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侠
少侠(1-6)
少侠
6
指导老师:刘兴玉
(一)
陆晟拿着手里的钱,终于走到了书店门口。
他是一个本不爱看书的人,家里有了电脑,就一坐几个小时,作业完成得不怎么样,但游戏却知道的比谁都多,在《奇迹》中控制着无敌的武林高手,非常想自己也成为那样人见人怕,人见人敬的人。可惜越玩越玩坏了成绩。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当高手的愿望一直挥之不去,他也很苦恼。
有这么一天,他想到,既然电视上的人能从图腾上学会功夫,那我就跟他们学,于是每天准时收看《天龙八部》什么的,看了几个月,电视上的人已经能把石桌劈成两半,结果自己拿了块木头,还把手伤了三个星期,但他还是不死心。
这一天,走过一条小巷子,发现什么时候新开张了一家书店,红色的对联上都没有落上灰。陆晟并没有在意这些,他注意的是一张海报,上面画着一本相当豪华的书,写着“专供武功初学者观看,每本75元”的字样,低一点,还有详细的介绍,有功法、心法和什么乱七八糟的。陆晟看出神了,心里又喜又悲:喜的是,他寻找的东西终于找到了;悲的是,75元呀!哪里来这么多钱呀?每月零花钱是十元,8个月呀!不过陆晟还是选择了等。只要有一个精神支柱,我还是能忍下来的,陆晟想。
这转眼间,八个月过去了,比陆晟想得快多了,拿上零花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奔去那个小巷的书店,尽管早上八点半不到,但陆晟还是去了。
他拿着钱走到了门口。
(二)
老板正在开门。
老板在八个月前第一次见到了陆晟,见他扒在海报上呆呆的看了将近十五分钟。之后就天天都来,每次都是呆呆的看。老板几次想问问他在干什么,但又觉得不礼貌,所以就没有惊动他。
忘了介绍,老板叫周好,是一个小报的签约作家,那个小报现在倒闭了,周好不愿丢面子,想来想去,觉得只有买书才是文人干的,所以照自己的爱好去买了些书,没想到开张第一天就看见了陆晟。
陆晟进来了,周好慌不迭的跑过来问:“你好,小兄弟想看看什么书呢?”
陆晟睁大的眼睛在五排大书架上扫了一遍,没找到。于是就问:“那海报上的书还有吗?”周好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影,但陆晟没有看到,周好心里想:来的比我想象的要快嘛!于是他快速的取出书给陆晟,陆晟点了点钞票,递给周好,但周好笑笑推开了。
“咱们能互相认识吗?”
陆晟也不是一个胆小的人,看老板也不过比自己大三四岁,就坦然伸出右手,说道:“我是陆晟,大陆的陆,晟是上面一个日,下面一个成的晟。很高兴认识你!”周好看不出他脸上的高兴,但也接着说:“我是周好,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如果你有事可以随时来找我。”同时伸出右手,和陆晟的手握了一握,接着说:“既然咱们已经是朋友了,这书我就五十元卖给你,怎么样?”陆晟又惊又喜,现在好爽的人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会拒绝?于是激动的说:“周好你真够哥们!以后我一定常来找你。”高兴得走了。
周好望着陆晟离去的背影微微一笑。只有他知道书中的秘密。
(三)
陆晟走出书店向家走去。
今天太幸运了,陆晟想,我苦苦追寻的书竟便宜了这么多,而且还认识了“打折券”周好,说不定以后每本书都给我便宜这么多呢!
他走回家,第一件是就是打开书,令他吃惊的是,书上竟然一个字没有!陆晟差点气翻了,50块钱白花了!陆晟把书使劲往墙上一扔,书打开着落在了地上,里面掉出来一个袋子。
那是一个皮袋子。
一个古老的羊皮袋子。
一个古老但美丽的厚羊皮袋子。
陆晟惊呆了,满脸狐疑的走了过去,拿起皮袋子,打开扣子,里面有一个东西刹那间照亮了陆晟的屋子。
是一颗蓝色的水晶石,散发着幽蓝的光,照亮了陆晟惊奇的脸,他拿出水晶,细细地观看,发现水晶上竟有一个按钮。
“按下后,便不能挽回。”按钮边上浮现出这样一段话。
陆晟咽了口口水,用手指轻轻的按向按钮。
(四)
王小宇正准备回家。
自从父母出差的那一天起,王小宇便可以如愿以偿的天天出去锻炼,早上第一声鸟鸣时,它就起来出去打球、跑步和跳绳,中午回到家里吃点方便面,下午看看书,晚上玩玩电脑,过得舒服非凡呀!
此时他锻炼回来,正立在陆晟家窗前。
王小宇使劲揉了揉眼睛。刚才那一道强烈的蓝光是从陆晟家发出来的?他不太相信,但又不得不信,记得太清楚了那道蓝光刺得自己睁不开眼睛,肯定有奇怪的东西。王小宇平时爱看科幻小说,所以认定,一定是陆晟和外星人有一定的关系,急忙去敲门。
请让我们回到刚才的陆晟家里。
那水晶像花瓣似的,一层层慢慢的打开了,每开一层,蓝光强一点,直到最后,“花心”里有一个蓝晶晶的小圆豆,大小和塑料子弹差不多,陆晟拿起它看时,它就自己跑到了陆晟嘴里。
陆晟害怕极了,不知道这玩意有没有毒,看起来像放射性元素,陆晟想把它吐出来,使劲咳嗽,终于把它咳到了舌根,他松了口气,没想到,那颗珠子直接从舌根到了胃里。
陆晟全身发起了蓝光,强烈的光刺得他眼睛睁不开,他闭着眼,突然,他觉得非常劳累,昏了过去。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床上躺着,他以为是一场梦,但一切又都是那么真实。当他看见那绽开的水晶时,方才知道,一切都不是梦。
水晶里还有一张纸条。
陆晟拿起来,上面写着:“命运已注定,以半生为基,守护和利用此珠,切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陆晟一惊,有一冷笑,他见过的这种事多了去了,都是骗人的!他把纸条使劲一捏,纸条就化成了灰烬。
陆晟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但还是高兴极了,因为自己有了能力,忍不住大笑了一声,结果震碎了一个花瓶,紧接着是一阵敲门声。
“陆晟,开门!我是王小宇!”
(五)
王小宇敲了三四下门。
他想:陆晟在房里肯定干了什么和外星人有联系的事!于是王小宇又使劲敲了几下。
王小宇在外面焦急的等着,陆晟在里面赶紧调整表情,打开了门。
王小宇一下子闯进了陆晟的卧室,想看出什么奇怪的东西,但什么异常也没发现,王小宇不甘心,又仔细找了一遍,才在墙角找到一朵水晶花。
“哈!我就说呢!怎么会有那种事,原来是它搞的鬼!”王小宇颇有成就感地说。同时从地上拾起那朵水晶花。
陆晟虽然不知道王小宇看见了什么,但他知道王小宇拿着自己的秘密,心里非常着急,但又不能过去抢过来,免得王小宇看出来。转念一想,自己不是会功夫吗?!我溜过去拿回来!说着就行动了。
王小宇心里欢喜,想问问陆晟这是什么。转过身一看,陆晟不见了。不可能啊!王小宇心想。于是他揉了揉眼睛,又眨了眨,发现又能看见陆晟了,便指着右手问陆晟:“这是什么?”陆生已经得手了,就问:“什么是什么呀?”王小宇本来想把水晶花往上一抛再接住,然后问:“就是说这个是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抛上去,又一看右手,空空如也。正觉得纳闷,陆晟便哈哈大笑,很不自然:“我看你是运动过度累的吧!我们去玩游戏,最近我又升了好几级呢!”
王小宇还是觉得奇怪,下决心要查出来,于是就跟着陆晟去玩电脑了。
陆晟心里有了杂念。
(六)
第二天一大早,王小宇就放弃了运动,去找陆晟。
陆晟家的门开着。
不会吧?王小宇想到了“打劫”这个词。于是他走了进去,陆晟正在床上睡觉呢!王小宇想:这个陆晟可真懒,还是我厉害嘛!他走过去推了推陆晟,没想到陆晟还是不醒,王小宇生气了,抓住陆晟的手想把陆晟拉起来,但当他摸到陆晟的手时,他吃了一惊。
陆晟的手如冰一样冷!
他有呼吸,一定有的!王小宇只能抱着这样的愿望,去探了探他的鼻子。
他也没有呼吸!
王小宇吓傻了,他第一次见到“死人”,幸亏他还有一点理智,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准确的说了地址,几分钟后,医院的车载着王小宇和陆晟向医院开去。
请让时间向前倒十个小时。
医院里来了一位实习生,是从医学院毕业的尖子生,名叫王悦,十九岁左右的样子,还带着点学生的气息,主任们见她这么晚才来,真是拿她没办法,突然,医院接到了一个心脏病家属的急救电话,于是就让王悦去护理和治疗这个病人,王悦当然很乐意,因为她的老师们都夸她和医有缘,她曾经治好了一个心脏病例,这种病通常称为绝症,但她有能力。所以,加上病人来的时间,她总共用了四个小时就K.O了病人的痛苦,使病人获得了痊愈。医生们检查了以后目瞪口呆,只是说让她多休息休息。
她刚刚在沙发上小睡了一会,就又接到通知,有一个病人危在叹息,要她速到急救室去。做完了简单的准备,她便到指定地点去待命。
不到半碗茶的功夫,就有一队人进来了,中间四个人抬着担架,单价是躺着一个小孩,十四五岁的样子,边上还有一个和他同岁的小男孩,脸上现出焦急的神情。
经过简单的检查过程,王悦和王小宇搭上了话:“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嘛,我是王小宇。”王小宇还真不习惯王悦的腔调,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五六岁的小孩。“这是谁?你弟弟吗?”“不是,他是我哥们陆晟。”……经过简单的对话,王悦就继续检查,直到检查血液的时候。
“怎么会这样?”她惊奇得叫道。
手机暴走
上学期,由于考试考的不错,爸爸奖励给我一部三星手机,我自然高兴的很。可是这学期一开始,手机莫名其妙的失踪。我伤心极了。可也没有一点儿办法。结果这周,我的手机又莫名其妙的回来了!我就每天捧着手机,爱不释手。
上学的时候,我就把手机关机,用“熊掌”袋装着。放学一后,我就把手机打开,然后把它放进袋子里,等到有需要的时候用。但是,老师不允许我们带手机到学校,所以我是偷偷的带手机的。(老师别说我不听话!)
这手机在一次帮了我大忙呢!那一次,放学以后,下雨了。但是我并没有带伞。我只好在学校等奶奶来接我。等到五点半,奶奶还是没有来接我,老师也下班了,我很无助的呆在学校里,突然,我想起了我带了手机!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给奶奶呢?
这下子手机派上了大用场,奶奶很快来接我了。我也没有被大雨淋成个落汤鸡。
带手机到学校有好处也有坏处。就看自己的心态如何了。如果有了手机带到学校去只是为了玩游戏,那最好就不要带到学校去。因为这样会耽误学习。如果带手机到学校去是遇到突发情况打电话,上学时关机,不玩游戏。但手机也没有什么错!
而且,现在班里至少有百分之十都有带手机。似乎一走到教室,就会看见成千上万的手机在教室里暴走!而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是手机有辐射,还是尽量少带到学校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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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仙传上回说到,草莓遇见一高级侠仙与100多名魔党对抗,并且加入了战斗。魔党一见又一个女侠仙加入战斗,也不知道她底细,有些慌了神。草莓趁此机会向他们发动攻击,几招小招数就让20几个魔党倒了地。那个男侠仙有些惊讶,心想:这丫头是什么来历的,为什么要帮我?顾不上那么多了,先打魔党吧。于是两人一起配合着打,那行动都十分的利落,仅仅用了10分钟,就把魔党都解决了。两人相视一笑。“你是?”草莓问。“嗬,不告诉你!”那男的调皮的一笑。“你~!”草莓撅着嘴说。“哈哈…”那男的笑着飞走了。草莓无奈的叹了口气,心想:这男的真是奇怪,问了也不答,神出鬼没的,真是的,算了,先去参加舞会吧!于是她纵身一跳,便向舞会的方向飞去…举办舞会的地方是侠仙国的皇家别院,十分壮观,来参加的侠仙也是十分之多,草莓看得都目不暇接了,而她可爱的装束倒也吸引了不少男侠仙。这时,一个很英俊的男侠仙向她走来,到了她面前,草莓睁大眼睛问:“你有什么事吗?”那男的微微一笑:“你就是草莓小仙吧?”“(⊙0⊙)哇哇!你怎么知道啊?你是神吗?”草莓惊奇的问。“哈哈。。看你装束就知道了啊,一身粉红嘛,这是只有你才穿的,侠仙国都传遍了。”那男的大笑。“哦!原来我那么出名啊!”草莓傻傻的说,“对了,你叫什么啊!”“我?”那男的扬起嘴角,“我叫月俅。”“哦…”草莓忽然在侠仙中看见了那个和她一起打魔党的男的,忙拉起月俅的衣角问:“那个,就是那个穿蓝衣服的男的,他是谁啊?”月俅一看,“哦,那是星云侠。”“星云…”草莓喃喃的念着,盯着那个人影…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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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即逍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当盖聂接到渊虹剑的那一刻,他便注定孤独一生;当荆轲接到刺秦令的时候,他便走向死亡。侠客的一生是孤独的,因为只有手中的剑能读懂他的心。侠客的朋友便是死在他剑下的敌人,侠客的敌人便是他身边的朋友。当我站在分岔路,面临侠道与王道的抉择时,我义无反顾的拔出腰间的佩剑,走向寂寞的侠道。我不是侠,但我向往侠,向往他们那种飘渺虚无的感觉。脑海里总浮现一幅画面:一个身姿挺拔的剑客站在塔尖,仰望星空,身上的衣袍随风摆动,白发垂地,圆月向他照耀,甘愿做他的背景。我喜欢侠,喜欢他们的逍遥自在,无拘无束,天地之间,唯我独尊。我也许对侠的理解片面,但我喜欢深邃的眼神。深沉的心态让我唾弃除成功之外的一切物质,正象除成功之外的一切物质都唾弃我一样。我可能没有真正的朋友,因为我不喜欢把自己的内心展现给他人。也许那没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想展示就是不想展示,没有理由。逻辑是我的强项,正如侠客见到小草向左倾斜0.000000000001度时,便猜到有人向他靠近一样。我喜欢用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去看待身边的每一件事,以便获得更理智的决策。象我看到北面的窗户上有雨滴便自然想到今天刮北风一样。敏捷的神经加上十三核的加上智慧以及有些冷漠的内心,让我获得不感性的情感,但我却拥有最极度的理智。抽向的思维加上侠的精神,让我在任何方面都不甘落后,即使在某一方面我确实不如别人。但我不屑于顾,操守自己的风格,保持自己的独特。我始终相信我在那一方面都能做到最好。因此我有一个近乎疯狂的计划。我必须拥有特种兵的体魄与技能,达芬奇的天分,潮涯的敏感度和星轨的灵力。我不允许自己有一丝失败,但这不可能。有人说我很空虚,好吧,空虚就空虚了。向往侠,去做侠,侠会寂寞,但不会孤单,因为有一样东西会永远陪着他——寂寞。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流河中学初三:张洪雷8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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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仙传“主人,该走了哟!”一只可爱的粉红色小精灵对正在忙碌的侠仙--草莓小仙说着。“就来!”草莓小仙应付了几句。她就不明白,自己稀里糊涂就被叫去参加什么侠仙舞会,说是什么有足够等级的侠仙就要去参加,还是每月一次!吓死她了。她用自己的武器--爱心棒把自己随便装扮了一番,就和她的侠仙小精灵--刚才的那只粉红色小精灵--小粉一起出发了。草莓小仙是一个很单纯的侠仙,说难听点就是很笨了(o(∩_∩)o哈哈,小编随便说说的…),不过她长得很可爱,又十分富有同情心,几乎所有的侠仙动物都不会伤害她。就在前几天,她消灭了自己升到10级前最后的一只魔党,然后就被告知说在这月底去参加一个什么侠仙舞会,接着就是如刚说的那般,马马虎虎的准备后去参加了。在去的路上,草莓不停的问小粉,侠仙舞会是什么?好玩吗?有没有东西吃?人多不多?…。小粉都快自杀了。.忽然"嗖"的一声,草莓察觉附近有侠仙在对抗魔党,她马上改变方向,向那传来声音的地方飞去,一看,果然有一个侠仙,是个男的,只看到背面,穿着正装,一头金黄的头发,高高瘦瘦的,正对抗100多个魔党。他动作很利落,看得出是个高级侠仙,不一下就消灭了30多个魔党。他是谁?草莓来不及想,也投入了这次战斗中……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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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鸟之王少昊许多人都喜欢仰望天空,看那变幻莫测的流云,看那漆黑如墨的夜空。天空中最美的要数云霞了,它们形态各异,有时如棉花—般堆积着,有时又像裂帛—样铺撒在天空之中。你知道吗,传说中这天空中的云霞都是用七色天彩织成的,绚丽的火烧云、洁白的白云、阴郁的乌云,都是—匹—匹的锦缎。你知道是谁如此的心灵手巧吗?她就是皇娥,传说中—位美丽、聪颖的仙女。黎明时分,天空中总是有—颗特别闪亮的星星,发出金黄色的光芒,格外漂亮。你知道吗,这颗星星就是启明星。他是—位很英俊的神仙,不仅潇洒儒雅,还弹得—手好琴。你听,山风吹过,树叶发出的簌簌声,河里湍急的水流发出的叮咚声,都是他优美的琴声。美丽的皇娥和英俊的启明星相爱了。他们在—起不久,就有了—个可爱的儿子——少昊(hào)。少昊天资聪颖,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和父亲对音律的敏感,在很小的时候就会跟着歌声手舞足蹈了。少昊从小就和鸟类十分投缘,只要—看到鸟,他就会开心地笑。鸟儿们也都十分喜欢他。启明星和皇娥的家中,总是飞舞着各种各样的鸟儿,它们和少昊—起游戏,每天都唱歌给他听。渐渐地,少昊长大了。在父母的精心抚育下,他长成了—个英俊的少年,知书达理,精通音律。启明星教他弹琴,把自己毕生对琴艺的参悟——传授给了他;皇娥则教他为人处世的道理。父母真诚、善良、勤劳的品质深深地影响了少昊。眼看着少昊—步步成长为—个出类拔萃、英伟不凡的青年,皇娥和启明星欣慰地笑了,笑容中充溢着无尽的幸福与快乐。少昊长大成人后,深切感受到了自己肩负的重大使命,也深知不能辜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不能辜负天下百姓对自己的期望,于是决定离开父母到外面游历,并建立自己的国度,造福苍生。皇娥和启明星虽然舍不得儿子离开,但是为人父母的他们深明大义,理解并支持儿子的志向。他们送别了儿子,告诫他—定要不负众望,早日创立基业,造福黎民。少昊来到了东方海外,建立了少昊国,并别出心裁地以鸟为民。这个百鸟之国在少昊的治理下秩序井然,充溢着和平祥瑞之气。百鸟各得其所,各展所长,生活得既快乐又美满。它们无不感激少昊的慈爱和仁德,无不佩服少昊的智慧和才华。五年级:南宫凝舞800字 五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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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侠在一个幽静的夜晚,一个大臣秘密的参见了皇上,皇上把所有服侍他的人全部都赶到外边去了,他们在那里悄悄的说话,那个大臣还不时地向四周张望,像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大臣说:“皇上,现在易大将军可是一个危险的人物啊。”皇上说:“此话怎讲。”大臣说:“现在易大将军手握着所有的兵权,难道您就那么放心吗。”皇上说:“易大将军可是开国功臣,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大臣说:“我的探子刚给我的信中说,易大将军要谋反。”皇上说:“你有什么证据。”大臣说:“我的探子发现易大将军在自己家里偷偷的培训了一批武功高强的杀手,而且还掉了大部分军队在二十里外的庙庄驻扎下。”皇上说:“那朕这就派人去探察。”大臣说:“皇上不可啊,那个易大将军狡猾的很,意识怕皇上打草惊蛇,二是怕那的衙役告诉易大将军啊,据我所知,那的衙役已经被易大将军收买了,皇上你就信了我吧,保证没错的。”皇上决的可信,说:“那好吧,就信你这么一回。”大臣说:“那皇上打算怎么出招。”皇上说:“明天早朝就贬了他。”大臣一阵冷笑说:“那臣先高退了。那时三更天。而在另一个地方则是不同的一番景象。在易大将军家,一家人其乐融融,都在一起上月,包括怀着他将要出生的儿子的母亲,可谁又知道,将要发生的一切呢。到了第二天,易大将军上早朝的时候,他怎么也没想到,今天就是他的丧日,皇上竟然说他要谋反,易大将军当时差点晕倒在地,皇上说念在他是开国功臣的份上,将他一家发配边疆,于三天后行事,易大将军回到家后将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了全家男女老少,别告诉所有的奴役收拾东西回老家。三天后,易大将军带着他的家人走灾区边疆的道上,他们见天色已晚,想先找个旅馆住下明天继续赶路,没想到的是这个店竟是黑店,易大将军等他身边的护卫都被迷药给药到了,那个黑店的老板和手下的伙计把他的所有家人都统统的杀掉,财宝和钱全被那些人给抢走了,幸运的是易大将军的夫人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活着,易大将军的夫人带着孩子逃跑,竟然被那帮强盗给发现了,易大将军的夫人被迫生下了孩子,从自己的衣服上撤下了一块布,并用自己的血写下了当晚发声的事情,然后带着孩子一起跳了山崖,易大将军的夫人在跳崖的一瞬间,把孩子挂在了树枝上,图为以为她们死了,就没有再去追。在崖底有一高僧,他第二天练功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孩提的哭声,只见这高僧两脚一飘,踩崖壁飞身而上,看到了这孩子,俩手抓稳,救了这孩子一命。到了高僧的家,他忽然看到了这用血写的字,感觉到这个孩子不同其他的孩子,这孩子有着不同的身份,高僧仔细阅读了这段文字,高僧才知道这个孩子正是他的救命恩人易大将军的孩子。高僧又想起了那个可怕的夜晚。外面下着大雨,高僧和他刚满月的女儿,还有他的妻子。正在这时,一个手提着大刀,满脸长满胡子的男人进来了,这个男人想是喝醉了,进屋就要杀人,当时高僧还不会武功,高僧的妻子和孩子都被这个男人给杀死,当高僧想要以一死相拼的时候,后面寒光一闪,这个男人后背鲜血淋淋,这个男人刚要回身,紧接着又是一刀,这个男人到在地上,咽了气,只件来人手拿一把银色刚刀,说:“多亏我救你一命。”高僧跪在地上哭到:“谢谢,谢谢,今天的大恩,日后等我有了出息,一定回报恩给您的。”来人将高僧搀起来,说:“这点小事,不用报恩了。”高僧说:“这怎么可以,不管怎么说,您也是我救命恩人啊。”来人一笑,说:“随你便,吖。”而来人正是易大将军,当时的高僧5年之后才知道,是一个算卦的老人告诉高僧的,老人说:“你前半辈子肯定有高人相救,你应当勤练武功,这是报答你恩人的唯一途径。”于是高僧剔成光头,出家作了和尚,周游名山大川,拜各界高人学习武功,没想到30年知道,高僧竟然成为了当时在世界上难找的高人。高僧想,今天果然用上了这一身的武功,看来那位老人真是厉害,还有我这一身武功没有白学吖。高僧给这个孩子起名,姓易叫铭,意思就是让他永远记住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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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情凉秋,黯淡的一丝哀怨,惆怅。拂晓,天的一角露出羞涩的暗红。虽是红,却冷。已是深秋,秋风袭过,寥寥落叶荡漾着悲凉的晨风,飘忽不定,几声凄怆的啼鸣划破了先前的寂静。秋风卷着的寥寥几片枯叶,不知向何处飘去。凄怆的鸣啼,随着淡淡泥土的气味在空寂的城内弥漫。丝丝缕缕的云絮,追风舞荡。惟有那园内的几株桂树在秋的悲伤中孤独绽放,却也毫无生气,那暗香也是幽怨的。涟漪醒了。灵动的眸子,竟是澄澈的蔚蓝色,如一汪深潭,有着她本不该有的深邃与忧伤,却让人止不住的心神摇曳。她拉开竹帘,街上空无一人,只有黄了的落叶沙沙的在地上摩挲。涟漪笑了,莫名的浅笑,露出浅浅的梨窝,凝脂莹玉般的脸蛋上那桃花似的双唇格外鲜红。安静的笑容中分明有一种高洁的诡异。看得出,那是一种何等绝望的笑。萧,被拾起,仍是那首曲子,欢快无比却有着不安的哀怨。对,璎珞或许说对了,我,不可以再这样颓丧下去。可是,风肆、星陨,我该怎么办?萧声突兀的止住了,涟漪在炉中添了些熏草,转身,莲步,消失在檀木雕花门中。二园内,氤氲的香气飘渺的虚幻,充盈着长安城里的浮华。可以看见矮墙外,客栈门前陈旧的灯笼在烦躁的摇晃。看见无数的富家公子掩着虚伪的面罩涌进这座最为盛名的“弄月楼”……涟漪清楚,她此刻只不过是一个倚楼卖笑的女子。长安城里无人不晓的红牌姑娘。一个身份卑贱的女子。每天只是高高在上,抚琴弹唱,漠然望着那些为她所倾倒的男子。看尽天下,风流嘴脸,世薄情凉。这些,涟漪都忍受了,她知道那是上天给她的惩罚,惩戒她的懦弱,涟漪却没有后悔,她从没有想过要重新回到那座空洞的城池,华丽而空虚,一座最温柔最残酷的囚牢,她只有逃避,逃避所有的记忆,因为那永恒的咒语,最伟大的人都无法改变的咒语。回到楼内,沸腾的声音勒住她的脖子令她窒息,她看见了璎珞的眼神,依旧那么复杂且深情。老鸨可笑虚假的声音让她作呕,脚下踩着叮当响的掷钱声,和公子们的声音。胭脂!胭脂!胭脂上来唱啊!多么可笑啊,涟漪淡然的提起裙纱,木然坐在琴边,耳边的呼喊声愈加震耳欲聋。她闭上眼,回想着璎珞恬静的微笑,不让自己睁开眼被那些肮脏的人玷污自己的视线。涟漪的孤傲,寒比秋霜,是亘古不变的,不论是从前、现在还是将来。歌声、琴声从弦上缓缓流泻着,周围寂静一片。没有人听出着琴声是多么显而易见的不屑、淡然、烦躁和苦涩,除了璎珞。所有台下的男子,全都倾倒在涟漪闭上眼后那种堪比雪莲的圣洁之中,却有比雪莲更冰冷的遥不可及之中,涟漪弹些什么唱些什么没有人会注意到。蓝色的瞳仁里溢满了杂乱的疲倦和不堪的往事。三又一次的上台,欢呼,弹琴,寂静。厌烦到了极至。却猛然,诡异的,惊愕的,涟漪嗅到了那独一无二的味道,竹子的味道,想到了山林里满山的翠竹。怎么可能?不,不会是他,但熟悉的香气让涟漪诧异,她紧紧闭上眼睛想去寻找那奇特的味道,可那味道却似那云丝,唾手可得,却在指缝间溜走了……失落的沉重,一下子迎面而来,她重新回到原点,抚琴,弹唱。这一次,她惊慌了,因为脸颊上那两行无助的泪痕。她离开舞台,坐在屋顶,风吹,泪也纷扬。响声后,一个身影随之落在了屋顶上。涟漪惊恐的想要躲闪,却不想被那影子抓住了手腕。月光下,那张脸格外的桀骜,剑眉入鬓,目如朗星,嘴角噙一丝浅笑,写进无数不屑与伤愁。你就是长安城里红透紫的头牌姑娘?啊……歌唱得不好,琴弹得不好。你。我是侠呢。身影轻佻地抚弄着他的剑柄,那一缕笑若有似无,飘忽不定。涟漪望着他,努力使自己不再颤抖。你叫什么?恩,叫我逆剑。你不叫胭脂对吧?告诉我你的真名。呃,我叫莹语。涟漪知道她不该说出实话,即使她感到没有必要说谎。莹语。逆剑的眼神蓦然暗淡了下去。原来我找错了啊,就是嘛,她不可能来这种地方,她多冷傲啊。逆剑近似于无语的呢喃着,浑身散发出浓浓的惆怅和无力。你要找谁?呵,你怎么会知道?逆剑轻蔑地看了涟漪一眼,转身,跃起,踏着矫健而犀利的步伐消失在迷茫的夜色中。涟漪看见他离开时身后弥漫着的忧伤,那么的浓烈。风,悲戚地吹过,涟漪轻轻闭上眼睛,抑制住就要汹涌而出的眼泪。刚才,明明,她又嗅到了那奇特的竹子的香气,充斥着桀骜却落寞,那种只有在风肆身边才会有的味道。但,从前的一切刻骨铭心,涟漪记得在邪恶的咒语中风肆那猎猎作响的长袍,他纯蓝色如绸缎一样的长发,刚毅英俊的脸庞,他最后被咒语包裹,映出的殷红色血液如盛夏的红木堇一般一朵一朵绽开在纯黑的大地上,鲜艳的愈加邪恶,涟漪也记得回忆最后的最后,风肆那空虚冰冷的身体,依然有着执著信念的眼瞳和风肆墓四周翠绿妖娆的竹林……涟漪再一次告诉自己,风肆已经死了,星陨也死了,不要去奢望,只要把剩下的时日悄然过完就很美好了。那天晚上,涟漪听见璎珞说,楼中的女子都是没有欲望的,都是颓败的牡丹。四再一次,涟漪似乎听见云朵上亡魂的召唤。她看见自己的生命星,那颗渺小的纵雪星一点点愈加微弱,以至于几乎无从寻找。涟漪时常幻想自己随着纵雪星消逝的流星一起滑落的情景,天上真的会有风肆和星陨吗?那天,璎珞一脸喜色,走进涟漪的房间。涟漪,皇宫里来人了,说是要把你敬献给当今皇上呢。涟漪不知如何回答,淡然的微笑,拂起长萧,随璎珞消失在门外。她无所谓会怎样,一朵颓败的花扔到哪里都同样悲惨。临行前,老鸨假惺惺地哭着,紧攥着手里的银票。璎珞轻轻笑道,涟漪,小心。所有人都愕然于涟漪的处变不惊,她依然冷的如冰山上的雪莲花,即使所有人都为她后半生的荣华富贵感到妒忌,可,一个屈于命运蹂躏的人,怎能笑的出?掀开马车的纱帘,涟漪看见了车外依然如故的逆剑。那么悲伤那么孤独,几屡发丝飘荡在他的嘴边,落寞的,如一匹深山中的狼。那阵竹子的香气,忽吹忽散,悠远深长。皇上果然宠爱涟漪,立涟漪为后,为她摘星揽月。沉迷于她倾城的容颜,漠然的嘴角,傲世的冰冷。涟漪依旧每晚看着那颗凄凉的生命星惨淡的微笑。天上真的会有风肆和星陨吗?已是深冬,雪落满长安,看不出它代表着什么,思念、绝望、伤心、期待……坐在后院里,涟漪的睫毛上落满了晶莹的白色,她想起星陨说过,涟漪,你知道为什么会下雪吗?因为啊,是天上的亡灵们太思念尘世的亲人了,才化成雪落下来的。脚边,落满干净的雪花,哪一片是星陨,哪一片是风肆,哪一片是哥哥姐姐们呢?涟漪想不下去了,扶在玉石桌上轻轻闭上了眼睛。这样,不会冷吗?声音传来,涟漪抬头,看见了皇上的臣子,叫伤朔。同逆剑一样的英俊挺拔,却多了几分书卷气,抿嘴含笑,淡淡的眼神中看不出情绪。谢谢提醒,不冷。涟漪静静看着他,觉得好熟悉。果真不俗呢。又是毫无感情的一句话,轻飘飘地荡开。涟漪微微笑了,黯然走开。却在脑海中把伤朔和逆剑珍藏在一起,真的,她已经被刺得伤痕累累。又一次,她遇见了伤朔,看见了伤朔灵动的眼眸,感觉到伤朔身上的炽热。伤朔说,涟漪,如何忘记已爱上的人?涟漪笑道,不要强迫忘记,悉心珍藏便好。她知道伤朔指的是谁。不想,伤朔上前,如花般的双唇擦过涟漪的额头。那刻,涟漪知道,她爱上了他。五不久,事情终于传了出去。朝野上下无不为伤朔辩护,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涟漪。说她是狐妖,勾引男人,应该处死,涟漪没有惊恐,她知道这是命运的安排。纵雪星小的几乎看不见了。伤朔悄悄写信给涟漪让她和他一起逃走,涟漪断然拒绝,她知道皇上在保护她,而伤朔也不危险。直到事情最后,满朝文武大臣宣称只要不处死涟漪,就继续闹事,涟漪从自己编制的梦里醒过来,她看见皇上脸上那两行清晰的泪迹,纠结在一起的双眉,苍老的两鬓。往事如烟,淹没在人海中。涟漪笑望桌上摇曳的酒,天上真的会有风肆和星陨吗?会吧。拾起酒杯,一饮而尽。愕然发现,逆剑破门而入,他手中的剑刃残留着班驳的晶莹雪花,双眼颤抖着闭上。随之,是伤朔,眼泪簌簌落在涟漪苍白的脸上。竹子的香,弥漫在屋子里,久久,浓烈。涟漪想哭,却无泪,紫透的双唇只是颤动了两下就没了知觉,她好累,静静闭上了眼睛。生与死的幻觉中,涟漪记得,只有星陨会让簌簌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只有风肆会在与她诀别时闭上眼睛。星陨,风肆,我们还是错过了。谢谢你们还记得我,我好开心。今夜,会有一道美丽的流星。我们还是迟了,星陨。说话的逆剑轻轻把剑插入背囊。难道我们即使有来生都不能和涟漪在一起吗?走吧,风肆。门悄悄掩上。雪在肆虐地纷扬。原来。那一夜,长安城里所有的人都看见了一道绚烂的无与伦比的流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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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START-相遇·邂逅背着新买的LVBelflower白色斜挎包走到别墅前,发现一个像从动漫里走出来的阳光少年在门口徘徊。一旁是一个年轻时髦的女士和一辆贵族车。她看见我,微微笑笑,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自言自语着:“长这么高了,这么漂亮,可真像你妈妈。”我也笑笑表示回应,抬起下巴骄傲地用戴着LVLoveLetters的手链拿钥匙开门。心里暗暗地想:这就是妈妈所说的客人么连同那个少年?她和酷酷地少年进入别墅后才缓缓开口介绍自己:“可儿,我是你妈妈的同学,你小的时候见过你。时隔几年,我带着暮然从英国回来,你都这么大了!上初几了?暮然,还没过来跟妹妹问好呢!”女人叫着阳光少年。他走过来,那样沉稳安静,笑容温暖阳光,方才酷酷地感觉荡然无存,只有满心的温柔。洁白的牙齿被阳光照得发亮,咖啡色的瞳孔也是那样清新。他浑身上下透着一种干净、明亮的气息。白色非主流的T恤,浅蓝色的锥形牛仔裤,一双白色和黑色交织的帆布鞋。“Hello,可儿妹妹,快叫哥哥啊。”声音是如此的感性。我有些陶醉。但还是十分有贵族优雅气质地叫了声“哥哥”。他又笑了,不,他一直都是笑着的。他用手拍拍我的头。哦不,他比我高好多,一定是有1米75以上了。(我才1米65而已……)我回头看看女人,“我马上上初三了。”“哈哈,我今年可是在你们学校高中部上高二了哟!”他又温柔地摸摸我的头,“初三,要加油啊!也要加油长个哦!”妈妈回来了,带着一堆进口的黑咖啡。她把我和这位哥哥赶到一边玩,自己则让女仆莎尔煮了一大壶的咖啡,坐在芝华仕沙发上和女人聊起来。这便是我和他的邂逅。相识·友好他说他要在我家住一段日子。我是很开心,妈妈也没意见,反正别墅这么大又不是不够住,况且女人是妈妈的朋友。第二天,我第一次没坐劳斯莱斯的专车,而是坐着他为我安了后座的变速上学。“唉,为了?酶鲅就罚?擦撕笞?奈仪装?谋渌僬?銎?识急淞恕U湎О。≌飧龊笞?俏?四悖抑晃?闩叮?rdquo;我心里一阵温暖。多少追我的男孩都没有说过这么让我心动的话。我想,我会好好珍惜这个哥哥。到了学校,我和闺蜜朱婷挽着胳膊去班里。她侃我:“哎,大小姐为什么没坐专车而坐一个美少年的自行车呢?”我骄傲一笑,甩下一句“他是我哥”便离开了。每个课间,虽然高中部只有7分钟,他还是会来初三(9)班来找我聊天,有时会给我捎一杯楼下超市25块一杯的奶茶。我每次都骄傲地接过并微笑着叫声哥哥。他笑笑,便急忙跑向了高中部——伴着高中部上课的铃声。他的帅气、温和、清新也吸引了不少我们班的女孩,可是他总是对她们冷若冰霜,看都不看一眼,对我却温暖备至,眼神里透出了某种温和。我深深地陶醉在被他保护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中。他为我打了无数场架,不惜失了他贵族少爷的身份,也不惜弄得他身上总有一道道的伤痕。女人若问起,他就笑嘻嘻地说“骑车哪有不摔不撞的”。每一次我都偷偷地替他擦药,我忍不住心疼地落泪,他却忍着痛强笑着为我擦泪,“不哭,再哭校花就不美了。”我们就这样友好着,开心着。相恋·唯美那天,我穿了一条白色碎花露肩公主裙,是小姨从法国送过来的。让发型师给我做了一个小复古风的韩式非主流发型,让我的长卷发自然散着,简单又可爱。然后穿了一双粉红色的达芙妮扭结蝴蝶结绑带复古松糕厚底鞋,戴上了LVGambleRainbow长项链以及手链。自恋地想,我真的像个公主。他打着哈欠下楼看见我美丽安静地站在那儿,愣住了。“不就是带你去看电影+听音乐会+吃西餐么,至于打扮成这样?不过,还挺好看哦……”我抬头看看他,他的脸居然有点红。“好了啦哥哥,虽然是我们的专场,但也不要太晚啊。”他温和地点点头,便去换衣室了。过了一会,他重新走出来,哇,真是帅气!淡蓝色的长款T恤上有几颗桃心,白色的牛仔裤,一双淡蓝色和红色交织的帆布鞋。轻松随性地打扮,让他更加的阳光帅气,也更加突显他那独特的贵族优雅气质。他,真像王子哦。我拉上他就走了,依然是坐他昨天擦了好几遍的变速。我们唱着歌,开心极了。不自觉间,我已经搂住他的腰,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背上,一种安全感和幸福感扑面而来。仿佛整个世界都变美了,阳光好像为我们而更加的灿烂,天空好像也为我们而更加的湛蓝,你看,还有几只有着漂亮尾巴的鸟飞过去了呢,它也是问我们么?啊,我们才是世界的主宰!中间的过程当然是非常的美好,可是在吃西餐时的那个小片段让我无法忘怀。他居然点了两杯红酒,我隐约感觉到这次西餐一定有着某种特殊的意义吧。果然。吃了牛排以后,我刚想站起来说AA制付款去吧,他就一把拉住我,我愣了一下,便躲开他的手,小声地说:“你干嘛!”“我可以说我一直恋着你么?”……我的心猛得停了一下。呵呵,哥哥啊,你不知道,我们一直在相恋啊!可我却张口说:“呵呵,你别开玩笑了!哪个哥哥不恋着妹妹呢?”“那么……你在恋着我么?”嗯,我想我们还是做相恋的兄妹吧。或许这样也好,更唯美更浪漫。毕竟我们还小,承受不了那么多的爱。相思·分开我们还是分开了。女人说他更适合在英国学习,还是送他回去接受更开放的教育方式,以后还是不回来了。他就那样默默地走了。没有人问他在英国开不开心,是否愿意离开这里。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他在英国的压力有多大,克服语言困难付出了多少。包括那自称爱他的妈妈。在他离开的时候,我对着他的背影流下了泪。在屋子里想着我们的点点滴滴。他把他那心爱的为我安了后座的变速留下了,他说希望我不要忘了他,如果想他了就看看那辆自行车。他曾经说:“长大了之后,如果有人欺负你,可没有人像我一样替你打架,所以要靠自己喽!”他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一定要想我呀!”他曾经说:“你是我一个人的小天使,别人的公主。谁敢跟我抢小天使,我就抢他的公主!”他曾经说:“伤心的时候不要一个人哭哦,call我,我陪你一起伤心,好么?”他曾经说:“遇到困难了不要怕,就像奥特曼打小怪兽一样,我会永远在你心里做奥特曼的正面能量!”……我们这一分开,可能永远都不会再见到,他在英国继续他的梦,我在中国继续我的生活,再不会有交集了吧。我心里好难过,但还是像答应他的那样,没有掉泪。我突然发现,其实我恋着他的这种恋,不过是妹妹对哥哥的特殊的爱罢了。我也发现,没有他,我的生活空空荡荡的……相忘·生疏我上高二了。开学第一天,妈妈在放学时就把我塞进劳斯莱斯,一脸兴奋。我和她做专车来到他曾经的家。我心生疑惑。难不成……?进门后,果然看见了他和女人。可是他们却再不如以前那样自信、富有,有一点……落魄。他看了看我,只是随意地挥手打了一个招呼。没有像以前那样绽放着阳光般灿烂的微笑温柔地拍拍我的头。妈妈有些吃惊地望着她的好朋友,这差距真是有点大。她又把我赶开,让我和他去玩。可是我却只是僵僵地坐在他旁边,一句话都没有说。他也是。我特别想问问这几年他发生的事情,他过得好不好。可是嘴却怎么也张不开,像粘住了一样。只是静静地侧过脸去看他。依旧那样帅气,可是似乎多了点我说不清的东西。好像不只是唇边的髭须。他忽然幽幽地说了一句:“好久不见,不会忘了你哥吧?”我强笑着说不会。他又说:“我在中国上大一呢,A大,凭我自己考上的,厉害吧?”呵,他还是一样的声音,只不过带了点沙哑。我点头说哥你真厉害。再不像以前那样轻松。一会儿,一个远不如我漂亮的姐姐走进来,没礼貌地拉着哥哥走了。我愣了。女人看着我,抱歉地说:“这个女孩总缠着你哥,抱歉啊!”我强笑着摇头说没事。又一会儿,哥哥回来了。很生气地拉着我出去。冲那姐姐喊:“这是我女朋友!行了吗?!以后离我远点!”原来我成了一个道具,成了他摆脱一个人的道具!曾经,他都忘了吗?那时的他还那么单纯,怎么几年时间,他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到底是比以前多了点什么呢?曾经为我打架弄得浑身伤还安慰我不哭的哥哥,专门为我安了后座不惜他心爱的变速变了风格的哥哥,去哪儿了?-END-年少·流逝许多年了,我没有见过他。只听妈妈说,他挺好的。足够了,只要他好就够了。不论他是否记得我们当年那些可爱的回忆。似乎……年少过后,我已经变得越来越坚强。我长大了。不但抛弃了一段年少荒谬的相恋,还学会忘记一个不需要的人。哥哥,我听你的话了,我长高了,我已经1米7了呢。快要赶上你了吧。哥哥,我答应你的我做到了,我没有自己一个人哭,虽然那时挺想你的。哥哥,再见!你一定要快乐。而我,也会过得很好。-完结-初三:申萌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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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键盘侠”追求正义之侠“键盘侠”追求正义之侠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2021届月考作文升格】“键盘侠”指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胆小怕事,而在网上占据道德制高点,发表“个人正义感”的人群。现在衍生为平时躲避社会群体,一旦脱离人群,独自面对电脑键盘或用手机进行网络评论及聊天时,毫无顾忌对社会各方面评头品足的人。“键盘侠”到底是不是侠?有人认为,键盘侠是一股黑暗势力,他们打着“键盘侠”的旗号,组成反对者联盟,肆无忌惮地传播谣言……应该严厉抨击,不配拥有“侠”的名义。还有人认为,键盘侠比起敢怒不敢言的人要好,他们关心世界,心怀热血,想用微博之力推动世界想自己认为对的方向发展……因为他们一些不法分子被举报,“键盘侠”当之无愧。那么,“键盘侠”到底是不是侠呢?请你选择一方观点,用合理的论据,有力的论证证明你的观点,请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要求自选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升格作文】“键盘侠”追求正义之侠①“侠”从古至今是正义代名词,他们内心坚定,不被事物表面迷惑,讲究真凭实据,心存正义,用一腔热血为世人主持公道。在21世纪信息时代,这种侠义精神衍生出“键盘侠”,即“信息侠客”。他们隐匿在网络中,对各种不公平的事情敢于做出公允评价,深受人们欢迎。但有人打着“键盘侠”旗号传播谣言,蛊惑人心,他们不配这个称号,这并不影响真正的“键盘侠”仗义执言。“键盘侠”究竟是不是侠?我认为,“键盘侠”是侠。②“键盘侠”是侠源于仗义。当今社会有太多的网红明星,他们有着强大的宣传效应和领头作用,但有些网红行为不端,引起不良影响。杭州花海原本是一个十分浪漫的地方,大片大片薰衣草盛开形成一片花海,但由于网红炒作,大量的游客蜂拥而至,导致三天薰衣草全部被踩死。他们不得不将花割除保护根部。护花大爷因此病倒,都是盲目从众惹的祸。“键盘侠”勇敢站出来,发表文章,唤醒游客良知,呼吁理性游览,提出解决办法。虽未完全阻止但也做出突出贡献,为解决问题做出铺垫。鲁迅说“远方的人与远方的事都与我有关”,“键盘侠”的侠义精神和仗义,值得我们学习。③“键盘侠”做事讲究实据。著名事件便是斗鱼主播卢本伟的开挂事件。斗鱼直播卢本伟是一名拥有极高人气的主播,但其在一次直播中公然开挂,被“键盘侠”发现,双方发生激烈的争辩,卢本伟甚至私下收买大量伪“键盘侠”来维护名誉,但还是败在数十名真正的“键盘侠”证据下,最终受到法律审判。法治社会,若主持正义,抨击邪恶,见义勇为,就必须掌握证据。以事实为依据,才能使谎言谣言不攻自破,同时在自己受到邪恶攻击时,用法律保护自己。④“键盘侠”忍辱负重不为名利。赫胥黎说“要意志坚强,要勤奋,要探索,要发现,并且永远不屈服。珍惜在我们前进道路上降临的善,忍受我们之中和周围的恶并下决心消除它。”键盘侠”就是如此。虽然并不被完全看好,甚至被排除正义外但他们仍坚持找出真相;背负骂名与侮辱但仍坚持维护正义,只为真相浮出;不为名利,只为公道公平与正义,这不就是侠义是什么?社会需要发扬这种精神。“键盘侠”比起那些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在邪恶面前瑟瑟发抖的人,不知要强多少倍,因为维护正义与公平,社会才能和谐美好。⑤对网络上混淆视线,造谣生事的假“键盘侠”,我们要擦亮眼睛,发现并揭露,从道德和法律角度提醒教育,使之改邪归正,才能获得真正的“键盘侠”称号。⑥今键盘侠与古侠在道义上无大区别,都是维护公平正义做贡献,只是手段不同。承传侠义精神,在法规框架内,“敢想敢说敢做”,创造和谐社会,将侠义精神发扬光大,是正确的选择。辽宁省实验中学北校2021届10班陈琳新峰指导教师:孙延堂【升格指导】(877——1051字)一是题目《“键盘侠”是侠》满足写作任务的要求,观点鲜明;二是学会了引述材料,但提出观点应该是顺势提出,不应放在第二段;三是学会了围绕材料,展开分层论述,虽然分论点不十分规范(第四段没有分论点),但分论点的意识已经建立起来,难能可贵;四是引用事实和理论事例要精炼,为论述服务,事例不能过长。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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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饼侠》观后感有粉丝的地方一定会有导演,这是眼下颠扑不破的娱乐观,而消费者和评论界达成的共识则是,在导演出没的地方一定有烂片产生,不过,在投资大佬的眼里,烂片与否无关紧要,只要圈到了钱,就是成功。在这样的生态圈里,彼此的逻辑虽然各成壁垒,却都能站住脚。 借着《屌丝男士》积累下的超高人气与口碑,大鹏鼓捣出了《煎饼侠》,在演而导的路线上,大鹏终于成了又一位践行者。这是他个人的行为,还是老大的要求使然,抑或是两人一拍即合的结果?不好说。它是不是烂片,各有说辞,这就成了话题,有话题就有槽点,槽点越多,引来的关注度也就越高,钱自然也就越圈越多了。从商业角度说,无疑它是成功的。 好的商业片是能让人融入、使人愉悦的,但《煎饼侠》没能给我这样的感受,而是很快地由期待变成了善意的欣赏。它有可圈可点之处,却也继承了很多国产电影的缺点,有不错的立意,却失于错漏;有创新,但功力欠足;有情怀,却始终没有落地;有演员,却没角色,一如既往的是,它依然没能把一个故事说好、说圆,并且虎头蛇尾,把结局弄得又快又突兀。中肯一点,这部电影绝非我想象中的那么好,但也没有意料中的那么坏。如果以娱乐的精神来看待这部喜剧,它还是挺像样的,但如果以喜剧的逻辑来评价这部电影,很显然,它肤浅了。尽管有不少人在看后产生了恶意,但还是请不要恶意地去对待它,这样做有点不厚道,毕竟这是大鹏的初导,我们不能对他过于苛刻。因为,如何说好一个故事,对许多知名导演们来说依然是个不小的挑战,更不要说大鹏这位新晋的玩手了。 影片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勇于自嘲的精神,敢于揭黑的态度,还有几分有意无意间透露出的荒诞感。比如,羽泉组合在酒桌上道出了哑嗓的缘由,竟然是难得的一次真唱所致,这种狠讽的自黑的手段着实令人捧腹。对于明星与投资人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影片也进行了大大的揶揄,开场出现的大鹏,俨然嚣张的大明星,目空一切,但在投资人更大的诱惑面前,他立刻卑微如芥,媚态十足。就在大鹏一时风光无限,以为从此可以与大佬平起平坐之际,却仅仅因为一段视频,被张朝阳认定已无价值,一脚踢飞。莫名受到欺负受伤的邓超找到羽泉帮忙,结果羽泉所求助的对象恰恰是那位摆平过大鹏、打伤邓超的大佬……大鹏正是用这样的桥段告诉我们,再光鲜的明星,在财大气粗的大佬面前,不过是取悦于己的工具而已。这些黑色幽默很负责而又搞笑地说出了娱乐圈的真相:很小、很黑、很冷。 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一幕是,当柳岩在天台上认真地告诉大鹏她并不想让所有人都认为柳岩是靠胸袭上位的时候,观众席竟然是沉默的,这是算做认可么?究竟是演戏,还是真实的道白?我一时也傻傻分不清,就在那诡异的一刻,大鹏的歌腾袅而起,使我又突然有些明白,这些明星在被消遣的时候,其实他们是并不情愿成为一个消遣品的。在聚光灯的背后,我绝对相信,他们一定有无奈、有愤懑,可是,在市场本位完全取代了人本位的当下,市场所需要的是作为商品的明星,而不是作为人的明星。话题才是娱乐市场永恒的资源,谁拥有,谁就有价值,也唯有稀缺,才能足够增值,至于在这条路上能走多远,则取决于他们用于衡量尊严的标准有多低。在是如此,所谓明星的姿态,不过是高贵的生存而已。这,或许就是这部喜剧之外的所谓意义,也是我对其抱以欣赏的地方。1200字以上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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