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下的雨
有时候,晴天也会下雨。
——题记
“你们入选了,老师说你们唱得很好。”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毕竟我的嗓子有些嘶哑,难免会有一些影响,可是……顿时我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兴奋起来了,可淑《告诉我消息的人》却愤愤地说:“你们唱得这么好,我们哪敢跟你们比,我们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人。”“你怎么可以这么想呢?即使你们这次没有入选,也不可以小看自己。更何况,你们真的唱得不错,尤其使那首《看海》,真的很好听。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而永远放弃。”“你们当然好啦,我们就算唱得再好听,可还是没有你们唱得好,难道不是吗?”我再也不想这样无休止地争论下去了,没想到一次小比赛地杀伤力居然足以让同学成为敌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充满了犯罪感,刚才地兴奋顿时消失地无影无踪。
“嗨!我们入选了。”我理智上兴奋地拍着芳《我们中的一员》。“真的吗?太好了。”她高兴地又蹦又跳,像极了兔子。可我却怎么也挤不出一个微笑,不幸像乌云般笼罩在我地头上,而我却还在傻傻地想向淑说对不起。太阳猛烈地吸收着我们的“精华”,此时的我会变成干尸了,淑的话在我脑中挥之不去,我仿佛忘了那个“好消息”。
我行尸走肉般回到教室,看到琳《我们中的一员》也向她汇报了这件事情,她在一秒钟之后,为我抹去了心中的那片乌云,却带来了另一片黑暗。“你别傻了,老师根本就没有宣布结果,淑是骗你的。”此刻的我,像掉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枯井,我再也不想理会什么,只想用微笑去掩饰内心的痛苦与自己的可笑。
后来,淑入选了。
引子
天空透明清亮
云朵在漂浮变换
一切都很平静
平静的出现
平静的逝去
不带什么留恋
不带什么感情
似乎无意中来世间走了一遭
该回去
就回去了
走在昏黄的路灯下
走在人群熙攘的市中心
心底就会流淌出些
凌乱的文字
而我那些或喜或悲忽明忽暗的心情
就这样被一段段文字记录下来
沉淀在我的
灵魂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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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晴,心晴当深蓝色夜幕幽幽弥漫开时,星晴,心亦晴。于是,晴牵引着心和星,彼此绽开了笑容--寂寞的夜晚,星眨着眼望着心,心对星诉出忧愁和烦闷;开心的夜晚,星聆听着心,心畅谈理想和希望;平淡的夜晚,星凝视着心,心思量着过去,祈祷着未来。有那么一天,雨阻隔了星欢快的脚步,星失约了。心只有默默收拾起思维的碎片,努力用它们拼出星晴,以求挥去阴霾。有那么一天,风吹偏了心寻星的航道,心失约了。心顶着风摸索着前进,尽力找回迷失的星晴,只为使自己拥有那份心晴。当筋疲力尽的心重新寻回丢失的星晴,星闪烁着灿烂夺目的光。它拖着从未有过的绚丽,美丽自由地奔跑......心知道,星将一去不复返,却留下了生命中最耀眼的星晴。心突然发现,风雨中勇往直前的自己也格外欢欣。心拥有了永久的心晴。夕阳西下,却不会寂寞,因为……星晴,心晴。3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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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卷第一章宿命相逢而在这苍风岭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怪人,那是一个十分怪异的人,一身破烂的衣服,已经分不出是道袍还是僧衣了。这人一直就藏身在一处山洞中,不管风雨如何的侵袭,他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不肯离去。多年了,每一个上山的打柴百姓,总是时常见到他的身影,见他时常与山中群猴戏玩,以水果充饥。刚开始大家还有些怕他,可时间久了,也没有见他怎么样,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当他不存在一般了。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只过去,也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个怪人仍然住在那里,一直不愿意离去。西蜀多山,其间隐藏无数妖魔鬼怪,百姓为了平安,所以在四处修建山神庙,以求山神保佑。多年过去了,山川神庙也渐渐多了,或许是山神发威吧,在这一两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百姓都很少出事,大家对于山神的尊敬也就格外出奇。这一日,苍风岭下,走来一个几岁的幼童,远远看去,大约七八岁而已,长的清秀俊美,十分的讨人喜欢。一身锦衣,显得这小孩并非贫苦之家的孩子。走近一看,才发觉这小孩脸色有些阴暗,苍白中透露出一丝死灰色气息。小孩慢慢的走着,突然听到猴子的叫声,忍不住偏头一看。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山洞,洞口站着一个衣着零乱的怪人,长发披肩看不清面目,但却隐隐看见一双奇亮无比的眼睛,正在打量自己。幼童微微一愣,脸上没有一丝害怕的神情,转身朝着那怪人走去。怪人看着这个小孩,眼中露出一丝叹息,似乎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小孩走近怪人,清脆的童音微微传来:“你就是那些大叔口中的怪人是吗?听说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呆在这里吗?为什么不到我们的村子里去住呢?”小孩的眼中带着一丝好奇,静静的看着怪人。怪人微微道:“你不是这里的人,对吗?你的口音应该是京城之人,为什么来到这里?你的身体不好,恐怕是活不了多久了,为什么不呆在父母身边,多与他们相聚一会呢?”小孩明亮的大眼睛中透露出一丝惊奇,微微笑道:“你真行,一眼就看出我的生命已经不长了。这点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并不在意。生与死不过瞬间而已,生又如何,死又如何,或许没有经历的人是不会知道的,有什么好怕的呢?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怪人看着小孩,微微皱眉道:“小小年纪,就能坦然面对生死,真是不容易。可惜你身上的病,世间恐怕没有人能够治愈。至于我是谁不重要,你是谁呢?为什么来到这里?”小孩淡然一笑道:“我叫陆云,我随父亲一起来到这里。父亲是京城的大官,我们一家世代在朝为官,代代进士出身,可谓显赫一时。这一次由于父亲不欲与别人同流合污,所以主动请辞,带着我来这西蜀求医。在京城的所有出名的大夫,我都曾经看过了,但都没有用处。后来有一位相士对我父亲说,西蜀秦川,自古以来孕育无限神奇,隐藏着无数奇人,或许他们有办法治愈我的病,所以我父亲就带着我来到了这里。我来已经一个月了,由于身体不好,所以今天才第一次出来走动。想不到就遇上了你,真是很有缘分。”怪人微微皱眉,缘分吗?或许吧。看着陆云,怪人淡淡一笑道:“你的病是没有办法治愈的,常人有三魂七魄,而你却少了一魂一魄,这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出世就是这样,先天残缺,那可是极为罕见的,几乎万年难遇。可奇怪为什么你活到现在都还没有死呢?一般人如果像你这样,那是活不到周岁就死了,就算一些生命力强的人,也最多活到三岁而已。可你现在应该已经有七八岁了,真是有些神奇。”陆云看着他,微笑道:“看来你比那些大夫要厉害些,仅仅看了我几眼就知道这么多东西,真是了不起。那你能否仔细的看看我的病,看有没有希望呢?虽然我并不在意生死,但我知道,我如果死了,父母大人都会很伤心的。”怪人微微看了看天际,沉思起来。许久,怪人才道:“我可以想办法延长你的生命,但你必须答应我,这件事情不能告诉别人,除了你父母外,不能有任何人知道。而且在往后的十年里,你必须每天来这里见我,你如果做不到,就回去吧,不要轻易答应。我不喜欢不守信用的人。”微微望着天际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轻轻的叹息,或许这样做是错的,不是吗?小孩看着怪人,微微沉声道:“好,谢谢你。我会坚持每天来这里的,并且不告诉任何人。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与天争命,让天地都知道,我陆云是不会轻易被你们击败的。”幼稚的声音里,带着坚强的勇气,他要与天一拼。怪人闻言全身一震,是啊,修真之人,哪一个不是在与天争命呢?既然遇上,或许就是注定。既然那样,那么我就与天一争,大不了九天雷劫加身而已,又不是没有见过,就当活动经骨而已,难不成苍天还能奈我何!看着陆云,怪人笑道:“好,有志气,从明天开始,我就教你一种神奇的武学,让你与天争命。十年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你只要努力,也是会有一定的收获的。有一点你要记住,就是不能轻易施展我传你的东西,更不能传授给别人。”小孩郑重的承诺道:“我会记得的,你放心。我其实知道你是什么人,因为曾经有人对我说起过,你们这一类的奇人异士。”怪人闻言一笑道:“小鬼头,看来你满聪明吗?那你说说我是什么人呢?说准了有奖励。”陆云微微想了一下,轻声道:“你就是常人口中的山野奇人,算命术士口中的修真之人,对不?”说完眼睛牢牢的看着怪人,眼中闪过一丝微笑。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轻笑道:“小鬼头聪明,算你说对一半,奖励将来给你,现在给你也用不上,等你学到一点本事后,再给你也不迟。现在就到我身边来,我们好好聊聊天。”说完手一招,陆云的身体瞬间就到了怪人身边,十分怪异。暮色降临,陆云含笑的离开了那里,回家而去。回到家里,陆云的父母都爱怜的看着这个儿子,眼中满是疼惜。陆云的父亲名叫陆文宇,母亲将张华凤,都是人品绝佳的俊男美女。陆文宇笑着问道:“云儿,今天一个人走了多少地方,可看到些什么希奇的东西?”陆云看着父母。微笑道:“云儿今天遇上了一个奇人,就是村里那些大叔口中的那个怪人。今天云儿与他谈了一天,受益匪浅。他告诉我说,可以传我一种延续生命的方法,但我以后每天都必须到他那里去跟他学习,且除了父母亲外,不许告诉别人。云儿已经答应了他,明天就开始去跟他学习。你们不要担心,那位奇人正是京城中那位相士口中的修真奇人,一身本领高绝,云儿想跟他好好学习,或许可以治愈我的病。”陆文宇与妻子张华凤对望了一眼,开口道:“今天他对你说了些什么呢,能告诉我们吗?有没有关于你病的事情呢?”陆云笑道:“他说了许多事情,也提了一下我的病。他说常人有三魂七魄,而我却先天少了一魂一魄,所以这病是医不好的。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也正因为这,他才打算教我延续生命的方法,叫我明天开始就去学习。”陆文宇闻言脸色大变,神情震惊无比。张华凤看着丈夫,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间变化这么大,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真是奇怪。陆文宇微微抬头,神情惊骇的自语道:“想不到啊,真是想不到,我陆家流传百世的传说,竟然真有其事。或许这就是天意吧。云儿,明天你就去跟那位奇人学习吧,记得好好努力,我和你娘都全力支持你。不管将来如何,你都要勇敢的活去下,坚强的面对一切。”陆云看着父亲,微微点头道:“我会的,我要与天争命,你们放心吧,我不会轻易放弃的。”陆云幼小的心灵里,有着超越他年龄的成熟与坚毅,他从小病魔缠身,无数次与死神抗拒,练就了一副坚强的心志,所以他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思维能力。陆文宇看着儿子,眼中露出一丝鼓励,轻轻的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学艺。”说完与妻子递了一个眼色,离开了陆云的小屋。夜风中,陆文宇遥望着天上的明月,轻声道:“记得陆家祖谱记载,陆家世代相传有一个神奇的传说。据说陆家的后世子孙中,会出现一个先天少一魂一魄的弟子,那将是陆家的一个无法预测的变异。他的命运谁也说不清楚,这一生充满了传奇。陆家祖训记载,如果出现这人,就一定要他回陆家的祖坟地,取出一样世间只有他能打开的东西,那东西就很可能改变他的一生命运。想不到云儿竟然就是那传说中的后人,我打算等他十八岁或者二十岁时告诉他,让他回去取出那属于他的东西。”张华凤静静的看着丈夫,轻声道:“云儿从小就聪明绝顶,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可惜身体太弱。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的命运,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希望他这一生能够平安,我就放心了。西蜀秦川,山灵水秀,孕育无限神奇,希望在这里,可以为我儿找到一条延续生命的途径。”夜风吹起,丝丝的虫鸣声在山间响起,带着阵阵睡意,陪伴着世人进入睡梦里,慢慢的忘记那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清晨,在悦耳的鸟语声中,陆云醒来,匆匆吃过母亲精心为他准备的早饭,就一个人出去了。张华凤站在门口,望着儿子远远而去的身影,眼中露出丝丝笑意与爱惜。什么时候他才能够长大成人,摆脱病魔,快乐一生呢?或许,没有人能说得清。时光飞逝,转身间春去秋来,一晃,十年就过去了。十年间,陆云由一个瘦弱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虽然身体还略为半薄了一点,但这十年间,陆云却再没有病过,身体总是一天比一天健壮,人也越来越聪明,学习东西快速无比。静静的立在山洞前,陆云看着这个教了自己十年武功玄功的怪人,心里对他充满了感激。在陆云的心里,他就是自己的师傅,他教会了自己无数的东西。那是常人百年都无法学会的东西,可陆云学会了。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露出一丝欢喜,轻声道:“十年了,你没有让我失望。虽然时间太短暂,但你也学成了我不少的本领,很了不起。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是继续跟我学玄奇道法,还是离开这里?”陆云轻声道:“父亲告诉我一件事情,他要我现在,或是两年后,去一个地方,取回一样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打算再跟你学习两年,希望这两年能够有很大的进步,也不枉我跟你的这一段缘分。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以前做个些什么,现在能告诉我了吗?”怪人笑道:“我的身份你不用太在意,我以前干过很多事情。简单的说吧,我当过三年道士,听过三年佛,干过三年神仙,做个三年的魔,嘿嘿,仅此而已。”陆云闻言,眼神微变,眼中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微微笑道:“看来你是什么都干了,无怪这十年来,你传我的修真法门,包括了道家、佛家、儒家、魔宗、鬼宗五派绝技,真是无所不容。原来你什么都干过啊,嘿嘿,有前途。这最后两年的时间,你是不是传我一点厉害一点的,也免得将来出去,给你丢人现眼啊!”陆云的眼中含着一丝莫测高深的笑意,神情平静而隐含神秘,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怪人笑道:“这两年你想学全我的本事,恐怕别想睡觉了。就算你学全了,没有百年的修为,还也是枉然。修真不同于练武,练武十年可以小成,二十年可以大成。而修真往往是十年入门,百年小成,想要大成,就要看各人的机缘了。记得当天你猜中了我一半的身份,我曾经说过给你奖励的,现在给你也算差不多了。”说完只见怪人从怀中取出一个玉盒,慢慢的打开,顿时一股芬芳传来,十分迷人。陆云看着怪人手中的那株寸长的人形朱参,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怪人看了他一眼,微微道:“你不要小看这株人参,虽然仅仅寸长,但却有极其罕见的来历。这是我当年无意中救下的一株万年参王的本体,后来那参仙得道,为了报答我,就将本体送我,算是报答我的恩情。这株参王,是世间罕见之物,远非一般的千年人参可比。一般的千年人参与千年首乌,对于常人来说,服后可以身强体壮,延年益寿。对于练武人而言,服后可以增加三十年功力,而修真之人服用后,可以增加甲子修为,是世间少见之灵物。但我手中这株参王,对于修真之人来说,却珍贵无比,因为它是万年参王的本体,且参王已经得道飞升,所以这株参王服下后,可以增加十个甲子的修为,那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希望你服下后,两年内能够学有所成,也就不枉我们之间的这一段师徒缘分了。”说完将参王给陆云。陆云轻轻接过,看着怪人笑道:“谢谢师傅相赐,这么多年了,今天终于开口收我这个徒弟了,真是好难等啊!”说完微微一笑,神情有几分像怪人。怪人笑骂道:“你个小鬼头,得了便宜还在那里乱吼。快服下参王吧,我帮你炼化,不然以你现在的修为,没有一个月,你是别想能够醒来的。”陆云淡然一笑,盘腿而坐,慢慢的服下参王。不久只见陆云全身火红,一团烈焰熊熊燃烧,团团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里面。怪人脸上带着一丝疑惑的神情,微微的看着天际,自己这样做,对吗?或许人本来就是要与天争命的,不是吗?看着陆云,怪人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右手微微压在他的头顶,离他有三寸距离。只见怪人右手掌心一道五色光华流动,瞬间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五色光华之中,显得十分美丽而又神奇。陆云身上的熊熊烈焰,在五色光华的笼罩下,慢慢的压缩,伸缩吐息,不时的鼓涨突起,却又被那五色光华压下去。时间慢慢的过去,陆云身上的血色火焰连续七次爆发,都被怪人那神秘的五色光华压住,最后慢慢的溶化在陆云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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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雨写到雨,我就想到晴天,其实曾经写过一篇>的文章,直至现在,我才明白,晴天是我心灵深处的独爱。晴天给人的感觉很温暖,很容易让人想象到这样的画面:在一个清闲的午后,捧着书,坐在藤椅上,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杯茶,桌面上散着透过树叶的斑斑阳光。那是很温馨的感觉,我一直在寻找这种感觉。在晴天的日子里,经常和朋友出去疯去,和不同的朋友,会做不同的事。和我的后桌嫣,经常会选择一个小地方,边吃着东西边聊天:和老同学维,经常会骑着单车去书店:和知己冰,经常会在她家的楼顶上讲悄悄话。放晴总少不了阳光,到了冬天,阳光总是特别吝啬,课间为了晒晒太阳,也会和同学在栏杆上,当在一只温顺的猫。冬天的阳光总是特别可贵,也最温暖。那种阳光,总是不由子主的使我伸出手,想要抓住它,却怎么也抓不住,明明在手中,却害怕它突然溜走。喜欢在阳光下行走,看影子忽隐忽现,总是想到小时候,玩踩影子的游戏,每一次都很满足的感觉。天空若是一味的放晴,那只会单调无味,就没有晴天的可爱之处,毛毛细雨我也欣赏,不过,晴天才是我的独爱。下雨时,心情也随着莫落下来。就像打开潮湿的心,走入人群中,只不过是形式上的热闹罢了,使花花绿绿的雨伞成为别样的风景,收起雨伞,才发现,身上已经滴满了雨水。雨水使地上溅起的小水珠,突然让我觉得小水珠的美,是从内到外的,从天上个千里迢迢的来,掉下来只是融为一滩水。晴天总是特别让人觉得快乐,啊,现在虽说是晚上,可是好想看到太阳。其实,当你每天醒来,推开窗户的那一刹那,晴天就已经来临了。5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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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雨写到雨,我就想到晴天,其实曾经写过一篇>的文章,直至现在,我才明白,晴天是我心灵深处的独爱。晴天给人的感觉很温暖,很容易让人想象到这样的画面:在一个清闲的午后,捧着书,坐在藤椅上,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杯茶,桌面上散着透过树叶的斑斑阳光。那是很温馨的感觉,我一直在寻找这种感觉。在晴天的日子里,经常和朋友出去疯去,和不同的朋友,会做不同的事。和我的后桌嫣,经常会选择一个小地方,边吃着东西边聊天:和老同学维,经常会骑着单车去书店:和知己冰,经常会在她家的楼顶上讲悄悄话。放晴总少不了阳光,到了冬天,阳光总是特别吝啬,课间为了晒晒太阳,也会和同学在栏杆上,当在一只温顺的猫。冬天的阳光总是特别可贵,也最温暖。那种阳光,总是不由子主的使我伸出手,想要抓住它,却怎么也抓不住,明明在手中,却害怕它突然溜走。喜欢在阳光下行走,看影子忽隐忽现,总是想到小时候,玩踩影子的游戏,每一次都很满足的感觉。天空若是一味的放晴,那只会单调无味,就没有晴天的可爱之处,毛毛细雨我也欣赏,不过,晴天才是我的独爱。下雨时,心情也随着莫落下来。就像打开潮湿的心,走入人群中,只不过是形式上的热闹罢了,使花花绿绿的雨伞成为别样的风景,收起雨伞,才发现,身上已经滴满了雨水。雨水使地上溅起的小水珠,突然让我觉得小水珠的美,是从内到外的,从天上个千里迢迢的来,掉下来只是融为一滩水。晴天总是特别让人觉得快乐,啊,现在虽说是晚上,可是好想看到太阳。其实,当你每天醒来,推开窗户的那一刹那,晴天就已经来临了。550字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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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雨.晴西湖.雨.晴曾有句话叫做“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如果把杭州比作人间天堂,那么西湖便当仁不让,成为了镶嵌在这人间天堂中的一颗明珠。这颗明珠不仅在晴好天气下显得美丽多姿,在烟雨朦胧中更别有一番风情。古今多少诗人都曾赞美过那美丽的西湖。【1】山色空蒙雨亦奇诗人苏轼曾在西湖游宴一天。那天,起初阳光明媚,西湖碧波荡漾,金光闪闪,甚是迷人。但过不多久,西湖便下起了蒙蒙的细雨。烟雨朦胧之间,西湖被雨帘所笼罩,四周的群山若隐若现,似有似无,如一颗颗忽明忽暗的星星,似一位位青衣少女在与有人玩着捉迷藏的游戏。令人无不心旷神怡。烟雨朦胧,若隐若现,西湖之妩媚,怎一个“美”字了得?【3】黑云翻墨未遮山同是西湖,同是苏轼,却创就了不同的美。六月二十七日,诗人苏轼泛舟湖上,欣赏西湖美景。霎时间,风云骤变,似墨汁般的乌云忽地涌上了天空,天色暗了下来,黑色的云朵还没有来得及遮住四周的群山。白色的雨点似白色的珍珠,跳动着,蹦入了游人的乌篷船之中。点点雨滴打落在有人身上,令人神清气爽。刚刚还是滂沱大雨,而转眼间,天气放晴,湖水与天相接,好似汪洋大海,水天一色。风云骤变,忽雨忽晴,西湖之犷野,怎一个“美”字了得?【3】映日荷花别样红清晨,诗人杨万里从净慈寺出来,送别他的朋友林子方。忽见得西湖之中,碧绿的莲叶与天相接,鲜红的荷花与日相映谁曾见过这般美景?荷花亭亭玉立,莲叶惹人喜爱,西湖之艳丽,怎一个“美”字了得?西湖——天堂中的明珠!无论是晴是雨,不管是妩媚是犷野亦或者是艳丽,都有着自身难以言说的美。她的美,令无数诗人拜倒在石榴裙下……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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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雨青春每个人痛苦一次,天空便向他要去一滴眼泪,天空也渐渐阴沉,等所有人都痛苦之后,天就下起一场雨。如果天在下雨,那就证明天要晴了,每个人心里都将划过一道长虹,大家都开始笑了。我的青春总在等一场雨,等待晴空万里,踏着雨留下的痕迹,仿佛踏着水墨江南的沧桑岁月。对于未曾去过江南的我,那既是一份享受,也是一份伤感。时光像水一样在我手中悄悄滑落,过去仿佛幻影,我不住地努力,却仍旧抓不住它的手,任它消逝在尽头,残留我一地晶莹。失望地昂头,天空下起一场雨,是消逝的时光寄存在天空的对我的安慰。我没有辜负它的权力,所以我笑了。青春的几场晴雨,送了我一场晴雨青春。迈着我悠哉悠哉的脚步,走在锁不住我心的校园里,我想我的心该回来了。对吗,我的心?青春会有失望,但不会有绝望,青春会有雨,但不会有阴影,所以我的青春只有晴雨。大概我该放下任性,开始我新的心路,新的历程,我站在青春的路上,所以我站在发奋图强的路上,十七岁的我怎能有避世的信念呢?对着天空,我傻傻地笑着,那么纯真,那么显露,那么直接。其实早该这样,不是彻底的避世,而是彻底地拼搏,做一个让爸妈不担心的女儿,做一个让老师很放心的学生。晴雨青春仿佛雨后的青山,潺潺的溪水,而我在其中尽力地去谱华章一曲,希望生一双妙手绣我未来的“百鸟朝凤图”。一场雨,洗落我的忧伤,雨滴坠落,打在叶上,溅成碎片,也击碎了我的失落,心再被拾起时,已忘记了忧伤。阳光射入我的心房,我的心里绽开繁花万朵,是晴雨洗过的那种清艳。55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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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天晴星期六,毛毛细雨从天空飘落,约莫一天的时间才放晴。一天的细雨终于结束了,便有不少人出门去看看雨后的坏境如何?是变得更好了还是更坏了。早晨,我准备出去看看外面的风景。可是,刚一开门,迎来的却是一丝丝 凉 风,让我直起鸡皮疙瘩。整个人几乎冻僵了,连动一下的力气都快没了。太阳都已经日上三竿了,我凝视着太阳,一阵刺眼的光芒使我睁不开眼,我急忙移动,才躲过了那耀眼的光芒。四周碧绿葱葱,每棵树上都缀有一颗颗水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树下,一片片草丛,开得枝繁叶茂,在水珠的衬托下,碧绿碧绿的。地上原有的雨水,都已被阳光燃烧至尽。再回头一看,都挂起了自家的衣服、裤子、被子……路上行人也变得越来越多了。人们的欢笑声也大了,连前面一栋的人也听的见了。小孩子们也在外面玩耍了,他们肯定在想:雨后天晴,玩耍的时候真爽啊!过了一会儿风不再吹了,四周非常安静,也不知怎么回事。突然,风驰电掣的车从我眼前飞了过去。一阵凉风又从我脸颊划过,凉爽又寒冷。雨后天晴,阳光普照大地,春天也要来临了,万物也即将苏醒。雨后天晴,到处都充满了欢笑声。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感真切自然,无矫揉造作之嫌,以平淡心现真实情。全文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550字 四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