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友妈妈的悲和疼
我是一个身患遗传病的玻璃孩子,从小到大用钱之多。父亲常年在外拼命的工作就是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平时省吃俭用把钱节约起来,给我买药治病,母亲不再希望父亲这样劳累,所以想方设法诱导父亲离婚,因为母亲想让父亲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重新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后来,当我听见母亲网恋时,我想这怎么可能,然后随即而来的也是愤怒,冲出去推了母亲几下,问她为啥这样做。当时想到如果母亲搞了网恋就要离开这个家,我就要离开她,伤心的感觉如水一般的涌了出来,再想到母亲的行为,觉得是那么的不可理喻。当时的心可谓是又痛有恨。我想父亲也是一样吧。可当时事实也是如此,我不得不接受。母亲这样的行为让父亲的自尊有了阴影,也伤透了父亲的心,父亲才得以同意和母亲离婚。最后我怕母亲自己去外面吃亏,一个人孤独。也就陪着母亲离开了这个给我生命,给我温暖的家,带着绝望的心到了外面租房生活。
离开家后我与母亲的生活和平常一样,母亲还是每天上班下班,我也照样的上学放学,只是少了父亲的存在。父亲有时会来租房内看我和母亲,但每次只待了一会母亲就让父亲回去。少了父亲,母亲的工资不够给我买药和平时的生活开销,所以母亲只能每天更加努力的工作。母亲因为工作没时间接我放学,给我买了辆电动车。可我和母亲赌气,气母亲为什么要这样离开家,离开父亲。对母亲说的话也是爱理不理,爱听不听,也爱和母亲作对,对我想做的事情母亲不答应的情况下就已跳楼的方式来威胁母亲就范。如今感到了无比的后悔自责,为什么要那样的伤害母亲。在租房内学习成绩也一个劲的的下降,成天就知道疯玩和上网。正是因为这样造成了2013年1月26日我第二次把脚摔断。这次的摔断要比第一次骨折严重得多,必须要进行手术。我是血友病患者,本身是不能做手术,如果做手术要用很多的因子来保证我能够凝血,可每瓶因子有很昂贵。所以这次手术需要“20”万元,母亲没有这些钱,只好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但因为母亲网恋的行为被许多身边的亲朋好友都睡弃。很少有人愿意借钱给母亲,这时候我想到了父亲,如果父亲在或许有生的希望,可父亲不在。母亲没办法,只好给父亲打电话告诉我摔伤了(母亲后来日志所写:XX,儿子受伤本不想给你打这个电话,让你受拖累,但我无奈。)恰好父亲在成都没一会就到了。我看见父亲很兴奋,兴奋这次有救了,毕竟每个人都害怕死。就这样在医生和护士阿姨的全力抢救下又一次离开了死亡大殿。出院那天父亲本想让我和母亲回家去住,可母亲坚决不回去,再一次的回到了租房内。就在后来一次意外,父亲看见了母亲的流水日志才知道母亲内心的想法,我也知道了母亲为什么在租房内的夜晚时常一个人哭泣流泪,天亮时带着红肿的眼睛和恍惚的眼神去上班。
以下是母亲在租房内所写的部分流水日志:
2013年1月4日:要说我坚强吧,我又是个特爱流泪,内心又特脆弱,结果弄得从里到外都是伤,肌肤之伤会随着时间而结痂,而心里伤只会随着时间越来越重,从心里涌出的泪是红色的,从心里发出的痛是刻骨铭心的痛。我确实又是坚强的,这些脆弱我掩饰不了,但我却能把里外的伤掩饰起来,笑脸面对一切,面对生活。而用心读我的人能从我眼里看到我强忍的酸楚和无奈,当我充满心酸的离开你和家时。我唯一的财富就是剩那颗心,一颗能爱你的真心了。我的谎言让你退却的,远远的这样看着你也好,也心足了。
2013年2月4日:如果真的有一天,我们再也互不联系对方了,那么,请你一定要好好的保重自己,因为你的幸福,仍是我心中最大的心愿!你我之间只能是有缘无分。从没后悔做你的十几年妻,更不会后悔为你付出的这份感情,让它成为生命的小插曲吧!理智与现实告诉我们,放弃也是一种美,一种永恒的爱。是短暂幸福之后的长长的、淡淡的思念吧。如果说这种爱是一种错,我深信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错,或许这种爱不是很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好,我无法忘记今生的回忆。也注定今生不再轻松,你就是我一生的牵挂。因为爱才离开,把那深深的爱埋进内心的深处,慢慢体会它给自己带来的那份甜蜜和痛苦。用生命去结束,用今生的时间去想念。在心灵深处,深深印有抹不去的记忆。
2013年3月26日:日记记到今天,好沉重,心情真的好沉重,心疼的无法呼吸。第一次有了执问,这几个月来,我真的好傻好痴,但我不后悔,这样傻和痴。真的不后悔,我的爱伤到了他,带给他无尽的苦和难,我能理解,爱他就给他幸福,我唯一能为他做的,就是放开他的手。我亲亲的爱人,真舍不下你。
2013年4月12日:一个人的日子、老是想起你的怀抱、想着把脚伸进你的腿中取暧的情境、想着躺在你怀里的温暖!如今躺在床上木然的望着租房间里白白的屋顶、泪花狠狠的流在心底…我努力抑制着不给你电话、现实里不愿有任何形式的惊扰你、怕“莫名”的再次受到伤害。我最怕的是某一天突然失去我爱的人的联系、那样我会疯掉、所以只有“联系”而“不联系”…要说我坚强吧、我又是个特爱流泪、内心又特脆弱的人、结果弄得从里到外都是伤、肌肤之伤会随着时间而结痂、而心里的伤会随着时间越来越重、从心里涌出的泪是红色的、从心里发出的痛是刻骨铭心的疼、我确实又是坚强的、这些脆弱我掩饰不了、但我却能把里外的伤掩饰起来、笑脸面对一切、面对生活。而用心读懂我的人能从我眼里看到我强忍的酸楚和无奈、当我充满心酸的离开你和温暖的家时、我唯一的财富就剩那颗没变的心、那颗爱你的真心了…
我的谎言让你退却的、远远的这样看着你也好、也心满知足了。我却心甘情愿地被伤害、即使是自己遍体鳞伤也“无缘无悔”的,由于我深藏起自己的感受、把难过伤感都往自己肚里咽、心里的疼痛一次又一次地折磨着自己、我也无数次说着要放弃……但最终我还是舍不得、我的“爱人”你现在好吗……
父亲后来无意看见这些日志和一些聊天记录时,母亲的这段自编自导的故事终于画上了句号。后来我也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我有了悔恨,悔恨当时我不听母亲的话,造成了今天的悲痛后果,把脚摔断,悔恨当时对母亲的抱怨;悔恨我与母亲携手的十五个春秋,但我却从未好好“读”过母亲。因年少的稚气,因少时的贪玩,因成长的淘气,总是惹母亲生气让母亲身心憔悴。毕竟,享受惯了母亲的付出,总是觉得那是母亲应该做的。为了家庭,为了我,付出真挚的情感,付出了所有,还无怨无悔。即使不懂事的我顶撞过她、伤害过她,而母亲对我的爱始终不变。记忆中,母亲忙碌的身影总是围绕在我的身边;记忆中,母亲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总是闪烁在我的脑海里……
似乎,在母亲的“人生辞海”里仅存的只有“母爱,辛苦,付出”这类字眼。生病时,当我昏昏欲睡。朦胧中,看到一个步履沉重的身影,不时还拂去我额头上的汗珠。感激您,“母亲”。在我痛苦与无助的时候,给予我了人世间最令人震撼的亲情。生命的年轮以不可阻挡之势向前转动着,潺潺流走的是似水如风般地流金岁月,缓缓飘来的是那永不褪色的甜美回忆。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与父母交流,不要再认为父母是理所当然帮我们做任何事情的,他们把我们带到这美丽的世界,已经是足够的伟大,且将我们养育成人,不求回报,默默的为我们付出,我们就别再一味地索求他们的付出,感谢父母给予的一点一滴。
高一:苏漓
爱是一场轮回
《父与女》,第73届奥斯卡最佳动画短片,细腻、生活化的表现风格,没有任何对白。简单的画面,虽不华丽但极其写意。简单的手风琴伴奏,把欢乐或者悲伤全部表现了出来。没有华丽的场景,没有花哨的镜头转接,导演米切尔·德·维特用他的方式给我们讲述一个温馨的故事。
父亲节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观影活动,其中有一部国外动画短片《父与女》。短短8分钟的时间,让我至今无法忘怀……
在一个秋日的傍晚,父亲带女儿一起骑单车。他们穿过草地,越过涂滩,骑上高坡,来到平静的湖边。父亲放下单车,轻轻地亲吻女儿,走向湖中的小船。由于不舍,父亲飞奔回女儿身边,将她紧抱怀中。最终父亲划着小船,划出了女儿的视线,划向了世界的另一边。
整个动画像一张张简笔画拼凑而成,手风琴版《蓝色多瑙河》流淌其间,没有一个字的对白,却达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将父女间深厚的感情传递到观众心中。自父亲离开后,女儿每日骑车到湖边等待,没有父亲在身边,女儿成长也异常艰难。同龄人可以轻松跨越的坎坷,她要付出比别人多两三倍的努力。夜晚,思念来得异常强烈,她打着手电,独自走在父亲离开的小路上,感受着父亲留下的气息,寻找着走下去的勇气。草木荣枯。潮涨潮落。单车轮转了一圈又一圈,女儿的年龄也如日历般一页页翻过,从少女、少妇到老妪,她仍旧没有改变去湖边等待父亲的习惯。沧海桑田,几十年后湖泊变成了草原,女儿沿着父亲的足迹,步履蹒跚地走向对岸。荒草里,她发现了一只小船,就像父亲划走的那只。她静静地躺在小船里,仿佛这样就能感受父亲的温暖。
没有一个字的对白,却诉尽了女儿对父亲无尽的爱和思念。都说父爱如山,其实女儿对父亲的爱,又何尝不深刻呢。
爸爸四十多岁时我才出生,从小便受到过多的宠溺。小学的时候,每逢下大雨,看到教室里因无法回家而慌乱的同学,我知道,我只需要静静地等待,我的爸爸一定会来。可是一件尴尬的小事却打破了这种融洽氛围。一次爸爸又来接我时,同学笑嘻嘻地凑上来问:“你爷爷又来接你啦?”碍于那可怜的自尊心,我竟然含糊地应了一声:“嗯。”我始终没敢抬头看爸爸的表情。
到了中学,我读的是一所寄宿学校,一个月才放一次假。每次放假,我欢快得像一只刚出笼的小鸟,爸爸却忙得不可开交:生活用品一堆堆地买回来,收拾各种琐碎的行李,准备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看着这一切,感动之余,我竟心生恐惧,我怕我还未长大他已苍老,我怕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会用我一点一滴的努力来弥补我对爸爸的亏欠。完成这一场爱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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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故比干之懿,其抗也;孟愤之杀,其勇也;西施之沈,其美也。秋风渐渐的卷起黄叶,园中的秋千在瑟瑟地抖动,。西施莲步轻移, 不知何去何从,深怀感触的坐上秋千,荡漾在秋风中。一;就如一缕青烟,惊鸿一现过,可她最后也只是烟消云散了……你走了一条长长的水路呵,不知道你是怎样走完的,一定是一路洒泪、一路悲伤!那该是怎样的惆怅凄婉呢!十年了,韶华易老,故国却依然没有动静。秋千在迷茫地荡漾着,如同秋风中的一片树叶。我不禁读出来,“西”与“施”真的让我感到了凄凉,有一种万物凋谢的感觉,是秋天,对是秋天的感觉,悲伤的秋天……二;一个山野浣纱女凭着令人炫目的美丽,担起了复国的重任。为越国复兴和吴越战争越国的胜利做出了巨大奉献。她的一生,饱含了愁苦、曲折和沉重。尽管千年的岁月早已将古越国和西施的痕迹冲刷殆尽,但是我依然可以来到苎萝山下的西施殿越是美丽动人,越是善良迷人,就越像昙花一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西施一去就没有回来,西施演绎了一场悲剧,一场红颜的悲剧!浣纱江边的石阶上伫立凝想,一声叹息:西施呵,我只能把我的心疼送给你,作为对你香魂的祭奠。凭什么让西施这副柔弱的肩膀去挑那样沉重的担子,男人间的争权夺利一定要女人做出牺牲吗?何不惜之、怜之、护之?唉唉,也许这些问题很可笑,仅仅是一个礼物而已。虽然美得有些舍不得。她的结局扑朔迷离,令人唏嘘。这么一位单纯的浣纱女被卷入国家间的战争三;回首十年,那美丽的小村庄,那小河边的垂柳,那竹编的小篮子,还有杏花蕊中的晶莹水珠都以成为了你的回忆,你的曾经,你从前的欢笑声以再也听不到,如今剩下的都是你在角落里的嘤嘤泣声。在爱与恨中,她只能强忍心中的悲痛,带着微笑的面具。行走在火海之中,舞在竹尖之上,睡在自己的泪泉之中,坐在冰块之上,这就成了西施的一生。昔为贫贱女,今做吴王妃。心不在此处,偏为故主谋。本是天地缘,妾怎不知惜。心伤君心处,君留何所益。千金已难得,有情更难寻。本应滞吴宫,深为吴王虑。复国他之事,与我有何干。国富兵又强,免死却狗烹。沉鱼终无用,偏被贱人辱。西施虽美丽,但老天也不眷顾与她,使她的一生竟是是如此的悲惨。可怜娇柔的西施生活一个是一心只想报仇卧薪尝胆的人,一个是痴情的初恋情人,另一个是吴王,他们都是最终害死西施的罪魁祸首!又一个十年。时光的车轮不知不觉已转过十个年头,西施仍旧光彩逼人,珠钗玉饰,绫罗绸缎,此时今日早已不是越国的浣女了—-看见西施长廊的墙壁上一张西施进吴的线路图,惊喜地发现竟然和我猜测的线路不谋而合!心中窃喜:西施,我已经惦记着你的脚步和行程了。姣好的面容一如昨昔,面如素玉,肤若雪缎。眉色如望远山,轻施脂粉,翠环金钗,依稀有着那千般风情,仿佛是去参加一场寻常的宴会,而不是走在一条通往死亡的道路上。她的眼神落在远方,依然那么从容淡定,似乎那即将带来的死亡与她无关。四;西施沉江处1;那样一条长长的道路,希望永远也走不到尽头……死亡,于我而言,究竟是一种解脱,还是如你们所说,是我的报应和惩罚?将一个国家覆灭的缘由,系数在一个女子身上,这样,你们就可以心安理得了?我怎么会有那么大作用呢?我不过是一个弱女子,不用朝政又怎么能够颠覆朝纲。“古往今来,很多女人,就因为他们的姿色而成为国家衰亡的祸水,如妲己之于商纣,褒己之于周幽,又如西施之于吴夫差”西施沉江处,一个儒生模样的人意气风发的站在一块石头上慷慨激昂地说着什么,一群人围在他身边,饶有兴致地听着,这使他说的更加起劲。2;人们渐渐放弃的努力,只一味的想让自己记住这张绝世面容,心情复杂地看着这位曾经艳绝女子孤独走向死亡。她褪下了方才强作出的那一份淡定从容,放弃了所谓死的尊严,忍了多时的泪水汹涌的溢出。一放下那个若无其事的面具,她瞬间爆发出惊人的气力,伸出手竭力摸索着皮囊的口子。没有任何的国家,没有任何人愿意收留我。我的死是这个社会这些人对于自身弱点和欲望的回避和庇护。3;水渐渐淹没她白皙的脖颈,她的神色又恢复了淡然。 唇边勾起了一弯浅笑。这样,就要死了呢。死了,就不用想那么多了。而死亡,究竟是怎样一种感受?死后,又要到哪里去呢?在那彼端的世界,还会有这样的悲剧吗?水渐渐掩过了她的嘴,冰凉的河水睡着唇缝渗入。恍惚间,它有想起了阿娘……五;难为了这个常在江边浣纱的农家少女,生时以一羸弱娇柔之躯担起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命运,身后又常被拿来做为……;朝为越溪女,暮做吴宫妃。负有使命的美女们,还要有足够的政治智慧。同比王昭君、文成公主虽也负有睦邻靖边、通番制夷的政治使命,但是和西施是不同的,前者是人质,西施冒的风险还要大些。前者大多数要么回到故乡,或是终死异地好歹还有一个厚葬的坟茔,可是西施呢,香魂不知葬何处,只有这个一千年后的祠堂可以让人凭吊。人们赞扬她,是因为她为越国做出的牺牲和奉献;有人非议她,诋毁她,是因为俗论作祟。疼她,是因为一个柔弱的女子却将自己服从君王的安排,落得香魂不知葬何处的结局;祭她,是一个现代女子知道了一个古代女子的痛——那该是绝望的、彻骨裂肺的痛呢。六;你的归宿是一颗隐隐作痛的朱砂痣;你的一生是心中永远的迷和痛。我看见了远处白色的浣纱大桥,只是桥下不再有浣纱女的身影……“响屟廊中金玉步,采苹山上绮罗身;不知水葬今何处,溪月弯弯欲效颦”。这是最让人心酸和悲伤的结局了古越国的江山依旧,可远去的历史,却早已尘埃落定,香飘魂散,只有滚滚流淌的浦阳江水在发出沉重的叹息:那该是我心疼的颤音吧?七;就算拥有红颜花貌,芙蓉之姿,那又有什么呢?最后的结果除了悲伤还有什么呢?什么有没有,一点儿也没有……西施,你从水边来,又回水中去,你只能和喜欢你的沉鱼一起永远的沉没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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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疼疼你的胸娇美的容颜,窈窕的身段,丰满的胸部,是上天赠予女人最为宝贵的财富。一对高耸圆润的乳房,是女人线条美的独有体现,这种形态,可以给女人自已自信自豪,还可以给别人美的享受。天下的每一个女人,都想长久地拥有这种美丽胸部。然而,现实并不是女人们想像的那样。所谓花有几样红,人与人不同,由于发育、营养、遗传、环境、疾病以及个体的差异,女人的胸部大小高低不均。有些女人的胸部太高昂太饱满,大得像中秋的月亮,让身体不堪重负,给生活工作带来许多麻烦。有些女人的胸部太扁平太瘦弱,小得像盘中的金桔,夏天不敢穿低胸衣,被人们戏称为太平公主、飞机场。幸运的是,在这个高科技时代,各种整形手术十分普遍,每座城市,每个医院都有专门的胸部整形科室。女人为了美丽不要命,这话一点不假,为了胸部美丽迷人,女人往往不惜一切代价地付出。只要不怕痛,只要舍得花钱,胸部大的,可以变小,胸部小的,可以变大。过不了多久,女人就可以拥有一对称心如意的乳房。不过,胸部整形手术和其它外科手术一样,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据有关资料证实,女人胸部整形后,有的乳房发炎肿痛流脓,不得不进行第二次手术。有的乳房失真,硬梆梆的像石块,毫无美感可言。有的乳房因手术问题,引发其它并发症,长期吃药打针,成了老病号。还有更惨的几例,就是乳房美是美了,人却跟着香消玉殒了。女人想让胸部完美,说到底,一是为了迎合时尚,二是为了取悦男人。古代女人以小脚为美,大脚女人是嫁不出去的,男人喜欢女人的三寸金莲,女人就将一双好脚活生生的折断,人为造就一双楚楚可怜的小脚。现代女人以胸大为美,胸部小的女人好象少一种味道,男人喜欢女人的波澜壮阔,女人就得忍着痛苦,将异物植入体内,人为塑就一双峰峦奇挺的乳房。我不认为胸部大不好,也不认为胸部小不好,大有大的丰盈,小有小的娇巧,每个女人胸部都是她们的私有财产,谁也无权干涉。世界没有两只完全相同的手掌,也没有两条完全相同的河流,试想,如果每个女人的脸形身材胸部都一个样,这个世界岂不乱了套,还有什么美丽和个性可言?胸部大小与女人的气质、魅力无关,与女人的美丽、爱情无关,女人的身体是自己的,不是某些男人的,更不是某个时代的。男人倾慕大胸部,让他找大的去得了,男人贪恋小胸部,就让他们找小的去得了。乳房长在自己身上,是大是小,穿上衣服,谁也看不到。男人靠手段,女人靠身段,是一句不折不扣的谎言。女人在这个上社会活着,跟男人一样,靠的是能力和智慧,不是胸部的高低乳房的大小。胸部是女人身体的一部份,跟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一样,要有自己的形象风格和个性。胸部并不是吸引男人的惟一条件,浪漫神圣的爱情,平淡真实的婚姻,与胸部的大小没有关系。我曾从侧面调查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男人,发现他们表面是开放的,骨子里却是传统的。男人愿意看大胸部的女人,却不希望自己爱着的女人胸部太过峰芒毕露。所以,女人,一定要学会疼爱自己的胸部。没有内涵,光有时尚美丽的胸部,跟无用的花瓶有什么两样?女人千万不要胸大志小,沦为男人的玩物,沦为时代的笑柄。服饰发型坤包语言可以跟着流行色走,身体是父母用血和肉做成的,娇柔精贵得很,千万不要跟着流行色走。除了职业需要,除了意外事故,女人大可不必做胸部整形手术。女人平时出门都要化化妆,出门的时候给胸部化化妆也未尚不可,穿件合适的胸罩,可以让胸部看起来更大方美观。什么样的胸部才称得上是标准?什么样的胸部才美得恰到好处?其实,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胸部的大小只要跟身体成比例就是标准的,就是美丽的。一个胖乎乎的女人,长着一对小乳房,一个瘦精精的女人长着一对大乳房,像什么样?因此,女人没有必要为了赶时尚,为了迎合男人,让可爱的胸部受尽磨难,知道疼爱自己胸部的女人,才称得上是明智健康的女人。健康的身体才是生命的根源,女人,疼疼你的胸!※作者:海清涓※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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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商卫城。姜良看着手上的报告,不禁皱起眉头。出于安全的考虑,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已经接管东商卫城。东商卫城的其他势力在这一点上出奇一致,他们十分主动配合。他们很清楚,这股新来的队伍实力实在太强大,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然而,最近东商卫城里忽然出现多起的无卡流伤人事件,这引起了姜良的警惕。在上次突围雪棱谷的那场战斗中,他们就遭遇了许多无卡流,他很怀疑,这些无卡流是不是尾随追过来的。想了想,他决定把这个情报上报。东商卫城外的丛林之中。几道人影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他们的速度极快,清一色的布衣赤脚。他们飞奔的速度不逊于普通卡修的飞行,而且甚至比起一些野兽都要灵活。茂密的树枝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浑若未觉。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一片空旷之地,这里散落着数百人。这些人亦是布衣赤脚,他们或半躺,或倒挂在树干上,看似随意,但是每人眼中都闪着警惕的光芒。为首之人正是班泽。“做得怎么样?”班泽沉声问道。“已经完成。我们随意杀了十个人,都留下明显的痕迹。”其中一位男子连忙回答,他有些担心地问道:“班,这样真的能把他引出来吗?”班泽胸有成竹:“只要他知道我们在这,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哼,上次的追杀,王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这次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放过他。”随即他环顾四周众人,扬声道:“在丛林之中,卡修根本占不到优势。哪怕他再强大,我们集中力量,他必死无疑。只要这次能够杀死他,王一定会重重奖赏!我在这里许下诺言,谁能杀死他,谁的部族将获得不少于三座大山!”此言一出,四周众人眼睛立即一片炙热,之前的那一丝畏惧之色消失不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班泽满意地看着这些人,这样昂扬的斗志才是他需要的。)那个人,实在太可怕了!不许重赏,有些人甚至和他为敌的勇气都没有。里度红带着队伍在丛林中行进,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先生和维阿,他的心情总是不自禁激动起来。在他身后,是现在万俟族最精锐的战士。这些年,在他这位少年族长以身作则之下,劫后余生的族人们也无不愤发向上。在没有遇到陈暮之前,万俟族就世代生活在丛林之中,他们是真正的丛林之王。加上阿方索研制出来的新型武器,这几年,他们的实力越越强。他们每个人的双手,都戴着淡蓝色的手套。这个全金属制作而成的手套,从手指,一直包裹到肘关节处,手套表面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即使在白天,这种淡淡的色光芒也隐约可见。而在每人的面部,戴着方形的面具,这让他们看上去怪异而呆板。面具上的眼睛也泛着淡蓝色的光芒,远远看去,就像镶嵌了两枚蓝宝石。就是这个看上去呆板的面具,却是和蓝色手套,并列为万俟族两大最重要的装备。突然里度红停下脚步,整支队伍立即肃静下来。每个人面具的蓝色眼睛光芒大涨。“前方五公里,有人。数目五百二十一。”里度红身旁的族人轻声报告数目,整支队伍就好似突然绷紧的弦,随时可能暴起伤人。“这里离东商卫学还有多远?”里度红忽然问道。“根据先生给的地图,大约还有不到三十公里。”里度红眼中凶光一闪,嘴角挂起一抹森冷的笑意:“先生现在控制着东商卫城,哼哼,现在有人潜伏在这附近,肯定是不怀好意。”“会不会弄错?”他身边的一位族人有些犹豫地问道。里度红慢慢侧过脸,方形面具闪烁的蓝光给人强烈的危险之感,这位族人立即噤声。、收回自己的目光,里度红就像丛林中狡诈的野兽,无情而冷漠:“宁可弄错,也不放过。”完他抬起右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斩,队伍中所有人都心中一凛。里度红的这个姿势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准备战斗、不留活口!不过众人并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野兽,跃跃欲试。下城】在丛林深处,他们很少有机会和其他人类交手,以往对手不过是凶猛的野兽,第一次看到其他人类,而且从对方的移动速度来看,明显实力不弱。而且,他们对族长的话深以为然。一直生活在丛林中的万俟族信奉的本就是丛林法则,而不是人社会那一套。在丛林中,只有强弱生死,没有弄错一说。他们开始悄然向这群人摸去,狩猎并无二样。“他真的会来吗?”有人沉不住气问道。班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沉声道:“放心,我们留下的痕迹,他一定可以认出来。)只要他认出来,他绝对会来找我们。他和我们可是有着血海深仇。”他环顾身边的人,淡然道:“那十座大山,现在都被各位的部族瓜分干净,难道各位还能吐出来?即使愿意吐出来的,已经死了的人也能复活?”此话一出,有些人脸上神色变幻,青白交加。“我等并不是心存退缩,只是这么久还不见他来,我们是不是别想办法?或者另挑个时机?”人群之中有人强自辩解。一些人纷纷附议。班泽轻蔑地看着这些人,这些愚蠢的家伙,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他们还心存侥幸心理吗?而另一方面,他却为维阿强大的震慑力感到心惊。从上次的追杀到现在,这些年头过去了,没想到只剩下孤身寡人的维阿还能让这些人如此畏惧。想到这,他心神微颤,他忽然想起上次追杀所付出的伤亡。那个令人恐惧的数字,到现在,每一次想到都会让他感到强烈的不舒服。、强自定了定心神,看到有些骚动的人群,他有些恼怒。他声音陡然转寒:“各位可要想清楚。如果得知各位不战而逃,以王的脾气,各位的部族可就难免……”这一下,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忽然班泽心中一跳,惊喜提醒:“小心,他来了。”其他人此时亦有所发现,不过他们却发现,似乎有动静的地方和东商卫城的方向相反。所有人的目光齐集在班泽脸上。“守株待兔!”班泽轻轻吐出四个字。以维阿恐怖的实力,如果一旦陷入运动战,即使自己这一方有这么多人,但是班泽还是没有半点信心。他决定采取阵地战,一旦维阿陷入他们的包围之中,一定可以慢慢磨死他!正在悄然前进的里度红一行人很快发现对方的异样。“这群人果然不对劲。”里度红眯起眼睛,声音中没有一丝波动,他双手微微向两旁挥动。他身后的族人立即划出两道弧线,向两侧横向移动。里度红的想法很简单,包围他们!他对自己的族人充满信心,他们猎杀过无数凶猛的野兽,就连那些如同潮水般的兽群,在他们这支由族中精锐组成的队伍面前,也脆弱不堪。班泽很快发现自己被包围了!这让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对方的人数超乎他的想象。而且,对方就像一名高明的猎手,和他们始终保持着十分微妙的距离。这个距离让他们很难受,既离他们不远,而又在他们的攻击范围之外。不过班泽并不沮丧,维阿能够借助的,只有木字营和雪丝虫卡修团,他们只有卡修。来天攸联邦这么久,他对卡修的弱点了如指掌。像这样复杂的地形,对依靠气流卡飞行的卡修来说,不适合他们的发挥。而他身边的这些人,可全是各个部落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他没有想到,维阿竟然会寻求别人的帮助。这令他感到振奋,那个被叫做无敌的男人,也有感觉力有未逮的时候。班泽决定做出调整。卡修虽然不利于在丛林作战,但是他们强大的火力,还是让他十分忌惮。他十指张开,向外一划!周围的人立即明白,刹那间,如同雪山崩散,刚才聚成一团的众人,立即化作数十股,向外冲去!他们三五成群,在丛林中飞快而敏捷地前进。之前的畏惧和迟不翼而飞,他们是优秀的战士,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便会专注无比。虽然他们的速度相差仿佛,却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有人轻灵飘忽,在树干间像猿类般向前跳跃,灵活得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些人则力重万钧,每一脚踏在地面,踏中的地面都会突然炸开,泥土飞溅,他就像出膛的炮弹向前行!班泽却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他负手而行,从容淡定,他不断地消失,出现在前方,再消失,再出现在前方!里度红长方形面具上蓝色眼睛光芒大盛,微微低下头,他手上的蓝色金属手套却仿佛突然间从沉睡中惊醒,活了过来!很快,双手被包裹在一片蓝色的光芒之中!面具下,原始**的杀意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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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跟着我?”我彻彻底底地崩溃了,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敢去相信。磊——我的朋友,毫无预兆的抛下了这句使我彻彻底底崩溃的话,便头也不回向前走去,而我既然又脑袋发热地“嗯”了一声,蹲下假装系鞋带,悄悄地抬起头,用不解的目光望着磊向前走去的背影。对于友情与亲情,我是一直都很珍视也很重视。从小学开始,只有两三个人陪伴的我与那些一大群朋友聚在一起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与其一大堆朋友聚在一起聊着不一样的话题,倒不如与几个知心好友一起谈天论地,不亦乐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与磊相处几个月了,我很明显地感觉到,我和他之间似乎有着一层很微妙的隔阂——是什么造成的,又是什么使着这层隔阂越来越明显,我不知道。放学后,我也只是悄无声息地跟在磊、以及宇和宵,我的另外两个好朋友身后。我的呼吸随着脚步声一起一伏,慢慢地织成一张网,再渐渐地撑大,又缓缓地笼罩住我,随后便感觉眼前便是白茫茫的一片,使我迷惘,世界,消失了……脚步随着磊停在便利店门口,宇和宵进去了,我便和磊在门口等候。我深吸了一口气,走到了磊身旁,拍了拍他的肩,他那一米七五的高度低下头看这身高一米六的我,我也抬着头望着他——这张熟悉、稚嫩的脸上有了少许青春的印记,也如往常一样平静,只是瞳孔中多了几分诧异的目光,很显然,他之前并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我又深呼吸了一次,便用颤抖的声音说出了那句我一直想说的话:“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可以感觉到,我的眼圈红了,一种莫名的悲伤蔓延到我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有细细密密地织满了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又仿佛是我心中的最后一盏灯破碎了,我那颤抖的声音黯淡了我心中的一切一切。“其实以前我也有感觉过,我在你的世界中……与宵和宇比起来…”我尽量抑制住不让眼泪从眼眶中不争气地流出来,接着说道:“仿佛是——可有可无的……”磊听到这句话时我并没有看到他的表情变化,我只是低着头,看着地上略有残缺的地砖,不让他看到我的脸——或者是,我没有勇气去看他的脸。宇和宵仍未从便利店出来,四周也满是放学回家的学生。“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带着略微惊异的语气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宇和宵出来了,我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像平时一样活泼,磊则是把手搭在我那瘦弱的肩膀上,示意我向前走。但是,善于察觉的宵感觉到了这奇怪的气氛,拿出了他最拿手的自恋逗笑,可他是出了浑身解数,除了宇,我和磊仍然保持着那份沉默,的确,若在平时,我们早就笑破肚皮了,但是换做是现在,就算是让卓别林来,我也笑不起来。从学校到车站的距离也不过才用四五分钟罢了,可我觉得仿佛是环绕了地球一周一样。在路上,依然保持着沉默,宵也放弃了,只是不满地嘟着嘴说了一句:“给一点面子啊。”磊仍然用手搭着我的肩膀,小声地在我耳边说着那些一切我不想听、听不进去的话——但是,这些话却犹如一阵风,直直冲入我的大脑:“不成熟、不稳重、太幼稚……”这就是我……原来……我是这样。我的自我感觉太过于良好。我渐渐地意识到我曾经让磊多么的尴尬多么的难堪,自己的不成熟不稳重太幼稚又是让磊发过不少次火,我也理解到——造成这层隔阂的人不是其他人,正是我!错的是我!所有的不愉快都是我造成的!“对不起……”公交车上,我踮起脚尖,打破了我和磊之间的沉默,这三个字,小声得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楚,还想再接着说下去,磊便打断了我所说的话,说了一句我无法去理解的话:“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喂!!你没有错!错的是我!错的是我——不成熟不稳重太幼稚!嘿!等等……磊下车了,而我却把所有想说的话全吞肚子里了,但是,我在对不起之后,还要真挚地对你说一声:“谢谢你。就算我幼稚爱闹,你仍然不会对我发任何脾气;即使我想东想西,你仍然会不离不弃;即使我性格六条又怪异,你仍然会无所畏惧;谢谢!磊、宇和宵我会努力做到最好的自己,那么,就请让这份可贵的友谊持续下去——一直持续下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村龙珠中学初一九班初一:王铠煜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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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跟着我?”我彻彻底底地崩溃了,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敢去相信。磊——我的朋友,毫无预兆的抛下了这句使我彻彻底底崩溃的话,便头也不回向前走去,而我既然又脑袋发热地“嗯”了一声,蹲下假装系鞋带,悄悄地抬起头,用不解的目光望着磊向前走去的背影。对于友情与亲情,我是一直都很珍视也很重视。从小学开始,只有两三个人陪伴的我与那些一大群朋友聚在一起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与其一大堆朋友聚在一起聊着不一样的话题,倒不如与几个知心好友一起谈天论地,不亦乐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与磊相处几个月了,我很明显地感觉到,我和他之间似乎有着一层很微妙的隔阂——是什么造成的,又是什么使着这层隔阂越来越明显,我不知道。放学后,我也只是悄无声息地跟在磊、以及宇和宵,我的另外两个好朋友身后。我的呼吸随着脚步声一起一伏,慢慢地织成一张网,再渐渐地撑大,又缓缓地笼罩住我,随后便感觉眼前便是白茫茫的一片,使我迷惘,世界,消失了……脚步随着磊停在便利店门口,宇和宵进去了,我便和磊在门口等候。我深吸了一口气,走到了磊身旁,拍了拍他的肩,他那一米七五的高度低下头看这身高一米六的我,我也抬着头望着他——这张熟悉、稚嫩的脸上有了少许青春的印记,也如往常一样平静,只是瞳孔中多了几分诧异的目光,很显然,他之前并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我又深呼吸了一次,便用颤抖的声音说出了那句我一直想说的话:“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可以感觉到,我的眼圈红了,一种莫名的悲伤蔓延到我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有细细密密地织满了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又仿佛是我心中的最后一盏灯破碎了,我那颤抖的声音黯淡了我心中的一切一切。“其实以前我也有感觉过,我在你的世界中……与宵和宇比起来…”我尽量抑制住不让眼泪从眼眶中不争气地流出来,接着说道:“仿佛是——可有可无的……”磊听到这句话时我并没有看到他的表情变化,我只是低着头,看着地上略有残缺的地砖,不让他看到我的脸——或者是,我没有勇气去看他的脸。宇和宵仍未从便利店出来,四周也满是放学回家的学生。“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带着略微惊异的语气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宇和宵出来了,我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像平时一样活泼,磊则是把手搭在我那瘦弱的肩膀上,示意我向前走。但是,善于察觉的宵感觉到了这奇怪的气氛,拿出了他最拿手的自恋逗笑,可他是出了浑身解数,除了宇,我和磊仍然保持着那份沉默,的确,若在平时,我们早就笑破肚皮了,但是换做是现在,就算是让卓别林来,我也笑不起来。从学校到车站的距离也不过才用四五分钟罢了,可我觉得仿佛是环绕了地球一周一样。在路上,依然保持着沉默,宵也放弃了,只是不满地嘟着嘴说了一句:“给一点面子啊。”磊仍然用手搭着我的肩膀,小声地在我耳边说着那些一切我不想听、听不进去的话——但是,这些话却犹如一阵风,直直冲入我的大脑:“不成熟、不稳重、太幼稚……”这就是我……原来……我是这样。我的自我感觉太过于良好。我渐渐地意识到我曾经让磊多么的尴尬多么的难堪,自己的不成熟不稳重太幼稚又是让磊发过不少次火,我也理解到——造成这层隔阂的人不是其他人,正是我!错的是我!所有的不愉快都是我造成的!“对不起……”公交车上,我踮起脚尖,打破了我和磊之间的沉默,这三个字,小声得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楚,还想再接着说下去,磊便打断了我所说的话,说了一句我无法去理解的话:“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喂!!你没有错!错的是我!错的是我——不成熟不稳重太幼稚!嘿!等等……磊下车了,而我却把所有想说的话全吞肚子里了,但是,我在对不起之后,还要真挚地对你说一声:“谢谢你。就算我幼稚爱闹,你仍然不会对我发任何脾气;即使我想东想西,你仍然会不离不弃;即使我性格六条又怪异,你仍然会无所畏惧;谢谢!磊、宇和宵我会努力做到最好的自己,那么,就请让这份可贵的友谊持续下去——一直持续下去。”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