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
我低着头,一个人走大街上.
台风即将过境的清晨,让我误以为是秋天已经到来.可是看着身上清凉的衣服,一切都证明我的是错觉.
像这样的清晨,在盛夏确是不多,特别是在南方,尤其是有在这有"小火炉"之称的南昌,盛夏总是热的吓人.
也许我是疯了吧,在这兵荒马乱的高三发了疯.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听学姐说,高三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只有疯子才撑得下去.如今,我是真的相信,这兵荒马乱,硝烟弥漫的岁月,几乎是要磨掉我所甚无几的灵气.也许,某天,我所甚无几的灵气也会在这样年岁里消磨的干净.这肯定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可是,也许某天,这一切都会成为恶狠狠的现实.
昨天去办理手机业务.那老板的儿子是今年高考,似乎是学艺术,而且是没有考好的,其父是有些失望的.毕竟有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一点呢?突然之间觉得在这现实的社会,文凭到底还是要的.不禁有些悲哀,有些事情不如想象中的美好与简单.这年岁,我们什么都不配,放得下,放不下,我们都没有资格去想.
这样的天气,让脑子好生清醒.可以想的很多,不仅仅是学业,生活亦会是去想.
我将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带了出来.重读再看时却是另一种感受.这本书我没有和别的一样反复的去看它,似乎觉得有些是看不懂的.之前买的时候是看80后的比较多,突然看这书也很郁闷的.我一直以为,青春是忧伤,是疼痛的.可是,哪来那么多忧伤,疼痛?我相信,我是和别人一样的,拥有的,不过是一很平凡的青春.我开始嘲笑自己之前的矫情.80后,真正能诠释青春的并不多.开始有些不愿意无病呻吟,那样的忧伤本就不该是属于我的.为什么还是要强求呢?
小龟说:"小冰,你为什么有这么多悲哀是我不懂的?"可是,有时他们真的错了,那样的悲哀现在看来只不过是矫情.我不会多说什么,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够正确的认识到自己和那平凡且平淡的青春.
猪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她不厌其烦的告诉我.可是,那张伪善的面具戴久了,到几乎不记得原来的自己.所有人都睡着的凌晨,我对着电脑,用力的敲打着键盘,然后在心中对自己说,呵,你这个伪君子,伪善的小人!突然之间,心里很是舒服.也许,我真的是个伪善的小人.
某人指着我说:"你个婊子,有什么好骄傲的?"在他的面前,我是那样的冷淡,甚至是有些平静的面对他,淡淡的笑着:"我为什么不能骄傲?难道你不知,现在骄傲的女子都是婊子,你喜欢过那些女子都是婊子!"他不知道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到底有多么的痛,整颗心被划的血淋淋.我不是,有的时候,甚至算是乖巧的.猪说初看到我的时候,确实是像非主流女生.可是,我真的是讨厌非主流的,其实,这个词也并不是很喜欢的,但不是讨厌,而是讨厌用它来形容我,那似乎是一个很低俗的词.我知道,肯定是有人从心底鄙视我的,可是我还是要说,继续说我的.
我一定是个世俗之人,不然我怎么会因尘世的幸福而感到幸福?
一直不喜欢和别人穿相似的衣服.当然,有两个人是不会介意的.一个是猪,另一个是瑜.我知道,猪是好孩子,她的母亲甚至是希望她是传统的,所以她是相似的感情.于是,我时常和瑜穿相似的衣服招摇过市.可是,当我看见某某人穿着和我相似的衣裙,裤子,心生厌恶.我本看不惯她的作风,矫揉造作,这是很多人对她的评价.瑜说:"小冰,你要是在和***穿一样的衣服,我们决交!"我知道我的朋友们都是,事实上我也是的,我又怎么愿意与这般矫揉造作的女子在一起?可是面具它不允许.
也许,我真的是个疯子.看不惯世事,而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的.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而我还在这奢侈的胡思乱想.愿某一天一切都会结束,愿我们都可以在尘世寻到一方净土.
疯子与竹林
竹林是疯子的孩子。初夏的晨雾,在繁郁的竹林上方飘逸,像是静谧的田园、寂静的山村未醒的梦,竹林此时正在享受的吮吸着甘甜的雾,而疯子正在梦中。
疯子把家建在竹林的怀中,那绿墙青瓦,木窗木檐,全是疯子亲手创造的。竹林也是疯子一株一株植种的。他像一位慈祥的父亲,一直庇佑这方净土,让竹林一天天越发葱茏。
听母亲说,疯子是不疯的,可后来竟一夜神经错乱,至此也没清醒过来,而这一片竹林是疯子未疯前种的。我不明白,疯子忘了一切,却为什么没有将这片竹林忘掉,而是更加爱护他们。小时候,上学的路就在疯子的门前。疯子家前院种满了果树以及一小片竹林,而后院则是满满一园子竹林。
我说竹林是疯子的孩子是有原因的。
春天里,有些秃了头的竹子更显得格外脆弱,这时,疯子就手提着他那把破旧的弯刀,一步一步踏着青石砌成的台阶,走进竹林里,双手背在身后,把拿着弯刀的手放在最外面。一遇到秃了头的竹子,他便停下来,那舒展的眉头一下便皱成纸团似的,他放下弯刀,用他长着老茧的手摸着竹子的腰肢,好像在安慰竹子,不要伤心,他蹲下身去,把竹子周围的野草一株一株的拔去,扔得远远的。他站起身来,回头看看竹子再往前走,看到秃了头的竹子,动作又重复。可当他遇到长得生机勃勃、竹子下还长着竹笋的竹子时,他会裂开了嘴,露出早已掉了好几颗牙的笑容,高兴得像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口里念着一些我们听不懂的东西。他就这样一干就是几十年,却从不知道疲惫。疯子是真的爱那片竹林。
而对于竹子来说,这位父亲显然是十分合格的。于是,为了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懂事的竹子总是比别人家的竹子长得茂盛,颜色永远是最苍翠的,阳光下,就像一大片闪着翡翠般清澈之光的海洋。竹子在春季,生命力变得旺盛,他们也开始养儿育女,也许就在今夜,春雨悄然降临时,第二天疯子便会惊喜的发现,竹笋像新生儿般纯朴地对他笑,疯子就会用小铁锹挖几株回家作午餐,当然,大多数时候,疯子是不会的,他更多的是用泥土轻轻将竹笋围绕,以保护他长得更加茁壮。而到了夏天,当别家的村民感叹叫嚷着天气闷热时,竹林却敞开了怀抱,将无毒的阳光挡在了窗外,让疯子一直感到阴凉。秋天到了,门外那几棵果树在欢快地叫着父亲,那一颗颗饱满的果实正是回馈疯子最好的礼物。
如今,疯子老了,被孩子接进了城里,然而那片竹林,那几棵果树,还有那座破屋,都在等待,它们望向通往城里的那条路,希望能迎来父亲拄着拐杖,蹒跚归来,因为还要用它们自己的方式报答父亲的付出。
可爱的疯子父亲,您听见了吗?您的孩子们还在呼唤您的名字,等您归去。
相似题目
-
疯子傍晚的楼角凝炼了日的光芒将月挂在檐下召唤着疯子的诗兴大发月下独饮饮下整条街的悠长是苦?是甜?――肚里品尝这个现实的天才作家超越了时代50字 五年级 诗歌
-
疯子说他是疯子呢,又不够格;说他不是呢,他又整天疯疯癫癫的闲逛。说白了,无业游民一个。一日,疯子去网吧上网,看见了一个名为“作家摇篮“的网站。于是,他想:乱涂几笔砸上去,说不定还能捞点名气。他左思右想,想出了一篇占星术,就决定用这篇文章来蒙人。那无聊的疯子开始整天趴在电脑前,网友们还以为他浪子回头开始工作了。疯子一边在键盘上乱敲,一边在脑子里乱编一气,尽编些愚蠢无聊的星座算命术。他还编了一些无聊的心理测验,和着他那两三万字的《星座奇缘》,砸进了那个可怜的网站里。他虽然编出了那本算命术,但还是叹了口气想,世界上哪会有那样的白痴相信他的书,枉费了他那么多心血。他还真没想到,女娲捏人的时候,捏坏了一部分人的头部,致使其智商低于绝大部分哺乳动物,稍高于爬行动物。他的算命书在网上非常流行,被转载到好几个知名网站,还印成了几十万本,以各种方式散播开来。又一日,他去网吧上网。在门口,一个推销员拦住了他,向他推销《星座奇缘》。他一看,傻眼了,这不就是自己的那本书吗?只是包装精美了,作者改成了国外某知名心理学家。他一下脑子转不过弯来,一想,就想笑,笑成了真疯子。从此,这本书的真相就无人知晓了。450字 四年级
-
疯子“疯子——!来——了——!”似乎每天都一样,小溪、公园、天空、太阳。两个孩子似乎看见了疯子马嫂。一匹匹刚会走路的小狗,被这宏亮的声音吓回了桥洞下。自从马嫂疯了以后,奶奶与邻居杨太太常认为这一切都是老天的报复。杨太太说:“这人贱,老公活着的时候打她,把她老公打死了又说老天不公平。”奶奶说:“听说她把马叔留下的钱全去庙里给烧了?”路过的张姨说:“那女的女儿怎么办?她们母女俩喝西北风去!”“见过疯子,可没见过她这样的傻子疯婆子。”奶奶大骂‘“唉!听说没,她女儿跟她妈一个样儿,家暴——!刚结婚就闹了,她老公请了5个人打她,想把她打死的,可是┄┄可是┄┄你们猜咋┄┄咋┄┄咋┄┄地了?”最爱八卦的张虎奶奶说。“别卖关子啦——!”我大声说。“你小的懂个毛!去┄┄去去,滚一边玩去!”张虎奶奶说。张虎奶奶赶了我五次,可我任性,就——不——走——!她也拿我没办法。她继续讲。“她┄┄她把其中一个人给杀死了!听说最近才从局里放出来,听说也疯了——!舒怡,小心点哦!不要跟她家来往了!”张虎奶奶吓我说。(原创投稿就到 )听完这话,我反而越不害怕,越想去和马嫂疯子交流交流。第二天,我早早起床去公园。会会那疯子,看看她有多可怕。溪水似乎永远也流不完似的,从早流到晚,从晚流到早。后来才听说它的源头在山林里,是一个很大的水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一下楼,她也便来到了公园。她似乎昨晚没睡好,又好像哭过似的,两只眼睛肿肿的。她看着我,我望着她。这种又远又近的感觉真不好受,似乎都在等着对方开话似的。她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们的家一定很幸福吧!”她压低了自己的嗓门小声说道。这一点儿也不像疯子马嫂,在人家门前破口大骂的那个下流女人。我楞了一下回答说:“还好吧!”我不想再她面前太张扬,于是说“还好吧”。谈着谈着,我们的话越说越多,越说离得越近。可惜一会儿太阳就落山了,她又要被锁在自己的小黑屋了。750字 初二 写人
-
疯子今天下午,我和外婆经过飞云花园的时候,发现小区的花坛里坐着一个头发又脏又乱,衣服穿的破破烂烂的人.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觉得他眼晴好象盯着我看一样.我害怕的躲在外婆后面.外婆发现了,于是,带我从另一边过去.后来,外婆告诉我那个人好象是疯子.晚上,妈妈来接我的时候,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说,她小时候也有一次遇见疯子.那个疯子以为妈妈是他的女儿.想要把她抱走.后来外公回来把那个疯子赶走了.真是让人害怕.到家后,我把今天的事告诉了爸爸.爸爸说:"疯子其实也很可怜的.没有人自愿成为疯子的.他们都有不幸的经历.我们的社会应该帮助他们,让他们能够感到温暖".其实,我也知道疯子很可怜,但是,我仍很害怕..250字 三年级 叙事
-
疯子我 不是个疯子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看到的所有美好的事你 默然不语只当我是个喋喋不休的可怜的疯子我 不是个疯子我只是想给你展示新学的舞步你 笑到了捧腹也只是当我是个在滑稽逗趣的疯子我 真不是个疯子我只是想看着你伴着你形影不离你 满脸厌恶讨厌的当我是个阴魂不散的疯子好吧我是个疯子不疯不傻怎么会爱你爱得心无旁骛150字 高一 诗歌
相关推荐
-
疯子小时候,我弟弟问我什么是清明节。我一边玩着泥巴一边说:反清复明呗!弟弟又问我什么每年都要反清复明,我想了会,说:反复清明嘛!弟弟惊奇的说:哦!哥哥真厉害!其实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过过真正意义上的清明节。每到清明,身在广东的我们只是像平时的节日一样,多买点菜清明节和死人有关。这就是我对清明的最初认识。我曾经也对老祖宗们倍感佩服,充满崇高的敬意。因为曾经有连着两年的清明都下了雨,我看着日历上的雨景,又想到那句“清明时节雨纷纷”,便想,祖宗比我还厉害!当然,这些事我都不会和弟弟说。我时常想,为什么清明节总是会下雨呢?也许是祖宗们真的要比我们厉害,他们说的话比现在的天气预报可要准多了。清明节弊大于利。我敢这么说。首当其冲要说的便是污染问题。回到家乡后,我也亲身体会了两次“反清复明”的滋味,跟着叔伯他们“挂纸”。基本上每家都得挑一担子东西。一篮子里的是蜡烛、香、鞭炮。另一篮子里的就是煮好鸭子、煎好的鱼、香甜的酒……他们是污染与被污染的关系。每在一个坟前停一次,鞭炮声就爆发一次。在我爷爷那应该算得上的爆发的最高潮,一大卷一大卷的鞭炮放了好几卷,最后还要开“小灶”,特地放了几个彩雷王……我捂着耳朵对旁边挑着担子的堂弟说:轰天轰地的,爷爷在下面还怎么睡啊!他换了个肩膀,发牢骚似的的说:就是啊!我都快累死了!我想到去年我挑担时的心情,便在心里暗自庆幸。但又感到不好意思,便说:哎,你刚才好所什么?我耳朵里的耳屎都快震出来了。说罢,便转身走开。烧香和烧蜡烛本身就污染空气,虽说“清明时节雨纷纷”,但那些草草木木也并不是万火不侵。所以,每年的清明节都会有火烧祖坟的情景,搞不好就是由火烧祖坟升级为火烧群坟。那样,可就真的实行了全面“火化”啊!走走停停两三个小时后,边剩下最后一道程序——进攻村里的祠堂。我回头看看满头大汗的堂弟,又望着篮里的“食物”,最后发现两物的共同点——都被“糟蹋”了。原先出门时还金黄金黄的鸭子,现在早已蒙上一层“阴影”——一鸭子灰,和堂弟一样的灰头灰脸。但那鸭子的油似乎更多了,估计是和或人一样——被太阳烤出来的。还有那碗白饭,都黑白无常了。我皱了皱眉头,说:唉!那碗饭还怎么吃啊?堂弟不屑的说:酒和饭都给狗吃的,我们又不用吃!我心里像是放下了一块大石,说:哦,那还好!走了一段路才突然想到——那狗只的都和咱祖宗平起平坐啦……再多呆一分钟,我准给自己过清明了。走进村里的祠堂后,我就这么想。祠堂是地狱般的仙境。因为我在里面的确是见识到了什么叫“云雾缭绕”,同时,我也快被熏得窒息了。但到后来,竟然也慢慢适应了。我站在祠堂里,看着慢慢往外飘的“烟雾”,心里像是刚跑玩马拉松一样难受。突然,一声没有准备的鞭炮声把我吓一大跳,像是在黑暗中下楼梯时突然踩空了一样。我在心里暗骂:一路都没被吓着,没想到竟然死在终点线上了。回去的路上,我对堂弟说:真该把清明给废了!污染环境,又浪费钱!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搞封建!他有点犹豫又附和着说:嗯,心里有老祖宗就行了!等下我不吃那鸭子了。我恍然大悟,说:不就是啊,叔伯他们可真行,这种节日也吃得下!(说句不吉利的话,要是我老爸那个什么了的话,我想起他,准哭死!清明会是令我伤心的日子。)我还年轻,所以我不糊涂,我坚信我的话是对的,我坚信年轻的一代会比老一辈更有为、更理智。说土一点,后代会比前一代更好!这是发展的必然!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各说各的,谁也别碍着谁,谁也别评论谁。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动物。其实我们都是一群疯子,一群神经病。疯子永远也不会认为自己是疯子,都认为别人才是疯子。其实没一个正常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
篮球“疯子”问世间“命苦”何物,只能“悲惨”结局。我,1米75的个儿,在篮球场上久战沙场,结果混到现在竟混了个三脚猫的技术,冤枉啊,真是七月飞雪,人生一大悲剧啊。雪,雪呢?苍天啊,你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告你说七月飞雪你怎么还不下啊!实不相瞒,我就是传说中国色天香,沉鱼落雁,才高八斗,人送绰号上天下地,无所不能不多废话了。人称我“篮球疯子”是也,虽然此雅号不怎么好听,但有个雅号总比没有强吧。我先说我的“冤状”吧!记得那天,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凉快,只不过凉快的有点发抖罢了!当时我,穿的一身自认为酷毙了的韩国休闲服来到了篮球场上,虽然好久不玩篮球了,但我还是有足够的把握和信心,我以绅士的眼神扫视了一眼12个篮球筐,总算有了目标,那是几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人在那打篮球,于是我去那和他们混球玩。我本以为我能耍几招威风一下,没想到那几个人都身怀绝艺,还没等我反映过来球就已投入蓝筐里了。自卑啊,简直就是耻辱。出于好胜心强的我使出了看家本领,240度身跳投,只听“咚”的一声,盖帽。就这样,我的成名绝艺被盖了,真是欲哭无泪啊,而一颗不容我失败的心让我重新站了起来。于是我又用第二招绝技“半空持球花样上篮”,就在我“飞”在半空时,球不见了,再一看,不知什么时候球已被那人婶不知,鬼不觉的抢走了。我站在原地,甭说那感觉呀,简直是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在回家的路上,一滴咸咸的,苦苦的的东西滑落在我冰冷的脸霞,一幕幕被盖的情景反复上映在我的眼前。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可人在不如意之时却偏偏喜欢回忆当初的种种辉煌,这也许是因为当初是那么美好而现实却永远是那么残酷吧!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时,我都不知到我是技不如人呢?还是我练的不到家呢?700字 高三 记叙文
-
疯子村这些人脑袋是不是都出了问题,真是一塌糊涂啊!李俊是刚调来这里做一村之长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岂料到酒楼吃顿饭,刚想坐下,就被人推了一把。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身穿明黄色衣衫的男人。“大胆奴才,胆敢坐朕的御座,不知死字怎写吗。”真是莫名奇妙,没有五花大门的恭迎,还恶劣地遇上这个疯子,活佛都有火啊。李俊愤怒地推上了衣袖,打算要跟他不饶不依一番。才刚要跨出右脚,就被几个人撞了一下,不耐得嘴角严重地抽搐着。“皇上,原来你跑到这来啦!”“小贵子,听命!”“喳。”“把这个狗奴才拖出去,我的龙椅你也配坐吗。”该死,一个疯子竟然敢对他堂堂的村长指手画脚。难道在拍戏,那摄像头呢,导演呢?还来不及疑惑,就一阵天翻地覆,两脚一轻。“你们想造反吗,我是你们的村长,放我下来。”“哼!哪管你是天皇老子,得罪皇上就不行。”于是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把他举起扔出了酒楼。岂有此理。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蝉鸣回响在天空的上方。真好,今天还真是个适合出外巡查民情的日子。“哇,今天的水果看起来很鲜美啊,真让人垂涎三尺。”又是上次那个疯子,真是出门不利。“哈哈,难得皇上喜欢我的水果,真是小的荣幸至极啊!”“我这里也有一些猪肉免费给皇上尝尝,请皇上笑纳。”“皇上,这些虾兵蟹将都折服在你的石榴裤下,请皇上亲自处理吧!”他们全都是疯子吧。看着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为这个疯子送吃的,却无视他这个英俊潇洒的村长,原本今天他还幻想着大家都会赞扬他的奉公职守,追捧着他的体恤民情。结果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疯子抢尽了。他就快要被逼疯了,看我以后怎样收拾你这个该死的疯子。嘿。李俊美滋滋的看着手中那个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紫砂壶,明眼人一碰就知道它是个上品。前一个钟头,他就是用存折上的两万元到拍卖市场上秒杀回来的。只要这个紫砂壶一到未来岳父的手中,呵呵,还怕他不答应把小洁嫁给自己吗?“这个壶是要进贡给朕的,好了,我正缺了个盛水的。”手上一轻,唤醒了他的春秋大梦。“疯子,快把壶还给朕,不,还给我,真被你搞疯了。”李俊就像盯着上帝一样盯着他,眼都不敢眨了,心也随着他手的弧度开始一上一下,忐忑不安。“不给。”很快他们就厮打一团。“你给我小心点,摔坏了,你赔不...”“啪!“李俊的话语戛然而止,惊吓得嘴巴张得都能塞下一个鸵鸟蛋了,全身就如灵魂出窍的定格了。“哎,都不好玩的,一扔就破了,都叫你不要跟朕抢了。”看着疯子还不痛不痒地说着风凉话,他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次不把这疯子逮住他就不姓李,该跟他姓。“我饶不了你,我要你赔钱,再去蹲监牢,蹲到老。”“好啊,好啊,那里有好玩的和好吃的吗?”你,你...四周的村民闻讯赶来。“村长,不可以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啊!”“皇上他身无分文,你就放过他,最多钱我帮他赔。”“李大婶,你家里这么穷,还是我来赔吧!”“村长,我孤身寡人的,我代替皇上坐牢吧,你千万不要为难皇上啊!我们求你了。”他压抑地双手抱着头,他再一次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没错的,他们整个村的人除了自己都是疯子,不然他就是听错了。还有就是...他胆怯地问李大婶;“你们为什么对他那样的恭维,他的背景很硬,有人在他的背后撑着?”李大婶沮丧地摇了摇头。“难道他家很有钱,你们都让他三分?”这是仅有的可能了,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疯子超过了普通的关爱,甚至为他赔钱坐牢都在所不惜,那不是一笔少钱啊!那不是仅仅关在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所啊。旁边的赵婆婆叹息了一声,跨出了一步。娓娓道来;“村长,让我告诉你真相吧,他无权亦无势,连住的也只是一间残旧的黄土平房罢了。”皇上原本是叫恭凡,人如其名,他本来是一个平凡的送水员,普遍得可能把他放进茫茫人海中,怕是一个转身就能永远都找不到了吧。直到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送水到村上的小学里,突然地震发生了,唯一被困的那个班上的孩子面对周围倒塌的墙面,被掉下来的硬物堵塞了的门口都被吓呆了,抱成一团不敢动弹。恭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不顾生命的安危的,徒手挖开那些该死的阻碍物。记得事后包扎的时候,他的手都被硬物刮伤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节,沾着艳红的血还混着泥沙,别人看了,也不禁的颤栗不止,为他心痛得泪如雨下。他就是那样背一个,抱一个、拖一个,把全班二十几个孩子,一个不漏的救了出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余震不留情面的发生了,在那千钧一发,他为了保全孩子,就像泼了性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紧紧地把孩子护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而他却被一块大石砸伤了脑袋,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那些孩子里面当然也有我们的子女,所以你错了,我们对他不是恭维,而是自内心的爱戴与敬佩。听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当年的情景历史再次重演的历历在目,心脏那处被绞紧的抽搐感一波波袭来。“朕饿了,名叫村长的奴才快去帮朕买饭,朕重重有赏。”“你,你...”在村民的眼里,李俊凶恶地指着恭凡,气得连话都不能说得连贯了。“村长,息怒啊”。大家紧张兮兮的,就怕李俊一个冲动,真的伤害了他们的恩人。谁料到李俊的态度来了个十八大转弯,七尺男儿摆出了个兰花指,嘻嘻一笑。“是,皇上,奴才遵旨。”这一举动让善良的村民们大跌眼镜,瞳孔放大,嘴巴张得就快要脱臼了。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欢呼“村长万岁。”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
篮球“疯子”问世间“命苦”何物,只能“悲惨”结局。我,1米75的个儿,在篮球场上久战沙场,结果混到现在竟混了个三脚猫的技术,冤枉啊,真是七月飞雪,人生一大悲剧啊。雪,雪呢?苍天啊,你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告你说七月飞雪你怎么还不下啊!实不相瞒,我就是传说中国色天香,沉鱼落雁,才高八斗,人送绰号上天下地,无所不能不多废话了。人称我“篮球疯子”是也,虽然此雅号不怎么好听,但有个雅号总比没有强吧。我先说我的“冤状”吧!记得那天,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凉快,只不过凉快的有点发抖罢了!当时我,穿的一身自认为酷毙了的韩国休闲服来到了篮球场上,虽然好久不玩篮球了,但我还是有足够的把握和信心,我以绅士的眼神扫视了一眼12个篮球筐,总算有了目标,那是几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人在那打篮球,于是我去那和他们混球玩。我本以为我能耍几招威风一下,没想到那几个人都身怀绝艺,还没等我反映过来球就已投入蓝筐里了。自卑啊,简直就是耻辱。出于好胜心强的我使出了看家本领,240度转身跳投,只听“咚”的一声,盖帽。就这样,我的成名绝艺被盖了,真是欲哭无泪啊,而一颗不容我失败的心让我重新站了起来。于是我又用第二招绝技“半空持球花样上篮”,就在我“飞”在半空时,球不见了,再一看,不知什么时候球已被那人婶不知,鬼不觉的抢走了。我站在原地,甭说那感觉呀,简直是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在回家的路上,一滴咸咸的,苦苦的的东西滑落在我冰冷的脸霞,一幕幕被盖的情景反复上映在我的眼前。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可人在不如意之时却偏偏喜欢回忆当初的种种辉煌,这也许是因为当初是那么美好而现实却永远是那么残酷吧!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时,我都不知到我是技不如人呢?还是我练的不到家呢?650字 高三 写人
-
疯子村这些人脑袋是不是都出了问题,真是一塌糊涂啊!李俊是刚调来这里做一村之长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岂料到酒楼吃顿饭,刚想坐下,就被人推了一把。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身穿明黄色衣衫的男人。“大胆奴才,胆敢坐朕的御座,不知死字怎写吗。”真是莫名奇妙,没有五花大门的恭迎,还恶劣地遇上这个疯子,活佛都有火啊。李俊愤怒地推上了衣袖,打算要跟他不饶不依一番。才刚要跨出右脚,就被几个人撞了一下,不耐得嘴角严重地抽搐着。“皇上,原来你跑到这来啦!”“小贵子,听命!”“喳。”“把这个狗奴才拖出去,我的龙椅你也配坐吗。”该死,一个疯子竟然敢对他堂堂的村长指手画脚。难道在拍戏,那摄像头呢,导演呢?还来不及疑惑,就一阵天翻地覆,两脚一轻。“你们想造反吗,我是你们的村长,放我下来。”“哼!哪管你是天皇老子,得罪皇上就不行。”于是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把他举起扔出了酒楼。岂有此理。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蝉鸣回响在天空的上方。真好,今天还真是个适合出外巡查民情的日子。“哇,今天的水果看起来很鲜美啊,真让人垂涎三尺。”又是上次那个疯子,真是出门不利。“哈哈,难得皇上喜欢我的水果,真是小的荣幸至极啊!”“我这里也有一些猪肉免费给皇上尝尝,请皇上笑纳。”“皇上,这些虾兵蟹将都折服在你的石榴裤下,请皇上亲自处理吧!”他们全都是疯子吧。看着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为这个疯子送吃的,却无视他这个英俊潇洒的村长,原本今天他还幻想着大家都会赞扬他的奉公职守,追捧着他的体恤民情。结果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疯子抢尽了。他就快要被逼疯了,看我以后怎样收拾你这个该死的疯子。嘿。李俊美滋滋的看着手中那个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紫砂壶,明眼人一碰就知道它是个上品。前一个钟头,他就是用存折上的两万元到拍卖市场上秒杀回来的。只要这个紫砂壶一到未来岳父的手中,呵呵,还怕他不答应把小洁嫁给自己吗?“这个壶是要进贡给朕的,好了,我正缺了个盛水的。”手上一轻,唤醒了他的春秋大梦。“疯子,快把壶还给朕,不,还给我,真被你搞疯了。”李俊就像盯着上帝一样盯着他,眼都不敢眨了,心也随着他手的弧度开始一上一下,忐忑不安。“不给。”很快他们就厮打一团。“你给我小心点,摔坏了,你赔不...”“啪!“李俊的话语戛然而止,惊吓得嘴巴张得都能塞下一个鸵鸟蛋了,全身就如灵魂出窍的定格了。“哎,都不好玩的,一扔就破了,都叫你不要跟朕抢了。”看着疯子还不痛不痒地说着风凉话,他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次不把这疯子逮住他就不姓李,该跟他姓。“我饶不了你,我要你赔钱,再去蹲监牢,蹲到老。”“好啊,好啊,那里有好玩的和好吃的吗?”你,你...四周的村民闻讯赶来。“村长,不可以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啊!”“皇上他身无分文,你就放过他,最多钱我帮他赔。”“李大婶,你家里这么穷,还是我来赔吧!”“村长,我孤身寡人的,我代替皇上坐牢吧,你千万不要为难皇上啊!我们求你了。”他压抑地双手抱着头,他再一次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没错的,他们整个村的人除了自己都是疯子,不然他就是听错了。还有就是...他胆怯地问李大婶;“你们为什么对他那样的恭维,他的背景很硬,有人在他的背后撑着?”李大婶沮丧地摇了摇头。“难道他家很有钱,你们都让他三分?”这是仅有的可能了,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疯子超过了普通的关爱,甚至为他赔钱坐牢都在所不惜,那不是一笔少钱啊!那不是仅仅关在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所啊。旁边的赵婆婆叹息了一声,跨出了一步。娓娓道来;“村长,让我告诉你真相吧,他无权亦无势,连住的也只是一间残旧的黄土平房罢了。”皇上原本是叫恭凡,人如其名,他本来是一个平凡的送水员,普遍得可能把他放进茫茫人海中,怕是一个转身就能永远都找不到了吧。直到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送水到村上的小学里,突然地震发生了,唯一被困的那个班上的孩子面对周围倒塌的墙面,被掉下来的硬物堵塞了的门口都被吓呆了,抱成一团不敢动弹。恭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不顾生命的安危的,徒手挖开那些该死的阻碍物。记得事后包扎的时候,他的手都被硬物刮伤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节,沾着艳红的血还混着泥沙,别人看了,也不禁的颤栗不止,为他心痛得泪如雨下。他就是那样背一个,抱一个、拖一个,把全班二十几个孩子,一个不漏的救了出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余震不留情面的发生了,在那千钧一发,他为了保全孩子,就像泼了性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紧紧地把孩子护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而他却被一块大石砸伤了脑袋,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那些孩子里面当然也有我们的子女,所以你错了,我们对他不是恭维,而是自内心的爱戴与敬佩。听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当年的情景历史再次重演的历历在目,心脏那处被绞紧的抽搐感一波波袭来。“朕饿了,名叫村长的奴才快去帮朕买饭,朕重重有赏。”“你,你...”在村民的眼里,李俊凶恶地指着恭凡,气得连话都不能说得连贯了。“村长,息怒啊”。大家紧张兮兮的,就怕李俊一个冲动,真的伤害了他们的恩人。谁料到李俊的态度来了个十八大转弯,七尺男儿摆出了个兰花指,嘻嘻一笑。“是,皇上,奴才遵旨。”这一举动让善良的村民们大跌眼镜,瞳孔放大,嘴巴张得就快要脱臼了。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欢呼“村长万岁。”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华侨中学高三:廖东明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
疯子他是疯子。他希望他是一个疯子。他可以疯言疯语,疯跑疯跳。他可以对喜欢的女生说“我真的喜欢你”然后自嘲“我真的是一个疯子”。他可以对讨厌的小人说“你丫就是一个混蛋”然后大喊“我丫就是一个疯子”。他可以在所有的教科书上写满“我不爱学习”然后接上“因为我是一个疯子”。他可以在烈日下风一般地迎着热浪奔跑,任汗流浃背,肌肉酸痛,神经麻木,最后扑倒在地,火红的塑胶灼烧着他的皮肤,直至昏厥,人们谁都不会在乎他,他只是一个疯子。他可以在老师拖堂讲课时,起身大步走向门外,头也不回,老师在他身后只能斥骂“疯子!疯子!”,而他却潇洒地丢下一句“是的,我是疯子,而且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他可以在大半夜不睡觉,从男生寝室的监视器下翻过围栏,游荡在冷清的校园中,相伴的只有月光,而他独享着这份宁静,从每一棵树前走过,告诉他们“你知道吗?我是一个疯子”。他可以做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无论愚蠢,无论下贱,无论放荡。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他从高楼一跃而下,人们或许会说“疯子死了”或许他们不会说,谁会在乎一个疯子的死活呢?只有他才知道,他没有疯。真正疯的是这个世界,而他只不过不愿,不愿和他们一起疯罢了。他是个疯子,可惜他不是我。450字 高一 散文
-
别了,疯子八月未央,殇未央。细数从指间流过的日子,不停的问自己,到底已经过了多久呢?答案,没有。多久没在操场上,小道上,教学楼......嘶声竭力地吼叫着,脑袋混沌地疯跑着。突然,有种怀念的味道在里面,这一刻,只想快点出现在学校里,当一个疯子。我也许是一个疯子,一个充满思想的疯子。可能,我会不知道自己下一刻该干些什么;可能,我会在下一刻飞奔出教室,但不知道去哪;也可能,我会不断地重复上一刻所发生的事情,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是渴望疯的那一类,渴望像疯子一样的青春,渴望不顾一切的疯狂。当阳光不在,我还在仰望着天空,期待阳光。即使,那时已是被月华渲染了多时的天空。当时间逝去,我还在假想着过去,期待重来。即使,那时已是被岁月冲刷了许久的沙漏。当幸福溜走,我还在幻想着未来,期待美好。即使,那时已是被现实破碎了很久的憧憬。现在,我确定,我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整天疯言疯语的傻瓜。为了那些残破的梦,而不顾一切努力的疯子。华丽在嘲笑我的朴素,温暖在刺激我的阴冷,白昼在转化我的黑夜。他们,都在试图改变我的一切,他们,只是为了让我和这个世界统一。但,我的心,只会随着自己走,即使尽头是一个深渊。疯子,我的确是一个疯子,为了我的执念,我选择用一生来守侯。明知,这样的守侯不会有结果,甚至一丁点儿希望也不会有,但,我还是选择用青春,不,应该是一生来做赌注,赌我自己不会幸福。春花,秋月,那些美景,那些良月,不过是我这个疯子不懂的东西。我只知道,云淡,风清。为谁沉沦,为谁痴狂,为谁死去。答案只有一个,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这个疯子。为了疯子沉沦在疯狂的梦里,为了疯子痴狂在虚幻的爱里,为了疯子死在不顾一切的未来里。我这个疯子,从来只为了自己,从来不曾为了谁谁谁。我也不知道该为了谁谁谁,也不想去知道为了谁谁谁。自私吧,疯子都自私,只为了苟言残喘的活下去。疯子拥有别人体会不到的感觉。我能捕捉到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表情,疯子对于鄙夷的表情最敏感,因为疯子总是被人不屑和嘲笑,就像疯子的梦一样,只会被不屑一顾,但疯子却总是不停的做梦,不停的努力实现那个华丽的梦。但,我值得别人羡慕的是,当我是疯子时,我拥有别人想象不到的呼吸,是那样自由,那样放纵,那样轻柔。疯子一样的青春,其实是疯过无痕。还有多少天,做疯子的权利就要被没收,疯子一样的青春,终究要失去了,最后拥有的权利也没有了。我终究是要做回那个被禁锢的少年。别了,疯子。1000字 高中 散文
-
我是个疯子一百遍的我爱你,一千次的追逐,一万年的狂欢。也比不上一句渺小的孤单。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而那件最疯狂的小事。不过是爱而已。要坚强,也要勇敢。要变成优秀的人,要成为不单纯但是善良的人。无论有多么难过的事,也不要忘记微笑。爱情不是比谁爱的深,比谁爱的多。它比的是,谁爱的贱。寂寞的时候想念一个人,不算什么。热闹的时候想念一个人,这才可怕。我不想在乎谁,一点不想。我不想爱谁,不想付出。我不想回报,我不要抛弃。不要离开,我不要浮躁。不要分分合合,更不要若即若离。我想要时时刻刻的陪伴。犹如被阳光包围的季节,已经不复存在了。随之而来的是冷风吹着脸生疼的寒冷冬天。我爱夏天如爱你,讨厌冬天如讨厌你。每一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的人,却不敢再爱了。再想起你,你的名字,你的笑,你的一切,都只能加上一个“别人的”。再想起我们在一起的事,也只能加上一个“曾经的”。你爱的人,被别人爱过也爱过别人。在这个迷失勇气的城市里,感情都是二手货。我再也不想对谁说,能不能陪我走到最后。我再也不想对谁说,能不能在我哭泣的时候借我肩膀。我再也不想对谁说,能不能陪我一起哭笑的扛下一切。因为,这条路走的只有我自己,能陪我的,也只有我自己。我不是两面派,我只不过是,比你复杂而已。恨过,哭过,绝望过,也心灰意冷过。真当是万念俱灰地说着再也不要你,再也不要记得你。切断了一切的联系。可是所有的都在你出现之后,就又忘记了。因为我对你知根知底,因为我对你念念不忘,也是因为你在我心底,是完完全全不想放弃。没有谁会心疼我的哭泣,正如我不会忘记这样一个你。都市的霓虹分外迷离,这条路,我一个人走下去。我一直想,当你看懂了一个疯子的文字,你是不是也变成了一个,疯子。650字 高一 散文
-
一个疯子的自述疯子,对,我就是一个疯子,IQ比不上爱因斯坦,但绝不低于华罗庚,如果要说我疯狂的程度,大概可以跟历代成就辉煌的前辈一样吧!虽然他们已彻底摆脱这个称谓,不过,腿了这层华丽的保护色,我们都是一家人,不是吗?呵呵在书城里,我东游西逛,既不老老实实呆在现代文学,也不拘束于初中课本,基本上,喜欢钻在古典史籍里逍遥,在人烟稀少的学术区啃手指,若不是因为我身高的原有,可能会让人另眼相待吧!这倒是其次的,只是觉得,这两处地方可以好好潇洒一番,虽然常常把自己弄得天花乱坠,却也总能找到自己满意的书册,若要问,我是否能看懂,那就日后的造化了,可就算这样,心中还是十分惭愧的,爱因斯坦在我小学那辈就已在微积分的世界里滑行,徒留我在这一角惊叹,唉,这莫过于是一种纯粹的悲哀吧!在出售乐器和音乐典籍的地方,我执着的拿着入门的钢琴书翻来翻去,书架后的钢琴不断的演奏,或许会被人误认为是一个落魄的钢琴喜爱者,其实,只是为了钢琴谱,至于为什么?那就只怪简谱太少了罢!我向来是没有音乐天赋的,也不对贝多芬和莫扎特有什么敬仰,这是在表面的简单,暗处的自己呢?像一个疯子般,一边唱,手指一边弹着虚假的钢琴,如果再疯狂点,那就只好一顿乱舞喽,虽然严格来说只是一些类似于原始祭祀的动作,但却也符合我的自称身份——一个疯子。回到大庭广众,在中考的空隙,在操场上独自一人瞎悠,可能是阳关太暴躁的缘故,楼梯上的同辈们无一例外的撇我一眼,当然也有看热闹的,或许在欣赏我的醉酒步伐吧!而我呢不过是为了寻一安静,太阳的炎热无非是利用我们内心的恐惧,我偏不趋于众势,因为我是一个疯子,不是吗?^_^最后,日暮消逝,徒留于自己的房间,呆呆地写着作业,连答案都一而过,然后熬到深夜,没办法,像我这种水准,自然比不上班上才人的速度,最糟糕的是经常写不完,被罚来扫地,每至放学还总激情高昂地说:反正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就当为学校留下光辉的一笔吧!然后,扛起竹叶,独享其乐,操场的日落我是司空见惯了的,篮球的刺耳倒也总也习惯不了,什么NBA,什么科比,什么啦啦队,烟尘的一角而已,自建的篮球队异想天开地说要我加入,没有我,不一样是全年级第一吗?我只喜欢在深夜来回投篮,这样,篮球里才能注入我的灵魂,汗水也才是咸的,纵使还无法灌篮,我也还是一个暗精灵,代号——疯子。睡床上,闭上疲惫的双眼,偷偷地挂上耳机,而后不得而知,一切又重新开始罢?或许吧!清晨合上日记本,随手取过钢笔,一划而过——一个疯子的自述……诡异的笑声,诡异的躁动,诡异的叫喊,静静地关上家门,我走了,天微微亮,影子在乱舞,而这种种——彻头彻尾的疯子。狂笑,扫风……1000字 初三 散文
-
疯子的起落点疯子,一个被世界所忽略的弃儿形象,我想真正会理会他们的人没有几个。可是,我喜欢疯子的形象,不入世俗,流浪流浪,一味的流浪。好多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疯子”,长长的头发,零落而散乱的飘逸在我的额头,感觉是那般的特别。特别的让很多的人对我另眼相看,感觉我是一个混混的样子……太多的太多的我都不敢去想。总的来说,我很喜欢长发飞扬的感觉,是那样的疯气十足,在风吹起的时刻,飞扬的长发连同我的世界一起飘荡,感觉是那样的自在轻扬。我总是对自己说,任何事情不要在意的太多。世人怎么看我是他们的事情,即便我是真正的疯子,我也会有一颗炽热而坚强的心,我会溶解世界的冷漠和所遇的不恭不敬,这就是“疯子”。但是,事情总有不可思意的一面。记得高中的时候,有个朋友说,我第一次给他的感觉是,我这人可定不是什么正经的人,不是混混就是痞子之类的人;可是交往之后,感觉我不是那种类型的人,而且是大相径庭的表面和深藏不露的内心,总的来说,我根本不是混混痞子之类的人。也许,这样已经足够,最起码世界上还有理解我的人。在陌生的人群里,我的好坏与他人无关;在熟悉的朋友之中,我的形象不是多么的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外表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好多时候,我们是让眼睛背叛了我们的心灵。只有深入的了解了一个人的内心,才会知晓他的好坏。而了解我的人,是我生活中的起点,不了解我的人,他们只能是我生活中的落点。起点和落点,组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的过程是我自己的,跟起点和落点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起点给我的精神的支柱,落点给我的是生活更高层的向往。疯子的世界是精彩的,起落点的沉沉浮浮,竟然是生活的另一种色彩。不被人理解,就注定了远离世俗,在一个清静的空间里过活,那样的无为也是心灵和灵魂的洗涤剂,他会让精神真正的富有。再说,一个人总是自由的,不管是去流浪还是去漂泊,生活的起落点还是会让我们找到真实的自己的存在。走过自己的道路,蓦然回首的刹那,才知自己的人生是那般的美好——世外桃源里充满了和谐与惬意,我想这就是生活吧!我甘愿做一个世人眼中虚假的疯子,让风吹起我的长发,一甩头发的瞬间,我心甘情愿的走过陌生人的目光,在自己熟知的友人的微笑中信心十足的开始远跋远涉。〖作者:梦般雪花〗900字 高三 散文
-
疯子的风采记得前些日子,写了一篇《疯子无悔-序言》,结束语:今夜醉酒对月望,谁知我心实迷惘,疯子无悔千古芳,笑看人情冷如霜。男儿有泪无处藏,风雨兼程莫彷徨,人间正道是沧桑,不做小人志高昂!就以此为开篇!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便有了一个“疯子”的美称,这个按理应该归功于我的妻子,我们恋爱后,她叫我疯子,杨疯子,疯子哥,但我感谢她的同时,我却一直认为天生我就是个疯子,迟早也会被人发现,被人认可,我和妻高中时就认识,不过不在一个县城,也不在一个学校就读,她是我曾经一个要好朋友(男)的同学,因为她,我们在十多年前,已经分道扬镳,至今未曾谋面。在我的记忆深处,她曾是一个勤奋好学,热情大方,漂亮朴素的女孩,刚上高二时的我在邻县一所乡镇高中认识了高一的她,那时的她短发,可有精神,细腻白嫩的肤色散发着青春少女般的清纯和美丽,犹如刚刚出水的芙蓉,宛若天空皎洁的明月,脸色的粉嫩又若熟透的桃子,不觉让人垂涎三尺,(不过现在的她让我已经彻彻底底失望了,甚至已经到了绝望的顶峰,不知道老天怎么会让她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还是命运对我的不公,还是我当初仅仅只是看了个外表,没有深入地了解她太多)。当然那时毕竟是学生,虽然有着对爱情的神往和冲动,但还是觉得有点太早,再说那时中考仅差三分失利以后,上了高中一心就是为了考大学,再说那时的我有一位从小学五年级一直到初中毕业的女同学,我们关系特别好,她是我邻村的,和我初恋的她是远亲堂姐妹,我们都是一起的同学,和我妻子同姓,都姓李,在我以后的文字中,我会逐一把她们陆续在我疯子的笔下展现。无论曾经是好是坏,是错是对,无论谁是谁的谁,此刻谁会想起谁,我都想用自己微弱的笔力把当时的情景和最后的结局完完全全,实实在在客观地写出来,我不怕世人笑话,更不怕谁会误会,更有甚者轻则骂我什么臭男人,花心大萝卜,重则诽谤我不是东西,我压根不会在意,因为我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傻子,从来不按套路出牌,所以我根本不在乎这个社会或者周围的人们对我如何评价。最近一直在考虑怎样写我这个杨疯子,怎样才能把我这个疯子的风采展现得淋漓尽致,描写的栩栩如生,可惜我才疏学浅,肚里的墨水有限,我只能用简单而又真诚的词语来给大家描述一下我个人,由因水平有限,只能尽力表达。从记事起,我就是一群孩子中的笑星,也是军师,在农村的山沟沟里长大,那里的黄土,昔日的村庄,小河…在我的脑海中一目了然,历历在心,那里有我童年的微笑,那里有我嬉水的欢腾,有我采食野果的喜悦,也有我慢慢长大后的苦闷和求学之路的艰辛,终于经过十多年的寒窗苦读,经过三次高考才算榜上有名(那时没有大规模的扩招,复读好几年甚至五六年以上的众多学子都有,只要一旦考上大学,那简直不亚于古代科举时代,真可谓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由因家族和家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后再细说,当时上学也是掺杂着为了争这口气来的),从而经过大学好几年的磨练(以后再讲述我大学生涯),我走出了我热爱的故土,离开了那个贫困的山庄,来到了中原大地——河南郑州市。曾经的风风雨雨,过往的人来人往,已经随风而去,留下的只有新的开始,新的拼搏,新的征程,新的未来,新的梦想,我想用江海之墨来抒发我对人生的感悟,对人世的领悟,对人心的领略,对人情的领会等等一系列,我都想写。用我愚钝的天资和幼稚的心灵,无知的看法,低微的观点来阐述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忙于工作,加上面对现实而又无奈的人生,有时一点心情也没有,举起的笔头有时在一声叹息的刹那间悄然落下,心沉沉地滴落,不觉自己单纯而又复杂,无知而又可笑,轻浮而又沉重,浅薄而又深沉,也许没有人真正理解我的理念,我的思维,我就是我,一个疯情的我,一个重情的我,不需要谁来捧我,也不需要谁来赞同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也许自己的做法真有些脱离现实,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也许在这个大千世界,本来就容不得独立、独行或者偏僻、怪癖的思维,如果别人不能理解你,就可以用唾沫星子淹死你,用冷漠的眼神嘲笑死你,用无情的指头指着你的脊梁骨“戳死你”,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我,评说我,那怕我已经被世俗隔离在无人问津的荒岛,用一生的孤独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思想和理念而孤芳自赏,孤军奋战,坚强不息,到最后《我用孤独埋葬一生》。金钱迷乱了多少高尚的情操,权利迷失了多少纯朴的人性,在这个物欲贪念,追求金钱名利的现实生活里,多少人乐此不疲,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忘我翻腾,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多少黎民为此遭殃,接着多少高官落马。有时候在某个黑暗的角落真正的主权人权又在那里?感谢时代的更新,感谢我们当今的习总书记,进一步在中国这片大地上,掀起了整顿各类不良风气,清理党内外损害国家,祸害老百姓的蛀虫,进一步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让国家更加太平,让人民过得更加舒适,安康,不过如今普通人群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发展,随着物价的上涨,随着各种个人贪欲的上升,谁还会爱戴谁,谁又会帮助谁,谁又会同情谁?谁又会在乎谁?谁又有空闲时间真正想过生活?何为生活?难道一天的三餐美食,可口佳肴就是生活,难道家产万惯,身居显赫这就是人生?在我疯子的眼里,这不过是过眼的浮云,当然我也认可吃好喝好,这是口福,能有佳丽陪伴,这是艳福,能有美女欣赏,这是眼福,能处高位,为首是瞻,发号司令,这是权福。能明镜高悬,为民做主,两袖清风,这是官福,举案齐眉,家庭和谐,尊老爱幼这才是真正的家福。情投意合,知心相随,这才叫真心的情福,孝敬父母,久病有孝子,那才是老人晚年最大的幸福。也许看到这儿,有人开始骂我神经病,记得我爸以前说过我,大脑太复杂,净想些没用的,乱七八糟,不往正事上想,难怪我累,活该,是我真的活该吗,也许是吧,整天疯子般的思维肯定会很累,不然怎么会表现的神经兮兮,呵呵。不过前几天在我筹备和酝酿这篇文章之前,在网上搜索杨疯子,无意间找到了这样几句评论。1.在中国,近代当代的不敢说,古代精神病艺术家是数不胜数的。五代杨凝式书画最绝,开宋书之风,人称杨疯子;米芾创落加点,一变古今山水画法,为百代之师,人称米癫;梁楷开禅画一派,人呼梁疯子;徐渭、八大山人皆疯狂;顾恺之也是个疯狂者。就是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这样的人,其行为也有许多狂颠之处。2.尼采将艺术家称为“患病动物。”日人滨田正秀着《文艺学概论》说:有人调查了782位着名人物,这些人中精神极端失常者占83%,健康者仅占6.5%;3.确实如此。但是这些人在历史上都留名了。希特勒,政界的疯子,却几乎统治了整个世界。世界上能成功的只有两种人,疯子和傻子,疯子会行动,傻子肯吃亏。当然我个人的业余爱好,除了书法就是写作,几乎每天都要舞文弄墨半天(因为十多年来,我的工作性质就是出差,造就了我这样的机会和时机),虽然不堪甚好,也是唯吾闲情,自娱自乐,虽然不可能像上面转载的那些疯子们伟大,显眼夺目,名扬千古,不过我相信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总会有那靓丽光彩的一天。付出总有回报,坚持就会胜利,以前,我非常在乎别人眼中的自己,可是现在,我觉得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别人不是我,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像我一样真正懂我。我的很多做法和想法,也许非常偏激,甚至让人可笑,幼稚。我听的歌都是一些伤感的情歌包括亲情,爱情,友情,也许有的人却觉得非常难听,在我看来,这三大情在我的人生中不可缺一,我写的文字和书法,自我认为还能说得过去吧。也许有人觉得一无四处,很烂很烂,但是对古代好多书法家和词人诗人我都非常崇拜他们,尊重他们,更加爱慕他们,对爱国的勇士谋士君臣我更加敬佩他们能为大好河山的繁荣富强和平稳安定付出自己毕生的心血,包括宝贵的生命。比如我们一家人杨家将,还有岳家军,薛家将,辛弃疾,陆游等等,明君唐太祖李世民,清朝康熙乾隆雍正等,书法界晋代二王,颜柳欧赵绝伦不说,更羡慕癫张狂素草书之疯之绝之妙,还有孙过庭的书谱千古流传,只可惜下卷已经失传,还有褚遂良,虞世南,唐寅唐伯虎,黄庭坚,苏轼等,今有于右任,启功老先生都是书法大师,现已离世。词人李清照,辛弃疾,晏殊,纳兰词,岳飞的《满江红》等我都非常喜欢,有的倒背如流,有的好多是我经常练习书法的作品。如今我无所谓谁懂不懂我,每天除了工作外,特别是晚上闲暇的时候,我要忙到深夜,有时候到凌晨一两点钟,但是早上有事我照样会早起去忙工作,除了练字就是写作,偶尔会看一些别人的作品,听听音乐,晚上回住处做做饭,有时候和还算懂我的极少一部分老同学、极个别的同事、朋友在网上聊聊天,不过也是很少和他们聊,有时候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情,我是尽量让一个人出差独处的时候,快乐,满意,充实一点,不想让大好的时光白白流失,让未来因为没有珍惜生命而再多几分遗憾,我也不要求身边所有人都要随着我的节拍走,我也不需要和每一个人都打成一片。人生聚散无常,犹如花开花落,潮涨潮退,再说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山中石多真玉少,人间知音不多求,好多人只不过是你身边的匆匆过客,珍惜你的人不多,那就是知己,一两个知心便可足矣享受一辈子。现在我变得很少说话,有时候也懒得搭理身边的人,更不用说什么志同道合,道不同而不相为谋,更谈不上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芝兰生于深林,不因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因困而改节,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这是我一向做人的道德标准,我不想随波逐流地一味追求那些看似高尚而内心低俗的疯狂而迷失自己,更不想再看到那些披着羊皮的狼,招摇过市,装神弄鬼,标榜自己的崇高,伟大,满嘴的仁义道德,却一肚子的男盗女娼,坑蒙拐骗,我就是一个忠实的我,一个颇具个性而又疯疯癫癫的我,一个傻乎乎的我,从来不会因为别人对我的怪异而改变自己,我穷,人穷志不穷,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弯腰;我小,心胸宽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虽然活的不潇洒,活得不成功,但至少我活得问心无愧,对得住天地良心,活得踏实,活得快乐,活得轻松,活得自在,活得有情有义,活得铿锵有力,活得像个男人。我只是想和懂我的人做朋友。人都是互相尊重的。对于那些不尊重我的人,我又何必尊重他们?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我相信在人生的下一个转角处,一定有沐浴我的阳光,对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没有素质的小人,也许他们只能猖狂一时,不可能逍遥一世,暂时得失胜败算不了什么,谁笑到最后谁就是最终的胜利者和成功者。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装疯卖傻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暗自快乐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自信清高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独特风骚的疯子。疯子、杨疯子,不错的自我美誉,让常人不可理解的疯子、傻子,从此就以疯子的骄傲和自豪展现我疯子的无限风采和无尽魅力。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
疯子和上帝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很早很早以前。这个故事仍在继续。这个故事没有结局。从前,有个疯子。他长的很丑,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兴许是小时候弄上去的吧。疤痕从脸颊一直到脖子,看上去很是吓人。他长的不高,或者说有点矮,他总是穿着一个破旧的长衫,不知是他喜欢那件长衫还是他只有那么一件衣服。蓬乱的头发,黝黑的皮肤,赤裸的双脚,看上去就像个臭要饭的。一天,疯子走在路上,闻见灯火辉煌的大饭店里喷香的饭菜,他想走进去,却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疯子笑着说:“我有钱。”保安连正眼都不看他一眼,说道:“疯子,快滚!”疯子楞了下,显然是被吓着了,不过这种情形他遇多了,便没说什么,离开了。他走在大街上,听到迎面走来两人的对话,一个人说:“唉,人活着真累。”另一个人答道:“现在活着好好积德,死了就能上天堂,那样就幸福了,要是你有很好的才华,兴许还能见到上帝,那简直就是过仙境的生活了……”两人对话的声音渐渐变小,但话却深深印在疯子脑海里,他不愿做一个疯子,他向往神仙的日子。疯子开始专研学习,他去捡别人不要的书来看,别人见他是个又脏又臭的疯子,不想同他说什么便把书给了他,嘴里嚷道:“疯子都要看书了,还真是个疯子啊!”疯子没理会他们,只是弯腰鞠躬谢谢他们,然后拿着书离开了。多年过去了。疯子竟然有了不小的文化知识,他懂得一些天文地理,还知道一些时事政治。他开始祈祷能和上帝见面,因为他自认为,自己有很好的才华学识,又没做什么坏事,应该能见到上帝吧。果然,在他的祈祷下,他见到了上帝。上帝住在雨雾围绕的天上世界,那是天堂。上帝身边有很多天使,他们一个个相貌俊美、气质非凡。疯子和他们比起来,简直是比天还高的天和比地还低的地。疯子被天使带到了上帝的面前。高大的上帝高高在上,俯视着这个疯子,问道:“你有什么事吗?”疯子回答到:“是的,上帝。我想成为天使。”顿时,天堂笑声一片,一个疯子想成为天使,那是何等的可笑啊。上帝说;“你还不够资格。”便把疯子放回了人间。疯子信了上帝的话,觉得自己和众天使相比,确实差太多太多,便决定更努力的学习。他从早到晚没日没夜的去要书来看,要是要不到,就拿出自己毕生储存的钱去同收破烂的交易。一天一天过去了,一月一月过去了,一年一年过去了。疯子已不记得自己度过了多少春夏秋冬,阅览了多少本书,只是有一个信念;一定要成为天使。终于,在疯子的努力和祈祷下,他再次见到了上帝。那么多个岁月过去,疯子早已变老,而上帝和众天使依旧是高大英俊,丝毫没有变化。上帝开口问道:“这次你来又有什么事情啊。”疯子郑重的说:“我想成为天使!”上帝带着鄙视的眼光看着这个衣衫褴褛、瘦弱矮小的疯子,说道:“那好吧,你就留在天堂吧。”疯子一听,高兴的不得了。他以为自己成为了天使,可是他错了。在天堂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打扫整个天堂。偌大的天堂,由他一个人打扫,好不容易做完了,可是晚饭的时间早已过去,又得等明天早上的到来,明天又是一堆的活。他每天都吃不饱穿不暖,他意识到,天堂不适合他,他在天堂没有找到他要的。于是他向上帝提出,让他回到人间。上帝同意了。疯子回到人间,已是一个寒冬的日子了。现在的疯子,已经苍老了许多。同以前相比,疯子脸上多出了许多的皱纹,而他爱穿的那件长衫也早已烂得不成形了,唯一没变的是脸上那道疤痕,多年过去了,疤痕一点没退却,依旧那么长那么深,一直到脖子。疯子走在大街上,大街被灯火照的透亮,像是白天一样,因为要过年了。疯子抬头,望着天空飘落下来了的雪花,大吼到;“我是疯子!!”这一吼,是那么响亮,这一吼,是那么竭尽全力。疯子慢慢走向大街的那头,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灯火辉煌中……冬天结束了,春天到来了。大街上再没见到疯子的身影,再没见到他向别人家要书来看,再没见到他站在大饭店门口望着里面香喷的饭菜……从那年冬天过后,谁也没有再见到过疯子了。有人说,或许疯子已经死了吧。又有谁知道呢。一个疯子的死,又有谁在乎呢?疯子与上帝的故事还在继续。疯子与上帝的故事没有结局。因为世间不止一个疯子。世间有太多太多的疯子……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
杜撰记之小疯子小疯子变成小聪明的夜晚,天打五雷轰一我从未料到我会认识这样一个碌碌无为且不善言谈的小男生,小疯子。虽然他除了是王子之外已经没有了任何特别之处,其实我一直渴望他能飞,就像周嘉宁笔下的小飞人,虽然那个缓慢飘浮的少年飞得很慢很慢,像是一个发光的柔软棉花糖,我还希望他能背着我,飞向天空,飞过小河,去看外面的世界。十八岁--我从未离开过谷雨路。遇见小疯子确实是个很意外的事情,那时我在尔丽地里拔红薯,烈日当头,我戴着草帽,穿着那件很白很白的白色连衣裙。之后我发现了小飞贼,有了这个推断是因为我发现我的红薯地里竟然多了几个坑,坑里空空如也,在我目测了坑的深度后。我很有信心的肯定那不是小野獾的恶作剧,果然,几分钟后,我寻到了地上躺着一个人,可恶的贼人!我说道,因为我看见他的嘴里咬着我的红薯,而且另一半已经在他的肚子里了。当我想教训他的时候,我发现这个小男生的周围都是血,空气里夹杂着湿腥腥的味道,我当时没有考虑他的血为什么是蓝色的就跑过去摸他的心脏了,我能感受到轻轻地咚咚的心跳后,我把这个倒霉的家伙背起来。他就像是一个小纸人,我毫不费劲,甚至是背着他飞奔着到了小鬼巫医的诊所。二那天我从父亲的城堡里逃出来的时候后面跟着数以百计的士兵,我拿出匕首恐吓他们并以死相逼,于是可怜的战士们眼睁睁的看着我跑进可可森林消失了踪影。可是后来我遇到了狼,那些厌恶的丑物开始追我,我赤手空拳与之搏斗,最终在我连一只小狼糕都没有伤害到的前提下,伤痕累累。我看见自己身上蓝色的血液开始从破的伤口处流淌出来,当我快费劲体力的时候,我终于穿出了森林,并倒在一块红薯地里,那些恶狼对这里似乎很是敏感。他们在地边无奈的徘徊了一阵后失望的离开,这时我已经不能够动弹,我发觉自己已经饿得也不行了,我已经绝食三天了。三医生仔仔细细左左右右看着小疯子的伤口,我似乎看到他白色的眼睛开始放出光来了,然后他开始小心地包扎,一针一线的缝着,在我开始准备打一个长长的哈欠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拍并揉揉自己的肩膀,我想,这一天终于来了,他慢慢地说道,然后他拉开大褂的口袋,从里面掏出一个长长的小水袋烟斗,走到桌子边上,低下头让正燃烧着的红蜡烛触碰到烟眼。烟斗扑哧了一下,整个房间开始充满中药的气味。什么这一天?我看看床上的小伤员,然后抬头疑惑的看医生。小鬼医生把烟斗放在桌子上,开始笑起来,他走到我旁边,给我挂上了一粒很漂亮的水滴状的红宝石,说,祝你好运,孩子!四晕沉沉的,我的身体怎么不能动弹了,我怎么听见父亲的声音?难道我在城堡吗?五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的命运开始改变了,从带上那颗红色的宝石之后。第一次感到红宝石的魔力,那天正下着霪雨,我帮教堂修钟楼顶上一根断掉的秒针,那是块很奇怪的钟,它的钟上有两块水滴状的小洞。我被悬在半空中,我想起了身上的水滴状的宝石。这时我失足了,从钟楼上摔下来,直直的,我以为我的头会碎,或者骨头会折,而当我在半空中的时候,发生了很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开始飘起来,就像是那个缓慢沉浮的小飞人,我是的身体发着光,整个教堂阁楼都荧荧地散发着红色的光芒,那么安详的空气,我能感受到似乎正在停格的时间。那天沉睡了101天的小疯子终于醒了,我第一次看见了他的眼睛,蓝色眼睛。六这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地方,我从来都不知道会有这样充满着阳光的地方,沐浴着的色彩是那么的明亮。我估计我在这里再看不到城堡密室里的黑暗与废颏了,我实在不能想象我竟然在那里被囚禁了一千零六个夜,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会是那么残忍和狠下心来,当我的头发落掉一半的时候,当我的手指甲断了十根的时候,当我终于心灰意冷的时候,父母终于相信我已经忘掉了蓝宝石的一切,可是他们错了,他们不知道我爱它爱的那么深,是的,我多么想拥有那颗美丽的蓝宝石,也许我会把它戴在脖子上,也许我可以把它镶嵌在宝剑里,我把它偷出来后就离开了城堡,离开了父亲,离开了养育了我17年的土地。睁开的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那个女孩子,幻,幻看到我醒来的时候,笑得眼睛都凸出来了,我看到她在盯着我的眼睛看,红朱朱的颜色的脸挺挺的鼻子,眼睛淡淡红色的瞳孔。然后她在房间里跳了好几分钟后。小鬼医生就走了进来,他扶起我坐起来,开始问道:“你的父亲,还好吗?”我楞了一下,看了一眼这间小房子:一个橱柜,一张床,一架书架,一支蜡烛,一个小提壶,两把凳子,两个花瓶,若干书。三个人。“你认识我父亲?”“嗯”“他没事”“你怎么到这个来的?”“我离开了我的家”“因为你的蓝宝石?”“是的”医生开始走到橱柜边上,烟斗在悬上悄悄的磕了两下。“我知道,这一天终会来的。”-预言,尘封的记忆与虚幻的现实联系起来。这一天终会过去。-七自从小疯子醒了之后,我就把她带去见我的母亲了,母亲看着这个稚嫩的少年,沉默不语,她同意了小疯子在家里安顿下来,但是有一个条件,小疯子的蓝宝石必须由她保管。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小疯子原来也有一个水滴状的宝石,除了颜色,它们一摸一样。当我告诉母亲我也有一颗这样的宝石后,她全身都开始抖擞起来,显得异常惊恐,她开始盘问我怎么会有那个东西。我开始考虑需不需要把小鬼医生的事情告诉她,这是她说道:“我知道,这一天终会来的,小鬼或许才是对的。我们不能囚禁你们,更不能与命运做战斗”八时间在流逝。我觉得很快乐。九谷雨路还是原来的样子,显得很安详,被我修好的那根断针被雷劈的又开始了出现裂痕,只是这一次他们从外面请来了一个很老的修钟师,修钟师很瘦小,我几乎能数的清他身上的骨头了,他的干枯的眼睛里都没有任何的活力,冷冷的从不说话,只是修钟,他背着那件很旧的铁匣子,就像个猴子一样往上爬,匣子里的工具叮当叮当的响着,没一会儿就爬到了钟上。钟楼很高,我们只能看到修钟师小小的身影在上面,他打开匣子,拿出工具,然后他开始不停地工作起来,忽然我们看见他开始朝我们招手,嘴里还在使劲地喊着什么,因为那声音很小,我们几乎听不见。我们不理解他的意思。一大群的人开始在下面干着急,当镇长开始吩咐两个青年上去瞧瞧状况的时候,一个身影从上面直当当的跌落下来,摔在了地上。我们盯睛一看,那就是修钟师,只是他已经摔成了一块肉泥。血红血红的血覆盖了整个脸。十死亡,我看到修钟师扭曲的脸,四散的骨头,身体上布满了血,血丝,那些液体在地上蔓延,他的周围都被染成红色,我感到他的无神的眼睛直哒哒的盯着我看,我似乎看到了他死前求生的欲望,对生的追求,整个绝望的脸庞,我明白了,死亡。十一他的死不是意外,我知道,小鬼医生知道,母亲知道,几乎镇上所有的人都知道。可是没有人去提及他。人们把他的尸体抬到荒郊野外,因为他不是谷雨路的人,所以他不能埋在镇子里。他们挖了一个很小的坑,把尸体埋了进去。人们都不说话,直到第二天事情才办妥。可是从那以后小疯子开始很少说话,他开始变得不再快乐。我总是看见他静静的呆在阁楼顶上,一直看着远方,看着那灰蓝的天空。,然后我靠在他的肩上,和他一起,看天空,看远方,看遥远的世界。“你在想你的父亲吗?”“恩”“还有呢?”“那些过去的事情”“你想回去了吗?”“恩”我偷偷的梗塞了。“那就离开吧,去见见你的父母他们都很想念你”“恩,我以后会回来看你的,幻”其实我很清楚,小疯子离开后,不可能再会来了,至少他的父母不会让他过来,在那里,他是王子,有一天,他会是王。他的臣民需要他,他的父亲需要他。十二我终于明白城堡需要我,我必须回去,总有一天,父亲也会像修钟师那样,永恒的离开,他的身体,修钟师的身体,动物的身体,植物的身体,它们都是一样的,总有一天,它们都会变成空气,变成小山坡,变成树木,变成海水,变成城墙,变成沙粒,或者会存在在你的身体里。那天夜里就开始下雨了,开始打雷,开始起风,大雨,大雷,大风,它好像在告诉我们什么。小疯子变成成小聪明的夜晚,天打五雷轰。十三-第二天,天放晴了,谷雨路依然安详,弥漫的气息是如此的安定,人们依然忙碌的工作,脸上的颜色。我站在那片红薯地里,幻站在我的面前。“它的名字叫尔丽?”我轻轻的拉了下肩上满满的背包。“是的”。幻低头看红薯地。季节,是收获后的季节,那些曾经绿的叶子,如今已是破的黄。我沉默了。“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幻的声音轻轻的,我感觉我不是听到她的声音的,而是感受到的。-“小疯子变成小聪明,我永远不会回来了。”起风了,我的衣服被风吹起来,鼓鼓的,像是一个大大的旗袍。长长的头发,时遮住我起了雾的眼眸。-“哦”。我清楚的看见幻再也忍不住了,她淡红色的眼睛里开始流泪,像是决堤的水,不停地流淌,脸上全淹没了。十四小疯子离开了,把他带来的记忆留在这里,他带走了他的身体和那颗水滴状的蓝宝石。从那以后,我开始没日没夜的想他,我总是不停地回忆他那总是起雾的眼眸和离别时脊梁的影子。我的头发就开始脱落了,一开始是一根一根,后来越来越多了,我用手抓下它们,盯着它们看,那些头发是那么虚弱,像是那个曾经虚弱的小纸人。钟楼上的秒钟终于在一天夜里掉了下来,直直的摔在地上,铜,石头,碰撞的声音,那么清脆。那天,镇子里的灯开了一夜。第二天镇长去探看的时候,他问有没有人愿意去修钟,静~。良久,一个人站出来了,那个人就是我的母亲。十五我每天都会想念着幻,我的指甲开始疯狂的长起来,我每天都会去修剪它们,终于有一天,父亲对我说:“谷雨路发生了一些事情,你去一趟吧。”十六人们照样每天去钟楼求拜,而且他们在那里跪的时间越来越长,母亲说:“我们不能再保护他,我们请求神的保佑。”那些上百的人像块积木一样跪着,死死的跪着。他们在纪念?在祝福?在怀念?还是母亲说的保佑?-那只是个钟,只是个钟。我淡淡地说道。十七我终于又站在幻的面前,依然是红薯地里,红薯繁节,叶盛,谷雨正浓。低下头去吻幻湿润的淡红色眼睛。十八母亲终于拿走了我和小疯子的宝石。母亲开始慢慢地上钟楼。母亲的身体微微泛胖,动作没有瘦小的修钟师灵活,她很迟钝地蹬着那些松动的砖头。我真的不想再看了,低下身子,我想起了修钟师死时狰狞的面孔,恐惧了。“不会有事的”母亲说。我无法阻止母亲。十九钟修好了,母亲安然无事,于是谷雨路似乎变得像以前一样宁静了,这些被揉长的日子似乎要一天相似前一天的度过。我不能安静下来,没有了蓝宝石我的血会枯萎的,我的心已经要干涸下来了。我的指甲又开始无节制的长长。我就这样任其疯长,直到他有半个手掌那么长的时候。幻似乎很开心,我们每一天都会在一起,我们在店铺里嬉戏,一起去红薯地吹风,在阁楼顶看月。直到有一天,天打五雷轰。身边是安静睡着的幻,隔着玻璃我看着窗外翻腾的海,阁楼上安安静静的,我偷偷看看自己的指甲,修长,那样充满温柔的指尖,我的血液开始感到在慢慢凝聚了,我把指甲放自己的在颈脖上,指尖悄悄刺穿了喉咙,霎时间,血,血,蓝色的血液,如小雨流水般,倾下。我朦胧看窗外,大雨滂沱!二十小疯子,我的爱人,他的尸体在一天后被他的父亲带走了,所有的人都悲伤着,母亲说:“我知道,这一天,终会来的。”我坐在阁楼上,想着他,小疯子,那个善良的少年。我看到自己落了一根头发,我说,你还在这个世界上,只是那个地方不叫人间,不是吗?二十一第二天,钟楼坍塌。石牌高中高一:王原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
疯子和上帝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很早很早以前。这个故事仍在继续。这个故事没有结局。从前,有个疯子。他长的很丑,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兴许是小时候弄上去的吧。疤痕从脸颊一直到脖子,看上去很是吓人。他长的不高,或者说有点矮,他总是穿着一个破旧的长衫,不知是他喜欢那件长衫还是他只有那么一件衣服。蓬乱的头发,黝黑的皮肤,赤裸的双脚,看上去就像个臭要饭的。一天,疯子走在路上,闻见灯火辉煌的大饭店里喷香的饭菜,他想走进去,却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疯子笑着说:“我有钱。”保安连正眼都不看他一眼,说道:“疯子,快滚!”疯子楞了下,显然是被吓着了,不过这种情形他遇多了,便没说什么,离开了。他走在大街上,听到迎面走来两人的对话,一个人说:“唉,人活着真累。”另一个人答道:“现在活着好好积德,死了就能上天堂,那样就幸福了,要是你有很好的才华,兴许还能见到上帝,那简直就是过仙境的生活了……”两人对话的声音渐渐变小,但话却深深印在疯子脑海里,他不愿做一个疯子,他向往神仙的日子。疯子开始专研学习,他去捡别人不要的书来看,别人见他是个又脏又臭的疯子,不想同他说什么便把书给了他,嘴里嚷道:“疯子都要看书了,还真是个疯子啊!”疯子没理会他们,只是弯腰鞠躬谢谢他们,然后拿着书离开了。多年过去了。疯子竟然有了不小的文化知识,他懂得一些天文地理,还知道一些时事政治。他开始祈祷能和上帝见面,因为他自认为,自己有很好的才华学识,又没做什么坏事,应该能见到上帝吧。果然,在他的祈祷下,他见到了上帝。上帝住在雨雾围绕的天上世界,那是天堂。上帝身边有很多天使,他们一个个相貌俊美、气质非凡。疯子和他们比起来,简直是比天还高的天和比地还低的地。疯子被天使带到了上帝的面前。高大的上帝高高在上,俯视着这个疯子,问道:“你有什么事吗?”疯子回答到:“是的,上帝。我想成为天使。”顿时,天堂笑声一片,一个疯子想成为天使,那是何等的可笑啊。上帝说;“你还不够资格。”便把疯子放回了人间。疯子信了上帝的话,觉得自己和众天使相比,确实差太多太多,便决定更努力的学习。他从早到晚没日没夜的去要书来看,要是要不到,就拿出自己毕生储存的钱去同收破烂的交易。一天一天过去了,一月一月过去了,一年一年过去了。疯子已不记得自己度过了多少春夏秋冬,阅览了多少本书,只是有一个信念;一定要成为天使。终于,在疯子的努力和祈祷下,他再次见到了上帝。那么多个岁月过去,疯子早已变老,而上帝和众天使依旧是高大英俊,丝毫没有变化。上帝开口问道:“这次你来又有什么事情啊。”疯子郑重的说:“我想成为天使!”上帝带着鄙视的眼光看着这个衣衫褴褛、瘦弱矮小的疯子,说道:“那好吧,你就留在天堂吧。”疯子一听,高兴的不得了。他以为自己成为了天使,可是他错了。在天堂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打扫整个天堂。偌大的天堂,由他一个人打扫,好不容易做完了,可是晚饭的时间早已过去,又得等明天早上的到来,明天又是一堆的活。他每天都吃不饱穿不暖,他意识到,天堂不适合他,他在天堂没有找到他要的。于是他向上帝提出,让他回到人间。上帝同意了。疯子回到人间,已是一个寒冬的日子了。现在的疯子,已经苍老了许多。同以前相比,疯子脸上多出了许多的皱纹,而他爱穿的那件长衫也早已烂得不成形了,唯一没变的是脸上那道疤痕,多年过去了,疤痕一点没退却,依旧那么长那么深,一直到脖子。疯子走在大街上,大街被灯火照的透亮,像是白天一样,因为要过年了。疯子抬头,望着天空飘落下来了的雪花,大吼到;“我是疯子!!”这一吼,是那么响亮,这一吼,是那么竭尽全力。疯子慢慢走向大街的那头,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灯火辉煌中……冬天结束了,春天到来了。大街上再没见到疯子的身影,再没见到他向别人家要书来看,再没见到他站在大饭店门口望着里面香喷的饭菜……从那年冬天过后,谁也没有再见到过疯子了。有人说,或许疯子已经死了吧。又有谁知道呢。一个疯子的死,又有谁在乎呢?疯子与上帝的故事还在继续。疯子与上帝的故事没有结局。因为世间不止一个疯子。世间有太多太多的疯子……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
娘,我的疯子娘(转载)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儿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接近。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儿媳妇,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拉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道:“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佘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奶奶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奶奶的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踉踉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奶奶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以我“吼”为主,娘是绝不敢顶嘴的。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6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这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哪个草堆里过的夜。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小伙伴站在她面前时,她急切地从我们中间搜寻她的儿子。娘终于盯住我,死死地盯住我,咧着嘴叫我:“小树……球……球!”她站起来,不停地扬着手中的气球,讨好地往我怀里塞。我却一个劲儿地往后退。我大失所望,没想到我日思夜想的娘居然是这样一副形象。一个小伙伴在一旁起哄说:“小树,你现在知道疯子是什么样了吧?就是你娘这样的。”我气愤地对小伙伴说:“她是你娘!你娘才是疯子,你娘才是这个样子。”我扭头就跑了。这个疯娘我不要了。奶奶和父亲却把娘领进了门。当年,奶奶撵走娘后,她的良心受到了拷问,随着一天天衰老,她的心再也硬不起来,所以主动留下了娘,而我老大不乐意,因为娘丢了我的面子。我从没给娘好脸色看,从没跟她主动说过话,更没有喊她一声“娘”,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以我“吼”为主,娘是绝不敢顶嘴的。奶奶喃喃地说道:“这个疯婆娘,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啊!”家里不能白养着娘,奶奶决定训练娘做些杂活。下地劳动时,奶奶就带着娘出去“观摩”,稍不听话就要挨打。过了些日子,奶奶以为娘已被自己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叫娘单独出去割猪草。没想到,娘只用了半小时就割了两筐“猪草”。奶奶一看,又急又慌,娘割的是人家田里正生浆拔穗的稻谷。奶奶气急败坏地骂她“疯婆娘谷草不分……”奶奶正想着如何善后时,稻田的主人找来了,竟说是奶奶故意教唆的。奶奶火冒三丈,当着人家的面拿出根棒槌一下敲在娘的后腰上,说:“打死你这个疯婆娘,看你还敢给老娘惹祸?……”娘虽疯,疼还是知道的,她一跳一跳地躲着奶奶的棒槌,口里不停地发出“别、别……”的哀号。最后,人家看不过眼,主动说:“算了,我们不追究了。以后把她看严点就是……”这场风波平息后,娘歪在地上抽泣着。我鄙夷地对她说:“草和稻子都分不清,你真是个猪。”话音刚落,我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是奶奶打的。奶奶瞪着眼骂我:“小兔崽子,你怎么说话的?再怎么着,她也是你娘啊!”我不屑地嘴一撇:“我没有这样的傻疯娘!”“嗬,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看我不打你!”奶奶又举起巴掌,这时只见娘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跳起,横在我和奶奶中间,娘指着自己的头,“打我、打我”地叫着。我懂了,娘是叫奶奶打她,别打我。奶奶举在半空中的手颓然垂下,嘴里喃喃地说道:“这个疯婆娘,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啊!”我上学不久,父亲被邻村一位养鱼专业户请去守鱼池,每月能赚50元。娘仍然在奶奶带领下出门干活,主要是打猪草,她没再惹什么大的乱子。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时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带头起哄的是小范,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盒,猛地向他砸过去。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俩厮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侠似地飞跑进来,一把抓起小范,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小范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娘为我闯了大祸,她却像没事似的。在我面前,娘又恢复了一副怯怯的神态,讨好地看着我。我明白这就是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因为她的儿子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当时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娘!”这是我会说话以来第一次喊她。娘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地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那天,我们母子俩第一次共撑一把伞回家。我把这事跟奶奶说了,奶奶吓得跌倒在椅子上,连忙请人去把爸爸叫了回来。爸爸刚进屋,一群拿着刀棒的壮年男人闯进我家,不分青红皂白,先将锅碗瓢盆砸了个稀巴烂。这都是范家请来的人,范父恶狠狠地指着爸爸的鼻子说:“我儿子吓出了神经病,现在卫生院躺着。你家要不拿出1000块钱的医药费,我一把火烧了你家的房子。”1000块?爸爸每月才50块钱啊!看着杀气腾腾的范家人,爸爸的眼睛慢慢烧红了,他用非常恐怖的目光盯着娘,一只手飞快地解下腰间的皮带,劈头盖脸地向娘打去。一下又一下,娘像只惶惶偷生的老鼠,无助地跳着、躲着,她发出的凄厉声以及皮带抽在她身上发出的那种清脆的声响,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最后还是派出所所长赶来制止了爸爸施暴的手。派出所的调解结果是,双方互有损失,两不亏欠。谁再闹就抓谁!一帮人走后,爸看看满屋狼藉的锅碗碎片,又看看伤痕累累的娘,他突然将娘搂在怀里痛哭起来,说:“疯婆娘,不是我硬要打你,我要不打你,这事下不了地,咱们没钱赔人家啊。”爸又看着我说:“树儿,你一定要争气。要不,咱们就这样被人欺负一辈子啊!”我懂事地点点头。娘静静地躺在谷底,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桃子。2000年夏,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高中。积劳成疾的奶奶不幸去世,家里的日子更难了。民政局将我家列为特困家庭,每月补助40元钱,我所在的高中也适当减免了我的学杂费,我这才得以继续读下去。由于是住读,学习又抓得紧,我很少回家。父亲依旧在为50元打工,为我送菜的担子就责无旁贷地落在娘身上。每次总是隔壁的婶婶帮忙为我炒好咸菜,然后交给娘送来。20公里的羊肠山路亏娘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奇迹,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除了母爱,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应该怎么破译。2003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娘来了,不但为我送来了菜,还带来了十几个野鲜桃。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笑着问她:“挺甜的,哪来的?”娘说:“我……我摘的……”没想到娘还会摘野桃,我由衷地表扬她:“娘,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娘嘿嘿地笑了。娘临走前,我照例叮嘱她注意安全,娘“哦哦”地应着。送走娘,我又扎进了高考前最后的复习中。第二天,我正在上课,婶婶匆匆地赶到学校,问我娘送菜来没有,说我娘到现在还没回家。我心一紧,娘该不会走错道吧?婶婶问:“你娘没说什么?”我说没有,她给我带了十几个野鲜桃哩。婶婶两手一拍:“坏了坏了,可能就坏在这野鲜桃上。”婶婶替我请了假,我们沿着山路往回找,回家的路上确有几棵野桃树,桃树上稀稀拉拉地挂着几个桃子,因为长在峭壁上才得以保存下来。我们同时发现一棵桃树有枝丫折断的痕迹,树下是百丈深渊。婶婶看了看我说,“到峭壁底下去看看吧!”我说,“婶婶你别吓我……”婶婶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山谷里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我悲痛得五脏俱裂,紧紧地抱住娘,说:“娘啊,我的苦命娘啊,儿悔不该说这桃子甜啊,是儿子要了你的命……”我将头贴在娘冰凉的脸上,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陪着落泪……在娘下葬后的第100天,大学录取通知书“飞”进了我的家门2003年8月7日,在娘下葬后的第100天,大学烫金的录取通知书穿过娘所走过的路,穿过那几株野桃树,穿过村前的稻场,径直“飞”进了我的家门。我把这份迟到的书信插在娘冷寂的坟头:“娘,儿出息了,您听到了吗?您可以含笑九泉了!”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