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恨的边缘
爱终成恨
“樱花何时开放呢,何时在小山村中开放呢,樱花何时放出香气呢,欢笑的七岁孩子玩耍时”
溪边,樱花树下。爱和仙太郎打闹着,欢笑声感染了一树的樱花,纷纷扬扬的落下。仙太郎和爱从小青梅竹马,互相爱着对方。
爱被村里人视为妖怪,只要她在,村里就不安宁。一次,两个同龄人亲眼看见一只死了的蝴蝶在她手里活了过来,大声叫爱为“妖怪”。仙太郎因此教训了那两人,自己也受了伤。
“对不起…对不起!”爱用她那稚嫩的童声对仙太说,“那只鸟没死…所以…”
“这都是他们的错。”仙太郎站起来背对着她“我从来没有觉得爱是妖怪,爱就是爱。”
然后给了她一个会心的微笑。
她脸红红的,也笑了。
但,在爱7岁那年,一切都改变了。
当时村子里有个规定,人们有个传统就是向“山神”供奉一个七岁的女孩,这样这七年就是五谷丰登。当然爱成了这个愚蠢规定的牺牲品。
仙太郎不想让爱死,于是在那天,他将爱藏了起来,爱得救了。
或许真的惹怒山神了吧,那一年,村里收成很不好,很多村民饿死了。最后,爱被发现还没死,于是,悲剧就由此发生。
村民要将爱活埋!
那天,爱被扔进一个很深的坑。全身缠着纱布,但是,她还是看见,那个埋她的人竟是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她的人。
仙太郎站在洞口,村民催促着他,“是你冒犯了山神,这第一把土应该由你来埋。”
他呆呆地望着她,眼神恍惚迷离。埋下第一把土后,扔掉铲子疯了似的跑走了。
“你说过要保护我的,我一直都相信,我一直都相信…”流着血泪的她,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直到….“我恨你们,死了也恨你们。”直到最后一粒土的埋下。
几天后,村子里着火了。
他看到了爱,她穿着白色破烂的衣服,眼睛里流着泪。她走过的地方,都着了火。嘴里唱着:“樱花何时开放呢,何时在小山村中开放呢……”他惊呆了,然后跑开,大笑,一路大笑。
没错,这是爱的报复。
惩罚——地狱少女
彼岸花丛中,是少女孑立的孤单身影,血色黄昏,亦是她似血的双眸。
这是惩罚,这是三生的赎罪。阎魔爱,当了地狱少女,送人下地狱的差使,就因为当年犯下的弥天大罪。
——人世有情,相连的红线不停的缠绕,脆落又惹人怜的彼岸花。愤怒、悲伤、终日以泪洗面,在子夜零晨的夜幕后,为你消除无法平息的怨恨。
看似平常的木屋,里面却放置一台不协调的电脑。
“爱,来信了”房间里传来老人的声音。
“噢”爱从水中站起来,穿上了和服。
血染红了整片天。爱如往常一样站在赤湖边,等待送信人。她手中拿着一个稻草人,绕着红线。
“
一旦解开了绳子,就等於和我正是定下契约,我会立即将你怨恨之人带入地狱。
”爱重复着这句说了400年的话。
“诅咒他人是一把双刃剑,在你死后,你的灵魂也会落入地狱。”
“这样也没关系吗?”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400年中,她凝视着世间开出的仇恨之花,观看着底下邪恶灵魂的彼此厮杀。越来越多人认识了地狱少女,红绳一次次被解开,无数灵魂被送下地域,这都为所谓吗?爱无法改变,或许她根本不像改变。看着这些怨恨,她如同在欣赏一朵似血的花,看着它渐渐腐烂,最终变成一滩血。麻木的心灵,阴森却空洞的瞳仁,即使时间也不能改变?
或许是,或许不是。
封印的仇恨被开启
鸠是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叫小一。他们也知道了真的有地域少女。不同寻常的是,鸠能看见地狱少女所看到的。起初,她觉得地狱少女送走了邪恶的人,很赞赏她。但后来,她发现,无论好人坏人,地狱少女都送下地域。她和小一才认识到事情严重性,决定阻止地狱少女。可是当他们到时,红线已经被解开。
直到那一次,鸠和小一去寺庙。从他们和老僧的对话中,爱知道了小一竟然是仙太郎的后代。冤孽啊!于是,那封印的仇恨被开启,爱终于被心魔控制,她要复仇。
她不能亲手杀死鸠和小一。
寺庙里,血染黄昏。
“鸠,你想知道吧?你爸爸的事。”爱突然出现在鸠眼前。
一辆火车驶过…鸠的眼前是另一个景象,她看到了她的妈妈,还有她爸爸。
上演的一幕,鸠终于知道了妈妈是怎么死的。爸爸不原谅妈妈的出轨,结果妈妈在雨里被车撞死…
爱把稻草人给了鸠,盯着鸠的眼睛:“一切都是你爸爸的错,是他害死了你妈妈,解开绳子吧…杀死那个害死你妈妈的人…解开吧…”
鸠哭着,挣扎着…
纠缠了很久。
最终,鸠拿起了稻草人,她的手颤抖着,泪水淹没了视线。
“鸠!不要啊”
小一跑来了。
小一跟鸠解释了很久,他流着泪。
“….鸠,对不起,你妈妈的死都是我的错…原谅我…步,我爱你…我却没能阻止事情的发生…”
爱似乎想起了什么,她被推下洞中,看着仙太郎埋下第一粒土…
“傻瓜!我从来没有觉得痛苦…爸爸你和我在一起难道不开心吗…”
鸠和小一抱在了一起。
“樱花何时开放呢,何时在小山村中开放呢,樱花何时放出香气呢,欢笑的七岁孩子玩耍时”
樱花树下,儿时的爱和仙太郎在堆石头的情景。
樱花下得好大,好大。
爱张开手,抬头望着樱花,仿佛回到了从前。她抽泣着,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爱,仙太郎是爱你的,他为了赎罪,修了寺庙。”鸠对爱说。
一团蓝光从爱手中燃气,扔向寺庙。
又一次燃烧。
爱的心中,是爱是恨?
爱与恨,如何分界?仙太郎,说了要保护爱,却亲手埋葬了她。何必怨恨?村民的生死和爱,他该如何抉择?人间的尘事,本难看破。爱,若当初原谅了仙太郎,世间就不会有地狱少女,亦不会有怨恨的愤怒生长。400年,眼睁睁的看着他人被送下地域,内心便是惩罚。
爱是永恒,不要让恨在心里滋长。
——后记
日子
咀嚼过去的日子,我品尝到了生活的滋味。
快乐的日子是金黄色的。总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情感,使我变的特别热情,急于想为身边的人做点什么。我由衷地希望,自己的快乐能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忧郁的日子是灰色的。总渴望有人给我安慰和鼓励,然而,别人的安慰也未必即使见效。慢慢地我才悟出:那片无雨的天空得靠自己撑出!
繁忙的日子是纯白的。既没有刻骨的感动,也没有铭心的伤痛。但它实实在在,让人无怨无悔。这时,我突然想起不知谁说的一句话:“要得到,就得有付出……”
激动的日子是浅紫的。我会想起那点点滴滴的往事,和久违的亲人、朋友。我惊诧莫名,不知什么时候将自己变成了一只蛹,用自制的茧拒绝整个世界的阳光。真该给自己的生命精灵插上博爱的翅膀,不仅为自己,更为身边许许多多可爱的人。(写到这里,急忙打开QQ,把个人说明改成了:独善其身,兼爱天下!觉得这样似乎感觉心胸开阔一点)
如今的日子是天蓝的。它把希望、憧憬轻轻锁在“明天”的柜子里。每天,我都会用真诚的力量打开柜子直面金黄、或灰暗、或纯白、或浅紫的日子,享受生活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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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话题六十四:边缘任何事物都有中心,有边缘。处在中心固然是辉煌荣耀,处于边缘难道就必然暗淡无光吗?请以“边缘”为话题写一篇文章[精彩构思]?1、边缘与中心由边缘与中心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入手,写一篇议论文。边缘与中心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如中国曾是诗歌的国度,小说不登大雅之堂,如今小说创作繁盛,诗歌地位岌岌可危;再如英国是资本主义的中心时,美国刚建国没多久,如今资本主义国家都唯美国马首是瞻,英国则渐渐衰落。可见,边缘与中心的关系应辩证地看待。2、边缘人从边缘人的尴尬处境入手,虚构一则故事。200字 高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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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边缘我最喜欢吃的当然就是你最喜欢吃的啊!哼,你如果不是最喜欢吃果冻,为什么总是要跟我抢,害我从来没有好好地吃过完整的一杯。”她沮丧地说,心痛每次果冻杯里的黄桃总要被他吃走一块。“哦。”他忍俊不住,眼中盛满笑意。真是爱耍赖,明明每次都是她不好意思吃独食,才勉强给他吃一小小口。宽阔的马路上车来车往。行色匆匆的路人们边走边看着手中的早报。超市的玻璃门被曙光照得晃眼。马路边的女孩子双手高高举着一个超大的果冻杯,迎着阳光,晶莹的凝冻,新鲜的果肉,光芒诱人地在杯中游走。白衬衣的男孩子一手拿着背包,一手轻轻拥住她的肩膀,不让她被过往的路人撞到。看见她盯着果冻兴奋得两眼放光的模样,他薄薄的嘴唇弯出好看的弧度。红灯亮了。行人们都站在斑马道边。“将来等我们有了钱,我们就买好多好多的果冻来吃!好不好?”她兴奋地想着,把果冻贴在脸颊上,那样就真是太幸福了!“好。”“等我们有了钱,有很多很多的果冻,冰箱里全是果冻,抽屉里全是果冻,书包里也全是果冻,那我就分一半给你吃!”“好。”阳光洒照在纯白的衬衣上,纯净的光芒就像他唇边的笑容。“啊……”她向往地叹息,黄桃果冻在掌心调皮地跳来跳去。“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有钱买那么多那么多的果冻啊……”果冻……迷人的果冻……高高地,果冻抛在空中,阳光穿过晶莹剔透的凝冻,金灿灿的黄桃,弯弯的,新鲜的有淡淡的光泽……她笑着将果冻高高地抛在空中……忽然——不知怎么,果冻落空了,轻快地落在地上。她俯身去拣,果冻杯碰到人行道的水泥边,轻快地蹦蹦跳跳向前面滚去。她着急地去追,身后好像有他呼喊她的声音,她随口应了声,着急地追着蹦蹦跳跳的果冻向前跑。果冻仍在轻快地往前面跑……她追过去伸手去抓它……然而……有什么不对了…有尖锐呼啸而来的恐怖的阴影……巨大的车轮……蹲在地上,她抓住了果冻,怔怔地,她转头,看到了一辆巨大的卡车……四周惊天动地的尖叫……刺耳的刹车……卡车巨大的阴影……她怔怔地蹲在地上……怔怔地……似乎有一股冲过来的力量推开了她,看不清楚,只闻到淡淡的清爽的香皂味,这香味有点熟悉,那风筝般飞在半空的白色身影也有点熟悉,映着蓝天,轻轻飞扬的白衬衣,就像蔚蓝蔚蓝的天际中一抹淡淡的云丝……那白色风筝的线……恍若是一串鲜艳的血珠……滴滴答答……血珠清脆地敲落在柏油马路上,她怔怔地摔倒在地上,好像忽然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喧闹的世界。汽车喇叭疯狂地鸣叫,人们的尖叫将耳膜刺穿,对着手机和电话狂喊,黑压压的人群慌乱地拥挤着只留出一片空地。白衬衣的男孩子象折翅的天使般静静躺在空地中的血泊里。那一大片湖泊般的鲜血……血泊中,男孩子的脖颈似乎已无法扭动,他吃力地,眼睛吃力地转动,想要看向某个方向。黑压压的人群从那个方向闪开一条窄窄的道。一个女孩子怔怔地从人群中爬出来,她好像忘记了怎么走路,怔怔地望着那血泊中的男孩子,她怔怔地爬到他身边,然后,她开始发呆。那一天。清晨的阳光是金灿灿的。柏油马路被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得反射出柔和的光泽,一辆辆汽车的挡风玻璃也折射出刺眼的金灿灿的亮光,马路边的林荫道,树叶闪动着金灿灿的微光。所有的车辆混乱地挤在一起。破碎的玻璃,亮晶晶遍地的玻璃,晶晶闪闪的玻璃碎屑映出金灿灿的光辉,世界忽然间宁静得再没有声音。没有任何声音……就像一场没有声音的梦……一场梦……她跪在地上。是一场梦……她呆呆地跪在马路中间望着他。是一场只要醒来就会结束的梦……那穿白色衬衣的男孩子静静躺在一片柔和的金色阳光里。阳光金灿灿地照在他宁静的面容。清晨的风吹动衬衣那洁白的衣角,他静静望着她,似乎想要对她微笑,似乎想要告诉她,不要害怕,他只是暂时有点痛,他会起来的,他没有事,他好好的。晨风轻轻吹来。她呆呆地跪在他的身边。她不敢动他。为什么他的嘴唇那么苍白,为什么会有鲜血从他的嘴角流淌出来,为什么他还躺在地上不肯起来,为什么他明明知道她已经害怕了却还要继续吓她。“翌……”她呆呆地伸出手指,呆呆地触到他的唇边,温热的,温热的血,染红她的指尖。白衬衣被血染红,就像一朵晕染的花,越开越大,慢慢地,血红色的花瑰丽地开满他的胸口。他的面容那么苍白,而苍白的双唇静静弯出微笑,他对她伸出右手,手掌静静有些颤抖。“……”“求求你……不要吓我,好不好?”她呆呆地说,“我害怕……我很害怕……”“……”他的声音轻如耳语。她哭了:“求求你……我很害怕……”鲜血为什么要一直流,一直流血会死掉的是不是?她把手放在他流血的胸口,可是血从手指缝隙间涌出,拼命把手指并紧,但鲜血又顺着手掌的边缘流出。她哭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不能用力压他的伤口对不对,那样他会很痛。她开始喊。她狂乱地拼命地开始喊。他凝望着她,眼底有痛苦和不舍,但唇边柔和的笑容却尽力将它们掩饰,鲜血渐渐染红雪白的衬衣。吃力地——握起她被鲜血染红的手,他的声音轻得就像树叶细细的沙沙声。“……”她听不到。她跪在地上拼命地喊。黑压压的人群,刺目眩晕的阳光,失控地,突然象噩梦般怎样拼命也无法醒来,她痛哭着狂乱地喊,耳边呼呼的风声,白花花刺骨的阳光,她象濒死的动物一样颤抖着大喊。血,象河水一样静静地流。血红的柏油地面。就像她的喊叫一样血红而绝望……风轻轻地吹。她忽然不喊了,眼神变得空洞,双膝跪在地面,呆呆地望着血泊中宁静安详的他。他望着她,淌血的唇角弯出柔和的微笑,好像他一点也不痛,只是有点累,只是有话想要跟她说。“……”吃力地,他握紧她的手。她屏息去听。“……”她听到了。“……喜欢你……”她怔怔地流泪,泪水静静滑下面颊:“翌,我也喜欢你。”他也听到了。所以他唇边染上柔和的微笑,那笑容柔和得就如同从树荫静静洒落的阳光。清晨有微微的风。风轻轻地细细地吹来。阳光灿烂。树叶洒落光芒,明亮得有些刺眼。黑压压的人群中。短头发的女孩子俯下身,轻轻抱住他。她跪在柏油地面上,轻轻抱住血泊中的男孩子,她轻轻抚摸他的面颊,喃喃地,四周黑压压惊慌的人们全都没有听清她在说些什么。男孩子的胸口轻轻颤抖。躺在她的怀里,他开始轻咳,鲜血中带着泡沫涌出唇角。他嘴唇轻轻地颤动着,却听不见声音。她更低地俯下身。终于,听到他仍在轻轻地一遍一遍地说:“……小米……”她俯身抱紧他。星芒般的泪水滴落在他苍白的嘴唇。轻轻地。他在她怀里轻轻地闭上眼睛,声音很轻很轻——那一天。风很安静,阳光很安静,柏油马路两边的树木很安静,红绿灯很安静,黑白条纹的斑马线很安静,一切都那么那么安静,安静得就像他轻轻的声音。“……喜欢你……小米……”阳光如水晶般透明。鲜血,在柏油地面静静静静地漫延……恍如宁静的天使,男孩子睡在女孩子的怀里,阳光仿佛给他周身晕染上了金灿灿的光环。远处隐隐传来救护车的鸣笛。女孩子轻轻将他抱得更紧些,风吹乱她细细绒绒的短发,白色的裙角浸满地上流淌的鲜血……世界安静得……从此没有了声音……"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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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边缘陆军和空军在改良版鱼鹰v22(两个旋翼改为喷气式发动机)的机舱内。飞行员:“距离目标还有30秒,打开机舱门。”(士兵们看着身后的飞机一架又一架被击落。)西蒙斯“左翼有一架敌机,额……右翼也有一架……”飞行员:“他们向我们开火了!”他们的飞机也被击中了。西蒙斯:“oh,西耶耶耶耶特。”他们赶紧打开背后的飞行装置,飞行员没有来得及弹射,飞机就坠毁了。西蒙斯的小队组成的突击队的目标是强行闯入他们(生化部队)的基地。他们要从空中试图降落在基地内部,帮助其他部队进入。尼克:“左转弯!左转弯!”和他们一起飞行的还有很多士兵,西蒙斯命令他们散开,以方被敌人的防空机枪打中。随着敌人的火力越来越密集,在空中飞行的士兵越来越少。“拉伞!拉伞!”成功的降落在了敌人基地的东侧大门旁。托尼指着大门说:“快炸开它啊!”一辆艾布拉姆斯主战坦克到达了门口,它使用炮塔上的105毫米滑膛炮对大门猛烈的开火,大门被轰出了一个洞,随后它又开了一炮,大门被彻底摧毁,只剩下焦了的黑色边框。士兵们冲了进去,坦克也驶了进去。铁塔:“坦克被敌人锁定!”枪林弹雨中,不知何处飞来一发火箭弹,坦克几乎被炸得离地了。西蒙斯:“坦克摧毁,我军失去优势,请求空中支援!”说着,他对向敌人扔了一颗烟雾弹,烟雾弹冒出了紫色的烟雾。AC-130炮手:“收到,对紫色烟雾进行打击。”ac-130发射了12发40mm穿甲弹,爆炸声后,敌人被杀了个片甲不留。”“前进!”援军到了,3架小型直升机降落在了他们的旁边,下来了很多三角洲部队的士兵。士兵:“长官,往哪走?”西蒙斯:“跟随地面部队,为空军做好标记,向基地内部出击。”基地的大部分入口都被冲破了,敌军的基地被包围了。杰克意识到了事态的恶化,他立刻搭乘直升机逃离。“杰克逃跑了!”托尼指着直升机大喊。“快去拦截它,附近大楼的炮手注意,对直升机的尾部开火,不要对杰克射击,我们要活捉他!”西蒙斯命令。友军的爱国者导弹精准的打击了直升机,直升机螺旋桨起火,坠落在了离他们不远的一片空地上。“我们要快点前往坠机现场,不要让那个畜生跑了。”尼克对西蒙斯说。西蒙斯大声命令:“我和尼克前往坠机点,其余士兵继续向基地大楼进发。游骑兵6号和赶紧前往坠机点,我们紧随其后!”尼克和西蒙斯搭乘游骑兵6号的悍马,向坠机点驶去。尼克:“ac-130,继续为我们提供掩护。”他们刚上路,就被一架直升机盯上了。直升机不断向车队开火,悍马的左胎被射中,车身来了个90度的大转弯。尼克把身子伸出汽车,使用50机枪反击,零零散散的子弹打爆了直升机的引擎。西蒙斯:“干掉了,继续前进。”他们到达了坠机点,悍马车队包围了直升机的残骸。士兵们下车,慢慢的向直升机靠近。直升机上只有一个死去的敌人。士兵:“杰克跑了,我们还是晚来了一步。”附近只有一座5层楼高的小楼,杰克必定在这个上面。“在建筑物的支撑点上安置炸药,我去追他。”西蒙斯觉得这种办法更保险。决战西蒙斯端着一把m16从1楼小心谨慎地来到4楼,一直没有碰到杰克的他断定杰克在5楼。西蒙斯紧握门把手,用力一拉,自己躲在一边。他发现里面没人,就小心谨慎地进去了。躲在一旁的杰克冲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铁锹向西蒙斯砸去。西蒙斯手上的步枪被打在了地上,他又掏出手枪准备开火。杰克把西蒙斯的手紧紧地按在墙上,又一脚踢在了西蒙斯的脸上。西蒙斯一个后滚翻甩开了对手,摆好架势准备开打。杰克:“你的英雄气概去哪了?”西蒙斯:“闭嘴你他妈个混账。”说着一拳打了上去,杰克用手臂挡住了这一拳,对西蒙斯的腹部重重的踢了一脚。西蒙斯倒在了地上。杰克拿起地上的手枪指着西蒙斯:“我会杀了你,就像杀了梅森一样。”西蒙斯没有害怕,而是对着对讲机说:“引爆炸弹!”楼房震动了一下,杰克没来得及开枪,就和西蒙斯一起摔在了4楼。杰克先站了起来说:“你的防毒面具快要破了,你死定了。”西蒙斯的防毒面具上的护目镜已经有密密麻麻的裂痕了,这让他看不见对手。杰克从一旁的废墟中拔出一个锋利的铁棍,掐住西蒙斯的脖子:“这个世界将陷入黑暗,而你,只不过是我成功路上的一颗挡路的石子!”说着,向西蒙斯的脖子插去,西蒙斯抓住以铁棍,让它从头顶让绕过,又改变了铁棍刺去的方向,最后插进了杰克的肚子。杰克倒在地上说:“这个世界是我的,你休想在我的世界杀死我!”“我从来没有打算杀死你,但我相信你不会成功的。”说着,他拿起杰克身上佩戴的电击指虎,向铁棍插去。1200万伏的电流进入了他的身体,撕破他的五脏六腑……这时,西蒙斯的对讲机响了:“西蒙斯,全部的士兵都撤离了。杰克死后,他的生命传感器会让所有士兵自爆,我们现在就来接你……”五年后原来空气中的根本不是核辐射,而是纳米病毒,很快人类就找到了自毁装置,摧毁了病毒。“现在是2030年4月8日,全球百分之96的城市都已经重建。人类终将是地球的主人。”收音机里,支离破碎的声音没有了,而是人类的欢呼声。五年级:魏骏豪1200字以上 五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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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边缘死亡边缘,你,怕了吗?当你站在死亡的边缘线上你会想起什么是生前的荣耀还是死后的凄凉不管别人怎样至少我没法在死前还强装着笑容除非我最爱的人在病床前泪水满眶地看着我我或许会试着装坚强是的,我怕死但是这并不可耻试问死亡边缘你怕了吗1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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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的记忆我们总是太过清晰的记住过去,而再不轻易间忘了未来,于是我们常常试图去忘记,去忘记那些遗失的美好。也许我总是将过去记得太深刻,所以我才无法忘记,也许是我的记忆中有太多的悲和喜,所以我才要想把它忘记,不想因虚无的回忆而忽略今朝的美好。曾经,月光溅碎脚步,目光盛满甜蜜;曾经,笑声划破宁静,黑夜垒起温馨;曾经,流星划过星空,我曾许下一个心愿……而曾经,那些所有的曾经都不会在回来,它只是现实中的回忆,回忆中的梦,我是一个活在回忆里的人,我常在这些虚无缥缈的梦里寻找自我安慰,醒后才感觉到泪的冰凉,寂寞中的感伤。或许,曾有丝丝甜蜜,在我想的太投入时笑出声来,但笑过,是喜是悲还是……我未曾感觉到。活在回忆里久了的人,便会觉得寂寞,可是陷的深了,便不容易走出来,偶尔安静下来就很想将过去淡忘,可越想忘记,记忆就越深刻,也许反而在不经意间将过去遗忘,我不想永远都在回忆的海洋中游来游去,也不想突然有一天回忆过去,竟是一片茫然,所有的悲伤欣喜都以烟消云散,努力去挽留它,却以是过眼云烟文字是寄托感情的最好方法,可写一千便一万遍不一定能牢记在心,可有时将它撕成碎片,切不一定能将它忘记,我不想刻意去挽留什么,也不试图去铭记什么,只希望有一天,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翻开记意的页码,还可以找到残留在梦的边缘的记忆。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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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恨原来生活真是这样越是你在乎的东西越是一点点失去.你得到些什么就会失去些什么.如果要让生命来让我得到我想要的.那也无所谓我只需要一份合约。能保证你们生活无忧的合约。其实我要的很简单我不需要太富裕.只要不愁就可以。做什么事情能得到你的支持那怕我错了。也许我说的一些要求都不算什么。但是我忘记了社会生活的定律那就是你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些什么.我一直用上帝为我关了一张门就一定会为我开扇窗来安慰自己。其实我一直在捍卫我们的爱情和我们的家庭只是有些东西可能让我离你们更远。我不是想拿什么东西来和你比但是我觉得夫妻最起码的一点就是信任与默契。我们有太多的分歧达也许是我们缺少了沟通。但是我觉得最起码的一样事情你和我想法行动一样都偏离了。那就太让你我都失望了。我想对你港的事我是贪玩但是我不过度、我是说谎但是绝对不是做一些对不起你的事情。我不是以前那个值会天天玩乐的男孩。我清楚的知道自己你在家庭是一个什么位置。我做任何事情从来都没有忘记两个人。虽然我有时候说的永远比做的漂亮但是你真的没有看见我一点点在变吗。我只知道一点家人的信任是对我最大的动力。如果连噶点都毛的话我觉得我做再多都是假的我赚再多再外面做的再成功都没任何意义因为这些东西我只想和你分享。少了分享的成功那只是悲剧。我不想学雷锋精神我死了才让你知道我活的时候意义。可能有些事情我真的想多了想过了但是容不的我不想。有些事情我从来都不和你计较那怕你做的再过分的事情我从来都不责怪你只会反而更提醒自己。生活就是这样那样的愚人。我想你知道的就是你仔细的想想我到底是什么人,你今天的一句话彻底的伤了我的心虽然你说过无数的这种话我都没在意但是今天我忍不住了。理由就是我真的累了我受够了生活与家庭给我的压力我也是人我也有感情我也偶而也想在你面前软弱一次。我不想和一个天天睡在我旁边的人却同床异梦我不想我最想得到你的肯定却被你说的一文不值.我不想我为了家庭努力却被家人抛弃。最后落个众叛亲离孤苦伶仃。你如果觉得我是那种人嫁错了不相信我那么请你离开我不要伤害我。我绝对不会怪你。没必要浪费你我两个人的时间。你应该清楚我我对于家庭观念和爱情观念都比较高。永远只会认可一个只认定一个人走到老。就是再过分的事情我都可能会做就是不会做那种事情。我今天才知道我在你眼中和心里是这样的人。我觉得我们真的有必要分开一段时间冷静的想想我们还适不适合走以后的路,要是走的话我们大家都要注意些什么改变些什么。如果没能和你走完人生的路那我也再不会相信爱情甚至是女人。我不想在你面前说我赚了多少钱做了多少事有多累我想了多少准备怎么怎么样、虽然那是我的权利但是我觉得那样太势力。家就应该和和睦睦的平平淡淡。莫让我回家还要解释我去了哪里做了什么目的是什么。那样我会觉得那不是我的家是我工作的地方。我不港我做的有多对有多好那你想过你自己没有列。你为我改变了什么你为我想了什么。当然我不要你搞那些是因为我真的爱你我真的不需要你变什么做什么我都爱你因为那就是你那就是我爱的周艳。说句心里话我真不需要你去做饼赚钱。我觉得我现在能撑起家庭的开销。我做了事情回来带点钱毛希望你会港点漂亮话你还要港不在乎这点钱不需要我去做,这话是什么意思咯是嫌少还是你比我赚的多咯。虽然我知道你不是噶哈人但是话港多了就没有意思了。你应该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吧。我知道我的缺点我也知道有时候我自己过分。但是我也在为这些奋斗乃。就像有些事情你说话注意点婉转点我绝对会听你的可是你就不非要拿那种命令与执行的口气港。艳子我们在一起十几年了我刘杰是什么人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我爱不爱你听不听你的在不在乎你你未必还感觉不到?我是你的老公但是有些事情我希望你莫拿老婆的口气来说那样我真的能接受点。有什么事情你可以直接和我港和我商量我不是一个独断的人。虽然有些东西我一口否决那是我有绝对的把握认为那是错的但是绝不是你说的霸道。我印象当中我老婆是一个单纯没有心机贤惠的人。现在的你真不是那么会事。我有时候觉得直接就是个完美主义者特别是对于爱情。我希望两个在一起做任何事情任何决定由共鸣有默契不会有争执有分歧、不用说能想到对方要说能想到对方能想.你每次都说要我找别个从不服输觉得没这种人。我对你说的这些事情真的不是想怪你或者什么别的意思。你放心我不管做什么事情我变成什么样子但是对你我永远都是站在雪里等你的那个男孩。而那个男孩也不管女孩变成什么样无论胖瘦、富贵贫穷、疾病与否都会不离不弃的在你身边而那个女孩永远是你也只会是你!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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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与爱听不见了,真的听不见了,虽然不是永远,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是没办法听歌手的声音了,更何况是李宇春的歌!上午刚下了不可以经常玩电脑的妈妈在晚上近9点左右给电脑在、设置了密码,不过根据我多年作战经验:老妈过一段时间不染个我玩电脑的决心就没了,再加上我撒撒娇,OK,一切!搞定!可究竟要多长时间,我哪知道,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经验是否准确。到了初中,我哪有之间玩?我妈如果意志过于坚定,岂不是……哎,在这段时间里,我与时间的艰苦斗争即将开战,以前那个潇洒的我一去不返喽!等老妈下了,与学习的斗争也是最激烈的时刻我能有闲情逸致去玩电脑?在妈妈的眼里,我似乎是一个不懂学习的败家子,可能那只是气话,但6它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的《大长今》丢了,瞧我很在意,每当想到这个我浑身都不舒服。我胆怯地趴在床上,门开了,出现的是一张愤怒的脸,“你还好意思呆在床上,真是个败家子!“我感觉全身的血再次沸腾起来,浑身如火一般燃烧的,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我只能压抑,感觉很难受,泪水似乎不像瀑布一般冲出来不罢休,却只能在眼眶打转,谁能知道,在学校里一向嬉皮笑脸的张笑语爱家里竟然是这般摸样。回到卧室,双脚像灌了铅般沉重,不敢关门,害怕听见一个声音:”天天都搞这一套,真是!“此时的我再也忍不住了,失声痛哭起来。这是我的房间,虽然不大,但有我喜欢的感觉,很安静。我讨厌听父母说单位的事,但它总会钻进你的耳朵里,所以从7岁起,我便是家中的小“间谍”,对父母单位的事了如指掌。房间外总会传来不知从哪来的音乐,使我更喜欢待在这里,当然,更喜欢在电脑旁,但这些天我算是和我亲爱的电脑同志说拜拜了。爱之篇“你知道吗?你肩上的任务很重啊!”“妈妈也想让你玩,但你不学习你考的上北京大学吗?”都是妈妈的话,我知道那是对的,可是……“如果你是妈妈你该怎么做?”此时我的回答一定让她伤透了心,“我会让她想干什么干什么。”我曾向妈妈写过信,向她要过赠言,向爸爸要过赠言,我现在一时找不到了。其中有一句比较确定: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我做了,吗?没。就像短文《巴甫洛夫很忙》中,我在作业上写的虽不是头头是道,但我也说明要学习他的品质,但我真的要学习吗?不,我知识把它当作一个普通的问题,懒散得转了一下脑子而已,却没想到编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下面是我记的比较清楚的一封信中的一段话:女儿:别的家长常对自己的儿女说:“你要听英语,你要写作业,你要背单词……但我希望你对自己说:“我要听英语,我要写作业,我要背单词……妈妈是咯噔的用心良苦啊,她常对我说:“你的任务太重了,要好好学习。你长大了我们不需要你养活,你养活好自己就好了。”是,妈妈说的也对,同爸爸一样,他们都希望我能成长好。我抱着那种想法去写信,去要赠言,那么一定毫无意义,因为我水抱着虚荣心去赶的,我希望得到安抚,有时候看见妈妈语重心长的信,甚至心生厌恶。虽然自己没有舒耳伯格那样拥有严厉的父亲和慈祥的母亲,但我的妈妈是个“两面派”,她时而温柔时而严厉。当我成绩优秀时,她也会说:“太棒了,你太棒啦!”只不过最近我失败过多而已。结尾母亲也是人,她不是圣人,她也有缺点,而她的缺点就是脾气暴躁。其实,同“精彩极了”与“糟糕透了“一样。无论妈妈对我指责或表扬也好,宠爱或严厉也罢,他们也有个共同的出发点,那就是爱,在爱的鼓舞下,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行,要不然没,妈妈会很失望的,而我,一声则如同朽木一般。后记:刚开始是怀着一种仇恨心理写的,但写到“妈妈也想让你玩……”的时候,我明白了,仇恨烟消云散。有时后就这么有趣,往往你会被自己打动。当我懂得以后,我赶紧把诋毁妈妈的词划掉,并想到了分为爱与恨两篇的方法。我不知道我能否做到妈妈希望的,但我想,这篇文章也许能像打动自己一样改掉我的坏毛病呢?做做吧,也许真能呢?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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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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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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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经历是一种财富,无论是微笑还是眼泪,它让我成长。“咣当!”听到这么生脆的响声,我条件反射的“腾”的站起来。“哈哈,你完了,等下老师来了你就完蛋了!!”一个同学正幸灾乐祸的咧着嘴大笑。原来是个男孩子打碎了教室的窗玻璃!我无力的坐下,心里也在责怪那个男生那么不小心,把我吓了一大跳。那些天我已经被类似的响声弄得快发神经了!!爸爸妈妈不知为什么事大吵了一架,吵完之后,妈妈还不解气,又抱起碗柜里的碗和玻璃杯摔起来“咣当!咣当!”爸爸并不理会妈妈,他拿上自己的大衣,摔门而出。只剩下我抱着四岁的弟弟,小小的身体蜷缩在墙角,看着妈妈散乱的头发与仇恨的目光,恐惧的忘了哭。之后,天天如此,没有一天妈妈不摔碗,没有一天爸爸不拿起大衣离开。在茫然失措的同时我想到了阻止,我真的想去阻止,我想阻止妈妈继续摔碗,阻止爸爸继续摔门而出!!他们这样,我害怕啊!!我真的害怕!!可是,我无能为力,妈妈不理我,爸爸更不会理我,我想去阻止,但是我做不到。就这样,我开始对清脆的响声敏感起来。一听到类似妈妈摔碗的声音,我就会下意识的抱紧自己,试图找一个保护罩,把自己罩起来。每天心里都很烦,更多的是恐惧,近乎神经质的恐惧!我渐渐的变得麻木了,整天整天的不做任何事,不见任何人,不说任何话,除了用单音节回答一切问题和吃饭,睡觉之外!!当时只有十岁的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只知道那是个悲剧,所有的情节都和我看过的悲剧一样!!我喜欢看悲剧,经常会为剧中的主人公伤心,甚至哭泣,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发呆,喜欢追忆伤心地往事。然而,我却万万没有想到,悲剧这么快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而且是那么真实,那么让人不可置信!阳光和风雨总是交替着,爸爸妈妈和好了。看着他们如阳光般的笑容,我长吁了一口气,感到从未有过的解脱!!这几天,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总是感觉阳光好刺眼,空气好干燥,生活好无聊,心情好糟糕。总是感觉眼前一片漆黑,分不清东南西北,每天所要做的只是重复昨天,总是想方设法的让自己的脑子停止转动。不管身体怎样,心总是好累。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烟味,转过身来,看到侯雪右手夹着烟,在一大群人的鼓舞声中,悠悠的放进嘴里,猛吸一口,吐出一团烟雾,随即是一大堆同学的“侯雪好棒!!”接着是一阵嬉笑,我清楚的看见,侯雪也笑了,但从她的眼中,我看到了泪我看到了无奈与伤心,李走了留给她的只有伤痛。我想过去阻止她,不要再抽了。但,我觉得,我没有资格—她为友情而伤痛,为友情而堕落。我呢?只是一个虚伪的家伙罢了。我记得,侯雪曾经说过“李胜于她的一切,如果有来世,她愿意做李院子里的一棵树,永远默默的注视她,即使被忽视,她也愿意。说完,侯雪向天空望了一眼,傻傻的笑”和李在一起多好啊!”我听了,使劲的拍了拍她的肩,大声的说“虚伪!!”现在想想,才知道真正虚伪的人是谁。我已经无法挽回了,只有看着悲剧发生,只有默默地为侯雪伤心。时光飞逝,一下子就到了十二岁!因为成长环境的不同,我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确实是这样的,十二岁的天空下,我这个花季少女虽然做着与同龄人一样的梦,但不同之处似乎多于相同的地方。在我的世界里总是不合时宜的酝酿着十八岁的情感,演绎十八岁的喜怒哀乐。欣喜若狂是虽然也会表露出孩子般的天真,但更多的是十八岁的矜持;情绪低落时虽然偶尔会抱着枕头大哭一场,但通常那些晶莹的泪珠会被无奈的摇头以及连自己都不知道有何意义的唉声叹气所代替。曾经喜欢抱着可爱的卡通杯调皮的一气灌下几杯酸酸甜甜的牛奶或是五颜六色的果汁,而现在却更愿意握着高高的亮晶晶的透明玻璃杯细细的品尝着白开水的味道。我放放肆的恋上了蓝色,恋上那代表朦胧忧郁的蓝色;恋上一个人静静发呆的感觉;恋上独自品尝甜蜜的孤独的时光,脸上轻轻闭上眼睛是那种不想说的心情。是的,我喜欢上了尝试放纵的滋味,喜欢在阳光灿烂的花季思恋朦胧的雨季。我的脚下是打磨掉菱角的石头,我开始站在这个石墩上向成人的世界张望。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