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醉他城_1500字
烛光摇曳,映出女子的苍白面孔,许久,那不可一世的人儿终于泪如雨下,恍惚之间她似乎看到了那个人的笑靥如花,眼角拂过一滴血泪,她这一生,从未为他笑过,但他却仍待她如宝,在这场情爱中,究竟谁是谁的谁……
苏寒是在十四岁时的偶然间遇到司梵的,在司梵到来之前,她从没笑过哭过,不管是喜是悲,是痛是伤,或许是她性子淡然的原因吧,亦或是她在寻找什么,如果说人都会笑会哭,那么这样的她就不算是完整的人了。
那时她路过桃林,就那么淡淡的一瞥,便也沦陷在了他的眉目如画,他一袭白衣,也就一袭白衣而已,干净,出尘,她脑海里首先跳过这些词。忽而,她勾勾唇角,笑了。仿佛这就是她这么久以来的寻找,“你笑起来真好看”他也勾了勾唇角,她不语,只是看着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
此后苏寒便认识了司梵,也是在那以后,她的脸上会有一抹淡淡的微笑,很浅,但的确存在,于是,就这么过去了几年,他们时常会在一起谈诗论画,有时她也会抚琴,他也会舞剑,似乎这一切都在常理之中,他会唤她“苏苏”,她会唤他“梵”,那个时候,他们真的很好,好到无可挑剔,好到近乎完美,可是,那么好的他们还是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苏家小姐端庄贤淑,品性端正,特封为苏妃,命其三日后进宫,钦此!”一道圣旨,就这么隔开了他和她,那一天以后,他没了踪迹,一直到她进宫那天,她才见到了他,依旧白衣,依旧的眉目如画,依旧的干净,她望着他“梵,我要走了……我……”他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摇了摇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苏苏,进宫之后,忘了我……”她愣了楞,不语,良久,“梵,只要你一句话,我可以……”留下,她没有说出那两个字,她相信,他懂……“傻丫头,怎么会呢,去吧,你今天,真美呢!”他温柔的抚过她清秀脸颊,转身,离去,没有一丝眷恋,她看着他离去,脸颊上还残留着他的余温,梵,是不是,不会再见了……
八台大轿,十里红妆,那个君临天下的男人如愿以偿的娶了嫁衣如火的她,却不想,她是真的不会再笑了,因为,这一生,苏寒只会为司梵而笑为司梵而哭。
她看着这个在朝堂上称霸天下的君王,母亲告诉她,这个会是她一生用去守护的男人,他叫翰,注定,他得不到她的爱,“为什么不笑?”他抚摸着她的脸颊,他喜欢看她笑的样子,也就是她的笑,他才会沦陷至此,“我不会笑了。”她淡淡的述说着,他也不语,只是看着她,红帐落下,注定今夜无眠。
一晃眼十年过去了,这十年来他宠她爱她,后宫嫔妃众多他却独爱她一人,他会唤她“寒儿”,他会给她想要的一切,却终还是没能得到她的笑,她为他生儿育女,却也没有施舍给他一点爱。
许是活在这乱世之中吧,国破,人亡似乎是避免不了的,敌军攻破城墙那日,他在为他挽发,在为她插上簪子的那瞬间,鲜血溅满了铜镜,“寒儿……”他到死都惦记着她,不知何时,她笑了,这一次,不在是为了那个名叫司梵的人,而是为了这个疼了她十年的翰。
“苏苏……我。来了。”这是十年来他们第一次见面,她没想到,会是他……
翰死了,司梵回来了,她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是不是她这一生,注定要与两个男人有羁绊,翰死的那个晚上,宫殿起了一场大火,那场火,烧了三天三夜,司梵怔怔的看着那火势吞噬了半边天,原来,当年那个唤他“梵”的人已经不在了……
[其实,不是谁丢了谁,只是在这冥冥之间会有注定,两个有着相同刺的刺猬怎么能拥抱在一起,而就是这些,司梵与苏寒又怎会有结局。]
初一: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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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战胜了黑暗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战胜了许多困难。但其中一次——战胜黑暗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
每个人都有害怕的东西。比如蟑螂、蚂蚁……可我害怕的却是黑暗。每天晚上黑暗就会来临,可让我苦恼。不过有一天,我战胜了它。
一天晚上,爸爸妈妈都出门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他们刚走,我就安慰自己不要怕黑,它只是一种颜色,颜色……可没过多久,我就开始紧张了,写着作业的我突然听见像蜜蜂一样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边。怎么办?蜜蜂进家了,它会不会叮我?我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慢慢地回头,还设想了逃生路线。嗯,什么都没有,只是风吹窗帘的声音。我认真检查了一遍,才放下心来。
都是假的,世界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为了让自己放松心情,我放起了音乐。听着动听的音乐,我开始认真写作业。不过回想起刚才虚惊一场的样子确实很好笑。
现在,我战胜了黑暗。我明白了:只要你想战胜你所害怕的事,那么就不要去怕它,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它,去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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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_1500字老实说,我真的是打心底的讨厌她。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她却觉得她自己另类,我真的很不理解她,我和她的思想很难得到交汇,我和她一直是一组平行线。她喜欢提起她小时候的事情,她说过,小时候的她是最快乐的。一件儿时的趣事,她可以跟同一个人说上几十遍,几百遍,几千遍,直到那个人受不了了为止。她是一个念旧的人,童年,小学,初中,她脑海里总会隐约浮现很多“曾经”。但是,她却不是一个生活在回忆里的人,这一点,我觉得她是明智的。很何必自欺欺人呢?人之初,性本善。其实大家都是善良的人,只是当生活被某种物质侵蚀了的时候,别人眼中,我们是邪恶的。她是个多管闲事的人,总是帮倒忙,好心做坏事。我觉得她真的是一个坏女孩,不停的伤害她身边最亲的人,然后以面子为理由,总不会有道歉的一天。她很自私。她的童年没有可爱的布娃娃,没有漂亮的小床,陪伴她的,是一双又一双的舞鞋,一张又一张的画纸,一篇又一篇的童话故事,虽说这些会很短暂,但是她是幸福的。曾有一个小女孩跟她说过:喜欢布娃娃,是因为身边的人都有可能离开你,但是只有布娃娃不会抛弃你。听到这里,她突然发现其实自己的童年并不完美。看,她是一个总不知足的人不是吗?当她迷迷糊糊踏入另一段生活的时候,我突然替她感到可悲。新的生活中,她混的不错,混到了很多讲义气的哥儿们、姐儿们。身边爱她的人更多了,但是有时候她却不知道怎么去爱别人,连最基本的珍惜都不知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离别过后,她的眼泪显得是那么的一文不值,我清楚的记得那次我对她说了一句狠话:活该。她的梦想其实也蛮多,但是都坚持不了,她妈老说她“新盖得茅屎香三天”,她的挚爱,也是她唯一坚持的东西,常常受到别人的嘲笑。总算她还是一个比较现实的人,不知道她怎么想,反正我瞅着吧,奇迹不会属于她。她开始尝试写作的时候,作文一个学期内离题无数,老师的施舍分都少的可怜,不过到后来她也总算活下来了。她多虑,不管什么事,她总会想很多,该想的想,不该想的也想。就比如买东西,她买了东西绝对会后悔,不管是任何东西,这就是她,因为她我都烦死了,她不累,我还累呢。众所皆知的,这样的性格彻底影响了她的生活。我为她好,想让她平平淡淡的过她的生活,也许她心里也是这样想,但是她总是残忍的破坏了那片平静的水面,她的生活不平静,她却难以摆脱,她失去的东西总比得到的东西多,这就叫做,自作孽,不可活。可爱的女孩十分受人欢迎,但是她却不是。或许在她的同龄人眼中,最令人烦躁的一类就是任性,很不幸,她正好属于令人烦躁的一类。独生儿女生来就会比其他孩子更任性,更自私,她就是这样。她的心中有时候会容得下很多人,有时候却连自己都容不下。对此,我很矛盾。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会把电脑里的音乐开得大大的,还会在家里听借来的CD,我认为她天生不属于孤独,热闹的环境里,她的狂欢。但是她却经常一个人做事,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写字,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讲故事给自己听……有时候我会觉得她陌生,即使我与她相识已多年。有一次她独自一人在一个属于狂欢的地方,望着她的背影,我觉得她和此番场景是这么的格格不入,那里是她心中最美的地方,我觉得这里不再属于她了,即使每一处地方都留有她的曾经,她曾在这里拥有,也曾在这里失去,她不属于这里了,再也不属于这里了……那一次,我选择迁就她,让她开心痛哭,我也选择了放弃了她,曾经的她很美,但是眼前的她是现在的她,我想挽救她,却找不到方法,是的,我要放弃她了……这是就是她,一个让我挚爱却找不到方向的人,我想我爱她,但同时我也恨他,矛盾的感情,矛盾的我和她……你们不曾了解她,我不想了解她,她是个可怕的人……你们不见得需要她,但是她却需要你们,生存的动力来自你们……她……她……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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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爱她(下)_1500字苏羽诺认识他三年,所以她,初中三年一直喜欢着的镜子轩,从第一次见到他时,她就企图靠近他,哪怕一次只有0。0001米的距离,哪怕会被全世界人们世俗的眼光唾弃,她也要不顾一切的靠近他。而她十七岁,现在只是一名初三的学生。而他,却是一个二十九岁的老师。她的告白,简单直率,‘我喜欢你’四个字,她写在了熬了好几天夜折好了的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千纸鹤上。她说:“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不比你爱她差多少。”而他说:“我知道了,可是我不爱你。”爱情来势汹汹,淹没了苏羽诺的理智。她用尽一切办法想要感动他,她熬夜陪他聊天,她每天早晨提前早起一个小时,只为了给他打电话叫他起床,她在他不高兴时安慰他,她在他想骂人时当他的出气筒,她会在他考试的前一天为他用命来换他能考上公务员,而这一切,只不过想让他感动。他说:“我是铁石心肠,别白费力气了。”而她说:“就算你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和尚,我也要陪在你身边,你离我不弃。”喝醉的他拉着她走在热闹的小吃街,指着路边的摊位,对她说:“喏,她最爱吃那个摊子的羊肉串,可惜我是信佛的,每次都买来看着她吃。”“还有那个,那个炸丸子她经常吃,每次都是她吃一个我吃两个,我吃到肚子疼她还没吃多少。”“还有还有,我还陪她去过那个摊子打气枪,她特别笨,每次都打偏。”“还有那个乞丐,我们还一起给过零钱……”他一口气说了好多,说着说着,旁边的苏羽诺泣不成声。“她能做的我也能做。”“可是我要的不是你,谁都可以,只是你不行。”苏羽诺睁开了他的手,自嘲的笑笑,然后跑开了。这一走,就是几天不见。镜子轩找了很多地方,旅馆,附近的饭店,网吧,K歌房,学校,甚至在她家里,也没有。他慌了,一遍一遍拨打她的电话,可是一直关机,一连七天,都没有她的影子,第八天,她的父母来给她办休学手续时,他才知道,她自杀未遂,失血过多,在医院休养,再没说过一句话,双眼呆滞。镜子轩不知道,苏羽诺自杀的那一刻叫的是他的名字,她自杀的前一秒脑子里是他的影子,她自杀的那一瞬间她的心里有多绝望。她只是觉得,没有了他,她的生命从此暗淡无光,活着和死了没区别。很久很久以后,在苏羽诺离开这个城市时对镜子轩说:“那一刻,我真的是觉得生无所恋,万灰俱念。”镜子轩去看她时,苏羽诺两眼放光的表现让父母吓了一跳,欣喜若狂。当镜子轩走到她床边时,一向一动不动好像植物人一样的苏羽诺居然伸出手来,紧紧的抓住了镜子轩的手指,弱弱的叫了声:老师……仅仅这一声,就让镜子轩万分愧疚,如果不是他的决绝,也许她就不会这样,他把嘴靠近她的耳边,用柔柔的声音说:“有我陪着你呢。”苏羽诺的眼角一下子湿润了,用力点了点头。对于苏羽诺来说,镜子轩就像身处万丈深渊时的一根绳索,身处无边黑暗时的一丝光亮。她爱他,所以宁愿做他心里那个人的替代品,她说,只要能进入他心里,什么都无所谓。几个月后,她出院了,身体恢复了,但却离开了,去了别的城市,临离别时,她去找了镜子轩,对他说:“镜子轩,我知道,你不爱我,那天对我说的话,只是安慰我,想给我勇气,我不希望我牵绊你一生,所以我选择离开,就像你离开她一样,你爱她,选择了放手,同时也给了自己尊严,而今天,我也和你做了一样的选择。我想告诉你,不管我走到哪,我都是爱你的,就像你走到哪都忘不了她一样,无论时光怎样张牙舞爪,岁月怎样死去活来,我都会爱着你。”那天,镜子轩一句话都没说,看着苏羽诺的背影越走越远,他忽然心一颤,哭了出来。他知道,从今天起,再也没有一个傻姑娘熬夜陪他聊天,再也没有一个傻姑娘每天早晨提前早起一个小时,只为了给他打电话叫他起床,再也没有一个傻姑娘在他不高兴时安慰他,再也没有一个傻姑娘在他想骂人时当他的出气筒,再也没有一个傻姑娘会在他考试的前一天为他用命来换他能考上公务员。这一切,再也没有人来做了,就算有人来做,不是苏羽诺,他也不稀罕。也许是他习惯了有她包容他的脾气,也许是如她所说,他对她,也萌生了好感,这种微妙的好感,叫依赖。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阿荣旗那吉屯第四中学初三:孙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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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她_1500字她拿起刀的那一刻,我呆住了。画面上的她,冲我笑了笑,然后用刀在左手臂上划出一道道血痕。不疼么?不疼。她依旧笑着,把刀放下了。她家的房子很漂亮,她的房间也很漂亮,乳白色的壁纸,被她贴上了《海贼王》的海报,她曾玩笑地说,像病房吧。血就这样滴下来,我看着都觉得隐隐作痛,可她却笑着。我们结束了一场血腥的QQ视频。第二天,我坐在电脑前等了一天,也没看到她的回话。晚上十点,我被催促睡觉,最后狠了狠心,打算再看一次是否有她头像的闪动。有了。半身像,动漫的,那是她和我的本命——文乃。那一排字是文乃的角色歌——文乃的幸福理论。我打开聊天窗口,她却先来了一句,视频吗。我像往常那样回了一句,好啊。画面上,她低着头,很久之后才伸出左手给我看。喏,昨天处理了,不用担心。疼么?不疼。她嗓子又哑了一层。没事吧?没事。她跟没事人似的,吃着薯片,依旧低着头。我知道,一定又被母亲打了吧。一定是的。自残可不好。自残好玩吗?不好玩。你疯了吧!嗯,我妈也这么说来着。她说我要是再这样,就打死我。她啃着薯片,这样说道。别一副要死了的样,我死不了。去法院告你妈吧。不去,她是我妈,绝对不去。她真是个疯子,从认识她的那天,我就明白了她是个怎样的人。她曾说,想自杀。然后就真的吃了很多的安眠药,幸亏抢救及时,否则她就真死了。她母亲把她打了一顿。我说,告法院吧,这样的妈不要也罢。我从她那里得知了她母亲的想法——以至于我讨厌她的母亲——特别讨厌。不过她说,那好歹是我妈啊,只有一个的,顺着她就可以了。怎么可能呢?绝对不可能。我认识的她,就是那个她。那个会疯疯癫癫大笑、冷静地吐槽别人的她,也有另外一面。那是极其懦弱的一面,懦弱地让人气愤。她会在凌晨早早起来,一遍又一遍地刷帖子,然后轻声抽泣。她会会开心地自残,并说上帝赐予她最好的东西就是这具可以用来自残的身体。她身上有伤疤。这件事我知道。因为她总是这样自残,最后,新生的皮肤组织代替了一片片带着伤疤的死皮,她身上就没有一道疤了,这也就是她肯玩命自残地原因之一。再后来,她去纹身了。作为海迷的她,得到了和《海贼王》中特拉法尔加·罗一样的纹身。有点疯狂。我问她,疼不疼。她说,不疼。不过到底还是被她母亲发现了。她尖叫着让自己的女儿去洗掉。但她拒绝了。第一次,拒绝了。我在与她视频时,她露出了左臂,她母亲刚好看到,扇了她一巴掌。她忘了关闭视频窗口,我就这样目睹了全程。她母亲缠着她,对她拳打脚踢,然而她却没有动作,甘愿就这样被打。那个疯狂的女人扯着她的头发,抓她的脸。她却只是说,绝不会洗掉。她的父亲走进了屋子,给了她响亮的一巴掌,然后将正与我视频通话的笔记本捞起,狠狠地摔在地上。画面变黑了,什么都没有了。我大口喘着气,什么也说不了。一连几天,QQ头像都是灰色的。大约又过了三个星期,她主动找我,说想再去纹个眼球。我说,算了吧,这次你也该骨折了。她发了个胜利的表情,说,虽然的确骨折了,但我不用洗掉纹身了。我为她心疼。明明纹身并不重要,为什么要这样呢?我当即就问了她,可她却说,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纹身是光亮,是黑暗中很难见到的光亮,所以她才会这么坚持。我说,嘿,苏了点。她没有回话,只是问我可不可以再纹个眼球。我找了资料,然后笑了,那的确有点可笑,也可怕。就算为了我吧,别去。好。出乎意料的,她同意了。时至今日,我仍旧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她那么爽快地同意,但我没有问她。说实在的,其实她的名字非提不可,我只是为她心疼罢了。当然,关键是这个号是我们共用的,所以有些事会被删掉,多半是她删的。所以才想在最后对她说些话。那么,仔细听清楚好了:“修筱然,我从未觉得你有什么不好,所以你不可以删了这篇文章,因为这是我写的,我写的,你就不可以动。如果动了,我可是会生气的。下次再想纹眼球,我可就不管了哦。那么,如果你看到了这篇文章,可一定要留下哦。”六年级:修筱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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