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老,青春不朽
人生苦短,多少不易。为一些不喜欢的人而微笑;为一些不擅长的事而奔跑。走在天空下,回望曾经奔跑过的古道,在阳光的映照下,郁郁葱葱,刻下过往的印记,从此不再难忘。而我,一个青春的少年,只愿岁月静好,青春不朽,梦想不再遥远。
火车每夜都在田野呼啸,带来多少惆怅,带去多少牵挂。也许是与陌生女子的一次邂逅,也许是和一片叶的交谈。转眼间,夜深人静,风不舞蹈,鸟语流失,留一轮月光,独挂窗前,牵动那颗思念的灵魂,在夜空中寻索,那些流失的过客,风景,朦朦烟雨。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由自己掌舵,风雨不晓,或是漂流千里,或是随处而栖,或是回归故土,或是误入歧途。那都是选择,命运作怀,一丝一毫,毫无更改,也没有能力去抵抗。岁月似风一般,开得快,去得也快。有时候,一不留神,我们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曾经拥有的梦想。所以,迷途而知返,泪尽而坚强,此乃青春岁月,流年梦境。
走在岁月的河流中,以笔为舟,寻梦,到处闯荡。因为我们恰如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的希望。我们光芒普照大地,何其自豪,我们拾得一路欢笑,一路掌声,以及一路苦恼。有时似乎被捧上了天,春风拂面,笑声环绕;有时犹如跌入深谷,无人拯救,独自哭泣。每段青春都是一段旅行;每个岁月都是一段经历,或许漂泊天涯,或许游荡四方。这是一生最美的回忆。也许你会揽一地山川装入行囊,时常留恋;也许你会拾一地阳光藏于寒冬,温暖彼此。这是你的岁月,你的青春,需要你的努力和寻索。
穿越秋冬,走过春夏。旅程如风,我们都是风中的一粒渺小,许是微尘,许是水珠,许是花叶,可终有驿站会收留漂泊的你我。每次失落,远方都有一朵云彩为自己飘逸;每一次摔倒,旁边都有一个微笑将自己撑起。青春的美好,需用热血去浇灌。岁月的歌声,需要用心去演奏。我们有无尽激情,喜欢探索天地奥秘,懂得宽容,收获感恩,经受一路挑战。懂得生活,坚持梦想,让青春似火一般燃烧,光芒四射,照亮那些黑暗的角落。
经历风雨,跨过彩虹。偶尔认为,我们都是被欺骗的孩子,从小学到初中,浪费童年;从初中到高中,挥霍青春。因为老师曾说,努力学习,似鸟一般展翅高飞,不允许这样,不能那样,高考是天,学习才能解救自己。待到走进大学,在千万人之中,孤独而行,才发现一直坚持的梦想居然看起来如此令人心酸,一直憧憬的自由,看起来如此渺茫。
静下心来,才发现自己渺小,犹如天地一沙鸥,人间一浮尘,寒山一鸣钟。来来往往间,恍惚而过,春去秋来,谁也不会让谁苦恼。感觉似一只离群的鸟,在蓝天白云下游荡,急待别人的慰藉,清风的关怀。我们苦闷,我们落泪,我们信心掉满一地,不能回头,也只得微笑而过,因为人生短暂,容不得我们去浪费光阴,岁月虽静好,容不得我们误入人生的荒漠。
所以,常在栖息的地方挂一幅画,听一曲精忠报国,勤学,苦练,努力,奋斗,只要有一口气在,绝不放弃。牢记古人的教诲,知书达理;懂得今人的感悟,学以致用。我们强迫自己走出心灵那座城,拾回曾经,看一看,远方的世界,远方的天空,寂静而唯美。很多时候,在半夜惊醒,只为悟得一个道理,拿出陈旧的笔记本,歪歪曲曲,迷迷糊糊,记下几行不起眼的文字。因为我们知道,这是青春,必须学习,一经忘记,将再难寻觅,待到想到要写点东西时,大脑一片空空,岂不让人笑话。
风经常从指尖划过,我们抗拒,不妥协,因此,与时间赛跑,记下夕阳落下的地方,等在日出的河流。从而静看岁月,迎着阳光远行,在鸟声中,诵诗歌。在风雨中,练体格。我们懂得宽容,不再害怕嘲笑;懂得坚强,不再害怕强风暴雨。回首间,我们自然微笑,懂得坚奉献。
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青春岁月,有时候很短的,犹如天上的云一般,今天飘逸,明天不知还会不会洒脱;今天唯美,不知明天会不会被忧伤苦恼包围。因此,青春年华,男男女女,才子佳人。于千万人之中,为爱而呐喊,于夜深人静,为友谊而沉醉。如此而已,岂不美好,静看岁月,活出人生自我,舞出青春之火。谈笑间,书写华年,不再挥霍。
因此,活在天地之间,我们都如星星之火,只要找到燎原之势,必将燃烧,奉献,因为岁月不老,青春不朽。
岁月不语,一诺清欢
心,与花的距离,在于欣赏,在于懂得。心,与世界的距离,在于容纳,在于敬畏。心,与心的距离,在于理解,在于真诚。
——题记
曾经,喜欢用眼睛看世界,那些无法分辨的,真真假假的痕迹,都藏匿在一片浮华的背后,终也不能,将入眼的风景一一看透。如今,学会了用心灵触摸世界,生命在路上,有足音相伴而行,每一次的航程,每一处的弯折,都如春花春阳的俊朗,且棱角分明。读懂,是心与心的相拥,让我在惊醒与了悟中落笔从容。
若是可以,不必引用更多话语,去解释一些烦乱。更不必,让流年安之若素的故事,凭添一些无谓的争端。只想,守一处花开,求一方明媚,坐拥山水,视野清澈,蝉声萦绕,晚来听风,在一丝安逸中,各种悲喜都将尘埃落定,即便是一种杂乱依旧在周身漂浮,不理会,不自扰,任它纵情炫耀。
春色涨满的夜,安安静静地听几首云水流的纯美音乐。偶然间,心里的精致被悄悄的唤醒。仿佛在被雕琢过的时光中与心灵邂逅。邂逅、是一种喜悦,如同在湿润的春雨里,打湿三两闲情的花瓣;如同在春夜的闲窗下,挑烛烹煮一壶纯净的绿意。没有一见惊心的触动,却有一种隔世相识的温情蔓延,是地久天长的暖。
有时候,一段路走的有点累,会偶然的停顿。会用稍许的片刻,得一处空闲,斟满一杯茶,让心灵,在茶香弥漫中平静的呼吸。或许,也会用这一盏茶的时光,在停留的缝隙里,用眼角的余温审视一下沿途的景致,或繁华,或淡雅,都和心情无染,即便是宿命我也会一眼带过。我只在乎,那拾阶而上的美丽,在顶峰。
生于世,总不能出尘脱俗,逐渐繁重的应酬,似乎超出了承受的底线,满目的丰盛,早已算不得是美味佳肴,如吞噬了酸涩勉强下咽。人生总是如戏,如何要做到演绎极致,种种说辞,是如此的疲倦。若有一天,可以放牧四野,将各种消息屏蔽,就对着一草一木,慢慢讲诉关于一朵花的故事,然后看她眼里写满春天。
我用风的姿势轻轻拂过零花水岸,只为迎上你潮涨潮汐的美丽。我用雨的叹息,隐去岁月一次又一次的光泽,只为化作一缕尘埃,在你的世界里长久的安暖。那波光摇曳的水面,在和煦的晨曦里微微荡漾,我凝神伫立,看桃花的春色一层层的浮现。随手探寻,捡拾一片风中旋的花瓣,放于唇边,吟成隔山隔水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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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不朽,我们不散青春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从指缝间悄悄流逝,如同时间一般……----题记曾几何时,自己总是只愿呆在家里的电视机前,看着里面搞笑的动画,时不时的蹦出一阵欢笑如银铃般的清脆;曾几何时,自己喜欢与密友聊天逛街,不知疲倦地尽情玩耍;曾几何时,自己窗边习惯性地深思冥想,望着窗外的景色,静坐良久……却不知青春已翩然而至……青春,如马蹄般穿花而过,留下一串绝美的印迹,叩开心扉,直到上了初中才发觉青春是真的来了……青春是恬淡而单纯的。那时懵懂的我们揣着从小学毕业的喜悦在一个夏末跨进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同学。军训的几天让彼此相识,之后便是认真的相交。无知的玩耍、单纯的幻想、甜美的笑容充斥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无忧无虑地学习着,在别人有困难时,毫不犹豫地伸出手给予帮助。喜欢与对自己好的人畅谈理想,与其许下美好的愿望,即使有些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依然坚守,只求心中的那份执着,恬淡而单纯。青春是温暖而苦涩的。多少次与别人的争吵,朋友总是站在自己身旁一起共同进退;多少次被别人欺负,朋友总是第一个出头为自己讨回公道;多少次的成功与否,朋友总是在自己耳畔加油鼓劲。还记得,自己的抽屉里仍有一份写满321个“对不起”的道歉书,许多封充满关怀的贺卡以及一封劝勉自己的信,上面写道“糖糖,你还记得龟兔赛跑中的那只骄傲的兔子吗?……”还记得那时的我,成绩滑到了最低处,让我久久不能从中挣脱出来而这封信却让我开始转变。这一切的一切,都包含着彼此间满满的关爱,半夏熟识的我们,共同成长着,青春伴随我们成长,温暖而苦涩。青春是艰辛而忧伤的。中考前,互相奋斗在学习的战场上,为自己可怜巴巴的分数郁闷忧愁,每天晚上熬夜,与时间一分一秒地争夺,为中考的每一分钟而奋斗着。然而,中考考完的那一刹那间,一丝忧伤划过我的心头,这之后是不是代表着一场离别?我留恋而充满不舍,同学间默契的配合、团结的友爱是否也要随着青春一起慢慢流逝?还记得那年的篮球赛,一路上的顺利,我们共同欢乐,决胜局的惜败,我们全班皆哭。这阵“告别风”,在每年的初夏都如期而至,青春随着我们的别离,艰辛而苦涩。三年,像一场梦,一晃而过。青春也如同梦一般的悄然降临,再远去。这个夏末,彼此共度青春的我们在同一座城市,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进不同的学校怀揣着美好的梦想继续前进,憧憬未来,即使彼此不在身旁。三年后,我希望那时的自己还能保存着唯美的心境再次与你们重逢时,能像初一那时的我们懵懂无知、天真可爱、单纯善良,与你们一起携手度过剩下的青春……有人说,青春是一场远行,回不去了;青春是一场相逢,忘不掉了;青春是一场伤痛,来不及了……有人说,青春就是用来回忆的……而我说,我不想回忆,也不愿将它久久珍藏,只希望它能够永远存在。愿青春不朽,我们不散……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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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岁月正如你所看到的,终于在五月结束的时候“改头换面”。不管你们对此如何评述,就我个人而言算是挺符合我现在的心情。我没有改变,一直在改变。离开许多事,放弃许多人,半年的跳转,季节不停转换,地理位置的转移,走的似乎不留遗憾,维持美好可辨别的距离,却依然无法忽略不舍,于是这个夏天忽然让我感觉索然。看起来我们的生活都没有太多变化,会彼此说些闲碎的小事,交流一些新近听到的好声音,没有了读书时草地上百无聊赖的下午,不可能回到午后图书馆没心没肺地看书的那种时候,连心情都不能轻舞飞扬,重重的钝钝的。离开之后换了工作,很少写字,还是不喜欢下雨天,却也对晴朗提不起太多兴致。我的不满、怀念甚至愤怒都是由自己而来,却尚且不能由自己化解。它导致这样的情绪无法消减反而更甚。我看见自己坐在虚浮的阳光里,电脑屏幕的反光刺目苍白。我看见那所谓的青春被光亮燃烧着,我听见青春掉在键盘上吱吱发响。可是,这和我所期望的青春燃烧的日子,相去甚远。年长的人告诉我,生活的标准应该怎样,青春的标准应该怎样,可是我总是一边背诵着标准,一边背叛着标准。上一代的标准是用来遵守的,我们的标准是用来打破的。他们的阳光是用来培育的,我们的阳光是用来毁灭的。夏天来得迅速,阳光如此凶猛。我还没到真正老的时候,但有时我却像活了大半辈子。要考虑这个月房租怎么解决。要商量今天晚上什么时间吃饭。骑着自行车去很远的小镇子玩,好像都变成十几年前才能做的事情了。往事历历在目,只是过往如烟。时光洪流中的微小回忆就这样渐渐变成灰烬。我要想的事情很多,于是开始变得健忘。我忘记了我们曾经说过的一些重要的话,一些重要的事情。它们在我脑子里慢慢变得模糊,然后被封存在角落里。我开始像一个老人一样把必须做的事情在本子列表记录下来,然后一个个划掉。可有时候,一些被遗忘多年的事情却又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清晰起来。我突然记起我总是吓唬小弟小妹,说你们很讨厌,不跟你们玩了,然后看着他们嚎嚎大哭而我兴奋莫名。我都搞不清楚我到底是健忘了还是恢复记忆了。我只是很怀念那种平稳宁静的生活。时间走得很慢,经过的人都从容满足。夏天的时候别人都像麦子一样疯狂生长。只有我好象发育不良。别人都在满怀激情的做着很有挑战性的事。而我自从决定了在工作一年后要回到毕业前的自由生活,就开始不经意的变得懒惰。时常沉默,消极怠工,发着呆慢慢懒惰。偶尔的,还会非常丢脸而懦弱的把自己哭成一只猪头。每当手上累积的事情达到一定高度,确定暂时无法全部解决时,我就给自己懒惰的理由。然后看着裂痕的天空,和远方钢筋混凝土的建筑。身边经过的模糊不清的面孔,或斑驳古老的破旧房子。我丢弃了自己的时光,而去凝固别人的时光。我好象说过了,我们就是这种羡慕着别人的快乐,流淌着自己忧伤的人。写字也越来越懒了。我打字的速度足以当打字员,但写字不是打字。很多时候需要倾诉,可看着以前的文章,都是在抒写自己的愚蠢,于是一瞬间激情全无。无话可说,或不知从何说起。反正说来说去,都是自己的鸡毛蒜皮。说来说去都是没有答案的问题。生命是不是就该这样浪费的?转来转去还是这几个阶段。《狮子王》里老狮子对小狮子说:羊吃草,我们吃羊,等我们死了又会变成草的饲料,生活就是这样循环往复永不停止。循环到夏天的时候,就到了我的更年期。每年夏天都好象有这么一个郁闷期。遇到一个打击,就破罐破摔。告诉自己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躺下,何必要勉强站起来呢。以往我相当鄙视这样的人,以高高在上的心态鄙视这种自甘的堕落,好让我在安逸平淡无所事是的日子里有所满足。可现在我却只能以无限接近这种人的姿态审视自己。依然安逸平淡无所事是但却无言以对。无言以对。又要开始新的生活,对自己毫无说服力,一步一步地走,再也不可能以任何飞奔的姿态迎向什么。快过生日了,每年的这个时候,总有一段时间,是像现在这样,生活过的一团糟;莫名其妙的对人发脾气,就好像全世界都欠我的一样,敏感而易怒;甚至觉的,生日对我来说,仿佛劫难;其实我知道,这时的我,像极了一个小孩子用哭闹的方法来引起大人的注意。我,只是想在这样的日子,得到很多很多的关心;至少我不想在这个时候,觉得自己还是孤单一个人。只是我知道你们一直陪伴着我,足矣~突然想给自己一段外出的时间,乌镇同里今年的目标。可是仍旧只是一种奢望的理想,只是希望那天不会太过久远。另外需要提及的是五月天专辑《后青春的诗》。只能说越来越喜欢这个组合,更多的是不言而喻。正如你所听到的背景音乐其中的一首《如烟》。最后借用阿信的话结语:青春之后,认输之前,我依然用力的活着。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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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老,青春不散场落寞的午后,一人个的旅程,载着满身的疲乏与陌生的人一同启程,耳畔飘过各种方言夹杂的不合时宜、不荤不素的笑话,翁翁噪噪的,几欲昏睡。靠窗而坐,本欲欣赏沿途秀美的风光,岂料撩开窗帘后映入眼敛的是三三两两的白杨,高低不平的水洼,与内心期许的绿草如茵,杂花草树,天高云淡有天壤之别,刹那间意兴索然,片刻的失望后,于自己美好初衷化为泡影,莞而一笑,也就释然了。人生岂能尽如人意,索性闭目,在内心勾勒出伊始应有的风景与心情。阳光透过车窗慵懒的倾洒在身上,习习凉风拂过,碧蓝的天,青翠的山,惬意已极。思绪在17°的三级风速里奔跑,记忆倒退到那些眼眶微湿画面里定格。人生若寄,疏忽而已,一千多个日夜不经意间悄然从指间溜走,去年今日,宛若眼前,廊台亭阁,湖光山色,熙熙人潮,恍若昨昔……溜走的是时光,铭记的是回忆。一如那釉红封面包裹、满载心事的笔记本,永久珍藏。时隔多年后,依然会记得那一帮人……会记得优秀风流的谭科,优秀如他,所获各类奖项压了满满一箱,于他,奖项似乎已成形式,形同废纸般堆于角落而不作理会,任灰尘布满其上,增添岁月的印记。而在他看来唯一值得骄傲的,大抵是自己的摄影作品入编“大学生摄影年鉴”,其中大篇幅的登载了他的作品。熟识的人都认为谭科的照片能照出人的灵魂,我亦如是。对他神乎其神的照相技术业界权威给予一致好评,人送雅号“全能王”而不名;记得帅气自信的华仔,自信如他,全院数百人的演讲比赛,不做任何准备,就那么“孑然一身”,磊磊落落的登台开讲,不见丝毫紧张,口若悬河,引经据典,台下评委频频点头、连连称赞,最终以压倒性的优势,轻松将大奖揽入囊中。或在“大学生辩论会”上,舌绽莲花,雄辩滔滔,驳得辩方哑口无言,“缴械投降”。以他所说,站在台上便是“三五步走遍天下,六七人百万雄兵”,先声夺人,至少气势不能输人,任其雄兵百万,我自闲庭散步;记得勤奋笃学的杜哥,勤奋如他,365天,一半时间在图书馆,泡在汗牛充栋的典籍中醉然忘我。于他,最值得称道的,莫如他的书法,提笔、摊纸、蘸墨,气定神闲,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端的是“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堪称颠张醉素、颜筋柳骨。如若右军先生尚在,定会捋着美髯,笑着说:“不错,不错,此子书法恢弘大气,法度俨然,初具规模,已得我道三味,天道有幸,我道不孤矣”。书法展厅里,书有其笔名“惊鸿”落款的书贴霸道的占据展厅三分之二的位置,行书、隶书、草书、篆书,形式各异,俨然已成是个人书法展,人送雅号“书神”;记得睿智帷幄的海鹏,聪慧如他,每每有魁梧彪悍、脑容量奇大、天赋异禀的老师所出匪夷所思、举世罕见的题,而我等升斗小民莫敢抗拒天颜、一筹莫展时,“军师”海鹏便会云淡风轻的来一句“山人自有妙计”,有急功切利着问其“计将安出?”,“军师”便会淡然一笑,其后便疏浚繁琐,化繁为简,三两下写将出来,我等纷纷效仿,不亦乐乎。“军师”有言,世间繁杂,究其本源,是谓“大繁至简,大巧若拙,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凭此良言锦句,我等深受启发,铭记五内,自此做题可谓神速;记得洒脱不羁的志勇,洒脱如他,嘴角永远挂着爽朗的笑容,人说微笑会传染,我亦这么认为。志勇的笑是最具魅力的,起初轻微,之后嘴角轻扬45°,慢慢充斥到整个面颊,露一口洁白的牙齿,爽朗亲切。这种笑容无疑对女孩子最具杀伤力,隐约记得有追过他的女孩子给他写的情书“直到今天,我任然记得他的笑容,那是斜晖脉脉的黄昏,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拉着沉重的行李箱,艰难的跨进校门口,狼狈的抬头间碰巧遇见那一抹笑容,冲我微微一笑,爽朗清洁,霎时间,脑海一片空白,那是怎样的一个笑容呢?哦,我知道,原来是天使吻过他的嘴角……”,这是迄今为止我见过得最能打动人心灵的情书。据此只言片语,志勇微笑,可见一斑。欣赏他的洒脱不羁,逍遥自在,也更欣赏他“微微一笑很倾城”的笑容;记得博闻强识的强哥,博学如他,天文地理,术数礼乐、经史子集、稗官野史、怪力乱神,有“百晓生”美誉的都有涉猎,略知一二,共他一席话,便会感受良多,获益匪浅;对了,还记得怀揣音乐梦想的俞帅,执着如他,疯狂如他,他对音乐的狂热近乎疯狂,夙兴夜寐,废寝忘食。一把木吉他在他手中便赋予了生命,朋克、摇滚,肆虐的宣泄。有几回他央求我给他这几首词,本来对于音乐才子的要求我应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可是我是知道自己的,以我的笔秃是写不了词的,是故便婉转回绝,怎奈经不住他再三的央求,便试着写了几首拙词劣句给他,不期望他能弹出什么“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旷世神曲,算是了了他的心愿,也省却我的烦恼。可是他就真的那么弹出来了,文字在他指尖转为音符灵动的跳跃于琴弦上,我一向是喜欢古筝的,但此刻他以吉他弹出古筝琮琮的音,“宫、商、角、徵、羽”,五音自然流转,起承转合,在我想来,师旷的广陵散也不外如是。跳转的是音符,牵动的是心弦,“乐痴”之称,当之无愧。至于我,算是最不出彩的人,只是用手中的拙笔记述光阴的流转,不是歌颂岁月的静好,不是书就人生的精彩,不是诠释美好的青春的,我生就是来写孤寂落寞、悲戚哀怨的,风雨如悸,落笔成殇,或许这就是我最真是的写照吧,孑然一身,落寞的行走在荒凉的时光阡陌上,俯拾岁月遗落树叶,将内心的悸动记于其上,释手,放于东风,若某天午后的长廊上你偶得这枚满载我心事叶子,请记得写上你的名字,相信岁月会安排我在最美的时光遇见最美的你……缘起缘灭,浮萍人生,聚散无由,弹指韶光里,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也许心间会留一丝期许,待时光老去,韶华不再,是否会在落日的余晖里看到你欣长的身影,是否会在某个渡口不期然相遇,轻轻问候一句“嗨,兄弟,还好吗?”一如从前……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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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万古不朽沿着绵长的小道,细碎的脚步紧跟着细碎的雨声,一点一点走进的你的故居。然而,最终还是只隔了河相望。长久以来一直期盼可以到这个更接近你的地方,如今到了,我却忍不住退却了。几番犹豫,咬咬牙,还是决定离开。——题记成都的雨,细柔如女子的腰身,摇曳飘转的姿态之下洒落一地无人可懂的忧愁。我缓缓摊开宣纸,抬头,双眸透过飘摇的风雨,似乎于迷蒙中重现了你的茅屋。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沈塘坳,江边,你缓缓走出茅屋,佝偻着苍老的身影,用深沉的目光凝视远方。耳畔悠然响起一声不知谁的叹息。心狠狠一震,这时才明白为何昨日迟迟不肯踏近你的故居。因为没有颜面,面对你沉重的灵魂。因为瘦弱的肩膀,还是无法承担起一个后人的责任。因为,你虽千古垂青,我却不愿万年不朽。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手下是空白的宣纸,我望着窗外包裹了整个小镇的细雨,目光幽深,灵魂却不知所措。结束了多年的放荡轻狂后,你恣意纵马至繁华之都。而从这时开始,一个文人的宿命齿轮,缓缓转起。你背负了一个家族的宿愿,用一个文人瘦弱的肩膀,承担起几代不得推脱的责任。与李白的相遇,对于今人来说,是一个伟大的相逢,而于你而言,却是一份搔进心底的绊念。世事悲苦,奸臣当道,政治黑暗,百姓疾苦民不聊生。你无法用一颗赤心换得君王的回顾,只能苦苦挣扎于俗人的门前,以求继续存活的资本。残杯冷炙,是混着文人高傲的鲜血吞咽下的。李白纵马驰骋于山水间的时候,你在隐忍,等待重新崛起的时候:李白挥毫泼墨,满意地笑望一片锦绣文章问世的时候,你收拾起嫉羡成狂的心思,漠然抬眸凝视屋外飘摇的风雨。正如此刻的我,暗自滚动喉咙,掩藏起心底的一片苦涩,同你,在千百年的时空差里,共同凝视这一场绵延的风雨。外族入侵的步伐屡屡逼近,你一路奔逃,到不可求知的未来。一路凄苦,你见证了太多的妻离子散,骨肉分离,听过了太多的悲恸哀嚎,苦求苍天。你踉跄之中,老泪纵横,跪问大地,为何前因今果不轮回,为何无罪的,要受熬心煎骨之痛,而罪恶滔天的,却仍在过着金车玉堂,富贵奢华的生活?然而这个谜题,千古无人可作答。这是每一个时代的悲苦,是每一个时代人民的血泪。我遥望你的质问,只能垂头默默不语。精神的伟大,从物质的匮乏开始塑造。我抿唇思虑过你此后的生活,明明是如此波折,我却只想一笔带过。因为,你之后的生活,我只能敬崇,却不能认同小镇的细雨,窸窸窣窣,开始愈下愈大,我的思绪纷纭难理。千百年来文人的宿命,如出一辙,被贬谪被奚落被诬陷,一世漂泊,孤苦无依。你几十年来,为家为国为社稷,却从不曾思虑过自己。我仰天愧叹,一个人格的伟大,大致在于此。我敬佩你的灵魂,然而身为你无数后辈中的一者,我却难以承受起你曾背负过的重量。不踏入你的故居,或许是我深埋的灵魂一份变相的拒绝。因为,你虽千古垂青,我却不愿得个万年不朽的功名。年少时,谁不如你一样,也曾恣意狂荡,大袖一挥,拒了何家丞相。只为心中一尊佛,万世不肯放荡,只为今后他日,笔墨纸砚,小生一句,便要教我万世子民,代代吟唱。而如今,又亦如当年初入长安的你一样,苦苦挣扎之后,还是向世俗垂下了文人骄傲的头颅。只因两个字,责任。你有为家族重新振兴的责任,我亦有不能言语的悲苦。你将这责任,延伸了百年,直至身入泥土,仍然背负。而我,口口声声说只忍十年,又哪能预测,十年之后,我是不是会将这责任,延伸上一生一世?千百年来文人的苦苦追寻,在哪一代可以终止?我又能否找回这一颗明珠,照亮前之古人后之来者一直迷惘的去路?千百年前,你为国为家为社稷,不能去过如李白一样的生活,于是写下万千诗篇,以悲天悯人的心肠,撼动了万世人民。而今世的我,不求千古垂青,不求万年不朽,只愿守着一份文人的傲骨,过完一世的浮世清欢,细水长流。然后不知上苍,又是容不容得?我能否放下心中的执念,去完成千百年前你的心愿?去过完一个千百年来无数文人渴求的一生?纵横山水,恣意人间,不理世事,安于红尘?我缓缓深呼吸一口气,幽深的眼眸流转回到手底空白的宣纸上,心却一点一点下沉。这万分中万分之一的可能啊。呵,浩荡天地,泱泱乾坤,可笑天大地大,却不容英雄。呵,这场雨,我执笔沾墨,却不能落笔。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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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我翻开史书,问它道,“什么是不朽?”它不应声,只是风吹得它哗哗作响。一.李白已是黄昏时分,我看到落魄的老人跟在一队人马后面,身上的镣铐哗哗作响。前面的士兵拿起鞭子抽向那个老人,我不由得惊呼了起来,却发现无人看向我。我想,我的思维开始游荡。他衣衫褴褛,目光涣散的走在最后一排,士兵不由得怒道,“李白,你怎么还不快走?”说罢,又要举起鞭子,老人裸露的皮肤上满是触目惊心的伤痕,听到名字的一瞬间,我有些呆滞,竟然认不出他就是斗酒诗百篇的李白。那个得意,潇洒,俊俏的书生,恍惚间,我竟然微微的有些心疼。天快要黑下来了,一行人马停在驿站里。李白和一群人被赶到马厩里去,士兵们在喝酒吃肉,谈笑风生。我看到他的嘴唇微微的蠕动着,“酒。”却无人理会他微弱的呢喃。这样子的诗人,却只能与马为伍。不知怎么的,我就想起几十年前的他站在轻舟上,得意的吟诵,“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样子,而如今的他,就连子美也以为他早已故去,悲情的“投书吊汨罗”,那个诗意的早晨,竟是再也回不来了。他就那样的站在船头,怀着对长安的满心憧憬,带着对政治的无限渴望,乘上了小舟。轻舟只荡漾在那个早晨,荡漾在天门山的碧水中,荡漾在无数人的心中。“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世间已再也没有那个豪放潇洒的太白,剩下的,只不过是这个落寞孤独,政治失意的老人罢了。他的胡须已经斑白,我望向他目光涣散的双眼,却望不穿他的心思。他重病缠身,奄奄一息的模样让我很想问问他,到头来,一无所得,流离于发配之中,他现在到底是什么心情?我看到他的嘴角浮出一丝笑意,不知他是不是想起那个与贺知章畅饮的午后,金龟换酒的豪爽?那些时光,足以成为不朽。太白,可愿与我共饮一杯?今夜不醉无归。二.袁崇焕我看到你跪在大殿之下。殿堂上的君王冷眼看向你,你不作声,身上白色的囚衣刺痛了我的双眼。“袁崇焕,你还有什么话可说?通敌卖国,罪证确凿。”温体仁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你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不屑,“勾结内阁大臣钱龙锡,这些罪名足以判你死罪。”你听着话,眼睛却看向殿堂上的君王。君王背过身去,淡淡地说道,“来人,将罪臣袁崇焕带下去,改日定罪。”你的眼神中似有淡淡的悲伤与无助,不似你固守宁远时坚定的眼神,面前的这个人,给了你实现抱负的机会,平台召对时,他曾经那样子的信任你,可是现在,他又亲自将你送入大牢,不肯相信你。身后的人将你拉下去,你还看向大殿,仍然期盼他能相信你,可是。我看到你在牢中失落的样子,当年固守宁远时的坚定,意气风发的诛杀了毛文龙,全然不顾恩师孙承宗的劝告。自负,骄傲,坚持,努力,这是全都是你,不管怎样,你仍然是那个令我动容的袁督师。当年小小的宁前道,孤守宁远的无名小卒,到令皇太极也不得不钦佩的袁督师。刚愎自用的杀了副总兵,又妄自杀了毛文龙。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你,有人误解你,有人不了解你,有人痛恨你,然而你就是你,不曾改变。你的信念始终在那里。令我动容,令时代动容,令无数后世人动容。三司会审你被除以凌迟,当你被押上刑车时,我看到你叹了叹气,整个北京的百姓都不理解你,你被误解,被批判,被众多的脏物投掷。在行刑台上,你念出了自己这辈子最后的话。“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三千多刀,一刀一刀的割在你的身上,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痛,可是我突然有种锥心的痛,在身上无尽的蔓延,看着鲜红的血液不断不断的从你身上流出,我却无能为力。百姓争着要吃你的肉,所有人都拍手称快。袁督师,这就是你所尽心尽力所要保护的王朝的子民,你值得吗?我终于不可遏制的哭了出来。“崇焕妄杀文龙,至是帝错杀崇焕。自崇焕死,边境益无人,明亡征决矣。”《明史》这样评价你,我不知道九泉之下的你看到这段话会是怎样的心境,你这一生,辛辛苦苦,都是为了大明王朝,死后被明朝唾弃,厌恶,误解,而清朝,却为你平冤昭雪。我那样迫切的想问一句,“如果生命再重来一次,你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你还会选择这条路吗?”我觉得你一定会微笑的回答我道,“再来一次,仍然无怨无悔。”三.结尾我呆呆的醒来,泪水沾湿了枕巾。一觉惊起,竟已是黎明了。我看向史书,再不用,再不必回答不朽,我已明了。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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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这是一个发生在肉类加工厂的真实故事。下班前,一名工人进入冷库检查,冷库门突然关上,他被困在了里面,并在死亡边缘挣扎了5个小时。突然,门打开了,工厂保安走进来救了他。事后有人问保安:“你为什么会想起打开这扇门,这不是你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啊!”保安说:“我在这家企业工作了35年,每天数以百计的工人从我面前进进出出,他是唯一一个每天早上向我问好并下午跟我道别的人。”“今天,他进门时跟我说过‘你好’但一直没有听到他说‘明天见’。”“我每天都在等待他的‘你好’和‘明天见’,我知道他还没有跟我道别,我想他应该还在这栋建筑的某个地方,所以我开始寻找并找到了他。”吴邪在短文下面打上“关根”二字,回身看一眼正躺在床上睡觉的某人。他是短文里的保安,而张起灵,却是文里的冷冻库工人。七年前,张起灵来到杭州和他道别,他追随着他到达长白山,被他打晕。他承诺不管花多长的时间,都要找到他,这一找,就是七年。张起灵说前两年他在里面的情况还好,后五年的情况就完全不可想象,亏得吴邪终于找到了他,并带了他回来。吴邪已经三十五岁,不年轻了。找到张起灵的时候,其实他有过一瞬间的担心:会否他年轻一如从前,而自己却已经老了。还好,当时他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昏睡,头发很长,但也还干净。吴邪突然想到在他遇到他的四年前,他在广西被人当铒,扔进了古墓,一星期后被人找到时大概也是这么一个情景,只是那时候的他浑身赤果,眼神冷冷地看着进来的人。张起灵睁开眼睛看到吴邪的时候,吴邪很庆幸他的眼神并不冷,是一贯的淡然,或者还有别的一些东西,但是吴邪不敢确认。很多年前他和他在大沙漠里,那是一个夜晚,两人坐在篝火旁边,他对他许下过承诺:“你要是消失,至少我会发现。”他没有忘记。而张起灵,很显然在这些年里也终于没有忘掉他。是不是说,他的失魂症,对他来说,失了效?想到这里,吴邪是有点开心的。至少他记得自己。否则自己的行为就像一个傻瓜一样了。其实他记得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了吧。当初他在蛇沼里失忆,后来他去杭州和他道别的时候,就说过:“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也只有你。”那时候吴邪其实知道,他恢复了记忆,至少,是恢复了和他在一起的记忆。他相信他不会再忘记他,他就是相信。就像张起灵相信他一定会来找他,所以他在张家古楼里选择了放血、在长白山交给了吴邪一个鬼玺一样。分明他知道他会跟着他来,所以准备了两个鬼玺,不是吗?吴邪又笑了。他们的故事他不可能真的堂而皇之地供出去。他有《盗墓笔记》,有《私家笔记》,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而对外,他使用了“关根”这一个名字,在寻找他的那些年里,他用这一个名字写下了许多东西、发表。即使里面没有涉及一个吴邪、张起灵的字眼,但写的依然还是他们两个人。吴邪知道自己不是一厢情愿,从多年前就知道。比如张起灵对他说:“带我回家。”所以现在,他真的带他回来了。两个人兜兜转转这么些年,简直比最虐心的小说还要虐心,比最纠结的故事还要纠结,好在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在。两个人,谁是谁的劫,一旦遇到,再也分不开。吴邪走到床边,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家。很多年前,吴邪在他走后,就努力赚钱,买下了这一处房子,努力想象他会喜欢什么样的房子,然后按照猜想去布置。他大概是喜欢的,因为他睡得很熟。从前在斗里,只要稍微有点声响,他都会醒来。头发遮住了眼睛,吴邪伸手帮他捋到一边。然后发现,床上的人正在看着他。那一双淡然的眸子,吴邪多次在梦里见到,然而现在不是梦。然后张起灵眸子里的吴邪,笑了,并逐渐放大。因为张起灵把手放在了他的脑后,将他拉近自己。接下来的生活,想必会很美。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