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里的宁静
都市在一天的忙碌后似乎有点累了,脸上微微露出了红晕,仙女们开始编织起了彩霞,天空中那种粉红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鸟儿们都回家了。都市变得越来越安逸,宁静……
我躺在公园的草地上,看着夕阳的美丽,鲜花在我身边摇摆,花香早我面前飞扬。这朵花一定是百合!“百合……卖花姑娘……”我自言自语,三年前的那一幕再一次在我眼前浮现……
那是一个百花争艳的季节,万物好像都刚从冬天苏醒,小草张开了朦胧的双眼;春姑娘在播撒着雨露;。杨柳乐滋滋的喝着“蜜”;小绿芽悄悄的从树杆上探出小脑袋。
“卖花了,卖花了,百合花,玫瑰花,茉莉花!”卖花的乡下姑娘手上提着一篮子五彩缤纷的花,在街上叫卖。我背着书包,伴着百灵鸟的歌唱,走上去学校的路。“哇,哪来得花香?”我更随着香味,走到了的源头——卖花姑娘手中的百合花。那朵百合花特别惹人喜爱,白色的花瓣上透出一点粉红,好漂亮啊!把这么美丽的花带到学校去,插在蓝色的花瓶里,一定再好不过了!“大姐姐,这朵百合怎么卖啊?”“这花10元一朵,你要吗?”卖花姑娘微笑着说到。“10元太贵了,便宜点吧!你看8元怎么样”其实10元一朵已经很便宜了,但我无论买什么都喜欢还价,如果8元不行10元我也买了!卖花姑娘想了一下,露出一丝困惑,说:“小弟弟,8.5元行吗?再便宜就亏了,妈妈会骂的……”她的话弄的我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好啊,那我就用8.5把他买下了吧!”我微笑着说!我给了他9元,他把花递给我。“啊呀!对不起啊!我没有5角的啊……”卖花姑娘摸着口袋着急的说。“噢!没关系,就9元吧,我走了,再见!”我拿着百合花,匆匆的走了。
……
一天的学习生活在紧张中度过了,我早把卖花姑娘和5角钱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看到了卖花姑娘了,可奇怪的事,卖花姑娘不到对面繁华热闹的街去卖花,反而在卖给我花的冷清小街上徘徊,似乎在等着什么。我走了过去也没有去和她说话。但她把我叫住了:“小弟弟,早上的5角钱还给你。”她手上拿着闪闪发光的5角钱说到。我接过她手中的钱,有点茫然,我沉思着,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卖花啊!卖花啊!百合花……”她走了,一边叫卖一边走向光明。他的周围闪烁着纯洁的银光。他的声音是那样的高昂和圣洁;他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的心灵是那样的美丽和宽广。它好似是春天的使者,在大地上播撒着希望,她好似是一位仙女把纯洁,美丽送进每一个人的心房!
我从回忆中苏醒,张开双眼,月亮已经挂在高空,花儿门都露出了睡意,百合花眯起得睡眼。但我的思索却还在继续,都市已经恢复了宁静,但在我却无法抑制心中那股汹涌澎湃的感情,因为它正沸腾着……
上海静安外国语中学
初一(1)
戴伟杰
都怪你
是你给予我生命,让我能享受到每日的晨曦;是你抚养我长大,让我能迈过每一道坎坷。可是,这样的你,却被我在心里时刻责怪着。
都怪你,养刁了我的味觉。每天你总是比我早起一个小时用来准备早饭,鱼肉馅的包子,蘑菇馅的饺子,薄如蝉翼的春饼,清淡可口的小炒,变着花样的饭菜,比在平常酒店里吃的味道丝毫不逊色,常常是连着一个月的饭菜都没有一次重复过,害得我尝到大厨们的手艺都没觉得多好吃。这样挑剔的我又如何能像你说的那样“走遍四海,随遇而安”呢?
都怪你,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你喜欢聊天,喜欢“偷菜”,曾经因为电脑崩溃、手机没流量而痛苦不已,被我和妈妈嘲笑。你喜欢网游,喜欢新潮,曾经大半夜踹开我的房门只为告诉我那只幽魂宝宝你用30万卖出去了,而我刚刚批评过那只召唤兽属性垃圾。你夸许嵩有才,你说滨崎步的奋斗让人钦佩。你每年都会送老妈玫瑰花,秋天你会带我去海边的小码头捉螃蟹,在那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地点,我们总会满载而归。冬天一下雪你就会迫不及待地出去,拍下一张新雪初霁的照片。这样嘻嘻哈哈、童心未泯的你,又怎么能养出端庄稳重、成熟老练的我呢?
都怪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你说核桃补脑,每天都会为我新剥一小碗的核桃仁,我不爱吃核桃仁的那层软皮,你和妈妈就一点点小心地把它们剥得白生生的等我吃。本来应该扮演严父这一角色,却一天到晚婆婆妈妈,唠唠叨叨,我被你惯得那么懒,高中以来不曾洗过一次衣服,叠过一次被。我被你惯得如此脆弱,一想到将来有一天你会远去我就有想哭的冲动。我被你的爱、你的好弄得如此笨拙,笨拙得不知如何抚平你的皱纹,拂去你渐白的鬓发;我被你惯得如此贪婪,不想时光流逝,我想让你永远年轻。
还记得在奶奶的相册里看到你17岁的相片,骑着一匹棕色的马,对着镜头放肆地笑,突然明白你只是一个凡人,你也会老去,我却想一辈子这样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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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都市?浙江考生?陶渊明的诗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让我们感受到了他隐居田园的自在与宁静,不能不令人向往。而余秋雨的那句:“依我看,夜晚的景色除了月亮,就是万家灯火”,更令我欣喜,去欣赏那万家灯火的美,去触摸都市。?月亮那样遥远,那样宁静,那样纯洁,却在夜晚照耀着喧闹的都市。两者如此不统一,却又如此和谐。而那喧闹的城市犹如在教堂戴着耳机听摇滚一样另类。想去触摸,想去了解,为何如此神奇。?远方的霓虹灯闪耀,车水马龙,夜深了,却还繁华着的都市,我喜欢你的活力。像是一颗年轻的心,激情地跳跃。不比乡村,那缓慢的节奏,也许适宜老者的居住。都市,我触摸到了你的激情,你的年轻。?月亮的光芒将渐渐被取代,那快到地平线的太阳即将升起。?这段时间的都市反而安静了,像一个少妇卸妆后露出干净、朴素的面容,同样的美好;像一个啼哭的婴儿,安静地在梦乡游玩。都市的安静是如此难得,更令人珍惜。昨夜万家灯火的美景褪去。都市,我触摸到了你的宁静,那种比乡村更难得的安宁。?太阳努力攀爬,那阳光先到达,而后自己才终于气喘吁吁一跃上了地平线。穿梭于小巷的流动小摊叫卖早饭,有急匆匆挤公交上班的人,有戴红领巾拿着牛奶上学的学生,我喜欢那种忙碌的样子,不管是为了生活,还是为了理想,那种被他人认为麻木的忙碌真的让我觉得充实。不像山野的游魂,无所事事。都市,我喜欢你的忙碌,并总在清晨触摸它。?有次回老家,在家门口等奶奶,忽然安静的心跳莫名加快,偶尔听到家畜的叫声,太寂静了。我适应不了这里的沉静。?我想念都市的万家灯火,我想念都市的年轻,都市的忙碌。?这些天中每个时间段所触摸到的都市的不同,使我感到欣喜与新鲜。擦肩而过的行人,绿了又红的红绿灯带给我好奇,好奇带领我去触摸它们的背后的新玩意儿。?希望可以在城市中找到我的梦想,因为我喜欢它的年轻与忙碌。【名师点评】?“英雄所见略同”,高手作文艺术手法趋同。本文在结构上,层次井然。文章开首,总写“都市的万家灯火”,引起作者“触摸”都市的欲望。接着分写“都市的月亮”“都市的年轻、活力和激情”“都市下半夜的宁静、干净与朴素”“都市白天的忙碌”。卒章显志,结尾直接抒情,表达向往年轻、忙碌的都市的主题。书法艺术关于汉字笔画书写有个“欲下先上、欲右先左”的规则,作文写作上,讲究欲扬先抑。本文开头部分,借陶诗从乡村写起,然后笔锋一转,落笔于都市。选取都市一昼夜的时间,从夜晚、深夜、下半夜到第二天白天,触摸都市的“年轻和忙碌”,进而产生“触摸它们的背后的新玩意儿”的欲望。在表现手法上多处采用反衬和对比。文中穿插城乡蒙太奇式的切换,构成对比反衬,突出都市的本质特点,表达对都市的热爱。(朱庆平)?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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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在众多缤纷的色彩中,总钟情那浅浅的蓝色,有一点冰凉的气息在渗透,却如此真实,如此熟悉。不似粉红给人无尽遐想,它只是静静的教人面对现实。总在天蓝色中沦陷,迷失。用安静将自己填满,再用一双不解的眼凝望这个世界,划破喧嚣,我和我的天蓝色穿过从林,将忧伤一并深深隐藏。曾记得一位男生为我写过一篇文章。他说;完美太短暂,短暂才完美。而我总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忽略掉别人给的温暖,总将满眼铺满梦想而忘记了现实的空间,以为自己不曾拥有,所以我总是失去很多。他说;想想我可以为我的天蓝色守护多久?心底的声音告诉自己;是一生。习惯了自己的孤僻和冷漠,用自己一惯的任性对待身边的人,总是伤害很多人。看不到在乎的时候,以为着个世界太忙碌,每个忙碌的人都将我忘记。也不去提醒,不去挣扎,只是学会掩饰,掩饰起自己渺小的孤单,在人群中大肆开心的笑,笑掉所有的悲伤。心中有一个东西在慢慢破碎,仰起头望着阳光,心中却冷藏着一个永恒的冬天,始终那么冰凉。每次朋友拉起我的手总是说;为什么如此冰凉?我笑笑然后转身离开。我想也许我本是生活在水底的一尾鱼,在某个错误的时候,逃离水底,从此冷漠一生不曾改变。感觉自己迷失了在着个很大,很小的世界。谁会给我温暖?一生的温暖?安静,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受伤,失落,无耐而找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似乎不是,只是习惯,习惯的东西太多就难以再改变。习惯了误会不去解释,习惯了安静凝望世界的喧嚣,习惯了外表被一层坚冰包裹,习惯了即使在乎也假装无所谓,习惯了就算错过也不挽留,习惯了用眼泪释放所有伤悲,习惯了一味的伤害,一味的拒绝,习惯了在自己的世界里受伤,习惯太多,孤单太多,寂寞太多,幸福太少。一直以为喜欢并不是自私的占有,才发现身边拥有天蓝色的东西很多。蓝色的床单,蓝色的发卡,蓝色的日记本,蓝色的衣服,蓝色的墙壁。原来一直都在属于自己的蓝色世界。不想占有,却占有的太多;不想伤害却伤的最深;不想失去却失去的太多。总在冰凉和真实的天蓝色里得到忧伤的安慰,走在熟悉的街道听着陌生的歌,像是一个过客从不停留。经过人生中的每一个驿站,前方有什么我不得而知,只知道一个姿势那就是永远的走下去,从不为任何人停留,走过的时候也许会和幸福擦身而过,仍义无返顾,即使知道结局仍毅然决然,一意孤行。总在过往中找寻遗失的温暖,总在拥有是不懂得珍惜,总在安静中守候属于自己的那份宁静,于是我的世界没有喧嚣,只有从头至尾的冰凉,穿透了心的冰凉,没有一种温暖可以融化心中的冰雪。守护那份宁静,用心底漾出的那片天蓝色守护,守护一生的宁静。10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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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都市生活第一章行动“爷爷,给我们讲个故事吧!”孩子们把杨亿围了起来。“好吧,让我想想…”杨亿坐在摇椅上,沉思了一会儿。“这个故事,是爷爷前半身亲身体验的…那次经历,从那里说起好呢?”杨亿想了想,说:“故事发生在50年前…”50年前——“喂!范晓云!”陈商喊道。“怎么?”范晓云迎面走了过来。“我有个大计划。”陈商小声地贴在范晓云耳边说。“什么计划?”范晓云眼睛一亮,问。“嘿嘿,当然是赚钱了!”陈商小声说。“你要赚多少?”范晓云问。“一个星期3000万欧拉,怎么样?有兴趣吗?“陈商问。“3000万欧拉?!你打算怎么赚?”范晓云惊讶道。“网络盗窃,一个银行帐户转走10万欧拉,一天45个。”陈商说。“七天…超过3000万欧拉了,不过网络盗窃是犯法的!”范晓云说。“有古人云:‘6人一同行,打遍天下无敌手。’”陈商说。“这又是哪个人说的…”范晓云问。“别管那些啦,就说你有没有兴趣吧!”陈商说。“好啊,那还有四个人呢?”范晓云说。“哼哼…你想想,我们现在在哪呢?”陈商说。“轮船晚会啊…这,你不会是想要从这里挖人吧?”范晓云说。“那当然,4个人,只要随便挖几个人就行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特长嘛。”陈商说。海风轻轻吹着陈商的脸庞,两人站在甲板上,望着天上的明月。浪花时不时的溅起来,轮船稍稍加快了速度。“我们马上就要成为世界首富了,过上完美都市生活!”陈商高兴的说。“希望如此…”范晓云说。范晓云心里清楚,陈商是个天才,真正的天才,3000欧拉他就能购买安装出现在配件,功能最最先进的电脑。“走吧,去大厅看看。”陈商说完,转身离开甲板。“好吧…”范晓云跟了上去。不到半个小时,陈商就找齐了四个人,他们的资料如下。编号一:钱贪:“我,我没有什么特长,但是我很有钱,我家有100万欧拉的资产。”编号二:乔术:“我会网络密码破译,一般五层以下的密码我都能轻松解开。”编号三:孙流庚:“我嘛,我会释放黑客病毒,干扰其它pc的系统。”编号四:杨亿:“我会编程,打字速度也很快。”“还不错。”陈商笑了笑。至于范晓云嘛,他的特长很强大,他可以破译任何乱码。陈商的推理能力和策划能力很强,据说此人智商在四百左右。“活动地点就在我家里,不过还差两台电脑,电脑的人手一台。钱贪,明天去取六千欧拉给我,我去配两台电脑。”陈商说。“这,这…”钱贪显然有些不太愿意。“我知道,你们现在也许不太相信我,不过等一个星期后,也许你们就能明白了,三千万欧拉只不过是一个小目标,我还有一个更大的目标。”陈商说。“那好吧…”钱贪答应了。第二天,在陈商家里。“各位准备就绪了。”陈商说。“ok!”其它人一起说。“乔术,你先将华联银行的金库密码破译出来。”陈商说。“没问题。”乔术的手指飞快的敲打着键盘,“噢了!银行也真是的,才设三层密码。”“很好,孙流庚,向银行的主控电脑发送病毒,最好将银行里的储蓄信息全部删除。”陈商说。“小菜一碟。”孙流庚很快完成了陈商的指示。“杨亿,从银行转帐就交给你了,每个帐户只转十万欧拉,将所有欧拉转入1044459806这个账户里。”陈商说。“就看你要转几十个账户了。”杨亿撇嘴一笑,开始进行神速般的金钱转移。“怎样?范晓云?”陈商得意地问道。“行,我看行。”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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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失落者都市失落者三爹年轻的时候便离家出外打拼,久居城市数十年了,不知咋的,他竟蓦的回到农村,蜗居在祖屋那间不足8平方米的僻间里。三爹80多岁了,还是这样一身打扮:中山装、镂空草制礼帽、纳底黑布鞋,另加一把檀红拄杖。与农村那些指甲缝里塞满黑泥的老头相比,他的小资情调显得很是标榜。按农村的辈分大家叫他“三爹”。三爹年轻的时候已经很有派头了,是海口X工厂的干部;在那自行车也难得拥有的匮乏年代他已经丰裕到拥有公车代步,迎上开放的大潮,思想也受到灯红酒绿的熏染,竟留恋起风花雪月来,对家里的糠粕之妻自然冷落了;三奶性格倔强,于是率子领女的将三爹拘之门外。三爹从此便与家里闹翻了,落下个抛妻弃子的罪状。一次工厂起火,为了抢救公家财产,不幸被烧坏了腿,从此落下毛病;不久后三爹便退居二线了。清心寡欲之中渐生悔过之心,循规蹈矩的努力改过;但三奶及儿女们记恨却深,直至三爹孤身一人回到农村生活也不闻不问......三爹的脚真的不方便。农村里还没有自来水,村里的一位五保户帮忙着挑水,他则支付一些钱作帮补,但他的爱心让人看来有些虐待的嫌疑。他每天都多煮一碗汤留在锅里喊我端来喝了,于此我曾怀着感恩的心情;妈妈却抱怨道:人老了就懒而狡猾了你说生儿育女、爱人又有什么用。村里有位嗜赌的船老大间中会来为他擦药酒,借走了他的老本,大家都劝说说那人信不过,但他却坚持说或许人家真的有困难......三爹隔三差五的都会往城里跑,不过奇怪的是他从来不曾窜近自己的家门,他总是寄身于侄女的家里。试问侄女又怎么会事叔如从父呢,不用三五天的便差个藉口把三爹打发了。我曾不解地问他:既然不是回家与妻儿相聚那还去干什么?他很颓然地告诉我说:即使是这样,我能知道她们是否安好也就够了。我总是压抑不了心中的思念啊......”他噙着泪水摸着我的头的时候真的俨然一位慈祥的爷爷,但这种把人孙当己孙的滋味一定很辛酸吧。一位老人不能安坐家中享受天伦、弄孙为乐,那生活的意义于他还有什么呢?他曾如此地感慨:少年离家不思归,老来思归不得归!所有的种种都为他的标榜隐晦丝丝悲凉。就这样过了四年,三爹终于走了。听说他走的时候还象往常一样穿戴整齐,在往村外的小菜市场的路上摔了一交,就这样去了。村里的老人妇女们都感叹道“他总算走得好,走得干干净净”。我见过获知丧讯迟迟不肯赶回的三奶及她的儿孙们,木然且茫然的神情。她们恨他,要他承受了半辈子的愧疚及孤独无依的折磨以作惩罚。但如今三爹去了,又见得他们有多少胜利的快感呢,何苦?!钱钟书先生在揭示围城哲理的时候如是说――进去的想出来,未进的想进去;三爹也用了一生去感悟“少年离家不思归,老来思归不得归”。不是一家人么,一家人不是应该相互尊重相互护持相包容的么?......10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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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思绪落日拉长我的身影,独自驻足在山村的一角,静静地体会生命的宁静,很多时候,生命的光阴就这样在瞬间时的宁静中悄然落逝。没有人能留得住它的那一瞬间的灿烂与美丽。轻轻打开自己灵魂深处的那道门,其实,里面也有着一幅绝美的图色。蓝色,停在我的世界中,为我涂抹着充实着我本空白的世界。蓝色,凝重中带着梦幻,深思中带着忧郁。蓝,总是在我的灵魂深处勾画各种风采。喜欢蓝色更多的是喜欢它那种不被穿透的魅力。黑色的夜中,独立迎风,我静静回味生活的各种喜悲。这样一份孤独与宁静,让我体会到生命别一种的味道。喜欢回忆往昔,在回忆中寻找生命新的体会。回忆总是伴着我,无助时,回忆是一种不摧的力量,它带着我,重新体会生命曾经的向往。心痛时,回忆是一种药,无声无息地把我带回往昔的美好中。回忆是美妙的,重新让我体会曾经的心跳,曾经的美丽。那是我生命中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无法取代。梦中的城市里经常会传来一声声无助的声音,似乎在我的周围,惊起宁静的生灵。这一种种声音,接近我的生命所能承受的限度,茫然,惊慌,孤独,无助……一声声带着窒息的呐喊,深深地烙在我的心头,它让我对生命有了些许的感悟。也许,生命中不仅只是宁静,而我,也总不是一直在无奈的现实中。给自己一条路,寻找可以藏躲自己的角落,给自己造个避风的港湾。那应是一种超越,一种心灵再造的重生。沉迷一种痛苦,只会束缚自己前行的脚步,当一些灰色笼罩自己的世界时,生命的天空便成了一种失落与徘徊。所以,我学会了“舍弃”。有些爱要舍,有些痛要弃,有些回忆也要舍弃,悲喜,酸楚亦是,有些宁静亦是如此。人生的色彩也许会被更丰富地表达。或许,有些舍弃是暂时的,我知,它仍需要自己的勇气,让我在“曾经沧海”中走出完美。也一直相信,有些残缺亦是一种美丽。丢弃一些回忆,一些美好,一些痛苦,一些无助,一些宁静,不让自己在长久的回忆美好痛苦与无助中找不到方向,丢了一些宁静,让自己在吵杂的环境中沉淀下来,不让自己的生活漫无目的,不知所措。也许这些,将一如人们说的,也会在生命中成为一种不褪的色彩。生命充满着挑战,狭义的广义的,无处不在。迎接生命每一次的考验与赠予时,我也许会再次退缩再次无助,也许我会再次打开灵魂的另一道门,涂抹上生命中另一种色彩,直面人生另一种抉择。能微笑地在人生的路中,释放自己的智慧与能量,重新发现自己,重新发现一些被我忽略的色彩。我喜欢安静地享受宁静与思考,宁静是我漫漫人生路的一个个路口中的栖息的港口,每一次的生命行者,将会有很多这样的驿站。我的生命在宁静与吵杂中反复着。我在这个不被打扰的春天里,独立夜色中,和思绪一起行走,山乡的夜空中点点繁星,在今夜伴着我的宁静,与我前行。1000字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