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宝的世界》读后感
《余宝的世界》是著名作家黄蓓佳继《艾晚的水仙球》之后,沉淀多年,倾情奉献的儿童长篇小说。
十一岁的男孩余宝每天奔走在尘土飞扬的“天使街”上,路过一间间外乡人谋生的小店铺,趟过污浊齐腰的雨水,绕过城市巨大的垃圾场,为寻找离奇失踪的爸爸而焦虑,为帮助辛劳的妈妈而操心,为姐姐余香和余朵的快乐而开心……余宝的世界很艰辛,却不窘迫、不孤单,也不阴暗。
余宝是天使,当得知爸爸离奇失踪,家里经济困难时,他瞒着家人来到他就读的重点小学,要求退掉他来报名的一万块钱,休学。读书时多少贫困孩子心中的梦想啊!而他为了帮母亲减轻点负担,放弃了上学的机会。
孟小伟是天使,因为他在一场暴雨过后被颓墙击中,变成了一团幽浮,而得以盘腿坐在引援上空的巨大光柱上,笑眯眯地看着他的朋友们享受一场期盼以求的3D电影。在他的生命中,如此卑微的一个愿望,竟然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才能实现。
罗天宇和成泰也是天使,他们出身于城市打工者的家庭,在凡俗的尘埃中生活,不断地被蔑视,可是他们无论是为人还是交友,始终不失善良、仗义和希望。
这是一部温情小说,当读到孟小伟为了挣钱买电影票而被砖头砸倒时,我哭了,我感觉到外来务工人员儿童的不易。
这也是一部直面当下的现实小说,同样是十一岁,可是差距为什么就这么大呢?十一岁的我,含着金汤勺出生,锦衣玉食中长大,虽然也辛苦也挣扎,但是跟余宝、孟小伟他们相比,实在是不算什么,而我却常常身在福中不知福。
看了这篇小说,我突然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我们要享受现在的生活状态,知足才能常乐。
参加婚礼日记
2014年5月1日星期四天气:雨
今天我可高兴啦!你知道为什么吗?哈哈!因为今天晚上我和爸爸要去世茂酒店参加堂叔的婚礼。
晚上,我和爸爸一番梳装打扮以后,就兴冲冲地走出了家门。一路上,我们俩迈着轻快得像小鸟一样的步伐蹦蹦跳跳地走着,走着……
终于到了世茂酒店,一进十二楼,我就被眼前的一副温馨的画面给吸引了:一面粉红色的墙上,挂着新郎和新娘拍的婚纱照,美丽极了!瞧啊!新郎是那么的英俊潇洒、面若秋月、仪表不凡,真是人中龙凤。而新娘则是那么的冰清玉洁、艳若桃李、风清万种,如同仙子下凡。
欣赏完墙上的照片后,我们就堂而皇之的走进了迎接男女朋友的房间,并找了一个位置大大方方地坐了下来。
不一会儿,各式各样的菜肴就端上了桌,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清蒸鲫鱼”了。这鲫鱼的肉十分细嫩、柔软,令人感到全身酥麻,那感觉美妙极了……
三年级: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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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哥”,“余师傅”!远远的,我望见一个身影,在滂沱大雨中,疾步穿梭。无情的雨水,毫不顾忌他手无伞撑,不约而同地冲向他身上打落。他奔了过来,喘了口气,甩了甩鸟窝般湿漉漉的头发,跳蚤一样的雨珠随及蹦出。他放下两手提着近乎两只大象重的油漆桶,举起那粗糙黄皱布满老茧的手,在脸上擦拭了几下。他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罢了。而那双手及有些弯曲的背,像是嫁接上去的,是那么不协调。当他抬起头面对着我,我顿时感到诧异。觉得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这时,母亲从电梯走出,朝他说道“余师傅,你来啦。”随即,母亲走到我身边,看到我满脸疑惑,说:“你不记得吗?曾经我带你去过他家。”我默然未语,回想了一下,这才记起。大概是五年前的一天,母亲带我到他家做客,那时他刚上高一,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记得那次,他教完我方程式解题方法后,还热情地对我说:“你有不会的可以来找我,余大哥帮你解答。”想到这里,我看了看母亲,恍然大悟地说:“他就是余大哥啊!”母亲笑了笑,说:“你应该改称‘余师傅’啦!人家做油漆这一行都已经三年了。”随后,母亲将他领到我们正在装修的新家里,让他进行粉刷工作。而我,看着他,像是大师挥笔疾书的样儿,粉刷着墙,感到百思不解,为什么当初朝气蓬勃的余大哥,会沦落成如今看似沧桑的余师傅?好奇心迫使我追问母亲,才得知,四年前,余大哥的父母因车祸不幸双亡,家中无人维持生计,生活陷入困窘,无奈之下,他辍学离乡来到漳州,当起油漆工。听到这儿,我的心弦不由地颤动,惋惜又无奈地感叹道:世事无常啊!过了几天,余大哥再次到我家,做扫尾工作。他巡视一番后,来到了露台,面对这一面墙,从包中掏出一把已有岁月印痕的刷子,蘸了蘸桶里白色的糊浆,迅速地爬上梯子,进行第二次粉刷。他的目光随刷子的摆动而转动,时不时地将头高抬,那伸长的脖颈,青筋显露,好似就要迸出。而那张与风尘相伴多年的脸,无声地诉说着,几年来他的含辛茹苦。我向他喊道:“余大哥!”他未应答。我又叫了一声“余大哥”,他这才转过头,憨笑着说:“哦,不好意思,好久没人叫我‘余大哥’了都称‘余师傅’,所以没反应过来。”我应道:“没事”,又问:“你为什么要做这一行呢?”他叹息着,语重心长地说:“为了生存啊……”竣工后,余大哥与母亲匆匆告别,带着余师傅的身份,疾步赶往下一个工作地……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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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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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宝读后感刚刚拜读了亦舒的作品《喜宝》。 说实话,刚开始看的时候,我真是不能理解姜喜宝,但看到第十节的时候,感动都要溢出来了。确实,正如亦舒所述,女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是父亲,一个是丈夫。而喜宝却都不曾拥有。 我想这也是她如何都无法离开勖存姿的原因。她爱钱,也恨。勖存姿给了她钱,喜宝出卖了她自己。但他们绝不是嫖客与妓女的关系。印象最深的是勖存姿与喜宝关于谁应该先爱上谁的争吵。这是多么倔强的两个人,就像两块吸铁石,罢对了位置就义无反顾的相互吸引。反之,将嗤之以鼻。强烈建议喜欢看爱情小说的亲,暂时脱离各种穿越与总裁王爷系列,来感受一下亦舒的“爱”。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3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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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宝读后感亦舒的《喜宝》,以前没有看过亦舒的作品,今天很随意地就在图书馆拿起这本书来看了。喜宝,一个留学生,而且在著名的剑桥大学读书,她聪明,而且思想十分透彻,她了解自己要什么,她需要什么。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我要健康。在小说中,她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人,无论是男士还是女士,都很愿意和她交往。喜宝说自己缺钱,缺爱,而勖存姿可以给她这一切。我想,喜宝之所以没有选择年轻的聪恕(即勖存姿的儿子),是因为她缺少父爱。喜宝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长大,她的父亲早早地就抛弃了她和她的妈妈,她从小就过得很苦,庆幸的是,她有一个很爱她的妈妈。或许是在喜宝的成长过程中,她缺少父亲的疼爱,所以当她见到勖存姿的时候,就产生一种特别的感情,勖存姿可以给她安全感,可以给她爱,可以给她生活所需。我觉得喜宝是可怜的,因为生活所迫,她不得不依靠男人,或许,她真的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但是她同时又是幸运的,在同一时间,她得到了几个男人的爱情,而且每个都是真心对待她。可是,她已经是勖存姿的女人。一切来得这么突然。或许真的如喜宝所想,他们爱她是因为她特别,在一个尔虞我诈的上流社会,喜宝的直率吸引了他们。在马场遇到的外国教授,让喜宝动了心,喜宝似乎开始了解到自己想要的只不过是平淡的生活。可是勖存姿又把她“拉回”了他的世界。最后,喜宝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她似乎忘记了自己和勖存姿在一起的最初目的——在剑桥完成自己的学业。因为舒适的生活,让她迷失了。我觉得勖存姿毁了喜宝,但同时,他又成全了喜宝。他毁了喜宝的学业,毁了喜宝的青春。但他给了喜宝爱,这种不是爱情,而是父亲般的爱。勖存姿给了喜宝所想要的,喜宝似乎也深深死陷入了情人这个角色之中,她,真的把自己勖家一分子,而勖家也似乎承认了她。勖存姿孤独地死去了,但喜宝的故事还在继续着,谁知道她又会遇上怎样的男人呢?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再会有像勖存姿这样的人去疼爱她了……800字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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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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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读了之后你有什么感悟呢?小编为你整理了下列几篇1000字读后感,希望能帮到你。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1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着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余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12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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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自从我买了《宝葫芦的秘密》一书后,就对它非常着迷,每天总要抱着它,坐在沙发上看几遍。仔细读着,仿佛自己正身临其境。沉浸在书中,连饭也不想吃了。小学生王葆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不好好学习,总想着不劳而获。一天,王葆在睡梦中钓到了一只宝葫芦,这只宝葫芦具有非凡的魔力,能帮助他实现任何愿望,只是有一个条件:王葆不能说出它的秘密。有了这个宝贝,王葆从此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来得真容易,真是“吃不了、用不完、玩不尽”,学习成绩也突飞猛进。可是,这一切不但没有使王葆得到幸福和快乐,反倒使他闹了不少笑话,感到了无穷的苦恼。例如:象棋比赛中,王葆因对付不了对方的马而“损兵折将”,所以心里老想着“吃掉他的马,吃掉他的马”,宝葫芦就真的把棋子扔进他的嘴里,差点被他吞下了肚;王葆答应小朋友要教给他们花草园艺的知识,结果宝葫芦胡乱地给花草插上了乱七八糟的花名标签,弄得王葆被爸爸训了一顿;王葆想去电影院看电影,宝葫芦就把他朋友的电影票给弄来了;数学考试时,宝葫芦帮着王葆作弊,竟把别人的考卷拿来让王葆交了上去,结果,王葆被老师严厉地批评了。王葆一气之下把宝葫芦扔进了小河里,并且把真相都告诉了大家,这时,王葆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快乐。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也知道了投机取巧而不付出自己的努力是不会成功的,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劳动的果实,要勤奋,有毅力,做一个诚实的人。我陷入了沉思……许久,我站起来,大声说:“我一定要踏踏实实地学习,不投机取巧,要用自己的努力战胜困难,一步一步地迈向成功!”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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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不劳而获有可能得到一时的荣耀,但不会长久,更不会有成就感,这是《宝葫芦的秘密》带给我的最大感受。王葆自从拥有了宝葫芦,可以说是心想事成,有时免不了弄巧成拙,笑话不断,家中简直成了展览馆,好在这只是一个梦,要不然就麻烦了,我突然想起读过的《鹰的重生》的文章。鹰的一生,最久可以活到七十岁!四十岁之前,雄鹰展翅,翱翔于天地之间,搏击于云海之中,贵为百禽之首,高傲而又逍遥!然而,四十岁时鹰的生理机能开始老化。这时,他们需要做出选择,要么悲凉等待死亡,要么痛苦重生!重生的过程是痛苦的,鲜血淋漓!鹰必须奋展沉重双翼,飞到最高最远的山峰上,筑巢而居至少150天。飞行,此时已难如上青天,不停的飞,不能停息,一停息就意味着前功尽弃,就意味着屈服于命运,就意味着死亡!寻到栖身之所,鹰开始了痛彻心扉的炼化。它先是用喙猛烈啄击岩石,让老化的喙脱落,鲜血,一滴一滴地滴落,仿佛不知疼痛,一如既往。等到新喙长出后,把退化变钝的指甲一片一片啄落,所谓十指连心,痛彻心扉。钝爪消逝,新爪已成,鹰再用锐利的爪一片一片拔掉全身的羽毛,这是一场意志与痛苦的斗争,惨烈,悲壮!待全身羽毛重新长出,鹰便完成了炼狱般的重生,可以再次展翅飞翔,笑傲苍穹,重获三十年的新生!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梦,为了实现这个梦,大家也应该像鹰的重生一样努力拼搏,历经坎坷,在征程中留下一串串坚实的脚印,让青春发出夺目的光芒。博兴县第一小学三年级九班李思毅5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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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余数学余天生对数学充满了灵性!别不信,无论有多难的数学题,他总能解出来。他有着一对小小的耳朵,在他那干枯,毛糙的头发下有着两个豆大小的眼珠。在配上一副人见人笑的香肠嘴。说起数学余,我们班的同学无不为他竖起大拇指。记得一次班里开读书笔记交流大多数同学交流的都是文章中的词语和句子,没有什么新鲜的色彩,不知不觉间,教师李有了一股郁闷的空气。突然一连串的数字出现在了我们眼前,郁闷被打破了,是什么呢?原来是数学余的脑子里生产出了数学读书笔记,原来他关注到了刘关张三人的身高,只见他唾沫横飞的讲道:“我发现古时候的计量单位寸只就等现在的24厘米,所以刘备的身高就是181厘米,张飞的身高也就是191厘米,关羽的身高就是209米,那么曹操的身高也就是168厘米。没有想到刘备那么矮小的人既然会给刘备造成这么大的威胁啊!”听完数学余的这番话,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脸上也出现猥琐的表情,这种表情是遍布全脸的,有皱纹,折纹还有螺旋纹就像你往池塘里抛了一块砖似的,就像威斯利火山的爬虫徐老师的一番话让我们很是赞同,数学余事事都能和数学联想在一起,不愧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啊!这就是我们班的俗世奇人,赶快逃,你看,他又在讲他了可怕的数学题了:“如果x2=3409.3489895那么x等于多少……”五年级:廖昭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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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不是所有人都是伟人,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知名人士,大多数人都还是在平凡的世界徘徊。在书中,路遥先生以独特的艺术和语言风格感动人心。尤其是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纯洁而又凄美的爱情。孙少平在失恋以后,便郁郁寡欢。不过,很快他就解开了自己的心结。在这时,他又遇见了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女人——地委书记田福军的女儿田晓霞。在节目中,饰演男主女主的他们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在交往中,田晓霞会带一些书给孙少平。直到后来,连田晓晨带来的《天安门诗抄》都借给孙少平抄了。可见,此时的田晓霞对孙少平已经是十分的信任和喜欢了。然而,在毕业以后孙少平主动断了与田晓霞的联系。但在电影院门口,他们又重新相遇了。这一次,他们以借书为纽带,在暗中偷偷幽会。在一次次借书中,田晓霞也认清了自己对孙少平的爱意。而孙少平又何尝不喜欢这个大胆而又有见识的女孩?两人在古塔山表明了自己的爱意,定下了两年之约。命运弄人,在良缘之约的前几天,田晓霞,因洪水失去了自己的性命。孙少平因此而崩溃。而在此时,金秀又向孙少平表明了自己对她的爱意。心碎之余的孙少平又怎会接受他的爱意呢?更何况,他又把金秀当做自己的妹妹一样。怎会忍心伤害她呢?但金秀的爱,又是孙少平受伤后的一点安慰。同样失去爱人的惠英与孙少平的心拉在一起。也许这并不是完美的结局,但是,如果田晓霞没有死,和孙少平在一起。这并不平凡,又怎会是平凡的世界呢?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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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办法总比困难多《平凡的世界》是由著名作家路遥所著,这本书分三部,分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责任制初期、80年代之时。里面的人物被他写的平凡而又不平凡,不平凡而又平凡。话说在书里的创业人士中,最拔尖的就是孙少安。他是一个要么不干,一干就要干到极致的人。在一开始上学时,次次考班上前几名。后来干活时,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庄稼人,他当生产队长时,次次都是成倍的收获,干了几十年活的老农,都佩服地五体投地。后来,他把握时代的潮流,开办砖厂,几经风雨,最终年赢上万元。他很为双水村的人着想。在大家都吃不饱饭的情况下摸索着把土地分产到户,为的是百姓能有更多的盈利。扩大砖厂规模,是为了添加劳动力来劳作,使得他们能收获一些化肥钱和饭钱,更让双水村的那些闲人可以有工作,也能为家里做出些贡献。另外他和少平用积蓄和自己的砖盖起全村最美观的砖窑,改善了父母的生活条件。他最值得我敬佩的是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土地分产到户后,遭到了公社的批斗,舆论压力可想而知。但他不放弃,等待时机的到来。第二次开厂,一窟砖的技术问题导致整体工厂倒闭,舆论压力更大了,几千元的工钱付不出来,一万元贷款的利息像雪球越滚越多,但他经过几番努力,从泥潭里走了出来,走向了事业的巅峰。从他身上,我知道了:人生中,你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要努力想办法去应付,因为办法总比困难多。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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