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超乎寻常
或许,我要找点有意义的事情来做了。我不愿当一颗炮弹,一被点燃,随声巨响,留下的就只有灰烬。或许,成为一颗烟花,腾的一声,射向高空,俯视着一切,然后,嘣的一下子,璀璨的微笑着,变成尘埃,落回土地,开出下一个繁华的季节。
时间的匆匆打破了我的沉思,站在风中的我举目四望,我看见下班时人群鱼贯地从前后门涌出,仿佛那是一道生死门。慢了,就会死掉,快了,就会生存。静静的呆在风中,不愿意随波逐流,以平常的心情观看着各种各样的表情。或喜、或哀、或乐、或怒、千奇百怪,就似一群衣着各样的猴子在舞台上尽情地流露着那虚伪的情绪。
人离尽,室空荡。那个被人遗忘的人还在那个只属于他自己的舞台上,默默地收拾东西,久久才离去。只留下班里的看板上没有擦掉的文字,留下几只零落在地上的粉笔,留下被抛弃的垃圾,留下天花板上那嘎嘎作响的风扇,留下一排排被刻画上各种各样艺术的桌子,留下那张摇摇晃晃的凳子,同样也留下了一个站在凳子旁边被众人漠视的我。
走出,深呼吸,弄痛了腰,或许,久冥的沉思隐藏着腰酸背痛的预兆。
突然间,一阵阵寒风凛冽,带着点点雨丝笑折腰,洒落在这座寂静的小城里。江南的雨不是一般的多,不是来的一阵阵子,心情也随之被搞的好一阵坏一阵的。剪不断,理还乱。阳光透过云层,条条光柱从中散了下来,来的猛烈,眼睛被射的如火烧一样。顿时,一种来不及返回云层的水珠将七色光完美的分解,耀出迷幻的光芒。多时,被蒸发,消失掉了。或许,我就同这颗水珠一样,在阳光下放出灿烂的光芒。只是,时间久了以后,就会消无踪迹,像被磨平了菱角的石头。
寒风吹过,树叶上的水滴掉落在身上,湿了一点。一路踩着被树抛弃的树叶,曾一度想拾起一片叶子,试问它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走到车棚,找到我那辆被寂寞围绕着而带有一点破旧的单车,和我一样,没有人爱护,锈生满身。
穿过已老去或正在成长中的大人和小孩,穿过一对对甜蜜的情侣,穿过青砖打底的街道,穿过人潮拥挤的厂门,和那辆负伤累累的单车在一起,行使在阳光之下,行使在湿辘辘的马路上,经过林林总总的店铺,经过一个个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经过各种各样的广告牌。回到公司,我看到沙龙室已经早已坐满了前来应聘的人,也有来签约的,有来面试的,想找个地方坐下,才发现此地不宜久留。就在过身要悄然离去的那一刻,发现一副似曾相识的面孔映入眼眸,原来是半年前刚来是认识的朋友,故便痛痛快快地聊了起来,和他谈笑风声中也让我懂得生存与人脉之间的可贵之处。正如他说的那样:“工作就像自己脚上的皮鞋,人脉就像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若两者不可得兼,你是想把鞋子挂在脖子上还是想拿围巾围在脖子上呢?我选择围巾。”
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宿舍的路上,故友的那番话依然在脑海里萦绕千百轮回,不过想着想着,夜暮也偷偷地来临了,来的悄无声息,没有任何前兆。倪红灯开始闪烁,路灯将夜晚照地如白昼一样,这就是繁华的都市,不过与我无关。走过那水泥包住钢铁的迷宫,和我那辆不是很残缺而是很平凡的车子,回到暂时能给我安休的房间。挂上Q,不是重要的问题不回答。风问:“你的网名为啥叫神思?”“像神一样思索,像凡人一样生活。”我随之作答。看完了《热血英雄》后才感觉到自己又苍老了些许,曾几何时也想过让时间永远定格在那部戏里,那就永远不会褪色,过着里面一样的生活。但是,现在已经是一种遐想,是一种回忆,被风一吹便散的回忆。看着这个城市在眼中慢慢地模糊,关上灯,留下桌子上凄凉的台灯,作为我的聚光灯,键盘是我的钢琴,我就是这个舞台上的主人,用手指敲出这篇文章的每一个字,同时也敲出了美妙的音符。
这就够了
妈妈--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名字.是妈妈给予了我们生命,给予了我们母爱,给予了我们温暖.我的妈妈是世界上千千万万个伟大的妈妈中的一个,她平凡勤劳朴素,又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
妈妈好像是一条永不停息的流水,一年四季都忙碌,却又忙得那么有规律.清晨,天刚蒙蒙亮,她就悄悄地钻出温暖的被窝,为一家人准备早餐.早餐准备完毕,便轻轻推醒我.这就是妈妈的满足,多么微不足道.品着妈妈亲手做的早餐,那是一种多么温馨的感觉啊!
每逢雨季,哪怕是不碍事的小雨,妈妈总是要为我送雨具.因为家离学校近,妈妈就撑一把鲜艳的花雨伞步行而来由于小时侯我掌握不好下课时间,妈妈宁愿早到,也不让我多等一会,常常在细雨中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我从教室里出来的时候,妈妈的头上已落满了小水珠,我心里酸溜溜的妈妈看见我出来,便高兴地说:快过来,快过来.我强装笑颜.此时,我才发现,岁月已经写在了妈妈的脸上.她那曾经是光滑的双手,如今也变得粗糙了.现在,我长大了,不必再让妈妈来回接送了.现在我给妈妈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妈妈总是笑得那样甜.我知道,她希望的回报只有那么一点点,她就满足了.
傍晚,忙个不停的妈妈又要开始做饭,我多么想帮一帮她,但我只有添乱的份,哪儿能帮上什么忙.我只好擦擦桌子,拖拖地,做端菜,洗碗这些事,但妈妈把我做的事看得很重要了,她觉得我做的这些事已经帮了她很大的忙了.妈妈已经满足了.
妈妈就是这样的为一家人默默操劳着,无私地奉献着,不知疲倦地耕耘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图任何回报又极容易满足.只要我们过得开开心心,对妈妈来说,这就够了。
这还不够
学习是无止境的,求知是无止境的。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应该不断学习,汲取新的知识,一步一个脚印儿努力向上攀登,勇往直前、不断进取,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做贡献。所以,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停下前进的脚步。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千古流传的佳句,正所谓源源不断的活水能使池塘变得如此明澄清澈,那么不断熟读,学到更多的知识,才能使人变得更加聪明。我们不光要读书,还要实践。从书本上获得知识是肤浅的,也就是不要满足字面上的明白,要更深地学得知识、懂得道理必须将书本知识变成自己的实际本领,那样会更容易理解,更容易牢记在心。这对应的正是宋代诗人陆游教育他小儿子的一句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实际生活中,该实践时就要实践,那样更能体会出其蕴含的深刻哲理,且将受用不尽。每个人都有自己远大的志向,首先,我们要敢于走进知识的迷宫,探索知识无穷无尽的奥秘,克服重重困难,走出知识的迷宫,不断追求、探索,为自己的目标和理想而奋斗,描绘出五彩缤纷的明天。
《三字经》中的“子不学,非所宜,又不学,老何为!”正是教育我们应不断学习。少年时代学习不努力,日日复年年,待白了少年头就一事无成。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何为人?”狗守夜,鸡报晓,禽畜都有可取之处,而人为万物之灵,岂能碌碌无为?自由圣贤全都学而有成,如果不读书,那么最终必然成为庸人,连鸡犬都不如,又怎能称得上“人”呢?可见学习知识固然重要啊!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大好时光啊!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知识是引导人类走向文明的灯塔。“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还不够,还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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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寻常曾几何时,在流动的岁月里,我追寻着惊天动地。当时间将您的照片映得泛黄,还多了一丝皱裂;当岁月悄然逝去,您只留下桌上的黑白照片,我才明白:爷爷,您那些的充满爱的小事,正是我苦觅的惊天动地啊!,却无法重来。看似就在眼前,却依旧被时光掩埋。依稀记得小时候,您握笔写下苍劲有力的毛笔字,教我横平竖直。您挥毫泼墨,在宣纸上一遍又一遍写着我的名字。那时的我,还是个孩子。您叹我褪不去身上的浮躁,我怨您将我困在屋中,终日与琴棋书画为伴。【“您叹”“我怨”,巧设矛盾。】“孩子,过来。”您铺开皱起的宣纸,为我研墨,“静下来是最寻常的事。而静心,,实则不然。非宁静无以致远。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我听着您那晦涩难懂的只言片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如今想来,你教我练字,为我研墨,不过是最寻常的小事,有别于师生的口传心授,更多的,是您对我的期盼吧。当我终于把泼墨练字当成寻常事时,您又开始教我对弈。“非淡泊无以明志。平淡,也是寻常。,实则蕴含智者的心经。就像下棋,若你静下来,就是不寻常。”那时的我,总认为练字下棋是寻常的。爷爷,您为我研墨是寻常的,您教我布阵是寻常的。这些的小事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平凡的习惯,习惯到我已经忘了它的存在。【种种的“寻常”罗列,为下文的“不寻常”蓄势。】后来,课业的繁重让我无心雅兴。每每您捧着笔砚或棋盘找我时,也只得轻轻叹息,为我关上房门,悄然离去。这一走,怎料是永别。当习惯的外衣被撕裂后才明白痛,习惯还寻常吗?您离开后,我已多年不曾碰过毛笔。只因提笔时,难忍无人研墨。【浓浓怀想,浸染于淡淡的诉说中。】直到满眼的泪水溢出,绞痛着翻出如昨回忆,我才明白,提笔,研墨,布阵,对弈,这些哪里是寻常的小事,这分明藏着您爱的影子啊!【憬悟,却物是人非。读至此处,感动油然而生。】爷爷,您不知道吧?您走了以后,我又练字下棋了,像寻常一样。不一样的是,字里行间,多了些许对您的怀念。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恰当引用纳兰性德的诗句,显现丰厚积淀,点睛之笔。】生命的一点一滴,却流露着每个人专属的惊天动地。的小事,请珍惜吧。不要失去以后才懂它背后的爱,不要失去以后才将它变成罪与罚,不要失去以后,含泪怨叹,当时只道是寻常。【抒情议论,彰显主题。】点评:心理过程真实细腻,人物的想法、态度在读者面前一览无遗。从多方面多角度选材,充分体现了人物的个性特征,人物形象丰满。以环境烘托人物的心情,情景交融,情现景中,景随景现。1000字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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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寻常路为何心间盘桓着“万紫千红总是春”,却不举目望见“春江水暖鸭先知”?为何眉头深锁着“山重水复疑无路”,却不抬眼找寻“柳暗花明又一村”?为何思维定式着“行先人之道哉”,却不勇敢尝试“不走寻常路也?”不走寻常路,是枯叶中的新苗,是混沌中的光亮,是沉寂中的一声奔雷,是黑暗中的一簇火焰,是用剪水的瞳,盈盈看过世间,化陈旧为新颖,化腐朽为传奇的现世智慧!寻常路通向俗世的牢笼,不寻常路通向革新的大门。只有不走寻常路,才能为这世界增添新的体验,注入新的源泉,才能启迪新的科技发明,才能创造新的人类文明。而不走寻常路,需要敢于冲破传统的束缚,善于迸发创新的火花,还有在前进道路上不顾世人的眼光,毫不畏缩的坚定信念。南宋时期,画坛上百花齐放。山水画家马远的《寒江独钓图》以其意境深远而著名。一扁舟,一钓叟,几点水纹,几抹残云。除此之外,满卷皆虚空。只对主要景物进行浅淡的勾勒,几点水墨与满目的白相互映衬,将意蕴延展成无限。这叫留白,虽只有老子所说的“知其白,守其黑”,却是中国水墨画中漾开的最绚烂的一笔。而宋前的山水画师,大多都是事无巨细,苍茫到连绵起伏的青翠山峦,细腻到河边冒出的早苗新芽,都一一描绘出来,却显得有点冗杂了。而留白抛却了众多事物的束缚,跳入了无穷无尽的意境之中;没有走前人的老路,开辟出了一条更具艺术魅力的不寻常之路。这是中国山水画独辟蹊径的创新,是艺术史上耀眼的星辰光辉。不走寻常路,让内心如花朵绽放般觉醒,让思维如新陈代谢般革新,让技术如雨后春笋般涌起。十八世纪的欧洲,掀起了一场丝毫不逊色于反对封建的革命。马力、人力被蒸汽动力和电力代替,“轰隆隆”的火车穿过欧洲大陆的铁轨,重化工业工厂冒出象征着工业文明的黑烟,一根细细的电话线连接了全球各地。这是技术上的创新,是工业上的革命。爱迪生发明电灯,成为现世的普罗米修斯,为世界带去光明;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利用了电力与磁场之间的联系,为全人类造福;居里夫人穷其一生,矢志不移,终于提取出了镭。他们冲开了神学的束缚,打破了人只能顺从自然的观念,拒绝走安于现状而不去发现世界的寻常之路,踏上了一条探索自然与科技创新的新鲜而刺激的趣味之路。正是因为他们的不走寻常路,才有众多实用科技的发明,才有现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才有如今美好光明的世界。不走寻常路,让世界焕发创新的光彩,让世界重现个性的生机。因为不走寻常路,我们才得以制造工具,钻木取火,走出混沌与野蛮;才得以铁犁牛耕,插秧种粟,步入农耕文明;才得以使用机器,发展科技,为人类社会带来工业文明的血液。而我们还将继续阔步向前,扬起创新之帆,进入繁荣发达的信息技术时代,并向更高级的人类文明不断努力和前进。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源泉,而不走寻常路,是创新的重要途径。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人的发展,是文学亦或是科学的进步,都需要不走寻常路。可是如何方能不走寻常路?比尔盖茨曾说过:“人的区别在脖子以上。”也就是说,思维影响着行为,想法决定着做法。而这,就决定了我们在这世上是庸碌一生还是传奇闪耀。所以我们唯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挣脱惯性,不随波逐流,不千篇一律,方能跳出“寻常”的束缚。寻常路已被众人走过千遍万遍,再无创新的可能;而不寻常路还在前方,充满着不可知和无限的新意。我们要敢于探索,勇于冒险,崇尚个性,敢为人先,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不寻常之路。不走寻常路,走出创新,走出精彩,走出与众不同;不走寻常路,走出成功,走出辉煌,走出人生巅峰!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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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寻常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美妙,可谓是“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矣.”它不是因为完整的结局而美丽,而是因为坎坷的经历而动人;也不是因为传遍全球的大事而轰动,而是因为不经意的动作而震撼.在生活中看似平常的一件小事,它却占据你的心灵空间,世界也因此而丰富多彩.寻常中的爱.爱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一种感受之一,她无处不在,她可以是寻常中的,这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常见的.例如:星期天,我们好不容易等来的休息日,可以说这是用金钱也买不到的.我们每个人都加以珍惜,努力尽情地玩耍,去放风.可是我们却很少想到自己的父母是怎么过双休日的,他们有的是远在异乡他国站在日光灯下工作;有的是在家中料理一切的家务活,弯着像弓一样的身躯辛苦劳作.有时我们玩疯了,连吃饭的时间却不知过了多时,但是我们的父母却忙碌不停地左呼右喊,前街后道地寻求我们的身影,当找到我们时,已经是午后几点了.有些父母倒是大骂几句,有的就一声不吭.这两种做法是绝然不同的,然而在此背后都有极为相同的一面,就是为了让我们不要忘记这次教训,那其实就是他们无形中对我们的一种爱,这种爱虽然很寻常,但她寻常的背后却是对我们的教育,让我们用同一颗心去领悟寻常事后的不寻常.寻常的一个弯腰.弯腰是一个身体形为上的动作,但是生活中的常常一个弯腰,却能焕发出无穷的光彩.在家庭中,我们偶尔也会也见父母亲那弯腰的背影.他们单薄的躯体却承载着家庭的重任,这在朱自清的《背影》中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吗?在校园里,老师的一个弯腰,他就会在那一刻向你传授无穷的知识.工友们的一个弯腰,他就能净化一方水土,美化一个校园,他就为你创造了一个极为良好的学习环境.在社会中,一个真情的弯腰,他就会为你提供许许多多的帮助,为你添加一份神力,让你更为自己的前途充满信心.其实他们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形体,但却能给你一个无穷的帮助.让你感受到世间人情冷暖,难道我们的生活中不是这样吗?寻常中的不寻常.一件件寻常的事迹,让你感到温暖;一个小小的动作,让你信心倍增;一句句寻常的话语,让你茅塞顿开,领悟这世界的奥妙,就是因为这些寻常得不能够再寻常的滴滴点点小事,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让我们的世界更加丰富、美妙、寻常而不寻常,悟出了其中的看似寻常的事,其实她是最不寻常的,只不过是看似寻常.800字 高中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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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寻常的日子3月28日,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天,下着蒙蒙的小雨,正在沉睡的小草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了。哦,原来我们学校的“红领巾义卖会”开始啦!上课铃刚响起,同学们便迫不及待地做在位子上,等待着老师叫一声“行动!”呢!看看男同学们,有些都站了起来,准备办桌子到会场去拉!会场设在我们学校那一节长长的跑道上。我被老师分配做了“广告宣传员”,我的同行还有一个陈薏如。升完国旗,义卖会便开始啦!同学们都三五成群地回到了跑道上,找到自己刚刚看中的商品,生怕别人抢先一步买走啦呢!我们的摊位前也有很多的同学,因为我们的好东西多,有余依婷捐的“小羊”,有邢飞凤捐的“狗狗许愿瓶”,还有老师捐的小香水瓶;有黄骁越捐的艺术打火机,有陈薏如捐的吸磁项链,还有……咦,这不是我的好朋友韩笑吗?她看中了余依婷捐的“小羊”,我们的原价是10元,她觉得太贵了,皱了皱眉头,我便对她说:“韩笑,可算你有眼光,这可是全球最后一只这种羊了,限量般的哦!”她听了心痒痒的,好象在做着心理抉择:买的话,10元钱就用光了;可不买吧,又从心底喜欢这只小羊,怎么办?她问:“7元行不行?”我和身旁的余依婷异口同声地说:“不行!”最终她还是离开了,眼里满是不舍。漆馥彰的水桶里只剩下两条大金鱼了,那是贾老师来跟我们订要的,让我们先给他留着。谁知,韦诗因为不知实情,把贾老师来跟我们订要的两条大金鱼给买了,谁也没注意,直到贾老师来跟我们要金鱼了,我们才发现水桶里早就空空如也。贾老师“生气”的说:“我的金鱼呢?”有一位同学说:“韦诗买掉了!”贾老师继续说:“你们赔给我!把我的金鱼赔给我!经理呢?你们经理呢?叫她出来!”“经理”唐小文也听到了,怕羞的她赶紧躲到了莫茜茜的后面。贾老师好象走了。一会儿,他又回来了,拿起我们摊位上的一只可爱“小龟”,一直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说:“你们要把这个当作赔偿!我的赔偿!”余依婷赶紧说:“不不不不!”可贾老师却抓着不放了。这时,覃老师一把夺过贾老师手里的“小龟”说:“不行!你不要我要!”说话间,还把“小龟”紧紧地抱在怀里。贾老师终于走了,我们舒了一口气。活动结束了,老师数了数我们买得的钱,哇!有200多元呢!我们一听到这个数,高兴得不得了!这次的义卖活动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从中,我体会到了做事的艰辛,做什么事都不简单,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最终想要达到的结果。雨,不知在什么时候,悄悄的停了。操场上的人群渐渐地散去了,只剩下同学们欢乐的笑声。9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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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不寻常苍南灵溪金荣军教罢胡适《我的母亲》一文,颇多感慨。作者的母亲,一个备受生活磨难的旧中国妇女,她对“我”教之严,爱之慈。作者以饱蘸深情而又质朴的文字,抒写下儿子对她的尊敬、感激,读来确实让人泪眼朦胧。胡适母亲冯顺弟,出生安徽绩溪的农村,是一个普通的女性。年轻时不幸丧夫,年纪轻轻就担负起了大家庭的重担,作者说“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在这样的情况下,母亲调和家庭矛盾,忍辱负重,苦心经营,对儿子严慈相济,言传身教,令人感佩!这个女人不寻常,她是哈佛大学哲学博士的母亲,她是北京大学校长的母亲,而她本人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村妇。文中有两个细节:“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子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的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对待不同的人事,作出不同的哭泣,这里面大有学问。受了两嫂子的气,母亲只忍耐着,忍到不可再忍时,轻轻的哭一场,以解心中之苦。如果大哭,则显得有失家长(后母)身份,不够稳重,往后就掌管不住这个大家庭了。听了五叔的牢骚话,她表现出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寡妇门前是非多”,一句轻薄的话可能就惹得一身骚,事关名节,所以要大哭一场,大闹一场。如果在这个时候轻轻的哭,就显得懦弱好欺负,就是等于默认了自己有过失节行为,客观上还助长了五叔的嚣张气焰,是非常不恰当的。通过这两个细节描写,一方面我们感觉到胡适写的自传具有“实录”的特点,真实,不隐恶,不避家丑,语言得体(旁白:宋丹丹——那家伙,那是相当得体的啊!);另外一方面,我们感觉到这个女人实在太有智慧了,眼泪里面所隐含的斗争的策略,使之成了一种的威慑力强大的武器,简直是以柔克刚,无坚不摧了。课堂上,让学生比较两处的哭泣的细节,完了,我总结道:女人的眼泪是一门艺术啊!聪明的女生要学会,聪明的男生要领会。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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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寻常路【篇一:不走寻常路】每一个成功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创,才能找到成功的路。在这过程中,太多的人走同一条路,而你走的是一条不同寻常的路。新中国成立后,贫穷落后的中国,开始探索走社会主义道路,但美国等多数国家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但是,中国在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不断开拓创新,虽然有过失败的例子,但是通过自身努力,中国共产党找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指导理论。外国人认为中国在做不明智的选择,可是,中国人用他们自身证明,他们的选择没有错,中国人在开创历史的先河里,慢慢变得富强、民主、繁荣。也许,你选择的路充满坚险、坎坷,你只要肯实践创新、坚持不懈,你开创的将是一条辉煌的大道。当汶川发生大地震的时候,有一家加多宝公司的老板无条件向灾区捐赠几亿瓶凉茶,别人都以为他疯了,他的好友告诫他说:“你会血本无归”,他却一笑置之。几个月后,出人意料的是他的凉茶这种创新策略使销售越来越好,别人只能眼红。以后,公司人员把凉茶不断创新,使公司的客源不断。在险中求胜,虽然是一条极其危险的路,但是成功了也就是一条好路。成功之后,还要继续创新,才能独树一帜,也才能在众多中脱颖而出。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必千篇一律,但是要找一条试合我们的路。学习是在不断积累中慢慢内化为我们的知识,在这过程中,我们要在不断探索中领悟,找到哪条路之后,学习便很容易。但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如果你原地踏步,就什么都没有,所以,不去实际探索哪会有一条成功的路呢?不管是国家、社会,还是个人前途。只有开创自己的道路,才会走向成功。在这过程中离不开社会实践、创新。也许,你走的是一条不寻常的路,被千夫所指,可你要用自身去证明,你的选择没有错。成功之后,要继续努力,才能经久不衰。一条不同寻常的路为你的成功指引了方向,开拓创新为你的成功提供了保障。【篇二:不走寻常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路,有坎坷不平,路,有风霜雨雪。一路走去,有艰辛,但也不乏欢乐。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道路,希望自己一辈子走得轰轰烈烈。但那些智者,却要走出绚丽,走出独特,走出与别人不一样的路。爱迪生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从小时候就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而且喜欢亲自试验一下,知道明白其中的道理为止。有一次爱迪生看到了鹅舍里的母鹅在孵蛋,他就问妈妈为什么母鹅成天坐在那里呢?明明就告诉他母鹅在孵蛋,爱迪生便想如果母鹅可以那我也可以,过了几天爸爸妈妈发现爱迪生一直蹲在木料房里,不知道做什么,当家人发现爱迪生在孵蛋的时候,每个人都捧腹大笑起来。不走寻常路,是一个小孩做出另人没有想到的举动。陶渊明是东晋后期的大诗人、文学家。他的曾祖父是赫赫有名的东晋大司马、开国功臣;祖父和父亲都做过太守。但到了东晋末期,朝廷日益腐败,官场黑暗。陶渊明生性淡泊,在家境贫困、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任然坚持读诗作诗。他关心百姓疾苦,怀着“大济苍生”的愿望,出任江州祭酒。由于看不惯官场上的那一套恶劣作风,不久就辞职回家了,随后州里又召来做主簙,他也辞谢了。不走寻常路,是一个诗人不懈地追求自由的生活。木兰是一位出色的巾帼英雄。当她得知父亲要去从军后,非常的忧愁。因为她的父亲已经老了,不能再去打仗了,但她又没有兄弟,所以只有自己乔庄打扮,代父从军。备办好战具后,木兰行军迅速,赶到了战场,战场的军营生活很艰苦,但木兰熬过来了。几年后,他们打败了敌人,顺利的归来。皇上让她做官,她却不做,马上赶回自己的家乡,与亲人团聚。不走寻常路,是一个弱小女子为亲人和国家而坚强。有些人就是这样,为了尝试,不顾一切地寻找属于自己的一条路——不寻常的路。没有磨难的人生是不完美的。通往成功的路有许多条,但我们只能选择一条,而那条路上却充满美丽的事物,那里的花花草草是如此美丽,那里的动物们是如此的和睦相处。为什么我们不去选择一条不一样的、充满生机的呢?【篇三:不走寻常路作文】伟大的文学家鲁迅曾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但路有很多种,有寻常的路也有不寻常的路,寻常的路只能看见一些寻常的花花草草而不寻常的路却别有一番趣味。不寻常的路有着让人眼前一亮的美丽。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霍金是英国人,他出生于1942年1月8日,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谈论宇宙学渐渐成为一种时髦,宇宙爆炸理论虽不是新的理论但在公众心中却非常新颖,特别是谈到霍金人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称他是自爱因斯坦之后最好的物理学家。霍金小的时候与普通小孩一样喜欢玩具沉迷于玩具特别是火车,甚至自己花钱买了电动火车。在他十几岁时还喜欢自己制作飞机模型和轮船模型,甚至尝试发明一些新的游戏。比如制作一些不同颜色的零件与同学一起编制游戏的规则,那时候小霍金的目标是:“我能控制的可以开动的模型。”我相信这是每一个男孩子都喜欢做的吧。在上学期间他分在一个很好的班级尽管他的成绩名次从未进过前一半,但扔受到同学的尊敬。我想大概是因为霍金的动手能力比较强吧,同学们还为他起了一个外号爱因斯坦——二号。在初中期间班里来了一位数学老师他的教学富于启发,还激发了霍金对数学和物理的兴趣。在高中毕业后霍金顺利考进牛津大学并取得了奖学金。学习物理对于霍金来说并不费力后来他又考到了剑桥大学理论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在研究学期间他得了一种怪病是一种运动神经细胞萎缩病,这种病这种病使行为本来就不灵活的霍金更加笨拙,而且这种病迅速恶化。他非常苦恼以至于他认为自己活不了多久了,那年他才十八岁,然而他并没有放弃正常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而且他结婚了,五年后他成了三个孩子的父亲。患病的霍金依然如故,甚至更加勤奋。他曾梦到自己被处死了,所以他曾说:“如果我能被赦免,我还能做许多有很多有价值的事。”在六十年代霍金发现了黑洞,1978年获得了爱因斯坦奖,1980年他又当上了三一学院卢卡斯讲座教授。这时他已经六十岁了,尽管身体残疾他仍然经常旅行和演讲。霍金所走的路便是不寻常的路,而正是因为他的不寻常之路才有了今天的“黑洞”和“基本粒子”。亲爱的读者,你要走的路是怎样的路呢?【篇四:不走寻常路】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鲁迅在遥远的古代,我们只能看到小鸟大雁能在空中展翅高飞,如今,我们却有飞机有火箭能飞上天空,更可以去星球探望。这正是科学家不走寻常路创造出来的辉煌成就。所以,不走寻常路更能成功。当贝多芬正徜徉在音乐的世界,正享受音乐带来的幸福时,他的听力不幸渐渐衰退,年仅二十六岁。四十五岁时,耳朵完全失聪。从此以后,他再也无法听到喜爱的音乐;再也没有办法创作音乐;再也无法用听力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孤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沉默和隐退,反而使他一天比一天振作。这源于他对音乐的执着、喜爱;源于他敢于战胜命运;源于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创作出了不朽名作《第九交响曲》等等。不走寻常路是贝多芬通往成功的彼岸。“我要用健全的头脑,代替不健全的双腿”的华罗庚。华罗庚读小学时,成绩并不是很突出,数学只是勉强及格。校长找他谈了一番话,希望他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校长的话使他奋起直追。从此他收起了玩心,一心只专于学习。初中毕业的时候,华罗庚的成绩已跃居全班第二名,但因家中贫寒,无力进入高中学习,只好到职业学校学习会计,不到一年,由于生活费昂贵,被迫辍学,最后,只能在家中自学,但又得不到父亲的认可。1929年,华罗庚不幸得了寒病,终日躺在床上。后来病虽然好了,可腿却残了。但他并没有放弃对数学的喜爱。在逆境中,他顽强地与命运斗争,在追求数学真理的路上,他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与阻力。不走寻常路是华罗庚追求爱好的良药。要敢于不走寻常路,哪怕充满荆棘、充满泥泞、充满意想不到的事。不敢于走你怎能体会人生的真谛?我们应该学习贝多芬,华罗庚敢于不走寻常路的勇气,才能使我们更perfect!很多人可能认为不走寻常路不就是炫耀自我吗?不,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走寻常路更能成功!【篇五:不走寻常路】从古至今,有许多人颠覆平常,走向了不寻常的路。正是因为他们的选择,反而铸就了另一番风采。早年的陶渊明置身于官场内斗这样的生活方式,让他每日疲惫不堪,他一心向往的官场生活,终究没有给他带来想要的生活。于是在陶渊明中年时期他决定离开那个明争暗斗的官场生涯。他开始转向了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每天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虽然有些辛苦,但这种生活确实让他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真是因为陶渊明这种反常的选择,铸就了另一番风味。20世纪,一个青年在四处打工,他克服了很多的困难,成为一个高新知识份子。于是他便想着走出国门,向当时的信息技术巨头——微软进军。他当时没有任何身份与金钱,但他没有放弃,在微软当了十年小职工之后,终于被比尔盖茨所发现,经过一番转辗后,他成为了中国微软的总裁。有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样就结束了。但是故事并没有结束,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她辞去了待遇极高的工作,另立门户,凭借多年的经验成功创业,成了中国信息业的骨干。他就是中国的打工之王——唐骏。正是因为他不安于现状,拥有独特创新的思想理念,走上了不寻常的路,这才成就了他不平凡的人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想必大家都知道梅花在冬天开放的这一大自然独特现象吧,它不是在春天开放的百合花,不是在夏天开放的荷花,也不是在秋天开放的菊花,它从来不与百花争艳,不与百花攀比,它拥有自己独特的魅力,有自己独特的芳香。当大地一片银装素裹的时候,它静悄悄的散发出自己的芬芳。是的,正是因为梅花颠覆百花开放的季节,独自在寒风中绽放,成就另类的精彩。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必须要遵循前人经验,都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换一种心态去思考,尝试另一种方法去做事,有时候会让你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篇六:不走寻常路】在人生的道路中有两条路:直路与弯路。虽然它们通向的目的地可能是一样的——都是成功,但过程绝对是不一样的,当直路走不通时,或许选择弯路更加容易通向成功。苏武——牧羊之路。苏武离开中原的和图深入蛮荒的北海,她这一去竟去了十九年。漫漫的十九年啊!在漫漫的白雪中,他孤零零的度过了一个个夜晚在呼啸的寒风里,他默默得忍受着无声的寂寞。在白云和飞雪飘过的天空下。在喝饮雪,饥吞毡的生活中,他饱受了艰难。面对匈奴的高官,厚禄,威逼利诱,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一条不同于寻常的牧羊之路。当她拒绝折节叛敌时,正气在他身上飘扬;当他又一次挥起扬鞭时,执着在他身上显扬;当他抓一把张毡毛咽下时,刚毅与顽强在他身上洋溢;她就像天山的那株雪莲,在寂寞,荒寒中悄然绽放。昭君——出塞之路。达达的马蹄声依旧响彻在卷起漫天灰尘的空中。最后一次回眸,最后一次凝望,泪水悄无声息的从他的脸庞滑落。带着对皇帝的期许,带着对父母的回报,她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前往边疆的路。为了祖国的安宁,为了边疆的和平,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远嫁他乡。谁不可忘故乡,谁不期望与亲人团,而他却选择了一条不同寻常的人生之路,这是一条无私为国的路这是一条忠心为君的路,这是一条珍惜和平的路。陶渊明——归隐之路。他不愿与世人同流合污,而选择归隐山田。他在"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的,让我们读懂了淡定,但淡定的他却也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傲骨。不走寻常路那自由之路,和谐之路,正是她所追求的人生之路。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他们不走寻常路,他们不愿意与其她的人相同,他们不想在成功的道路上,要踩别人走过的路,要跟别人做相同的事情。他们有自己的主见,他们喜欢做与别人不一样的事情。但是他们仍然能获得成功,或许比别人的成功来得更容易,更有创造力。对于社会能给最大的利益。不走寻常路。从古到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又如陆羽在弃佛从文后,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每天晚上得彻夜苦读。最终撰写广为流传的《茶经》。司马光的警枕砺志。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挑灯苦读,他读到废寝忘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最终写出了《资治通鉴》成为了鼎鼎有名的大文豪。莫言曾经说过,当所有人都在哭时,应该允许有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人不哭。不走寻常路的,他们在历史的洪流中,闪耀着自己,照耀着大地。不走寻常路,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也可以冲淡一切。不做下一个谁做第一个我。人生是美好的,又是短暂的。有的人生寂寞,有的人生多彩,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人生也是一条,没有回程的单行道。所以我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不需要和别人一样,我们也一样,能够获得成功,往往成功者就是在但与别人不一样的事情的过程中获得的成功。不做下一个谁,做第一个我。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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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道寻常香锅台上,有妈妈烙饼的香味;院子里,有谁家晾晒的孩子尿布;老街上,有糖葫芦的叫卖声;桌上的书堆里,藏着儿时的连环画;你的故事里,还能看到我们红着脸的样子吗?——只道寻常香!在这样一个午间,大家都忙着小年的采购,我却寻思起久违的朴素香。“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第一次颇为正式接触“寻常”二字,便是在唐代诗人刘禹锡的这首《乌衣巷》里。那时候不懂诗中蕴含的曲曲折折,单单看中“寻常”二字。以为寻常最为妥帖,沾满了浓浓的烟火味,以至于能够栖息回归的燕子。寻常,简单而通透。没有多少遮掩便可以看到底部,让人心里明澈。寻常,似乎是一件贴身的纯棉衣物,不抢眼,却稳妥舒适;它不像丝绸,是高贵而冰凉的,只能远观;也不像其他纤维那些粗糙又结实,登不得大雅之堂。所以,我喜欢这贴心的感觉,恰如寻常。“飞入寻常百姓家”,寻常的家,一定是院墙不够高深,草木不够葱茏,红木格子窗户,墙壁下漫出来一些春草,燕子在屋檐下唧唧喳喳垒着窝,一会儿衔来一丝干草,一会儿叼来一些湿泥,这样悠哉悠哉半晌。想那寻常的木格子窗下,也会坐着一位小家碧玉似的人物,一块锦帕,几根丝线,针针迂回,绣几朵桃花开,当真寻常极了!寻常真美!渴望有一处寻常的屋檐,渡我如丝如花的心,定然会是嫣然如三月的桃花风吹过的腮边,不似娇羞胜似娇羞。晨起读到雪小禅的句子:“穿行于那些老胡同,我常常被一些烟火气打动得体无完肤——那么美的老槐树,四合院里纷芜杂乱,仿佛光阴在那些破旧的四合院里穿行,都斑驳了,老树上搭了鸟笼,铁丝上晾的衣服——女人的内衣、孩子的尿布、花棉单……”多么寻常的风景,恍若就在昨天的记忆里,一眨眼又不见了。这寻常何尝不是我们旧时光里的所见?它同家里扔掉的那些旧家具一样,老得少色却总令人怀念。寻常的胡同,去了主人,斑驳了时光。那些残留的味道似乎还散发着旧香,摸一摸,温暖如初。寻常啊?让人想得太多太久……相比鳞次栉比的现代建筑,我更愿意停留在小门小院内。一家又一家的并不整齐的屋舍,各自悠闲着,随意栽种的向日葵或者水仙花甚至爬山虎不需修剪,长成自己喜欢的模样。院内,木制家具,桌凳摆放井然,主人家穿着朴素的衣裳,可以编竹筐也可以择青菜,该是多么惬意?偶尔有人串门,嘻嘻哈哈一阵子,走了给你带上一撮她家刚刚从地里割下的韭菜,鲜着呢!寻常百姓家大抵都如此,不扭捏,不生动,却能领你走入骨子里。燕子来了,小草发芽了,桃花开了,亲人回来了,任它时光再个性,都脱离不了烟火味。倘若去掉寻常,觅得高楼大厦,闹市繁华,慢慢的燕子飞了,桃花谢了,亲人很少来往了,孤独越来越浓郁了。谁不寻常?我亦寻常,你呢?寻常散发着清香,就在你的衣服领子上,在你的床单边,在你的厨房里,在你熟睡的脸颊。是洗衣粉的清香,是棉花的柔软,是爱人亲手做的红烧排骨味,是妈妈在你脸颊亲吻的痒痒感……太多的寻常,不需要铭刻,一招一式,脚踏实地,和岁月携手前行。寻常的东西,必然是民间的,不珍奇,就如邻居阿姨向妈妈借一枚顶针,借了就借了,没打算让她还,因为家里多着呢。怕是阿姨家里也很多,只暂时没找到而已。锅台上,有妈妈烙饼的香味;院子里,有谁家晾晒的孩子尿布;老街上,有糖葫芦的叫卖声;桌上的书堆里,藏着儿时的连环画;你的故事里,还能看到我们红着脸的样子吗?——只道寻常香!在这样一个午间,大家都忙着小年的采购,我却寻思起久违的朴素香。五月份,喜欢到山野去采摘槐花,回来做菜疙瘩,随便你采摘,这寻常的东西在农村是随处可见,不需要花钱购买。然而,到了大城市因为稀有,反而有了价格,寻常也不见了。寻常,朴素中有质感,透着笃定的生活气息。最寻常不过旧历年。你看,远在外的游子回家心切,在家的老人翘首盼望,老老少少在一起吃吃饭,最寻常不过。而今,对于一些人却成了奢望。我们总把自己安排在路上,以为这样的拼搏就是对生活的热爱,对家人的挚爱,恰恰忘记了家是一个寻常的地方,不需要太多轰轰烈烈,平淡稳妥才是根本。老了,我也希望坐在小院内,晒着太阳,翻翻书,倘若眼睛花了,就闭上,想想从前……这样想,心里升腾起寻常的感觉。非常厌恶看韩剧,看它倒不如看看隔壁的一对夫妻过日子。男的开出租车,女的在超市收银,下班时间极其不规律。有时候,我都准备睡觉,楼道里突然有了响声,夫妻俩一个接一个下班回来了,嘻嘻哈哈的,没个正形似的。从阳台上,我都可以听到他家里锅灶上的声响,女人一定给男人做夜宵了,我常常这样猜测。不知道为何?这样猜测的时候,我感觉有种幸福在思绪里翱翔。他们,是千千万万夫妻中最朴实的一对,但是让人感到美好。看到他们,突然我好喜欢寻常这个词。我又何尝不是通俗的女子,在烟火深处经营着属于自己的幸福,偶尔也任性和浪漫过,只是更多的还是和他们一样为生活而奔波。那些诗情画意的文字,在我的指尖坠落,美化了我烟火外的生活。其实有谁知道,敲完键盘,转身,我系上围裙,俨然是一个厨娘;又有谁知道,我也常常被生活中的琐事压得喘不过来;也曾为爱湿了衣襟,终究不过洗净容颜,重施脂粉,因为没有人会宠着你的任性到无法无天。还是寻常一点最好!越来越觉得自己接近低俗了,像个寻常的妇人。我想寻常的东西,必定是低俗的,越低俗才会越靠近灵魂吧。我贪恋寻常的花木,寻常的故事,寻常的屋舍,寻常的爱情,还有这尘世中一个寻常的你。亲爱的,写完字了,我这就对着镜子扎起头发,去厨房看看,炖好一碗汤给你温着,然后收起文字里那些小女人的矫情,做一个寻常的妇人。想必,你一定喜欢。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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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这天晚了作文【篇一:这天我回家晚了】“你去哪里了?”妈妈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严厉的训斥我。"我去哪了?哼!你现在倒关心起我来了,你早干嘛去了?"我丝毫没有被妈妈的训斥声吓到,反而说起了妈妈。妈妈摇摇头,叹了口气表示对我的无奈,我对妈妈的举动视而不见,大步流星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最后把房门重重的一摔,我的眼泪也随之滚了下来。我哭的很小声生怕被妈妈听见了。自从青春期以来我对父母的态度一反常态,父母让我往右,我就往左,父母让我干活,我就不干。有些时候叛逆到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比如说这次。早晨,妈妈让我出去买点早餐,我意外地按照吩咐去做了,如果是平常我肯定不干。我在半路上骑自行车的时候摔了一跤,我顿时摔的人仰马翻。天知道,今天我就不应该这么听话。站起来的时候我紧张地看了一眼被我紧紧抱在怀中的早餐,看到它们平安无事,我也就放心了。回到家,我急急忙忙的将早餐放下,立马奔向浴室。等我收拾好了,从浴室里出来,却迎来了妈妈不停的谩骂,说:"我真不该生你啊,买个早餐都能摔一跤,你好看看这么脏你让我怎么吃?"听完这句话我顿时气不打一出使:"我辛辛苦苦,用我的全力在保护早餐,摔倒了我还想着早餐,地上爬起来的时候我还想着早餐。对,你说得对,我连买个早餐都能摔一跤,我没用,可是在你的心里我就连早餐都不如吗?我从浴室出来你说的一句话应该是‘你还好吗’而不是训斥,从这点可以看出你根本没资格当母亲,你不配!"妈妈对我的反驳言以对,而我则早早的夺门而出了。10月的秋风,凉飕飕的,对于刚洗完澡的我来说,风则是雪中送雪,我无处可去,于是我到公园的亭子里坐下了,一边看着风景,一边想着心事。路人都投来,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仿佛于世隔绝了渐渐的,到了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我不仅得赞叹,时间过得真快,不仅联想起小时候妈妈很爱我,我也很爱妈妈。对比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不像小时候那样,我有时候会疑惑,是什么东西?改变了我们。想着想着太阳落山了,接着迎来了黑夜,秋天的夜,寒风刺骨。我实在是熬不住了,回到了家,结果就是前面我所描述的。这天,我回家晚了,这也是我第一次回家这么晚,这也是我第N次和母亲闹矛盾,这也是我第一次明白我在母亲心中的地位,不知道我和妈妈能不能再次像小时候那样相亲相爱,如果能我希望是一辈子,永永远远。【篇二:这天我回家晚了】那是发生在我最晚回家那一天的故事,我知道这件事将永远留在我心中。古人苏轼曾经说过:“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人与人之间却总要面临离别。确实我和最好朋友小雨的离别让我刻骨铭心。这一天,天气阳光明媚,而我的心情却十分悲伤,因为我今天要送别我的好朋友小雨。她是一个天真活泼,热情开朗,乐于助人的小姑娘,与我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今天,是与她分别的日子,我很早就起床了,原本到达那里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但我一想到再也不能与她朝夕相处,再也不能跟她谈天说地,再也不能与她分享快乐了……我的心情也变得渐渐沉重了,双腿像灌了铅一样,似乎有千斤重,怎么抬也抬不起来。所以,当我来到她家时已经费时二十五分钟,他们已经开始搬家了。她奶奶依如往常一样,请我进去坐坐,与小雨聊聊天。我来到小雨的卧房,看她一个人坐在那里,笔发出“沙沙”的声音,我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她在那里写着离别信。她见我一来,连忙把离别信收了起来,似乎不愿我看见似的。然后请我到了客厅,依依不舍地对我说:“我这次搬家后,可能以后再也不能回学校了!”我听得出来,她说这句话时心情十分难过,舍不得,看来小雨真的要与我们分别了!接着,她又说:“我走了以后,你可要经常捎个信来,打个电话来,让我也了解了解以后的情况!”我连忙说:“那当然!不过到了那里,你可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了我们对你的厚望!”不一会儿,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装饰品,递到了我手里,说:“这里是我最喜爱的一样装饰品,你收下它吧,小是小了点,但你每次看到它的时候就会想到我,一个对你印象深刻的朋友!”听了她的话后,我的眼眶红了,泪水挤满了眼睛。我忍住泪从口袋拿出一个绒娃娃,对她说:“这是我最心的玩具,里面的一个录音机,里面有我最真诚的祝福,想我时,就听听声音吧。”她听了,留下了热泪,我也留了出来,就这样。我们手握手,流着流,对望着在那里发呆了很久,直到她妈妈叫她走了后,我们才有反映。她上了车,看着她不断往下掉眼泪,那依依不舍的表情,我情不自禁地大声喊一路顺风呀!记住,要好好学习呀!“车开动了,转过了路口,满载着小雨的未来开去了远方,我久久地注视着,注视着,我相信,这未来必然是幸福的,美满的。因为上面有着我们全体同学和老师对她寄予的祝福与希望。童年的回忆就像金色的小船一样,满载着幸福与甜蜜,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但又有新鲜事来得太快,让以前的回忆渐渐淡忘,但在我记忆的小船里,这件事一直保存在永远,永远。这就是发生在我昨晚回家那一天的故事,我永远记得朋友的那场情意。【篇三:这天我回家晚了作文】我在所有人眼里可是一个好孩子,但是好孩子偶尔也有犯错的时候,比方说晚回家,说到这里,我就想起我回家最晚的那一天……那是一个临近考试的夏天,刚刚放学,才六点钟,同学们大部分都走了。我很倒霉,因为早上的迟到被留下来做清洁!哼哼,那个组长简直太不像话了,居然叫我把整个教室扫完之后再拖一遍!我在那儿自言自语地说:“小雯,坚持,全体人员都要一起走,谁敢把你丢下!”于是,我们做清洁做了一个小时。我好不容易出了校门,我们班的两位女同学找我复印卷子,她们的卷子弄丢了。由于自生的同情心,我去了。复印卷子完后,又是七点半了,我摸摸口袋,今天没有钱坐车了。她们都不跟我走同路,我只好一个人走回去。我想:“今天回家又没好日子过了,这么晚回去,不管怎么说都不行,哎!”刚刚叹完气,我才发现天已经黑了下来,风冷冷的吹着,灯微微地发着光。风中好象带有一点点声音。那好像、好象是一个鬼的嚎叫声,很凄惨,我仿佛感到背后就有一个吸血鬼,一直紧紧地跟着我,随时准备用他那冰冷的尖牙刺透我的皮肤,将我的血吸干。我脚打着抖,但还是对自己说:“不怕不怕,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没有,没有……”我想了很多方法来控制我的情绪,但都没有起色。渐渐的,那嚎叫不在了,但又变成了一种哭声,很悲惨,哭声中还混着一些唱歌的声音。那是一个女声,歌让人不由得发抖,感觉自己好像在冰天雪地里一样。我在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那只是你自己的错觉,小雯,平时这么勇敢的你跑哪儿去了,勇敢一点,相信我,那是幻觉,幻觉啊。”后来,我没有听到那种声音了,我还是控制了自己。可是,那种被坏人捉去的恐惧又来了。我警惕地注意着每个方向,如果有人走过来,我会很自觉地离他远一点,怕自己遇上了坏人。我在想:“要是真被坏人捉去了怎么办?是先记下坏人的面容,还是先想方法引起别人注意,向警察报警?我要怎么才能逃离呢?不可能把坏人打倒吧?不行,不行,一定要智斗!那又怎么智斗呢。”我好不容易想起了还没有被坏人捉去,连忙说;“呸呸呸,这乌鸦嘴,还没被捉去呢,就开始了,等会真被捉去看你怎么办!”我立刻跑起来,怕坏人追上我,才短短几分钟,我发现家就在眼前了。我欢呼着,跳跃着往家“飞”去。回到家果然还是被我那唠叨的妈咪说了一顿,不过,我也不在乎了,家是最安全的地方,我再也不必怕什么鬼啊坏人了,哈哈哈……那天是我回家最晚的一天,从那之后,我都是很准时回家的,再也没有那么晚回去了。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我就觉得很好笑,那时的自己真的很傻啊!【篇四:这天我回家晚了】我在所有人眼里可是一个好孩子,但是好孩子偶尔也有犯错的时候,比方说晚回家,说到这里,我就想起我回家最晚的那一天……那是一个临近考试的夏天,刚刚放学,才六点钟,同学们大部分都走了。我很倒霉,因为早上的迟到被留下来做清洁!哼哼,那个组长简直太不像话了,居然叫我把整个教室扫完之后再拖一遍!我在那儿自言自语地说:“小雯,坚持,全体人员都要一起走,谁敢把你丢下!”于是,我们做清洁做了一个小时。我好不容易出了校门,我们班的两位女同学找我复印卷子,她们的卷子弄丢了。由于自生的同情心,我去了。复印卷子完后,又是七点半了,我摸摸口袋,今天没有钱坐车了。她们都不跟我走同路,我只好一个人走回去。我想:“今天回家又没好日子过了,这么晚回去,不管怎么说都不行,哎!”刚刚叹完气,我才发现天已经黑了下来,风冷冷的吹着,灯微微地发着光。风中好象带有一点点声音。那好像、好象是一个鬼的嚎叫声,很凄惨,我仿佛感到背后就有一个吸血鬼,一直紧紧地跟着我,随时准备用他那冰冷的尖牙刺透我的皮肤,将我的血吸干。我脚打着抖,但还是对自己说:“不怕不怕,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没有,没有……”我想了很多方法来控制我的情绪,但都没有起色。渐渐的,那嚎叫不在了,但又变成了一种哭声,很悲惨,哭声中还混着一些唱歌的声音。那是一个女声,歌让人不由得发抖,感觉自己好像在冰天雪地里一样。我在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那只是你自己的错觉,小雯,平时这么勇敢的你跑哪儿去了,勇敢一点,相信我,那是幻觉,幻觉啊。”后来,我没有听到那种声音了,我还是控制了自己。可是,那种被坏人捉去的恐惧又来了。我警惕地注意着每个方向,如果有人走过来,我会很自觉地离他远一点,怕自己遇上了坏人。我在想:“要是真被坏人捉去了怎么办?是先记下坏人的面容,还是先想方法引起别人注意,向警察报警?我要怎么才能逃离呢?不可能把坏人打倒吧?不行,不行,一定要智斗!那又怎么智斗呢。”我好不容易想起了还没有被坏人捉去,连忙说;“呸呸呸,这乌鸦嘴,还没被捉去呢,就开始了,等会真被捉去看你怎么办!”我立刻跑起来,怕坏人追上我,才短短几分钟,我发现家就在眼前了。我欢呼着,跳跃着往家“飞”去。回到家果然还是被我那唠叨的妈咪说了一顿,不过,我也不在乎了,家是最安全的地方,我再也不必怕什么鬼啊坏人了,哈哈哈……那天是我回家最晚的一天,从那之后,我都是很准时回家的,再也没有那么晚回去了。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我就觉得很好笑,那时的自己真的很傻啊!【篇五:这天我回家晚了】还记得我回家最晚的那一天,天上孤零零的挂着一轮明月,但乌云密布,春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落在地上、屋上,溅起了朵朵雨花。我不禁加快脚步向前走去。在密密的雨帘中,街上的人很少。我低头快步走着,突然把一人撞了一下,我忙抬起头,只见她踉跄了一下,扶住了墙。“对不起,对不起!”我忙道歉。“噢,不要紧的。”在朦胧的雨雾中,只见她中等个儿,瘦削的脸上一双木然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她是个盲人!我心里很难受:“阿姨,我扶你吧!”“谢谢你,小姑娘。”我搀扶着她向前慢慢地走着。心想:老师说过,我们要多做好事,去公园打扫卫生、帮父母做家务、帮助孤寡老人。那多累。看,我扶盲人过马路,这好事做得轻松自在。我感到无比骄傲。突然,我被路中央的一块大石头绊了一下,差点儿摔倒了。我便嚷了起来:“谁把这么块大石头放在路中央了,也不放好。/阿姨,您走这边,小心绊倒。”她迈了一步,又回头用拐杖敲了敲,又用脚试探地踢了一下,放下拐杖,蹲下去边摸索边说:“说不定还会有人经过这儿,会绊倒的。”她弯着身子,吃力地捧着石头,用脚板磨着地面摸索着向感觉中的路边移动着。我心中真是百感交集:我做了什么好事?只是扶一位盲人过马路,举手之劳也值得沾沾自喜吗?看看人家盲人阿姨。我的眼眶湿润了,赶紧跑过去帮阿姨搬石头,我说:“阿姨,我来吧。”“又是你啊,真是好样的!”阿姨的声音显得有些兴奋。这时,我的心潮更加澎湃起伏了。我从她心灵的窗口看见了她那颗纯洁透亮的心,那是一颗时时想着别人的心。我感到浑身的血都在沸腾,雨仍然细细沥沥地下着,我搀扶着她继续向前走着,走着。回到家里,已经十点多了。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看见我回来了,眼睛瞪大了起来,我感到不妙,预想到妈妈快要大发雷霆了。我忙把我在回家的路上发生的事向妈妈讲,还说:“我感触极深,在通往回家的路上,我给他带了路;而在人生的道路上,盲人阿姨却是我的带路人,指引我走好人生的路!”谁知妈妈听了我的话,非但没有生气,还夸我长大了,能从一些小事中悟出一些人生哲理。那一天,我虽然回家很晚,却收获了很多,很多。【篇六:这天我回家晚了】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我从中午出门晃悠到了现在,当我意识到该回家了的时候,天已经这么黑了。中午和爸爸吵架完了之后我就跑出来了,脑海中都是爸爸那凶神恶煞的脸,让我对那个家失去了信心,脑海中完全是一团浆糊。等到我清醒过来,已经很晚了,但是此时此刻的我依然不想回家……远处投来一束灯光让我警觉起来,我想起了小说和电视剧里的恶人抢劫,毕竟我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女生,于是躲在路旁的树后悄悄地观察起来。一个老大爷拖着一辆车慢慢地走来,前面一位老太婆用手电给他照路。我这才放心地走了出去,却把他们吓了一大跳,原来他们是在前面的集镇上卖完烤红薯回家的。老太婆见只有我一个人,她攥紧我的手生怕我逃跑了似的询问情况。我如实地回答了她的提问,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从灶膛里拿出了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塞到我手中。我推辞不要,其实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只是口袋里没有钱的一句托词而已。“小姑娘,吃吧,想必你也饿了,这红薯是送给你的,不要钱!”老大爷温和地说。“谢谢了!”我话没说完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们见我吃得“吧嗒吧嗒”作响一副馋相,老两口于是笑了起来。我一边舔着手指上沾着的薯泥,一边不停地道谢,这时老太婆发话了:“你吃了我一个红薯就千恩万谢,那你的父母养育你十多年,你该吃了他们多少粮食,怎么就为一句不中听的话就离家出走,你觉得这应该吗?”我愣住了,痴痴地望着老太婆,咀嚼着这简单而富有力度的话语,刚刚还愤愤不平的心霎时变得内疚起来,我无言以对,只是低下了尚存余怒的头。“小姑娘,回家吧,你爸妈肯定会着急的,说不定他们在四处寻你。”老大爷劝慰我说。“我们同走一段吧,等会我们到家后再送你一程。”老太婆拉着我的手往回走。夜更深了,我帮老大爷推着车子往回走,寒风迎面吹来,也没有那么刺骨。猫头鹰偶尔的一声啼叫也不再那么悲凉,斑鸠的“扑棱”也仿佛是在用暖翅给它的孩子遮挡风寒。我聆听着车轱辘的转动声,它和北风的呼啸声交织在一起,好像奏响了一首回家的进行曲。“小翠!小翠——”,前面传来了熟悉的呼喊声,我知道那是爸爸妈妈撕心裂肺呼唤。滚烫的泪水抑制不住从眼眶中涌了出来,情不自禁地大声回应:“我在这——”“我在这——”我和老大爷、老太婆齐声回应。这是我回家最晚的一天,但是这一天,我仿佛好像长大了很多。一路上,爸爸都是沉默不语,但是他一直跟在我的身后,我能看到他被拉长的影子,那么温暖,那么高大,一直都是我最坚强的后盾……【篇七:这天我回家晚了】夜晚,我立在窗前,皎洁的月光挥洒下来,照在我身上,晚风吹打在脸上,凉凉的,凝望着漆黑的夜空,我的思绪不禁回到了我回家最晚的一天。那天,该轮到我这一组做值日了,我是组长,因此,其他人走完后,我有检查了一遍,准备离开。这时,我的一位好朋友刚在老师办公室补完作业,他见我正在锁门,对我说道:“现在时间还早,要不你到我家玩儿一会儿吧。”他说完之后,我看了一下表,才四点多,时间还早,于是我便跟着他去了。到了晚上九点多,我一看天色,有看了一下表,顿时慌了,现在都这么晚了,爸妈肯定很着急,因此,我急忙地给那位同学告了别,骑着车风风火火地赶回了家。到了门口,只见父母在门口正焦急地等待着。到了家,桌上摆着已经凉了的饭菜,看来,我没到家,他们也不肯吃一口饭。之后,爸爸给我拿了一双筷子,我接过筷子,夹起了已经凉的饭菜,喝着已经凉的汤,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觉得餐桌上的气氛冰冷得过分,我现在什么也没想,只想快一点脱离这冰冷的氛围。我吃完后,回到我的房间,心不在焉地做着数学题,突然,爸爸来到我的房间,说道:“跟我来。”我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是乖乖地跟着他到了他的房间。刚到他的房间,他二话不说劈头盖脸地就吵我:“你小子到哪去了,为什么这么晚才到家,你不知道我与你妈有多担心你吗?你要是出了事我俩该怎么办?”“我、我……”我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啪、啪”,两声清脆的抽打声响起,我感觉两颊上火辣辣地疼,紧接着,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我带着哭腔对爸爸说道:“爸,我真得改了,我以后坚决不再这样了。”之后,爸爸带着我去吃了宵夜,因为我晚上没吃多少。路上飞奔而过的车辆将我从回忆中拉回了现实,经过了这次爸爸对我的教训,我再也没有晚回家过,因为我不能再愧对爸爸妈妈对我的爱了!【篇八:这天我回家晚了】谁没有过回家最晚一天呢?我也有。而那一天,我是在图书馆中度过的。哎,去图书馆吗?我的好朋友向我提议。好啊。我想也不想便一口答应了。图书馆里静悄悄的,只有翻书的沙沙声。大家都专心致志地翻阅着手中的书,沉浸在书中的世界,而我则来到借阅区,开始寻觅一本吸引我的书。只用交50元,办一张图书卡就可以免费借书,这对于向我这种喜欢看书而舍不得买书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的方法。终于,在那上百本书中,找到了那本我已经翻过无数遍的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可我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来读这本书。温故而知新嘛!奥斯特洛夫斯基笔下的保尔是多么栩栩如生。他的一生充满了坎坷,是一个艰辛的成长史。我在一个靠墙角的位置坐了下来,开始重新口味着这本书。我完全走进了书的世界,沉醉在其中。看着保尔开心时,我的嘴角也有一抹微笑,看着保尔幸福,我也在心底默默地祝贺他,看着他遇到了不幸,我的心都拧成了一团,看着他最后选择写作,安定地生活,不禁松了一口气。一本书看下来,我的眼眶有一些湿润。不知是为了保尔不幸的遭遇感到伤心,还是因为保尔的精神鼓舞了我。正当我准备又重新读一遍时,一个人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工作人员正微笑地望着我,对我说:小朋友,时间不早了,一会儿你爸爸妈妈该着急了。我一看手表,已经6点了,图书馆早就到了闭馆时间。工作人员说:刚才见你看得很投入,便没有打扰你。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对不起,阿姨,打扰您下班了。说罢飞快地跑回家去。回到家,妈妈已经在找我了,风我满头大汗地跑回家,脸上乌云密布,当她知道我去了图书馆,也只好无奈地摆摆手!瞧!我回家的最晚的一天,就这样奉献给我最亲爱的书啊!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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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是寻常人的一生就如一场盛大的烟火,升上高空,绽放出极致的美丽过后就慢慢黯淡凋零,直至最后灰飞烟灭,璀璨却也短暂。会觉得仿佛过了千年一般,又会觉得在弹指之间就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岁月给了我们多少时间,所以我们只能珍惜当下的一时一刻,一分一秒,不等到失去了才去拥抱随风散去的尘埃。初一那天,我家一个远房亲戚走了,但在家人的陪伴下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也算是含笑九泉吧?我们一家人收到了他们家人的追悼会请柬,不好拒绝,只得在初五那天应邀前去参加追悼会。“你为什么突然对纳兰容若产生了兴趣?”前些日子老爸跟着了魔似的到处查阅关于纳兰容若的文章知识,每天左一个右一个,一字一句无一不围绕着他。就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话题他也能扯到这位“大清第一才子”的身上,一发不可收拾。我愣了一会儿,思索半刻后脱口而出:“这是纳兰容若的对不对?”我恍然大悟,“难道你是因为这句词才喜欢上他的?我也挺喜欢的,只是读着让人无缘故地感觉很悲伤……”“嗯?”我有些懵,还没适应他话题的转变之快,“有?”我有些摸不着头绪。我好像走进了一片浓雾之中,好像找到了方向,却又在原地打转。这时候的他有些异于平常,多了几分肃穆。我心中升起一股子怪异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爸爸却转过头来对我展颜一笑,这笑说深不深,说浅不浅,因为笑意没有蔓延至他的眼底,因为这笑牵起了他眼角的鱼尾纹。这眼角的皱纹有细有粗,有长有短,有浅也有深,顺着那条最长最细纹路往上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他夹着白发的鬓角。我有一瞬间的怔愣,他……白头发已经有这么多了?奶奶带着笑意的话我至今还记得一清二楚。最后我没跟爸爸去那素未谋面的亲戚的葬礼,而是去了奶奶家。因为我想看雪,那里的雪却正好今天化了,没了想去的念头,自然不去了。我轻声地喃喃着着那句词。恍惚之间好像明白了又好像没有明白。我的三姨爹是一个中医,小时候他总是和三姨奶来老屋跟其他亲戚齐聚一堂,在竹林旁坐着闲聊一些琐事,跟爷爷打打牌,说笑,受了伤也是他给我上药,这些事情到现在想起来都感觉是昨天刚刚发生过的,但他含笑的黑白照却又时刻提醒着我,已经过了很久了……老家被收购了,老屋被拆得只剩残垣断壁,门前的池以及池边后山的一大片竹林都没了,以前的总互相打趣开玩笑,又热心无比的乡亲们也四散在天涯海角。小时候,爸妈要撑起一个家庭,忙于工作,在奶奶家长大,基本上都是老一辈的人在带我,也算是吃过百家饭的人。我的祖祖,也就是我爸爸的爷爷,那个时候上了年纪,神智有些不清了。他从不照顾孩子,连我爷爷和爸爸姑姑也不怎么照顾过,但却是格外的疼我,什么都会给我留一份。喜欢把我背在他有些驼了的背上到处走,到处玩,削瘦的背脊很单薄,但靠着,却又格外的有安全感。有时候走远了,把家里人急得不行,到处找我俩的踪影,但一回家就松了一大口气——祖祖每次都能把我安然无恙地带回来。但不论记忆有多美好,那始终只是过去,他在我三岁那年与世长辞。当时只道是寻常,未来竟成一生的奢望。万幸。他们还在,我还拥抱着他们——我最爱的他们。从小到大我这短短十二年的人生之中,已经记不清参加了多少次葬礼,更别谈目睹过的了,但他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无一不是轰轰烈烈,锣鼓喧天。我心中疑惑,为何与亲人永别还要那样隆重那样门庭若市,但却不敢言说,只得藏于心中。车上我玩玩手机,看看风景,发发呆才仅仅熬过了一半的路程。我着实无聊得慌,就瞎找着话题,想着活跃活跃气氛。他却用食指敲打着方向盘没应我,久到我以为他没听见。正准备换个话题的时候,他却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听过没?”说完正好绿灯亮了,都快排到太平洋的长龙终于挪动那么一丢丢,车外汽车的喇叭声不绝于耳。“知不知道人类的一个共性是什么。”他前言不着后调地来了一句心中疑惑不已,他却又不理我了,思绪却好像飞向了远方,身体一动不动,灵魂出窍了一般。我正想开口询问,岂料他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死亡。万物只要有生,就逃不过死。”“你爸白白净净的,长得比同龄人年轻,生的也不差。以前去你幼儿园接你啊,还被老师认成是你哥哥呢。就是经历得多了,操心多了,十几岁就少年白了……”我目送爸爸的车远去,直至那一点黑影消失在我的视野才进了屋。每走一步,爸爸的话就重复想起一次。岁月无常,感觉恍若昨日却又早已过去数年,感觉过了千年又仅仅只是一场梦的时间。过往回外婆家,不论晨暮总是远远的就能看见家门口那一抹佝偻的身影。二祖祖不爱言笑,性格也古怪。一生未成家孤家寡人的他不懂人之间相处的那些条条框框,小孩不谙世事觉得不好接触,也是离他远远的,家里人也只是日常的关心一下,给他吃穿住就已经是最大的仁慈。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望着远方呆呆的坐着,也不怎么跟其他老人说话,就算有话,也只是偶尔跟大祖祖闲聊几句罢了。时至今日我还记得小时候跟他一起掰玉米粒,扯花生那段日子,因为好奇,在一旁看他编制些日常用品,总是流露出惊讶的神色。他不是不笑,而是没有多少人看见过他的笑,因为他总是悄悄的嘴角勾出一抹浅笑,但我有幸见过那笑,很慈祥,也很和蔼,一点也不冰冷了,与平日的他大不一样,浑浊的眼也柔和下来。现在,我已经见不到门前的那抹身影了,家里那些编制的东西也有很久没又换了,心里每次都会空空的。泪水在不经意间模糊了眼眶,我努力回忆着他们的模样,却只能回想起一团不清不楚的光影。小时候的事也丢了大半,有些是不经意间听家里人闲谈才记起的。我又尝试着在脑海里勾勒出身边人的摸样,却都只有一个轮廓。我……好像从未仔细端详过他们的脸庞。好像都是匆匆地一扫而过……我的心忽的揪疼起来,难受得紧。但还好,尽管我失去了一小部分,我却还有每天唠唠叨叨的妈妈,还有看上去总是没个正形,却每天为家庭为生计奔波的爸爸,还有坚持不懈想要把我变成淑女的姑姑,对我有求必应的外公外婆,一把年纪却还在劳累的爷爷奶奶……我很满足了,毕竟我还有这么一大堆爱我的人不是?沉浸在过往,除了无尽的悲伤还有什么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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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是寻常莫言说:“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浮生只如白驹过隙,转瞬间欢笑已然湮灭成尘。这跌宕逼仄的人生路啊,总是不遂人愿。你看,天边的流云缓缓而逝。“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是啊,仓促,我还没来得及构思好如何书写,可它已经草草收尾。时光是掌间的沙,你越是想握得越紧,它就流的越快,你只能看着它逝去,却无能为力。这世间最压抑的词便是“无奈”。当我们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们也去才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都说红颜弹指老,可是弹指老的岂止是红颜呢?就算是同一个人,在同样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里,心境也是不一样的吧。就像李易安也曾写下“风住尘香花已尽”,那些馥郁纷繁的花,那些微暖和煦的风,那些迤逦缱绻的景致,那些氤氲往事都如那一缕花香,掠过鼻尖,悄然逝去,湮灭在这九万丈的红尘紫陌里。如今这双溪载不动许多愁的小舟,也不似当年那西亭日暮时穿梭在藕花深处的小船了。这时的李易安已韶华已逝,孑然一身。苏轼在被贬去岭南时,写下了千古名句“此心安处是吾乡”。莫言说,他与故乡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那么我呢?那个曾经被舅舅们哄着,晚上一定要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的女孩;那个拿着爷爷写的“疏影斜横水清浅”,念得磕磕绊绊的女孩;那个喜欢在阡陌纵横的田间,玩得一身泥回来的女孩。现在,只停留在了烟波浩渺的记忆里了,被时光打磨的像是隔了层毛玻璃,看不太真切。现在的这个女孩变得开始越来越沉默,不习惯与人打交道,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才感到自由,有时读读几行字,写写几个字,便消磨了一个下午,或是一天。生活对我来说就像一汪古井里的水,乏善可陈,只有偶尔奋力扔下几块石子,才悄悄然的荡开几丝涟漪。平淡的生活,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被命运世俗绊了脚的人才期待。可我想要的并不是这些。毕夏普说,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便不是灾难。可是我只不过是想找回当初的那份让我甘之如饴的回忆。我喜欢在所有我喜欢的东西前加上一个前缀——“我的”,仿佛是对全世界的人宣告这个东西的所有权是我的。我的故乡,那个普普通通的江南小村,青瓦红砖,屋檐高高翘起,如一只只青色的鸾凤,。只是几年未见,却早已物是人非。各家门口的红色对联在风雨里呆久了,便都染上了岁月厚重的斑驳,渐渐褪了颜色;那几个儿时的玩伴,见了面也不再多话,只是浅浅的打个招呼便形如陌路一般绕开了。回想以前,最爱的便是在天气渐冷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偷偷从别人家的地里挖出番薯,埋在火堆里,烤熟了吃。那种软糯泛甜的味道,不是任何山珍海味可以比拟的;或是在春夏的时候,吃着从山边拔来的野菜,吃的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又或是惬意得躺在河边,让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罅隙,暖暖地扑在眼皮上,嘴里嚼着茅草白而微甜的根。就像莫言在书中说的“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现在,那份回忆和味道只限于记忆中了。曾经跟我玩的最合得来的小七,如今已经到了那个永远有八个时差的城市。想来,我们相隔的不只是距离,还有我们之间无法跨越的空间和时间,永远错开。莫言说:“每年麦收的季节,是我记忆中十分愉快的季节。”多年以前的,也是那个秋天,大人们忙着收割最后的稻子,我们便在金黄的麦垛边玩起捉迷藏,日薄西山,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得更小一些,似是要把自己融进这墙影尘土里,成为大地的一部分。有几个孩童在身边打闹,似是在玩捉迷藏,玩久了,又提议去干些别的什么事,便欢笑着跑开了。炊烟袅袅升起,被风吹破了,淡淡的吹至我眼前,迷了眼,似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纳兰容若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没有浅淡书墨被泼香茗,但是我也会感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走在时光的路上,每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当岁月的涌流冲乱了记忆,未来催促我们告别,但身上的每个线索都与故乡割舍不断。每晚的午夜梦回,孤独的天秤总是偏向故乡的那一端,任何一个躲雨的屋檐都不会像故乡那般温暖。故乡像是一座围城,只有当踏上去往他乡的路途时,才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回去。回去那个拥有无数美好记忆的故乡。我来到县城上了中学,抛下了以往的回忆;他们守在故乡,守着儿时的记忆。当下课时,走廊外常常只有我一人,我望着那无尽的碧落,看着天上云卷云舒,略略一瞥,发现教学楼前的那棵白玉兰树结出了梅红的小果子,想找人分享,蓦然发现,身边空无一人,所有人都在教室里为自己的前程奋笔疾书。噢,我们已是初三了。终究是我不够敏感,未曾发觉周围的人开始远离,她们的背影终有一天,只能幻化成印象中的一片虚无的色彩。只有我一人站在原地,伤春悲秋。命运总是压得人妥协,可以预见,那个教室里唯一空着的位置上,就要坐着它的主人。风穿堂而过,那棵玉兰枝上的叶子从枝头落下,在空中小小地挣扎了一下,便遁入静默。有谁可知它的不舍?从初一到初三,看着教学楼前的白玉兰花开到荼蘼,又看着它们纷扬落下。何其有幸,我经历了一棵花树的花事。到了如今的初三,有时候做完噩梦被惊醒,醒来眼前是浓的化不开的黑暗,目所能及的是无尽的荒凉与孤寂,我看着无边的黑夜压着我一个人,我睁着眼,看看眼前的黑暗将我窒息。“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什么是愁?就是即将分离的人们,心上的秋天。这样的滋味,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就算我们曾如船只停靠在回忆的海岸边,停在风景里,任时光消磨,任岁月远歌,可是时间如浪潮翻涌而来,人生如茫茫汪洋,我们只能做短暂停歇。路,我们还是要走下去的,无论如何。时光总会穿越一切的怀恋与想念。——你好,旧时光。——再见,旧时光。高一:郑巧颖点评:本文语言非常清新恬淡,雕琢词句的同时又不流俗,“或是在春夏的时候,吃着从山边拔来的野菜,吃的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又或是惬意得躺在河边,让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罅隙,暖暖地扑在眼皮上,嘴里嚼着茅草白而微甜的根”,有种鲁迅在描绘“百草园”的感觉。作者按照逐渐长大的顺序进行写作,记录下成长路上的一路感悟。对于人生或世事的感悟显然能够体现出作者深层次的思考,不仅思考的深入,而且表达的得体,这在同龄人当中是非常难得的。作者下一阶段可以继续进步的方向就是让表达的主旨再清晰而突出些,同时兼顾文章前后情感的持续性,那样的话,我们会看到一篇更优秀的文字。$(".zkC p:last").css("margin-bottom","0");$(".btn_li a:last").css("margin-right","0");点评老师:马娟娟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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