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微凉,凡心触月
夜很静,月很圆,风很轻,这是个微凉的夏夜。
离开喧嚣的省城回到这四面环山的幽静小村庄,爬上小楼的楼顶,在的葡萄架下的小藤椅里坐下,把泡好的一壶茉莉花香茶放在小茶几上,倒了大半杯慢慢细品,淡淡的清香入鼻入口。
此时,心情若好,该是怎样的一份惬意呀!可心情若是不好,该是怎样的一份寂寥哟!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心情,我不知道心情是好是坏,说这话肯定会让人认为要么傻了,要么就纯粹是胡扯,呵呵!或许真的是傻了,也或许真的就纯粹是胡扯。
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够纯粹够执拗的人,到如今才发现自己跟这大千世界里所有的人一样都很复杂很善变,这丝毫不用怀疑,只是肯不肯承认的问题而已 。
我不爱喝茶,也不喜欢品咖啡,只喜欢喝家乡的清泉水和城里的白开水,这样的人严格来说潜意识里是没情调也没高雅品味的,尽管无聊时常常附庸风雅舞文弄墨,与人相和吟吟唱唱风花雪月之词句,可骨子里是个粗糙的实在人。
老一辈人常跟我说“三岁定六十,有些个性自小时形养便就很难改掉。”话虽是这样说,可事实上有些习惯和喜好倒是可以改的,比如喜欢咕嘟咕嘟喝白开水的我,此刻忽地觉得慢慢轻嘬这香茶比咕嘟咕嘟喝那白开水有味多了。
望着明月,吹着凉风,不由想到那月下通宵畅饮的苏轼和他留下的那千古名篇《水调歌头》: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心里默默轻吟着这首触动人心的词,不由莫名的感慨万端。
天上的明月这般的美,这般的迷人,她惹得人世间多少善感的心切切向往,意欲乘风归去,可那些欲往的人又担心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一转念想想便又觉得与其飞往高寒的月宫,还不如留在人间趁着月光起舞呢!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试问:谁无遗憾?!自古以来世上就难有十全十美的事。
人间的离别虽是难免的,可只要亲朋好友和所有自己在意的人长久健在,即使远隔千里也还是可以通过普照世界的明月把两地联系起来,把彼此的心连结起来的。
最善写月和写月最多的该是诗人李白吧?很喜欢他的那首《把酒问月》: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
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
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明月高高在上似是攀不得,可当你无意于追攀时,她许会万里相随,依依不舍,月既可亲又神秘,似是无情却又偏偏多情。
月中的白兔年复一年不辞辛劳地捣药,为的是什么?碧海青天夜夜独处的嫦娥,又该是多么寂寞?到底谁来陪伴她呢?
今人不见古时月,可今月它曾照古时人,月长存、情常在,可人的生命 短暂有限,不能共月长存不能与情永在呀!古人今人来来去去如同流水终究是不可以长久的,既然这样,人生在世何妨尽情享受人世间的美好岁月,好好珍惜今生的点滴光阴,好好把握心中的喜爱,让瞬间成为永恒。
一壶未尽夜已深,茶凉夜更凉,望空中高悬的明月如同冰镜,不知它可否照见我心,不知它可否照见你心,虽知这俗世间人与人的情意与美好不可能似明月般长长久久,可此时我将凉凉的手伸向明月,请将你暖暖的手也伸向明月好吗?我们的手就算再也握不到一块,那么一起来握握这见证千古的明月好吗?遥握一下从前那些逝去的暖暖与美好好吗?
夏夜星空
夏天的夜晚,树影婆娑,蛐蛐不停地叫着,像是在唱一首歌。晴朗的天空中布满了星星,我坐在楼下,遥望着那美丽的多姿的星空,遐想连篇……
大家看,那无数亮亮晶晶,闪闪烁烁的星星,就像是一颗颗珍贵的宝石,也像是一颗颗动人的眼睛。那广阔的蓝天,尤其是在黑夜,越发的深邃,越发的迷人。他是一块巨大的屏幕,将小星星们收容其中。星星们,时而如一颗颗宝石,镶嵌在天空中。屏幕中,闪着淡淡的光芒,想婴儿眼中绽放的光彩,甜美,又惹人喜爱。似乎还藏着什么心事?找人来倾诉。
星星,有的喜欢独自相处,有的喜欢聚在一起,看那快乐的事情,和好友们分享。看来有七颗星组成的北斗星,好像是一把斗柄,里面装下了,深蓝的天空,装下了夏夜的美丽,装下了混合着泥土和花香的清风。做成了一道好吃的甜点。我真想把他们从天上取下来,尝一尝,他装着的银河的水。那银河,如同一道光带,横跨了,夏夜大半的星空。我想品尝它,更想目睹他的风采。
再看,牛郎星与织女星隔着银河,遥遥相对。可怜的夫妻恩爱,却永远都不能相见,只有每年农历七月七日那天,他们才能得以团聚。我的脑海中想起了一个故事:相传,以前有个人叫牛郎。他勤勤恳恳,靠着种地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家的老牛让他认识了,美丽的姑娘织女。织女美貌如天仙,马上与牛郎相亲相爱。可是王母娘娘不同意,把他们无情的分开了。只有在每年农历七月七日那天,他们才能在鹊桥上相会。真美妙啊!我再一次注视天空,发现了十三颗星星组成的天马座,犹如一匹正在昂首挺胸的白马,天空就是战场,是广阔无垠的边疆。他在上面自由的奔驰,毫无顾忌,如同一支离弦的箭。啊!天上的星星太多了,太美了!怎么也欣赏不够!
天上的星星是我产生了无线的遐想,要是我也是一颗星星,该多好啊!在没有月亮的晚上,我能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人们照亮——前进的方向……
啊!夏天的夜晚,真美啊!夏天的夜晚,真有诗意呀!而夏天夜晚的星星,才是最美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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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微凉风轻轻的吹,蒲公英摇曳起轻巧的裙摆。蒲公英是我很喜欢的一种花,一种具有悲剧色彩的生灵。我时常想随风飘扬或许是一种幸福,亦或是一种难以控制命运的叹息。我心疼,它们都是在路途中迷失了的孩子。然而,事实是,我们都在路上。在路上的我一直在寻找我想要到达的地方。骨子的自己是极浪漫的,然而却又何尝不知现实的差距。所以,有太多的时候,我独自品茗,独自徜徉于另一个世界。孤独,是我的狂欢。狂欢结束后却依旧收拾行囊,行走于路上,找寻那个地方。到哪里才会有归属?无数次的幻想,在黄昏到来时,打理好行囊,跳入夜的心脏,听云想夜裳,长风微凉。幻想终究是幻想。回归现实世界,盆碗仍旧是那些盆碗,书本仍是那些书本,怎样活下去成为人的潜意识里最基本的潜能。可是偏偏可笑在上帝赋予了人们如此丰富的思维空间。多少次的想要逃离这喧嚣,仅仅只是想身处宁静的地方,斟杯热茶,鲜花缭绕,静静地去读一些书。静静地,聆听自然的声音,聆听心灵的声音。愿不会因尘世的喧嚣失了自我,不忘初心。40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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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微凉一【孤单是要等的人还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走了出去】今天很闷热,空气中有压抑的味道,我拿着扇子拼命的扇着,终于感到有一丝凉意。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雷阵雨,所以原本打算出去爬山的念头也打消了,就这样在网上呆了一天。当一个人处于迷茫,没有明确目标的时候做什么都会觉得烦躁,在加上这个天气。所以在网上也不知道做什么,在淘宝逛了一下,买了两件衣服,没事的时候就上来逛,逛了就花钱,这个是我打发无聊时间的方式。逛了不到30分钟就觉得很累,然后又去打QQ游戏,四川麻将,斗地主也觉得没劲,这时候一网友发QQ过来,原来是那个“不要太孤单”的网友,想当时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就用这个名字在网上搜了一下,还真找到有叫这个名字的人,她当时问我想聊天吗?我说我不喜欢聊天,她问那为什么加她,我说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她说你还真特别,加人不聊天的,我给她发了个呵呵!她说常发呵呵的人,要么是孤单,要么是寂寞。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孤单和寂寞不是一样的吗?她说孤单是要等的人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面走了出去。我问她那你认为我属于哪种。她说你要么是前者要么是后者,反正不会是热恋中的人?没错,我的确是孤单的,生活每天无所谓的重复,朋友都说你什么时候学会了随波逐流,变得那么颓废,我说我是学会了随意而安,不是颓废了,是认清现实了。没有要等的人,迷茫,彷徨,像是在一个森林里打转,怎么也找不到出口。其实我没变,只是被现实磨去了不甘于现状的菱角。二【一个人的夏天,一个人看雨】已经到了快7点了,窗外有打雷的现象,伴有闪电,我抬头从阳台那里望去,闪电像是把天分成两半,在暗黑空洞的天空中划出一道明亮的光线,随后就是打雷的声音,像把什么劈列,啪、砰,我快速的把窗户关上,惊魂未定,我很害怕这样的夜晚,电闪雷鸣,雨声飕飕,对于夏天的雨,我是喜欢的,我喜欢雨淋在身上的感觉,冰凉冰凉,可以失魂落魄,也可以在雨地里放心的哭,这个时候没人会注意到你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也可以一个人独自在雨里漫步,我喜欢那种“晨看芭蕉叶落雨滴滴。雨水飘落在湖面,漩起一个个涟漪,不断的扩大在扩大”。只是不喜欢下雨的时候有雷声和闪电,但在夏季,想要没有电闪雷鸣是不可能的。这时候网友说你喜欢这个属于你一个人的夏天,喜欢一个人看雨吗?我说或许是吧!我的确是喜欢一个人安静的欣赏整个雨季的美。而夏天注定与其它季节有所不同。它热情,不像冬天那么冰冷,但从没想过别人能否接受。它狂傲,不像秋天那么谦虚,但有时喜欢它不低头的气势。它残暴,不像春天那么温柔,但有时却喜欢它的爱恨分明。我喜欢夏天,喜欢在黄昏时看夕阳西下,霞光染满整个天际。我喜欢夏天,喜欢在晨起的时候看着太阳慢慢从东边升起。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寂寞闲暇的午后品一杯菊花茶,一杯柠檬水。我喜欢夏天,喜欢在炎热的傍晚一个人塞着MP3在马路上散步,闲逛着。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初夏微凉的夜晚听着凯文科恩的“sundialdreams”写着一些无边无际的心情。三【昨日重现】这时已经是半夜11点了,雨也还没停,但没有听见雷声了。那个网友已经下线,她说她要保持着她的青春活力,要保持什么时候都流光溢彩,所以她不熬夜,11点准时睡觉。对于我来说那是多久以前都没出现过的事了,我可能有5、6年没有11点钟上床睡过觉,所以可能我的青春已经不在了,至于是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我未曾计算过,现在不到夜深人静是不会睡的。空气慢慢的也冷了下来,准备找一个以前的文件,不记得是存在哪个档案里了。就慢慢的在电脑的文件夹里一个一个的找,突然在D盘一个tomorrow的文件夹里翻到一叠照片,拍的日期显示在2008年6月3号,是在高考前一段时间拍的。我小心翼翼的打开Windows图片查看器,那里面是一张张笑脸,我一直都不让自己去记起关于过去,关于曾经,关于我们那些无疾而终的,来不及伤感的青春。还记得那个初夏我们依靠在学校旧操场的那颗梧桐树下看书的场面,或是我们并肩而行的身影,或是踩着脚踏车拼命狂奔的场景,又或是看到某个喜欢的学长低头害羞的画面,还是在我们谈及关于未来的时候那种坚定的信念。或许这些我们都不曾忘却,不去看,不代表没想起,不敢看,只是觉得有些愧疚,想到那些信誓旦旦承诺,没想到却跟着现实在慢慢的沉沦。我问过一个朋友,我们是该去追逐梦想还是活在现实,那是一个长辈,他说梦想禁不起现实的考验,等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梦想时可能已经忘了曾经有什么梦想,现实就是这样,我们不能活在虚拟的,遥远的想象中,那是不切实际的。酷狗里面播放着那首“yesterdayoncemore”昨日一一在大脑里重现,好想回到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曾经,好希望昨日重现。四【关于习惯】我习惯在午夜11点半泡半杯速溶咖啡,在深夜12点的时候喝掉。咖啡杯里冒着腾腾热气,在微凉的深夜显得尤为清晰,我喜欢品尝它浅浅苦涩的味道,不过现在的速溶咖啡味道越来越淡,就是一种很普通的饮料打发时间,我喜欢纯正的咖啡,喜欢看浅红色的咖啡豆慢慢磨成粉末,喜欢那种深深的味道,满屋飘香。我轻轻的饮皿一口,已经微凉,其实我本没有这样的习惯,是受到一个曾经的室友影响,慢慢的转换为我的习惯,想戒却戒不掉,他们说形成一种习惯需要时间,但要改掉一种习惯将花的是双倍,是的,我曾经想要改掉,但发现无所适从,它已经像洗脸漱口听音乐一样,成为我生活中的必须,某天不这样生活就会很难受,他们说你中毒了。其实我没有不吃晚餐只吃苹果的习惯,没有听着歌睡觉的习惯,没有睡前喝咖啡的习惯,没有不到1点左右睡觉的习惯,没有做梦的习惯,没有怀恋的习惯,没有迷茫的习惯,没有孤单的习惯,也没有感性的习惯。这些以前没有的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逐一拥有,却因为有了这些让我丢掉了更多。现在的我只会冷漠的笑,礼貌的笑讽刺的笑,应付的笑,笑了那么多,却没有一个是发至心底,没有一个开怀大笑。我喜欢在喝完咖啡后快速的洗漱完毕,静静的坐在电脑前,翻开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文字,特别喜欢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关于她与大胡子荷西的爱情,每看必感动。三毛,这个平凡却伟大的女子,一直让我有深深的敬意,不管是关于她的文字,还是关于她的爱情或是关于她对荷西至死不渝的爱。五【茧变成蝶要经过痛苦的蜕变】现在已经是午夜12点30了,窗外好静好静,偶有伴随着雨声听到汽笛划破这样寂静的夜,苍凉得空洞,像悲鸣。我把灯关上,整个屋子除了电脑有光而外,黑得不行。没到午夜12点30,我都会把灯关上,静静的感受一下这个慢慢无眠的长夜,手指敲打着关于一个喜欢安静的女孩的一些独白,喜欢安静,安静得有些孤单,不会思念,或许有思念也不知道该寄往谁。QQ在跳动,我点开,是“不要太孤单”,她说睡不着,这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失眠,可能是因为下雨。我给她发个呵呵。她说你还是别那么孤单了,孤单得有些伤,她说或许你很自私,你不愿意付出自己的感情,你很脆弱,你害怕伤害,但人不能这样,我们都要在受伤学会成长,茧在变成蝶之前也要经过痛苦的蜕变才能飞得那么美,那么无拘无束。可谁知道蝶会不会怀恋还没变成蝶的茧,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可终究还是没说出来。没错,我很自私,我不愿付出我的感情,我怕付出了没有回报。我很懦弱,我一直不敢去爱,我怕受伤。我希望一直是茧,不用像蝴蝶那么美丽,因为就不会有痛苦的过程。我一直给自己说,你不孤单,你很喜欢现在的生活,你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个人很自由,一直这样告诉自己。其实我是封闭了自己,不让外界接近。我怕自己受伤,所以喜欢现在的一个人。原来我很爱自己。时间在指缝间流淌,不知不觉已经夜深了,微微有点凉,大脑思绪重重,雨声越来越小,我可以想象树叶在迎接风雨时婆娑的摇曳的样,无比苍凉。广东省珠海市第三中学高一:谭乃涛1200字以上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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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彼岸微凉九月八号凌晨时分您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这是我再一次面对生命逝去,(去年我的亲身父亲也走了),眼看着老人的呼吸越来越困难,眼看着老人的眼睛变得越来越混浊,才知道,几次病危通知书后,这一次您不再笑了,这次您是真的要离开了。我们不相信,您不肯坚持到两个女婿和大外孙及孙子的到来就走了,您放弃了。那一刻,我们慌乱了,想到了也知道了病情会如此严重,但还是慌乱得让我们没有一丝的准备,原来,生命的转瞬即逝可以用一朵花谢的时间。手渐渐地变凉,握着您的手,感觉不出那是双没有体温的手,和医生护士一起小心地给您穿着寿衣,习惯了对您轻声细语,生怕碰疼了您的哪一个地方。把您送进冷藏室。去往太平间的路是出住院楼经过院前大坝,再通过内科楼,长长的一条路并不平坦,一直通往后山,和护士吃力地推着平板车,腿好似灌了铅举步难行,没有语言,也没有思想。四天后的追悼会,能来的都来了。您的遗像微笑着,经过放大,安详的放在那里。追悼会上的人不断,共事几十年的老战友含泪和您依依惜别;赶来送行的亲兄姊妹相见恨晚,纵横老泪述说着无尽的悲痛;儿女们离不开您,可病魔要带走您!当子孙们都回来围在您身边的时候,您已感觉不到儿孙绕漆的幸福和快乐,任凭孩子们的呼唤和哭泣,您将不再为孩子们定夺指路,遮风挡雨,也将不再牵挂世间的一切纷纷扰扰,穿好寿衣,只是平静的躺在那里,接受孩子们的膜拜顶礼。告别仪式没有乡风民俗,是按照殡仪馆的程序进行的,哀乐声声,香火缭绕,生离死别的场面,我们似木偶在司仪的提示下去完成那一个个仪式,心是空洞的,填满的只有悲伤和无措。九点过开始火化,婆婆的身体实在无法支撑没有前来和您道别,我摸着您冰冰冷的手,摸着您经过粉饰的脸,您睡得如此地安详!最后一次整理着您的衣物,把婆婆想对您说的话向您传达。保佑婆婆,儿女们能够给她的照顾,肯定是不能够像老伴您一样。看着您被工作人员送进火化间,我控制不了想哭的情绪,虽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虽然只是做了您15年的儿媳妇,可我早把自己溶进了那家人。我没有天天和您们老人生活在一起,所以没有隔阂发生过,您们善待儿媳,不求全责备,给与宽容,宽容能给人一种自省的力量,远比对抗来得恒久。两个多月的时间,本想哪天您会好起来,甚至会出现奇迹,把您推出医院晒晒太阳,阳光真好,仗着风的怜爱,让温暖照进来,把您的疼痛捞出,翻晒在大自然里,翻晒在阳光下,让心,温暖,让疼痛,跑得老远老远,可是病情日趋加重,您没有再坐起来。午后的阳光还在燃烧,您隔着玻璃窗和大自然轻轻说着再见,装着暖暖的太阳,然后回家!不知道您带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的我们,有什么遗憾?有什么不满?有什么期待?我没有安抚到受病痛折麽的您的心情,对您我有或多的不是,请求您的谅解。去了浓妆,脱了皮肉,将骨髓烧成灰装进骨灰盒,儿女们将双眼放进盒子里,将泪水的苦涩放进盒子里,骨灰盒里盛满了儿女们对您的思念,填满了儿女们对您的遗憾!我不算很迷信,原不大相信这已经煅烧成灰的骨灰上还有一点点您的影子,但就算是没灵没肉,也是您留下来的最后一点纪念吧。灵车载着您的骨灰盒前往盘龙陵园。车走在队伍的最前列,您儿子把用红绸裹着的骨灰盒似宝贝一样捧在怀中,每到一个分岔路口,孩子们大声叫着爸爸,告诉您别忘了回家的路,因为这一去就与家分岔了,是渐行渐远的路。别忘了身体脆弱的婆婆,连到医院看看您的勇气就没有,她看不了您憔悴的神情,听不了您痛苦的呻吟,她只能用手机和您在有生之年对话,您劝慰婆婆,告诫婆婆,嘱咐婆婆,牵了一辈子的手怎能舍得放下,别样的心境,叫人心碎!别忘了您太极赛场上威武潇洒的身姿,别忘了您居住几十年的左邻右舍,别忘了邙山脚下一年一度的牡丹盛开,别忘了在150医院度过两个多月的阴晴夏天…·陵园环境优美风景宜人,庄严肃穆,松柏长青,典雅壮观,一幅和谐祥瑞的景象,人性化的服务给我们的感觉是您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要去的地方,在那里静静的安息着,是这样的吗?鲜花绿草把我们对您的爱和祝福连同各类盆景一起种植在时间里,想象您从此独自一人,住进那青山怀抱,多么希望您不要冷,不要孤单,不要再惦记您一刻不曾放下的儿孙们!护陵员工精心地护理陵墓,他们纯朴善良、对工作很满意也很认真,把它当自家的事来做,有护陵员工的照料,我们也就放心,请您老安息吧!突然明白,原来人生不过是天地之过客,顺其自然而又自强不息。谁不想用新生报复死亡?为何现实总是如此实际?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季节要轮回,生命也将轮回,该来时则来,该去时则去!不必刻意的渴求,我们能做到什么?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如今,您走时,门前依然是响炮轰鸣,宾客涌至,但这次是为了您生的完美谢幕,一路走好!爸爸,想对您说:来世一定要做个健康的人,来世还做一家人,来世还做您的儿媳妇!因为您喜欢我为您擦洗身子,喜欢我给您的按摩,我知道,我要做的不是给别人看,而是尽我的心,做我应该要做的事情。时间悠悠,日子继续,悲情告别,辉煌哀伤俱成过眼云烟,亲情永远是说不完的话题。爸爸,逢年过节,我们仍然在老远的地方,朝那个方向遥遥祭奠,如果您也想我们了,一定会沿着儿女们的思念,来到我们的梦里。后记:写完自己亲生父亲一周年的日记后不几天,老公公就诊断出胃癌中晚期,一直在医院护理,除开偶尔写写自己的心情外,没有精力也没有那个心思写写更多的东西,等到有勇气能面对屏幕流露笔尖的时候,没想到相继两篇日记都是写的亲人离去。每一个巧合都有巧合的理由,可惜那巧合无论再合乎逻辑,也无法成为追悔的解药,而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时,往往,似乎巧合已经无药可医。装着自己很快乐,装着自己一点都不在乎谁来谁走,装着白天和黑夜没有区别,可我知道,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报答关心我的人!亲人相继离去,我显得苍老了很多,精神颓靡了很多,思考问题的时间也多了很多:每个人身体的衰退、容颜的衰老、对父母的照顾责任、对子女的培养义务;关于社会、关于生活、关于工作、关于生命。生命中每个年龄段都应该有与它对应的智慧和见识,而我的心理似乎在每个时段上都比同龄人慢了大半拍,不懂生命已为人母,不谙世故步入人生,没有前瞻性,只是守着本性处世,人生几十年,匆匆已是秋。孔子把不惑的四十描绘得如诗如画,灿烂的四十年华,柔美的中年人生。其实“四十不惑”这句话,至少对我是不适用的。40岁,我头脑中的“惑”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四十岁的样子,憧憬眼角没有明显的皱纹,没有眼袋,皮肤没有松弛,身材也没有变化,其实这些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带着感恩之心,问心无愧回报家人,善待家人,真心实意对待朋友,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享受生命,享受生活才是对生命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有品位的人生。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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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凉的风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落窗前的时候,我拉开了窗帘。很难想象昨天浓云密布的天空,第二天既然烟消云散般的澄澈透明起来。百无聊赖中,准备把棉被拿出去翻晒翻晒。久了不回忆,往事都要发霉,更何况是潮湿了一个多月的被子。有些日子没有上天台了,最近一次应该是去年离开广州前的一天,那时天台的光景与今年的到底有些不同,天气回温了,树木都换了新叶,世界像被画匠用笔浓墨重彩描绘了一般:树的新绿,鸟的轻啼,花的妖娆,阳光的煦暖。天空高远,飞机留下一条无比鲜明的白色尾巴。抬头看的时候,光线太强,我有点睁不开眼睛。正想就这个阳光充裕的地方把被子晾晒起来的时候,一个大约四十左右光景的大妈阻扰了我,我无奈的重新把被子从高高的晾衣竿上拖下来,转身绕到后面去。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就很难对其产生诗一般的柔情。过去,我会看着随风飘飞的白色衬衣出神,会赶在太阳出来前在天台晨读,会在周末在地图上圈出一条路线,然后仰天大笑出门去。过去的自己,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自知的蠢样子,然后怀抱对生命最大的热忱和感性去爱自己爱别人。那些时候的自己,总能梦见云在青天水在瓶的故事。朝着远方张望,偶然瞥见山的棱迹线,又或许那根本不是山的轮廓,只是苍穹下的雾霾更显厚重而已。此时,天际的白色长烟已经寡淡至虚无了,我坐在灰扑扑的钢管上,翘首以待下一架飞机的驶过。等了好久,始终不见飞机的身影,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三月微凉的轻风,抚慰着我落寞的身影。似乎整个三月,我都以这样一种姿势行走,山中雪莲凋败的姿势,孤冷而决绝。来广州后养成了一个坏习惯,就是喜欢临睡前往喝的牛奶里加红糖,夜晚喝红糖水对一个想保持身形柔美纤细的人来说可不是光宗耀祖的好事情。起先只是有睡前喝牛奶的习惯,后来因为生理期的迫近需要喝红糖水调养,便两者巧妙结合了,省事省力。可不知不觉,一喝就半年,身形好像有微微发福的迹象可脸色也没见红润,这样的喝法可谓利少弊多。心中暗下决心,等春天到来的时候,那就不喝了。春天已然过了大半,这样的习惯还是没改。就像大学总喜欢坐在靠窗角落里听课一样,每天临睡前喝一杯兑红糖水的牛奶,逐渐演变成一种瘾。瘾这种事情,一旦沾上就很难戒除。突然回想起,大二的某一次上课迟到了,而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已落入他人手里,只能择另一位置,可坐在那黯淡无光的角落里,心里始终不是滋味,整堂课下来,只愣愣地盯着那个位置,虎视眈眈。对爱情只一味任性,男友一味谦让,这也逐渐成为双方的瘾。就像一根针,一开始我只轻轻的往他身上深入,他也没拒绝,后来有点疼了,他也没怕,再后来,流血了,他反抗,你还是乐此不疲,最后针已经倾入他的骨髓了,他忍无可忍,最后甚嚣尘上地对你说,我不干了。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你当下顿住。所以菲菲每次都语重心长字斟句酌地对我说:“妹子,这样的感情你要珍惜啊!”这个三月,总与雨水有关,所有回忆也总是湿漉漉的。物尚如此,人何以堪。这个三月,下了好久的雨。那种细雨,要不是看到房檐有水珠落下,几乎察觉不出外面正在下雨。周末一天不出门,呆在逼仄的空间里,刚拿起书本坐下,灰暗的色调让人感觉昏昏欲睡,于是合上书,趔趔趄趄地走到床边掀起被褥,睡下去,闭上眼睛,脑海里思绪总总,竟忘了被子触感十足的黏腻与潮湿带给身体的寒冷。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大腿一阵发麻,下意识地挪动腿脚,麻痹的痛感四下扩散开来,那种感觉不是千万只蚂蚁款款而过的情景,而是犹如万兵阵仗大肆在我腿上开垦殖民地的感觉。跟麻痹感做斗争的时候,我俨然一副龇牙咧嘴犹如五官溃烂的脸色,等麻痹感散去的时候,样子又一如常态。面无表情地到厨房喝水,然后爬上床,倒头沉沉睡去。傍晚,街灯亮起来,湿漉漉的地面发着醉人的亮光。见到他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外面正下着毛毛细雨,这种雨即使小,也是冷的。那种冷是一点一点逼近你的身体,然后一点点蚕食你最后的体温。我坐在广工的教室里,百事无心的看着手里的书本,那是一本秘鲁作家写的叫《坏女孩的恶作剧》,是他送给我的,感觉像是命运不坏好意的玩笑。“不行,我一定要你走到我面前。”我想再任性一回,就仗着他对我炙热的爱。“这么大,你让我怎么找。”他把电话撩了。“无论如何,我就是要你过来”电话再一次想起,我抢了话头。“我不知道在哪,你要是不出来,我走了就不会回来了”他的语气无奈中带着毅然决然的凌厉。我挂了电话。后来连续打了三四通,我惊慌失措,犹豫不决。我用短信告知他我的具体位置,我的冷傲我的自尊不断地嘲讽我内心的低声下气,我握着手机等着他的回复。可当你想着某件你心爱的事物将要失去的时候,你再也不能镇定自若地去面对自己的感性,因为你深深的感受到内心的恐惧,人只有在内心受到威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自尊有多么可笑。我颤颤巍巍地按了拨号键,电话的铃声就在我身边响起。我转头往右看,他站在门口,两手操在口袋了,斜斜地倚在门廊上,一言不发的看着我。而手机清脆的铃声似乎响彻了整个阴雨蒙蒙的三月,我庆幸明天他还能陪着我,世界依旧转动不止。好朋友问我:“你有没有特别想的人?”我仔细的想了想,说:“好像没有。”“你现在经历的就是你最想要的爱情,这个人就是你最想的人。”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后来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真正触动我的就是这句话,让放下任性放下不可一世的自尊也正是这句话。初中的追随,高中的暗恋,大学的狂追,最后两个人爱情四年的长跑。这几乎占尽我整段青春年华,那是最单纯年华里最青涩的感动,怎么可能会再有这样一个人陪你走一整段青春的路途?而我怎么可以让他轻易落泪,男儿有泪不轻弹的不是吗?手臂上依然是我任性无数次甩开他的手,无数次一走了之,然后他无数次追上来,无数次的劝我,我无数次的无动于衷,最后他留下的眼泪,它灼伤了我的心。对不起,亲爱的。这风,微凉微凉的,这泪,滚烫滚烫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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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恋微凉作文———孙喜惠九月的阳光依旧灼人,走在路上,盯着树下的光斑,我的眼睛不仅变得亮晶晶了。——翔我一个人走在安静的路上,只听见鞋子与路面发生的声音。初三的日子交织成绿色的大伞。我曾遐想过无数别后相逢的场景…今日的相逢,确实如此的平淡。我突然释怀,真正的情愫就是这样,好久不见,仍然记得对方的一切。当再次相逢,仍可以平淡地面对一切。Yx和yx,从刚开始的巧合,就注定如黑色曼陀罗般扑朔迷离的命运的开始…天空中有片云,但他不知道风儿即将到来。初三闷热的上学日。我抬头看钟表,看风景,逃避着学习时光。成绩的滑坡导致父母强行要求我去夜晚补习班。“去就去好了,反正我也就这样了,一中,我没打算考得上”我走向补习班,悻悻地想。摊开只有墨香的课本,我苦恼着看着窗外。街上的车川流不息。可惜我只能看到那一瞬的美丽,虽然屋里开着空调,可我仍闷得要命。一阵清风袭来,我回头。短短的沙宣,目光天真,完全是个童心未泯的女孩:“同学,这里有人吗?”“厄…应该没有吧。”“那我坐了哦~我叫金云萱,以后要多多关照,我要为一中奋斗!”我笑了。看着她那稚气未脱却相当俊俏的脸,感到无比惬意,舒心地笑了。我说:“我叫游以扬”以扬,云宣我在书本上写着。。呵呵真可爱~那几节课,我始终认真记着笔记。为什么?呵,天才知晓。倘若曾何谁本有过约定吧。往昔,在静止如水的心湖上,我撑着浆,朝众人梦想相反的地方前进。可是忽然间,一阵暖风轻轻吹开湖上的涟漪,我停下手中的浆,感受着那醉人的暖风。第一次的邂逅,人群中寻找扑朔迷离的目光,熟悉的身影。第一次的电话问候,从此不再间断。第一次流泪,是因为联系她,到头来却是空号,以为失去她而泪流满面。第一次伤心时是我没履行陪她,安慰她的承诺。第一次的想念如此强烈,虽各天一方,但心里却彼此思念着,在乎着。她,呵呵,真的造就了我许多歌第一次吧…微风吹过的夏天,愿寻回我那遗失的美好。薄暮时分,独坐屋前,在空旷静寂之中。我感觉今天的黄昏极美。独坐在黄昏里,昼与夜的羽翼同时覆盖着我。我感到昼的光明,也感到夜的黑暗。感到时间的急促,也感到缄默生命的无限…恍惚间,在桌前流泪的我,变成吹拂的风,变成;流荡的云。又如菩提树叶,少了你的我,轻如细沙,薄如蝉翼。我的手机扔在一边,显示着你的信息:再见了…住校后,每天等待着你的来电。写了无数短信,发送过去却无音信。梦醒来,担心是否遗漏了你的消息。因为另一个少年的存在,使得她对我说:“对不起。”而我只能隐忍着撕心的痛,笑着说:“傻瓜,没关系。”心里附和着:我等你…我明白,有时简单的幸福仅仅是在一起,如果我会挽留,你会不会留下…我渴望和你在一起,抑或爱情,抑或友情…在班里,也总是不经意地说起你,惹来前排女生的唏嘘。见我如此落魄,她说:“爱情是灯,友情是影子,当灯灭了,别怕,你会发现你的周围都是影子。”其实,笨蛋,我要的太过于纯粹,放弃所有,只为拥有…要知道,你若流泪,先湿的是我的心…你的眼睛,是我终生不会再遇的海。摊开掌心对着天空,掌心里有阳光,那是我想念你时莞尔的笑容,掌心里有雨滴,那是我思念你偶尔滴落的泪水…前排女孩笑了:“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的最深的,也是那些最真的感情。”呵呵,谁说不是呢。。心若一动,泪就千行。。萱,我懂。玫瑰虽美,但它的刺会扎破我们稚嫩的手。当年的少年被你唤回,成功地坐在一中。站在离别的巷口,多少梦层层叠叠又斑驳。在这个阳光肆虐的季节,渴望与你共飞翔。。一路走来,有点累。回头,一路熟悉的影子…夏恋微凉。。I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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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暖微凉(5)(Chapter8)不需要你们的谅解,也不需要你们的原谅,既让都那么肯定了,为什么还来问我。回到学校,世修泽去了顶楼。如他所料,苏城一,路初皓也在。“修泽,我听说那个老头子要来。”苏城一开口道,语气里满是不爽。“啊?城一,他怎么会来?别吓我。”路初皓看着苏城一,一双眼睛里满是崩溃。“我很理解你们的表现,问题是我现在可不可以回去啊。”世修泽的声音里也是不高兴,于是,顶楼上便是哀叹之声。期中考试忽的一下就过去了,未柠裳的班主任脸上是一片欢彩。苏城一这位太子爷的成绩从年级倒数直升年级第二,她还不得再同事面前好好地秀秀。苏晨也很满意,给我的工资提高了一倍,但是依旧不可以支付医院的高额开支。未蓝在临考的几天前病倒了,医院催着要交医药费,交涉了几天,星魅先把钱给付了。我想把钱尽快的还给星魅,于是拼命的找兼职,周六日做三四份兼职,瞒着所有人还去医院卖血。我从早忙到晚,像个陀螺一样,忙个不停。星魅看见我这样都会劝劝我,叫我停下来。说什么她的钱可以不用那么早还。我总是摇摇头,笑着不说话。我欠星魅的太多,这笔人情债,从星魅救醒我们母女开始,就注定是还不清的。正值盛夏,繁茂的枝叶夹杂了知了无休止的叫声绿意莹然的,华斯的校园里种满了各种稀世的树木,更是给这所闻名全国的学校增添了别样的风采。我正在赶作业,赶完作业我还要去咖啡厅做兼职。目前,咖啡厅的工作是最轻松的,也是工资最高的,当然老板娘单身一人的夏姐对我们很好。“柠裳,听修泽说,他的生日派对你不去?”苏城一走进来,坐到我的身边笑道。“恩,那天刚好没空。”我收拾着书本,漫不经心的答道。一是真的没有时间,二来呢我也没有那么一件符合那个场合的晚礼服,再者我讨厌那样一个充满着虚伪和应酬的地方。偶然间我突然感觉到背后寒光一束,我微微瞥了一眼,是林素涵。看见她那包含醋意的眼神,我突然很想笑。未蓝的病情时好时坏,我手上的钱也不多了。我不想让星魅知道我的窘境,那个令我讨厌而且很重要的东西,钱。走在校园里,我的心情很不好。“小裳啊!”我知道,那个老头的出现总是这么不经意而且很狗血。我看见苏皖的时候,他正笑眯眯坐在兵乓球台上,看着我。“苏爷爷好。”“小裳啊,听说修泽的生日会你不肯去?”“不是不肯去,是没时间。”我纠正了一下,为什么每一个人对我都是问这个问题,难道,我去不去世修泽的生日会很重要吗?苏皖看着我,眼里闪过一丝狡黠,那是属于商人的狡黠,“小裳,我要是和你做一笔交易,你有没有兴趣听一下?”在太阳的照耀下,我的额头溢出了丝丝汗珠,想了很久,终究没有拒绝。原本,世界就是这样,需要逼自己一把,才能得到自己要的一些东西。如愿以偿,对于我这样一个贫困户来说,是一种奢侈。世修泽的生日聚会在他家别墅后面的花园举行,举办的像皇宫一样,人往往来来,络绎不绝。路初皓在花园内扫视了一圈,不禁有点失落,因为星魅没来。玩弄着手中的红酒,没看见那个古灵精怪的家伙真是有点不习惯呢。“星魅没来?”看到路初皓的样子,聪明的世修泽马上问道。路初皓叹了一声,“打电话也打不通。”“林素涵呢?”世修泽看向身边的苏城一,问道,“身为你女朋友,她人呢?”苏城一耸了耸肩,“她说也有事。”“三个男人一台戏吗?”世修泽自嘲道。每次的生日聚会都是一样的,变动的只有邀请名单,本来以为这次有未柠裳和星魅会变得不一样,但是呢,天不遂人愿。“各位来宾,今天是世修泽的生日,我的干爷爷,苏皖,则为他们准备了一个盛大的生日聚会,当然还有生日礼物,只不过他老人家的东西可不是那么简单拿的。”莫小艺拿着她的麦克风,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她那里去。她的身后,是六个屏风。世修泽纳闷,那六个屏风是干嘛的?“请注意,我干爷爷要送的不是屏风,而是…”打了个响指,灯光照到屏风上,很明显的六个人影,还是个女孩子。路初皓幸灾乐祸,“修泽,你惨了!老头子要送六个女孩子给你!”想当初,他被苏皖送的女孩子追的校园到处跑的狼狈景象,这次,他终于扬眉吐气了。苏城一略有同情的看了看他,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兄弟,节哀顺变。”“六个屏风的后面只有三个是今天的公主,现在请苏城一,世修泽,路初皓上场。”“什么?我们也要?!”路初皓后退了两三步,“我不要,我不要悲剧重演。”苏城一眼疾手快的抓住他:“老头子要我们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否则会死的很难看。”世修泽赞同的点点头,老头子的蛊惑能力是能让所有人都去跳楼的,这一点他们从小就知道。三个人的脚步异常沉重,有点像上断头台一样的感觉。当苏城一和世修泽站到同一个屏风面的时候,台下安静了。“现在,撤去屏风!”台上的灯光太过耀眼,当屏风撤去的时候,当两个模糊的人影映入我的眼帘的时候,我的心,刹那间停止了跳动。怎么会这样子?不是惊喜,是恐惧。没由来的恐惧,就好像把我扒光了站在台上。好冷。我下意识退了一步,却因为长长的裙角绊了一脚,一个踉跄,就要摔下去的时候,两双手同时扶住了我。“小心。”耳边传来世修泽安静的声音。我推开他们的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倒是星魅这边有点抓狂,她的对象竟然是路初皓!她就知道不能信那个老头子的话,说什么能找到心心相印的人,都是狗屁!林素涵呆呆的看着眼前空空的空气,眼神在望向未柠裳的那个时候,却在一瞬间停止了呼吸。那个人还是那个老气横秋的未柠裳吗?她是公主,最漂亮的公主。苏皖饶有兴趣的看着他安排的这一出戏的上演,只是他的目光在触及到林素涵的眼角刻意描上去的那株彼岸花上停留了很久。这朵花,她在未柠裳的眼角也见过。未柠裳的条件便是将这个花盖住。可是他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未柠裳要戴那副眼镜,她并不近视。“未柠裳,站在你面前的两个人,你会选谁呢?”莫小艺乐此不疲的问道。苏城一打住她的声音,“不用了,我想我走错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呢。”林素涵看向他,眼泪汪汪。“怎么可能,你是我的女朋友啊。”他笑笑,吻上她那眼角的彼岸花,却觉得没有记忆里的生动。接下来的戏剧变化都很跟着节奏,我的初吻被世修泽拿走,星魅的初吻被路初皓夺走。一个初吻而已,我并不在意。只是,初吻没了,还能找到生命里正确的那个男孩吗?一袭生日礼物落幕,大家都各自各的交流起来。我走到一边,把玩着手中的酒杯,心中仍是不平,想起刚才他们那么近距离的接触,我的心就是一阵一阵抽痛。原来,并没有忘记。就在未柠裳静静地沉思中的时候,林素涵再向着她一点点的靠近。突然,戏剧化的一面出现了。随着“砰”的一声,周围的人群都安静了下来,不约而同的看向事发地点。未完待续初二:苏言裳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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