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与文学
烈日杲杲,蝉鸣声里,寂静铁箍一样箍住群山,一个年轻人脱掉衣服,躺在晒得炙热的岩石上,听任背上烫起燎泡,他几个小时躺着不动,望着天角久久不去的闲云,内心也像烈日炙烤一样的痛苦;——这位年轻人就是“文革”时期的朱多锦先生,一个为思想付出惨重代价被时代抛弃的人。
那时的朱先生在周边人看来冒着点都点不透的傻气,研究“文革”运动换来了“恶攻罪”的罪名,诗歌、日记被查抄,当时给诗人带来诗名的诗歌《告诉我,黄河》就被搜出销毁。随后一次又一次的批判大山一样压来,灾难像脚下的流沙,稍用一点力,就会把他吞没;1972年夏天发配到聊城郊外的山东师范学院“五七干校”劳动,65级的毕业生70年就都分配了工作,而他没有工作的机会,只有屈辱和屈辱带来的痛苦守着他,在干校当传达、种菜、清理厕所、垒猪圈,累得全身像散了架,每天仅有一条狗为伴,和流放无异。
苦闷,无以释怀的苦闷,再心灵深处刻下了一道深深的沟槽。在干校,挂满花边般霜雪的林地,他默默地劳动,想把全部的痛苦埋进心田,想让它们安静地呆在里面,可是不能,它们时不时地冒出来,铁锈一样腐蚀着灵魂。他沉进痛苦的渊薮,却无法向痛苦屈服,他必须扞卫内心的圣地,在痛苦中发出声音,他拿起了笔,痛苦成了他文学创作的催化剂,心底释化的压抑和屈辱,都化成笔下的诗行;诗歌成了他对痛苦的宣泄,对失落的人性的呼唤,对文革的抗议性思考,对苦难生活的反刍,诗歌也彰显着他不羁的情怀,给挥之不去的痛苦带来了慰藉,使心灵得以苏息,灵魂得以舒展。
知识分子其实是灵魂始终在炼狱中煎熬的人,要活下去,就得在痛苦中找出意义。只有那些懂得“为什么”而活的人,才能经受得住痛苦。必须要说的是,那个年代的很多人,脑子里都是无意识地跟着一次次的运动前行,而不去想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拉车不认路、“指到哪打到哪”一无定见的驯服工具,形成了可怕的集体的无意识,这些人平安无事,生活的相当惬意,骨鲠敢言的朱先生则成了时代的弃儿,处的对象也悔婚离去,已成大龄青年的他后来在农村找了个对象。
深秋向晚潮气初泛,他徘徊黄河岸边,抹染夕晖的母亲河如一川铜水滚滚东来,而他的眼中却透出幽如远山的哀思;暮色苍茫中他露宿河岸,夜听涛声呜咽,任凭迷惘的泪水濡湿两颊。今天的朱先生已经是一位65岁的老人了,黑黑的清癯的面庞,瘦瘦的身材,腰挺得很直,走路步子迈得挺大,一副急匆匆赶路人的样子。现实生活中他确实也是如此,每个周只有四天住在省城,他周一一早从齐河老家赶回济南的杂志社上班,周五晚赶回家乡,游走在家乡、都市之间。晨露初湿,他就已经登程;明月降临,还走在返家的途中。在夜色渐浓的黄昏里,土腥味儿浓浓的冷风拂入胸怀,庄稼地从脚下悄悄伸向黄河堤岸,伸向远方的天际。一个处在城乡交错、心离家乡最近的城市诗人,独行在郊区的路上,常常抒发为文的万端感慨,梳理思想的整个脉络。他的好些学术思考、诗歌构思、形象思维和图像思维的撞击都是在回城返乡的途中完成的。“由于我对命运的思考,我的命运竟是思考命运的一种命运”。十多年间往返奔波,寄居省城茕独一人,个中甘苦只有诗人本人清楚,他在省城没置下房产,在家乡也没置下可人的家业,没多少浮世的财物,到现在还背负着十几万的房贷。尽管自己一直受着经济的压迫,处在清贫的生活中,但他富有的精神储备并不是常人具有的,他今天更多的还是形而上的痛苦,这样的痛苦日甚一日的敏感,日甚一日的尖锐。他关注打工阶层、关注城市里的弱势群体,对城市发展的忧患、对城市人群生存状态由来已久的忧患,作品充满了对当下痛苦与磨难的质询、孤独忧思、愤世嫉俗、苦闷彷徨的痛苦。他的现代城市叙事诗,直通思辨,作为原生态的自在的写作,运用美的“审丑”来“反讽人生”,更多的具有了社会批判精神,展示了一个现代诗人的品格。
今天的商品社会不动声色地消解着对人生意义的探讨,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还是把文学当成抬轿子、吹喇叭的工具,和以前政治挂帅大兴“文学工具论”没什么两样。尽管一些钻谋下海、和经济沾边娱乐大众的作家挣到钱了,但文学毕竟是人学,是寂寞和贫寒中的事业。“作家并不是百灵鸟,也不是专门歌唱娱乐人的歌妓”,只有不为世俗功利所动,以全部的痛苦的精神能量进行毕生的经营,才有可能获得成功。文学观念的成熟是人的核心观念的确立,付出的代价越大,在现实中就越痛苦,而这种痛苦成就了朱先生文学作品的深沉厚重,诗歌是他剖析社会、抨击丑恶、平息内心痛苦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在今天,还有些人无端地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对他的作品进行这样那样的诋毁,其源盖出于对这位老诗人和他的作品的不理解。像他这样一个不该说却偏偏要说的人,一个打断骨头也得求真的人,一个以个人遭际和付出心灵中最痛苦的代价换来当今思想解放的人,应该是有功于这个时代的人。
一位诗人的作品,由于不同时期的读者不同而不断获得前所未有的新的美学价值。看一个诗人,不仅要看他能够立得住的诗,还要看他的身世、创作分期和有关他的论述,这样才能更准确一些。有诗评家说朱多锦先生是一个被边缘化了的诗人,此话虽有待商榷,但并不见得有什么不好,“作家应该背对文坛面向读者”,一个真正的诗人未尝不是如此。朱先生曾经说过“写作是一种命运,不是分工”,他把写作看成他来世间的一种宿命,那是诗歌来写他,而不是他去写诗歌,他崇尚的一直是自在的写作。2005年,朱先生诗歌研讨会吸引省内外上百位诗人、诗评家的参与,一本专门介绍研讨会盛况的专着《泉林晤语》,在当下很有诗学影响。“文章憎命达”,富贵者写不出好作品,安于清贫,“迎风临川,破衫如帜”的朱先生,文学上的成就将是奉送给他的最丰厚回报。
“吾不能变心而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今天的这个社会已经很少有仰望星空的人,朱先生应该算一位,他的很多作品将在更远的岁月释放出光辉,正如省社科院杨政先生说得那样:“他可能在今天还比较寂寞,但是在他的身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评价他,研究他,尊敬他,认可他。”
痛苦之美
“痛苦也美丽。”我喃喃,却吃了一惊——痛苦也美丽?久久地想着,不能自拔。
最后一丝阳光也被吞噬了,夜,霎时笼罩了整个大地。一切都是寂静的,寂静得让人发慌。黑压压的天,惨白的月光,风似乎屏住了呼吸。恐怖的夜,一寸一寸地向我们逼近,扼住了我们的喉,我们挣扎着,试图寻找一丝生命的声音,却只感觉到灵魂在被一点一点的抽离,心在扑通,扑通地撞击着肋骨……夜,终会被光明所打破。东方的那一抹新生的阳光,像一把利刃,划破了黑暗,把世界从一片浑浊中拉了出来,用无尽的温暖安抚着他受伤的心。
黑夜的痛苦,难道不美丽吗?
受万人敬仰的贝多芬,伟大的音乐家。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只是单纯地演奏别人的音乐,并没有对音乐有过深入的研究,而且不富有,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维持不了,依靠别人的帮助,施舍。尽管这样,命运还是没有放弃对他的戏弄——他失聪了,一个靠音乐为生的人失聪了,很可笑,也很可悲。但他没有退缩,“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妄想使我屈服,这绝对办不到。”此后,贝多芬逐渐平息对演奏音乐的狂热之心,开始创造真正属于自已的音乐。当他首次在维也纳演奏《英雄交响曲》时,受到观众5次热烈鼓掌,在法国如此讲究礼仪的国家,人们对于皇族的出场,也只用3次鼓掌,由此可见,贝多芬的作品是何等珍贵的艺术珍宝!回过头来细想,如果不经历失这诸多的磨砺,还会有现在的贝多芬吗?
磨砺的痛苦,难道不美丽吗?
一个蝶蛹静静地躺在那,一动不动。突然,它猛地颤动起来,一条裂缝出现在蛹的顶端。缝被越撑越大,什么东西在里面拼命地挣扎着,不时划过半透明的蛹壁。突然,它停下来了,似乎是累了,再也挪不动了。风轻轻的吹过,垂着的蛹在半空轻摆着,让人看着提心吊胆……正当人心灰意冷时,蝶蛹又再次剧烈地颤动起来,不一会,蛹壁被划破了,里面的蝴蝶探出头,大口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舒开紧闭了很久的翅膀,扑向明媚的晨光。只是,并不是每只蝴蝶都那么幸运,都能成功的破茧成蝶,他们有的因力气不够,无法撑破蛹而永远地沉睡在那狭窄的空间里。有的在出来的途中受到别的生物的干扰,被迫终止蜕变,望着不远处的光明,可望不可及……
破茧的痛苦,难道不美丽吗?
城市的喧哗在夜的笼罩下逐渐安静下来,寂寞的路灯斜斜地照在我身上,留下渐渐拉长的影子。连日来紧张的学习快要把我逼疯,可是,不管我多努力,多认真,那个鲜红的分数就像一支箭,准确无误地插在我心中最软弱的地方。我彻底的败在自己的世界里。寒风狠狠的刮在脸上,是刺痛的:身旁匆匆走过的路人似乎在嘲笑着我,并无情地把我抛在身后……
正当我万分沮丧,快要放弃的时候,是一句“只要精神不松垮,办法总比困难多”把我从朦朦胧胧的睡梦中惊醒。之后,不管我遇到多么难攀的高山,多么宽的鸿沟,都咬着牙挺过去。跌倒了拍一拍重新爬起,受伤了哭一哭就过去了。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在考试取得了满意的成绩,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失败的痛苦,难道不美丽吗?
时常听到有人在感叹:“我太痛苦了!”是啊,人的一生太短暂了,短暂得只能让我们记住痛苦而忘记了快乐。既然痛苦是难免的,那为何不静静地享受它呢?或许你会发现,,我们总能在经历完一份痛苦过后,收获到一份幸福的满足感。痛苦只不过是成功的前奏罢了,一样很美丽。
终有一天,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你会发现——痛苦也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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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文学其实不瞒大家说,今天我来这里演讲之前并没有特意准备演讲稿,我来这里只是和大家聊一聊我与文学的故事。说实话,一开始我认为文学这个东西并不适合我。我所感兴趣的是国际政治和国际军事,我认为那种紧张感和博弈感,那种在博弈中所透露出的大国之间的智慧,是我所需要的,也是适合我性格的。而文学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理想化的,平淡无奇的一种存在,充其量只能是无聊时的一种消遣。而这也直接体现为我在初中时候只读了不到三本书,但是这个观念在我高一下学期时候彻底改变了。原因大家都熟悉,是为了近年来很火热的自主招生。在高一下学期时学校组织参加了一次作文比赛,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叶圣陶杯”。我一开始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参加,想着虽然我只是一个理科生,但是拿到这么一个奖项,应该也是有所助益的。在决赛现场我第一次由于一个作文题目而陷入了沉思,我认真考虑了一下以后的人生应该是怎样的。而正是在那之后,我清楚的意识到:文学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一种消遣,它更是对于今后人生的一种探索和一次勇敢的想象。所以在那之后我几乎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迷恋上了文学,当然,“迷恋”只限于读书。上了高二之后,我开始“大量”地读书。仅在高二这半学期我读了差不多十三四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白岩松在书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生不只有当下,还有诗和远方。”而这也成为了我的写作格言。我的文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我喜欢把格局放得很大,以俯视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那时候我渐渐发现,其实国际政治和文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正是因为文学才使我对国际政治有了更深刻的看法,也对当今大国之间的博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是文学和阅读教会了我要用不一样的视角去看世界,要用一种独到的眼光去剖析这个世界。蓦然间,我发现,世界真的比想象中精彩,也比想象中要紧张刺激。习惯了风起云涌,我们也要有诗和远方。最近在读毕淑敏的一本书《蓝色天堂》。其实,第一眼被这本书所吸引,是由于它的封面,不同于其他书,这本书的封面展开之后是一张世界地图,是毕淑敏在环游世界时在这颗蓝色星球上所留下的印记。所以与其说这是一本很不错的小说,不如说它更是一本游记。我对书中的一段话记忆犹新:“生命中有了这样一次荡涤身心的旅行,当我垂垂老矣行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据说人的一生会电光火石地闪现,浓缩成一部微电影,我势必回忆它,然后浮出若隐若现的欢颜”。当时读完这段话之后,我掩卷遐思,我不能马上去环球旅行,但是在这本书中,我真正感受到了文学能够带给我的是什么?那是一种清新的如海风扑面而来的畅快,这种畅快源自于每个人DNA序列中对生命起源探索的欲望。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全部内容,文学现在对于我来说,它有很重要的三个意义:对未知人生的好奇;看待世界的全新视角以及对于生命本源的探索。现在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尽情的去享受文学,感受文学的魅力,因为文学是当今阶段为数不多几种能让你感受到的生命的伟大、人生的充实与快乐的归途的东西。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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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与快乐痛和快乐从来都是形影不离的一对。痛点缀着快乐,快乐充满着痛。其实,痛与快乐就像大自然安排的昼夜。没了昼的光明就无所谓夜的黑暗,没了夜的宁静就没有了昼的喧嚣,所以我们生活在忧伤与快乐中,痛并快乐着。“秋心”,一个“愁”。花开花落十余年,我越来越刻意地去寻找着这“愁”、这“痛”。在夜深人静时,我会打开心,去倾听那二胡流出的长长哀调;会拿出《天净沙·秋思》去体会天涯旅人的寂寞;会翻开那一部部的爱情悲剧,任凭眼泪润湿我的双眼;我会为一片落叶而唏嘘感叹;会为一次挫折而终日锁眉……但这一切都源于我快乐着,其实我们内心都有一方净土——单纯,宁静,这是我们在快乐时才去寻找的,是快乐时才能体验得到的。而恰恰我们把它给了“愁”与“痛”,因为有了它,我们才发现我们快乐着。我们有时需要用“痛”去慰藉我们的心灵,而不是“快乐”。我在快乐与痛的交替中体验着生活。我依旧沉迷于“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愁思。但我也发现这“痛”也是一种说不出的美,因为它又充满着希望与快乐。无意中选中一张图片:金江暮色中的沙漠,伫立着一只昂首的骆驼。黑色的轮廓仿佛是忧伤的凝聚,孤独的驼铃似乎叮叮当当地诉说着无奈。但当我感叹于这萧索之后,我发现了其中的快乐——那就是希望。在空灵中渲染着金红的色彩,用黑色沉淀出希望的影子。这是一种空旷中烘托出的希望,绝不热烈,绝不鲜艳,但这才是最纯然的希望,而这才会孕育出最纯美的快乐。这一切来源于“痛”的凝练。“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它们两者都需要用痛与快乐去演绎。否则我们不会为单纯的快乐去捧腹,更不会为单纯的痛去感动,正是因为痛并快乐着,所以我们在欢乐的艳阳天里学会冷静,在忧伤的黑树林里看到光明。我们因为有了痛才快乐,因为有了快乐才会去寻找痛。痛并快乐着,于是我们拥有了生活。6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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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文学说到文学,我还真没想过我和它的故事。那么文学又是什么?我觉得一切文学的原始化可能都只是个想法。这个想法,可能来自于一片打着绿旋儿的叶子;可能来自一场夕阳将落未落的盛宴;一次独自半夜回家的四下无人;几颗奶糖、一把残缺的木梳、每次凌晨惊醒的彷徨……而这些想法,每次都让我热血沸腾,仿佛一具干枯的身体被突然唤醒,它会让我紧张不已,好像大难临头、口干舌燥,内心有些东西在不断翻腾着、飞跃着、叫唤着……我想提笔写些什么,却不知从何写起。而当我读每本书时,我又会想到《包法利夫人》中莱昂说的一段话:“时间慢慢过去,你什么事都不想,静静坐着,在想象中的国度里遨游,你的思想渗透到小说里玩味一些细节或是跟着故事的发展线索走,你的思想和书中人物合而为一,就仿佛在他们的衣裳里跳动的是你的心”。这是我现在的感觉,可刚开始我对文学并没有多大好感。记得我小时候很安静,母亲给我买过很多书和故事磁带,我每天看着听着,在上小学时,当第一篇小日记打上“优”时,我第一次尝到了文学的甜头——是文学,让不出众的我很讨喜。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母亲一次比一次严格的要求,是老师一次次强迫的作文比赛,我讨厌被强加在框架下的写作!我几次哭着写完我并不喜欢的题目,虽然我极度享受母亲和老师的褒奖,我愤恨着却又不得不在表面上深爱着文学。后来,我读了纪伯伦的一句话:“自由是人类枷锁中最粗的一条。”如果人真的自由了,人类这个角色我们又能扮演多久呢?如果没有周围人的强迫我会不会还坚持着不断写作?于是,我开始认真地去了解文学——喜欢!这种感觉在我读过鲁迅的文章后更加强烈。从小学到初中,从风筝、闰土、社戏到好的故事到朔方的雪到希望……鲁迅先生一直给我一种深沉痛苦的感觉,他短小精悍,却迸发出无限的精魂去敲击着那一代知识青年的心!他活得憋屈;可他说:“如果我身外的青春消失了,我身中的迟暮也就凋零了”。他昂扬向上却又写着魏连殳不得已的虚伪……我几度被他的文字压得喘不过气,他的悲伤向上,他的落魄、从容,他朝黑暗呐喊着却又哑着嗓子叹了口气,奋笔写了起来。我想成为那种人,那种即使背负无望的黑暗也要匍匐于黎明路上的人。我知道文学是单纯的、是独特的,它甚至不需要你去刻意接近。我发现文学有时更像是无数的想法汇编成的唯一的一本世界名著,它其中的内容独一无二。我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自己的名著,阅读的东西更应有自己的风格。于是,我开始写我真正在意的东西,不去钻研那些华丽的文藻,不去羡慕好友的历史底蕴,我发现离我最近的生活,它成为了我一直汲取营养的文学雏形。我真正开始爱文学了。热爱文学的感觉让我头脑发涨,精神又异常清醒,肾上腺激素刺激得我心怦怦直跳,像是给平庸的生活做了次人工呼吸。我开始读书,我读加缪的《局外人》默尔索那荒诞的形象,那种无知无觉的生活状态越是压抑越使我热血沸腾!这可能有些奇怪,但我真真确确地被他的死打败了!他固执、奇怪,坚守自己的真理,虽死而犹不悔。我也读黑塞的《彷徨少年时》辛克莱与德米安的成长,让我开始对尼采文学感兴趣:“我”和我不是同一个我的问题纠缠了我大半个学期!《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让我对心理学感兴趣,对世界的真实性产生疑问:人类是在回溯中还是真实存在的呢?流逝的是时间,还是我们?搞不懂,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以至于我疯狂的想知道死后的世界;读《一个人的朝圣》仿佛我真的完成了一次洗礼,它让我深切地明白了曹文轩的一句话:“一路风尘,一路劳顿,一路憔悴,可人们的眼中、心里总有一个前方。”而我与文学的前方还未完待续……我有个生物钟,就是总在凌晨四点忽然清醒,这时候我睁开眼睛整个世界就与暮色融为一体,我辨不清现实……这时会有无数想法过来找我,他们隐隐发光,而那些文章小段会慢慢浸染着我,让我想要寻找这个世间答案的种种……凌晨四点,这个黑夜与白昼交汇的节点,在白昼浸染的天空亮起来之前,我与文学要度过的,是比这还要冗长的黑夜……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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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与快乐那段日子,心情灰暗得像多年不曾开启的老屋,布满了蛛丝与灰尘.原因现在看来似乎很简单:一向自命不凡的我忽然发现自己在数学方面绝对少根筋;再就是发现爸爸竟无能到让即将到手的新居钥匙给别人抢走了,我们还得在这呆了二十多年的破楼里住下去,忍受停水,停电的尴尬和一天到晚的噪音.当我终于意识到如果再这样躲在屋里骂自己笨,骂发明数学的人可恨,骂爸爸无能,将很可能得自闭症时,我便常常在窗前看看外面的东西,极想把又酸又臭的心情蒸发掉.马路对过是一所聋哑学校,除了学生有些"特殊",与其他的学校没什么两样.暑假里仍有许多孩子住在这儿.中午时,有些孩子会到这边的小吃摊儿吃午饭.我趴在窗台看这些和我一般大的孩子:聋哑孩子牵着盲孩子的手过马路,再由盲孩子告诉大妈要几个火烧,几碗馄饨.他们都穿着很丑的校服,鞋子看起来也不过值我们班男生一双皮鞋的零头.看到他们坐在凳子上有"说"有"笑",我的眼睛便开始发酸,也许只有弱者才会真正同情弱者,我想,我们都是弱者,只是"弱"的地方不同罢了.我们都过得不快乐,因为我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叹息.又一个傍晚,我趴在窗口看夕阳,又生出一些无奈的感慨,好像自己老了许多.这时聋哑班的孩子在上体育课,他们一圈一圈地跑着,绝没有我们上体育课时的唧唧喳喳.我暗想:他们这样跑,有什么意思呢即使他们变得很健壮,大自然那美妙的声色之窗也是向他们关上的.后来,他们拔河,两组人拽那根大绳子,没有呐喊的声音,可他们的表情,动作告诉我:他们很努力!我没看出谁赢了,随即便有一组人跳了起来,他们跳跃着,互相的拍打着,脸上是发自内心的喜悦.黄昏夕照,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圈光晕,好美!我这才意识到;那不是弱者的笑,而是强者的笑,是成功者的笑!笑容中满溢着是青春的激情和生命的快乐!他们不是蜷缩在角落的人,因为当生命为他们关上声色之门时,他们为自己打开了一扇心窗,让阳光洒了进去,让欢笑洒了进去!我随即把桌上写满忧郁诗句的纸揉成团儿丢进了废纸篓,连同一度黯淡的心情.简评:生活中的挫折,失意会时常袭来,我们应如何面对它本文的作者以自己的视角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不能沉浸在痛苦之中,那些身体残疾却默默与命运抗争的人,他们在体会着成功的快乐,他们在寻找着生命的快乐,所以,是痛苦还是快乐,主要取决于我们对待命运的心态和思想,而不在于命运本身.7,"相信自己"与"轻信别人"话题作文以人为鉴知得失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过于相信自我,听不进别人的意见.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唯我独尊的思想在作祟,二是自己只看到了自己能看到的和想看到的东西.古代的大部分帝王,对待忠心耿耿进谏的忠臣,往往表现出不可思议的残暴.就连一代明君唐太宗,有时也对逆龙鳞的魏征恨得咬牙切齿.我们普通人呢一听到反对意见,轻则脸红脖子粗,怒目相向,重则拍案而起,反唇相讥,甚至拳脚相加,由"文斗"到了"武斗".这就难怪,想听意见,却只能听到赞歌了.中国有句俗话,叫"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多通俗,又是多深刻的话呀!一个人纵有三头六臂,也不能包打天下.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一个人的思想是有限的,一个人的创造也是有限的.毛泽东同志在谈到"群众路线"时,曾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赞歌不能算意见,随声附和也没有多大价值,最有用的应该是指出错误的的意见.三峡工程的决策者,面对记者说出了一句朴实而深刻的话:"对三峡建设来说,最有价值的是反对者的意见."国外的很多企业家,为了让员工畅所欲言,经常组织一些"漫谈会",鼓励大家"胡说",从中寻找思维的火花.他们规定,不管是谁提出想法,不管提出的想法有多么可笑,是多么不可思议,大家都必须鼓掌欢迎,并齐喊"很好,很好".为了听取意见,他们可谓用心良苦啊!每天我们都要照镜子,看看我们穿着是否得体,脸上是否有灰尘.那么,我们道德上的灰尘怎么发现我们思想上的不足怎样找到我们创意上的失误怎样避免不难,别人就是一面最好的镜子.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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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学相拥齐建水因为能写,在我们县里算得上个响当当的人物。那时候我还在乡镇工作,时常在当地报刊和书画展上见到他的名字,但并不认识。2005年我来到县城以后,经过一次文友相聚,才结识了他。从此,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我们走到一起来了。彼此熟悉了,相互串门也便多起来。去他家,我们通常在他的书房里,边饮茶边聊天。他的书房的西墙摆放着几个大书橱,书橱里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本本书,琳琅满目。东墙上挂着一副他自己题写的书轴,隶书字体,淳朴庄重,疏密有致,布局典雅,颇有秦汉遗风。上面写着:“愚实厚道少虚假,谨慎小心欠潇洒,性格内向寡言语,二成聪明八成傻。——建水自画像”。我正是从这首打油诗上开始“认识”齐建水的。文学是“愚人”的事业,要耐得住寂寞,需要有马拉松运动员一样的定力、毅力和耐力。齐建水能够始终在文学这条崎岖的道路上躬身前行,正是缘于他的执着、好学和勤奋。近年来,他先后出版了《无量童子》和《神医金丝猴》两部长篇童话,创作完成了一部3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一河风情》,写出了《响鼓欢歌》、《陈粮食》、《老粮食》、《新粮食》、《笨狗》、《家乡那轮月》等数十篇中短篇小说。不说别的,单就业余时间码这些字来说,就足以让人感慨万千,自叹弗如。也难怪,早在2000年他就被推选为济南市作协的理事了。齐建水出生于困苦的农村,穷土僻壤很难有文学的风吹进来。他在长篇童话《神医金丝猴》的后记中写道:“小时候,依偎在姥姥怀里,或坐在姥姥的纺车前,望着天上灿灿银河,听姥姥讲一段牛郎织女的故事,便是过年一般的享受。”正是一个个新鲜动人的民间故事,在他的心田播下了文学的种子。他的童年正赶上“十年动乱”,可以说是无书可读,一是那时候书店里文学书籍十分匮乏,二是家里穷,买不起书,有时偷家里两个鸡蛋卖了,买一本小画书,就跟得了宝贝似的。后来到城里读书后,才接触到了大量文学书籍。他蚕食桑叶一般,如饥似渴地阅读,随着“营养”的积累,渐渐变成了一只的“蛹”,有了破茧成蝶当作家的梦想,开始了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齐建水的文学创作之路并不平坦。从1986年第一次将名字变成铅字,到1993年,只不过发表了十几篇“豆腐块”。1993年春天,他遇到一次意外的车祸,虽死里逃生,但却撞断了右臂。然失之桑榆,收之东隅,较长时间的病休,为他从事文学创作带来了有利条件。他用左手学着写字,开始了对文学沃野的耘作,创作了长篇童话《无量童子》(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5月出版),从此一发而不可收,陆续发表了百余篇小说、诗歌和童话。面对成绩,齐建水总是恬淡地一笑,谦逊地说:“我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作家,充其量算是个作者,还是业余的。” 他为人随和、虚心、朴实、儒雅,不骄不躁,不事张扬。文如其人,从他的作品中,我们也能读出善良、真诚、稳重、质朴的味道来。齐建水性格内敛,平时不善言语,但一旦谈起文学的话题,却总滔滔不绝,才思如涌。县城的几个文友时常聚会,通常只有一个话题,那就是小说。齐建水很少废话,上来就谈最近看了什么书,有什么新作,或者问你对某篇小说有何看法。“某篇小说”可能是别人的,也可能是他和我的。如果你谈你的看法,他的手中就会转动着一杯茶,静静地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听,眼光亮亮的。如果眉毛一皱,那就意味着他有不同意见。这时候,你再听他谈,他总是直言不讳,谈得具体仔细,结构,人物,叙事策略,审美意蕴等等,见解独到,常令人有茅塞顿开之感。齐建水平时善于留心观察记录生活中那些为人不屑的事情,哪怕是偶尔触及的一抹阳光、一缕清风、一丝芳香、一个形象、一段故事,都会储存在他的大脑“芯片” 中,然后运用到他的作品里,以至于每当阅读他的作品,总有浓浓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齐建水自谦“二成聪明八成傻”。真应了那句话:傻子从不说自己傻。我想,这里的傻应该理解为执着,正是有了这份执着的“傻” 劲,才让他在本职工作中,在业余创作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令人信服的成绩。他的“傻”还反映在一些爱心公益活动上,扶贫济困,捐钱捐物,他总是跑到最前头;为学校赠书,为学生讲课,从不收分文。回到齐建水的小说上来。齐建水的小说我大都读过。总体印象是:立意深刻,故事生动,叙述稳健,人物鲜活,细节饱满。他常说,写小说不能玩花架子,要通过塑造一个富有深刻内涵的人物,讲一个耐听耐看的故事,表达一个可引人思考的道理。他的作品尤其关注当下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心怀悲天悯人之念,在对现实的贴切观照中呈现人物的生存状态和灵魂思索,最终表现出对人性的深刻理解,彰显个体生命在社会情境中的尊严和良知。比如《笨狗》,为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农村留守儿童庄大旺,捧出了自己的一份关爱和心跳;比如《老家那轮月》,关注的是农村民主选举的大主题;再比如那《粮食》三步曲,真实地再现了我国粮食系统在历史变革与体制改革中,给三代粮食人带来的喜悦、阵痛与悲欢。你看,哪一篇不体现出作者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爱?我佩服齐建水架构故事的高超能力。他的故事可谓丰富多彩,既有农民的喜怒哀乐,也有下岗职工的悲欢离合,还有少年儿童的顽皮嬉戏,甚至涉猎到了千奇百怪的动物世界。他善于利用细节推进故事,把一个个棱角分明,真实可感的鲜活人物随着故事的进展推到读者的面前,让人看来血肉俱丰,栩栩如生,犹如身临其境。齐建水的小说语言朴素、干净利落,准确无误,富有张力,很少有油滑和夸张之处,没有多余的蔓延和芜杂,叙述流畅老到,不温不火,恰如其分,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成熟之美,文字之下积蓄着一种厚重的力量。这是一位作家难得的语言品质。作为资深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也许长期的职业环境,造就了他认真严谨、中规中矩的习性和品格。渗透到他的小说里,从情节设计到叙述语言,似乎缺少一种鲜明的特色和张扬的个性。这也正是他最苦恼之处。一旦突破了这个“瓶颈”,结构和叙述再张扬一些,再潇洒一些,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他的作品将更有味道,更有魅力。《陈粮食》是齐建水写于两年前的一篇旧作,是他的“粮食系列”题材小说的第一篇。齐建水长期供职于粮食部门,熟知国家的粮食形势,亲身经历了粮食企业的历史变革,对“粮食人”的酸甜苦辣有着细致的观察和真切的体知,因此,对粮食题材了如指掌,驾轻就熟。在我的阅读经历中,除了读过齐建水的粮食题材小说,再也没有读到过出自他人之手的同类题材作品。诚然,毕飞宇的名篇《玉秀》中就出现过,可那也只是在某些章节里,而通篇写的并非是粮食人。民以食为天,粮食关乎国计民生,粮食本应是个大题材,也应是个热门的题材,不知什么原因,涉猎这个创作领域的却是凤毛麟角。这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使然。《陈粮食》犹如一幅边缘发卷的黑白照,穿越历史时空,为我们演绎了新中国第一代粮食人——陈粮食在工作、爱情和婚姻上的一段曲折生动的精彩故事。作者没有过多地交待历史背景,而是集中笔墨,真实、准确地写好人物和故事。然而就在娓娓道来的精彩故事中,历史、政治、社会也自然其中了。一如深邃而震撼的断代史诗剧,小说朴素而深切的人文关怀,触动着我们再度思考和领悟熟悉的历史与贴进的生活。这篇小说秉承了传统的叙事风格,在人物性格刻画、人性挖掘和艺术特色等方面都独具匠心,真实地再现了人们的生存状态和复杂心态,读来时常被作者精心营造的氛围所打动,心被一撞一击,眼眶禁不住湿润起来。请看其中精彩片段——沉默良久,尹巧凤忽然说:“他干爹,你的头顶上有根白发,怪扎得眼慌,俺给你拔去吧。”说着,就绕到陈粮食的背后,仔细地扒拉着头发,分离出那根白发,用指甲掐紧了,猛地一顿,拔下来,递到陈粮食面前。——这个细节多么逼真感人,尹巧凤的贤惠和温柔里,其实隐藏着的是一片浓浓的深情和爱意。她停一停,仿佛运了运气,又说:“他干爹,跟你要一件东西行吗?”陈粮食想都没想,满口答应说:“客气啥?只要我有的东西就行。”尹巧凤说:“你有。”陈粮食问:“啥?”尹巧凤说:“你的心。”——对话简洁明快,一下子就把人物点亮了,把情节推向了高潮。杜志儒坏笑着说:“女人裆里的那张嘴说话最好使。”尹巧凤抢白说:“是呀,下边一张跟你上边十张。”——这一对一答,话粗理不粗,语言活泼而极具张力,把人物性格刻画得惟妙惟肖。应该说,在计划经济下光鲜一时的粮食部门,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盛景不再。写作一个时过境迁的旧题材,往往会落入俗套,而《陈粮食》则独辟蹊径,翻新了内涵,挖出了深度,让读者浮想联翩,倍感亲切,不能不说是一篇成功之作。文章千古事,甘苦寸心知。齐建水说,文学创作是他精神家园的“亲密爱人”。祝愿齐建水与他的“亲密爱人”永远相爱,白头偕老。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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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爱情与我与雪莲花就你的人就是害你的人,害你的人就是救你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生好多路要自己走,因为每次磨难都是多我们自己人性的考验,是否愿意做个好人,做个重感情的人。我是一个文科生,什么是文科生的精神,文学作品总是创造一个美丽的世界,美好的人心,虽然文学作品很假。爱情不是便地都是,因为现实人在呼的不是感情,而是其他的东西。文学的世界影照了作家的价值观,文学是什么就是生活对人生活的好奇心激情,还有就是感情文学反映的是人最真挚的感情,包括朋友情,特别是爱情。只有美好的感情才会感人,才会有幸福的生活,所以文学尊重人美好的真挚的感情,生出来了文学的精神是什么,就是热爱生活,做一个好人,与人和睦相处。在心里互相支持。我爱过,我也知道什么是爱的精神,当你为一个人付出很多的时候,知道我的视线开始模糊而你却满脸不在乎,我才明白感情的法术不是为了征服。爱情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给人温暖幸福的感觉,是因为善良产生的,你希望自己的朋友同学幸福,所以你在他最痛苦的时候不给他冷漠的表情,不落井下石。反而不求回报的帮助他关心他,给他关爱给他温暖。就产生了伟大的爱情,爱情最重要的是人重视感情,善良有同情心,人不在乎其他东西比如地位钱等等,关心一个人不管他的地位有多低,人有多怂,你还是给他同样的关怀。看人不分等级,只看他待人是否真诚。所以爱情的精神就是看人不分等级只看感情,不在呼虚荣和金钱这些没人性的东西,在乎的是人性是否善良是否积极。爱情的精神就是不在乎欲望,只讲感情,善待每一个人,就是做绝对的好人,希望每一个好人幸福,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关心所有需要关心的人,不在乎欲望,绝对的善良,文学的精神和爱情的精神很像,不过文学精神在乎的是真情实感,和热爱生活,爱情在乎的是降低欲望消除虚荣心和不把人分等级,平等的对待所有人。希望每个人幸福。这是个矛盾的社会,我们在怎么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能拯救的也只是自己,好人终究上不了天堂,坏人也下不了地狱,我们厉害了,就以神自居,但当自己为现实苦恼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了我们不是神,一当离开了社会我们将什么都不是,是谁在我们最痛苦的时候用微笑抚慰我们一路走来心灵受的伤,是谁给了我们绝望的灵魂以希望与温暖幸福。在我们心中都有一个自己深爱的人,男人的是女神,高贵超漂亮,温柔善良体贴。女的是白马王子,英俊潇洒善良,聪明,只是我们自己都不曾发现,现实诱惑太多太多,我们爱过才知道人应该善良,心灵美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不是曾经深爱过一个人,怎么会明白爱一个是多么的幸福快乐与不易,我们付出了真心与所有所有,换来的是无视的表情,我们明白了做人是多什么不易,才明白应该怎么做人,爱情的精神虽然改变不了世界。却让我们重新改变了对人的评价,善良的人是最值得我们去爱的人,所以爱过了一个人,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会爱他,因为他的善良。所以我们爱的是善良的心灵,成为信徒,超越性别,血缘和义气的爱。为什么爱为什么幸福,我们爱的不是性欲而是更伟大的人格的崇拜爱我所爱的是什么,小时候和哥哥姐姐在一起,感觉好温暖好幸福,我一直是一个单纯的人,守着自己的梦想。疼自己的父母,喜欢自己的朋友兄弟,美丽的故乡,站在美丽的天地间。美丽的朋友,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温暖,我那么的眷恋与怀念,还有对爱情的向往。美好的梦破灭了,拥有一切的人知道拥有的多就可以获得感情,所以不在乎感情了,过年了只是一个人哭泣,一个人寂寞,我从心里发出我的呐喊我渴望傻傻的爱情,我渴望遇到我的女神,为此我愿意付出很多很多,现在我明白了哪怕自己一个人我也不愿为爱牺牲,换来的只是自己的泪水吗。不过我渴望爱情渴望完美的一生,幸福的笑。找到她,我心中的女神我的天空就会再次湛蓝,水也会再次更亲,生活也会更温馨,心也会温暖幸福,你笑我也会开心地笑不会寂寞,过年时不会哭泣,不会惧怕人这个社会,为爱我什么都愿意付出只是除了宝贵的用来让自己更美丽的时间我不愿去浪费。下面的是写给我的爱人的:你在我心中是一朵盛开的美丽的雪莲花,美丽高贵,纯洁,感情是文学的源泉与生命,你是我生名的全部,与为一,归来吧宝贝我不够宽的肩膀也会是你的温暖的怀报,我就像一棵小树需要需要你的阳光与雨露一样需要你,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就如你爱我一样,而我们能一路走来有火影忍者的永不放弃的宝贵精神。不关前路是什么我们在黑越里等待那北斗七星的光忙,我一直是你的北斗七星呀记得在故乡深夜里一个人奔跑抬头望到了心心吗,那颗心是我吗,闪闪发光最亮最亮,我也许就是这颗夏日星,对于现在的的我你给了我期待依旧的关心与爱,我一个人默默的在等待那北斗七星的光忙。不等来世在想约今生就要无愿无悔。你知道我会保护你象父亲一样对吗。,我们今生在一起下辈子还牵手呀我要保护你亲爱的。遮风挡雨,幸福的港湾。我爱你爱你爱你。我来你怀里,或着让我住进你的心里。如何让我遇见你在这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愿意向啊难一样500年风吹,500年日晒,500年雨淋。只为我最爱的你能从我身上走过。我渴望感受到你的温柔,看到你天真纯洁的笑脸。吉檀迦利的女神。天空织着你的名字,夜夜都是对你的思念。我的心里无数次默念你的名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共度这一生。我在等你。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恨一个人恨得咬牙切齿。一个人厉害了,不一定得到的就是承认,而是更多的承受孤独与寂寞。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平等平等,两个人社会地位要相同,不过男生应该比女生厉害,爱情是什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相爱愿意为对方的幸福放弃所有,包括一种爱叫放手。只是很心痛。这种爱情的人是值得尊重的,我喜欢这种人是我最喜欢的人。我觉得这种人是值得尊重的。我也曾经哭过,哭得撕心裂肺,看吉檀迦利时热泪盈眶。好感动,好喜欢。还有第二种是欲望,爱情就是一种性欲,欲望,我们读书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吗。我们每个人都有欲望性欲虚荣心,等等。因为满足欲望我们才会幸福,我曾经收到一封情书,一个月亮一个你,两个影子我和你。三生有幸认识你,平平淡淡遇见你,不知不觉爱上你,现在真的很想你。,超感动。说这多是想说的是,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西游记一样,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爱情是靠不住的,考得住的是什么,就是人的道德,善良的人我们都希望他幸福,取得很高的成就,我们都愿意帮住他,就像唐僧,人靠得住的是认的道德,坏人在爱情和朋友中都是靠不住的。我觉得人要想成功最只要的是道德。很高兴我能够在文学这条路走得这么远,在爱情这条路也是。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瑞丽一中高三:谭丽军1200字以上 高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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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