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_1200字
我是一匹狼
没错,是狼。那个故事中的反派角色,那个故事里阴险、凶残而又狡诈的狼。可我自认为我是一匹好狼,不同与任何一个故事里的狼。
那是让我无法忘记的一天。我高兴地在森林里散步,我在花丛中与蝴蝶嬉戏,我随着小鸟的歌声跳舞,天气如同我的心情般明媚。正在我沉醉在芬芳的花香中时,一个轻轻的哼唱声传入我的耳朵。那是多么美妙的歌声啊!我随着声音寻去,声音的源头是一个戴着红红帽子的可爱小女孩。她挎着一个精致的篮子,那篮子散发出阵阵香味。我猜那篮子里一定装着美味的点心和浓醇的葡萄酒——我相信我的鼻子。我喜欢那个小女孩。
我轻轻走过去,问她:“你要去哪里啊?”
她是一个礼貌的孩子,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她并不建议我这个“陌生人”突兀的问话。她回答说:“我的奶奶生病了,我要去给她送些点心和一些酒,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想起那个住在森林的和蔼老奶奶,最近没有看到她在院子里织毛衣了,原来是生病了。我对小女孩提议到:“你可以从小路去你奶奶家,小路的旁边有美丽的花。你可以顺便在路上摘些花来送给你的奶奶。”
我想老奶奶看到那么美丽的花一定会高兴吧。很显然小女孩也是这么想的,她高高兴兴地去了小路。在临走前还好心的送了我一块点心。
……
我飞快地跑向老奶奶的房子,幸好在小女孩之前赶到了。老奶奶病得很重,我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下床,藏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里,然后我戴上她的帽子,钻到了她的被窝里。
一会后,小女孩来了,她悄悄们说:“奶奶在家吗?”
我用虚弱的声音说:“我在,门没锁进来吧。“
她轻轻走进来,把篮子放到桌子上,然后捧着一大束花对我说:“奶奶,我给你带了点心和酒还给你摘了花您一定要赶快好起来啊”
她一定想不到,躺在这里的已经不是她的奶奶……
我吞掉了她,然后把篮子里的糕点和葡萄酒都倒掉了。令我没想到的是,一个猎人突然走过来,他打晕了我,我感觉到他扒开我的肚子,我想就是那时小姑娘被救走了吧。当我奇迹般的醒来时,他们已经找到被我藏在角落里的老奶奶了。我无声的落下了眼泪。
.后来的记忆便模糊不清了,只知道我奇迹般地回到了家,然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
妈妈摇摇头叹口气说:“你毕竟是年轻,弄不清人类的想法,你不应该吞了小女孩的。”
我的眼睛了充满怒火说:“那个虚情假意的孩子,她竟然在糕点里下了毒。要知道老奶奶那么虚弱,尽管并不是什么剧毒,但老奶奶喝下去也有可能危及性命的!”——没错,在小女孩留给我的糕点里我发现了轻微的毒。
妈妈竟也含着泪说:“不是小女孩的错,那毒是他父母下的,就仅仅为了那老奶奶收藏的一些古董和一笔遗产,人类的心思是我们无法探知的。”
之后妈妈清理了我的伤口,又打扫了我留下的血迹,据妈妈所说是为了不让那些猎人顺着我的血迹在到我们家,从而杀死我们。
过了几天,我的故事就被传开了,一传十十传百,我就成了一般故事里那种凶恶的坏狼,后来我竟然被说死了。我的故事开始用来教育孩子不和陌生人说话。而那个老奶奶,在远离了我这样的坏狼后,竟还是在几个月后就死了。
我想我终究是错了,我原来还是那样一只坏狼。
初三:董双双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黑(一)_2000字
吴清。吴清……你说的永久,这便是你说的永久吧。
我看着你上了飞机。
你拖着大大的行李箱,戴着墨镜口罩,独自走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你压低帽檐,高高的玻璃露天窗把你的侧影打碎在地面上。我握紧手中的手机,抬起手拨通你的号码。我看着你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看向屏幕的你的身影一瞬间僵住了,你迟疑了几秒,接通了我的电话。
你在哪。我这样问你。你沉默了一会儿,平静的告诉我你在发布会现场,而后又故作掩饰的告诉我最近新片要上映了,你作为主演不能缺席。
我淡淡的说好,问你要不要晚上一起吃饭,我给你做。你说不用,晚上你要待在剧组,告诉我最近几个月我可能都不会见到你了。
你和叮嘱几句后你直接的挂断了电话。我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在我视线尽头,慌慌张张的样子像是怕我揭穿你的谎言。我无声的笑了。
吴清啊吴清,枉你我自幼相识,这十八年,竟换不回你一句真心。
你说你想当演艺圈最闪耀的星,我就求父亲在你刚出道时就捧红你,我尽我所能让你快乐,不让你知道父亲就是公司董事长,可你自从长大后何曾像儿时般温柔对待我。你再也没有叫过我一声潇潇了。
顾潇,你真是个傻子。你明知他喜欢那个女人,你却还死乞白赖的不放弃,心里暗自不去相信。你的真心便换回这一切。也是,在他的心里,你除了空有美貌,一个不错的脑子,还有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刚想走,一个人把我拽住了。
潇潇?你怎么在这?我抬头,看到了白炼正举着手机对着我拍照。
我来送个人,你拍我干嘛。我皱眉看着他。
白炼是我十六岁那年认识的一个男孩,他父亲是我父亲合作公司的董事长,在一次聚会上我和白炼相识。当时我觉得聚会无聊,便一个人跑到泳池边脱掉鞋子踩水玩。正玩的开心,一只手忽然从水里伸出来,抓住我的脚,我连惊呼都来不及就被他拉到水里,刚张大的嘴里涌满了水,我被呛得无法呼吸,在水里乱扑腾,慢慢沉下去。一个人从下面揽住我的腰,按住我的后脑勺,一个柔软的唇贴了上来,在水中撬开我的牙,空气就灌进了我的嘴里。
我紧紧抱住你,索取着你嘴中的空气。直到你把我抱上岸后我也惊魂未定的没有松手。直到你在架子上拿了条浴巾给我裹上,把我抱着放在躺椅上,你发间的水滴到我脸上时我才反应过来,抬头看你,你的脸离我只有一指宽,嘴角上扬,似乎十分愉悦的对我说,还不放手。
我赶紧放开了我的手,等到他站直身子,我忽然想起了之前一幕,立马从躺椅上弹了起来,冲他叫道,为什么把我拽下水。谁知身子刚站起来就一软,朝着旁边倒去,他一伸胳膊把我拉到怀里,眨了眨他那狭长的桃花眼,问我是不是要一直这样躺在他怀里,我低下头,看到湿透了的白色长裙贴在身上几乎透明,用力推开他然后裹上浴巾待在躺椅上瞪他。
他走过来蹲下,伸出手擦去我脸上的水珠,最后停在我的唇边,对我说,真是个小野猫,都不知道留一点空气给他,让他差点闷死在水底了。
我脸一红,忙移开我的视线,他低低的笑了,嗓音很沙哑磁性,和吴清的清亮完全不同,他半直着身子,凑近我的脸看我,点点头说,长得真不错。而后忽然捧住我的脸,吻了下来,炽热的呼吸打在我的脸上,我被憋得差点无法呼吸,和他争夺起了嘴中的空气。他顺势把我压倒在躺椅上,和我吻了起来。
许久,离开了我的唇,伸出舌头舔干净我嘴边的银丝,又在我嘴上轻啄一下,搂着我让我暖和起来,笑着和我说,顾潇,你好,我叫白炼。
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他告诉我他那天是故意知道我不会游泳拉我下水的,就是为了能吻我一下。他还告诉我,其实很早以前我们就见过,只是我把他忘了。
再后来,我就习惯了他每次见面时的吻,有时热烈,有时温柔,有时绵长。只是我的心中从不把他的吻看做是恋人间的爱意,因为我的心里只装着一个人。吴清。
白炼指了指他身后的行李箱说,老头让我去签份合同,我走之前本来想去看看你的,结果没时间,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了,我这次签合同大概一个周左右,为了避免我想你,我就只好把你装进手机带走咯。
我忍不住笑出来,说,认识你五年了,还这么贫嘴。
他把手机装进口袋,一步步的慢慢凑近我,眯起眼睛说,那你不准备跟我说点什么吗?
我刚开口想说一路顺风,他的脸就贴了过来,在我没反应过来时轻轻一吻,把我的话堵在嘴里。帮我把耳边碎发捋后去,摸摸我的脸,刮了刮我的鼻子说,我走了潇潇。回来给你个惊喜。
我挥挥手让他滚,自己一个人沿着来时的路走了回去。走到停车场一辆黑色保时捷旁,司机下来拉开车门,我坐了进去,司机对我说,小姐,老爷刚打电话让您回一趟顾家庄园,您看你是回您的别墅还是庄园。
我想了想,说,回庄园吧。车缓缓启动,我看着窗外风景,拿出手机,看着我和吴清的聊天记录,一分十八秒,在心里冷冷自嘲,顾潇,十八年了,你也该回头了。心早被伤的千疮百孔,我给吴清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分手,以后不要再见面了。然后想着他下飞机后看到这条短信的表情,忽然心中十分舒畅,也许我早就不爱他了。
十八年,也是该结束了。
初三:沧无潇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与狼共舞》读后感_1200字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初三:小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
狼_800字我以仰式的姿态看屏幕上的狼走来。以高楼的白影作背景,体态健硕的他齿间似乎还有猎物的肉屑,猩红色的血迹,给人一强烈的视觉冲击。我并不厌恶狼。相反,我对食物链终端强大如斯的动物,有种近乎偏执的崇拜。就像现在屏幕上显示的,狼群穷追不舍着猎物,富有美感的肌肉不断重复由松弛到紧绷,再由紧绷到松弛的过程。一个目标掉了队,冲刺、撕咬、咀嚼,片刻之间只剩累累白骨。弱肉强食,自然界亘古不变的真理。这一幕再次验证了达尔文“优胜劣淘”的观点。狼的食物当然包括人们饲养的家禽,于是。人们对于使他们物质财富严重蒙受损失的狼有了机器主观的评价,“狼心狗肺”、“白眼狼”、“狼狈为奸”、“狼奔豕突”等词语涌现。但狼不能为了这点可笑的评价仁慈。一旦犹豫,就意味着饥饿,然后是猎物的反攻,接着面临死亡。这个世界的所有动物,无时无刻不在为适应环境做着残酷的改变,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投向屏幕,狼群仍在奔跑,四条强健的腿蕴涵着不可思议的力量。我很羡慕这种最原始的奔跑形式。曾经,我们的祖先也曾是这片沃土上茹毛饮血的竞争者,然后科技的发展带来必然的差异,然而人类与自然的隔阂,却不仅仅在于科技。科技造就了隔阂,隔阂却不能推动科技。人类以高昂的代价换取了优异的物质生活,同时变得目空一切。动物们不会思考交谈,殊不知,你亦不会动物的语言。在生物里,你与他们是一类的,叫做“动物”。我想起昨天的一张图片。一片浓黑的紫色,一轮惨淡的圆月,一个陡峭的山丘,一根斜伸的枝桠,一阵清冷的阴风,一声粗犷的嗥叫,一点荧荧的绿光……生死的角逐在此展开,生或死的转盘,由许多偶然的因素决定。野兽的一生做着这样惊险的游戏,不得半点休息,即使是睡觉,也要有几分清醒,否则,可能是上一秒人生得意,下一秒死于非命。但注意,我说的是野兽,至于动物园里的禁裔,早已失去锐气的、凭仅剩的余力挣扎的,都让人唏嘘不已。狼,在清冷的月光下行走,作战时的团结,难掩心的疲乏。750字 初三 状物
-
面具_1200字在这个充满着金钱利益的社会里,每个人都要戴着面具来隐藏自己,不是要伤害别人,而是不想被别人伤害。宝拉是一个初中学生,她有着一张很古典美的面孔,还有一颗很纯净的心灵,但这并不能阻止她不受伤害。班级里有许多女生常以欺负她为乐,例如在她做作业的时候拿走她的眼镜啊,把她的课本扔到水盆里去啊,很多的恶作剧每天在她身上上演,这使宝拉的心情每天都很糟,但她一直不会有报复的想法,因为她太过于善良了。这天,宝拉又挨欺负了。原因很简单,只是她在抬水的时候,无意间把水撒到了副班长可柔的裙子上,可柔是个很漂亮又有洁癖的女生,所以当水撒到她裙子上的时候,她的眼泪马上就流了出来,面对同学的指挥,和可柔的怒骂,宝拉多想说:“大不了,我赔你一件嘛。”可想法还未到嗓子眼就被宝拉生生的咽了下去,她看了看可柔的裙子,那裙子是宝姿的,对于宝拉来说太奢侈了,那是她家一个月的生活费,所以,她只能低三下四的连连道歉,但最后,她还是被淋了一身水做代价。同学们无情的嘲讽声一下午都未曾停止过。放学后,穿着一身半湿不干的宝拉一脸沮丧的朝家走去,但是中途却被一块硬硬的东西绊倒。她正打算抱怨连这种没有生命的东西也欺负她,可是当她回身后,她惊讶的发现,绊倒她的并不是什么石头之类的,而是一个银白色的面具,在阳光的斜照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宝拉拾起面具,发现了它并非她所想象的那样厚重,反而十分轻便、灵巧,心中的喜爱程度不觉上升了好几分。带着欢快的笑容,宝拉快步向家中走去。家里格外安静,母亲一脸悲伤,父亲抽着烟一脸倦容。看到宝拉回来,母亲淡淡的提起了一丝笑容。宝拉感到到家里气氛的沉重,安静的回到自己的卧室。抚摸着手里的银白色面具,面具散发出一种光,仿佛是在告诉宝拉把它戴上。宝拉戴上了面具,那面具似乎是为宝拉而定做的,不大不小完全合适。宝拉拿出书包底层的小镜子,当她看到镜子中的面具时微微吃惊了,那面具的弧度与自己的脸型刚刚好。宝拉想拿下面具,却发现根本拿不下来,面具似乎与肉融合在一起,稍一用力,就有切肤之痛。宝拉害怕了,她打开卧室门,急忙大声呼喊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跌跌撞撞的来到卧室前,却一脸疑惑。宝拉指着自己的脸,妈妈却摇了摇头。宝拉拿起小镜子,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并没有戴面具,可是用手去摸,却分明可以摸到面具的轮廓,妈妈离开卧室时,对她说:“学习累了就睡吧,别想太多。”没有人注意到窗边快速的跑过一只黑猫,更没有人发现黑猫脸上也戴着银白色的面具。第二天上学,宝拉惊讶的发现身边的同学格外与自己友好,就连一向高傲的可柔也温柔的请她吃饼干,没有一个人嘲笑宝拉。然而,宝拉戴上这个面具后,却发现,她总是无意识的说一些她并不想说的话,比如,对可柔讨好的话之类的。这样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宝拉发现同学们和她越来越友好,那些骂过她、欺负过她的男孩女孩也对她格外的好。宝拉沉迷于这种友好的关系,渐渐觉得说一些讨好的话也无伤大雅,于是,她对可柔,对老师,和一些有有派的人说了不少讨好的话,慢慢的,宝拉的思想观开始发生变化,她变得毫不知耻,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以至于伙同他人打架生事……终于宝拉在一次打架中,用水果刀捅死了一个人,就在她进入监狱后,她也恬不知耻的讨好每个人,但所有人都不再她,而她始终不知道也不明白,是什么害了她……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
释放_1200字我常常听到人们说这样的话。累了,你就歇歇;困了,你就睡睡;乐了,别忘了苦的时候;苦了,别忘了有乐的时候。注意身体,别忘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当我做题遇到难题想要知难而退时,我就会想想苦了,别忘了有乐的时候;当我晚上看书感到困乏的时候,我就会想想困了,你就睡睡;当我取得成功而得以忘形时,我就会想想乐了,别忘了苦的时候。回头过来,就是这么几句平凡的语言,仔细思考,却有着不平凡的道理。也许,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吧。最近,我一直在想:读书是为了什么?现在,我好像想通了。我子所以读书,远远不是为了什么文凭,荣耀,还是什么等等。我承认我没有伟人周恩来那样的远大理想:为中华自崛起而读书。我只为学习更过的知识而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为自己是社会的一份子而做出应有的贡献而学习更多。可能,大家会说这只是空想罢了。我只是想要把我想的表达出来罢了。也许我会想起唐伯虎的一句名言: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这些,只需要时间来决定是否。面对现在的我们学习的种种困难什么的,我仿佛恍然大悟,觉得那不叫鸭梨。比起父母的现在,那是多麽的渺小啊。看见现在的他们,我油然而想起了未来的我们。不知道是不是一样。这些,不算什么,只是以后让我们更加坚强。以前,我感到父母唠唠叨叨。现在不以为然。我的耳边随时都有一个警钟在响起。这也许就是他们的……他们总是说说过去别的他们,作为70后的他们来说,比起现在的我们,那太遥远了。他们太苦了,不由得我又想起了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不然,他们中人上人多多。他们的那时那些。和现在的这时这些。不能怪他们,因为我们会比他们做得更好。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就在今朝。社会的因素导致他们……谁说他们不想学习,难道社会允许吗?即使允许,哪来物质条件。也有些源于他们的父母的思想,但这不能责怪。算了,不拿历史来说事,说多了就是故事。也有些无稽之谈了。过了就让它们了了。总之,虽说我们90后怎么怎么,可是那不能拿来想比的,毫无意义,只增怨尔。正因为我们90后是最美好了,但是我们的责任却是最重大的,我们也是最烦的。父母的是因为我们不要像他们一样,也就是所谓的没有出息和有出息。我认为他们用心良苦,可是……我们的责任呢?啊,我的腰快断了。再总之,话题又回到鸭梨上来了。鸭梨越大,成功也越大。我们需要释放。但是不是释放鸭梨,而是吃掉鸭梨,释放出至今未有的能量……说了这么多,虽说不在说,但是心里都干枯的。手都僵了,去吧……现在大好春光一片,我们又在等什么,此时不累,不释放,更待何时。时光见证一切。1000字 初三 叙事
-
石头_1200字西山角下的石头,玉耸着酝酿许久的山歌,山里的老者用他们粗糙带茧的双手,抚摩着青石上密铺着的苔藓,在这早已被尘世遗忘的地方,那些石头,终究那样古老,迷离。老者们背着几十斤重的簸箕,走在清水凌云的山谷,他们的脚步踏在了碎石铺成的岁月中,又好似埋没在了弥漫的薄雾中,那被撕杀般且蹂躏的呼吸,被路边的石头,一口口咽了下去,便化作了尘埃,漂浮成山涧的神话,那些远古的拓荒者,也正是在石头堆积的山峦中,一点点感受这里的一切所带来的滋润。孤僻的细雨连成线的夜晚,山里人在斗篷下生火,他们要用这细小的光明,来祭拜天上的神灵,帮他们驱寒送暖,然而那些死寂般的石头,那些被埋在细雨中的石头,他们不须任何无用的乞求,而毅然投入生死的选择,他们通体冰冷,没有呼吸,却有着先人们的骨髓里的那口气和孵化了的精神,正是这种风雨中的磨练,正是这种生死间的抉择,使得深沉的石头,将天地间之正气融化成坚硬的刚强和勇气,在幽静的山谷中荡气回肠。雨变的淅沥,人心在这却不会变得叵测,因为这里是被石头围圈的牧场,嫩绿的青草是山里人栽种的善良,蔚蓝的苍穹是诗人播洒的热血,是谁来扞卫这样洒脱的情怀,不是天真可爱的牧童,正是坚硬冰冷的石头,用那铁青的狰狞的面目,驱逐山腰下的哭诉。大雁南归,衔走了山里人的思念,槲叶夹杂着过时的思想,高傲着舞弄着诙谐的舞姿,便玉蝶般落下了帷幕,山间的槲叶黄落的太多,琐杂散落一地,遮掩了上个时代的污秽,密铺的石头,隐蔽在了橘黄的季节中,无人问津。山里的老者开始不安,手里拿着半灭的烟斗却不知去哪磕,于是烟斗烧净的烟灰便被那晚来的秋风洗礼。烟的清香夹杂着初醒的空气凝固了山里老者的叹息。纵然是在初冬时节,摄氏零度枯萎的冻结,冻结了山腰下石头沏成的水井,山里人仍旧喘着粗气来回于山涧中潇洒的一捺,他们用野兽的皮毛做成了厚实的皮毡帽,嘴边迎着笑脸是对上天的回报,然而这些渺小的细节石头已无法记录,他们要静静的躺下,悄悄度过这死了的季节,就在这时,山上已变的雪白的透彻,晶莹剔透的无法识别天地的气息,偶尔几处有突兀出现,那是雪底下被浑浊埋没的真理。不知为何,山上的石头好象越来越多,山也越来越高了,于是,山里人站的更高了,人站在高峰上,被世界的版块挤压着,不,那是真理堆积的山峰,站在峰顶终会更早看见阳光,那是山里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然而石头可以做到,他带领着山里人牵挂他们的理想不断滋长,从前的山里人被高高的青石阻挡了思维的飞翔,而如今,石头成了他们自由的桥梁,成了他们骨气的脊梁。山里人走着,步踏在石头铺成的记忆里,眼泪浸湿了岁月一同粘合在石缝中,夜晚,山里人坐在青石上感受被封印了的血液,可他们分明看到了,血液里滚动着曾经的沧桑。石头就是这样静静的躺着,陪着一代又一代人度过。我想,与其说是大山养育了那方水土,倒不如说是那寂寞的石头铸就的这般和谐。1200字 初三 散文
-
改写《狼》_1200字夜晚的月色显得阴森森的,乌云不时地把月亮给遮掩住,天冷冷的,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一个膀大腰圆的屠户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小道上,他身穿一件麻布织成的衣服,肩挑扁担,一长把辫子纶在脖子上,身影摇晃在狰狞可怕的夜幕里。由于白天生意兴隆,担子中的肉被抢购一空,惟独剩下几根骨头了。他哼着小调走着,突然发现身后尾随着两只凶恶的狼,虎视眈眈,它们眼睛散着绿光,看阵势是准备从屠夫身上弄吃的,情势险峻啊!屠夫的心顿时变得忐忑不安,但出于无奈,只得边向前走,边在心里琢磨良计。最后决定把剩下的骨头丢了根给它们,大步流星往前跑,未料到骨头被其中一只狼叼去啃了,而另一只仍然尾随其后,没办法,屠户只好又仍了根,可它们又一个吃,一个继续追赶屠户,“唉,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屠户困惑地想着。不一会儿,骨头丢完了,可那两只贪得无厌的狼还是像刚开始一样一同跟在屠户后面……屠户见两只狼不走,心里又七上八下起来,想着自己危急的处境,不由地打了个哆嗦,心想:“我今天怎么这么倒霉啊,遇这两冤家,它们要是现在给我来个突然袭击,前后攻击我,我怎么应付得了啊”!正被这事儿烦琐着,想着万一没办法了,干脆和它们拼了,猛得往旁一看,看到不远处的野外一片茫茫,几乎全是菜地,仔细眺望,竟发现其中还掩藏着一个打麦场,麦场面积较大,中间还有场主堆积的像小山一样的柴草。屠户计划到就把那儿当作“屠狼场地”,与狼展开一场搏斗,策划好这完美的计谋后,他长舒一口气,叹道:“真可谓‘当神关闭一扇门时,必会同时打开一扇窗’啊!”屠户暗自庆幸到自己还算幸运,连忙一遛烟儿地飞奔到柴草下面躲着了。屠户松口起后,卸下身上的担子,从中抽出一把锋利的屠刀握在手中,随时准备等待狼的进攻。狼看到屠户拿起刀似乎还有两下子,想到:我们现在若是莽撞地去攻击他,说不定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呢,还是三思而行得好。它们提高警惕,不敢轻易采取进攻,但也不肯善罢甘休,只是瞪起双眼怒视屠户。持续一段时间后,双方都未发生动静,屠户稍稍松弛一会儿后,惊异地发现前方不见了一只狼的踪迹,只剩另一只狼像只狗似地蹲坐着,并且神情悠闲得很,眼睛都快闭上了。屠户在心里经过反复思量后,深知万不可错失大好良机,便一个箭步过去,“风驰电掣”一般,一挥刀,给狼重重地一击——狼的脑袋被劈开了。狼顿时感到疼痛难忍,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只见屠户又是手舞足蹈地几刀下去,狼被砍得遍体鳞伤,无力地蜷缩着做垂死挣扎,结果终于倒在了血泊中……屠户杀死狼后正准备回家,忽然想起“原先是两只狼啊,怎么只剩一只了呢”?他不由地回头向柴草堆处一望,原来另一只狼正在其中奋力地打洞呢,预备从这里钻进去趁屠户不备,攻击他的身后,可真够狡猾的啊!屠户见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了,只露出了屁股和尾巴,便抓住时机跑到狼的后面,身手敏捷地斩断了狼的后腿,把这只狼也杀死了。屠户这时才真正清楚了之前那只狼的意图:它制造出的假象原来是为了诱惑自己的。天色更晚了,屠户趁着月亮的光辉,挑起扁担,继续上路了……12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
男孩与狼_1200字从前有位印第安猎人,在一片密林中央建了一个住所,远离他的部落。猎人心地善良,他不喜欢从前那些朋友,他们惯于欺诈,手段残酷。所以,他离开他们,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经过长途跋涉,来到此地。这里有一股清泉。他们伐倒大树,腾出空地,搭起了印第安人的帐篷。他们已在此安静地、快乐地生活了许多年。除了外出狩猎,从不离开帐篷。猎物既提供了食品又提供了衣服。 然而,不幸的是,老人病倒了,不久,他自知已无药可治了。因此,他把家庭成员招集到一起,说出他的最后遗言。他说:“你,妻子,我一生的伴侣,月光洒在这块福地上,你也不会再看到几次了,就会随我而去的。可是你们,哦,我的孩子,你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邪恶、刻薄、忘恩负义,这些事与我无缘了,可是你们还会碰到。现在,孩子们,你们要是让我平静地走,那么,你们就要答应我,彼此要永远相爱,永不遗弃你们的兄弟。” “永不!”三个孩子同时回答,并高举双手。老猎人放心地死去。 刚过八个月,正如老猎人预言的,妻子也追随丈夫而去了。她临死前,又把两个较大的孩子找来嘱咐一遍,让他们永远不要遗弃小弟弟,因为他还小,身体又弱。冬天来了,大雪厚厚地覆盖住大地,大哥二姐细心地照料着小弟弟。春天来了,老大的内心开始躁动,他早就想去看看老父亲年轻时所住的帐篷。 他把心事告诉了妹妹,妹妹回答说:“哥哥,我理解你怀念同部落的人,我们同他们隔开太久。可是你要记住父亲的遗言。难道我们为了寻找自己的快乐,不管小弟弟了吗?” 大哥听不进妹妹的话,二话不说,拿起弓箭,从此离开帐篷。雪下了又融化了。大哥从未回来。二姐的心也变得冷酷起来,把小弟弟看成了负担。一天,她对小弟弟说:“你看,这儿的食物够你吃好多天的了。你就在帐篷里待着。我去找大哥,一找到他,我就回来。” 经过艰难跋涉,二姐来到大哥的住所,见大哥已有个妻子,生活很快乐。因此,二姐也找了个年轻人结了婚。她记挂的只是她丈夫,把小弟弟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小男孩把姐姐留下的食物吃完之后,只好走进森林去找草莓、浆果等植物来果腹。有太阳的时候,他还能吃饱肚子,可是下雪、刮风的日子,他肚子空了,四肢僵冷,只好夜间隐藏在树丛中寻机爬出来吃狼群吃剩的东西。日复一日,小男孩没有别的朋友,只有同群狼为伍,习惯同群狼一样吞噬猎物,群狼也认识了小男孩,把食物分给他吃。要不是靠狼群的赐予,小男孩早就在森林中饿死了。 大雪融化了,湖面上的冰层也融化了。狼群来到湖边,小男孩也跟在一起。一天,小男孩的大哥正好划着独木舟在湖上钓鱼。他听见有个小孩在唱一支印第安调子的歌: 我的哥哥,我的哥哥! 我已成为狼孩, 我已成为狼孩! 小孩不唱歌的时候,只会狼嚎。大哥的心沉下来了,他赶紧把独木舟划了过来,喊叫:“我的弟弟,我的小弟,到我这里来!”可是小弟弟已成了狼孩,只管唱他的歌。大哥对他喊得越响,他越是更快地跑开,尾随狼群,长长地嚎叫着,逃进密林。 大哥又羞愧又愤怒地回到村庄,同妹妹讲述此事。两个人为小弟弟的存活十分担忧,又为自己违背对父母的承诺而抱恨终生。1200字 初二
-
喜洋洋与灰太狼_1200字自从在蜗牛世界冒险之后,灰太狼天天在家里搞一些发明创造。红太狼也比从前更加开心了,因为再过几天,就是小灰灰的两岁生日了。他们俩一直在忙活着,怎样给小灰灰庆祝生日,小灰灰高兴地说:“小灰灰要过生了,小灰灰要吃棒棒糖。”红太狼一个平底锅打在灰太狼头上,让他去买棒棒糖。“快去快回,晚了我就揍扁你。”红太狼说。“对,对,对!晚了老婆揍死你。”小灰灰也拿着一个小锅喊道。红太狼马上更正说:“叫妈妈。”小灰灰听了立刻答道:“对,对,对!晚了老婆揍死妈妈。”灰太狼一溜烟跑了,去糖果店买糖去了。红太狼也赶紧出门,去给小灰灰买生日蛋糕了。屋里就只剩下小灰灰一个人了。他想:小灰灰要出去闯世界,才不要呆在家里呢!他来到灰太狼的实验室,东窜西窜,突然从爸爸的枕头下发现一个超小型火箭背包,上面还贴着一张纸条,写着:赠儿子小灰灰。既然是给我的,干嘛东藏西藏的,我小灰灰按照老爸的旨意收下礼物了。他背上推进器,手拿一把玩具枪出发了。刚出门,他按下按钮,自己的身体就飞起来了,飞出窗外。哇!外面可真美呀!到处鸟语花香,景色宜人。就在他玩得开心的时候,一只凶恶的老虎已经盯上他了。老虎很多天都没吃东西了,他一见小灰灰,馋得直流口水。准备抓住他晚上做下酒菜。小灰灰玩得太高兴了,压根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快成了别人的食物。红太狼和灰太狼回家后,发现小灰灰不见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灰太狼发现自己送给儿子的小型喷射器不见了,知道小灰灰拿走,独自一个人出去了。突然,灰太狼发现地上一串老虎脚印,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是,他们不是老虎的对手,怎么办呢?他脑瓜一转,想到好办法了。看来为了救出小灰灰,只有求助喜羊羊他们了。在慢羊羊村长的指挥下,一支由暖羊羊、喜羊羊、沸羊羊和懒羊羊组成的急救队诞生了。他们在追踪仪的带领下,来到老虎的洞口,只见小灰灰正在油锅里游泳呢!喜羊羊决定由他来引开老虎,由大家去营救小灰灰。想到这里,他一跳来到老虎面前,贪吃的老虎一见,面前是一只肥羊,舔着口水追了出去。灰太狼赶紧跑过去救小灰灰,大家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正当他们逃走时,老虎发现不对劲,就暴跳如雷,转头追向他们,可是一不留神,一脚踩下去掉进沸羊羊设计的陷井里去了。就这样,老虎被活捉了,他假悻悻地发誓不再吃狼和羊了。善良的慢羊羊村长发话放了他。谁知,老虎刚一出铁笼就反悔了。他发疯似的追赶那些小羊们,红太狼一见,抄起平底锅打了老虎几下,老虎生气地向她扑来,喜羊羊灵机一动,跑回羊村把上次灰太狼做的控制器取来,以最快的速度安在老虎身上,老虎被控制住。喜羊羊遥控它走出森林,羊村一片欢腾。灰太狼看到大家制服老虎,救出了儿子小灰灰,狠下心来发誓,从今后再也不吃羊肉,永远和平共处。灰太狼为羊羊们送来鲜草,羊羊们也给灰太狼他们最纯净的羊奶。就这样,羊儿们和灰太狼子子孙孙繁衍下去,一直都没有发生过战争,他们终于成了朋友。玉门市第二中学初一6班 张馨本文系作文网(zuowen.com)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12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
《狼王梦》续写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媚媚顺利的把五个孩子生了下来,幸福地把它的五个孩子叼到她面前。媚媚和紫岚一样都有同一个愿望,可是她并不像紫岚偏爱某个孩子,她同样对待每一只狼崽,严格教育它们,让它们成为伟大的狼王。她一一为五只可爱的小宝贝起了名字:“蓝狐、黑载、刀枫、紫翼、白魂。”这时,媚媚却没有像平时母亲生完孩子的幸福感,而是心里一片伤痛,媚媚不知道为什么,于是就出去让紫岚看看她生的孩子,并告诉它,那天它不是故意要逼他的,而是怕他伤害到它肚子里的孩子,可是出去却不见紫岚的身影,难道是紫岚生气了走了?不可能呀,它还有没实现的狼王梦呢,怎么可能轻易的就走了呢,紫岚可不是这个性格,媚媚不禁叹气:哎,都怪我,为什么当时做出那样的动作?于是媚媚决定等他的妈妈,可是一连等了好几天,还不见紫岚的踪影,转眼可到冬天了,又该到了狼成群的时侯了,媚媚于是带着它的宝宝和它的丈夫卡鲁鲁去了狼集合的地点,到了那里,很多母狼都以惊讶和鄙视的眼神看它们,不过这次幸好有卡鲁鲁在,他们没动什么事,媚媚在卡鲁鲁的照顾下,身体也很好,狼崽也很好,有些好心,认识媚媚的母狼问:“你妈妈呢?”媚媚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啊,你难道不知道么?”另一只母狼说,“不知道呀,你知道么?”“哎,说来话长,你妈妈真是个好样的,那天,你妈妈看见在你的洞旁有一只金雕,金雕想要吃你的孩子,所以你妈妈奋不顾身,就与金雕拼了个死活,结果,他俩同归于尽了,哎,它死得太早了,”那个母狼说完,媚媚就问:“是真的么?”“当然是真的,”媚媚听了,悲痛地在心里说:“我一定会实现你未实现的梦,让我的孩子变成狼王!”到了狼群中,这一年变化真大,古古再也不敢回来了,狼群也因为紫岚的狼儿屡次企图篡位而不稳定,洛嘎的王位已经开始动摇了。媚媚暗自欣喜的想。她看了看身边几只小狼崽,默默祈祷有一只能当上狼王,它不忍心再失去一只了。这时,在认亲大会上,当矫健强壮的刀枫比较衰老的洛嘎面前嗅了它的气味,心里“咯扽”一下。媚媚得意地想,哈哈,枪王位的目标不远了。刀枫昂首挺胸的走了,媚媚看到它那骄傲样,决定再刺激一下它,让它醒悟,同时暴发狼的野性。她把刀枫赶到树下,一顿猛打,狼毛飞舞,之后吼叫:“你算什么,值得你骄傲吗?你看洛嘎,可以美美的品尝别人送得食物,享受最好待遇。你呢?”刀枫终于被打醒了。它,一只拥有狼王血统的它,不需要对任何狼低三下四!他彻底爆发了,冲向认亲大会中的洛嘎。洛嘎看到它那气势汹汹的样子,知道是来篡位,迎面而上。双狼扭打在了一起。其他狼崽都后退一步。媚媚和蓝狐、黑载等站在一旁紧张的观看。双狼跃起,在空中互咬了对方一块皮,但由于洛嘎老了,牙齿并不锋利,所以刀枫只掉了几根毛。洛嘎虽然老了,不甘示弱,站起来反攻,反抗刀枫,刀枫疼得长吼。它双眼冒火,扑了上去,洛嘎叫了一声。刀锋一愣,扑咬,把洛嘎压在下面,一口咬住它喉咙。随着一声脆响,洛嘎倒在血泊中。众狼欢呼跃雀,把刀枫推上狼王宝座。媚媚笑了,从心底上笑了。刀枫当上了狼王,满了它奶奶。爷爷。爸爸。妈妈的愿望。刀枫把狼群管的好好的,没狼可抱怨,因为它是名副其实的狼王!六年级:最美的旋律1200字 六年级
-
初一读书笔记:《天狼》读书笔记_1200字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2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