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城烟沙,一缕牵挂
[半城烟沙,一缕牵挂]
兵戎相见,刀光戟影。
他一袭铁甲,血染红了银盔。
这一天,来的那样快。让他措手不及。
当敌军临近皇都,王派他出征。
夜,凄冷。
一弯残月挂在天边。
辛苦最怜天上月,
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
他幽叹一声,放下酒盏,来不及吻别伊人,披上了战甲。
谁料,那敌军已经临了城下。
这一切的一切,让他有些许慌乱。
他在城楼之上,俯视城下千军万马。
战鼓擂起,厮杀声响彻皇都。
黄沙漫漫,扰乱了谁的清梦。
王给他的兵,已经被敌人杀害了一大半。
如今,连沙土,都是红色的。
他执着戟,双目猩红,一缕青丝被风扬起,遮蔽他俊逸的脸庞。
恨。不过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何时了?
忠。不过是一个谎。自欺欺人何意义?
只为了一个夙愿,他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只是,辜负的是伊人一片痴心。
当鲜血染红战甲,当满地残骑铁甲,当伊人清泪落下,当敌军攻入城都。
手中,何时多了一把长剑。
刃,闪着凛光,他,将剑置于颈端。
刹那间,他的血喷涌,他的爱凋零。
半城的烟沙,终是辜负了那一缕牵挂。
若有来世,我定不负卿心,
念你为我温上那一盏茶,我愿为你折来二月花。
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心一意唯爱伊。
半城烟沙,随风而下,
手中还有,一缕牵挂,
只盼归田卸甲
还能捧回你沏的茶。
半城烟沙,血泪落下,
残骑铁甲,铺红天涯,
世燕还故榻,为你衔来二月的花。
“花泪蝶。”他喃喃道,一头银丝随风摇曳,手中捧着那半个蝴蝶簪。
相见
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走在街头,望着万家灯火阑珊,幽幽的叹了口气。
直到遇见了他。
相知
一袭金色锦袍,俊脸上洋溢着如春风般和煦的微笑,温暖的大手握住了她脏的发黑的小手。
从此,她过上了无比幸福的日子,是那种梦境般的生活。
那男子如同兄长一般,对她悉心照料,甚至有些宠溺于她。
一日,他将一个蝴蝶簪温柔地插在她的发髻上,缓缓道:做我的小蝶儿。
花泪蝶,他给她取的名字。
相爱
爱来的措手不及,她怔怔地点了点头,却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蝴蝶簪,象征着挚爱的人。
直到,那蝴蝶簪,断于冷冷的长剑之下。
那天,她知道,他是王。
相绝
当叛乱者持着长剑冲进来时,她从旁人口中得知,那是因为自己。
兵戎相见,血染红了战甲,滚滚黄沙,是凄厉的悲歌。
她的血,是开启上古宝藏的钥匙,天下人都渴望得到她。
他是王,他需要她开启那远古的秘密。
江山美人,对于王来说,或许前者更重。
当女子执起长剑,断了蝴蝶簪,他心蓦地一沉。
在她眼里,他看到了坚决、冷漠,还有……痛。
长剑狠狠刺入小腹,却没有汩汩的血往外涌。
刹那间,万丈金光穿破城楼。
金光里,她一身彩衣,渐渐消失,在她的瞳仁里,往事重现……
当金光黯淡,花泪蝶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半个蝴蝶簪。
结局
那一天,她消失了,王消失了。
传言,在百花深处,一个叫做花泪蝶的仙子,和曾经的王,在紧紧相拥……
半墙思念
远远的你向我走来
投放初春的生气,生气
点醒了翩跹的柳儿,轻盈
缓缓的我们相互靠近
擦磨、融合
融出金秋的诗意
时光明净,流年
每寸呼吸都在感知彼此气息
你的一丝一丝的笑意
在印象中点点跃成音符
奏响遇见的甜蜜
甜蜜是昨日粉色回忆
千山万水缘分的积淀
才有万时千日的伴依,而
轻轻的我又将别你而去
携走一浅夏的约定
空留半墙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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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缕青烟儿时,望着天,从天上飘出一缕青烟,这烟很清,青白相间,飘得很慢,它的形状是不是变变样。我有时也和小伙伴们,一起看这烟,话,天天都说永远看着烟,几年后,望着天,已经看不到这种青烟,村里有炉子多了,飘出来的也只是,发黑的烟,那烟飘得快呀!乌黑乌黑的,浓滚滚的,像一团团黑色的棉花。在几年,全家已经搬进来楼,在看天上,但是也是只有灰蒙蒙的蓝,放眼望去,天上的鸟很单一,只有麻雀和燕子,天上的云少之又少,只有从工业烟囱发出,很白、很浓的云,他们不但不好看,反而很泛滥,令人看着就难受。我又想起儿时家乡的烟了,那烟真好啊!给人带来清新的感觉,淡淡的,悠悠飘起,想到这儿,我便嚷着要回故乡了,但回到故乡后,再次的看了看天空,令人悲伤的是,一点烟也没有,我等了很久,最后只有一缕清香的笼蚊烟悠悠飘起,我也是无望了。晚上,我躺在床上,睡梦中,仿佛还能看见,一缕青烟升起,缓缓地,缓缓地……我觉得我失去的,不知是那缕缕的青烟,随烟飘去的,还有我的童年。3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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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那一缕青烟不知为什么,我开始产生了一种怕回家的感觉,但在梦里我又是那么的想家,总会想起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样子,想起在妈妈背上熟睡的身影,醒来时眼泪总会打湿我的枕巾,母亲好像总是离我那么的近,那么的近……每次回家的时候,我都不会给家里打电话,虽然母亲再三叮嘱:“在回家之前给家里打个电话,我们好准备一下。”但我始终都没有打过,生怕因为我回家一趟而打乱了父母平静的生活,因为我每次回家他们都会为我忙个不停,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而我却什么也帮不上,我的心只会偷偷的哭泣。在我的记忆里,母亲永远是欢笑着的,而今岁月剥去了她年轻的微笑,那张曾经光滑红润的脸被时间打磨得像粗糙的砂纸,那纤长白皙的双手在时间的河流里浸泡得像那枯老的松树皮,原来乌黑垂坠的长发失去了昔日的飘逸,岁月早早地爬上了她的发鬓,染白了那原有的美丽,额上,眼角边那些深陷的皱纹就像唱片上用来记录声音的沟壑,总能唱出一首首忧伤的曲子。母亲曾经也年轻过,记得那时她也很爱干净,三天两头就要换洗衣服,家里所有的人都可以跟着“沾光”,那时家里所有人的衣物都由妈妈一个人包下了,那时的她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美丽,但现在大多都是我和哥哥帮妈妈洗的。岁月夺走了母亲的年轻和美丽,也改变了母亲的许多习惯,但始终没能改变她每天早起的习惯;那脸角边常带着微笑的瘦弱身影在挫折和困难面前依然那么坚强,那么果敢。每次回到家里,母亲都要拿出家里最瘦的肉,然后她还要用刀子把肥肉和瘦肉分开,煮了一大锅,吃饭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都不吃瘦肉,而母亲却总是把瘦肉和好吃的菜往我的碗里荚。小的时候我问过父亲:“为什么你们都不吃瘦肉?”父亲总是笑着说:“我和你妈都只喜欢吃肥肉。”当时我还信以为真。长大了,我才明白他们是骗我的,但面对这些“谎言”我无能为力,只能强颜装欢,装作那个在他们心里幼稚无知,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我的心好痛好痛,流泪,却只能默默的在心里。还没回到家就能看见屋顶那缕袅袅的青烟,远远的,我就能闻到她那股特别的芳香,一股妈妈特有的味道;我能感觉到她的温暖,就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暖暖地照进了我的心房。但当我一进门,她却湿了我的眼,模模糊糊的我看见母亲正坐在火塘边生火,炊烟浸没了整间屋子,就像冬天多雾的早晨,我忽而觉得好冷好冷。母亲就像童话故事里那个蜷缩着身体蹲在墙角边的卖火柴的女孩,我感到一股暖暖的液体滑进了我的嘴角,咸咸的。火光一亮,照亮了整间房屋,我看清了母亲,她那双深陷的眼睛,红红的,就像哭过,母亲也看见了我,连忙站起身来,用手擦了擦她的眼,亲切地说:“你回来了!”我习惯的笑了笑,她又问:“你怎么哭了?”我的眼,湿了。但我也不知道是被烟熏的,还是别的什么,我用手袖擦了擦双眼,笑着说:“可能……是被烟熏的吧。”我突然觉得我看到的世界变得好清晰,篱笆,矮墙……还有院子里那棵大梨树,母亲我看得特别清楚,她的脸被炊烟熏得像土一样的黄,深深的皱纹是那首我永远唱不完的《母爱》,她那历经了四十载春秋日月的银发,一丝丝缠住了我弱小的心,我的眼又湿了。我渐渐的怕回家了,怕看清母亲衣角边的补丁,怕看清父亲早已磨破了的衣领,怕看清母亲深夜两三点还起来给我盖被子的关爱,怕看破父母“我们喜欢吃肥肉”的谎言,看破母亲嘴角边假装坚强的微笑。而如今,父亲,哥哥和我,为了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梦想我们各在一方,把母亲抛之脑后,留下母亲一人守护着我们那温馨的家,家里所有的活都得母亲一个人做,但她不离不弃,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从不后悔,也许母亲每天只能与影为伴,与星星对话,一个人默默的在梦里流泪。当我转身离开踏上那一条满是荆棘与坎坷的追逐梦想的道路时,我回首,不经意间又看到了那一个瘦弱的身影和屋顶那一缕袅袅的青烟。暖暖的,脸角边划过一道浅浅的晶莹的痕,滑到嘴角边,甜甜的,我的眼泪又来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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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沙一一卡梅勒在一个遥远的国度,这里是由皇帝统治者。今天是一个高兴的日子,卡梅勒将军带领国军击退外来侵略者,再一次为国家立下了大公。国王非常高兴,准备为卡梅勒将军庆功。长长的青案上摆着大量精贵的物品,金色的器物散发的金光,快要人无法直视。上面摆着各种山珍海味,远远望去,口水直流三千尺!这时,走进来一个威武的人。没错,他就是卡梅勒将军。皇帝见了,急忙站起来,笑吟吟地走过来“卡梅勒将军,你来了。”看着眼前的食物,卡梅勒心里很不是味。他站起抱拳道”皇上,请恕臣直言。今天下还不是太平,人民还不能过得幸福,有时得不到温饱。而如今,我们却在这里铺张浪费,我有罪!“皇帝脸色微变,暗想道”这人,居然教训我“不过,他立即道”将军说的是啊,我取消这次大宴。“说着,他取消了这次大宴。卡梅勒将军回到家中,他是徒步回家的。他一直认为众生平等,他不需别人服侍。人有手有脚的,为什么要别人服侍。关于卡梅勒的身份,还有一段故事。许多年前,卡梅勒的父亲一一卡梅伦,也是一名将军,他为国家征战去抵抗外敌,最后不幸战死沙场。当卡梅伦运回来的时候,卡梅勒顿时哭的天昏地暗,他家只剩下他们父子俩。而如今,却只剩下卡梅勒一个人。当时的皇上一一海格波大帝,为了安抚卡梅勒,封卡梅勒为将军。从而卡梅勒登上了战场。几年过去,大帝驾崩,他的儿子便继承父位。而卡梅勒几年中,见识了战场的硝烟,死亡。便也放下了大恨,当有外敌入侵时,他便去征战,其他时候坚决不去侵略别国。这使的他在军队中很有威信,加上他待人随和,结交了许多的人,其中包括别国的军官。过了几年,海格波的儿子海洛波取了一个人的女儿为妃,于是那人就飞黄腾达做了宰相。但那人什么都不会,但很贪,弄得民不聊生。但海洛波不管,他在意他的爱妃。回到家中,卡梅勒就看起书来。正所谓人不可无书嘛,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书是心灵的解脱,释放。卡梅勒今年二十三岁了,这么年轻便一名样万里,他甚至都快成为敌人的噩梦了。看了许久,卡梅勒就去睡觉了。第二天早晨便有人大喊道“报~~,"此时,卡梅勒正在院子里练剑,听到这大叫,便望过去。被这一望,那个送信的便恐惧起来了。自己没有经过允许就擅闯将军府,这是要被杀头的。而卡梅勒走过去的时候,更增加了他的恐惧。卡梅勒家没有守门的,通报不了,可是这是十万火急的前线消息,不得不通报啊!卡梅勒见状,拍了拍他的肩,这让那送信的更紧张了。卡梅勒笑道”别怕,你要说什么?“送信的望了望卡梅勒,看他那眼神,便放松下来,恭敬道”将军,前线送来消息,希望将军您能快点。他们说······“听完,卡梅勒便点点头,”好的,今天就出发!“初三:黄瑶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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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谁惹的半城烟沙_1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序 有些爱像断线纸鸢,结局悲余手中线。 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 而他,青葱素指摘下面具时,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新天新地。 一 夜。寂静的河滩边突然传来节奏飞快的马蹄声,那匹红棕色皮肤的良马像遇到伯乐一般撒开了腿跑,远远地甩开了身后追赶的人。 深深浅浅的马蹄印在松松软软的淤泥上逐渐逼近河水,马却没有丝毫犹豫地跳入河中,溅起雪一样白的浪花。 “哈哈哈——”马背上穿着铁色戎装的少年快意地大笑,若不是在箭弩相对的时候,定有某家的姑娘为之倾倒。 “久闻北齐兰陵王大名,现在看来也不过鸡鸣狗盗之辈。”追赶中领头一位老将不屑喊道。 他想起自己营地的粮食被眼前之人一把火烧光就不禁面色阴郁。身后的随从不禁被吓得一抖,连忙把一支支银得发亮的箭对准了前方的人。 而此时兰陵王已经淌过了河水,从容不迫地面对他们,修长的背愈发的笔直。 风吹来,红彤彤的火把烧得更旺,照在他青面獠牙的面具上,令人不寒而栗——随从手中的箭开始微微发颤。 他从箭筒里抽出五支搭在弓上,一并瞄准前面。嘴角微微扬起露出慵懒的笑意,他说:“我们来比比,老将军,你说谁的箭跑得更快?”狭长的丹凤眼微微眯起,而他的目光却更加灼灼地注视着对方。 二 谁不知道北齐的兰陵王箭无虚发?谁不知道看似温柔的兰陵王战场上最是无情? 然后,如意料中的看见他们退去,虽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 于是他躺在马背上,任由马把他驼回去。僵硬的肌肉渐渐虚弱地松弛下来,腹部暗红色的血迹在黑夜的笼罩下更令人心慌。 北魏和北齐的军队本在白天就打了生死相搏的一仗,那时候血液溅在脸上的湿热感,一次比一次来得清晰。因为清晰,所以格外的残忍——就像残骑裂甲,铺红了天涯。 是的阿,他也生生地感受到刀划过皮肤,血肉绽开的感觉。 但他就是敢闯,敢挺着白天在战场上受伤的身体单枪匹马的军营。凭什么?只因他是兰陵王高长恭,只因他是将士们心中战无不胜的神! 闭上眼,识海中灰蒙蒙,看不真切。有人在耳边喧嚣,有人在心里呐喊。那些朝堂上阿谀奉承的嘴脸,背地里放冷箭的黑手,一切一切他想逃开的东西却突然朝他扑面而来。 他猛地睁开了眼—— “啊——”不知何时与他面面相对的高孝琬吓得“花容失色”。 “三哥。”他无奈道。 孝琬盯着他胜似女人的阴柔面庞不禁感叹道:“长恭,你又美了些。” …… “长恭,你回来可是把整个洛阳城都弄得风风雨雨了呢。” 尾 一将成,万骨枯。 我想,就是他,在我的城惹起了半城烟沙。浙江嘉兴桐乡市高级中学高一:姜慧慧10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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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雨终是红尘人,亦然红尘事……——题记在这烟雨蒙蒙的小城中,我又独自背着画板来到江边,开始描绘属于自己的世界,画着画着竟忘了为何来到这,呵,想起来了,或许,是为了一个承诺吧……抬头望望天,昏黄的天中飘着几丝浮云,奔流不息的江水,顺着望去的方向,渐渐消失,最终消失在天际,形成了独具风格的,海天一线,竟那样美。几片树叶,跟着风打转,慢慢的,将我隐入风的思绪,情的深渊……那时,是我人生的低谷,考试屡屡受挫,我就像,被扔进了万丈深渊,呵,要真是万丈可就好了,至少还有希望,可惜,这是无底的,没有止境,永无休止的往下掉,没有尽头,只是很沉重的往下落,又无能为力。面对这些,我无能为力,又不能做些什么,只好来到江边写生,听天由命,可命运就是如此,让我遇见了你——一个改变我命运的人。我斜靠在一棵梧桐树旁,无奈的操控着手中的画笔。突然,我的目光落到了你的身上,可惜只是背影——终是背影,只能看到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唉,连脸都不曾见过。命运或许真的太残酷了!画着画着,飘起了蒙蒙细雨,几片梧桐叶,坠落到我的画板上——显得更憔悴,更无助,拾起来,真的,也许我就是这梧桐,又或,连他也不如吧?雨下大了,越来越大,打湿了我的双眼,也打湿了我的心……我倒了,倒得沉重,倒在了我为自己编织的监狱里。模糊的意识中,我忘却了一切,同时,也忘记了自己,也许这就是我注定的归宿吧,感谢上苍,让我明白,我还活着,尽管这一刻来得太迟太迟…………一丝阳光射在我的脸上,啊,好痛。挣扎着站起身来,看着自己,显然是被人救过,呵,这都不肯放过我吗?不过,还是谢了,上苍!低头,看看胸口,是一张纸,上面好像还有字:我是细雨。细雨,难道是她吗?努力的恢复自己的意识,但只模糊的记得,你曾来过我的世界——尽管泪雨蒙蒙,但你还是来了。我是梧桐,一直守候在你身边的梧桐。而你就是那滴细雨,那滴我在我在黑夜中守候的细雨,默默守候的细雨。你是细雨,一直停留在我的世界里,尽管匆匆而去,但至少,你曾来过,来过我的世界。“梧桐更兼细雨”,也许真的,就是对你我真实的写照,那样的幸运,因为我们的相遇,那样的不幸,所以我们错过……也许这才是命运吧?已经不记得是从好久开始,我忘却了伤,了却了痛。开始了独自一人的战争,黑夜中的战争。终于,我实现了,我的一个梦想,但我还有梦,所以还会想。又一次,我来到这。只是换了一个身份罢。遥望,那海天一线,淡笑,我又来了,你呢——我人生征途上的一个伙伴?这熟悉的的街角,熟悉的小城中,不知道还有多少烟雨花事?不再去想,不再去想,就让这清风带走我的往事吧!重庆南岸区二外初一:桐雨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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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一缕曾厌恶了,只在初春故作矫情的晨阳,曾鄙弃过那头受她垂怜的细发,诚然,他们纤弱,诚然,他们都有一种诠释,一缕一缕,都有美的馨香。我永远不会忘记在一个苍白的影子晃荡而过,我哑然的表情。那是个如此瘦小的女孩,全身似是干瘪的,与其是被萧瑟秋风吹落的残叶,倒不如形容成漾满涟漪,再未被抚平的池水。但很不相称,她有一头油亮令人垂涎的秀发,除去这个,她只有一种永远谦卑于他人的资本。那时我是在医院与她相遇的。住院期间,没想到与她分在同一个病房,很不巧,她在我的上铺,,我不喜欢被压抑的感觉,很讨厌她。无法忍受她她还是无时无刻不拿着一把早已看不出颜色的旧木梳,乐此不疲的用木梳蹭着头发,靓丽的头发不是闪动着童话里精灵的光。那时我正在下铺看书,漫长时光,四下只有彼起彼伏的喘息声。床边的笑颤了枝头的蔷薇,落了一地的浮华,就在似是寂静的霎时,一缕缕烟丝般的头发轻盈的飘零而下,“呀!怎么回事!”我惊异的抿紧嘴唇,“啪”的合上书,就在此时,我有种亲临雨下的感触,不知是否拜我惊叫所赐,下一刻,那女孩立即出现在我视线内“对不起对不起…。。”女孩急忙道歉“我不知道会这样”她的声音逐渐淡远匿迹,甚至带着哭腔,那种愧疚仿佛要把我的心撕裂,触及到了我柔软至深的地方。“你怎么掉了那么多头发?”我忍不住担心道。女孩羞涩的低下头,眼角晶莹的一闪,在她的呜咽声中,她告诉我她认为自己得了一种脱发病。然而有经验的人会知道,是吃了过多的化学药剂致成的,那一头乌黑的长发不出几天就会脱净。女孩还在抽泣,我的心怦然一动,竟会有人为了美而落下眼泪。我把她拉在一旁,窗前映着薄薄的斜阳余辉。“你看,”我执起她的手,伏在她的耳边轻柔嗫道“那一棵枫树,它比你还惨呢,没有一片绿叶,但还不是像以往一样挺拔?并不是少了树叶的点缀,就生机无了啊。”说完我盯着她晶亮的眼眸,虽然她的目光还是一如既往的迷茫,但里面有了一种新生的自信,回应道她的坚定,我心满意足的笑了。与她一起宁静又快乐的日子就那么一晃而过,想到要与她分别的时候,我竟鼻头一酸,仿佛一眨眼眼泪就会顷刻泛滥。“你不要哭哦,”女孩淡笑着,递给我一缕用蝴蝶结扎起来的细发,就在这时,我听见了宛如天籁的声音“等我,我会带你去看世界上最美的风景。”,那个一直爱美的小天使在我耳畔嘀咕着着。等我,我会带你去看世界上最美的风景。一定!多年之后,我从抽屉轻轻拿出她曾赠我的头发,把他们举在窗头,任初春温温存存的晨阳穿过发丝留下一片斑斓光影,我在一片光洁中笑了,“我看到了,你曾想给我看的世界上最美的风景,我看到了,真的。”晨阳与发丝既脆弱又美好在万般缠绵中,他们依然微笑着,在缀满素红的春光里,流露着这一季的迷离羞涩。一缕一缕,如此圣洁。10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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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挂牵挂是什么?是电话线两端总是断不掉的通话;是出远门时对父母恋恋不舍的温柔目光;是游子归家时摆在桌上的“满汉全席”;更是母亲“临行密密缝”的爱怜……世间最温暖,最珍贵的就是牵挂,不论是亲人的牵挂、朋友的牵挂,更或者是人与动物、植物之间的牵挂,这些或揪心、或不舍、或欢喜、或伤悲的故事都令善良的我们泪水涟涟、长吁短叹。在我身上,就有这么一个牵挂的故事,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念想着那只因为我的过错而离逝的“小白”。那是我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暑假里发生的事,毕业季是狂欢季,没有了作业的我们就象是脱缰的野马,在时间的“草原”里疯狂奔腾、撒野,可是,很快,这种激情过后,剩下的就是无限的百无聊赖,总觉得生活缺少了些什么,为这,我决定去宠物店买一只小兔来饲养,好给生活增加一些情趣。很快,选定,付钱,我把小兔带回家。这是一只有着雪白柔软绒毛,红宝石似的眼睛的兔子,看着它怯生生的模样,我很快就喜欢上了它,并给它起了一个土得掉渣的名字——小白。之所以起这样的名字,是因为我老听巷子里的老人讲,小孩起的名字越土,越容易养活,因此巷子里才有了那么多啊狗、啊猫的小孩乳名,我想,兔子和人也应该一样吧,我就将兔子当小孩养。可是,最终……刚开始,小白对我家这个新环境有点不适应,我喂它吃东西时,它根本不敢接近,凑近几次后,它干脆躲在一个角落蜷缩起来,像极了我受伤时的样子,让我无限爱怜。为了安抚它,我试着慢慢接近,然后轻轻地抚摸它,渐渐地它安静了、不害怕了,几次下来后,它最终和我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每次我外出回来,进到它的“世界”里,它总会像小狗那样,欢蹦乱跳地跑到我身前,用它那柔软的毛蹭我,向我撒娇,让我给它挠痒痒。按理,小白和我的关系应该一直这样发展下去,可是,时间一长,浮躁的我对它的关心越来越少,甚至有好几次,它向我撒娇时我都粗暴地用脚将它踢开,也不再准时给它喂食,使它饱一顿饥一顿。日子走走停停,慢慢地,小白淡出了我的视线,我也慢慢地学会对它的遗忘了。终于有一天,偶然想起它的我四处寻找时,才发现它在笼子里一动不动,已经死去好多天了。那天,我的泪水像珠子一样跌落,我用自己的冷漠杀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那句“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后才知道它的珍贵”的话语,让我黯然神伤。多年后的今天,我仍然为自己的冷漠而悔恨不已,如果可以重来,一切都能重头开始,那该多好,只是,如果就是如果,如果没有如果,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份牵挂铭记在心,让错误永远不在上演。10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