑黑的,车灯开得亮亮的;车道旁,一侧是山,另一侧是山下的深渊,黑洞洞的;前方,黑洞洞的,路,黑洞洞的,山也是黑洞洞的;司机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车开得慢慢的;就这样,在这黑黑的危险山路上,又行驶了两个小时才到达住处,此时已是夜里12点了。朋友,你说这山路是不是又一惊又一险!两日游变成了一日游,这一日成了坐车游!这次旅游,是组织者的失败。之前没落实好路况、路线;不了解司机及司机对路况是否熟悉,把这么一车人50多位呢!交给那样的司机太冒险了,想想都后怕。这一路我们在车上坐了17个小时都累极了,司机能不累吗?假如,司机因为疲劳驾驶?简直不堪设想!组织者好心没办成好事,恐怕是难推其责的。饭店早已为我们准备好了饭菜,大家确实累饿交加,话都不愿说;用餐后很快就休息了,以便恢复体能准备明天去爬山。第二天,大巴车把我们送到驼梁山脚下,我们步行上山,开始“游山玩水”啦。驼梁山的山道是环山修的坡道,行走起来还比较容易,只感觉向下的地球引力拽得腿发沉。走进驼梁山,这里绿茸茸,水淋淋,就像走进天然氧气吧;这里瀑布相连,峡谷细水长流,因山顶恰似驼峰而得名。我们边走边欣赏,边体会。沿途一步一景,大小瀑布错落有致,溪水湍流不断;这里的空气,比我们大都市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啊!深呼吸一口,好舒服。在上山的沿途给人的印象是:这里雨量充沛,山林保护完整。千山披翠,万瀑齐飞映入眼帘;茂密的原始森林,苍苍莽莽,共有几百种植物根本叫不上名,还有百余种的野生动物;我们看到,各种鸟儿在林荫间叽叽喳喳地叫着飞来飞去;小松鼠在林间跳来跳去好不自在。我们还看到,瀑布连绵不断,百条瀑布密林中飘舞,千姿百态,飞珠溅玉。这里的空气干净,清新怡人,气温凉爽,不失为夏日的好去处。一片片的松林,美不胜收;一层层的灌木,一层层的乔木,恰似绿的海洋;纳凉消暑,值得一游。我们继续往山上走,总的感觉是:这里凉,这里幽,这里静;再深入,仿佛走进了河的源头,云的故乡,花的世界,林的海洋。满山的绿,满山的翠,满山的植被,层层叠叠无边无际。我们走着走着,步入了云顶草原,这里海拔2100多米,令人心驰神往;草碧花香,云雾飘渺;万紫千红,花开花落;漫山遍野,五彩缤纷。让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至此方觉真是不虚此行啊!过了云顶草原,再往上走,我们到了阎锡山的工事群,洞体高2.5米,洞口宽1.5米,洞深5~10米,洞中有洞,洞中套洞。还有藏龙洞,属岩石崩塌洞穴,据说曾有八路军伤员在此养过伤,因要拾级而上,我们没再往上走。还有好多的景观,恐时间不够,我们没向山峰攀登,故山峰的美景没看到不免有些遗憾。最后我们选择了坐缆车,观赏了高空下的山谷,那叫一个幽,一个翠,一个静,一个深……下山时我们一行没坐观光车,而是选择步行,然而深深体会到那句古语:“上山容易下山难”,说得真对,下山确实比上山还难。总的来讲,这次旅游虽然去程路途颠簸了17个小时,但是有惊无险;虽然没坐上橡皮艇漂流,但是游览了驼梁山上的美景;呼吸了驼梁山上的清新空气;享受了驼梁山上的清凉;这在炎炎夏日尤为重要,此次出游可以说不算虚行。回程,就轻松多了,也毋庸赘述。我的体会是:旅游是放松心情,排解烦恼;但游玩之前,安全因素千万要放在重中之重啊!那年灯下闹花衣许久,一直单曲循环着安九的《社戏》,竟迟迟未能入睡,抑或是担惊受怕,怕落得从梦中惊醒的下场。姑且不谈论这首歌给我的感受,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听上几番,想必你们也会有自己的感受。这里,我只想用一种快乐的心境写下一点随笔。喜欢古风音乐有一段时间了,其实以前几乎没接触过古风歌曲,听的都是些流行歌曲,至于后来怎么无缘无故地恋上古风音乐了,其中的原因颇多。记得听的第一首古风歌是河图的《第三十八年夏至》,那时特喜欢里面的戏腔,而且当时还狠狠地出了一下糗,原因就是在单曲循环N遍之后犯二地说到里面的戏腔是不是女生唱的(此首歌为河图单人演唱,无任何配音)?然后被某人不知道嘲笑了多久。后来便像传说中的一样,只要听了图大的歌的就会彻底迷上这个风一样的男子,声明一下,我只是迷上他的歌,仅此而已!所以,那时很疯狂地找出他的每一首歌,听到歌词烂记于心仍不罢休,更疯狂的是删掉了手机里除他的歌之外的所有歌。贪婪的欲望总是愈纵愈涨,或许贪婪一词用在此并不恰当,倒不如说成好奇心作祟。也就发生了后来的故事,在某人强烈的熏陶下,知道了一个叫做“墨明棋妙”的原创音乐团队,原来图大就是其中一员,后来经过不断地科普再科普,发现这是一个非常出名的古风音乐团队,同时也认识了一批非常具有才华的村民们,比如E大、丢子、塔姐、Finale等等。再后来便是新浪微博、微信各种关注,从此可以看出平时不怎么刷微博、微信的人此番动作确实病得不轻了。记得最兴奋的事情就是那次晚八点抢村服了,提前几个小时做好充分准备,想象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场景,心里不免一阵后怕,结果后来轻而易举地抢到了黑白两件(虽然很简单,但那次依然有许多人没抢到),绷紧的心立马像松了口的气球,噗嗤一声绽放了笑容!其实最后悔的还是十一没去成南京,虽然什么时候都可以去,但这次不一样,“墨明棋妙”十月五日在南京举办了演唱会,所以以后还会找机会穿着村服到演唱会现场体验一番,不管在哪里!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自然有开心的事情会到来。十一的时候在学校贴吧里认识了一位校友,同样是荼蘼,同样喜欢古风音乐,后来她给我推荐了一些歌,比如小曲儿的《双抛桥》、《上邪》,银临的《锦鲤抄》、《蝶梦经年》,音频怪物的《琴师》以及安九的《社戏》等等,我觉得都比较好听。我想每个人的喜好不同,自然对音乐的看法各不相同,我站在自己的角度,就觉得古风歌曲不仅歌词优美(虽然不免有些歌词单单是由华丽的辞藻所堆砌),而且背后的故事挺好(虽然有些歌词没有文案,但出发点都是由故事衍生的)。当然,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也许其他同样爱好古风音乐的同胞们持有不同观点。我花这么多时间写下这个看似矫情或不矫情的东西,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单纯的写下。1200字以上
-
读后感合集读后感<<永别了,武器>>作者海明威是位思想特立独行,观察视角敏锐的作家.用一种冷静的笔调描写战争,描写人性的硬朗一面的海明威.他人生的最终结局却选择了自杀.对此不思其解,隐隐的有些对他的铁性形象大打折扣.对他的文章也提不起兴趣了.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漠然忽视,那么他的作品中体现的生命力不会是海市蜃楼吗?年少时不喜欢消沉,更喜欢月朗星稀,风花雪月,阳光明媚的文章小说.时隔多年,再次拿起了海明威的书.年纪渐长终于感知了生命及人生的不可抵抗性.对别人的反抗感到了瞪大眼睛后的惊讶!海明威小说中的文字读起来很美.特别是景物描写非常的令人神往,即使是战争也不可改变大自然季节的变换.他描写的战争读起来让你回味又回味!最普通的士兵及军官其实都是战争中的棋子,你根本不清楚你为何而战,不清楚周边的军情.只是一味的一级听一级...其中有段读起来最为郁闷:当命令撤退时,主人公弗雷德中尉在过拥拥挤挤的大桥时,被所谓的战地警察拉出去,要把撤退士兵里的军官枪毙的情景.就在我们走到他们对面以前,他们又拉出一个人来.我看见那个人.他是个中校.他们用手电筒照他的时候,我看到他袖子上花边框里的星星.他的头发已经灰白,身材又矮又胖.我留神看军官们正在审讯的那个人.他就是他们从纵队里拉出来的那个胖胖的个头小的头发灰白的中校.那些审讯的人是能开枪打人而自己不会挨子弹的那种意大利人,他们具有一切所需要的效率,冷酷和刚愎自用."你属于哪个旅?""哪个团?""你知不知道一个军官应该跟他的部队在一起?"(都乱桃子了,上哪找自己的部下去呀.这是我读过想的.)中校一一告诉了他们.这就够啦.另一个军官说."让那些野蛮人践踏祖国的神圣土地的,就是你和像你这样的人.""对不起."中校说."就因为像你这种背叛行为,我们才失去了胜利的果实.""你参加过一次撤退没有?"中校问道."意大利决不会撤退.""如果你们要枪毙我,"中校说"那就请立即枪毙我,不必多问了,这种审问很愚蠢."他画着十字.军官们凑在一起交谈.一个军官在拍纸簿上写着什么."他丢弃了自己的部队,命令立即予以枪决."他说.读到这里深深厌恶战争,也为战争中无知的人气愤.头发都灰白了,应是老人了,战争的失利和一个或者说几个低级军官有关吗?撤退不是命令吗?而且撤退时还有德军的进攻,阻击.((((不能在写了,再写好似写论文了哦.收笔了.)))))))<<红与黑>>很长很长时间以前读过<<红与黑>>的简介.但不为简介所吸引.那时的心里还全然是正常的情爱观,不认为人间的情可以超越现实.但,人在不同时期看不同的书;有时同一本书也要不同时期来读,看来真的是对的.其实<<红与黑>>还有一小部分没读完呢,但忍不住想倾述.也可能全读过会有个更全面的认知,但真的想说哦.因为作者描写的主人公是如此的让我神往.不是他的爱情,不是他初与瑞那夫人涩涩的爱恋,一种少年不知情何物,为以解情而为之的狂热;也不是后来与马特尔小姐的恋情.看过小说的评语,都是重在对他的向上谋生手段的不认可上.这些也不是我读过神往之处.我欣赏的是他的博学.更有他迷惑时的内心挣扎.他一方面受少年时地位的和家庭的影响,产生了极度的自卑心理.但一方面他又处处显示着自己超人的才学.他想得到别人的欣赏与认可.他的向上的机会有机缘的巧合,但更多的也应是他的才能已经受到了众多人的赏识.是他努力的结果.如果一个人想抱怨命运,首先应抱怨自己的时间都用在了哪里.没有耕耘哪来的收获?每个人都有对自己的自责.也都有为自己失落开脱的理由.其实向上争取并不是过错.世上有几人可以真的出世?都想出人头地,都想更有做为.这中间的过程有人可以清白的获取?后半部还没有读完,也不好说他后期的经历.但真的欣赏理解他的迷惑中的自责与自责中的茫茫然.因为他年青才会不成熟不老练与不圆滑.但成熟,老练与圆滑是与这个世界妥协,是顺应了社会的产物.也可能全书读过后,还会有其它的感想.终于下午全看完了全书.怎么感觉有点急然收笔呢?而且高峰期是那么的短暂.好似作者不希望于连太过得意.那时的法律不太明白,瑞那夫人也没被于连枪杀呀,为何还要处死他呢?而且不是有马特尔小姐的急急奔走疏通吗?斯汤达这时写得有点急了吧?不会是没钱了想速速换稿费吧?呵呵.这么说斯汤达不会让他不得安息的生气吧?)))))))不过通篇读过之后仍不失为优秀作品.不过文学名著真的很有它的魅力.历经时间的考验仍灼灼生辉.人类的思想真伟大,人类的智慧真了不得.可惜我是凡人,但可以读这么多的优秀作品,也很自豪哦.)))))))))))读<<百年孤独>>第一次读哥伦比亚作品.刚读没几页.想必名著之所以能经受时间的考验,定有它的闪光点.浮光掠影也罢,仔细研读也罢.能有这许多的优秀作品可读,总是幸福的感觉.<<百年孤独>>看的真的是艰难哦,如果是以前早扔一边不读了,但现在总想清楚它之所以能成为名著的闪光点.初读感觉是人物众多,无主角与次角之分.带点神秘与愚昧.现在也没读出作者想说什么问题.我也太笨了哦(((((((((<<百年孤独>>.加西来.马尔克斯用18年时间创作了这部小说,由此也可以看出这本书的精细之处.这本书读起来总有种模糊的感觉.时时交杂着幻想,宗教,神话,传说等等.人名的重复也让读起来有如云山雾罩.全文的格调是深沉的喑哑的基调.让人深思生与死过程的繁琐.文中人物并无鲜明的主次之分.因为每个人都是这部历史特定时刻的主角.仅以我看后的感观,乌苏拉.伊瓜朗是这百年历史长河的见证人.她与她的后代共七代人的历史是由她恐怖的生有小猪尾巴的家族史开始,到最后生出小猪尾巴的最后一位奥雷良诺被蚂蚁侵食.她是位性格坚强的女性.无论在家族原始时期辛苦劳作,到家族兴盛之时的高山远瞩及至家族颓废之时仍在苦苦挣扎.她的生命是顽强漫长的.她身上的母性光辉也是那么的夺目.她孕育了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在他不屈不扰的武装起义之时,始终作他坚强后盾.在上校对战争最狂热之时的疯狂举动,又时时的想劝导他麻木敏感的神经,并为他感到痛苦.在上校对战争厌倦时,亮出了她母亲的胸怀关心他,让他四处游走的心回归了家.如果说男人在搅动历史,那么他们身后的女人是柔韧的联系历史.乌苏拉的简单勤劳和菲南达的理想化贵族化持家都是在家这方寸之地.然而她们不但使家族的生命力得以繁衍,而且也是家族历史的主心骨.这本书看下来真不轻松!(((((((读后感<<老人与海>>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通篇的格调是生命的极致伸展.于老人来讲,他热爱海.但他更爱鱼!否则不能八十多天连条大鱼都没打到.他是在用自己衰老的年纪与最大的鱼斗.或者说在挑战自己的耐力极限.时光总是催人老.当我们一天天老去了,可是心还是停留在曾经的辉煌时刻,不相信镜中的自己是真实的自己.所以老人在与海中的大鱼斗.一种生命的竞争!而我们确过多的苦苦的与时间斗与生存的环境斗!挣脱一些,压制一些~~~~欣赏文中的这句话:老头儿用他那双日晒风吹的,坚定的,慈爱的眼睛望着他."你要是我自个儿的孩子,我就会带你去冒一冒险了."他说."可是,你是你爸爸的,是你妈妈的,你搭的又是一只交了好运的船.""现在去拿沙丁鱼好吗?我还晓得从什么地方去拿四条鱼食来呢.""今天我自个儿还有剩下的.我把它们放在盒子里用盐腌上了.""那么我弄四条新鲜的来吧.""一条,"老头儿说.他的希望和信心从来没有消失过,现在又像微风初起的时候那样的清新了."两条,"孩子说."那么就两条吧,"老头儿答应了."可不是偷来的吧?""偷我也愿意,"孩子说."我可是买来的呢.""谢谢你,"老头儿说.他真够天真的,在自己谦卑的时候一点也不以为奇.但是他知道他已经变得谦卑,他知道这不是耻辱,而且给真正的高傲也没有带来损失.海明威的句子里处处有这样的闪光点.读过后令人思索.现实中我们不也是谦卑的吗?老人虽说终于凭借顽强的意志力战胜了很大很大的鲨鱼.但最后上岸时却只剩下了鱼的骨架.他时时在想着如果那个小孩子在就好了,时时想如果在有些有用的工具就好了....人可以战胜一条极大的鱼,但与许多的鱼斗还是会败下阵来.人在独处时会把自己想得很高大,会战胜很多假想中的事物.但现实里却是处处得小心翼翼.得依赖很多的人很多的凭借才可以达到成功!<<安吉拉的骨灰>>刚刚读完这本书.有笑更有泪.很佩服作者的写作心境.也可能人生换个角度考虑,就会发现一种乐观,凤凰涅磐后的达然.原想在网上找到这本书摘抄几段令人感动和开心的片断,但是怎么找也没找不到原文.看来只有我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往上敲了.((((((这本书是作者的回忆录.用貌似轻松幽默的笔调讲述苦难的童年及青少年时期.在他的笔下死已不是压抑的黑暗而是那种社会的必然更可能是种真真切切的解脱.亲情也让位于饥饿,善良的本性也屈服于饥寒交迫.全书贯穿着冷,病,饿,和成长中的困惑还有来自他人眼中的漠视和内心的自卑.这么多压抑着小小的弗朗克.麦科特的心灵.文中有段弗朗克得伤寒住进医院后与患白喉的帕特里夏在相邻的两个病房里用声音交谈的片断.帕特里夏说,她床头有两本书.一本是诗集,她喜欢这本;另一本是英国简史,问我要不要看.她把它交给每天拖地板的谢默斯,他再带给我.他说:"我本不该从一个白喉病房带东西到另一个伤寒病房,病毒到处飞,还夹在书里.如果你得了伤寒又染传上白喉,人们就知道是我的责任,我就会丢掉饭碗,只好到大街上端着缸子卖唱.~~~~"看来病魔也压不住人的求知的欲望.虽然最后帕特里夏死了,但她却给弗朗克的精神世界带来了一束光而不是每天单纯的渡时间.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空虚!!!爸爸走了家里的环境越发坚难.就是所住在那么臭气熏天的破房子的要交的租金也没有了.妈妈回到楼上的"意大利",坐在炉火边,想着有什么办法凑齐一周的房租,先不管那些欠款啦!她想喝杯茶,可是没有柴禾烧水,只能等马拉齐从两层楼之间的间墙里抽块木板.妈妈说:"反正木板快掉啦,不如劈劈当柴烧."我们用一部分木板烧茶,其余部分还留着明天早晨用,可今天晚上,明天白天,后天等等用什么呢?妈妈说:"再从墙上抽下一块木板吧,只一块,不能再多.两个星期以来她一直这样说.直到最后只剩下大梁了.她警告我们不要动大梁,否则天花板和整个房子都会倒塌.哎呀,我们可不能碰大梁啊!她去找外婆.屋里很冷.我拿起斧子朝一根梁走去.马拉齐为我加油,迈克尔拍手叫好.我拉动那根横梁,天花板咯吱咯吱响当当,接着天花板带着灰泥,石板和雨点掉在妈妈的床上.马拉奇说:"上帝,我们都活不成啦!"迈克尔在屋子里来回跳,一面叫着"弗朗基把房子弄塌啦!弗朗基把房子弄塌啦!".....妈妈看见自己床上到处是泥灰和石板,便揪住自己头发哭喊:"怎么办啊?"她大声训斥我不该碰大梁.外婆说:"我去通知租房办公室,让他们来修好,不然你们都会淹死的!"不一会儿,她和收租的一块来了.他说:"上帝啊!另一间屋子在哪儿?"外婆说:"什么屋子?""我租给你们楼上两间屋子可有一间不见了,那间屋子在哪儿?"妈妈说:"什么屋子?""原来楼上有两间,现在只有一间.中间的墙呢?原来有堵墙,现在没有墙了.我记得很清楚中间有堵墙,因为我记得很清楚这里有两间屋子.说吧,那堵墙哪儿去啦?那间屋子哪儿去啦?"外婆说:"我不记得中间有堵墙,而且因为我不记得有墙,我就也不记得还有间屋子.""你不记得?可我记得.我干房东代理已经40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上帝啊,真没有办法!你一转身,他们就不交租,而且墙和屋子一下子就没啦!我要你们告诉我墙到哪里去啦!你们把那间屋子弄到哪里去啦!"妈妈转身对我们说:"你们谁记得有堵墙?"迈克尔拽拽妈妈的手:"说的是我们用来烧火的那堵墙吗?"收租人说:"亲爱的上帝啊,我也太过份啦!不交房租,我怎么向文森特爵士交差?滚出去,我现在叫你们滚出去!一周以后我再来,我再敲敲这个门.可我不想看到任何人在里面.你们统统滚蛋,再也不要回来!你们听明白了吗?"文中还有段描写弗朗克的妈妈因为肺炎住进了医院,几个小孩子被妈妈的姐姐接过去照料几天.这几天于弗朗克是那么的不自由.如果你去别人家,即使是妈妈的姐姐家,你也不知怎么是好.别人告诉你把婴儿留在过道,把婴儿抱到厨房;但你到厨房以后又不知该怎么办了,这毕竟不是你的家,姨妈随时都可能对你大喊大叫,或朝你脑袋来一拳头她把大衣脱下放到卧室,你呢?抱着婴儿等着下一个命令.如果你向前面或向边上迈一步,她就可能出来问你到哪里去.而你呢?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你自己也不清楚.....所以最后马拉奇不堪忍受逃出了这个房顶有面包吃的地方.原来饿与自由是平等的地位.这本书非常值得一看.与最欣赏的狄更斯的作品有一曲同工之处.都是人性在浴火过后的凤凰般的超然.苦难也不全是黑暗,这里也有亮点.小女很小但她也喜欢读这本书.等她读完了,也让她写篇读后感,看看她眼里的这本书吸引她之处~~~<<茶花女>>----激情与真情的碰撞薄薄的薄薄的一本书,载不动载不动如此火热的火热的情感.一百多年过去了,而鲜活的情感还流淌在读过这本书的每位读者心里.原来爱情可以如此忘我的燃烧~~玛格丽特是位美丽天资聪颖极有个性的妓女.出生贫困,为生存而来到巴黎,却不幸伦落风尘.在她生病时,只有深爱她的阿尔芒露出了心痛难过不安的情绪.在如此情感面前,玛格丽特这位十二岁之前天天被母亲责打久失亲情友情关心的弱小女子,用文中的话说"我的真情只为一只小狗波动过.因为在我咳血时,它用一双犹伤的眼睛望着我,而当它失去时,我伤心了很久..."被深深打动了.金钱在淡出,美好的真性在复苏.似乎阳光终于冲出了乌云的笼罩.然而人世间总有如此多的残规礼教,总有如此多的仁义之士为了所谓的他人的利益来规劝主人公.何是对何是错?难道真的是成全他人的前途牺牲自我就是对的吗?这句话在茶花女最终离世时,她体悟到了.她如此说"早知我只有一年的生命,为何我要放弃,为何不选择快乐的在心爱的人温情的一握中离别这戚凉的世界?"而她还是太善良了,她不敢想永久的与阿尔芒过着世外的粗茶淡饭的生活.即使她曾如此的设想过.通篇小说的文字是激情的敏感多情骚动的.是热恋中的人儿的语言.对阿尔芒的印象他应是位出色的冷静的有才华的青年.(因为用他的话说---为了维持情人的地位,他在不举债的情况下,去冷静的赌.赌给我的感觉应是狂热的,失去控制的,有如吸食鸦片的感觉.而他却能冷静淡然.从这里能看出他性格的一面.)环境与人真是相辅相成.人依赖环境,困惑在环境里不能自拔.而人要改变环境跳出固有的圈子却是难如其难.当公爵曾经把清淡的生活送给玛格丽特时,她却已经适应不了这种生活.曾经的繁闹喧嚣与冷清空虚成了对比.她任性的放纵的点燃了自已...爱情既然是种情绪,它就有来时也会有消退之时.当阿尔芒疯狂的想着与心爱的人再见一面之时,不惜迁坟亲见.面对森森白骨,面对香消玉殒的残肢他惊呆了,他也终于放下了那种刻骨铭心之恋.西线无战事(德)雷马克打出这个书名时,指尖仿佛感受着心的沉重.这本书不是一种控诉,不是一份自白.它只是试图讲述那样一代人,他们纵使逃过了炮弹,最终还是被战争毁灭了.雷马克开始写作他大战结束以来一直酝酿、构思的小说《西线无战事》。完全利用业余的晚上,他仅仅花了六个星期就把小说写成了.这就是我们今天读到的版本.本想在网上找出这本书的电子版,可以把影响我心情的片断呈现在这里.但是网络中充斥着全是关于<<西线无战事>>影片的简介.什么是好莱坞的一部早期军事题材片,片长两小时半,是美国电影史上一部经典作品。它荣获了1930年奥斯卡最佳影片奖.也许这个时代视听效果的流传要远远高于平面文字的阅读.也许西线无战事是因有幸能与"好莱坞""奥斯卡"这样的字眼才能被更多的人了解其主体内容.<<西线无战事>>可以说是本自传体的小说.作者由于控诉了罪恶的战争,反动势力的极端恐慌。他们攻击作家在对待第一次世界大战问题上采取反英雄主义态度。在他们看来,这种军事冲突中表现出来的个人英雄主义正是锤炼国家社会主义精神的熊熊烈火,因此,他们不能容忍有人竟敢对这个纳粹神话挑战。1931年,这本小说列入纳粹党的"黑名单",成了典型的被禁书之一.这世上曾有多少优秀的作品被禁呢?1933年5月10日,纳粹分子开始在柏林焚烧被禁的书,他们一边把禁书抛向熊熊大火,一边喊着"焚烧格言"."反对在文学上背叛世界大战中的士兵,为了本着真实精神教育人民,我把埃里希.马里亚.雷马克的作品扔到大火里!"好似一派红小兵的举动啊.疯狂的失去理智及分析能力的一群走狗.雷马克后来说:"我既不是犹太人,在政治上也不左倾。当时的我也跟今天的我一样:是个战斗的和平主义者."一本何样的被禁的书?一本仅仅用六个星期完成的著作,为何读起来是那么的沉重?下面敲击出的片断文字及感想,仅为我也为能读到的朋友勾起一点回忆一点理性的共鸣!!全连一百五十人撤回时,正好在最后那一天,数量大得吓人的英国重炮和加农炮向我们发起突然袭击,对准我们的阵地一直狂轰猛炸,因此我们遭受了十分惨重的损失,生还的还剩八十几个人.撤离前线,首先希望安稳地睡一大觉;在前线,我们基本上没有睡过什么觉,一连熬了十四天,时间长得我们受不了了.自从我们来到这儿,早年的生活早已失落掉了,没费我们多少丝毫力气.我们还没有扎下深根,战争就把我们给冲走了.以一种特殊的,忧伤的方式被改造成粗俗的人,.当他去看望受伤的克默里希时,他异常瘦弱,真像是个小孩子.他躺在那儿,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全世界的人都应当打这张床边走过去,说道:"那是弗兰茨.克默里希,十九岁半,他不想死去.就别让他死吧!"忽然间克默里希开始呻吟起来,喉咙里发出阵阵咯吱咯吱的响声.我一下子蹦了起来,跌跌撞撞的奔到外面,问道:"医生在哪儿?医生在哪儿?"我看见一件白色罩衫,便一把把它抓住了."快来,那是弗兰茨.克默里希快要死了."他摆脱纠缠,问一个站在旁边的医院护理员:"那是哪一个?"他说:"二十六号病床,一条大腿给截掉的."他怒吼道:"这我怎么知道啊,今天我已经截掉过五条腿了!"他将我一把推开,对那个医院护理员说:"你去照料一下吧."便一溜烟跑到手术室去了.我跟那个护理员一路走着,气得一个劲儿发抖.那个人瞅着我说:"今天早晨从五点钟起,一个手术接着一个手术简直发了疯,我跟你说,光是今天,已经死了十六个你们那位是第十七个.总共或许要有二十个咧---"我头晕脑胀,突然发现什么也做不了.我再也不想吵骂,那样一点意义也没有,我真想一头栽倒,永远爬不起来.我们站在克默里希的床边.他已经死了.那张脸仍然湿漉漉的流淌着泪水.眼睛半开着,颜色黄蜡蜡的像是用旧了的角质钮扣.---"你打算把他的东西给带走吗?"我点点头.他接着又说:"我们必须立刻把他搬走,我们需要这张床.外面,他们都还躺在地板上呢."这就是一个年轻的生命死去的过程~.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些年轻的大孩子有着天真的一面.受鼓动而参军.幻想着宣战应当是一种民间的节日,买门票,用乐队,仿佛斗牛一样.然后在竞技场上两国的部长将军们,穿着游泳裤,拿着棍棒,最好让他们自己去决个胜负.谁也没死掉,他的国家就算胜利.这种做法要比现在的安排简便多了,更加公道,现在是让不应该打仗的人去拼个死活了.一战期间,德国在战争中也是个侵略者的面目,如果说是为了保卫祖国不为外侵,那么死也是种捍卫.人的野心何其大呀!!!一朝缝上一个显示军阶的条纹,或者佩上一柄军刀,完全就似换了一个模样,倒似吞下了混凝土似的.""那是由于军服的原故."我揣测道.譬如说,假使你训练一只狗吃土豆,后来你又拿一块肉放在它面前,它还是把肉抓走了.,这是它的本性.况且,假使你给一个人一点儿权力,他也会这样干;他也会将它抓走的.它完全是一回事,因为人在本质上首先也是一头牲畜,只是可能正像涂着黄油面包一样,他把自己装饰得首道貌岸然一点罢了."战争让人死亡,痛苦,迷离,错乱而身处安全岛的人是无法体会的.这本书比海明威的<<别了,武器>>要更真实的表达一种战争真正的情绪.那是来自最底层士兵的情绪.他们不想通过战争升官发财,只想着如何活着回家.不想着学业,想着今后的生活.而经历过这种折磨人的战争他们又对任何人与事漠不关心了,投入不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流泪的是保罗休假回家这段----"保罗,"她叫道,"保罗---!"我点头示意,我的背包跟栏杆扶手磕碰了一下,我的步枪才够重呢.她把一扇门打开了,唤道:"妈妈,妈妈,保罗回来啦."我不能再往前走了.妈妈,妈妈,保罗回来啦.我往墙上一倚,手里抓着钢盔和步枪.我用尽浑身力气把它们紧紧握着,可就是一步也动不了,楼梯在我眼前消失了,我用枪托撑在脚边撑起我的身体,把牙齿狠狠地咬紧,可是我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我姐姐的一声呼唤竟使我一下子有气无力,什么事也做不成,我苦苦地挣扎着,本想露出一点微笑,说句话,可就是什么也说不出来,所以我只好站在梯级上,又悲愁,又困惑,不由得一阵剧烈的痉挛,而且不禁地,泪珠儿扑簌簌从我腮帮上不停滴落下来了.我想保罗在回到家见到亲人的那一刻,他就不再是军人身份,而是一个委屈的想回家痛哭的孩子了.就似小时在外面受了委屈想回家寻求温暖躲避的那种心情吧?啊,母亲呀,母亲!你还把我当做一个小孩子,为什么我不能把我的头靠在你的膝盖上,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呢?为什么我一直要自己很镇定坚强?我也何尝不想痛哭一场,得到一些抚慰,其实我比一个小孩子也大不了许多,衣橱里仍然挂着我那短小的童装裤,那也仅仅是前些年的事,为什么全都过去了呢?我坐在这里,你躺在那儿,我们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诉说,可就是怎么也说不出来呀.在前方,我对什么都不在意,而且往往不存任何希望;以后,我已经无法做到这一点了.我原本是一个兵士,而现在,却只成了种种痛苦的堆积体,为我自己,为我母亲,为那无法安慰而又毫无止境的一切而产生的痛苦的化身.我压根儿就不应该回来休假.想说而说不出,想哭却要压抑~~~保罗在这个安全的地方找不到共鸣,也不想透露内心的茫然.想不出今后想不清眼前发生的事,他感到无力的感觉!当他自我独处时,面对着自然景观又恢复了人性中最纯真最单纯的一面.可是最最美丽的,要数那栽着一排一排桦木的树林.它们的色彩不时地变换.这会儿,树干闪出一块纯净的白色,而在它们中间,软绵绵地,轻飘飘地挂着树叶那柔和的青绿色;过一会儿,一切又都变成了带着淡黄色光泽的蓝色,原来从树林边缘掠过一阵灰白色的微风,把绿色都给抹去了;可是,不一会儿,当一朵云彩遮住了太阳的时候,有一处地方那颜色又深了起来,差不多转成了黑色.而这团阴影,活像幽灵似的这会儿穿过那暗淡的树干,飘过荒野径直漂往天边,这时候,那些桦树便重新挺立出来,如同白旗杆上辉煌的旗帜,树上还有那被秋色涂染的殷红的金黄的叶片.我常常面对着轻柔的光芒和透明的阴影的嬉耍,悠然神往,几乎连口令声都没有听到;一个人只有孤零零的时候,才会开始认真欣赏大自然,热爱大自然.当看到战争究竟是如何产【星火作文网】生的这段时,我也好奇."大多是由于一个国家严重地侵犯了另一个国家,"阿尔贝特答道,带着轻微的骄傲神情.于是恰登装出十分迷茫的样子."一个国家?这我可不理解.德国的一座山不可能去侵犯法国的一座山.或许说一条河流,一片树林,一块麦田,都不可能去昌犯别人家的.""你是真的那么愚蠢,还是故意捉弄我呢?"克罗普喃喃地抱怨着说,"我根本不是那样说的.一个民族侵犯了另一个民族...""那么在这里,根本就没有我的事儿,"恰登答道,"我自已并不觉得有人侵犯了我.""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阿尔贝特有点气恼地说,"这根本不是由你这样的乡下佬来决定的.""这么说,我就马上可以回家去啰,"恰登固执地说,我们大家都笑了.........战争是每个国家的领导人决定的,但他们只指挥不参与进入前线.前线冲充的全是普通的士兵,让可恶的战争由这些个领导人来亲力完成吧.人创造社会价值不同,加速历史发展的速度也不同.可能更多的普通人放入古代与近代还是现代其思想观,价值力都是停止不动的.但他们要求生命的自然性公平的存活力也要受制于他人.那么我们为何而活?仅为了充当这所畏战争的炮灰吗?仅为了受欺压吗?仅为了活而活吗?战争成就英雄或是枭雄,但别忘了那光辉形象后面有多少血流成河的故事!!有多少哭涕的泪水,有多少青春的身躯!!!保罗最后也没有逃出这场战争,当初只是一年的兵最后他却在这死亡的战争中整整延息了三年的命.他永远安息了,一九一八年十月,他阵亡了,那一天,整个前线一片死沉沉,静悄悄的,战报上将这一切仅概括为:西线无战事.一个普通士兵死于无战事???因为他拔动不了整个大局.无论他的胸膛有颗多么热烈跳动的心,无论他的头脑有多少热爱自然,珍惜生命,关爱亲情友情,极端地厌恶战争却都无法逃离这该死的战争.嫉妒狄更斯栩栩如生的描写段段续续读过四五本狄更斯的作品.有很早以前的<<雾都孤儿>>还有<<大卫·科波菲尔>>,<<老古玩店>>,<<双城纪>>还有刚读过的<<远大前程>>,将要读的<<艰难时代>>等.他的作品读起来很容易进入那时的时空.例如<<远大前程>>的开篇就是那么的引人入胜.我父亲的姓是皮利普,而我的教名是菲利普。在我幼年时期,无论是皮利普还是菲利普,我既发不出这么长的音节,又咬字不清,只能发出皮普。所以,我干脆就把自己叫做皮普,以后别人也就跟着叫我皮普了。我说皮利普是我父亲的姓,那是有根据的,因为我父亲的墓碑上刻着他的姓,而且我姐姐也这么说。我姐姐嫁给了铁匠乔·葛奇里,现在是葛奇里夫人了。至于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父亲和母亲,也没有看到过他们两位的照片(其实在他们的时代还不知道什么是照片呢)。最初在我的想象中也有父母亲的模样,那是根据他们的墓碑字形乱造出来的。我父亲墓碑上的字体使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认为他是个方方正正。胖胖墩墩的黑皮汉子,有一头的黑色鬈发。再看看墓碑上镌刻的另外几个字。“及上述者之妻乔其雅娜”,我又得出一个幼稚的结论:我的母亲脸上生着雀斑,而且体弱多病。在我父母的坟边,整齐地排着五块小小的菱形石碑,每一块大约有一英尺半高。这就是我五位小兄长的坟墓。在这大千世界的现实斗争中,他们早早地放弃了求生,一个接一个离世而去。此情此景,使我萌生出一种类似宗教情感的信念,坚信我的五位小兄长一生出来就双手插在裤袋里,面孔朝天,而且从来没有把手拿出来过,和现在躺在墓中的样子相同。很多优秀的作品我是要一而再,再而三慢慢读过来的.而读他的作品却是不间断的读完.在这里还是只说我读过的作品的感觉吧.“他的一些简介里的什么“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如果按照这些标准来读书,那么读书就失去了乐趣.仅仅是因为这水的清澈清凉是必须的所以才更喜它.狄更斯作品从少年至现在吸引我的一直是他的儿童心.他擅于描写可怜的,糟懂的,而又本性向上的小孩子心态.用第一人称描写孩子的心态是那么的生动感人.佩服狄更斯的文采,喜欢他的作品的广阔的视野,但更嫉妒他可以纤细入微的描写.看看下面这段:我简直怕得要命,给弄得头晕目眩,禁不住用双手把他紧紧抓住。我对他说:“请你大发慈悲吧,让我的身体直起来,再这样说不定我会吐出来,身体一直我就会听清楚你讲的究竟是什么了。”于是他猛力地把我一推,使我滚到地上,这一滚似乎连教堂都跳了起来,而且跳得比屋顶上面的定风针还要高。然后,他又抓住我的两臂,把我提到墓碑的上头,直坐在上面,而他却继续讲着那些令人恐惧的话。读他的作品比读一本童话书要来的真实.但却获得一样的心境.满足对就是这种想法.感觉生活就在你身边.只要努力只要一直保持一颗向上的心灵,生活就会回赠你所要所求的.如果读过<<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还有<<远大前程>>的朋友,会发现狄更斯是那么的喜欢儿童.儿童的心灵是清澈的如一汪清泉,儿童的语言是稚嫩的如枚枚小青杏,儿童的想法是单纯的如天上的彩虹.而能把儿童的心理描写出色而又避开老套的如蜜糖样的童话作品的痕迹,目前我仅发现有狄更斯.契诃夫的<<万卡>>也很不错.但他更至力于尖锐小品.最近也有看国内的历史类小说,人物传记.但隐隐的感觉这方面说我的感想有些班门弄斧.好在这里仅是我记录读书笔记的地方,也就不怕贻笑大方了.^_^在读中国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张亚新94年发表的长篇历史人物传记<<曹操大传>>全书约50万字.不可说不是篇巨著.作者是位主要从事古典文学,特别是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讲过《汉魏六朝文学》、《先秦两汉散文》、《古代文论专题》等课程.出版过《六朝乐府诗选》、《江淹集校注》、《曹操大传》、《汉魏六朝诗:走向顶峰之路》、《唐诗精选》等专著.曹操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他爱才惜才.书仅读了四分之一,对这个段落很有感触.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世孙.从小就是位颇聪明反映敏捷.有经典的孔融让梨的故事.献帝都许不久,名士孔融即接受征召,到许都做了地位较高的将作大匠.孔融崇尚儒学,博涉多览.但他自以为智慧超群,才能卓异,当世豪俊都不如他,常以安邦定国为已任,但志大才疏,华而不实,从未办成什么大事.把提建议往往脱离实际.孔融对祢衡却很器重,但是不是文人都有些持才视傲呢?祢衡对曹操召见很无礼,故然不可以趋炎附势但你依附了曹操,你靠他而生存,所求为何呢?曹操想见见令孔融特地上表推荐的祢衡,他却称病不肯前往,而且还在背后不断讥讽曹操.孔融责备后从中调解,第二次去见曹操却是故意日暮才来.只见他身穿布单衣,头顶粗葛巾,手持一根三尺木棍,往大营门口一站,以杖击地,大骂曹操.气得曹操对孔融说:"祢衡这小子,太不识抬举!我要杀他,不过像杀一只麻雀,.想到他有些虚名,不肯杀他,怕远近的人们会以为我没有容人的肚量.现在我把他送到刘表那里去,看看会怎么样!"祢衡到荆州后,刘表开始很看重他,案牍文章都要经由他审定.但祢衡与刘表左右人处不好,这些人在刘面前告他的状,说他一面说刘表仁义,即使周文王也不过如此;一面又说刘表遇事不能决断,最终成不了气候.刘表听后,感到耻辱,不能相容,于是将他送到性情急躁的江夏太守黄祖那里去.而黄祖最初也是很看重祢衡的,之子黄射与他相好.但后来,在黄祖大会宾客时当众出言不逊,黄祖呵责他,他反以骂言相对.黄祖大怒,命拖出杖责,他仍大骂不止,终于被黄祖一怒之下杀死,年仅二十六岁.祢衡有才而终不为社会所容,应当说是悲剧.但他自身的性格弱点应当说也是突出的.其人狂傲自大,目空一切,刻薄不饶人,得罪他不行,不得罪他也未必就行,比他差不行,不比他差也不行,名士脾气大发作.他对曹操的政治军事举措及个人品德,为人处事似乎也没有什么不满意,他自己似乎并不代表什么正义力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曹操的地位比他高,别人趋之若鹜他偏不买这个账,突显自己的特立独行.曹操对他的敌对情绪和行为应当说是采取了一再忍让的态度,祢衡总是处于攻抛,而曹操总是处于守势.实在忍无可忍心了,将他遣送出境是处置这件事情的最好办法,如将他继续留在许都,只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对稳定当时局势和建立曹操人个的权威都是不利的.如果将曹操同刘表,黄祖比较一下,曹操较为克制和宽容的态度就更容易看出.祢衡对刘表既没有当众羞辱,更没有当众大骂,但他却不能为刘表所容.被告发的那几句话,并不一定是他说的,就算是他说的,也是赞扬与贬损一半对一半.刘表素有宽和爱士的名声,把他往那里送,是想对他的宽和作一次考验,用意虽然狡黠,但还说不上恶毒.刘表明知黄祖性急,却要将他往那里推,让干柴去碰烈火,却是存心要让祢衡难堪了.看来曹操也仅是人不是神,容人之心也待商榷.但他从人的角度也如此做也算是可以了.看了这段就想,文人的才能与这个社会到底是何种作用?曹操杀杨修,并不重用孔融,排斥祢衡,但对身边谋事重用备至,我们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是何种人物呢?我对文中本书王洪先生的序中这句话咀嚼再咀嚼,想必孔子先生再世,对曹操会是极之不屑的.但以魏代汉之事,如以今人眼光来看,汉室气数已尽,新兴王朝兴趣,正是历史兴替之正道,有何不可?而曹操的思想策略方面正是对正统迂腐官方儒学的一种冲击.正是这种"唯才是举"的精神,这种"周公吐哺"思贤若渴的精神战胜了吴蜀的重要原因之一.曹操的谋略手段,不但可做为商海博战取胜的法宝,对现今位高者有何意义吗?1200字以上
-
顾小合锲子我叫顾合,你也可以叫我顾小合。我妈妈就是这么叫我的。我是一个矮矮瘦瘦的乡下女孩子,我的脸很苍白,像暗淡的荒岛。我妈妈说我是纸片人,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吹跑。所以每次我跟她出门,她都很用力抓得我的小手,然后扭头用一种很谨慎很悠长的目光盯我一会儿,幽幽地说一句:“你别跑啊。”然后就没心肺地大笑起来,嘴咧得老高。神知道,最后是谁跑了。我的眼睛很大,但是没有生命,像一潭死水。然后眼的周圈是厚重的眼袋,紫紫的,总像被人打过一样。有一次我妈又说:“你个蠢孩子,天生被人欺负的样儿。”又一阵狂妄而肆意的大笑声,听得我心里发毛。我有点不服气,就爬到她那个很旧很旧,无比高的红漆老木梳妆桌上,有一面很古老的铜镜,真的是那种电视里才有的老镜子,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我就把整张脸都贴上去,总算模糊着看到了自己那张灰暗的面孔。我的瞳孔被放大,在铜镜那特别的凹凸面上扭曲了棱角,我心里就想哭,我的确是丑的。然后她就一巴掌拍过来,没头没脑吼我一句:“没出息的蠢货。”这就是我亲爱的母亲,在我年幼时经常骂我蠢的母亲。她好象一直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一直讨厌这个妈妈。偶尔她会高兴一点,亲昵地叫我顾小合。我是喜欢这个称呼的。但可惜七岁以后就再没有听过了。她离开了。我的家乡是个江南小村,有山有水的。这里人不多,村子坐落在那儿,安详得很,这里的人便也渲染出一种和善的气质。我们叫这个温暖的地方叫,夕塘。好象是因为这里的落日从西边那条河塘上坠下,离人很近很近,光霞很美很美。而我的母亲来自远方的城市,她大咧,粗鲁,甚至有些怪异。但她也很美,脸就像这落下的夕阳一样光彩。她嫁给了我憨实的父亲,这个乡村小教师,一度是村里的佳话。我也曾经认为我的父母多么轰烈地爱过。可后来残忍的现实生生剥掉了这包装了这么多年的糖衣之后,我也不免唏嘘。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我一直清楚地记得那日,是春日正好的时候。我家院子里很多花都开了。那时我刚过完自己的七岁生日,穿着她给我买的鹅黄色小裙子,很是快乐着。那是我十七年粗糙如草的生命中仅有的几次美好。她突然要给我过生日,突然送我小裙子,我还记得是左袖口上有蝴蝶结,蓬蓬的那种公主裙。我毕竟是乡下小女孩,脏脏的我甚至被它的光芒给怔住。然后我就很用心地自己打水,干干净净地洗澡,好象要撮掉身上所有细菌后才敢去触碰那条裙子。我也记得她很得意地笑:“漂亮吧,你妈我特意托人买的。”可第二天她就突然地离开,莫名地离开。我那可怜的父亲是那样爱她的,但愚钝的他只能沉默。他无法找到她,最后跟别人讲:她死了。疾病突发。他怎么能这样撒谎!我无法控制地用一把黑色的大剪刀剪碎了那条临走赠品,剪碎了我的最爱,去死的裙子!其实年幼的我并不是恨她抛弃了我,我厌恶她,所以我感觉我可以失去她。但父亲不能。说说我的父亲吧。夕塘养育了我的爸爸,这个温顺的男子。他会温柔地叫我“合合”,会拥抱我,会做很好吃很好吃的菜。他很善良,一直没去大城市而是为家乡作贡献,做一个普通的乡村教师。他也是个好看而有气质的男人。所以我原来一直觉得母亲就是这样被他吸引的。其实他才最可怜。他想安慰我,自己却痛哭起来。那是刚七岁的我多么害怕的场面。我只能老成地拍起父亲的背梁来。我这个在春天出生的孩子,却注定一辈子没有春日的明媚了。我想找她回来,为了父亲。从那刻起一直伴随的念头就这样侵袭我的大脑。其实我只是一个沉默的小姑娘,哦不,是失去母亲的小姑娘。执拗地定下自己的方向。后来顾小合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吧。首先。我的母亲,她叫安远,多么中性的名字。如果你认识她,请一定记得告诉我。1200字以上 初二
-
拆 字 合 字拆字与合字把一个字拆成几个字,或把几个字合成一个字,构 成字面上的对偶。当然,有一些也含有分析字的成份,蕴含某种微 妙的思想内容。闲看门中木思间心上田上联:「闲」字。 下联:思」字。少水沙即现是土堤方成蚕为天下虫鸿是江边鸟踏破磊桥三块石分开出路两重山上联拆「磊」字。 下联拆「出」字。冻雨洒人东两点西三点切瓜分客横七刀竖八刀上联拆「冻」、「洒」字。 上联拆「切」、「分」字。天下口 天上口 志在吞吾人中王 人边王 意图全任上联拆「吞吴」字。 下联拆「全任」字。一目不明 开口便成两片廿头割断 此身应受八刀上联拆「鼎」字。下联拆「芬」字。冯二马驯三马冯驯五马诸侯伊有人尹无人伊尹一人元宰上联拆「冯驯」。 下联拆「伊尹」。墙上挂珠帘 你说是王家帘 朱家帘半夜生孩儿 我管他子时乎 亥时乎上联拆「珠」 下联拆「孩」妙人儿倪家少女大言者诸葛一人上联拆「妙」合「倪」。 下联拆「大」合「诸」。古木枯 此木成柴女子好 少女更妙上联合「古木」为枯,「此木」为柴。 下联合「女子」为好,「少女」为妙。人曾是僧人弗能成佛女卑为婢女又可称奴上联合「人曾」为僧,「人弗」为佛。 下联合「女卑」为婢,「女又」为奴。三女为奸 二女皆从一女起五人共伞 小人全靠大人遮上联合「三女」为奸(繁体) 下联合「五人」为伞(繁体)。十口心思 思国思家思社稷八目尚赏 赏风赏月赏秋香上联合「十口心」为思。 下联合「八目尚」为赏。日在东 月在西 天上生成明字子居右 女居左 世间配定好字上联合「日月」为明。 下联合「子女」为好。乔女自然娇 深恶胭脂胶肖脸止戈才是武 何劳铜铁铸镖锋竹寺等僧归 双手拜四维罗汉木门闲可至 两山出大小尖峰上联合「竹寺」为等,「双手」为拜,「四维」为罗。 下联合「木门」为闲,「两山」为出,「大小」为尖。四维罗 马各骆 罗上骆下罗骑骆言者诸 豕者猪 诸前猪後诸牵猪上联合「四维」为罗,「马各」为骆。 下联合「言者」为诸,「豕者」为猪。拆字与合字把一个字拆成几个字,或把几个字合成一个字,构 成字面上的对偶。当然,有一些也含有分析字的成份,蕴含某种微 妙的思想内容。闲看门中木思间心上田上联:「闲」字。 下联:思」字。少水沙即现是土堤方成蚕为天下虫鸿是江边鸟踏破磊桥三块石分开出路两重山上联拆「磊」字。 下联拆「出」字。冻雨洒人东两点西三点切瓜分客横七刀竖八刀上联拆「冻」、「洒」字。 上联拆「切」、「分」字。天下口 天上口 志在吞吾人中王 人边王 意图全任上联拆「吞吴」字。 下联拆「全任」字。一目不明 开口便成两片廿头割断 此身应受八刀上联拆「鼎」字。下联拆「芬」字。冯二马驯三马冯驯五马诸侯伊有人尹无人伊尹一人元宰上联拆「冯驯」。 下联拆「伊尹」。墙上挂珠帘 你说是王家帘 朱家帘半夜生孩儿 我管他子时乎 亥时乎上联拆「珠」 下联拆「孩」妙人儿倪家少女大言者诸葛一人上联拆「妙」合「倪」。 下联拆「大」合「诸」。古木枯 此木成柴女子好 少女更妙上联合「古木」为枯,「此木」为柴。 下联合「女子」为好,「少女」为妙。人曾是僧人弗能成佛女卑为婢女又可称奴上联合「人曾」为僧,「人弗」为佛。 下联合「女卑」为婢,「女又」为奴。三女为奸 二女皆从一女起五人共伞 小人全靠大人遮上联合「三女」为奸(繁体) 下联合「五人」为伞(繁体)。十口心思 思国思家思社稷八目尚赏 赏风赏月赏秋香上联合「十口心」为思。 下联合「八目尚」为赏。日在东 月在西 天上生成明字子居右 女居左 世间配定好字上联合「日月」为明。 下联合「子女」为好。乔女自然娇 深恶胭脂胶肖脸止戈才是武 何劳铜铁铸镖锋竹寺等僧归 双手拜四维罗汉木门闲可至 两山出大小尖峰上联合「竹寺」为等,「双手」为拜,「四维」为罗。 下联合「木门」为闲,「两山」为出,「大小」为尖。四维罗 马各骆 罗上骆下罗骑骆言者诸 豕者猪 诸前猪後诸牵猪上联合「四维」为罗,「马各」为骆。 下联合「言者」为诸,「豕者」为猪。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初三
-
龙凤合鸣第二波攻击开始了,轩在也不想和那怪老头玩速度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打败那家伙,靠什么打败他……轩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在大陆上遇到了对手,看来不能不施展出看家本领了。“神风天刹”,长剑一挥,数十道淡黄色的风刃从不同的角度迅速射向轩,轩双手持枪飞速旋转,淡蓝色的斗气在周围形成了一道旋风,风刃没能跨越雷池一步,全部被斗气形成的旋风所击散。比风是吗?给你看看什么是斗气形成的狂风!“缥缈之舞——灵动之风!”旋转了一阵子之后,轩猛地停下了旋转,长枪向前一挥,斗气顺势扑向了老人。蓝色斗气形成的狂风,呈柱状席卷向老人,扫过之处,地上的沙石,草木不论是什么,全部被卷入了狂风之中,在强大的斗气形成的气压下,被碾成了细小的碎末,别看这些小碎末,在如此高速的运动下,每一粒碎末都能像子弹一样轻易击穿人类的身体。一辆装载货物的马车正好在灵动之风的袭击范围内,一瞬间就被击得粉碎,那匹马被绞成了肉酱,随着狂风,细小的肉末一起冲向了老人,幸好那马车夫刚才下车了,否则……看样子那老人有难了。看到如此狂暴的斗气风暴,老人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他右手长剑一挥,一道淡黄色的旋风刮起在他的周围,正好把老人给防御住了,那老人心想,如此强度的旋风,应该能防御住那蓝色斗气风暴的攻击吧。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旋风刚接触到蓝色的风暴,就被狂暴的气流冲散,气流屏障形同虚设,什么肉末、血液、木渣、沙石……全部打在了老人“柔弱”的身躯上,狂风过后,那件白色的衣服已经被打成了蜂窝了,他手中那把有点生锈的长铁剑也瞬间不知去向——大概已经被击成碎末了吧。“呸!”那老人抹去了脸上的灰尘,吐了一泡唾沫,“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懂的什么叫尊重长辈!”什么血液、灰尘、泥巴,老人这才明白什么叫做“灰头土脸”,当然,肇事者也不好受,施出灵动之风的一瞬间,自己身体内部的斗气就已经基本告罄了,不过摧毁了那家伙武器,应该也就够了,实在不行我们自己耍赖皮,带上戒指,谁怕谁!“不过……资质倒是不错,喂,年轻人,我要收你为徒,怎么样?哈哈哈哈……”老人神经质一般地笑着。外边的骚动已经把沉睡中的雪吵醒,听道有人说要收轩为徒弟,立马跳了出来:“这怎么可以,轩已经有了师父!”“对啊对啊,而且……前辈的实力,恐怕不会比我高上多少吧!”轩站起身,脸上挂着笑容,他的话让那老人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紫的。“够本事我们再来一场啊,要不是被你那变态的什么鸟风给弄断了武器,我就不信你能把我怎么样!”老人气得胡子都吹了起来,怒发冲冠,不知什么时候,只觉得白光一闪,他的手中多了一把银白色的长剑,细长的剑身放射出刺眼的光芒,无边的神圣气息扩散开来。“是……是灵剑·星月,他……他是……剑……剑圣!”轩身后一个武士惊叫道,啥?剑圣?剑圣这个名号,对轩这个异国来客来说并不熟悉,他转而想到了雪的爷爷身上,“哼,就他也叫剑圣,那那个老家伙就成剑神了?”当然,这些也只能在脑中想想。“牛什么,不就是凭着一把看上去质地很不错的宝剑罢了,够本事也给我一把质地上好的枪来玩玩,我就不信我胜不了你!”轩不屑的说了一句。“好啊!”剑圣和周伯通倒是有几分相像,老顽童嘛,人老就成顽童了,“我这里有一个极品龙枪,名曰‘终命之炎’,我现在把它给你,若你能用他打败我,我便将它赠给你!”龙枪。龙枪?龙枪!天,这老头子还真折本,要知道,龙枪可是传说中神龙幻化人形时候使用的终极武器,哪把龙枪没有达到神器级别的?“好啊,在下乐意奉陪!”虽然自己手中的这把枪可能并不输于那些武器,不过,多一把神器级别的玩意……就算是卖钱也很不错啊。老人念了一段咒语,瞬间,周围的空气变得炙热起来,红色的光芒在剑圣的左手间闪烁,瞬间,一把红色的精美长枪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狂暴的火系能量瞬间涌了出来。龙枪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龙吟,轩甚至感到了那把枪里面的脉动,这把枪……“奇怪,上次召它出来的时候还没这么奇怪……”剑圣皱了皱眉,难道是眼前这个奇怪的小子是神龙族的吗?否则龙枪怎么会有感应。轩当然不是神龙族的,不过至于龙枪为何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日后答案自然就会揭晓。剑圣随手一掷,轩顺势接住了龙枪,刚刚接触到龙枪的表面,周围燥热的气息完全平静了下来,待轩完全接住了龙枪,终命之炎只不过是闪烁着红色的光芒罢了,其他地方再也没有什么怪异的了。“咚咚”,轩一愣,他十分清楚地感受到了两把长枪的脉动,而且节奏竟然如此的一致,他甚至能够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每跳动一次,就会激起两把长枪的脉动。果然是一把好枪!“准备好了吗?我这次可是要发挥我真实的水平了!”剑圣不耐烦道,轩顺手把湛蓝色的长枪递给了雪,握上终命之炎的枪杆,充满了自信。“随时准备赐教!”轩微微笑道,作为一个长者,剑圣自然没有先攻击,然而,轩却没有忌讳那么多,龙枪前挺,枪尖部分瞬间蹿出一条火红色的火舌,使得在几米之外的剑圣都感觉周围的空气变得无比地燥热。火舌接触到了灵剑,两股力量互相抵消,轩趁此机会,长枪用力横扫,火舌从剑圣的身前掠过,随即,轩使出了枪法中的刺字诀,配合上自己高超的长枪技,逼得剑圣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对付眼前这个小孩。当然,剑圣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视的,几回合后,长剑灵巧迅速的优势再次被剑圣施展出来了,当然,龙枪加火舌的长度弥补了速度不够快的缺点,使得轩可以免于正面对抗剑圣的快剑。“叮叮当当”,轩的龙枪每挥动一次,周围就刮起一阵炙热的风,灵剑银色的光芒完全被火红色的光芒所吞噬,剑圣的额头上滚下了豆大的汗珠。轩也没有想象得那么轻松,之前就耗费了相当的灵力,这次还得继续战斗,还真有些吃不消呢!两人都是以快打快,周围的人们根本无法看清他们的打斗,只觉得瞬息之间,两人已经过招不下十余次了,轩的龙枪时而疾刺,时而横扫,弄得剑圣老人家他很不适应。“缥缈之舞——破晓之刹!”轩决定先发制人,红色的枪尖瞬间爆射出金色的光芒,万丈金光刺得周围人不由得用手捂住了双眼,尽管如此,还是觉得一丝金光透过了手指,强烈地刺激着人们的视网膜。剑圣一惊,灵剑的银光瞬间形成一道护壁,使得剑圣勉强还能睁开眼看,银色的剑芒,骤然迎上了金色的神光。动了,龙枪动了,带起一道长长的残像,瞬间化作千万把刺击着灵剑的护壁,龙枪每挥动一次,银色护壁的光芒便减弱一分。“叮叮当当”,护壁破碎了,两把神器级别的神兵就这样短兵相接,显然,轩处在上风,金色的光芒对他并没有丝毫影响,虚无飘渺的身影带动血色的龙枪和金色的光芒,拉起了长长的残影,瞬间穿透了剑圣的身体。在枪尖接触剑圣胸膛的一瞬间,金色的光芒暴涨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过,轩显然还是小看了剑圣的实力。那一瞬间,银色的能量再次涌动,正面对上了金色的光芒,剑圣的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瞬间向后移动了数米,灵剑前挺迎上了终命之炎。“嘭”,巨大的两股能量冲撞在一起,引发了一阵大爆炸,金色夹杂着银色的能量如同潮水一般向外冲去,几辆马车瞬间被冲上天空,被狂暴的能量绞成碎片,连粉末都没有剩下。这是至强的对决,这是处在武技顶点的较量。令人吃惊的是,剑圣的银色能量丝毫没有占下风,灵剑的剑尖顶着龙枪的枪尖,两股能量互相冲撞,互相抵消,还有互相……融合。是的,是融合,金色和银色的能量居然在互相融合,形成一股新的神秘力量。僵持一段时间后,轩感觉头昏脑胀,体内的灵力已经基本告罄,而破晓之刹维持的时间又不久,倘若是那个老顽童还能撑下去,自己还真吃不消呢,再来一下下,实在不行只能把灵力撤掉。他不知道的是,剑圣这边也是十分惊讶,如此强大的力量,这个少年居然能支持这么久,而且看不出有疲劳的样子,如此恐怖的能力,恐怕……他真的要胜自己一筹,刚开始形成灵剑护壁消耗太多灵力了,他如果还不放弃,我也只能撤掉自己的灵力了,后生可畏啊!仅仅两秒以后,两人同时撤去了自己的灵力,他们不约而同地吐出一口鲜血,轩勉强还能用龙枪支撑着身体,剑圣看上去没那么严重,他左手捂住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第一次过招,两把神器,两个人,谁都没占到便宜,不过,空中的那股神秘力量依然存在,淡紫色的小光球静静地飘在半空中,虽然看上去是“静静的”,但是,明眼的人都看得出来,光球中涌动着庞大的能量,雪感觉到那股力量可以毫不夸张地击败眼前这两人任何一人全盛时期的力量。轩抬起头,看到了空中的那股能量,一愣,随之淡淡地笑了:“剑圣老前辈,我终究还是没法胜过你,这把龙枪,就请你收回吧!”“不!”剑圣摇了摇头,“你的能力并不弱我多少,没必要再妄自菲薄了,真想不到,居然有人的枪法能够快到和我的‘风残圆舞剑’的速度相比,后生可畏啊!这把龙枪,放在我这里也是浪费,你拿去用好了!”“谢谢前辈!”轩微微一笑,站起身子,笑声地念了一段龙语咒,空中的能量小球抖了抖,飞向了轩,在剑圣惊讶的注视下,轩的脚下渐渐多出了一个金色的六芒星魔法阵,金色的光柱从天而降,剑圣能感觉得到,周围的魔法元素正疯狂地向魔法阵的中心涌去,这个少年,究竟是什么人?淡紫色的小光球飘到了轩的正上方,融入了光柱之中,一道紫色的光柱从能量球中透了出来,直接从轩的头顶灌入他的身体,神秘的力量,滋润着轩的身体,他感觉到,这个神秘力量没有之前自己破晓之刹金色神芒的狂暴,也没有灵剑银色能量的柔和,他所感到的,是一阵沁心的冰爽,和无可比拟的浑厚神力。没多久,能量球才变小一丁点,轩所消耗掉的灵力就已经补充完毕,甚至超过了他全盛时期,神秘的能量继续被轩吸收着,滋润着他的身体,轩的修为也随着这股能量的注入不断地增强着,金色魔法阵的周围,浮现出了一个个看不懂的古怪文字,一个个打入轩的身体,周围的空间扭曲了,一个绝对的“无”出现了,这个绝对的“无”的空间,是轩利用神秘力量打开的细小空间裂缝,待淡紫色的能量球只剩下一点点大的时候,周围的空间恢复了正常。居然有人能够直接吸收利用能量!剑圣看呆了,雪也从来没见过轩有这种特异功能,魔法阵消失了,轩的修为瞬间让剑圣感到深不可测,恐怕,就刚才短短的半分钟,他的修为,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剑圣前辈,感谢您将龙枪赠给我,为了表示感谢,这点小小的能量不成敬意。”轩淡淡的说道,空中的能量球竟然就那么直接地变成了两个,轩顺手指了指,一个颜色白色的能量球飘向了剑圣,直接没入他的身体,瞬间,剑圣觉得全身舒爽,修为也提高了那么一点点。“这……你用的是什么力量?”剑圣不敢相信居然还会有如此怪异的力量,能量能够直接注入人的身体。“这个嘛……我暂时保密!”轩习惯性地笑了笑,把剩下的一小个淡紫色的能量球握在了手中,右手顺手一挥,能量球被掷出,击中了雪的胸口,彭湃的能量立即涌入了她的身体,雪惊叫了一声,她发现,自己的修为正在被迅速地提升着,从哪里也没听说过这样提升修为的方法,轩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不过……你究竟是谁,难道是某位神灵幻化成人形,还是什么上天的使者……”剑圣老公公做着令轩冒汗的假设,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人相信天才的存在吗?事情解决了,轩和雪继续前往反抗军的征途,经过几天几夜的长途迁徙,两人到达了达卡诺城。达卡诺城,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易首难攻,三面临海,近海有许多暗礁,部分暗礁地区旁边则是良港,据说敌兵偷袭时,可以发动土系魔法把良港变成暗礁区。而达卡诺城的北边又是山谷和不大的平原,再加上十几米高的城墙,自古以来不知多少将领饮恨在城墙之下。而现在,这里是反抗军的总部。轩和雪很轻易就进入了达卡诺城,虽然这里看起来更像军事城市,不过其商业的繁华程度也不必灵月帝国周边诸大商业城市差多少,反抗军的总部就驻扎在这里,路上行人中几乎个个都佩着武器,不愧是反抗军的基地。“反抗军的最高领袖是前灵月帝国四大将军排名第二的扬迪将军,据说是前一年前因为看不惯奴隶制度而背叛灵月帝国的大将,现在隶属于反抗军的城市一共32座,其中,大型城市4座,中型城市12座,小型城市16座。达卡诺城为反抗军的总部,其中驻扎着四万人左右的军队,其中见习法师42名,中级法师12名,大魔法师3名,魔导师1名,圣骑士40人,圣斗士24人,这样的军事力量也算强大了。”雪翻着手中的册子,说道。“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资料的?”轩疑惑地问道,这么详细,连魔法师和挂“圣”字头的战士数量都知道得如此详尽。“爷爷有说过,这几年他的情报网一直没有断过,对外界的资料当然了如指掌咯!”雪微微笑道。想来也是,那地方的情报多发达普通人是想象不到的,轩摇摇头,那老不死的,这么偏袒自己的孙女,这些情报自己可是从来都没听过的。“请问,在哪里能够申请加入反抗军?”正巧一名反抗军士兵路过,轩赶忙上去问道。看着轩的打扮,倒有点像是一名武人——虽然看不出修为的高深程度。自从吸收了那神秘的力量,轩能够利用自己创造出来的虚无空间把沉重的包袱和碍眼的武器放进去,同样经历过神秘力量洗礼的雪同样也能做到。这种和召剑术有所不同,召剑术只能召唤出放置在魔力空间的武器。反抗军士兵相当热情,亲自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大楼的面前。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出于雪惊世骇俗的容颜吧——轩心中不快地想道。人还挺多的,据那名士兵介绍,要想加入反抗军,还得通过一个测验,并不会特别难,一名普通反抗军的梦想一般都是加入反抗冒险小队,那是执行特殊任务的小队,只有武艺高强的反抗军才有机会加入。不用直接打仗,轩当然喜欢,说实话,在战场上,轩以寡敌众的能力并不擅长,要是单个PK,嘿嘿,那令当别论。排队等候了半个小时,总算轮到轩他们了,肥头大耳的考官只是问了一下最基本的资料,便示意轩到旁边的房间接受测验。为了不透漏身份,轩还特意用了假名——枫。这个房间不是很特别,大概有一百余平方米,考官应该是一名身经百战的战士,手持一把铁剑站在不远处,散发出的气势对轩来说不是很强。倒是轩让那考官吓了一条,自己根本感受不到对方散发的气势,要不是太弱就是太强。轩顺手操起了身边的一杆刺枪,示意战斗可以开始了,考官仔细的看了看他,决定先发制人。因为轩报名的是“冒险小队”,所以测验也会难上许多——和考官对战。战斗的开始就意味着结束,在一旁观战的其他考官只觉得眼前一花,断成两截的铁剑和指着考官脖颈的枪尖,已经把胜负说明得十分清楚了,这样恐怖的战力着实让考官唏嘘不已,对于这种反应,轩只是习惯性的笑了笑,“是考官太轻敌了!”事后轩是这么解释的,为了不表现得太惊世骇俗,轩还刻意隐藏了实力。轩走出了考场,正好雪也从对面的房间内走出,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据了解,雪展现出来的,根本是非人的实力,近身战中短弓手弩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所以,在之前雪就已经有了一身颇为不错的近身武艺,雪亮的匕首以非人的速度瞬间击倒了周围的三名考官,雪被越级收进了战斗指挥部,或许出不了多久,就能成为将军吧!轩无奈地摇了摇头,两人就这样被拆散了,“有事情我会用老办法联系你的!”轩丢下这一句就走开了,他并不想在反抗组织多呆,或许几次冒险活动以后就腻了呢!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