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伤痕当酒窝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滑过。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她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的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它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的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然而我对它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爱的城堡
我有一座城堡,一座爱的城堡。
每当细数我的财富时,总是发现自己拥有了太多太多。
我的城堡里珍藏着我所有的宝物,数不尽的爱把整个城堡充斥的温馨,紧凑。
我有那粉色的公主房间,是父王和母后倾心为我打造的。精致的蕾丝床被,暖暖的粉色窗帘,光华的镜子,白色欧式梳妆台。衣柜里各种华丽的服饰,更多的便是母后那慈爱的面庞和父王疼爱的目光。
城堡里,我尽情地挥洒我的快乐。
公主梦醒后,…``
挠挠头,我关了六点的闹钟,洗淑完便穿起校服不情愿地迈向学校。一路上我纳闷为什么晚上总是梦见什么城堡,公主,之类的东西,也许自己太爱幻想了吧!
晚上回到家,迎面而来的便是母亲那慈祥的
,但比起梦中的母后差远了,因为现实中的母亲双鬓已经有了几缕青丝,眼角也布满了皱纹。我心里竟有几分对母亲的不满,为什么母亲就不能像梦中的母后那样美丽。母亲似乎看出了什么,她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我说;"妈,你一天到晚也不打扮一下,看起来好老呀!我昨天还梦见我妈是个皇后呢!可漂亮了!'妈妈笑了笑。可那勉强的微笑下分明是母亲那失落的眼神。我忽然明白自己说话有些伤妈妈的心。妈,其实我也不是说你难看,只是觉的你还年轻,应该多注意打扮一下自己。妈妈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反驳什么,她摸着我的头说:“哎,妈妈现在一心把你好好拉扯大,还打扮什么呀!”
母亲的话犹如那汹涌澎湃的潮水,一阵一阵敲击着我的心门。我闯开那幼小的心儿任凭母爱那强大的冲击,渐渐填满了我的心,我变的充实起来。我这才明白,自己实际拥有了太多的财富,母爱的爱是溪水,缓缓灌进我的心田,我不善于去观察,内心其实早已没有一丝余地。
再次回顾我的生活,观察我的小屋。我其实什么都有。小屋是缩小的宫殿,床也是变过来的…``我也是公主,而母亲和父亲也是皇后和王后。我们都只是在现实生活中穿上了一层伪装罢了。
我爱我的城堡,那里有爸爸的微笑,妈妈的快乐,还有我的青蛙王子呢,我把他们一一变成宝物收藏在我的爱丁堡中,我拥有着一大笔财富-——无穷无尽的爱。
我飞越想念得到幸福,有爱丁堡来守护,把爱变成那里的宝物,从此爱就坚固!
爱丁堡中爱仍在进行中…``
相似题目
-
把伤痕当酒窝有许多人写过这个题目,我也了解不少,但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余秋雨在《千年一叹》中的一文。它引起了我的深思。一场车祸让文中的杜女士脸上留下了伤痕,可笑起来却像一个大酒窝?!真是耐人寻味。我深思叙旧,才渐渐品得其中的深意,这个伤痕恰恰是人的性格放大数十年。若不笑,不乐观,伤疤便永远是伤疤,永远的烙印改变不了,整容改变的是容颜,却永恒改变不了心灵上的丑陋。给你阴暗的心灵打开一扇窗吧,让温暖祥和的阳光布满你心头上每一寸尘埃的角落,或许性格改变的不是外形,更多的是心灵。我曾听到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个老妇人每个月都按时买花让守墓人放在她儿子的墓前,一日,病入膏肓的老人来到墓园,请求守墓人在她死后也这样做,守墓人却建议老妇人把花送给有需要的人,错愕后,老妇人采纳了,常常去看有生机、活泼的东西,使之性格也发生改变,从而日渐康复。这个故事便给予我同样的感悟,人毕竟是有智慧的生物,即使有多大的坎依然能坚强地跨过去,可问题在于心灵。日子总是要过的,永远只会往回看的注定是懦夫,因为他不懂的人不能活在过去,如果将如今的美好都埋葬在记忆,一切的努力都灰飞烟灭,没有意义。把伤痕当酒窝是一种心灵上的沐浴阳光,是一种阔达和自信。即使没有伤痕,也要快乐。450字 初一 叙事
-
把伤痕当酒窝有许多人写过这个题目,我也了解不少,但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余秋雨在《千年一叹》中的一文。它引起了我的深思。一场车祸让文中的杜女士脸上留下了伤痕,可笑起来却像一个大酒窝?!真是耐人寻味。我深思叙旧,才渐渐品得其中的深意,这个伤痕恰恰是人的性格放大数十年。若不笑,不乐观,伤疤便永远是伤疤,永远的烙印改变不了,整容改变的是容颜,却永恒改变不了心灵上的丑陋。给你阴暗的心灵打开一扇窗吧,让温暖祥和的阳光布满你心头上每一寸尘埃的角落,或许性格改变的不是外形,更多的是心灵。我曾听到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个老妇人每个月都按时买花让守墓人放在她儿子的墓前,一日,病入膏肓的老人来到墓园,请求守墓人在她死后也这样做,守墓人却建议老妇人把花送给有需要的人,错愕后,老妇人采纳了,常常去看有生机、活泼的东西,使之性格也发生改变,从而日渐康复。这个故事便给予我同样的感悟,人毕竟是有智慧的生物,即使有多大的坎依然能坚强地跨过去,可问题在于心灵。日子总是要过的,永远只会往回看的注定是懦夫,因为他不懂的人不能活在过去,如果将如今的美好都埋葬在记忆,一切的努力都灰飞烟灭,没有意义。把伤痕当酒窝是一种心灵上的沐浴阳光,是一种阔达和自信。即使没有伤痕,也要快乐。初一:Ssunrise500字 初一 议论文
-
把伤痕当酒窝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买了一块电池。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武汉新村小学六年级:刘恋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
把伤痕当酒窝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滑过。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她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的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它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点换了一块电池。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的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然而我对它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把笑容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
把伤痕当酒窝说起我同桌,那自然是很漂亮,是那种几百个人里面都能挑出来的女孩,特别是笑的时候,嘴角的两旁有俩分明的酒窝,很是惹人疼,可那脸上却又能浮现出两个大“酒窝”,其实看起来像是伤痕之类的,是因为她曾经与我说过小时候她曾经重重的摔过一跤,我心里暗想,这种事应该诚实的对待。想起那次去北京的时候,我和我的两个舅舅去办事,跟着他们跑来跑去,确实也是又累又渴,他们也是看到了我的表情,我的舅舅便拿出10元钱,让我去买几桶饮料,正好旁边有家便利店,我便麻利的跑了过去。到了便利店,那确实是不大,一眼就能看到全貌,只有一个收银员,长的很是好看,像极了我同桌,但实在是渴的不行了,便立马去放饮料的柜台挑选,挑完之后,去了收银台,10元钱还剩两个钢镚,我手里拿着饮料,还背着书包,看着台上的那两个钢镚,嘴里不知怎么,犯了混。“当作小费给你吧”我脱口而出。说罢,便立马跑开了,回头望了一眼,只见她呆呆在站在那,望着我的背影,也没有伸手去拿钱,我就这样离开了便利店,我后悔了,即使她只是个收银员,我也不该这样侮辱她,我只是开了个玩笑,却不知她心里是怎么样的想法,必定是恨极了我,咬牙切齿的。可我们萍水相逢,说了也就说了,离开了也就再见不了面了,有什么担心的。到了舅舅那,舅舅又让我去买两包烟,这便让我犯了难,并不是钱,而是我无法去面对那位大姐姐,可又不肯对舅舅说,只好拿着钱,硬着头皮到了便利店门口,隔着玻璃门,我第一眼看到了那墙上的钟表,它必定目睹了全过程,却不肯发言,只是努力的向前跑,很快,比时常快很多,我回了一下头,一咬牙,推门便进去了,我低着头,想那大姐姐和那变得高不可攀的柜台走去,我低声说:要两包烟。那声音似乎只有我能听得到,可她终究还是听到了,把烟放到了我的眼睛下,我抬头看了下,只见她微笑的看着我,似乎我刚才没有来过,我接过了烟,好像多了几包,可一看,还是两包,她又递给了我两个钢镚说:你忘了拿钱了,那脸上还有浅浅的笑,我没有说什么,因为我觉得我就像个三岁的小孩子似得无知、可笑,望着那浅浅的笑,我又似乎见过,那酒窝很熟悉。她没有责备我,恨我,而是给了我浅浅的笑,还有那两个一文不值的钢镚。出来了便利店,再回头看,那钟表却又恢复了平常的姿态。再次见了我同桌,见到了那个笑容,见到了酒窝,我依旧看那不像是酒窝,却像是把伤痕当酒窝,美丽而又纯真。900字 初二 记叙文
相关推荐
-
把伤痕当酒窝!我坐在椅子上,看着一片片的叶子落下,有点忧伤,你说我们还能回到从前吗?还记得以前的事情吗?我陪你聊天在到深夜,那时,你总会问我这么晚了还不去睡觉,想干嘛啊!那天早你跟我说了一件事情,那么你知道,我的心是这么痛呢。我不说不代表我在意。情侣空间那是记录我们的点点滴滴的回忆,你不是单单解除情侣空间,而是删除我们的回忆,你知道吗?你跟我说以后在办情侣空间,我想说不用了,日子是一天有一天的过去,过去的时间,我们是回不到的,就像时间的流逝,不会回来。但是你知道吗?我依然爱着你,不过心碎了,就算好也会有伤痕在那里的。距离的相爱让我们变的陌生,我不该选择这种恋情,原来,爱一个是俩个人的事情,也可以是一个的事情就像我和你,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伤痛不过百人长,你我都撑不起的未来,就让我来告别,我只希望有一天你能够再起我和你曾有过的快乐,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我们就这样在陌生的风雨里,从此天各一方,两两相忘。时空的距离从来就是把双刃剑,既可以冶情感的伤痛,淡化伤痛,回忆也可能成为冷酷的杀手,古人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子,一对情侣,倘若长年不在一起,不说爱会消逝,至少会轻淡,爱情是两个人的事,需要两个人共同坚持和不断努力,倘若只有一个人在那里苦撑,就算再坚强也是不够的,如果某天真的不能手牵手走在一起,那么就让我们告别吧!前世今生我都不曾后悔过,因为我们曾经相爱过,现在一切随缘,风吹过来烟消云散,此生只爱你。550字 初三 散文
-
伤痕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会留下一些伤痕。也许它们停留在你身上的时间是短暂的,也许它们将会永久地留在你们的身体上。但是这一段记忆将会在你们的脑海中难以抹灭,甚至终身都不能忘记。一旦听到、见到类似的事情,就会勾起这段难忘的回忆。今天下午,我的大伯着他的孙女出去玩,结果由于不小心,他孙女头上磕破了,血流不止。听说当时,他孙女的脸上都是血,吓得他爷爷眼泪都出来了。到医院缝了两针,幸好不是后脑弄破了,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以后她的头上会留下一个疤痕,当她长大后看见这个疤痕了能会想起一点摔伤时的片段。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想起了我和她差不多大小的时候发生的事。也是在一个下午,妈妈骑着自行车,带着我从哪里回来,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不知怎么了,我的脚后跟伸进了车圈里,我当时太小忘了是什么感觉。也许感觉很痛,也许痛得没感觉了。妈妈发现我的脚出血后停了下来,把我抱了起来。这时,有一个老人正好经过,看见了二话没说,从妈妈手里抱过我,让我妈妈回家告诉家人一声,就把我抱到了医院。现在我只记得那个老人穿着白色的衣服和抱着我的情景,其它的我都忘记了。我妈告诉我他和我的爷爷是旧交,也是住在这个村子里的。要不是她摔伤了,也许我会逐渐把这件事给淡忘掉了。虽然这不是什么救命的大恩,但是滴水之恩因涌泉相报。我是不是该反省反省了?500字 初三 记叙文
-
伤痕正如尖利的刃,滑过了,便会留下记忆,或成了永远的痕。现实,便由此酿成记忆,纵使伤口已愈合,伤疤也显眼地留在那里,无法修缮。然而,记忆,何必修复?纵然是伤痕,都珍贵无比。但有时,回忆太重,影子太沉,伤痕太刺眼,不愿也不敢在触碰,只望能浅浅擦拭。早上出门,电梯打开的瞬间,一个清洁工孤零零地站在里面。不,陪伴她的还有几个水桶和两个拖把。我一惊,拖把都比他高出个头。她矮小的身子被一件宽大的绿工作服裹住,显得很滑稽。她看了我一眼,又立刻避开了我的目光,很不自在地换了个站的姿势。我走进电梯,站在一边。这清洁工得有好些岁数了,缕缕白发在黑发丛中格外刺目。满脸的沟沟壑壑,见证了她曾经的风雨和沧桑,让我想起老树干,也是历风雨和沧桑的。她仿佛擦觉到我的目光,似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把目光放到那里才好,最终停在了电梯里显示楼层的地方。霎时,我感觉心被什么东西触动了,扭过头来盯着紧闭的电梯门。大概是我的注目伤害了她,伤害了这个职业卑微内心也卑微的清洁工。出了电梯,我走在前面,听到身后水桶拖把的碰撞声,忍不住好奇向后看了一眼:清洁工矮小的身子微倾,提着水桶和拖把,每走一步整个身子都跟着晃动。我们的目光再一次被碰撞,而她再一次把略显胆怯的目光移开,眼珠转动了几下却不知该看向哪里,最后盯着地面,局促地迈着步子。刹那,我明白,有一把利刃刺中了这清洁工卑微的心灵;同时,也刺中了我的心,硬生生地疼着。我扭过头,不愿也不敢再看身后这个受伤的人。她的伤痕,同我的一样,暴露在阳光下,晒得火辣辣地疼。如果可能,愿橡皮擦拭去我对她的注意,拭去她的局促不安,拭去那伤痕的疼。慢慢地,我意识到,在我心中,还有另一道伤痕,也在硬生生地疼着。半期考试,我们的作文题目是《属于我的秘密》。既然是秘密,为何还要翻找出来,再一次触动那份疼呢?作文卷发下以后,我想看前桌的作文,她不给,还有些激动地说:“这真的是个秘密,不能给别人看的。”便作罢。此后的某一天,课间。前桌不在教室,而她桌上偏又摆着那份作文卷。抵不住诱惑,我看了那篇作文。写的是一个领家的女孩,同“我”是好友,“我”正喜欢她的纯洁可爱。后来,女孩被其他孩子嘲笑没有爸爸妈妈,女孩才哭这告诉“我”,她父母双亡,一直随奶奶生活;而“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我”答应替她保守这个秘密,同她也更加要好。然而,不久“我”就搬走了。从此再无联系,只望她能好好活。我的心一下子被刺痛_______多好的前桌,她为了保守与领家女孩的美好时光及痛苦经历,不曾答应给任何人看这篇作文。然而,我却看了,偷看。于我,被这两个女孩的善良可爱所刺痛。我在走廊上找到了前桌女孩,她正与同伴唱歌,欢乐无比。本想找她坦白过错,却无力开口,喉咙也无比酸涩,只默默离开。这两个女孩,和我,心底都多了一道伤痕,被装得生疼。如果可能,愿橡皮擦拭去这篇作文对我的吸引,拭去那份痛楚,拭去伤痕。伤害过,边定会留下痕。时光没有橡皮擦,所以,每一笔,都要谨重。伤,痕,就让它硬生生地疼吧,时刻提醒我们,利刃,要慎用。现实无法修缮。550字 初三 散文
-
酒窝亦笑窝酒窝可以分成圆形、椭圆形及裂隙形三种类型。有学者曾进行调查过,多数分布在面颊部,口角旁也比较常见,颧部、颏部相对较少。东方民族自然酒窝出现率为1:18,有一个酒窝的占34.2%,2个的占59%,3个的占5.6%,4个的占5.2%。1个酒窝在左侧颊部的占59.6%,酒窝的出现多数为2个,而且大多出现在颊部,以两侧不对称情况居多。曾有人如此深情地描述他的梦中情人:她是一朵花,是一尾鱼,是一袭黑衫,是一头黑发,是一双柔弱无骨的纤手,是一对妩媚动人的酒窝,是一张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网……酒窝美人征服世界的传奇亦不少,稍远的如上个世纪40年代的周璇,她的酒窝就象雕上去一样,看上去很糯,很甜,伴着甜美的歌声倾倒了一代人;稍近的如邓丽君,仿佛一夜之间,邓丽君的歌声在中华大地上到处飘扬.像她的歌声一样甜美动人的是她那镶着两个酒窝的笑脸。眼睛是晶莹透彻的纯洁,小巧的鼻子微微翘着,像一个调皮的小姑娘,而唇角始终挂着的微笑仿佛不谢的花蕾,在默默吐露着醉人的芬芳。最让人窒息的美丽当然是她的两个小小的酒窝,让所有的幸福都在这盛满甜美甘酒的酒窝里摇晃。拥有酒窝的微笑如此甜美而清纯,具有足以征服世界的魔力,自然备受许多爱美人士的青睐。然而东方人自然酒窝出现率仅为1:18,就算是有酒窝,其数目与位置也不一定能如人所愿,所以大多数人还得求助于酒窝成形术。中国古代文献中对于酒窝的描述以及赞美,最初见之于《诗经·卫风》“硕人”篇:“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歌咏的是美女姜庄出嫁时(嫁给卫庄公,算是皇家大婚)的盛大场面。“倩”字指的就是微笑出现在两颊的酒窝。另一个著名酒窝,出现于曹植《洛神赋》:“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靥”者,酒窝也。意思是“美目顾盼多姿,美丽的酒窝承接颧骨之下”。“巧笑倩兮”和“靥辅承权”之间有一个重大的区别:春秋的酒窝是亲眼所见,魏晋的酒窝只浮现于梦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跨越千年的时尚,酒窝早已成为一个共同审美标准里必不可少的细节。《洛神赋》的悲剧本质在于“人神之道殊”,可是在酒窝的问题上,人神之道却殊为不殊也。人之所以会长酒窝,不科学的原因一般计有以下几种:一、天使之吻;二、笑着出生落地;三、吃饭时太急太馋,不小心咬掉了嘴里的一块肉。科学的说法则只有一种:根据解剖学的发现,酒窝都是天生的,它其实是因脸部的某三块肌肉闭合不齐而留下的一个缺陷。年轻的时候看上去很美,随着年事的增高,这个先天性的缺陷就在面部演变成一种“塌陷”,毫无美感可言了。这个在汉语中被美化为“酒窝”的缺点,英语称之为Dimple,原意指“小凹洞”,例如高尔夫球上那些恼人的凹洞,通常也被叫做Dimple。对于天生长着酒窝并且因此而沾沾自喜者而言,更为郁闷的是,英语把青春痘叫Pimple,跟“酒窝”仅仅是一字之差。比这更郁闷的是,Pimple和另一个词pimp也是一字之差,而且这一差异比“酒窝”和“青春痘”要离谱得多,因为pimp指的是“皮条客”。按照英语的思维,酒窝除了会长在人的脸上,还会出现在肚皮以及臀部等等多肉的所在。至于长在乳房上的“酒窝”,非但不会为笑容增值,而且根本就笑不出来。——医生相信,这可能是患上乳房肿瘤的不祥之兆。即使天生长了酒窝,也并不代表从此就一劳永逸,可以借“酒”行凶。对于具体的酒窝还要作具体的分析。根据17世纪的一则“欧洲美女标准”显示,美女的面部应具有以下特征:1.从侧面看,鼻子应微微上翘而不鹰勾;..上唇较下唇稍薄,且左侧有一酒窝。且不论为什么合格的酒窝一定要长在脸颊的左侧,就算是有幸长在公认的大美人脸上的酒窝,也有大小和深浅之分。以我的偶像李湘为例,酒窝不仅是她个人的注册商标,也是我个人的“快乐大本营”。就连美女教母琼瑶奶奶也表态说:“我有看过李湘的照片,觉得她样子也很甜美,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但是最近就不断地在酒桌上听到有人批评她的酒窝太大,因而笑不是浅笑,酒也不是小酒,而是酗酒了。关于尺寸失当的酒窝,已故相声大师马三立先生在一个老段子里有此刻薄一说:“俩大酒窝儿,远看跟‘大鬼’一样。”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正视伤痕生活是一条美丽的荆棘路,而我在漫步中度过了十四年的时光。我拾取那些名为“经历”的风景,把他们放入记忆的行囊。我收集鲜花、泉水、卵石等宝藏——我记得第一次考满分的信息,修好电脑的成就感,打球赛胜出后的快乐,被父母夸奖时的得意洋洋……然而,丛生的经济也将我一次次刺伤。五六岁时,我模仿电视广告的女明星露出肩,嗲声嗲气地说广告词,结果被嘲笑得无地自容;八九岁时,我与同学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结果不但受了伤,还被老师、家长严言斥责,自觉受了天大的委屈无处诉说;小学毕业后,我去黄埔军校参加军训,又因为出言不逊、讲话尖刻,得罪了许多人,而结果当然是我明里暗里收到羞辱,吃了无数大亏小亏,几乎哭着回去……于是,本应美好的旅途却把我折磨得痛苦、疲惫而迷茫;我似乎坠入了黑暗,看不到前方的曙光。于是我质问上帝:“上帝啊,你为何不让我顺风顺水地走一趟?”上帝却没有发出回响,我只有用思考对抗彷徨——直到我发现,成熟之花在我的伤痕上绽放。五六岁时被人嘲笑后,我学会了不盲从;八九岁时被斥责后,我懂得了克己;在军校被羞辱后,我明白了宽厚而不轻狂。我惊喜地看着伤痕蜕变出别的模样:诚实、谦逊、温和、坚定、正直、善良……我脆弱的寓意开始丰满,稚嫩的目光变得成熟,柔韧的骨骼也变成了坚实的脊梁。这是谁也抢不走的财富,这是谁也夺不去的荣光。朋友,如果你也在旅途被刺伤,不要愤怒,不要茫然,不要文过饰非,不要剜肉补疮。请你正视自己的伤痕,促使它自我疗伤;它也是一朵鲜花,一捧清泉,一颗卵石,是你的一笔财富,只为你绽放出光亮。550字 初三 散文
-
小酒窝这段时间总是听见同桌哼着“小酒窝长睫毛”,而且还不停。我回家仔细听了,确实觉得蛮好听的,而且歌词也很好记,听一遍就能唱了这是一首比较慢的歌,但是同桌哼来哼去:怎么这么好听!怎么这么好听!从此这首歌就成了同桌最爱听的歌。自习课写完作业无聊之际我和同桌喜欢打拍子猜歌名,我总赢。因为一听同桌打的拍子,不用思考,就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小酒窝》!”这首歌的旋律非常美妙。不必看歌词,只注意旋律,就能陶醉其中。抑扬顿挫的音调将把你带入歌手的内心世界,闭上眼,天空会变成蓝色,溪流会哗哗地唱歌,小鸟会唧唧喳喳地聊天,云彩会悠闲地散步……你能想象吗?如果你被困在大都市里,去听听这首歌,要记得,闭上眼睛再想象这一切。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听着《小酒窝》,越听越好听,听着听着就醉了,仿佛看见棕色和深红色的音符在飘。咦咦咦?怎么好像真的闻见了酒味?……原来是爸爸买葡萄酒回来了!350字 六年级 叙事
-
小酒窝小酒窝姐姐有两颗甜甜的小酒窝。笑时,甜甜的酒窝就抢了脸蛋的可爱。哭时,甜甜的酒窝就像大颗的泪珠,酒窝垂头丧气的垂下来,陪着姐姐一起哭。姐姐不笑时脸的酒窝若隐若现,脸红红的,好像害羞了一样。有一天,哥哥买来两颗红珠子,哥哥说:妹!你看,像什么。“什么吖,不知道?”“嘻嘻,像不像姐姐的酒窝吖!”“对!太可爱了哥哥。”晚上,我和哥哥在趁姐姐睡觉时把两颗珠子用透明胶粘在姐姐的脸上的酒窝那。“(*^__^*)嘻嘻……姐姐这下惨定了吧!哈哈。”第二天后的早晨....“啊~~~~”只听见尖悦的声音吵醒了我。“怎么回事,怎么那么吵?”我和哥哥无奈的说。“对了,哥哥,我们昨天不是把珠子粘在姐姐的脸上吗?去看看吧!”“好!”“呜”,哈哈哈哈哈哈~~~~~我和哥哥大声笑道。“好可爱的脸,姐姐你的样子好像‘辣妹子”。“-你们两个,?(?^?)?姐姐拉着我和哥哥的耳朵,说:是不是你们两做的,额?”我和哥哥两个互相指着对方。我和哥哥争先恐后的回答到:“哥哥做的(妹妹做的)”!“额!那就是你们两个做的啦!”就这样,我和哥哥都被挨了一拳头。时候我和哥哥异口同声的说:“姐姐的酒窝太可爱了~@^_^@~”350字 五年级 叙事
-
伤痕就像雄鹰搏击长空前被母亲推下悬崖,痛苦地训练飞翔,不惜以伤痛乃至生命为代价;就像溪水汇入大海前经过曲折蜿蜒,让石头锋利的棱角折磨,甚至被太阳晒干;就像小鹿奔跑如风前,腿上会留下无数的伤口……我们的人生必将伤痕累累,因此我们需要触摸伤痕,感受它存在的意义。触摸伤痕,不是我们对自己的可怜,不是我们的妄自菲薄,更不是我们对失败已成定局的执着;触摸伤痕——是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燃起奋斗的火焰,勇敢地面对现实。忘不了观众席上雷鸣般的掌声,忘不了舞台上如此好看的他们——21位身残志坚的演员在金色的灯光下演出了这场《千手观音》。表演成功了,我们却难以想象他们在背后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残疾——本该是他们一再逃避、不该触摸的伤痕,而如今在这万人瞩目的舞台上,他们勇敢地站了出来,向世人展示这独特的风景……翅膀折断依然飞——他们已经为触摸伤痕作出了最好的诠释。透过狱窗,望着皎皎圆月,他想起了夜空下的万家灯火,目光里一丝悲凉滚动。家——对他而言,遥不可及。他的心凉凉的,可是当他想到自己的作品即将被流传,即将被天下有志者欣赏时,他笑了。“笑什么!你只有最后一次的机会了,改——还是不改?”皇帝正冷冷地看着他。砍头不过碗大的疤,何况这小小的宫刑,他的目光依然坚定:“我心已决,动手吧。”“哼!”皇帝拂袖离去,那把血腥小刀落下,他的下体不再完整……他的名字叫司马迁,为了《史记》而受宫刑。面对宫刑的伤痕,他没有低头,即使这注定他将一生孤寂。因为他明白理想才是真理,在真理的光辉面前,这小小的伤口什么都不是。当他用“淡泊明志”的心态看待这宫刑时,他成功了——《史记》被载入史册,他自然也流芳百世。“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贝多芬呐喊着。耳聋——对一位爱音乐胜过生命的音乐家来说,是多痛心的伤口,是多沉重的打击。双耳失聪,感情破裂,生活悲苦,还面临当时轻佻乐风的挑战……命运的不幸仿佛一瞬间降临在他身上。一般人的话早已趴下,但他不是,他接受了耳聋的现实,忍受了无人的寂寞,于是《第九交响曲》这首不朽作品横空出世了。面对挫折,他没有倒下……伤痕在所难免,但“吃一堑,长一智”我们何不把它当作一种历验,感受一下那跌倒的滋味呢——触摸伤痕,仅此而已。900字 初二 叙事
-
伤痕我的身上有很多很多地方受了伤:手上有被铅笔刺过的痕迹,中指有揭死皮留下的血迹,脸上有被同学抓伤的痕迹,脚上有被撞伤的淤青……到处都是伤痕,有时候我都认为自己是“受伤大王”。每一个伤痕里都隐藏着一个骇人的故事。比如剥死皮那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感觉中指特别痛,看了一下中指,才发现原来是死皮处有些难受。我不管它,继续写作业,可是越来越痛,于是下定决心要自己给自己做个除皮“手术”。我忍住疼痛用力一拔!顿时,我的手指鲜血直流,痛得我差点哭出来,如今,这一处的伤口还没愈合,经常还会碰到甚至擦破,生生的痛,想起来好后悔。其他处的伤我也不愿再回忆,因为一想起来就会感觉疼痛,但愿今年我都不要添伤痕了。250字 小学 叙事
-
伤痕还记得小时候,一到周末兴奋的不得了,可再想想现在……“小瑜!郭老师打电话来说下午有课,赶快清书包!”妈妈那如洪钟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我苦笑了一下,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一路上我和妈妈都没说话,只因为各自在想自己的事。终于,那两个小时慢慢长时间过去了,我走到教室外,妈妈便来到我身边说:“你再继续听一堂新概念2吧!晚上我来接你!”一刹那间,犹如晴天霹雳一般,让我心寒不已,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接到:“我比你累多了!不要想心思去哪玩!”说完便走了,留下一个人在发呆的我。现在的我是越发讨厌周末了,是它带来了我的痛苦与悲伤。课后,我像一个瓷娃娃一般,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那个熟悉的身影向我走来,“怎么?现在就累了,回去还有作业要完……”妈妈,为何您注意不到我的天空已满是伤痕?为何您曾不注意我的心灵已遍体鳞伤?为何您不曾注意我们母女的关系越来越疏离了吗?您总说您很累,可是妈妈,我又何曾不是呢?湖北武汉武昌区中山路小学总校五年级:紫幽雪依350字 五年级 叙事
-
酒窝天使忘记了是谁说过:人的一生,总会有天使不断的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教会你成长,教会你爱,教会你所有所有……——题记夏末·初识我叫晨泓,零七年的夏末我来到草长莺飞的江南。被我爸安排到一所私立学校。那个门口贴着“高二(3)班”塑料牌的教室悄悄打开我高二生活的神秘画卷。报到的那一天,我认识了我的同桌。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一笑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若隐若现,很好看。那天她站在我的面前,向我伸出纤长的手,笑笑:“我叫忆,很开心能和你成为同学兼同桌。”我伸出插在口袋的右手:“我叫晨泓。”忆喜欢笑,一笑就让人看到了她那两个好看的酒窝,给人一种很明亮的感觉。她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让人很容易就产生一种错觉:她是天国的天使。坐在忆的声边,我才发现原来两个人的世界竟然可以那么地格格不入。忆是那么地活泼、阳光、干净和单纯。而我却拥有十七岁少年的叛逆,看什么都不顺眼,永远一个人在黑暗的角落隐忍地生活,孤寂地演绎着无穷的悲伤。在树叶凋零的那个季节,有一天我和忆半倚在在教室左边的窗户上。我对忆说:“你是天国的天使,而我却是地狱的修罗。老天让我们相遇、相识、相知,你会不会觉得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呢?”忆没有说话,安静地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嘴角轻轻上扬露出好看的酒窝:“晨泓,你知道吗?你说的话,就像这一整个秋天的落叶,很华丽,却又夹带着无限的悲伤!”我无奈的笑笑,忆说话永远那么直接,一针见血,给人以一种很尖锐的疼痛感。“其实无所谓天使与恶魔,他们都是一样的。就跟人一样,人不也分好坏吗?魔神路西法不也是自由天使的化身吗?当善良的修罗和无知的天使相遇,也许平静到不会泛起一丝涟漪吧!”我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的在想:真的不会泛起一丝涟漪吗?一丝都不会吗?冬季·落雪零七年江南的冬天特别地寒冷,灰蒙蒙的天空长满了铅色的断云。偶尔的一场雪,完全没有了脱俗的诗情画意,有的只是彻骨的寒冷。只有忆是一个例外。一到下雪天,忆就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白色的羽绒服把她装扮得如同一个穿着白色睡袍的天使。忆喜欢在冰天雪地里奔跑,纯白色的雪温柔地落在忆的肩上、脸上以及她那柔软的黑色长发上。被阳光一照,雪快速地融化、蒸发。跑得累了,忆停下来仰头对着漫天的雪花绽放甜美的笑容,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仿佛在拍一段精美的MV。记得那一天,雪刚停,乌云将雪后的天空压得很低很低。我和忆站在学校的那棵掉光了叶子的老梧桐树下。“晨泓,找我出来有事吗?”忆轻轻地弯下腰,动作小心得仿佛害怕惊醒地上沉睡的雪花,温柔地捧起一团晶莹的雪,团起雪球。“我爸昨天来过了”很突兀的一句话。“嗯?你爸不是在上海吗?”忆依旧团着雪球,没有回头,更加没注意身后那男孩的双眼。“嗯,不过他昨天赶来找我商量件事!”“那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吧?要你爸特地从上海赶过来。哈……好了!”雪球终于团好,忆将她的“杰作”轻轻地捧在手心,缓缓地站起来。“嗯,他跟我说他要和我妈分开了。明天他就要我决定跟哪一方生活,我的意愿会成为法庭最后判决的重要依据……”有点沙哑的声音渗透出无穷的哀伤。精致的雪球从突然僵住的双手之间自由落体。“砰”落地的声音很沉重。雪球变成了白色的碎屑,散了一地。如同碎了的幸福和所有的梦想,我要用怎样的姿势才能捡起?忆失去了所有的笑容:“你怎么打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我失去了所有的方向,一个人站在喧嚣的十字路口惊慌失措。如果是你,忆!你怎么办?”我用我的咆哮来发泄我的委屈和不满。忆很平静,用手轻柔的拂落肩上的残雪。她无视我充血的双目:“晨泓,你知道吗?如果是我,我会祝福。祝福我的父母,祝福他们能各自找到自己的幸福。他们从此可以有自己的生活了,不会再因为我因为家而感到拘束。我知道这件事会成为你生命中的一道伤疤,一道烙印。可你想过没有?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我们不应该再继续贪婪地索取,成为他们的累赘。我们应该学会放手,让他们自由地飞翔。有时候放手就是一种成全,也是一种自我成长的方式……”忆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毫不做作。我茫然地后退,轻轻地坐在老梧桐树那裸露在地表的庞大根系上。“忆,你知道吗?我有时候真的以为你就是一个天使,一个陪伴在我身边,教会我成长,教会爱,教会我很多很多东西的天使。一笑有两个明亮的酒窝的天使。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了我,我不知道我自己会不会难过到掉下眼泪。”我看着忆,看见乌云散尽后的阳光照在明亮的雪地上形成一个个唯美的入射角和反射角。反射光照在忆的脸上,将她干净的脸庞镀成明亮的银色。忆没有说话,她笑了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很好看。笑声如同雪花坠地似地轻柔。夏至·离开离开的那一天,我站在喧嚣的机场。耳边是飞机起飞和降落时的巨大轰鸣声,钝重的声音带给我的耳膜一阵尖锐的刺痛感。我知道我要离开了。离开这个草长莺飞的江南,离开这个一到五月就满山坡开满凤凰花和鸢尾的江南。离开这个一到冬天雪花就如同被碾碎了的风信子一样飘落的江南。以及那个一笑就有两个若隐若现的酒窝,喜欢穿白色衣服在雪地里奔跑的天使。忆没有来送我。但我知道她一定穿着干净的白色衣服,望着窗外成群结队南归的候鸟,想象着我的离开。离开的前一天,忆给了我一封信,信封是好看的湛蓝色。她说:“上飞机再打开。”我点点头没有问“为什么?”坐在飞机上,并没有出现预期的耳鸣。打开湛蓝色的信封,白色的信纸上是忆那眉清目秀的正楷。信很短:晨泓:我知道你要去上海,去那个灯红酒绿到处弥漫着奢靡气息的城市,去那个一到夜晚就会有颓废的霓虹灯光打在你隐忍的脸上的城市。你一直说,我是你的天使,教会了你很多东西。可你知道吗?你才是我的天使,给予我快乐,教会我坚强。离开我,你不要难过得掉下眼泪。我只要你记住,你的生命里曾经有一个“酒窝天使”同桌。晨泓,你知道吗?如果你有离开时回眸张望的习惯,你就会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孩,泪流满面的注望着你的离开……忆手机响起,是忆的短信:“晨泓,你登机时的背影好落寞。记得要开心哦!”合上手机将所有弥漫的悲伤、幸福与美好凝聚,变成一个烙印,跟随着我,飞上九千米的高空。指导老师黄旭宝地址:浙江省浦江县第二中学高三(9)班邮编3222001200字以上 高三 书信
-
小酒窝世界本应只有一种主宰,而当权力成为一种泛滥的时候,就成了所谓草木皆兵的卑微的危险——好像古人的政治,过度划分的国土本身已是崩溃的前奏,“统治阶层”的繁殖遵循着可怕的“兔子数列”,膨胀的欲望很快由小部分人的职责变成了大众的妒心,也自然会走到礼崩乐坏的一天。我们太恐惧走下自己心中的圣坛,即使那上面只有无数伸出的手在争抢一个没人得得到的金苹果,即使鲜血铺满登上它的路途:信仰总是让人忘不掉的、执迷的一种意念。追求是一种血液里的原本的呼喊,至于它究竟意味着什么,追求所寄托的形体又怎么样,于很多人已经无关。追求的空洞可以让人疯狂于任何一种信念:如果我们非要罪责战争,罪责变异的国家社会主义,不如让我们罪责上帝对原罪的设置!神坛的存在竟是如此的不可否认,以至在泱泱千载的人类文明史上,它竟然始终以一种永恒的姿态俯视着我们这种“智慧生物”的生存!然而——每一个人类所缔造的时代里,总有背离常规智慧的人。他们出于主动或是被动走下“神坛”,亦已成了一种颇为亮眼的文化风景:更有甚者,竟然为了这种“壮举”而赔上了生命。真不知道与母亲相抱烧死在柳树下的介子推,当时怀着的是对未知(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的惶恐呢,还是单纯信念于一个完美的纵身谢幕?尽管我们无法探知主人公内心真实的目的,可以肯定的却是,更多的人走下“神坛”,是出于一种对延伸的敬畏,一种对广袤世界里真正的存在的渴求。我并不觉得躺在水晶棺材里的人比平凡的众生拥有更多的幸福——至死寻求尊荣与权力使得人不得不长期存在于空中楼阁的幻想中;而走下这个伪造的天梯,与其说是取舍间的勇气,不如将之阐释为一种独醒的睿智。“醒”不过是状态,被动与不被动,倒像是无关紧要的了:关键的是,对于这些逆反于大众的沉迷的人们来说,命运,又把他们带向了何方?有人说,他们的归途是湿润的湖泊。有别于焦灼之上日渐疲软的生存,穿过了人生所有曾经经历过的荆棘与攀登,他们回复低地里凝重而平实的思考:浸淫在疏散我们原本气焰的液体里,物与我为一,人世的纷争宛若瞬息间的轻颤,跌落水中便又重归死寂。倒也真是“白发渔樵江渚上”的宁静,尘嚣只是一个我不小心闯入过的神话,更不要提宏图远志了——梦绮的背面就是梦魇,这些人好不容易翻转过来的扑克牌于是永远扣在那里:自然,也就失去了神明原本胜于其恶的宽恕的光彩。然而,真正深思熟虑之后的离开者,却会选择成为升腾在空中的泡沫:化为尘埃,却并不沉湎。他们终将触及人类思想的壁顶,并以一种令人敬畏的力量去冲破它,而开启真正通往星空的路。崇拜往往依附着一种无知对权力的寄托,但是当它出发于一种明智,便不再受控于绝大多数的盲目与脆弱,便能够超脱世界对于平庸处处设置着的管辖,便有了主宰自我的能力。有多少人纵使牺牲也不曾获取过这种能力!而又有多少人,在“神圣”的,主宰别人命运的权力面前双膝下跪,却遗忘了自己被他人所主宰的事实!我们的虔诚,难道就一定只是以某个“别物”为奠基的信仰,而不是我们自身因存在和思考所得的这种幸福和伟大?星空不是献给自视为神的,或是渴望高人一等的人的。在走下“神坛”这片人类精神的坟墓之前,它永远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仅仅离开这种欲望的攀爬,却并不意味着永恒与自立已与我们相关:把自己藏在山间的幽寂里,或是沉溺于前人哲思基础之上的辩论,在本质上,也只能算是无期的潜伏。纵然我们不需要一万颗星星去照亮整个夜晚,人文的光辉与思潮的再现,却也不失为支柱时代的一种必需。尽管我也曾倾慕轻灵而飘逸的人生,我却更带着一种责任感地尊崇着这些超乎平庸的理想主义者,和他们为真正的文明与人类梦想的高度所突破的每一块壁顶。我看见那些失败者的头颅在壁板上留下的血迹,看见那些挣扎于平凡规则的牵制,内心却倔强地突起的人们——并没有惋惜,而是带着纯粹的敬意与同往的决心。且让那空荡的“神坛”充斥平庸的尝试吧!他们便也不再有机会去欣赏天的那边,冉冉升起的新星所承载着的光芒。至此,我已挥别背后那些数不尽的无谓的泪水与伤疤:天空深邃的蓝色仿佛已经钻进我的眼眸,但我所能感知的,却是轻快之外高尚的辐射。它已激活我全部毛孔里的强热,进而延展起了我对这事业本已无边的感动。按:本文来自于高一第一周某个晚自修的桌前“狂想”。写作的时候我感到四周没有拘束,因而字体也渐趋跋扈……有时候我在想,理智究竟是进步的辅佐,还是灵感的束缚?但我在今天,却看到一种让人迷离的哲思的狂澜!我费尽经历使之平静之后,却发现它已在呵护之下,开始静静地流淌了——也只愿,梦想能伴人一生吧!九月十日晚于小和山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
小酒窝刘惠,语绘中学存在的一个奇迹,相貌姣好,全校第一,内定保送名额,三好学生,学生会主席,运动等都很优秀,简直是一个传奇。欧阳若宇,语绘中学的另一个传奇,家庭经济好,长相迷人:高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褐色的眼瞳,干净利落的短发,阳光般的笑容,一对可爱的虎牙,若隐若现的小酒窝,迷倒了一大群懵懂少女。可惜如此俊朗的少年,居然门门挂科。两个传奇之间毫无交集,却在某一天相撞。(一)九(7)班里,完全没有一副初三应有的紧张感。大家都在嘻嘻哈哈地开玩笑,只有两个例外,就是她,他。一个正在专攻化学,对喧闹视若不离;另一个趴在桌子上睡回笼觉。一位课代表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一脸神秘地说:“重大消息!重大消息!”全班立即寂静一片,欧阳若宇抓了抓头发,一副懒慵的样子,漫不经心的整理着头发,刘惠还没有从题海中拔出来,依旧奋斗。只见这位课代表说:“听说老师要刘考王和垫底坐一起呢,有好戏看喽!”话音刚落,老班有规律的高跟鞋声在楼道响起,顿时,每位同学都进入了一级警备,纷纷装作读书状。果不其然,老师宣布了这件事。欧阳若宇眯起眼,抓着书包,走到了刘惠身边,书包帅气入屉,身边的人全然不动。有意思,欧阳若宇打量起了他的新同桌:阳光照射在她三七分的刘海上,微微反射出光,额头上挂满了汗珠,只是俊美的脸稍绷,一种拒人于千里的气质直射而出。忽然一道厉光射来,:“你已经盯了我5分39秒74,请转头35。,别打扰我,放学我会给你补课。”丹唇轻启,一连串炮弹轮番轰炸。冰冷的语气,真是千年冰山呢!欧阳若宇想着,伸伸懒腰。令人期待的一天呢!(二)一天说快也快,不一会工夫,教室里寂静一片,同学们都回家了,只有刘惠和欧阳若宇留了下来。场面有些尴尬,气氛很冷,一面是怒气冲冲的刘惠,一边是及其淡定的惹事者。“请你上课的时候不要打呼噜来影响我的学习!”“青春如此多娇,考试如此罪恶,我怎能将自己埋在试卷里呢?多荒废啊!”“那你可以回家去睡吧?”刘惠阴笑着,“要在我身旁打呼噜,你会很享受的,坐下!我给你补课!”“我说考王,你烦不烦啊,我的事和你有关系吗?你有给我补课的时间,不如去补补觉。大熊猫!”烦吗?刘惠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每次对着父母那疲惫而强颜欢笑的脸时,自己觉得不能辜负他们。她理了理思绪:“我不是大狗熊,不需要冬眠。好了,现在开始补课。”她清了清喉咙。听到这话的的欧阳若宇有些失望,他想:好歹我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她竟目不斜视,补课又不可以不接受,天大地大老班最大。想我一大老少年,竟听一女子摆布,传出去丢人呐!长叹一声后,欧阳若宇只能呆在教室里,以后日日如此,可要他怎么活啊!刘惠甜美的声音在空荡的教室响起,破天荒地,倦意竟没有来,欧阳若宇认真的学习后感到诧异。“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回家后要记得写作业。再见,大狗熊先生!”刘惠懒慵的说完后,就走出了教室。欧阳若宇也伸伸懒腰收拾书本走出了教室。一向沉默寡语的刘惠也很俏皮呐,他想。(三)日子一天一天从指尖溜走。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了。在刘惠的帮助下,欧阳若宇成功的与倒数第一说再见了,这位超级学霸也逐渐开朗起来了,一切似乎都在悄悄改变着。这天放学,欧阳若宇在进入年级前200名后,要求去刘惠家里坐坐。没想到,一向温和的她,却突然变了脸,那冷漠的气息,拒之千里的意思很明确,而欧阳若宇毫不理会:“考神,你答应这次考试进前200名后,会给我礼物的,怎么?反悔了?”“可是我没说会答应你来我家!”李惠脸色发白,额头有了涔涔冷汗。“如果说我只要这个礼物呢?”欧阳若宇慢慢逼近,眼神逐渐变得很受伤,“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还是这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呢。朋友不都是应该坦诚相待的吗?”之前补课时常有的漫不经心、走神与匆匆,早让他起了疑心。可以说,这件“要求”预谋很久了。“可是,………”刘惠犹豫不决,两只手用力抓住书包肩带。“别可是了,走吧!”欧阳若宇孩子气的拉着她,飞快地奔跑了起来。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可他还是愣了。一座很简陋的农家小屋,整齐的菜畦,正在盛放的桃花,含苞欲放的杏花,一座平房就在这风景之中,红砖白瓦,绿地红花,一切都那么有诗意。可毕竟这是大城市,这种住房无疑是在刘惠身上贴上了“农民工子女”的标签。听到声音,一位头发蓬松,面色憔悴、沧桑的老人笑脸盈盈的走了出来。看见女儿身后的欧阳若宇,喜悦之情滥于言表。她连忙走上去伸出双手又没好意思去拉欧阳若宇的手,在围裙上抹了两下,说:“你是惠儿的同学吧,赶快进来坐。从小到大,你是第一个跟惠儿来的人呢!”欧阳若宇一脸的不知所措。“妈没事儿,您先坐,我去做饭!”刘惠扶着老人坐了下来。妈?欧阳若宇一脸的震惊。(四)眼前的这个女人头发花白,没想到是她的妈妈!我还以为是奶奶呢。欧阳若宇半天没缓过劲儿。只见刘惠扶着妈妈走了过来,说:“喂,我去做饭,你就陪着我妈妈逛逛吧。”“额,哦。”欧阳若宇急忙伸出手去搀扶刘惠的妈妈。他陪着刘妈一起走着,心不在焉的打量着这低矮不一的住房,但刘妈丝毫没有察觉,热情的同路人打着招呼,向欧阳若宇介绍着这里的一切。他集中注意力应着,看着这个年仅四十岁的母亲喋喋不休的说着刘惠小时候的糗事。他听着暗自发笑,想着如何来取笑她。晚饭结束后,刘惠塞给了欧阳若宇一封信,急急忙忙进了家门。欧阳若宇回到家打开了信:欧阳若宇:或许你看到我家的情况会很惊讶,但事实就是这样。我6岁的时候,父亲破产了。他承受不了服毒自杀了。我和妈妈相依为命,直到现在。我不想同学用怜悯的眼光看我,所以请你保密。我不认为人与人有什么区别,贫富悬殊又怎么了?学习不分贵贱,我只要有梦,就一定会实现,我们没什么不同!刘惠:欧阳若宇将信放在桌子上,抬头望向星空,一颗流星划过。他的脸上浮出笑容,酒窝若隐若现。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说明文
-
《伤痕》请您看完--我的家人:本来想写我的亲人,但转念一想亲人实在太多,只好改成家人。父母,和哥哥。他们都是我这辈子至亲的人。我是一个认为自己是随时随地都可能死去的人,如果那天我真的一命呜呼,牵绊我的就只有这一个理由。我自认为自己的疑心很重,但他们真正让我感到安全,尽管他们并不了解我。我的朋友:我想真正能算上是我的朋友的只有三个人:曦、卉、颖。无一例外,她们都让我感动。和曦在一起,总会很轻松。我们之间的话题总是不牵连任何人,而且是自己很快乐。我被她感动了,这正是我会这么死心塌地把她当知己的理由。至于为什么会感动,很简单,只要她有的幸福,她总会分给我一份。记得去年非典时期,学校封闭,我们这些可怜的住校生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学校苦捱。放学后,曦拖着我回她家,她在电梯里对我说:“今天晚上,我一定要让你吃成猪!”吓得我死活不敢进她们家门。吃饭的时候,看她的样子恨不得真把我当猪喂,虽然有些恐怖,但我还是感动的稀里哗啦。如果当时不是怕一流泪,鼻水也跟着流进碗里,我肯定把一辈子的眼泪全用光。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她的理科也是一大患,可她没我这么想得开,现在仍挣扎在第一线。卉,应该是我最晚发掘的好朋友,我们是一个寝室的,我们寝室有一个习惯周六晚上开“茶话会”。这一天将诞生与大堆八卦新闻,不得不“得意”地告诉大家,这个会议通常是我主持。由于本人慧根极高,所以在其中一个环节--心理咨询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和她们朝夕相处,她们的心里想什么,怎么会逃过我这双300度的眼睛。可是自我跟他们分开以后,我就不敢保证了。只有卉还认定了我这个“大师”,她晚自习跑过来把自己的心事跟我商量。卉是个不懂得人情世故的人,所以有时候她的那张嘴也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她这种人并不容易说出自己的心事,虽然我也不一定有什么好主意,但她还是告诉了我。我为她的坦诚而感动。至于颖,我不太了解她,但是我可以说她是真正把我当那个朋友的,只因为不管我怎么样她都会陪着我。我的老师:我上了这么多年的学,只喜欢一个老师。他就是我原来的数学老师。前面提到我理科一直高挂红灯,尤为数学,但是为什么他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呢。因为他是唯一真心帮助我的老师。也可以说,我喜欢他因为他的年轻,因为他年轻所以我才能说出一些别人都不屑于去听的话。对于这位老师,我也深感抱歉,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实在太差了,任凭他怎么帮,我都无补于事。他不偏心,对每个人都一样。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老师最起码的拥有。但他是第一个让我发现的人。他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他会在你的本子上写下一大篇的批语。他们都说,喜欢一个老师,就会喜欢他的课。可是这句话对我来说,真的是一点作用都不起。我还是永远对数学打不起精神。且当时,我还有一个打死都改不了的毛病--走神!当老师在滔滔不绝的讲时,我不知已经游完了几个国度。至于课,当然什么都没听进去。虽然我现在不能再听他讲课了,但是这个老师我是不会忘记的。我的二十七班:我曾是二十七班的学生,我认为我还是二十七班的学生。那里包容了我的所有,如果硬要把它从我的脑海里挖去,我想我的脑海便是一片空白。在那里凝聚着我的泪水、欢笑、希望、失望……昔日的同学曾经冲动过,曾经绝望过,曾经心痛过,但是那些我们都会在一起度过。我不曾奢望过什么,但愿若干年后,他们还会记得我。退班这个决定是我自己提出的,我不会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哪怕有一天真的后悔了,我绝不会说。离开它确实不是个很好的决策,但又有什么办法,只求他们好好生活,在某个角落,我会为他们祝福。二十七班,我爱你们!我的SuperStar:我喜欢的歌手很大众,周杰伦,喜欢他唱歌的感觉。本来也蛮喜欢王菲,刚开始听她的歌,觉得是天籁之音,不过发现自己都不敢再去听她的歌,我竟然听腻了。喜欢朴树,是停留在白桦林的年代,因为喜欢他的性格。也听光良,只限于歌好听。至于蔡依琳,我只喜欢她《倒带》的调调,至于其它,敢恭维.我的愿望:我曾经的愿望很多,连统治世界可能都想过。总之一句话:人活一辈子,一定要在历史上留名。至于现在,我只想有一天一个人去流浪。我的性格:我认为自己很懦弱,因为我会经常哭。他们说我很坚强,因为我经常哭。我的心痛之表现在一种状态,那就是流泪,而不是哭。我会为了决定的事牺牲一切,尽管有时候它们经常伤我至深。我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这种事情还是让别人去定夺吧。刚才说,卉不懂人情世故,我懂,但我懂得范围只限于同龄人,对于其他,我想还是把我回炉重造后,才有可能。我在学校的原则是,不论我犯了什么错误。我一个人承担,谁都不可以拿父母来要挟我。我不想再看到他们为了我,给人低声下气赔不是。我认为这些都是我最深最痛的伤痕,是永远都挥之不去的。如今写在这里只想让陌生人看看我的心,防止他们溃烂。我现在的生活并不好,至此怀念。我想当我说这些时,我流泪了,而不是哭。1200字以上 初二
-
伤痕风幽幽的吹,树影婆娑,凉风习习。依萧一个人痴痴地坐在湖边,享受着晚风带来地清凉,听着树叶的沙沙声响,猛然间,她哭了……两年前,她不是这样的!她快乐,活泼,无忧无虑……没想到,仅仅两年,竟把她的性格磨的这般面目全非。她静静地坐在湖边,痴痴地想着,她想哭,却不知该如何倾诉……回忆时,我会无泪吗?她静静地扣问自己,此时,泪以模糊了视野,带着她的回忆,来到了初二——那噩梦开始的时刻……一“依萧,琳迪来我办公室一趟!”,依萧是同学心目中的榜样,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家长心目中的好孩子。在每个人看来,她都是纯洁,可爱,活泼的女孩,当然,依萧也喜欢这种被人追崇的感觉。“依萧,琳迪,学校要选拔一名同学去参加全国性的作文比赛,你们两个是作文重点培训班的学生,文采都难分上下,所以这几天你们各写一篇文章,让我们这些老师评比一下。”魏老师亲切地说,依萧点了点头,她似乎感到了一种压力,没有了以往的自信。她想去参加,但她明白她的对手是琳迪——一个作文水平丝毫不亚于自己的作文高手。二焦躁弄的她烦闷不堪,没有丝毫灵感,她有点力不从心。我该怎么写呢?要不然……邪恶充斥了她全身,她不知到底是什么力量会使她如此去想,她有点怕了……我要不要买安眠药呢?可是买了以后琳迪会不会把她当作止痛药吃下去呢?我要不要这么做呢?依萧喃喃道。这时妈妈轻轻地走进来,说道:“依萧睡觉吧!”,最终虚荣冲昏了她的头脑,她有气无力地说道:“哦,妈妈,我睡不着,你帮我买一些安眠药吧!”,“行,但不要多吃啊!”依萧是好孩子,所以妈妈没有多疑。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将安眠药放在了依萧的桌子上。依萧看着安眠药发呆,心里慢慢地策划着这场足以让琳迪永远都不会醒来的戏……三“依萧!”琳迪看到依萧马上跑了过来,手里还拿了一本书。琳迪开心地说:“你可算来了,我等你半天了。对了!你看这本书,新获奖作文,里面还有写好作文的诀窍呢!现在全国限量发行,喏,这本送给你了!你和我都要加油哦!”,依萧呆呆地望了望琳迪,想着自己的自私自责了起来。她颤颤地接过了书,轻轻地说谢谢。整整一节课,她的心都没有安定下来,她抬头望着窗外的那棵树,“我该怎么做呢?我很想有那个机会,很想很想。我不想辜负妈妈和老师对我的信任,可是她对我很好,我不应该害她。但是,这个机会只有一次啊!”,她一个人喃喃道。她不知该如何去做,矛盾心理最终使她丧失了理智,邪恶最终战胜了善良。四“啊!疼!依萧快帮忙拿一些止痛药来!快!”琳迪无力地喊着。依萧快步走进教室,颤颤地将安眠药拿了出来。“给,琳迪。”“谢谢!”依萧没有再像往常那样说不客气,她没有理由再去说了。“依萧,你怎么了?”琳迪真挚的看看依萧,看着窗外,殊不知依萧心里此时默默地忏悔……五下午上课了,琳迪还没有来,正如依萧预料的那样,依萧的心中泛起了潋波,不知是欣喜还是悔恨……“请你也能够提起勇气,用橡皮擦将不堪回首的旧回忆轻轻擦去,不再让它留下任何痕迹,好让你能记上新的记忆,留下美好的。。。橡皮擦可擦掉字迹却擦不去笔痕,立可白掩盖掉错误,却盖不掉缺憾,错误——是抹不去的伤痛。”依萧回过头,是魏老师!依萧顿时慌了神,“老师,我……”,“依萧,我都知道了,其实你的妈妈早就开始观察你了,可以看的出你的犹豫和恍惚。只要你愿改就行!琳迪她没有生命危险,她也没有怪你。我知道你很自责,放弃虚荣吧!”阳光射在魏老师的镜片上,反射过来的阳光刺痛了她的眼。从小到大,依萧第一回有一种束手无策的感觉。“抹不掉的伤,是生命永远的痛,放下了,才是对自己最大的疼惜。我们继续做好朋友吧?!”琳迪不知何时来到了依萧身后,依萧转过身,惶恐地看着脸色发白的琳迪,这日思夜梦的身影出现在依萧的面前,她感到自己称不住了。“自责、疑惑、黯然固然避免不了,只是不能让这种情绪持续太久,沉溺太深。”琳迪的话又一次回响在耳边。“对不起……”依萧哽咽着,老师亲切地抚摸着依萧的头——她知道这句话的分量……累了,真的累了,放下那么多——其实很简单,也很轻松。不要再回首,只留下几滴绝望成灰的眼泪和那个紫陌纤尘里不老的回忆在空气中慢慢回味……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