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篇一: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读完《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后,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快乐勇敢的小男孩,有时他也很害羞胆小。
为了让别人知道他不是小女孩,他会跟别人争得面红耳赤,为了妈妈能在母亲节受到一份礼物,他无声无息地在自己房间里忙了三天,不想让好朋友把自己当做牛皮大王,他竟然能一口气背下来三本书上的文字。当他被大孩子欺负时,他家的保姆巧妙地帮助了他,他用他独特的方式让他不喜欢的老师变得和蔼可亲……
从他身上,我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有时当别人不理解我的时候我也会大发脾气。同样,在母亲节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
在母亲节快要来临的时候,老师建议我们送给妈妈一张贺卡,写上自己心里想说的话。母亲节前一天,我就把贺卡准备好了。我强忍住心中的喜悦,一直等到母亲节那天才送给妈妈。妈妈看到了贺卡,激动地半天只会笑没有说出一句话。
现在我明白了,不管孩子送什么礼物给自己的妈妈,妈妈都会高兴的。
【篇二: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非常吸引人,所以我很喜欢。
一头金黄色的发卷,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两颊。没有错,这就是《弗朗兹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可爱的弗朗兹。弗朗兹酷像一个小女孩,正因为这样,所以很多小男孩都不愿和他玩或接近弗朗兹,当然这件事千万不要告诉他,他正为这件事情烦恼呢!不过,弗朗兹大多数时候都是开心、快乐的。弗朗兹有一个好朋友叫佳碧,佳碧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是弗朗兹的邻居,虽然她和弗朗兹经常吵架,但是很多时候她和弗朗兹是顶要好的。弗朗兹也是个勇敢的人,比如说碧佳最喜欢鬼的电视了,可是碧佳很怕里面的鬼,正好她的爸爸妈妈也去看电影了,碧佳就给弗朗兹打了个电话,弗朗兹“嗖”的一下就去陪碧佳了。
我觉得弗朗兹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可是倒霉事太多了,可他仍然快乐地生活着。弗朗兹自控能力很强,生一会气就又开心了。不过他朋友太少了,只有两个,如果他朋友多一点就更好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勇敢、诚实,也要有爱心,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也希望小朋友们一起来读!
【篇三: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弗朗兹一些有趣而又难忘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母亲节的帽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母亲节来临之际,弗朗兹为妈妈精心准备了一顶漂亮的帽子作为节日礼物的故事。文章中,弗朗兹为了给母亲一个精美的节日礼物,绞尽脑汁的想到了用一个礼品果盒、一条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这些东西做成了一顶最时尚的帽子。
可是当妈妈戴着帽子出去的时候爸爸和外面的人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顶精美的帽子,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顶帽子代表弗朗兹对妈妈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弗朗兹和妈妈之间那种爱是最伟大的爱,而这种爱就深深藏在这顶帽子里面,只有懂得人才能去珍惜它和拥有它,而那些用异样的眼光去质疑那顶帽子的人肯定没有感受过这种爱的幸福。
【篇四: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寒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这本书,文中的主人公弗朗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弗朗兹一家五口,佳碧一家三口和弗朗兹的保姆莉莉,还有弗朗兹的老师施沃宝达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一头金黄色的卷发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那玫瑰红的双颊,没错,这就是弗朗兹,千万别说他长得像小姑娘,他正为这事烦着呢!不过弗朗兹大多数的时候是快乐的,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比如他用礼品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丝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等等……给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好看的帽子,妈妈当然很喜欢,不过他的妈妈戴着帽子出去散步的时候,路人的表情都怪怪的,弗朗兹还用他独特的方式,让他不喜欢的老师“乞克察克”施沃宝达变得和蔼可亲……
其中有一段话写的特别好,弗朗兹绝望至极先是轻轻地哭,接着就嚎啕起来,到最后如同被戳在长矛尖上没命的喊起来,这段话用了好词佳句,非常优美值得我学习。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一位非常有趣的弗朗兹,他的幽默他的执着,让我收获了许多,希望大家能喜欢上这本书。
【篇五: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弗朗兹的故事》这本书,它既生动有趣,又叫人有所收获。
这本书的作者是克里斯蒂娜。纽斯特林格尔。书中由几个小故事组成,如《母亲节的帽子》《笑死不偿命》《找奶奶》《蒙人需要天才》等等一些生动的小故事。弗朗兹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卷儿,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还有玫瑰红的双颊。弗朗兹很愿意结交朋友,他也给别人带来快乐。他还是一个富有创意的小男孩:他用礼品果盒的丝带,衬裙的花边,一大块网窗帘和一束上好的羚羊毛一些物品给他妈妈做了一顶最最时尚的小帽子。弗朗兹又是一个聪明的小男孩:他用自己独特的沟通方式让严厉“乞克察克”老师变得和蔼。
《从保护佳碧》里我学到了一定要勇敢,自信,要勇于克服困难,要有勇气,当困难来临的时候,不能被吓倒。在书中,弗朗慈就是靠勇敢和自信去了佳碧家,陪伴她,保护她。在《找奶奶》里弗朗兹一开始对母亲大发脾气,但是最后他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改正了。我学到了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可能都会犯错误,但是只要知错能改,就是一个好孩子。
以后我也像弗朗兹那样,做一个勇敢,自信,知错能改的好孩子,这本书带给我的启示,让我终生受益。
【篇六: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亲情故事》故事中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店的老板叫他小妹妹。
因为那个小男孩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红的小嘴,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有一次他想,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孩儿玩儿,可是那个男孩儿把他当成了女孩子,后来他的朋友佳碧来了,佳碧是个女孩子,因为她昨天和弗朗兹吵架了,佳碧要报仇,于是就骗那个男孩儿说:“弗朗兹是女的”,弗朗兹没办法,只好脱下裤子,露出了小鸡鸡,特别丢人,好可笑呀!我骂他:“流氓”,唉!
这件是发生不久之后,弗朗兹又给他妈妈买了顶古怪帽子。他妈妈骗他说:“好看”,他逼着妈妈带着帽子去散步,可是人们都朝他们看,妈妈只好说他脚疼,就回家了。
后来弗朗兹把头发剪短了,上了小学,认识了很多朋友,他很开心。
我觉得弗朗兹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可是倒霉的事情太多了。
【篇七: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弗朗兹的故事》是奥地利的克里斯蒂娜·纽斯特林格尔写的一本好书,是全国中小学图书馆推荐的书目,故事内容精彩有趣,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进入弗朗兹精彩的内心世界吧!
主人公弗朗兹天生就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头发,天蓝色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玫瑰红的脸蛋,一着急声音就变尖,因此,总是被误当做一个小姑娘,他常常为此而苦恼,因为他相当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班上的艾伯哈德仗着自己又高又壮,经常欺负又矮又瘦的弗朗兹,弗朗兹决定想办法以牙还牙,把艾伯哈德打倒,不过无计可施。他把自己的苦恼告诉了莉莉姐,后来莉莉姐使用了一招奇谋密计,让艾伯哈德服服帖帖的,并且和她姐弟相称,这样弗朗兹和艾伯哈德两个也顺理成章地成了好朋友,这样,弗朗兹多了一个好朋友。
弗朗兹有点淘气,他的老师叫施沃宝达,因为他上课啰嗦,弗朗兹有点不喜欢他,背地里叫他“乞克察克”——粗鲁、直筒子、不讲究方式的意思。后来,奶奶通过与老师的交流,让老师明白了学生内心的真实想法,“乞克察克”竟然变得和蔼可亲了!这让弗朗兹很是惊讶,不过,从此,他也改变了对施沃宝达的看法,觉得施沃宝达老师也是一个好老师。
弗朗兹很有孝心,在母亲节那一天,他冥思苦想,送什么礼物给妈妈呢?后来,他灵机一动,可以做一顶帽子送给妈妈呀!他说干就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亲手做出了一顶绚丽多彩的帽子。当他把这珍贵的礼物拿出来时,妈妈开心地笑了。
这本书,我爱不释手,读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介绍了弗朗兹的成长历程,他虽然样子瘦小,像个女生,但也有男子汉的气概,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他有点淘气,有主见,有孝心,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朋友们,如果你们想知道更具体的故事情节,那么,就赶快去看看吧!
【篇八:弗朗兹的故事读后感】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弗朗兹的故事》故事的大概是讲一个小男孩儿叫做弗朗兹。可是,当他去买水果的时候,水果摊的女主人叫他小妹妹。
当他去报亭给妈妈买报纸的时候,报亭里的小伙子们也叫他小妹妹。
这能怪谁呢?这还不是因为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一个像樱桃一样红的小嘴唇和一对粉嘟嘟的脸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保护佳碧那一篇。因为那一篇里说佳碧的妈妈来找弗朗兹的爸爸妈妈,买了票准备给他们父母,可是他们生病了。就只好跟他们一起去。于是,弗朗兹的爸爸妈妈就答应了。把弗朗兹和佳碧留下来了。
后来,因为佳碧跟弗朗兹吵架了。佳碧就回家了。可是,因为洗手间里的马桶盖没有盖上,纸巾落到了地上,再加上风吹,就有“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正在看侦探片的佳碧就害怕,于是,她就打电话给弗朗兹。后来,弗朗兹探出了原因。
这一篇就好像是英雄救美一样。特帅。而且,我也特佩服弗朗兹的胆量和友情。虽然他跟佳碧吵架了,而他却去勇敢的探出了原因。他就跟名侦探柯南一样。
有一篇我觉得我们根本不该看,因为那一篇里讲弗朗兹无可再忍,就脱掉裤子,露出了他的小鸡鸡。特别的恶心。我都要吐了!
这一篇我觉得好像弗朗兹就像是流氓一样,脱裤子。所以,我们不该看。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不对,他不认为弗朗兹是男孩子。但是,我也觉得邻居家的侄子也是对的,因为弗朗兹本来长的就很像女孩子。
我觉得《弗朗兹的故事》也挺好看的,就让男孩子知道了男孩子的一些故事。我感谢罗老师给我们买回来了这本书放在图书柜上。
我与羽毛球是冤家
“冤家?羽毛球可是用来锻炼身体的,怎么会可能是冤家呢?是说错了吧!”也许有人会这么说。可事实上,羽毛球就是我的冤家。因为是它令我倒大霉。
我以前和羽毛球是一对无影不离得好伙伴,可自从爸爸给我买了乒乓球后,我渐渐冷落了羽毛球。现在又因为体育课的需要,我不得不在家里翻天覆地地寻找当时被我冷落的羽毛球。最终,“黄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在床底下找到了它,只见它衣服上布满了灰尘,那都是因为我忘了跟它洗澡的缘故。我用抹布给它马虎地擦干净后,就带回了学校。
就这样,冤家事件发生了。再回校的路上,刚睡眠醒过来的羽毛球竟然在嚣张的说起话来,:“咳!看你这小女孩,还真是喜新厌旧,有了我的乒乓球兄弟就忘了我,让我这你的床底下长眠。更气人的是你竟然忘了给我洗澡。这次我一定要向你报复!”
体育课时,我一直在思考着刚才的事,也许是我多疑了。我尽力忘记这件事,和“师傅”在操场上来一场友谊比赛,互相切磋切磋球艺。比赛就这样开始了。对手控球准确,我又因生疏的缘故已经连续失误了十个球。就在这一局时,我可以说是胜卷在握了,但是对手“狗急跳墙”,出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必杀计,来势实在是太猛了,我真有些招架不住,就在这一霎那,羽毛球竟然迅速拐弯来攻击我的手。“哎呀!好痛呀!”听到这种声音,大家都应该知道我的右手已经受伤了。这种惨叫声一传开,我的所有伙伴都赶来了,这时的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小小的失败不算什么,以前是“失败乃是成功之母”,现在是“痛楚乃是胜利之父,所以我是不会气馁的。又再一次开局,对方也许见我的手受伤了,发出的攻势也比刚才轻了,但是对于受伤的我来说,发球仍是如此强猛。
我看见如此惨重的比分:12比2,实在有些迫不及待想超越她。就在我刚想完时,一个不留神时,羽毛球以分速每分100米的速度向我飞来。“哎呀~~!好……痛呀……我的左眼……”声音又以高速传开了,我只眼开只眼闭地看见:不少关心我的同学都在问长问短,有些在仔细地观察,生怕浪费掉一次好的写作材料,有一部分男生在旁边幸灾乐祸。这是我又隐约听到羽毛球的声音:“哈哈!知错了吧!看你还敢不敢冷落我!”“咱们走着瞧!看谁赢!”……
羽毛球,我跟你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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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哈弗路读后感请大家先看一下这几个镜头:镜头一:“怎么考得这么砸啊?”一个男孩的妈妈指着试卷上不到九十分的分数,严厉地问男孩。男孩一脸委屈,说:“能考到这个分数已经不错了!”镜头二:一个胖胖的女孩站在妈妈面前,气喘吁吁、满脸汗水地对妈妈解释道:“丽丽确实不错,可她比我瘦,耐力比我好,我怎么能和她相比呢?”这几个镜头是我所知道中的n分之一,曾经我也这样想过,但自从我看了一本叫做《风雨哈佛路》的书后,我对几乎所有的事的看法都变了,让我深受触动。这本书详细描写了作者,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个出生在纽约贫民窟的女孩----莉丝默里从15岁开始流落街头。为了维持生活,她偷东西、捡垃圾、在地铁上睡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然而母亲因病离去、父亲被送入收容所使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重返高中。但她身无安处,有时可以在朋友家里过夜,而有时只能在楼梯上睡觉。她只能在地铁站和走廊里学习。最终,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获得了“《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秀的成绩进入了哈佛。书后的几个问题使我沉思起来:1、你的生活比她更糟吗?2、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远呢?3、看到莉丝的故事,扪心自问:你努力了吗?我们的生活肯定没有莉丝那么艰辛,我们自己当然会这样觉得:我当然努力了,可是为什么没有成功,没有达到自己预想的效果呢?我不是非常清楚,但我可以以我的理解来说一说:每个人不论身世如何,贫穷或富有,年幼或年老,如果让他们都来做一只小板凳,为什么有人做得粗糙、简陋,而有人却做得精致、牢固呢?就是因为他们付出的努力不同。有人只花了三天就做好了,有人却花了一星期的时间,做出来的板凳当然不一样。可能精致,也可能粗糙;可能上面雕满了花纹,也可能什么也没有。这,就是答案。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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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弗游记》读后感在这个看似漫长的暑假,用一本好书填补时间给予的空缺,我想是十分明智的。而这个暑假我很庆幸有《格列弗游记》陪我一起度过。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兴起于19世纪。但在19世纪年代英国现实主义发展迅速。但是19世纪初英国社会中追名逐利、腐化堕落等丑恶行径习以为常的贯穿在人们生活中。致使忿忿的作者们决心用笔来对英国社会的政治、道德、宗教和文化等方面进行批判,进行对这个社会的重新审视。这些无非是想唤醒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尖锐的的统治是否正确。拯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类。狄更斯的小说正是如此,他描写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劳资矛盾,揭示了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和资产阶级的伪善。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和揭露性,特别注重描绘社会的黑暗和丑恶现象,以及社会下层“小人物”的悲惨遭遇。《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正是这份经久不衰的珍贵,让我们隔着世纪看到了一个人类所谓的“现代社会”。《格列佛游记》用“大人国”“小人国”。抨击了英国18世纪的资本主义统治,颇具讽刺色彩的格列弗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担起重机、搬运任务的“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御马等等。在如此渺小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鸡毛蒜皮”。党派之争以鞋底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小说第二卷里更是指名道姓地批评了英国。格列弗长篇大论地向大人国国君介绍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以及种种为国家为自己“挣面子”的事。不过,用大人国的眼光看,英国是利力浦特般的蕞尔小国,它的历史充斥着“贪婪、斗争、伪善、失信、残暴、愤怒、怨恨、嫉妒、阴险和野心”所产生的恶果。这部小说不但抨击社会现状,还有意识地模仿了语言和文本。格列弗在小人国抄录了一段官方文告,它赞颂国王是“举世拥戴”的“万王之王”,“脚踏实地,头顶太阳”,等等。但是,无处不在的格列弗眼光,提醒着我们那位国君不过身高十几厘米。“言”与“实”的差距使人捧腹不止。在第四节里,简明的文风虽然依旧,但被描述的已是人兽颠倒的怪诞景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下等动物。他不断寻找着“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重新踏上自己国土的主要原因。为此他的经历更是让人们所惊叹,他所拥有的勇气让人们所折服。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他谴责了社会黑暗,流露出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与不平等地位。用一本书唤醒一个时代,用一个思想拯救着水深火热中的小人物。这就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格列弗游记》。这就是以擅长采用辛辣手法讽刺社会而被人们所喜爱的大作家斯威夫特。通过小说我们看到了那个满是尔虞我诈,尖酸刻薄的时代。隔着时空让我们穿越那里。走向未来。太原市三十七中初三:贺元姣12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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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读后感看了曹文轩教授对《朗读者》的推荐,于是,迅速找来了这本书。拿到这本书,就想一口气读完,正如书的结尾所说,“每个读者都会一夜把它读完”,我亦是在最快的速度读完的。《朗读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让我或者让我们匪夷所思的故事。15岁的中学生米夏偶然认识了36岁的汉娜,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情人。他和她差不多每天约会,每天他们都会沐浴、朗读。他们一起骑车出去郊游,住旅馆的时候以母子的名义登记。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日趋严重,他们在一次大吵又和好之后,汉娜不辞而别了。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大学生了,在法庭当实习生,汉娜作为曾经的纳粹战犯成为被告。汉娜在被审的时候,为了隐瞒自己不识字这个秘密,从而接受了其他战犯的“污蔑”,从而被判终身监禁。米夏知道真相后,想替汉娜说明真相,但是经过艰难的抉择,最终选择了缄默。米夏在离婚后,他继续为汉娜朗读,寄去了录音带。汉娜在狱中通过录音带艰难地学习文字,并给米夏写了一些小纸条,但是从未回信。当汉娜即将被释放,米夏接到典狱长的电话,他不得不去看望汉娜,并为汉娜找到了房子和工作。当米夏去接汉娜出狱时,汉娜已经自杀了。正如曹文轩教授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的语言非常严谨,非常严肃,但是读之却不觉得沉闷。读过这部小说,让我联想到了三个词——自尊,经历和朗读。可以这样说,汉娜的一生都在捍卫自己的自尊。她最初是西门子公司的职员,当她要被提升的时候,她为了掩饰自己不识字,从而选择了去当兵在集中营做守卫。人说,一步错,步步错,正因汉娜这一个错误的决定,才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纳粹时代结束后,她就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为自己曾经的错误层层“隐藏”自己,因此她不停地更换居住地,因此,不管她多爱米夏,但是,她始终未将自己全部交给米夏。在米夏的心里,她是个谜一样的女人。一个36岁的女人,没有家,没有亲人,不敢爱,不能爱,她只能到处漂泊,过着不稳定的日子。其目的既是为了隐藏她当纳粹看守的历史,也是为了掩饰她不识字的秘密。汉娜将自己不识字当成了人生中的最大的耻辱,为此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哪怕是爱情、自由或者是生命。和米夏不辞而别,不仅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矛盾,更是为了保守住这个秘密。汉娜被其他被告污蔑是她“主谋”,是她执笔写了当时的决策的时候,她为了不在法庭让众人知道她是个不会读写的文盲,她承担了所有的罪责,虽然她知道承认了罪责的后果。汉娜选择了“隐瞒”和“藏匿”来捍卫自己的自尊。我想,她捍卫自己的自尊是没有错的,但是,汉娜选择了错的方式。在她年轻的时候,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在她邂逅米夏之后,都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让她学会读写,但是她没有好好把握。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而且都是极力捍卫的。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汉娜的身上得到某种启示。因为我们也总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捍卫自己的自尊,只是我们没有汉娜那么偏激,也没有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我们和汉娜所犯的错误是一样的。为了维护自己看得非常重要的自尊,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从而失去了人生中许多美好的东西。其实,捍卫自尊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样不用自己费心地维护也有了尊严。其次,我还有一点小感悟,那就是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对他的一生来说都是影响巨大的。米夏因为在那个夏天认识了一位成熟的女人,并相爱,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米夏从此变得漠然,麻木,不再相信感情。但是,15岁的米夏是何等的活力四射充满幻想啊!他会在难得的假期里为了见汉娜在凌晨4点起床去搭电车;他会为了攒够远足的路费而卖掉心爱的邮票;他会放弃和父母旅游的机会,只是为了每天和汉娜见面;他会为了汉娜而努力学习,补上落下的功课……当我看着那一幕幕细节描写的时候,我往往会忘了汉娜和米夏之间的年龄差异,甚至会忘了米夏还是个懵懂的少年,我只是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而感动。米夏的冲动与热情在在汉娜的不辞而别之后发生了改变。米夏从此变了,甚至发展他对自己的感情生活都无法正确把握。正如大火余生的那个女作家所说的那样,他肯定有过短暂的婚姻,有一个寄宿制的孩子。作者是不是借女作家的话告诉我们,其实某种经历已经注定了他以后的人生。这又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故事《孟母三迁》,为了孩子的成长,孟母三次搬家,只是为了给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其实这也为了让孩子经历该经历的,远离不该经历的。虽说,经历是最宝贵的财富,但是有些经历却是不经历为好。如果米夏在15岁的时候,并没有生病,并不缺少亲人对他心灵无微不至的关照的话,也许,他不会结识汉娜,不会有以后的生活,虽说他的人生中少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也许会幸福许多。前几天,听说我曾经的一个学生,今年只有18岁,但是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正在谈论离婚事宜。这又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子。她自己曾经也是被母亲抛弃,由父亲带大的孩子。她自己的悲剧又将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演。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经历注定什么样的人生,这也许就是宿命。我想,我们做父母的还是应该给孩子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经历他们该经历的,享受属于他们的美好的未来。朗读,在书中被描写得很美,甚至有极致的美。电影《朗读者》中的朗读细节也拍摄得很美。在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们唯一的思想交流就是朗读,我认为其实他们没有其他的交流。但是,朗读让他们俩都发生了改变。米夏的朗读让汉娜为之赞叹,米夏就在肯定和赞赏中获得了信心,他从一个学业平平的孩子成了优秀生。汉娜从朗读中也获得了心灵的平静,她变得柔和而安静,这是一个成熟女人最吸引人的魅力。汉娜入狱了,但是米夏并没有忘记汉娜,虽然他为爱过汉娜而惭愧而自责,虽然他不敢见汉娜,虽然他希望汉娜从此远离他的生活。因此,他选择了为汉娜继续朗读。他的录音带给汉娜带去了生的希望,也给她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甚至,汉娜借助录音带学会了基本的读写。米夏为汉娜读了很多很多的名著,送去了一摞摞的录音带。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米夏并不是为汉娜而读,他也是为自己而读。在朗读的时候,能忘却世间的纷扰烦杂,忘却人生的悲苦凄凉,忘却心灵烦恼忧伤,能让人沉浸在一种美好纯净的氛围里,获得心灵的平静和祥和,甚至朗读“超越了喧嚣,超越了生死”。一个终日忏悔和纠结的米夏只能依靠朗读来让自己获得平和和安生。我想,我们语文教师应该将引导我们的孩子学会朗读,朗读不仅仅是为了解读文本,不仅仅是为了表演,不仅仅是为了课堂教学的需要。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将朗读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通过朗读去体会人性的美好和生活的快乐,通过朗读去丰盈自己的人生去获得更幸福的人生。朗读,不再是形式,而是作为人的一种需要!《朗读者》是一本让人手不释卷的书,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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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最初知道这个节目并不打算看,因为那时候综艺界已经有了第一股清流《见字如面》,我想,这大概是又一个高仿品吧,不看也罢。后来得知主持人是端庄得体、优雅知性的董卿,突然就有了兴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再者我相信能让董卿做主持人的节目,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朗读者》,每期都会选择特定的主题词。每次看完,会有些许感触、感动,也会有些些思考和反省。但晚上的时间总是匆匆,我带着脑海里的这些文字入梦了。今晚有充足的时间,用手机看视频回味,再用纸笔和电脑记下一些思绪、一些疑惑、一些钦佩。第一期主题词,遇见。最让我触动的是许渊冲老人家,名片上写着“书销中外百余本,诗译英法唯一人”。给人第一感觉,有点自负。慢慢看,才知道他的自负,或者说自信,是有资本的。过度谦虚等于骄傲,我倒更喜欢他的坦荡。后面会看的,这是一个可爱、幽默并极其感性的老人家。年轻时的许渊冲,把林徽因写给徐志摩的诗:《别丢掉》,翻译成英文,送给喜欢的一个女同学。现场读起,竟哽咽不已、老眼通红,让我的心情为之一揪。镜头切换后,情绪过去,他又笑意盈盈了,多真实、朵可爱的一个老人家…“人生最大的乐趣,是创造美,发现美——许渊冲”。还喜欢张梓琳朗读的刘瑜的作品:《愿你慢慢长大》,与《见字如面》节目里,张晓风写给全世界的一封信:《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一样,都包含着一个母亲对孩子深深的爱。第二期主题词,陪伴。令我最震撼的是乔榛老师和他妻子唐国妹的陪伴,一起经历了七次生死。“我只是感觉,做了一个妻子应该尽的责任”,好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还很喜欢冰心的作品《不为什么》:“妈妈,你到底为什么爱我?”“不为什么,只因你是我的孩子”。第三期主题词,选择。让我有强大共鸣的,是麦家这一段,更确切的说,是最后他与董卿的对话。不过这段放在第二期,是不是更贴合主题词一些呢?麦家说,“陪伴他那叛逆期的儿子,就像陪伴一头老虎一样,得小心翼翼的”。“当你哪天突然意识到,爸爸妈妈开始对你小心翼翼的时候,不要以为那是出于一份恐惧,那是出于一份爱”。我想起自己的叛逆期,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时候的我,做的一些事,现在想来,还是令人伤心。叛逆期养成的性格,在前几年春节,还有些后遗症,就好像魔咒似的,每年都会有那么一次,对家里人发脾气,先关门睡上好久,直到老妈把我哄好为止。每次发完脾气睡醒来,都知道自己又犯错了,可在那个当下,就是控制不好情绪。而且还死要面子,非等着老妈来给我一个台阶。只要我不吃饭,老妈一定会来哄我的。记不起哪一天,我看到一句话:“有的年轻人,在外面是一头羊,在家里是一头狼”。这说的不就是我吗?对待外面的朋友同事、陌生人,从来都是礼貌有佳,不起非必要的冲突,因为我知道,他们不会有多一丝的忍耐。慢慢的,开始有意识的控制。是妈妈多一点、再多一点的温柔和忍耐,陪我走过叛逆期。话说回来,我的叛逆期,似乎也改造了妈妈。童年的记忆里,妈妈是一个强悍的女人,对我和哥哥的管教很严,换句话说,我们挨了不少打。随着我叛逆期的到来,妈妈再强硬,也硬不过我宁折不弯的性格。于是妈妈变的越来越温柔了,因为除了温柔和忍耐,她别无选择,因为我是她女儿。事后想,是不是因为她的步步退让,我的叛逆期才会这么长;又或是因为她的包容,我才终于又回到正轨……庆幸,一切都过去了,终于学会感知、并感恩父母的爱。第三期耶鲁大学毕业、当了五年村官的秦玥飞,他让我有些疑惑。一个如此高材生,站在舞台上,用带着磁性的声音,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与视频中农村的他,宛若两人。如果说黑土麦田项目的其他参与者,是为了历练,让专业知识学以致用。那他呢,一待就是5年,他的所长,明明有更好的用处,为什么会做这个选择,不是应该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吗?每个人都有憧憬美好生活,并朝之努力的权利,可他在当下这种社会环境和压力下,能坚守梦想这么久。第二期的无国界医生蒋励,也是如此,好好的一个医生,为什么要跑到阿富汗的战乱中去;第三期的人民医院院长郭小平,跑去当艾滋病感染者学校的校长和爸爸已经13年了, 33个孩子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在他们面前,我太渺小了,如茫茫沧海之一栗。做不了什么感天动地的大事,且过好自己,不给社会添乱吧。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F说过,她很喜欢读散文,我说我特别不喜欢,感觉很催眠。那时我对散文的印象还停留在学生时代的课本里,课本总是令人昏昏欲睡的,我也就等价的认为:散文很枯燥。而今听着这些散文,突然有些喜欢上了。美好的有点像诗歌,再用美好的声音读出来,沉浸其中,有点飘飘然……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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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差弗雷德》读后感_1500字美国着名的畅销书作家马克桑布恩所着的《邮差弗雷德》,是继《致加西亚的信》、《谁动了我的奶酪》之后,全美最畅销的励志类书籍。故事的主人公弗雷德,是美国一名最为普通的邮差。他以把工作做得最好为目标,从细小的方面做起,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他人的赞赏与回报;坚持服务至上,通过人性化的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人们的赞许与满意;在不增加支出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创新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让每一天都成为自己的快乐工作日,也带给人们极大的快乐。 通过阅读《邮差弗雷德》这本书,梳理原先自身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点滴思想积累,又有了新的感悟。《邮差弗雷德》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邮政服务人员的日常最简单不过的工作,但是从平凡的工作带给人们无穷的快乐,揭示了我们对工作最基本问题的联想与思考,回答了曾经困扰我们的关于工作的疑问:为谁而工作?为何工作?如何工作?摆正心态,快乐工作。也许我们日复一日的劳累与奔波还停留在为了养家糊口,抑或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富足生活,但不可否认的是工作已经是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作也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物质财富,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工作也应该是实现人生目标、完善自我的过程,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工作不仅能够给社会带来财富的增加,也给个人生活带来乐趣,为周围的人们带来快乐。邮差弗雷德虽然从事的是最为简单的平凡的工作,但是他能够以一种平常的乐观的心情去投入,以阳光的心态去对待每天工作遇到的人和事,这样使得自己的每天都是幸福的,也感染了相关的社会群体。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压力但不应该成为我们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理由。每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只不过是因为分工的不同而已,对社会一样具有重要的意义。真是因为有了象弗雷德一样的一个个平凡的人的工作才造就了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也才有我们美好的生活。我们要以积极的心态融入到工作中去,迎接工作的挑战,从工作的成功中获得满足感,从不断的挑战中获得自信心,也才能从不断的完善自我中,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体现。 真诚沟通,真心服务。弗雷德能够每天都是快乐的,就是因为有一颗平常的心,待人坦诚,真心实意地为客户服务。现代社会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和生活,人们往往掺杂着太多的功利与虚伪,在人际交往中存在着猜忌与提防,很难有推心置腹的坦诚以对。我们应该学习弗雷德将工作当做与他人真心交往的一种生活的方式而不全部是一种负担。与同事和客户等的协调与合作不应该是抱怨和苛求,而应该是一种不同分工条件下的相互帮助与促进。尤其是与客户的营销活动,应该是追求业务合作成果为最终目标的一部分的“关系型”,而不是仅仅追求获得业务利润的结果的“交易型”。 追求卓越,成就自我。邮差弗雷德在他平凡的岗位上所做的许多不平凡的事,我们都完全可以做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没有意识到或不屑去做这些平凡的小事,结果一事无成。《邮差弗雷德》一书能对我们有所促动,能够给我们以鼓励与启迪,主要是因为我们是平凡的人,但只要认知自我,相信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平凡的岗位上有所作为。亚伯拉罕林肯说:“无论做什么,都要把它做好。”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或职业,每一个人都应该把追求卓越和品质当作奋斗的目标。我们不能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地安于现状,而应该不甘平庸,追求完美,要坚信行行出“状元”,象弗雷德一样在“邮差”不起眼的平凡岗位上做出改变人们看法,带给他们出乎人们想象的价值享受。培养“弗雷德”。诚如作者马克桑布恩所说的我们的社会太需要快乐工作的平凡的“弗雷德们”。作为公司的中层管理者我们要去培养更多的“弗雷德们”。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和潜在能力,就能够形成强大的合力,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工作将无往而不胜。我们要积极地为“弗雷德们”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善于发现和挖掘他们的潜能,要敢于让他们勇挑重担,要给予足够的信任与授权,要给他们创新提供支持和承担责任。当他们取得成绩的时候要给予表扬与奖励,在遇到挫折的时候给予鼓励与安慰。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引领的表率作用。积极地与员工一起参与到企业的市场和管理实践中去分担艰辛分享快乐,与企业共命运与时代同进步。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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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弗游记》读后感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这个看似漫长的暑假,用一本好书填补时间给予的空缺,我想是十分明智的。而这个暑假我很庆幸有《格列弗游记》陪我一起度过。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兴起于19世纪。但在19世纪30、40年代英国现实主义发展迅速。但是19世纪初英国社会中追名逐利、腐化堕落等丑恶行径习以为常的贯穿在人们生活中。致使忿忿的作者们决心用笔来对英国社会的政治、道德、宗教和文化等方面进行批判,进行对这个社会的重新审视。这些无非是想唤醒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尖锐的的统治是否正确。拯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类。狄更斯的小说正是如此,他描写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劳资矛盾,揭示了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和资产阶级的伪善。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和揭露性,特别注重描绘社会的黑暗和丑恶现象,以及社会下层“小人物”的悲惨遭遇。《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正是这份经久不衰的珍贵,让我们隔着世纪看到了一个人类所谓的“现代社会”。《格列佛游记》用“大人国”“小人国”。抨击了英国18世纪的资本主义统治,颇具讽刺色彩的格列弗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担起重机、搬运任务的“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御马等等。在如此渺小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鸡毛蒜皮”。党派之争以鞋底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小说第二卷里更是指名道姓地批评了英国。格列弗长篇大论地向大人国国君介绍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以及种种为国家为自己“挣面子”的事。不过,用大人国的眼光看,英国是利力浦特般的蕞尔小国,它的历史充斥着“贪婪、斗争、伪善、失信、残暴、愤怒、怨恨、嫉妒、阴险和野心”所产生的恶果。这部小说不但抨击社会现状,还有意识地模仿了语言和文本。格列弗在小人国抄录了一段官方文告,它赞颂国王是“举世拥戴”的“万王之王”,“脚踏实地,头顶太阳”,等等。但是,无处不在的格列弗眼光,提醒着我们那位国君不过身高十几厘米。“言”与“实”的差距使人捧腹不止。在第四节里,简明的文风虽然依旧,但被描述的已是人兽颠倒的怪诞景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下等动物。他不断寻找着“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重新踏上自己国土的主要原因。为此他的经历更是让人们所惊叹,他所拥有的勇气让人们所折服。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他谴责了社会黑暗,流露出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与不平等地位。用一本书唤醒一个时代,用一个思想拯救着水深火热中的小人物。这就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格列弗游记》。这就是以擅长采用辛辣手法讽刺社会而被人们所喜爱的大作家斯威夫特。通过小说我们看到了那个满是尔虞我诈,尖酸刻薄的时代。隔着时空让我们穿越那里。走向未来。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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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手自兹去悠悠时光,横断如潮红尘;杳杳音波,厮磨如帛空间。一扇门,窄而幽,凌空虚敞,如同一泓死寂的潭水,强势地斡旋了古今杀伐之气。凝而不散,囿于暗流。遐思通透邻幕,汩汩钢铁洪流,差互血汗间,高头大马,神骏奕然。绯色锻染锋刃,戏谑若杀戮之哑剧,殷虹蜿蜒漠北,看利剑破岩,黑云匝匝,不再乎人间之势,更甚乎九幽冥色。兀的,目光穿越千载,近一点,再近一点,那小子是谁?乳臭未干,也胆敢身披甲胄,手持帅印,伫纷乱而面不改色,甚一副惯看春花秋月的淡然,独孤求败却不老气横修,利剑出鞘,让天下俯首膜拜,此人竟是谁?惊艳或惊羡——那长身玉立,面若冠玉的小子,年仅23岁出将入帅,号令千军万马,扬眉战天下,挥手决风云,只身带领800铁骑,纵横无忌于匈奴腹地,叫八荒蛮夷闻虎色变,汗如雨下:叫劲敌心悦诚服,自叹弗如。纵观这浩浩汤汤,横无际涯的历史之流,何人17岁两出定襄?何人19岁三征河西?何人21岁纵横漠北?如此惊采绝艳之辈,只此一人!亦足,亦足,足以让天朝西汉昂首阔步,有不服者,对此我唯有杀戮!此人名曰——霍去病! 霍去病,霍去病!豁然去病,这“去病”二字当真意义非凡,鼎盛如西汉,饶有几处顽疾,即使不痛不痒,亦是跗骨之蛆,欲处之而后快,烽火肆虐边塞,天佑大汉,时事也便造英雄,霍去病横空出世,莫欺身世寒门,莫欺少年穷,看马踏匈奴,燕然而勒。汉家两战将,纵与卫青相比,那朝气蓬勃,血性方刚,亦同皎月较之米粒之珠。 骠骑冠军,猋勇纷纭,长驱六举,电击雷震,饮马翰海,封狼居山,西规大河,列郡祈连。 ——生当作人杰,活着便如此睥睨天下,天满烽烟,用蛮夷之血祭奠我大汉旌旗,天外有天用血肉之躯抵挡剑尖,时代既推我入战场,那么,剑锋所指,定势如破竹,血海骨山,便让大地洪涌出我大汉威名,来势凶,谁能坏我美梦,犯我大汉者,让他枯骨盈山,纵踏上险途,亦九死无悔,谁说三军中取将帅头颅是儿戏?我让他叫苦不迭,惹我大汉者,死不足惜!元朔六年,二出定襄,史称“漠南之战”。这是18岁的霍去病第二次跟从卫青出征,初生之犊,必怕虎耶?截然相反,傲骨峥臻,覆上嫖姚校尉的冠冕,800骑兵鱼贯而出,在苍茫大漠中自导了一次奇袭,安能鸣金收兵?穷寇勿追?否哉,乘胜追击,出奇制胜,一串墨色隐匿于孤漠,如一串省略号,纵匈奴神机妙算,也决不想这八百铁骑如入无人之境,斩辅过当,弹指间取单于他爷爷的项上人头,更俘虏单于的国相及叔叔。此役2028人血肉无归,全然匈奴走徒,死也瞑目了,这少年的勇猛非常人可比,首战就荡出一片空旷,狂风卷集乌云也没这迅速。勇冠三军,亦不过如此。浴血而归,汉家将士复之血色感叹! 立威战神,河西受降。 “浑邪王,管好你的人马!”一声暴喝冷若寒冰,一人一马,势如闪电,迅疾超四散逃去的匈奴士兵追去,有人瞠目结舌,竟是谁如此魄力,胆敢孤身犯险,手起刀落,头颅依旧面带惧色,也有嘲讽,就这样滚落下来。血浆红的刺目。“他不是大汉的使者,他是地狱的阎罗!”,霍去病横刀马上,凌厉的双眸状似无意地扫过匈奴军队,身上,脸上血迹斑斑,黑发翻飞,硬生生衬出几分邪魅,浑邪王软了阵脚,匈奴数万人马也臣服了,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震慑河西兵乱。不为什么——这份气魄当景仰,不惧生死,君临天下,大丈夫当如是——爱我者,敬我为神;恨我者,视我为魔。他人爱恨与我何干,我只做我自己,只为天地良心。 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元狩四年,漠北大战。汉武帝大刀阔斧,逐鹿东亚。霍去病,理所当然的成为汉军的王牌,后起之秀,秀之于林,武帝对霍去病的能力无比信任,甚至安排他直捣黄龙府,擂战单于,亦是众望所归,然而错误的情报使他与劲敌失之交臂。——我命由我不由天,冷眼览变化,势力战巅峰。霍去病对上了左贤王部队,仍然是那片天,依旧是那片地,天地之间那玄色轻骑潜入漠北深地,一路策马疾驰或信马由缰,佛挡杀佛,魔挡弑魔。两千多里征程,以一万五千的损失,歼敌七万多人,生擒匈奴王爷三人,以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83人。硕果累累,只怕是震古铄今,棋未逢敌手,独孤求败的霍去病十分不爽,于是一鼓作气追杀到蒙古肯特山一带,十分霸气祭天封礼于狼居胥山。此心可表,狼居胥可鉴。封狼居胥后,霍去病继续率兵追击,匈奴那个提心吊胆,都快从口中蹦出来了,大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战斗直到瀚海,方才甚觉无聊,回兵是也。从长安一路奔袭至贝加尔湖,是何等雅量?何等智略?毕竟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而霍去病不过23岁而已!此致,“封狼居胥”成为中国将士的终极理想。——我以我心,纵横沙场,心之所向,皆同蝼蚁。 ——衣冠冢葬下浮名,埋下我的战袍。万般傲气尽收于中,南至北,红尘让我染红,横眉笑世间英雄谁比谁有用? 匈奴未灭不言家,这般厉啸充斥耳膜久转不绝,信誓旦旦,扫荡匈奴;壮志未酬身先死,那般豪情铭刻坟茔流芳百世,马踏匈奴,其情可表。将才陨落,举国哀恸,而正由于他的陨落,塑造了一代铁血将帅。 “去病﹑去病”,“光未死时上书曰:臣兄骠骑将军去病从军有功,病死,赐谥景桓侯,绝无后,臣光愿以所封东武阳邑三千五百户分与山。”是讽刺么?可悲可叹,是事实么,还是欲盖弥彰?不得而知,只为这一代将才可惜! 浩浩乎!平沙无垠,敻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伤心哉!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大漠景色当真黯兮惨悴,风悲日曛,望中犹记那一身战袍负手而立的身影,斜斜的折射出英武果敢,敢作敢当,凌世傲气,“匈奴不死,何以为家?”。 门合上,四周阒然,偏偏杀伐声无绝,霍去病勾起嘴角,笑谈生死,快意恩仇,汉终是灭了,而他霍去病的威名深深烙印在炎黄之心!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