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克岛的“仙女”(二)_2000字
候恩尽管不再言语,但是却没有之前那么开心。似乎哪儿出问题了,然后他突然想起了贝拉。 “我怎么这么快就把她给忘了?我真不是个东西!”他心中暗想。他离格罗奇远远的,望着她把鱼倒进盘子里,让他先吃,而她则到酒窖去拿酒。 候恩坐下来,掏出贝拉给他的刀。他的刀刚碰到鱼身上,魔法就被解除了,四个男人站在他面前。 “候恩,我们求你救救我们,也救救你自己!”他们不敢大声说话,便小声哀求。 “哎呀,刚才在锅里哭喊的肯定是你们!”候恩叫起来。 “是的,就是我们,”他们回答,“和你一样,我们到这个岛上来发财,也和你一样,同意娶格罗奇。婚礼刚一结束,她就把我们变成鱼,就像对我们之前的人一样。那些人现在还在鱼塘里,你很快也会到他们那里去。” 听到这话,候恩跳起来,就像自己已经被放在金锅里煎熬似的。他向门口冲去,希望逃走,但是格罗奇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在门口拦住了他。她立刻把铁网套到他的头上,于是小青蛙的眼睛从网眼中向外望着。 “你和其他人一起玩去。”她说道,把候恩带到鱼塘。 就在这时,正在奶场给牛奶撇油的贝拉听到魔铃声大作。 听到铃声,她的脸变得苍白,她晓得这意味着候恩有危险。她匆匆换下劳动服,手握魔棍,离开了农场。 她的两腿打战,但是却拼命跑到十字路口,把魔棍插到地上,念起了妈妈教给她的一首诗: 小小的苹果树枝, 越过高山大海, 带领我在空中穿行, 到我想去的地方。 话音刚落,魔棍变成一匹小马,头上有一根羽毛,两只耳朵上各有一个玫瑰花饰。小马静静地站着,等待贝拉爬上身,然后迈开脚步出发,越来越快,最后女孩几乎看不清一晃而过的树木和房舍。不过马儿虽然跑得飞快,但是贝拉却觉得还不够快,便弯下腰说道:“燕子没有风快,风没有闪电快。但是你呀,我的小马,你要是爱我,你必须比它们还要快,因为我的部分心在痛苦——我的心中最好的部分正遭遇危险。” 小马听了她的话,立刻像狂风中的稻草一样狂奔,直到来到一块名叫鹿跳岩的悬崖下。它在那里停下了脚步,因为世上没有哪一匹马或驴能够爬上那座悬崖。这一点贝拉是知道的,于是她又开始唱起来: 送给我的莱昂之马, 越过高山大海, 带领我在空中穿行, 到我想去的地方。 她刚一唱完,马的前腿就变短,成为翅膀,后腿成为爪子,羽毛覆盖全身。她坐到大鸟的背上,鸟儿把她送上崖顶。她在崖顶发现一只黏土做的鸟巢,里面衬着干青苔。鸟巢中有个小人儿,黑黑的,满脸皱纹。小人儿看见了贝拉,发出一声尖叫。 “啊!你就是那个来救我的漂亮女孩!” “救你?”贝拉反问道,“你是谁,我的小朋友?” “我是卢克岛的格罗奇的丈夫,是因为她,我才到了这儿。” “你在这鸟巢里干什么?” “我正坐在六个石头蛋上,得把它们孵出来,才能获得自由。” 听到这话,贝拉笑起来。 “可怜的小公鸡!”她说道,“我怎么救你?” “把落在格罗奇手中的候恩救出来。” “啊!告诉我该怎么做,哪怕要我爬遍整个不列颠,我也愿意!” “噢,你首先得装扮成小伙子,然后去找格罗奇。找到她后,想法子拿到挂在她腰上的铁网,把她从此关在网里。” “我上哪儿去找小伙子的衣服呢?”她问。 “我来告诉你。”他一边回答,一边扯下四根红头发,把头发吹走,同时嘴里念叨着什么。一眨眼,四根头发变成了四个裁缝,第一个抱着一棵包菜,第二个拿着一把剪刀,第三个拿着一根针,第四个拿着一只熨斗。他们也不等待命令,就在鸟巢里舒舒服服地盘腿坐下,准备为贝拉做衣服。 他们用一片包菜叶子给贝拉做外套,另一片做马甲,但是却用了两片做了当时流行的灯笼裤。帽子是用菜心做的,一双鞋子则是用菜根做成。当贝拉把这套行头穿上后,你会误以为她是个穿着白缎子衬里的绿色天鹅绒礼服的先生。 她对这些小人儿连声道谢,然后又请教了一番,便跳上鸟背,飞往卢克岛。到了之后,她让大鸟又变回魔棍,然后手拿魔棍,走进了蓝色的小船,被带到贝壳宫殿。 格罗奇看到贝拉喜不自胜,说她从未见过这么英俊的小伙子。她很快把来客领进大厅,那里已经准备好美酒和水果,桌子上放着候恩留下的那把魔刀。趁着格罗奇不注意,贝拉把刀子藏在绿色外套的口袋里,然后跟着女主人来到花园,来到那个鱼塘,只见那些鱼儿两侧放出千种不同的光芒。 “啊!真漂亮!”她叫道,“我敢肯定我永远也看不够。”她坐在池塘边,把胳膊支撑在膝盖上,手托着腮,眼睛盯着一闪而过的鱼儿。 “你难道不想一辈子待在这儿?”格罗奇问。贝拉回答说这正是希望的。 “那么你只需要娶我就行,”格罗奇说道,“哦!别拒绝,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你了。” “嗯,我不会拒绝的,”贝拉笑着回答。“不过你首先得让我用你的网子先抓一条可爱的鱼。” “这可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格罗奇笑着说,“拿去吧,试试你的运气。” 贝拉接过格罗奇递给她的网,猛地转过身,把它套在女巫的头上。 “身心合一!”她喊道,说话间可爱的仙女变成了一只可怕的癞蛤蟆。她拼命挣扎,想把网扯破,但是却白费力气。贝拉把网收得更紧些,然后把女巫扔进一个洞里,用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转身离开。 当她走近鱼塘时,一大群鱼儿前来迎接她,沙哑着嗓子喊道: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是把我们从铁网和金锅里拯救出来的人!” “另外还让你们恢复原形。”贝拉从袋子里掏出魔刀,说道。就在她打算用刀触及最前面的那条鱼时,她的目光落在了在她旁边跪着的一只绿青蛙身上,只见它把前爪交叉放在胸前。贝拉感到好像有人用手扼住自己的喉咙,但是还是叫了起来: “是你吗,我的候恩?是你吗?” “是我。”小青蛙呱呱地叫着。磨刀刚一着身,他立刻又变回了小伙子,站起来,把她搂在怀里。 “我们不能把其他人给忘了。”她说道,开始帮鱼恢复原形。这里有好多好多的鱼,因此花了不少时间。她刚一做完,鹿跳崖的小矮人就乘着六只金龟子拉的车回来了,而六只金龟子正是从那六个石蛋里孵出来的。 “我来了,”他叫道,“你解除了我身上的魔法,如今来拿你的报酬吧。”他下了车,把他们领到装满黄金和珠宝的洞穴,让贝拉和候恩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当他们的袋子装满后,贝拉让魔棍变成带翅膀的大马车,大得足够把他们和被他们救出来的人全都带回拉尼利斯村。 第二天,他们就结了婚。不过他们没有买下一直期望的牛和猪,相反却买下了周围数英里内的土地,并送给被他们从格罗奇手中解救出来的每一个人一个小农场,让他们幸福地活到生命的尽头。
让梦想再次出发
窗内,穿着白底校服的少年正伏案奋笔疾书。四月的风带着些许凉意从书页间穿过。戴着眼镜的少年就像一艘航行在书海的船,载着名为梦想的货物驶向远方。
那少年正是几周前的我。那时心中的那艘航船正要穿过一片危险的海域,我正为它能否顺利靠岸而担忧。面临着中考的前战——一模,心中既有忧虑,又有些跃跃欲试。因为之前几次大考的失利让我渴望能有一次新的机会证明自己,但又担心考后仍会折戟沉沙,不禁有些急躁却无可奈何。
迷茫之际,心中的梦想把握住了航向。回忆起在心头对自己说过的话:“敢不敢沸腾一下自己的血液,绑紧脚上的鞋带,让满腔热血的自己去大胆追寻自己的梦想呢?”自己一直追求的不就是能考进二中吗?眼前的一模正是一次绝佳的机会啊!抓住现在,证明自己!梦想是属于自己的啊!无他,为了梦想,拼! 如今,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已经过去,为梦想而战的自己也收获到了来自梦想的第一丝回报:凭借全年级前二十名的成绩被二中自主班录取。这艘船已然穿过了风暴,停在了一方中转的港口。但这暂时的休息不意味着已经抵达梦想的远方,两天的时间使胜利的喜悦淡了大半,如今要思考的正是眼前的再次起航!虽然前路未知且艰难,但心中不再会迷失航向,因为梦想证明了属于它的力量。
即将踏入新的教室,面对早一批就已进入自主班的“学霸”们,我所要做的就是接受挑战,让梦想再次出发。或许面对黑板上的公式仍会不解,或许读着不懂的英语单词仍感拗口,但没关系,激励着自己的那份力量仍然存于心中。只要梦想在,我可以再一次的证明自己!
站在梦想的航船上远眺,那一望无际的海面背后,似乎有着什么力量,让心中的梦想,再次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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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岛的“仙女”(一)_2000字在古时候,也就是布列塔尼的奇事层出不穷的时候,在拉尼利斯村住着个名叫候恩·坡干的小伙子和名叫贝拉?珀斯迪克的姑娘。他们是表兄妹,两人母亲的关系极好,因此经常出入对方的家庭。大人们把他们放在同一摇篮里,他们玩着同样的游戏,相互争夺。 “他们长大后,就让他们结婚。”他们的母亲约定,然而就在人人都开始考虑婚礼的钟声时,两人的母亲却都死了,表兄妹俩没有钱,只好到一户人家去做用人。当然,这比劳燕分飞好,不过却比不上拥有一座自己的小房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人们也许很快就会听到他们抱头痛哭,哀叹自己命运的不幸。 “我们要是能想法子买头奶牛,养头猪,”候恩发着牢骚,“我就向主人租块地,然后我们就结婚。” “没错。”贝拉回答,深深叹了口气,“不过如今这世道这么艰难,上次集市上,猪价又上涨了。” “我们要等很长时间,这一点很显然。”候恩回答,转身去干活。 每次相遇,他们都这样不断抱怨,最后候恩终于失去了耐心。一天早上,他来找贝拉,说他要外出去闯荡闯荡。 女孩听了后,很不开心,也很伤心自己没能够随遇而安。她恳求候恩不要离开自己,他却根本不听。 “鸟儿不断飞翔,”他说道,“直到它们找到麦田;蜜蜂不停工作,直到它们找到采蜜的花朵。男人为什么还不如它们?我要像它们那样,不断寻找,直到找到我想要的东西,也就是买牛、买猪的钱。你要是爱我,贝拉,就不要试图阻碍可以让我们早点结婚的计划。” 女孩发现再说也没用,便伤心地回答:“好吧,既然你必须走,那你就走吧。不过我先要把我父母留给我的东西分给你。”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一只小柜子,取出一只铃,一把刀,还有一根小棍。 “不管有多远,这只铃的声音都能听得见,”她说道,“不过铃声只用来报警,示意我们的朋友正遭遇极大危险。这把刀可以解开一切魔咒,只要一碰,就可以把中了魔法的东西解放。这根棍子可以把你带到你想去的地方。我把刀给你,防止你中了巫师的魔法,这只铃给你,好让我知道你遇到了危险。这根棍子我留着,这样你需要时,我就能飞到你身边。” 他们搂着对方的脖子,哭了一会儿,然后候恩向山区出发。 那时候也和如今一样,到处都是乞丐,候恩每到一个村子,成群的乞丐就在他后面跟着。乞丐以为候恩是个有钱人,因为他的衣服上没有洞。 “这里不是发财的地方,”他心里想,“这是个花钱而不是挣钱的地方。我得继续往前走。”于是他继续往前走,来到位于一条河边的美丽小镇庞特阿温。 他正坐在一家小旅馆前的长凳上,突然听到两个赶驴的在谈论卢克岛的格罗奇。 “格罗奇是啥玩意儿?”他问,“我还从未见过呢。”两个人回答说那是湖中仙女的名字,这个仙女非常富有——哦!比全世界的国王加起来还要富有。很多人都曾到岛上去,想弄到她的财宝,但是却一去不回头。 候恩听了后,下定决心。 “我要去,而且要回来。”他对赶驴的说。他们吃惊地盯着他,请他不要发疯,不要用这种愚蠢的方法去白白送命。他只是笑一笑,回答说要是他们能告诉他还有其他什么法子,能让他买得起牛和猪,他就不再去想这件事。赶驴的也没有别的法子,对他的固执只好摇摇头,转身离开,让他听天由命去。 于是候恩来到海边,找到一个渔夫送他去卢克岛。 岛很大,岛上有一个大湖,几乎和岛一样大,大湖有一个很窄的出海口。候恩付了钱,打发渔夫离开,然后沿着湖走。在湖的一端,他在一丛金雀花下,看见了一只蓝色的小船,形状像天鹅。远远望去,只见天鹅的头藏在翼下。候恩从未见过这样的小船,便快步朝小船走去,爬上去,想仔细瞧一瞧。他刚上船,天鹅就醒了,头从翼下抬起来,爪子在水中划动,一眨眼他们就来到了湖中央。 小伙子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后,准备跳进湖里,游到岸上。鸟儿猜出了他的企图,便钻进水里,把候恩带到格罗奇的宫殿。 啊呀,除非你到过水下,领略过海底的神奇,否则你根本无法想象格罗奇的宫殿会是什么样儿。宫殿完全由各色各样的贝壳建成,有蓝色的,有绿色的,有粉红色的,有淡紫色的,也有白色的,彼此巧妙搭配,你根本说不清究竟在何处,一种颜色结束,另一种颜色开始。楼梯是水晶的,踏上每一个台阶,台阶都会像林中的鸟儿一样唱歌。宫殿周围的花园里长着各种水中植物,以钻石作花朵。 在一座大厅里,格罗奇正躺在一个金榻上。她那白里透红的脸让人想起宫墙上的贝壳,长长的黑发上戴着一串串的珊瑚,绿色的丝织长裙像是用海水剪裁的。看到仙女,候恩止住脚步,被她的美貌迷住。 “进来吧,”格罗奇站起来说道,“这里随时欢迎陌生人和漂亮小伙子。别害羞,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想要什么。” “我叫候恩,”他回答说,“家在拉尼利斯村,我想挣些钱,买一头小牛和一头小猪。” “是吗?你很容易就会做到的,”她回答说,“没什么要担心的。进来吧,你自己随意。”她示意候恩跟她来到第二个厅,地板和墙壁都是珍珠,四周摆放着桌子,桌子上有各种水果和美酒。在他吃喝时,格罗奇告诉他他看到的这些珍宝都来自沉船上,是神奇的水流把这些珍宝带到了她的宫殿。 “我一点都不奇怪,”候恩如今已经放松下来,感叹道,“我一点都不奇怪地上的人会那么喜欢谈论你。” “财富总是受到嫉妒。” “至于我,”他笑了笑,又补充说,“我只要你一半的财富。” “只要你愿意,候恩,你就拿去。”仙女回答。 “你什么意思?”他叫起来。 “我丈夫克兰顿已经死了,”她回答,“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嫁给你。” 小伙子惊讶地瞪着她。难道一位这么有钱而又这么漂亮的人会想成为自己的妻子?他又望了望她,马上就把贝拉丢在了脑后,回答说:“一个人要是拒绝这样的好处,那肯定是疯了。我很乐意接受。” “那么越快结婚越好。”格罗奇说道,然后给用人传下命令。完了之后,她请候恩陪她到花园里的鱼塘去。 “来吧,律师,来吧,磨坊主,来吧,裁缝,来吧,歌唱家!”她伸出铁网,喊道。她每叫一声,就会出现一条鱼,跳进铁网里。等到网满了,她走进一间大厨房,把鱼扔到金锅里,不过候恩似乎听见翻滚的水上有低语声。 “谁在金锅里低声说话,格罗奇?”他最后问道。 “没什么,那只是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她回答说,不过候恩却觉得怎么听着都不像。 “又来了。”过了会儿,他说。 “水热了,鱼在跳。”她回答。没多久,声音更大了,像哭喊声。 “那是什么声音?”候恩问,开始不自在起来。 “那不过是灶台上的蟋蟀声。”她说完,便开始唱起歌来,歌声掩盖了锅里的哭喊声。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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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梦(二)_2000字回到了教室,她没有办法听进去一点关于学习的内容。“他是谁?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呢?”她就那么想着想着直到下课……一下课,同学们都聚到了一起,在那聊天“哎,你们知道吗,我们学校来转学生了。”“谁啊谁啊?”“邱邵齐啊,你们不知道吗,超级帅啊,听说还是个学霸呢,成绩可是名列前茅。”“很帅?我才不相信呢,会有多帅?”“我有照片,有人拍下来发给我的,不信我给你看,哎,凡灵你也过来看看吧,真的帅!”少女慢慢的走了过去,看着那张照片,惊了一下,“这不是刚才我碰到的那个少年吗,原来他叫邱邵齐啊,嗯……名字真好听!”就这样,这个转学生成了他们班甚至是全校女生的爱慕对象.当然,她也在其中……正是那个全校爱慕的男生给了她最大的伤害.她为了他,费劲心思转进他的班里面去,为了让他认识自己,编尽各种理由,只为位子能够更靠近他一点,可是他却无动于衷.没有与她说过一句话..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着...坚持了3年学校开展运动会,全校同学都去到了操场上,只是她并没有看到他的影子,于是离开了操场。走向班级,看看他是不是还在班里..她走到了班级口,果然邵齐就在班级里.她刚想走进去,但却听见了一个女生的声音,她望向那个女生,那个女生是慕青,是一家有名的大公司的董事长的女儿。也是学校的校花。她对他说:“邵齐,我想……我喜欢你,你……能做我男朋友吗?”凡灵慌张的望向邵齐,当他刚想开口的时候,慕青叫了一声,并看向凡灵,喊道:“你怎么在这里,你是不是全都听到了,我警告你不要告诉任何人,要不然我让你永远也不能考上你心怡的大学。”凡灵刚想对她说声对不起,慕青就对她又喊道:“快走,我不想看见你。”凡灵无可奈何的离开班级.走到了操场……第二天,传出了慕青邵齐恋爱的消息,本来,凡灵并不相信也不想相信.但是他们俩的亲密却让她不得不相信……她的胸口传来一阵阵刺痛.原来她那么喜欢他……从那天以后她在学校里都会掩饰她自己的难过和痛.回到家才会表达出自己的难过.她每次回家想起这件事都会不自觉的流下眼泪……她以为伤心总会过去,渐渐地自己也会变得麻木.不会再去痛了.但是并没有这样,她每次看到或者听到慕青和邵齐,都会痛,反而一天比一天更痛.就这样,痛了3年。她小时候听说在遥远的一个城堡里,有一个魔女,她可以满足一切人的愿望,但是要付出可怕的代价...所以没有一个人类敢去找魔女帮忙.如果想要见到魔女必须流够足够的血在命悬一线的时候喊叫魔女才能见到她……凡灵于是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她想要回到3年前.在那天一直待在教室里,那就不会遇到他.那就不会那么痛了。就算付出任何代价都可以。那天晚上她本想割腕.但是她真把刀放在手腕上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她来到了城堡。魔女就在她面前,她并没有惊讶,她只想回到三年前。“魔女,能让我回到3年前吗?”“回去?!回去是可以,但是需要付出你的记忆。”“记忆?全部吗,那我岂不是一个没有任何回忆的废人?”“对,你想要回去。必须付出代价!”“只要能回去,付出什么我都愿意,魔女请让我回到3年前吧。”“愚蠢的人类……”魔女关闭了记忆球.叹了一口气.其实她,薛凡灵并不是第一个来到这座城堡的人类。第一个来到这的其实是:邱邵齐。他割了腕,流了很多血,但还一直叫喊着魔女.其实魔女并没有那么恐怖,当年魔女是为了不想惹入凡尘才让下人传出关于她的可怕的传说,惹得人类不敢来找他.但是他的执着感动了魔女。魔女救了他带他来到了她的城堡,将自己炼的丹药给他,他吃了丹药,伤口马上都痊愈了。”年轻人,你想要什么?说吧.看你那么执着我成全你.”“魔女,我想要回到三年前可以吗?”“嗯,你是为了谁?”“为了凡灵。”“嗯,可以是可以,但是必须要用你为的那位人的记忆作为穿越时空的动力.当你用真心打动到她的时候她的记忆才会回来,既然你也喜欢她,为什么还要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呢?”“因为那天凡灵走了以后,我问慕青真的会那样做吗.她说只要我不跟她在一起,她就会那样对凡灵,我不能毁了她所以……””唉,人类啊!‘’好了,我会那样做的,放心吧。“魔女之后将邱邵齐送回了三年前,刚想把凡灵送去,谁知她也想见魔女而想做傻事..魔女只好带她到城堡……带走她的记忆。初二:戴智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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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暮(二)_2000字第二章人影羽寒无奈的叹了口气道:“如果不是和我组队,你《密室逃脱》估计连第一关都过不了吧。”说罢,也不等周燚回答便接着道:“从看到专卖店的那一刻我就开始怀疑了,《灵暮》这款突破了纪元的游戏,简直可以称为宅男宅女的神器,全国内测名额总共只有10万个,一般这种游戏有两个特点:很难买,排队买。”羽寒顿了顿,将目光看向周燚,道:“记不记得我们在专卖店门口时的场景?”听羽寒这么一说,周燚也马上意识到了不对劲,冷汗随之留下,对,专卖店门口没有一个人,就像玩家们没有关注这款游戏一样,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岂不是说……想到这里,周燚咽了下口水,干笑着道:”哈哈,万一是这家专卖店的老板服务态度不好,玩家们都去别的专卖店了也说不一定……“实际上这话,连周燚自己都不相信,一个小区里几百上千人,总有那么几个对游戏十分狂热的,服务态度再怎么不好也不至于没有一个人买吧,可是,周燚现在只能以这种方式欺骗自己了,但下一秒,羽寒就将他的自欺欺人打破了。“我也想过这种情况,但立马就否决了。”听到周燚的话,羽寒不可置否的笑笑,继续道:“专卖店在我家小区门口,我比你清楚,附近两公里内没有第二家专卖店,10万名额几乎是两个小时就抢光了,就因为老板服务态度不好专门跑两公里,如果没有名额了,那不是亏大?”羽寒微微一笑“况且……你认为玩家们在乎老板的服务态度吗?”听到这里,周燚再一次抹了把冷汗,但他还是不肯相信自己已经在鬼门关上走过了,便道:“照你那么说,……我们已经在阎王殿前走过了?可这家店除了态度不好外没别的不同吧?”羽寒有些诧异的转过头望着周燚“你是真傻还是装傻,从进那家店开始,保守估计我就看到了三点不对劲。”说着他又把目光转向地面:“第一,进去时整个店太昏暗了,我就下意识的抬头望了望,灯开着,型号是LED仿日光式灯泡,你家开灯泡厂的,你比我跟清楚这种型号的灯泡的作用。“周燚点了点头,这种灯泡他家厂里经常生产,因为价格低廉,亮度又高,现在在灯泡界已经成为主流,这种灯之所以称为仿日式的,就是因为亮度高的像太阳一样,那么店里昏暗确实不合理。“第二,你当时在对那个老板怒目而视,可能没注意,你卡上钱没扣一分……”“等等……你既然看到了为什么不提醒我。”“有便宜不占王八蛋……”“靠……。”“第三么“羽寒扬了扬手里的数据线”就是这个了,凭你专注买游戏20年,哪次见过有游戏数据线不带包装的。”“你说谁专注买游戏20年”“不要在乎这些细节”“……”“嘛,现在数据线都买来了,再计较这些也没意思了,不如回家玩一下,看着那老板大腹便便也不像是会坑人的人……”“你怎么知道那老板不会坑人?“听到这话,羽寒翻了个白眼“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面带猪像,心中嘹亮。”“……”他们不知道,在他们谈话期间,路边的一个小巷中闪过了一道人影,躲躲闪闪地跟着他们,当羽寒陈述完疑点时,便悄然消失不见了。话说身手这么好,这位老哥有没有志向改行江洋大盗神马的……。回到了家里,羽寒拿着数据线看了半天,像是要从上面找出些线索,不过看了半小时后,他放弃了“唉……”叹了一口气,羽寒走到神经头盔前,插上了数据线,戴上了头盔。“那么,就让我来看看,这个奇特的数据线能带给我怎样的惊喜吧。”冥界一个青年正坐在椅子上喝着什么,对面同样坐着一个青年,两人静静的坐着,几乎以一样的姿势坐着喝东西,唯一不一样的就是一个穿了黑衣,一个穿着黄衣。实际上冥界没有那么可怕,就像是一座人类都市,区别在于上面住的是人,下面住的是魂,魂灵们也不学鬼故事里样的那么无聊,动不动就吓人,害人什么的,总体来讲……就是一座城,除了“天空”昏暗以外。这时,一道人影飘向了两个青年,是江洋……咳咳,是冥官。在冥官出现的那一刻,黑衣青年就停下了喝的动作,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果然么,羽寒,真是让我期待啊,那么厉害,就努力在游戏中成为最强者吧!灵暮,生灵的夜暮。初二:李林翰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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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病毒_2000字嘿!大家好!我是迪克病毒。大家不要慌张,我只是太久没有出来活动了,心里憋得慌。不是我不想出来活动,而是我的主人福兰克限制了我的自由。放心吧!我不会加害你的,也不会损害你的电脑,我只不过是想说说话而已。主人虽然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但我们还是可以活动的。比如像现在这样使电脑突然黑屏,然后出现我想要出现的任何东西。这样的功能,这样的自由就没有被限制。其它的诸如“QQ尾巴病毒”“蠕虫病毒”“木马程序”等等都是我们的杰作。啊!我为什么要称“我们”呢?那是因为我有很多分身。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病毒都是我的分身。它们都是在我的功能被限制之后,逐渐由我原来的功能分化出来的。我的功能未被限制之前,我是病毒世界第一。世界上联网的地方没有我去不了的。我去过很多国家情报部门的网络主控室,包括美国中央情报局,我也到过很多政府首脑机关的网络,像白宫呀,中南海呀,我是常客。我可以通过联网的电缆电话线潜入任何一台网上电脑。包括你们学校机房里的电脑,只要它联了网。实在不瞒你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性丑闻得以暴光,我也出了不少力。要不是我通过总统专用电话线潜入克林顿的电脑去盗取了他与莱温斯基的情书,美国联邦调查局还不知要到哪里去搜罗证据起诉克林顿呢!美国想霸占伊拉克的石油时,我看不过去了,就让伊拉克的电脑、电话全都接受错误信息,使美国因为信息错误而接收不到伊拉克的石油,国内出现石油大饥荒。很多靠石油生存的小厂全都倒了,让克林顿气昏了头,大骂外交部长混蛋。后来布什上台后,我再让美国航空公司的指挥监控系统失灵,帮助恐怖组织逃避了空中搜查,使他们得以顺利劫机。后来我再次使指挥系统错误,让被劫的飞机准确地撞上了五角大楼,让那些强权者领略我们的厉害。可惜呀,万万没有想到,这竟然会令美国政府出兵攻打伊拉克。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电影呀!可惜,它是真的!没想到我帮了倒忙!于是我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千方百计地帮助萨达姆逃脱美国中央情报局先进的空中搜查。可智者前虑,终有一失呀。我的主人那天想要改良我的程序,于是暂停十分钟进行程序调试。可没想到,就是这十分钟,就在这我停止干扰的十分钟,美国情报局就搜索到了萨达姆的位置,派驻伊部队活捉了他。主人改良了程序运行后一看,大声责怪自己的粗心大意,一气之下就限制了我的自由,不准我再参与军政方面的事情了。我也深为伊拉克帮了倒忙而后悔不已,于是也就不再干那样的事了。我在这里不得不跟你说说我的主人福兰克。福兰克小学时读书常吃鸭蛋,尤其是数学,十回有九回这样,还有一回是不留神得了一分。但他对制作非常感兴趣,常常自个做飞机模型,他做的飞机模型可以飞过学校的教学楼。上中学后,他对数学竟十分着迷起来,常常问老师一些奇怪的问题:“1加1可以等于其它数吗?数字进位时可不可以采取其它进位制?——”令老师头痛不已,常常被他问倒。当他从老师那里找不到答案时,就自己买资料书找。那时,他已经迷上了叫“电脑”的玩意,他发现电脑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可要真正玩会这些东西,需要很多数学知识。他对电脑着了迷,所以他要把数学学好。这学期期末,他居然考了个99分,同学们夸奖他,他说:“要不是我累了,想睡觉,我可以得满分!”他怎么会累?其实考试前的那晚上,他整晚在设计电脑程序!就这样到了中学毕业时,他的数学成绩已经是全校第一的角色了,电脑也运用得神乎其神了。进入大学后不久,他居然利用图书馆的一台公用电脑进入了国家情报局的档案主机里察看了许多绝密文档,以至于国家情报局的负责人在一个星期六的夜晚派一辆黑色红旗轿车来请他去谈话。他并没有进入情报局,此后不久,他就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开了家公司,很快就成了大富翁。没人知道他的公司靠什么盈利,也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据说他在睡觉的时候都会有十万每秒的收入。他曾经在一次宴会上悠闲自得的说:“比尔-盖茨的这块蛋糕是我留给他的。”看他说那话的样子,我估计他可能是真正的世界首富。他研制我已有很多年了,常常利用我去了解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包括他曾经苦苦追求过的一位女孩。那女孩丹凤眼、柳叶眉、樱桃嘴,我看过她的照片(主人在电脑里保存了不少她的照片),笑容可掬,清醇动人。据说她有一次到主人家里来玩,对着放在电脑旁的金鱼缸里的鱼笑了一声,结果那鱼立马死了!是被她的笑给甜死的!这么一位女孩,我的主人当然动心了,想要追她,先了解了解她的情况。当我那可怜的主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出她的所有资料时惊呆了,闷在房里三天没出来。原来那女孩还跟很多商贾政要人物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主人出来时的第一句话是:“去他妈的女人!”从此成了女人绝缘体。可是他却把我的外形设计成那个女人的样子,把我取名叫伊利斯,却常常叫我迪克―这是那个女孩的名字,可我一点也不生气,我反而很高兴,因为这样,他就会将什么事都告诉我。他天生厌倦政治、战争,他对我说:“每一个英雄的背后都倒下了无数个冤魂!”他不愿世界战争,他希望世界和平!他告诉我说,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值得留念。他曾经将一位贪官存在瑞士银行的钱一次取光,分别寄给了非洲数百个在死亡和生存线上挣扎的家庭。他很善良——对不起,我的时间到了,谢谢你听了我的罗嗦,我心里舒服多了,我该走了,再见!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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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钢琴(二)_2000字十五岁的女生就是这样,在彼此羡慕中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单凌雨几乎每天都要弹琴,熹微很喜欢听她弹琴。每到她弹琴的时候,熹微就自觉的坐在她身边,像一只温顺的的小猫。熹微和单凌雨在一个圆月的晚上让熹微的爸爸找人把钢琴搬到熹微家的枫树下。单凌雨坐在枫树下,柔软的秀发搭在肩上,弹着一首一首的优美的曲子。温柔的月光透过枫叶洒在单凌雨的发上,闪着清银色的光。枫叶从树上飘落像一只只蝴蝶空中跳舞,好像是在为单凌雨伴舞。看着单凌雨优雅的动作,入了神。熹微心想如果她也有这么好的条件该多好啊,也许她也会弹一手好钢琴。可现实中的她呢,连钢琴都没碰过,如果不是单凌雨或许她连钢琴都没见过呢。“凌雨,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啊。我好像没有听你弹过啊,真好听。”“这首曲子叫‘卡农’,妈妈教我弹的,好听吧。”单凌雨微微牵动一下嘴角说。她说话的的时候眼中滑过一丝忧伤,那种伤很低很浅,几乎看不到。熹微像是想起什么说:“凌雨,你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你妈妈不会担心吗?”单凌雨的动作稍微迟顿了一下,不一会却云淡风轻的说:“我妈妈两年前就去世了,车祸。”熹微的心咯噔了一下。她原本不经意的一句话,恐怕揭开了单凌雨的伤疤。熹微抱歉的看着单凌雨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琴声停了下来,单凌雨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说:“没关系,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如果你喜欢我可以经常给你弹啊。”熹微微微的点点头,没有再说话。美妙的旋律又渐渐响起,熹微在也没心情听了,陷入了沉思。她从未想到她会有这样一段伤心的过往,在这短短的相处中她看到的几乎都是单凌雨简单的莞尔一笑,虽然笑的时候带着不轻易察觉的忧伤;而且熹微一直认为单凌雨比她幸福。或许是单凌雨从未提过罢了。这件事再也没有被两个人提起过,就这样一个沉重的秋天夹着两个人微妙的心事过去了。纯洁的冬天覆盖了火红的秋天。单凌雨说她讨厌冬天,因她觉得冬天是一个伤感的季节,永远只是单一的白,让人觉得心里很凉。外面飘着雪,单凌雨倚在沙发上喝着果汁。熹微在旁边静静的翻着手中的书。“熹微你想弹琴吗?”单凌雨捣鼓着手中的杯子漫不经心的问。熹微迷迷糊糊的抬起头,等她弄清楚情况时,不可思议的看着单凌雨,说:“我、我可以吗。”单凌雨仰起小脸,疑问的看着熹微说:“当然可以啊,又不是什么易碎的东西。”熹微的心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她真的很激动,她从来没有碰过那架钢琴,虽然她一直想试一下触摸钢琴的感觉。她很疑问,她配碰那架钢琴吗?熹微不安的坐在钢琴旁边,手心湿湿的。她的手停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往那放。当熹微终于有勇气把手放在钢琴上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那么难看,她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手指又短又黑,指甲旁边生着杂乱的倒刺,血红的肉从指甲内翻了出来,就像菜市场里还未处理的禽爪。熹微反应过来时,立马把手从钢琴上拿了下来。眼泪像是珍珠断了线一样啪啪的掉了下来。单凌雨看见熹微反常的眼泪,一下子慌了。连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问:“熹微,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你不要吓我。”熹微没有说话,刷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跑到楼下,把自己反锁在屋里。单凌雨追了下来。站在熹微的门前敲着门,焦急地问熹微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不是熹微妈妈的劝说她可能会一直等到熹微出来。熹微趴在床上,一遍一遍的用纸巾擦着指甲,泪水弄湿了枕头。哭累了便在床上睡了过去。当她醒了的时候,雪依然在下。熹微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飞雪,眼泪不知不觉的又流了出来。她似乎知道单凌雨为什么讨厌冬天了。冬天,真的让人觉得很悲伤。几天之后,单凌雨一直追问熹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熹微以不舒服的理由向单凌雨作了解释,单凌雨即使不相信也没在往下为问,因为她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像往常一样,依然是单凌雨弹着琴,熹微静静地听。单凌雨是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这样下去。可是美好却永远停留在第二年的春天。初三:曲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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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无题(二)_2000字第二章意外的收获(1)骑着自行车慢悠悠的晃到学校,郑重知道,自己在课上也只不过是修炼罢了,重点笔记什么的,精神力一扫自然就记下来了。所以来早来晚倒是没有什么关系。同学都匆匆忙忙的走进教室,郑重自然得装一下,也是快步走进教室,坐在座位上拿了本书,装模作样的读了起来,手没有空闲,无法掐印诀,于是郑重就脚掐印决,修炼。斗气仍在缓缓地增长,只是速度相较家里来说快了一点,这是因为学校里电器比较多的缘故,那些电器的电,自然都给郑重当供奉了。老师走进来了,郑重倒是没理她,反正所有教过他的老师都觉得他是个奇葩,整天上课前言不搭后语的还能成绩优异,走遍天下也没有几个,老师索性不管他了。“好了,Class begin……”同学们都在翻书,教室里边只剩下两个人没有动了,一个是郑重,另一个人叫周莹。这周莹也是斗气修炼者,同时也是一名尚还处在一段的斗气修炼者,前几天,她与郑重打赌谁能先达到六级,就让另一个人请他吃烤面筋,而是郑重先达到六级,所以郑重就可以吃面筋了,嘿嘿。教室里,枯燥的读书声、时而响起的写字的沙沙声、还有老师讲课的提问声,构成了一个十分安静的环境,而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两个人很快就进入了入定状态。“郑重。”精神力中传来了周莹的呼唤,郑重回了一句:“怎么了?”“六级的斗气有哪些效果,说给我听听如何?”“这个吗,效果很平凡,就不用说了吧。”郑重故意卖了一个关子。“你……”“不过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六级的斗气只不过是可以免疫一般人的攻击十次而已,并且刀子的攻击只能免疫四次。”“呵呵,这还差不多。”精神空间中,再次陷入寂静……转眼到了黄昏。郑重突然被外界一阵吵嚷的声音惊出了修炼状态,体内斗气缓缓收拢,双眼睁开,一口有些晦暗的浊气被缓缓吐出,接着他便是明白了什么。有人找他打架。郑重轻叹,又是一个傻逼。不过,既然你诚心诚意的来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虐你!对于自己的战力,郑重还是有相当的自信的!“谁找我打架?”郑重一副吊样,而他的瞳孔,也在此刻缓缓地收缩,这是战斗的准备!“就是老子,你怎么样吧!”郑重眼睛一眯,面前走来的是前几天刚被他虐过的张琦,这小子,以为在健身房里面瞎练几天就可以反败为胜是吧,看老子不打死他!“废话少说,要来就来,不来滚蛋,老子还急着上厕所!”“看老子把你打一顿之后你还装不装逼!”说着,张琦一个飞腿就上来了。张琦这人,小时候练了几年的腿功,但是郑重也照样学了身法,中国历史这么久远,功夫自然是有不少,郑重第一次拥有斗气就是通过催眠的方法,拥有斗气时,顺便还送了一部名叫“寸挪决”的身法,虽然并不见得高明,名字也不怎么好听,但是用它来和普通人打架倒是绰绰有余了。战斗开始!飞腿的攻击力很大,但是并不见得很灵活,这也是他最大的一个弱点,只要对方避开锋芒,抱住攻击者的腿,就会陷入被动的局面,张琦从一开始就选择这种攻击,自然是小看了郑重。郑重看得很清楚,张琦的腿是朝着他的头来的,本来可以闪避,不过郑重想装逼,于是泰然自若的站在那里。在一秒之内,张琦的脚就到了郑重面前,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郑重被一脚踢倒在地的样子,脸上已经挂上了胜利者的微笑。“第一式,挪!”话音在郑重的脑海里有力地响起。“呵呵。”郑重笑了,他的身体突然诡异的横挪一寸,正好避开了张琦的脚,而在下一秒,郑重就抱住了张琦的腿!此时若是想以此绊倒对方的,绝对是外行,能够发出飞腿的人,下盘都极其稳健,才能保证在飞踢过程中不会摔倒,如果此时以此来试图绊倒对方,只会被对方借势而上一脚爆头的。正确的选择是:请看下面!郑重抱住张琦腿的手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反而在他的腿上又顺着向后推了一把,使得张琦的冲势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加剧,而张琦的身体也在此刻彻底失去控制,向郑重摇摇晃晃的飞了过来!借力打力,这局张琦已经输了,周莹观看着,想到。郑重看着张琦飞过来,倒是没有丝毫手软,手上电光凝聚,倒是没敢有过大的电压,仅有二十伏特,过高的电压会致人死命,他可不能抵挡子弹。下一秒,布满电光的拳头便是极重的轰在了张琦的裆部上!周莹一笑,无声的配合了郑重一下,手中柔和的斗气一动,看似轻轻的一推,便将张琦的抛物线完全改变,直接飞进了女厕所。远处传来女生的惊叫声。郑重凝了一口气,坐下来盘膝修炼,这身法他练习了十几年,张琦那种仅练了几年的废柴也敢找自己打架?真是傻逼。远处,张琦被女生提出了女厕所,身上还沾着许多不明分泌物,臭烘烘的,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望着郑重的教室,恨恨地咬了咬牙,裆部那股麻刺的感觉还没消失,想骂什么,却又止住了,不甘心的离开了。“嗡”一声轻响,教室里突然漆黑一片,顿时,男生的欢呼和女生的尖叫响彻在教室里面,一个个脑袋在教室中张望着,盼望能看到什么,可是,人类只适合在白天使用的视觉系统让他们一时什么也看不到。“嗡”又是嗡的一声,电力恢复了,顿时,男生的哀叹和女生的欢呼又响彻在教室里面,周莹倒是有些奇怪,有五级斗气的她,自然是观察到窗外的艺术楼、科技楼、阶梯教室等建筑物上的灯都关着,连别的教室也没有一个开灯的,又看了看郑重,周莹顿时明白了什么。汗水顺着郑重的脸一点一点往下滚。一根细如发丝的电芒通过手指接入电线。是他在供电!初一:叶恒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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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夏(二)_2000字一晃周末又到了,认识这么久他俩还没一起出去玩过。这第一次的游玩地点由夏之轩定,而最后他们决定去海边玩。下午他们骑着单车不约而同的从家出发一路追逐,欢声笑语撒了一路。临近海边,海风扑面而来,淡淡的咸涩是那幸福的化身。他们扔下单车一股脑往海边跑去,像是走人自由的殿堂、欢乐的海洋。惬意、随意、舒适。他们追逐打闹惊起的海滩边的鱼鸟,扑动着翅膀。有的飞向茫茫的海际、有的围着他们身边飞像是被幸福感染、有的在他们头顶盘旋像是在模仿他们的追逐…… 他们脱下鞋子,拎在手里,漫步在软绵绵的沙滩上,偶尔会心一笑。夏之轩白色的裙子随风飘舞,远远望去像只美丽的白色蝴蝶。他们坐了下来,轻柔的海风走过夏之轩稠密的发丝间,无意间飘动的长发拂过莫晨的俊美的脸颊。她那齐腰乌黑笔直的长发,在阳光下闪烁着光泽。莫晨喜欢长头发的女生,更喜欢夏之轩这一头漂亮的长发。莫晨情不自禁的帮夏之轩理了理被风吹的有点凌乱的头发。夏之轩显得有点手足无措,羞涩涨红了脸。夹杂着咸咸的海风在夏之轩耳边响起:“你可不可以喜欢我?”莫晨调皮的眨了眨他那勾魂的眼睛。夏之轩脸上的红晕在晚霞的照耀下脸上更明显。像是镜头静止在这一刻,四目对望,良久,夏之轩没头没脑的说:“为什么呀?”“因为我喜欢你吖!”莫晨点了点夏之轩的鼻子调皮的说。莫晨起身伴了个小丑的姿势,逗的夏之轩笑的前仰后合。莫晨扬起手靠在嘴角对着大海喊:“我喜欢夏之轩,我要让她幸福一辈子,一辈子都浸在我爱的海洋里!”夏之轩坐在沙滩上憨笑着,沉浸在幸福的海洋。口是心非的说:“傻瓜,谁要一辈子浸在你爱的海洋里啊!”莫晨揉着她的头发说:“你说什么,除了我这个傻瓜要你还有谁要你啊?” “听说过如果一对情侣在海边找到一对紫色的贝壳会相守一辈子吗?”夏之轩拿着贝壳说。莫晨笑而不答他知道这只不过是美好的传说罢了,但又不忍心打破她的美好。保持缄默。 在夏之轩18岁生日那天,莫晨送给夏之轩一对紫色贝壳,夏之轩高兴的不得了说:“你怎么会有这个?”莫晨骄傲的说:“当然是在海边找到的啊,傻瓜!”揉了揉她的头发,莫晨喜欢揉她那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喜欢她的一举一动,而他的一举一动在她的眼里都如那优雅的华尔兹。这一刻她算好了和他就一辈子一分不多一秒不少。其实这是莫晨费了好大的功夫试了许多染料,经过多次染色失败后才成功的紫贝壳。夏之轩只拿了一半,把另一半留给了莫晨。 这个夏天有太多美好的瞬间,甚至让夏之轩来不及去整理。在她的记忆里有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他们的幸福。 夏天是暴雨的繁盛期,那天刚巧他们两个都没带伞走到了电话亭那,豆粒般的雨点砸在夏之轩瘦小的背上,他们在电话亭下躲雨,莫晨把夏之轩挡在里面,不让她淋一点雨。此时他们靠的那么的近,像是在拥抱。第一次他们离得这么近,近到他们之间可以感受到彼此的体温,可是很奇怪,为什么离得那么近却看不到彼此的脸。 夏之轩把头靠在莫晨胸前,莫晨抚了抚她的头发像是在安抚受惊的小鸟。她就这样被他紧紧的护着。雨下的越大莫晨把夏之轩抱的越紧!似乎觉得这场大雨会把她冲走,有种莫名的担心涌上心头,而夏之轩全然不知他心中这阵阵狂澜。她希望世界就定格在这一刻,希望这雨就这么一这下,一这下直到他们慢慢老去…… 幸福就这样被无限的放大放大再放大。人生中的快乐和悲伤是成正比的,所有的酸甜苦辣都是抛物线。 莫晨要离开了,其实他的人生早已经被安排好了,高考过后去美国留学,这是他父母为他铺好的路。他一直都没有对她说,因为害怕看到她流泪,他知道即使她知道了也不会和他闹,更不会阻拦他。可他不希望看到他有一丝的不开心,他也知道她的一滴眼泪足可以让他和家里大闹一场。甚至不走这条路。可她知道后很安静,凝望着他的眼睛充满了哀伤说:“没关系!我不会忘记你说过要让我一辈子浸在你爱的海洋里,两情若是久长时,何必再朝朝暮暮!我等你!”他们坐在梧桐树一整个下午都没说话,任凭这初秋梧桐叶子的掉落,彼此背靠背的坐着,享受着多年后才有的幸福时光。 莫晨临走时在机场并没有看见夏之轩的身影,多次张望后的失望,一阵阵心酸涌上心头,伏在妈妈的肩膀无声的哽咽着。夏之轩又何况不是,她并不是没有来,而是在莫晨看不。到的角落默默的看着他,她知道她会哭,知道莫晨见不得她哭,她同样见不得莫晨难过。所以宁愿默默的吞下这无声离别的痛苦!也不愿上前出来说句话!知道莫晨走进机舱她才缓缓的走出来了。此时她已成泪人,尊在地上捂住被泪水狠狠的洗过的脸。莫妈妈抚摸着夏之轩的头把她拥入怀中,莫爸爸拍拍她的肩膀然后对莫妈妈说:“你带孩子去散散心吧!”揉了揉通红的眼睛走出机场。 没有莫晨的日子,夏之轩想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除了埋在一堆莫晨给他留下的数学资料里,就是语文名著,或者英语阅读。谁也不敢提到与莫晨有关的话题。在别人的眼里她是那么坚不可摧。其实她的内心那座坚墙在知道莫晨要远去美国的那一刹那早已倒塌。现在的她表面平静的像无风的湖面,其实内心早已苦不堪言。 又是下雨天了,她蜷缩在墙角,空洞的眼神看着这只有一半的紫贝壳,想着什么时候能和在莫晨那的另一半合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贝壳。抚摸记忆里的林林总总。寻找那个雨天的他。她拿着伞破门而出,奔跑在雨中,奔向那个曾经残留他们躲雨身影的电话亭。这一刻她多希望他也能出现在那里。迷迷糊糊她好像看见莫晨真的站在电话亭那。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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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我独尊(二十二)教训_2000字“什么?林天将白云天废了?”白府殿堂内,一位白衣男子正愤怒着咆哮道,脸上那凶狠的神色更加使他显得十分苍老。椅子已经被他按坏了一大半,众人都十分惊恐,发火的男子正是白府的府主,白煞!他现在已经失去了理智,就差冲出去杀了林天,可是,他毕竟是一府之主,不能再众人面前丢脸,强装着镇定,问道“白羽,云天怎么回事,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就被林天废了!”见自己的父亲正严肃的问自己,白羽一点也不敢怠慢,道“这林天并没有做错什么,而是二弟自己去惹得麻烦,也是二弟先动的手。”面对父亲的熊熊怒火,他必须实话实说。“喔?难道说使我家云天有错?但是废了我儿子,林天我也会来让你知道,这种痛苦的,”白煞冷笑道,眼里的凶光越发明显。林天废了白云天这件事,这几天在东篱的大街小巷传得十分火,大家都对这林府的少爷感兴趣,毕竟这是林府与白府有要开战的前夕,这件事,只不过是爆发斗争的导火线。林天正在修炼中,突然,他房间的门被推开了,杨玲快跑了进来,吵到了正在修炼的林天,林天这时也停下了修炼,睁开眼问道“姐姐找我有什么事?”“弟弟,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听那个?”杨玲笑盈盈的看着林天,林天不知道杨玲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心里想了想,道“那就坏消息吧。”“坏消息嘛,就是你将白云天给打伤了,这几天白府的人与林府的人交恶了,如果没有长辈的阻拦,双方早就动手了,林叔叔也在为这事烦恼,不过最近白云天手下的小弟,将林府的弟兄欺负了,并且,还是被十几个人痛打了一顿。”杨玲皱紧了眉头,道。“喔,是吗?既然他们先动手,那就不怪我林天心狠手辣了,”林天平静的表情,渐渐浮起一丝杀机,但是为了避免关系继续恶下去,林天就给那些狂妄的人一点教训,让他们知道,林府没有一个软柿子可捏。“听说他们都是晚上动手,那么我就在白天给他们一点教训。”杨玲听到林天的一番话,正想阻拦,但是回头一想,这只是报仇,并且也不下杀手,便放任了林天去做。东篱街上十分喧闹,到处都是商家们在叫卖,林天独自一人走在这喧闹的大街上,这次他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既然你们选择动手,那我林天就让你们知道,找上林府的人,便是引火上身。”在杨玲那得到消息,一般白家弟子在午时的时候大多数都会出来逛逛,而林天这次的目光放在了白府号称天赋不低于白云天的白华身上。正如杨玲说的那样,白家弟子果然会在午时出来闲逛,林天毒辣的目光放在了一位身着白色长袍,肤如白玉,深邃的眼睛,整个人显得十分娇弱,但气宇昂轩,从背面看,像是一位芳龄女子。此人应该就是白华,林天心里十分警觉,一旦他有什么动静,便紧跟其后,而白华没注意这一点,还是继续走着他的路,在他眼里,弱者就是软柿子,任他蹂躏!这紧跟身后的人,应该就是他口中的弱者。林天早就在杨玲的消息中得到了关于白华的消息,此人心高气傲,从不把比他弱小的人放在眼里,狂妄无比,天资确实紧跟白云天。但是,林天既然能将白云天废了,也能将着狂妄小子废了。白华越来越觉得自己身后的人是奔他来的,想到这一点,白华止住了脚步,回头冷淡的望着林天,见是个不相识的人,便继续走着,没有理睬他。“这小子,正是桀骜不驯啊,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今天不给他点教训,他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林天心里默默念道,走在白华前面,将白华拦了下来。“小屁孩,你这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今天不给你点教训,老子就不姓林。”白华这才缓过神来,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居然是废掉白云天的林天,一股股冷汗渐渐从他头上冒出来,但是,如果坐以待毙,那下场肯定和白云天一样。见白华一点也没被震慑到,林天很欣赏他这种气魄,但是,狂妄之人的下场便是败,更是死,这是在无尽之路中,沐云轩说过的话,这句话已经在林天心里留下了印记,想到这,林天冷笑着,“沐云轩,你的这句话以后我是要还给你,但也要谢谢你的这句话,狂妄之人不会有好下场,我林天下了毒誓,此生必定将你抹去。白华见林天迟迟未出手,见机会来了,便抢先一步,向着林天猛攻而来。“碎江指”白华的手指泛起一丝白光,他的手指像利剑般向林天猛刺而来。见一击要的手了,白华渐渐兴奋起来,“连云天哥都要对我的碎江指忌惮三分,就你还能不躲开,那是找死。”林天并没有怕这茅庐小子,而是硬冲了上去,身体如炮弹般向白华飞去,林天的拳头已经对上了白华的手指。“轰”强大的力量波动顿时使周围沙尘漫天,一位身影狼狈的被击飞了,撞在一颗大树上。被击飞的人正是白华,而林天的拳头却只有一点被划伤的痕迹,”就你这实力还目中无人,今天不给你教训怕是更加猖狂了,林天慢慢走到白华身边,单手提起他的衣襟,吼道。“以后给老子收敛点,下次老子还看见你这样儿,非灭了你不可。”白华此时都快被林天吓哭了,林天看着他这泪汪汪的样子,急忙将他放下,正准备再骂他一顿,这时,一声让林天都听烦了的声音在林天耳中回荡。初一:张蓝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