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毛和老五的故事1200字

老毛和老五的故事

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那时阳光下,有你有我。我们灿烂的笑容,真希望,时间在那时,停留。

题记

老毛和老五原本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感谢上帝,让他们相聚在一起,让他们彼此关心。他们的相聚,真的好美,好幸福。

老毛和老五是我们的外号。我们是最平凡的朋友,但却有着最不寻常的友谊。

老毛:

老毛是个优秀、纯洁、可爱、活泼,的女孩。他出生在一个不错的家庭,他从小聪明伶俐,是家人的宝,他很勤奋,从小为自己打下了坚实的学习基础,父母也培养他成为善良、纯洁的孩子。他宽容、大方,从小到大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所以,他有好多朋友。他很坚强,不在别人面前轻易流泪(但他总在没人的时候,自己体察自己,一个人哭,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很单纯,给自己的座右铭是:雪,永远纯洁;我,永远善良。他真的很不错,有完美的心和品质。

老五:

老五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他出生的家庭也很好,他从小就很懂事,是爸爸妈妈的开心果。他有个缺点,也是与毛毛最大的差异,那就是他很懒,不爱学习,所以他从小就算不上尖子生。他很心软,经不住别人几句好话,他对人很讲义气,但是他很倔强,你对它好,他就对你好,你对她不好,他也绝不把你当朋友。他很爱哭,遇到什么都爱哭,他真的很需要真心的朋友。

相遇:

在一个秋天,他们相遇了。那时候,老毛15.,老五14。他们是同一个年级的学生,他们现在在同一所学校学习,在初一分班的时候,分了两次,他们都在一个班,这就是缘分吧。在初一三班,他们开始了各自的学习生活。那是刚开学,谁都不认识谁,所以,那时,他们是不了解对方的,谁也不会多说甚么话。

外号:

在7.3班有一个数学老师,幽默风趣,很受同学的喜爱,老师对同学们也很好。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师生都熟悉了。老师总是开着玩笑,有一天,老师给一些同学起了“爱称”,其中,管雨叫了老五,管毛叫了老毛。这个称呼不怎没好听,她们却渐渐地都很喜欢了,因为习惯了。他们很爱这个老师,老师给予了他们许多温暖,在这里,先说句:老师,我们谢谢你。

相知:

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他们对彼此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们做了最好的同学。他们互帮互助,彼此相互关心。在学习上,老毛是第一,老五也是前几名,他们在班中都还不错,但是老五很笨的,数学很差,老毛总是帮助老五,就这样,日子很快,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们做了朋友。他们更加关心彼此。

相离:

时间不等人,真的好快,眼间,他们一年的相处结束了,到了初二,又分班了,他们都不愿意分开,期待着再次分到一个班级,但是他们分开了,老毛在2班,老五在4班,虽然不在一个班级了,但他们还是在心中牵挂着彼此。

现在的他们,自己为了自己的理想乡奋斗着,他们心中,仍然惦记着对方,他们不再每天相见了,他们不再每天互相关心了,他们不能每天诉说彼此的苦了,因为学习好忙,时间好紧。但是,他们唯一能够做的,是彼此还在乎彼此。

……

这就是老毛和老五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还没结束,也不会结束,因为天底下有好多好多像他们这样的朋友,他们每个人都会有彼此的故事,老毛和老五只是朋友中的一个例子,在这,希望全天下的朋友都永远爱自己的朋友。

老毛就是莹雪飞翔,老五就是暗夜忧雨。

看完我的文章,你是否有所感触,那么请珍惜你的朋友,给他依靠。请永远爱自己的朋友。在人生道路上能有知己,不容易,所以我们真的该珍惜身边的朋友。

老毛,老五永远爱你。

结尾:

老毛和老五的故事,还在上演着,一直没结束……

--后记

老照片的故事

550字 初一 记叙文

这是一张属于妈妈爸爸的关于青春与爱的老照片

十六年前,一个在上海太阳刚升起的早晨,爸妈在东方明珠前,与这个美丽的建筑拍了“合影”。

那时的妈妈还没有那么多雀斑,皮肤更白,还要瘦一点。穿的是我从未见过她穿的裙子。照片里的妈妈散发着让人舒心的活力。而这种活力不同于那时爸爸的的“风华正茂”。这就是青春吧!这样的妈妈依偎着这样的爸爸,十指相扣。向人们无声的诉说着他们的喜福。

初升的太阳被东方明珠遮住了,可不处不在的阳光却透过东方明珠两侧洒了下来,洒在上海的地上。而父母微笑着沐浴着阳光却毫不违和。

轻轻放下,转身询问两鬓已有白丝的父亲时,我就想啊:时光真是太急,指缝指缝真是太宽,转眼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也老了父母亲如花的岁月。父亲看着有些出神的我缓缓说:“那张照片,是在上海工作时拍的,那时候我们年轻啊,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知道,那时就只想:不管天灾人祸,只想牵着你妈妈的手走下去,一起白发满头。”

说到这,父亲说话的语气已经听出在极力掩饰着什么,但还是能听出那种欢喜,那种回忆美好的欢喜。

是啊,有时父亲在镜中看着越来越密细的皱纹,不断滋生的白发时,想起曾经的岁月,也会欣然一笑,不在忧伤介怀吧!

似懂非懂的我望向父亲,似乎明白了什么,但那只是“似乎”。我没有经历过那段秦春,那段爱情,我终还是太小了。

所以,我转身将他放在抽屉里,锁上,让它在哪静静地待十年,二十年,等我也滋长出白发时,真正怀念青春时,再拿出来,与之对视,或许会有另一种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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