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之旅读后感
【篇一:孤独之旅读后感】
读到《孤独之旅》,看起来是个平淡无奇的文章,但是我从中得到了很大的感触,杜小康小时候因为家庭变故不得不放弃学业,放鸭来维持生计,艰苦的生活磨练了他的意志,从而使他走向成熟,孤独之旅读后感。
我认为,现在的我们很难有那样的遭遇,更不会那么小就面对生存问题,小时候,我们都是不谙世事的“小破孩”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不用担心吃不上饭,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住所,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文中的杜小康正是应了那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是啊,多少名人都是经历过重重磨难才得到最后的成功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情况下艰难的继续创作,许多的人都是在狂风暴雨的洗礼中成长,命运只能改变你未来的一小部分,只有用自己的力量才能换来明天的彩虹。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篇二:孤独之旅读后感】
每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因为家庭变故,不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但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可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但是他没有放弃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可以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失聪,使他变得孤僻,甚至狂躁,但是他仍然坚持创作,在那孤独的日子里,他没有沮丧,反而是逆境,让他谱写出了不朽的乐章。
不要害怕逆境,要像逆境勇往直前!
【篇三:《孤独之旅》读后感作文】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觉得不怎么样,但细读后感触颇深。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
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
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邓小平、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
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努力和拼搏,每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
又有些人,面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篇四:《孤独之旅》读后感】
除了穿越黑夜的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纪伯伦
我曾经一度认为,我们是被抛到这世界上来的。只因世界偌大却空旷,我们无处躲藏,从而衍生了胆怯与孤独。
可当我阅读到《孤独之旅》中杜小康的成长蜕变的片段时,我才渐渐清晰地意识到,我错了。生活中处处充满阳光,就算是黑夜里也会有影子,身处黑夜里也不至于被黑暗侵蚀、吞没,更何况,我们还能穿越黑夜,去寻找黎明之路。
正如经历暴风雨洗礼后的杜小康把脸埋在鸭的蓬松的羽毛里哭泣一样,这哭,并不是悲哀,而是他穿越黑夜,战胜孤独后的喜悦。而我呢,我何时才能把头埋进臂弯像杜小康那样好好地哭一场呢?
除了穿越黑夜的路,我们不能到达黎明。
或许行走在黑夜里,潜伏在黑暗中的孤独会从四面八方袭来,如同四堵高墙困住你,让你只看到长方形的四角天空。你推不开的是墙,推得开的也是墙
【篇十一:孤独之旅读后感】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习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起码,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面对一切。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望与失望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鲜花、阳光、希望”,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望”呢?能,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忍不拔的意念。《为什么于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篇十二:读《孤独之旅》有感】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觉得不怎么样,但细读后感触颇深。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
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
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邓小平、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
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努力和拼搏,每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
又有些人,面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让我们抬头挺胸,朝着天空,高声疾呼: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习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起码,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面对一切。
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望与失望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鲜花、阳光、希望”,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望”呢?能,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忍不拔的意念。
遇到失败与挫折,勇敢地去面地面对吧。你会发现阳光就在风雨后。不被困苦所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前进的风帆,你必将——像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
坚忍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能让你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
坚忍不拔态度最好的体现就是笑对生活。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失败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我们何不笑对生活呢?
笑对生活,烦恼如过眼烟云。
笑对生活,困难一击即破。
笑对生活,成功就在脚下。
朋友,请以坚忍不拔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吧!做一个坚强的“杜小康”吧,扬起你的笑脸来,我相信,生活也会对你微笑,幸福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我和书的故事
我喜欢看书、读书、买书、评书、写书……总之一句话,我和书的故事真是数不胜数。下面介绍几个我印象很深的故事。
记得的有一次,我在同学家里见了一本叫《不曼·罗莱历险记》的一本书,这本书共64页,在同学家里我随便翻了几页,一下子就被这本书迷住了,在同学家里我看,同学出去玩我还在看,同学说咱俩玩走,我说等我看完了也不迟。同学说这么厚的书你到天黑也看不完,我厚着脸皮说:“你借给我,不然我就不走了。”她为难的说这书不是她的。我问她那是谁的,我去借,她告诉我是她一个朋友的,于是我又厚着脸皮去借,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哪位朋友终于借给了我,我兴奋的手舞足蹈。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我看的津津有味,并抱着再看一页,再看一页的态度,一晚上看完了。妈妈早上叫我起床,我太困了,就是不起来,妈妈一问才知道我昨晚1点才睡的。
还有一次,我在希望书社看到一本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的书,我快速的跑回家对爸爸说了,我使出十八般武艺,爸爸终于答应我办一张希望卡,我拉着爸爸的手来到希望书社,办了一张我早已经想要的希望卡,接了那本书,在回家的路上,我如饥似渴得看了起来,那天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心里都是有了希望卡的喜悦。
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人生的一大乐趣,让我的生活充满乐趣。
宝鸡市岐山县实验小学五年级:周梦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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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之旅》读后感生命,在无时无刻的进化着,诞生,进化,灭亡,我们是否考虑过生命的意义。除了地球,是否还会有其它星球有着生命呢?首先,对于火星,科学家们否定了火星生命的存在。但是,或许在火星地层深处,一些生物正在重复地球原始时期的那场生命演化,这些生物或许不像地球生物,它们或许能承受高温,紫外线,无氧。就像现在地球生物必需的氧气,原始生物的大多数却承受不了。这些生物与地球原始生物从根本上不同,所以,它们所进化的物种,与我们在外形,生理结构,甚至是生存条件上都不一样。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在几亿年前,火星生物因为某些原因,灭绝了。其次,对于地球生物。在一亿多年前,恐龙用力量征服了地球,但是,被一颗陨石结束了。然后,人类用智慧统治了地球,科技,便是智慧的产物。那么或许多长时间以后,会不会有另一颗陨石来结束人类的统治。地球上的生物是会永久繁衍,还是在某一天被终结呢?最后,对于人类。生物的进化是伴随而适应自然的。然而,科技却将人类与“世”隔绝,没有危机感,没有自然法则。我们的进化是否会就此止步,甚至于,过去几百万年人类进化而得的东西在科技时代无处可用,从而退化。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拥有的东西会一成不变甚至消失,那么,我们在科技该如何进化,又会进化出什么?生命在不断的诞生,进化,灭亡。适者生存,物竞天择,一切的一切,自然法则会做出决定。生命为什么要诞生,它会带来什么,究竟有什么意义……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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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孤儿读后感《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12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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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孤儿读后感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12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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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命中注定的孤独孤独,在我看来,就是指无亲情,友情,爱情可言,如同茫茫天地间孤身一人的落魄之感。在《百年孤独》中,一个家族的几代人都终身被孤独笼罩。他们并不缺少亲人,爱人,友人,只是这所谓的亲人,爱人,友人都是些单纯的冷冰冰的字眼,毫无感情。父子之间没有亲情,没有照顾与关爱;夫妻之间没有信任,称不上是爱情;友人之间如同过客,真挚的情感在孤独的马孔多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孤独,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之中的产物。他们的生活是孤独的,最主要的是,他们的思想是孤独的;更可悲的是,他们对此毫无察觉,他们习以为常,对这种状态习以为常,却没发觉这种状态就是可悲的孤独。初期的马孔多与世隔绝,自给自足,只有寥寥几十个人。这就已经决定了封闭的马孔多注定是孤独的。即使后来有外国人来到马孔多推销那些在人们眼里神奇,有魔力的新鲜事物,给马孔多人民枯燥乏味的生活带来了些许的欢愉,但那毕竟是暂时的,况且,无论什么新鲜的事物都无法改变他们思想之中根深蒂固的孤独。故事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回忆写起,写了关于这个家族轮回般的几代人的故事,伴随着马孔多的衰盛。从可怕的近亲结婚的诅咒——生出长尾巴的小孩开始,几代人都疯狂地与近亲发生关系。在当时那种环境下,与其说是愚昧,我觉得称其为孤独更加贴切。生活在那种日子里,要不就是做些毫无意义的事情,要不就是随着自己的天性,人类的天性,这也是孤独的结果。写到最后,羊皮卷最后的预言正是刚刚孕育出的注定要终结整个家族的神话般的生物,这轮回的诅咒,这孤独的诅咒连同这这孤独的家族被飓风抹去。《百年孤独》通过颇有些魔幻味道的语言,书写了拉丁美洲的生活,既真实又出人意料。尽管有些地方被夸大说辞,但始终不脱离现实,揭露了当时拉丁美洲出现的问题,讽刺了当时人们的无知与麻木,并以孤独诠释。马孔多的孤独是命中注定的,是必然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如同设置了某种固定的程序,日复一日过着一样的枯燥无味的日子,如同轮回般的;思想的禁锢。这一切都是孤独的缘由,也都源于孤独,恶性循环。像这样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缩影,是团结的对立面。以这孤独为主题,借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多次战争的失败,讽刺拉丁美洲人民的不团结,并尽一个文人之力将其书写出来。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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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之旅小木船赶着鸭子,不知行驶了多久,当杜小康回头一看,已经不见油麻地时,他居然对父亲说:“我不去放鸭了,我要上岸回家……”他站在船上,向后眺望,除了朦朦胧胧的树烟,就什么也没有了。杜雍和沉着脸,绝不回头去看一眼。他对杜小康带了哭腔的请求,置之不理,只是不停地撑着船,将鸭子一个劲赶向前方。鸭群在船前形成一个倒置的扇面形,奋力向前推进,同时,造成了一个扇面形水流。每只鸭子本身,又有着自己用身体分开的小扇面形水流。它们在大扇面形水流之中,织成了似乎很有规律性的花纹。无论是小扇面形水流,还是大扇面形水流,都很急促有力。船首是一片均匀的、永恒的水声。杜雍和现在只是要求它们向前游去,不停顿地游去,不肯给他们一点觅食或嬉闹的机会。仿佛只要稍微慢下一点来,他也会像他的儿子一样突然地对前方感到茫然和恐惧,从而也会打消离开油麻地的主意。前行是纯粹的。熟悉的树木、村庄、桥梁……都在不停地后退,成为杜小康眼中的遥远之物。终于已经不可能再有回头的念头了。杜雍和这才将船慢慢停下。已经是陌生的天空和陌生的水面。偶然行过去一只船,那船上的人已是杜雍和杜小康从未见过的面孔了。鸭们不管。它们只要有水就行。水就是它们永远的故乡。它们开始觅食。觅食之后,忽然有了兴致,就朝着这片天空叫上几声。没有其他声音,天地又如此空旷,因此,这叫声既显得寂寞,又使人感到振奋。杜小康已不可能再去想他的油麻地。现在,占据他心灵的全部是前方:还要走多远?前方是什么样子?前方是未知的。未知的东西,似乎更能撩逗一个少年的心思。他盘腿坐在船头上,望着一片茫茫的水。四周只是草滩或凹地,已无一户人家。黄昏,船舱里的小泥炉,飘起第一缕炊烟,它是这里的惟一的炊烟。它们在晚风中向水面飘去,然后又贴着水面,慢慢飘散。当锅中的饭已经煮熟时,河水因晒了一天太阳而开始飘起炊烟一样的热气。此时,热气与炊烟,就再也无法分得清楚了。月亮从河的东头升上空中时,杜雍和父子俩已经开始吃饭。鸭们十分乖巧。也正是在夜幕下的大水上,它们才忽然觉得自己已成了无家的漂游者了。它们将主人的船团团围住,唯恐自己与这只惟一的使它们感到还有依托的小船分开。它们把嘴插在翅膀里,一副睡觉绝不让主人操心的样子。有时,它们会将头从翅膀里拔出,看一眼船上的主人。知道一老一小都还在船上,才又将头重新插回翅膀里。父子俩都不想很快地去睡觉。杜小康想听到声音,牛叫或者狗吠。然而,这不可能。等杜小康终于有了倦意,躺到船舱里的席子上。以后的几天,都是这一天的重复。这一天,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这才是真正的芦荡,是杜小康从未见过的芦荡。到达这里时,已是傍晚。当杜小康一眼望去,看到芦苇如绿色的浪潮直涌到天边时,他害怕了——这是他出门以来第一回真正感到害怕。芦荡如万重大山围住了小船。杜小康一种永远逃不走的感觉。他望着父亲,眼中露出了一个孩子的胆怯。父亲显然也是有所慌张的。但他在儿子面前,必须显得镇静。他告诉杜小康,芦苇丛里有芦雁的窝,明天,可以去捡芦雁的蛋;有兔子,这里的兔子,毛色与芦苇相似,即使它就在你眼前蹲着,你也未必能一眼发现它……吃完饭,杜小康才稍稍从恐慌中静定下来。这里的气味,倒是很好闻的。万顷芦苇,且又是在夏季青森森一片时,空气里满是清香。芦苇丛中还有一种知名的香草,一缕一缕地掺杂在芦叶的清香里,使杜小康不时地去用劲嗅着。水边的芦叶里,飞着无数萤火虫。有时,它们几十只几百只地聚集在一起,居然能把水面照亮,使杜小康能看见一只水鸟正浮在水面上。但,这一切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驱除杜小康的恐慌。夜里睡觉时,他紧紧地挨着父亲,并且迟迟不能入睡。第二天,父子俩登上芦苇滩,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用镰刀割倒一大片芦苇,然后将它们扎成把。忙了整整一天,给鸭们围了一个鸭栏,也为他们自己搭了一个小窝棚。从此,他们将以这里为家,在这一带芦荡放鸭,直到明年春天。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父子俩也一天一天地感觉到,他们最大的敌人,也正在一步一步地向他们逼近:它就是孤独。与这种孤独相比,杜小康退学后将自己关在红门里面产生的那点孤独,简直就算不得什么了。他们一连十多天遇不到一个人。杜小康只能与父亲说说话。奇怪的是,他和父亲之间的对话,变得越来越单调,越来越干巴巴的了。除了必要的对话,他们几乎不知道再说些什么,而且,原先看来是必要的对话,现在也可以通过眼神或者干脆连眼神都不必给予,双方就能明白一切。言语被大量地省略了。这种省略,只能进一步强化似乎满世界都注满了的孤独。杜小康开始想家,并且日甚一日地变得迫切,直至夜里做梦看到母亲,哇哇大哭起来,将父亲惊醒。“我要回家……”杜雍和不再乱发脾气。他觉得自己将这么小小年纪的一个孩子,就拉进他这样一个计划里,未免有点残酷了。他觉得对不住儿子。但他现在除了用大手去抚慰儿子,也别无他法。他对杜小康说:“明年春天之前就回家,柳树还没有发芽时就回家……”他甚至向儿子保证,“我要让你读书,无忧无虑地读书……”后来,父子俩心里都清楚了这一点:他们已根本不可能回避孤独了。这样反而好了。时间一久,再面对天空一片浮云,再面对这浩浩荡荡的芦苇,再面对这一缕炊烟,就不再忽然地恐慌起来。鸭子在这里长得飞快。很快就有了成年鸭子的样子。当它们全部浮在水面上时,居然已经是一大片了。杜小康注定了要在这里接受磨难。而磨难他的,正是这些由他和父亲精心照料而长得如此肥硕的鸭子。那天,是他们离家以来所遇到的一个最恶劣的天气。一早上,天就阴沉下来。天黑,河水也黑,芦苇成了一片黑海。杜小康甚至觉得风也是黑的。临近中午时,雷声已如万辆战车从天边滚动过来,过不一会,暴风雨就歇斯底里地开始了,顿时,天昏地暗,仿佛世纪已到了末日。四下里,一片呼呼的风声和千万支芦苇被风撅断的咔嚓声。鸭栏忽然被风吹开了,等父子俩一起扑上去,企图修复它时,一阵旋风,几乎将鸭栏卷到了天上。杜雍和大叫了一声“我的鸭子”,几乎晕倒在地上。因为他看到,鸭群被分成了无数股,一下子就在他眼前消失了。杜小康忘记了父亲,朝一股鸭子追去。这股鸭子大概有六七十只。它们在轰隆隆的雷声中,仓皇逃窜着。他紧紧地跟随着它们。他不停地用手拨着眼前的芦苇。即使这样,脸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被芦苇叶割破了。他感到脚钻心地疼痛。他顾不得去察看一下。他知道,这是头年的芦苇旧茬儿戳破了他的脚。他一边追,一边呼唤着他的鸭子。然而这群平时很温顺的小东西,今天却都疯了一样,只顾没头没脑地乱窜。到暴风雨将歇时,还有十几只鸭没被找回来。杜雍和望着儿子一脸的伤痕和乌得发紫的双唇,说:“你进窝棚里歇一会,我去找。”杜小康摇摇头:“还是分头去找吧。”说完,就又走了。天黑了。空手回到窝棚的杜雍和没有见到杜小康,他就大声叫起来。但除了雨后的寂静之外,没有任何回应。他就朝杜小康走去的方向,寻找过去。杜小康找到了那十几只鸭,但在芦荡里迷路了。一样的芦苇,一样重重叠叠无边无际。鸭们东钻西钻,不一会工夫就使他失去了方向。眼见着天黑了。他停住了,大声地呼喊着父亲。就像父亲听不到他的回应一样,他也没有听到父亲的回应。杜小康突然感到累极了,将一些芦苇踩倒,躺了下来。那十几只受了惊的鸭,居然寸步不离地挨着主人蹲了下来。杜小康闻到了一股鸭身上的羽绒气味。他把头歪过去,几乎把脸埋进了一只鸭的蓬松的羽毛里。他哭了起来,但并不是悲哀。他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想哭。雨后天晴,天空比任何一个夜晚都要明亮。杜小康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蓝成这样的天空。而月亮又是那么明亮。杜小康顺手抠了几根白嫩的芦苇根,在嘴里嚼着,望着异乡的天空,心中不免又想起母亲,想起桑桑和许多油麻地的孩子。但他没有哭。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坚强了。第二天早晨,杜雍和找到了杜小康。当时杜小康正在芦苇上静静地躺着。不知是因为太困了,还是因为他又饿又累坚持不住了,杜雍和居然没有能够将他叫醒。杜雍和背起了疲软的儿子,朝窝棚方向走去。杜小康的一只脚板底,还在一滴一滴地流血,血滴在草上,滴在父亲的脚印里,也滴在跟在他们身后的那群鸭的羽毛上……鸭们也长大了,长成了真正的鸭。它们的羽毛开始变得鲜亮,并且变得稠密,一滴水也不能泼进了。公鸭们变得更加漂亮,深浅不一样的蓝羽、紫羽,在阳光下犹如软缎一样闪闪发光。八月的一天早晨,杜小康打开鸭栏,让鸭们走到水中时,突然在草里看到了一颗白色的东西。他惊喜地跑过去捡起,然后朝窝棚大叫:“蛋!爸!鸭蛋!鸭下蛋了!”杜雍和从儿子手中接过还有点温热的蛋,嘴里不住地说:“下蛋了,下蛋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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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自6月7日晚开读范晔译本《百年孤独》,经过10余天睡前醒后的卧读,今日晨终于通读一过,也算了却了多年的夙愿——终于读过《百年孤独》了,否则,在文化人面前怪没面子的,哈哈,好在老张周围文化人属稀有动物。书是读完了,想谈点什么却难,因为老张不是评论家,更不谙翻译之道,不过,话还得从译文说起。范晔先生青年才俊,不过文笔却非常老到,这其中也许就有译不下去时狂读白先勇的“金大班”等中文经典作品之功,总而言之,译文的“雅顺”应该是老张能够一气读完这部作品的重要原因。于老张而言,第二个原因恐怕就是书籍的装帧与印制比较合乎老张的口味,套封魔幻、内封素雅,传统大32开精装,字体大小适中,书签令老张喜爱有加,既便于阅读,闲暇还可享受一番,哈哈,老张也许是过于看重形式了,但个人喜好没有办法。正是基于上述两点,老张才得以欣赏马尔克斯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著。魔幻现实主义,这名字起得真正科学,或者说是很真理。历史和现实,人世和它世,真实和虚幻,分不清、辨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百年的孤独融汇始终,马孔多小镇的兴亡也贯穿始终。或许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寓意,老张领会不了,至今连到底写了老奥家几代人也没有理清。但这并不妨碍阅读,照样还能读得津津有味,或许这正是名著的魅力或者说魔力。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各方面都很好,但老张一直未能通读,今日想来也许有年龄的原因,年轻匆忙,很难在一个点停留过长时间,小张没读的书只能留待老张了,哈哈。人与书,有没有缘、有没有分、有没有缘分,或许冥冥之中早有定论,这个说不好,不好说,只好不说也罢。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在我们的生活中,孤独随时出现,那我们能怎么办呢?何不附和它笑几声。每个人都用自己独特的办法去抵抗孤独,但请记得,“它在我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生活总缺不了孤独,这并不意味着在你开心的时候无所担忧,在你伤心的时候无所感动。孤独并不是可怕残酷的敌人,若我们能够很容易地接受它,那便是我们成功的第一步。虽然是难以理解并接受的作品,但这不正是经典所在吗?只有我们反复地去品味,去感受,才能够真正学到里面的东西。阅读经典,需要我们很大的耐心,并不是要你非得在第一时间完全理解,而是在每一次阅读之中都有另一番体会。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都无法摆脱孤独,只是在某个过程中,愈加地陷入深深的孤独的无奈感中。随着这部小说发展的情节,我渐渐地体会到了这座城市孤独的由来,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还是人与外界的联系,都值得去反思。就像里面说过的一句话,“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正是这种让人窒息得比死还难受的孤独与寂寞之感,让人想要不顾一切地解脱却解脱不了,唤起的不正是我们这些时常独自一人舔舐孤独的人吗?在该作品中,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却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在布恩迪亚家族中漫长的几代人中,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这个家族似乎没有弱点,但也不过只是经历了短短的百余年,有关他们的记忆,很快也就无影无踪了。“遭受百年孤独的大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百年孤独》以这句话作为结束语,更深层次地表达了对团结国家的渴望。第一次读完这部小说,理解肯定是浅层的,若没有来回读过几遍,其中的蕴含难以接受,正是这个原因,这部小说给人一种神秘之感,孤独的气息也在读者身上蔓延开来。在感受这种深深的孤独之外,最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了当时作者的心理感受。也许处于那个时候的拉丁美洲的公民,就是在孤独中成长,在孤独中死去的。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2、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3、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4、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百年孤独读后感300字在卓越和当当上都没有看到卖,原版书又读不懂,所以很淡定地读了不知道是哪个版本的电子书。在韩度百科“百年孤独”词条里,第一句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甚至还没读完的时候,脑海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是:魔幻现实主义神马的完全搞不懂有木有!!看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孩纸们你们都伤不起啊伤不起!小说的描述其实比较混杂。第一句就是“多年以后,当奥雷连诺上校想起balabala”这样的描述,在小说的内容中也有大量回忆以前或者先预知以后的写法,而且多半是多线穿插。小说的描写风格绝对不属于普通小说那种活色生香的生动,但是相当流畅,人物个性也塑造得丰满。好吧,这些其实说了跟没说一样——世界级的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在写作基本功方面自然是无可挑剔。整本书看下来之后,我的感想只有一些非常之散碎、非常之无厘头的。1、历史在不断地重复,布恩蒂亚家的人永远带着那么一股清冷的孤独,男女都一样,连有着同样名字但是不同辈分的人都有着相似的气质。书中那一遍又一遍强调的孤独真让人觉得……好孤独==1200字以上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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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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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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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地亚家族呢?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想来应该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