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伴人生
有一支笔,已经与我渡过的两个春秋。时光通过指纹磨蚀了它身上的些许漆印,但依旧留存着买回时的模样。
那是一支铅笔,那种替芯的。自从它加入我的笔筒,便成为了我最长使用的一支笔。高一的时候,学习并不紧凑,因此在那学习的间隙,我拥有了许多的爱好,其中的一项便是手绘——也就是绘画。最开始用的是那种要削的铅笔,但损耗速度太快,便换成这支铅笔。
高一的时光,在那时看上去很漫长。高考离我们还远,我们感觉不到紧张;对于刚上高中的我来说,深感高中的新奇,觉得高中必将是一段有趣的时光。课堂上老师孜孜不倦地向我们灌输知识,而我也像老师所期望的那样,将知识一点一点地装入脑海。有时老师讲到重要的知识点,便会叫我们用笔画起来,钩出来。有时我会用红笔,有时会用黑笔,但用得最多的还是那支铅笔。但我并不是个真正意义上认真听讲的好孩子。有时感到无聊,便在一边的草稿纸上开始画画。随着笔头在空中一摆一摆,在草稿纸上勾出一笔一笔的线条。但那时我的绘画技术并不咋地,所以画出来的画并不好看。同桌有时看了会说:“vgly!”但这并没有打击我的信心让我的爱好就此沉船。
高一时的考试不多也不少。每一次考试前,我都只有临时抱佛脚,考完后便鬼哭狼嚎,然后在低落的心情中用这支笔画画。上学期,成绩起起伏伏,但基本没有进步也没有退步。虽然这样,但知识却是越来越多,以及日益增长的画技。然后就分班了。
分班后的我来到一个新的班级,新的面孔并没有怎么使我感到不安,更多的是新奇。很快我就熟悉了周围的一群人。不久后的一节晚自习,他们传着一幅圆珠笔作品画,并问我这画怎么样。我说了句还行,带着些不服气,但心里却是佩服。没有想到班上竟然有这么会画的人,或者说我一直认为在班上只有我会画画。我拿着那支铅笔,在纸上随便勾了几笔,发现自己的笔触和线条实在是惨不忍睹。好在后来的第一次考试中我找回了平衡感,然后继续跟随着时间的脚笔,渡过一周周的学习。
那支笔依旧没什么变化,最多算掉了点漆。座位也经过了几次调换,最终还是确定下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变过。新同桌还算是个面善的人,也挺好的,体型有些厚重。然后在蝉鸣声中,我们从高一的教学楼搬到了如今的教学楼。我带着这么一支笔,开始了高二的学习。已经不再有高一新奇感的我,恍然如同老师所说的老油条一个了。在摸清了众老师的一番性格后,我时不时在“现在不努力高三就会后悔的”谆谆教诲中,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跟随着学习的进度,缓步前进。
时光果然如众人所言一般飞快流逝,高二上学其结束了,下学期也快过一半了,学习依旧波澜不惊的继续着。但一回首,发现,怎么就过去了那么长时间?眼睛一闭一睁,过去的是一天;思绪一念一转,飘过的是一段历程。在日益加速的时间中,是什么一直随着我?
有一支笔,已经随我渡过近两年的春秋,且将与我渡过剩下的一年多春秋。都说高三是会枯燥乏味的,但我想,有这么一支笔,应该不会那样吧。
年夜饭
年夜饭大概是每个中国人心中最重要的一餐吧。无论多么忙碌,或是多么遥远,人们总要从世界各地回到自己的家乡,只为能和家人一起吃顿热气腾腾的年夜饭。
刚过两点,奶奶就会开始准备晚饭用的食材了。她用刀割断一只鸡的脖子,等血放干后,再仔细地拔毛。不远处的爷爷坐在摇椅上,眯着眼晒太阳;有时他也会听奶奶的命令,走到门口的菜地拔几根葱或蒜,再放在奶奶的身边。午后的阳光并不强烈,暖暖地洒在爷爷的背与奶奶的手上。
随着午睡的人们渐渐醒来,空气也慢慢热闹起来。四点,家中的每个人都已一个个到了爷爷奶奶的家。奶奶停下手中的活,向久别归还的叔叔嘘寒问暖。一切准备就绪后,奶奶与家中的媳妇们开始做菜了。照例是奶奶掌勺,而媳妇们一边在旁打下手,一边向奶奶请教着一些做菜的技巧。这是为数不多可以向长辈请教做菜的时候。奶奶也很乐意告诉她们。男人们坐在客厅,喝着爷爷收藏的最好的茶。而我与弟弟妹妹在门外玩爆竹。水蒸汽、硝烟的刺鼻味道、茶香,女人幸福的笑脸、男人讨论的声音、爆竹声,所有的一切都杂糅起来,生成淡淡的温馨。
六点,饭菜已基本做好。这时,家中总会派出一个小伙子去点爆竹,爆竹声很响,但小孩却总是不肯捂耳朵,因为捂耳会显得胆小。点完后,大家就一起入座,小孩可以和爷爷坐在一起,其他人则由长幼与主次入座。
入座后,长辈先起来说祝福词,全家人站起来干杯。然后大家坐下,长辈先动筷,其他人才能动。于是,饭桌上顿时热闹了起来,小孩开始不顾吃相地吃起来。奶奶笑吟吟地看着孩子们,一边叫孩子们慢点吃,一边给他们夹菜。大人们开始相互敬酒,精美的菜肴上,传出酒器碰撞的声音。
渐渐地酒过三巡,男人们开始有些醉意。眼尖的孩子注意到奶奶悄悄离席,就知道奶奶要去干什么。果然,当奶奶拿着一个个红包回来时,孩子们已经咧开嘴等了,奶奶将红包一个个发给迫不及待的孩子们,一条条的皱纹也堆起了笑容。
孩子们在酒足饭饱之后,都会离席,跑到院子看烟花。听着餐厅里的欢声笑语,闻着鼻尖淡淡的硝烟味,五颜六色的花儿倒映在他们的瞳孔上,他们也许会想:嗯哼,这是过年的味道吧!不,不是,这是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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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我曾说,人生像夜空,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颗星。我在想,其实,人生也像一片海,天像一面镜子,海与天,天与海互相映衬着,某些时候,你会觉得海天连成一体,他们互相爱护着,互相督促着,互相保护着彼此,蓝蓝的,透明的……天若放晴,海也升温;天若大风,海也不能平静;天若阴雨,就像心在滴血,无数根银针一样深深的扎进海平面。你说,怎样一种人才配称作成功人士?他有豪宅?他有豪车?他身家上亿?他是某知名跨国企业总裁?还是他粉丝万千?不,都不是。最起码,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得人心者得天下”若不是刘备三顾茅庐又怎样换来诸葛先生的鞠躬尽瘁?若不是共产党主张的以人为本,人民当家做主又怎样换来群众支持?最近谍战片可谓是影视作品中的一大亮点,一路走红啊,前几日看到这样一个片段,日军软禁了一位中国的密码专家,在中国专家不肯配合的清况下,日本特务向上级提出使用酷刑,上级领导却说“我们要彻底攻破他的精神防线,只有这样,他才能心甘情愿的为我们大日本帝国效忠。”我在想,连一个自称是‘大和民族“的侵略者竟也懂得这个道理,可悲的是他们却忘记了几十年前的那整整一个“曾经”,他们是站在别人的土地上!更别谈什么换人心。把视角放的更近些,现在,就现在环顾四周,有没有那么一瞬间,有没有那么一首歌,有没有那么一个角落,有没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让你觉得他们是你的天,而你是他们的海。让我们把”心“这个东西,这个比天更高比海更深的东西也像西瓜一样等分成几块,每当你分出去一块,就预示着你收获了也许不同的另一块,也许会疼,但不要怕疼,因为有人会因为你的疼而心疼你的心疼。这,就够了。迷恋的不是叮当猫的百宝袋,而是对大雄的情。动画片<多啦a梦>里我们总看到叮当猫在自己口袋里埋头翻来翻去的情节,翻得不是宝物,而是在拨动那一颗炽热的心。歌词也写道”没那么简单,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尤其是在看过了那么多的背叛。“其实我很喜欢那一种感觉,你想像,在一条秋风寥落,枯叶满地人不大多的小道里,有人带着耳机双手插在口袋吊儿郎当的吹着口哨,行走在自己的世界中,该有多么洒脱……我一直这么觉得,喜欢听歌爱音乐的人往往表面平静却内心澎湃感情丰富,他们敢很放肆的宣泄自己的情绪,又会很安静的独自离去,哎,其实搞了半天还不是在说自己吗?呵呵……我非常并且一直坚信,肆无忌惮的去对身边的人好吧,要知道你的每一次付出都不会是白费,沧海拾贝,人生百味。海,你找到你的天了吗。那么,在这个深夜,我想对我的天说,晚安!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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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与繁笔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近百万言,作者却并不因为是写长篇就滥用笔墨。有时用笔极为简省,譬如“武松打虎”那一段,作者写景阳冈上的山神庙,着“破落”二字,便点染出大虫出没、人迹罕到景象。待武松走上冈子时,又这样写道:“回头看这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真是令人毛骨悚然。难怪金圣叹读到这里,不由得写了这么一句:“我当此时,便没虎来也要大哭。”最出色的要数“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写那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只一句:“那冒正下得紧。”一个“紧”字,境界全出,鲁迅先生赞扬它富有“神韵”,当之无愧。以上是说用简笔用得好。同一部《水浒传》有时却又不避其繁。看作者写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鼻上一拳,“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眼眶际眉梢又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第三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从味觉写,从视觉写,从听觉写,作了一大串形容,若是单从字面上求简,这三拳只须说“打得鲜血迸流,乌珠迸出,两耳轰鸣”,便足够了。然而简则简矣,却走了“神韵”,失掉了原文强烈地感染读者的鲁智深伸张正义、惩罚恶人时那痛快淋漓劲儿。字面上的简不等于精练,艺术表现上的繁笔,也有别于通常所说的隆B逞甘呛芙簿烤?返模惺比从幸獠捎梅北剩?醵?劣诮柚亍隆薄!渡缦?gt;里写“我”早年看戏,感到索然寡味,却又焦躁不安地等待那名角小叫天出场,“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么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乱打,看两三个人互打,从九点多到十点,从十点到十一点,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从十一点半到十二点,然而叫天竟还“没有来”。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谁像这样来说话、作文,那真是碌搅思?恪H欢?谡馓囟ǖ幕肪场⑻跫?⑵?罩?拢?逞赣盟?幢硐忠恢指丛游⒚睢⒛岩匝源?男睦碜刺词盏搅饲苛业囊帐跣Ч?刘勰说得好:“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无论繁简,要是拿“无可削”“不得减”作标准,就都需要提炼。但是,这提炼的功夫,又并不全在下笔时的字斟句酌。像上列几个例子,我相信作者在写出的时候并没有大费什么苦思苦索的功夫。只要来自生活,发诸真情,做到繁简适当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顾炎武引刘器之的话说:“文章岂有繁简耶?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简,则失之矣。”现今,创作上有一种长的趋向:短篇向中篇靠拢,中篇向长篇靠拢,长篇呢,一部、两部、三部……当然,也有长而优、非长不可的,但大多数不必那么长,确有“水分”可挤。作品写得过长,原因很多,首先是对生活的提炼亦即艺术概括的问题,但艺术手法和语言表达的欠洗练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条。简而淡,繁而冗,往往两病兼具。有的作品内容确实不错,因为写得拖杏累赘,读起来就像是背着一块石板在剧场里看戏,使人感到吃力、头疼。而读大师们的名著呢,却有如顺风行船,轻松畅快。感此,提倡简练为文,重议文章繁简得失这个老题目,也许并不算得多余。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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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笔本以为这满是荆棘的路上只有自己孤独前行,却有歌声穿过风雪让这凄清的岁月也不再孤单。——题记走在路上的行人他们都有一个想要去的地方。我在路上迷失方向,我感觉过那一刻的惘然,脑海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想起那些纯粹的文字我才突然明白,即使沿途风光再美,始终不是我想要去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文字,我挥毫也只是为了释怀心中那些感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伤城,望着那些似乎遥不可及的灯火,心里生出一些莫名的难过。我的心中被这些文字感动着,或许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些人对于梦想的执着我才会喜欢上文字。在艰辛漫长的旅途之中有这样纯粹的文字一直陪伴。那么,我该如何感谢那些人为我带来一片波光潋滟。每一段动人的旋律听多之后便开始厌倦,这些文字随着时间也会被人遗忘。我知道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逃过时间的洗礼,就算再美好的东西也会有被人遗忘的一天。我在想会有那么一天,我拿起笔,眼前却一片空白,脑海里的文字全部都变得模糊,那些我写过的文字是不是已经给人遗弃在了角落,那些文字是不是又消失在了记忆之中,也许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伤城。关于对梦想的执着,我也是受到了一些人的感染,可能也是认识他们之后我才学会了坚持。我一直以来坚持去做,也曾经以为自己已经做得足够好,我也知道一些东西很难坚持,但我却从未放弃。我以前那些单纯的信念,却在遇到他们之后被他们曾经说过的话剥落得一干二净,当自己人生的信条被另一个人写出之后,心底却又是另一种感觉。在我写作的时候我希望四周一片寂静。我在想是不是捂住了耳边就听不见世界的喧嚣。我习惯了躲在黑夜下,这个时候听不到任何声音,我在角落拿着笔,在纸上写下那些属于我的文字,有时候累了便呆呆地看着窗外,或许也有这么一个人,在寂寥无人的深夜看着夜空下星星点点的微光。我也曾迷失过,有时我总是逼着自己坐在桌子前,强求自己拿起笔写下很多很东西,当我遇到瓶颈时我才惊醒过来,这样写出的文字没有任何意义。我抱怨自己没有像别人一样,我总是看着和他们的距离失落着。慢慢地我才释怀,他们为此付出了很多,而我却无法像他们一样如此单纯的热爱。我已经不再抱怨,我也开始了付出,我也为此而努力着,我相信自己还有一些相信我的人。那些我说过的话都埋在了的角落等待出现的契机。那些记忆之中模模糊湖的文字深藏在记忆的每一部分,渲染我每个清晨与黄昏。本以为这满是荆棘的路上只有自己孤独前行,却有歌声穿过风雪让这凄清的岁月也不再孤单。1000字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