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好是读书_2000字
我的爱好是读书。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独特的兴趣爱好,有的同学喜欢跳舞,有的同学喜欢绘画,还有的同学喜欢收集邮票。如果你问我有什么兴趣爱好?我第一时间的回答一定是读书。因为我课余时间多半都放在读书的爱好上。
妈妈告诉我,在我刚出生的时候,爸爸为了给我取一个好听的名字,翻遍了家里的所有书籍,终于看到一本诗歌集上有一位诗人的名字叫帕莉扎,所以决定给我起名字叫帕莉扎。这么一来,我的姓名来源于书。在我小时候,总是喜欢听爷爷和奶奶一唱一和的给我讲一个有一个奇妙而又有趣的故事。后来,姐姐告诉我,爷爷和奶奶所讲的故事大多来自于书。于是,我幼小的心灵便开始了对读书的渴望。
又过了不久,我终于开始上学了。在学校里的学习使我实现了愿望。因为在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发给了我一本又一本崭新的书。虽然我得到的只是一些教科书,但是我的内心还是十分满足。我当时既兴奋又开心,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读书了,开心的是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书。渐渐的,我发现书是一个十分有价值的东西。它虽然没有声音,但是教给了我无可计数的知识,教给了我如何计算,教给了我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书就犹如一位充满智慧的导师,在我困惑的时候,教育着我。有了书,我认识了不少的字,可以认识街上大大小小的招牌,可以读懂家里许多家具和生活用品以及食品或药物的说明书。
我过五岁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高兴极了,因为我一直梦想着拥有一本只属于我自己的课外书。我十分感激我的妈妈。这之后的日子,我就废寝忘食的读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我认识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丑小鸭,小红帽,灰姑娘等等。从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中,我懂得了什么是美丽善良,什么是狡猾丑恶。我到现在还保存着这本书,这本书毕竟是我得到的第一本故事书。
舅舅家给了我们家一个柜子。爸爸把这个柜子放在了客厅。这个柜子十分高大。那时的我很小,我踮起脚尖好不容易才能够到柜子的第一层。我给爸爸妈妈提出了一个这样的要求﹕我要求把这个柜子当书柜,放上许多书,不要放别的东西。我还要求爸爸妈妈把所有的书放在书柜里,争取把书柜填满。爸爸妈妈答应了我的要求。自从有了书柜,我一有钱就买书。所以,我一直舍不得花掉仅仅只有几元的零花钱。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书柜用书填满。于是,我开始实行了“攒钱计划”。自从所谓“攒钱计划”施行后,我在家里变得十分贪财。三个月下来,我才攒了五十元。可是这些钱只够我买五、六本书,放在那个高大的书柜里很不起眼。我好不容易攒钱买到的书有《西游记》、《少儿百科》、《十万个为什么》、《海底植物知识》等等。我视这些书为宝,毕竟这写书我家书柜上的第一批书。我还把这些书读得滚瓜烂熟。而我的爸爸总是带来一些关于汽车维修类的书籍,这些书虽然很多,独自占据了书柜的最上一层,我把这些书也读了一遍,但是这些书的内容我并不理解;而我的妈妈带来了许多食谱和一些养生类的书籍,这些书的内容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犹如天书,我还是不理解。姐姐初中毕业后,又给我送了许多书。姐姐送的书中,有我最爱看的四大名着,有《上下五千年》《昆虫记》《海洋百科》等书。爸爸和妈妈的书,姐姐送的书,外加我每个月都买的书,终于把家里的那个书柜填满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就读完了我们家书柜上的所有书,并且把从书中积累的知识运用到了日常生活和学习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越来越多。从小儿图书到童话故事;从童话故事到连环画;从连环画到百科;从百科到散文集……我对读书的爱好从未中断过。我从书中汲取知识,学会了做人的道理。
我看书常常入迷。记得有一次,我借了同学的一本《少年文艺》。那时候是六年级的最后一学期,也是我小学的最后一年。我原本以为可以利用下课的时间来读这本书,但没想到老师们连下课的时间都不放过,我失望极了。只好在中午吃完饭后,别的同学都出去到操场活动,只有我一个人留在教室里。我拿出了《少年文艺》,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当我读到其中一篇精彩的故事时,我眼中仿佛出现了故事中的场景。但是中午的时间过得飞快,又开始上课了。终于盼到下午放学,我回到家认真而又十分迅速的写完了家庭作业,又拿出《少年文艺》高兴的读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吃饭,我嘴里虽然答应着:“来了”,但是手里的书却像一个巨大的磁铁吸引着我,我的眼睛怎么也离不开它,想把这本书带到饭桌上一边吃饭一边读,但是老妈早就规定,不能把任何一本书带到饭桌上,如果带书过去肯定会被没收。我还是舍不得把这本书放下,于是又读了一会儿。这下老妈生气了,她把我手中的书一把扔在了地上,愤怒的对我说:“你很快就要参加小学毕业的考试,六年的学习,在这次的考试中取得结果,这次考好了,以后有的是时间读书”。我捡起地上的书,只好无可奈何得去吃饭了。小时候妈妈支持我读书,但是随着学习压力的增大,妈妈不再让我读课外书。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妈妈是为了我好。但是,我还是无法抵挡书籍对我的诱惑。上初一的时候,我听同学们说可以到学校图书室办借书证。于是我迫不及待的办了借书证,然后每个星期都借书看。我借了许多书,和图书室的韩老师成了很好的朋友。韩老师说:“现在科技发达了,人们上网很方便,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少有少年像你这样热爱读书”。但是,我始终认为:再先进的技术也是无法代替书籍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对我来说是很宝贵的。每当我看一本书,总是把书包上皮,看完后再把书皮拆去,放入书柜中。正是因为这样,我看了很久的书仍然是崭新的。为了加深我对每本书的印象,看完一本书后,我都要把从这本书中学到的知识和自己的感想写成读书笔记,并且还把这本书中精彩的片段抄在日记上。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在我看来,这个比喻是十分恰当的。现在,我已经离不开书了。读书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因为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充实了我的生活,使我不断地增长知识,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籍陪伴着我成长,丰富了我课余的生活。同时,也激起了我对未来的向往和对知识的渴望,并使我树立了远大的革命理想,这时,我的心灵是充实的。在学习上,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在和同学的交往中,我充分的利用我从书中学到的知识,感受到了读书对我的重大意义。更重要的是,它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人既然生存在这个世界,就要像雷锋叔叔那样“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人生的一部分。
因此,我的爱好是读书。
初三:帕莉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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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海龟
大家好!我是一只小海龟,我的小主人给我取了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托托。我来讲一下我的名字的由来吧:我的小主人有个可爱的小妹妹,她特别爱看《小小智慧树》这个节目,小主人有时候也跟着妹妹一起看,节目里有个他们非常喜欢主角名字就叫托托,也许也很喜欢我所以就给我取名叫托托。
大家可不要以为我是那种大海龟,我只是一只小小的小海龟,我只有小主人的小拇指那么大,墨绿墨绿的皮肤很有特色,坚硬的“盔甲”天下无敌,四只小脚总是缩圈在盔甲里,我的小脚非常小,只有几毫米而已,我还有一颗小头和一条短短的尾巴,我的尾巴真的特别特别短,只有0。5毫米,不过我的长相还是非常可爱的。
我生活在“缸”里,我的小主人非常爱我,他把我的小窝收拾的非常干净,舒适。她每天都让我吃饱喝足,每次小主人给我喂食的时候,我总是飞奔过去啊呜啊呜的大口吃。她喜欢把我托在她的手上,我也喜欢用深情的大大的眼睛望着她,有时我也很调皮,把脑袋缩回一半,脖子上就会自动围上一圈围巾,小主人的妹妹最爱看这时的我了,小妹妹也会毫不犹豫的亲我几口,我会很害羞的把又细又短的尾巴收起来,逗得小主人咯咯直笑。有时候小主人会带上我一起躺在草坪上晒太阳,一起听故事,一起听音乐,小主人唱歌给我听,有时我也会在草坪上扭动,就像是在快乐的伴舞,有时我也会扬起脖子,像是在乐呵呵的演唱。每当这时小主人总是说:“托托,你为什么这么可爱呀?你的妈妈肯定比你还要可爱!”她还经常蹭我的鼻子,摸我的下巴,我总是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这真的很舒服啊!
这就是我,一只给小主人带来无限乐趣的小海龟。欢迎大家来我的小主人家做客,跟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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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笔记_2000字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自从读过红楼梦以后我发现这本书太悲痛了,我发现红楼梦里边的人物太苦了,比如林黛玉,自小就失去了自己的母亲,来到自己的外婆家,而且她还有一种病,这种病就像是永远也好不了一样,在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段林黛玉初见贾宝玉的那个时间,还有很多公子姑娘在一个地方文思作画,还有就是林黛玉写的诗句,林黛玉通过傻大姐知道贾宝玉今天结婚和贾宝玉发现洞房花烛后的人不是林黛玉,而且林黛玉在自己洞房花烛那段时间烧掉了自己和林黛玉一起写过的诗,和林黛玉四千是那么的伤心痛苦内心是什么感觉?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见红楼梦自己总是觉得最后林黛玉应该和贾宝玉在一起的,我真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曹雪芹到底是糊写的还是在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件事,为什么零待遇和贾宝玉就不能作梁山伯和祝英台一样,就算死了,但是最后他们两也能一起化成蝴蝶一起飞走。说实话,读前面一点我对这本书还感兴趣,快要读完这本书的一半我就不感兴趣了,要不是我想看一看后面的结果是怎么样的,我才不会去看这本书,但是看完这本书就好像是我们的人生一样,有酸甜苦辣,就是黛玉酸就是林黛玉吃那些姑娘们的酸一样很不舒服,甜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俩人在一起作诗,苦就是贾宝玉和那些姑娘们在一起把林黛玉一个人扔在那里看着他们一个个欢快高兴的笑脸。我希望我的人生不要和贾宝玉和林黛玉一样痛苦,两个人没有在一起,我想起然后两个人有缘人又不能在一起,所以要是我,我不会吧太多感情放在爱情上面。所以最后读后感是这本书不能说不好看,也不能说好看。所以随大家看不看都不关我的事。读完了《红楼梦》这本用优美凄凉的文字所组成起来的书,我感慨万千,贾府中一个个的女孩的性格决定了自己的命运,自己的结果。对此,我好好研究了一番,得出了以下结果:林黛玉:绿色属于明白人用词形容:真人不露相特点:需要温暖,容不得别人的背叛,一定是信任你才会认可你,在红楼梦中特别的信任、在乎贾宝玉,却遭到贾宝玉的“背叛”,又因为林黛玉本身就体弱多病,误会了贾宝玉,便一病不起了。王熙凤:黄色属于精明人用词形容:精于打算,不肯吃亏特点:对于时间非常敏感,以目标为导向,在红楼梦中算尽了机关,有一万个心眼,好斗,锋芒毕现,却因为太过于好斗而死。薛宝钗:蓝色属于聪明人用词形容:思维缜密,重长远特点:善于控制但不善于调节自己,心胸不广同时拘泥于形式,过于执着对错,缺少豁达。在红楼梦中才华不外露,不争一时的先后长短,很善良,最终被贾母选中嫁给贾宝玉。晴雯:红色属于机灵人用词形容:脑瓜灵,嘴也灵特点:能说会道,容易患得患失,在红楼梦中情绪波动较大,聪明刚烈,反抗性极强,曾有“撕扇子为千金一笑”为证,后来她的反抗,遭到了残酷报复。王夫人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了出去。在过去也好,在现在也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命运,实际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把握自己的命运,关键在于调整好心态,有一个好性格,与别人好好相处,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财富(注:千万别学以上列举的那些女孩们,将优点综合起来,缺点尽量屏蔽,才能让自己有一个好结果!)《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最大的长篇小说之一。它又名《石头记》、《风月宝鉴》等,作者曹雪芹。作品通过四大家族家务事、儿女情的描写,向世人展示了封建礼仪及等级制度,揭示了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复杂的不平等关系,这都是当时的社会制度造成的。真是一本值得我们好好品味的好书。《红楼梦》主要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败。故事的男主角是贾宝玉,他是个性格柔中带刚的人,因为他从小生活在富裕的家境,周围生活的全是女人。书中的女主人公是林黛玉——体质多病,天生猜疑,多愁善感的如水一般的女子。另一个与宝玉有着不解之缘的是人见人爱聪明才智的大家闺秀薛宝钗。贾宝玉的家人不怎么喜欢性子直率不善掩饰的黛玉,却对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钟爱有加。然而宝玉却对这个林妹妹有着深厚的情感。可是最后家长却用暗渡陈仓的办法使得贾宝玉和薛宝钗成婚,得知此事的黛玉心灰意冷,悲痛而死。知道真相后的宝玉痛苦万分,在完成家族使命——科举考试之后便出家当了和尚。贾府因家中出了个贵妃而兴旺,最后,也因贵妃的病逝而中落。作者借此讽刺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社会现象。同时也批判了那个时代父母包办婚姻的社会丑恶。《红楼梦》就是这样用优美的文字阐述了一个深刻的故事,然后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曹雪芹生动的人物刻画,完美的景物描写,丰富的诗词以及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为这个故事添加这就是我爱读《红楼梦》的理由了斑斓的色彩,是读者徜徉在智慧的海洋中。中小学写作指导、写作素材、优秀作文以及有奖活动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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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书笔记_2000字“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 …… 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苦涩,望着月亮,边在心中呼唤女孩的名字,边进入梦乡。感情——让人哭得痛苦,笑得开怀的药剂,珍惜一切的感情,让心,跟着它跳动。 季节总是从一缕风开始,生命的美丽常常因梦想而摇曳多姿……——题记 《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也在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把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不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是什么指引着根鸟?是什么支持这根鸟?是什么召唤着根鸟?是梦!当根鸟沿着直觉向梦走的时候,他没有怀疑。板金和根鸟有相似的地方,他们的梦似乎都遥遥无期,不可实现,打他们却毅然决然地走下去。实现梦是他们的全部,他们没有理由布勇往直前。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 曾经上体育课是测验长跑,从来没有经验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终还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没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码我跑赢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线上,我的梦就是跑道的另一头,我的心与梦拴在了一起。我的梦与脚紧紧相连,将我牵到了梦的终点线…… 季节总是从一缕风开始,生命的美丽常常因梦想而摇曳多姿…… 面对眼前的困难,生命的考验,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缩、放弃;要么前进、坚持。 读了《根鸟》这本书,我才明白了这个深刻的道理。从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执着、勇敢的主人公跟鸟,发生在他身上曲折的故事,还有那些降临于他身上的种种考验,他面对了,他坚持了,他战胜了!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用在根鸟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根鸟收到紫烟姑娘迷一般的求救信后,便在梦里梦到紫烟就在西边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里。于是,他便不顾众人劝阻,去寻找大峡谷。一路上,他被许多人嘲笑,倍受耻辱,但这些,并没有阻挡根鸟寻找大峡谷的决心,根鸟仍坚持着往西边走。 一路上,根鸟也同样遭遇艰难险阻。根鸟在青塔辛苦工作挣来的钱,本想去买一匹马,好快点赶路,不料遭到黄毛嫉妒,钱全被黄毛施计抢走,但黄毛死不承认他抢走了钱,还动手打根鸟。我读着读着,就对根鸟的遭遇产生怜悯之情,真可怜!我同时也十分气愤,黄毛实在是太阴险狠毒了!接着,在鬼谷,根鸟被长脚骗去背矿石,整天忍受皮肉之苦。在逃跑时手脚又被磨破了皮,浑身上下全是血,然后被人抓住吊在树上用鞭抽打。读到这,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仿佛能听到根鸟痛苦的叫喊。但即使是这样,根鸟的决心也丝毫没有动摇。 不过,根鸟在路上也认识了不少朋友:板金先生、大叔、老僧人、独眼老人、秋蔓、湾子、金枝等。他们总是在根鸟孤独的时候陪伴他;在根鸟无助的时候帮助他;在根鸟失落的时候安慰他,给予根鸟寻找大峡谷的决心和动力。我仿佛也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感受到人心灵的美好! 坚持才是胜利,面对困难,只要用心坚持,用心克服,胜利与成功的太阳才会永远闪耀、辉煌!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伽利略,他发表了一个观点:如果让两中球,一个木球和一个铁球从高空同时落下,是会同时落地的。他说的话遭到众人嘲笑,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在比萨斜塔上做了试验,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和敬佩。 其实,坚持也是一种力量,更是获得胜利与成功的捷径。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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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秋水》读书笔记_2000字《庄子秋水》中,秋水时至,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尽在己”。顺流东行,遇北海若,河伯望洋兴叹“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自身的渺小也暴露无遗。 满招损,谦受益。勿以己之长而比人之短,勿以己之短而妒人之能。须知五岳之外,别有他山之尊,我们应该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学习态度,只有这样,人生之旅才能受益无穷。 满招损,骄傲的人是永远不能成功的。河伯在有限的环境里,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己”。主观片面的认识,使河伯过于自负,这是一种见识的浅陋。如果河伯没有改掉自己骄傲的心态,那么他将永远看不到大海,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渺小,那将是多么悲哀啊。在我们的学习中,我们不能为自己取得的一点点小成绩而骄傲自满。我们要跳出自身主观的狭隘圈子,开阔视野,只有不断地学好专业课程,多看一些有意义的好书,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才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河伯至于北海,感叹自己的渺小。人,有自知之明,才能清醒地学习和工作。人生,要经常反省自己,不能囿于自己有限的见识而自满自足。在知识的海洋中,我们应当时刻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学习态度。追求真知,追求一种更积极向上的人生,让人生变得更加有意义。 谦受益,谦虚使人进步。“舟车之所通,谷食之所生,人处一焉。”相对于宇宙万物,人是很微小的。世界之大,个人所作所为,都是渺小的。人生有涯而学海无涯,一个人不管知识多么渊博,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只有保持谦虚的学习态度,保持“三人行,必有吾师”的求学人生,才能实现人生理想。 富兰克林曾说:缺少谦虚就是缺少见识。牛顿说过,“我不知道人家怎样看我,但是在我自己看来,我就像一个在海滩上的小孩子,偶尔拾到较为光滑的圆石,而真理的大海我并未发现。”这种谦虚的胸怀,不正是牛顿取得不朽成就的基础吗? 在今天这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年代,认识自身的有限,更加谦虚、勤奋地学习,尤为重要。进入了大学,并不代表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人才造就未来,社会需要人才,但不需要庸才。做社会有用之才,需要每日的坚持,每日的进步,用知识丰富自己,提高个人修养。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一个自满的人,是不会知礼,知义的。懂的自谦,才会明白礼义廉耻。 在无限广大的宇宙中,个人的认识和作为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因而是十分有限的。 我看庄子的绝对自由中国传统的美学体系博大精深、难以尽述。而公认的对此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儒家美学、道家美学和禅宗美学以及其他的一些小的学派,这些思想的不断变化和融合,影响和决定着中国传统的艺术思想。这些学派除了禅宗几乎都是起源于春秋战国的轴心时代,在那时表现为百家争鸣的诸子学派。在这里我想谈谈道家的代表人物庄子思想和影响。我们学的是庄子的代表作之一文章《秋水》。 老实说这篇文章的主题并不是很清楚的,因为它的内容很多,涉猎得也很广,但都很高深。随处的一些内容都可以看到庄子的精神世界,尤其是那种对绝对自由的追求,那种忘我的不惜代价的追求!作为道家的庄子崇尚“天道”自然之道,具有鲜明的超功利倾向。鲁迅对他的评价是:汪洋,恢宏,恣睢。“他认为能观于天地而体道得道的理想人格,应当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与造化同流,与日月同辉,游乎四海之外。”(《艺术学概论》彭吉象)记得台湾也有个文学家喜欢庄子,姓陈,研究的是道家,但只对庄子的自由思想大为欣赏,极其讨厌专制制度,后来被台大赶走了;虽然后来平了反,可他自己反而不在乎。中国文人很多都是陷落在这种圈子中而不得自拔了,其实这是很可叹的。中国现在的这种思想似乎更是膨胀到了恐怖的地步。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人类做到了很多以前梦想中的事情,于是对永生的自由的追求大幅度的崛起。首先是武侠,然后是玄幻,还有现在的很多另类文学,老少皆喜的金庸,男生喜欢的黄易,女生喜欢的安妮。这些的这些其实正在不可遏制地吞噬着很多人的思想! 《秋水》中,“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至于北海......望洋向若叹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 《尚书》曰:“满招损,谦得益”人们无论身处何种状态,面对人或事,都应该本着谦逊的态度。狂妄自大,骄傲自满,是人性劣根的体现,不宜提倡。 文章开始,河伯骄傲自满的情绪达到了极至。一个“尽”字充分体现了此时的河伯片面的、绝对的、主观的看问题、看这繁复的大千世界!孰不知,此时的河伯只是身处无数江河之一的黄河......河伯在有限的空间里,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己”。使河伯过于自负,这是一种见识的浅陋。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无论观察人或物都要用全面的、客观的,发展的观点。只站在个人主观的、狭隘的立场上看问题,就会犯河伯那样的错误。我们更不能骄傲自满。为自己取得点滴成绩而得意忘形。要跳出自身主观的狭隘圈子,开阔视野。骄傲的人是难以有所作为的。 河伯至北海,面对无垠的大海,在现实面前惭愧自责。这种勇于纠正自己错误,谦虚的态度是可贵的。今天更应提倡。画家齐白石,当看到明代徐渭的画作时,佩服得五体投地,遂刻了一方印章“甘为青藤门下走狗”其虔诚、谦虚的态度令人敬仰。通过他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前无古人的一代国画宗师。如果河伯没有改变骄傲的心态,那么,他将永远看不到大海,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渺小,那将是更加悲哀的! 宇宙之大,人是渺小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人类讨论价值判断的无穷相对性,既人类应该如何认识外部事物的认知行为是无限的。这也是庄子《秋水》留给后人的中心课题。我们应该怀着膜拜的心,谦虚的向大自然求教,去探讨发现真理。 我们只有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态度,人生之旅才能受益无穷,才能实现人生的理想。虚心学习世界上先进的科学技术,才能巩固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果。才能建设好真正的和谐社会。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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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故事》读书笔记_2000字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历经磨难。不仅要面对冰雪覆盖的高山、波涛汹涌的江河,还要与凶恶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激烈的斗争。然而,我们的红军战士没有屈服,勇敢面对困难,用自己顽强毅力,完成历史使命,成为世界历史上的一场伟大壮举。 红军长征途中,硝烟弥漫,危机重重。我们的战士巧施计策,凭着机智、勇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草帽计》中就有一段这样的记载:贺龙师长为保护战士,灵活运用军事战术。他命令战士们扔下草帽,继续行军。骄阳似火,敌人忍受不住煎熬,纷纷抢着戴上了红军战士“赠送”的草帽。果然不出所料,一会儿空中弹如雨下,敌人被自己的军队打得抱头鼠窜,落花流水。从这件事中看出,我们的红军战士团结一致,战胜了强大无比的敌人。《丰碑》中有这样一段故事:为了让一位战士温暖些,军需处长竟把身上厚厚的棉衣让给了那位战士,结果自己冻死在寒冷的雪山上。难道那位军需处长没有权利穿那棉衣吗?不,他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让战士们受苦。这就是红军的优秀品质,令人称颂。 二万五千里长征中红军战士表现出来的勇敢、智慧、友谊、团结、顽强……这些精神时刻激励着我们。作为小学生,我们时刻要以长征精神为动力,刻苦钻研,勤奋学习,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我们国家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它们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国家,甚至想法设法搞分裂。面对这些丑陋的行为,我们应该以长征的精神要求自己,时刻来维护国家利益,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世界领先的科技强国。 新学期,我上了五年级,作业比以前多了双倍,我感到害怕,居然选择了退缩。今天,我读了《红军长征故事》,清醒地认识到与红军战士相比,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想起来真不应该啊! 两万五千里长征令世人瞩目,也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重要的精神巨著!它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让长征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幸福与美好,但是这一切的一切又是谁给予我们的呢?是英勇的红军战士,是伟大的共产党,他们用血肉之躯建起了一座新的长城。我们的中国,我们的民族,也是在这座长城上站起来的。多少岁月的沧桑,抹去不了战士们豪迈的话语和不屈的精神,那一个个动人的英雄故事,也不断启迪了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经久不衰。 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受到深深的撼动。在那残酷的战斗年代,环境恶劣,物资缺乏。作为老军需处长,他完全有机会自己先穿上温暖的棉衣。但是,他为了战士们不受冻,他想尽各种办法,把为数不多的棉衣全部发给了战士们,而自己却宁可挨冻,最后永远地走了。他舍身为人,时刻为他人着想,他把别人的安危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生命的结束,不代表精神的结束,生前的一点一滴都会被他人铭记。舍己为人,虽死犹生。 在过草地时,红军战士小兰为了保护伤员,把自己的一代麦粉丢了。小兰为了不让大家担心,把野菜放进了包里。几天后,她因营养不良而昏了过去,大家这才知道小兰的处境。于是大家纷纷伸出援手,把小兰的包中填满了麦粉。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一袋麦粉》。是啊,一袋麦粉的事儿有多大,但反映出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品格和情操。就是这区区一袋麦粉,展现了红军战士团结一心的品质。自己少吃一点就会多了一个人走出草地,奉献的一份份爱心也是团结力量的表现。 去年八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张家界旅游,在翻越天子山的时候,我觉得非常辛苦和劳累。走了三个多小时,还没走出天子山。我开始耍无赖,一定要妈妈让我坐轿子。妈妈让我看那些皮肤幽黑、汗流夹背、步履艰难的轿夫叔叔,还给我讲了许多红军长征的故事,在“长征精神”的鼓舞下,我们胜利地走出了天子山。 “长征”是什么?“长征”中发生了哪些故事?为了对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作进一步的了解,妈妈给我买了《长征的故事》这本书,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后,再一次被振憾,许多的感动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1934年10月,由于我们共产党由于某些领导人的错误领导,敌强我弱,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战争遭到失败,中央红军从瑞金出发,开始了历史上著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1936年10月,红军三支主力队伍终于在陕北胜利会师。党中央领导核心得以胜利转移到延安,中国革命从此转危为安。 《长征的故事》一书中许多鲜活、典型的人物和事例,我都历历在目。“周恩来带病走长征”“爱兵如爱子”“挥泪斩坐骑”“一双布鞋”“吃毒草救人”“两块牛蹄骨”“一袋干粮”“芳妞脱险”等等。一个个都是感人至深的故事。“周恩来带病走长征”中刚过大渡河,周总理就病了,高烧达到昏迷状态,当时红军什么药都没有,医护人员千方百计去找药,被总理制止了。爬雪山时,总理坚持不搞特殊化,不坐担架坚持自己走路,不给部队添麻烦,不吃群众送的丁点东西,这样的总理让我肃然起敬。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人才有魅力,什么样的人让人尊重。周总理用自己的言行去感动别人,用正确的行动带领大家,这样的才更有魅力,这样的人才更让人去爱戴。我是我们班上的文艺宣传委员,曾经因为工作辛苦,同学的不支持而哭泣过、气馁过。比起红军长征的困难,这真的不算什么。遇到困难时,我要更加振作,积极面对,以身作责,以德服人,我想我的班干部工作会更加出色。“挥泪斩坐骑”中红军过草地,粮食已经吃光了,野菜也没有了,牛皮腰带也吃完了。许多战士饿得倒了,彭德怀命令将他心爱的坐骑——大黑骡子和其他牲口一起杀掉给战士们吃。牲口倒下了,大黑骡子也倒下了,老饲养员扑了上去抱住大黑骡子的脖子失声痛哭,彭德怀的眼睛也湿润了。看到这里,我也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红军的生活条件太艰苦了,要吃没得吃,要穿没得穿,要是我在当时也一定舍不得杀自己心爱的坐骑。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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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我有很多的兴趣爱好,如:溜旱冰,跳绳,游泳,唱歌,跳舞,画画……,但我更加喜欢吹箫。记得我第一次接触它是在我五岁那年。那天,妈妈带着我去人民广场中央看儿童文艺表演大赛,第一位出场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向我们鞠了一个躬,就耍起了一套街舞,那样子很帅,但我不喜欢。第二位出场的是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姑娘,她拿了一只有她手臂长的箫同样向我们鞠了一个躬,然后一串优美动听的箫声就传入我的耳朵,我听着听着就着迷了,直至一曲结束,我便爱上了这种声音我干巴巴地看着妈妈,希望她能够明白我的意思。而她看到我的样子,就知道了我们小心思,问道:“你想学吹箫吗?”我使劲点点头,她又说“吹箫可是要吃很多苦的。”我还是使劲点点头,她看到着儿,也不说话了。不一会,儿童文艺表演大赛就结束了,而妈妈也在结束后给我办了一个吹箫的兴趣班。刚到那,一群哥哥姐姐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我,从他们的眼神中我就知道了这不是一条简单的路。第一天,老师先教我按了键,按了一个多小时后,我的手已经疼得起泡了,回到家,老师说我还要再按半小时,想到这,我就有些泄气了,妈妈看到了,对我温柔地说了句:“困苦永远是坚强之母。”这句话唤醒了我心中坚定的信念,我更加努力地学习起来。几年里,我断学习、练习,手指按键的地方结了一层厚厚的茧。功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通过了吹箫的十级考试。当我手捧那烫金的证书时,我哭了,那是激动、幸福的泪,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爱吹箫,它不仅培养了我在学习上顽强的毅力和品格,还陶冶了我的情操,让我从中感受到艺术的美和快乐。6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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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我的许多爱好,如:运动、舞蹈、画画┅┅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我有一个琳琅满目的书橱,里面有许多书:作文书、故事书、科幻书┅┅。每次看书我都会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忘记一切,忘记自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看电视,妈妈说:“家里没盐了,你出去帮我买一袋吧!”我只好地答应了。我没精打采地走在路上,忽然眼睛一亮——一个书店出现在我面前,我走进去一看,咦,这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长袜子皮皮的冒险故事》吗?忍不住看了起来,我被长袜子皮皮的一个又一个惊险、奇妙的故事吸收得废寝忘食,早已把买盐的事抛到九宵云外。直到很晚才把这本书看完,我走在回家的路止,忽然记起了买盐的事,可是商店早已关了门,我只好回家去了。你说倒不倒霉?我觉得很倒霉,那也没办法呀!回家被妈妈批评了呢 哎我下次再也不这样了多不好呀这就是我的爱好。886(*^__^*)...3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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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在小学已经生活了六年多了,春华秋实。我从胆小变得勇敢;从幼稚变得成熟;从懦弱变得坚强。六年过去了,如果你问我,六年来最喜欢做什么?那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写作文。许多人可能会觉得:写作文有什么乐趣呀,光坐在那儿不能出去玩不说,还要绞尽脑汁地想该怎么写,烦都烦死了!而我却不这样想,我认为,写作文是一种享受。那一个一个的方块字就想小溪一样,在自己那一点点的心窝流淌,在那样的一个境界里,所有的烦恼都随着这些文字飘走了……记得有一次,我在英语测验中没考好,很失落,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在那个时刻,我轻轻地拿起了我的作文本,把自己的心情完全交给了这个小本子,我把自己的烦恼统统发泄出来了,感觉好舒服。而在我写完这段文字的时候,竟然轻轻地笑了一下……还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作文,可以自由定题。记得当时老师说完后,我的同桌就呻吟了起来,那幅样子至今还非常清晰_____他咧着嘴,轻声喊着"老师万岁",那样子真是好笑极了。看着他的样子,我突然来了灵感,写了一篇,写完后我笑了起来。而我的同桌却火冒三丈……文章,我还要继续写下去。因为,在作文中,我就想是一只无忧的小鸟,可以天高任我飞;因为,在作文中,我就像是一匹脱缰的小马,可以万里奔腾;因为,在作文中,我就像是一道彩虹,美丽动人。我还要用我对作文的那份炽热之心大声告诉大家:作文也有春天!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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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我喜欢的有:跳舞、跳绳、跳皮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唱歌。唱歌是我的爱好!/>/> 我最喜欢唱歌,只要是歌。我听个五六遍就能跟着唱,我从7岁就开始喜欢唱歌。七岁半的时候,我迷上了唱歌。就算上厕所的时候也唱,几乎一闲着就唱。/>/> 学校举办的各种演唱的节目,我几乎都参加了!所以会的歌也特别多,我姐姐都说了,说不定我将来能当歌星呢!有时我同学也说,我唱得很好听。/>/> 母亲节的时候,我们演唱的游子吟特别惹观众喜欢!六·一时,我们学校还打算表演节目,当然,里面也有我。嘿嘿!/>/> 有人问:“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唱歌?”我可以跟你说一下,因为有的歌很好听!听音乐可以让我心情好!所以我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 不管老歌新歌,我都喜欢!我的愿望就是将来当上歌星,让妈妈住上好房子!这就是我的愿望,一个简单的愿望。虽然在以后的路上很难,但是我会朝着当上歌星的目标努力的!河南周口郸城县郸城县实验小学五年级:文舒淇350字 五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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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我的爱好非常广泛,琴棋书画每样都想试试,不敢说样样精通,但至少都还知道一些。但是我又总是好动,每个兴趣爱好最后都不能坚持下来,都是三分钟热度,我的缺点就是兴趣爱好太多太杂......看到电视里丁俊晖英勇夺冠,我就开始喜欢打台球,希望有一天成为丁俊晖那样成为著名的世界冠军,可才没有打两天,我就放弃了,打台球实在是太枯燥了,很无聊;于是我又把爱好很快地转到了田径方面,因为刘翔获得了110米栏世界冠军,可是没练两天,我又放弃了,太苦太累了,每次都练得我汗流浃背。我还想......爸爸说我最大的毛病,就是三心二意,爱好不是越多越好,找到自己真正的喜欢的坚持下去,非常重要。我一定会努力改掉这个毛病,尽快找到自己爱好的!25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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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读书笔记_2000字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最高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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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_2000字一卷我是谁小引“若禅,你还不醒悟吗?内门弟子的绝学,外院弟子胆敢染指!快交出来……”我迷蒙的睁开了眼睛,面前两个和尚手持禅杖,正怒斥自己。我这是在哪?我迷迷糊糊的微眯起了眼,这里是哪儿?自己的这具身体怎么好像不受自己控制一般。正是逃亡者的“我”竟悲凉的大笑:“我没错!我没错,菩提补天法本就是救世之法!现如今,世间荒凉我们就要眼睁睁看着世人遭受苦难吗?!”两个和尚面色瞬间涨红:“话不多说,师兄,他已经疯了!”我惊讶的发现我只能做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受死吧!”阵阵能量绞杀过来,时空仿佛被扭曲了,我痛苦的闭上了双眼,头疼欲裂。这里是哪儿?我沉沉的睡去。“龙族的脸面都被你给丢尽了!”一头口喷烈焰的巨龙气急败坏的嘶吼着,爆发出阵阵音浪。我再一次醒来,看着自己的身体,自己变成了一条龙,只不过依然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龙族法令,沾染尘事者,死。外传龙族不世心法者,死无全尸。你确是同时忤逆两条法则,当即刻处死!”巨龙沉重又冷酷的道。“哼,动手吧,凡界大乱,洪波尽涌,我们却萎靡在这里一事无成,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竟猛地蹦出句话。巨龙冷哼,双翅展开,刚猛的烈焰席卷而来。我无奈,自己这是又要死一次吗?又一次刻骨的痛,我失去了意识。这又是哪儿?我又一次睁开了双眼。“琳琅,醒悟吧,人界,人界,尘世已经不复从前了!你为何还这样?!”我静静的观望着,自己能听能思考,就是不能掌控身体。“于是呢?我们天界就这么看着尘世崩碎吗?”我嘲讽。中年男子冷笑:“仙凡有别。“少废话,动手吧!”我持剑而上,又是一波波巨大的能量绞碎了时空,我又一次死了。这是,多久了?怎么这么黑,这么暗?光,光,踉踉跄跄的站起来吧。我睁开了双眼,奇怪,自己这次能控制身体了,这是哪儿?忽的一下,面前闪出了一个人,妖异的笑着,俊邪的面孔。好生邪恶!我打量了一下四周,宽阔的房间、大殿,看上去却总有不寒而栗的感觉。“你是谁?!”我警惕的看着他。他依然笑着:“你就是那个傻小子?”我不明所以。他看了看我迷茫的眼神,然后缓缓道:“你刚才穿越了时空,看见了你的前世。”我心脏猛然收缩一拍。他无奈的自言自语:“前三世都有那么好的因果,却非要沾染世事,每次死的都那么惨……哎,可惜啊可惜……”然后他伸出苍白的手掌拿出来一本金黄色的卷轴:“帝令!”身体猛然不受控制跪下了一条腿,“接令。”不受控制的语言。“因汝前三生功德无量,一心拯救尘世,至此,三生劫波历尽却依旧冰心,实属难得,特许一生鼎运,钦此——”我接住了卷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能量蕴藏在卷轴中,细细一看,俨然四个大字:仙帝亲旨。这究竟是怎么了?!我感觉自己快疯掉了,这是什么情况!那少年拿起一本书,提起一支毛笔,感叹:“真是好运气啊,哎,怎么就轮不到我身上呢,这阎罗王当得也太没意思了……”我懵了,呆呆的站在原地。仙帝、阎罗王?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我看了一眼少年,阎罗王,这就是吗?怎么和想象中的凶神恶煞的样子不一样啊……瞟了下所谓的阎罗王手中的书,我冷汗直冒,赫然三个大字:生死薄。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如果是梦,我希望立刻醒来,开什么玩笑!阎罗王随意勾了几个字符,对我笑了笑:“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我真想一巴掌拍死他,我哪里会知道...不过阎王好像本来就是死的……我只能摇了摇头:“不知道。”阎罗王很有兴趣一样:“那好,我来给你讲讲你的事吧,有个能和我说说话的人已经几百年没出现了……”"你前三生皆是天资卓绝之人,可没想到的是,世间的三次大湮灭,你掺和了三次!”阎王一脸看奇葩的表情,继续说道:“第一世你是佛门年龄最小之人,仅16岁就进入外院,不出三百年就可以成为一代王者,却为了凡人投出内门绝学菩提法,真是……可悲可叹……”阎王叹息了一声。我则一脸迷茫。“第二世,三翼四爪龙,再有千年又是一代龙王,竟连犯两条禁忌之法,就为了凡间……哎,你……“阎王一脸可惜。我听懂了一丝丝,不过我还是好奇,传说中的阎王,貌似没有那么可怕啊……“第三世,我就完全不知道你是什么生物了。飘渺仙琳琅,不出十年便可以行走天下无敌手,却非要,哎,我要是有你三分之一的运气,我还至于在这破地方一待几百万年吗?……”阎王负手,轻轻踱出去,轻声道:“我不明白,是什么让你有这样的决心去拯救世人,一个人傻成这样,还真是几百万年来的第一次……”我轻轻聆听着。阎王回眸,露出了一个妖异的笑:“小子,傻人有傻福,你傻了三生三世,这一次,许你一世繁华。”不等我有所动作,生死薄腾空而起,无风自动,金光闪烁。阎罗王手持判官笔,双目紧闭,勾勒出一道道晦涩难懂的字符,像地狱的吟唱,厉鬼的咆哮,一道道空间碎裂成一道道虚无,散发出淡淡毁灭身心的力量,刺眼的亮光刺得我不禁双目流泪。好疼,好疼!我的身体渐渐飘了起来,似乎隐在了这片空间。阎王流露出淡淡的微笑,微微的眯起双眼,像在追忆什么。猛然,阎王色变,神力奔涌而出,四面猛然响起尖利的啸声。万鬼冢!生前罪业滔天之人死后无法超度重生,只能埋于万鬼冢,久而久之,煞气冲天。阴风肆虐,曾有鬼王钟馗力压群鬼,无奈重伤而归,这是阎王拥有无限神力却依旧在这阴曹地府的主要原因之一。素日里无声无息,但阎王明白,厉鬼是不会甘心的。但是,几百万年,无懈可击的警惕终会松懈……而这一丝丝的松懈,却可以铸成大错。阎王咬咬牙,真是有耐心啊!一等百万年。阎王一只手维持着我这里的空间,一只手腾出挥手击出雷鸣般的罡风。天瞬间黯淡下来,冒出无数道黑影,少则千万,尖利的鬼啸让我在另一个空间都刺得我双耳生疼。初一:管钦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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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_2000字一直以来我想写一篇文章,可始终动不起笔,今天我是该写写了,在此之前原谅我以前所做的错事。在我还未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母亲种园去赶集卖菜,没日没夜的操劳着,我在母亲的肚子里很安静,所以母亲能安心做事,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母亲更辛苦了一直到我出生的那一刻,母亲从未停息仿佛受到了什么指令式的。我很幸运能来到这个世界,能做人。我1岁前的事已不记得了,只记得在1岁半左右,母亲又上园了,把我放在床上,那是我不会走,不会说话,只会爬,我那时比较贪睡,吃了就睡。睡着了母亲就去园干活,园离家不远也不近,母亲总是看着时间每隔半个小时回家看我醒了没有,如果没有再回去干活,终于有一次我掉下了床,母亲这时正好回来赶紧开开门看我有没有摔着,看着看着母亲笑了,因为我哪里都没有摔着而且还睡的很香,母亲又把我放在床上没有去上园看着我怕又摔下来。终于我又大点的时候我被母亲带上了园,坐在圆头,看着车,吃着旺旺饼,母亲则在身后干活,那时我也只是刚会走吧。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这些记忆并不是我想起的而是姨姨告诉我的,上幼儿园的事我应经忘了,但是1年级去报名的是我从未忘过,这个我曾经写过,复制了下来我已经7岁了,因为我的生日小,所以学校的不要,但是母亲一直想让我上学,所以东奔西跑,学校才肯要了我,但有1个条件,必须得给学习好才行,母亲也抱着希望,开学第一天,母亲并没有送我,而是叫我坐车,就这样我到达了学校,我慢慢的下了车,一步一步的走进校园,面对陌生的来来往往的人,心里有一阵恐惧,我一个人也不认识,我走到了大厅下,看着来来往往的家长给自己的孩子调班,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连一年级教室在哪我都不知道,我就呆呆的站在那里,腿已经麻木了,泪也已经干了,终于,在我的记忆里,过了好长时间,我大婶子看见了我,我忘了她当时问我什么了,她是来给我哥哥调班的,正好碰见了我,所以她给我安排了教室,先让我在那等老师的安排,终于有一名老师过来了,她问我,你爸妈呢?我摇了摇头。她没有再继续问我,而是说那你上我的班来吧,我点了点头,先让我报名,我一笔一划的写上了我的名字,王晓唯恐怕写错了。老师就把我放在了4班,给我挑了位,让我坐在那,就走了,我呆呆的望着,心里酸酸的。过了好长时间,终于全都报完名了,都有了自己的座位,我在最中间的位子上,家长们都在门口站着,老师开始点名了,在我的记忆里,老师念了好长好长的名字还没有念到我,快念完了,王晓,原来我是最后一个。老师讲了好长好长的话,我都忘了,反正第一天没有上课,就这样,这就是我第一天开学的日子,如此凄凉。最后我考到了全班前5名,所以可以继续上,母亲也没有想到。岁月就这样一停也不停,终于小学即将毕业了,一直上到5年级,记得那时我很猖狂,有个坏脾气,哎,5年的小学时光,我还很幼稚,性格算是比较暴躁吧,在小学毕业的最后一天里,我从楼上到楼下全逛了个遍,操场,楼顶,教室,楼道。。各个角落全逛了,心里怀着恋恋不舍,但毕竟我已经毕业了,和朋友告了别,在老师的的带领下来到了2中,又是陌生,再次面对高楼,来来往往的人我心里酸酸的,我去报名,排了好长好长的队,才到我,大多数家长来了,可我。。我应经大了,从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第一天报名一直都只有我。我在心里说磨练嘛。6年级2班,是我由小学到初中的转折点,从六年级开始,我看清了人,当时我的人缘还可以吧,我也不再向小学时那样顽皮了,也懂的了美。在6年级里,我算是好被人欺负的吧。所以我找到了保护自己的武器,那就是让别人惧怕自己。又一年的学习生涯,学习中游,上不去也下不来,数学很差,英语算是最好的,因为3年级时我学过音标。6年及时,我的班主任布置作业很多,中午一大堆,空闲时间挤不出来,晚上作业11点做不完,早上去还得补,哎,班主任比较严格,所以我们班的总成绩是最好的。我们也逐渐发现老师也是为了我们好,但我们也将要分离了,看着旁边的照片,心里暗想,你们还好吗?上初一了,已经是中学生了,当时我的班主任是肖凤华老师,我在第一位,他个子不高,他教政治,他很和蔼,应该快50了吧,当时我的成绩在全班24名,有一次班主任找我谈话,说我数学不好,好好补补,还是有希望的。哎我辜负了老师对我的期望,下学期,调位了,我成了在第5位,我很不解,但随后数学老师找我谈话,说我这次考得很差,全班80来人,成了全班31名,数学在全班竟然是倒数的,简直就是一个晴天霹雳,我蒙了。随后英语老师找我谈话,说我以前还是好学生,现在怎么回事?不久后我哭了,却被别人看成是懦弱。上初2了,我依然在8班,只不过老板换了,数学,英语,历史老师没换,老板是徐西军老师,他教语文,在开学不久,我写了一篇日记,老师拿着我的日记本念给同学听,说我写的很好,但就是因为这篇文章,在全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我写的是事实,可同学在晚自习课上传开了,哎,现在这个社会不容说实话,否则就会遭人唾弃,人都是虚伪的哎,现在我也变了。让人说成是装逼,我也无话可说,对不起朋友们。我要把你们的名字写下来钱坤,刘雅梦,刘茂欣,张一凡,万佳宁,葛慧,安翠,范美乐,牛成功,刘昱,陈传亮,徐继龙,王瑞,鲁言,王雪晴,董淑欣,董雨,高玥,和伟,安新,王志东,梁震,刘孟,尚进,周源,尹娇,毛倩倩,王静,滕子怡,尹燕如,王楠……当然还有很多小学时的好朋友张冰清,白秀敏谢谢你们陪我一起嗨。谢谢那些嘲讽我的人,谢谢那些曾经骂我的人。我很脆弱,很内向,不爱与人交往,不爱说话,不善于表达,讨厌世风,憎恶黑暗。那些嘲讽我的人真的很谢谢你,让我认识到了人。那些曾经的朋友到现在的敌人我真的想说你们真的多虑了。我真的想说;‘我累了。’求你们不要再那个样对待我了好吗?朋友还好吗。我比外表还要内向,请你们不要当面侮辱我,好吗?山东泰安新泰市新泰市金斗中学初二:王晓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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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繁星春水》_2000字冰心《繁星》、《春水》中的诗歌大多小巧玲珑,构思新颖奇特,充满诗情画意,语言明丽清新,富含生活哲理。诗集中,以青年为话题的诗共有8首,《繁星》3首,《春水》5首。读这些诗,你会为它的新颖构思所叹服,你会为它的深刻哲理所感动。以下是在网上整理的一些繁星春水读书笔记:《繁星》之十六:青年人呵!为着未来的回忆,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图画。[赏析]这首诗很通俗,一读就懂。诗人劝诫我们要把握好现在,勤奋努力地学习,脚踏实地地工作。只有“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的图画”,将来的事业才辉煌,人生之路才宽广。在你“回忆往事的时候”才“能够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你才能够自豪地说:我的这一生是过得丰盈充实的,是有意义的。一个“小心”,用词精妙、无限关爱、叮咛之情力透纸背。《繁星》之九十八:青年人!相信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创造自己。[赏析]这首诗重在劝诫青年人要树立自信心。要相信自己,战胜自己,超越自己,不怕人生路上的艰难坎坷,不畏生活中的风霜雨雪。不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鸣金收兵,不要受到一点挫折就灰心丧气,不要经受一点委屈就意志消沉,不要遭到一点打击就萎靡不振。还是《国际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我们自己”。朋友,“相信自己罢”,“只有你能创造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在世人面前亮出自己亮丽的风采,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繁星》之一一零:青年人啊!你要和老年人比起来,就知道你的烦闷,是温柔的。[赏析]这是劝勉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处世观的哲理诗。青年人要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也就是要正确地去对待生活中的“烦闷”。人生在世,要生活,要学习,要工作,就必定要与人相处。在与人相处中,就一定会遭遇困难和挫折,因此,就一定会产生“烦闷”。我们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只有从容豁达地去面对,勇敢乐观地去迎接。古人就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就是讲的这个道理。只有在困难和挫折中你才能增长智慧,增长才干。有圣人说:“困难是人生的一笔财富。”真是精辟精彩。青年人不像老年人那样饱经沧桑,饱经忧患,有时一回想往事,就难免心有余悸,痛苦不堪。青年人面对的每一天都是崭新的。青年人没有生活负担,没有家庭拖累,没有太多的杂事羁绊,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生存危机。因此,即使有一点“烦闷”,比起老年人来,也是“温柔的”。《春水》之三:青年人!你不能像风般飞扬,便应当像山般静止,浮云似的,无力的生涯,只做了诗人的资料呵![赏析]这是一首非常精彩的哲理诗。诗人以风儿飞扬、云儿飘浮和高山静止巧妙设喻,对比比照,告诉我们立身养性的真谛。诸葛亮曾在《诚子书》中谆谆告诫其子诸葛瞻“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可见神静气定,戒除浮躁,对于我们修身养性是多么重要啊!《春水》之三十四:青年人!从白茫茫的地上,找出同情来罢。[赏析]这是一首告诫青年人如何待人处事的抒情诗。言简意赅,情深意长。诗人要青年人“从白茫茫的地上找出同情来”,就是要青年人对别人充满关爱,对社会充满爱心。罗曼·罗兰说:“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它,一切将变成黑暗”。说得多么好啊!可见同情和关爱对别人、对社会是多么重要。正如那首歌所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春水》之八十七:青年人!只是回顾么?这世界是不住的前进呵。[赏析]什么是诗?艾青说:“诗是一个心灵的活的雕塑”,什么是好诗?艾青说:它“不仅使人从那里感触了它所包含的,同时还可以由它而想起一些更深更远的东西”。冰心的这首小诗就是这样的一首好诗。她将自己“心灵的活的雕塑”栩栩如生地展现在青年人面前,她不但让我们从诗中“感触了它所包含的”,而且还让我们“由它而想起一些更深更远的东西”。诗歌告诫青年人不要取得了一点成绩,有了一点进步就沾沾自喜,妄自尊大,停步不前,不要老是沉浸在幸福的“回顾”中,要戒骄戒躁,不断创新,不断前进,因为“这世界是不住的前进呵”。诗歌真具有催人奋进的力量!《春水》之一三一:青年人!觉悟后的悲哀,只深深的将自己葬了。原也是微小的人类呵![赏析]这首诗和《繁星》之一一零一样,也是告诫青年人要正确对待错误和挫折的抒情诗。这首诗写得稍微难于理解些。但只要我们懂得了读诗要注意其跳跃和省略的特点,那么这首诗就容易理解了。这里,我们只要稍稍将诗人的思路作一个梳理,它就成了:青年人!要正确对待错误和挫折,觉悟后还悲哀,就只会深深地将自己葬了。这原本是微小的人类的致命弱点呵!诗歌精短而警策,如醍醐灌顶,足以使那些昏聩的头颅猛醒。《春水》之一七四:青年人!珍重的描写罢,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赏析]这是一首极富哲理的劝勉诗。诗歌开篇用呼告手法,采用倒装句式,劝勉青年人勤奋努力地学习,去“珍重的描写”自己的人生诗篇。不要懈怠,不要蹉跎。然后,用一拟人兼比喻的修辞手法点明原因,催人上进;因为“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啊!诗歌与岳飞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读到此,我们耳畔会油然响起古代那位哲人震聋发聩的警语:“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从而扬鞭催马自奋蹄,勤勉地去抒写辉煌的人生。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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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您的“拐杖”_2000字慢下来,其实挺好!-----题记 看着母亲甜美的笑容,我不禁想起曾看过的一段视频:《来一斤母爱》。视频中的主人公,也着实可怜:小时候他不懂事,总让父母担心,等失去了母爱,才懂得珍惜,却永远无法弥补了。看完,明明很感动,我想哭,却哭不出来。因为,我刚和母亲停止了“冷战”。此刻,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暗自拍了拍胸口,喃喃道:“幸好,还来得及,不至于让我一生活在痛苦的忏悔中…… 一个星期前,我帮母亲拉货物。忽然,整部电动车连同沉重的货物以极小的倾斜速度,向我倾了过来,我却浑然不知。正在缝纫作业的母亲,从叠得高高的衣堆中抬起头来,看到这一幕,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了过来,猛地推开了我。倒在地上的我,眼睁睁地看着笨重的货物将她瘦弱的身躯压在下面。等我反应过来,一股鲜血己染红了…… 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小心翼翼地活在愧疚之中,想尽最大的努力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却又在不经意间伤了她的心。 那天,母亲瘸着脚来叫我起床。她走起路来“咚咚咚”地响,像愤怒的怪兽在跺脚。她还没叫我,那响声已打断了我的美梦,我睡意朦胧,不知是母亲,便毫不犹豫地嚷道:“吵什么吵?安静点,吵到我睡觉了!” 她兀然停止了前进的身躯…… 可就是这句不经意的话,似乎伤了她。现在想来,我很后悔,想对她说:“妈,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动听的声音了!” 从那之后,母亲都是蹑手蹑脚地拐走着,导致脚更肿了。 正好周三要开家长会,她想去,我却偏不让她去。推搡了半晌,她才幽幽地问了句:“你是不是怕同学嘲笑我,你脸上没光?”我确实这么想,却撒了个谎:“你脚伤,在家多休息!”她这才开心地吃饭去了。望着她的背影,我自慰我第一次撒了个爱的“谎言”。 晚上,开完家长会,爸爸一回到家,就拿着我和他一同领奖的照片走到她跟前炫耀。她绷着个脸,跟吃醋了一样。 没多久,母亲因操劳过度,晕倒在缝纫机旁,而且那只受伤的脚因她频繁地走动变得越来越肿了。医生诊断:静疗一个月。她知道后,死活不肯住院,她生怕家里吃不消,那可是一个月的医疗费啊!她望着窗外,难过地说:“都怪我,给你们添了这么多麻烦!要不,我住半个月,就回去工作吧!”她似在自言自语,又像在寻求我的意见。我笑道:“这点麻烦算什么?你为家里操劳了半辈子,是该要好好静养的时候了。一个月不长,恰巧一个月后的第二天,是您的生日,刚刚好。”她这才不吵着出院了。 一天放学,忽然听到弟弟说,爸爸把妈妈气哭了。唉,这两个大大人啊!一大把年纪了,还跟个小孩似的,时不时拌嘴吵闹,真是越活越回头了。我无奈,只得匆匆赶往医院。原来,医生建议她买个轮椅,方便出去走走,她却不肯花这冤枉钱,便拒绝了。爸爸又想给她买根拐杖,她也不干。两个性子都倔,说着吵着,她哭了,硬要我来做主。爸爸信心满满的,以为我会支持他。殊不知,我来了句:“两个都不买。”随即,我又弯着腰,笑着说:“我们仨个轮流给你当拐杖,免费又通人情。”她“哧”地一声,笑了。 第一个我自告奋勇当“拐杖”,轻轻扶着她下楼,我尽量放慢脚步,与她对齐。她的病房在3楼,不高,却足足用了20分钟。忽然,她冒了一句:“还是买根杖吧!这么天天走,太耗费你们的时间了。”我摇着头,笑着说:“我们乐意!你看,20分钟刚刚好,太阳更灿烂了!”她笑了,笑得那么蜜甜。坐在木椅上,我为她梳头。蓦然间,我发现几根华发隐藏其间,不禁鼻子一酸:母亲老了!她将她最美好的青春与时光给了我们,她都不嫌浪费,更何况这短暂的20分钟,这短暂的一个月呢?她所用的时间,在我们眼里都变得刚刚好! 一阵风吹来,叶子“簌簌”落下,也打断了我的思绪。梳完头,我给母亲捶背,然后按摩。她合着眼睛,一脸的享受,发梢上的秋叶越发衬得她的美丽。我近距离观察她的脸,满是鱼纹花斑。我有多久没有如此的仔细地看过母亲了呢?很久了,久到我都记不清了,似乎自己从未观察过,我的泪不禁奔涌而出…… 这时,母亲松开了眼,我慌忙抓起相机走到远处,连忙拭去眼角的泉泪,以掩饰我的忧伤。我将相机架好,和蔼地说:“拍张照吧,现在的你,很美!”她笑着摆了个“poss”,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露出甜美的笑容。 我们不必为父母的老去而悲伤,相反,应该幸福地欢笑。是的,上帝让我来到父母身边,陪着父母渐渐老去,是一生中最大的幸事。 以前,我常说她胖,现在的她楚楚动人;从前,我总说她凶,现在的她乖巧得像只小猫;以前,我总怪她严厉,现在她包容了我的一切;以前,她叫我“小公主”,现在我喊她“妈咪”,如同小时候一样;以前,我在她怀里折腾,现在的她依偎在我身旁。一切变化得太快了,快得我都不适应了。或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吧! 看看自己的父母,他们真的老了,需要“拐杖”了。请我们也像他们在你小时候伸出手来牵着你的手过马路一样,伸出你们的手,扶着他们,一步一步地,慢慢向前走,向前走……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