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忘不了你
时光匆匆,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是谁在那盛夏光年抚平我心中的忧伤?是谁在那青春雨季温暖我的心窝?是你,那个我永远忘不了的你。
那年,我11岁,你12岁,虽然只有一岁之差,但你却比我稳重多了。那时我上四年级,有些内向,在偌大的校园里没有一个朋友。那天,我孤零零地走在校道上,冷风飕飕的呼啸,操场上的榕树被风吹得张牙舞爪。突然,一名急匆匆的的男生把我撞倒,腿擦破了皮,疼痛让我嚎嚎大哭,可路人没有一个回头看看我或者扶我,孤独的我,哭的更加伤心了,这时,你走到我的身边,把我扶起来,轻轻地问:“小妹妹,那你没事吧?”我一时愣住了:“哦……我……我没事。”你听了,还是二话不说,把我带到医务室,并替我垫上了医药费。
后来,我们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管是去食堂还是图书馆都要黏在一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认识你之后变得不再内向,变得活泼了,但是真心的感谢你。你就像初升的太阳,温暖了我心窝,把我从忧郁的世界拉回来,让我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
原本数学较好的我,期中考竟然栽了,这让我很恐慌,不知道怎么办。我把自己封闭起来了,不想与人沟通。这时你又像一位小老师,你悄悄地在我的课本上写下:“稚嫩的幼苗,历经风雨,长成参天大树;涓涓细流,坚持不懈,最终汇成浩瀚大海。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加油,把分数赚回来!”这让我重拾信心,我知道,微微上扬的嘴角,是我信心和意志的证明。
最后,你小学毕业了,你跟着父母去了外地读初中,却没有给我留下联系方式,如今一年过去了,你还没有回来,我很失落,我多么希望你能回来同我一起上中学。
我依然会去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走走,回想你说的:“小妹妹,你没事吧?”……时光匆匆,在青春雨季温暖我心窝的你,我期待着在某个拐角与你相遇。一夜春风,唤醒了早春三月的晨曦,也唤来了今年这第一场春雨。白天走在春天的细雨中,欣赏着、享受着第一场春雨的欢愉。此刻,夜幕悄悄地拉开了,雨,仍在下。静夜,一个人的房间,静静聆听着这场春雨,忘掉那段和你的交往,把心绪收了回来,收到了自己的胸口里。听窗外还有滴答的春雨滑落声,便轻吟道: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秋
我认为秋天是最美的季节,它有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的蝴蝶,还有各种各样色彩,在这个美丽的季节,处在原野的你,可以看到无数的金黄色的落叶像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看着看着会让人感觉自己已经与那落叶融为一体,与他一起共舞。
不经意间,行走在静谧幽美的街道上,无处不见落叶在翩翩起舞,啊,那是多么的美丽动人却又令人悲伤的舞蹈,听听落叶飞舞时那清脆悦耳,像那潺潺流动的小溪的声音,感受它的声音,它的唯美。自认为比起春夏冬三个季节,秋天更能让你遗忘那些令人烦躁的烦心事。于是,告诉自己把烦心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来欣赏秋天这幅落叶飘飘,色彩斑斓的图画吧。
在寂静的校园小道上,你会闻到四面八方扑面而来的清香,那是路两旁的桂花、秋菊、百合花、蝴蝶蓝等的味道,随着一阵轻微的风吹来,那夹杂的淡淡的清香由远而至,我们仿佛置身果园,清香伴随着那蝴蝶般的落叶,如在在一场永远不会停止的舞会,让人流连忘返。红叶点彩的季节,给落叶萧条的秋带来了瑰丽。走在这条校园小道上,我的视线里都是秋日的枫红。片片枫红,经霜尤烈,在碧霄下熠熠生辉,如一树火炬,正熊熊燃烧。片片红叶,红得如醉如痴,红得刻骨铭心。秋风吹红了叶子的同时,吹老了岁月,却吹不老思念。心韵悠悠,此时我的内心世界已畅游于心灵与文字的小溪里,便将我的心情化成了小溪流淌般的文字。捧一抔落叶,摘一叶红枫,一枝一叶总关情!
秋天的太阳也是很美的,照射到大地上,金黄金黄的,让大地披上了金装,也更加耀眼,让人遐想万分。这个季节并不是枯燥无味的,每个角落都蕴藏着生机勃勃。你瞧,远处那湛蓝的天空中的浮云。它是缥缈的,像个调皮的小孩,你绝对想不到它下一秒会是什么样的。有时天空是粉红色的,像个害羞的姑娘;有时天空是蓝色的,像破涛汹涌的大海,有着宽广的胸襟;有时天空中仅是白云的领域,忽而像温顺的小兔子,忽而又想凶猛的野兽。
秋天是变化莫测的,有时突然下起蒙蒙细雨,让人措不及防;有时又晴空万里,让人意想不到,真是个琢摸不透的季节。偶然间,抬头见一弯新月,秋风瑟瑟,孤独的感觉悄然而生。秋水迢迢,淹没不了从不曾收起的挂念,帘卷西风,吹皱的是如水的秋凉。
落叶随风悄悄离去,日月如梭,我们期待着下一个惊喜万分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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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忘不了他那年代的留美学生,暑假打工是唯一能延续求学的方式。仗着身强体壮,这年我找了份高薪的伐木工作。在科罗拉多州,工头替我安排了个伙伴-一个硕壮的老黑人,大概有六十多岁了,大伙儿叫他“路瑟”。他从不叫我名字,整个夏天在他那厚唇间,我的名字成了:“我的,孩子。”一开始我有些怕他,在无奈下接近了他,却发现在那黝黑皮肤下,有着一颗温柔而包容的心。我开始欣赏他,继而在那个夏日的结束,他成为我一生中难忘的长者,带领着年轻无知的灵魂,看清了真正的世界。有一天,一早我的额头被卡车顶杆撞了个大包,中午时,大拇指又被工具砸伤了,然而在午后的烈阳下,仍要挥汗砍伐树枝。他走近我身边,我摇头抱怨:“真是倒霉又痛苦的一天。”他温柔地指了指太阳:“别怕,孩子。再痛苦的一天,那玩意儿,总有下山的一刻。在回忆里,是不会有倒霉与痛苦的。”我俩在珍惜中,又开始挥汗工作,不久太阳依约下山了。一次,两个工人不知为什么争吵,眼看卷起袖子就要挥拳了,他走过去,在每人耳边喃喃地轻声说了句话,俩人便分开了,不久便握了手。我问他施了什么“咒语”,他说:“我只是告诉他俩:你们正好都站在地狱的边缘,快退后一步。”午餐时,他总爱夹条长长的面包走过来,叫我掰一段。有次我不好意思地向他道谢,他耸耸肩笑道:“他们把面包做成长长的一条,我想应该是方便与人分享,才好吃吧。从此我常在午餐中,掰一段他长长的面包,填饱了肚子,也温暖了心坎。伐木工人没事时总爱满嘴粗话,刻薄地叫骂着同事以取乐,然而他说话总是柔顺而甜美。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如果人们能学会把白天说的话,夜深人静时,再咀嚼一遍,那么他们一定会选些柔软而甜蜜的话说。”这习惯到今天我仍承袭着。有一天他拿了封文件,叫我替他读一读,他咧着嘴对我笑了笑:“我不识字。”我仔细替他读完了文件,顺口问他,不识字的他,怎么能懂那么些深奥的道理。那黝黑粗壮的老人,仰望着天说道:“孩子,上帝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识字,除了圣经,他也把真理写在天地之中,你能呼吸,就能读它。”“路瑟”也许不在了,然而,我记不得世上曾有多少伟人,却永远忘不了他。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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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你我和你怎样的相识呢?是店里的回眸相视而笑?是初来乍到时你的沉默?还是打羽毛球时你的飞扬欢笑吸引了我?…不记得了啊,这记忆怎是这样落寞了呢? 年少的少不经事,你我匆匆而过,徒留一地落花。以前从未想到过你会成为我一生的挚友,甚至占据我人生的四分之一,毕竟当时的我们不时出现矛盾,毕竟幼时把一切看得太单纯。蓦然回首,叹一声:缘分弄人!你的年岁比我长,也很会照顾人,但我仍然不甘心,想让你幼稚一下,由我来照顾,只因你太不懂该如何好好照顾自己。亲爱,我们什么时候这么亲密的呢?我甩了甩脑袋,试图清醒清醒,好像彼此默默走过,混然不觉对方已如此重要了啊,这是不是我俩的缘分呢?呵呵窗外又传来了一声汽笛,猛然惊醒,你我已有许久岁月不再见了,不知道你还在想我没啊?(容我自恋地幻想一下吧,呵呵)我记得你喜欢淡淡的紫,嫩嫩的粉红,我记得你喜欢小小的冒险,爱吐小舌头,我记得你会亲自给重要的人做礼物,不知一切是否变了?即使变了,也没事,你还是我心中的你!亲爱,原谅我的一次次食言,每次答应来看你,最后貌似都化成了美好的幻影。原谅我无法亲自为你送上成人礼,送上我的祝福,给你一个拥抱。原谅我无法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安慰你,给你帮助,给你一个强有力的依靠。原谅我…匆匆的,匆匆的,我就这样迎来了你的十八岁,这两年你过得并不好,我能体会到,淡淡的悲伤总是在你的话里流露,亲爱,你可知:这样我很心疼。你告诉我你不恨任何人,你会活得很好,但你又可知:这样的你更让人心疼。我不想说谁的不是,我也不想去痛责那些人,我只要你开心的笑,痛快的哭,只如此而已!亲爱,你可能做到?又是接近凌晨了啊,屋里挂着的时钟又偷偷滑过了一圈。我倒是无法释怀岁月的无情啊,怎是这般磨人!亲爱,是否?一天天地接近你的成人日咯,最近有没有开心点啊?有没有一个人偷偷地哭呢?别再让自己受伤了哦,哪怕一点点都不可以,不然我会很担心的。成年了,可是要丢弃哭泣哦,那是懦者的行为,自己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呢,就算没人心疼也要自己心疼,懂?亲爱,你知道吗?我,以天为誓,从不后悔做你的真心朋友!8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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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忘不了既然上帝给予人类记忆,为何又让人遗忘?记得很久以前,在一部电影中看到了一句话:“人是靠回忆生活的。”当时认为这句话很对,现在突然觉得似 乎不太确切。准确的说,人应该是靠美好的回忆生活的。 得出这个结论的原因是,前段时间妈妈老是说我小时候的事,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我小时候如何乖、如何好 的。小时候的事我已经大多没有记忆了,但依稀记得我那时也不是很听话的,于是无意间发现——人在厌倦了眼前的生活时,便会用美好的回忆来解闷。 有一个故 事说,从前一个从伦敦移民到美国的人,突然非常地想家,想念伦敦的历史、故乡的亲人。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回到了伦敦,当他刚一踏下飞机,就后悔到发誓再也不 回伦敦了。他忘记了伦敦的大雾——曾经让他离开那里的原因。我开始明了遗忘的意义,但我还不能全懂。这个世上有的东西看上去是为了对方存在而存在 的,但细细想来却不是。 就像铅笔和橡皮,橡皮是为了擦掉铅笔迹而存在,但铅笔却不是为了被擦掉才存在。记忆和遗忘,也是如此。 有所不同的是,有的记 忆,你想擦也擦不掉。 今天下午,很好的阳光。楼下小孩叫着:“妈妈——妈妈……”坐在书桌前的我,居然被感动得热泪盈眶。关于小时候的纯真的回忆,一股 脑儿涌上来了。有多没有这样叫了呢?好像很久了。自从我“长大”了后,对“纯真”之类的事情是回避的。 虽然我也知道,有的事情,你越是想忘掉,它越 是深深地扎入脑海。遗忘让人愚昧,记忆却让人疯狂。我花了两年时间编制的模仿人脑的识字程式崩溃了。尽管我用大量时间在电脑前修改程式,但它还是 崩溃了。每当我对它进行了一段较长时间的训练后,悲剧就发生一次。 后来我在一本有关人工智能的书中看到,像这样模仿人脑的程序,一次不能输入太多信息, 必须在训练一段时间后,加入一个“打扰”程序,让它对自己进行整理,“忘掉”一些不必要的信息。否则过多的记忆会使它“发疯”——崩溃。 现在我终于明 了遗忘对于记忆和人生的意义。我也感到了上帝的仁慈——他让我们忘了痛苦,忘了烦恼,忘不了的,是那片阳光照耀的海阔天空。8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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