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
力是一个以盗墓为生的人,因为所得不菲,所以大墓小墓都会去盗。但是这一次,使他永远去难以忘记。现在,力正在某监狱的办公室里同一位女警员会议着发生的一切。,怕了下去。这条墓道并不是怎么宽,但是相当长。而且非常暗。这使我这个一直在暗处工作的人也产生了恐惧使我点燃了火把。经过一段路后,我到达了一个非常大的墓室,在墓室的两边站着许多干尸,干尸的额头上写着数字,嘴唇被线缝住了,这些干尸也不知死了多久,但我没有多想,直往那棺材走去。走进我才发现,这个棺材的质地非常奇怪,决不是石木、金银等制成的,那又会是什么?为了看个明白,我打开了棺盖,里面有一个封的很好的坛子,里面还躺着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她穿着透明的绸缎,仿佛公主等待着王子的吻,我不由的看痴了,忽然脑后一疼,我晕了过去。待我睁开眼睛,我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那些干尸正围绕在我的身边,我想坐起来,但发现手脚被绑在了四根柱子上,柱子在一块石板上,而我就躺在那快石板上,这一切使我想叫都叫不出来,而干尸拿着那个坛子拆了封,走了过来,一拆封只见无数的不知名的乳白色虫子一拥而出,干尸们使劲掰开了我的手,虫子就开始拥入我的嘴里,一个干尸就开始缝我的嘴,那干尸干枯的手紧捏着我的嘴唇,我根本无发反抗,只是感觉最里的虫子不停的蠕动,甚至穿过我的 喉咙,干尸从另一个干尸手中接过的一跟针,当干尸拿着针靠近我的嘴唇时我几乎晕了过去,当第一针穿过我的下唇再经过上唇时,那中心如刀绞的感觉,以及乳白色虫子在嘴里的恶心是从来没感觉过的。这时体内不知从哪来的力量使我挣断了右手的绳子,为了求生,我摸出了身上的短刀,一阵挥舞,并快速割断了左手及双脚的束缚,左手把嘴唇上的线拉了下来,并开始呕吐,吐出了所有的虫,并不断挥舞短刀,不使干尸靠近我,突然一个干尸跳了出来,我一刀斩下,只见干尸的伤口拥出无数乳白色的虫子,但不一会就变成了血水,而干尸也变成了灰,我呆了但我知道不能呆,开始往外跑。就在这时,墓室的大门开始关闭,我正好冲出了大门,回头间,那些干尸似乎想追上我,但他们行动很慢,最终门关上了,再爬出入口后由于巨痛再也忍受不了晕了过去……“那你认为是一场梦吗?”女警员问。“我也希望是一场梦,但嘴唇上的针痕却让我知道这不是一场梦。”力回答到。女警又说到:“根据你所说的地方,我们并没找到那个入口,但是找到了和你故事有关的东西,那种乳白色的虫子,现在专家都不知道这是何种生物,或许这不是地球上的生物,而根据上司的命令,这些事的所有资料将被永远陈封起来。”“那好吧,我该走了,感谢你们相信我,再见。”说完,力走开了办公室。
这时,放在办公桌上装着那种虫的瓶子里,虫子正在慢慢化成灰,无影无踪了……
听,下雨了
知道,再过90天,就要走了。说过,只待三年的,没想到,三年前,大雨倾盆,三年后,大雨依旧。还记得吗?从前那个,爱徘徊在枯藤下的小孩子。
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明明厌了,累了,还是伏在桌前,有一句没一句的调侃着同桌。把玩着笔,抚着上面的花纹,像小孩子一样嘟着嘴。角落,风微微掀起日历的一角。一页页,一篇篇,早已不是当年的摸样了。只有自己,同学相继离开,不明原因,下落不明。曾经一起聊的话题,再也没人提起。
大家都好像有秘密,我却只在乎曾经的我们,什么时候才会在苏醒。是不是太天真了?同类也好,知己也罢,再过不就,就是分道扬镳,或与今生不见。真的好讨厌,没完没了的考试,还有该死的体育来瞎搅和。窗前,雨还是下的不紧不慢。
曾经有人跟我说,她爱雨,爱持着伞,行在雨中。那是,我说,我也爱雨,爱倚在窗沿,看着雨,听着雨。我说,我是鱼,我不能离开水,不能没有自由,不能被束缚。我爱雨,爱那种焕然一新的惊喜,爱雨后难得的清新。同时,我也是只懒懒的鱼,下雨是我偷闲的最好理由。
那天,又下雨了。我哭了,是我在这最后90天中哭的最伤心的一次。那天,我坐在高处,看着灰灰的天空。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不想听到。眼角滑落湿润的液体,瞬间的朦胧,让我认为,下雨了。下雨,真的好吗?她问。我摇头,呆呆着看着天,多希望,一道闪电可以彻底毁掉我的脆弱。
一连几天,雨都下个不停,和曾经一样,一点也没变,是我变了。或许,就因为这样,我才爱雨,才认为,雨,是我的恋人。
听,下雨了。看,你的曾经,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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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一:《盗墓笔记》读后感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二: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三: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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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迷城“来真主了!”许鸿飞等人发一声喊,四处退避。“刺刺刺”一股粘稠的绿色液体喷到了他们刚刚站过的地面上,那里立刻升起一阵难闻的白烟,石板立刻软如烂泥。许鸿飞等人抬头仰望,只见黑暗中缓缓爬出一物,原来是一个特大型的德拉库拉库,它看来已经经过了变异,浑身都是浓重的紫色,圆圈似的斑纹,也妖异的闪动着。它看来是所有德拉库拉库的母体,因为子孙被屠戮而异常愤怒,终于忍耐不住而冲上地面,想狠狠教训一下那些杀死它后代的家伙。“吼!”它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叫,接着一曲身体,如旋风般冲了过来。欧阳远峰举枪便射,“哒哒哒哒”一长串子弹全部射到它的身上,可是由于德拉库拉库的皮肤上覆盖了跟多角质层而没有起到应有的杀伤效果,不过还是打得它一缩,欧阳远峰趁机避开。德拉库拉库愤怒了,它蜷缩起身子,直接撞了过来。没想到欧阳远峰早已避开,它一下撞到了古城中的建筑物上,直接将其撞塌了半边。接着又回过头来,发出了第二次攻击,这次它可就学聪明了,先是虚张声势[注: 张:铺张,夸大。假装出强大的气势。指假造声势,借以吓人。],吐出一堆德拉库拉库幼虫,让其发动自杀性攻击,然后在许鸿飞等人收拾那些幼虫的时候,悄悄地绕到了他们的身后。接着在许鸿飞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偷袭。许鸿飞刚刚注意到德拉库拉库,它就已经冲到了身前。此时躲避已经来不及,看着飞速逼近的德拉库拉库,许鸿飞心一横,将***横放护住胸口,接着深吸一口气,运转念力力量,一道念力波发了出去。不过,同时那德拉库拉库也撞到了许鸿飞的身上,“咔!”那支***当时就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而折断,虽然有念力波和***的阻挡,但那一撞的余势还是打在了许鸿飞身上,将其撞出了七八米远。许鸿飞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按了按胸腹部位,还不错,没断骨头。回过头来看了看,德拉库拉库还是没有什么大伤。它摇晃了一下脑袋,气势汹汹[注: 汹汹:气势盛大的样子。形容气势凶猛。]的看向他们。“擦,”在他们丝毫都没有注意的黑暗处,龟息蛇眠神功渐渐敛去,一双忧郁的眼睛漠视着这场战斗,但是声音却有些愤怒,“这德拉库拉库母体竟如此不知好歹[注: 不知道好坏。多指不能领会别人的好意。],我引你来只是让你教训他们一下,又不是让你杀掉他们,尤其是那个人,对我很重要,看来得采取一点方式了。”那人想着,许鸿飞在最后的神庙看到他,会是什么神情呢?他回过神来,拿出了一只小玻璃瓶,捏破了瓶子,一股气体迅速逸去。《古城外沙漠》“嗯?”麦德斯发出惊异的叫声。“怎么了?”独孤宇奇走上来。“一股信息素,我敢肯定。比我用的还要先进,已经可以催使古代动物!那些家伙这么强大?!”麦德斯使劲的嗅了嗅空气,断定道。“不,不会是他们,”独孤宇奇肯定道,他已经看了他们的资料,没有会役兽术的人。接着忽然想起一人,“难道是他?!他为什么会帮那些人。这不可能!”独孤宇奇想起了在沙漠那人说过的话:“你对时局的判断很清晰,对力量的把握也很精确,的确是大器之才,不过有两点你还是都没掌握,那就是人性和利益。只有明白了人性之理,才能真正的会控制所有人。只有掌握了世间的利益,才不会被利益所控,成为这个物质横流世界的傀儡。这第一点会使你失败,而第二点则会要你的命!待到时机合适了,我会给你一个最后的考验。”“难道我真的错了?”独孤宇奇看着那人离开的背影,只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助。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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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迷城《沙漠篇》“来真主了!”许鸿飞等人发一声喊,四处退避。“刺刺刺”一股粘稠的绿色液体喷到了他们刚刚站过的地面上,那里立刻升起一阵难闻的白烟,石板立刻软如烂泥。许鸿飞等人抬头仰望,只见黑暗中缓缓爬出一物,原来是一个特大型的德拉库拉库,它看来已经经过了变异,浑身都是浓重的紫色,圆圈似的斑纹,也妖异的闪动着。它看来是所有德拉库拉库的母体,因为子孙被屠戮而异常愤怒,终于忍耐不住而冲上地面,想狠狠教训一下那些杀死它后代的家伙。“吼!”它发出一声刺耳的嘶叫,接着一曲身体,如旋风般冲了过来。欧阳远峰举枪便射,“哒哒哒哒”一长串子弹全部射到它的身上,可是由于德拉库拉库的皮肤上覆盖了跟多角质层而没有起到应有的杀伤效果,不过还是打得它一缩,欧阳远峰趁机避开。德拉库拉库愤怒了,它蜷缩起身子,直接撞了过来。没想到欧阳远峰早已避开,它一下撞到了古城中的建筑物上,直接将其撞塌了半边。接着又回过头来,发出了第二次攻击,这次它可就学聪明了,先是虚张声势,吐出一堆德拉库拉库幼虫,让其发动自杀性攻击,然后在许鸿飞等人收拾那些幼虫的时候,悄悄地绕到了他们的身后。接着在许鸿飞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偷袭。 />许鸿飞刚刚注意到德拉库拉库,它就已经冲到了身前。此时躲避已经来不及,看着飞速逼近的德拉库拉库,许鸿飞心一横,将冲锋枪横放护住胸口,接着深吸一口气,运转念力力量,一道念力波发了出去。不过,同时那德拉库拉库也撞到了许鸿飞的身上,“咔!”那支冲锋枪当时就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而折断,虽然有念力波和冲锋枪的阻挡,但那一撞的余势还是打在了许鸿飞身上,将其撞出了七八米远。许鸿飞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按了按胸腹部位,还不错,没断骨头。回过头来看了看,德拉库拉库还是没有什么大伤。它摇晃了一下脑袋,气势汹汹的看向他们。“擦,”在他们丝毫都没有注意的黑暗处,龟息蛇眠神功渐渐敛去,一双忧郁的眼睛漠视着这场战斗,但是声音却有些愤怒,“这德拉库拉库母体竟如此不知好歹,我引你来只是让你教训他们一下,又不是让你杀掉他们,尤其是那个人,对我很重要,看来得采取一点方式了。”那人想着,许鸿飞在最后的神庙看到他,会是什么神情呢?他回过神来,拿出了一只小玻璃瓶,捏破了瓶子,一股气体迅速逸去。 />《古城外沙漠》“嗯?”麦德斯发出惊异的叫声。“怎么了?”独孤宇奇走上来。“一股信息素,我敢肯定。比我用的还要先进,已经可以催使古代动物!那些家伙这么强大?!”麦德斯使劲的嗅了嗅空气,断定道。“不,不会是他们,”独孤宇奇肯定道,他已经看了他们的资料,没有会役兽术的人。接着忽然想起一人,“难道是他?!他为什么会帮那些人。这不可能!”独孤宇奇想起了在沙漠那人说过的话:“你对时局的判断很清晰,对力量的把握也很精确,的确是大器之才,不过有两点你还是都没掌握,那就是人性和利益。只有明白了人性之理,才能真正的会控制所有人。只有掌握了世间的利益,才不会被利益所控,成为这个物质横流世界的傀儡。这第一点会使你失败,而第二点则会要你的命!待到时机合适了,我会给你一个最后的考验。”“难道我真的错了?”独孤宇奇看着那人离开的背影,只感觉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助。12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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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盗墓笔记》这是一本新出的书,也是一种新起的文学——盗墓文学在2007年风靡网络。是打开中国人不用再看外国的吸血鬼和木乃伊的探险小说故事而从此有了咱中国人的探险类小说的开山四大代表作之一,是《鬼吹灯》、《盗墓笔记》、《盗墓之王》、《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盗墓笔记》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原名徐磊,浙江人,《盗墓笔记》有四部、五个故事,《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第四部还未出书暂时。 我第一次看到《盗墓笔记》是在羊城晚报上连载的《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又在它风靡网络时期发现它在排名榜很前于是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发现我做到了废寝忘食,我发现一看就停不下来以为有种东西叫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的说法。虽然它没有写,但强烈的悬念让人不由自主的点击“下一页”。我不曾发现时间竟然如此快的速度从我身边飞逝,也不曾发现窗外颜色黑白交替。直到写出来的我都看完了的时候。我就到南派三叔的博客等待更新了。 现实中,盗墓是弥天大罪。而在文学上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题材。自从盗墓文学的四大开山作一出,很多只要涉及到一点盗墓的作品就一炮而红,而关于盗墓的探险小说也越来越多。中国人终于也有了有自己特色风格的探险小说了。打开了局面,在2007年以前,中国人写的探险故事基本上是没有的,除了一些幼儿类的什么什么的冒险记,其他的是屈指可数。 而今,不一样了。但也有一些好事者作家去批评盗墓文学。人不可能没缺点,书也一样,也不可能没贡献,书也一样。谁是谁非。说不清楚。 《盗墓笔记》也经历过大起大落的形势。一月份出版,三月份红了,六月份被封杀,后有解禁。四大名著不也经历过这个过程?6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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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运动会彩排学校马上就要举行运动会了,今天早上,老师们为了让我们名列前茅,费尽了心思训练我们,简直就是魔鬼训练!听说下午就要彩排了,同学们三言两语交谈着下午的彩排,有些紧张。转眼间,我们已经整齐地站在操场上了。嘈杂的口哨声让人一听就感觉劳累。主持人优美的朗诵声,在我们听来,也犹如鬼嚎声一般,感觉骨头都散架了。轮到我们上场了,站在看台面前,我们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如果不打起精神,就会毁了五年级的荣誉。一声声口号声从我们的嗓子里喊出,感觉喉咙像着了火似的。面对主席台,正见校长对着我们笑,一股劲儿从我们身体的最深处急速往前冲,可没走多久,就感觉筋疲力尽了,我们两只手耷拉着,两条腿僵硬了,浑身感觉有几百吨重。那一刻呀,真是度“秒”如年呀!300字 三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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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墓笔记》_《盗墓笔记》读后感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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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10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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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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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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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南派三叔曾经说过:“我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上它,而他们大多数是因为在心情低谷期看了后喜欢上的。"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局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感,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一点点。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忠诚护主的潘子,三叔,瞎子……潘子的那段,是最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就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到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痛,然后无能为力。“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的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到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着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今年,2015年八月十七日,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那天,三叔给了我们一个结局:等一场千年雨歇。那天,无数稻米在长白山上齐喊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我们只是好久不见”、“小哥,欢迎回家”。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永远忘不了稻米们一起待到零点,一起喊出那句‘张起灵,欢迎回家’,一起刷屏……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实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铁三角,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造生与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小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话甚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