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书笔记:《天狼》读书笔记_1200字1200字

初一读书笔记:《天狼》读书笔记_1200字

1200字 初一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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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笔记:《行路难》有感_550字

550字 初一

培根曾经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而我认为读史诗使人感慨,感慨那段历史,感慨那个作诗的人,感慨那首诗。

一直喜欢李白,喜欢他那独有的洒脱与难以琢磨的飘逸,也一直把他看作仙人,认为他只有那不落凡世的傲气与才情。不曾想仕途的挫折也会影响了他,仙人也会烦恼!

那是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李白因小人谗言被唐玄宗免去翰林官职,愤然离开京城长安时写的,那时他的心中定有不平:光明磊落才是君子所为,背后中伤算什么?他的心定有悲愤:我的才华为什么无人发现?朝中为什么多是小人把权?我用才华铺就的路为什么尽是坎坷?他的心中也定有烦恼:我的价值什么时候才能实现?我注定只能孤芳自赏吗?于是他愤然落笔: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悲愤过、不平过、烦恼过,他仍是开朗:今天我享受着金樽美酒、玉盘珍羞;明天我将长风破浪,扬帆起航!

读过了诗,我心中亦是慨叹:李白是仙人亦是人,他可以独自对酒当歌感受人世几何但亦要感受举杯消愁愁更愁。每个人也是这样,生命中有难以忘怀的快乐,也难免刻骨断肠的悲伤。人生漫漫,有失有得。

夜深,人静,笔停。

长叹

太白诗人,你虽以长睡千年,但你的精神仍然千古传颂,以上只是我对千年之前您生活的领会,您看,给个高分,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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