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故人归
我们常说要品读经典,但是,什么是经典?李白的仰天长笑出门去可算经典?哈姆雷特的忍辱复仇可称经典?
我伫立窗边,望雨深思,恍悟。经典,必是有血肉的,悲欢离合的温度恰如人间四月天。经典也是有灵魂的,爱恨情仇的纠葛一如故人乘风归。
古来世间多无奈,暗洒闲抛却为谁。西山脚下的十年艰辛,多少辛酸与无奈,却只换得一声作者痴。提起经典,我首先想到的便是《红楼梦》。黛玉,那个柔柔弱弱,不为尘世接纳的女子,有人怨她性情凉薄,有人怪她自怨自艾,更有人讽她孤芳自赏。但是,在我看来她是美好与纯真的化身,她的忧伤与悲哀是时代的无奈,也是世俗对美的不容。她,知书达理,善良纯洁,在明争暗斗的大家族里,她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的一方净土。奈何她寄人篱下,纵使高洁淡雅,也终落得个红消香殆的结局。她,为还债而来,当泪已尽,债已还,留给我们的是什么?是叹惋,是怜惜,还是悲哀?或许,还有一丝的自喜。因为同为女子,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我们无须为一碗燕窝而看人眼色,也不用为几句玩笑话而担心内疚,那么,我们何不趁着青春年华,去谱写自己的传奇。须知韶华易逝,唯有珍惜当下,为自己拼一个锦绣前程,方不虚此生。
舌战群儒真名士,千载谁堪伯仲间。羽扇一挥定成败,妙手一双算输赢。问世间谁人可当如此?唯诸葛孔明是也。回想他的传奇一生,舌战群儒不可不提。那是一份怎样的淡然从容,寥寥几语足以让一群乌合之众自惭形愧。任凭对方如何言辞犀利,他总能四两拨千斤的驳回对方,智慧在他的身上闪现光芒,那是千书万卷的最终沉淀。与其惊叹羡慕,不如沉心静气,埋头读书。须知今日之埋头苦干,终有一日会成为一份沉稳淡然的气质。
少年奋起国方强,风流人物看今朝。若说黛玉、诸葛的时代过于久远,那么,《呐喊》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我们应该不陌生吧。无论是天真的少年闰土,还是英勇的狂人,抑或是潦倒的孔乙己,令人悲叹的阿Q。鲁迅先生笔下的人物,贯穿着我们的生活。也让我们深切领悟,一个国家若是不安定,那么必是国不成国,家不为家,人不是人。我们有幸活在一个较为安定的时代,不用杀敌捐躯。但是,我们的战场依旧存在,我们应以手中之笔,书明日之篇章,明赤诚之心。
不卑不亢彰自强,自由平等共和谐。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千百年来,自由平等始终是人类的追求一。简爱,瘦小的身体下,有一颗强大的心。“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这是怎样的质问,这不仅仅是简爱在问,更是无数受到摧残的女性心中压抑已久的愤懑。平等的力量在简爱身上展现。“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墓地,站在上帝面前时,我们是平等的。”这是我所听过的最美的话。平等与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更是我们多年来一直苦苦寻觅的乐土。
品读经典,我终知,经典之所以为经典,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更是全世界,全人类,亘古不变的哀痛与欣欢。所以,经典历久弥新,生生不息。
纵使经典永恒,却也只是故人,试看风流人物,还在今朝少年。
以文明志,以诗励行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初次听到这首词,正值幼年。只觉时光荏苒,鲜衣怒马的少年郎转已成两鬓斑白的老者。初二的某个早晨,这首词再次映入我的眼帘。我仿佛在这几行文字中看到了词人蒋捷一生悲欢,看到了大厦将倾的宋一步步走向黑暗的挣扎。
惆怅、感慨弥漫在心头,不禁联想到了自己。在时间这把利刃前,我的将来会是如何一番景象?站在心中那块属于未来的空白前,萌生出在这片空白上勾勒描绘的期待。
当时的我整日虚度光阴,最喜携伴出游,乐不思蜀,学习草草敷衍了事。“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莫待无花空折枝,莫待年老空叹失。于是渐渐放下了玩乐的心思,虽做不到闻鸡起舞,付出的十倍真心也让我感到了莫大的快乐。每日起早看书,抽空阅读,以最饱满的热情投入学习,再无懈怠。只为“我的梦想需要我努力争取”,只为“我的明天不是今天的冷淡复刻”。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不再只拘泥于课本上单一的知识内容,开始阅读各类书籍,一改常态开始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渠清因活水,见识由新知。我发现了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知识多么广袤。
猛然意识到自己“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就如沙漠中不起眼的一粒沙,花丛中普通的一朵花,平凡普通毫不起眼,有大片青年才俊凌驾于头顶,他们的优势和天赋远不能及。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我望着前方荆棘丛生的坎坷小道裹足不前再无所向披靡的傲气和信心,就连梦想也变得遥不可期。
纵观人生,无尽苦难,满是无奈。每个人都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朝五晚九身心俱疲。父母为了工作忙碌奔波,到家还要照顾弟弟与我。每每思及他们不经意流露的疲惫,暗恨自己无能为力。但父母不以为意,说什么痛并快乐着,说什么甘之如饴。不能理解的我害怕得逃离,不想再看白得发憷的未来,只期冀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片刻欢愉。
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书店,随意取了本书翻阅,在鲁迅先生的书中看到了足以影响我一生的句子。“上人生的旅途罢。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我怔然盯着那句,泪水不知怎的忽然流落。只有前行才能证明存在过,路够黑,走过才更亮。我在那一刻看见了一位身着长衫清瘦倔强的智者苦心告诫每一个迷茫的年轻人,那么真切,那么和蔼。他像农田里的一头老黄牛,在字里行间默默耕耘,期盼收获。为了祖国的明天笔耕不辍,一刻不歇。
我明白了,不是人们心甘情愿被生活折磨,而是为了梦想走在路上、披荆斩棘,跌倒流血在所不惜。梦想就在前方,路就在前方,有何理由害怕受伤?加油吧,梦想指引方向,人生必将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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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归不归“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刘彻未央宫的宫门关闭了,留给她的只有那空荡的宫殿和他冷漠的容颜。凄冷的月光洒在地上,像散了一地的细沙,她伸手去碰,却什么也触不到,就像她再也无法那样亲密的抚他的脸。犹记那时,母亲问他:“阿娇好不?”他扬着那样阳光单纯的笑脸立下金屋之誓:“好!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她满心欢喜,恋上了那个小小的少年,身为长公主之女,她只能嫁给未来的皇帝,疼爱女儿的馆陶公主自然尽全力辅佐刘彻登上皇位,她也如愿嫁给了他。于刘彻而言,陈阿娇可谓是他辉煌人生中的一处败笔,只要有她的存在,就时刻提醒着他,这个皇位是如何得到的。十年夫妻,她爱他入骨,他却总是想着如何掩饰这段屈辱,直到遇见那个她——卫子夫。卫子夫的到来让她有了深深的恐惧感,阿彻对她不再理睬,连逢场作戏也不愿。她看着那个女子,一袭白衣,巧笑盼兮,伴在她的夫君身旁,心一点儿一点儿的凉了。她以为他只是一时新鲜,时间久了,还是会回来自己身边,毕竟他们恩爱十年。却不曾想到,他给了那个女子椒房之宠,她眼中期盼的火苗渐渐熄灭,不再有一丝生机。他的离开,让她感觉天都要塌了。阿娇独自生活在偌大的宫殿中,没有他的陪伴,夜晚也是难以安眠的,而那边的他却早已和卫子夫进入了梦乡。阿彻,她不爱你,她爱的是皇后的位子,不是你啊!阿娇的悲伤几人能懂。也许,他那样宠爱卫子夫,只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势力吧!他还是爱我的,对么?即使他那般伤他,她依然会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原谅他也原谅自己。只是她嫁给他的第十一个年头,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亦有些麻木了,我、而卫子夫怀孕的消息更是让她几近崩溃。“只要朕在一日,阿娇永远都会是朕的皇后,朕定当尽全力护阿娇周全。”那日他的诺言在耳边响起,可那个许下承诺的人呢!他拥着卫子夫在椒房殿里笙歌曼舞,只问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她似乎被他遗忘在了哪个角落,不闻不问。命运总是捉弄人,几月后她居然也有了孩子,那时的她满足的,可是没多久,她便滑胎了。那日她痛苦的亲眼看着那些血。她很痛很痛,她喊着“彻儿”可是他却没来。原来那天也刚好是卫子夫生孩子。呵!老天,你为何这样对我!终于,卫子夫对她下手了。那天,她的宫中第一次来了那么多人,门口的麻雀扑着翅膀离开了这个喧嚣之地。那些人粗鲁的翻着她的东西,那把阿彻为她绾发的梳子被折断,那件阿彻最爱的衣服被扔到地上,那个阿彻用过的杯子被打碎。他们损坏了阿彻留在这儿的一切。她的夫君,她的阿彻对她如此绝情,连最后一点念想也不肯留给她。“啪——”一个人偶被丢在阿娇面前,她一句话还未说,就被两个凶神恶煞的人扭出宫门。她杏目圆睁:“放手!本宫是皇后!”她还在努力的维护着自己的自尊,换来的却是那些人的冷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她痴痴的望着上方那张心心念念的熟悉的脸,她总算又见到他了,可他怎么这么冷漠,是又生气了么?“皇上,奴婢为您熬得银耳莲子粥,趁热喝吧。”卫子夫依旧一身素白,贤惠的为他端来他爱喝的粥。他对着卫子夫温柔的笑,击碎了阿娇最后一丝幻想。他又换上冷冽的表情面对她,开口却是定她的罪:皇后陈阿娇擅用巫蛊之术祸乱宫闱罢居长门宫。她,被废了,被驱逐了。她深爱的人给了她如此残生。她一久居深宫女子,怎会懂得巫蛊之术,他又会如何不知。也许,他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合适的理由去毁灭自己这个可以证明他屈辱的证据。阿娇都懂,她永远都不会让他为难,所以在知道自己一定会死的时候,她心平气和,懒起画峨眉,娇俏人不知,一把火烧了长门宫,烧掉了两人之间所有的羁绊。那个她穷极一生追随的少年,从此再无牵连。风往何处吹,故人归不归;酒还剩半杯,她说她好累。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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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的确,在读了众多的书籍后,对此感触颇深。书籍像是父母、如良师、似朋友,与我形影相随,愁苦与共。书籍像是父母《傅雷家书》——一本充满父爱的教子名篇。傅雷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孩子,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读起来犹如山间潺潺清泉,碧空中舒卷的白云,感情纯真,质朴,令人动容。《傅雷家书》像父母一样,陪在我身旁,不离不弃,阅读时好似跟父母谈心,感动的同时,有份知识与感情的得到。让我明确了目标,在成功时不自傲、不自满。在失败时不灰心,不放弃。在任何时候不浮躁,不大意。用最好的态度与最好的状态面对一切。书籍像是良师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翻阅了著名哲学家、作家弗兰西斯培根的著作《培根随笔》。其内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论读书》中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书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论美》中说“才能就好像宝石,最好的归宿是镶嵌在素净的东西内的”《论死亡》中说“成人面对死亡的恐惧就像儿童害怕黑暗一样,与黑暗有关的恐怖故事使儿童更怕黑,同样的成人见证过死亡后也更加的害怕它。平静的看待死亡,把它当做罪恶的惩罚,或是通往令一个世界的途径”......对于这本书,就就如一个良师。他像老师一样,教我如何面对死亡,让我在死亡面前学会了坚强,正视死亡,毫不畏惧。教我如何理解“美”,让我明白得体、优雅的举止之美比形态容颜的美丽更加值得称赞。教我如何看待残疾,让我保持勇往直前的状态,促进我的功成名就,帮助我鼓起勇气,坚定意志,脚踏实地,奋不顾身的向前出发。书籍好像老朋友还记得曾经读过的《草房子》。好似朋友的亲切温馨的书籍。品读完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看到一连串的平常而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不经意间,在桑桑不断成长的过程中,似乎也像朋友般轻抚着我的心灵,为我又开启了一扇窗。在杜小康家庭没落时,他告诉我要在困境中坚强,慢慢成熟;在艾地上,秦大奶奶坐在四面环水的小草房中亲授了我对爱的执着与感动,对人的真诚与关爱;在桑桑家,纸月和桑桑又让我看到了纯真无邪、毫无瑕疵的友谊……书中开头说道:“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的确,童年中陪伴我的朋友们,是一辈子的珍贵!这些所有的一切,就好像故人一样,促膝长谈。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书陪伴着我,它是我精神的食粮,思想的基础,做事的理论,成功的铺垫。是书让我年龄变大的同时思想也在成长。毫无疑问——读书使人进步。每每与书相见,便油然而生出一种舒畅,一种感动,一种幸福!评价:以著名诗人于谦的《观书》中诗句作为题目,更加吸引读者,激起读者阅读兴趣。开头以名言开篇,富含哲理。内容充实,条理清晰,层层递进。语言畅达,文笔细腻,多处运用排比、比喻的修辞,使得语言更加生动形象贴切。抒情、议论等表达方式为文章增光添色。12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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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故人情高粱大车载着我吱呀吱呀的唱歌,苍老的声音也无可奈何。我望着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父亲左闪右闪着腰蹬驶着苍老的大车,默默的前行。我问道:“爸爸,云儿美吗?”爸爸依然左闪右闪着腰,说道:“当然,他很纯洁。”我望着蓝天,又问道:“爸爸,那……蓝天美吗?”爸爸虽然年轻,按仍舒着大口大口的气。时间静默了一会儿后,爸爸说道:“当然。”我稚嫩的歪着头问道:“为什么?”爸爸把脚撑在地上,停下大车来,说道:“因为蓝天是白云的爸爸呀。”我望着天空,不解的凝望。如今,已过去十几年了,我长大了,个头也高处父亲许多,但与父亲之间的谈话,也渐渐的少了去。时光在摧残,父亲比起十几年前也真的苍老了许多。他吃力的背起一大袋棉花,在黄昏下的棉花亩隙中移动,我跟在父亲的身后,默数着父亲落下的一双双深深地脚印,不知觉竟忘乎所有流出了泪来。到了棉花地的尽头,父亲放下肩头重重的棉花,舒了一大口气。我悄悄拭去泪水,看着父亲额头那硕大的汗珠,心,不禁疼痛起来。我终于打开尘封已久的我那宝贵的口了,问道:“爸,云儿美吗?”父亲微微昂起头轻声说了句:“哎呀,好怀念呢!”我惊讶,原来父亲还记得。父亲擦了擦汗,补充说道:“当然,他很纯洁。”和父亲一样,无比的怀念。我又问道:“爸,蓝天美吗?”父亲转过身去,在之下望着天空,说道:“当然。”父亲有背起沉重的棉花,往三轮车上背去。我望着那一闪一闪的腰,愧疚着……细细想想,十几年来自己一直躲在父亲的身后,望着他那宽大的肩而松下心来。我望着夕坠,更加惭愧了,回忆起父亲说的“因为蓝天是白云的爸爸”我总觉得父亲说的欠缺了什么,而如今我懂得了,明白了。在父亲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应该及时的对父亲说:“不,爸,因为白云是蓝天的儿子。”父亲从三轮车旁走来,入棉花地去背第二袋棉花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说道:“爸,这一袋我来背。您也该站在儿子身后,看看儿子的背影了。”父亲惊愕,问道:“什么?”我走到父亲身前,说道:“爸,您……辛苦了!一直……一直以来都是您在保护我。现在儿子长大了,我想,我一定会减轻您的负担的,爸。”父亲的鬓角的丝丝白发动了一下,我看到父亲笑了。十几年来,第一次笑啊!我扛起那袋棉花往前走着,父亲跟在我身后护着袋子,不停地叮嘱我慢些走。终于到了车前,父亲帮我放下袋子,我舒松了一口气,看着父亲。父亲说:“很累吧?”我喘着气,擦着汗说道:“不累。”父亲呵呵的笑了,又说:“天快黑了,快回家吧,你妈还在等我们呢!”我应了声,便摇把递给了父亲。车咚咚的响了起来,白路(被太阳晒的发白的土路)两旁的树木在晚雾中往后移动。我对父亲说:“爸,等我赚钱了,给你买套正宗的西装吧?”父亲笑着说道:“好啊。”落日已经闭幕了,车声咚咚的响着远去了。寂静的夜里,父亲的声音或许还在田野里久久回荡吧?如何,这烟雾也不再迷蒙了。12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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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故人很久没有上网,再次打开邮箱时,信件早已成堆。许许多多的信件中,我随意点开了一封,信件的口吻异常熟悉,就如同耳边响起的悄悄话一般,再看看落款,心中便明朗起来。哦,原来是他。他是我记忆中印象较为深刻的小学同学之一,不羁的性格和优异的成绩使得他在众多男同学中较为突出。当然,他身上也有许多令我讨厌的地方,总是记得因为名字酷似张三丰的缘故,就总是嚷嚷着说是张三丰的后人;因为当上了路队长,就总爱挎着书包从老长的队伍后面一直往前走,然后瞪着我说:“别老站在队伍外面,站好!”;总爱打断女生们的对话,或是趁你不注意时,躲在一旁准备吓你。然而,我与他之间更多的,是好朋友之间的默契。上英语课时我们的对话一定会被老师称赞为:“very good”,课间玩游戏我们也常是一组,就连班上玩过的“默契大考验”,我们也是班上唯一成功的一对。信件里,他告诉我说,他和我在同一个学校补课,看花名册时看见了我的名字,所以来向我确认一下。我仔细想想,那次是我大意错过了报名的时间,我是通过打电话让老师给我报的名,不知道具体时间,也就一直没能给他回信。直到那个星期六,我弄清楚了上课时间,坐在了教室里。因为是靠边的位置,也没有太注意进出的人群。一堂课,两堂课……放学了,我本以为见不到他了,心中感到几分惋惜,毕竟同窗五六年,分别时没有说什么,但心中还是会有不舍的吧。这些年来一直没在与他见面,又忍不住猜测他现在的模样。我刚出校门,迎面撞见了一个人,我本想绕过去,哪知他竟然叫住了我。我抬起了因思索的头,再仔细看看,原来就是他。我很诧异几年后他还能认出我来,在人群中还找得出我的面孔。我打量着眼前的他,他确实变了,长高了不少,眉宇间却少了几分霸气。此时的我们及时站在了一起,但毕竟记忆中往事的亲密与友好是尘封已久了的,我们一时缄默无语。他开口问我在哪里上初中,想来也是一段毫无意思的对话。我的心却早已不在他身上了,只是莫名的恐慌,当初那个嚣张得不得了的家伙居然也变得八面玲珑起来。他不再会反驳我的言论,像以前那样争得面红耳赤,也没有挑出我言语中的毛病,而是在一旁“嗯,是啊”地随声附和。这时才注意到,从前细腻的童声,也变得粗糙起来,想必是到了换声期的缘故。他也没有再和我开玩笑,而是和我谈起了学习,那些令我讨厌的生硬的措词,让我突然觉得眼前的他好陌生,即使近在眼前,心灵也仿佛隔了千万条沟渠。最后,生硬的对话没能持续多久,他本可以选择和我一起回去,但匆忙地别后就急着走了,我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他走后,我在原地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恍然间觉得像失去了什么一样,想努力寻找却早已消散得无影无踪。以前那个搞怪,张扬的他哪里去了?我们无话不谈的友情又被谁夺取了呢?我不得而知。若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我转过头,努力说服自己忘掉所想的一切。又见故人,没有惊喜,更没有重逢后的感动。原来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的啊,记忆中的人在变,感情在变,连关系也在发生改变。不变的,就只有记忆中的那份美好了吧。1200字 高二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