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100字

我喜欢读书

100字 六年级 叙事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喜欢走路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儿,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就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节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片工地白墙上,跟行道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但有时,也会看见前方晃过来一个酒鬼,将醉醺醺的手搭在你的肩上。

“喂,小鬼。要喝一口吗?”酒鬼将还剩下一半的啤酒瓶举在我面前摇了摇。

“未成年人不能喝酒的,大叔。”我一脸无奈的答道。他嘴里喷出的酒气熏得我的鼻子直发酸。

“可惜了,明明是一瓶好酒……”酒鬼大叔看了一眼酒瓶子,将举起酒瓶的手放下,又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像我的肩膀是他的仇人一般,要将它痛扁一顿,“算了,那你把我带回家吧。”

“我为什么要把一个陌生人带回家啊?”我愣了愣,一把将他推开,感觉酒鬼大叔已经神志不清了。

被我推开的大叔一个踉跄差点跌倒,不过倒是站稳了。他像看傻子似的看向我,饮了一口酒说道:“你这个小鬼在说什么啊?谁叫你把我带回你家了?我是叫你把我带回我家!”

“可我不知道你家在哪儿啊?”我不耐烦地答道,只想快点结束对话离开这个倒霉地方。

“不知道我家在哪儿跟把我带回家有关系么?”酒鬼大叔一脸正经地说着不正经的话。说完,他摇摇晃晃的走向人行道,那姿态让我想到了《白蛇传》里的蛇精。不过他继续走下去,走到马路中间被车撞了就大事不好了吧?

不过,他倒是没事,只是我差点被吓得半死。只见他站在马路中间,岔开双腿,一手举着啤酒瓶,另一只手五指张开向前伸出,做出好像外婆家门上门神般夸张的姿势,瞪着个牛眼仰天大喊“出租车!”

没错,在距酒鬼大叔不到五十米开外,一辆出租车正行驶过来。不过这位出租车司机好像见拦车的是位醉汉,不想惹祸上身,于是轰了轰油门,加速想要从酒鬼大叔旁冲过去。

酒鬼大叔发现出租车要逃跑,怎么可能就这样发过它,这可是他唯一回家的途径了。他犹如蓄势待发的猛虎般,朝着出租车扑了过去。不过螳臂当车如何挡得住?这位出租车司机倒是老练,几次变道便把酒鬼大叔甩了下去。

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路灯的阴影中,酒鬼大叔就这么躺在沥青路上不起来,好像是酒劲发作,昏睡了过去。我正要离开这个让人不想久待的地方,又有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不过情况会一样吧?谁也不愿意搭理这样一个麻烦。

但出乎意料的是,出租车居然减速了,并且停在了酒鬼大叔身边。

“先生,你没事吧?”出租车司机从驾驶室出来,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就业青年。他拍了拍大叔的脸,见他没反应,又将他拖进出租车,并在他身上翻找着什么。不会是想趁机赚点“小费”吧?

所以说,善良的人最容易遭到误会,只见青年出租车司机从酒鬼大叔上衣口袋里翻出一张小卡片,又从自己衣兜内摸出手机,照着小卡片上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喂?是和王先生熟识的人么……啊,太好了,幸好他在自己的名片上写有家里的联系方式……好的,我马上把他送过去……”

又一辆出租车很快消失在了路灯的阴影中。不过,同样“消失”的,还有那个醉醺醺的大叔。

我喜欢走路。在家中待久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也希望再遇到像酒鬼大叔那样需要帮助的人,那样我就学青年出租车司机,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所以,我喜欢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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