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魂150字

战魂

150字 初二 诗歌

悠扬的军号在空中飘荡

和平时也有惨烈的战场

需要准备吗

需要祈祷吗

我们无悔战死他乡

我们用无悔的脚步

冲破死亡的壁障

战死疆场

破茧化蝶

以骄傲的身姿

投入蓝天的怀抱

一名军人,战死疆场,是他最高的荣耀

战死的军人,就是破茧的蝴蝶,一次最高的升华

战火纷乱

极目眺望

满目皆萧然

乱世征途

英雄辈出

天下群雄争锋

血染山河

白发满头

雄心壮志还未筹

壮豪言

笑苍生

誓与天下争苍穹

——以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

戴上手表去书店

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很久很久以前,我开始接触书。从此以后,家里的最大改变就是多了一排书架。

那时真的是在买书。先草草地看上两眼,觉得顺眼就买下来。回家以后再细细地品味,或许能品味出什么来,又或许觉得后面的剧情太无聊,就此扔下书去,不再看它。于是家里面就凭空多出了不少的废书。

说起废书,我就得讲讲我这个人了。我这个人真的很奇怪,很多人挑书都是在挑什么人生哲理,我则不同。我首先注意的只是这本书我看的顺眼与不顺眼,不顺眼的丢弃掉,顺眼的书再一一列出来择优买下。可我妈和我的口味不同,她经常买些我看着不顺眼的书,于是家里面的废书有多半都是我妈给我买的。我自己精心挑选的书,很少有看三遍以下的,特别喜爱的,甚至还要两天一重翻。

我不是讲《少年维特之烦恼》不如《傲慢与偏见》。这两本书都是名著,而且还是很有名气与文学价值的名著,要比较一下对很多人来说真的很难。可对我来说则容易得多,只要打开书翻一翻,就知道了自己喜欢那一本,即使逼我看《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是上帝,或许我也不会同意。

长大后我开始知道节约任何一分钱的重要性。为了避免买下我从不搭理的废书——有的甚至还很贵呢!——我决定剥夺我妈给我择书的政治权利,把这项任务大包大揽给自己。于是我去新华书店的次数就大大增加了,有时候甚至要每天去一次,毫不间断地。

我若去书店,必然有个习惯,就是从抽屉里抽出我的手表,带在左手腕上,然后在书店里边看书边注意着时间。这也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常常是在上辅导课之前挤着时间去书店的,要是误了点,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说起我这块表,还是蛮有一点让人自豪的历史的。这只表原本不是属于我的,是我妈在1990年时花了300块钱买下的。90年的300块钱啊,若是换算到了 2008年并估个价,可是千元有余的名贵手表!有时我就半开玩笑地与我妈说:“你现在要卖了表,还可以再买好几个同样的呢!”可我妈不愿意,毕竟再买来的,却少去了这分古色古香。

后来妈妈把表带换了新的,郑重其事地传给了我。我第一次仔细端详这块表,却发现竟有adidas的字样(事实证明,这是我身上所有配件里唯一的 adidas)!或许是因为名牌阿迪的“诱惑”,或许是这表的时间确实精确(从未误差超过20秒),也或许是这表的样式很好看(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块黑表),我从此摒弃了看似花哨,实际上败絮其中的电子表,欣喜若狂地收下了我妈给我的第一个“祖传宝物”。

我平时是不戴这一块表的,倒不是说这表名贵到了只能被当作展示品观赏,只是由于夏天到了,我戴上了手表以后,左手腕会遮住阳光的照射。别的地方都晒黑了,唯独这里还白得出奇,形成对比。于是我只好把表寄存到了抽屉里,待到想戴时、该戴时,再拿出来戴上。

再后来,我竟失去了买书的习惯!有喜爱的书,就天天跑一趟书店,看上几十页的。连续两三天,一本长篇小说也就此看完了。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与《根鸟》,我就是这样消磨完的。加起来竟是为家里省下了三十余元的买书钱,真不知能另买多少好东西了。

其实自从我不再买书开始,去书店时也就不光是在看书了。不时的还会有其他目的。觉得无聊失趣时,去书店看两本书,也着实是一件让人舒心愉悦的事情;有时和父母吵架,上午吵的,下午必然要去一次书店,坐在地板上只是看书,再不想什么难过的事情;还有很多时候,都是不知什么缘由的,就盼望着去书店,好似心中有一个疙瘩没有解开一样,去了以后,再看上两三本好书,心中那个莫名的疙瘩就解开了,同样莫名其妙地解开了。

戴上手表去书店,现在对我来说,已是一种精神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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