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同行_3000字
——谢谢曾给我带来浅黄色安然的你
那是最动听的彩色,那是最依赖的和歌。——题记
一最美
暖黄色。
这是属于阳光的颜色,但这也是对我来说,最美的颜色。
我曾经不断的的寻找的那一片绝美的花开,但却不知不觉中早就种在心海里,只是,当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你已经带着你最美的浅黄色,安然的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
你也曾惊艳了时光,你也曾温暖了岁月。
二安然
我被你捡回家的时候,正站在十樱路的左边第三个路灯下踢树,因为我记得有人说如果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在原地站着。我自认是一个听话的小孩,但却不知为何,被你的一个面包骗回家,也许是那时的你逆着光对我笑,周身散满的阳光不自觉地就包围了我,连带着我的心。你说你叫安然,你问我叫什么。我还记得当时我正在吃你买的卤鸡腿,嘴上手上全是油,含糊不清的回应:“嗯,嗯?”你一下子抢过我的鸡腿,飞快地躲过我伸过来的“魔爪”,说,你叫安又然好了。我当时就觉得,不给肉吃的都是大坏蛋。
你那时大学毕业六年了,在一个薪水颇丰的企业里当白领,脾气暴躁不说,性情阴晴不定,但是对我,却是极为有耐心。我说,安然,你对我这么好干吗,是不是想把我养胖就卖了?你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电脑的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舞动着,连看都没看我一下,漫不经心地说,卖你?哎呦你可别逗了,你能值几个钱?五块?我大叫着要扑过来打你,于是在我的威胁下,你又说,那……五块一?
你也曾拖过被人找我父母的事情,可是没有一点消息,你在单位总是受很多气,爱酗酒,可是醉了就爱找人说话,有很多次,我晕晕乎乎的被你拉着彻夜长谈,其实只是你一个人在说,我听着听着就当在你怀里睡着了。后来我也渐渐的明白了你的身世,你很小的时候,父母因为家里姊妹太多,就把你送给了别人,因为许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天你看见街上孤零零的我,才会把我带回你家,才会为了我放下你的暴躁,才会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我也不知道,我们的差别会这么大。你爱干净,总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白色笼罩一切。而我既不爱干净而且也总是脏兮兮的,努力赶在你回到家之前弄乱一切地方;你爱安静,露天的小阳台被你打扮的生机勃勃,你总是喜欢在下班后,坐在那里听着音乐喝着咖啡看杂志,我总是把架子鼓敲的七零八碎,于是家里总能听到金属与你暴怒的“安又然,你给我安静一点!”的合唱;你做事有条不紊,处变不惊,习惯在睡觉前就列出明天的计划单。而我遇到点困难就淡定不能,风风火火的东闯西闯。
我总是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因为你对我的好有些超出的我想象,不管我怎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的理由来。
你第一次给我做饭时就笨手笨脚的,当你负了一身的伤从厨房里出来时,我一脸的不可思议,不情愿的用筷子拨拉着盘子里黑乎乎的不知是什么东西的东西,耐不住你期待的眼神,我勉为其难的吃了一小口,“呸!”我猛地站起来,“安然,你想毒死我早说呀!”你冷着一张脸“咵”的也站起来,端着盘子进了厨房,十分钟后,我们吃着外卖,你眉开眼笑,看我吃着欢喜的样子,用你的脏手抹了我一头的油。从那以后,你苦练厨艺,从此,我便饱食了“人间美味”:甜的酸辣粉,各种糊的蒸饺,菜散的七零八碎的包子皮和馅儿,还有数不清的不知名的黑色的东西。于是有一段时间,我们不停地在厕所和卧室里循环。不过,这样的日子只坚持了几天,你的厨艺突飞猛涨,成了我和同学们不停炫耀的资本。
你帮我报了很多兴趣班,但我总是学到一半就不学了,你虽然绷着一张脸,但还是没有逼我再去。你总是不舍的花钱,但给我却是极为大方,一般情况下,我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后来,我上了初中,你渐渐的奔向了35岁,我们之间始终有一条年龄的沟壑,你总是嫌我不会包容你,一点小事就和你吵个不停。我总是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谁让你总是那么的唠叨。我们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你总是指着我的鼻子说:“安又然,你不想在这个家呆了,就滚出去”又或者是“这么多年我全都白养你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一生气就要说我不爱你。
那次是我们吵得最严重的一次,原因什么的我也记不太清了。你那次打了我,因为我摔东西。
我趴在桌子上不停地哭,你走过来拧我的耳朵,我一下子踢开椅子站了起来,你向后闪了一下,说,你想干嘛。我带着些微微的哭腔,你养了我这么多年,我不想把你怎么样,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你不停的说我让你心寒,捡条狗回家都比我有良心,“滚出去”“不要你了”这样的字眼呼之而出,我一下跑进房间里,泣不成声。我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只记得我鼻涕眼泪流了一脸的,于是想去厕所拿些纸,路过你房间的时候,我看见你坐在地上,你房间的灯很暗,打在你微微颤抖的身上,就算我只看到了你的一个背影,但我知道,你一定在哭。
犹记得,你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背影颤抖的向像快要跨掉,单薄的脊背上映出时间的年轮——你是说你老,只觉得你那时就像是一个沧桑的大孩子。你是个多么骄傲的人啊,被油溅到的时候,有老板责骂的时候,被同事冤枉的时候,你连一点想哭的情绪都没有,可是现在——
安然。我推开你房子,叫了一声,然后我明显的看到你的背影僵了一下。
滚出去。你的声音沙哑,不带一丝的感情。
我用手擦了擦眼泪,可是还是不争气的哭了,我说,安然,我只想告诉你一句话,我现在还不能挣钱,所以我还不能像你对我那样对你做那么多。对,我是不包容你,不理解你,我总和你顶嘴,爱惹你生气。但是,能不能请你记得——我爱你,一点也不比你爱我少。
你一下子扑过来,我们淹没在在眼泪和暖黄色的温暖中。
我突然就觉得,我们都长大了。
三后来
故事讲到这里,你们肯定就想要问了:我后来有没有回到父母的身边。
后来?没有后来。
因为安然的原型就是我妈妈。我摘取了我记忆中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到昨天,作为一起成长的验证。
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过她,你从来也没见过我,为什么从我生下来,就对我掏心窝子的好。
她说她也不知道。
遇见安然,就像遇见了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妈妈,她和我一起成长,陪我走过了生命中的童年,然后我渐渐长大,她也渐渐成熟。
退去了青涩的时光,留下温暖的岁月。
她不美,但她却很美。美得像我最爱的暖黄色的安然。
她曾倾尽她的所有,只是为了我能开心,而我也将用我的一切,让她无忧无虑。
在成长的路上,与她同行,亦是与她同行,亦是与美同行。
初三:夏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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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绘梦者_350字
——至我最好的未来
那曾是浮世圣坛里的微茫和离散
曦暕的韶光像是在孕育传奇
遗失的路牌在悠长的街声中化为永恒
绮丽的风景被拓印进每个世纪的华章
世界渐渐被撕裂成两条旅程
一条来路不清
一条去路不明
白天化为黑夜
黑夜凝成白天
颠倒了荒芜的一切
彻底迷失在青春仪式里
看着涂着金粉银漆的巫师推离过去
等待着寂静的茜空发出林中的响箭
等待着莲灿的绿绮声慢慢流连山岗
等待着扶摇吹散将离榴火色的花筏
那些喑哑的声音逆转成象牙白色的浮岚
模糊中流盼一个又一个身影挥手擦肩
背着沉甸甸的看不清的行囊
带着沉甸甸的数不清的迷茫
在那边——
就在那段路程的尽头
地壳被突然中断时的裂缝不断的向下延伸
深渊中传来绵长而温柔的挽歌
那安静的尾音被扩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有些东西你必须要舍弃。”
“有些东西你不得不舍弃。”
也许在未来
可以乘着白昼去追随风的力量
就在那个——
冗长的,迷幻的,柢步晴空的未来
初三:夏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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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同行春风中,常带着一抹芬芳,这是春的基调;寒风中带着冷冽,毋庸置疑,这也是冬的妖娆。生活中点点滴滴都向我们展示着美,我们生活中处处有美。雷锋为人民奉献着他的一生这是美;小草奋力生长这是美;蚕破茧成蝶这是美……我们生活在一个美的世界,要善于发现美,就必须得有一双美的眼睛。要用心灵去感受它这美好的世界。“最美”现象成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犹如暖流,润人心田。那是春节前夕,我和妈妈去购买年货。发现昨天下的雪的表面结冰了。我们努力地走出小区,发现路上冷冷清清的,平常汽车的“嘟嘟”声,摩托车的“突突”声,都听不到了。虽然人们以步代车,速度也比平时慢了五成多,但仍然有许多人不时地摔个“鼻啃雪”。我心里不禁埋怨道:为什么政府不组织人来清理街道呢?为什么政府部门就不能……我正想着,突然一阵“嚓嚓——”的铁锹铲雪声把我惊醒了。寻声望去,哇,原来有一群人在铲雪!只见他们身穿雨衣,冒着寒风,奋力挥舞着手中的铁锹,把路上的积雪铲到一旁。再仔细一看,原来都是一些退休老干部。只见一张张饱经风霜的脸,在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慈祥;一双双遍布皱纹的手,被寒风刮得裂开里一道道大口子。看着他们佝偻着前进的身影,我真为刚才的自私想法感到羞愧。谁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他们在人近黄昏时,还散发着余热,真是人间人敬的“老黄牛”——“不用扬鞭自奋蹄”哪!望着他们弓着的身体,不时因为寒冷而搓手的身影,听着风雪中的一阵阵咳嗽声,我不由自主地摘下围巾、手套,加入了他们的铲雪队伍。这支特殊的铲雪队伍越来越庞大,不时地传出地面与铁锹碰撞的“咔嚓”声,这声音就像一首美妙的曲子,传出很远很远……雪越下越大,路上的积雪却越来越少……点点星光组在一起,足以照亮了大地;件件美的事情交相融汇,足以创建一个美的社会。用人生去描绘一张属于你的美丽风景图,并用生命去谱写美的乐章。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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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同行如天使一般纷纷降下的雪花,是美的;披着红色纱衣缓缓而来的晚霞,是美的;把美好祝愿播种在每个人心田的晨光,是美的;给人间带来快乐的花仙子“彩虹”,是美的;婀娜多姿、令人目不暇接的云雾,是美的;绚丽多彩、如诗如画的四季快乐图,也是美的。古往今来,这些美景,都被无数文人墨客用尽华美之词来赞颂。可世间之美却总也比不过人情之美。世间之人,皆有爱美之心,都想用自己之力来完善自己,让自己尽可能完美,却殊不知美便是每一个人那一颗颗质朴的心灵所换来的。我们每天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却忘了去出去走一走,便可以看见不一样的人生,便可以看见一些人间温情。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让我们感动的人,也许他们说话、做事很平凡,然而他们心中却有着不平凡的爱——在那一次,我在新年期间丢了钱包,焦急万分,急忙四处寻找,整个人就跟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东奔西走了好一会儿,却还是仍然一无所获。最后,我抱着一线希望,贴了一张又一张的寻物启事,因为我的钱包里的钱上有自己弄的特殊印记,所以我希望会有人看到。我焦急地在房间里来回迈着步子,期待这电话铃的响起。可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怅望灰天……就在我快要淡忘这件事的时候,电话却响了起来,那里面一个无力的声音说捡到了我的钱,要我速去拿。我心里顿时升起了一团疑云,但抱着去看看的心理,我还是去了。来到约定的地方,我看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站在那里,手里紧紧地攥着钱。我不由得打量了他起来:头发灰白相间,乱蓬蓬的,好像一个鸡窝;一双无神的眼睛深深地现在眼窝里,岁月无情的在他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皱纹;身上穿着一件蓝布衫,上面还破了几个洞,皱巴巴的,沾满了灰尘;裤子则是一条经过改装的化肥袋子,上面还依稀能看到“中美合作”几个字,膝盖处又脏又破;一双破烂的布鞋套在脚上,豁开了几个大口子,脚趾都转了出来;手里握着一个搪瓷缸,里面装着几个零碎的钢镚儿。看他这幅模样,还要还我钱,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他递给我那钱时,是真币!乞丐伸出冰凉的双手,把钱交给我,我也颤抖着伸出双手,接过那钱来,对他表示感激万分。我对他人的不信任被事实彻底击碎,我久久的愣在那里:“原来,这天底下,还是残存着一点点真诚的……”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用爱的眼光看待世界,看待周围的人,想想自己感知到的光明,想想我们身边的人,品味人间的温情,对生活充满希望,珍惜亲人,珍惜现在,那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变得无限美好。在我们的文章中,我们可以板着面孔说出一大番大道理,可却缺少着对人性美和人情美的感悟,缺少同情与怜悯之心。也许,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去做起,去友善地对待每一个人,比如父母。我们是父母爱的结晶,是他们由爱情转为亲情的结点。现在的我们不再乖巧地讨父母欢心,总是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不再需要陈词滥调的叮咛和唠叨,喜欢上一些奇装异服,喜欢上顶嘴。可父母却一如既往的和蔼和耐心,我们只看到表面,殊不知他们在背后默默地心痛。这时的我们就应该去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自己也好好想一想“父母”这个词汇对于自己来说的意义是什么。他们,虽然平凡的让我们无法在别人面前提起,普通的像一块随处可见的鹅卵石。可是,当我们跌倒时,他们扶我们起来,教我们站立,指引我们一直向前,让我们懂得了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祝福,一句问候,一束鲜花,一个拥抱,甚至只是一个微笑,它们都可以去代表着美。只要我们多一份关爱,少一些争执,多一份真情,少一些矛盾,让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统统消失,我们就可以用团结互助来奏出美妙的交响乐。与美同行,其实很简单。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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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责任同行_3000字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点燃自己,照亮他人;也有人说,教师是渡船,带学生驶向知识的彼岸;还有人说,教师是园丁,辛勤培育祖国的花朵;而我说,教师就是一个普普通的引路人,总是默默地坚守自己的三尺讲台上,享受教师这份清新、恬淡、快乐!她就是我们本期的“最美教师————吴小青”。带着爱,负重上“路”吴小青老师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爸爸是一名小学教师。从小在爸爸的教育和熏陶下,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与生俱来的喜爱。可她并没有进入过正规的师范院校学习,而她进入教师这个行业,完全是出于父亲对她的疼爱,以及冥冥之中的一种注定。当时年仅十六岁的她,还在沉浸在三毛、琼瑶等台湾着名作家的言情小说里,对于自己的未来有很非常浪漫而绚烂的人生规划。然而一场突发事件,改变了她的人生航向。一直爱她,宠她的好父亲,因病无法再继续他心爱的教育事业。而依据当时的政策,没有退休就病故的教师家庭,可以从自己的子女中,推选一个人来继续自己未完成的教育事业。而一向被视为掌上明珠的她,自然就是爸爸心中最心仪的人选。就这样,这个还未成年的小女孩,装满了父亲的爱,承载着父亲的重托,胆战心惊地走上了三尺讲台!她也没想到,这步迈出去竟是一辈子的旅程!时光飞逝,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原本豆蔻年华的妙龄少女,而今已步入中年,当然她依然美丽……。。努力学习提高自我赢得尊重对于一个年仅十六,且没进过正规师范院校的吴老师来说心里压力非常大。她非常担心:怕家长的质疑,同事的排挤,领导的不屑。当然这样的现象也偶有出现,好几次,她都想放弃、想逃离,尤其是在工作上遇到困难的时候。但每次她有这种冲动的时刻,父亲临终前,那双信任的目光,还有父亲紧握她双手时说的那句让她一生难忘的话语:“孩子,如果工作遇到困难,千万别灰心!爸爸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就是这句话,成了她今后工作的不竭动力。她时刻提醒自己:我不是一个人在工作,还有父亲。我一定行!为了提高自己的的教学能力,增强自信心,改变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她虚心请教,精心准备每节课;工作之余,她努力学习,不断钻研,博览群书。经过几年的磨砺,她慢慢成了学校的年青骨干,连续几年荣获“镇优秀教师”称号。所带学科成绩,名列前茅!先前那种自卑、懦弱等心里障碍,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过去外人对她的种种偏见,销声匿迹。由于表现突出,原本在村完小(禁山小学)工作的她,被古埠中心小学的领导破格调入古埠中心小学上班。这样不但离家近了,工作条件也得到了改善了,但压力随之而来。因为中心小学的优秀教师较多,要想在这里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又得付出更多的努力。要不然前面的付出都是白费了!此刻,先前的心里障碍,返程归来了!但她最难能可贵的是能够明白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她学得不盲目,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调入中小后,她变得愈发努力;所带学生的学科成绩,一路飙红。刚调入中心小学后,前几年校长出于某方面的考虑,一直安排她教低年级---------一、二年级语文。为了证明自己高年级的语文也能行,她主动向校长提出要求:“校长,我可以教三到五年级,(那时小学只读五年)请领导给我机会。我绝不会让你失望的!”校长,见她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便答应了她的要求。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第一次教五年级的语文在全镇测评考试中名列第三,此后她的教学成绩一直在全镇独站敖头。从那以后,中心小学的领导和老师对天吴小青老师刮目相看。更让她欣慰地是得到了学生家长认可和好评。-----------只要家长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吴老师班读书都表示:“在吴老师班学不好,那就不是读书的料。”听听,对于一名教师来说这是多高的评价,而我们吴小青老师就拥有这份荣耀!然而吴老师并没有因此而骄傲,仍然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直到现在………。。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然而吴老师从教二十七年,不但教学成绩斐然,更重要的是她的人格魅力让人折服。曾记得吴老师所教的一名学生在毕业时班级茶话会上说的那番话,打动了所有的学生与教师,让吴老师热泪盈眶:您用火一般的情感温暖着每一个同学的心房,无数颗心被您牵引激荡,连您的背影也凝聚着滚烫的目光??您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我们饥渴的目光;您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的清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您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老师啊,我怎能把您遗忘!说这句话的学生叫叶运。现在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二年级,每次放假回家,都会来校或去她家看望吴老师。她说:“我读了这么多年书,接触了许多教师,只有吴老师最让我难忘!”之所以会有这么深厚的师生情,这还得从那一年的冬天说起: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大家向往常一样,踏着校园内优美、欢快的乐曲声离开学校,匆忙往家赶,一切都是那么和谐。然而一个噩耗传来,打破了往日的平静。“张校长,你们学校有学生在学校拐角出被车撞了……。”张校长接到电话,带着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来到了事故地点。只那里围了很多人,我们快速挤人群,通过询问,才知道是三(2)班的叶运同学,我们马上拔打了三(2)班班主任吴小青老师的电话,让她通知家长。于是我们坐着救护车把学生送到了人民医院,这时吴老师已经站在医院门口等着。吴老师看着自己学生的状况,泪水夺眶而出,连声说:“坚强点,别害怕!老师在你身边,什么都不用怕!”经过一系列的检查,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小腿两处骨折,必须马上手术!经过几小时的手术后,学生回到了病房………老师离开时,那位学生只说了一句:“老师,有你在我不会害怕。只是我的学习……”“放心,老师会抽空给你补上的!”我们原本以为只是老师随机的应答。没想到吴老师这么说了,也真得这么做了。吴老师家住县城,她利用每天放学回家的时间,去看望学生的时间,不但给买好吃的零售,还给叶运同学补习白天的功课,直到出院。这不是作秀,作秀没有这么长久,这是老师最崇高的职业道德体现。试问我们有几位老师能有如此博大的爱。学生离别前会说出那段感人肺腑的话语就不足为奇了。这不正是“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最好诠释吗?“妈妈”身边的好女儿!吴小青老师在学校是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同事眼中的好伙伴;在家里是婆波、妈妈身边的好女儿。我们都知道吴老师的婆婆患有老年痴呆,大小便不禁,每天放学她还得去老家帮婆婆换尿不湿。(有请人专门看护)但只有吴老师可以给她换到尿不湿,吴老师并无丝毫怨恨。她常笑着说:“这是老人家对我的信任哪!”今年对吴老师来说,是最让她伤心的一年,因为她的亲生母亲患了重病,虽然她有兄妹三个,但唯一的姐姐外嫁,来回不方便,哥哥是经商的走不开。于是便请人专门护理,但她还是不放心,每天上下班都去探望,买妈妈喜欢吃的食物。只要妈妈爱吃的,不管多贵,她都舍得。学校让她请假一段时间,她说:“那我的学生怎么办?不能把他们的学习耽误了呀!”于是她每天很早从家里出来先去医院照看妈妈,然后赶到学校上课,从没有因为家事而影响工作。有一次,害怕迟到,竟打的士来赶班。同事们都说:“那还不如请假来得实惠!”可她只是因为在乎金钱吗?她的经济条件很好呀,她更看师德,更看重人民教师这份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闲谈时她不只一次地说过:“我其实很喜欢教师这份职业!”是呀,因为喜欢而为,因为爱而为,因为责任而为。难怪她乐在其中,因为她爱在其中。正因为她的爱与责任同行,才会前进的如此轻松!最后,我想用吴老师的学生在去年教师节的那天,发来的短信中的话语结束我的文章:刻在木板上的名字未必永垂不朽,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也未必流芳百世;老师,您的名字刻在我们心灵上,这才真正永存。您的思想,您的话语,充溢着诗意,蕴含着哲理,又显得那么神奇――呵,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曾激起过多少美妙的涟漪!您推崇真诚和廉洁,以此视作为人处世的准则。您是我们莘莘学子心目中的楷模。我崇拜伟人、名人,可是我更急切地把我的敬意和赞美献给一位普通的人――老师您。六年级:依歆语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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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与适应_3000字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被称为“死亡之海”,以前还从未有人徒步穿越过它。为了征服它,身强力壮正值盛年的中国著名探险家余纯顺不幸遇难。据报道,余纯顺选择六月份横穿大漠,遇难地距大本营只有1.4公里。专家推测,遇难的主要原因是炎热、饥渴和迷失方向。不久,52岁的欧洲女性卡拉,只身一人,历时20天,于1998年11月18日从南向北穿越成功。她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没什么危险,一切都很正常。”据报道,卡拉的背囊睡袋是专门研制的,重量轻,保暖性强。背囊上的太阳能电池,可以为携带的卫星电话、定位仪等提供电源。她带的药片食品--长效蛋白,吃一片可以长时间不用进食。为了这次探险,她两年前就进行了系统的调查。比如选择冬季是为了避开春天的沙暴、夏天的高温及秋天的大风。冬天虽冷但可以通过保暖服装来克服。选择冬季,是成功的主要原因。卡拉说:“我不挑战自然,我是千方百计地适应自然。”从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对待自然有个挑战与适应的问题。不同的态度有不同的意义,挑战,表现出人的精神,适应,表现出人的智慧。请以“挑战与适应”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题目自拟。思路领航1)挑战与适应是面临问题时的两难选择。挑战,固然是一种精神;适应,也不仅仅是一种策略。余纯顺和卡拉的故事说明了挑战与适应都是一种美。2)可以虚构一则两人登山的故事,一个选择平坦的路,一个选择陡峭的路,从不同选择、不同感受中抒发自己的感想。3)在生物进化的历史上,有大批生物因不适应环境而绝迹,有的则顽强地活到了今天。可能写一则童话故事,写动物中的某一种(如长寿者乌龟)是怎样为适应环境而不断地改变自己的。4)人类对待自然界也有个挑战与适应的问题。如愚公移山的故事;移山便是一种挑战,而搬家则是一种适应。挑战固然精神可嘉,但却破坏了生态环境,在环保问题日益重要的今天,我们应选择适应。5)面对机关工作日复一日的枯燥和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的关系,我们该适应这一切还是向这样的环境挑战?适应便只能等老,挑战却没有对象,生活如此无奈,我们如何抉择?可虚构一篇小说表达当代青年的思考。我的绝招关键构思1.写一个童话故事。2.以主持人对老寿星龟田(乌龟)进行电视专访的形式展开。(一个备受动物们欢迎的采访节目上,主持人大傻正准备开始这一期的“实话实说”节目。大傻身村高挑,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他总喜欢撇嘴皮子,显出很有学问的样子,其实,倒也未必。)大傻:嗨!大家好!今天的“实话实说”节目就要开始了。先说说题外话,我听?ahref=‘http://www.zuowen86.com’target=_blank>的歉鍪?quot;中央电视台“的崔永元也搞了一个什么叫做”实话实说“的采访节目,他们人类的脸皮也真厚,成天价高喊什么知识产权、专利等等。我们动物的”实话实说“都有一百年历史了,今天倒被小崔占了名儿,真是气人!唉!这动物界和人类之间也没有什么版权的协议、条约之类。咱拿他也没办法。若换了那老美,也不知又要炸大使馆又要撞飞机,还是要”拒签“呢!言归正传,今天我们的节目有些特别。我请来了我们动物界中最长寿的先生,请他讲讲他的生存之道。大家知道,现在人类变得越来越贪婪了,我们的许多兄弟姐妹都绝了种。如何保持我们的生命,适应新的环境,就成了现在的热门话题。另外我再介绍一下我们的观众:左边白帽子的是鸟类观众,中间黑帽子的是哺乳类动物,右边黄帽子的是昆虫和爬行动物小队。好!请大家热烈鼓掌,欢迎我们的主角到场!(在大傻的暗示下,全场观众热情鼓起掌来。所有的动物的目光都汇聚在表演台左边的入口上,大家急切的期待着,期待着那位不知名的、高寿的人士。可是,一刻钟过去了,入口上什么也没有,仍旧空空荡荡的……大家有些着急了。这一点,大傻也看了出来。)大傻:说起来倒有点不好意思,这位先生因为年纪太大了,平时很少活动,所以稍微迟到一会儿。请大家原谅!(许久,终于,从入口的幕布后姗姗走出一位老先生来,只见他花白的头发,三缕长髯飘拂于腮下。他几乎是九十度弯着腰,因为他背上有一副大大的甲壳。这东西的分量可不轻。他手拄蟠龙拐,头戴方巾,眼前架着一副金边拔丝眼镜。老先生左顾右盼一番,一步三晃的摇上了表演台。大傻:哎呀!龟田先生,欢迎欢迎!您老可让我们盼苦了。最近可好?龟田:托您的福,还好!大傻:先生,我们今天把您请到这儿来,主要是想向您请教长生的秘诀。您看,您和恐龙爷爷是兄弟,又是猛犸象的叔叔,当然更是我们鸟类、兽类的老祖宗了。您在地球上生活了那么多年头,经历了那么多次灾变,可一直生存下来。而您的兄弟姐妹,死的死,变的变,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还留在世间,我们因此特别想知道您的绝招是什么。当然了,大家都想长生嘛!龟田:这个嘛!嗯!其实也没有什么神秘的。我看着台下可爱的孩子们,看着他们灿烂的笑脸,也禁不住心潮澎湃。世侄呀!你看,几千万年以前,我也是和他们一样的活泼,一样的喜爱运动。可是,那时候的地球和现在可完全不同呀!那时候,要么到处都是冰川,要么到处都是沼泽。气候变化不大。我的大哥恐龙就生长在温暖而湿润的沼泽地带,持续了好几千年。这几千年里,他们越长越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习惯自己的生活环境了。而我呢?由于自己比较小,谁都可以欺负我,所以不断的迁徙,见到了各种不同的环境。有火山、沙漠、沼泽、森林、草地和冰原。这些地方都留下了我的足迹。而我的大哥恐龙,由于没有敌人,他便没有任何的变化。直到有一天……(说到这里,老先生哽咽住了,留下了两行老泪。)龟田:直到有一天,突然一颗小行星撞到了地球上。它扬起的灰尘遮盖了地球好几千年。我的大哥恐龙想以他庞大的躯体来对抗环境的变化,谁知,灰尘遮蔽了阳光,地球上的植物纷纷枯萎。我大哥的食物没有了,他又不善于迁徙,不能适应环境,于是渐渐灭绝了……大傻:真是悲惨!可您是怎么渡过难关的?龟田:我嘛!因为我周游惯了,我知道哪里有我需要的东西。况且,我也在不断改变自己,绝没有我大哥那么顽固和自以为是。为了生存,我不断缩小体形,以适应匮乏的食物。另外,我也改变了自己的食谱,以前我经常吃一些蕨类植物,可大爆炸后蕨类植物变少了,我便靠吃一些比较阴暗的地方生长的苔藓为生。而我的居住环境,也从露天进入洞穴和地沟。这样,度过了几百万年,我的身体和习惯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现在,我的宗旨是以不变应万变。人类是极其贪婪而凶残的生物,他们不仅屠杀异类,而且屠杀同类。他们发明了各种致命的武器,这些武器可以把世界摧毁几十次。现在看来,我们所住的这个星球越来越不安全了。我们动物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但要保持耐心,我坚信人类终将会因他们的贪婪和自大而灭亡。而地球却会更长久的存在,也许在人类消灭以后,地球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乐土。(沉默了许久,台下爆发也雷鸣般的掌声……)大傻:老先生的一席话使我们茅塞顿开,也许,适应环境比无谓的挑战要更为重要。这也许就是老先生长寿的秘诀吧!好!本期”实话实说“节目就到这里,观众朋友们下回见!登山的启示关键构思1.以徒步登山与坐缆车两种不同的登山方式来比照人对大自然是挑战还是适应这两种姿态。2.结合登山的过程写”我“心理活动的变化。北京西郊的灵山,风景秀丽,是人们避暑的好地方。每年夏天都有许多游客来此玩耍。灵山的主峰海拔2030米,高过五岳中的泰山、华山、恒山和衡山,也是北京最高的山峰了。灵山主峰东西走向,面南的一边十分陡峭,地形也比较复杂。不仅山脚有未经砍伐的原始林区,山腰有温带的草原地形,快到山顶时,更是怪石林立,峭壁叠嶂,十分不利于攀登。相对来说,山北则比较平缓,没有大的起伏,还专门安装了缆车,所以人们往往愿意驾轻就熟,顺着旅游开发好的路线一路欣赏过去。然而,七月间,我和好朋友张华却选择了一种和常人不同的登山方式。我们来到灵山不是为了散心,也不是为了避暑,而只有一个纯粹的目的--徒步登山,既是为了考验意志,也是为了较量一下。我和张华从小长在北京,经常在电视中看到雄伟的崇山峻岭,当然,也曾经跟随父母浮光掠影的溜达过几座无名小山。至于随旅游团去游览名山大川,每次总感觉像在经过一条流水线:首先是集合,然后由专车拉着大家兜圈。这里停十分钟,那里休息一个小时,至于碰到地什么比较难走的地方,总是前有导游,后有保安,上有缆车,下有索道,根本无须费力气。是呀,这样的游览再安全也没有了,可我觉得,总是缺少了一点什么。我们不过是在人家设计好的温室中转悠罢了,这样走马观花的旅游是不是走了味呢?所以,我次我和张华下定决心要凭着自己的一双脚步走到底。可终究这是第一次,我们心中还是忐忑不安的。旅行开始了。开始还好办,因为灵山脚下有一条明代传下来的古道。后人稍加修葺,还可以行走。可是,还没有走了三分之一,小路不见了,只见荒草丛生,树木参差,却不知该如何行走。没办法,我们只好披荆斩棘,根据方向自寻出路了。这时候,我心时开始嘀咕起来,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险了?放着好好的缆车不坐,为什么总在这林子里闹腾呢?我转头看看张华,他也垂头丧气的样子,可又想想自己来的原因,也只好坚持下去了。好在林子并不十分茂密,我们终于来到了一座小山头上,本以为灵山主峰就在眼前了,谁知登上山头才发现高峰还多着呢,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呀!张华有点泄气了,他嘟着嘴说:“早知道这样,鬼才会来呢!乘缆车多好!”我摇了摇头,说:“咱们不是来玩的,是为来锻炼的嘛,走吧!”于是继续我们的旅途。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我只觉得阳光越来越毒了,浑身上下像淋了大雨一样。脚底板也开始疼了,准是打泡了。可是主峰还是连影子也没有。这回我们是沿着山谷中的一条干涸了的小溪走的。因为我们来的时候听本地人说,沿着有小的小溪一定能够到达主峰的。可是,我们还听他们说,小溪附近比较潮湿的地方可以有会有蛇!这可不得了,我们提心吊胆地边走边东张西望,害怕突然之间会有一条大花蛇蹦了出来。张华更是草木皆兵,最后我们俩都受不了了,于是一人拿起一根棍子,边敲边张罗,就像街上的小贩一样,认为这样蛇宝宝就会被我们吓跑了。蛇宝宝终于没来光顾我们,而我们不久也听到了水声--我们终于找到了指路的小溪。我俩来了精神,欢蹦乱跳了向前冲去不久便冲出丛林,来到了主峰的脚下。在主峰脚下,我俩傻呆呆的仰头向上面望去哎呀!这山是这么高,坡又那么陡,有的地方坡面有六七十度,这可如何是好?况且我俩早已精疲力竭,干粮、水都光了。这时候,我们面临两条选择,要么继续努力向上攀登,要么现在就顺着山脚的路绕到北面去,北面的路比较平缓,没有什么危险。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张华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爬了,于是,我们订下一场竞赛:张华顺着小路绕到山后爬,我就正面进攻,看谁先到山顶!竞赛开始了。我便手脚步并用的开始了真正的“爬”山。没有了同伴,山又是那样的陡,陡得我都不敢往自己的脚下看。我感到万分孤独,又有些害怕,看看上边,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可每迈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这几十米甚至比一公里都漫长。正当我百般无奈的时候,突然,我发现我的脚底下有一团牛粪,还有一个足坑,像是以前登山的人留下的。这一下我可欢欣鼓舞了。“连牛都敢到这个地方来,我有什么不能?况且,已经有人走过了这条路嘛!”这一下,我信心百倍,一鼓作气,揪草根、攀巨石、避荆棘、跨坎坷,终于连滚带爬地来到了灵山的主峰。灵山的主峰上没有几个人,有一个少女正在悠闲地四处张望,她肯定是坐缆车上来的旅游者。她看到我衣冠不整地从岩石下冒出来,大大地吃了一惊。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是从南面爬上来的?”我很自豪地说:“是。”“那你用了多长时间?”“7个小时。”“噢……”少女若有所思地点了一下头,慢慢走下山去了。我从来没有感受到现在这样的心情。是喜悦,还是失落?抑或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愁绪?张华还在山下慢慢地走着。这场竞赛我赢了。可是那些试图征服自然而失败了的英雄们呢?为了征服塔克拉玛干,余纯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然而,他却是一位响当当的硬汉子!本来,征服沙漠就是为了在自然面前显示人性的伟大,显示人性不可被困难征服的崇高:我以我本来的面目与自然抗争。这宛如一场决斗双方都以本来的面目出现,不依赖任?quot;奇巧“,方显出公平。如果回避困难,再带上什么GPS、长效蛋白等等,这和坐缆车登山又有什么区别?甚至,开一辆汽车也能容易的横渡沙漠嘛?也许,探险的意义就在于锻炼意志,死亡毕竟是每个人的归宿,能面对死亡不失其英雄本色的,才算是大写的人!失败与成功的后面的关键构思1.确立立场:二人探险的动机不一样,因此成与败不可简单论之,二者的行为均应得到肯定。2.比较分析余纯顺的”败“与卡拉的”成“。人们之所以选择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作为冒险的目标,毫无疑义,除了它是地球上人类尚未徒步征服的少数沙漠之一以外,更重要的却是考验自己的意志和耐力,以及面对困难时所表现的沉着和机智。世界上为了征服自然而献出生命的开拓者不是少数,甚至,有的人距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余纯顺就是其中的一个。然而,在探险征服上不能以成败论英雄,虽然卡拉成功了,她的勇气也令人赞赏,可他们毕竟不是在一个起跑线上,所以,卡拉的行为和余纯顺不以进行简单的比较。余纯顺选择五六月份横渡沙漠并非一时冲动,或者是粗心所致。即使是一个具有简单常识的人也知道,入夏的沙漠不仅有沙暴,那刺人的阳光也比冬天强大得多。作为一个探险家,余纯顺更不可能事先没有进行过调查。虽然没有余纯顺选择动机的第一手材料,,但我们可以确信这一点:余纯顺选择最困难的时候横渡”死亡之海“一定有向自己挑战的意味,达到终点,并不是惟一的目标。而卡拉则考虑到了自己的性别、年龄和体力。因此她选择了冬天,配备了卫星电话和定位仪等先进设施,并应用了长效蛋白。这一切都无可厚非,她毕竟成为横渡塔克拉玛干的第一人。在没有很好的身体条件的基础上,她运用人类的科技成果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她是聪明而勇敢的。毕竟,孤身一人在沙漠中游历20天,不是常人能够办到的。但是,仔细看来,卡拉所面临的心理压力比起余纯顺来,都小的多。而对于冒险运动,就宛如体育竞赛一般,些微的差距就是造成迥然不同结果的原因。卡拉不会有危机感,因为她可以在任何时候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且可以和任何人对话,她不必为食物和取暖操心,因此,只要没有野兽,没有意外情况,她就可以应付自如。而余纯顺则不同,他要冒着酷暑,在水和食物都有限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走完行程。一个人的负载量是固定的,他不可能背的太多。另外,最要命的是心理素质,靠着指南针来横渡沙漠难免会遇到危急的情况。在身陷危境的时候如何保持清醒,进行理智的判断是十分困难的事。余纯顺并不充足的装备注定要使他不断做出这种判断,而一旦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造成连锁反应,甚至万劫不复。仔细分析这两个事例,我们可以发现,余纯顺追求超越自我的精神固然值得我们敬佩,但是他失败了,这一点也不能讳言。失败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没有进行足够充分的事前准备恐怕应该是原因之一。他倒在离大本营1.4公里的地方说明他迷失了方向,另外,专家认为他受到威胁还有饥狐和炎热。这说明,他在确定方向方面所下的功夫不够。成吉思汗说过:“谨慎一万次都不嫌少,疏忽一次就会丧命。”这就是我们得在余纯顺事例中吸取的教训。而卡拉事例则向我们证明了仔细做准备和利用工具的重要性。她的所?quot;不挑战自然……适应自然“就是指研究自然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利用工具来采取适当的行动,达到目标。俗话说:“不打无准备的仗”,事前系统的研究在整个探险活动中应占据不亚于探险活动本身的分量。事前的系统分析是十分复杂的,也必须尽量精确,有时候,甚至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这里也体现了所谓“知”和“行”的关系。探险运动员就是要做到“知行合一”。要把理论和实践尽量统一起来。新工具的利用在当代社会显得更重要了,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设备的研究都得到了迅猛提高,甚至,其更新速度都超出了我们的预料。为了利用取之不尽的先进技术,。更好的和我们的自身条件相适应,我们则必须具备必要的基础知识并不断关注这些技术的发展。这也是一个漫长的任务。我们中国的探险运动相对西方来说并不发达,大概因为我们缺乏这样的文化吧!因此余纯顺的勇敢的壮举值得每一个中国人赞赏。像卡拉这样敢于在52岁高龄徒步穿越沙漠的女性在世界上也不多见,她勇毅的精神也令人钦佩。但是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他们成功和失败的原因,从中得到经验、汲取教训,以便自己在遇到困难时可以作为参考。伊之小影关键构思1.采用第三人称叙事,主要展示主人公的心理过程。2.通过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对工作岗位的矛盾心理来揭示对社会我们是选择挑战还是适应。在大学里,她的成绩是优异的,但优异的成绩本无所谓。那是个充满幻想的时期,她和她的同伴,虽都是女性,可她们并没有显出女性的脆弱--虽然,她们的体质和外表都是纤弱的。她们也是富有崇拜精神的,当然不会崇拜今日所谓转瞬即逝之流星了--她们心中的偶像却是些巾帼豪杰。而于她,也许近代的秋瑾女士,这位富有浪漫而传奇色彩的革命者,才配在她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当然,路易十四的情妇巴杜夫人那迷人的外表和机心也曾打动过她,可她向同伴坦诚:就是自己再练一辈子,也决学不会夫人那完美的表情艺术,那转瞬即变的假脸。然而浪漫的大学时代终于结束了,昔日的并蒂莲花们如今也劳燕纷飞。梦终究要破灭,纯真也会渐渐模糊,宛如玻璃上的水珠,窗后晶明的世界在水珠蒸发后依然只是一片朦胧。有时,她也曾回首那让姐妹们倾心的克莱斯勒的《爱之忧伤》,是啊!忧伤之爱!或许当她凝眸窗外的时候,或许当她踯躅于街头翘首仰望高楼深窗投入夜幕的一缕缕淡色的光辉之时,那无名的忧伤,如青烟般的缭绕在心头。也许梦是精神的,现实的世界,却是物质的。在梦中可以随风飞扬,上穷碧落下黄泉,而在红尘里,则首先必须吃饭。说起来可笑,人们最鄙视的就是所谓“为了吃米而活着”,但活着却必须吃米。她觉得这多么滑稽和荒唐。不过,她也只有从俗,因为这个世界没有贵族,贵族们早被平民或者说暴民们打倒了;这个世界倒是有许多暴发户,然而她也无缘、也不屑与他们为伍,因此,所有推理的结果就是:工作。她喜欢工作,但讨厌那些碌碌的、循规蹈矩的差事。然而,在世纪末被分配到机关中工作,这对于她却是一种悲哀。一份虽不丰厚却也宽裕的薪水,相对稳定的工作,逢年过节还有相当的待遇。这些,对许多人来说正是多年的梦想。而她。面对这看似安静却实际上死气沉沉的环境却有一种不忠实的感觉。“机关!机关!”在进入21世纪的中国,这个词汇又被赋予了什么样的涵义呢?她还初来乍到,尚未落入那复杂的关系网。然而细心的她却能分辨那礼节和客套之后深深的裂痕。她对于同室操戈是憎恨而避之惟恐不及的。现在,她却面临着选择。她所企盼的工作,却只是每日在办公桌上看看报纸、再打几份通知。她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工作还需要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还需要百里挑一。日复一日,她感到自己在短短的两个月里如同经历了人生的十年。我是不是在衰老?她时常这么问自己。两个月前的自己还欢蹦乱跳,充满幻想,现在的自己却在同一个地方、每天同样的时间里,重复着同样的工作。难道要这样过一辈子?她不敢想。她的同事,也是她的长辈,那位风韵犹存的大姐,或是阿姨。她时常为这位可人的大姐的辞令和外交手段所惊呆。这位伶牙俐齿、泼辣风趣的大姐在办公室这男性的世界里能够如鱼得水、出入豁如。她能够婉转地在矛盾甚深的正副主任间转来转去,把两人哄得心花怒放。当然,他们对她的要求,也乐意奉命为之了。她不禁想起那句老话:“以柔克刚、以弱胜强。”这位热心的大姐对她也是十分关心的。当然,是她最先招待她的。毕竟,她的到来使办公室里避免了一支独秀的局面。大姐也免于总是成为众矢之的。大姐始终把她当作幸运儿来看,因为这份工作的确难得。当然,大姐也愿意隐约其词地将办公室里的复杂关系向她透露三分。最后,大姐送她一?quot;面对现实,适应环境。“是啊!这几乎是每一个领导都会告诫自己下属的话。而在她,却到了认真回味这句话的时候了。重复的工作是每一个高中毕业生都会很好完成的;而在复杂的关系网中立足也只意味着保护自己、分人一杯羹而已。至于进取,在这个单位就是升迁,升迁的衡量却并不是业绩,而是资历。资历是以生命为代价获得的。在耗损生命的同时,自己却并没有学到技术,学到的只是人情世故。所谓适应环境,大概,就是学会这些人情世故吧!可是走出这个小小的办公室,外面广大的天地却不是仅仅靠人情能闯下的。也许,这里的适应环境就是放弃自己,使自己和别人相似吧!毕竟,这不是她的愿望。……一个月后,南下的火车,飞速掠过车窗上,映着一位托腮沉思的少女的小影,是她么?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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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_3000字“人是什么?”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不好回答。千百年来,多少人为了这一答案苦苦追寻而求索。为此,人类发明了宗教,妄图以此一言蔽之,挽救后世哲学家可怜的脑细胞。于是人类提出在今天看来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理论。很显然,这些理论在自然科学的成果面前不堪一击,甚至已沦为无神论者的笑柄。我们暂且将宗教理论全盘否定,但毕竟人本身是一个未知数,人的性质持续待定,且我个人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将这座大厦彻底击垮。所以我只是私自将他们抛开不谈。在我的假设之下,近代有关神的哲学和某些客观唯心体系便不攻自破,毋须再论。也正是处在这一假设之下,一个问题便明显地暴露出来:人身处的这个自然,究竟是什么?试图解决人的问题,上述问题便不可避免。老子称:“万物本自然。”这是古代思想家朴素的智慧。那么,既然自然生化万物,人生存的资本、衣食住行,都必须靠自然供给。显而易见,人是因为自然的存在而得以发展的。由此看来,人貌似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那么不妨将人归化于自然中。人的存在,无非是某种独立的物质披着外衣在游走罢了,这种独立的物质叫做灵魂,或精神。显然,人的灵魂需要外衣过活,那么人便脱离不了自然的本质。因此,人隶属自然。到此,我们还是没有解决人的起源问题,甚至对自然的起源也毫无头绪。因为这个问题的细节太过繁琐,并且解决它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因此我们不需要过于纠结。但这并不说明我在回避这个问题,相反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于接下来的论述相当重要。自然,一个宏大的范围,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我们所见的自然,山、水、生物,可以把它们看作表象,一种形态上的自然;而意识上的自然,这是一个伟大的他者,它独立开世界并做着演化的工作,形象上的世界便由此而来。不难得出结论:自然是自然而生。这个自然的生成也许是计划好的,也许只是偶然为之。同样,人也是自然而生,不过人是在前一个形象自然的大前提下形成的,他们之间具有因果的关系。因此,人是在小自然的条件下,以大自然的形式塑造而成的。不过,自然塑造的这种形态的物质在某种情况下拥有了意识,于是他们便试着探索并解释他们的父母——自然,这是人因为拥有意识而试图认识自然的过程。起初,人认识自然是依靠经验,靠感知来获取信息并加以归纳。逐渐地,人因为这种主动式的思维训练,又发生了自然的变化,他们开始变得聪明、灵活,当他们发现对大自然的考察因为逐渐深入而变得困难的时候,他们学会了推理,并且得出了许多十分有意思且看似非常正确的理论,为此他们洋洋自得。认识的途径多了起来,人的认识的滞后性逐渐减小,认识的普遍性慢慢增加,而大自然对人的掌控力却是古今一揆。正因为有了人或肤浅或彻底的认识,人对自然也进行了或粗浅或深入的改造。工具是人因为意识的感知,认定需要,并通过组合其他物质来达到自身目的的第二层次物质。工具的进化描述了人类的进化,而人类的进化阶段亦可以通过工具的改进来反映并概括。人改造自然能力的发展从工具的发展开始,工具进行工作能力的质变引发生产力的质变。由此可以将人类史笼统地概括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以及当今的信息时代。人和自然的矛盾始于人学会使用工具,学会利用自然。与人类并列比较,大自然是一个纯粹的给予体,而人则孜孜不倦地索取,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人们进行掠夺活动。因为人类的发展是否绝对还尚无定论,如果人能够学会无限地发展,可以想象自然的负担是巨大的。我们要清楚自己的地位,人只不过是自然的过客罢了。芸芸众生相较于它也只是沧海一粟而已。前文提到,自然像是一位伟大的他者,一位客体,形态化的自然受他的绝对掌控。人因为有了意识,就能幸免于难吗?当然不能。人也是一颗被设定好的定时炸弹,一旦出生,便是一步步趋向死亡的过程。人永远无法预知下一秒,但下一秒却是确定的、唯一的,这是自然鬼斧神工的产物。这时的自然是一个决定论的宇宙,而这个宇宙,可以抽象成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简而言之,广义上的自然就是人的命运,这命运是无法改变,唯一确定的。我们的意识把命运作为阻力来体验,由此从本能的意志产生更多的意志。我们通过改造自然来进行自然的化学变化,产生矛盾并借此发展。生产机器、建造高楼,甚至社会制度的改变,这难道不是自然事先设计好的蓝图吗?人应当恐惧自然,人应当敬畏自然。是自然塑造了人类,就不应该是人去攻击自然。要知道人既有一死,不复生,那么人本身就背负着悲剧色彩。人类可以抽象成一个人,他虽然不断成长,但也会迈入暮年,寿终正寝。人因不可抗力走向灭寂,自然却依然存在,也可能会在另一处继续演化,进行翻版的发展。由此看来,人的偶然性太大了,人的悲剧性由内而外。这是现代哲学家发掘自身和自然的必然结果。叔本华提出通过灭寂自身的方法来达到天人合一。但从个体视角看,这显然不可取。那么我们人类长达数万年的发展历程从何而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人的的确确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人难以抵抗小自然力,更不用说是大自然力。虽然人整体具有悲剧性质,但人不总是悲观的,相反,他们积极、乐观。这种自信式的积极,来源于人的向往、追求和预期的感受;若人是悲观的,他们便不拥有此种感受,他们会逃避、哭泣,伤害自己来灭寂自身,归于自然。但这种回归的方式未免代价太大,在把身体搞垮之前,先把意志摧毁,让身体成为一副皮囊,这皮囊终会衰竭,这当然也是完成了人一生的任务。但人既然拥有了意识,他就不再为目的生活。意识的作用就是享受过程。这里借用叔本华的理论:动物比人更满足的只是存在,而人因为能够储存记忆并联想未来,而能人为地制定小目的。叔本华把它看作是痛苦的源泉。其实,分段式的目的更能够激起人的争取欲望,达到目的便是达到享受的目的,而未达到目的诚然痛苦,却可以因为争取欲望得以生活。而痛苦相对于生活是阻力,阻力过大可能会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而未达到一定程度的阻力,都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即使后来想起也不会像经历时那样令人反感。这是人的自然性的体现,叔本华理论在这里被人的自然性彻底打破。叔本华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结论,归根结底,是叔本华将人与其他生物、非生物彻底决裂,以致最后没有办法能够统一的原因。指导人如何生活,首先要弄清楚人与生活环境的关系。既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该做到绝对悲观,那么人与大自然——也就是前文提到的命运的关系又值得商榷。因为这个力的作用太过客观,并且我们对它仍是一无所知,也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我们难以改变命运。一个人的相貌、性格、能力都是出生即决定的,即使改变,也无法改变到骨子里,这是自然力作用的结果。那么人是否就失去了改变的能力?其实不然。尼采说:“我们人是唯一这样的造物,当我们被造得不成功时,能够把自己涂掉,就像涂掉一个病句。”这个“涂掉”所用的工具是什么?是人的自身价值定向,这是人发展的小量变,需要人愚公移山式的过程积累。这是人超越自己的方法,达到更高层次是人的根本目的。这个目的论可以运用到人类个体。因为有了追求、有了更高的目标,人才能冲出小自然,与大自然同步,这才是人真正回归自然、实现自我的方式。自我灭寂只能归于小自然,积极乐观方能实现大我。人需要乐观来生活,这也是人的自然性。人的身上处处是自然,人也无法逃脱自然的干预。回归自身、自我超越才是真自然!高二:刘翔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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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儿子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他是家里的长子,从小在父亲的教育下,他明白他必须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成为让父亲为之骄傲的孩子。他明白他要努力,发奋图强。从小,家里比较贫穷。他也随父母亲吃苦,没过几个月就得搬家。总是辗转流离,但终于有了一个定居点。他便在这里开始了他的读书生涯。从小,他的资质很好。什么事情都肯努力。写字,画画。这些他都比同龄孩子早学会。而且,他写的字非常工整,在学校总是被老师表扬。所以,每次学校的校报老师都会推荐他去。他的画画技术也很好,他能把一些小动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同学们都羡慕的不得了。另外,他的学习成绩也很好,在班里都是第一。有幸能去参加市级的比赛,他都能获奖,为学校争光。但,这一切,在那严厉的父亲眼里,都丝毫不觉得是很光荣的。因为他认为他的孩子相比别人的孩子差很多。这些话父亲也经常在他面前说起。他说你看别人家的孩子,整天吃的都是一些番薯,一年到头不知道有没有吃肉的,学习成绩都是学校顶尖的。你看,这考上清华北大的大学生,哪个不是从农村吃过苦来的。小小的心灵,他便有了压力。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能满足于父亲。所以,他越发努力。他想做到最好。是的,他做到了,在学校成绩是第一的。无论在什么方面,都比别人强。但,其实他也会累,但是他无人诉说。他有时想放松下自己,在放假的时候他会去图书馆借书来看。看的都是一些寓言故事。但,这件事被父亲知道了,父亲很生气,他当场把他所有的书摔在地上,他会说,整天就只会看这些书,书本的知识都过关了吗?其实,父亲是没有看到他有时拼命的在读书,只是,当他在做别的事情的时候恰恰被他看到了。但是他,没有哭,眼睁睁的看着父亲把他的书摔在地上,他很明白他很要强。他很喜欢打篮球,他也认为打篮球是缓解学习压力的一种方法。他打篮球打的很好。但是父亲仿佛对他的事情一切都不满意,他是巴不得每天都看着儿子拿着书本在看。因为他常常说,邻居家的孩子呀,去农田帮忙还拿着一本书呢。有空的时候就坐在草地里看书,你看这才叫做读书人。但是,他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话而放弃打篮球,因为他热衷于篮球。他的学习成绩还是那样顶尖。至少在他们学校是这样。其实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在中考临近的时候,他每天都学习到很晚。因为他想考个好成绩让父亲高兴。父亲对他来说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人,他很有威信。但是父亲他从来不会对他说鼓励的话。他的成绩如果有不好的时候,父亲永远只是呵斥他不体谅父母亲赚钱辛苦。本来孩子成绩考的不好了,心情也就不好了,但是父亲他不会去鼓励孩子,对他说没事,下次好好努力。父亲从来都不会这么做。当同学们说起自己的家庭时,说父母亲多体谅他们。成绩不好的时候不会大声的骂他。只是会稍稍说一些话,然后就鼓励他们一定要努力。他其实真的很羡慕其他同学。他其实真的很希望父亲能鼓励他一下,而不是斥责他。中考前的那晚,可能是压力太大了,他失眠了。在考试的时候当然发挥的不好。但还是以全级第一的成绩被一所在他们城市最好的高中录取了。他是有点高兴,但同时是有些遗憾,因为他本来是可以发挥的更好,能进重点班的。父亲应该是有些许的高兴,毕竟是这个城市中最好的高中。但他还是会说,你看人家的孩子,都进重点班了呢。你都没进呢。他很明白,他还需要更努力,在高中的时候一定要好好读书。父亲已年近50了。头发也有些发白。他每天早出晚归,为的是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让他的孩子在别人面前不用很自卑的低着头。他很明白父亲的辛苦。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很努力读书的原因。但是在最好的高中里面,竞争力非一般的强大,比他厉害的人物越来越多。他以前在他们学校是第一名,可现在这这所高中里,他永远都挤不进第一名的行列中,他的压力真的很大。但是父亲并不会理会这种压力。他总是认为读书很容易。父亲会向他说起以前他们读书的时候呀,又得去农田帮忙,晚上又得点着蜡烛读书。现在的孩子呀,学习环境可是比以前好很多了。所以更应该努力的学习。父亲跟他从来都没有好好的交流过,这也就成为了父子之间的隔阂。所以,自从他上了高中之后,压力是无限的膨胀,又正值青春期,他也会叛逆,对于父亲的呵斥,他不再委屈的接受,他终于学会了反抗,他会跟父亲争一个道理。每次晚饭时候,只要谈到有关学习的问题时,父子之间就肯定有争吵,而且是愈吵愈烈。这让父子之间的感情渐行渐远。他有时星期六天会去打篮球,每次都是到临近吃饭的时候才回来,那么,父子之间就会有争吵了,父亲会骂他太不成材了,就只知道打球。父亲有时很生气的时候还会说不让他去读书了。说读太多书都不知道怎么做人了。意思也就是骂他不懂做人的道理。其实,有时父亲是没事找事做的。父亲总是会找很多话题来跟他说,大都是说一定要他好好读书,让他出人头地。其实,这些他都是明白的,因为他都长大了。父亲还会干涉他的理想。父亲那传统的思想却也想压制在儿子身上,他竟然想让儿子读书后去当官。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他并不喜欢当官,他喜欢自由自在的,他想过要创业。所以,父子之间又因为这些事不合了。屡次这样。。。。。高中三年,很快就要过去了。他的成绩还算是可以,都是有在一百名之内,在他们那个高中里,这个名次是相当不错的。父亲永远都不会满意。他是希望儿子能够名列前茅的。但这一切都真的不容易,这些都是比较难做到。他自己也很努力的达到他的目标、临近高考了。他的压力是大到能顶上一个大气压了。他以后的人生如何,就由一场考试来决定。特别是一模的成绩不理想。父亲知道后。气到真的不知道怎么说。身为人父,他竟然在临近高考的时候给儿子施加更大的压力、。父亲还是会呵斥他,但是此时的他,不愿意再次去反抗了。因为他累了跟父亲的争吵。他明白父亲就是这样,只会无休无止的说他的不好。所以,每次他放假回家的时候,晚饭的时候他都很沉默,因为父亲会大声的斥责他的成绩不好。他其实很不想这样,他也想考试考好一点。但是考场上的事情,谁能预料?他还是很拼命的读书。最后的一次家长会了,他把邀请函递给父亲,父亲说他工作很忙,应该不会去。其实对他来说,他是无所谓父亲去还是不去的。但是父亲是口是心非吧。最后的一次孩子的家长会,他去了。但这一次,他彻底崩溃了。他几次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在三千多人中,他排两百多名。只是在他们两个重点班里,他的成绩是倒数的。父亲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他暴跳如雷。他没有完整的参加完家长会便离开,因为他觉得孩子的成绩让他太丢脸了。走出校门口。父亲对他说,你想一想你妈妈每天一针一线的去帮人家裁缝衣服。你想想你吃的穿的钱都是怎么来的?说完,父亲便愤愤离去。只留下他一人站在校门口,清风吹拂他的脸,很冷,但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没有落下一滴泪。。。父亲回到家里,跟其他的孩子说了这件事情,他气到病倒。他说他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儿子。这么没出息,成绩竟然是班里倒数的。他说他以后不会去接孩子回家,要的话,他自己走路回来或者去跟别人挤公车。父亲说给他太优越的生活他就越不知道怎么珍惜。他说他以后就不再去管他了,让他自生自灭好了。就这样,他也没有打电话回家,好像是因为没有带电池过去,学校也不给充电。母亲日日牵挂孩子吃的好不?穿的暖不?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但母亲只要说起这些的时候,父亲便很生气说,不用去理他了。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父亲没有去接他回家,母亲打电话过去,手机是关机的。几个星期过去了,母亲想念儿子。便叫父亲打电话去他们宿舍那里。其实,父亲心里是挂念着自己的孩子,他是个口是心非的人,他其实是个不太会表达的人。他也担心孩子在学校过的好不好,几个星期没回来了。终于,父亲拿起他的手机,拨打了儿子宿舍的电话,嘟嘟嘟。都没人接。可能是去上课了。父亲这样想,等下课后再打给他吧。父亲很挂念,他总是问家里的人说不知道儿子下课了没有。就这样,他一直等到了十点多,这个时候应该是下课了。他再次拨打了宿舍的电话。终于有人来接了,是他的儿子。“喂。”顿时间,父亲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有些哽咽道“儿呀,是我,爸爸啦。怎么几个星期都不回家呢。有没有吃饱,天气凉有没有多加衣服。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顿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父亲,因为在他的眼里,父亲他从来都不会去关心他,去鼓励他。他在外面读书这么久,父亲从来没有打过一通电话给他。他哽咽地说“哦,是爸爸呀,最近要考试了,我就没回家了,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吃的饱,穿的也暖,身体也都好。”“嗯,那就好,要考试了呀,那么就好好考好来。刚刚打了那么多个电话过去,怎么都没人接,你那舍友你呢?”。父亲问道。他说“嗯,我的舍友他们都回去了,宿舍里就我一个人在。我会好好考的。就这样了,再见。”。父亲挂完电话,眼角涌出了泪水。边说,这傻孩子,都不回家,宿舍里就他一个人。这一刻,便是父亲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会这么说,是心疼他的孩子。接完电话的他,此刻感觉一切都明白了,父亲其实是关心他的。父亲对他的爱,是那严格中的爱。第一次在外求学,第一次他接到父亲的电话,第一次他终于把多年的委屈都哭出来了。此后,他便更加努力的学习。他还是没有回家。因为他想静下心来拼搏他的人生。高考那天,其他同学的父母都打电话来嘘寒问暖。有的父母还专门去看孩子。但,因为父亲很忙,他没空去看望孩子。他只是希望孩子能好好考个好成绩,不让他失望。考试那天他超常发挥,终于发挥出了他最高的水平。因为他有一个信念,他要为他的人生,为他辛苦的父亲,为父亲当晚的一通电话而拼搏。在接到录取通知单的时候,所有人都笑了,他考上了中山大学。这是一所让他引以为傲的大学。而此时的父亲,也笑了。因为,他为他的儿子感到骄傲。高一:郑晓玲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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