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人生1200字

寂寞人生

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窗外,叶尖的雨珠,嘀嗒地奏着交响,嘀嗒嘀嗒。

心中,难缠的寂寞,无声地织着乐普,哆瑞咪发。

万分的惆怅,.怎向花儿低语?千分的寂寥,怎向小草诉说?手尖在弥漫着阳光的空中画着圆弧,光着脚丫在充满花香的空中摆荡,哼着曲儿。阳光洒满一身,我依旧如此寂寞,我依旧在孤单的战场浴血奋战。

每个人都逃不过多多少少一个人寂寞的瞬间……

(一)

四周是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床单,上面躺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女孩,似乎一切都是由白色组成的,在这纯洁的白色中,弥漫着生的希望,死的迫捷,令人感到窒息。那女孩紧抿着双唇,苍白的脸上透露着痛苦的神情。她的母亲,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女人,此时此刻,正紧握着这个虚弱的小女孩白皙的小手。白色的床单边缘清晰可见一个个圆圈的痕迹。窗外,麻雀站在树枝叽叽喳喳唱个不停,现在正值春季,正是生命焕发的季节,可是,这个小女孩现在正在病榻上与病魔抗衡,她无力的徘徊在生死线上,只要稍不留意,世间可能就会失去一个天使。这时候,没有人可以帮助她,没有人可以理解她。谁都无能为力,能做的也就仅此安慰自己,守候在旁边。她,寂寞的徘徊着。

(二)

“爸爸,妈妈,你们不要走,不要走”一声惊叫将夜晚的沉寂打破。“怎么了,孩子,做噩梦了吗?又梦到爸爸妈妈了吧!不要担心,一切都会好的”一位慈祥的老妇人抚摸着从噩梦中惊醒的男孩儿。但这安慰并没使他沉静下来,却反倒扑到老妇人的怀里抽噎起来,老妇人用她那双布满茧子的手摸着男孩儿的头说:“孩子,睡吧,明天就会好啦。”孩子听话地睡下并停止抽噎,直到看到老妇人的身影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他坐起来,抱起了双膝,眼泪决堤般滴落在那双小膝盖上,他恨,他恨他的父母为何留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世上;他恨,他恨就因为他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就受到大家的唾弃;他恨,他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一样有新衣服,能偎依在母亲父亲的身边撒娇;他恨,他……月色苍茫,传来稀稀疏疏的蝈蝈叫声,冷风阵阵,吹起千丝万缕剪不断的寂寥惆怅。

(三)

上帝对人既有一种慷慨,也有另一种栗色。他比起上一个孩子来说,虽然有亲爱的爸爸妈妈,但是,他却生活在黑暗里,他看不见五颜六色的花朵,听不到缠缠绵绵的琴声,他看不见爸爸妈妈慈祥的面庞,也听不到爸爸妈妈亲切的声音,世界对他来说是很陌生的,这无疑是另一种悲哀。他嗅着百合的花香,这使他感到十分愉畅,妈妈告诉他:“这是百合”但他听不见,他听不见母亲给他讲故事,听不见琅琅的书声,听不见父亲对他的承诺;他摸着小狗毛绒绒的耳朵,父亲告诉他:“这是小狗的耳朵”但他看不见,他看不见父亲高大的身躯,看不见五彩斑斓的文字,看不见母亲柔软的发丝。他唯一熟识的就是他眼里驱不散的孤单的黑色。

想问孤单的颜色,想听寂寞的声音。我们躲避不了孤单的时刻,我们逃避不了寂寞的瞬间。只有面对,昂起头来;只有奋战,拾起眼泪。但我们孤单时,我们不会认输,没有了帮助,花儿还会歌唱,没有了安慰,小草还会跳舞。有时,寂寞的回想,孤单的思念,也峡夹着一缕淡淡的忧美。

女孩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她看见了窗外的麻雀,欢蹦乱跳。男孩儿因为不甘沉沦,他奋发向上,最后达到了理想。他,那个可怜的盲孩儿,因为对声音的追求,对视觉的渴望,他终于看到了百合,听到了书声。寂寞,孤单,或许它终究也只是瞬间的沉睡吧!

寂寞人生!阳光使它短暂了,信念使它缩小了!

寂寞到几时·我就是我

800字 初三 记叙文

[双面性格]

在学校里我的性格应该是还算好的吧。随和。友好。但是我常常苦恼,因为我常常认为我的内心敏感而脆弱,孤独但坚强。然而在家里没有朋友陪伴的我,性格会变得乖戾暴躁,我会经常无缘无故地对着身边的人发脾气,而我竟然没有办法控制。

在学校的我很乐观,很明朗,因为我常常不可避免地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而且都能得到很好的效果。可是当我看到入团申请被老师犹豫后签下字还身对我微笑时,我一下子好绝望。我会站在班里指挥全班同学一起搬桌椅准备上合作课,对着一群人无休止地唾沫横飞,指手画脚。和我关系很好的同学告诉我有人时常说我很聒噪,我却很高兴,因为和这群可爱的朋友在一起,常常温暖我孤寂的心。

而在家里我几乎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透明人。因为我的直白,我在一些重要的时候经常会被家里的人或多或少地忽略。我想我真的是一个不很重要的人吧。我就好像一团污浊的空气,不能给家人清爽,只能让他们更加难过。所以我常常在家里沉默,沉默。我伪装得很坚强,所以我很喜欢在月朗星稀的时候到家里的阳台上看那一轮桀骜但光芒四射的月亮。月亮上,我常常能照见自己的影子,没有人理解。

我亦喜欢在白天入神地看着天空发呆,那时候我的心在问上苍,为什么让我有这样的性格。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闪耀梦想]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喜欢音乐。我也尝试过很多不同类型的歌,SHE的明亮,周杰伦的忧伤,尚雯婕的梦幻,谭维维的高亢。很多人不知道,我最喜欢的,是把所有的情感都糅合蕴蓄在一种若即若离的音乐声音里面,然后响亮地开唱。就像动感地带里说的,我没有音乐,就没法活。想唱就唱,我最闪亮。

可能是因为我在美国出生的缘故吧,我对英语有种发自内心的热爱,我现在已经开始看一些高中的语法,为以后的学习打下比较好的基础。有时我也会觉得有一点吃力,因为我在班里是科代,平时的压力也会很大,要帮同学们搞好基本功,不能独善其身,又要同时学习初中和高中的英语,很累。

我一直希望我长大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唱歌、跳舞、英语、文章、画画。这样丰富多彩的生活我很喜欢。

年,我满十七岁。

后记: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实在是没有灵感,写到最后,都十分仓促了。写了很多,全部都掉,原谅我。原谅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初一
记叙文
1200字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