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美丽
郊外,一座山静静地像卧龙。一阵响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哦,又是那只花斑蝶,昨天它就来过了。
这只花斑蝶并不是无名的,它叫银。银与其它蝴蝶一样,有两对翅膀,上面的花纹好像彩色的涟漪。美中不足就是那块有伤痕的地方在众多“美”的纹路的衬托下,那伤口尤其凸出,这使银很自卑。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银意外的发现了一片大花丛,它立即飞入其中,美滋滋地吃起了蜜。就在这时,一只手打来,要不是银的速度快,早去见佛祖了。银耳边传来一个人恶狠狠的声音:“哪来的蝴蝶!敢来这里偷蜜!”这句话没有让银扫兴,因为它觉得吃了这么多的东西,被人说了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值了!带着伤回去后,它立即向饥饿中的伙伴们说了这事儿,其它蝴蝶越听越兴奋。竟在一夜之间,几百只蝴蝶卷袭了花丛。从此,银的地位变高了,它自己也骄傲起来,自鸣得意,看不起同伴。而那伤痕竟成了它向大家炫耀的本钱。
骄兵必败,这是句老话了,它应验在了银身上。由于银对同伴的轻视,它原来高耸入云的地位也在一天天中慢慢降低。时间可以消磨一切,银发现花丛这件事已被大伙遗忘了。它们回到了原来的生活方式,站岗的站岗,玩耍的玩耍,生育的生育,只有银愤愤不平,它认为是它让全族得以从饥饿中走出来,它是救世主。为此,银去找首领——军。军从来都是冷静的,可它一听银说:“我是救世主。”气就不打一处来。
军下了命令:让银在一个月内不得回住地。这个判决对银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它飞了好远……
几天后,孤独的银在一棵杉树上休息。正回忆着往事,突然,一滴树脂滚落到了它身上,银的生命在这一刻被晶莹的树脂定格了……
又过了若干年,在一家纪念品店的货架上多了一个蝴蝶琥珀,翅膀上有着与银一模一样的伤痕。它被放在玻璃盒中,标题是:“永恒的美丽”
……
曾经、现在
曾经。现在
曾经我有一个梦
相信会实现
曾经我很天真
只懂得疯
曾经我有很多朋友
以为会永久
曾经我爱布娃娃
抱着很温暖
曾经你会对我笑
和我一起努力学习
曾经你会关心我
问长问短
曾经你和我一起疯玩
不分你我
曾经你爱的那本小说
验证悲伤的你我
现在我的梦破碎了
留下一个阴影
现在我的心机很重
知道你会被我骗
现在我没有朋友
孤单寂寞
现在我爱香烟
步入了歧途
现在的你不看我一眼
不记得以前我们的回忆
现在你对我莫不关心
冷淡相对
现在你很讨厌我
连招呼都不打
现在你爱的女孩
我不再重要
我们就这样结束了吗?你不再拉着我的手看星星,那是她的手吗?我不甘心,真的不可能了吗?
(我和他这几年的变化太大了,他有了另一个宝,我在他眼里不算什么了!结束吧!)
相似题目
-
永恒的美丽一位记者采访体育界的一个健将。提问道:“您认为您的哪场比赛最完美?”答道“最完美的比赛在明天!”一个人达到了一定的人生高度,却还是在追求,这就是永恒的美丽。你可知道毛毛虫化茧为蝶的过程是多么艰辛?多么痛苦?但是毛毛虫不甘心短暂的一生在枝叶上度过,它渴望飞向田野,飞向花丛,飞向蓝天,于是它决定长出翅膀。这是一个多么伟大、多么坚强的决定!纵观古今,多少名人伟人难道不是在坚守一生追求中度过?司马光在牢狱中坚守,写下编年体巨著《资治通鉴》;贝多芬双耳失聪却依然能谱出震撼人心、悦耳动听的曲子;闻一多先生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的坚守写下了文学巨著《唐诗杂论》……这些人的不懈追求,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就是永恒的美丽。美丽不是形式上追求外表的光鲜,而是不懈地追求。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追求,那么他的一生就会是碌碌无为,就像沙漠中的一粒沙子。善良是美丽的,宽容是美丽的,助人为乐也是美丽的,美丽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去追求美丽,寻找永恒的美丽、实现有意义的人生吧!400字 初中
-
永恒的美丽“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世人皆伤秋,因那使人断肠的愁,无尽的寂寞。我却独爱秋,为那寂寞,美丽的并且永恒的寂寞。寂寞,无所不在。欢歌笑语中仍有踽踽独行者,因寂寞而生,因永恒而生。《史记》流芳千古,垂青史册。但其作者司马迁生前却无比寂伤。当众人皆畏惧而赞同君主时,只有他敢于仗义执言;当众人都惋惜而哀叹其命运时,唯独他用笔作矛打出了他自己的精神乐园。那时,他定是寂寞的,那乐园无人问津,无人洞悉,但在那寂寞中独练就他一身正气,那寂寞如天上不染片尘的光,哀伤而美丽,世代永恒。苏轼,一代文豪,满怀指点江山的豪情壮志,乘云而来,却连遭贬谪,不受重用,只字片语让他沉沦于挫折,千言万语诉不尽哀愁。也许理想未果是一种挫折,但于他而言,如天崩地裂。满身文采无处可用,豪情壮志化作胸中闷怨,宣泄于纸上,寄情于山水,是他寂寥人生中唯一乐趣。但因为那无人理解,无人任用的寂寥,留下了流芳百世的佳作。那寂寞是尘埃中的凡世之花,与污泥斗争,与名利抗拒,高洁而美丽,千古永恒。岳飞,铮铮铁骨的军人,心怀天下,心忧百姓,在刀戈声中扛起雪耻的重任,“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半生辗转沙场,成就了一番被敌军称赞的美名。但那软弱、腐朽的朝堂早已无他安身立命之所。在求和屈辱的浪潮中,他逆流而上,招来同僚的忌恨,天子的怀疑,最后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忠诚之上结束了自己辉煌的戎马一生。在岳飞面前,是一堵带有尊严、热血、忠诚的城墙,因那墙,他如囚中犯,如异人,与世隔绝,一生寂寞。那寂寞,如立于寒风中的翠竹,坚韧而美丽,亘古永恒。寂寞虽是残缺,但有震撼人心的美丽,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动人心魄,永恒美丽!700字 初中
-
永恒的美丽烟花再美,也不过是刹那璀璨;昙花再美,也不过是瞬间灿烂;玫瑰再美,也不过是岁月留情。——题记玫瑰尖锐的利刺令人望而却步,但它的娇艳欲滴却美得倾国倾城;昙花只有瞬间的辉煌,但它的惊鸿一瞥却美得惊心动魄;烟花虽只有刹那的灿烂,但它划过天际时的绚烂最令人怦然心动。似乎这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总会有遗憾,是否存那永恒的美丽呢?眼角的美德卡先生说:“从小就觉得妈妈是世上最厉害的人,不怕黑,什么都会做,把家里打扫得井井有条,遇到不懂的问题就会问她,可是她曾经也是个姑娘,怕黑也掉眼泪,美丽的姑娘是什么让你变得如此坚强,是岁月还是爱?”是啊,谁曾想过这看似坚强的母亲,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辛酸。她任凭皱纹爬过她的双脸,在她曾红润白皙的面部肆意蔓延,依旧无怨无悔。这皱纹,记录了岁月里遗留下来的痕迹,见证了浓厚炽热的爱。这眼角的美,胜过烟花。发间的美当根根银丝在母亲的头部恣意缠绕时,母亲正为了生计而奔波。她宁愿忍受青丝退隐的苦痛,也不忍心让家人吃苦。为了生活,她愁白了发;为了儿女,她累弯了腰。这银丝,掺杂着深沉炙热的爱。这发间的美,胜过昙花。掌中的美那一个个凸起的老茧,是无数滴血和汗凝成的。那双手不知搬过多少坚硬沉重的物体,不知做过多少重力活儿,不知承受过多少重的无法再重的力量。那一个个错落有致的茧子,若蕴含着彩蝶的蚕蛹,内蕴美逼人。掌中的美,胜过玫瑰。不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是沧海桑田,还是斗转星移,海枯石烂,您永远是我生命中最亮丽的风景,是我心中永恒的美丽。600字 初中
-
永恒的美丽非洲草原上,一片夏日的祥和景象,不远处斑羚们正在嬉戏着。潜行,跳跃,腾空,落地,加速……我盯住一只斑羚,奋力一扑,终于我成功捕到了一只成年斑羚。没错,我就是一只疾如闪电的猎豹。周围的野狗想群攻,抢这只羚羊,我假装进攻,然后随即叼着羚羊跳到树上。之后就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不必再管下面那一群“望肉兴叹”的笨狗了。只不过一会儿,野狗就走光了。吃完这顿大餐,午后的阳光使我有些困倦。我便在树上睡了一觉。一觉醒来,似乎有些晚了,我轻盈地跳下树,望了望西边的太阳,是时候该回家了。回家的路上,正在想妈妈会不会在家,也许正在什么地方打猎吧,反正妈妈是那么厉害!忽然记起妹妹,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很小的时候似乎就不太活泼,不喜欢跟妈妈学本领,后来好像被狮群吃了。妈妈当时有些悲伤,但很快就对我说在大草原上,弱肉强食,你一定要做一个强者。从那以后,妈妈对我要求更加严格,吃苦挨饿是必须的,妈妈再也不像儿时那样宠着我,带着我捕猎野猪,更多的是让我自己去尝试与历练。当初的不解早已消释,我已明白,那是妈妈对我深沉的爱。想起妈妈美丽的身影,我不觉加快了脚步。快到家了,我呼唤妈妈,没有声响,妈妈不在。我跳上门口旁的树,希望能望到妈妈的身影。我跳下树,无聊地玩着尾巴。突然似乎有些急躁,不如出去给妈妈再捕只斑羚羊吧。就在我家附近转转,妈妈也能看到我。运气不错,这附近还真有一只离群的斑羚。没想到这只羚羊这么能跑,在我几乎精疲力竭之后,终于抓住了它。一想到妈妈回来可以吃到鲜嫩的肉甭提有多高兴了。不好,在周围窥伺已久的狗群将我包围了起来。不行,这是给妈妈的,不能让你们占便宜,我怒吼一声,一掌击毙了一只野狗,身上亦挂了彩,被一只狗咬伤,伤口血淋淋的。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是妈妈!妈妈愤怒地跳入包围圈,和我并肩作战,我告诉妈妈我终于捕到了成年斑羚,妈妈很高兴,说我终于能独当一面了。当然,这是在战斗交战同时的对战,旁边还有几只野狗的尸体,足可见战况的惨烈。“嘭——”一声枪响,打破了草原和谐。狗群也不再围着我们,四散跑开。我想起来了,那是人类,妈妈说过见到一定要快躲起来。几声枪响在不远处响开,妈妈迅速和我说:“到树上躲起来千万不要下来,记住,一定要活下去。”话音未落,妈妈已经冲出去。“妈妈——”我想追过去,妈妈远远地朝我吼了一声。我记起妈妈的话,就近找到了一棵树躲了起来。妈妈是要吸引那些人的注意吧,好让我,让我继续,活下去。看着妈妈远去的美丽身影,我慢慢闭上了眼睛,随着“嘭——”的一声枪响,那一刻定格成永恒的美丽。1000字 初中
-
永恒的美丽烟火的绚丽,昙花的惊艳都会转瞬即逝,暂时的美丽固然让人惊叹,可永恒的美丽,才会被人铭记心底。我见过一把雨伞,纯蓝伞面,简单样式,却是我记忆中最美的伞;我见过一个笑容,没有虎牙,没有酒窝,却是我记忆中最阳光的脸;我见过一场雨,不算大,也不算小,却是我记忆中最温暖的雨。下着雨的天气,路上的人没有撑伞,无一不在疾步,无一不在抱怨这多变的天气。一阵风吹来,雨好像又大了一点,我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暗自庆幸自己带着雨伞,满不在乎地冲进雨中。突然,我注意到路边的一对母女,那母亲对女孩轻声说了些什么,两人温和地笑着,我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一位老人在雨中缓缓地走着,我正犹豫要不要把伞给老人,女孩突然向老人走去,将手中的伞递过。画面仿佛一瞬间定格,那女孩七八岁的样子。眉眼弯弯,小手举着一把蓝色的伞,而他的母亲在一旁柔和地笑着。女孩将雨伞塞到老人手里,蹦蹦跳跳地回到母亲身边,那母亲将女孩抱起,用衣服为她遮挡雨滴,女孩的小手放在母亲头顶,帮母亲挡住雨珠。我仿佛看到一层淡淡的光晕洒在他们身上。我愣了一下,快步走上去,把手中的伞塞给女孩的母亲,心中竟是无比的紧张,“我家就在前面。”我低下头,跑开了。那雨点打在脸上竟让我觉得有丝丝的暖意,心中的烦躁一扫而光,想着女孩天真的笑脸,心情变得愉悦起来。其实,善意是一种美,一种永不凋谢的美,它的名字叫永恒!550字 初中
相关推荐
-
永恒的美丽灯光下,一位穿着牛仔裤,身材高挑的女人冲我微笑,琥铂色的眸子闪着温和地光芒,淡淡的眉眼,很温暖,又那样熟悉,我不禁轻轻唤道:“凯芙……”是的,这个叫凯芙的女人,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中 ,但我关于她的记忆,却支离破碎。凯芙是我的堂姐,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我六岁时。她正值芳华,家里举办了一个盛大的聚会,除了令人眩晕的音乐与美食的味道,我几乎想不起任何东西。奇怪的是,上面所说的片段,总是如此顽固地停留在我梦中。昨天又重温了那个梦,心里已由开始的不以为然,起了些微妙的变化,我一遍又一遍地咀嚼梦境,凯芙的旁边似乎有镜子,上面模糊地映出一个影子,这让我很惊讶,拼命思索着,大脑却一片空白,心中不由得急躁,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那像是一个女性的面孔,头发是金色的……等等!她的右脸颊有一颗痣,心猛然一惊,这像是我母亲!我全身剧烈地颤抖:困扰我数月的谜题,也许可以解决了!我驱车到了母亲家,厨房里传来炒菜的香味,多么亲切,我却没有心思,没等母亲拥抱我,便直截又尴尬地问:“妈妈,你有凯芙的消息吗?"她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亲爱的,你有什么事吗?你知道的,凯芙一家很久以前便移居国外了,我们还去送她了呢……,”母亲的目光炯炯,不容置疑,我茫然地点点头,心里想着该不该把这一切告诉她,母亲察觉到我的异常,嘴角动了一下,神情竟变得暧昧了,转身炒菜,边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愣住了,感觉这一切非常不真实,“我实在不想对你说的,可事实上,我觉得你我遭遇了同样的事情。”“……”我实在太惊诧了,木木地看着她。她停下来,眼神复杂地看着我,缓缓地说:“自从我做了那个梦,便决心去探望凯芙,可地址是空的,根本没人知道有肖伯恩一家,我于是一直有个心结,又不敢告诉任何人,只能默默祈祷,请上帝保佑他们。”母亲自嘲地笑笑,边拉着我的手坐下,“那是星期天的早晨,阳光灿烂,我去了格纳沙滩晒日光浴,一切都那么美好,忽然,我看到一个万分熟悉的身影,凯芙!当她回头看我时,我便确认是她了,可我却无比地疑惑与惊异:二十多年过去了,她仍是一点都没变!精致的五官,细腻的皮肤,我快喊出声了,但她像是不认识我,转过头去,很快消失在人群中,想想我受了多大的刺激,梦也不做了。”“这样就完了?”我失望地看着她,“我想你是因为在镜子中看到了我才过来的吧?”母亲没有回答我,脸上出现了难以捉摸的神情,“我也在镜中看到了你,六岁的可爱模样。”有一种凉意,直浸我的脊梁,“别想那么多了,孩子,也许慢慢的,梦就会消失。”母亲已经上完菜了,她留我在家中吃饭,但我没一点胃口,精神恍惚地回家,朦朦胧胧地入睡了。“凯芙姐姐,你为什么出国呢?我会想你的。”我抱着洋娃娃,无比留念地看着凯芙姐姐,母亲正同她交谈着,叮嘱着她。大厅角落里的一片镜子 ,映出我们三个人的身影,我听到玛丽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不管怎样,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忘了吗,我们有心灵感应……”时间扭曲,只听见电视上的女中音说道:“一架国际航班昨天在我国境外坠机失事,机中一位少女的脸竟完后无损……”650字 初三 记叙文
-
永恒的美丽有一种爱,永不代表毁灭,比如自落的花,护花的叶……有一种瞬间,诠释着永恒,比如划过天际的流星,雨后的那抹彩虹……——题记年少时,永恒是个美丽的字眼:象征着牛郎与织女遥望星河的无奈,代表着焦仲卿与刘兰芝爱情的忠渝,诠释着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化蝶而去的凄美……然而,当时间把我的幼稚风化,当生活向我打开它的另一幅画卷,不知不觉中渐渐明白,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瞬间叫做永恒,在那瞬间的爱里沉淀出的是一份永恒的美丽。(一)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山水环绕是再温馨不过的港湾。一直以来,我都在做着一个任性的孩子,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父母的疼爱,并把他们的付出当成了理所当然。所以我才会不小心地忽略了太多的瞬间,太多的怎么能够忘记?回家时父母忙碌的身影穿梭在厨房,脸上写满着温馨和爱意;温习功课时隔壁房间里的电视几乎被调成了静音;离家时村头的那个身影被依稀拉的好长好长,也把那份思念扯的好远好远……无数个爱的瞬间被定格成一道永恒的风景,携带着这些温暖,我在爱的路上且行且珍惜。(二)记忆中一直存放着对一位老师的敬意,只因他留给我一个永恒的瞬间,一个瞬间的永恒。于是,那个永恒的微笑沉淀出的美丽便一直珍藏在记忆里刻骨铭心。学生时代,无意中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正当我惶惶然不知所措的时候,那位老师一个宽容的微笑传递过来,刹那间便驱散了我所有的担心和疑虑。那一刻我开始相信原来批评还可以是甜的,而那个瞬间也被定格成了一种记忆,铸刻成了一种永恒深藏在心灵的深处,当我的人生之舟遭遇风浪时,我便多了一份自信,也多了一份从容……终于明白,世界上原来还有一种爱是永恒的瞬间,是瞬间的永恒,在瞬间的爱中沉淀出的是永恒的美丽。让我们虔诚的播种希望,然后在守望中收获一路的美好和感动。650字 初三 记叙文
-
温柔是永恒的美丽忆当年,你的发是飘动的云,蓝天下,牵着阳光的手,和风儿一起舞蹈,远远地,依然有你温柔的气息;你的眸是一泓溪水,缓缓的、带着芬芳,流动着自然的清纯,让所有的目光为你驻足弥留;你的脸是朝霞流出的红润,黎明后,绽放出春天的笑容,从此,驿动的心不再彷徨,沉重的足迹被定格在你温柔的霞光里。光阴荏苒,岁月悄悄地爬上你的眉梢,你的脸依旧是那样的阳光,人群中,风采依旧,唇齿间飘动着昔日的灿烂。还是当年的你,只是,你轻轻的回眸,温柔的眼多了一份成熟、一份从容。是谁,采一束阳光,烘干别人下雨的心。是谁,剪一段彩霞,点缀别人迷惘的眼。是谁,摘一串星辰,照亮别人回家的路……读你,是首诗,心,被你的情绪牵引,坠入你的意境,沐浴你永不消逝的美丽。远方,是你温柔的风景线……300字 初三 散文
-
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察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工整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粮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瓮它的,真既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祸沉郁;我们哼着《同卓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春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会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互相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的一种气度。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老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界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的确,由于大量新鲜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着文化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做那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1000字 初三 散文
-
美丽·生命·瞬间与永恒夜空因有月亮的照射而美丽,月亮因有流星的伴舞而美丽,一颗耀眼的流星拖着长长的剑光划破了天际,刹那间,我感受到流星短暂的美丽……凄惨的月光里,我点燃了一根蜡烛,不经意的一挥手,它便灭了,只是还冒着一缕细烟,我用手捏了三四下,竞然没有断,生命的脆弱与坚强定格在此时此刻的此地。或许它渴望自由,生命的信念,使这根蜡烛的美丽在永恒与瞬间中显露出来。我依然列举《桔子红了》,秀禾和耀辉,为了得到自由而又失去了自由,风筝挣脱手的一刹那,生命的悲怆在两个人的眼睛交汇,风筝的线断了,可我感受到了一瞬间的美丽。我想,为了这一瞬间的美丽,风筝曾努力的向天上飞,尽管它的自由是短暂的,可它的美丽是永恒的。或许我们在生命这场戏中扮演的,也是这样一个角色,在经历了漫长的痛苦的心路之后,即使是一瞬间自由的美丽,我们也会努力争取。其实,悲剧的结局,积蓄给人们的就是惋惜,秀禾与耀辉曾努力的摆脱封建、礼俗的束缚,但他们终归没有走到一起。可是,他们在伞下那短暂的美丽终归成为我们心中的永恒。《泰坦尼克号》中杰克沉入水中的一刹那,《薰衣草》里以晨闭上眼睛时修琪心痛的泪水,《秋天的怀念》里母亲的最后一句话,都把生命的瞬间变成了永恒的美丽。今年夏天,我在一个不经意的地方,理解了对生命的诠释。我站在那儿,对着一片翠绿的,望不到边的玉米,夕阳就在玉米与天交接的地方拥起落落余晖,还有几个穿得很破但很快乐的孩子从我身边幸福的跑过,他们真的很幸福,淡淡的夕照把他们的脸庞映出缤纷与灿烂。夕阳马上就落下了,孩子也身不见踪影。于是,这一幕,这刹那的一幕,成了我心中永恒不变的美丽。生命的美丽并不在于时间的永恒,而在于那一瞬间让我们懂得了对生命的诠释。雪人就在太阳出来的那一刻化去,可它的心却不会老去,它在茫茫人世间穿梭,带去美好,带去感动,带去爱,带去我们心中对雪人的无限祝福。来世,你我会去做雪人吗?生命中那最美的瞬间,你是否把它化成了生命中的永恒?流星的伟大,在于它用生命装点了夜空。它的飞过,其实是短暂的,但在它飞过后的天空,却留下了一道永恒而美丽的光芒……800字 初三 散文
-
美丽的永恒生命本是一场漂泊的旅行,遇见谁都是一个美丽的意外——记日子好快啊,不知不觉,我来到这个班已经快一年了,不知不觉,我们快要毕业了。我知道,相遇就要分离,可是舍不得把过去那美好的回忆,在封面上,写上大大的两个字:曾经,我知道,着两个字眼太重了,让我不禁有些伤心。和朋友走过一片风信子花海,一路上说说笑笑,愉快在心中荡漾,水蓝色的风信子仿佛在为我们高唱。自己漫漫的走过一片风信子花海,心中难免有写忧伤,手指在花瓣上行走,有一种凄凉的美感,风信子好像在指引我们,指引我们相遇。因为拥有,所以从不失去。朋友,你是我过去12年最美的太阳,也是我接下来的日子的阳光,给我光明,给我温暖,永远……永远……一直陪着我,走下去……250字 六年级 叙事
-
永恒的美丽花朵朝开暮落,每一次凋谢都是为了下一次更绚烂的开放。就像太阳落下又升起,就像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却生生不息。——题记偌大的白纸上,黑色的墨汁泼洒在上面,两个极端的颜色缠绕在一起却不显得刺眼,一朵盛开的花跃然纸上。爱·瞬间“风露凄凄秋季繁,可怜荣落在朝昏。未央宫里三千女,但保红颜莫保恩。”——《槿花》白纸上盛放的木槿花。花瓣层层叠叠的覆盖在一起,淡粉越往花蕊越发越深,花蕊间露出点点黄色,不规则的花型透出独特的美。凑近,细闻,透过墨汁依然可以嗅到一丝淡木槿香。花叶用的墨色本身。木槿花只开一天,一天也够成为永恒的美丽。爱·梦境墨色的主色调加上松松散散聚在一起的白色小花朵,犹如夜空点点繁星又如雾般朦胧。小小的满天星被刻画的十分细致,洁白的圆形的花瓣层叠在一起形成一个个小小的圆形花朵。白色中略带木色,与背景相衬。满天星一般是陪衬的花,却变成了主角。满天星的故事,好似梦境一般美丽。爱·回忆画纸上被紫色占据了,紫色跌跌撞撞的闯入视野。大片大片的紫色美得令人发指。在细看,花朵却刻画细致的让人惊叹,五瓣圆形花瓣,中央是黑黄色的花蕊,一个个小小的花朵攒成一串串,形成一大片勿忘我花田。成群的紫色中夹杂着几束白色的勿忘我。从十分细致的花朵刻画到最后一大片,无不透出勿忘我忧伤。虽分离,勿相忘。木槿花,瞬间的美丽在画纸上却呈现出了永恒的美丽。满天星,生命的过客在画纸上却拥有了自己生生不息的生命。勿忘我,分别的忧伤在画纸上却变成了永远美好的回忆。国画与花,在我看来结合起来几近完美的字,在画纸上撞出了一场视觉上的盛宴。国画,我爱你。花,我爱你。600字 二年级 抒情
-
永恒的美丽寒风,吹过母亲曾经美丽的脸,吹过我颤抖的心,激起涟漪,我站在远处看着站在一个简单帐篷下的母亲,她没有发现我,仍自顾自地经营她的商品。雨,一直下。母亲,用她瘦小的身子协助父亲,挑起这个家。父亲微薄的工资根本算不了什么。与是,一年四季,母亲都在外头奔波流浪,凑我的学费,凑我们的生活费,还要坚持给我卖牛奶。家里积蓄不多,他们都一直编织着美丽的谎言。我不能够点破他们苦心经营的谎言,只能含雷将他们毫不保留的付出双手接过,藏在心中细细嚼。自从我考上重点高中后,他们的负担更中了。身体,也大不如以前了。却还要承受一千多元的学杂费。每当我放学回家看到风尘仆仆归来的母亲忙着给我做饭的身影,心中总有一阵难一喻言的痛。我觉得我在一点一点地偷走母亲的美丽。岁月的洗礼漂白了母亲柔亮的黑发,操劳夺走了一个美丽女人的美丽,母亲老了,却还在不停地奔波,像一在一只陀螺,永恒的转着。母亲过早遗失掉的美丽,是我永远也无法祢补的。我只有用成绩来告诉她,她的付出会得到回报的。她的美丽,会永恒的。再一次深深地望一眼菜兀自忙碌的母亲,我转身离开了这个无法避雨的露天菜市场。身后,仍是一片喧闹。后记:因为以前的不懂事,伤透了母亲的心。母亲却一直包容着她任性的孩子。每每想吧母亲写进我的文章里,却一直难一下笔。母亲,似乎只有神圣的笔可以描述的。500字 高三 写人
-
永恒的美丽这时,一个蝴蝶标本放在我的桌子上,我凑上去一看,啊,这个小生灵真美。这是一片柳叶,叶脉上的斑纹排列的整整齐齐,十分精致,令人眼花缭乱。一个个精美的图案在叶子上浮现出来,比山上密密麻麻的溪流还要精致。叶子上镶嵌着一只色彩缤纷的蝴蝶,它展开翅膀,似乎一不留神它就能扇扇翅膀飞走。这只蝴蝶真是令人赞叹不已!金黄的翅膀上点着大大小小的黑斑点,就像猎豹身上华丽的“服装”。漆黑的身躯又细又长,薄薄的翅膀紧紧地贴在身上,哦,不对,应该是身躯贴在翅膀上才对。细长的触角向外伸着,像天线在接收信息。它上面的翅膀很像蜻蜓的翅膀,而下面两个翅膀却像两把扇子长长地拖在身后。薄薄的翅膀与细长的身躯配合在一起,便组成了一只十分完美的蝴蝶,而这只完美的蝴蝶,就轻轻地躺在这晶亮的柳叶上。而它,这只蝴蝶,就在柳叶上“翩翩起舞”。但它却似乎在向往过去在云南蝴蝶谷——它的家乡生活。它在蝴蝶谷的生活一定很美好。我猜是这样的:清晨,太阳爬上东山,向它问好。微风轻轻吹拂,“呼呼”为它的舞蹈伴奏。花儿小草随风摇摆,与它共同分享生活的欢乐。它与它的兄弟姐妹们在草丛中翩翩起舞,来回穿梭。一会儿停歇在野草上,一会儿停在鲜花上吸取花露。就连小蜜蜂也来凑热闹,它们“嗡嗡”叫着,欢唱美丽新生活。啊,多美呀!简直是世外桃源!如今,它却当做标本被收藏起来,与柳叶做伙伴,真是枯燥无味的生活啊。我一开始为这个虽美丽但失去自由的小生灵而感到惋惜,但我转念一想,这个小生灵当做标本被收藏起来,不也是一种永恒的美丽吗?青岛市实验小学五年级:徐童菲550字 五年级 状物
-
美丽瞬间永恒美丽分为很多种,有的是外表有着沉鱼落雁的容貌,人们称其为外在美;有的是 内心中有着博爱善良的胸怀,人们称其为内在美;还有一种被大家忽略,不寻常的美,那就是对生我们、养我们的地球母亲的呵护。有一天,天气阴冷,还下着倾盆大雨,我正在路边等待着打出租车回家。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就连平时路上川流不息,来回行驶的车辆也少了起来。空荡荡的大街上只有忙着回家避雨的行人在路两旁行走。我见一时半会也打不到车,就躲进了路边的商店,买了瓶饮料,边喝着,边打车。这是,来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大哥哥,好像也在打车。等我喝完饮料,就像是约好了一般,两辆出租车驶了过来。我一个健步冲上前去,随手把饮料瓶扔到了地上,便飞快地冲进了车里,我向车窗望去,只见大哥哥疑迟了片刻,捡起了瓶子就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车子驶走了,身旁的景物在飞快的后移,我还是呆呆的望着窗外直到车子戛然而止,我才回过神来。想起刚刚我的所作所为,心中不免有些愧疚。又想起大哥哥把饮料瓶扔进垃圾箱里时的身影,是那样的矫健、美丽。大哥哥的形象顿时在我心中变得高大而雄伟,也许这就是这种特殊的美那无穷的魅力吧!这短暂的一瞬间将永远定格在我的心中,成为永恒!4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永恒的美丽傍晚的天是昏黄的,软得似要塌下来一样。当月亮爬上夜空,我知道,有一个贮存很久的承诺将要在某一个角落的某一枝花的身上。我并没有看见过真的昙花,只是在报纸上看见过它的图片。平日里普普通通的叶子和普普通通的枝干,这是让我很看不上的。但在它那骨子深处,积蓄大地之精华,收藏阳光之灿烂,等到哪个夜深人静的夜晚,绽放自己的美丽。z只因为它的心中有信念,有永恒!活百日,只求开花,一瓣,另一瓣,也许这美丽,没海深,无山高,但这是它一生永恒的美丽。昙花一现风采永恒!那么,从现在准备吧!像昙花一般,积蓄力量,等到哪天,绽放风采,纵然花瓣凋零,风采依旧永驻!微风从野外吹进来,撩起我的秀发,撩起我的衣衫,也撩起我的思绪,就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她--王昭君。曾有人说她是塞外玫瑰,的确,她美丽的面庞,美的让人沉醉,可她却有苦难的人生。琴声幽幽,思绪绵绵,寻寻觅觅,冷冷清清。粉红色的丝绸随风飘起,塞外的风沙吹迷了所有人的眼,昭君的眼中依然明澈,但明澈中又透出无奈与愁恨,她踏着漫漫长路,走向他乡,离开她爱的人,离开她魂牵梦绕的地方,而为了大江南北的子民。她做出了永恒的选择!那么,让我们记住她吧!一个全身上下都闪着光芒的女子--王昭君。静静的看,静静的听,静静的享受爱的伟大,在遥远的西藏,有一个流传至今的故事--藏羚羊跪拜。当它深深的跪下,流下两行清泪的时候,猎人的心被震憾了,整颗心被那母爱的伟大力量所震撼,因为藏羚羊只为保住肚子里的孩子,是的,为了孩子,它可以付出一切,因为这永恒的爱可以延续到山崩地裂,海枯石烂。这至亲至性的母爱让天下人为之感动,这永恒的爱!上古的神话流淌在透明的故事里,纯洁的天使们安排在季节的风中,在这些色泽纷然的日子里,我沉湎于永恒的美丽里,它们慢慢渗透在岁月的人生中。650字 六年级 散文
-
永恒赫拉克利特说过:“除了变化以外没有什么是永恒的。”的确,在这个优胜劣汰的环境中,惟有创新才能使我们不被淘汰。创新,能展现出事物的另一面美好。一位父亲拿着水果刀熟练地把苹果切成两半。儿子见了,用幼嫩的眼睛看着父亲,并接过父亲手中的水果刀。他并不是从蒂切到底,而把苹果拦腰切开,这时,露出了两朵可爱的小花,又想两颗星星闪闪烁烁。创新,往往就在一瞬间产生,往往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美丽。也许,它只是海滩上一枚小小的贝壳,可是它带来的却是拾到者久久的欣喜。创新,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重庆的“鸳鸯火锅”在全国都享有盛誉,它的诞生只是出自于一个小小灵感。有一次,几个重庆人宴请一个北京人吃火锅。客人受不了火锅的麻辣,主人只好将菜用清水冲洗以后再给客人享用。可此时客人望着那红汤中的毛肚,又忍不住去尝。此场面刚好被店主廖长光看见。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在火锅中安一个圆形弧片,调出两种汤,不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吗?于是他率先使用这种火锅,并把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鸳鸯火锅”。创新,往往只是一个灵感,往往创造出不一般的价值。它好像是夜幕中闪烁的繁星,给采撷到的人披上耀眼的光辉。创新,更容易达到目的。美国纽约有一个著名的植物园。和其它植物园不同的是这个植物园门口的牌子上写的是:“检举偷盗者,奖赏200美元。”有一个人问植物园的管理员,为什么不像其他植物园在门口的牌子上写:“凡偷盗者,罚款200美元。”管理员回答:“像你说的那样,只有我一双眼睛盯着,而像这样,就有千百双眼睛帮我盯着呀!”创新,缩短了到达成功的路,使我们距离成功越来越近。鲁迅先生有言:“前面是坟,也要走过去。”“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江山代有创新”才能“江山代有人才出。”创新,是一首永恒的歌,它踏着新时代的节拍,成为新时代的主打歌曲。650字 初二 议论文
-
永恒我有一位朋友,是一个众人眼里十分优秀的女生。她说,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十分虚伪的说法。一年前,我才刚刚6年级,6年级,可以说是小学的最后一段路程,我开始了解到,要努力学习,于是我开始勤奋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才半学期不到,就成了班上成绩优异的好学生,老师开始器重我。可她呢,趁着我还当她是好姐妹的时候,把我拉去操场,让我2选一,要做她的朋友就必须要不让成绩上升,要成绩就不能做她的朋友。那是我还在相信她,相信她所说的天长地久,选择了她而放弃学习。她如愿了,她认为她斩草除根了。直到有一天,上语文课时,老师批评一名同学,说他不该帮别人做作业,老师说,一个真正的朋友,他不应该帮你欺骗老师,而是帮你前进,帮 你不断的改正错误……我顿时醒悟了,我的朋友,她,却为了保证老师只喜欢她一个而想方设法的人我后退,想方设法的让我回到那个抬不起头的日子……从那以后我的学习成绩比以往进步的更快,而她给我的伤,却未禁止。那一次班队活动课,我念了一篇文章,老师对此,给了我极大的鼓励与赞扬,老师显然还有些不相信我可以写得那么好。下课后,她竟然跑来告诉老师,我的那一片作文是在作假,那不是我写的。我火冒三丈,在她和老师的面前,冷冷的告诉她,时间可以证明一切。其实,我在那以前,写作文从没有过真水平,都只是马马虎虎的在写,那以后,我的每一篇作文都是在认认真真的写,哪一篇都可算作优秀。她不再提起,我本来想找她证实,可她到底我的朋友,我不能去伤害她。可到后来,我的每次成功,都会换来她的冷嘲热讽,如‘不错嘛,又出了个作家想问,这就是她所说的永恒么。我发现,其实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广交好友没错,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学会选友,不让表面蒙蔽……我多么想,她可以像冰心奶奶一样,追求童真,淡泊名利啊……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永恒我赞叹,各色的铅字竟能给予缄默的纸页灵魂,同时给予那一本本名叫书的事物感召灵魂的神力。这一切,也许只有人能做到。书,从远古天地初开之时,就隐藏在人们的血液之中,如那静谧的黄河一般召唤着我们。流淌的河水被刻在了甲骨上,变成了书,巍峨的山峰被雕在了青铜上,变成了书,文明的烈火被烙在了竹片上,变成了书。书,隐没在厚实的文明的土地中,万年不腐。书,诉说着千百年的兴衰却不落一滴泪,依旧使一个个朝圣者的热血在心中奔涌。但,书之魂是人给予的,正如山峦中能反射人声的那一片。无论是写书人的思潮,或是读书人的随想,书都能铭记在心,用那没有思维,没有情感的纸页忠实地记录,使之永恒。《尚书》,华夏子孙心中的国宝,却因汉朝一个读者的主观否定而遗落了。也许我们嘲讽他的无知,然而我们何尝不如此?千百年来,一个个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个体,一次次地重复着这令人叹悔的事。秦王焚书,多少智慧毁于一旦,程朱理学的思维方式,又曲解了多少圣贤言说。一代代人,读着永恒的书,永恒地读着书,却一次次颠覆着永恒的真旨,一次次用权杖敲打智慧,为何?然而,有些读者,我们当中的智者,读书,并能给予书新的活力。金圣叹腰斩水浒,却造就了精典,红楼脂批的故事广为传颂。一个尊重书的人,一个用灵魂感化那方正的情感,感化那僵硬的智慧的人,才能真正潜入纸页背后的深海中,探索那深沉的永恒。也许,那不仅仅是探索,而是创造,在一次次心灵震撼后的重生。人,能在历尽艰苦磨难后重生,书亦如此。书,在一次次智慧的磨砺中永恒。据说,一张光盘能保存50年,我不能推测一本书的生命,也许,纸页的腐蚀是迅速的,如同山石的风化,但我们从未担心珠峰因风化而消失。书,永恒的智慧,永恒的生命,在人们的一次次阅读,一次次扭曲,一次次打磨中依然生存,依然永恒。我们无疑是幸福的,我们阅读,阅读着这种奇异的事物。650字 高三 议论文
-
永恒时光荏苒,转眼已过去了19个年头。艰酸苦痛已慢慢沉积,终于腾起了一丝的欣慰与安详。消逝的青春,消逝的流年,消逝的伤痛,曾经懵懂的心中一度认为世界不是黑就是白,没有其他的选择。处在尔虞我诈的当下,没有绚烂多姿的青春,没有惜日哀阳的惬意,没有品味人生的顿悟,只有残酷的竞争,勾心斗角的角逐。没有看到第一片落叶,眼前却堆积了满地的枯黄;没有见到第一粒雪飘,脚下竟覆盖着一片的洁白;没有看到第一株嫩芽,然而地里田间已然葱葱郁郁;没有见到第一朵花开,便要去看漫山遍野的姹紫嫣红。时光总是不羁地消逝,不带任何感情,冷漠地走着,跑着,用一种冷冷的色调将我们封冻,不再反原。有人说,人生本就是一场豪华的角逐。人,是根芦苇,摇摇曳曳几十年,经历痛苦的洗礼,到最后,总感过去的几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记忆中的体会便是永恒的信念。讽刺的是尔虞我诈的结果始料未及,它带来的不是功名利禄,而是良心的泯灭,道德的丧失,品格的肮脏。消逝的不是时光,不是青春,而是儿时的一份纯真,一份真挚,一份崇高的理想,一份人格的魅力。而那些心怀坦然,淡泊名利,不沽名钓誉的人们,总是揣着淡然,用平常心去对待上天的眷恋抑或是惩罚,无论岁月匆匆,还是时光消逝,总是会留下一个信念,一个体悟去诠释永恒,那永恒的纯洁,永恒的坚韧,永恒的人生坐标。总会有人去抱怨人生的短暂,须臾片刻,已白发苍苍,感叹自己浪费光阴,任凭流年的消逝,悔恨不已,却从未想要找出症结,解开这个困惑无数人的“谜”。消逝与永恒,并不是一对矛盾的关系,而是一种启示,一种感悟。消逝不灭的是永恒。精神的源泉来自于永恒。唯有坚韧的信念,永恒的精神支柱,才足以对抗生命的不公,命运的封冻,融化“消逝”的尖冰,现出一片永恒的浮草之洋。650字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