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魂
已是四月中旬,离一月时我去沈阳已有三个月的时差,但不知为何,昨夜竟然梦见了“九一八”博物馆——那座位于沈阳用来悼念亡者及“九一八事变”的阴冷的建筑物。
当时已是9:00多了,匆匆裹了件睡袍便下了楼。从一楼客厅的落地窗望见了一树粉红的樱花,于是便随意穿了双软木夹趾拖鞋跑去了花园里。
樱花落了一地,踩上去软绵绵的,突然想起了日本的某个传说——死去的人,都是埋在樱花下的,樱花吸尽了一个人身上的所有精华,自然美不胜收。
于是便开始浮想联翩,这棵樱花树下,是否也有着人类的去可供养着呢?
那么,世界上的樱花树,你们见证了多少血腥风雨,经历了多少战争?
你们是否看见了人类兴盛年代的开始与结束?
你们是否是一座古寺的神树的,看见了一个又一个因战争饥荒而被逼出家的可怜人?
你们又是否是一座城市的行道树,见证了一次又一次满是血与泪的屠杀战争?
你们或许什么都是。
你们或许什么都懂。
那么,请告诉我,有多少亡灵战士被护在你们的根须上,让你们的根须可以入地尽深?有多少鲜红的污血在你们的树干上,让你们的花朵,可以流光溢彩?又有多少逝去的战魂围绕在你的周围,让日本的古老传说得以延续?
可惜你什么都不能告诉我,你只能在你最美的时候凋落,以谢供养你的战魂。
风起,有捧在些许樱花瓣,败落的粉红花瓣落在我的发际,带着些鲜血的腥气。
我回头,突然想起樱花的另一个名字
枝垂彼岸。
——那么,崩落的樱花,请你在枝垂彼岸之际让那些孤寂的战魂从右岸穿过奈何桥,走向开满有着鲜血颜色的曼珠沙华的左岸,让脆弱的它们安宁的眠于永生的极夜。
拯救
一个人从水里
打捞起落水的绵羊
兴高采烈
从陷阱中抬出受伤的野兽
拯救你
是为了利用你,消费你
利用或者是使用
简单的元素
组织起帝王满意的现实
直至你被彻底消费
纷纷的生死游戏
在阴沉的天空底下杂草般丛生
歌颂他吧
给脆弱的现实
安装一个完美的将来
点燃受伤的过去
让它喷射出强烈的火焰
推动
摇晃污浊的现在
让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似乎
叫任何的存在全只是仿佛
歌颂他吧
让拯救者
因为有一个美好的将来
生活得更好
叫被拯救者
因为一个更加美好的将来
暂且忘记
不可改变的现在
生活得更好
在不知道进步的结果只是死亡
与
知道进步的结果只是死亡之间
一种更大更粗更坚硬的进步
茁壮成长
世上没有鬼神
我们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此时便成永远
瞬间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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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战神的重生已经出生了,在中国的广东省的深圳市的一个小地方,他已经12岁了,他是“张俊浩”,他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比普通人的体质好上几亿倍,好比超人,不,应该是比超人还要厉害。可是这个秘密只有他的家人和天上的众神们才知道,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就在“景山实验学校”上学。他上初一(2)班。而今天就是他初一的第一天的生活。而为了不被别人认初来,他带上了一个高仿度人皮面具。可是那个人皮面具,却不是很好看。“好啊,终于上初一啦,哈哈哈。.”张俊浩大声的叫阿叫。不小心飞了起来,“啊啊啊啊啊啊……。”他的妈妈叫他别飞,并用绳子把他套下来。未完待…。.2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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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也许天下男孩从小便有当兵的愿望,我也不例外,毕竟看着那身迷彩绿和那锃亮的长枪,任谁心中都会有当兵的想法,但是经过一次次的军训让我明白,军人是一个艰苦的职业,有时甚至需要付出生命的职业。既然无法成为一名军人,那么描写军队生活的特种军事小说便成了我的最爱。而在众多的这类小说中,纷舞妖姬的《弹痕》系列就是我最喜爱的小说之一。这部共计6部的小说,刻画了一群悍不畏死的赤胆尖兵。书的主人公叫做战侠歌,是出身在一个军人家庭的孩子,从小便接受父亲的训练。6岁那一年,父亲为了让他进入第五特殊部队带他去医院做测试,可是却由于父亲左眼的青光眼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可是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他18岁,离高考仅仅只有2个星期的时候,只招收6~8岁孩子的第五特殊部队又向他敞开了大门。就这样,带着无奈与倔强,战侠歌进入了第五特殊部队。尽管中途被赶出学校长达三年之久,但在三年之后,当他回到学校,便一举获得了4个训练所得五枚勋章,成为“獠牙”的一员。随后他又在国际军事比武中率领同伴获得佳绩,并且成为兽人营的教官。当然这其中的惊险与磨难自然是可想而知,但是他却挺了过来。他是一名军人,为了完成任务,赢得胜利,必然会在战斗中杀人,有时为了减少伤害,甚至会拿年幼的孩子当做阻止敌人的工具,但是这无法掩盖他身上那一股令人敬仰的无悔军魂。他曾经这样说过“我从小就讨厌当军人,我更讨厌有人用强硬的手段去安排我的未来人生!但是我不止一次告诉过自己,计入真有敌人打入了我们的国家,真有敌人敢于践踏我们的尊严,我就敢第一个抱着炸药包和他们同归于尽!”“男儿大丈夫要仰不愧对于天,俯不愧对于地!就算你被世所不容,要为自己的复仇行为付出生命代价,你至少能在行刑前坦坦荡荡的告诉我,你没有冤杀一个好人,也没有放过一个混蛋。”但是,他也是一个只有20多岁的孩子。在他进入第五特殊部队前,一个为了达到父亲的要求,刚刚绕着200米的跑道跑了28圈的他,得知这一切只是父亲为了让他进入第五特殊部队的测试时,他哭了,在护士的怀里嘶声痛哭。就是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性情中人,为了任务他可以冷酷无比,丢下受伤的战友,让他独自一人在大海中漂泊,但他也可以为了战友,舍弃自己的荣誉甚至生命。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军人们都缺少应有的霸气和豪气,但是我想说尽管现在尽管和平,但是在近两年的众多大灾大难面前,我们英勇无畏的人民解放军都抗战在第一线,他们不惧危险,一心只想保卫祖国,保卫我们温暖的家。也正是因为这群“最可爱的人”,我们才能有如此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也许我一生都可能无法进入部队,但是军人身上那不败的战魂却会永远激励我努力向前,铸就属于我的辉煌篇章。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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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万家孤烟叶落翩翩只待君凯旋出现长恨无眠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情丝缠绵血若浅浅家中人是何依恋如何收敛作战万千烽火连连岂怕血腥之剑战乱如何以免心旦已坚气息奄奄定让血流于刀剑休者谁来祭奠白丝又添百花争妍唯恐家国沦陷终于梦中所见身战多年湖水潋滟也无得是安是险终为幼年之念苦笑可怜舞剑帝王骄纵浮篇入殓不论清廉别了这席人生宴坐享繁华宫殿谁能风云一片唐天还畏上演口蜜腹剑还惧出现争权夺利另:从左上下,到右上下200字 五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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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观,洞望若观火思,运筹于帷幄动,惊天而动地杀,万夫亦莫敌静观望默视察龙骧虎视雄略壮。苦慎思冥意想神机妙算着神策。兵未动粮先行行军一令号千军。杀敌军灭敌将不过兵家之常事。拔剑指敌将敌将在阵后破敌路迢迢。寻一丝契机契机之方向此即是战场。100字 初中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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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战小学生活快要告一段落了,忙碌的生活一下子变得那么清闲,非凡人能适应。在我平心下来的时候,又偏偏遇上了这等事,注定我的人生不得安宁。十天休息时间后就要去领毕业考成绩了,很多人为此担心得睡不着觉,唯有我,心平如镜,偶然一笑,游戏人生,何必计较太多?烦恼总会缠我,想到是难躲不过,冰冷终究又抹上一曾阴影。莫非我在大家面前稍显可爱,我真以为自己是冷血动物,本来我很不起眼,可正是我的做作,令人认为我很傲慢,也正因如此,给我惹了很多麻烦。领成绩的前一天,歪打正着地遇见一群想要报复我的狂妄自大的家伙。说我乖吧,一点也不,任何事我都不往心里区,可偏偏世事弄人,让我养成如此之态度,我叛逆,我喜欢自己的原则,我和任何人都混得不熟,以至于让大家误认为我深藏不露,尽管如此,我处事方法并没引起不满,因而从没打过架,除了这次,我以为我真要栽了。困境之中,我选择了理性,游戏人生,多灾多难,岂不有趣?凭外人看,我怎么也打不过他们,可事实的确如此。我长得胖嘟嘟的,身高也只有一米五,而他们,一个个虎头虎脑的,强壮的身材,一米六、七的个儿,身材的悬殊并没有挫败我的信心。毕竟同学一场,对方似乎很生气,却又迟迟抑制下去,这种形势只有靠脸色说话。多看几眼,才发现里面不只我同学,还有别的学校我不认识的人,他们并不来帮忙,只在旁边看好戏。思忖片刻,发现形势对我很不利,不仅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而且我没退路,很容易被包围。感觉很久过去了,对方已很不耐烦了,比起以前,他们能耐得住性子,已经可以表扬了。“打她一顿就走吧,别忘了怜香惜玉。”他说的冷笑话一点也不动人。终于开始了,他们出招真够狠,拳猛烈地从我耳际擦过,虽然没被打到,但是那股劲风已令我毛骨悚然,他们踢腿踢得够劲道、够利落,以至于我难以反应过来,每一招都险险擦过,才一下,我的裤子都烂了。我的样子真有点狼狈不堪,他们的没一招都瞄准要害,打不过还能躲不过?我暗自安慰自己,汗水不自觉从我头顶滑落,越来越多。我不想打架,更不喜欢打架,我讨厌打架的感觉会令我念念不忘。他们再用力也不累,而我虽是女生,力量却不亚于男生,可是对于他们那样的男生,难免有些差距,再说我们是一对三,我快撑不住了。力气没了,动作也变迟钝了,狠狠地吃了几招,满地都是鲜血,而我愤怒得把他们打得鼻青脸肿。男生都爱面子吗?被女生打那么没面子?看到他们愤怒,我反而笑了,或许我真的很另类,他们根本劝不动,眼看激战持续下去,我处于下风,心情不能影响体力呀!90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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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罗慎行炫耀的打开自己的物品柜,摆出一个请的姿势。店老板毫不客气的打开柜子惊讶的道:“你在哪捡到的?”罗慎行险些被他的话气晕过去,愤愤的道:“你看我是捡别人的东西的人吗?这是我自己打出来的,是头羊爆出来的。”自己辛辛苦苦劳动的成果竟然被人说成捡便宜得到的,他的得意心情一下子就被店老板的话给击灭了。店老板眨眨眼睛道:“你一个人打败的。”罗慎行摆出不屑回答的样子,店老板耸耸肩笑道:“算我说错了,不过这实在有点儿让人难以置信,你遇到头羊却能活着回来真不容易,呃!我的意思是看来你的运气一定非常好。”说完拿起宝石道:“这两块宝石你现在用不上,你可以先在客栈租一个房间,把你暂时用不上的东西存起来,这样你受伤的时候就不至于掉落东西了,而且每次下线的时候就在房间里下,可以恢复你的一部分体力。”罗慎行不解的问道:“不是只有死人的时候才掉落东西吗,难道受伤的时候也掉?”店老板严肃的道:“我再提醒你一次,在武魂中你要像真正的生活那样谨慎的对待,现实生活中你不可能死去再重新复活,在武魂中虽然可以重生,但是你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罗慎行苦恼的道:“为什么我看不到游戏里的动物生命值,而且其他玩家的名字也看不到。”店老板道:“你在生活中可以看到哪种动物的生命值?你又可以看到哪个人的名字?你说来听听。”罗慎行摇摇头。店老板道:“我已经告诉你了,武魂的游戏是完全仿照现实生活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玩家自己去摸索,这对每个人都很公平。如果你想知道别人的名字这很简单,你直接问就可以了,至于动物的生命值你多打几次就知道了。”然后拿起那把刀道:“你到武器店那里鉴定一下这把刀的属性,如果合适的话你就可以装备上了,戒指你到珠宝店去鉴定,你先去办这几件事吧。”罗慎行道:“不鉴定不可以吗?这样比较节省。”店老板责备道:“武魂里的物品只有经过鉴定后才可以使用,否则物品中的附加属性根本不发挥作用,难道你连这么一点小钱儿都舍不得吗?而且你以后再打出同样的物品就不必再鉴定了。”罗慎行将信将疑的跑到客栈租了一个小房间,把那两颗宝石留在房间里,然后来到武器店。NPC接过刀之后,用手在刀背上抚摸一下道:“天煞刀,攻击力加20%,承受力六十三,你在到达十五级之后可以使用,鉴定费一百八十金币。”罗慎行心痛的掏出一百八十个金币递给NPC,把刀放回自己的物品柜,现在他已经不自卑了——有一把攻击力加20%的刀在自己的手上,虽然现在使用不了,但是再有四级自己就可以使用了。别的兵器虽然有加攻击力的,但是这把天煞刀是加20%的攻击力,自己的攻击力值越高,这把刀的攻击力越大。最重要的是头羊爆出了五千个金币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自己再努努力的话就可以买一件武士服的上衣了。罗慎行扛着木剑在一群身着高级武士服或铠甲的玩家中间傲然走进珠宝店,掏出戒指放在柜台上道:“鉴定戒指。”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NPC接过戒指道:“鉴定费四千五百个金币。”罗慎行惊呼道:“你干嘛不去抢劫?一个戒指才多少钱,你光鉴定就要四千五百个金币。”随着他的声音,珠宝店里的其他玩家都围了上来。一个穿着铠甲的男人道:“兄弟,是不是手头紧张?你把戒指卖给我,我给你五万个金币。”罗慎行直觉到这里一定有什么秘密,要不然大家在听到戒指的鉴定费之后不会露出这种贪婪的目光,他立刻道:“对不起,这是非卖品。”然后立刻痛快的拿出四千五百个金币交给NPC。NPC接过金币之后才道:“魔眼戒指,无辅助能力。”稍微停顿一下之后继续道:“可以观察对手的资料,无级别限制,不可脱落。”他刚说到无辅助能力的时候,珠宝店里的其他玩家都发出一阵嘘声,嘲笑了罗慎行没有及时把戒指卖掉,但NPC说到可以察看对手资料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出声了。当NPC的鉴ń峁嫉氖焙颍?渲干显?颈兆诺难劬β趴?耍?友劬Φ暮谏字谢婪⒊龉钜斓墓饷ⅰ?珠宝店内死一般的静寂。刚才的那个穿盔甲的玩家再次道:“兄弟,十万金币。”罗慎行的心脏立刻剧烈的跳动起来,但另一个声音立刻道:“十五万。”罗慎行的心都快蹦出来了,他努力控制自己的笑容,装出一副漠然的样子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道:“实在抱歉,不卖。”然后镇静的走出珠宝店,他刚走出门口就仿佛被猎犬追击的兔子一样向服饰店飞奔。进入服饰店之后,罗慎行开心的一阵傻笑,等店老板露出不悦的神色时才举起左手道:“魔……眼戒指,是魔眼戒指。”店老板淡淡的道:“哦。”罗慎行炫耀道:“可以观察对手的资料,很神奇吧!”店老板露出开心的笑容道:“算你小子命好,这个戒指你知道该怎么用吧?”罗慎行贼笑道:“那还用说。”说完一溜烟的跑了出去,向北门直冲而去,远远的传来一句:“你等我的好消息吧。”现在他的级数已经达到十一级,对付这些羊还是绰绰有余的。但是罗慎行不想到南门去,南门虽然有狼,可以加快练级的速度,不过罗慎行的木剑攻击力太差了,花钱买铁剑的话又不值得,反正到了十五级之后就可以使用天煞刀了。罗慎行这次下了狠心,把自己的几百个金币全买了补血丹,准备大干一场。当他来到北门的时候,那个“财神”的儿子还在那里杀羊,不过现在罗慎行对武魂里的有钱人见多了,仅仅珠宝店里就有肯出十五万金币卖自己的戒指的大款,相比之下“财神”的儿子有点儿小钱也算不了什么。罗慎行想起自己的戒指,不由自主的向那个家伙看去,那个家伙的资料立即展示在他的面前。罗慎行看看他的资料暗暗的道:“原来这个家伙叫霄龙。”其实他最关心的是这个叫霄龙的家伙还有多少钱,看完之后他咧咧嘴,霄龙的物品柜里竟然还有三十多万个金币。而且霄龙的练级速度可够快的,现在已经达到八极了。罗慎行对他友好的点点头,然后挥舞着木剑连击四下把一只羊砍死,罗慎行已经尝试着观察过羊的资料了,羊的生命力是一百六十,攻击力是二十。而且羊的刷新速度快,三分钟刷新一次。罗慎行也不理霄龙嫉妒的眼光,追在羊屁股后开始疯狂的屠杀,当他的级数达到十四级的时候,杀这些羊已经是三刀一个了。霄龙见到罗慎行与自己展开竞争,狠狠的挥动着自己的上等宝剑猛砍,现在他使用宝剑后攻击力甚至比罗慎行还高一点,升级的速度也比罗慎行快,不过他只管杀羊对于掉在地上的金币根本就不屑一顾。罗慎行则杀一只羊捡一次金币,有的时候看到霄龙不注意时就偷偷的把他的金币也放入自己的口袋——没办法呀,自从罗慎行看到他的物品柜里有现成的三十多万金币,自己现在仅有一千多个,就迫切的想赚钱。而且不捡白不捡,反正霄龙也不在乎。当罗慎行还有七十多点经验值就回升到十五级时,霄龙已经达到了十二级,霄龙吞了一颗补血丹之后冷冷的道:“穷鬼,捡便宜捡够了没有?”罗慎行头也不抬的道:“没办法,小弟实在太穷了,反正你有的是钱也不在乎这几个。”同时手中的木剑上下翻飞,迫不及待的想升到十五级。霄龙冷“哼”一声道:“我不要的东西也轮不到你来捡,快点儿还给我。”罗慎行惊讶的道:“不会吧!这几个小钱你这么认真干什么?”霄龙举着宝剑向他走过来道:“你最好交出来,否则你把刚才打爆的东西给我。”罗慎行鄙夷的看了他一眼道:“原来是这样。”说完把自己物品柜里的将近两千个金币全取出来扔在地上道:“只有这些,都给你。”霄龙在金币上踢了一脚道:“你捡的金币比这个多,你别想藏起来。”罗慎行沉下脸道:“霄龙,你别欺人太甚。这些金币中大部分都是我自己打的,我不想惹麻烦所以都给了你,是想大家都退一步留下以后见面的余地,别以为我怕你。”然后愤怒的转身砍向羊群。霄龙恼羞成怒,一步一步的逼上来道:“穷鬼,我看你是不识抬举。”说完挥剑向罗慎行砍去。罗慎行眼看自己还有十几点经验值就要升级了,也顾不上面子拔腿就跑,霄龙见到罗慎行逃跑,在后面挥舞着宝剑紧追不舍。罗慎行一边跑一边砍羊,他砍的都是被自己砍去大半生命值的羊——因为只有把羊砍倒之后才会长经验值。砍到第八只的时候马上就要升级了,罗慎行停了下来道:“霄龙,你他妈的太过分了。”说完砍倒第八只羊,一阵白光闪过,系统的声音响起道:“月夜之狼升为十五级。”罗慎行把木剑抛在地上,从物品柜中天煞刀道:“霄龙,这事儿我有错在先,是我不该贪小便宜,但是你再敢无理取闹的话,我可不会客气。”说完示威性的晃晃手中的天煞刀。霄龙泄气的看着罗慎行,尤其是他手中的那把光华夺目的天煞刀,恨恨的道:“你等着。”转身向城里走去。罗慎行把木剑捡起来放回自己的物品柜,但是自己丢在地上的金币已经因为超时被系统自动收回了,罗慎行心痛的叹息一声,向南门走去。与北门郁郁葱葱的草原来比,南门显得荒凉而悲壮,地面上的白骨显示这里已经是玩家的需要以命相博的地方,狼群可不像羊和小鸡一样善良,狼是嗜血的野兽——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游戏里,它们都会主动攻击人的,当玩家的级数低时,狼群就变成了想要升级的玩家致命的诱惑。最残酷的是武魂里的系统中根本没有回城符这项保命的设置,也就是说每个玩家在遇到危险时只能凭借自己的两条腿跑回城里。罗慎行小心的取出补血丹预备着,对现在的他来说,一颗价值三十金币的补血丹实在太奢侈了。他步步为营的向着远处的森林慢慢的走去,同时四下里观察有没有狼从自己身后冲出来的可能。罗慎行刚走到森林的边缘时,就听到从森林里传来狼群的嚎叫声,他只觉得头皮发麻,差点儿就要转身逃跑。但是杀狼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不仅是因为杀狼的得到经验值高,而且狼被杀死后有可能爆出低级装备,这些低级的装备对别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但对于罗慎行来说那代表着可以省下一大笔经费。当他进入到森林一公里远的地方时,一株大树后露出了一头狼的脑袋。罗慎行抽出天煞刀,小心翼翼的向狼逼去。就在他和狼还有二十多步远的时候,另外两头狼从左右两个方向把罗慎行围在了中央。罗慎行向对面的那头狼看去,那头狼的生命值是二百六十,攻击力竟然是七十。现在罗慎行的生命值只有九十,防御力是三十五,一头狼的两次攻击就足以把他消灭。罗慎行看看自己的攻击力,只有四十五,加上手中攻击力加20%的天煞刀,自己也要五刀才能干掉一头狼。想到这里他向左边的那头狼看去,这头狼和对面的那头一样,他不甘心的向右侧的那头狼看去。这头狼的生命值只有九十,一定是被哪个玩家打伤了。罗慎行的心又不争气的狂跳起来,这头狼只需两刀就可以宰掉。但是两外的两头狼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只要那头受伤的狼把自己拦住一小会儿,另外的两头狼就可以把自己当作一顿美餐。罗慎行慢慢的往后退,生怕把狼惹怒了,但他每退一步狼便向前进逼一步,其中对面的那头狼已经露出了锋利的犬齿。罗慎行突然转身就跑,后面的三头狼凄厉的嚎叫一声在后面疯狂的追赶。罗慎行敢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跑的如此迅速过,但是狼的速度偏偏比他要快一点,很快狼的脚步声就变得清晰可闻了。罗慎行就在一头狼的喘息声在自己的身后响起时突然向上一跃,当初他在学习行意门的功夫时虽然没达到穿房跃脊如履平地的程度,但是他跳跃功夫已经远远高出同龄人。他现在赌的是服饰店老板的话——武魂游戏是完全仿照现实生活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那头受伤的狼一定跑不过没受伤的两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就证明店老板的话是夸大其词,自己死了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当他凌空跃起的时候,两头狼带着风声从他的脚下窜了过去。罗慎行大喝一声天煞刀带着凌厉的刀光砍向落在后面的那头狼,那头狼惨叫一声,脖子上喷出血花。罗慎行不敢迟疑,天煞刀从下往上反撩,再次从那头狼的脖子上划过。那头狼抽搐了一下倒在地上,罗慎行甚至不敢看那头狼爆出了什么东西,撒腿向前逃去。另外的那两头狼听到同伴的惨叫声后发狂了一般,速度比刚才还快了一点儿。其中一头狼凌空向前一扑,罗慎行的后背立时火辣辣的痛起来。罗慎行左手掏出两颗补血丹扔进嘴里,反手一刀劈在那头狼前爪上,然后猛然转身,天煞刀连续两刀准确的斩在狼背上。另一头狼把头一低向罗慎行的双腿咬去,罗慎行向上一跳从那头狼的背上逃了过去,然后继续向前跑,现在他才放下点儿心——那头前爪被砍伤的狼一定没自己跑得快,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把这头没受伤的狼除掉。想到这里他突然停住脚步,转身面向那头气势汹汹的狼,那头狼被他突然转身的动作惊吓的停住了脚步,并抬头向上看着,生怕罗慎行故伎重施从自己的头上跳过去。罗慎行大喝一声天煞刀直刺过去,那头狼向上跃起扑向罗慎行的面门。罗慎行左膝向下一曲跪在地上,天煞刀以四十五度角向前方斜举,锋利的刀刃把那头狼由下颌到后胯准确的剖开。那头狼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罗慎行刚想冲过去再补一刀时,那头狼已经爆出一小堆金币和一双靴子。此时最后的那头狼见事不妙刚想逃跑时,罗慎行已经衔尾追了上去,两刀把它砍死。这头狼除了爆出一小堆金币外什么也没有,罗慎行把金币捡起来,又收起了那双靴子,但是最早杀死的那头狼的地方竟然有一个护腕,罗慎行知道自己这次没白来,本想再接再厉的多打几头狼,但是靴子和护腕的属性还没弄明白,而且这两件饰物极可能提高自己的能力,为了长远打算只好回到了小镇中。店老板见到他已经使用天煞刀了,笑眯眯的道:“进步的很快嘛,这次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罗慎行拿出靴子和护腕道:“帮我鉴定一下。”店老板伸出手道:“鉴定费物品价值的1%,虽然咱们是朋友,但是系统有规定,这个费用可是省不了的。”然后道:“这是狼皮靴子,速度加十五;护腕是狼牙护腕,攻击加十。你这次的收获不错,狼皮靴子很平常,但狼牙护腕是很少出现的物品。你的鉴定费一共是一百六十五个金币。”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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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罗慎行本以为薛娘子会告诉自己承担不了,但是在阿婉付过两万四千个金币之后八百颗补血丹轻松的装进罗慎行的物品柜。阿婉兴奋的道:“再来一百颗。”这一百颗又是轻松的装了进去,轩辕惊讶的看着罗慎行道:“兄弟,你的力气够大的,比我还带的补血丹还多。”红尘刀客道:“看看到底能装多少?再来一百颗。”但是这次薛娘子提示道:“最多还能承担五十四颗。”阿婉夸张的道:“哇!九百五十四颗,好大的力气。”罗慎行自我解嘲的说道:“一定是因为我比较怕死,所以才会多装一点儿。”罗慎行看看自己的资料,果然不出所料,自己的速度值本来应该是四十,而且自己的狼皮靴子加的速度值是十五,自己的速度值一共应该是五十五才对,但是现在速度值已经变成了二十五。背负九百五十四颗补血丹的代价是自己损失了三十点的速度,这次遇到狼群时不能以速度的优势取胜了。阿婉背了七百三十颗补血丹,而红尘刀客则背了八百四十颗,罗慎行看过他们的资料之后才发现轩辕和阿婉是因为身上穿的盔甲的重量影响了他们的载重量,要不然凭借轩辕的身体一定比罗慎行背更多的补血丹。罗慎行把自己加入逍遥帮之后,四个人一共背了三千三百三十六颗补血丹,慢慢吞吞的向南门走去。来到森林之后轩辕、阿婉和红尘刀客三人本想以品字型把罗慎行围在中央,防止他受到意外的攻击。但是罗慎行觉得丢脸,执意要阿婉在中央,而自己则取代了阿婉的位置。随着他们往森林里的深入,狼群逐渐多了起来。不过这次他们的战斗顺利得很。在轩辕他们以前的战斗中经常出现有的狼明明只剩下十几点生命值,自己只需轻轻一击就可以把它消灭,但是它却浑水摸鱼对他们不断攻击的情况。因为他们根本分不清哪头狼是被打伤的,哪头狼是生力军,以至于白白损失自己的生命值。现在有了罗慎行这个大行家,专门挑被轩辕他们打伤的狼攻击,基本上没有出现落网之狼。现在罗慎行的级别还没达到三十级,升级需要的经验值比较少,而且和他们组队的时候大家时平均分配经验值,所以他的级别快速的往上升着。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森林的深处,罗慎行估计至少走了十多公里。现在罗慎行的级别已经升到二十六级,阿婉和红尘刀客各升了一级,只有轩辕还是三十九级多一点儿,他要升级要求的经验值实在太多了。当眼前出现一片怪石嶙峋的戈壁时,轩辕沉声道:“就在这附近,大家小心了。”随着他的声音,戈壁滩上传来让人毛骨悚然的狼嚎声,然后上百头狼从四面八方把他们围在中央。阿婉急忙道:“月夜之狼,你快看看哪个是你的首领?”罗慎行愕然道:“我的首领?”阿婉皱起好看的鼻子道:“你的名字不是有个狼字嘛,狼王不是你的首领是什么?快点!狼的刷新速度是十分钟,如果不能除掉狼王的话,狼群就会把我们累死。”罗慎行向狼群中仔细的打量着,但是狼群不住的移动着,他看了半天也没发现哪头狼的生命值有异常,突然有一头狼把头伏在地上的一个裂缝中,“呜、呜!”的低声嚎了一声。罗慎行急忙向它望去,突然发现它的生命值达到两千四百。他惊喜的道:“就是它。”轩辕、阿婉和红尘刀客立即把他围在了中央,轩辕道:“兄弟,你盯住它的位置,走。”自己挥舞着宽刃剑劈看着狼群向狼王的方向移去。罗慎行知道这是不是逞英雄的时候,只好在他们的身体空隙中把天煞刀刺出,争取消灭一个算一个,同时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头狼王。狼王似乎发觉了今天的敌人来者不善,不断的在狼群中东窜西跳企图掩饰自己的身份,但是攻击敌人的欲望促使它慢慢的向红尘刀客的方向挪去。就在狼王准备跳起攻击红尘刀客的时候,罗慎行大声提示道:“左侧第三头。”红尘刀客大喝道:“收到。”然后长刀闪电般向狼王劈去。但是狼王被红尘刀劈中头顶之后却不退反进,长嚎一声双抓扑在了红尘刀客的胸前。红尘刀客被它的一扑击去了一百二十点生命值,急忙掏出四颗补血丹扔进嘴里。狼王一击得手后又退回狼群中,绕向阿婉的方向。罗慎行灵机一动道:“全队顺时针移动,以轩辕的方向对着狼王。”在他们四个人中,轩辕的级别最高,攻击力也最强,以他来对付狼王是最合适的决定。轩辕、阿婉和红尘刀客立即醒悟过来,以罗慎行为中心开始顺时针的移动。当轩辕的位置移动到面对西北方的时候,罗慎行道“正前方。”轩辕大声道:“稳住阵形。”然后宽刃剑向前疾刺,准确的刺在狼王的胸前,然后手腕向上一翻,在狼王的胸前至下颌开了一道口子。同时红尘刀客把面前的一头狼踢飞之后,长刀斜挑而至,把狼王的前爪划伤。狼王连受重击,愤怒的嚎叫一声退入狼群中,指挥其它的狼向上围攻。轩辕大声问道:“兄弟,你能盯住它吗?”罗慎行傲然道:“只要它不逃跑,今天就死定了,咱们向东南方向移动。”此时被他们杀死的狼爆了一地的金币,还有十几件饰物,但是他们的全部精神都放在狼王的身上,即使最贪心的罗慎行也顾不上往地上看。时间一点点儿的过去,很快被杀死的狼又在原地刷新出来,一百多头狼围在他们的四周疯狂的扑咬着。突然狼王低嚎一声,狼群开始围着他们几个人绕起圈子来,轩辕和阿婉他们保持站立的姿势,但是罗慎行却要盯着狼王,只好和他们一起转圈子,不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开始眼花缭乱起来。红尘刀客道:“咱们也转,和他们以同样的速度转,这样它们就影响不了我们了。”罗慎行道:“那样就上了狼王的当,我们应该冲进狼群中主动攻击。”轩辕道:“月夜之狼的建议有道理,咱们直接奔狼王的方向冲,今天一定要打倒它。”然后率先向狼群冲去。他们往前冲,狼群就绕着圈往后退不和他们接触,狼王在旋转着的狼群中突然绕到阿婉的对面,前爪在地上一扑,凌空跃起向阿婉的咽喉咬去。就在狼王跃起的瞬间,罗慎行敏锐的发现狼王的胸前有一小片半月形的白毛。他来不及招呼其他人,就在阿婉的剑砍在狼王的身上却没把狼王打退时,罗慎行的天煞刀犹如一只从地狱射出的利箭在阿婉的腋下穿出,准确的刺入狼王胸前的白毛中。狼王的血盆大嘴就在阿婉的咽喉前停了下来,闪着寒光的利齿几乎贴在她娇嫩的脖子上,阿婉这时才发出惊恐的叫声。当轩辕和红尘刀客听到阿婉的叫声紧张的转过身来时,就发现狼王的尸体化作一团白光,然后系统的声音响起道:“狼王被打爆,月夜之狼增加五点威望。逍遥帮增加五万点经验值,月夜之狼升一级。”接着地上出现了一个由四只狼牙和一面浮雕着狰狞的狼头形象的银牌组成的项链,一把造型奇特的弓,和三块宝石以及一堆金币。狼群见到狼王被杀后攻势立即瓦解了,只有三三两两的散乱攻击而已。到现在为止罗慎行还没发觉有别的玩家使用弓箭,而且武器店也不出售弓箭,这张弓一定很稀有。轩辕激动的道:“打爆了,还不捡起来!”然后一剑把一头早被打伤的狼砍死。但是他的话说完之后没有一个人上前把东西捡起来,轩辕不悦的道:“再等就要消失了,你们犹豫什么?”罗慎行迟疑了一下上前把金币捡了起来,然后退到了一边。轩辕看看罗慎行、又看看阿婉只好自己走上前把项链、弓和宝石收了起来,然后问道:“我还有七百五十个补血丹,你们还有多少?”阿婉道:“我还有六百五十个。”红尘刀客道:“我有七百一十三个。”罗慎行惭愧的道:“我还有六百二十四个。”当初他带的补血丹最多,但是现在他剩得最少,这里最省的人就是级别最高的轩辕。轩辕欣然道:“看来我们还可以再多打一段时间,真是多亏月夜之狼了,要不然阿婉这一次一定挂掉了。”阿婉心有余悸的拍着胸脯道:“狼王可够狠的,直接奔我的脖子来了,下次见到狼王的时候我一定先把脖子护住。”罗慎行耸耸肩道:“侥幸而已,我恰巧见到了狼王的死穴,下次我们就可以针对这一点攻击了。”然后微笑道:“要不是有你们带着,我连狼王的影子都见不到。”轩辕不屑的道:“没有你的话大家也不敢面对狼群,谁知道狼王是其中的哪一头?上次我们三个可是被狼王神出鬼没的攻击打怕了。”红尘刀客思索了一下道:“这些狼的智慧决不比现实生活中的狼逊色,我们也要小心了,既然它们有死穴,那么我们说不定也有死穴,武魂是很公平的。”轩辕道:“这样看来阿婉的脖子一定是防护力最弱的地方,所以狼王才会向那里攻击,阿婉以后可得小心了。”红尘刀客笑道:“也就是游戏里的狼敢攻击阿婉的脖子,如果是色狼的话早就被我们的阿婉扭断手腕了。”轩辕低声的咳嗽一声提醒红尘刀客避开这个话题,然后大声道:“争取今天把月夜之狼的级别升到三十级,这样以后我们就可以通过队里的频道随时联系他了。”红尘刀客会意道:“武魂的系统也真是的,偏偏要三十级才可以与队友沟通,其他的游戏只要十级就可以了。”罗慎行仿佛没有看出他们的神色,因为他知道轩辕他们三人的威望值都在四十以上,显然在生活中的地位比自己高许多,既然他们不愿意讲出来,自己又何必自讨没趣呢。四个人略微沉默一会儿,开始了疯狂的屠狼行动。这次他们一直没有离开这个戈壁滩,等到两个小时之后新的狼王刷新出来时,便直接攻击狼王。但是从第二次开始狼王爆出来的物品便差了许多,只是一些戒指和宝石之类的,样式也很普通。每次都是罗慎行收起金币,轩辕则把其余的物品收起来。当第五只狼王被消灭之后,轩辕把狼王爆出来的物品收了起来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回去了。”现在他的级别已经超过四十级,阿婉已经达到三十八级,红尘刀客的级别现在是三十九级,而罗慎行的已经达到三十一级。当他们回到客栈之后,轩辕拿出第一头狼王爆出的项链、弓和几颗宝石道:“兄弟,这是你的那一份。”罗慎行急忙推辞道:“我用不上,你们留着吧。”轩辕道:“我们几个更用不上,你拿着它们在这里好好的闯荡一番吧,我们几个今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上线了。”罗慎行愕然道:“为什么?”他刚刚结交了几个朋友,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再见了。他初闻轩辕的话时心中立即涌起强烈的失落感。阿婉道:“我们几个有各自的事情需要处理,我们早就约好了在分手前要一起打狼王,没想到你帮助我们达成了这个心愿。但是以后我们有时间的话大家一定会再次相聚的,真的很高兴认识你。”红尘刀客道:“下次见面时说不定你的级别比轩辕这家伙还要高,我们可是很期待逍遥帮出个武魂高手。”轩辕把东西塞到他手中道:“好好努力,兄弟。”然后拍拍他的肩膀,在原地下线了。阿婉和红尘刀客同声说了一声再见也下线离开了。罗慎行惆怅的在客栈中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把宝石放进自己的房间,带着项链到珠宝店去了。珠宝店的NPC接过项链之后道:“两千个金币。”这次罗慎行没有表示惊讶,老老实实的把两千个金币递了过去。NPC收到金币之后才说道:“恶狼项链,增加10%的生命值,增加十五点的防御值,可升级。”罗慎行惊讶的问道:“可升级?什么意思?”NPC道:“可升级就是可以升级。”罗慎行眼睛向上翻做出要晕过去的表情,知道在他这里问不出什么关键的问题,只好把自己现在戴着的项链摘下来,把恶狼项链戴上去。又以四千个金币的跳楼价格把花六千个金币买来的那个项链卖给了NPC,然后狠狠的吐了口口水,偷偷骂了声“奸商”离开了珠宝店。当罗慎行来到武器店的时候,一个穿着银白色盔甲的短发少女也走了进来,少女明亮的大眼睛瞟了罗慎行一眼对NPC道:“收到什么新武器没有?”这里的NPC还是那个高高瘦瘦的老者,老者听到少女的话急忙回答道:“暂时没有。”老者的话一出口,罗慎行就知道他和服饰店的老板一样都是真人扮演的NPC。少女失望的“哼”了一声,转身就向往外走。但是这时罗慎行把自己的弓拿了出来对老者道:“鉴定。”老者眯着眼睛打量了一眼道:“鉴定费两千七百个金币。”罗慎行刚想掏金币的时候,走到门口的那个少女立即转过身来,大声道:“我买了。”罗慎行无动于衷的把金币递给老者,老者继续道:“风神弓,增加攻击力30%,承受力九十五,需要四十级以上使用。”那个少女惊叹道:“好宝贝,我终于找到你了。”同时在老者的手中拿过风神弓爱不释手的抚摸着。罗慎行干咳一声道:“对不起,这把弓不卖。”少女美丽的大眼睛一瞪,板起脸道:“谁说的?”罗慎行指指自己的鼻子道:“我。”少女露出狡黠的笑容道:“商量一下儿,卖给我好了。”罗慎行坚决的道:“不卖。”少女用鼻子“哼”了一声道:“不卖不行。”罗慎行从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人,而且还是个少女,真是想生气却无从发作,只好耐心的道:“真的不卖,你把它还给我。”少女急忙把风神弓搂在怀里道:“不还,你有能力就抢回去。”罗慎行沉下脸道:“我可是武魂第一高手,你别逼我动手。”少女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腻声道:“真的吗?我怎么不知道?”罗慎行听到她甜腻的声音,心中一阵狂跳,勉强镇定的道:“那当然。”少女的大眼睛弯成美丽的月牙儿,忍着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罗慎行道:“月夜之狼。”少女终于忍不住了,娇声笑道:“我可听说武魂第一高手的名字是冰雪凝儿,什么时候轮到你了?”罗慎行心中一动暗骂自己该死,然后向少女的资料看去,骇然发现少女的名字就是冰雪凝儿,最恐怖的是冰雪凝儿的级别已经达到四十九级。罗慎行的脸立刻红了起来——头一次吹牛就被人识破了,这次丢人可丢大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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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魂在以前的网络游戏中,他都是通过荧屏来观看游戏的画面,所以感到赤裸裸的也没什么,可是今天轮到自己的时候感觉可实在不舒服。尤其是想到其它的玩家也都是和自己一样处在这样的环境中,大家都看得到自己的青春玉体,这下可亏大了。他抬头向周围望去,发觉其他人都在忙忙碌碌的走来走去,根本没人在乎自己,这才放下点儿心——其实他们刚来的时候不也和我一样嘛,都是难兄难弟,大家谁也别笑话谁。罗慎行匆匆溜下祭坛,沿着街道两边的店铺东跑西颠的寻找卖衣服的商人。幸好他出生的这个城镇不大,在东北角的一个小湖边找到了服饰店。他兴冲冲的推门而入大声道:“老板,你有生意上门了。”那个脑大肚圆的NPC笑眯眯的道:“欢迎来到龙门镇最大的服饰店,你需要什么?”罗慎行暗笑道:“我找遍了整个镇子才找到你这里,你这里当然是最大的服饰店了,因为只有一家嘛。”指指自己身上道:“衣服,到你这里来还能买什么?”NPC指着墙上挂着的一件蓝色武士服上衣道:“这是新手能穿得上的最流行的款式,六千金币,可以使你的物理防御力加三。裤子也是一样的价格。”罗慎行皱眉道:“有黑色的没有?我不喜欢蓝色。”NPC摇头道:“现在战魂里还没有出现黑色的衣服,当你寻找到合适的材料时你可以请人把它染成黑色。”罗慎行心动道:“行,就是它了。”刚说完突然想到自己的物品栏在哪里呀?以前的游戏中简单的就可以查阅自己的物品,但是现在自己——他刚想到这里,面前凭空出现一个物品柜。在祭坛的时候他只想到寻找服饰店了,还没想起自己的物品栏的问题,如果自己的物品栏有现成的衣服的话自己何必赤身裸体的丢人现眼呢?罗慎行对NPC道:“你稍等,我先看看自己都有什么?”然后满心期待的打开自己的物品柜,但是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所以急忙把柜门关上然后再次打开,结果还是一样。他想一定是另外有一个装钱的柜子,哪怕是小小的钱包也好,于是他站在那里不停的想着:麻袋、褡裢、荷包、储蓄罐,结果一样也没出来。罗慎行终于无奈的问道:“武魂里的人除了这个物品柜之外还有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装钱?”NPC指着物品柜道:“据我所知,所有人的物品和钱币都是在这个物品柜里,按理说你也决不会例外。”罗慎行失望的道:“难道其他人刚出生时也和我一样吗?”NPC立刻闭上了嘴,摆出无可奉告的架势。罗慎行心中一动道:“我猜你也是一个游戏的玩家,只是你的使命就是当商人而已。”NPC还是一语不发。罗慎行理解的道:“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了,通过你的表情就可以猜出来,所以我不会为难你。”停了一下之后凑近他道:“你能不能先赊给我一套,最便宜的那种就可以。”店老板摇摇头。罗慎行摊开双手道:“那就没办法了,看来我只有先出城打怪物,慢慢的攒钱了。”说着收回物品柜向外走去。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店老板突然道:“从东面出城,那里的小鸡比较多,你打它们可以轻松一点。不过你可不要以为我是在帮你,我这样做是为了等你多挣点钱好销售我的衣服而已。”罗慎行感激的道:“谢谢,不过我除了物品栏之外还有什么功能?”店老板叹息道:“看来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还有一个状态栏,那里可以查阅你的各种详细资料。”罗慎行恍然大悟道:“看来和别的游戏没什么区别嘛。”同时打开自己的状态栏,在他的基本资料的那页上清楚的显示他的个人情况:月夜之狼:性别:男。身高:175公分体重:69公斤体力:70智力:82意志力:85威望:12罗慎行惊讶的道:“这上面的身高和体重的资料都和我自己的一样啊!”店老板盯着他的资料道:“其它的资料也和现实生活中的你一样,你进入游戏前你身上的传感器就会自动的检查你的情况并载入到游戏中。就连你的容貌也是全息头盔模拟出来的,与你本人的容貌可以达到95%的相似程度。”罗慎行疑惑的问道:“那智力和意志力之类资料的又是从何而来呢?”店老板道:“你没听人讲解过这个游戏吗?你的这些资料都是通过身上的传感器输入到电脑中分析出来的。这里很公平,你平时的身体状况将决定你在游戏中的基本条件。”罗慎行这次真的吓了一跳,难道开始游戏前导线传到自己身上的电流就把自己的情况摸清了?不过威望这一项也太低了。店老板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淡淡的道:“你的基本素质非常好,但你在生活中一定是个地位不高的人,我很奇怪你为什么有机会进入到游戏中。”罗慎行尴尬的道:“何止地位不高,简直就是没有地位。”店老板指着他的意志力那一项道:“你的意志力很高,这才是决定你今后的发展前途的关键因素,你要好好把握。但是你记住千万不要在游戏中死去,否则你会错过很重要的东西,那是很遗憾的事情。去吧,祝你好运。”罗慎行知道店老板说出这番话已经是破例了,要不然他只需回答有关服饰方面的事就可以了,真没想到自己在游戏中交到的第一个朋友竟然店老板。不过经过他的解释之后罗慎行对这个武魂终于有点了解了,设计这个游戏的人绝对是个天才,仅凭把游戏玩家的意识融入到游戏之中这一点就已经是科技上的重大突破了。现在他对游戏的兴趣更加浓厚了。罗慎行昂首沿着大街向城东阔步走去,对街上身穿武士服或铠甲甚至身穿艳丽性感服饰的美女等玩家装作视而不见。服饰店老板的话给了他信心——我的意志力很高,那我就决不能让他看扁了,我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我的意志是坚定的,即使赤身裸体走在大街上也毫不在乎就是最好的证明。出了城之后罗慎行狂跳不已的心脏才逐渐平息下来,现在他真的怀疑自己刚才是怎么有勇气走出来的,不过现在好了,最艰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因为他看到了一群鸡。他的双眼立刻发出了光芒。鸡啊!鸡,你们就是我的金币、你们就是我的衣服、你们就是我的武器。不能再犹豫了,罗慎行毫不客气的挥拳向离他最近的一只鸡打去,当他的第一拳命中目标后,那只鸡竟然飞起来在他身上重重的啄了一下,他身上轻轻的一麻,罗慎行怒从心头起,左右两拳连续开攻,接着又踹了一脚,那只鸡挣扎片刻倒在地上,然后地上出现一个金币。罗慎行激动的捡起自己打猎赚到的第一笔收入,小心的放进物品柜里。然后打开自己的状态栏察看自己的生命值,果然不出所料,他现在的生命值只有三十点,而且被那只鸡攻击过之后竟然失去了十四点,也就是说他勉强经得起一只鸡的两次攻击,不过可喜的是他的生命值正在慢慢的回升着,看来买药的钱都可以省下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又看看其它方面。攻击力三十、防御值二十、速度二十,级别是零,经验值是十五,还有八十五点经验值升级。这些方面可都是电脑设定的固定资料,与他本身的体质无关。还好,以他目前的功力对付这群鸡还是绰绰有余的,他高喝一声冲向鸡群。经过一阵天昏地暗的厮杀,罗慎行的经验值飞速上升——新手升级都很快,第一级升级要求的是一百点经验值,但第二级就要求一百五十点经验值,每升一级要求比上一级高50%的经验值。罗慎行的级别很快达到了第七级,现在他的生命值已经达到五十八点,(每升一级加四点生命值)攻击力达到三十七,速度值达到二十七,防御值达到二十七,这三项都是每升一级加一点。罗慎行看看自己的物品柜,现在他已经有了四百七十二个金币,应该回城买把兵器了。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罗慎行凭着刚才寻找服饰店时的记忆,来到了武器店中。武器店的老板是个高高瘦瘦的老者,这次他谨慎了许多,先四处张望了一下道:“老板,有没有价格比较合理的长剑?”NPC道:“你想买什么价位的?”罗慎行估算了一下自己的家底道:“两百个金币左右的。”NPC摇头道:“我这里最便宜的铁剑是五百个金币。”然后他看着他失望的神情道:“还有一种木头剑,只要一百金币,不过这种剑从来没人买过。”罗慎行咬咬牙道:“就买一把木头剑。”NPC再次提醒他道:“你真的要买木头剑?其实你只要多打一些小怪兽就可以有能力买一把铁剑了。”罗慎行紧闭双唇坚定的摇摇头。NPC不再坚持,接过他的一百金币之后递过一把木头剑。罗慎行骄傲的把木头剑扛在肩上,离开武器店来到服饰店,服饰店的老板微笑着看着他道:“这次收获如何?”罗慎行刚想回答时,从门外走进一个和他一样只穿短裤的玩家,一进门就大叫道:“真他妈的气死我了,明明说好了在我出生的时候来接我,结果却让我白等了半天。老板,把你们最好的衣服拿来。”看来他一定是有同伴早就进入了武魂里,与他约好了时间见面却让他空欢喜一场。罗慎行回想起自己刚刚出生时的狼狈样子,偷偷的在心里笑道:“等你打开物品柜却发觉一个金币都没有的时候就更有趣了。”店老板指着向罗慎行推荐过的那套蓝色武士服道:“这套武士服是最合适的,上衣六千金币,裤子也是六千金币。”那个人不屑的道:“没有更好的吗?”店老板道:“铠甲需要达到三十级才能穿,武士服是新手所能穿的最高级别服饰了。”那个人召唤出自己的物品柜,取出一万两千个金币道:“先来一套。”罗慎行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都是一样穿短裤的新手,差距咋就这么大呢?罗慎行连忙自卑的把扛在肩上的木头剑藏在身后,眼巴巴的看着这个“财神”的儿子买了武士服之后又掏出大把的金币购买了鞋子、头巾、护腕、手套。现在他的眼睛都快红了,真恨不得冲上去抢过一些来。在他得意洋洋的离开之后罗慎行咬牙切齿的问道:“凭什么他那么有钱?我却穷得穿不上裤子?”店老板淡淡的道:“你嫉妒了?”罗慎行丧气的垂下头道:“我就是感到不公平。”店老板道:“历朝历代都有不得志的人,但也不断的出现出类拔萃的精英,同样都是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差距?你明白这是为什么吗?”罗慎行恭敬的向他弯腰施礼道:“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努力的。”店老板露出笑容道:“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不需要我多罗嗦。让我来看看现在你还有多少钱?”罗慎行打开自己的物品柜道:“三百七十二个金币。”店老板道:“虽然不多,但是你有这样的成果也算不错了。”然后取出一套布衣道:“这套布衣一共两百个金币,你现在只能穿草鞋,草鞋是五十个金币,剩下的一百二十二个金币可以到薛娘子那里购买四个补血丹。然后你到北城门外去杀山羊吧。”罗慎行掂量着从薛娘子那里买来的救命用的补血丹,信心十足的步出了北城门。现在他有衣服、有武器,虽然都是最便宜的甚至丢在大街上都没人要的下等货,但毕竟是他辛苦努力才得到的。“总有一天我会让武魂里的人都知道月夜之狼的大名,而且这一天不会很遥远的。”罗慎行愤愤不平的看着街上衣着光鲜的行人默默发牢骚。当罗慎行来到北城门外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刚才在服饰店遇到的那个家伙正在努力的追杀一只山羊。他手中的宝剑让罗慎行的妒火又燃烧起来,真是没天理,这个家伙的服饰足以保证他在会受到山羊的攻击时不会造成致命的伤害,而他手中的剑绝对是可以增加攻击力的上等货。很快一只山羊在他的剑下倒下来,然后爆出了四个金币。那个家伙对金币看也不看的向另一只山羊攻去。地上零零散散的还有一些金币,看来都是这个家伙留下的战绩。罗慎行勉强控制着自己不去看那些金币,并不断的勉励自己:“你是有骨气的人,你不应该去捡别人的东西。”罗慎行看着所剩不多的山羊,抽出木剑向一只山羊砍去。山羊“咩”的叫了一声,一头向罗慎行拱来。他灵巧的向旁一闪身躲了过去,然后木剑刺向山羊的颈部。山羊痛苦的一甩头再次向他拱来,他不清楚山羊的攻击力有多大,只好利用自己敏捷的身法与它周旋。很快那个家伙又干掉了一只山羊,同时向罗慎行嘲弄的笑了笑。罗慎行又急又气——如果自己有一把锋利的宝剑的话这只山羊早就被摆平了。就在这时那只山羊开始疯狂的向他攻击,他要躲过它十次的攻击才有一次反击的机会。渐渐的罗慎行觉察出有点不对劲,他现在的攻击力是二十七,而那个家伙是个新手,他的宝剑的攻击力即使加七的话也只能与自己打成平手而已,但是他现在已经杀死第四只山羊了。而且自己的命中频率也比那个家伙高,竟然杀不死一只山羊这实在没有道理。就在那只山羊再次向罗慎行拱来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这只山羊的眼睛是金色的,难道这是只头羊?罗慎行的心脏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他飞快的向后退着,与山羊保持一定距离。山羊则向下低着头以锋利的尖角对准他,一步一步的逼来。他镇定的举起手中的木剑,遥遥的对准山羊的眼睛。山羊突然停下来,以左前蹄在地上刨着。罗慎行知道它的攻击即将开始了,自己前几次的攻击都是对准了它的身上,但是他发觉它对自己的头部保护的很小心。而它最脆弱的部位就应该是它闪着金光的双眼,他只有一次机会,头羊的致命一击绝不是现在的自己所能抵挡的。如果自己失败的话,就会很没面子的死去,而且还会错过很重要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一定很关键,因为这点是服饰店的老板他千叮咛、万嘱咐的。山羊猛的一躬身,头上的尖角仿佛两把锋利的尖刀刺向罗慎行的小腹。罗慎行的左脚抬起以右脚尖为轴向右旋去,同时手中的木剑闪电般插入山羊的左眼。他平时练习行意门的拳法的效果终于在今天展示出来了。山羊痛苦的惨叫一声,用力的一摆头,罗慎行的木剑脱手而出。就在木剑脱手的瞬间,罗慎行右膝一弯然后向前冲去,双手紧紧的抓住山羊的两支角。以膝盖狠狠的撞击它的面门。山羊痛苦的“咩、咩”连声,终于在罗慎行的膝盖都撞痛了的时候颓然倒下。然后系统提示道:“头羊被打爆,月夜之狼增加五点威望。”罗慎行失望的喃喃道:“这么辛苦的打败头羊就只增加五点威望,武魂系统也太寒酸了。”罗慎行的话音刚落,系统继续道:“月夜之狼增加一万二千五百点经验值,级别上升到十一级。”然后地面上爆出一堆的金币、两颗宝石、一枚黑色的戒指,戒指上面雕刻着一只禁闭的眼睛和一把长刀。这时那个看笑话的家伙见到罗慎行竟然打爆出这么些的东西,双眼放光的直接走来。罗慎行手疾眼快的把宝石、戒指和那把刀都收了起来,然后才慢慢的把金币装起来——这个家伙对金币不感兴趣,他一定是奔其它的东西来的。罗慎行捡起自己的木剑傲然的对那个家伙点点头往城里溜去,现在是回城检验自己的胜利果实的时候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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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常常听家里的老人说人世间有魂。我却一直都不相信,现在的社会怎么和以前一样?可那次我却看到啦。我乘坐的火车呼啸着开出了北京市,车厢里人挨人人挤人,满满登登。刚上车的一位男子看见有一个空位,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冲了过去。可座位上有一本书——又脏又破,叫《简爱》,他抄起来,扔到茶机上,旁若无人地坐下。旁边一位看起来有学问的人对他说:“对号入座,这儿有人。”那男子用发怒的眼神望着对面那位小姑娘,问:“是这样的吗?”“是这样的。这里的那位叔叔去打水啦。”小姑娘用头点了点说道。话音刚落,那位打水的人回来啦。看见自己的座位被别人抢啦,暴跳如雷地说:“滚起来!你这小样儿,还敢坐老子的座位,不想活啦!”那位男子没有回答,只是手在裤兜里摆弄着,那分明就是一把匕首!“老子有票,坐定了!”“什么,另一位男子将开水一泼,正好洒在拉那位男子的身上。那位男子抽出匕首,就向他刺——幸好有群众的劝说与拉拽,否则……这时,一位小姑娘站起来,对他们说:“叔叔,这位子你们来一个人坐吧,我下站就下了。”说完就离开了。对,没错!就是她——刚才那位小姑娘。我在沉思与猜想中……忽然,火车的鸣笛声把我惊醒——到站了。我将行李背好走下了火车。眼前的一幕让我惊呆了——那位姑娘居然也到了贵阳,不是早就下车了吗?难道是我看到了魂?我不信。难道是眼睛看花了?绝不会!那么她是躲到别的车厢,一直到了贵阳。我久久的伫立着,目送她远去的步伐。心中忽然想起,老人说,人是有魂的。我相信:人有魂,国有魂,民族有魂……6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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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像是以梦为马的诗人,我在清晨采摘昨夜凝结似花的露珠,我在新日初映的刹那掬起一手芬芳。我将露珠与芬芳播散在我心中的田地中。从我初踏凡尘那刻起,我的母亲便在我的心中撒下一片沃土。此后年年岁岁,她因辛劳而染白的每一丝发都化作我心中土地的养料。她因汗水油烟味而掩盖的每一寸娇嫩的肌肤都化作土地上每一缕沁心的泥香。夜晚蟾宫高悬,独属凉秋特有的寒气肆啸而来,刺进我的肌肤,划伤我的思绪。我推开门,缩着脖子走进厨房,却在客厅止住了脚。母亲正将长发盘起,丝丝缕缕淘气的发从她手中逃走,她耐心地把每根发盘进后脑勺的发圈中。搓搓手,绑上早已“锈迹斑斑”的围裙,将双手伸进冷水中择洗浸泡的菜。她的动作略显僵硬,身板也不似从前那般硬朗。她抬头看向窗外的圆月后又低下头认真的择洗水中的青菜。我走到她的身后,伸手环抱住了她,她的肩膀一抖,回头笑着看着我说:“怎么啦?马上就下锅了,等等吧。”我点点头,望着她苍老的模样心生歉意。却又回到房间,在母亲的爱中投入学习。母亲的黑发被我无情地索夺,化为寸寸厚土,滋润着我的生命。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母亲在慢慢苍老,而我在快快成长,我往心中的这片土地播下种子,用养料润养它的成长。现如今,早已长为苍天大树,贯穿我和母亲的生命,像是牵扯的灵魂。我早已将母亲青涩娇羞的模样连同这片由黑发化为的土地烙进骨子中,化作我灵魂的大树。此后,我的骨子中便有了千年不变的魂。后记:像是以梦为马的诗人,我已将我策马奔腾的步迈深深地烙进这片灵魂的土地。600字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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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魂》_梅花魂梅花是一种在寒冬盛开的鲜花,梅花是一种又香又美的花,梅花是一种傲霜斗雪、不畏严寒的花,梅花是一种有着高尚品质的花。今天,我就读了一篇关于梅花的散文──《梅花魂》。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莺儿也就是作者漂泊他乡,葬身异国的外祖父的爱国情和热爱梅花的感情。文中的外祖父身在异国,却有着一颗爱国心,他最喜爱的是一幅墨梅图。有一次,外祖父的外孙女莺儿在玩的时候不小心在画上面留了个脏手印,外祖父狠狠的训斥了莺儿的母亲,并用刀片小心翼翼的把污迹刮去。后来,外祖父的外孙女要回到中国去,离别前,外祖父把自己最宝贵的墨梅图和一块绣着血色梅花的手绢送给了莺儿,嘱咐她好好保存。最后,外祖父葬身异国。读了这篇散文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外祖父想回到自己祖国的强烈欲望。其实外祖父爱梅花,爱的是梅花的精神;赞梅花,赞的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因为梅花是最有品格、有灵魂、有骨气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民族出了许多有节气的人物,他们不管经历多少磨难,受到怎样的欺凌,从来都是顶天立地,不肯低头折节。就好比巾帼英雄赵一曼,她也是为了祖国的胜利,忍受各种酷刑也毫不屈服,他们就像梅花一样,无论在怎样的境遇里,都有着梅花的秉性。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着许多这样的例子:清洁工阿姨为了环境卫生,每天很早就到大街上扫地,警察叔叔为了交通安全,冒着酷暑指挥交通……诸如此类的事例多得说也说不完,这些事例都化为动力激励着我,我长大后一定要做一个有着梅花品质的人。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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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魂,鸟魂伊米花这是一种开在沙漠中的花,它的花瓣有四片,分别是蓝,白,黄,红四种颜色。极少数见过这种花的探险者,都深深为它的美丽所震撼。在这浩翰无垠的沙漠中,竟有如此鲜艳的生命。然而,更令人惊奇的是它的生命旅程。伊米花从种子进入沙土的一刻开始,要经过四年的漫长征程才有可能开花。这四年间,它要战胜恶劣的气候,拼命的汲取一丝一毫的水分。经历了四年的奋斗,伊米花终于有了盛开的机会。然而它的花期只有短短的一天。一天之内,用四年时间孕育的四色花朵就要香销玉陨,一天之内,达到辉煌的生命就要葬身沙海。花期的结束,亦是生命的终结。荆棘鸟这是一种生活在荆棘丛中的小鸟,它们可以在危险的荆棘丛中自由穿行,是身手敏捷的高手。但遗憾的是,作为一只鸟,它们却不会鸣叫,哪怕只是沙哑的一声。荆棘鸟——上帝夺去了他们鸣叫的权利,可它们自己却在努力寻找着一展歌喉的机会。终于,它们找到了,但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它们必须飞入荆棘丛中,撞向锐利的刺,当荆棘刺穿它们小小的身体,当鲜血浸湿它们的羽毛,它们才能发出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唯一的鸣叫,那是悲壮的生命的礼赞。“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万物总有其灵魂的导向,伊米花用一生换回一天的花期,以求得生命的辉煌,它比昙花更勇敢;荆棘鸟用死亡交换唯一的绝唱,争取死的悲壮,它比百灵更动人。这些渺小的动物,勇敢而执着地用生命实践了伟大人类的梦想——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也许,自以为是的人类应该从那些微小而动人的生命中学到:一生与一世的价值,生与死的抉择。6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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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魂喊魂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有一个男孩跟着母亲弟弟一起生活。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母亲上过小学,认识几个字,所以去了一家超市当售货员。那是一家大超市,待遇不错,每月的工资能养活他与弟弟,但离家有几十公里远。山里没有公路,所以母亲过山时都很艰难地推着自行车,一步步蹒跚地往前走。山路不平,稍不注意就会被大石头绊一个跟头。在男孩的记忆中,始终记不清母亲的脸。因为母亲常常天不亮就起来了,给两个孩子做好早饭,然后就早早地走了,晚上回来也要到凌晨二三点。那时候,他和弟弟早就睡了。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母亲有一天抱回了一头小牛!他和弟弟从来没有见过牛,见到牛的喜悦早已把见到母亲的高兴盖住了。可他抬头一看,母亲满脸皱纹。他往后退了一步,是吓的。他记忆中的母亲是年轻的,浓密的黑发卷起来,白皙的皮肤那么嫩。可现在?他又后退了一步。眼泪夺眶而出:“妈————”母亲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男孩感觉心隐隐约约地、阵阵地疼。他和弟弟成了两个放牛的牧童。不过这样的日子无拘无束,倒也挺好。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天母亲上山忘了带伞,可又偏偏下了雨,开始还小,可是雨越下越大,转眼间,她被淋成了落汤鸡。母亲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山上一块大石头飞了下来。山体滑坡!母亲赶紧往回走,可是来不及了。一块更大的石头重重地压了下来。……一切平静了。那块石头,就是母亲永远的墓碑。男孩强忍着眼泪,和弟弟一起去山头为母亲喊魂。凄惨的声音在山谷回荡。“哎——妈妈你回来——哟——”山谷里传来了回音。“哎——放牛的孩子——哟——命苦哟——”。6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