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战争
他们一直住着城市边缘的一个平房。
房子紧靠铁路,简陋,背阴,更像个随便搭起的窝棚。他把她接进来,添置些锅碗瓢盆,两个人便开始了共同的日子。他们在房子的四周围起了栅栏,在屋后种了樱桃树和蔬菜。于是夏天,坐在屋子里,竟也能闻见若有若无的清香了。
可是到了冬天,房间变得阴冷无比。他费了很大的劲儿,终于搞来一个煤球炉。当淡蓝的炉火升起,他和她,便觉得春意盎然。
煤球炉晚上需要封火,这成了他的工作。封火后的煤球炉不再滚烫和热烈,更像个打着盹儿的暖暖的太阳。每天晚上他都要起来,两次,或者三次,查看他的煤球炉,抽上一支烟,再看一眼旁边熟睡的妻子,然后继续睡去。
妻子说,你晚上总起来干吗呢?怕别人偷了你的破炉子?他嘿嘿笑,露着尴尬的表情。晚上却依然起来,查看他的煤球炉,两次,或者三次。
儿子懂些事的时候,也对他的举动不解。他告诉儿子,煤炉封不好的话,会中毒呢。儿子把他的话告诉妻子,两个人就夸张地将他嘲笑一番。妻子说生命诚可贵嘛,儿子说爸爸是怕死鬼嘛。他嘿嘿笑,抽着烟。他眯起的眼睛透过一个巨大的烟圈,注视着这对快活的母子。他的目光,柔情似水。
每天晚上他仍然起来查看他的煤球炉,两次,或者三次。他的煤球炉在冬天的日子里,从来没有熄灭过。他认为那是家的太阳。
儿子长大了,去很远的城市读书,在很远的城市工作,又在很远的城市安了家。元旦的前几天儿子打电话回来,说要接他和妻子去那个城市住些日子。儿子说那里天气很好,房间里也通了暖气,很暖和,很舒服。
那几天他正好有些琐事,便让妻子一个人先去了。后来他得了重感冒,便打消了去儿子那里住些日子的念头。过几天儿子再一次打电话过来,儿子说就来住几天吧。他说今年还是算了,明年再说吧。那天儿子在电话里劝了他半个多小时,还是没能将他说动。放下电话的时候,他听出儿子的声音,有些恼。
儿子终于下决心亲自来接父亲。
儿子下了火车,天刚刚亮。儿子敲父亲的门,很久才敲开。他穿着睡衣,睡眼蒙眬中见到了自己的儿子。
屋子里却寒冷无比。那个煤球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冷得似一块南极的坚冰。儿子问,炉子怎么灭了呢?
灭了吗?他看看,果然。晚上没封好吧!他说。
不是每天晚上都要起来查看两三次吗?儿子的话随口而出,他知道那是父亲的习惯。
好几天没起来了。他说,自你妈去你那儿后,我晚上就没起来过,30年来,还就这几天,睡了个踏实觉。竟露出孩子般得意的神情。
儿子的心像被钢针狠狠地扎了一下。他想起他小的时候,和自己的母亲一起取笑父亲是怕死鬼。而当父亲独自一人时,竟然在寒冷的屋子里,睡得踏实。
也许父亲太累了吧?他想。
他突然觉得面前这位头发花白身体佝偻的老男人,其实更像一名战士。只为保护自己的妻儿,竟默默地和一个破旧的煤球炉,战斗了30年。
男儿情
都说男儿薄情,而我却一直坚定地认为,父亲最重情。
三月,风飒飒,露微冷。
母亲的忌日又到了。与往年一样,父亲与我一起去看望青山上的母亲。
在母亲的墓前,父亲依旧未多言,只是沉默地将母亲生前最爱的香水百合端端正正地放于碑前,再弯下腰去,点燃外婆亲手折的纸钱。
灰色的烟黯然飘向空中,越来越淡,不知能否到达那宁静的天堂,捎去我们的牵挂?烟雾浮沉,模糊了父亲的脸。我抬头望向天空,不让泪水流下来。我怕——母亲伤心。
清明未至,已然断魂。我竭力忍住悲伤,却不由想起许多尘封的往事。
记得七年前母亲去世的时候,恰好是小雨霏霏的深夜。小小的我被奶奶带到医院,蜷缩在墙角处,小心翼翼地不明就里。那夜,我并未看见母亲,只是看到了昏厥过去的外婆,以及对着医生咆哮然后又独自坐在台阶上一言不发的父亲。我清晰地记得,在医院惨白的灯光下,父亲用双手捂着脸,分明有晶莹的液体自指缝间涌出,坠落一地哀伤。
随后的事情变得很简单:送别、火化、入葬。之后,我再没看见父亲流过泪,他只是沉默。当我们都对着母亲的牌位鞠躬时,他一言不发地跪下去,磕三个头。寂静的屋内,脑袋撞击在地砖上的脆响,我历久弥新。
阳光抚平了一切。我渐渐长大了。在父亲的悉心呵护下,我健康成长、活泼开朗。虽然父亲依旧不多言,但我明白,他对母亲从未谈及的思念。
因母亲属鸡,父亲就绝不吃鸡肉;因母亲爱百合,父亲就只买百合;因母亲爱写作,父亲至今仍保存着她的作品,等待我去续写……父亲将他对母亲未完的爱全数给予了我。即使后来新娶继母,也是待我极好。父亲这些年一直去看望母亲和我的外公、外婆。我清楚,他爱母亲,亦尊重母亲。
烟淡了,盆内星火点点,一闪一灭,像极了儿时母亲带我去看过的萤火虫。父亲掐灭了香烟,俯身用抹布拭净碑面,唇微动,终只对我说:“走吧。”
我抹去眼角泪珠,默然跟随父亲离开。金色的阳光下,父亲黑色的背影坚毅而厚重,宛若远处连绵的群山。我忽然间想起了两句诗,那是刻在母亲碑前的,亦是父亲闲暇时写的最多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一直都明白的,父亲的沉默是对母亲最深厚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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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男人没有生来是公平的,一切一切都是双手挣来的。你有路,我有道,东西各奔自己走。成功失败任他说。有点伤痛莫落泪,悲情往事莫提它。纵有许多苦难别退却,谁叫咱们是爷们。男人!不经一点风雨哪能无畏!男人!不流血,不曾受过伤怎么坚强!一切往事!莫回头!莫回头!任它去!卷土重来!总会东山再起。选做英雄,注定一世无悔。想当英雄,有泪不轻弹。真正英雄,该出手时就出手。善恶有分,英雄本色!就算有时回忆往事,不要拘泥于过去。心也痛,血流过。一心只往前看,不到长城非好汉!既生来是男儿,就要有始有终做下去,轰轰烈烈闯天下。做了男人该做好!成败不在天,命运他人不能改!道路自己选,自己铺路任他说!不经挫折哪成功!过了困难就有希望,黑暗过后是曙光!25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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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血肉:战争的残酷的血肉横飞的刺激,无需任何渲染,没有悲壮的音乐,只有隆隆的炮响、声嘶力竭的叫喊、垂死挣扎的喘息、拼死的肉搏……真实,而更具冲击,血腥,残酷,震撼,久久不能平静。几个月大的孩子、裹着小脚的女人、孩子般年轻的战士……全只剩下血肉,连血肉都不见。这样一个用生命?I卫用血肉铸就的中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爱她——我们的祖国、我们的母亲!清贫:方志敏在战斗中被困寒山,五天没有进食,最终被俘。国民党的人想从这位共产党的大官身上揩点油水,却只翻到一支钢笔、一块手表和两个铜板,他们怎么也不会相信,更无法理解,因为他们的首长甚至一个小官都是锦衣玉食、财源滚滚。他们那儿是金钱为上的,只要有钱,监狱竟可以是皇宫!他们有怎能理解一个有着纯粹理想、坚定信仰的共产党员执拗的清贫呢。经手的经费数百万,他只想到革命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应该多造福百姓,自己却舍不得花一分,破旧的单衣和袜子被当作传世之宝,还要藏起来……国民党用物质、财富诱其投靠叛变,他从来不屑一顾。许多人敬佩他却无法理解他,想不通他何必自讨苦吃,短暂生命何不及时享乐,笑他坚持的理想太遥远太渺茫,他却坚信,创建新中国的理想就是一点一滴汇聚起来的,是要几代人不断奋斗才能实现的。他是真正为了祖国为了人民而奋斗的人,他不在乎自己能否享受到新社会的幸福生活,能否亲眼看到理想成为现实,他坚守着他的信仰,付出所有,只期盼未来的一天中国人民能过上好日子,祖国母亲能不再受苦。他在狱中也不放弃工作,坚持写作,记录下了他的一些心得体会、工作经验以及对党建工作的宝贵建议,临刑前他托人展转出去,并嘱托一定要交给党,为我后代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可爱的中国:是方志敏的着名散文。1935年写于狱中。作者以亲身经历概括了中国从“五四”运动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以来的悲惨历史,愤怒地控诉了帝国主义肆意欺侮中国人民的种种罪行。他满怀爱国主义激情,象征性地把祖国比喻为“生育我们的母亲”,“她是一个天姿玉质而善良人,她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有令人爱慕之美。”可是,美丽健壮而可爱的母亲,却正受着“无谓屈辱和残暴的蹂躏”,强盗、恶魔残害她,掠夺她,肢解她的身体,吮吸她的血液,汉奸军阀帮助恶魔杀害自己的母亲。作者高声疾呼,“母亲快要死去了”,“救救母亲呀!”他指出挽救祖国的“唯一出路”就是进行武装斗争,论证“中国是有自救的力量的”,坚信中华民族必能从战斗中获救。并在篇末展示了中国革命的光明前景,描绘出革命后祖国未来的美好幸福的景象,表现了强烈的民族自信心。我爱我的祖国,因为我们在这块土地上能够自由快乐的生活,在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一样平等的,每个人都是靠自己的双手劳动生活。在这里没有剥削、没有压迫,只有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爱护,这里的阳光是明媚灿烂的,只有在这里才会使人感到轻松、愉快,才会使人们奋发上进,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苏州娄葑实验小学六年级:李诗妍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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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公元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中国大陆向台湾当局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立即遵循一个中国的原则,回归祖国,并移交主权。台湾当局不与回应,中国大陆于七月二十日表示将对台进行武力攻取。八月一日,中国大陆正式开始“斩首行动”,武力攻台。我是一名士兵,今年二十岁,服役刚一年。不知这该算是不幸,还是光荣,我被选进了攻台部队。记得电影《珍珠港》里的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好像是“不管打仗是胜利或是失败,永远只有幸存者。”这或许是对的,因为不管怎样,战争总是会死人的。这倒让我有些害怕了,我能否出在幸存者之列呢?不管怎样,先烧炷香再说吧。虽然我是不信神的,但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战争之前部队准了假,允许回家探亲。离家那天,是何等悲哀啊!我是开战斗机的,对于攻台来说,可算得上是主打军种。凌晨七点,我已坐在了飞机上待命,只要命令一下,便立即起飞。看了看油量表,油加得满满的,可飞十几个小时。又检查了几遍降落伞,它可不能出问题,要是被击中,小命儿可全靠它了。估计会在海面上空激战,所以我偷偷的带了件救生衣。我可不会游泳。七点半,命令下来了,立即起飞。我发动发动机,飞机开始前进,速度越来越快,最后,我用力拉起操纵杆,飞机飞了起来,直指台湾。总共有好几十架飞机,飞得整整齐齐的,气派的很。飞机里的都是我的战友,虽然有些并不认识。昨天我们举行了一个很大的宴会,很多人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唱歌,玩得很尽兴,甚至忘了第二天还有一场残酷的战争等待着我们。最后,我们共同举杯,祝战斗胜利。不过说实话,我更希望的是能活着回来,参加胜利后的庆功宴。已经看不见陆地了,脚下只有海洋。远处偶尔有几只海鸟,自由的飞翔。何等的惬意呀!手机突然响了――偷偷带的,我一只手揭开了盖子,是短信――我得你活着回来。我养了仰头,是得活着。突然想起了电影《拯救大兵瑞恩》开始的那一幕,那个提着自己断掉的胳膊的人;那个躺在地上,肠子都流了出来,哭着喊妈妈的人;那个断了手,鲜血直喷的人;还有炸弹爆炸后,那寂静的场景。怎一个惨字了得!我很庆幸不是陆战队员,我不愿亲眼看见或是亲身经历这种惨状。好了,敌机出现了,战斗开始了。子弹射出机关枪膛的响声顿时打破了海面的寂静。妈的,去死吧。敌机被击落了几架,我伙伴的飞机也有几架落下啦,现在由不得我多想什么了,只得全心投入战斗了。终于,战斗结束了,回到了基地。我一点没事,但并不能高兴起来,我的几个好朋友死了。该死的战争。不知道哪天我会不会步他们的后尘。战争还得继续。很庆幸,我活着等到了战争结束的这一天。我立了功,得到了勋章,但我并不为此高兴――我失去了好多朋友。手机响了,不是短信,我揭开了盖子......1000字 高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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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战争所带来的,只有死亡。”随手挥去眼前的雾霭,我惊异的发现:一个孤立无援的男婴正坐在遍地的尸体之间,绝望得嚎哭。他的眼中充满了恐惧,他需要母亲的安抚。此时,一枚炸弹落在不远处,随即而来的漫天巨响一下子盖过了婴儿的哭声。我刚要上前去抱起那婴儿,又有几枚炸弹落下,刚好掉在那男婴坐着的地方……我赶忙过身去,用手挡住炸来的飞土。却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已是一片废墟的小镇上。走着走着,我突然看见一个小男孩,穿着一件极不配调的破格子大衣和洗得发白的麻布裤子,光着脚丫。他左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缺了肢胳膊的小布熊。他扭过头来,用那两只湛蓝的眼睛盯着我,他的眼神布满沧桑,像一个快走到生命尽头的垂暮老人……我刚伸出手想唤住他,却发现自己站在一个被炸弹炸毁了一半的破房子前。房里,几个骨瘦如柴的黑肤饥童正趴在地上吮吸着一具同样消瘦的女尸一个干瘪的乳头。那具女尸另一个乳头被子弹打烂了。看样子,她是他们的母亲。一个孩子回头看看我,又回过头去争抢那个再也吸不出奶水的乳头……这些,仅是在史册上赫赫有名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留给我们今人沉痛记忆的冰山一角而已。或许有人会说,那已是老早以前的事了,今后不会再重蹈覆辙了。可在想想,这场人类的浩劫也仅是61年前的事啊!今天,不还有从那一道道鬼门关挺过来的人吗?凡事都会有兴盛衰亡,现今的和平时代已达到一个鼎盛时期,可我们也不能因其表面现象就否认它正在逐步走向衰亡啊!况且现在的和平只是军事上的,只是相对的,那些饥民不还大有人在吗?那些不公平的事不也正雨后春笋般地破地而出吗?我们应该知道,一个和平时代的衰败,便预示着下一场人类命运的浩劫将由此开始啊!我时刻都庆幸自己是和平时代的产物,相信大家也不例外。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变得麻木、知足于安逸。“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想这其中的道理,无论在何时都不会被摒弃。所以,生于和平安逸时代的我们,受和平文化深远影响的我们,应时刻保持一份危机感。而这里,我所指的“危机感”还是有别于大家心中的“民族仇恨”的。我们大家都要牢记“民族仇恨”,这我无话可说。但关键在于我们怎样去理解这“民族仇恨”四个字。虽说是仇恨,但我们决不可把它当作我们引发战争的导火线。相反,我们应该极力去维护世界的和平。因为历史的镜子给我们展示了太多鲜血淋漓的例子和惨痛的教训:战争只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死亡的恐怖,别的就再没有什么了。我们别痴想着战胜国会得来多少的利益,在战场上,永远没有战胜国,都是输家。如果我们不想再在人性与生存之间徘徊,那我们就要携起手来,大声向世界呼吁:我们不要战争,要永远的和平!下一个挑起战争的人,将是我们时代的罪人、世界的敌人!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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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前面的女人为什么题目不是“女人背后的男人”呢?因为我要写的是女人。有这样一种女人,她的背后有一种男人,这种男人不是一般的男人,而是有地位的男人,而这种女人也不是一般的女人,而是有气度的女人。这种气度不是一般的气度,而是相当的自我欣赏的那种,表现为看不起别人,心理位置远远高出别人,与人说话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不苟言笑,喜欢听入耳的话,顺心的话,最好是奉承的话,说阿谀也可,然而表露一下快乐之意,在脸上一漾而过,继而马上收敛,一本正经,仿佛从来就是如此铁面无私,不讲交情,唯恐哪个讨好她的人钻了她这个贤内助的空子,坏了她男人的名声。见到过好些这样的女人,都是地方上大官的妻子,有一副铁青的脸,见着熟人还有一丝笑意,但其中还有着不与普通人交往的矜持,如遇着生人,完全是可将人弹到二十米开外,伤人于冷峻之中。常常一对类似三角眼的眼睛,因了男人的光打扮起自己来,弄得不算妖艳,也有点端得太庄,大方中透着与人的隔阂。逢了熟人还会煞有介事地绘声绘色说上一大通,大凡说自家男人的好,在埋怨中将男人的优点都夸了出来,惹得旁人啧啧称赞。有时也会透露一些“内部消息”,好奇的人便围着她转,希望能嗅出点社会的最新动态,政策的最新变化,她呢,也会故弄玄虚了,知或不知也先来上自己的一通议论。这样的女人,让背后的男人有点烦了,但又不敢高声语,恐惊家安宁。于是男人规定女人不许胡说八道,不许拿自己去炫耀,不许扯自己的工作,不许干预“朝政”。这样一来,女人的主动权是被剥夺了,在家里只有应诺的份,没有参与的权,有时吹吹耳边风,打探个消息也要看男人的脸色,因为她知道是男人在支撑着这份事业、这个家。女人就这样变得外强中干,在外人羡慕的眼神中,她做起骄傲的女王,在家里却因为连一点建议都实施不了而郁闷。长久以后,脾气也变得暴躁而不可遏。男人不会像女人这样难以交往的,凡是跟他接触的人都说他和气通融,不像女人那样拎不清。事实上,男人是可以作主的,可以按自己的想法来,也可以临时改变,而女人呢,所有话都不是现实,只能以猜测和靠近说来争取一点说话的权利,说的时候尽力维护男人的利益,并将男人的嘱咐牢记心中,说不是二的,她尽量远一点,比如说是五、十、百等等,既有了话语权,又不违背男人的意思,岂不两全其美?男人前面的女人自己素质往往不怎么样,但她的能力可以变得很出色。她是男人打通关节的左膀右臂,是男人事业成功的好参谋,富于读书的女人更是所向披靡。后面的男人起到了支撑女人的作用,有时为了女人高兴,男人也会做一些牺牲。男人前面的女人累了就歇歇吧!依赖不是你的可耻。(时2006-6-28)1000字 一年级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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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爱白狐第一次听《白狐》这首歌,很是被它凄婉缠绵的旋律所折服。带点沧桑的女歌手如泣如诉,音乐、歌声、旋律完美的结合,把这首歌演绎的感伤又迷人,缠绵悱恻又那么心有不甘,好像世间真情莫过于此。一只美丽的白狐,为报放生之恩,千年等一回,爱上了一个贫寒的书生。最后的结果,是在书生将要富贵之时,白狐衣袂飘飘,悄然离去,留下无限感伤。女人喜欢这首歌,将自己比作白狐“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这爱是不是很高尚呢。千百年来,中国的男人喜欢着这样的白狐。她美丽,善解人意,在你穷困潦倒的时候来到你身边,无私的献身,还给予你事业上的帮助,简直是你命中的福星。男人在别无选择的时候,热爱着白狐,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免不了海誓山盟,此情此景,可谓至真。星转斗移,冬去春来,男人金榜题名,他帽插宫花,风光无限,俨然一代栋梁,似这般才俊,定要攀附真正的权贵,才能扎根朝野,飞黄腾达。回头看,昨日之白狐,小家碧玉罢了,出身于山野丛林,卑微渺小,怎配得上前途远大的自己?仰视那名门闺秀,才是天赐佳偶。这时候,白狐做了一个男人最爱的选择:夜深人静之时,静悄悄为他跳最后的一支舞,含泪离去,从此销声匿迹,仿佛从没来过一样。不像秦香莲还要千里寻夫,让夫君背负陈世美的骂名。白狐用自己为男人的成功做了梯子,在需要离去的时候,不给男人找一点麻烦。这样的白狐教谁能不爱?男人还会留下一段纯洁的真情,留待夜深人静时自己玩味。对于自己对白狐的薄情,还要编上一段千年前有恩与她,反倒是白狐做的不够了。白狐啊,你看,你为什么要离去呢?现在我能为你做一切的时候,你走了,我还得娶一个不爱的女人。越想自己越伟大,一时间自己恍若情圣。倘若白狐真的留下,要登堂入室,不知道男人作何行状。十余年未读《聊斋》了,其中故事也多已忘却,鲜有狐仙报仇这类,大都是无私奉献的多,狐仙人间阅历,挚真情感只换得黯然神伤,春梦一场。夜深人静、灯火阑珊之处,狐仙流尽在人间最后的泪,翩然舞罢,化狐而去。狐仙之痛,《白狐》是为知音。世间所谓痴男怨女,说什么有缘无份,分手后还做深情状的男子,揭开尔等画皮:不过是爱情高手甩你没商量的托词罢了。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说到底,男人之于爱白狐,无非是因为其只知奉献,而不索取。然而,当今物质社会,白狐就是一个美丽传说,世间女人之精明并不逊于男人。流光溢彩的喧嚣红尘,再没有人肯春日化狐。这真是现实男人之千古憾事哈。(作者:出其东门)1000字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