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安宁&久彻
我想我是喜欢冬天的,喜欢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感觉,这会有一种满足的安全感。
---by 安宁
&
久彻
一个人走在学校中,冷风划过脸颊,冰冷的刺痛感。安宁抽出一直插在口袋里的右手,将裹在脖子上的围巾向上拉了一点,向上,再向上……
如果可以,真的就希望把自己一直埋在衣服里,这样就不会感到冷,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了吧?
今年的冬天出奇的冷,即便穿上厚重的羽绒服,戴起针织的围巾,还是能够感觉到冷风刮过带来的蚀骨的冰痛。久彻将自己的帽檐又往下扯,直到和口罩只隔有一双眼睛的距离才停了下来。
这样,就不会有人留意到他注视的方向了吧?
总是会看见有人孤零零地走在学校的小路上,或是低头快速前行,或是戴着耳机慢步,又或是抬头望着天空……只是,他们的眼神,都是空洞的。他们的手,永远插在口袋中。
以前总是不能理解,可直到自己亲身体会,才清楚知道:如果你看到一个戴着耳机手插口袋眼神空洞独自一人走在大街又或是小巷的边缘的身影时,请相信这一定是个寂寞的怕受伤的没有安全感的人。
安宁的学校是一所五年制的高职,所以课业很轻松,甚至可以说是无聊。下午三四节课,明显无所事事的同学们都成群结队地向小店进发,剩下的三三两两地讨论着各自的小秘密。不远处的角落,有情侣正在亲密。
久彻醒来的时候,教室里只有零零落落的五六人,一眼望去,能够直视到那个背影,依旧是坚挺固执地保持着那个姿势,冰冷的让人无法靠近。
是什么,让你如此地保护自己?不与任何人深交,不接受任何的帮助,更无视旁人对你的关心。难道你要一辈子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清醒么?
空荡的教室中,即使小声说话,也能够特别清晰地被听到。就连呼吸,也被无限制地放大,传入耳中。这个时候,人的感觉也变得更加灵敏。安宁将背靠向后桌,明显察觉到后方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注视着她。直觉告诉她,必须离开。
看着那个背影,久彻的眼中竟不自觉地流出了泪。到底是什么,让她变得如此冷漠?
闭上眼,长长地深呼吸后,久彻决定走向她,即使被拒绝,也要努力尝试一次。
抬头,睁开眼,却只能在瞬间捕捉到女孩离去的背影,依旧是那么冷漠。久彻呆呆地望向窗外,天空是清澈的蓝。记得安妮宝贝说过:天空的蓝是伤寒的病人的脸。
又一次地,顺着之前还未干涸的痕迹,眼泪缓缓地流下。冷风从未关好的门口直泻进来,冰冷感遍布全身,从每个毛孔中渗透入皮肤,与血液中那早已存在的触痛相汇合,直击心脏。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当你看着他的时候,会忍不住地担心他,猜想他的经历,你会在睁开眼睛的第一刻就去搜索他的背影,在天冷时担心他会不会多加衣服,你会无时无刻地想着他,看着他,直到有一天,你为他莫名其妙地流泪。可是他却毫不知情。
那么这样的坚持,又有什么值得期待呢?
又是一次寒潮来袭,城市的温度骤降10摄氏度,最低气温更是跌破0~-6摄氏度。安宁下车时不自觉地将脖子缩紧,肩膀耸起,整个人成蜷缩状,止不住地颤抖着。由于在车上长时间地保持着一种姿势站立,双腿处传来了酸痛感。接着,就脚软地摔倒在地上。
即使是在牛仔裤的里面添了条长绒的保暖棉毛裤,水泥冰冷坚硬的质感还是透过重重棉料撞击到了膝盖骨,安宁吃痛地粥起眉头。
终于是到了学校,久彻缓缓地刹住脚踏车,避让着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人群,小心翼翼地控制速度以免撞到。眼角出却瞥到一抹熟悉的背影在黑压压的人群中,显得格外地虚弱。她整个身子都躬着,像一只团缩的刺猬,充满戒备地随着人流向前走着。
久彻的目光从未离开过,他已经从车上下来,缓缓地推着走,头颅呈45度角向左遥望。当女孩突然摔倒在地时,他的瞳孔急
我们班上的怪人
从前总是觉得我是个怪人,老是做一些很怪的事,结果上了六年级二班后才发现我原来是多么的正常,也难怪我会觉得我很正常,因为班上的怪人太多了~
先说我周围的吧,第一个是李文佳,此人是最令我头疼的一位,基本上班上流行什么都是他引发的,比如说看小说的热潮,服装设计什么的,请不要误会,此人是女生,但绝对有男生的本性,不然他怎么会成天和男生一起玩,篮球,排球,样样精通(不象我从来不玩这些东西,唯一经常玩的……打弹珠-..-),需要说明的是大家千万别把他当成男生,他对这种这种事蛮敏感的,对了,此人还有一大爱好,就是唱歌,不管上课还是下课,他一般都要唱一首,不要说,还真不错,完全是那种很纯的声音,因为还没变声嘛~~还有就是此人貌似喜怒无常,没是最好别惹他~要说老天怎么就这么不公平,明明这家伙长得那么矮,个头又小可成绩却很好,啊啊,无念啊~~朝着他的成绩前进!!!
说了上面坐的该说同桌了,此人名叫陈思旭,早读从来都迟到,作业从来都不做,上课从来都不听,应该说是个一眼望去满身都是缺点的人,而且上作文课的时候老师让写作文他就把题目写好,然后放下笔,玩~~~真怀疑他们组长是不是眼睛有毛病,为什么每次查作业的时候都没查出他没交,最可气的是,每天早上来到学校拿起我的作业就抄,我说“你没做作业啊?”他说“懒得做”~~汗~~,没天理的是为什么这家伙和李文佳的成绩一样好?崩溃ing~
还有个怪人就是我后面的那个杨祺桐,听名字就这么好笑,我还以为他是从大气层来的,问了他,原来不是啊。此人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因为是四川人所以不会说四川话(是不会还是很难听?)他一向自称天才,经常感叹“我是数学天才,……唉~我怎么看都是个天才”这时曾宇辰就说““添财”你好”杨天才就反驳“本天才不和你这种人讲话,侮辱我的智商”大家:呕~~从此,我们大家都亲切地称呼他“添财”此人有严重的自恋倾向,不光自称天才,而且觉得自己长的很帅,老是说“唉~我怎么长得这么帅呢?”每次他这样说,他旁边的肖丽就要扔他的文具盒,他也不生气,就说“长得帅就是这样,太容易被嫉妒了”~~~~其实大家最讨厌的事就是他唱歌,那歌声,想想都觉得恐怖,他一唱歌大家全捂耳朵,曾智就拿书打他“不要再叫了!”他很轻蔑地看了一眼,继续唱,曾宇辰又书打他“再叫我把你毁容了”他说“我~~小子好嚣张”我说“把他毁容等于给他整容”大家狂笑~~
我们班上的蒋正小朋友,我真怀疑她是笑罗汉转世,这么爱笑,毫不夸张得说这家伙笑神经绝对不是一般得发达,比我还爱笑,不光是笑,什么好玩的事他都要去玩,体育课羽毛球玩腻后不好玩问我玩什么,我说来玩跳山羊,当时只是说说,因为虽然以前我玩过,但比较危险,其他男生都说不玩,只有我们两个人要玩~异类啊~还有就是她和我一样喜欢画画,只是每次她画完都要给我修改,虽说技术是比他好些,但好歹我也没成为都可以别人修改画的大师啊,于是就给她修改了,真别说,效果不错,啊啊~有点跑题啊,这家伙看见什么怪就玩什么,比如说笔仙,硬要我和他玩,当然不否认我也喜欢这种恐怖的,玩了一次,觉得很好玩,再次强调别误会,我不是迷信,只是课间偶尔进行的小型娱乐活动,放松身心啊啊,相信我!算了,下回再写,没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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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候的一天这几天,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公布期末考试成绩的这一天。一大早,我就来到学校。跨进教室的门,几天不见,好多同学又变了,就像几年没见似的。不一会儿,老师就来了,她开始公布成绩。此时,好多同学都坐在座位上沉着脸,静静的听着老师公布成绩。当我听见我语文只考了96。5+4分时,我多么自责啊!也许96。5分对于你来说已经很棒了,但我并不满足。我的奋斗目标是97分,甚至更高。对,96。5分与97分只有0。5分的差距,可是,在中考试,0。5分就要相差十几名!紧接着,我们发了报告单。我一页一页的向开翻,心里慌极了。数学:97+5分,太低了,我简直不敢相信,97分,太不可思仪。语、数两门都考杂了,都出乎了我的意料。我万万没有想到,久后的一天居然是这样的一天,居然是给我心灵留下伤痕的一天。下一学期,是最紧张、最重要的一学期。我要给自己建立起信心,不要因为这一次的失败而气累。其实,我考的还可以,语文进了年级前十名。放学后,我不断安慰自己——不要气累,没关系,再接再厉。正如自己所说的“为自己鼓起勇气,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我能行,我是最棒的!”今天,正因为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所以我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了,对自己更要抓紧。看来今后,我必须努力,我要学好每一门课,使自己在升学考试时考一个自己和父母认为理想的成绩。我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奋斗、奋斗、再奋斗;拚搏、拚搏、再拚搏!使自己更上一层楼!哎!没想到,我久候的一天居然是这样的一天啊!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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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那么喜那么久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时,自己只有17岁。领书时林维排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陈晓晓很细心。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19岁毕业的时候,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般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都没说。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的,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头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的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思念从未如此强烈过。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像的要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很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惟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载着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陈晓晓突然低下头冥想,林维微笑着问:“你在想什么?”陈晓晓也笑,她突然张开双臂,仰起头深呼吸,然后说:“多好啊,林维,多好啊。”林维微笑着看她,她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鸟。回到上海以后陈晓晓仍然坚持给林维写信,仍然是浅绿碎花的信笺,仍然是零零碎碎的文字。林维的回信更加少,他有时候回信,信中却越来越多地提到另一个女孩子。陈晓晓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的心里开始有尖锐的疼痛,这种疼痛迅速地蔓延开来,疼得她弯下了腰。陈晓晓在图书馆呆呆地坐了一天,秋天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陈晓晓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秋天过后,她就要大学毕业。她恍然想起多年以前,自己上课时回头偷看林维的往事。生活一直在不断变更,但为什么她对林维的感情,这么多年了却没有丝毫的改变?陈晓晓揉着头,她一向都有很多话想对林维说,此时却发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林维再无信来。陈晓晓也不再写。虽然每个星期六依然习惯地早起,但已不再是长裙飘飘的日子。大四的生活更加伤感,她一个星期除了两天去见导师,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做毕业设计。陈晓晓很少再去图书馆,下午的时候独自去校园散步。经过球场的时候看见很多男生在踢球,她靠在栏杆外面看了很久。这时球滚到她脚下,她抬脚把它踢了回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很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了场中。很多男生都大声叫好,还有些人吹起了口哨。陈晓晓笑起来,这个脚法是林维擅长的,她看了那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她信步走到操场上去,在贴近跑道的地方看到不知道是谁画下了一颗大大的红心,旁边写着英文字母:ILOVE YOU。陈晓晓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林维去北京的那天,她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他却没有察觉;想起第一次给林维打电话的那个晚上,他们的通话只持续了十分钟,而她为此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却没有听出她声音里的异样;独自去北京的那趟火车,她被闷得头晕,险些窒息,他却没有问过一句;想起他们站在长城上眺望,他却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陈晓晓蹲下身来,把头埋在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哭了。她爱了林维那么长时间,他应该早就知道,但他没有爱过她。陈晓晓最后给林维写了一封信。“我一直想写信给你,但每次提笔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说起,于是又放下,我只能让自己单纯地被积压着。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往事真的像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但它终于无法靠岸,所以一再游移。我曾经一直相信,你就在我心里,所以天涯咫尺。但当我伸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坚实的东西。我只是轻轻一碰,它就碎了。“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那天在长城上,你问我在想什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在想时间。七年了,我爱了你整整七年,但你却没能爱上我。“爱情真的很像一扇门。当我第一次开门的时候,看见你经过。但第二次开门的时候,你已经消失不见了。但我将一直记得,那天你陪着我一起吹风,我的长发轻轻拂在你的手臂上。”陈晓晓毕业之后回了一次家,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林维没有回来。陈晓晓想,这样也好,是否再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段单向的感情已经结束。只要她曾经一直珍惜着,就好。一个叫陆远的男生笑着说起陈晓晓的往事,说她喜欢收集可爱的卡通图片,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冷饮,喜欢放学的时候去球场看球……陈晓晓很是吃惊,但陆远说起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聚会散后陈晓晓问陆远:“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陆远看着她,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然后他轻轻地说:“因为,我爱了你那么多年。”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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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久闭的门久闭着门的房子,定然会滋生霉气,或许连门也腐蚀;该拒绝早来的斧——不要将朽门镶起……笛音从笛孔溜出,谁知让耳朵竖立?一池子平静的水,偶遇一缺口奔泄,哪想把世景映记?朋友走出这张门,顺带上你的竹笛,沿着细吟的溪流,去找到海的声息,便知你一样美丽。湖南益阳沅江市沅江三中高三:杨科1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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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敬老院安宁敬老院咳咳,先介绍一下,我叫常强,常就是常强的唱,强就是常强的强……各位不要激动,我已经听到了你们潮水般的掌声(PS:不要打击我嘛……我知道你们是在如潮水般嘲笑我的名字……)至于我的名字,虽然很奇怪啦,不过,我想大概是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经常做一个坚强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做一个顽强的人,无论在任何困难中我都气宇轩昂的战胜挫折!“你也知道啊!”晓丽屈肘不屑得看着我,“对啊,顽强……如打不死的小强一般生生不息……”话还没说完就立刻被我的大白眼噎地欲言又止。我至今记忆犹新,刚刚任职这个敬老院的经理的时候,院长语重心长得对我说:“小强啊……你以后可要好好管理啊……”顿时,我口吐白沫差点昏倒……小强小强,怎么听起来像呼唤蟑螂的同伴?再比如,自从小强的笑话众所周知以后,大家都很给面子的叫我“小常”,嗯,还是叫姓比较好……可是怎么听久了,还是浑身别扭呢?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白天,闲来无事,我念叨着自己的名字:“小常,小常,小常,小……肠……小肠!”我顿时浑身瘫软,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给我取得什么破名字啊!我欲哭无泪。“小常小常你怎么了?”见我瘫软在桌子上晓丽慌张的问我。“不要叫我小常!!!”我红着眼睛大吼。所以……很久以后的今天,几乎整幢敬老院都对我这个特别引人注目的人,确切的说是我引人注目的名字而众所周知。咳咳,接着来介绍我们的敬老院,咱们敬老院专收无家可归,生活贫困,无法自理并且缺乏家人,身体虚弱需要照顾,面色发黄没有菜色的……可怜的老头老太们。“啊!”突然一声尖叫响遏行云,划破天空,不用说,肯定来自女高音——晓丽。“我说了,我不叫“美丽”!我叫“晓丽”,晓丽!”“不对啊女儿,你怎么可能是叫晓丽呢?我怀你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是生个女儿就叫美丽,要是生个儿子就叫英俊……”咋一看,这个面色红润,气宇轩昂的老太太还在絮絮叨叨着。“我再说一遍,我叫晓丽……我怎么可能叫美丽?太俗了!”“怎么会俗呢?”老太太斜着眼,“我当初就想好了,美丽这名字多好啊,以后别人就这么称呼我:哎,美丽的妈妈!……”“……”晓丽彻底无语,本来还想为自己申辩几句,却看见老太太的眼眶迅速红了:“都怪我嫁了个短命鬼,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可现在,却嫌弃我了……”“我没有嫌弃你啊。”善良的晓丽不忍心了“还说不嫌弃,都开始嫌弃我给你取的名字了。”老太太抽噎着。“没有没有,美丽很好听的,看,多喜庆啊!”说着用肘捅捅我:“小强,你说是吧?”“不要叫我小强!!!”晓丽立刻吓得缩回来,谄笑着:“别哭了……我真的没有嫌弃你的名字,很好听,真的。”“真的?”老太太立刻停止了哭泣,满脸阳光。“对啊!”晓丽立刻保证。“我就说嘛……你怎么可能不是我女儿?我女儿最喜欢这个名字了!”老太太立刻破涕为笑。“我,我怎么又成你女儿了?”“因为我女儿最喜欢这个名字了!”“凭什么喜欢这个名字就得是你女儿!”晓丽急了。“因为我女儿喜欢这个名字!”“你什么逻辑啊,我虽然喜欢你的名字,但不是所有喜欢你名字的人就得是你女儿,喜欢你名字的人不一定是你女儿,但不喜欢你名字的人一定不是你女儿,你女儿虽然喜欢你取的名字,虽然我也很喜欢你的名字,但我不是你女儿!”“可是你不是叫美丽啊!”“对啊,我是叫美丽啊!”晓丽被老太太兜糊涂了,周围立刻传来一阵窃笑。“那不就得了,你既然叫美丽,而且也喜欢我的名字,那你就一定是我女儿了!”老太太说完就伸出苍老的手,颤巍巍地向她抱过来。“美丽啊,我终于找到你了!”“你……不对不对,我什么时候成你女儿了,还有不对不对,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你的名字了?还有还有!我不叫美丽!我是——晓——丽!”老太太被突如其来的大吼吓得愣了一愣。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实在粗鲁,晓丽不好意思的清了清嗓子,“我不是美丽,我是晓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晓,丽是美丽的丽。”“哦,你真的不是?”老太太放开手,喃喃道:“她不是,她不是,她不是。”边说着变蹒跚得向远处走去,很落寞,很孤单。瘦小的身子渐渐在远处凝成一个小点,直到消失不见……晓丽突然有点不忍心了,但还是忍不住擦了把汗,埋怨道:“小强,都怪你!我们收的是可怜的,无家可归的,身体孱弱的,贫穷无法自理的老人,你看看,她这么气宇轩昂的,哪里像啊?!”“可是……她的确无家可归啊!”我急急忙忙为自己辩解。“她应该是属于老年痴呆。”晓丽若有所思,“不然怎么可能认错人呢?”“那她不是已经认识到你不是她女儿了吗?”我不禁有点气恼,“你这人怎么这么小心眼,老太太偶尔犯错误有什么的?你都不能谅解一位老人吗?”“我……”晓丽自知理亏,便不再说什么,正准备工作的时候。一阵风穿梭过墙壁,顿时,墙上突兀得闪现出一个巨大的洞,还没有看清来人是谁?一个巨大的拥抱就已经向晓丽扑过去?“死丫头,还不承认你是美丽,刚刚你自己都说了。”又是刚才的老太太,晓丽不禁头痛。“我都说了我不是……”还没说完,“还耍赖,你就是,你自己说的!你喜欢美丽这个名字,还说自己叫美丽的!”“那……那是我被你绕糊涂了!”“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你就是我女儿,你就是你就是你就是……”说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抱住:“美丽,妈妈真的很想你……”被抱的喘不过气的晓丽眼中冒着仇恨的火焰瞪着我,用唇语仿佛说:“死小强!就这还不叫老年痴呆??!”我连忙捂住头,估计,眼神能杀人我应该已经碎尸万段了。从此,我们安宁敬老院再也不安宁,每天的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喜剧片段……比如说:真搞不懂,这个老太太到底是怎么来的,怎么横空出世,叫什么,姓什么,年龄是什么,因为……我第一次发现这个老太太时——她就这么从天而降,啪嗒,落在地上……我简直不忍心睁开眼睛。半晌才发现肩头被人重重的一拍:“哎,小伙子,我要住你们敬老院!”语气非常不客气。“我们……只收无家可归的可怜老人……”我嗫嚅着看着眼前凶悍的老太太,说实话,看样子有100来岁,但却身形矫健,犹如一个强壮的年轻人。我连忙落荒而逃。好不容易回到办公室,在门外看了许久,终于叹了口气,念念有词道:“还好还好……没跟来。”我抹了把汗“真是流年不利啊……!”话音未落,只听“啪”的一身,桌子上出现了厚厚一打钞票,四处看看,“咦?”我纳闷呢,怎么没人,那么钱怎么来的?难道是……鬼!顿时,倒吸一口冷气,不禁毛骨悚然。“不要害怕……”空气中顿时出现那个老太太,“这么多钱够吗?我只想住你们敬老院。”说着她满脸的皱纹渐渐舒展开来,亲切的看着我,不禁让我想起了过世的祖母,她,是我这一辈子最爱的人,可是……她已经去世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呜呜的悲恸的哭起来。“怎么了?”老太太不解的看着我。“我……我想起了我的外婆,她,她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最好的人……可是,她,她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了,你,你让我想起了我的外婆……。”我抽搭着,再也说不下去了,眼泪扑朔扑朔的直往下掉。“好孩子好孩子……不哭了……不哭不哭啊……那我就永远当你的外婆好不好啊?”就这么鬼使神差的,我仿佛看见了那个我最爱的外婆,就这样,她住进了我们的敬老院。现在,我简直可以用一失足成千古恨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当问起年龄,她说18岁。当问起家乡,她说在天上,当问起性别,她说是男的,当问起姓名,她说她叫:爱丽儿公主……顿时,全办公室,戴眼镜的眼睛全碎在地上。喝茶的,茶顿时全喷出来,吃饭的,不停得捶胸顿足……差点被噎死,站着的,瘫在了地上,瘫在地上的——昏厥了。她还说,她会七十二变,我们起初都不相信,都一致认为她有一点轻微的老年痴呆症……不过自从敬老院每天总是莫名其妙的出现鸭子,鸡,鸽子这些禽类时,起初还不以为然,接着便出现了猪,狗,羊,牛,再然后就是豹子,鳄鱼,华南虎,吓得人半条命都没了……最后,竟然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藏獒!狂吠着吓晕了50名护士,吓傻了40名医生,吓得院长心脏病突发,不过奇怪,医院的精神病孤老的病倒是好了。从此,我们就真的相信了她乃神仙之物,不过倒是对于她来自何方,总是一概不提……每次都吟哦这一句歌词:“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流……浪!!!!!!!!!!!!!!!”很快,医生又被吓傻了50名,精神病孤老全好了。之后没人再敢问。不过除去了这几点,其实老太还是很好的,她会变出成千上万色香味俱全的饭菜改善大家的伙食,她会唱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歌——当然是为了治疗精神病人的。她会变出大狗熊,大老虎,大狮子,天鹅,猪,狗,鳄鱼,豹子……来免费当动物园娱乐大众,虽然也不止一次惹来警察,说我们走私珍稀动物……她也会变成纯真可爱的孩子,一个个慰问那些可怜的孤老……她也会变身温柔娴静的护士,带给老人们一阵又一阵的温暖……甚至——有一天:医生护士们奇怪得发现为什么每个月工资都会多出来一千块呢?后来很久以后的一天,院长越来越发现敬老院财政紧缺,以为进了小偷,警察来来去去了很多回,都没与查出个所以然,后来——才知道是老太私自潜入敬老院账户把钱偷偷打入员工们的存折里。这一下子,护士和医生们乐了,倒是可怜的院长天天唉声叹气茶饭不思,看得怪可怜的……老太动了恻隐之心,知道自己做错事了,后来不知道怎么神通广大的把钱如数返回,还在一夜之间像罗马一般建成一个孤老院!这下乐坏了院长,所以无视晓丽的抗议,坚持把老太留在敬老院里,好生招待着。至于晓丽可惨了,天天健步如飞的在敬老院里练习跑步,身后是老太的呼喊:“女儿,不要跑啊,我可是你妈妈啊!!”所以,老太,不,是爱丽儿公主就这么和我们相安无事得生活了3年,除去每年上万的墙壁护理费,除去每天的鸡飞狗跳,安宁敬老院也成功变成了安宁精神病院,专门收治精神病患者,远近闻名,在这里,没有医生,没有护士,至于成群的病人天天呆滞得坐在大厅里,听着老太的独唱……好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天籁之……音啊!不过,成功出院的精神病越来越多,因而也远近闻名。再后来,老太毕竟乃是天上的神仙之物,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离开了我们,当得知老人爱走了以后,除了留下许许多多的回忆,许许多多的快乐,就再也没有什么。我会想起当老太最后说起自己其实已经2000岁时,晓丽的大叫声:“哇!2000岁?!王八都活的没您长!”没大没小的惊呼。也会想起老太老顽童似的笑容,天天鸡飞狗跳不得安宁的孤老院,凭空就生出了许多温暖。如今物是人非了,心便慢慢伤感起来……晓丽看着不忍心了。于是好心的揶揄我:“哎,小强啊,看不出你还挺有良心的。”我立刻停止了伤感,我平生,这辈子,这一生最最最讨厌别人叫我小强。不过晓丽似乎没有看到我阴霾阴鸷不爽的眼神,还在滔滔不绝:“没事没事,不是还有我嘛,小强啊,以后要开开心心的,说不定老太就会回来看我了嘛……哦,还有小强……小强……小强……,”“再说一遍,不准叫我小强!!!”我终于火山爆发。“那,厄……那小常……你别哭了……”晓丽吓得缩了缩脖子。“你再说一句话……我砍了你,送你到西天!”“啊!!”又是一阵叫声划破天空!我可怜的耳朵,看来,老太的治病方法后继有人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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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悟作文09年,我已经站在了它的尾巴上,望着那10年的到来。可是,又忽然发觉,自己依旧留恋着那未走的09,静静地过身来,凝视着这一年,这即将与我挥手说再见的一年。09年,忧伤的日子里,时间过得好慢好慢,沙漏翻来覆去不知已经走过了多少个99秒,时光老人却依旧在同一个地点徘徊,他是真的老了,还是他竟也留恋着深沉的悲伤吗?明媚的日子里,时光匆匆而过,你这老人越活越年轻吗?无论我怎样追赶,你都是以胜利者的姿势嘲蔑着我的努力。我懂得了,懂得了。人生苦短,悲伤慢悠悠总是的走过,如同蜗牛散步,我为何还要去栽培苦涩?明媚吧,明媚。09年,我喜欢上了小四,喜欢上了这个悲伤的让人心疼的小四。尽管你说过你不喜欢不熟悉或者不认识的人称你为小四,但是我依旧愿意在嘴角轻轻地念着:“小四,小四。”就如同念着一个小孩子的名字,充满着亲昵。是的,你就是一个小孩子,因为我没有奢望,我只想你快乐,没有哀伤。但我始终那么希望,有一束你给予我的光芒,在这会让人感到隐伤的季节里撑起眼角的光亮。还记得,姐姐对我说过“心情不好时,抬头望望天吧。那静蓝的晴空会将一切消融”。是,我喜欢望天,望到一直穿透悲伤。亦如你所说的“每当我看天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再说话每当我说话的时候我却不敢再看天。”那一刻,就是保持着沉默。是否有一天,我可以在某个地点的顶楼,偷窥你以悲伤的姿势望天的样子。小四,我知道你是一半忧伤一半明媚,悲伤的乐观主义者。无论怎样,我都希望你一直好好的。09年,我喜欢上了钢琴曲。悲伤的,凄怆的,浑厚的,深沉的,欢快的都好似我心中的宝贝,眼中的情人,亲昵着,喜欢着thatyou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就像是给失恋的人儿听的一样。或许真的是如此吧,它一直陪着我走过那段阴影,感觉像一杯浓茶或者咖啡,有一点点的惆怅,却亦有一种安静、清心的感觉,让我很舒服,然后平静地面对着现实。有时候也会去听听贝多芬的曲子。月光曲,想象着那皎洁的月光照在海面上,波光粼粼的样子。时而安谧祥和,时而汹涌澎湃。那样一份享受,会撩拨起我心中的梦想,有一天,我要去看海,看海。其实,我也梦想成为一名钢琴家。在华丽却又柔和的灯光下,穿着一袭白色的纱裙,坐在三角钢琴前,望着那透亮的黑白键,用指尖的温暖轻轻碰触,发出美丽的声音。然后就如同雨瓢泼一下,无法收住尾音,优美的曲子行云流水般的流动然而,这仅仅是梦想,一个长大后会充满回忆性的梦想。09年,在里,收获了太多太多。我曾一度笑着对我的那些同学说:“是我在网络上的第一个家。”真的是如此。这家很温暖,很快乐,也有些悲伤。这一年,特聘的事情闹得风风雨雨,精品的问题议论不休,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然而,我们都走过了,在这个冬季,我们也收获了沉甸甸的果实。我遇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自己竟然也当上了特聘。在此前,我对特聘充满了崇拜,充满了羡慕,甚至还有点点的嫉妒。在那之后,我更感觉到了特聘的不易,因为我们的肩上一直挑着一副沉甸甸的担子啊。特聘?不,是管理员。特聘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个可以玩忽职守,玩私的职务,实质上是管理员,可以让这个家变得更和谐,更团结,更美丽的人儿。09年,我还有好多话要告诉你,可是不等到我说完,10年已经迫不及待的到来了。再见了,09。我们会再见,在充满甜蜜的回忆里。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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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宁安安宁,宁安你的夜是我的白天,时间和空间都不同了。你离开的那段时间,是我生命中的寒冬,冰冷,麻木。这一辈子我遇见很多女孩,会相识,会相知,会陪伴走过一段岁月,但我在也不会深爱任何一个女孩了,除了宁安。我是安宁,那个默默坐在班级角落被遗忘的人。但自从你的出现,围绕着我的一切都好像改变了,我的世界因为你的出现开始勾勒一副如花美眷。高中的那段岁月,你是排在学年前几名的,无论脸蛋还是成绩。你是女神,是学霸,也是我的学委,那个天天告诉我:“安宁你要好好学习,以后要好好待我。”的小笨妞。一直很好奇,很疑惑,为什么只对我那么好,每次询问你,你总是倾城一笑,美得冒泡,看的我都呆了,然后留下一句我是你的。也许是我良心发现,也许是你微暖了我的世界,开始学习,开始认真,我在进步,你看在眼里,但在老师的眼里,我就是那个当误你学习当误你未来的九等生,你啊,总因为我跟家里吵,跟老师吵,然后一个人默默哭泣,你每次都把头埋在双膝上,一问你也不说,但我看在眼里,藏在心里,看着你,不争气眼泪挣脱了眼眶。那天,我决定这一辈我要好好待你。那以后的日子,只有骄阳且奔,挥汗如雨,原本沉默的我更加寂静,除了偶尔看你。你不知道,我故意避开你是为了告诫自己你还太差,配不上她,如何许她一世安宁。以后的故事很狗血,现在想起心还在绞痛,你走了,去了很远的北京,走之前你说我在燕大等你。你不知道你的一句话对我意味着什么,你只看到了,再见时的我很酷,即使是我装的。余下高中,吃饭学习睡觉哦,还有上厕所。班级中等的我,在高考时一鸣惊人,在他人的吹捧中,我在流泪,我终于要再次遇见你,这一次我要给你幸福。燕大,一所古老的学院,在大明湖畔,你我十指相扣,指尖是你的温度,心里全都是你,你笑的很好看,星子一般的眸子里却有着我看不见的悲伤,当然这都是后话,那时的我眼里只有你。在燕大你我被称为神仙眷侣,羡煞了几代人,我是能源与材料的王,你是经济学的女神,是燕大的骄傲。但后来才知道,那段时光是你陪我走的最后一段。结婚生子,我知道你是大家族的掌上明珠,你的哥哥在军队被为野狐,你的祖辈有开国将军。你说那都不重要,我嫁给了你,我就是安宁你的了,你说你要陪我看一辈子的江山如画。我深爱着你,就像安宁离不开宁安。在医院,气氛压抑的很,一个放弃了能源安全的男人拿着一封信,安宁亲启。我的安宁,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最早也是我进手术室几个钟头之后了口小时候,诚实的好孩子能拿到小红花,我是拿最多的那一个,好孩子一直做了出年,然后突然有一天得知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活到老太爷那个岁数,所以我走马观花走遍了中国。本来觉得没遗憾了,可突然想起还有个东北那旮旯的某个傻孩子被我拐骗到了北京,一个人走过了艰难的高中其实我跟你说很小就听说过你,那是骗你的,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啊,可我不这么说,我知道你睡不踏实,有句话我一直忍住没说出口,那就是一个男人,不是一定要打下了江山就是好丈夫,也不是一定要野心勃勃才是好老公,我知道你一直想我好好的,让我家人知道我当初做的决定是多么正确。安宁,我一点都不后悔遇见你,一个女人,能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遇上让她心甘情愿不顾一切去花痴的男人,该窃喜了,我唯一不满足的,可能就是我祸害了你,却没有去报答的时间。你肯定不是最好看的男人,却是我心目中最耐看的男人。你肯定不是最有钱的男人,但你却肯定是最愿意为我付出全部的男人。我不贪心,能拥有你,我很幸福,幸福到经常忍不住想跟你讲,别再拼了,你已经做得足够好了。如果不是我的身子注定无法与你白头偕老,我一定会带你去我家,去见我爷爷,老太爷,要求他们给你一个大大的前程,因为假若我能一直陪在你身边,即使金世界都看不起你,那都没关系。可我不能陪你一直走下去,我不能让你独自一个人承受那些白眼,那些嘲讽和那些阴险和城府,我心疼。好好活下去,每年都记得替我上坟敬酒,教我们的孩子识字做人,等他们懂事了,就把我的那本日记读给他们听,我想要说的。在上面了。安宁,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可能就是不能亲眼见到我的安静和安然了。可我知足了,能给你生孩子,而且还是两个。我骗了你很多次,但有一件事情我总算没有说谎,在燕大,我说要陪你看一辈子的烟花灿烂江山入画,我做到了。虽然这个一辈子实在是太短了一点。宁安,不就是安宁的另一面吗?我这一辈子欠你的太多了,下辈子,我再做你的宁安。你走了,把我自己留在了这个世界,我的能源改变了全世界,却唯独失去了你,我的宁安,我爱你。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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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零久在我的记忆中爷爷一直是副风烛残年的模样,记得爷爷自幼就告诫过我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自由唯有拥自由之心才可无忧无虑,千万不要被其他不相关的东西给羁绊了。那是爷爷难得的义正言辞虽然我是个喜欢反抗大人的孩子,可是却不知为什么出乎意料的安安静静点头。我一直很好奇爷爷为什么会跟我说这种话照理说他应该是比较封建的那种,后来长大之后我就明白了爷爷为什么会这样。以前爷爷也是封建的以为人就是应该找个人相守到白头,但是因为当年母亲无法接受爷爷强加在她身上的婚姻而割脉自尽了。当时我还年幼爷爷并不想把真相告诉我,我也早已习惯于身旁没有母亲叨叨的日子。但毕竟是血浓于水虽早已知道真相可是当爷爷病危前说出来的时候,我哭了。晶莹剔透的泪水一滴滴滴落,伴随最后一滴眼泪的落下,爷爷闭上了眼睛我知道爷爷要永永远远沉睡下去了。按照爷爷的意思将他的尸体火化之后周围的亲戚指指点点的,好像在说我为什么脸上一点伤心之意都没有还亏是爷爷亲手拉扯大的呢。又有谁知道呢我心里撕裂开一个大洞,失去唯一一个亲人的那种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非不会知道的。尽管心里在滴着血可我脸上却是一脸木然,又有谁知道我并不是不悲痛而是麻木了。就像当年母亲自杀后父亲也随即而去,我一滴泪都没有流可是当不为人知的夜晚,枕头上湿了一大片一大片。就这么想着,想着,眼角有一滴泪珠亲吻了一下我的脸庞然后缓缓的滚落。我无力的勾起唇角笑笑,伸手拭去。爷爷最后对我说的话就是,萧兮你要坚强不要哭不然爷爷看到了会心疼的,爷爷不是走了不过只是为了能更好的看你而去天堂。一个苍白无力的烂理由可我却宁愿选择去相信,但毕竟不是那个单纯天真的小女孩我怎会听不出来爷爷是在安慰我呢?手机不合时宜的震动了起来,是瑾初:“萧兮,你没事吧我听说了要坚强啊,我过来帮你收拾一下爷爷的遗物。”“不用了。”我挂断电话。林瑾初,我们彼此坦诚相待的好朋友也是我唯一一个朋友。她是千金却义无反顾的去帮助我,有时候我们不需要多说什么就能领悟对方的意思,这也是我们能走到今天的一个重要原因吧。但我是谁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萧兮呀,虽不是第一次但怎能让她看见我如此狼狈的模样。在爷爷的房间里收拾杂物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光碟,是爷爷最爱看的《隋唐英雄》。把光盘放入DVD,熟悉的歌声在银幕上响起是隋唐英雄的主题曲《真英雄》,演唱的是程咬金的扮演者张卫健。记得爷爷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咬金了,因为他活得自在有个性,重情重义的。我小心翼翼的将光碟放进行李箱里,收拾好一些财产和几件简单的衣物,注视了爷爷的照片许久后还是咬咬牙将他放进最深处。慌慌张张的整理好东西之后,掏出手机给瑾初打了个电话。“什么!”瑾初在电话那头大惊失色,“你要去别的城市?”是的这座城市留给我太多太多伤感和回忆。我特地将去往A市的交通工具定为绿皮火车,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去想很多很多事情。踏上绿皮火车之后我就觉得自己太文艺了,拖着年代久远的行李箱打扮也是文艺范。听到火车开启时的辘辘车声我又十分矫情的哭了,惹得车上寥寥无几的乘客好奇的目光往这边投来。我赶紧拭去眼泪,爷爷说过的,不能够哭要坚强。突然感觉有点舍不得这个城市。生我之人和养我18年之人,都长眠于此。季叹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次在火车站要来接朋友的他,看见风尘仆仆的我时的那个感觉。我装作假正经的问他是什么感觉,他笑嘻嘻的回答说,一见钟情呀。我从不会相信一见钟情反而还是日久生情比较靠谱,不过和季叹打打闹闹的时候我特别容易感到满意。在这座十分繁华的新城市里我交到了一位朋友,她叫何初念。我这一生能有一位蓝颜和几位知心闺蜜也就满足了,但是现在过着十分单调的日子时我开始迷惘,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日复一日的这样蹉跎自己的大好时光?答案肯定是不,不容得我多想何初念就拉着我和季叹玩真心话大冒险。每输一次的人还要喝两杯伏加特,我知道她这么做的用意,初念知道我对季叹有感觉。但那是爱么,我觉得应该是好感吧。我和初念在咖啡厅里等着季叹,过了十几分钟季叹挽着一个女孩走了过来。他脸上满是温柔的笑意,看着那位女生:“她叫陆遥,我的女朋友。”他眼睛里的闪光和温柔让我一下子嫉妒上了那个女孩,她的确很漂亮不然怎么配得上季叹呢。当我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初念告诉我他们分手了,然后女孩给季叹下毒后又自杀了,当然这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萧兮,你知道么那天你看那个女孩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杀千刀的一样。谁都看得出来,你喜欢季叹。”回到公寓之后初念把我拉到一边说,我吓了一大跳,有这么明显么?现在季叹来找我玩的时间并不多了,大大的减少,有时候来也是和陆遥出双入对的看得我眼都红了。现在我开始明白我对季叹的感觉不仅仅是好感,的确还有爱。毕竟他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张开双手来拥抱我,也经常会做我爱吃的食物,更会做我的听众一言不发的听完我滔滔不绝的八卦……我感觉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初念惊讶的看着我,问:“萧兮啊你不是巨蟹座的么,应该很恋家呀,怎么说走就走呢?”是,我的确很恋家。但是当家一但变得面目全非我会义无反顾的,离开。都说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放手,那我现在是不是在做这件事情呢?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去过很多地方,有在西双版纳受到热情的待遇;在拉萨看到了小时候学过的《拉萨的天空》里清澈的天空;在马尔代夫见识到了很多……我订了一张去往A市的机票,想给他们一个惊喜,一起过中秋节。当我来到公寓前的时候,发现初念的眼睛里都是血丝。我问她怎么了,她声音断断续续续的说:“季叹,他,死,死了……”什么!?季叹死了?“在你走之后,他发现他喜欢的是你。他要跟陆遥分手陆遥爱他太深所以不肯,后来给他下药,然后自己自尽。”我的头想要爆炸了似的一片混乱,但“季叹死了”却在清晰地回荡着。我回家了,回C城了。我看到瑾初的时候一下就哭了出来,她惊讶的望着我赶忙措手不及的递上纸巾,然后笨笨的安慰着我。那段日子我不肯见任何除瑾初以外的人,整体呆在被窝里什么都不做也不吃东西。因为窗帘拉着,每次醒来不是天黑了就是天亮了,瑾初望着我叹叹气,这样可不行啊。瑾初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指着平板说我们一起看快乐大本营吧,这期有李易峰诶我炒鸡喜欢他的。我只好点点头,注视着屏幕。的确李易峰笑得特别温暖我觉得特别好看,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年来我第一次对一个人有所兴趣。我开始渐渐吃东西了,就是不爱出去走动。瑾初特别高兴以为我是因为看了李易峰之后突然开窍了,的确李易峰是一束阳光不过原因不全是这个。因为我知道,还有三天是季叹的祭日也会是我的祭日,我只是在开始准备。在台灯下我提起笔专注的写着信,可以说是遗书吧。农历初三清晨,瑾初还在熟睡中。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挑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回房间。小刀一下一下重重的割在我的手腕上,鲜红的血往下滴个不止。我的脸上因为疼特别苍白,汗水也逐渐多了起来。很多副面孔在我的眼前浮现出来,最后拼成一个个令我终生难忘的画面,季叹的温柔爷爷在临终前看我的眼神,还有记得在幼儿园时被其他小朋友嘲笑是孤儿但硬是没有反驳的萧兮……最后一副画面消失,小刀“哐当”一下滑落到地上。我渐渐没有了知觉,唯一的念想就是,季叹,爷爷我来找你们了……我想我回走得很轻松吧,不需要再面对喧哗的世界。我在遗书里有让瑾初帮我转告给初念的话,当然也对她说了一些平时说不出口比较矫情的话语。床柜上摆着的台灯原本是十分明亮的,现在却也一下子灭了。我终于开始明白爷爷最初对我说过的话。我有让瑾初在我死后将我的尸体火化,然后将骨灰撒向大自然,我再也不要去面对世界的繁华喧闹,一个人静静的飘零。-番外-(咳咳,说是番外其实是一篇很短的遗书辣,而且没有恐怖元素)亲爱的瑾初:亲爱哒你不要害怕也不用担心,我去天堂见季叹和爷爷了,我一切都好。首先很不好意思的嘱咐你一件事情,我死之后把我的尸体火化然后把骨灰撒向大自然,我以后不要再做一个受这么多束缚的人了。还有去跟初念说,我们的友谊下辈子继续让她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你啊瑾初,乖乖的找个爱你的人相守到老,不要再那么猛撞了也不要想我喔,好好照顾自己。我会在天堂看着你的。萧兮.死前终笔虽然只是一封很短没有什么华藻语言去装饰的信,但是林瑾初却是哭得淅沥哗啦。当然,她相信萧兮在天堂和所爱之人团聚了。五年级:张若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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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挽我的灵魂在人间(附)十四年前、我出生了,你拥有了一个比你小两岁的妹妹,我拥有了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哥哥,你纯真的笑脸你幼稚的声音,那随风摆动的小耳朵下的金色头发,使我终生难忘。十三年前、我渐渐开始学走路,但总是走不稳,你一下一下的教我走路,我摔倒了你鼓励我站起来,才让现在的我也能站起来,慢慢地,我学会了走路,我开始跟着你和你那帮其他狐狸族的大哥哥们玩。十二年前、我在其他狐狸族也交了一个好朋友,我出生在四月六日,人类的清明节的后一天,她出生在人类清明节的前一天,她一直和我打打闹闹,一直一直,直到有一天,她用了她们的族——“雪狐”族的法术“凝结”她将我用冰块凝结在了荒郊外野,我等了一天,两天,三天,直到第四天我累了,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昏倒了,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远方有个金发的小男孩,我很眼熟,但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谁,当我在睁开眼睛时,我又看到了他,还有孤狐族族长——爸爸,还有私自闯入狐界的人类妈妈,我又想起了那个金发小男孩是谁,是的,他是你,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忘记过你。十一年前、我开始学法术,因为我是孤狐族的,所以学的法术是关于将人困在另一个结界里的法术,你又细细地教我,因为我不是纯狐族所以学得很不好,很慢,我都烦了你却还在细心地教我,很长时间以后,我学了一点层次,但只是偶尔能施展出来,你还在细细地教我,我有一点走火入魔的感觉,才四岁,就会走火入魔,可能是因为不是纯狐族的原因吧,我走火入魔,这让我施展法术施展得很强,但是不一定能打准,好多次都差点打到你,还好是你闪得快,因为你从不反击我,我认为我很厉害,出了孤狐族去跟人家吹牛,结果打了一架,最后眼看人家的攻击就到眼前,但是在我前面忽然闪出了你,你帮我解了围,反击了回去,事后你不但没有批评我还安慰我不要害怕,从此我再也不自以为是了。十年前、我有点精通法术了,学会了基本功。九年前、我精通了法术。八年前、因为我的一时恍惚闯入了狐族总族长的宫殿,狐族总族长一眼看出了我不是纯狐族,变把父亲找来,问出了事实,知道还有一子,便又找来了哥哥你,他又一眼看出你就是纯狐族,便让你和父亲留在狐族,将我和母亲弹出了结界,你久久地挽留我和母亲不要走,但是母亲被逼无奈只好割爱到了人间。七年前、母亲因重病在身而死,我便进入了孤儿院,在孤儿院我常常在梦里和幻觉里见到那个金头发小男孩,也许,我幻想的时候你已经不是一个小男孩了,过了半年,有一对富翁夫妇将我领养之去,他们还有一子比我小两岁叫:苏子杰,他们给我取名,我一再拒绝,因为我深深记得我的名字里有个xi字,但我不知到底是哪个xi,我说我喜欢xi这个拼音,他们给我取名叫了苏子汐。六年前、他们帮我弄了户口,我成为了一个小大家闺秀,是出名的小安静,但他们都不知道我还有另一面活泼的性格,我成为了苏氏千金,学校的孩子们都不敢欺负我,而且送了我个雅号“苏美人”因为他们知道我是苏铭和薛瑾心的女儿却不知道我不是亲生的。不知为什么也许是长时间相处我爱我的弟弟,我爱我的养父养母。五年前、我又碰到了那个曾把我困在冰里的朋友,我放下了之前的怨把她当成了缘,又成为了好朋友——丁柯依。四年前、我琴棋书画跳舞唱歌样样精通成为了学校的小明星。她却只有学习好一个,因此开始跟着我一起粘粘乐,她变得不再像之前那样神奇十足了,她谦虚了。三年前、我和她一起约定要上一个中学。我的那个弟弟不断的惹祸,最后总是我来帮他收场,养父养母大概都不知道。两年前、我们为了那个约定每天废寝忘食得学习。我的那个害人的小弟弟有一次彻彻底底的把养父惹恼了一次。一年前、我们实现了那个约定考上了同一所中学却不是一个班,我是A班你是C班。一年级:路子艺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一年级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