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呆萌录
天刚蒙蒙亮,静默的山岗还笼罩在朦胧的薄雾里,山顶传来一阵悠远而沉闷的钟声,钟声缓缓漫过山岗传达至远方,一声未歇一声又起,将寂静的山峦从沉睡中唤醒,早起的鸟儿唧唧咋咋的叫个不停,连树叶上的露珠似乎都鲜活了几分。
半山腰上矗立着一座古旧的庙宇,宝相庄严,岁月沉淀下来的建筑物多有斑驳,却总能在边边角角处发觉它独特的雕琢与魅力,钟声过后,整个寺庙都热闹起来,穿着朴素衲衣的僧人们疾步来去,没有任何一个人奔跑,也没有任何一点多余的嘈杂声。
很快,主殿前的广场上坐满了僧侣,他们面容平静肃穆的盘腿坐在蒲团上,视线平和不偏不倚,方丈坐在最前方,双眼微阖,默念着经文,整个广场上只有戒律院的掌院执事净正在大声念着僧人们的名字。
“明空。”
“弟子在。”
“明然。”
“弟子在。”
……
遥远的山脚下,蜿蜒的山路上,一辆崭新的宾利gt4。0慢慢向山下驶去,开车的是个看起来不超过三十岁的男人,狭长的凤眼隐藏在金架无框眼镜背后,略显凉薄的唇紧抿成一条线,看不出喜怒。
他似乎很喜欢白色,白色的毛衣,白色的风衣外套,白色的长裤,白色的皮鞋,还有,白金色的手表,他一边开车,一边不时从后车镜里观察身边之人的神色。
副驾驶座上坐着个小光头,看起来不过五六岁,系着安全带,两只脚都够不着车底,光溜溜的大脑袋上寸草不生,看着比阳光下的镜子还亮堂,白色的童装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衬得他越发娇小可爱。
小光头此刻正在生闷气,胖胖的小手托着又圆又肉乎的腮帮子,两只大而明亮的眼珠子径自盯着窗外,一声不吭,山顶上的钟声缓慢而沉重的传了下来,却听不见僧人们念佛诵经的声音,小光头的目光微微暗淡下去,状似小大人的重重的叹了口气。
白希景不由得勾了勾嘴角,弧度小得仅够证明他愉悦的心情,“以后有机会我可以带你回来看看。”
“我一定会回来的。”小光头纯黑与纯白相互辉映的眼睛清澈纯粹得令人不敢直视,又密又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仿佛只要被这么一双眼睛看着,哪怕他说天是圆的地是方的,你都会相信。
“师傅说,等我长大以后,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如果我还是想要回寺里的话,他就亲自为我剃度,师傅不会说谎的,等我长大了,我就自己回来。”
小光头绷着一张肉嘟嘟的包子脸,以显示自己的认真程度,看着他清澈纯净的大眼睛,白希景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看来领养这个孩子是对的,至少他觉得生活不再那么死气沉沉。
小光头今年刚好五岁半,是山上璞真寺的和尚,从他刚满月被师傅捡回去后便一直住在寺里,整个寺庙里都是成年和尚,唯有他一个孩子,于是,直到现在并且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小光头都以为自己是个真汉子,而事实上,他是个纯妹纸,他应该改成“她”!
小光头是听着经文长大的,她面对佛祖菩萨比其他僧人更加虔诚,但她听不懂师傅所讲解的“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普通众生”等等禅意,反而很喜欢去找武僧堂的师侄们打架,虽然……她细胳膊细腿的根本没多少战斗力,可是,这是她唯一能玩的游戏。
璞真寺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寺内生活完全自给自足,日子过得清苦,无论年长年幼,都需要劳作、诵经、礼佛、抄经书,但因为从懂事开始就是这样过来的,小光头反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她不知道五岁的小孩其实是可以抱着长辈撒娇耍赖不讲理的,五岁的小孩每天都可以睡觉睡到太阳晒屁股,五岁的小孩可以不用干一点活儿就吃饱穿暖买玩具。
小光头很喜欢璞真寺,喜欢爱静坐参禅的师傅,喜欢严厉的戒律院师兄,喜欢腰大膀圆的武僧堂师兄,喜欢胖乎乎像弥勒佛一样的饭头师侄,喜欢每天跟她比提水却又嘲笑她人小力微的明然师侄,喜欢……
她喜欢璞真寺里的一切,可是师傅却把她赶出了寺。
一想到这里,小光头嘴巴一瘪,晶莹剔透的泪水快速聚集,却含在眼眶里将滴未滴,又长又密的睫毛像是沾了水的蝴蝶翅膀,再也飞不起来了,看着让人一阵心疼。
白希景忍不住想叹气,骨节分明的大手按住小光头圆溜溜的光脑袋用力揉揉,“你师傅说的对,不入红尘,如何能够看破红尘,你才五岁,就决定一生陪伴青灯古佛,实在是早了点。”
“五岁半。”小光头很认真的纠正白希景关于她年龄上的错误认识,看着小光头较真的样子,白希景差点笑出来,“好,好,五岁半,爸爸错了,不该记错小净尘的年龄。”
“嗯。爸爸是什么?”小净尘好奇的问。
山上都是出家人,斩断了一世红尘,几乎不会谈论俗世间的事情,而小净尘又是个弃婴,未免她总是纠缠于“我的爸爸妈妈为什么不要我”。
高三:夏芸熙
这就是我
欢迎走进我的阳光空间。
我是快乐男孩-韩沛峰,妈妈说我的名字寄托着长辈的希望:希望我立志超群。说来也巧,从小学到初中,我在班级的号次都是一号。
我喜欢在家中阅览世界,在鼠标的点击中汇集资料,在电脑屏幕中笑看天地——21世纪是信息技术的世纪,我也是个小计算机迷哦。从惊奇地注视着一页页精美的图文开始,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它。依然记得那一段时期,经常在作文里炫耀自已“强大的内存”,以此作为自我介绍的开头。
当老师告诉我们巾山小学的网址并打开它时,美丽的界面令我眼前一亮,有空就上去“灌水”,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小有成就,做了学生天地区的版主,当时欣喜得飞奔起来了。
渐渐地,我开始了技术的研究,虽屡战屡败但仍屡败屡战,继而升任TOP浙江网检查官。
在六年级的少代会上,我竟被选为科技部部长,负责校刊编排。满心欢喜,踌躇满志,一次次的修改,一次次的编排,终于印出了首份校刊,得到了校长在结束典礼上的表扬,当时的心情啊真如孙猴吃仙桃——美极了。
走出电子空间,吉它和象棋
令我的生活丰富多彩。五彩的旋律陶冶情操,让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得以放松;智慧的棋子磨砺人的意志,锻炼人的思维。在乐曲中战斗,在沉思中升华,吉它和象棋是我快乐的伙伴。
初中新舞台,看我多精彩。无论是电子操作还是文艺活动,只要需要,我一定第一个上。
这就是我,灿烂的我。
相关推荐
-
都市初冬的夜幕,降临时宛如海啸,横扫西斜的冷光寒辉。很快,暮色雾霭冷焊了天地,黑暗迅疾淹没不远处的光秃屋顶,接着又溅落在楼下灰色的十字小道上,掠去眼前一片光明。下意识地打开案前台灯,一柱亮剑穿透黑暗胸膛,然而,我的心却被黑暗吞没,孤寂冷寞的惆怅涌上心头,静谧的心湖波澜起伏,读书兴趣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恋头,逃离书斋。最后,应了心愿的不知是意志还是肢体。终于逃出家。家在印象里是钢筋水泥的主体,赤条条的裸露在天体下方,躲在时间里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寒冬酷暑猛如恶魔,吞噬温暖和清凉,家的形象也被扭曲,露出一副狞狞的面孔,恐怖毁灭了温馨。这是我从形态上体察到的家。其实,关于家的概念古今有别,孟子称“千乘之国,百乘之家”。繁衍生息之为家,诗圣贺之章笔下的家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也是表达时空间这一层面本意。今天,上了年岁的人,恐怕只有看了皖南青山绿水相映下的古民居,方能感受到亘古意义上家的存在。现代人说的家,仿如旧时的寓所旅栈之类。著名青年诗人金肽频在一篇《像风一样居住》的散文里,披露的家随风飘荡,这是主张四海为家理念者所不及,他甚至将自己的书斋命名为“风卧居”。现在有如此经历感受的人不在少数。当年,我居住在古城东郊一隅平房,原以为长相守,植树栽草种花,营造可心的绿色天地,飘泊的人生方有家的感悟。一双儿女呀呀学语时,硬被塞进古城北陲。入新居犹如初生牛犊,还没有拜完四方,又被迁徙到第一个家的相近处,愈往后愈像风,现居住的地方,是在绕过老宅的南端。在记忆里,凡我入居的新寓,多半是在大树倒下的地方立起来的,人就住在树的伤口上。苦读涉笔是一生乐此不彼的爱好情趣,往日,一旦思路梗阻心境漠然,便步向庭前小院,以观草赏花安神,以静听风扶叶鸣取悦,于绿色中净化灵魂,吮吸绿的清新芳菲,听凭绿的灵感启迪,这已为多年的习惯,而今风景不再,已沦为失绿的“无产者”。“无产者”本可造绿,然而,鳞次栉比的水泥广厦林立于居所左右,已无立锥之隙,奈何望楼兴叹。这里,不期而然地想起名着欧?享利《最后一片叶子》。主人翁是病入膏肓的花季少女,卧于病榻目视窗外逐日落叶的大树,绝望闹心,以为自己也会与秋天最后一片叶子凋零而死去,最后是画家的笔再“造”了绿叶,拯救了少女生命的期望。在我们周围也有类似的故事。当年,黄山有一处举世无双的绝妙风景——梦笔生花,小树死去,绿化大师便装饰塑料树替代,以假乱真若干年。中外游客谁曾疑虑其真伪,倘若知晓根底,何以聊慰崇美的心灵。人们至今仍会由衷地敬佩他们设身处地成人之美的博爱胸怀。相比之下的当今房产商,其行径透着铜臭,更甚的驱使房子充当元凶,残忍仿如刀斧,伐树毁草,片甲不留。覆巢岂有完卵,无一幸免,飞鸟百虫成为天底另一类凄惨的飘零客。近日与文友赴远郊一处自然湿地垂钓,见一群灰白的大雁往复作低空飞旋,或许寻觅栖身之地,抑或作短暂小憩选择,然而,不远处造房工地机器震天价响,受惊吓的大雁身影最终消失在高处不胜寒的黄昏远空。事隔多日,那一声声令人怜悯的凄厉低鸣,时而在耳鼓萦怀,神思里亦隐约再现晚来无巢可归的大雁,在北风中艰辛挣扎的点点剪影,不禁又添了一重寄托的眷恋。寄托的眷恋送给春天,春天是绿色的灵魂,是绿色的象征。1200字 高三 叙事
-
都市生活今天的天气变阴沉了,远处高山被层层大雾笼罩着。神秘的面纱使我已无法看清它的面目,从白鹤高架桥巡游到广场的我,只有默默的行走在这片曾孕育着我的土地上。寒风迎面扑来,耳边传过的是呼呼的风哮声。今天的行人格外的少,车龙水流的街道里已少数的车辆在行驶着。每到一处熟悉的地方我总是停留在儿时的回忆里,仿佛看见了远处的地方有着许多玩伴在一起玩着游戏,转陀螺,扇纸片,吹硬币或纽扣。春雨绵绵的滴落在我薄薄的镜片上使得模糊的回忆更加模糊,我继续往前行走,一路上总在回忆着,走到了明湖高架桥的底下那个小天桥时,看着那一片已经成为一家银行的宿舍楼房,绿绿的草坪里藏着我儿时的回忆。田坝里的我们卷着裤脚,搂起衣袖,拿着“撮机”在浅浅的草塘里露着小鱼,在田坝的边上用木棍扒开那些水草寻找那沉睡的龙虾洞。发现目标的我们爬在岸边用手往洞里掏,一不小心惊醒了沉睡的龙虾迎来的是它那“友好”的招呼,接着就听见“啊…”的叫声,小手被龙虾的大铁夹夹了个正着。而现在看着楼房四起的大院里已找不回那份属于别人的回忆,被草坪深深的埋藏在心灵深处!继续前行的我来到了我们市民娱乐的地方,广场。可现在的广场已失去了它往日的辉煌,现在的广场像已被人们遗忘一样四处冷冷清清,想着那一年春季。我们拿着风筝,买了几圈棉线来到广场放飞了我们新年的希望,迎着新希望与目标的风筝飞向那清澈的蓝天里与蓝天拥抱在了一起,白云见了随风过来向风筝打了个照面后又随风逝去。回忆里的那广场中心有座喷水池要是往日里,它已喷出了美丽的水洙溅在夜空里随灯光照耀发出星星般的光芒。可现在的广场中心已没有了那会喷水的池,也没有了那代表新世纪标志的雕塑。可怜的雕塑被用人利用后觉得没利用价值后就被抛弃在离中心不远的几百米的田坝里任由风吹雨打。而广场中心则修起了以圆柱型为中心的四面围墙的“动物园”似的建筑。失去了辉煌的它被人们遗忘,残留下的也只有那回忆中的喷水池。远处是通往荷城凤池园的路,看着两旁的路灯被人们打扮的是多么娇艳啊,美丽的城市是装扮出来的。我转头踏上了回家的街道,寒风还是呼啸,夹带着雨点的滴落在我脸上。头发被风吹得凌乱,镜框上尽是温柔的雨滴,走在归途中看着这城市的巨大变化我既感叹又欣喜,感叹原大自然所赐予的参天大树与高山河流因修路和人们建筑的破坏使大树没了,高山缺了,河流污了。可换来的是城市亮丽了,人们富有了。可少了以往的鸟儿聆唱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好事。城市变了,人也变了。儿时的玩伴们已不知去向,偶尔遇见的玩伴已变得如此陌生,天真活泼的脸已变成满脸的胡须与成熟。校园里的同学变的自大,骄傲,虚伪。人变了不要紧可心也变了,嫉妒,仇恨,自卑。全都带上了一副面具,眼里只有钱跟权。无限的糟蹋着那血汗钱,无限的掩盖着那面具后的真颜。犹如这被大雾弥漫着的山,看不清它的面目一片茫然,高中的生活竟是这样的。三迟讲台上老师口沫横飞的说着那教学书本的内容则台下的学生却打着呼噜做着白日梦,老师们为了升学率不择手段,学生们为了不被惩罚而奇思秒想。学校把教育化为利益,老师们把时间化为效率,学生们则把效率化为休息。一天天是在空虚里度过,一天天怨天尤人,一天天唉声叹气。这就是都市的生活,高中的生活,人们平常的生活,慢慢堕落的生活。眼泪总如雨点般滴落脆弱的心脆弱的人经不起一点小小波浪大海航行仍漫长一片孤帆飘远航风雨过后亦宁静寂寞孤单伴我行一点点风浪怎挡住前行我的目的地在远方不能停止不能漂泊不能就此流浪。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
迷失都市一群乌鸦掠过城市的上空,没想到他们也会来光临这个迷失都市……一幢幢高大的建筑物毫不吝啬地将它们的魅影投射在街道上,遮挡住了整片天空。黑暗阴霾笼罩住了霓虹灯的光彩,那五颜六色的光宛如沙漠里的绿洲,若隐若现,亦真亦幻。街衢上来来往往的人们,个个都面无表情,像往常一样机械性地工作着学习着,如同行尸走肉般。在那人流中,除了到处飞扬的尘埃外,就只剩下匆匆流逝的泡沫花样年华了。朵朵鲜花争先凋落,窒息的味道传遍了大街小巷。一个小孩手中的气球像逃生般挣脱了控制,直窜云宵,到最后还不是在高空应声而裂,化为乌有。终究都难逃一死,为什么它还要放弃再生存几小时哪怕几秒钟的机会呢?是对于未来的向往吗?还是仅仅单纯的渴望,对于外面世界的渴望呢?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毕竟一个渺小的气球对于伟大的科学家来说并不具有什么价值。太阳依旧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自然规律是一成不变的东西,所以不要太过于苛求会发生一些新奇的事情。它们不会程序混乱,变异造反就已经是对我们的一种仁慈施舍了。远处飘来了富有节奏的曲子,是钢琴键一上一下弹奏出一串串优美音符汇聚而成的。这些精灵们穿梭在繁华的街灯里,跳跃在热血沸腾的心脉上,清洗污秽便成为了它们的光荣任务之一。生命力旺盛的水蒸汽又回归到了白云的襁褓里,再次融为一体。循环中,不得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母亲的怀抱,跟着同伴们一同闯荡人间。它们冲破了黑暗的防护层,各自落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或长眠地下,或再度轮回。在雨中,人们只会撑起雨伞等用尽一切办法来阻止雨水对自身躯体的袭击,毫不考虑雨水冒着会被改变一生命运的危险来到这个世界的原由和价值。没有,什么都没有,唯有的只是一声声咒骂:“该死,又下这么大雨!”乌鸦纷纷落在电线上,要不是许多鸟儿都快速搬迁的话,现在恐怕不会有他们落脚歇息的地方了。一只小乌鸦呆呆地凝视着这个城市,眼里尽是渺茫与好奇……700字 高三 叙事
-
萌春的到来并未引起太多的惊喜,毕竟这儿不是南方——我的家,这只是一个靠北的小城市,不知为何自己竟鬼使神差地到了这儿,这个不堪的城市,或许是一种宿命吧!越是不想得到,越是强加给你。自己得在这儿待上四年,而现在已快过了四分之一,或许,快了吧!春了,城市依旧已未变的容颜呈现在面前。忽然间想起离家前庭院中那几株花儿正盛的桃树,叶子还没有完全长出来,只见满树繁花,婀娜多姿,使整个庭院熠熠生辉。这样想着,心底不觉滑过一丝柔情,春了,家中的桃是早发的待3月蹒跚而来,便只剩满地斑斓的落英了。对于一个钟爱桃花的人来说,那又何尝不是一种心痛和无奈呢?相伴了那么久,这个让人不屑的小城却始终让我迷向,一日竟差点找不到学校,说来真是可气,不仅有点痛心自己那在退化的记忆了,以往的过目不忘,不知被自己仍到了那个未知的角落,再也拾不起了。每周我和几个可爱的室友总会到市区去转悠,或购买衣物,或上网,有时纯粹是什么都不做,也会去。待卡上的钱渐渐向零靠近,学业渐渐赶不上时,才会后悔不迭,暗自发誓再也不往那而跑了。可是那种毫无意义的一时气愤所许下的承诺始终只是一种对己的安慰罢了,经不住室友的苦劝,更耐不住市区喧嚣的诱惑,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违背自己,往返于那条本应熟悉却依旧陌生的街道。原来自己是这样的,这是自己现在才发现的。车窗外是移动着的楼房、店铺,差不多快一年了,可自己却依旧不知那每次经过的书店、药房,什么都是模糊的,似乎一旦离去之后,待再次回来,便没有记忆了。有时很想去熟悉并记住那些事物,让自己以后不在迷向,可心底却有一个强烈的信念在反抗着自己的意念,就好象是在提醒自己“以后回离开的,自己不属于这儿,也就不会带走它的一草木,更不期望会拥有它的回忆。过了就没有了,四年如风,风过了,四年也过了。”是这样吗?我一直在怀疑并否定这种根置心底的信念,告诉自己好好地踏踏实实地学习,可这么久了,却始终逃不出它的樊笼。有时久了,便也麻木了,不再挣扎了。车窗外的街道依旧未变,可自己却仍在一直迷向,心里不禁一阵莫名的悲苦。那日,又到市区,依旧坐了后一乘公交车,坐在那个固定的靠窗的位置,车上仅我一人,可前一乘未走的公交车上,却早已人满为患,我好像也是赶时间的,可却不想自己再被塞进去,多一个人的呼吸。等了好久,人也渐满了,车才走。一路上,风很是清爽,先前心中愁绪也少了许多。这是,满树繁花,皑如雪的白花儿,闯入了视野,如一缕清风雨露滋润了干涸的心田般,那份感动在心底荡漾开来,不觉眼睛一酸,一汪清泪从眼中汩汩流出,擦过了又来了。那先前张扬的数杈是在孕育春呀!可自己却一直不知,一味的认为是枯杈,只会春来长上几片零落的叶子,是终究不会开花的。看自己多傻!为什么要那么固执的抱守初衷,而不改变?想起昨夜无意间看到的一首小诗,一个同学写的:“妈妈,今夜我在远方/夜色笼罩/风和树停止了游戏/静水湖里月光徜徉/妈妈,今夜我在驿城/这是一个蜗行的城市/载不动梦想/来不及飞扬……”看过之后,自己竟又无端的流下泪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那种惺惺相惜的情怀让我瞬间泪流满面。其实我们是可以坚强的,亦如无论哪儿的春都会那般明丽多姿一样,可是自己却盲目的否定了所有。忽然间发现,自己始终是没有长大的,为着那份残缺,而对所有的一切耿耿于怀,那是多么的不值呀!什么才算是天涯沦落人?自身的境遇较之那些真正发出这种慨叹的人们相比,又能算作什么呢?“这儿载不动梦想/来不及飞扬”,我不禁幽幽的笑了,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态啊!既然花儿能开,那么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作者:衣天』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
萌大雪覆盖着这个冬季,新年的礼花,划破了整个夜空,转眼间大雪逝去。汇成了一层薄冰,亲吻着整个大地,这一切都是那么调顺自然,春天悄悄的来了。农民开始干活,学生开始上课,这时有一个萌动的影子,一棵小种子他要发芽。初春的种子藏在地理不肯走脱,在七彩的阳光下,他开始慢慢的生长,小种子像人一样,在成长中,会遇到各种烦恼,当土地过于松软和潮湿种子就会下沉。当种芽伸向地面,那坚硬的外壳无疑挡住了他的去路,这时种子就要有磐石般坚定的决心,这才能让她那小小的身躯有一席立足之地,正如诗中所说的‘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意愿。有了一席立足之地,才可能有好的收获,在园丁的浇灌下,种子开始沉着、从容、坚强的成长,它要有不迫的信念和无坚不摧的毅力。不管是大雨倾盆还是狂风怒吼,他从不改变信念,种子立直了他的腰板,被吹弯了也要挺起。成长的道路多么艰难,他也要迎难而上。种子终于成长为小树,在蓝天下他显得那么妩媚可爱,他敞开胸怀迎来初晨,这时一曲动听的音乐,传入我的耳中,我回头一看,那是参天大树的起跑线,正是有了种子,才会有我们今天看到的一切。这时,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我奋斗,为了我心中的太阳,不是为了七彩夺目,而是因为他坚韧不拔,东起西落、日复一日、周而复始,没有初晨的黎明就不能有皓白的天空,做什么都一样,只要有萌的根与他那坚定的精神,这才会有我们的明天。高三:马艺萌500字 高三 议论文
-
小鲜肉呆又萌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全班公认的“小鲜肉”。他,白净的脸上长着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一副乌黑的眼镜架在小巧的鼻梁上,好像“小博士”似的。经常穿着他那“经典”的菊黄色衣服,怎么看都是一个正常的、呆萌呆萌的小鲜肉。如果你也那么认为,那就好好开开眼界吧!一、幽默、乐于助人“哎呀,不好了呀!”我在路上走来走去,活像一只要被烤熟的蚂蚁,头皮都要被我抓破了。“这样下去,你就要成为万红当中的一点绿了呀!”一旁的冉明东兴灾乐祸地看着我,而我呢,急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可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好硬着头皮往学校走去。到了校门口,正在值周的陈语石看见我没穿红色的校服,笑嘻嘻地说:“昨天老师可是再三强调……”我心里只能默默祈祷张老师不会在教室里。可是该来的总还是会来。只见老师站在教室门口,“雷隐溪!你的校服在哪里?”“在......在......”我调动着大脑里的每一个脑细胞,“在......在洗衣机里......”““老师等一下!他的校服在我这儿!”我惊诧地看着跟老师搭话的人------正是冉明东!老师略微顿了顿,对我说:“你进去吧,冉明东留下来。”我看着这位“老朋友”感激不尽。二、机智、勇敢还记得那次外出探险,随着一声“咚!”响,我直接掉进了一个又黑又深的捕兽陷井里,“你没事儿吧?”冉明东在外面大喊了一声,虽然他是一个很稳重的人,但还是可以听出语气中的些许慌乱,“没事儿!”我略微顿了顿,看了看四周,光线很暗,理所当然地什么也没有看见。“我得想办法把你弄出来!”“这不是废话吗?”虽然很害怕,但我还是安慰着自己别紧张,总会有办法出去的。“背包在你身上吗!”“在!”因为慌乱,我差点儿忘了身后还有一个旅行包,“你把你的衣服拿出来,系在坑壁的石头上,试着爬上来!”我拿出衣服,照冉明东的方法系在了石头上,拉了拉,这里的土很松散,但石头却出奇地牢靠,虽然艰难,但总算爬了出来,我们对视了一眼,都会心地笑了。真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小鲜肉!750字 六年级 叙事
-
小鲜肉呆又萌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全班公认的“小鲜肉”。他,白净的脸上长着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一副乌黑的眼镜架在小巧的鼻梁上,好像“小博士”似的。经常穿着他那“经典”的菊黄色衣服,怎么看都是一个正常的、呆萌呆萌的小鲜肉。如果你也那么认为,那就好好开开眼界吧!一、幽默、乐于助人“哎呀,不好了呀!”我在路上走来走去,活像一只要被烤熟的蚂蚁,头皮都要被我抓破了。“这样下去,你就要成为万红当中的一点绿了呀!”一旁的冉明东兴灾乐祸地看着我,而我呢,急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可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好硬着头皮往学校走去。到了校门口,正在值周的陈语石看见我没穿红色的校服,笑嘻嘻地说:“昨天老师可是再三强调……”我心里只能默默祈祷张老师不会在教室里。可是该来的总还是会来。只见老师站在教室门口,“雷隐溪!你的校服在哪里?”“在......在......”我调动着大脑里的每一个脑细胞,“在......在洗衣机里......”““老师等一下!他的校服在我这儿!”我惊诧地看着跟老师搭话的人------正是冉明东!老师略微顿了顿,对我说:“你进去吧,冉明东留下来。”我看着这位“老朋友”感激不尽。二、机智、勇敢还记得那次外出探险,随着一声“咚!”响,我直接掉进了一个又黑又深的捕兽陷井里,“你没事儿吧?”冉明东在外面大喊了一声,虽然他是一个很稳重的人,但还是可以听出语气中的些许慌乱,“没事儿!”我略微顿了顿,看了看四周,光线很暗,理所当然地什么也没有看见。“我得想办法把你弄出来!”“这不是废话吗?”虽然很害怕,但我还是安慰着自己别紧张,总会有办法出去的。“背包在你身上吗!”“在!”因为慌乱,我差点儿忘了身后还有一个旅行包,“你把你的衣服拿出来,系在坑壁的石头上,试着爬上来!”我拿出衣服,照冉明东的方法系在了石头上,拉了拉,这里的土很松散,但石头却出奇地牢靠,虽然艰难,但总算爬了出来,我们对视了一眼,都会心地笑了。真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小鲜肉!750字 六年级 叙事
-
呆呆地总是喜欢一个人发呆,去想那许多不切实际的东西.也因此浪费了很多学习和休息的时间,有时想想,挺傻的.已经不记得是哪天发呆了.猛然间心中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以前不太在的同学.他仿佛有几分相似于我,只不过我是偶尔发呆,而他是性格"发呆". 浓眉大眼,再加上一个高挺的鼻梁.从他的脸上,你不难看出他的"呆".他个子很高,十分strong,加上性格,他可以称为一个实足的好学生,无论是德,行,还是其他方面.也充分证明从性格不难猜出做事风格来. 少言少语,没有废话,也很少和我们开玩笑,就算被捉弄也是一笑而过.还记得那一次,老师因为某些事训斥他,说实话,那话实在是过火,如果是别人听了,早和老师闹翻了,而那有偏偏是他,只会一个劲儿点头,承认那有的没的"错误".我还真有点替他不平呢~!他的"呆"我不愿一一写出来,有时候想到他的"呆",我是既可怜又可笑,不愿再多想一点.想到他以后难免遭人算计......这样的人恐怕世上不多,而又让我遇到了,能多关照点是点,能多帮助点是点,毕竟是同学嘛.他的"呆"也真令人头痛了......350字 初二 叙事
-
呆呆猴冒险之‘我是呆呆猴’在一个魔法森林里。住着一群会魔法的小动物,有一只就是呆呆猴。一天,丽丽公主要把所有人的简历拿来,当然也包括呆呆猴。呆呆猴来到了丽丽公主的房间,被眼见的景象惊呆了!这队排得可真长呀!多亏一个大哥哥才呆呆猴排到了第一个。丽丽公主看见了呆呆猴,便说:“你叫呆呆猴吧!你的简历呢?”呆呆猴急忙说:带来了。”姓名:呆呆猴属性:男魔法:百变魔法家庭地址:魔法森林爱心路127号“好了!你可以出去了。”这时,一只兔子走了进来,丽丽公主问她:“你的简历呢?”她回答道:在这呢!”姓名:乖乖兔属性:女魔法:树木魔法家庭地址:魔法森林清泉路25号“好了!你也可以出去了。”乖乖兔走了出来对呆呆猴说:“你叫呆呆猴,是吗?”呆呆猴回答道:“是的!我是呆呆猴。”乖乖兔说:“你好呀!我是乖乖兔,我们能做朋友吗?”“当然可以了,我呆呆猴最喜欢交朋友了。”……300字 五年级 叙事
-
阿 呆今天中午,我们陪皮皮回她奶奶家放书包。通往她奶奶家的楼道空空荡荡而且阴暗潮湿,我打了个哆嗦,这使我联想到了鬼片中的场景。要不是听说这有狗,我才不会来呢!在皮皮的带领下我们发现了一扇门,她先进去了留我们在门外,从玻璃门往里望去,可以看到一只活泼又可爱的小狗,等皮皮安抚好了兴奋的小狗就叫我们进去了。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屋子里收拾得既干净又温馨,和外面的“鬼屋”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时小狗扑到了我的腿上,拼命的摇着尾巴,这只狗就是传说中的阿呆了,是皮皮奶奶养来做伴的。阿呆一点也不认生,对我们非常友好,由于我是出了名的狗痴,所以很快就和阿呆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我习惯性的抓了抓阿呆的背,手指被它打结的毛卡住了,我的职业养狗病又犯了,忍不住多管闲事起来:“皮皮,你多久没给它刷毛了?毛都打结了!你有带阿呆出门上厕所吗?如果没有从现在开始你要带它出去上厕所,这样可以增强它的领地占有力,而且经常出门可以培养它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还有这种狼犬和蝴蝶犬的杂交不但遗传了狼犬的威风也遗传了蝴蝶犬的友善,所以阿呆可是条好狗,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要记得按时带它去打预防针,每两天刷一次牙,澡一定要天天洗,而且你这是一只公狗……”皮皮貌似快要睡着了,好吧,是我吐太多了,没办法谁让我是职业养狗者呢,吐一大堆注意事项也是必然的。和狗狗相处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要去上学了,跟阿呆道别后我依依不舍得离开了皮皮奶奶家,虽然楼道依旧昏暗可我的心中却充满了愉悦。600字 四年级 叙事
-
都市梦魇一、童年初梦我出生在城市,但是却在远离城市的农村里长大。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因为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带着我来到了现在所住的小乡村。一条连系着深邃大山的银白色的细丝带贯穿整个村子,直达森林的幽静深处。我的家便坐落在旭日升起的河东一侧。每一天早晨,我都会追着红日,沐浴和煦的阳光,然后走进知识的殿堂。就这样,我在这风景胜似天堂的小乡村里度过了我人生之中最最快乐的童年。尽管如此,我还是梦想到那远方的都市里去。在白天,我可以利用高科技轻松应付繁杂的工作;在夜晚,我可以站在闪烁的霓虹灯下品酒赏月。或许可以看到不一样的月光,沉浸在另一番情调之中。这便是我的童年初梦:离开小乡村,去繁华浪漫的都市里生活!二、圆梦之初经过努力,我考上了市里生活了七年,但是由市里的优质高中,不久又考上了名牌大学。尽管因此我在都于学校对住校学生管理较为严格,加之学校位于学业园内,离中心商业区有段距离,所以我对都市生活的感悟并不太深。大学毕业在即,我曾与父母说过我想留在都市里工作生活,但父母不理会我的想法,可我也没有就此放弃。在拿到毕业证书后,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留在了都市,找了份挺好的工作。三五年间,我就在城里买了套房,定居城市。乡里人都以我而感到自豪。一年春节,我开着新买的小轿车回到了家乡。乡里的人们都赶到我家与我爸唠嗑几句,夸夸我有多能干,甚至说是今后要请我们帮帮忙。父亲一一应着,可我看得出来,他似乎是在担心着什么事……几天之后,我便回到了我的都市,开始了我憧憬已久的都市生活。三、佳梦难圆每一天,都是忙忙碌碌的工作,久而久之,我也渐渐淡忘了那恬静的乡土气息。在一天紧张忙碌的工作之后,疲倦的身体就想要有个依偎,可在这繁华的都市之中,唯一的选择就是那柔软的大床。一天晚上,辗转反侧,我久久不能入睡,于是便想要到外面去走走。披上件大衣,走到了大街上,五彩的霓虹灯闪烁着,似乎正向人们畅诉这个城市有多繁华。不过,我早已看厌了这霓虹灯单一的色调,在我看来,这种不用于照明的灯简直是糟糕透了,因为它们浪费了太多资源,造成了些许污染。尽管穿着大衣,但是迎面吹来的风还是让我感到有几分凉意,汽车尖锐的汽笛声扎痛了我的耳朵。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神经紧绷的我开始有了些许“疯”意。四、梦境全非有是一个晚上,抵御着寒意,我走在那大街上。起风了,我便逆风跑到了小公园,这或许是都市嘈杂声之中唯一的一片静土了。脚踩着用大小不一的鹅卵石所铺成的公园小径,游起小公园来了。这一条小径似乎看不到尽头,对于我这样远离自然的都市人来讲,实在是太漫长了。趁着这一会儿,我放松了一下紧绷着的神经,享受这片刻的宁静。小径旁的树上,有些不知名的鸟儿,不过这小鸟的歌声也倒挺熟悉的。树下是些小花,可却偏偏染上了这都市的繁华。红、蓝、白等色在我看来都是如此的单一,它们已经不再有浓郁的自然的气息了。人为被安排在了某一特定的位置,已经不再是自然的花朵了。五、别离碎梦那天晚上,我继续向前走,本来打算学学朱自清去前面的荷塘看看芙蓉,或许还能够激起我的创作灵感,写下几篇杂文。但是在离荷塘不远处,我便看到荷塘的周围有好些个人,围在一起似乎在看什么。一会儿之后,我走近了些,细打听才知道刚有个妇女跳了湖,离开了这个世界。周围的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却很少有人表示同情可怜那个妇女,几乎都在关心那个不幸的妇女寻死的原因。我知道,我对于这都市的梦已经碎了。既然碎了,就与碎梦告别吧!所以在那天夜里,我就买了下乡的车票。回乡的车子很冷清,并没有来时的那般拥挤。不过,我已经下定决心了,我要离开这个寒冷的都市,别离碎……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
萌萌作文我的邻居胖妈妈有个外孙女,她叫余心萌,我们都亲切地叫她小萌萌。萌萌是四川小妞,她3个月的时候胖妈妈从四川老家把她接到我们这里来了。萌萌现在已经有10个月了,她有一张圆圆的、胖乎乎的脸,外加一个小光头,有趣极了!她的胳膊和腿一节一节的像莲藕,活脱脱一个从年画上走下来的娃娃。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她,争着抢着去抱她。尤其是我,每天放学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她,给她拿吃的、喝的。萌萌非常喜欢笑,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萌萌笑的时候还会跳舞呢!她跳舞的时候两只小手不停地摆动。同时嘴里还会哼着些我们听不懂的小曲。有的时候陌生人逗她,她还会害羞的躲到别人背后偷偷地捂着小嘴笑呢!哈哈,多么可爱的川妹子呀! 小萌萌发起脾气可也不一般哦。两个小拳头握的紧紧的,眼睛瞪的大大的、小脸憋得红红的,拼命地冲你大叫大吼,和你讲狠。如果遇上她发起狂来,她的两只小脚就会狂乱胡蹬,有时候还会咬上你一口。呵呵,果真是四川小辣妹呀! 萌萌还特别喜欢吃辣的东西。有一次,熊妈妈端着一碗饭出来,小萌萌一看见熊妈妈的碗口水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同时把两只小手伸过去,想要抓住碗里的菜,熊妈妈说:“小萌萌啊,这个可不能给你吃,很辣的哦,哥哥都辣的哭了:”可是小萌萌见熊妈妈不给她吃,就放声大哭起来,两只手还不依不饶地伸向熊妈妈的碗中,抓起菜赶紧塞进嘴巴里,然后又快速地抓了一大把菜放进口里,之后半天没出声,我们正奇怪着,只见她辣的满脸通红,舌头伸出来不停地哈气,身体也跟着颤抖,可硬是没哭。啊,真想不到就连四川小姑娘也不怕辣呀。 我真喜欢这个四川小妞。 我的邻居胖妈妈有个外孙女,她叫余心萌,我们都亲切地叫她小萌萌。 萌萌是四川小妞,她3个月的时候胖妈妈从四川老家把她接到我们这里来了。萌萌现在已经有10个月了,她有一张圆圆的、胖乎乎的脸,外加一个小光头,有趣极了!她的胳膊和腿一节一节的像莲藕,活脱脱一个从年画上走下来的娃娃。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她,争着抢着去抱她。尤其是我,每天放学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她,给她拿吃的、喝的。萌萌非常喜欢笑,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萌萌笑的时候还会跳舞呢!她跳舞的时候两只小手不停地摆动。同时嘴里还会哼着些我们听不懂的小曲。有的时候陌生人逗她,她还会害羞的躲到别人背后偷偷地捂着小嘴笑呢!哈哈,多么可爱的川妹子呀! 小萌萌发起脾气可也不一般哦。两个小拳头握的紧紧的,眼睛瞪的大大的、小脸憋得红红的,拼命地冲你大叫大吼,和你讲狠。如果遇上她发起狂来,她的两只小脚就会狂乱胡蹬,有时候还会咬上你一口。呵呵,果真是四川小辣妹呀! 萌萌还特别喜欢吃辣的东西。有一次,熊妈妈端着一碗饭出来,小萌萌一看见熊妈妈的碗口水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同时把两只小手伸过去,想要抓住碗里的菜,熊妈妈说:“小萌萌啊,这个可不能给你吃,很辣的哦,哥哥都辣的哭了:”可是小萌萌见熊妈妈不给她吃,就放声大哭起来,两只手还不依不饶地伸向熊妈妈的碗中,抓起菜赶紧塞进嘴巴里,然后又快速地抓了一大把菜放进口里,之后半天没出声,我们正奇怪着,只见她辣的满脸通红,舌头伸出来不停地哈气,身体也跟着颤抖,可硬是没哭。啊,真想不到就连四川小姑娘也不怕辣呀。 我真喜欢这个四川小妞。1200字以上 四年级
-
萌当扮酷耍帅装高冷的时代一去不返,天下被萌物占领。这是一个全新的时代,人们在“萌”中返璞归真了。“萌"就是可爱,卖萌就是装可爱。听起来”装“就是个贬义词,但装又有什么不对?你总是笑着说"卖萌可耻”,看吧,你从来没有板着脸去说这句话。“萌”就是一种生活态度,一个总是说“真走运”的孩子每天都带着朝气,卖着萌,那双灵动的眸泛着柔波,叫你怜爱至深,就是这双眸子犯了错,你又怎么忍心怪罪?如此的一个心灵慰藉是表达爱和被爱的绝佳捷径;再严厉的师长也有他“萌”的一面,你可知道那个板着脸的班主任,她的网络头像一直都是那大只的龙猫,数十年可曾变过?如果你愿意,她会更愿意陪你聊聊童年的糗事;我们还有一只小猪培根,它拖着下半身的轮椅,带着招牌“憨”笑,仿佛不知人间疾苦。就这样走遍了一个又一个公益基金,带去一份份萌动……离开繁琐的俗世,那感动又逗乐了无数人的萌物们,似乎能在瞬间融化你的心,把人带回最初最纯真的童年,然后我们才发现哪些几乎忘却的情感,他从来没有远离!“萌”从来不只一个定义。“萌”既是一种时尚的情愫,更是由来已久的、值得人们珍视的永恒情感。“渡船满板霜如雪,印我青鞋第一痕”。杨万里孩子气十足,小心地在晨霜点下第一个脚印,似曾相识?那一个个扑红扑红的小脸是否也在那梦寐的流霜上一点一个印?“稚子金盆脱晓冰,彩丝穿取当银铮”这个老顽童对孩子总有说不出的喜爱,或许在他眼里孩子永远是空灵的轻吟、澄澈的冰壶,在他的生活中也有一份童真的圆润;张九龄老人更有一句“松叶堪为酒,春来酿几多”春来以清风为泉,松竹作酒。这便是他的生活情趣。而这时你才发现:哎呦,原来生活也可以这样。生活不是缺少好玩,只是缺少发现;“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陆放翁写梅花,有蠢蠢的痴萌,更有宇宙的深邃。发现之后,是一颗感恩的心,对造物主恩赐的感恩。纵是“造物无言”也是“却有情”……时隔千年后,又有这么俩老顽童:丰子恺、宫崎骏,带我们重新发现星辰的明媚、领略清风的滋味、寻回孩提时的记忆……横跨10个世纪,时隔1000余年,它一直在那里,在你我心中,从来没变。 卖萌从来不是年轻人的专属,杨大叔、陆老头……当然,别忘了哪些一直带来欢笑的人。铭记着这个暑假,8月11日,罗宾·威廉姆斯去世了,而且是因为抑郁自杀。这一年天气本就不高,噩耗传来,更让人在夏季感到丝丝寒意。罗宾青年俊朗,中年搞怪,晚年卖萌,随岁月一起沉淀的是欢笑。罗宾大叔一直是个萌大叔。《死亡诗社》的基廷老师、《心灵捕手》中的教授……他,一直就是以一个引路人和父亲的形象鼓舞着这世界上在夜里哭泣的失意彷徨的心。孩子们耳熟能详的几部电影《欢乐的大脚》《窈窕奶爸》《机器人历险记》……这世界上又有多少个孩子,是在他点燃的欢笑声中长大的;大导演斯皮尔伯格说罗宾是喜剧界的一场雷暴,大家的笑声就是他引发的雷鸣。大导演拍摄《希特勒名单》时大家心情低落,所以导演经常把电话打给美国的罗宾,让罗宾给大家讲笑话。而这个大活宝每次都能让大家灰暗的心重新灿烂;罗宾在生前拍了最后一段视频给身患绝症的粉丝:“没关系没关系,一切都会好的,给你献上我所有的爱。”可让人唏嘘的是他最终早走了一步。但我们可以相信,这个萌大叔一直有个温暖、萌萌的心房。对这个世界,他一直是怀着萌动的爱意的……奥巴马哀悼罗宾时,把他比作外星人。也只有外星人才有这样的魔力,能够改变这个世界。他,就像喵星人一样萌。我想,我们应该咧着嘴笑着说:一路走好!我们已经拥有了这个萌大叔,就让那个罗宾在外星继续大笑吧。因为那儿也需要笑声。爱上萌是一件简单又幸福的事。这样的萌不仅仅意味着可爱或漂亮,它还和幸福、豁达、从容、交合在一起,诠释着生命。所以它是一株明亮的柔草。朋友,今天你萌了吗?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
萌你是美丽的。你是萌萌的。不知道想起什么。心。一瞬间的绵软。想起这个字。多么有爱的一个字。是一颗粉色的爱心吧。甜的色彩与气息。让我想起冰淇淋。过去的一切。都是萌萌的。就像冰淇淋在嘴里熔化了,只有不得说出的甜蜜。我只希望,在勾起的嘴角。故意留下一道甜蜜的痕迹。只等谁来说。你看。你的嘴上都有了笑意。萌萌的。都是幸福的吧。过去的闪光,我贪婪的收藏。过去的黯淡,都应该被原谅。谁的脸上。流着绯红。谁的嗔怪,伴随着害羞。那我去触摸吧。所有沉沦的欢笑。放学的走廊下着雨。涂和我被困顿在这里。懊悔为什么没带伞。仰望着。冰晶的水珠。却没有心思去赞美,去歌颂。眼前的雨。就像是一场灾难。即便它是那么绵软的。那么萌萌的。涂说。把校服挡在头上吧。‘他毫不犹豫的戴上。像极了一个阿拉伯人。我呵呵的笑了半天。当时我就懊悔又忘带了一个东西。照相机。他白了我一眼。然后大无畏的走进雨里。校服被风吹起。霎那间以为他有一头飘逸的秀发。你好漂亮啊。我大呼着。看见他摆摆手。在雨里唱起歌。像个孤独的流浪者。下课的时候。欢欢神秘秘到我身边。递给我一片橘子。快吃吧。记住。千万不要吐出来。她狡黠地笑了笑。我木纳的看着。有了一瞬间的戒心。喂。是什么啊。胆怯地问了问。看着她手上半透明的橘子。鲜活的橙黄。你吃了不就知道了。吃就吃。把橘子放进嘴里。舌头碰触的那一刻。我庆幸。原来就是一片橘子嘛。然后,就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东西注定不该咀嚼。苦涩的滋味,像是一缕烟。在嘴里不断膨胀,充盈了整个口腔。上翘的嘴角。被皱紧的眉头瞬间代替。经历着。快乐又伤怀的周期。无法想象当时的神情。一种难以下咽的苦在喉咙里悱恻。上了又下了。折磨着麻木的味蕾。怎么这么苦啊。我宣泄着。看着欢欢。笑的快岔气。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不定飘忽的思绪。来不及筛选或记起。后来。我得知。她也是可悲的受害人。她的喉咙。也被瞬间的苦涩泛滥。后来。我们喝了很多水。后来。我们咯咯的笑个不停。后来。苦涩没有了。萌萌的心,却一直跳动着。物理老师好萌。那个身材胖胖的大婶。却活泼的像个小姑娘。她会在课间。同我们玩笑。用调皮的手法捉弄着,心思单纯的同学。而我们。总会看着那个受害者不明不白的笑。前仰后合。她总是在上课的时候。莫名的说出。粗糙却简单的笑语。她总是喜欢假装生气。她总是很夸张,心口直一。而我。也不可避免的成为她开涮的对象。却不感羞愧。而是肆无忌惮地笑。这么大言不惭。真是难以启齿了呢。怎么办呢。谁让你如此活泼。而我。又如此单纯。喜欢。在熟悉的街道。哼一支歌。伴随我年华的所有欢乐或哀伤的歌。与形形色色流的脸。碰见。惊诧。抿嘴。擦肩。他们或许看着我。或许听我的歌。或许。跟身边的TA说。看,那个唱歌的孩子。我会很骄傲。在背对的瞬间。勾起一抹隐匿的笑。有时。会遇到一两个小朋友。他们拽住我的衣角。忸怩而害羞。大哥哥。你唱的是什么歌。我会蹲下来。我会抚摸他们的额头。我会说。你们喜欢听什么歌。他们。会憋红了脸。他们。用最本真的童声哼起一首首陌生了又熟悉的旋律。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首歌。伴随自己的年华。在某个瞬间不自觉的想起。也许。每个人都会勾起幸福的笑意。每个人都会被自己的音乐所折迷。是否。只是阑珊了的回忆。时间的长短。音乐的共鸣。我们。是我们自己的歌迷。在跳动的音符里。我们曾走过。那些难以逾越的嫌隙。我们在一支支或欢快或悲戚的音乐里。笑着跌入深渊。又默默地升起。而你们。如今还在这里。是一场最美丽的证明。原来。你和那些孩子一样。心思细密。原来。你也是快乐的,你也是萌萌的。让我们,在阳光下欢歌。无忧无虑。萌。是一种生活吧。所有酥软着蛰伏在心底的甜蜜。被生活。一遍遍的苏醒。我一直相信。生活。一定都很美丽。所以。我是萌萌的。你们也要萌萌的。去面对。属于我们的风雨。也许。多年之后,时光已逝。已老的我们,相遇在曾经熟悉的长亭。我会一眼认出你。我会拿出那时的相片。我会慢慢靠近。在你的耳廓。指着年轻的你。看。你曾经,多么美丽。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
都市补鞋匠都市补鞋匠一抬脚发现皮鞋前面豁了一个口子,我就满大街溜达寻找补鞋人。有人告诉我说,街头市宾馆旁有一个“博士机”补鞋店不错。店主是个小胡子。我走进去问道:这里鞋子怎么补?他看了看说,你把鞋子放这里吧。我问多少钱?他说,15块。我正要脱鞋给他,他说你放这里下午来取。听完这话,心里就觉得有些不爽。收费贵是一个方面,补鞋这事立等可取,为什么要把鞋子脱了放这里!于是掉头去寻觅另一家。不远四五百米处,我发现了另外一个补鞋人。那是个老者,围着个灰布围裙,在小弄堂口。我上前打探行情,他盯着我的鞋子看了一会儿说,小口子,三块钱可以。我心中一喜,问要多少时间?他说十来分钟吧。他取了个马扎示意我坐,我安心坐下来。老人身边是一个木头箱子,箱子打开着,里面摆放着钻子、胶水、剪刀、锉刀、钢锯、针线之类,最多的还是各种尼龙线和麻线,其中有颜色区别和粗细之分。看得出来,有些是买的,大部分是自制的。我脱下鞋子,老人一把接过,从身后口袋里取来一张干净的报纸,搁在我的脚底,方便我那只光着的脚着陆。老人取过我的鞋子,先用一块打湿的布抹了抹灰,而后掉个头,老花镜凑到鞋子破口处,张望了一番,取来一把錾刀,把我的鞋子破口处用錾子錾齐,而后由外往里塞进一块狭长的鞋皮底子。底子塞好后,再把鞋子架上他身边的那台补鞋机。补鞋机是那种老式手摇的,不像我刚才去的那家补鞋店是电动的。其实我不知道,称呼那个类似于缝纫机,但又比缝纫机小得多的机器叫“补鞋机”对不对。老人从木头箱子里拽出一卷和我鞋面颜色吻合的尼龙线圈,插到机头线柱上,然后将线头引到补鞋机针头的针眼里。虽然老人戴着花镜,但穿针引线这个细活,他却是几秒钟搞定。老人一手掌鞋,一手摇着机臂,咔哒咔哒,声音匀称有力,动作舒缓娴熟。我左右无事,一眼瞥到老人箱子里有一个铁刷子。这种刷子一般是给胶鞋刷毛糙,方便粘胶的,我小时候看过,主要是给人补雨鞋的时候才用得上。我哈哈一笑说,老人家,您还会补雨鞋呐。老人回视了一下箱子说,岂止补鞋,打铜补铁,修伞锔碗,我哪样不会,哪个没干过!老人说的这些行当,我小时候都亲眼见过,知道是怎么回事。比如给锅碗瓢盆修缺补漏。村子里常来常往的都是那些修铜补铁的手艺人,一声吆喝,他们就会走进家门,摆开阵势给家里所有的破烂搞一次集中会诊。我点头道,您说得没错。我记得小时候,穿的凉鞋破了就用烙铁烫好;雨伞坏了,搪瓷盆漏了,找个修铜补铁的给修补修补,还能接着用个三五年。以前,这些家常物件都是要传三代的,不像你们当今,破了就往门外一扔。老人打断我的怀想,跟我唠叨上了。我那时候可吃香咧。我六三年初中毕业,家里七八个孩子,我是老大,弟弟妹妹吃用和家里开销,我全包了。嗨,我老太婆还是那时看上我的呢。如今老了,就在家门口摆个修鞋摊子……可能是对过去的光阴和岁月起了伤感,他叹了口气,低头从架子上取下鞋子,用剪刀将多余的线头剪掉。我以为这样就好了,伸手去接。老人摆了摆手。把鞋子搁在膝盖上,回身取来一把小钢刀,划开我的鞋帮,用钻子绕上麻线,把鞋子豁口处用线密密地扎了一圈。刚才补鞋的线立刻就隐匿在了鞋帮深处。我估摸着这下已经好了,再度伸手去接。老人又摆了摆手,把鞋子立在掌心,打开一瓶胶水。胶水未及开封,老人随手拿了剪刀,铰了个口子,而后胶水吱吱地注入我鞋子刚刚修补好的地方。老人把鞋子对着太阳,用嘴吹一吹,晾一晾,待胶水完全渗入,胶合牢固了,才把鞋递还给我,道了一声,小伙子,等久了吧!虽然是新补的旧鞋。那一刻,我双手接过,如获至宝。1200字以上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