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
所谓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就是通过笔尖的力量,将现实中的某种痛,压缩成文字,用来诠释他对生活的深度的理解。狄更斯,便是这样的作家,优秀且锋芒毕露。文中塑造了一个绝境中仍怀抱希望的孤儿形象,使《雾都孤儿》成为19世纪文学史上不可不读的里程碑。翻开第一页的那一瞬间,我的视线就被一种魔力牵引着,再也无法挪移开来。
故事中的每个环节,层层深入,环环相扣,无论是情绪还是情节,都围绕着主人翁小奥利弗,他经历了无穷尽的奔波,最终得到了真正的幸福。路途中,他遇见了“善人”和“恶人”,像笑里藏刀的费金;冷酷无情的赛克斯;舍己为人的南希小姐……无不演绎着生命周遭的各种传说。
奥利弗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由于我并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我在看书的时候,会将自己代入其中,想象着自己或许就在故事里,慢慢感受,体会着他正在经历着的每一个步履。
奥利弗的童年趣事里也隐藏了他心中的一些想法和言语。当一个强盗要把他抬走,他试图闯入切特希的梅里家宅,他因此受伤被捕,抓住他的人立即对他进行施救,焦急的忙着让他恢复知觉。一片嘈杂混乱之中,一只无形的手牵着他匆匆离去。这些幻想飞速掠过脑海时,一种难以描述、令人不安的疼痛感,一直骚扰他,折磨他。被施救时的感受,就像是一只躲藏在猫窝里的老鼠,惶恐、惊慌!我仿佛身临其境,藏身故事的某个角落里,偷偷的看着奥利弗躺在病床上,眯缝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神情,好像那是被白色布条裹起来的“木乃伊”一样。奥利弗身边的人,围成一个圈子,注视着他,窃窃私语着。有的指使仆人,去端茶送水;有的呆呆的望着奥利弗的绷带和他微微起伏的胸膛;有的用手帕试擦着即将因为同情奥利弗而滚落的眼泪……
奥利弗的生活就像是一个调色盘,无论什么样的色彩都会在上面抹上一笔。虽然他的身份只是一个被酸甜苦辣的滋味包裹着的孤儿形象,但是上帝给他关上了一扇门,却给他开了一扇更明亮的窗。
难忘的华山之行
说到华山,你们是否立马就联想到电视剧中”华山论剑”的场景呢?都说没有一个金庸迷不到过华山,我还不算是一个金庸迷,可是暑假爸爸却执意要带我到华山,感受天下第一险。在爸爸的激励和鼓舞下,我无知者无畏地来到华山脚下。
上午八点多,刚过游客中心,里面有个玉泉道观,出于好奇心我们进去看看,一位年轻的道士,浙江永嘉人士,他对我们说:“想做好每一件事,心就得静下来,爬华山也是一样。”嗯,我心想:他说的真好。
华山由东西南北中五峰组成。在山脚下仰望华山,犹如五把利剑直插云霄,令人生畏。上午九点多,山顶的浓雾还未散去,峰顶若隐若现。郁郁葱葱的树木长在华山的斜坡上,你推我挤,不留一点空隙。有些岩石十分巨大,一眼望去,洁白的不能再白了,似乎上面有终年不化的雪铺盖着。听说许多道士就在白色石头洞里隐居。还有些怪石数不清有多少棱角,全身比煤炭还黑,仅仅看着云台峰,我就被他的险峻吓得缩头了。
刚开始路还算平,我们以为华山这么好登。走着走着,我们走到了五里关,是华山的第一关,只要走过这一关,就能看到大自然的天下奇观。过了这一关,山路微微斜了一点。台阶两旁栽满树木,阳光基本照不进来,但地上也留下星星点点。走了一段路程,我已经大汗淋漓,我们停在一个木桥边喝水吃面包,我从木桥上望下去,有一个大峡谷,直接斜到地面,我两腿发软的感觉,爸爸笑着问我,要不要退回去啊。
我们来到百尺峡——近乎直立的天梯,大家都紧紧抓着两旁的绳索,像蜗牛一般往上爬,我心都要跳出来了。爸爸在我后面为我保险,爸爸问我:“是不是怕了呀,没想到华山这么险啊,爸爸真是低估了。”这时,上头奔来了一个道士,他背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箩筐,轻轻松松地往下跳,我们见他这种举动,不禁惊呆了,这原来就是“身轻如燕”啊!爬上了直梯,看见旁边有一个石碑,上面刻着几个字:“登上华山,一生平安!”我看了这句话,信心更加饱满,继续往上登,一直到达北峰、西峰(海拔2082米)——欣赏华山最美的风景。
从清晨到傍晚,华山一直与我们为伴,当我累的要放弃的时候,爸爸总是鼓励我再坚持一段,再走一段,就这样我也爬上了华山。是啊,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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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雾都城的一个寄贫院,一位奥利弗的小男孩出生了,但是奥利弗的妈妈却与世长辞,因此,奥利弗成了一位孤儿。后来,因为多要一点粥别买走,又为一场误会无家可归,又误入贼区,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最终,在好人的帮助下,找回了亲人、知道了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本书告诉有三类分别是:善恶、美丑、正义邪恶。而奥利弗天性善良、正直。我又喜欢的一句子:走了差不多十二英里,天又黑了,他双脚浮肿,两腿酸软,全身直打哆嗦。我体会到奥利弗一个孩子走十二英里,脚肿、腿轻、身体发抖,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很要趴下,但是它并不放弃,努力前进。从这我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爬凤凰山,我爬了一半,就没有力气了,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吸气,说道:“妈妈我们放弃了好吗?”妈妈大声说。“那你背我。”我说。妈妈无奈极了,她只能从山上到山下一直背累地气喘吁吁。我一想起这件事读到上面写的那句话,十分无地自容。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雾都孤儿》观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今天我读了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雾都孤儿》。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孤儿。9岁时,被先后送到工厂和棺材店做学徒,最后不堪忍受,逃到了伦敦,遇到了以偷盗为生的费金一伙,并被迫成为其中一份子。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以后,最终和外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小说中有许多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尤其是南希,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多亏了她的帮助奥利弗才得以从费金那伙人中逃脱出来。虽然她也有过迟疑,有过害怕,但她最终遵从了自已的良心,冒着死亡的危险,帮助了可爱又可怜的奥利弗。虽然她最后死去了,但她成了小说中至关重要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读完了小说后,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奥利弗作为小说的主人翁,生话在那个年代,她是不幸的,作为一个孤儿,她受了很多苦,与她相比,作为同龄人的我,是多么庆幸生话在如此安逸,幸福的时代。因此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话。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今天,我看了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本书,从中我看清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中主角就是可怜的奥立弗。退斯特,他是一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在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生活。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些人为什么要偷取财物?他们不明白结局是落入法网吗?无论对方多么灵活、聪明,只要有群众的支持,罪犯都会落入法网。还有那些济贫院的人们,既然知道是孤儿,那就更加要多多照顾关心他们,为什么是百般虐待他们呢?我劝你们改邪归正,做一个热心人吧!而那些好心人救了奥立弗,如果没有那些人们,奥立弗早就没命了。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好心人,让世界更和谐、安宁。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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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自己与内心的较量一个混乱的时代,一群善良的人们,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有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养,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虐待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来到了雾都伦敦,寻找自己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然是善良的。最终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些好心人竟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很多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在乡下,人们对于文化水平不是很重视,初中毕业,上个高中,大学就上不上无所谓了,出国留学那就更不要想了。村里有一个漂亮的姐姐,家里条件不好,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了高中。可高中的条件艰苦,学校里又有许多不学无术的人经常惹是生非,各种脏话各种动作都做得出来。学校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五天非把人打出血来了。学校好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被带坏了,渐渐地,好学生屈指可数。高考了,她脱颖而出,成为武进区的高考状元。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混乱的学校竟然能出个好苗子,也不经赞叹她的抗打压能力。她越学越轻松,拿到了硕士学位,出国修学,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成为一名乡村学霸。这就是美,人生如梦,有好有坏,处境你管不了,别人你管不了。只要你正义,一切都会给你开绿灯。莲藕有“出淤泥而不染”,你有“出恶境而不败”!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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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罪恶的人起初都是向善的,丑恶的心灵也并不是天生的,然则若你有一颗坚毅而又良善的内心,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的资本主义阶级与统治者用他们的虚伪与残酷强力压制着百姓的穷苦生活,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位杰出的对社会具有强烈批评性的作家,他写出了一本名为《雾都孤儿》的小说!书中的主人翁奥地利弗·特威斯是一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他出生后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后来一个人孤苦伶仃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冷漠与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了一位仁慈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这个年岁已高的老先生收留了他,这才让他过上了好日子。在他碾砖周折的这期间,无数困难险境等待着他,他也有一段时日在“悬崖”的边缘徘徊,但他本心向善,即使身处艰险但也绝不丢弃顽强斗争的精神。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奥利弗与强盗集体的经历,奥利弗无法背叛心中那正直的心灵,所以最终未加入强盗集体,凭自己的正义勇敢逃出了强盗的魔掌,这让我油然生敬,佩服他的刚强。他一出生就开始遭受磨难,祸不单行,凭自己的坚强刚劲的信念一步一步迈向彼岸,他的勇气可畏可敬,真正的勇气不是压倒一切,而是不被一切压倒,对于他从小地狱般的生活,那我们就是天堂中的锦衣玉食了吧,可愧,如今仍在退缩,被困难侵蚀。所以,即使翅膀断了,也要飞翔!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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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哎,如果费根真的开了抢那奥利弗该多惨啊?”我自言自语道。当我合上《雾都孤儿》。这本书后,我仍然很害怕,想起那一幅幅触人心人心的画面,我不禁打了一个哆嗦。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佛一出生便没有了妈妈,于是老天就将许多苦难压给了他,他被好心人收留过,也被坏人拐卖过,但他依然用自己善良的心感受着世界的美好。善良是一个人的基本品质。奥利佛就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孩子,虽然他身处险境,但他从来没有害人之心,令我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佛在逃跑后又被费根抓获了贼窝。于是费根想教给他一些偷窃的技术,费根说奥利佛从今天开始我要交给你一些技术,希望你能学会说完对根露出了猥琐的微笑,奥利弗不仅打了一个哆嗦,跟着费跟小心地学了起来。不久后,费根说:“小兔崽子,今天我要派你去偷钱包,希望你能完成任务啊。”奥利弗仍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去,最后他被费根逼去了。那时,费根拿着枪瞄着奥利佛的脑袋,奥利弗在这样的情况下并没有害怕,而是放弃了任务,费根之后对她又打又骂,奥利佛可真善良和勇敢啊。记得有一次我去医院打针,看见一个穿着华丽的小女孩正在对他妈妈说:“你不去给我买鸡爪,我就不打针!”只见那个小女孩用脚蹬着他的妈妈,双手捶打着他妈妈的背,发出“砰砰”的声音,大声说:“快去给我买鸡爪,快去!”他那龇牙咧嘴的样子真让人讨厌,我非常生气,他生活在好的家庭里却不去珍惜,真可恶。奥立佛本来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可是他的善良却让她成为了幸运的孩子,我们出生在幸福的家庭里,不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吗?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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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读《雾都孤儿》有感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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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我极其推荐大家看一看《雾都孤儿》。作者是:(英)查尔斯·狄更斯。4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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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二年级:叶峻峤45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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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 向老 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300字 一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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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一书于1838年首次刊行。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因此他为我们写了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塞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这些人撒谎、欺诈、偷窃,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子上,在惴惴不安中生活。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雾都孤儿》中的南希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和赛克斯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非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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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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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2]今天,我介绍给大家一本书《雾都孤儿》。主人公奥利弗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他吃不饱饭,想要厨师再加一点点食物,结果却被愤怒的厨师用汤勺狠狠地敲了脑袋,并且被拎到了院长那。院长认为加汤是大肚汉才会提出的要求,把他关了禁闭。奥利弗在如同地狱的禁闭室里关了八天。终于棺材铺的老板索尔贝里先生带他到自己的铺里干活做学徒,但是另一个学徒诺艾是一个满嘴谎话又非常粗野的人,还经常用头儿的口气教训奥利弗。在忍耐了一段时间后,奥利弗确定步行逃到伦敦去。来到伦敦,奥利弗遇到一个叫杰克·达文西的男孩,他要奥利弗加入自己的队伍。路上奥利弗惊讶地发现杰克是一个小偷,奥利弗吓坏了,他赶忙跑啊跑,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被杰克偷了金币的老绅士发现自己被盗,满街的行人都来追赶奥利弗。奥利弗被关进了单人牢房里,幸好老绅士后来明白偷东西不是奥利弗,奥利弗是无辜的,并且愿意照顾他。然而好景不长,老绅士让奥利弗出门买点东西,奥利弗无意中迷了路,不幸地撞上了窃贼费金的同伙——比尔,并被比尔带到了费金那里。费金和比尔用枪威胁他钻进富人别墅,把门打开。可怜的奥利弗撞见了一位带着武器的仆人,失去了知觉。醒来他发现两位女士站在床边照料他,奥利弗向她们讲述了自己经历,她们都很同情奥利弗。她们得到消息费金和一个叫蒙克斯的人要杀死奥利弗。终于老绅士在一家臭名昭著的酒吧中找到了蒙克斯,并报了警,原来奥利弗是蒙克斯同父异母的弟弟,蒙克斯为了独吞父亲的遗产不惜杀掉奥利弗。奥利弗最后被老绅士收养了,拥有了一处真正属于他的住所和一群真正的朋友。《雾都孤儿》描写并体现了十八世纪英国孤儿的悲惨生活,批判了当时的孤儿院、童工制度还有犯罪团伙。我很庆幸我没出生在那个时代,也没成为孤儿,没有尝过被打和饿肚子。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长大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帮助救济穷人和孤儿。75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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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2)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7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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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2)_750字《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着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着名的作家。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7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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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恩中成长——读《雾都孤儿》有感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东台悦达中学二年级:朱萧臻750字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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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像云不是云,像烟不是烟。风吹可飘动,日出时散开。”大家猜猜看,这是什么?哈哈,当然是雾!一天清晨,当我打开大门时,发现眼前的景色与平时不一样。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就连地坪里的花草也若隐若现,似乎在那里跟我捉迷藏呢!我惊叹大自然这位高明的魔术师,它用魔法挡住了我的视线,它用雾的独特魅力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情不自禁走出了家门。在我家的地坪里,我被那乳白色的雾,团团地围住了。微风吹拂,雾一会儿上升,一会儿下降,一会儿聚拢,一会儿散开,一会儿又滚滚向前……它真像一个淘气的妹妹,在我面前嬉戏。我不禁伸出了双手,真想抓到它。嘿嘿,我抓到啦!我立刻张开手细看,发现它早已从我的指缝间逃跑了。可一会儿,我又发觉雾忽地飞回来了,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忍不住再次伸出双手,想轻轻悄悄地捉住它,可它照样溜走了,只不过这次,雾在我的掌心里留下了一些闪亮的小水珠。“张梓涵,时间不早了,该上学啦!”爸爸在提醒我,我赶紧跑进家门,背起书包,领着妹妹去上学。走在路上,我能听见不远处的说话声,却看不见人。我明白这和平时一样,上学的学生,上班的人们都在匆匆忙忙地赶路,只不过今天,大地被雾这床白色的大被,遮得太严,盖得太厚了。驶过来的汽车不但开着车灯,还不时地按着喇叭,缓缓地前行。走在我前面的妹妹,一会儿就不见了,我赶紧跑到前面找到她,拉着她的手一起向前走。这时,我总感觉雾将我们和其他的人分开了,仿佛世界上只有我们姐妹两人存在。走到学校门口,我们班的两名女生像从雾里突然间飘了出来似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们已热情地与我打着招呼,这时我看见她们的睫毛上,头发上都挂满了小小的水晶花,在灯光的照耀下,美成了一个个小仙女啦!上午时分,太阳出来了,雾也慢慢地散了,远处的山啊,房子啊都看得清楚了。操场边的几棵小树,像被雨水冲洗过一样,叶儿绿得发亮,美丽极了。可是,我的心里还在念着雾……75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